《回到明朝做塞王》 第一章 一朝梦醒(改) 大明洪武二十五年,正月初一。本来是大过年的喜庆日子,可是不论是皇宫还是王府或者是达官显贵家里都不敢显露出丝毫喜气洋洋的气氛,过年的布置也十分地简单。孩子们偶尔唱两句欢快的儿歌,立马就会遭到大人们的训斥。大人们训斥完后,还会小心翼翼地张望一番,像是做了贼怕被人看见一样。 南京城里的洪武大街上,一栋算不上奢华的别墅里,气氛尤为紧张,似乎过年的气氛跟他们丝毫沾不上边一样。 “娘娘,王爷醒了。”一名十四五岁的小丫头飞快的冲进一间简约但打扫的一尘不染的佛堂里,兴奋地叫着。 这名小丫头容貌清秀、皮肤白皙,穿着一件浅色的襦裙,头戴一副朴素但精致的银簪,看样子应该是主人比较宠爱的丫鬟。 佛堂里一名跪着的妇人听到她这般话语,长长的输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难掩的喜悦之情,道:“黛奴,你是说楧(音同养)儿醒了?” 那名名叫黛奴的丫鬟其实是这位妇人的贴身宫女,道:“是啊,娘娘。王爷醒了,现在正在用膳呢。” “谢天谢地,阿弥陀佛,菩萨保佑。”妇人语无伦次的感谢了一大堆神仙,站起身来道:“走,快带我去看看楧儿。”她虽然穿着宫廷常服,但还是能透露出丝丝贵气。实际上,她就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十四子肃王朱楧(此时还是汉王,为了方便下文皆称肃王)的母亲。历史上对她的记载也十分简单,简单到只有两个字——郜氏。 朱元璋一生女人无数,但郜氏为他生了个儿子到死连个妃子的名号都没有混上也仅此一例,估计郜氏就是一个普通的宫女,某一天被朱元璋临时起意临幸了一下怀了孕,然后朱元璋就再也没有想起过人家,跟万历皇帝临幸朱常洛的母亲差不多。 不过老朱的运气要比他的那个后代子孙要好很多,不用面对国本之争,可以堂而皇之的将郜氏娘俩忘到脑后。这么多年来郜氏已经习惯了,她早就不奢望皇帝的宠幸了,她这一辈子最大的牵挂就是自己的儿子肃王,可是老天爷偏偏要跟她开个玩笑,五日前让她的宝贝儿子生了一场大病,连续高烧不退,昏迷不醒,太医都束手无策。 郜氏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里,寂寞深宫深似海,她的内心早就犹如枯井一般,无力也无意去和那些姹紫嫣红的小姑娘们去争风吃醋了,皇帝爱宠幸谁就宠幸谁吧,说难听一点他只不过是自己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且是强行经过的。但是,她并不是没有任何牵挂的铁石心肠,这个世界上她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但是她的儿子肃王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她的全部情绪。 眼下听说昏迷了五天的儿子终于醒过来了,郜氏又如何能坐的住,急急忙忙的收拾了一下,就朝肃王的寝室赶去。 李少凡正在努力地接受这这一切,他回到明朝了,而且还成了一个王爷。后世的他是一名普通的中学地理教师,大学读的也是地理专业,本来想凭着自己优异的成绩留校任教,却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如愿,在几经职场挫折后,他最终选择了在一家普通的中学教地理。在老师这个光荣而贫穷的职业上,李少凡一干就是七年时光,生活过的很不如意,不如意到三十出头的他连个老婆都没有。 在又一次相亲失败后,李少凡跑到河边去散心,恰巧碰到一名女子要轻生,被生活磨灭地仅存的一点正义感促使他跳了下去,结果女子获救了,他却沉了下去。醒来之后就躺在这里了。 在经过数次确认之后,李少凡终于相信自己穿越了,穿越到了大明洪武二十五年,变成了年纪不到十六岁的肃王朱楧。 由于后世的史地不分家,再加上当年明月刮起的那股明史热,让李少凡对明朝的历史也颇有涉猎。 他知道,这个朱楧是朱元璋的第十四个儿子,一开始封的是汉王,后来改成了肃王,成为了明朝著名的九大攘夷塞王中的一个。对于这个王爷,李少凡就两个感觉,第一个是平庸,因为历史上对他的记载就寥寥几笔,一件大事都没有。第二个是胆小,肃王镇守的地方是今天的甘肃省河西走廊一带,那里在明朝的时候就是边境,而且是三面临敌,只有东面跟友军相接,估计是天天打仗。历史上记载这个肃王是在洪武二十八年的时候到的封地甘州(今天的甘肃省张掖市),老子刚一死,建文元年的时候就上表请求内调,跑到了兰县(今天的兰州),他的理由是:甘、肃兵变不常以及江南官兵不适应西北气候。其实从他的理由里我们可以看出,第二条完全是托词,因为兰州也是西北,江南官兵照样不适应。可见肃王在河西走廊过得很不滋润,否则是断断不会如此的。 除此之外,估计这个肃王殿下也不受朱元璋的宠爱,要不然他的母亲为什么一直连个妃子的名号都没混到,古代都是子以母贵,母以子贵,二者是密不可分的。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就如同肃王朱楧四十多岁时在金天观的一篇碑铭上写道:“予长自深宫,周游演武,开国建封,历事多艰。”可见其这一生过得并不是特别顺遂——当然是相对于其他藩王而言。 再比如,其他的藩王岁禄动辄数万石,后来改成了一万石,而肃王朱楧的岁禄只有区区的五百石。《明史》中明文记载:朱楧的儿子朱瞻焰上表请求增加岁禄。结果宣宗皇帝直接敕曰:“洪武、永乐间,岁禄不过五百石,庄王(朱楧谥号)不言者,以朝廷念远地转输难故也。仁考即位,加五百石矣。朕守祖制不敢违。”到底是念及朝廷的艰难不忍说,还是不敢说我们就无从知道了,总之从简单的史料中推测,这个肃王朱楧跟其他的藩王比起来日子过得是相当憋屈。 憋屈就憋屈吧,大小人家也是个王啊,总比后世的自己强多了,李少凡深吸一口气彻底接受了肃王这个人设。从今天开始,老子就是肃王朱楧了。 朱楧喝完最后一口粥,刚想威风十足地大喊一声:“给本王再来一碗!”却听见门外有人唱道:“娘娘驾到!” 一个衣着简朴的贵妇人,在黛奴和几个丫鬟的拥护下进了屋子。李少凡承载了朱楧的记忆,知道这个女人是朱楧也就是现在的自己的母亲,忙站了起来,可是母亲那两个字到了嘴边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 郜氏见儿子呆呆地站着,忙过去扶住他道:“我儿,你病刚好怎么能站呢?赶快坐下来。” 母爱唤醒了朱楧沉睡的基因,他终于开口叫道:“母亲,孩儿没事。有劳母亲挂心了。” 郜氏没有被封为妃子,朱楧也不敢称其为母妃。郜氏扶着朱楧坐下,道:“你大病初愈,千万不能逞能。还是好好休息吧。吃饱了吗?你这几天水米未进,饿坏了吧。” 额,还真有点饿。朱楧不争气的摸着肚子,点了点头。郜氏道:“黛奴,再去给肃王盛一碗粥,他身体刚好,只能先喝粥垫垫。楧儿,你吃完就上床休息吧,这几天哪里都不要去了。” 黛奴上前一步,道:“娘娘,现在王爷的身体好了,是不是应该去宫里探望一下........” 朱楧这才想起来,这段时间生病的不止是他自己,还有先他几日病倒的大哥——当朝太子朱标。大过年的气氛搞得这么紧张就是应为这位爷病了,如果单单是他肃王朱楧生病的话,大家还是会喜气洋洋过大年的,毕竟一个不受待见的王子是没有多少人在意的,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有道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这话用在朱楧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大哥朱标生病后,探病的人络绎不绝,为了怕影响朱标休息,很多人都被挡在了门外。朱元璋更是每天去好几次,每次都是无微不至地询问太子的病情,搞得替太子诊断的御医们压力很大。 而他堂堂肃王生病后,前来看望的人寥寥无几,朱元璋更是一次没来,只是派了几个御医值班。 老朱真是偏心啊! 不过让朱楧担心的不是这个问题,后世的他十分喜欢研究明史,知道朱元璋这个人对于宗法制十分地维护,自己跟朱标争风吃醋纯属没事找抽。来到这个世界后,他也没想着像一些穿越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凭着自己后世的见识,踩掉一个又一个竞争者,最后庶子逆袭,成功上位。因为他心里清楚的很,就算皇冠像雨点一样落下来,也砸不到他的头上。 他所担心的是时间。从刚才给自己看病的太医口中得知,朱标大哥的身体已经渐渐不愈,很快就要挂了。在他的记忆里,朱标是洪武二十五年的四五月份去世的,这才正月初一,难道他就要死了? 如果他真的死了的话,那自己现在正在经历的这段历史要比自己所知道的那段明史要提前了,提前多少还真不好说。 朱楧之所以担心,是因为他知道这个年代还有一个吊炸天的帖木儿帝国,打败中亚无敌手,还顺道灭了差点灭亡欧洲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帖木儿帝国的统治者帖木儿在永乐二年组织东征,想要灭亡中国,没想到次年就死了,东征计划就此流产。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两大帝国之间的碰撞也就就此化解。这件事让后世的军迷十分遗憾,他们在各种贴吧、论坛中讨论如果战无不胜的帖木儿遇到同样战无不胜的朱棣的话,历史会怎样改写。 后世的朱楧也曾经参与讨论过这个问题,随着讨论的深入,他渐渐地了解了帖木儿军队的战斗力,并对此表示十分佩服。 如果这件事也提前几年的话,那么帖木儿在其有生之年是可以和中国打几年仗的,而到那个时候自己所镇守的甘肃地区一定会首当其冲(明朝实际控制范围在嘉峪关以东,肃王朱楧镇守的藩国在大明边疆的最西北端,控制着河西走廊,是帖木儿东征中国的必经之地);再如果帖木儿东征恰恰发生在靖难之役期间的话,那么无论是朱棣还是朱允炆都是没功夫援助自己的,那么到那个时候自己一个小小的肃国就要独自面对横扫亚洲大陆的帖木儿帝国的几十万精锐了。这个场面想想都不寒而栗。 想到这里朱楧浑身打了一个冷战,他已经承载了这个肃王的记忆,知道这个王爷不是养在深宫的花朵,而是擅长骑射和书法的青年才俊。只不过之前的肃王学习这些东西不是为了充实自己,而是为了凭借着自身的本事来弥补出身的不足,获得朱元璋的关注。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朱元璋看到自己的儿子这么能干,就让他从中原腹地的汉国去了西北边疆的肃国(现在还没有改封,快了)。 朱楧知道老朱的脾气,他决定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琢磨着让他改变主意纯属白费力气。那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在老朱面前再好好地表现几把,争取多要点资源,好在将来能将自己镇守的那个蛮荒之地(明初河西走廊的确如此,下文会详细叙述)建设的强大一点儿,希望能挡住那个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帖木儿。 第二章 太子将死 郜氏见朱楧皱着眉头不说话,道:“楧儿的病刚好,怎么能随便走动呢?过几天再去看那个人也不迟,反正他有那么多人伺候,也不差我们楧儿一个。” 朱楧想站起来,无奈双腿发软,只好坐着说道:“没关系的母亲。我现在已经好了,应该去看看太子。太子对我们兄弟都很照顾,又是储君,他生病了,我不早些过去不太好。” 郜氏还想再说什么,最后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也罢,你先吃饱肚子吧。”随后又吩咐黛奴去盛了一碗燕窝粥。 朱楧连喝了两碗燕窝粥后,体力恢复了不少,对身边的一个小太监道:“怀恩,更衣吧。” 郜氏闻言,带着黛奴等人出了房门。朱楧在怀恩的服侍下,迅速地穿戴好了衣服,为了表示对太子的尊重,他特意穿了一身贵重的华服。 经过近半个小时的路程,朱楧来到了朱标的寝宫——大明皇宫文华殿。怀恩跟守门的太监说了一声,那名太监就进去通报了。朱楧趁这个机会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穿戴,然后恭敬地站在台阶下面等着传唤。期间还竖起耳朵听消息,多么希望老朱恰好从这里经过,看到自己兄友弟恭的样子,心里大大滴点一个赞。可惜等了半天,鸟都没飞进来一只。 过了一会儿,进去通报的小太监回来禀报,道:“太子请王爷进去。” 朱楧心里不自觉地泛起了一丝紧张,毕竟这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次与人客套,对方还是堂堂大明的储君,老朱说不定也在里面。这年头穿越的人越来越来多,说不定人家早就知道了,一看自己举止有意立马就当成妖怪杀了。 朱楧最后整理了一下帽子,对怀恩道:“你在这里等我。”随后跟着太子的太监进了文华殿的文渊阁——那里正是朱标休息的地方。 不去不知道,一去吓一跳。朱楧原本以为朱标只是召见了自己一个人,没想到屋子里挤了一堆人,好在这里面的人朱楧都认识,分别是朱标的儿子:朱允炆、朱允熥等。还有他的老婆吕氏、李氏,以及女儿。除此之外,自己那几个没有就藩的弟弟——老十六朱栴(庆王封地在宁夏,与朱楧是邻居)、老十七朱权(宁王)、老十九朱橞(谷王)、老二十朱松(韩王、本人未就藩,他的儿子建藩平凉,离朱楧也不远)。 每个人脸上都带有一丝哀戚之意,似乎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太子的结局。朱标见朱楧进来,强撑着身体说道:“十四弟,我听说你也病的不轻,你应该在府里好好休息啊。” 朱楧内心一阵感动,看来朱标的仁厚不是史学家刻意编出来的,又想起朱标对自己的照顾,不由得鼻子一酸,道:“多谢太子关心,臣弟已经没事了。心中实在是挂念着太子,所以就赶过来了,希望没有打扰太子休息。”废话,这么多人围在这儿,没打扰病人休息才怪! 朱标虚弱地说道:“无妨。十四弟刚好就来看我,我心里是很高兴的。”说完,又重重地咳嗽了几声。引得众人一片手忙脚乱。 这时,外面传来了一声清脆的通传——老朱来了。所有人都闪到了两边,跪了下去,但不敢大声说话,只是努力地表现着自己的悲伤。 老朱没有理会这一群人,径直走到朱标床前,问太医道:“太子的病情如何了?” 太医心道:你丫不是刚问过吗?这么短的时间能有什么变化,但还是十分惶恐地说道:“臣无能,请皇上恕罪。” 老朱脸色铁青,猛吸了一口凉气,吓得太医趴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朱标见状忙道:“父皇,他们已经尽力了,请父皇不要责罚他们,也算是给儿臣积点阴德。” 朱元璋安慰了朱标几句,对跪在地上的一片人说道:“你们先出去吧,我跟标儿单独说几句话。”说完,眼睛扫到了肃王朱楧,脸上微微露出了一丝诧异的神色。 所有人齐声告退,按部就班地徐徐退出,但不敢离开,全都守在门外。 朱元璋看着气虚体弱的朱标,一向严肃的脸庞上的肌肉开始抽搐,眼圈不自觉地红了起来,泛起了泪花,这是他的长子啊,虽然他有二十多个儿子,但没有哪一个儿子的出生能比朱标的降临更让他激动。第一次当父亲的喜悦总是让人难忘。 朱标出生在攻占太平府的军旅之中,长子的出世,给酣战中的朱元璋带来了莫大的欣喜。得报后,朱元璋兴奋地在当地的一座山上刻石曰:“到此山者,不患无嗣。”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此后,朱元璋就把朱标当成自己的接班人悉心培养,他在朱标身上下的心血丝毫不比在国家大事上少。 同时,朱标的生母马皇后(本文是小说,而且朱标不是主角,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不作纠缠,认为朱标的生母就是马皇后)跟朱元璋是患难夫妻,跟着朱元璋风里来,火里去,吃了不少苦,也给朱元璋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爱妻早逝,朱元璋对马皇后的感情自然地就转移到了朱标身上。 历史上的很多开创之主都有类似的经历,比如汉宣帝刘洵,因为发妻的缘故不愿意废除他并不看好的太子;再比如张作霖,出于对发妻赵春桂的愧疚,对长子张学良十分地宠溺。 据说,有一次朱标犯了错,朱元璋伸手就要打他,朱标慌忙地拿出一副马皇后在马背上哺乳的图来,朱元璋一看心就软了,饶过了朱标。 以上种种故事,都可以看出朱标在朱元璋心目中的地位。他不仅寄托了老朱为数不多的感情,更是吸收了老朱几乎全部的心血。眼下这一切即将化为乌有,老朱又怎么能不动容? 朱标看着自己苍老的父亲,心中十分难过,喃喃道:“父皇,孩儿不孝,不能侍奉父皇终老了。” 朱元璋再也控制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道:“标儿啊,苍天为什么要这么对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啊?” 门外跪着的一群人一听老朱撕心裂肺般的大哭,还以为朱标就此薨了,但谁也不敢进去问,只是一动不动地跪在地上等着老朱的指示。 朱标安慰父亲道:“父亲,孩儿此生享尽荣华富贵,没有任何遗憾,请父亲不必太难过。孩儿临死之前,只想求父亲两件事。” 朱元璋已经注意到朱标已经将对他的称呼由父皇改成了父亲,这不仅让他想起朱标小时候用粉嫩地声音叫他父亲的场景,心头又是一通,说不出话来。 朱标道:“第一件事,请父亲赦免服侍我的太监宫女还有御医,他们都已经尽力了。” “第二件事,允炆还小,无法治国,请父亲立二弟为太子,保我大明江山千秋万代。如此一来,孩儿就没有遗憾了。” 第三章 各人心思 朱标说完这几句话,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累的他不住的咳嗽。朱元璋急的大喊道:“太医,外面的人,赶快进来。” 太医随着朱楧等人鱼贯而入,抢先一步跑到朱标床前给他诊脉,越诊脸色越难看。朱元璋虽然已经知道了结局,但还是抱有最后一丝侥幸心理问道:“怎么样?太子的病情如何?” 太医慌忙地跪下请罪道:“请陛下恕臣无能,太子的病已经回天乏术了。”然后“呜呜”地哭了起来,只不过他将头埋的很低,看不见他到底有没有掉眼泪。 老朱长叹一口气,道:“起来吧。你先退到一边去吧。” 朱标看着父亲如此伤心的样子,十分心疼,道:“父皇千万要保重身体,儿臣已经三十七岁了,这一辈子大都是养在深宫,锦衣玉食,父母慈爱,兄弟和睦,有子有女,夫复何求?”说完又重重地“咳嗽”了几声。 知子莫若父,朱元璋岂能不知道朱标心中的遗憾,那就是做了二十五年太子,却没有做过一天皇帝,摸着朱标的头道:“放心去吧。以后的事情为父会安排好。” 听到这句话,朱标两眼一闭,两腿一蹬,再也没有任何生机。 “标儿啊!标儿!”虽然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老朱还是控制不住地痛哭起来。白头人送黑头人的刺痛,哪怕是一向杀伐果断地布衣天子也一时难以承受。 其他人见状,纷纷放声大哭,朱标的寝宫顿时一片鬼哭狼嚎。 朱楧也想像其他人一样嚎啕大哭,但无奈来自后世的他对朱标实在是缺乏感情,哭不出来。朱标虽然对兄弟们都很关心,但他的那些关心分摊到肃王身上也没多少了,所以即便朱楧努力搜寻肃王的记忆,也实在是找不出让他嚎啕大哭的理由。在几次努力失败后,朱楧终于放弃了愣挤出几滴眼泪的想法,不出声,不流泪,只是把头扎地低低的,希望老朱不要看见。 这年头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朱楧悄悄地用余光扫了一下老朱,却发现他也在看自己,那种眼神洞若观火,自己心里的那点小九九仿佛一下子被他全部看了去。朱楧一时紧张,冷汗涔涔直流,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芒刺在背。 真不愧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白手起家的皇帝,自身的威严和观察力,让人不寒而栗。 但朱楧毕竟是经历过世面的,随即镇定了下来,悄悄观察四周的环境,希望能找到解围之法,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妈蛋,原来在这里跪着的一堆人就自己一个人穿了一身华丽的衣服,其他的人穿的都是简单的衣服,好像就是为朱标的死做准备似得。自己穿着这一身华丽的正装跪在一群穿素服的人中间,实在是显得太鹤立鸡群了,怪不得老朱会看自己。 没想到朱标就在今天挂了,看来这群人每天都在打听消息,所以对朱标的病情了若指掌,自己没有在宫里安排耳目,所以才会这么被动。教训十分深刻,以后一定要记在心里。 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没用了,朱楧只能努力做出一副悲哀的样子,然后将头扎的低低的,希望自己不要在老朱的心目中大大地减分。 老朱哭了一会儿,收住了哭声,站起来道:“太子仁眀孝友,天下归心。朕本欲让他承继大统,只可惜太子英年早逝,命也!太子的丧事要隆重举行,你们也都回去吧。”说罢,缓缓走出了屋子,临走时又看了朱楧一眼,吓得朱楧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心痛归心痛,但老朱知道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太子死后,大明的政治格局必将发生剧震,他现在还不能倒下,他还要继续战斗下去,要为自己的子孙营造一个太平盛世。 给太子治丧的事自然轮不到朱楧插手,他和几个弟弟一同退了出来,彼此之间都没有说多少话,互相叹了几口气,就各自回府了。 朱楧回到了自己的府邸,拜见了母亲之后就回到屋里休息去了。他的身体本来不算弱,只不过是大病初愈,又被老朱吓了个够呛,现在实在是有点虚了,顾不得别的,就上床睡觉了。 郜氏心疼儿子,专门派了两个宫女在旁边伺候。两名宫女都是伺候人的老手,一个捏头,一个揉腿,让朱楧一身的疲乏渐渐地散去。 媳妇家娃的,还是当王爷好啊,后世的自己哪有让人伺候的命? 第二天,依照礼仪,该是他们几个没有就藩的王爷去给朱标大哥吊孝的日子了。朱楧在怀恩和几个宫女的服侍下吃了早饭后,穿上孝服,去文华殿送自己的大哥最后一程。 这一天前来吊孝的人有很多,除了宗室诸王外,还有外戚和大臣。代表人物有:凉国公蓝玉、宋国公冯胜、颖国公傅友德、定远侯王弼等。 由于熟读明朝历史,朱楧对他们的结局十分地清楚——他们马上就要追随太子朱标而去了。 前来吊孝的人脸色都不好看,尤其是蓝玉,始终沮丧着脸,跟死了老爹一样。这也可以理解,他可是朱标的原配常氏的舅舅,朱元璋留给朱标的接班班底的头号人物。 蓝玉跟太子的关系很好,再加上很能打仗,所以后期朱元璋基本上都是靠他征战四方,顺便为自己的儿子培养班底。 蓝玉这个人有能力不假,但是脾气也大,经常犯朱元璋的忌讳。老朱看在他以前的战功的份上,再加上有太子的回护,基本上都是轻描淡写地处理一下了事。可现在不一样了,蓝玉最大的靠山死了,连一天的皇帝都没当过,这时候朱元璋心里会怎么看他,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这段时期无疑是最敏感的时候。 跟蓝玉一起来的几个元勋心中所想大抵相同,他们都是老朱留给儿子的班子成员,本来想着等着老朱挂了跟着新皇帝继续作威作福,但是没想到新皇帝还没登基就挂了,这个时候他们的处境就变得很微妙。祸福荣辱都处在老朱的一念之间了。 接下来就看老朱立谁为储君了,如果是立秦王,那他们这些前太子的旧人就都会被清洗;如果立太子朱标的儿子,那也两说。 因为朱标现在够资格成为储君的有两个儿子,第一个就是朱允炆,是朱标的侧妃吕氏所生,跟蓝玉等人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立他为储君,蓝玉等蓝常旧部是铁定要被打包带走的,因为他们跟太子的关系维系靠的是太子的原配常氏,常氏是常遇春的女儿,常遇春是蓝玉的姐夫,那算起来朱标就是蓝玉的外甥女婿。 事实上蓝玉也很珍惜他很朱标的这层关系,只要一有空就去朱标府上坐坐增进感情。这也是人之常情,太子就是明天的皇上,一般人想攀关系还攀不上,你有这层关系还不珍惜,那不叫清高,那叫脑子抽风。 而且蓝玉还曾经警告过朱标燕王朱棣有不臣之心,只是朱标没有听从,而他本人也和觊觎皇位的燕王势如水火。如果朱标不死,蓝玉等人肯定也会成为新王朝的支柱,这时候依照蓝玉的立场和能力,朱老四是没有任何机会的。 可惜啊,天命难违! 如果朱元璋立朱允熥的话,蓝玉等人又有了生机,因为朱允熥是朱标的原配常氏生的第二个儿子(第一个已经死了),按照辈分也应该叫蓝玉一声舅老爷,这样蓝玉和皇家的关系还能维系下去。 第四章 谋划靖边 可问题是朱元璋能放心他们这么一群功高盖主,盘根错节的外戚围在一个毛都没长的小屁孩皇帝中间吗?每个人心中都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吊丧结束后,朱楧回到了自己的住所,经过这两天的恢复,他的身体已经大为好转,不用再躺倒床上休息了。接下来的政治走向朱楧早已经知道,所以他不像其他人那样心里七上八下,更何况谁当储君跟他都没关系,无论如何他都是要去边境啃沙子的。 其实现在的朱楧并没有因为要去蛮荒之地守边而感到悲观,相反他却有一丝丝兴奋。因为朱元璋设置塞王的目的是“诸王靖边”,所谓的靖边除了要防御蒙古等外族的侵略以外,还要像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一样去侵夺蛮夷的土地,努力扩大大明朝的疆土,进而拱卫王室。 被封到边塞没有什么不好,虽然经常打仗,日子比不上中原腹地滋润,但要是干的好的话,是可以有大大的发展的,君不见春秋战国时期的强国大都处在边境,因为他们可以侵夺外族的土地来壮大自己,而封到内地的诸王只能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总不能去跟皇帝抢地盘吧。 但甘肃的河西走廊地区跟别的地方又不一样,先不说它三面临敌,易攻难守,就说当地的建设情况也是一坨黄色的不可描述物。 西域自汉代归附中央以来,河西走廊就是中国与世界交往的重要通道,再加上那里土地辽阔肥沃,水源充足,经济就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成为了仅次与长安和苏杭的繁华富庶地带。西汉末年,窦融就曾经以河西五郡为资本进行割据,后来投降了刘秀。 但是到中唐以后,中原国事衰微,河西走廊被吐蕃攻占,此后一直到明朝的数百年时间里,河西走廊一直都被外族统治。 洪武五年,朱元璋为了继承元朝的岭北行省(当时很发达,不是蛮荒之地,下文会有论述),彻底肃清大漠,派徐达等人发动了岭北之战。这场战争中,作为主力的中路军徐达部被王保保大败,死伤一万余人(一说数万人),东路军胜负想当。只有作为偏师的西路军冯胜大有斩获,收复了河西走廊。总体来说,岭北之战还是以失败告终。明朝各种史料对岭北之战讳莫如深,往往一笔带过,可见败得不轻。 然而,历史记载冯胜“惧回鹘(东察合台汗国,领土囊括今天的新疆大部和中亚)兵”,再加上中西两路失败,蒙古大军重新压到长城一线,自己有被关门打狗的危险,所以就以河西走廊是“化外之地,不可守”为理由,尽弃河西之地,并且秉着不给敌人留一颗子弹的原则,将河西走廊夷为平地,为此还受到了朱元璋的处罚。 岭北之战的失败,使明朝一时无力大举,也使朱元璋认清楚了,一劳永逸,永清大漠是不现实的。所以从此之后,明朝就采取了以守为主的战略态势,开始在边塞设置藩王来尊王攘夷。 要不是洪武二十年,割据辽阳行省的元太尉纳哈出投降明朝,使北元失去了最有力的臂膀及纵深,朱元璋也不会派蓝玉去发动捕鱼儿海之战。 河西走廊之地虽然已经被冯胜放弃了,但朱元璋为了防止北边的蒙古和西边的诸藩联合起来对付明朝,坚持经营河西走廊。明朝采取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方针,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又重新在甘肃一带建立了几个卫所,将河西走廊大部分土地控制在自己手里。 但此时的这一带十分荒凉,由于冯胜弃地的原因,河西一带已经成了不毛之地,除了军户以外没有什么人口。没有哪个老百姓吃饱了撑的愿意跑到这个三面受敌的地方来吃蒙古人的枪子。 朱楧要想搞建设,最大的阻力就是人口,一定要想办法跟老朱多要一些人口过去。 朱楧理顺了思路,轻轻松松地伸了一个懒腰,回到屋内取出了自己那把紫衫木打造的长弓,去年临清练兵的时候,朱楧就是凭着这把弓射出的成绩,获得了朱元璋的赞许。 艺多不压身,学好的本事可不能搁下,虽然自己是个王爷,但毕竟镇守边塞,难免会和人动刀子,朱棣不也是经常冲锋陷阵吗?所以这防身的本事还是要勤加练习。 一见朱楧拿着长弓走了出来,黛奴急急忙忙地跑过来,道:“殿下,你的病刚好怎么能去射箭呢?你还是多休息几天再说吧。” 朱楧看了看这个标致的小丫头,见她一脸着急的样子倒也不像是装出来的,笑道:“无妨,我就射几箭找回手感,不会太累。”其实他主要是想看看自己有没有继承这个肃王的本事。 朱楧弯弓搭箭,一箭正中红心,还不错,这身本事没有浪费。又射了几箭后,已经汗流浃背。看来身体还是很虚,得赶快养好,加强锻炼才行。 黛奴见朱楧出了汗,道:“殿下,今天先练到这里吧。我扶您回屋休息吧。” 朱楧“嗯”了一声,将弓箭交到她的手上,却没有接受搀扶,自己走回了屋内。黛奴将弓箭放好后,给朱楧打了一盆热水洗脸。 朱楧梳洗了一下后,问道:“黛奴,我想问你个事情。” 黛奴一愣,道:“殿下想问什么?”内心还是有点小惴惴。 朱楧道:“如果让你去河西生活,你要开怎样的条件才肯去?” 黛奴不知道朱楧为什么会突然问这个问题,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结结巴巴地说道:“难道传言证实了?殿下真的要改封肃王了?” 朱楧要从汉王改封肃王的传言从去年的临清练兵之后就有了,只不过后来因为太子的病给耽误了。 朱楧笑道:“早作准备总是好的,省得到时候手忙脚乱。” 黛奴低着头,怯怯地说道:“若是殿下和娘娘都去,那我肯定会去。” 朱楧笑道:“母亲怎么可能回去,她还要留在这里照顾父皇。虽然......”后面的话,实在不忍心说出来。 黛奴突然抬起头,像是如临大敌般的鼓起勇气说道:“如果殿下让我去,我也会去。不谈什么条件。” 朱楧一时哑然,他本来只想做个学术调查,看看如何在河西吸引人口,没想到这个小丫头一下子说出了这么直白的话。 男生和女生的心思往往不在一个频道上,自古皆然。 黛奴看到朱楧的表情,小脸唰地一下子红了,忙道:“殿下,你好好休息吧。我去看看娘娘那边有什么需要。”说完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一溜烟儿地跑了。 这种小女生的心思,后世的朱楧见得多了,淡淡地一笑而过,又开始发愁自己的难题。突然之间,他想到了一群人,就是不知道老朱肯不肯,不管了,总要先试试再说,这段时间一定要注意,尽量博得老朱的欢心,让他答应自己的请求。 在宫女太监的服侍下,朱楧的身体恢复的很快,过了几天就已经达到了生病前的水平。 第五章 君前奏对 这段时间,朱楧一直在自己的府邸里射箭练字,外面的风言风语一概不理,活了两世的他早就没有了那么多的好奇心,只要是跟自己没有关系,哪怕天被捅破了,他也不会去搭理。 朱标的丧事办完以后,朱元璋又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这一天早上,朱楧还在像往常一样,在黛奴和怀恩的服侍下练箭,宫里面突然来了人,说是皇帝要召见王爷。 朱楧不敢怠慢,急忙收拾了一下就和前来的太监进了宫,他知道改封自己为肃王的旨意马上就要下来了。一路之上,朱楧反复盘算着说辞,希望老朱可以同意自己的请求,毕竟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朱楧随着太监一路来到谨身殿,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热闹的讨论声。想必是老朱又在考诸位皇子。 通报过后,朱楧就进了谨身殿,向朱元璋跪下磕头,道:“儿臣拜见父皇。” 朱元璋以一贯慈祥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儿子,道:“起来吧。我们刚才说到哪了?接着说。” 朱允炆整了整衣服,拱手道:“皇爷爷,孙儿以为李密失败的原因无外乎两点:第一是杀翟让,失了瓦岗寨众人之心;第二是亲近小人,疏远贤臣,致使人心离散,众叛亲离。” 这时候朱允炆已经被立为太孙了,作为皇位的继承人,他有必要表现一下自己的深刻见解,第一可以让老朱放心,第二可以服众。 没想到朱元璋听了他的这番宏大的议论之后,脸色并不是很好,甚至有了一丝丝不满。 允炆还是太年轻啊,整天跟那些腐儒混在一起,脑子都秀逗了,怪不得老朱心中会不满,他心里清楚的很,要是听那些腐儒的话,他的天下早就不知道丢了多少回了。终其一生,老朱对文人都是很轻视的,因为他心里清楚的很,要是让这群光说不练的人大行其道,大明朝也就到头了。 但是,朱元璋也明白,天下的舆论掌握在这群人手里,要是得罪了他们,他们不知道会给你泼多少脏水,最典型的就是武大郎和潘金莲,人家本来是一对金童玉女,愣是让人给造谣成了那副德行。 所以朱元璋不得不弄一些有名望的文人养起来,好让他们为自己歌功颂德。但朱元璋心里清楚,国家的支柱从来不是这群人。所谓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国家的强盛靠的是那些死命为他打仗的军队——所以他建立卫所制度,允许大小军官世袭;以及奋战在征税第一线的粮长、里长——所以他给了这些人一些特权,并且对他们的工作十分关心,经常和太子朱标一起接见他们。 有一个叫严震直的粮长,每年按时押粮万石至京师,从不延误,朱元璋十分欣赏他,特地封了他一个五品官,后来做到了工部尚书。 一个家庭兴旺与否看的是存款、财产。一个国家强盛与否看的是国库的存粮以及边防的军备,跟那些个文人有个毛关系。 所以朱元璋看重的是那些努力种地,努力收税,努力打仗的实干家,对这些个只会耍嘴皮子的文人空谈家是十分鄙视的。 大封功臣的时候,公侯伯三等爵位除了刘伯温这个事智者以外都是武将。李善长虽然不是武将,但他的主要工作就是为朱元璋筹集粮草养活军队,也是一个实干家,是朱元璋的萧何。朱元璋把他排在第一位可见他对钱粮这一块的重视。顺便说一句,刘伯温的爵位是排在所有人之后的,由此可见这个军师为大明朝的开国所做的贡献了。 朱允炆的话明显没说到点子上,杀翟让就会输?老朱还杀了韩林儿呢,还杀了郭子兴的儿子呢。古来成大事的有哪个是仁义君子的?只要有了自己铁打的班底控制住了局势,有一些人不服又如何?杀了他们派自己的人接手就是,死了张屠夫还有李屠夫,怎么会去吃带毛猪呢?地球离了谁不会转? 至于亲近小人远离贤臣就更可笑了,在腐儒的观念里,凡是不跟他们保持一致的都是小人。但是在朱元璋的观念里,凡是给他卖命干活的都是贤臣;那些个什么都不干还瞪着眼睛老是挑你毛病的臭老九就是贤臣了?养着这些人除了恶心自己以外还能有什么用? 朱允炆也注意到了朱元璋的脸色,但他还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只能直愣愣地站在那里。自己说的话可是历代圣人的教诲啊,爷爷怎么会不高兴呢? 朱元璋扫视了一下众人,道:“你们呢?都有什么见解?” 朱允炆的好基友黄子澄立即站了出来,道:“陛下,臣以为太孙所言甚是。圣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身不正,虽令不行。’李密为人不正,故而众叛亲离,败亡理所应当。”在黄子澄看来,朱允炆是完全符合儒家的贤君标准的,他为自己给帝国培养的优秀的继承人而感到自豪,这个时候必须站出来维护允炆。 朱元璋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都是你们这些腐儒把老子的孙子给教坏了,蒙元入侵中华的时候杀了多少人,他们的身就正了?在马刀之下你不还得乖乖听命? 蜀秀才朱椿站出来,道:“太孙所言有一定道理,但依儿臣来看还与李密所处的位置有关。李密是在王世充和宇文化及的夹击下灭亡的,如果他和李渊一样一面临敌,或许会.......” 说着说着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突然想到自己的老子朱元璋当年也是处在陈友谅和张士诚的夹击之下,不也一样赢了? 朱楧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心知自己的机会来了,后世的他也曾经研究过隋唐那段精彩的历史,对李密的失败也有他自己的见解,当然要比朱允炆这个毛头孩子要深刻的多。 朱楧刚要说话,突然又停了下来。妈蛋,自己差点又犯大错。朱允炆可是储君,将来是要做皇帝的,自己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打他的脸真的好吗?他上台可是要削藩的,要是把今天的事记在心里,上来先削自己一下,那不全完了? 朱元璋的眼睛何其锐利,自然看出了朱楧欲言又止的神情,道:“老十四,你有什么话说?” 靠,不说也得说了,为了给老朱留一个好印象,顾不上得不得罪这个大侄子了。朱楧上前一步,做了个揖,道:“父皇,儿臣以为太孙说的很有道理。但儿臣以为除了太孙说的那两点以外,还有一点。” “还有哪一点?”老朱略有欣喜的看了看这个一直默默无闻的十四皇子。 朱楧供着手,一字一字地说道:“开仓放粮。” “什么?”黄子澄第一个不干了,跳出来道:“李密开仓放粮是仁义之举,使其俘获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何错之有?” 朱楧看了一眼这个腐儒,又看了看朱元璋,发现老朱正在聚精会神地盯着自己,似乎对自己的观点很有兴趣,便鼓起勇气说道:“那些归顺李密的人不是冲李密来的,而是冲粮食来的。李密攻占了洛口仓这个大粮仓,没有派人进行有效的管理,进而作为自己招兵买马的资本,反而大开仓门,任人取粮。那些个饥民、盗匪,拿了粮食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了。鹰吃饱了就会振翅高飞,人吃饱了就不想着再去玩命。李密没有因为攻占粮仓而获得实力的提升,只是得到了一个‘盟主’的虚名。” 第六章 帝王心术 “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其实应该反过来说,叫得天下者得民心,你赢了别人才会听你的,你都输了,身死国灭,谁还会听你的。老百姓是不会在乎谁当皇帝的,他们只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假如现在仍是故元的天下,那老百姓还会听元朝的,因为不听就死了,他们没得选。” “李密将粮食都给了那些奉承他的外来户,自己的兄弟打了胜仗没有奖励,打了败仗饥寒交迫,最后怨声载道,没有人再愿意为他出力。只能在隋军的夹击下败亡。这就叫做.........” 朱楧本来想说“装逼遭雷劈”,但考虑到明朝人的理解能力,脑子转了几转,愣是换成了“务虚名而取实祸。” “好!好一个务虚名而取实祸!”朱元璋赞叹道。他能得天下靠的就是实际,这年头谁不实际谁完蛋。如果他是李密,他才不会为了贪图虚名而把粮食都扔出去,最多只放出去一点来收买人心,剩下的全都留着养军队用,继续高筑墙,广积粮。 得到了朱元璋的首肯,所有人都不敢再质疑了。朱元璋道:“老十四,朕现在改封你为肃王,你可愿意去甘肃一带为朕和太孙守卫边陲?” 终于来了,朱楧立即跪在地上扣头道:“多谢父皇,儿臣一定为父皇和太孙守好边疆,尊王攘夷。” “哈哈哈。”朱元璋难得的笑道:“起来吧。说实话,一开始我还不放心你去河西那个地方,今天见你有这番见识,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妈蛋,原来我这是自己给自己刨坑啊。朱楧一时无语,但开弓没有回头箭,老朱此时已经不可能收回成命,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了。 朱楧道:“请父皇和太孙放心,臣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 朱元璋道:“好好。今天就到这里吧,你们都下去吧。太孙和肃王留下。” 所有人一齐听令退出,大殿里只剩下了朱元璋朱楧和朱允炆三人。朱楧赶忙向朱允炆做了一个揖,道:“适才若有冲撞太孙之处,还请太孙恕罪。” 朱允炆十分有礼貌地扶起了朱楧,道:“十四叔这是说的哪里话?你刚才的见解很深刻,允炆受教了。”他的那些个叔叔大多对他趾高气扬,难得见到一个有礼貌的。 朱元璋最疼爱的就是自己的子孙,不管是谁跟自己的子孙比起来都是一钱不值。马皇后的女婿欧阳伦只不过干了点走私贸易就被朱元璋赐死(洪武三十年的事),而他老朱的儿子们虐待百姓,无恶不作,最多也就训斥一番。可见被后世夸赞的老朱的法不避亲也是有区别的。 见到自己的儿孙如此和睦友爱,朱元璋心里十分地高兴,道:“允炆,你十四叔马上就要去西北了,你们以后也见不了几次面了,这段时间要多亲近亲近。” 朱允炆道:“孙儿谨遵皇爷爷圣旨,一定多去听叔叔们的教导。” 老朱皱巴巴的脸上挂起了慈祥的笑容,问道:“肃王,你此次去西北打算怎么干?” 朱楧想都没想,答道:“效仿商鞅,奖励耕战。”虽然知道朱允炆可能不会接受法家的思想,但他现在需要的是老朱的支持,必须先过了老朱这一关。 老朱稍微琢磨了一下,似乎对他这个回答很满意,道:“那你有什么需要父皇帮你的?” 这个时候再不开口就是傻子了,朱楧立即道:“回父皇。河西五郡土地辽阔肥沃,河流众多,原本是十分繁华的地带,只是最近慌凉了。儿臣以为开发河西最重要的是人口,没有人口那么多肥沃的土地开发不出来,跟荒漠也就没什么区别。” 朱元璋十分同意地点了点头,道:“你是想让朕给你移民?说实话,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我大明的大患还是东部蒙古,移民也应该先照顾你四哥镇守的北平一带。” 朱楧道:“回父皇,儿臣知道朝廷的难处。儿臣要的不是移民,是囚徒。”自从明朝开国以来,朱元璋已经杀了数以万计的官员,按照大明的法律,这些犯官的家属也属于囚犯系列,早已失去了人身自由,若是能把他们都招过来,那将是巨大的劳动力资源。 “囚徒?”朱元璋沉吟了一下,道:“你要囚徒也未尝不可,只是那些犯官的家属要么流放,要么已经为奴为娼,真正关在监狱里的不是很多,怕是不够你用吧。”老朱可不傻,绝不会在监狱里养那么多人,那不是浪费粮食吗? “不只是现在的,将来的也可以。”朱楧道。 朱元璋的眼中突然露出了一丝精光,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已经决定要收拾蓝玉等人了,难道这小子看出来了。作为帝王,最不喜欢的就是自己的心事被别人看穿,否则那还有什么威仪可言?今天朱楧不仅看出来了,还当众说破了,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朱楧也猛然意识到了这个错误,真是服了,自从穿越过来之后,自己屡犯忌讳,丝毫没有其他猪脚的那种开挂人生,真是失败啊,失败中的失败。但话已经说出去了,不可能收回,朱楧一时手足无措,呆呆地站在了那里。 朱元璋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一般,道:“这件事让朕想想再说吧。你们先下去吧。”这相当于是间接否定了。 朱楧颇为失望,但也没有办法只能和朱允炆暂且告退,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路上朱楧一直不忘和朱允炆套近乎,说了一堆诸如无论怎么样叔叔都会支持你的话,反正客气话又不要钱,多说几句又何妨?朱楧心里清楚,自己的这个侄子有被迫害妄想症,防自家叔叔跟防贼一样,现在趁他没有登基必须给他足够的安全感,否则将来被削一下就麻烦了。 和朱允炆分手之后,朱楧坐着轿子往回走,走到京城最大的药店——济生堂时,朱楧叫停了轿子。 怀恩忙跑过来躬身道:“殿下,怎么了?” 朱楧道:“母亲因为我的病劳神过度,这几日都睡不好觉,我想给她买点安神的药。” 怀恩道:“殿下真是孝子,这件事是奴婢疏忽了,奴婢该死。” 朱楧走下轿子,道:“行了,进去吧。”说罢带着怀恩走进了济生堂。里面的生意很不错,人来人往,朱楧正在找药时,一阵争执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我说蓝大小姐,你父亲那么有权势你怎么可能连这点药钱都拿不出来,我已经赊给你三次了,你再这样下去,小店只好关门了。”一名掌柜模样的人说道。 他面前的一位穿着淡绿色襦裙的少女带着哭腔,道:“老板,我真的是没钱。你也知道我的出身,我们我娘在蓝家根本就没有地位。求求你再赊给我一次好不好,我娘还等着药救命呢。” 掌柜的说道:“有道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再穷也是凉国公的女儿,不至于连个普通百姓都不如吧,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自古的规矩,你老在小店白拿东西,这道理怕是上了皇上的金銮殿也说不通吧。” 那名少女只是哀求,掌柜的死不松口,二人陷入了拉锯战。 第七章 山川形势(改) 朱楧一听老板说那名少女是凉国公蓝玉的女儿顿时来了兴趣,蓝玉可是当今朝廷里炙手可热的人物,权势滔天,他的女儿怎么可能连买药的钱都没有呢? 朱楧扭头对身旁的怀恩道:“你认识她吗?” 怀恩道:“她是凉国公蓝玉的女儿,不过好像不太受宠。” 一听这句话朱楧倒是起了同病相怜之心,道:“怎么个不受宠?” 怀恩道:“我听说她的外公是个官迷,为了在凉国公帐下谋一个小官当当,就把自己的女儿送给凉国公做妾。可是据说他的这个女儿心气儿比较高,不愿意给人做妾,仗着自己有点才华,接人待物都有几分傲气,渐渐地也就失去了凉国公的欢心。再加上她跟其他夫人尤其是大妇关系很僵,所以日子过得很凄惨,连个好一点的下人都不如,这不连累她的女儿也跟着受罪。” 后世的朱楧就听说大明朝不称臣,不纳贡,是个典型的硬骨头,看来这大明朝的愣头青还真是多。人在屋檐下,何必不低头呢?有才华有个屁用!才华最多算是你的潜力,如果不能跟运气相结合,那连泡屎都算不上。孔子在世的时候就被认为是天之木铎,无所不知,然而周游列国,一生不遇;老子是哲学鼻祖,最后也是骑着青牛西去;韩非子更是法家的集大成者,还有秦始皇这个大粉丝,然而却死在了推崇法家的秦国的监狱里。老朱要不是有逆天的运气(下文会论述),现在也不过是个比较出色的叫花子,媳妇儿都不一定能娶上。这世道最实际的还是出身,出身才是你的实力。后世的朱楧专业课也很过硬,但留校任教的机会还是被副校长的儿子给顶了,因而对此深有感悟。 很明显这位少女的母亲没有这个运气,最起码现在没有。 想起自己母亲的遭遇,朱楧心中十分不忍,老朱不管怎么样对自己的孩子还是非常好的,可是蓝玉连自己的女儿都不管,这多少有些铁石心肠了。 朱楧对怀恩道:“你去给那个女子一点钱,帮她过了这一关。” 怀恩愣了一下,道:“殿下,你该不是会想........我听说她已经许配给凉国公的一个部下的儿子了,不过那个儿子好像脑子不大好使。” 朱楧一巴掌打在怀恩的脑袋上,骂道:“本王在你心中就是这么个形象啊?本王这纯粹是做好事,积德你懂吗?” “是是是。王爷是菩萨心肠,奴婢这就去给她钱。”怀恩捂着脑袋跑到了少女跟前。少女客气了一下,还是十分感激地收下了怀恩的馈赠。 少女抓了药,走到朱楧的面前,行了一礼,道:“多谢殿下慷慨相助,将来我有了钱,一定会还给殿下。” 朱楧笑道:“不必客气。这点小钱对本王来说不算什么,赶紧去给你母亲看病吧。” 少女兴冲冲地跑开了。朱楧看着她欢快的背影,长叹一声,感慨无限。因为他知道过不了多久,这些人就会给老朱祭刀,历史记载蓝玉是被灭了三族的,也就是说他的女儿必死无疑,除非是嫁给皇子(蜀王妃就因此豁免)。 她最大的愿望不过是救她的母亲而已,跟谋反有个毛关系,万恶的封建社会啊! 朱楧抓了药,带着怀恩回到了王府,首先将自己改封为肃王的事告诉了母亲。 郜氏一脸惆怅道:“他就不能换别人去吗?我听说那里三面临敌,整日不得安宁。我儿长在深宫,如何能吃的了那里的苦头?” 据说真正在乎你的人不会要求你有多大的发展,只要求你能平安就行了。 朱楧虽然来自后世,但对这位母亲的慈爱也十分感动,道:“放心吧,母亲。我又不是一个人去,这二十年来,父皇已经在河西建立了好几个卫所了,有不少兵力呢。” 郜氏道:“反正我一听那个地方心里就哆嗦。当年宋国公冯胜那么能打仗的一个人都不敢拒守河西,我儿从未上过战场又怎么能行?那个回鹘是不是真的很可怕?” 朱楧安慰道:“此一时,彼一时。父皇的为人你还不了解吗?没有十足的把握,他肯定不舍得儿子去冒险。” 不知为什么,一提起郜氏这个丈夫来,郜氏的脸色就变得不好看,道:“他的儿子那么多,为什么单单把你封到那个地方?做汉王多好,一辈子无忧无虑。都怪娘不好啊,不得那个人的宠幸,连累我的儿被封到那么个凶险的地方。” 短短几句话,透露出了多少深宫哀怨。朱楧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继续安慰道:“母亲,你不用担心。所谓‘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郜氏单手掩了掩额头,道:“好了楧儿,你不用再安慰我了。娘只恨不能陪你一起去,那个人也真是的,你明明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把我圈在身边?只要让我跟我的儿子在一起,哪怕去天涯海角我也认了。” “母亲。”朱楧眼圈儿一红,“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母子二人抱头痛哭,久久没有分开。 吃完晚饭后,朱楧带着怀恩和黛奴来到书房,道:“怀恩去给我找一块大大的布帛来,大到能铺满这个地板;黛奴去给我研磨,越多越好。” 怀恩不解道:“殿下要这么大的布帛干什么?这可是要花不少钱的。”在他的印象里这个王爷是很节俭的,很少乱花钱。其实朱楧也不想节俭,谁不想有钱任性啊,只是自己和母亲都不受宠,没多少赏赐让他们花。 朱楧道:“花多少钱都无所谓,快去。”怀恩只能领命而去。 黛奴刚想要去研磨,朱楧道:“对了,从今天起我要在这间书房里做一件事情,吃住都留在这儿,你记得给我送饭。” 黛奴“呀”地一声捂住了小嘴,道:“殿下你要干什么?这里哪有睡觉的地方,让娘娘知道了又该心疼了。” 朱楧道:“时间紧迫,顾不了许多,我在这里将就一下就行了。你快去准备吧。” 黛奴只好领命而去,过了一会儿,就给朱楧带来了一套铺盖。黛奴的心很细,她将书桌靠在墙上,然后把铺盖铺好,弄成了一个简单的小床,不至于让王爷睡在地板上受凉。 朱楧看着黛奴小心翼翼忙碌的样子,心里也十分高兴,后世的自己哪有让人伺候的份,老天爷对自己还是很不错的,让自己穿越成了一个王爷而不是奴才。 平心而论,黛奴长得很标致,身段也不错,在后世绝对是朱楧求都求不来的。不过不论是之前的朱楧还是现在的朱楧都还没有想着占有她,之前的朱楧年纪太小,现在的朱楧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应付老朱上面,暂时还没有抽出那份心。 反正她是自己家的奴婢,相当于自己的私产,还能跑了不成?哥现在是王爷了,不是屌丝,凉她两天又何妨? 怀恩抱来了一大块布帛,基本上铺满了整间房间,只在墙边留下了一个细细的通道。 朱楧拿起笔来,蘸了蘸墨水,在布帛的最上面写下了几个字:大明北疆山川地理图。 之后的五天时间里,朱楧都没有离开那个屋子,全神贯注地为老朱画了一幅大明北疆的山川地理图,从长城以北一直画到了西伯利亚,囊括了这一带的每一条山脉,每一条河流。 第八章 龙颜大悦 后世的朱楧是一名地理专业的高材生,毕业后又一直教地理,所以一生所学从未还给老师。再加上他工作后过得很不如意,没事就打开谷歌地球来消遣时光,最爱研究的是亚欧大陆的地理,对这一带的地形地貌可谓是了若指掌,比老朱对自己的紫禁城都熟悉。 之前的肃王是一个书法家,书法是绘画的基础,书法练好了,绘画也就不难了。后世的朱楧继承了这一本事,所以画起图来一点也不吃力,仅用了五天的时间,就给老朱画了一幅他做梦都想得到的地图。 有了这个东西,老朱应该就会答应我的请求了吧。真是最是无情帝王家啊,跟自己亲老子要点东西还得靠交易。 朱楧走出书房,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靠,为了这点破事差点把自己整的发霉了,哥好歹也是个皇子啊,至于吗? 黛奴一直守在书房外等着朱楧的传唤,见朱楧从屋里出来,道:“王爷,弄好了?” 朱楧捏了一把黛奴的小脸蛋,道:“弄好了,本王在西北能否大展宏图就全靠它了。你去把它给我叠好,不许弄坏了。” 黛奴还是第一次被朱楧轻薄,吓得“呀”了一声,心口的小鹿咚咚乱撞,低着头害羞道:“王、王爷......” 朱楧看着黛奴的样子,不自觉地笑了,娇羞的女人最可爱,不过现在不是泡妞的时候,办大事要紧,道:“好了。赶快去把它叠好,本王这就进宫面圣。等本王回来再收拾你。” 黛奴的脸更红了,喃喃道:“王爷,您说什么呢?” 朱楧脸色一变,威严道:“怎么?你还不愿意?” “不,不。”黛奴顿时显露出惊恐之色,连忙道:“奴、奴就是给王爷收拾的。”说完扭头跑进了书房。 哈哈哈,做王爷就是爽,怪不得那么多人都羡慕各种二代。 大明紫禁城谨身殿。朱元璋扔下了所有的奏折,聚精会神地看着地上的这一幅《大明北疆山川地理图》,不自觉地入了迷。这幅图太详细了,超过了他之前见到的任何一幅北疆地图,而且很多地方都可以和之前的图以及实际地形相互印证,绝不可能是胡编的。 朱元璋看了好一会儿,才不可思议地对朱楧道:“楧儿,这真是你画的?” 在朱楧的记忆里,老朱似乎还是第一次这么叫自己,弄得他心头一暖,血亲之情顿时涌上心头,道:“回父皇,正是孩儿所画。孩儿不久就要之国了,特地将此图画出来献给父皇。” 朱元璋还是有点不敢相信,用一种疑惑又带着几分洞察力的眼神盯着朱楧,似乎要把朱楧心中所有的秘密都看穿一样,道:“你从未去过北疆,又如何画出这幅地图?” 朱楧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当然他不可能说是自己睡觉的时候神仙托梦赠给他的,老朱要是相信了这样的鬼话,早就被陈友谅和张士诚灭了n回了,道:“回父皇,儿臣知道,北疆的蒙古一直是父皇的心头大患,儿臣只恨自己年幼,不能像三哥、四哥他们上阵杀敌为父皇分忧。所以在王府的时候,就注意搜罗关于北疆地理的各种资料,又经常去向去过北疆的将士及商人们求证,经过几年的打磨,终于绘成此图。” 朱元璋盯着朱楧的眼光慢慢变得收敛、缓和,很明显他接受了朱楧的这个答案——这也是能解释这件事的唯一答案。 老朱走向前去,拍了拍朱楧的肩膀,道:“辛苦你了。弄这幅图费了不少心血吧。” 朱楧躬身施礼,道:“多谢父皇关心。儿臣能为父皇分忧是儿臣的福分,这样才不会辜负父皇对儿臣的教导。” 朱元璋满意地看了看朱楧,道:“嗯,你很有孝心。这两天我就安排你之国,放心吧,你母亲我会妥善照顾的。你说的那件事,为父也会给你安排。”这完全是一位父亲跟即将远行的儿子说的掏心掏肺的话。这还是朱楧平生第一次体会到。 朱楧“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感泣道:“多谢父皇关心。儿臣一定竭尽全力为我大明守土开疆。” “好,好,好孩子。”朱元璋一把扶起朱楧道:“起来吧。今天晚上就在我这里吃饭。” 这几天肃王府里一直在忙碌,因为大家都知道,肃王马上就要去甘肃就藩了,堂堂一个王爷,行装自然不会少,所以每个人都忙得鸡飞狗跳。 临行的前一天,郜氏拉着朱楧的手嘱咐个没完没了,恨不得把家里的东西都给他搬上。儿行千里母担忧啊,更何况去那兵凶战危之地。 朱楧安慰道:“母亲,你别太难过了,孩儿还会回南京来看你和父皇的。” 郜氏的眼泪早已噗噗地流下来,哭泣道:“等你下次回来不一定到什么时候了。为娘从今以后再也不能天天看到你了。” 朱楧也被郜氏的这种母爱感动了,哭道:“母亲。我走之后,你一定要多保重身体啊。” 郜氏道:“你不用担心我了。我在这高墙深宫之内,风吹不着,雨晒不着,不愁吃,不愁穿,我能有什么事?倒是你,孩子,到了那种地方可千万小心。你是王爷,万一要是打起仗来也不用冲到最前面,千万不可逞匹夫之勇。冲动的时候,要想想娘亲还在家里等着你。” “放心吧,母亲。孩儿已经长大了,会照顾自己的。”朱楧也早已经泣不成声。 郜氏道:“对了。黛奴这孩子跟了我多年,心地善良,细心周到,又了解你的习性,你走的时候把她带上吧,有她在你身边,为娘也放心。” 朱楧虽然很喜欢黛奴这个小丫头,但实在是不忍心夺母亲所爱,道:“黛奴是你的贴身宫女,她要是走了,谁来服侍你?” 郜氏道:“放心吧,我还有月红。你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人为娘真的不放心。” 朱楧道:“那就多谢母亲了。” 第二天该上路了,依照规矩,朱楧要去皇宫向朱元璋辞行。谨身殿上,穿戴整齐的朱楧向朱元璋行完叩拜大礼。 朱元璋道:“我儿已经长大了,儿子长大了就要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岂能老憋在家里?去了要给我好好干,不能给咱老朱家丢人!” 朱楧扣头,道:“请父皇放心。儿臣一定会守好边疆,尊王攘夷。” 朱元璋点了点头,道:“嗯,我儿志气可嘉!朕现在命你署理陕西行都司甘州五卫军务。现在陕西各卫兵力未集,你先驻扎在平凉(今甘肃平凉,在兰州东南部),待各卫兵马聚集你再就藩甘州(张掖)。” 朱楧道:“儿臣领旨。” 第九章 开镇河西 朱元璋看着这个一脸稚嫩的儿子,道:“你初次领兵,肯定有很多不懂的地方,不过你放心,朕已经安排了曹国公辅助你。” 朱楧一脸轻松,道:“有大表哥辅助我那就没什么问题了。”李文忠的名头他还是听过的,明初的大将中,除了徐达和常遇春就属这位了。 没想到朱元璋登时一脸惊讶,然后像看傻逼一样看着朱楧道:“你糊涂了吗?你大表哥早就死了,现在的曹国公是他的儿子——李景隆。” 纳尼!大明战神李景隆?朱楧差点一口血吐在地上,历史上李景隆辅助过朱楧吗?这种细节他实在是想不起来。不过历史上的李景隆好像没在西北打过仗,他所有的辉煌战绩都是在靖难之役中取得的,希望历史在这一点上还保持原汁原味。 朱楧猛地一拍自己的脑袋,道:“哦,儿臣一时激动,记错了。有曹国公在再加上父皇的天威,儿臣一定不辱使命。” 朱元璋十分欣慰地笑了笑,道:“走吧。望你能在边疆建功立业!” 朱楧道:“儿臣领旨。”说完又向朱元璋行了三跪九叩大礼,然后转身出殿。再与已经泣不成声的母亲告别后,朱楧带着黛奴怀恩等一干宫女太监,以及隶属于自己的三个护卫指挥使司、两个围子手所、一个仪卫司共一万余人,浩浩荡荡地上路了。老朱说话算话,给朱楧抽掉了四五千名犯官的家属和奴隶,并下旨附近的几个省份都把本地辖境内的囚犯集中到平凉归他使用。 同时,老朱还承诺,以后有了囚犯一定优先考虑河西地区。对此父子二人都心照不宣。 前方就是自己的封地——河西五郡了,广阔天地,大有可为,虽然现在还很残破,但朱楧心中已经有了建设的蓝图,相信凭着自己后世的知识,一定可以将其建设成大明第一富庶强盛的地方。 朱楧带着随从从南京城出来,他选择的路线是沿着长江溯江而上,在重庆转入嘉陵江,一直航行到陇南的徽县,然后再上路,直奔平凉。 在古代大队人马的运输如果能走水路就不要走陆路,走水路既省时又省力还省粮食。 船队顺顺利利的开到了鄱阳湖,这是当年老朱奠定基业的战场。朱楧不自觉地驻足凭吊。当年惊天动地的鄱阳湖之战,陈友谅仗着船坚,朱元璋仗着炮利,二人打了个难分难解。 不过最后还是老朱技高一筹,他先派人截断了陈友谅的粮道,又放火烧了对方一把。陈友谅最后因为缺粮不得不退兵。按理说,退兵你就老老实实地退吧,反正你的船大,老朱的船也挡不住你,但是老陈偏偏不甘寂寞,非要探出头来观察一下战场的局势,结果被一支飞箭结束了性命。 朱楧在鄱阳湖徘徊了一阵,便继续启程。到了湖北重镇武昌的时候,朱楧下令休息,武昌是一座闻名已久的文化名城,不说明朝之前就十分显赫,明朝之后更是爆发了武昌起义,推翻了满清的统治,开启了中国近代化的历程。 不过朱楧并没有让人们下船,船上还押着几千名囚犯呢,要是跑了算谁的?在武昌驻足片刻,并吃了黛奴弄得一条武昌鱼后,朱楧再次起航。这次众人没有再停留,一口气杀到了平凉。 平凉城外,李景隆早已经带人恭候。李景隆为人举止雍容,喜读兵书,深得老朱的器重,这或许是老朱这辈子唯一看走眼的一次。 李景隆见朱楧等人前来,忙伏地而跪道:“臣李景隆拜见肃王殿下。” 朱楧细细地打量了一下这个传说中的人物,果然是气宇轩昂,长得很有迷惑性,若不是自己从后世穿越过来,说不定也一时心血来潮对他委以重任了。 朱元璋规定藩王的级别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见到藩王必须磕头,否则就会被老朱请去喝茶。再加上李景隆虽然年纪比朱楧大,但他的老子是朱元璋的外甥,跟朱楧是平辈,朱楧算起来是李景隆的长辈,所以受他一拜十分坦然。 但样子还是要做一下的,朱楧连忙扶起李景隆道:“曹国公不必多礼。曹国公替本王经营西北,实在是辛苦了。” 李景隆趁势站起来,道:“能为皇上和王爷分忧是臣的福分。请王爷入城说话。”说罢,用手一指,平凉的文武官员都自觉闪开了一条道路,弓着身子请朱楧入城。这感觉真是好。男人,一定要有一方属于自己的土地。 朱楧暂时住在平凉的衙门里。在接风宴上,朱楧问李景隆道:“敢问曹国公,我们肃藩有多少兵力?” 李景隆赶忙起身答道:“回殿下,陛下命殿下署理的甘州五卫一共有两万八千兵士,但是目前只建成了甘州左卫,只有五千六百兵士,今年计划建成甘州右卫与甘州中卫。此外,按照陛下的旨意,如果有战事,殿下可以节制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所有兵力,包括现在已经建成的山丹、永昌、凉州、庄浪和西宁卫。” 朱楧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已经不少了。本王决定不等了,择日就藩甘州,经营河西。” 包括李景隆在内的所有文武官员大吃一惊,道:“殿下不可啊,如今各卫兵力未集,冒然前往甘州实在是太危险了。陛下有旨意,让你等到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的兵力集结完毕后再去就藩。” 朱楧知道历史上他就藩的时间是洪武二十八年,也就是三年后,三年的大好时光能干太多的事情了,他可不想干耗在这平凉城,更何况帖木儿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打过来,所以现在对他来说,最宝贵的就是时间。 朱楧道:“众位的好意本王心领了,没错,甘州是危险,可是已经驻守在那里的甘州左卫就不危险吗?他们既然是本王的将士,那本王就不会把他们仍在兵凶战危之地而自己在后方享福。” 李景隆还是不放心,道:“殿下,此事是不是应该请示一下皇上?” 朱楧道:“我陛辞的时候父皇已经明说了,儿子长大了就要去外面闯一闯,如果我无论何事都请示他老人家,那我何时才能让他放心让我独当一面呢?更何况平凉距离京城有万里之遥,动不动就请示实在是劳民伤财。”朱楧说着说着猛然站起来,道:“我相信,他会支持我的决定,毕竟我是洪武皇帝的儿子,这点胆色还是应该有的。” ps:感谢请眼熟我,书狃,笑傲杨过不回头,张青杨等几位大大的推荐票,感谢! 第十章 张国臂掖 李景隆一时语塞,随后欲言又止。朱楧看出了他的心思,道:“曹国公身负重任,要留在平凉调集兵马,筹集粮草,这次就不要跟着去了。” 李景隆脸色一轻,如释重负般的出了一口气,但姿态还是要表一下的,道:“这怎么可以?我怎么能让殿下你一个人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朱楧嘴角微微一扬,心道:带着你这么个大坑货我实在是不放心,笑道:“曹国公不必客气,革命,哦,不,朝廷的工作总是要有分工的嘛,你要是也去了,谁留在这里为本王筹集粮草,收集大军啊?” 李景隆见朱楧都这么说了,赶紧就坡下驴,道:“那好吧,如果王爷遇到了危险,一定速速遣使报臣,臣一定全力支援王爷。” 朱楧笑道:“好说,好说。” 宴会结束后,朱楧斜靠在罗汉床(明朝的沙发)上看书。黛奴则跪在一旁给他洗脚,问道:“王爷,你真的打算后天就去张掖(甘州)?” 朱楧移开书,盯着她笑道:“怎么?你怕了?” 黛奴被他盯得脸颊发红,道:“奴怎么会怕?有王爷在奴什么都不怕。” 朱楧用书挑了挑她标致的脸庞,道:“我还说你要是害怕我就把你送给曹国公,让你在后方享福呢。” 没想到黛奴一听这话就急了,跪在地上指天发誓道:“王爷莫非是嫌奴不忠么?奴发誓此时只追随王爷一个人,若有二心,天诛地灭。王爷若是怀疑奴,奴只好撞死在这里,以死明志!”说罢,真的站起来向柱子撞去。 “哎,哎,哎。”朱楧吓得鞋都顾不上穿,一个箭步冲上去,搂住她的小腰道:“你这个小妮子怎么这么不禁逗,我是跟你说着玩的。” 黛奴带着哭腔道:“王爷是天潢贵胄,奴哪能猜透王爷的心思。王爷怀疑奴,奴只好以死明志。” 朱楧一时无语,正色道:“以后可不许干这种傻事,既然你是我的奴,那你的命就是我的,我不让你死,你绝对没权力去死。” 黛奴幽幽道:“王爷怀疑奴不忠,那就是让奴去死。” 朱楧被彻底打败了,没想到这个小丫头这么死心眼儿,道:“好,好,好。黛奴,你是天底下最忠心的奴仆,本王绝不会把你送给别人,好了吧。” 黛奴破泣为笑,道:“王爷,你饿了吧。奴去给你煮碗粥。” 朱楧道:“去吧。”说罢,又重新坐下来,斜靠在罗汉床上,继续享受着万恶的封建社会赋予他的特权。后世的他一直有吃夜宵的习惯,这个习惯自然也被他带到了大明朝,细心的黛奴发现他这个变化后,每天晚上都会给他准备吃的。 后天,朱楧领着部队开拔,甘州左卫光士兵就有五千六百人,再加上自己的这一万多的护卫亲军以及几千名囚徒大概有两万人出头,这还不算军属。这么多人聚集到一起,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饭问题。虽然老朱会从内地给自己运粮,但河西毕竟道路偏远,运粮不易。自己一个堂堂的藩王岁禄只有五百石,比其他人差了二十倍,更何况是普通的军士,一天只能吃一顿饱饭。实行开中法后,商人为了图利,在边境大兴商屯,但愿意来河西的还是很少。所以,粮食问题,还得靠自己解决。 朱楧镇守的地方大致相当于今天的甘肃省从兰州至嘉峪关的地方,也就是传说中的西汉河西五郡中的四郡,他们由东南向西北排列分别是金城郡(兰州)、武威郡(明朝叫凉州,今天的武威市)、张掖郡(明朝称为甘州,也就是朱楧就藩的地方,今天的张掖市)、酒泉郡(明朝称为肃州,今天的酒泉市,包括嘉峪关),最西边的敦煌郡明朝时期称为沙洲,此时尚不在明朝控制范围之内。为了方便,本书一概用河西五郡的古称,即金城、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当然这也与笔者的个人喜好有关。 朱楧在这辽阔的大地上纵马持鞭,胸中豪气陡生,这哪里是什么兵凶战危之地,这分明是上天赐给自己的宝地。 河西之地南有祁连山,高耸入云,因此只要防守住几个关键的隘口就行,在冷兵器时代,没有哪一支部队是可以翻越海拔四千多米的祁连山来出奇制胜的,这纯粹是作死。 北面自东向西虽然也有龙首山、合黎山、马鬃山(北山),但总体来说地势比较平坦,容易遭受攻击。朱楧的记忆里,明朝甘肃一带的卫所、堡、墩台,大都分布在北边。北边的地形以及堡垒、墩台的建设自己以后一定要去实地考察,关系到安全的事情一定不能大意。 河西走廊就位于这两大山系之间,宽阔之地有数百公里,最窄的地方仅有几公里。这里属于堆积平原地带,地势平坦辽阔,土地肥沃;虽然处于内陆降水量较少,但由于有祁连山丰富的冰雪融水,河流很多,灌溉农业很发达(当然明初很荒凉),在汉唐时期是著名的繁华富庶之地,在后世也是西北地区最主要的商品粮和经济作物生产基地,提供了全省三分之二以上的商品粮,几乎全部的棉花,十分之九的蔬菜,五分之二的油料等等,素有西北粮仓之称。 河西走廊的河流众多,但从西向东也就分为三大水系:疏勒河水系(主要流域在酒泉)、黑河水系(主要流域在张掖)、石羊河水系(主要流域在武威),再往东就是流经兰州的黄河。 最重要的事,这里还有一个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军马场——山丹军马场,位于张掖市山丹县。军马对于古代战争的重要性想必不用我多说。汉唐之所以能威加四海,很大程度上靠的就是这里产出的军马,宋朝一直挨打,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没有占据河西,国内无良马。 当然,山丹军马场只是一个突出的代表,河西走廊水草丰美,适合放牧的地方太多了。以军马为代表的畜牧业也是朱楧的重点规划之一。 朱楧边走边畅想,不知不觉中已经过了武威,到了张掖(甘州)的城下。 “张掖,张掖。张国臂掖,以通西域。多好的名字啊,古人就是有智慧。”朱楧感叹道。就从这里开始吧,我将立足河西,张开双臂,拥抱世界。 第十一章 召见诸将 张掖的守将甘州左卫指挥使早已经恭候在门外,见到朱楧等人,查验印鉴无误后,指挥使抱拳道:“末将瞿能,拜见殿下,恕末将甲胄在身,不能全礼。” 瞿能?这个名字好熟悉啊。朱楧想起来了,靖难之役时,瞿能作为建文帝的一员得力大将,让朱棣吃尽了苦头,好几次还差点活捉朱棣。只不过由于李景隆愚蠢的指挥,最后落了个力竭被杀的下场。 上天对本王真是不错啊,居然把这样一员猛将分到了本王的麾下,本王一定要把握住机会,绝不能浪费资源。 朱楧所不知道的是,瞿能原本应该在四川蜀王朱椿的麾下,但是由于他的穿越,历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才分到了甘肃。 朱楧一个咕噜翻下马来,赶紧扶起瞿能,道:“瞿将军不必多礼,你为本王镇守这不毛之地实在是辛苦了。本王应该感谢你。” 瞿能一阵感动,朱元璋的儿子们仗着老爹的权势和宠爱,嚣张跋扈的太多了,像什么秦王、晋王、燕王、齐王等等,在他们眼里,瞿能这样的武将只不过是他们老朱家的一个奴才,动辄呼来喝去,像朱楧这样彬彬有礼的王爷还真不多。 瞿能道:“谢王爷夸奖,能为王爷分忧是末将的本分。只是........” “只是什么?”朱楧看着瞿能,和颜悦色地说道:“瞿将军但说无妨。” 瞿能抱拳道:“只是圣上有旨意,让王爷暂住平凉,等陕西行都司的兵马集结完毕后再就藩张掖,王爷为何现在就来了?” 朱楧哈哈一笑,道:“瞿将军,在你眼里本王就是那种贪生怕死之徒吗?” 瞿能脸色猛然一变,十分惶恐的说道:“末将不敢,末将只是一个粗人,若是言语之间冲撞了殿下,还请殿下恕罪。” 朱楧笑道:“无妨,无妨。本王就是喜欢你这种直来直去的人。”随后又扫视了一下瞿能身后的诸位将校,道:“诸位将士,你们为我辛苦守藩,说到底是为我干活的人。本王别的本事没有,但有一点,绝对不会抛下自己的部下一个人享清福,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诸将听到朱楧这番话,无不感奋,没想到一个堂堂的藩王会拿他们当兄弟对待,当即齐声高呼:“千岁!千岁!” 朱楧心中大爽,十分享受这种万人拥护的感觉,大手一挥,道:“进城!” 张掖城是老朱新建的卫城,作为肃王的驻地,这座卫城要比其他的卫城还要恢弘坚固。朱楧一进城就先带着人巡视了自己的地盘,安身立命的地方,必须要仔细查看。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有点失望。这张掖城不算小,元朝的时候城墙的周长就有九里三十步。后世的朱楧听一个张掖的同学说过,说张掖的古城墙在洪武二十五年的时候进行了扩建,很明显现在还没有动工,看来这个活要自己干了。 但是这里的城墙全都是用沙土夯筑的,城门也都是木板门,十分不牢固,攻城的人大可以用挖地道、填城壕、烧城门等战术攻城。这样的一个工程,别说是帖木儿的大军,就是明初人所说的回鹘(东察合台汗国,下文不再备注),或者是强大一点的草原蒙古破落户都可以打进来。 朱楧越看越揪心,帖木儿要真的打过来,凭着这个工程,是绝对挡不住他的一波攻击的,对瞿能道:“瞿将军,这张掖的城墙要加固啊。” 瞿能十分惶恐地说道:“殿下恕罪,当地人不会烧砖,这城墙只能用沙土夯筑,至于这木门,殿下也知道,这张掖卫城是刚设立的,百废待兴。” 朱楧没想到对方这么怕自己,心里暗爽了一把,但还是赶紧扶起瞿能道:“将军不必如此,本王没有怪罪你的意思。只是这张掖城是我等安身立命的所在,以后必须要加以重铸。” 瞿能道:“殿下所虑甚是,末将一定将这件事记在心上。” 朱楧摆手道:“不,这件事我要亲自负责。瞿将军,你给本王找好住的地方了吗?” 瞿能道:“回禀王爷,王府还没来的及建造。请王爷暂时移驾故元的甘肃行中书省府衙。”这甘肃行中书省府衙原本已经被冯胜焚毁,瞿能在其旧址上进行了重建,本来他是自己住在那里的,现在朱楧来了,他只好另寻住所。 朱楧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好,我看王府暂时不要建了,现在百业待举,建造王府太耽误事了。本王就住在那个行中书省的府衙吧。” 瞿能抱拳道:“王爷体恤下情,实在是贤明之王。” 朱楧咧嘴一笑,这马屁拍的舒服,道:“今天晚上有劳瞿将军将卫城的将官全都叫到本王的府邸来,本王还好好犒劳一下诸位,顺便和诸位见个面。” 在酒桌上拉拢感情一直是中国的传统,后世的朱楧对这样的场子要远比之前的肃王老道。 瞿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个,殿下。按理说您远道而来,我们应该给您接风,这怎么好意思呢?” 朱楧笑道:“你跟我客气什么?诸位将士都是给我干的,我犒劳大家也是应该,这件事就交给你办了,务必要给本王办好。” 瞿能道:“殿下放心,末将一定会把殿下的关怀之情传达给每一个军士。” “嗯。”朱楧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带着瞿能等人巡视张掖的各处城防。 晚上的时候,甘州左卫的大小将官都在瞿能的率领下来到了朱楧的府邸欢聚。朱楧举杯道:“来来来,诸位将士。诸位为本王镇守这张掖城实在是辛苦了,本王今日略备薄酒犒劳诸位,请满饮此杯!” 大小将官全都举杯一饮而尽。在朱楧身旁伺候的黛奴见朱楧的酒杯空了,立即给他倒满。大小将官都注意到了这个穿着红袄的标致窈窕的小宫女,他们虽然是带着老婆孩子来镇守张掖的。但明初这里实在是荒凉,除了军汉的粗妇以外,实在是见不到别的女人,一时对朱楧羡慕不已。 ps:感谢请眼熟我、马木留克骑兵、yy梦中仙等诸位大大的推荐票。 第十二章 美人侍浴 实际上终明一代,河西之地也再也没有恢复到往日的繁华。这里的管理机构一直都是卫所都司之类的军事机构,没有民事机构,可见这里的百姓很少。 朱楧注意到了诸位将士的表情,对旁边的怀恩耳语几句。怀恩随即退下,过了一会儿,一对舞女鱼贯而入。这些人一部分是朱楧从之前的肃王府带来的,另一部分是犯官的小妾或女儿,他们全都能歌善舞,正好派来助兴。 一曲舞毕,诸位将官全都看的如痴如醉。朱楧看着他们猥琐的样子,十分陶醉,道:“诸位将校,本王有一些事情要问你们。” 这时候瞿能率先回过神来,道:“殿下想问什么,末将等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朱楧道:“其实也就是屯田之事,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屯田是我等立身河西的根本。粮食必须能只给,不能总是依靠内地运粮。诸位想必也都知道,我们肃藩地处偏远,朝廷能运到这里的粮食很少,如果我们不能自力更生,那将士们就永远吃不饱肚子,肃藩也就永远不能稳固。” 大明朝的产粮地主要是老朱占据的南京一带,这也是老朱选择在南京建都的原因,朱老四二次革命成功后,为了解决北京的粮食问题,不得不大兴运河,将南方的粮食调到北方来。而朱楧所驻守的西北是距离东南产粮地最远的地方,平时能运来的粮食也比别的地方少很多,就连贪图开中法之利的商人也不愿意来这里商屯。所以粮食问题,是朱楧建设河西的重中之重。 一番话说的在座的将士都不吭声,大堂的氛围瞬间凝固了。朱楧见此情景不禁哑然,看来他们很怕自己啊,这种感觉真不错。作为一名领导不一定要靠滥发yin威来树立自己的权威,只要时时刻刻透露着自己的精明,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不好糊弄就够了。这样所有人就会觉得背后长了一双眼睛,老老实实地干活,老朱就是深谙此道。 最后还是瞿能站出来,道:“殿下,实不相瞒,我们肃藩的屯田刚刚开始兴起,现在还难以做到粮食自给。” 瞿能所领的甘州左卫是前年也就是洪武二十三年才设立的,屯田才刚刚起步,距离自给自足差得远了。 朱楧道:“各位,你们的田地一年能打多少粮食?” 这话问的各位将领又是面面相觑,一名小校站出来道:“启禀殿下,按照我大明朝的制度,一名河西的普通军户可以分得一百亩土地。可殿下也知道,这一户人家如何种的完这一百亩地?一个精壮劳力也就能照顾两亩地吧,一般的一个军户连十亩地都种不了。西河之地虽然水草丰美,但这里毕竟刚刚经过大乱,平均亩产不到一石,实在是难以糊口。” 这位将校说的确实是实情,一个成年男子一天至少吃两斤的粮食,再加上家里的老婆和一堆孩子(古代没有计划生育,孩子普遍较多),一天消耗的粮食在五斤以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能消耗一千八百二十五斤以上,也就是差不多十石。而按照这位小校的说法,一个军户所种的粮食是不够自己吃的。更何况,老朱规定军户除了七分种地以外,还有有三分守城,再加上以朱楧为代表的一群不用种地的人,肃藩的粮食是肯定要靠外边接济的。 朱楧听完沉默不语,道:“诸位将士接着喝酒,粮食的事情,本王想办法解决。” 这下子又让以瞿能为代表的大小将校纳闷了,他一个长在深宫的毛孩子能有什么办法,看来是要伸手向他老子要了,这样也好,不管粮食是怎么来的,能让弟兄们吃饱饭就好。 晚宴结束后,诸将起身告辞。朱楧对黛奴说道:“去给本王准备些热水,本王要洗澡。” 黛奴道了一个万福,道:“是。奴这就去准备。” 古代的富贵人家是很会享受的,洗个澡也会让好几个丫鬟来服侍,作为王爷当然也更是如此了。 黛奴忙着招呼王府里的杂役,打水的打水,烧火的烧火,而她则亲自去为朱楧准备换洗衣服。黛奴心里很清楚,朱楧贵为王爷,以后肯定是要有很多女人的,自己身为奴婢,不可能成为他的正室,就算他喜欢,老朱那一关也过不去。黛奴现在就想把王爷伺候好,争取能被收为小妾,从此就脱离奴籍。 现在朱楧的母亲让黛奴做朱楧的贴身侍女,这是她最大的机会,干好了就是很好的晋身之阶,要是干不好就会被以后新来的比下去,到时候人家成了王爷的侧妃,自己还是一个奴隶,这种结果生性要强的黛奴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所以黛奴干起活来比一般人还要努力。 这次侍浴——额,最起码黛奴是这样认为的,她认为是她很重要的一个机会,所以她将浴室布置的十分温馨,并将其他的丫鬟安排到门外伺候。她要给王爷和她自己塑造一个二人的空间。在她的记忆里,肃王这是第一次让丫鬟伺候洗澡,以前都是让太监。 朱楧走进浴室,见黛奴穿着半透明的亵衣正在趴在木桶上测试水温,圆滚滚的小屁股撅地很高,不由的感叹万恶的封建社会的统治者真特么会享受啊。 不过他现在还没有占有黛奴的迫切愿望,因为他满脑袋都是屯田的事,这个巨大的问题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压在他的胸口,让他没有心思去想别的事。 朱楧坐在澡盆子里构想着自己建设河西之地的蓝图,黛奴则在后面为他搓背。黛奴心里很失落,看这个样子好像王爷对自己没有兴趣一样。 过了好一会儿,朱楧突然道:“黛奴。” 这还是洗澡开始后朱楧跟黛奴说的第一句话。黛奴被吓了一跳,道:“嗯。王爷,怎么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内心有了一丝丝的害怕,但更多的还是期待。 感谢:就不跳楼、windsedker、梦回夏朝、马克留骑兵等诸位大大的推荐票。 第十三章 下乡调研(改) 朱楧道:“咱们带来的囚犯一共有多少人?其中男的有多少,女的有多少,成年人有多少?老弱有多少?” 黛奴本来以为他要干坏事,没想到他竟然问这么学术性的问题,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支支吾吾地说道:“这......回王爷,这奴哪知道,奴不识字也不会算账,只会伺候王爷。” 哦,对。朱楧猛然想起来了,黛奴没什么文化,问她这个实在是难为她了。以后得找个可靠的人给自己管账目。怀恩也不行,老朱严禁太监干政,虽然他也用太监,但不许别人用。怀恩也不识字,在老朱的yin威之下,就算是识字他也不敢插手政务。 这个人可要好好物色,既要精明强干又要对自己忠心,嘴巴还要严,毕竟钱粮账目这些事实在是太敏感。朱楧的肃王府里虽然有长史司负责王府的具体事务,包括管理账目,公开的账目比如说老朱的拨款,王府官员的工资朱楧可以交给他们来管,但是朱楧要在河西发展自己的实力,势必要设立自己的小金库,这里的账目就不能交给他们了,只能让自己的心腹负责。 只是这个人朱楧还没有找到。洗完澡后,朱楧对黛奴道:“你也累了,先下去休息吧。” 黛奴颇有些失落,他们两个都已经如此接触了王爷还没有占有她,只能说明王爷对她没有兴趣,耷拉着脑袋就往门外走。 已经活了两世的朱楧怎会不知道她的小心思,突然在她的小屁股上捏了一把,道:“小妮子,这两天好好准备准备,等本王忙完就收拾你。” 黛奴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随即又惊又喜,道:“王、王爷,您.........”说罢,羞涩地跑开了。 朱楧嘿嘿一笑,穿着睡衣倒头就睡,这几天连续赶路实在是太累了。第二天醒来,早有两个侍女跪在床边伺候,一个端着盆,一个端着毛巾。 朱楧早已经习惯了万恶的封建社会的特权生活,并且十分迷恋这种生活,毫无不好意思地在两位侍女的服侍下完成了洗簌工作。 黛奴端着早点过来,道:“王爷,吃饭吧。”朱楧坐到桌子前,道:“坐下来一起吃。” 黛奴的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道:“奴怎么能跟王爷坐到一起呢?” 朱楧佯装生气,道:“让你坐你就坐,我一个人吃有什么意思?” 黛奴吓了一跳,像一个犯错的孩子一样,连忙道:“是,是。奴遵命。”随即坐了下来,但是十分地紧张,手不知道放在哪里。 朱楧给她夹了一口菜,问道:“黛奴,你会骑马吗?” 黛奴摇了摇头,道:“王爷可是有什么吩咐?” 朱楧道:“吩咐到谈不上,只是想让你陪着本王转几处地方,既然你不会骑马,那本王就给你找顶轿子吧。” 黛奴的一双大眼睛直刮刮地盯着朱楧,十分好奇地说道:“王爷要去哪里,昨天不是刚转完吗?” 朱楧道:“昨天转的是城内的工事,今天要去看的是本王的田地。” “田地?”黛奴十分不解道:“王爷您是天潢贵胄,何必去干农夫干的活,这样的事吩咐我们下人们去办就好了。” 朱楧道:“你不懂。我们地处边缘,内地运粮不便。这屯田是我们能否在这里站稳脚跟的重中之重,本王要当成头等大事来抓。” 黛奴道:“奴什么都不懂,只知道伺候王爷。王爷说什么重要,什么就重要。” 朱楧对她的态度十分满意,做王爷就是好,后世哪里有妹子肯对自己这么上心,道:“吃完饭你去收拾一下,我们马上就走。”后世的他工作时也十分慵懒,主要原因是不管干的怎么样都是那点低到可怜的工资,而这一次不同,上天让他重新来过,还给了他一大块土地,这是给自己干的,你不积极谁积极? 吃过饭后,朱楧在黛奴的陪同下出了张掖城去看屯田,王府的甲字号护卫指挥使张龙亲自带了一队卫兵保护。 后世的朱楧出自农家,从小干惯了农活,只不过后世的农民生产方式跟古代的没有多大区别,都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后世的朱楧从小就幻想有一块自己的大农场,整天指挥着别人为他劳作,现在这个梦想马上就要实现了,使得他不由得心潮澎湃。 张掖城的西边就是黑河的主干流,目前军户们的屯田大多集中在这一带,因为灌溉比较方便。朱楧带着黛奴沿着河流走了很远,路上时不时看见正在田里劳作的军户及其家属。 他们当中大部分人还不认识朱楧,再加上此时正是农忙时节,也顾不上跟朱楧打招呼。朱楧对此并不介意,对黛奴道:“你看本王的地肥不肥?” 黛奴点头,道:“嗯。这里经过几年经营应该能达到亩产一石吧。” “一石?”朱楧笑道:“哼哼,只产一石本王怕是要赔本了。” 黛奴张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朱楧,道:“那王爷想要多少?” 朱楧笑而不语,他知道后世的小麦动辄亩产上千斤,也就是五石以上,当然他也明白,依照明朝的科技水平是达不到这个亩产的,但无论如何自己带来了后世先进的生产方式和技术,只产一石实在是太对不起广大读者了。 要想经营田庄,最重要的就是水利,好在河西走廊灌溉发达,只要稍微加以利用,绝对不会干旱。 古代的水利建设无非也就是两方面,第一是水渠,河西走廊之地水草丰美,自西汉以来,历代都很重视这里的建设,开挖了很多水渠,建立了十分发达的水渠灌溉系统,虽然现在都废弃了,但只要在旧址上进行疏通,应该不是难事。第二就是水车,在路上,朱楧也看到了军户们自己建的各种水车,然而那些龙骨车,链斗式水车功率太小了,只能照顾河边一线的天地,再远就鞭长莫及了。 后世的朱楧在大学时曾经加入过一个关于农业生产工具演变的协会,这个在后世是个相当冷门的协会,而且还容易受到同学们的嘲笑。但是朱楧却对此很有兴趣,在那个协会里一待就是四年,毕业后也经常跟协会的同学联系。在那个协会里,朱楧知道了明朝嘉靖年间有个叫段续的人发明了一种兰州大水车,直径可达二十多米,一辆水车就可以灌溉近千亩良田。朱楧和协会的同学都会这个古代的利器很有兴趣,在一个富二代同学的资助下,他们竟然复制出了一辆这样的水车,虽然后世的水车的意义仅限于当做朱楧等人合照的背影,但朱楧记性很好,那辆水车的制作工艺,他大致还记得。 以后一定要找工匠制作出那样的大水车,不,这件事马上就要办。 第十四章 龙战于野 朱楧一直转到晚上才结束,晚上的河西走廊十分辽阔壮丽,田野一望无垠,漫天的星斗好像珍珠一样要掉下来。圆圆的月亮好像一个白壁盘子一样挂在天下,感觉距离人非常近,触手可及一样。 这样的夜色朱楧已经十几年没有看过了,小时候经常看见漫天的星斗,听大人们讲牛郎织女的故事,后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也变得越来越差,天空也越来越变得灰蒙蒙的,再也看不见漫天的星斗了。 朱楧深吸了一口气,这种环境后世的度假村都找不到,自己必须好好享受享受。他让侍卫们先回了城,自己则带着黛奴在城外的黑河边上散步。后世的他特别的憧憬能跟女朋友去一个世外桃源之地旅游,但是命运多舛,一直未能如愿。如今自己贵为藩王,前呼后拥,有这个机会,一定要尽情享受,弥补之前的遗憾。虽然河西走廊是兵凶战危之地,但张掖毕竟是河西走廊的核心,如果有胡虏来犯,边境的墩台一定会点烽火示警,自己就在城边上,爬也能爬回城里。 朱楧一把搂住黛奴的肩膀,道:“黛奴,你知道这河西走廊能开垦多少亩地吗?” 黛奴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身子不由地抖了一下,但随即又有一丝兴奋和期待,低声道:“奴哪里知道?请王爷告诉奴。” 朱楧捏了她的小脸一把,道:“告诉你吧,仅这张掖一地,就可以开垦近四百万亩土地。” 黛奴的小嘴惊成了0型,结结巴巴道:“四百万亩?那要打多少粮食啊?” 朱楧笑道:“我要把这荒凉的河西之地建成我们大明朝的粮仓,让她再现,哦,不,超过以往的繁荣。” 黛奴被朱楧的志气所感,道:“奴相信王爷一定会成功的。” 朱楧道:“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世外桃源。” 听到这句话黛奴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月光下白皙的脸蛋随即变得红润,低声道:“王爷说笑了,奴只是王爷的奴婢,这里就算是世外桃源也是你和将来的王妃的。” 朱楧猛地一转身,搂住黛奴的小蛮腰,顿时一股柔软涌遍全身,道:“王妃是谁本王决定不了。但本王宣布从今天起你就是本王的女人,本王封你为侧妃。”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黛奴心里别提有多激动,道:“奴谢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奴以后一定会更加尽力地去服侍王爷,以报答王爷的恩情。” 朱楧吻住了黛奴的嘴唇,将她推到在河边的草地上,道:“很好,本王不会亏待你。但接下来本王要兑现自己说过的话——好好收拾你。” 黛奴被他吓了一跳,道:“在,在这里吗?王爷,这里可是野外啊。” 朱楧坏笑道:“野外怎么了?野外才更刺激啊。”说罢,开始上下其手。 黛奴本能地开始挣扎,道:“别。王、王爷。被人看见多不好,我们回府邸里吧,回府里再让奴好好服侍你。” 朱楧将她的两只手拿开摁在地上,道:“我是这里的王。谁敢说三道四。这里风景这么好,不在这在哪?你敢违抗本王的意思?” 黛奴睁着两只乌溜溜地大眼睛盯着朱楧的脸庞,她很喜欢身为藩王的他的这份霸气,过了一会儿才幽幽道:“奴不敢。”随即闭上了眼睛。 二人野战之后还不过瘾,回到肃王府邸后又大战一番。第二天日上三竿时,朱楧才起来,而他旁边的黛奴还正睡得香甜。 朱楧看着这个标致可爱的小丫头,嘴角挂起了一丝笑意,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女人,虽然自己没能力让她做正妃,但也应该好好待她。 黛奴身上的薄毯都滑落到了腰部,露出了光滑的皮肤,完美的身材。朱楧给她往上盖了盖,然后自己穿衣下床。 门外一直有两个宫女等候,这两个宫女年纪较大,知道昨天之事,必定损耗了双方不少精力,所以一直在门外等待双方自然醒,没有出声。 此时,两位宫女听到了屋内有动静,深谙服侍主人之道的她们立即推门而入,跪在地上,道:“殿下醒了。奴婢们怕打扰殿下故而一直在门外等候,不敢进来。请殿下恕罪。” 朱楧已经将衣服穿好了,最后系了一下腰带,道:“无妨。本王知道你们也是好心。快去准备早膳吧。” 一名宫女扣头道:“是。”随即退了出去。另一名宫女则端来了洗漱用的铜盆,盆上搭着一条毛巾,道:“请王爷洗漱。” 朱楧洗脸刷牙漱口完毕后,指着还在床上酣睡的黛奴,道:“今天去跟怀恩总管说一声,给这个丫头做几件新衣服。” 那名宫女一脸羡慕地看了黛奴一眼,心道:这个小丫头真有福气,居然就这样得到了王爷的宠幸,马上就翻身做主人了。跪在地上对朱楧道:“是,奴婢记住了。”礼数十分周到,希望也能借此博得肃王的欢心。 现在的朱楧已经不是后世的吊丝了,随着身价的提高,他的品味也在变高,一般的庸脂俗粉是入不了他的眼的,十分无感地对那名宫女摆摆手,道:“好了,你下去吧。” 那名宫女也是老于世故之人,见此情景内心颇为失望,但还是恭恭敬敬地说道:“是。奴婢告退。”暗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反正自己在王爷身边伺候,不愁没有表现的机会,如果太心急,反而会招致王爷的反感。 早膳送上来时,黛奴也已经醒了。朱楧坐在桌子前边吃边道:“醒啦?下来一起吃吧。” 黛奴猛地坐起来,道:“呀!奴怎么睡到现在了?奴该死,奴应该伺候王爷用膳的。”表情十分惶恐。突然发现自己身上一丝不挂,又赶紧用薄毯挡在胸前,手忙脚乱的样子十分可爱。 朱楧看了她一眼笑着道:“行了,捂什么捂?本王哪里没有见过?” 黛奴脸上的神情十分尴尬,但还是不肯松手,道:“奴,奴只是不太习惯。” 看她这副鹌鹑的样子,朱楧心里乐开了花,道:“行了。赶快穿上衣服下来吃吧,难不成还让本王伺候你?” 第十五章 慰问工匠 黛奴急忙手脚并用地穿衣服,道:“哪敢,哪敢?王爷千万别开这种玩笑,永远都是奴伺候王爷。奴这就下去伺候王爷用膳。” 黛奴急忙来到饭桌前,先给朱楧续了碗粥,然后在朱楧的示意下才肯坐下来。 朱楧道:“黛奴啊,你说本王要经营田庄,哪件事才是最要紧的?” 黛奴刚端起碗来喝了一口粥,又赶紧放下来,道:“奴觉得还是水利最重要,庄稼长得好不好,关键在水源充不充分。” 朱楧满意地看了她一眼,道:“你说到点子上了。可惜了,我河西之地的水源虽然充沛,但是目前还没有被用在点子上。” 黛奴直呱呱地盯着朱楧道:“王爷是不是又有什么想法了?”自从朱楧病好之后,她感觉这个王爷的见识比之前强多了。不说别的,就说他给皇上画的那副地图,就让王府的人惊讶不已,之前也没听说王爷在那上面下多大功夫啊。 朱楧道:“想法是有,但是不知道能不能在此地施行。吃完饭你跟我去一个地方,我要去实地考察一番。” 黛奴道:“奴遵命,跟王爷在一起奴也涨了不少见识呢。” 朱楧道:“本王昨天已经跟你说过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本王的侧妃了,别整天老是奴不奴的,知道吗?” 黛奴心中酿起一丝甜蜜,看来王爷是个说话算话的人,并没有逗她玩儿,嘴角闪过一丝微笑,随后又有一丝惶恐地说道:“奴只是感觉这一切太不真实了,害怕老天爷突然有一天将这一切又夺走。” 这小丫头倒是挺知足。朱楧挑起她的下巴,十分霸气地说道:“你的天是谁?是本王,只要本王不发话,谁也夺不走。从今天开始,你不许再自称奴了,不要掉本王的身价。” 黛奴十分感动,这种霸道的宠爱真是让人难以拒绝,重重地点了点头,十分开心地说道:“是。妾身遵命。” 朱楧笑道:“这就对了,赶紧吃饭吧。” 吃完饭后,朱楧在黛奴和瞿能的陪同下去慰问了甘州中卫的匠户。瞿能十分不理解,朱楧一个堂堂的亲王为什么要去看那些破落的匠户。明朝匠户一般的来源是被俘虏的工匠或是被逼为工匠的俘虏,还有就是“军士不堪征差者”,经过学习各类技术后充任,其待遇和地位可想而知。 匠户的工作是很辛苦的,历史记载匠户应役时,“每日绝早入局”,也就是起的比鸡早,在官吏的监督下劳作,“抵暮方散”,工作量很大。然而工钱很低,每人的月粮不过三斗,(就这还不一定能全发到手上),再加上一些官府偶尔赏赐的衣物,没有其他收入,日子过得相当拮据,常常发生质典子女的事。 不管是古代还是后世,对技术人员的重视程度都不高,虽然谁也知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大部分人还是崇拜资本、权利、名气,很少有人崇拜技术。当官的一向自认为高人一等,对于搞技术的人,一般都视为自己的杂役,很少有重视的。就算是一项技术没用研发成功,他们也不用负什么责任,转而把责任都推到搞技术的人身上,说他们学艺不精。所以,后世的一些理科男,生活的也很不如意。 但比明朝人多了好几百年见识的朱楧心里十分清楚,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人类的发展历史其实就是生产生活工具的进步史,朱楧不认为后世的人比明朝人聪明多少,但是后世的人可以用十分先进的生产工具,所以日子要比明朝人过得好很多。 朱楧和老朱的脾气一样,都是十分实际的人,他对那些能改变现状的工具技术十分有兴趣,反而对历代士大夫和统治者所推崇的儒家的那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嗤之以鼻。那些只会夸夸其谈,瞪着眼睛找别人毛病的文人,在朱楧的心里别说是这些掌握技术的匠户,就连一个卖力干活的农夫都不如。 还是李云龙说的好,手里的家伙好使,腰杆子才会赢。而那些个工匠,就是给老子制造好使的家伙的人,必须要重视。 瞿能将朱楧等人带到匠户的居住区,单从居住条件来看,他们过得很不如意。虽然这张掖城的房子大都是他们重新建造的,但他们分到的住所却是城里最差的,相当一部分人还住着以前的工棚。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卖盐的,喝淡汤;编凉席的睡光床。”建筑,建筑,果然自古以来都是光建不住啊。 见朱楧等人前来,甘州中卫的匠头胡老汉带着大小工匠前来迎接。胡老汉没等到朱楧走近就直接跪下,道:“不知殿下驾临,失迎之处,还望殿下恕罪。” 朱楧快步走向前去,一把扶住胡老汉,道:“老先生快快请起,本王知道你们为我肃藩的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这次本王是专程前来看望大家的。” 胡老汉用十分激动和诧异的目光看着朱楧,若不是亲耳听见,他是绝对不会相信这样的话的。历代官吏对他们都是严加督导,似乎是他们工匠欠了官家钱一样,万万没想到今天一个堂堂的亲王会亲自跑来对他们嘘寒问暖。 胡老汉道:“多谢王爷,能为我大明的边陲建设贡献一份力量是小的们的荣幸。” 朱楧微微笑了一下,这样的官话早已打动不了经历了两世的他。他扫视了一下跪在这里的工匠,见他们穿的都不怎么样,而且面有菜色,很明显是营养不好。 写到这里可能会有读者提出质疑了,洪武年间是盛世,怎么会像你说的那么不堪。 在这里我要说的是,古代的所谓盛世和衰世其实跟底层的老百姓关系不太大,所谓的盛世其实指的是国库充盈,皇帝有钱花,可以尽情的去打仗,去建造大型工程,去浪。所谓的衰世指的就是国库空虚,皇帝也没钱花,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不光是天灾人祸,经济崩溃,也有可能是国家机器尤其是税收制度失灵,皇帝失去了对国家财富的掌控力,比如明朝后期就是如此。但无论是盛世还是衰世,底层老百姓的生活都是不如意的。 第十六章 手绘水车 举个典型的例子,清朝乾隆年间号称盛世,乾隆皇帝又是打仗,搞什么“十全武功”,又是修圆明园,又是编纂《四库全书》,很有钱,很潇洒。可是他治理下的普通百姓呢?根据乾隆年间英国使者马戛尔尼的记载,他见到的底层中国人跟乞丐差不多。他们会争先恐后的跳进海里捡英国人扔掉的肉类,然后拿回家小心腌制。北京的弃婴随处可见。可谓是盛世下的饥饿。 而在明朝初年,天下刚刚平定,生产力还没有恢复,尤其是河西走廊这一远离中央的地区,更是贫困交加,肃王的岁禄都比其他藩王少二十倍,更何况底层的工匠?朱元璋的盛世建立在他行之有效的基层管理组织——里甲制度及粮长制度上,这两个制度可以让他有效地控制全国的税收,从而不断充实自己的国库,至于底层的老百姓,照样是穷。 朱楧对着这一群工匠说道:“诸位工匠对我肃藩的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你们的生活却过得很不如意,这个本王也看在心里。本王今天来这里是有事情跟你们商量。” 胡老汉一听这话,立即十分惶恐地说道:“殿下有何事尽管吩咐,商量二字我等实不敢当。”心里却盘算着朱楧说这话到底是福是祸,毕竟这年头当官的口蜜腹剑的事干的实在是太多了。 朱楧道:“本王知道你们之前干活都是按轮班制或者住坐制,本王今天来是想改变这种劳作方式。”所谓轮班是工匠每一年或五年轮流到官手工作坊服役,每班平均三个月。住坐指的是每月服役十天,若不服役,则必须每月出银一钱由官府另雇他人。 众位工匠都是大眼瞪小眼,不知道朱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最后还是胡老汉鼓起勇气道:“敢问殿下,殿下想变成那种劳作方式?” “雇佣。”朱楧斩钉截铁地说道:“本王想制作一些水车等灌溉工具,凡是被我雇佣的工匠每月给粮食五斗,绝不拖***的好的还有奖励,但是偷懒耍滑不好好干的,本王就把他发配到奴隶营去。” 所谓的奴隶营就是朱楧带来的那群犯官家属和奴隶住的地方。朱楧不会好心到对他们进行人性化关怀,罪犯如果过得滋润那干脆都去犯罪好了。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劳动力,而罪犯就是最廉价的劳动力。朱楧每天只给他们维持生命的口粮,还强迫他们去开垦土地,干重活。如果被发配到奴隶营,那才真叫是生不如死。 众位工匠一听朱楧这话,全都面面相觑,他们一方面对朱楧给予的丰厚报酬感到欣喜,另一方面又感到这个王爷好大的威严,动不动就把人发配到奴隶营中去。但他们还都是希望自己被选上的,毕竟谁也想过好日子,而且朱楧说了,被发配到奴隶营的前提是他们偷奸耍滑,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去干,谁整天想着整这些幺蛾子。况且王爷千岁对他们匠户这么好,要是还有人偷奸耍滑那就是良心被狗吃了,被发配到奴隶营也不过分。 胡老汉拱手道:“敢问殿下要做什么样的水车?是龙骨车还是链斗式水车?要雇佣多少人?” 朱楧道:“都不是,本王要做的是直径达六、七丈的大水车,可灌溉近千亩良田。数量嘛,自然是多多益善,就看你手下有多少人了。” 众工匠听了都十分惊讶,直径达六、七丈的水车他们别说见,就是听都没听过,这可能吗?这个小王爷也太会异想天开了吧。 胡老汉道:“殿下,请恕在下见识短浅,这世上哪有直径达六、七丈的水车,小的们不会做啊。” 朱楧微微一笑,和颜悦色地说道:“不必担心。图纸和要点我会给你们,你们只要照着上面说的做就行了。” 这下不仅是众位工匠,就连瞿能这等武夫也纳闷了,这长在深宫里的王爷怎么还会制造水车了?黛奴对此已经不再惊讶了,她已经见识了朱楧的奇思妙想,那么详细的地图都能画出来,做一个水车应该也没有问题吧。 话说到这个份上,胡老汉也就不能再推辞了,道:“既然如此,那小的们一定尽力而为。敢问王爷,图纸在哪里,可否先让小的看一眼。” 朱楧对黛奴道:“去找些纸笔来,本王这就给你们画出来。” 看来王爷又要让众人吃惊了,黛奴心里美滋滋的,谁不想自己的男人有出息呢?即便对方是王爷,可以衣食无忧,道:“奴这就去。” 朱楧瞪了她一眼,吓得黛奴立即改口,道:“是,妾身遵命。” 这一下子,一些不厚道的人已经忍不住想笑了,看了这位王爷也已经初尝禁果,把这个小丫头收入帐下了。 黛奴脸蛋一红,赶紧跑开,众人知道了她跟朱楧的关系,自然对她小心侍候,很快就把笔墨纸砚给她送了过来。 朱楧将纸铺在了一张桌子上,很快便将图纸画了出来。胡老汉在一旁边看边连连赞叹:“妙,妙。真是巧夺天工啊。如果此物做成,灌溉千亩良田不在话下,而且此物是用河流的水力推动的,不用人工和畜力,会省出很多人手啊。” 朱楧笑道:“怎么样?胡匠头。可以做出来吗?” 胡老汉皱着眉头琢磨了一会儿,道:“应该没有问题,小的愿为王爷效力,早日制作出此物。” 朱楧赞叹道:“你先召集人手做一辆试试,成功之后,我们在加大生产量。待遇就按我之前说的发放。” 胡老汉道:“小人遵命,小人这就着手准备。” 其实朱楧知道,河西之地自古都有很多水渠,像汉朝、曹魏、唐朝,都在这里修了不少水利,这些水渠虽然废弃了,但是也是可以疏通的,水渠一直以来是河西走廊灌溉的主力。朱楧制作这个大水车的目的有两个:第一是物尽其用,既然河西之地有丰富的水流资源,那这水力就不能浪费;第二是想搞出一件既实用又新鲜的利器来震惊诸人,让他们对自己产生崇拜心里,这样以来,自己在这里推行变法阻力就会少很多。 第十七章 治国攻略 朱楧道:“我河西之地虽然河流众多,但不是每一块田地都挨着河流的。本王还要制作一些手压机,可以将七丈深的水井里的水吸出来灌溉土地。” “七丈?”胡老汉十分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明朝的井一般也就几米深,提水都是一桶一桶往外提,既费力又没有效率。听朱楧的意思,他要制作的东西要比手提水桶高效的多。 其实这个手压机的工作原理很简单,就是负压吸水的原理,用人工将管子里的空气抽走,造成井里和管子里的大气压强差,大气压强就会将水从井里面压上来,比起用手提既省力又有效率。只是明朝人不懂得大气压强的原理,所以听起来感觉匪夷所思。这样的手压机在后世的农村随处可见,朱楧的老家就有一套,提取出的水来自深层,甘甜可口,跟城里过滤过的水完全不是一个味道。 手压机的制作方法就是用一根长管子,把一头砸尖,管子的底部四壁钻许多眼,方便水流进来,顶部垫上木方子,砸进深井里。管子的手头接着一个唧筒,一按手柄,水就可以提取上来,十分的方便。 手压机最关键的部位就是唧筒上起密封作用的橡皮圈,明朝没这玩意儿,一般也可以用牛皮代替。但明初严禁宰杀耕牛,所以此时只能找一些厚布代替,效果会差一些,但此时也只能将就着用了。 胡老汉等人都是老把式,朱楧一说他们就知道那个手压机是怎么回事了,不用画图。 朱楧道:“胡老汉,我说的这两样东西,你们务必加班加点的完成。大水车可以先做一辆,试试效果。手压机则是多多益善。另外,各种机械的部件上都要写上制作者的名字,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本王绝不轻饶。” 胡老汉拍着胸脯,道:“殿下请放心,老朽定当不辱使命。” 朱楧道:“很好。很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诸位,我们河西之地的好日子马上就要到来了,诸位再也不用挨饿受穷了。从今以后,只要大家跟着我好好干,就绝对不愁吃不愁喝。” 众位工匠和士兵不知道朱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依照眼下这种情势来看,河西之地的开发程度跟内地还差的远呢,大家连好日子的影子都看不到。但朱楧毕竟是王爷,他都这么说了,众士兵和工匠也只能唯唯诺诺地奉承。 老于世故的朱楧听得出来,他们这是敷衍,但他不会介意,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等自己干出成绩来,他们自然就会相信。 手压机很简单,一般的工匠都会制作,朱楧对此没有给予过多的关注。但是那个兰州大水车就十分复杂了,朱楧必须全程监控并且给予必要的指导,毕竟他是自己动手制作过那个玩意的。 制作大水车首先是要选址,安放水车的位置不仅要水源充足,还应该在河道的拐弯处,如果不在拐弯处发洪水的时候容易被冲走。 这个地方不难找,朱楧等人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地方。然后,众人沿河用石头筑了一个落差较大的水槽,到时候将水车安装在水槽之上,水流的冲力就可以带动水车转动了。 地址选好之后,接下来就开始准备材料。做水车最重要的是转轴用的木料,因为它承受的力是最多的,所以需要耐磨的硬木,还必须保证直径在两尺以上。这转轴的制作,工艺也不简单,涉及很多数学问题,但这个难不倒经验丰富的胡老汉等人,几天后他们便将这个转轴做好了。 转轴做好后,接下来就是做大车轮,这个工程比较庞大复杂,需要很多人辅助,出了工匠以外,朱楧又调来了许多士兵和囚犯前来帮忙。 大车轮做好之后,再装上篾织叶片,捆上提水的竹筒,大水车总算竣工了。前前后后花了近半个月的时间。 朱楧建设河西走廊的思路就是以农为本,兼顾工商。农业在古代是支柱产业,因为古代人吃、穿、用的东西大多都是地里长出来,或者是将地里生长的产物简单加工而来的。而商人只是把东西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本身并不生产财富。一匹布从长安贩卖到洛阳,商人们会赚不少钱,但对于整个国家来说,财力并没有因为这个行为而增加,那匹布还是一匹,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而已。 所以古代高明的统治者都重视农业,这并不是见识短浅,而是大局观。古代的农业的地位大概相当于现代世界制造业的地位,世界上的发达国家都是以强大的制造业立足的。因为当今社会人们所使用的生产生活工具大都是制造业生产出来的。没有强大的制造业,再有钱也不能成为强国,典型代表就是沙特,连面积比它小到不像话的以色列都打不过。许多大国领袖都重视制造业的发展就可见一斑。 农业发达了,人们吃喝不愁的时候才有功夫琢磨别的事情,英国的工业革命之前首先是农业革命,大农场式的生产方式取代了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促进了农业的长足发展。 农业发展的同时,手工业也必须重视,因为这是科技进步的主战场,来自后世的朱楧知道,未来的世界是科技的世界,所以这一块绝对不能丢弃,他将会用后世的先进制度来管理这一领域。 至于商业,朱楧只把它看成是互通有无的手段,最多只是利用,但绝对不会扶持。 朱楧仰望着这个直径达到二十米的大水车,心潮澎湃,将来的农业大发展就靠它了,这个时候朱楧也只能种种小麦。虽然他也很想种高产的土豆、玉米和红薯等作物,但那玩意儿还在美洲大陆呢。距离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有一百年的时间,纯粹就别想了,这个外挂开不了。 朱楧对世界历史的发展与其他人理解的不同,别的穿越小说的主角一上来就航海,发现新大陆,掠夺资源,似乎这是中国发展的捷径一样。 第十八章 世界局势 殊不知,世界列强的崛起根本上靠的是工业革命,而不是航海掠夺。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这些只靠掠夺的国家最后也不是没落了?而德国这个没怎么参与过航海的国家不也是很强吗?更何况老子被封在了内地,想航海也没有港口啊。 所以朱楧将自己发展的重心放在了农业和手工业上,当然对理科不甚精通的他也不期望在自己这一代弄出个工业革命,但历史发展的走向一定要告诉后人,让他们不再走弯路。 当然朱楧也不会故步自封,闭门造车,既然海陆走不通,那还不是有陆路吗?朱楧所在的位置虽然与西方世界相隔遥远,中间国情复杂,但大体上来说分为以下几个势力。 首先,朱楧的西边是哈密、沙洲这些后来被统称为关西七卫的小部落,力量较弱小;哈密西边就是东察合台汗国,也就是明朝人所说的回鹘;回鹘的势力一直到了今天的中亚的乌兹别克斯坦东部一带;回鹘再往西就是朱楧最担心的帖木儿帝国,是由西察合台汗国演变过来的,占据了乌兹别克斯坦东部到伊朗伊拉克的广大地域,这一地域在古代被称为波斯,实际上帖木儿帝国也只是波斯的一个朝代,相当于中国的唐宋元明清;过了波斯往西南走就是阿拉伯半岛,这一带在古代被称为大食;波斯往西北走就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今天的土耳其一带,控制着黑海,由于奥斯曼土耳其是突厥人建立的,我们可以称之为突厥势力;过了土耳其就是欧洲,一直往西北走就可以直入欧洲腹地,到达德国,德国再往西就是法国、西班牙,是大陆的尽头。当然,还有两点要注意,就是代表波斯势力的帖木儿帝国的北边是金帐汗国,控制今天的俄罗斯一大部分;另外就是南亚的印度诸邦,也是个繁华富庶之地。 如果朱楧像唐僧取经一样,一路西游,就可以和近代文明的中心——欧洲接轨,将先进的技术带到中国,彻底改变封建末期的中国固步自封的状态,使自己的子孙后代避免落后挨打。当然这是很不容易的,上面提到的任何一种势力地盘都比他大至少几十倍。但话又说回来,如果不干点困难的事,那岂不是白穿越了?铁木真一开始的地盘也不大,哥还比他多几百年的见识呢。 朱楧面带笑意地注视着这个大水车,暗道:那就让一切从这里开始吧。 古人干什么都讲究个黄道吉日,朱楧也不例外,他特地为水车的开动选了一个吉利的日子——六月初八。 大明洪武二十五年五月底,甘州右卫、甘州中卫建成,老朱知道自己的儿子冒险去了张掖,一向护犊子的他命令甘州右卫、甘州中卫火速开往张掖,与肃王汇合。 六月初二,甘州右卫、甘州中卫在指挥使范朝西、孙显荣的带领下,开到了张掖。朱楧在自己的府邸内升帐议事,召见了两位指挥使,一起参加的还有先一步到来的甘州左卫指挥使瞿能、王府的甲乙丙三护卫指挥使张龙、赵德用、李勉,王府长史司左右长史(正五品)魏延赏、纪君用,王府两个围子手所(负责外围警戒)千户洪福、崔天佑,仪卫司(负责王府的侍卫仪仗,相当于藩王的锦衣卫)仪卫正(正五品)车岗。 这是目前肃藩所有机构的一把手,也是朱楧的班底。其中,指挥使和千户是军事机构,主要负责屯田和打仗。长史司长史是行政司法机构,负责王府行政诉讼事宜,并且负责规范藩王的行为,如果藩王有错,则对长史问责。长史司率其下属单位总览王府庶务,由于其下属单位比较繁杂,又都是管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故本文只做简单介绍。它们分别是: 典簿厅(管文书账目的)、审理所(管理刑狱监察的)、典膳所(做饭的)、奉祠所(管祭祀的)、典宝所(管大印和符牌的)、纪善所(管学习的)、良医所(治病的)、典仪所(管各种仪式的)、工正所(搞工程的)、孳牲所(养动物的)等部门。 在这套班子中,各指挥使和千户是无条件服从朱楧的,这是老朱的命令。仪卫正就更别说了,侍卫长要是不听话那还要他干嘛?真正麻烦的是长史司长史,因为老朱规定左右长史除了处理王府的庶务外,还有规范藩王行为的义务,其实也是一种监视,而且一旦藩王犯错,一向护犊子的老朱是不会处罚儿子的,那么负责规劝藩王行为的长史自然就成了背锅侠。所以,到藩王府内当长史的官员,睡觉都睁着一个眼睛,生怕藩王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影响他们的前程甚至身价性命。其实,明初的时候,到王府里当一名长史还是很有前途的,任满后大多都会被重用,有的甚至做到了尚书的大官。只不过越到后来越不行,进士们都不愿意去,只能找一些举人们充任。 对于藩王来说,左右长史是最难缠的,既要依靠他们,又要防着他们,生怕他们挑自己的毛病给老朱打小报告。当然,一些嚣张的藩王是不在乎这些的,仗着老朱的宠幸为所欲为。但是朱楧是不会这么干的,他还想要大的发展,所以不愿意给老朱留下不好的印象。 朱楧见人都到齐后,清了清嗓子,道:“诸位都是我肃藩的栋梁,今日将诸位聚集到这里来,是想和诸位商量一下我肃藩发展的大计。” 左长史魏延赏第一个发言,道:“回禀殿下,藩国的发展大计陛下早已经指示过了——高筑墙、广积粮。我等只要照着做就行了。”老朱规定以左为尊,所以左长史算是行政机关一把手,对于发展问题自然踊跃回答。 朱楧心里十分没好气,暗道:我还不知道高筑墙、广积粮?关键是怎么筑?怎么积?表面却和颜悦色地说道:“敢问先生有何良策?” 第十九章 筹划变法 魏延赏道:“我们只需要按照陛下说的大兴屯田,然后爱惜百姓,百姓和军士自会努力生产,自给自足,殿下就可以垂拱而治了。” 朱楧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所谓垂拱而治其实就是无为而治,不是说不行,只不过见效太慢了,汉朝无为而治了六十年才敢跟匈奴叫板,他可等不了这么长时间。 朱楧问道:“之前甘州左卫的将校已经跟本王说过这个问题了,我肃藩的军户一户可以分一百亩地,看着是不少,但问题是哪一户能种得了一百亩地,所以实际上分到手里的有用土地并不是很多,大部分还得荒着。” 魏延赏一时语塞,用眼睛瞄了两眼朱楧道:“那依照殿下的意思…..” 朱楧没有正面回答他,继续说道:“我肃藩大军在此地屯田,军粮可曾自给自足了?” 魏延赏眼珠转了一下,拱手道:“尚需朝廷拨付。只不过不只我们肃藩如此,其他的藩王也需朝廷拨粮,更何况他们还有贪慕开中法之利的商人的支持。” 开中法在本文中已经出现过了,在此简单介绍一下。简单来说,开中法就是商人向边境运送一定数量的粮食,便可获得相应数量的盐引,然后可以凭借着盐引去国营盐场支盐、贩盐获利。后来商人们嫌从南方运粮到北方耗费太大(古代走陆路运粮耗费十分巨大,往往运过去的粮食还没有消耗掉的多),就在边境附近买地雇佣当地的农民耕种,然后再将粮食交给边军换取盐引,这就叫商屯。 朱楧道:“依照本王的意思,我们肃藩必须改变这种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这个模式的效率太低了,而且小门小户的抗风险能力也很差,稍微有个天灾就扛不住。” 魏延赏的心思转了好几个弯儿,脑子里的那根弦一下子崩地紧紧地,眼睛使劲盯着朱楧,似乎是要看穿这个年纪轻轻却又深不可测的王爷的心思一样,道:“敢问殿下想要采取何种模式?” 朱楧想都没想,斩钉截铁地回答,道:“雇佣。” 魏延赏差点跳了起来,这明显是挑战朱元璋定下的制度,要是让老朱知道了,自己这个官算是当到头了,小命能不能保住还两说,立即严词拒绝道:“不可!孟子云‘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陛下实行军屯的目的就是寓兵于农,让军士们可以自给自足,不再浪费百姓一粒米,给军人们分田地也是为了稳定军心,让他们可以安心戍边。而殿下今日要把他们的土地拿走,让他们变成无产的佃户,这样一来,军心岂能不大乱?殿下又如何向皇上交待?” 坦白来说,魏延赏的见识算是不错的,在那个年代也算是佼佼者,但是朱楧拥有比他们多几百年的见识,自然不会局限于老朱定制的规则。在他看来,老朱就是纯粹的小农思想。 朱楧不慌不忙地说道:“军士们真的可以自给自足吗?所谓‘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真的做到了吗?若是真的如此,那各边镇为什么还需要朝廷运粮,为什么还需要商屯呢?”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不敢说话了,朱楧引用的那句话是老朱引以为豪的话,谁敢往这句话上泼脏水纯粹是找死,他们都用震惊的眼神盯着朱楧,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皇子敢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难道真的是天高皇帝远吗? 在朱楧看来,老朱的那一句“养百万兵不费百姓一粒米”完全是他自己的理想,现实中根本没有实现,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就是没有人敢说破,自己要是不说破,那后面的话就没法接着说,道:“我们都是陛下的臣子,敢问做臣子的如何才能为陛下分忧?” 众人都是老于世故的老官场,知道朱楧这是一句自问自答的设问句,所以谁都不说话,等着朱楧继续往下说。 朱楧接着道:“是默守陈规,坐在这里等着父皇费心费力地救济我们?还是穷则思变,想办法做到自给自足,不让父皇他老人家挂念?” 魏延赏还是不肯让步,拱手道:“自然是努力做到自给自足,但是敢问殿下,殿下如何就确定用雇佣的方式就能做到自给自足呢?如果失败了,我们就是既让皇上担忧,又破坏了他老人家制定的制度,该如何收场呢?” 朱楧知道后世的大农场的生产效率,绝对不是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可以比拟的,而且大农场资金雄厚,既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又有足够的实力去研发推广新技术,就说朱楧制作的那个大水车,普通的小户人家拿造的出来? 但现在的问题是,朱楧是穿越过来的,他明白的事明朝的人就想不明白,他们的观念里就是老百姓一旦失去土地就会变成流民,一旦变成流民就容易造反,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是提倡耕者有其田,图的就是一个稳定,至于效率如何,那就先不管了。 还是商鞅说的好:“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朱楧道:“魏长史的担心不无道理,只不过本王以为,稳定人心的不是土地,而是粮食,土地再多,打不出粮食来又有何用?至于魏长史所提出的问题,本王暂时不能回答你,怕是说了你也不信。将来就用实际效果来检验吧。” “当然,请魏长史放心。本王不会逼着军户将土地让出来,本王会让他们自愿接受本王的主张的。” 朱楧可不傻,像魏延赏这种小农思想的人为数不少,他要是来硬的,怕是会激起兵变,这样就反而不美了。应付这种局面只能慢慢来,让军士们认识到朱楧的方式对他们有利,他们就会自愿接受。 魏延赏还想说什么,朱楧一把打断他,道:“好了。今日本来是为两位指挥使接风的,结果却搞成了政事讨论。我们已经说的够多了,今日就到此为止吧。来人,摆酒,奏乐。” 第二十章 美人在侧 众位武将听他们二人讨论了这么多早就不耐烦了,一听到这话顿时来了兴致,一个个吆五喝六,推杯换盏起来。这次朱楧同样没有小气,依旧让他的舞女队出来献舞,搞得众位将领直流哈喇子。 黛奴已经是朱楧的侧妃,虽然还没有正式册封,但此时已经不方便抛头露面,安排了她的一个姐妹怜月来伺候朱楧喝酒。由于有黛奴那个成功的范例,怜月极其珍惜这次机会,伺候起朱楧来格外殷勤,以求像黛奴一般鱼跃龙门,只可惜朱楧对她的兴趣并不是很大。 朱楧一边和诸位将领推杯换盏,一边观察魏延赏的表情,见这个老头子全无酒兴,也不看美女跳舞,只是一个人坐在那里皱眉头。 朱楧知道他还是不认同自己的观点,并且马上就会给老朱打报告来摘清自己的责任了,这早就在朱楧的预料范围之内,所以他并不惊慌。 想要干大事就必须要有魄力,怎么能碰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呢? 酒宴结束后,朱楧宣布道:“六月初八是本王制作的大水车正式启动的日子,希望诸位前去观摩,且看它的功力如何?” 众人自然唯唯答应。 席散后,略有醉意的朱楧在怜月的搀扶下回到了寝殿。黛奴早已在那里等候,连忙接过朱楧,对怜月说道:“月儿,你也累了,早点下去休息吧,王爷交给我就行了。” 怜月心中感慨万千,不久前她和黛奴还以姐妹相称,现在两人的关系却变成主仆了,不仅居常鞅鞅,一边羡慕黛奴,一边祈祷自己早日被王爷看上,道了一个万福,道:“是,奴婢遵命。” 黛奴敲了一下她的脑袋道:“小丫头片子,哪来那么多规矩?” 怜月道:“如今姐姐是主,奴婢是仆,规矩自然不能少,否则奴婢要受责罚的。” 黛奴道:“好了,好了。赶紧下去休息吧,有我在,没人敢欺负你。” 怜月双手放在小腹,深深一鞠躬,道:“多谢姐姐,奴婢告退。”说罢,躬身退了出去。 朱楧一把捏在黛奴的小脸上,道:“长出息了啊,居然能罩着别人了。” 黛奴一边扶着他往床上走,一边笑道:“妾身这还不是托了王爷的福?若是没有王爷的宠爱,谁会在意妾身一个小丫头片子的话?” 朱楧又捏了一把黛奴圆润饱满的小屁股,坏笑道:“行,还算你有良心。爷没白疼你。” 黛奴先是“呀”了一声,随即又笑道:“妾身就算是忘了自己是谁,也不会忘记王爷的恩情。王爷今日怎么喝了这么多,赶紧坐下来让妾身给你洗洗脚。” 朱楧一屁股坐在床上,醉醺醺地说道:“你现在是本王的侧妃了,这种活以后就让下人们干就好了。” 黛奴一边给朱楧拖鞋一边道:“不管妾身是什么,妾身都是王爷的人,伺候王爷是妾身的本分,再说妾身也很愿意伺候王爷。” 朱楧用手挑着黛奴的下巴,醉眼观美,道:“你说的是真心话,还是故意哄本王开心?” 黛奴撅着嘴道:“看王爷说的,妾身有几个胆子敢期满王爷?难不成王爷又怀疑妾身对您的心意了?” 朱楧想起她上次差点撞墙的事不禁一凛,可不敢跟她乱开玩笑了,万一她要是真的撞死了,自己上哪再去找这么一个既漂亮又忠心,干活还细致周到的女人? 朱楧笑道:“就你那烈性子,本王哪里再敢怀疑你了。说实话,本王已经习惯被你服侍了,换了别人不知为什么总是感觉心里不舒服。” 黛奴听了这话心里美滋滋地,自己在王爷心中的地位重要比什么都让她开心,道:“那妾身就伺候王爷一辈子,不再让别人经手了。” 朱楧一把搂住她的小蛮腰,然后一个转身将她压在床上,鼻尖对着她的鼻尖,十分霸气地说道:“你生是本王的人,死是本王的鬼,不伺候本王一辈子,难道还想跑不成?” 黛奴的心脏“碰碰”地乱跳,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幽幽道:“王爷,妾身先去煮碗醒酒汤给您喝吧。” 朱楧抚摸了一下她的鬓角,柔声道:“你就是本王的醒酒汤。”说罢,一个深吻堵住了黛奴的嘴,然后双手开始上下游走,引得黛奴的娇躯不自觉地开始摇摆。 完事之后,朱楧对躺在怀里的黛奴说道:“你觉得本王制作的水车怎么样?” 黛奴像一只小猫一样趴在朱楧怀里,用手一根根揪着他身上的头发,道:“妾身虽然不懂,但也能看出来那是个很厉害的东西,肯定能灌溉不少良田。王爷的智慧真是高深莫测,妾身佩服地紧呢。” 朱楧有些埋怨地说道:“你佩服本王,可有些人不相信本王,认为本王是那种自私自利,贪图财物,吃人不吐骨头的人。” 黛奴一听这话就急了,猛地一下子趴起来,道:“哪个没良心的敢这么说王爷?王爷给哪些工匠那么高的待遇,谁人不说王爷仁厚?是谁在背后泼王爷的脏水,妾身去找他评理。” 黛奴此时一丝不挂,趴在床上,胸前的两只小白兔一抖一抖的,朱楧一把把她搂在怀里,捏了一下她的鼻子道:“看把你能的。说实话你还真评不过那群人,那群人什么都不会干,就知道评理。” 黛奴撅着小嘴道:“什么都不会干还有理了?连我这个弱女子都不如,我最起码还会伺候王爷。” 朱楧哈哈大笑,道:“是,是。他们的确不如你,你还会伺候本王,而且把本王伺候的很舒服。”说罢,又把黛奴按到了床上。 转眼间,六月初八的日子到来了,这一天是朱楧给大水车的启动所选择的良辰吉日。由于之前闹得动静太大,这辆大水车就成了张掖城最热门的话题,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不知道它的功率到底如何? 且不说是平常的军汉或军属,就连制造这辆大水车的工匠们也都捏了一把汗,虽然他们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零件都经过了反复的推敲,但这么庞大复杂的机器众人毕竟是第一次做,谁心里也没底。况且朱楧给了他们丰厚的报酬,如果事情弄砸了,实在是没法交待,匠户将会更加抬不起头来。 第二十一章 推行变法 早在几日之前,胡老汉就已经将其中的利害讲给众工匠听了,说这是关系他们工匠是否能翻身的关键一仗,必须要打好。所有的工匠全都憋着一股劲儿,这段时间谁也没有休息,反复检查着这辆大水车,确保万无一失。 六月初八的清晨,朱楧特地穿上了他的朝服,以示隆重。黛奴和怀恩分别陪侍在他的两侧,黛奴也穿了一身华丽的服装,化了一副雍容的妆,以和其他宫女区别开来,显示自己的尊贵的身份。 由于大水车这件事是肃藩的一把手朱楧主抓的,按照万世不易的定律,凡是一把手主抓的事项,一定会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张掖城里的大小文武官员全都来了,军士和军属也来了不少,特地赶来看热闹。 一些调皮的小孩已经开始在河边相互追逐,一边玩闹还一边喊着:“王爷的水车要动了,王爷的水车要动了。” 朱楧在仪卫司的拥护下,走上了属于自己的看台,正色道:“胡匠头,你们准备的如何了?” 胡老汉挺起胸膛,抱拳道:“回殿下,一切准备就绪,请殿下下令。” 朱楧一挥手,道:“开始!” 胡老汉随即向身后的两个工匠摆了摆手,那两个工匠走向前去,将水车的闸门抽开。 兰州大水车,哦,不,现在应该叫张掖大水车就在水流的冲击之下运作起来,通过车轮和木槽,将黑河的河水源源不断地注入岸上的水渠里,速度之快令人咂舌。 “好!好!殿下千岁!有了这么一个大水车这附近的田地就不愁没有水了。”军士们大声欢呼道。 自己亲自督办的第一件事如此成功,朱楧很是得意,对身边的魏延赏说道:“魏长史,若是按照你说的那个办法,试问有哪一家军户能用的起这样的水车?” 魏延赏一时语塞。朱楧趁势宣布道:“诸位将士,河西走廊自古是繁华富庶之地,有道是‘金张掖、银武威’,我们守着一座金山还在过苦日子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我们的力量太分散了,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到最后我们这里只能还是雪上加霜。从今天开始,我将带着诸位集体开垦土地,凡是成年军士,一月给粮食六斗,健妇一月给粮食三斗,有能力工作的小孩视情况也可给一斗。本王知道,这个价钱并不是很高,但诸位也知道,我河西地处偏远,运粮不易,本王能拿出来的只有这么多,第一年先辛苦诸位,勒紧裤腰带大干一年,本王承诺,来年丰收后,一定重重有赏!” 魏延赏长叹一声,他知道肃王既然亲口说出了这句话,事情已经不可挽回,好在他已经将这里的情况密报给了朝廷,将来就算追究责任,他也有的说。 朱楧说完后,地下的人头一阵骚动,众人开始纷纷议论。 “殿下这是什么意思?让我们做他的庄丁?” “给他种了地那我们的地怎么办?岂不是要荒废了,那我们世世代代就只能给他种地了。” “他可是藩王,我们本来就是世世代代给他种地的,再说一个月六斗不少了,我们自己种地还要纳粮,给王爷种总不用纳粮。” “这能行得通吗?这跟皇上耕者有其田的主张是相悖的啊?” “是不是王爷有什么密旨啊?” 朱楧扫视着议论的人群,他知道变法最重要的是要取信于人,当年商鞅也是先徙木立信,喝道:“匠头胡老汉!” 胡老汉猛然一愣,上前一步跪下道:“小的在!不知王爷有何差遣?” 朱楧道:“匠头胡老汉主持制作的大水车十分成功,将来会为我肃藩灌溉不少良田,功不可没!传令赏粮食五十石,其余大小工匠,各有赏赐!” 五十石粮食够胡老汉一家吃好几年了,胡老汉激动的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才口头谢恩,道:“小的谢过王爷千岁!小的今后一定肝脑涂地报效王爷。” 朱楧道:“我不要你肝脑涂地,我只要你和你的工匠们好好为本王干活。” 胡老汉斩钉截铁地说道:“请王爷放心,今后哪位工匠敢偷奸耍滑,不须王爷出手,小的第一个收拾他!” 朱楧笑道:“好,好。你先退下吧。” 这时候人群又开始议论了。“做一个水车就赏粮食五十石,王爷真阔气!” “看来王爷是个讲诚信之人,我决定跟着他干,干好了也能领重赏。” 朱楧看着众人的舆论开始导向自己,知道火候差不多了,就只差临门一脚了,悄悄地给瞿能等指挥使使了个眼色。 瞿能自然能领会领导意图,立即站出来,喊道:“弟兄们!大丈夫立于天地间,首先要能自食。咱们河西之地的士兵一直仰赖内地运粮,这些年早就看够了别人的脸色。现在上天垂帘我们,让王爷来率领我们。王爷是个有雄才大略的人,不说别的,就说这个大水车你们谁能弄出来?再说了,皇上本来是让王爷在平凉等待几年的,可是王爷甘冒危险和我们风雨同舟,我们还有什么不能相信王爷的?我瞿能决定跟着王爷干!” “说的好!瞿指挥使,我也干了!” “算我一个!” “我们都干了,就让王爷带着我们再建‘金张掖,银武威’!” “千岁!”“千岁!” 下面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朱楧很是享受这种被拥护的感觉,看来这个瞿能真的是大将之材,能在关键时刻hold住场子。想到这里,不由得对瞿能又高看一眼。 朱楧摆了摆手,示意众人安静,然后喊道:“其实建设河西之地的蓝图本王心中早就有了。承蒙众位兄弟信得过,我今天就讲一讲。” 堂堂一个亲王跟他们称兄道弟,这更让这些朴实的军汉感动。 朱楧道:“想要发展农业,必要兴修水利。好在我们河西之地水源充沛,只是因为种种原因废弃了。本王决定,兴修水利分为三部分:第一就是这样的大水车要多制造几辆,安放在合适的地方;第二本王交待工匠制作的手压机要安放在距离河流较远的地方,这就要劳烦众位去打井了;第三河西之地本来就有很多灌溉用渠,比如说唐代在张掖南边修建的盈科渠、大满渠、小满渠、大官渠、永利渠、加官渠等,可灌溉良田四十余万亩,这些渠有的废弃了,废弃的都要重建。没有废弃的都要加以开发利用,如果有需要,我们还有大力开发新渠。保证我们的每一亩田地都不缺水!” 这句话说得众人更是热血沸腾,又是千岁千岁地喊了很久。 第二十二章 埋头大干 黛奴更是用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朱楧,似乎是重新认识了长在深宫里的这个王爷,虽然跟着他吃喝不愁,但谁不想自己的男人有出息呢? 朱楧接着道:“兴修水利的同时,我们还要大力开垦荒地,据我所知仅张掖一带,可开垦的耕地就有三百八十万亩,现在我们开发了多少大家心里都有数。所以我们要加把劲,把这里的土地都开发出来,让张掖成为名副其实的‘金张掖’。” 三百八十万亩?那能养活多少人啊?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一名军士喊道:“王爷,开垦那么多土地我们种的完吗?” 这句话引起了众人的纷纷附和,这么多地哪种的完呢? 朱楧道:“诸位放心,没有金刚钻本王也不会揽这个瓷器活,本王既然叫你们开垦,自然是有办法种完的,诸位只管放心大干就是。” 瞿能道:“既然王爷有把握,我们就都听王爷的!王爷一句话我等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朱楧笑道:“好,好。那本王就宣布制度:我们屯田要以军法进行,军户就按军队的编制:十人为一个小旗,五十人为总旗,百人为百户,千人为千户,千户归指挥使管辖。而本王所带来的囚犯,以及将来的囚犯统统按照十人设一什长,百人设一百夫长,千人设一千夫长来编制。各部要激烈竞争,每月考评一次,各单位的最后一名要扣掉口粮的三成给第一名,第一名不得推诿,最后一名还要承担本单位的各项杂活,直到他超过别人为止。各部都要干活,包括本王的护卫指挥使和围子手所,仪卫司负责考评绩效。” 瞿能十分兴奋,大喊道:“好啊!现在没仗可打,我们就把屯田当成战场,我们甘州左卫每次都要拿第一!” 孙显荣十分不服气地说道:“有我们甘州中卫,你们只能拿第二!” 各部开始互相比赛,谁也不服谁,干劲冲天! 择日不如撞日,各位军士及军士家属当天就开始动工,一部分负责开垦荒地,一部分负责疏通水渠,还有一部分负责挖井。 大兴屯田的指令除了在甘州左中右三卫及王府护卫中实行外,还扩散到了肃藩早已建成的几个卫所,由西向东包括:山丹卫(属于张掖市,在张掖的东边,有著名的军马场)、永昌卫(在山丹与武威之间)、凉州卫(武威)、庄浪卫(永登,地处武威与兰州之间)以及西宁卫(今西宁市也属于朱楧管辖)。 每一名军士在朱楧的奖励和鞭策之下都十分卖力的干活,军士家里面的健妇为了多给孩子们挣点口粮也加入了垦荒大军。至于囚犯们,朱楧采取的措施更加具有诱惑力,即干的最好的那百分之一的囚犯可以脱离奴籍,变成平民,每年考核一次,这简直比奖励他们几百石米还要有诱惑。真正失去自由的人才会明白自由有多么珍贵,而且依照明朝的法律,如果你是奴隶,那你所生的孩子依旧是奴隶,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代代为奴,所以他们干起活来比一般的军士还要卖力。 奴隶营的一个百人队真正疏通大满渠。一名瘦弱的少年无力地喊道:“爹爹,我实在是干不动了。能不能歇一歇?” 那名少年的父亲道:“不行!别人都没有歇息,我们一歇息,之前所保持的优势就全都要丧失了。” 瘦弱的少年道:“可是我真的太累了,我感觉自己的腿都要累断了。” 少年的父亲道:“那也得干!你不知道肃王殿下说了,我们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变成平民吗?” 瘦弱的少年道:“可是……” 少年的父亲道:“没什么好可是的,你娘临死前听到这个消息都激动地哭了,她嘱咐我一定要让你脱离奴籍。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你难道想让你的子孙后代代代为奴,受人凌辱吗?你还记不记得,你娘是含着笑去世的,那是因为我们爷俩答应她要争取到这次机会,她可在天上看着我们那,你想让她死不瞑目吗?” 一席话说的瘦弱的少年热泪盈眶,道:“我知道了爹,我一定再加把劲儿,别人不休息我绝对不休息。”说罢,有开始奋力的工作。 虽然很残酷,但是很现实,你自己不努力,没有人会为你的未来买单。所有的囚徒奴隶都抱着那百分之一的希望,拼命工作着,毕竟朱楧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南京谨身殿内,老朱读着魏延赏的奏折脸色铁青,道:“这个老十四想干什么?就算朕给他的岁禄少,他也不能将卫所的军户变成他的农奴啊,如此一来岂不是要激起兵变?”凡是开国皇帝都是大阴谋家,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摩别人的,老朱在这一点上更是到了极致。 站在一旁的朱允炆转了转眼珠子,躬身道:“皇爷爷,孙儿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朱元璋对这个接班人一向倾心培养,只要他有想法,一定会让他说的痛快,道:“你有什么话?直说吧。” 朱允炆用眼睛瞄了一下朱元璋的神色,确定他还是向着自己后,道:“皇爷爷曾经说过,若孙儿登基之后有人造反,孙儿的叔叔们就可平定,可如果将来造反的是孙儿的叔叔,那谁人可以平定?”朱允炆这番话已经憋了好久了,今天借这个机会,一吐为快。 朱元璋非常诧异地看着这个孙子,虽然他很希望他的儿孙们能各守本分,不要起内讧,以免被英雄豪杰所乘,但他也明白,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毕竟皇位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朱元璋微微地叹了一口气,道:“那依你之见应该如何啊?” 朱允炆鼓起勇气道:“应该削藩。如今各藩王裂土临民,俨然是一个独立王国,对各地的军政都有很强的干预能力,朝廷难以遥制,一旦做大,只恐非福。” 第二十三章 不速之客 朱元璋微微地点了点头,他的儿子们权力实在太大了,自己在位时他们不敢怎么样,一旦自己去世,朱允炆不一定能压住他们。一旦天下大乱,那皇位很有可能被外姓人浑水摸鱼,元朝的灭亡就是因为内乱,老朱对这件事是深有体会的。 老朱决定帮自己的孙子最后一把,道:“这件事朕会考虑的。”随后他制定了一些限制藩王的措施,比如说不许藩王私下来往,诸王进京只能一个一个来,但大多不疼不痒,没有起到实际的作用,因为老朱不相信跟自己打天下的兄弟,只能依靠自己的儿子来掌握军队。在他内心深处,他宁愿让哪一个儿子篡权,也不会让皇位落到别人手里。 朱元璋在魏延赏的折子上批了几个字,道:“来人,传长兴侯耿炳文。” 洪武二十五年六月,蓝玉案发,这比历史上的时间又提前了,朱楧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他只是眼巴巴的盼着老朱能够兑现承诺给自己分过来更多的劳动力。 七月初的时候,第一批囚犯一万余人在士兵的押送之下来到了张掖。老朱还是很守信的,虽然不喜欢朱楧的做法,但答应朱楧的事情还是会办的,否则自己的威信就会降低了。朱楧立即将他们安排到下面去干活,时间很紧迫,他一天都不想耽误。 但朱楧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作为朱元璋特使兼囚犯押运官的长兴侯耿炳文连饭都没吃就直接宣布了朱元璋对朱楧的所作所为的批复,也就几个字:小子,你想干什么?不怕引起兵变吗? 对此朱楧早有预料,老朱的那个小农思想跟他的大农场计划可谓是格格不入,想让老朱接受自己的主张必须要多费一些周折。 朱楧接过圣旨,笑嘻嘻地说道:“长兴侯一路辛苦了,本王特意摆了桌宴席为长兴侯接风洗尘。” 耿炳文的长子耿璇娶的是朱标的长女江都公主,按照辈分来说是朱标的亲家,跟皇太孙朱允炆算是正儿八经的亲戚,有这个靠山自然不太畏惧一个不受宠爱的藩王,也正是因为这层关系让他躲过了蓝玉案的大屠杀。 耿炳文对朱楧淡淡地说道:“多谢殿下的美意了,还是请殿下赶紧答复陛下的圣旨吧,老臣还要回去交差呢。”说罢,以一双犀利的眼睛盯着朱楧。 按照正规的历史,耿炳文是洪武三十年的时候前来辅助朱楧的,史载朱元璋下令肃藩“遇征伐以长兴侯耿炳文从”,这件历史事件又提前了。 后世的朱楧也算是老于世故,从耿炳文的神情举止中一眼就看出来他来者不善,再加上他的社会关系以及自己那个大侄子的性格,很明显就可以看出这件事背后的道道儿。 朱楧对朱允炆的思路其实不是很理解,按道理来说削藩应该先削强藩,像什么燕王、晋王、秦王等,他们才是能威胁到朱允炆帝位的存在,可是朱允炆偏偏不走寻常路,专挑软柿子下手,或许是他想先杀几只鸡立立自己的威信,没成想却把天下的藩王都逼到了对立面,让朱老四捡了便宜。 朱允炆的错误思路朱楧不想给他纠正,但问题是他现在将这个错误的思路用到自己头上了,很明显在九大塞王之中,自己的势力是最弱的。这就不好办了。老子又没惹你,躺着也中枪啊。 朱楧依旧对耿炳文很礼貌地说道:“长兴侯所言甚是,但是这件事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请允许本王斟酌斟酌,毕竟去一趟京城不容易,本王一定要把本王的孝心全面地表达给父皇。” 耿炳文笑道:“如此甚好。”随即又换了副语重心长的语气教育道:“我说殿下啊,你明知道皇上的治国思路是耕者有其田,为什么非要反其道而行之呢?说实话皇上知道你在肃藩的所作所为后十分生气,都是太孙从中调护,皇上才给了你一个辩解的机会。” 朱楧心中一阵冷笑,这个好人充的水平不高啊,谁不知道老朱护犊子啊,就算是朱楧把天给捅破了,老朱也不会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朱楧。 但现在的形势是敌强我弱,朱楧只能继续装孙子道:“是,是。本王知道太孙对本王的关怀,当年大哥还在世的时候对我们兄弟就很照顾,现在太孙立为储君,仁厚之名不亚于乃父,这是朝野之所共知的。” 耿炳文嘴角一扬,笑道:“殿下是个有心人,不像有些人,好心当成驴肝肺,整天就是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姿态。” 朱楧自然知道他说的是谁,道:“长兴侯远来辛苦了,快请入席吧,好让本王略尽地主之谊。本王早就听说长兴侯乃是天下第一善守大将,当年孤军守长兴,张士诚屡屡派大军打了十年,愣是一步都没迈过去,实乃千古名将啊。本王在席间一定要向长兴侯好好讨教讨教这守城之法,好为皇上和太孙守卫西北。” 没有人是不喜欢高帽子的,耿炳文一听朱楧这番吹捧,乐得哈哈大笑,胡子都翘起来了,道:“殿下过奖了。老臣只是在上位(朱元璋)的领导之下略尽绵薄之力罢了。” 朱楧道:“长兴侯过谦了,父皇手底下那么多大将,没有谁能做到长兴侯第二,说到底还是你的本事在那。” 耿炳文被拍的十分高兴,捋着胡子笑道:“不敢当,不敢当。” 朱楧笑道:“事不宜迟,咱们赶快就席吧,众位将校都等着一睹长兴侯的风采,怕是都等不及了。” 耿炳文道:“既然殿下如此盛情,那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殿下请。” 朱楧闪到一边,伸开一只手,道:“长兴侯请。” 耿炳文摆摆手,道:“陛下有命,公侯大臣见到藩王要行跪拜之礼,满朝臣工莫敢均礼,臣可不敢走在殿下前面,破了这个戒律。” 朱楧嘴角微微一笑,终于明白耿炳文为什么会成为洪武朝硕果仅存的开国功臣了,到底是会做人啊,道:“既然如此,那本王就斗胆了,长兴侯请跟本王来吧。”说罢,走在了最前面。 第二十四章 来者不善 耿炳文垂着手走在朱楧的后面。 由于事先得到了朱楧的指示,肃藩的各位将校对耿炳文十分殷勤,轮番敬酒,没过几圈儿,耿炳文就喝大了,摇头晃脑地说道:“刚才殿下问我守城之法,其实很简单,守城以粮草为第一要义,古往今来的金城汤池大多不是被攻破的,而是被活活饿垮的;那些攻城的部队也有很多是因为粮尽而撤兵的。” 朱楧听得不住点头,酒后吐真言啊,看来这长兴侯真的是喝好了,压箱底的绝活都倒出来了。在冷兵器时代,攻打一座坚城是相当难的,对方站在高大坚固的城墙上,优势实在是太大了。要不说古人有三怕吗?爬城墙、睡娘娘、劫法场,这爬城墙是排在第一位的,其难度可想而知。 君不见不久前的鄱阳湖之战的前奏——南昌保卫战,陈友谅以数十万大军围攻一座南昌城,打了三个月也没打下来,最后被老朱翻了盘。所以古代聪明的将领进攻坚城的时候,一般的方法就是将其围困的水泄不通,然后等待里面的粮食吃完,这时候他们就会投降或者崩溃了。这种方法还被他们美其名曰:“不战而屈人之兵”。至于里面的老百姓死多少他们是不会在意的,正如我之前所说的,得天下者得民心,占据了地盘粮食还愁没人来投奔吗?城池打不下来里面的老百姓就是人家的,跟你又有什么关系? 男人自古都是好为人师,耿炳文很明显喝高了,再加上有这么多人请教他,给他带高帽子,嘴上就没有把门的了,接着说道:“当然了,除了粮草充足以外,城池也要坚固,你光堆了一堆粮草,城池修的很稀松,人家一波进攻就打进来了,你堆那么多粮食也没用。我看咱们张掖城修的就不是很坚固,若是敌人大举来犯,很有可能会失守。” 这句话说得诸将脸上无光,不约而同的都放下了酒杯,个别脾气大的已经开始在心里骂娘了:老不死的,老子们请你吃请你喝,是让你在王爷面前埋汰我们的? 朱楧并没有反驳耿炳文的话,只是自顾自的喝酒,在他的内心深处其实是很认可耿炳文的观点的,只不过这种得罪众人的话让他替自己说出来更好一些,道:“长兴侯说的是,可是长兴侯也知道,当地人不会烧砖,城池只能用沙土夯筑,自然不是特别牢靠。长兴侯是父皇和太孙面前的红人,回京以后能不能替我们肃藩美言几句,让父皇派一些会烧砖的工匠过来,我代表肃藩的全体将士,谢谢长兴侯了。” “这个…….”耿炳文打了一个激灵,酒醒了一大半儿,他可是朱允炆派来找茬的,如果回去反而替朱楧说好话,那朱允炆会怎么看他?难道老耿也被藩王收买了? 但是吃人家的嘴短,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直接拒绝肃王的请求那就太不会做人了,耿炳文只能打哈哈,道:“好说,好说。老臣一定向皇上和太孙表达殿下的忠心。” 朱楧笑道:“如此那就多谢长兴侯了,来来来,我们再敬长兴侯一杯。” 说罢,众人又开始推杯换盏起来。 酒宴过后,朱楧回到了寝殿,黛奴早已在那里等候,一见朱楧过来,先帮他脱了外衣,然后将他扶到床上,道:“王爷怎么又喝了这么多酒啊?” 朱楧无奈道:“没办法,来者不善,这个人本王得小心应付。”中国的酒文化真是源远流长,什么事都在酒桌上进行,后世的朱楧是个穷教员,上的酒场自然不比那些官员商人多,但多少也经历过一些,一般的场子还是能应付下来。 黛奴跪在地上,边帮朱楧脱鞋边道:“以后有这样的事让手下人多喝点不就成了?王爷干嘛非要自己喝?” 朱楧心里一阵惊奇,原来这古往今来女子的心思都是一致的,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多喝酒。朱楧一开始还担心来自后世的自己不能适应古代的价值观,会在泡妞的道路上坎坎坷坷,现在明白了,古代的女子内心深处的渴望其实和现代的女生是一样的,也就两样东西——爱情和面包,外加上一点面子问题——不能比别人过得差,尤其是找老公这一方面。 古代的那么多贞洁烈妇,大多也不是自愿的,据说古代有一位二十多岁就死了老公的寡妇,在她八十多岁的时候,对着自己的女儿、儿媳、孙女、孙媳等一众女性晚辈说道:“你们的老公死了之后一定要改嫁,千万不要学我守寡,那种艰难是你们想象不到的。”人性是千年不变的,朱楧一直相信这句话。 朱楧摸了摸黛奴的小脑袋,笑道:“好,好。本王知道了,本王以后就听你的。” 黛奴嘴角挂起了一丝甜甜的笑意,将洗脚水端过来,边给朱楧洗脚边道:“看王爷说的。永远都是妾身听王爷的,王爷这叫纳谏。” “呵呵呵。好,是纳谏。”朱楧笑道。被人拍马屁的感觉就是舒服,尤其是被自己的女人拍,后世的朱楧哪有这般待遇,主动去拍美女,人家还不领情。 黛奴帮朱楧洗完脚,吩咐身边的宫女将洗脚水端出去,给朱楧擦干净之后,将他扶到床上,问道:“妾身听说皇上派使者责难了王爷,是真的吗?” 朱楧一把将黛奴扯到怀里,道:“你的消息还挺灵通的,谁告诉你的?” 黛奴像一只小猫一样伏在朱楧的怀里,道:“王爷就是妾身的天,王爷的一举一动对妾身来说都是天大的事。今天听人议论说皇上对王爷的做法不满,妾身很是担心呢。” 朱楧扭过头去,看着黛奴真挚的脸庞和清澈的眼神,不由地心中一甜,捏着她的鼻子道:“放心吧。只不过是父皇跟本王的观念不一样罢了,你的天塌不了。” 黛奴将头埋的低低的,怯生生的说道:“王爷,有句话妾身不知当不当讲?” 朱楧抚摸着她的头发,道:“说吧,你都是本王的人了,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第二十五章 肺腑之言 黛奴用左肘撑着身体,侧起身来,拨了拨朱楧脸上的两根散发,道:“皇上毕竟是王爷的父亲,又是一国之君,既然他老人家不同意王爷的做法,王爷又何必坚持呢?” 朱楧看了黛奴一眼,道:“嗯?难道你也认为我做错了?” 黛奴吓得打了一个激灵,忙跪起来道:“妾身不敢,妾身只是害怕王爷跟皇上硬顶会吃亏。”黛奴此时只穿着一件粉红的肚兜和短裤,纤细的胳膊、洁白的肚子一览无余。 朱楧虽然已经将黛奴完全占有了,但还是忍不住咽了口唾沫,道:“没有本王的准许谁让你起来的,赶紧趴过来。” 黛奴又乖乖的趴到朱楧身上,道:“妾身是看王爷生气了,所以害怕。” 朱楧拧了拧她标致的小脸,道:“本王有那么可怕吗?看把你吓得。” 黛奴幽幽道:“妾身已经说过了,对于妾身来说,王爷就是妾身的天,老天爷打雷妾身就会害怕,何况是王爷发怒?” 朱楧呵呵一笑,道:“你这个小丫头就知道哄本王开心,本王知道你也是好心,但有很多事你根本不知道。”她怎么可能知道随时都有可能打过来的帖木儿? 黛奴道:“妾身愚钝,知道的事情不及王爷的万分之一,但妾身知道这胳膊拧不过大腿,王爷若是真的和皇上杠上了,那吃亏的多半是王爷。所以妾身劝王爷三思而后行。” 后世的朱楧听一个前辈说过这样一句话:当你和别人起了矛盾是,如果你的朋友劝你略让一步,息事宁人,那他就是你的真朋友;如果他劝你硬顶到底,那这个人的人品就两说了,很有可能是想把你架在火上烤。 朱楧对此深以为然,他知道以黛奴的见识,根本不可能理解他的所作所为,但无论如何这个小丫头的内心是希望自己好的,这样的女人就算出身在低,老子也绝不辜负。 朱楧一个翻身将黛奴压在身下,用非常威严的眼神看着她,道:“本王知道你的一片好心。放心吧,本王不会跟父皇硬顶的。本王这么做,自然是有本王不得不做的原因,至于父皇,我想以他的聪明才智,过段时间他自然就会明白。” 黛奴被他压的有些透不过气来,道:“如此甚好,是妾身多心了。” 朱楧道:“不,你心里想着本王,本王很欣慰,现在本王命令你可以对本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必在乎什么后宫不能干政的迂腐规矩。但是不能让别人知道,以免被人抓住小辫子。” 由于有吕雉和武则天的例子,历史书上对于女人干政一向是大加斥责的,但是写史书的这些个酸文人只看到了极个别的女人干政的不好示例,而选择性的忽略了大多数女人干政的优秀典范。 太后是谁?是当今皇帝的亲娘——个别的是后娘,这个世界上哪有亲娘害自己孩子的?武则天虽然篡了位,但还是把皇位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吕雉虽然用了很多残忍的手段来巩固权力,但也是给儿子守江山,虽然最后没守住。世人都觉得吕后很残忍,将戚夫人变成了人彘。但问题是刘邦的女人多了去了,别人为什么都没事?若果不是你戚夫人老想着让自己的儿子当太子,威胁到了吕后儿子的地位,吕后至于这么恨你吗?可见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宋朝的太后对政局的稳定作用很大,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明宣宗去世后,八岁的皇子朱祁镇继位,这个年纪的孩子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会,正是有张太皇太后领导的摄政团,才让国事平稳的发展。再比如,清朝康熙也是八岁登基,前期也是靠着孝庄来治理国家。说到底皇帝到底是自己家的孩子,那些个太后、太皇太后又怎么会去害他? 举个相反的例子,明朝末年,仅仅当了二十九天皇帝的泰昌帝驾崩,他也是考虑到自己的孩子朱由校还小,一个人难以掌控住这个国家,再加上他的母亲死的早,出了事没有一个家里面知心的大人为他出主意,所以才让他宠爱的妃子李选侍做皇贵妃,以便将来辅政。 但是泰昌还是多了一个心眼儿,他怕精明干练的李选侍架空朱由校,所以只给了一个皇贵妃(还没来及封就死了),说什么也不给皇后,这就导致东林党那群党争高手有机可乘,通过移宫案将李选侍逼到了仁寿殿,进而掌握了全部政权。 等天启皇帝长大后,看清东林党那群人的真面目时已经晚了,身边全是东林党的人,没有自己的羽翼,十分孤立,所以他就开始依靠同样精明强干而且对他忠心耿耿的魏忠贤。 老魏执政的那几年,在东林党写的史书里是十分黑暗、十分民不聊生的,但我们将史料翻来覆去的看上好几遍,却发现老魏除了搞死了几个政敌以外也没干什么有损于国家的事。相反在他的治理之下,工商税、矿税、海关税都收了上来,国库逐渐充盈,辽东军的装备也越来越好,还打了两个大胜仗,稳定了局势。 至于说他害死皇子和后妃,这种记载也只能呵呵了。朱由校这个人虽然心比较大,但对自己的家人是很在乎的。天启年间有几个藩王进京朝见,老魏仗着皇帝的宠幸不下跪。藩王将这件事告诉朱由校后,朱由校立即将魏忠贤大骂了一顿,并让老魏向藩王道歉。从此之后老魏见到藩王之后,礼数那叫一个周到。 朱由校对那些支脉疏远的藩王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自己的老婆孩子。老魏若是敢对他们动手,估计就用不着崇祯收拾他了。 后人只道是孙承宗的关宁防线、袁崇焕的关宁铁骑如何如何厉害,却不知道所谓的防线、所谓的铁骑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都是用钱堆出来的,没有老魏在后方拼死拼活的斗东林党,斗和东林党盘根错节的商人们搞钱,他们弄个毛线的防线和铁骑? 所以对朱楧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和坏人,对自己好的就是好人,对自己不好的就是坏人,跟他的出身和职业没有任何关系。 朱楧相信黛奴,不是因为他色迷心窍,而是他能感觉的到,黛奴是真心想着他好。 第二十六章 蓝氏之女 黛奴心细如发,自然知道朱楧的意思,十分感动道:“多谢王爷,妾身一定多为王爷考虑,哪怕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朱楧捏了捏黛奴的脸蛋,道:“你可不能粉身碎骨,你要是粉身碎骨了谁来伺候本王?好了,我们废话也说了不少了,接下来该做正事了,这才是你这个小丫头片子该做的。” 黛奴脸一红,眨了眨眼,轻柔地说道:“王爷……” 第二天,朱楧一大早就出了王府,说是去看屯田,其实他的真实目的是躲着耿炳文。 耿炳文总是缠着他让他回复老朱的圣旨,朱楧知道老朱的那个小农思想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扭转过来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看到自己的成绩。而发展农业要想出成绩再快也要一年的时间,好在甘肃距离南京十分遥远,使者往来一趟就会耗费大把的时间,所以朱楧现在的策略就是拖,拖到冬去夏来,粮食熟了,老朱看到沉甸甸的麦穗,自然会更容易接受自己的主张。 之前的军户以及囚犯朱楧大致以及了解,所以这次朱楧去看的是耿炳文新带来的囚犯。这些囚犯都是跟蓝玉案有关,为了防止他们一时激动拿自己撒气,朱楧还是带了一百多人的护卫。 那些囚犯都是分散作业的,有现场看管的军士,再加上自己这一百多精兵是可以镇得住场子的。 朱楧最关心的还是水利建设,之前废弃的各种水渠如果能得以重建,那将会是河西走廊一带灌溉的主力。朱楧带着人来到了盈科渠的工地,那里的囚犯正在努力的劳作,为的只是争取那百分之一的赦免的机会。 朱楧看着那群当年的达官显贵努力劳作的样子心中十分开心,依照这个速度,再过个十天半月的这盈科渠也就疏通好了吧,一想到仅仅把唐代的旧有水渠疏通好就可以灌溉四十多万亩田地,朱楧心里就爽的不要不要的。 看着别人给自己努力的干活,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啊。 就在朱楧正在畅想之时,一阵喧闹声引起了他的注意。一名妇女模样的囚徒晕倒在地,一名军士见状后,立即拿着鞭子抽了她几下,边抽边喊道:“起来!少在这装模作样地偷懒!” 随即一名少女模样的人冲上去抱住军士的胳膊,哭喊道:“军爷,请你行行好,我娘实在是太累了,你让她休息一下吧。” 那名军士随手一甩就把少女甩开,喝道:“少在这装蒜!今天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呢。你们这群人怎么这么娇生惯养?干点活就受不了。真是平日里给你们惯的,快起来!否则别怪爷不客气!” 那名少女哭道:“军爷,我娘不是有意偷懒,她是身体有病,请你让她休息一下吧。” 军士大怒,特么的当了囚犯还那么多事,真以为自己还是之前的官宦人家的小姐啊,刚要抬手打他,却感觉自己的袖子被人拉住。 军士扭头一看,立即跪下行礼道:“小人参加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 朱楧虽然不喜欢人故意偷懒,但也没想着把人逼死,他看的出来那名妇女不是故意装病,所以特意前来阻止,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啊?” 军士道:“启禀王爷,这名犯妇装晕偷懒,小人正在教训她。” 朱楧还没有说话,那名少女立即爬过来,抱住朱楧的大腿,哭喊道:“王爷,真的是你吗?你还记得我吗?请你救救我,救救我娘!” 朱楧看着这个一脸尘土,邋里邋遢的女叫花子,心中疑窦丛生,实在是想不起来在哪见到过她,纳闷道:“你是谁?本王怎么会认识你?” 那名军士一听这话,立即大喊道:“赶快放开王爷,王爷是天潢贵胄,怎么会记得你这个囚犯?”说罢,就去拽少女。 那名少女就像是掉到河里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死抱着朱楧的腿不松手,继续哭喊道:“王爷真的不记得了吗?不久前在南京的济生堂,王爷还借给过我钱呢。” 朱楧猛然想了起来,再仔细一看这名少女,果然之前认识,不觉大为惊讶,道:“你是蓝玉的女儿?” 那名少女道:“王爷真是好记性,罪女名叫蓝幼澄,是故凉国公的女儿。” 朱楧十分纳闷,皱着眉头问道:“蓝玉不是被灭三族了么?除了蜀王妃姓蓝的全都死了,你怎么在这?” 蓝幼澄跪在朱楧面前,哭道:“回禀王爷,蓝家的人除了我和我娘还有蜀王妃的确全都死了。只是我不知道为何陛下不杀我们,却将我们发配到这里来。” 这下子朱楧更是如坠云里雾里了,这老朱打的什么算盘?为什么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庶女网开一面,难道仅仅是因为她不受宠爱吗? 蓝幼澄看见朱楧犹豫,仿佛自己最后的救命稻草要失去一样,使劲抱着朱楧的大腿,哭道:“王爷,求你救救我,我真的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了。求你救救我娘,我愿意做牛做马来报答你。” 做奴隶有多惨想必不用我多说,更何况跟蓝幼澄母女关在一起的囚犯都是跟蓝玉案有关的,在他们眼里是蓝玉拖累了他们,所以自然不会给蓝幼澄母女好脸色看。蓝幼澄和她的母亲过得十分凄惨。 朱楧跟这个蓝幼澄也算是熟人了,而且看她也不是坏人,却落到这副田地着实可怜,故而有心救她,但一想到耿炳文还在这蹲着,这个念头就立即被压了下去,为什么蓝家的人都死光了,她和她母亲却还活着?这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陷阱。 朱楧冷冷地说道:“把她拉开。”那名军士闻言像打了鸡血一样地去拉蓝幼澄。蓝幼澄不甘心自己最后的希望就此破灭,死死地抱住朱楧的大腿,大喊大叫,就是不肯松手。 朱楧对那名军士道:“她的母亲不是装病,而是真的有病,以后不要为难她们母女二人,给她们找个轻松一点的活干。” 那名军士再傻,也听得出来朱楧这是在帮这母女二人,立即唯唯诺诺地说道:“是。属下遵命!”暗道这小丫头片子真是好福气,居然傍上了王爷。 第二十七章 人心叵测 蓝幼澄听见朱楧如此说话,就松开了朱楧的大腿,跪在地上低眉顺目道:“多谢王爷救命之恩,罪女粉身碎骨无以为报。” 蓝幼澄的母亲也跪下来向朱楧谢恩。但是朱楧此时顾不上理会她们母女,摆了摆手径直走开,他现在要去主动找耿炳文,去搞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耿炳文正在斜躺在罗汉床上享受着婢女的按摩服务,听见朱楧问起蓝幼澄的事情来,猛地一拍脑袋,道:“哎呦,瞧臣这记性。真是老了,不中用了,这么大的事情,臣居然忘到了脑后。” 朱楧没有顺着他的话往下说,道:“敢问长兴侯这是怎么回事?蓝玉不是已经被灭三族了么?为什么他还会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小妾在本王这里?” 耿炳文笑道:“殿下是真不知道还是装糊涂,你对这个小丫头的情谊皇上已经知道了,所以特地留了她和她的母亲一条命,让她们过来服侍您。” 朱楧不禁脸色一变,这种政zhi帽子可不能随便乱带,正色道:“敢问长兴侯,本王与那个小丫头有何情谊?” 耿炳文道:“殿下在京师济生堂的时候,不是给过她一些钱让她买药吗?若是没有情谊,如何会做这种事?陛下知道了这件事,所以就留着她们娘俩的性命不杀,差老臣送来给殿下。” 朱楧听完心中一阵冷汗,本王给一个小丫头几个钱的小事老朱都会知道?看来这锦衣卫真的是无孔不入,之前后世的朱楧读明史的时候,还曾经对老朱建立的变态的情报网感到怀疑,以为是史书上的夸张,现在真是领教了。 芒刺在背啊,老朱真是连儿子都不放心,都要严密地监视起来。 朱楧镇定了一下心神,长出一口气,淡淡道:“当初本王只是看她一个堂堂凉国公的女儿连给母亲看病的钱都没有实在是可怜,就借给了她一些钱财,谈不上什么情谊。” 耿炳文笑道:“既然如此,那老臣这就奏明皇上将她们母女二人赐死吧,毕竟她们是蓝玉的家人。” 朱楧浑身一凛,来自后世的他还不太能接受诛三族这种刑罚,所谓一人做事一人当,何必牵连妇孺老弱,他们能翻起什么大浪来?心中仅存的一点正义感促使他正色道:“不必!既然父皇将她们母女二人发配到本王这里来,那就是赦免她们的死罪了。父皇是大明天子,岂能朝令夕改。就让她们留在本王这里做工吧。” 耿炳文微微一躬身,道:“老臣听王爷的。还有一事,老臣要斗胆催促殿下。” 朱楧自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事,道:“本王这两天正在斟酌文辞,过两天就把复旨的文书给长兴侯。” 耿炳文眼中精光一露,皮笑肉不笑地盯着朱楧笑道:“殿下可是有了什么难处?” 尼玛!真是杀人不用刀啊,果然是老奸巨猾! 朱楧正色道:“本王能有什么难处!无论如何本王的初衷也是将河西之地建设好,好为父皇分忧。皇上可是本王的父亲,本王本着忠于王事的心做事,能有什么难处?” 这话一方面是辩解,一方面是警告,再怎么说老子也是老朱的儿子,只要不谋反就算是把天捅破了,老朱也会给老子擦屁股,你这个小老儿最好放聪明点儿。 耿炳文浸yin官场多年,自然明白朱楧话里的意思,拱手道:“看来是老臣多虑了。老臣也是关心殿下。” 朱楧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突然想到耿炳文是皇上的特使,回去之后肯定是要把这里的情况报告给老朱的,自己为什么不带着他看看自己屯田的成就,这样他回去跟老朱一说,老朱或许能改变一点想法。 老朱的眼线遍布天下,自己借给蓝幼澄钱这么点小事他都能知道,怎么可能不在肃藩安排眼线,说不定那群人早就把这里的情况报告给老朱了,只是有了耿炳文这个正大光明的皇帝使者的报告,这一切则更有说服力。 在这种情况下,谅他耿炳文也不敢在老朱面前乱嚼舌根! 朱楧换了一副和颜悦色的表情,道:“长兴侯可否陪本王下去走一走?” 老狐狸耿炳文如何不知道朱楧的心思,不过他来肃藩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把朱楧的所作所为全都调查清楚报告给老朱,当然他也会悄悄地报告给朱允炆,所以下去走访时必须的。 可是朱楧毕竟是亲王,他总不能偷偷地去调查人家,正愁找不到借口下去呢,朱楧这么一说,耿炳文立即就坡下驴,道:“多谢殿下盛情,老臣也早就想领略一番这河西之地的风光,顺便膜拜一下殿下治理河西的成绩。” 朱楧淡淡一笑,道:“本王年幼,尚需长兴侯指点一二。” 耿炳文连连道:“不敢,不敢。”随后皮笑肉不笑的跟在朱楧的后面出了张掖城。 一路上的场景让耿炳文震惊了,他所见到的每一个人,不论是奴隶还是军户以及军户的家属,都在热火朝天的干活,没有一个偷懒的。无数的荒地被开垦,不断地有水渠被疏通,更重要的是还有大水车那种灌溉利器,真是巧夺天工,不知道节省了多少人力物力。耿炳文不是朱允炆那种未出深宫的毛孩子,老眼毒辣,一眼就看出照这样的干法,明年肃藩一定是个大丰收。 朱楧看着耿炳文一脸阴沉不定的表情,心中一阵冷笑,客客气气地说道:“本王这屯田之政如何?还请长兴侯指点一二。” 耿炳文回过神来,道:“王爷真乃雄才之人,照这样下去,肃藩一定回开垦出大量的良田。只是………” “只是什么?”朱楧盯着耿炳文,依旧笑嘻嘻地说道:“请长兴侯多多指教。” 耿炳文抬眼看了看朱楧,觉得自己的问题很多余,但还是忍不住问道:“只是殿下开垦这么多土地,能种的完吗?如果种不完那岂不是浪费人力物力?” 第二十八章 都指挥使 经过这几天的接触,耿炳文十分确定这个肃王的心机绝对没有那么简单,一点都不像是长在深宫,少不更事的王爷,更像是一个老于世故,在生活中摸爬滚打了很多年的老油条。他心里十分确定,这个肃王肯定是有后招的,要不然下这么大本钱开垦这么多地,到时候都浪费了,别说老朱会骂他,那些拼死拼活为他干活的军士也饶不了他。 耿炳文也是个老油条,老油条的特点就是十分谨慎,钱财以落袋为安,虽然心里知道朱楧有后招,但是不亲耳听他说出来实在是不放心,故而由此一问。 朱楧对他这个问题早有准备,淡淡地笑道:“本王自由办法。” 耿炳文好奇心大起,向前走了一步,很明显地有了一丝着急,问道:“敢问殿下是什么办法?老臣也好领教一番,长长见识。” 朱楧的脸上挂起了一丝邪魅狂狷的微笑,道:“天机不可泄露。”说罢,哈哈一笑大步向前走去。所谓“谋以密成,语以泄败”,闷声发大财,这种核心战略朱楧怎么可能随便告诉别人,更何况耿炳文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他的敌人。 但是话说回来,不能说归不能说,玩他一下还是可以的,心里蛮爽的。 耿炳文愣在了原地,看到朱楧头发甩甩,大步走开,心里恨恨地问候了老朱一句,却又只能快步跟上。 看完屯田,朱楧又带着耿炳文去巡视城墙,虽然这张掖的城墙他曾经巡视过,但耿炳文毕竟是久经沙场的善守大将,朱楧还是想听听他的意见。 没成想之前的是把耿炳文得罪了,这个老头一直在夸赞张掖的城墙修的有多么多么的好,自己有多么多么佩服王爷,就是不肯提一点建设性的意见,实在拧不过朱楧了,就说一些不疼不痒的话,死活不肯掏一些干活出来。 朱楧内心十分鄙视他的这种奸猾,没想到赫赫有名的长兴侯居然如此小心眼儿,早知道就先带着他看城墙了。爱说不说,死了张屠夫,还吃带毛猪?这城墙老子自己也会做。 后世的朱楧很喜欢玩战争策略类游戏,将自己的地盘建设的固若金汤,然后去侵略别人,有时候一玩玩一个通宵,乐此不疲。现在有了这个实战的机会,他的内心还是蛮兴奋的。别的地方不敢说,这张掖城,本王一定会将它建造的固若金汤! 过了两天,朱楧写了封奏折交给耿炳文,道:“长兴侯,这是本王给父皇写的复旨折子,麻烦你给父皇带回去吧。” 耿炳文看都没看,道:“老臣这就差人给皇上送去。”说罢,随手叫来一名小校,将折子递给了他。那名小校随即退出,快马加鞭的将朱楧的折子送到京城。 看样子这老耿是不想走了啊,存心钉在这里恶心我? 看着朱楧吃了苍蝇一般的表情,耿炳文心中有扳回一局的快感,一拱手道:“启禀王爷,太孙已经请旨任命老臣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留在张掖来辅佐王爷。圣旨这两天应该就要下来了。” 有明一代,甘肃始终没有建省,没有布政使之类的民事机构,管辖这一带的就是老朱设立的陕西行都司,跟辽东一样。耿炳文若是就任陕西行都司,那就是朝廷派到这里的最大官员,可以管辖肃藩的全部兵力。 当然,按照老朱的规定,如果打起仗来,耿炳文还必须服从朱楧的调遣,但问题是和平的时间总是比打仗的时间多,况且让耿炳文这个对头来替自己掌握军队,朱楧心里别提有多恶心了。 这肯定又是朱允炆搞的鬼,妈卖批的,这孙子有病吧,老子已经多次跟你表示过忠心了,你丫居然还不放过我,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将来夺取你的江山的是朱老四,不是我! 朱楧越想越气愤,看来这个朱允炆的心思还真是深沉啊,跟他柔弱文静的外表一点都不符合。 朱楧这下子全都明白了,这个朱允炆是在潜意识里把他的这些叔叔们都看成敌人的,所以不管朱楧对他多好,他都会认为朱楧是装出来的。这跟后世微博上经常看到的一句话一样:碰见用心险恶的人,不论你多么善良,他都会认为你是伪装。 朱楧对朱允炆彻底失望了,他已经不再期望能得到这位大侄子的认可和支持,当然造反的事他也是不会干的,老朱还在那里盯着呢,他现在一门心思想做的就是努力壮大自己的实力。万一那一天真的有不测之祸,那自己也有反抗的本钱。 朱楧皮笑肉不笑地对耿炳文说道:“长兴侯能来这兵凶战危之地,是我们肃藩的福分,不光是本王,这里的大小将校都等着向你讨教一二呢。” 耿炳文颇为得意,一脸和气地笑道:“不敢,不敢。老臣一定竭尽全力辅佐殿下。” 京城紫禁城谨身殿内,朱元璋脸色铁青地看着朱楧的奏折。朱楧在奏折里说了一堆套话,说什么他这么做是为了实现粮食自给替父皇分忧,针对朱元璋说他是嫌岁禄少才逼着军士们给他干活的。朱楧辩解道自己一个月给军户们的粮食也不少,比他们种地的收入并不低,怎么能算是剥削呢? 朱元璋还是不能接受朱楧的做法,对身边的朱允炆道:“太孙,你怎么看你十四叔这件事?” 朱允炆略微思忖了一下,道:“回禀皇爷爷,依孙儿看来,十四叔的初衷是好的,只是他这么做真的合适吗?历代王朝初创,为了弥补战乱造成的创伤,都是实行休养生息的文治之策。像西汉就是经过了文景之治的休养生息才变得强大。十四叔采用这种强迫军民劳作的霸道之术,似乎有秦朝的影子。是不是有些揠苗助长呢?”朱允炆很有心计,他知道老朱最在乎的是家人的和睦,所以他不能把自己的叔叔说的太坏,否则老朱会认为他是个没有“亲亲之谊”的人。 第二十九章 祖孙密谈 朱允炆先肯定朱楧的初衷,表现出自己善良的一面,然后又不动声色的否定了朱楧的做法,真可谓是杀人不见血。 朱元璋似乎在考虑着什么,皱着眉头颔了颔首,道:“朕也知道你十四叔是想干出点成绩,但他这么做实在是太孟浪了。把朕的军户变成他自己的佃农,难道就不怕激起兵变吗?” 朱允炆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随即又黯灭了下来,依旧以一副淳朴的样子说道:“我想十四叔是有把握控制住军队吧。” 朱元璋脸色一变,十分担忧地说道:“屁把握!他以为军队就是那么好控制的?这帮人杀人放火惯了,有哪一个是善茬?军队要是真的那么好控制,朕也就用不着杀蓝玉等人给你铺路了。” 朱允炆闻言跪地叩首,道:“皇爷爷,您对孙儿的恩情孙儿一直铭感府内,孙儿一定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储君来报答皇爷爷。” 朱元璋看着这个柔顺的孙子,一脸慈祥的说道:“好了,起来吧。你只能做个太平天子,挡在你路上的绊脚石就让皇爷爷来给你处理吧。反正你皇爷爷恶人也做得多了,不差这一次两次。” 朱允炆站起来,道:“历史自有公论,皇爷爷所杀之人个个罪有应得,就算是千年万年之后,人们也会称颂皇爷爷澄清吏治的决心。” 朱元璋摆摆手,道:“千万年之后的事,朕管不着。你和你的父亲一直在劝朕宽省刑罚,你们知道朕为什么一直都不听吗?” 朱允炆一时语塞,其实按照儒家的标准,老朱的做法多少都有些暴君的味道了,但是这些话他又说不出口。 老朱也不为难自己这个孙子,接着问道:“你可知道故元为什么灭亡吗?” 这话问道朱允炆心坎里了,昨天他刚和黄子澄探讨了这个问题,立即信心满满地回答道:“蒙元入主华夏之后,对汉人实行高压政策,不施仁政,暴虐害民,终于导致了红巾军起义,一夫作难而七庙隳,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朱元璋看了看自己这个天真的孙子,微微叹了一口气,随即正色道:“狗屁!” 朱允炆吓了一跳,立即跪地请罪,道:“皇爷爷息怒,孙儿若有失礼之处,还请皇爷爷恕罪。” 朱元璋并不是针对朱允炆的,见他这个样子心里也很无奈,道:“起来吧。你刚才讲的那些都是场面话,是拿到朝堂上,说给全天下的人听的。今天在这谨身殿内,只有咱们爷俩,皇爷爷就给你说些平时你听不到的话。” 朱允炆慢慢地站了起来,依旧很惶恐地说道:“还请皇爷爷赐教。” 朱元璋吸了一口气,一字一字地缓缓道:“故元之所以灭亡,原因只有四个字……” 朱允炆大气都不敢出,抬眼看了看朱元璋,小心地问道:“请问皇爷爷,是哪四个字?” 朱元璋道:“主弱臣强!” 朱允炆一时愣住了,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理论,之前他所听到的都是蒙元如何如何残暴,老朱如何如何仁义,最后仁义的老朱靠着自己的智慧和努力,终于打败了残暴的蒙元,拯救了天下苍生。 殊不知,任何一个朝代刚刚建立后都要造神,不造神不足以稳定人心,只有让老百姓都相信你是多么多么的英明神武,你的江山才会稳固,那些残余的敌对势力才翻不起什么大浪。 老朱也不例外,洪武后期,随着开国元勋们一个一个地凋零,知道老朱黑底子的人越来越少,老朱也开始造神,谁不想给后世子孙留下一个完美的形象,于是就有了我们所熟知的那个战无不胜,谋无遗策,仁义厚道,聪明绝顶的朱元璋。 但是老朱心里十分清楚,如果帝国的储君相信了那些吹牛逼的鬼话那将是多么危险,因为这就代表着他选的那个储君天真烂漫到可以随便被人忽悠。 所以今天,在这只有他们爷孙俩的谨身殿内,老朱决定将自己所领悟的帝王之学全都传授给朱允炆,好让他在政治上不再是小白。 朱元璋看着朱允炆那副惊讶地表情,心中虽有不满,但还是十分有耐心地缓缓讲述道:“蒙元欺负汉人不是一天两天了,汉人也不断地进行反抗,为什么就那一次成功了?其实红巾军大起义后,蒙元也是有很多机会赢的。” “刘福通北伐虽然失败了,但消灭了蒙元的官军,这你应该知道,但是当时蒙元还有察罕领导的义军,察罕在江北尽败红巾军,将红巾军的势头压了下去,就连你皇爷爷也不得不向元朝称臣。” “可是察罕却和孛罗两个人不对付,为了自己的私利大打出手,元顺帝屡次下诏本能制止。他们打得时候,你皇爷爷也正和陈友谅打的火热,那是我们第一次交手。” “再后来就是天亡大元了,被视为大元支柱的察罕居然被刺杀了。他的义子王保保继承了他的军队。” “那个时候,元军还很强,朕跟陈友谅还打得难分难解,要是他们这时兵发江南,胜负之数,尤未可知。可是,孛罗见察罕死了,就开始欺负王保保,王保保年轻气盛,不吃他这一套,两人继续内战,还各自拥力一位皇子争夺大位,最后王保保虽然赢了,但朕也趁这个机会灭了陈友谅。” “王保保赢了内斗之后,元顺帝立即命他为河南王,总督天下兵马,让他克日发兵江南,前来消灭朕。那个时候王保保的实力还很强,带甲之士绵延数十里,而且还有张士诚这个强敌与朕为邻,如果王保保和张士诚夹击朕,那局面会变成什么样子,还真不好说。” “可是上天又一次眷顾了朕,王保保为求必胜,传檄天下,让各镇兵马都汇集到河南,和他一同进兵。没想到檄文传到陕西的时候,出了事。当时陕西的头子是李思齐,李思齐跟察罕一同组织义兵,二人一直并肩战斗,合伙做事。” 第三十章 士诚之败 “李思齐一看见王保保狂妄的檄文,当即大怒,道:‘我和你老子功业资历相等,我们并肩战斗的时候,你小子毛还没长齐呢,现在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随即不奉命令。” “王保保知道之后更加愤怒,说:‘我奉命总督天下兵马,你不奉命令我还打什么仗?’所以就不再南下,而是调头北上去攻打李思齐。李思齐也不甘示弱,联合了几个对王保保不满的军头,在西安会盟,公推李思齐为盟主,兵发潼关。与王保保打了一年多,交战上百次,不分胜负。元顺帝同样是屡次下诏制止都不起作用。而朕则趁这个机会消灭了张士诚。” “如果元顺帝当时对局面的控制力很强,诸将都听他的调遣,团结一致对付义军,那朕获胜的机会又有多大呢?所以说故元灭亡的根源是主弱臣强,地方将领尾大不掉,不服皇帝指挥,才被英雄豪杰所乘。” “这就是朕整天说的‘元政失之以宽,朕要继之以猛’的原因所在。你将来是要做皇帝的,如果下面的人不给你好好干你还纵容他们,那你的皇位也就不稳了。” 朱允炆听得目瞪口呆,老朱说的这些话跟他平时听得大相径庭,这哪里是靠着自己的英明神武开创大业的啊,分明是撞大运嘛。 朱元璋似乎早就料到了朱允炆的样子,所以并不吃惊,接着问道:“你知道朕当时为什么先打陈友谅,而不是张士诚吗?” 对于这个问题,朱元璋曾经多次表示过,所谓:“友谅志骄,士诚器小。志骄好生事,器小无远图。”所以先打陈友谅,鼠目寸光的张士诚一定会坐视不理,若是先打张士诚,陈友谅一定会举兵来犯。这件事充分反映了朱元璋的料事如神。 朱允炆自然是对老朱的这一套说辞烂熟于心,但老朱此时问起来,肯定不是考察他的背诵能力,故而朱允炆不敢作答。 朱元璋混到这个份上都快成精了,自然知道朱允炆心里想什么,道:“那些话也都是骗人的。” 虽然早已经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但是朱元璋亲口说出来还是让朱允炆很吃惊。 朱元璋没有理会呆站在一旁的朱允炆,自顾自地说道:“张士诚是人杰,怎么可能会鼠目寸光,他若是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在高邮打败脱脱的百万大军,又怎么可能在乱世中称王称霸?” 朱允炆顿时来了兴趣,老朱说的这些话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新奇了,每个人都有猎奇心理,喜欢听一些八卦秘闻,故而主动问道:“请皇爷爷赐教。”言语神态之间,有了一丝丝着急。 老朱抬眼看了一看自己这个满脸求知欲的孙子,继续拉家常一样不紧不慢地说道:“朕敢对张士诚放心原因有二。其一,朕对张士诚防范地很严,他跟我接壤的水陆要地都被我派兵把守住了,像汤和、耿炳文等大将都被我派到了与张士诚接壤的一线,而且朕亲自嘱咐过他们,以守住城池为最大功劳,不论对方如何挑衅,都不许出战,粮草问题朕来解决。所以耿炳文在长兴城里一呆就是十年,死活不出来,张士诚对他无可奈何。鄱阳湖之战刚进行了一天,朕就把徐达派到南京防备张士诚,有这样的铜墙铁壁和精兵猛将,张士诚想偷袭朕也没那么容易。” “其二,张士诚当时也没想着偷袭朕。当然这不是因为他鼠目寸光,是个人都知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朕要是消灭了陈友谅,下一个肯定是他,如果张士诚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那他早就不知道被人杀了多少回了。但问题是陈友谅当时很强大,朕自己都没把握消灭他。张士诚怕是也没想到朕会赢,而且还赢得这么彻底。” “其实啊,老张当时很忙啊。当时,刘福通刚刚败亡(安丰之战被张士诚所杀,是鄱阳湖之战的前奏),他之前所占据的河南、山东等一大片土地都成了无主之地,这些地盘又跟张士诚接壤,所以老张当时在忙着抢地盘,扩充自己的实力。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很精呢,他是想着让我跟老陈打个天昏地暗,两败俱伤,他则趁机扩充自己的实力,最后在坐收渔翁之利,把我跟老陈一网打尽。” “可是,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老陈好好地探什么脑袋,被朕的军士一箭射死了,这一箭到现在都不知道是谁射的,只能说是天命了。朕灭了陈友谅后,实力大增,将张士诚远远地甩在了后面,再加上王保保忙着打内战,不肯进攻朕的后方,朕便得以从容的消灭了张士诚。所以他被朕抓住的时候很不服气,说什么‘天日照尔不照我’,朕虽然当时很生气,把他杀了,但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话有一定的道理。至于你平时听到的那些话,都是朕找人编的,朕出身贫寒,不把自己宣传的英明神武一些,下面的人是不会信服的。朕得天下靠的就是稳健,人心是最善变的,张士诚今天胆小不敢打你,明天说不定就想明白了举国来犯。这完全就是赌博,朕要是将自己的命运压在赌博上,哪恐怕就没有这个大明朝了。” 这番话更是让朱允炆目瞪口呆,原来他一直看不起的鼠目寸光、安于享乐的张士诚竟然也是一位英雄豪杰,他也是有机会赢得。皇爷爷打天下的过程实在是太艰难了,刚才他所说的那些关键的时间节点,要是有一个环节上出了问题,那天下大势的走向还真不好说。 朱元璋看着自己的孙子这一副表情,依旧以一副慈祥的面容缓缓说道:“所以啊,那些个在乱世中闯出名堂的,没有一个是善茬。就凭你和你手下的那群酸文人,是奈何不了他们的。” 朱允炆此时才明白了朱元璋为什么非要杀蓝玉等人,躬身道:“听皇爷爷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皇爷爷今日之言,让孙儿茅塞顿开,受益匪浅。” 既然已经将上不得台面的帝王之术说给朱允炆了,那干脆就说到底,朱元璋接着道:“朕问你,将来你要是登了大位,要靠什么治理天下?” 朱允炆愣了一下,想了一会儿说道:“自然是君臣同心,依靠黄子澄、方孝孺这样正直的大臣,文治天下。” 朱元璋摆摆手,道:“错了。你摸得透那些文臣的脾气吗?” 朱允炆一愣,随即恭敬的问道:“请皇爷爷赐教。” 第三十一章 老朱秘籍 朱元璋道:“那些文臣是通过科举考试一层层考上来的,骨子里都是十分自负的,他们心里是看不起你这样的嗣位之君的,认为你只不过是沾了祖上的光。遇到事情容易跟你抬杠,而且道理一说一大堆,把自己打扮成忠直之臣,让你罚也不是,不罚也不是,左右为难。我不否认文臣之中有文天祥那样的忠臣,但大部分人还是为了自己的权势、名利做官的。” “这样的人往往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满口仁义道德,实际上干的都是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勾当。远的不说,就说宋朝灭亡的时候,是殉难的大臣多,还是投降的大臣多?还是三国时期鲁肃说的好,那些大臣既可以给孙权做大臣,也可以给曹操做大臣,换个主子而已,对他们没什么影响。所以啊,他们对你的忠心程度可见一般了,这类人,你可以用,可以挂在墙上供着,让他们给你歌功颂德,但绝对不可以依靠。” 朱允炆的世界观完全被颠覆了,问道:“那请问皇爷爷,孙儿应该依靠什么样的人呢?” 朱元璋道:“你该依靠的力量,朕早就给你选好了,那就是藩王、勋贵、外戚。这些人的利益跟国朝是一致的,无论哪个朝代建立,都不会允许前朝的藩王、勋贵、外戚存在。藩王、勋贵也都是世袭的,不会因此瞧不起别人。至于外戚,最主要的就是驸马都尉,他们的地位虽然在伯爵之上,但是势力不大,不会威胁皇权。更何况朕选的驸马,大多是德才兼备之人,像朕经常跟你说的梅殷就很不错。” 这一番帝王之术,让朱允炆云里雾里。朱元璋知道他一时难以接受,道:“你先回去吧,这几天把朕说的话好好想一想。至于你十四叔的事,你暂时先不用操心了。” 朱允炆只能行礼退出大殿,一路上都在思索朱元璋的话,皇爷爷说的不错,勋贵、驸马都尉跟国朝的利益是一致的,有国朝在,才有他们生存的土壤。至于藩王嘛?朱允炆心中又打起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他们当中真的就没有人想做皇帝吗?他们也是老朱家的正根,难道就没有一点想法? 朱允炆还是笑着摇了摇头,暗道自己太天真,他们怎么可能没有想法? 回到府邸之后,朱允炆第一件事就是拆开耿炳文送来的密信,越看越揪心。耿炳文在信上说:肃王号令严明,治国有方,况且精于巧思,制作了大水车、手压机等灌溉利器,若臣所料不错,肃藩明天必定是大丰收,实力将会暴涨。再者,臣观肃王为人,器量深沉,机权百变,貌虽忠厚,实则桀骜,恐不甘人下,宜早图之。 不得不说耿炳文这个老狐狸看人还挺准的,短短的几天接触,就把朱楧的为人摸了个八、九不离十。 朱允炆看完信后,将它放到烛台上烧了个灰烬,长叹一声,皱着眉头在室内饶了几个圈儿,仔细想了想朱元璋今天说过的每一句话,然后坐下来,提笔给耿炳文写了一封密信。 张掖城内,蓝幼澄正在几个婢女的服侍下沐浴。王爷要召见她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蓝幼澄心中别提有多激动开心了。虽然那个人的父亲杀了她全家,但冤有头,债有主,这件事跟王爷一点关系都没有,更何况她的那个家让她生不出一点留恋之情,当然她的母亲除外。 这些日子在这奴隶营中,她饱尝了世态炎凉,曾经对他们蓝家百般巴结的人,此时都视她们母女二人为眼中钉,肉中刺,仿佛是她们害的那些人家破人亡一样。她本来都已经对生活不抱希望了,没想到上天垂帘,让她在这里遇到了王爷——这个曾经帮过她的男人,这次又一次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 蓝幼澄边洗边盘算着王爷要她做什么?不管了,就算是让她做牛做马她也心甘情愿,再怎么样也比当奴隶强。更何况,她对自己的姿色也是很有信心的,莫非王爷…….想到这里,蓝幼澄的俏丽的小脸上挂起了一丝甜甜的笑意。 洗完后,蓝幼澄从水桶中走了出来,她的肌肤光滑如雪,身材高挑,一双铅笔腿修长笔直。她十分自信,这世上没有哪个男子能挡住她容光焕发的诱惑。由于老朱明确命令耿炳文将蓝幼澄母女送给朱楧,所以在奴隶营的时候,她们母女二人一直都是跟女眷关在一起的,没有哪个人敢对她们动坏心思。 蓝幼澄很庆幸自己没有像其他的女囚犯那样军士任意蹂躏,她的完璧之身,将是她献给王爷最好的礼物。 蓝幼澄在两个侍女的服侍下穿好了衣服,头戴精致银簪,身穿浅绿色的襦裙,别说是在荒凉的甘肃,就算是在美女如云的京城,她也绝对算得上是鹤立鸡群。 肃王府邸内,蓝幼澄缓缓地走到朱楧的大王座跟前,低眉顺目,慢慢地跪到地上,叩头道:“罪臣之女拜见殿下,殿下千岁,千千岁!” 朱楧笑道:“起来吧,不用如此多礼。” 蓝幼澄抬起头来道:“谢殿下。”随后缓缓地站了起来。 在京城济生堂的时候,朱楧因为老朱拒绝给他调拨囚犯而心烦意乱,再加上着急给母亲买药,没怎么注意这个蓝大小姐。再次遇到她时,她完全就是个女叫花子,再绚丽的光彩也被掩盖下去了。 这一次蓝幼澄经过一番梳洗打扮,果然不同凡响,怪不得老朱会以为自己看上了她,这小妮子长得确实不懒嘛。 旁边的黛奴看到蓝幼澄的样子,心里一阵发慌,虽然她知道王爷肯定不会只有她一个女人,但这么快就有人来跟她抢还是让她心里不舒服,况且这个蓝幼澄自身条件这么好,王爷肯定不会不动心。 黛奴心里暗暗告诫自己伺候王爷时一定要比之前更加努力、周到,不能让新来的比下去。 第三十二章 收回财权 看美女总是赏心悦目的,更何况自己还可以随时占有这个美女,朱楧内心颇为开心,道:“这几日你受了不少苦吧。” 蓝幼澄心头一甜,随即低头,道:“谢王爷关心,回王爷的话,只要能见到王爷,罪女吃多少苦都值得。” 黛奴心中一阵冷哼,这小丫头片子嘴巴还真甜。 朱楧喜欢被拍马屁,笑道:“你我也算是有缘,父皇已经下旨了,将你和你母亲的死罪赦免。你若是愿意为本王做事,本王这就安排你和你母亲来王府做事,从此不用再回奴隶营。” 蓝幼澄如何不愿意,立即跪下磕头,道:“奴婢谢王爷恩典,奴婢一定用心服侍王爷,以报答王爷大恩之万一。” 朱楧点了点头,问道:“你和你母亲都会做什么?” 蓝幼澄愣了一下,她原本以为朱楧会直接叫她侍寝,她都已经做好这方面的准备了,女人嘛,总是要跟了男人的,以自己现在这个条件,能跟一个王爷已经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了。而且这个王爷心地善良,长相周正,身材魁梧,英气逼人,比她之前的那个未婚夫不知道好到哪去了。 万万没想到朱楧直接问了这么一句,难道是要给她们母女找一份正经工作?不是自己之前想的那样? 蓝幼澄潜意识里使劲儿晃了晃脑袋,冷静下来道:“回禀王爷,我和母亲在蓝府时就不受宠爱,平日里的杂活都是我们自己干的。王府里要是有哪里需要打扫、收拾我和母亲都可以胜任的。” 朱楧问道:“我听王府的总管怀恩说过,你善于理财,很会算账,心算的速度是常人的好几倍,别人用一天时间才能理清的账本,你一个时辰就理清了,是也不是?” 京城里,不管是王爷、公候还是其他大户人家的总管,都是包打听,京里发生任何风吹草动都躲不过他们的耳朵,否则主人问起来他们答不上来就会在主人跟前掉分。 蓝幼澄的外公就是个管粮草的小官,她继承了外公这一天赋,在理财算账这一方面可以说是独步京城,很有名气,怀恩自然是听说过这件事。 在朱楧又一次为找个账房先生而苦恼时,怀恩便向朱楧举荐了蓝幼澄,这才有了朱楧召见她这一幕。 可怜蓝幼澄还以为朱楧要临幸她,费了这么大心思来梳妆打扮,但不管怎么说总比待在奴隶营中强多了。而且朱楧让她管理账目那是信得过她,以后她就是王爷的心腹了,接触王爷的时间多的是,不愁没有机会。 蓝幼澄跪在地上,低头道:“多谢王爷谬赞,奴婢的确很喜欢算术,如果王爷有差遣,奴婢一定尽心尽力。” 朱楧很满意她的态度,他的确有意让蓝幼澄来总理肃藩的账务,一来根据怀恩所说,蓝幼澄的业务水平应该很高,二来虽然自己的老爹杀了人家的老爹,但冤有头,债有主,毕竟这件事跟自己没关系,况且蓝玉对她们母女并不好,她们对蓝家有多少感情还真不好说。自己也算是她的救命恩人,看她的样子也不像是知恩不报的人,所以用起来放心。 朱楧伸了伸手虚扶了一下蓝幼澄道:“起来说话吧。对了,我听说你还订了门亲事,现在如何了?” 蓝幼澄脸色一变,道:“回禀王爷,自从家父出事之后,那家人为了撇清关系早已经把婚退了,不过奴婢不怒反喜,反正奴婢也看不上他家那个傻儿子。”说完心中不免有些窃喜,王爷打听她的婚事,看来还是对她有些兴趣的。 朱楧笑道:“退了也好。无情无义的人如何能相伴一生?” 蓝幼澄嘴角闪过一丝笑意,道:“王爷教训的是,奴婢早已不想这些了,今后只想着全心全意为王爷做事。” 朱楧点了点头,微微笑道:“只要你全心全意为本王做事,本王不会亏待你。怀恩。” 身边的怀恩立即躬身,道:“奴婢在,殿下有何吩咐?” 朱楧在大王座上斜靠了一下,十分随意地说道:“给她们母女找一间好一点的房子,就住在王府。尽早安排她接手我们肃藩的账务。” 怀恩鞠躬道:“奴婢遵旨。”今天这趟差事办的很漂亮,既给王爷找了个账房先生,又让他得了个红粉佳人,一举两得,以后王爷肯定会更加高看我一眼。怀恩心里颇为得意。 魏延赏听说朱楧派了个小丫头来分他的权,心里十分不高兴,更何况这个丫头还是蓝玉的女儿,故而一大早就来找朱楧,行完礼后,道:“殿下为何将一番之财政交给一个反贼的女儿?” 朱楧早就料到这个老魏不甘心拱手将财政大权交出去,那可是他权力的核心,出来做官的,谁又希望自己的权力被削弱呢?但没办法,财政大权事关命脉,朱楧必须将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老魏这个人很明显跟自己不完全是一条心,他的心里还得顾忌着朝廷。 朱楧不紧不慢地说道道:“魏长史日理万机,长史司总理藩国庶务,大事小事一大堆,本王也不想让你们太累。钱粮账目的事情太过繁琐,本王想把它单独提列出来,另找一位精于此道的人负责。” 魏延赏还是想争一下,道:“可她是个女流之辈,更何况是蓝玉的女儿。” 朱楧脸色一变,带着一丝威严,道:“那又如何?本王用人只看两点,第一要对本王忠心,第二就是能干,她是谁的女儿关我什么事?李世民当年不也是启用了很多建成太子的旧部吗?” 魏延赏还想说什么,朱楧立时拉下脸来道:“魏长史,本王是父皇封到此地的藩王,这里的大小事务均应由本王做主,难道本王连这点小事都做不了主?你若是觉得本王做的不妥,大可以向父皇禀报。” 这话就已经很强硬了,魏延赏心里很清楚,虽说他是长史,有监督藩王的权力,但毕竟人家是老朱的儿子,老朱可是出了名的护犊子,为这么点破事去老朱那里跟藩王打官司,最后吃亏的肯定是他自己。 第三十三章 梳理账目 魏延赏不再争辩,伏地叩首,道:“臣不敢。臣这就和蓝姑娘办理交接手续。” 朱楧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真是挨整砖不挨半截砖,非得逼着自己发飙,道:“好了,你下去吧。” 魏延赏叩头道:“臣告退。”随即悻悻而退。 朱楧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件事终于解决了,他的身份在后世的定义就是一个军阀。朱楧认为,若想做好一个军阀,最重要的无非四件东西:第一是武装,这个他有;第二是地盘,没有地盘就是丧家之犬,就是流寇,迟早会被搞掉,这点他也有;第三是钱,没钱谁会给你卖命?这一点他刚刚也抓到了手里;第四就是一个或几个强大的盟友,毕竟出来混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一直都是顺风顺水,万一哪一天走了背字,得有人能拉兄弟一把,这一点他暂时并不担心,毕竟他还有个做皇帝的老爹,不管这个老爹多么偏心,他总归是自己最坚强的后盾。但是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将来还真不好说。 将来的事,将来再说吧,无论如何这次算是打了一个打胜仗,收回了一项重要的权力,值得庆贺。 朱楧庆贺的方式就是收拾黛奴。 王府后殿。朱楧一把将黛奴抱了起来。黛奴吓得惊慌失措,道:“王爷,这是白天啊。等到晚上好不好?” 朱楧照着她的小屁股上拍了两巴掌,道:“这里是本王的地盘,本王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你还敢跟本王讨价还价?” 黛奴深情地望着朱楧,眼神中带有一丝哀求,道:“妾身不敢。妾身讨王爷欢心还来不及呢,怎么敢跟王爷讨价还价?只求王爷有了新欢,能偶尔想起妾身来,妾身就心满意足了。” 朱楧一时无语笑道:“什么新欢?你吃那个小丫头的醋了?” 黛奴幽幽道:“她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又会理财算账,能帮王爷不少忙,不像妾身,什么都干不了。” 不得不承认女生弱弱的样子确实很惹人怜爱,朱楧把黛奴放到床上,道:“她算个什么大户人家?她老子蓝玉当年也是个泥腿子,做凉国公才几天就被杀了,她在蓝家的地位可不高,还没你当初在汉王府的地位高呢。”汉王是朱楧之前的封号,下文不再赘述。 黛奴嘟着小嘴,道:“可她会理财啊。王爷,妾身知道你是天潢贵胄,妾身没资格独占,也从没想着独占,只求王爷别再将来冷落妾身,那妾身这一生就毁了,会生不如死。” 朱楧弹了一下黛奴的小鼻子,道:“术业有专攻。她是比你会理财,可是论伺候本王,没人能比得上你。这么多年本王用你已经用习惯了,不会换人的。” 想到王爷心里念着她的好,黛奴的心头就不觉一甜,低声道:“妾身谢王爷。妾身一定会更加努力的伺候王爷,不会让任何人超过妾身。” “哈哈哈。”朱楧被这甜言蜜语哄得心里乐开了花,道:“本王就喜欢你这副要强的样子。”随后对身后的两名宫女说道:“你们两个去把门关上,然后过来给本王宽衣。” 在古代,大户人家的丫鬟是不被主人当人看待的,她们如同物品一般,可以随意买卖,所以主人在她们眼前干什么事都不会忌讳,包括这种羞羞的事,如果主人累了,还会让丫鬟助力。 万恶的封建社会啊,虽然不能玩手机、打游戏,但也是有很多很爽的东西的。 这几天的时间,蓝幼澄都在忙着整理肃藩的钱粮账目,谁都知道,财政这一块,对任何一个组织来说都是核心工作,朱楧能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她做,那是对她绝对的信任,所以她工作起来兢兢业业,以求凭着自己的努力,为她和她的母亲争取到一个好一点的生活环境。 为了方便管理,朱楧就在肃王府里找了一个宽敞的大房子作为蓝幼澄的办公场所。这天深夜,蓝幼澄正在整理最后一笔账务,房间的门突然被推开了。 蓝幼澄抬眼一看,原来是王爷来了,连忙起身快走两步,跪到朱楧的跟前,低头道:“不知王爷驾到,奴婢有失远迎,请王爷恕罪。” 朱楧随手挑起了她的下巴,这小脸长得真标致,白皮肤没有一丝瑕疵,瓜子脸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十分勾人,道:“你有何罪?本王只是信步走来,并未差人通报。起来吧。” 蓝幼澄虽然早就做好了随时献身朱楧的准备,但被他这么一轻薄,心脏还是“突突”地狂跳,脸蛋也不自觉的红了,娇羞道:“谢王爷,王爷千岁。”随即缓缓地站了起来,但还是像一个鹌鹑一样,十分恭敬。 朱楧绕过蓝幼澄,走到了她放账本的书桌前,随手翻了翻账目,只见所有的账本全都摆放地整齐有序,查询起来十分方便,不由得心中一喜,问道:“你都理顺完了吗?” 蓝幼澄忙跑过来,将椅子搬到朱楧的身后,道:“奴婢理顺的差不多了。王爷请坐,奴婢给您倒茶。” 朱楧摆手道:“不必了。你给本王说说咱们还有多少粮食,可支多久?” 这下问到了她的长处,蓝幼澄挺起胸膛,也不查账本,顺口说道:“回禀王爷。我肃藩现有屯粮二十七万六千八百七十二石,民运粮一十六万五千二百七十石。合计四十四万二千一百四十二石(根据明会典计算,不敢保证精确)。现有军士四万四千八百名,军属三万七千名,均是妇孺,囚徒两万名。王府护卫、文官、杂役一万一千三百人。” “根据王爷制定的待遇,每月需粮四万八千七百六十石,现在是七月中旬,距离来年六月份收割冬小麦的时间还有大概十一个月,大约需粮五十三万六千三百六十石。我们现在的存粮跟这个数比起来还差九万四千二百一十八石。” 真是个过日子的能手啊,朱楧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个人找对了,短短几句话就把肃藩的钱粮账目给说的清清楚楚,让朱楧这个在后世一看账本就头疼的人也瞬间了然于胸。 朱楧忧心忡忡地说道:“还差九万五千石,这可不是小数目,是我们两个月的口粮啊。” 第三十四章 账房夫人 蓝幼澄抿了抿嘴,见王爷面露担忧之色,她的心里也不好受,不知道为什么,王爷的一举一动总能牵动她的情绪,道:“是啊,王爷,如果按您制定的待遇,我们的粮食是不够的。” 蓝幼澄算账的本领彻底折服了朱楧,让她在朱楧心中的地位直线上升,朱楧也因此愿意征求蓝幼澄的意见,问道:“你有什么办法?” 蓝幼澄瞬间有一种跟王爷搭伙过日子的感觉,虽然很不真实,但她也十分陶醉,道:“启禀王爷。奴婢以为可以在农闲的时候,缩减一下众人的待遇,改在明年丰收后补上,这样以来可以节约一些粮食。” 朱楧点了点头,这也是个办法,虽然看起来有一些言而无信,但事急从权,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众人断两个月的粮吧,那还不反了天了?更何况自己这只是暂时拖欠,又不是不给,就算有人发牢骚,相信也可以弹压的住,毕竟老子还是手握重兵的藩王,只要不是出现大面积的饥荒,兄弟们都活不下去,就凭几个刺头闹事,相信摆平他们也不在话下。 朱楧抬眼看着蓝幼澄,问道:“那依你看,我们最多能省下多少粮食?” 蓝幼澄闭着眼睛心算了一下,道:“军士的月粮可从六斗减少为五斗,这样一个月就可以省出四千四百八十石,军属和王府的护卫、文官、杂役每人减半斗,一个月可以省出两千四百一十五石。农闲时间按三个月算,可以省出两万零六百八十五石。还是差很多。”蓝幼澄非常失望的摇了摇头。 朱楧搓了搓双手,略有一些焦急的说道:“看来我们得找点别的吃的了。” 蓝幼澄眼睛一亮,惊喜道:“王爷说的可是放牧?奴婢怎么没想到。” 朱楧微微一笑,这小丫头脑子还挺好使,道:“是放牧。刚开始本王想把全部精力放到农业上面,想先解决吃饭问题。不过现在看来只靠种地是不行了。” 他心里还是庆幸用了蓝幼澄这个大账房,要不然自己连自己的粮食能支持多久都不知道。魏延赏本来就不赞成自己这么做,指望着他全力配合,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更何况,朱楧怎么知道他魏延赏不想去抱皇太孙的大腿?无论如何,财政大权必须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蓝幼澄将手托在下巴上,是指放在嘴唇上轻轻咬住,一副思索的表情道:“河西之地水草丰美,若是放牧的话,条件也是得天独厚,再加上这里靠近西藩,朝廷经常和他们进行茶马互市,我们可以用内地运来的的茶叶,换他们的马匹牛羊。”不知道为什么,蓝幼澄觉得给王爷出主意就像是给自己出主意一样。只要王爷的藩国发展的红红火火,她的心里就高兴,她已经把自己当成王爷的人了。 朱楧照着她的标致的小脸蛋上摸了一把,道:“你这个小妮子知道的还挺多的嘛。不错,本王决定将畜牧业提上日程,另外还要种植一些蔬菜,以弥补粮食的不足,丰富将士们的营养。” 蓝幼澄被摸得小脸通红,心跳加速,一种幸福感涌上心头,低着头,娇羞道:“王、王爷英明。” 朱楧哈哈一笑,道:“这几天你也累了,今天就干到这里吧,晚上不用回去了,去本王的寝宫侍寝。”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虽然蓝幼澄早已经有了十足的心里准备,但当这一刻来临的时候,她的内心还是无比激动,无比幸福的,立即跪下磕头道:“谢王爷宠爱,奴婢粉身碎骨不足以报答王爷恩情之万一,今生今世,甘愿为王爷驱使,若有二心,天诛地灭。” 朱楧扶起她道:“你何必说的这么悲壮?本王又不是让你上战场。本王看的出来,你内心里是希望本王好的,这段时间也是在尽全力帮助本王。你放心吧,本王别的本事没有,只有一条,绝对不会辜负善待自己之人。从今往后,你就是我肃藩王室之一份子,我们肃藩将来的大发展,有你的一份。” 蓝幼澄内心感动的狂潮快要击碎她的胸膛,破体而出了,这个世界上有哪一句甜言蜜语能比得上这么实在的告白?王爷丝毫不嫌弃她是反贼的女儿,丝毫不在乎她是个奴婢,就这么对她掏心掏肺的说出了心里话。 蓝幼澄登时感觉自己幸福的快要死过去了,顾不上主仆身份,向前一步猛地扑到朱楧怀里,哭泣道:“王爷。多谢王爷厚爱,奴婢能遇到王爷,是奴婢今生最大的福分。” 朱楧抚摸着她的秀发,安慰道:“好了,好了,不哭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本王欺负你了呢。”随即轻轻地推开她,用手替她擦了擦眼泪,道:“好了。一哭起来就不好看了。本王可不想临幸一个丑八怪。” 蓝幼澄破涕为笑,道:“王爷不让奴婢哭,奴婢就不哭了。奴婢扶王爷回去吧。” 朱楧一把抓住她的柔荑,借着跳动的灯光紧盯着她那张精致的脸庞,慢慢地将嘴唇凑了过去,轻轻地,却又不容拒绝地说道:“本王改变主意了,先不回去了。就在这里。” 蓝幼澄吓了一跳,脸蛋刷地一下变得血红,心脏也跳的更快了,道:“在、在这里?这里是账房啊。” 朱楧用霸道的目光盯着她,用十分强硬的口气说道:“本王不知道吗?别说是这个小小的账房,就连整个河西都是本王的地盘,本王想在哪里就在哪里!”说罢,又将嘴唇向前凑了过去。 蓝幼澄最一开始的时候被朱楧的这一分王霸之气吓到了,身子本能的向后缩了一下,但随后又陶醉其中,自己所幻想的男人不就是这个样子吗?十分霸气的为自己撑起一片天地。 蓝幼澄心中突突狂跳,红着脸,低着头,喃喃道:“王、王爷。” 朱楧一口堵住了她的嘴唇,随后把桌子上的账本都推到地上,将蓝幼澄抱了上去。 第三十五章 谋划畜牧 账房当然不是睡觉的地方,二人完事之后就去了朱楧的寝殿休息。 第二天上午,朱楧和蓝幼澄几乎同时醒来。蓝幼澄看着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身份高贵,高大威猛,英气逼人,一种莫名的幸福感涌上心头。她从出生的那天起就备受冷落,后来还被父亲许配给了一个傻小子,那一刻她感觉自己的人生真的绝望了,亲生父亲都如此不待见她,未来的丈夫又是个傻子,这一生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当蓝家被抄家灭族的时候,她的心里真的没有起什么伤感之意,反而有了一种解脱之情,若不是为了照顾生病的母亲,她在奴隶营中就早已经自尽而亡了。 不过老天爷还是挺照顾她的,在她生命最灰暗的时刻,突然从天下掉下来一个王爷救了他,还将她收入囊中。这么离奇的剧情,就算是唱戏的也编不出来。 朱楧一手搂着蓝幼澄,一手捏了捏她的小脸,道:“你想什么呢?” 蓝幼澄甜甜一笑,道:“回王爷,奴婢只是觉得一切都太不真实了,害怕一觉醒来什么都没有了。” 朱楧笑道:“你们女人怎么都担心同样的问题?” 女生最爱八卦。蓝幼澄一听这话不仅没有吃醋,还来了兴致,往朱楧身上靠了靠,一双大眼直呱呱地盯着朱楧笑道:“还有谁啊?是不是黛奴姐姐?” 朱楧敲了一下她的脑袋,道:“就你精灵,出了她还有谁?本王可就你们两个女人。” 蓝幼澄撇了撇嘴,道:“王爷将来的女人不知道有多少呢?到时候有了更加年轻漂亮的小丫头,王爷就会把我们姐俩忘到脑后了。” 朱楧道:“就你鬼心眼儿多,我忘了谁还能忘了你这个财神爷?” 蓝幼澄一脸幸福的开心,被自己喜欢的男人重视的感觉妙不可言,双手搂住朱楧的脖子,道:“王爷可要说话算话,奴婢这一辈子可就全靠王爷了,王爷要是不要奴婢了,那还不如杀了奴婢。省的奴婢生不如死。” 朱楧有些不高兴地说道:“好好的日子,说什么死不死的?” 蓝幼澄其实比黛奴更加没有安全感,黛奴好歹是和朱楧一起长大的,怎么说也是有感情基础的,而她完全是半路杀出的,万一要是惹王爷不高兴,被打回到奴隶营中,那可就是真的生不如死了。 蓝幼澄吓得忙跪起来,道:“奴婢该死,奴婢失言扫了王爷的兴致,请王爷降罪。” 朱楧一把把她搂了过来,道:“什么罪不罪的,本王哪有那么多罪降给你们。再说了,你这么漂亮能干,本王宠你还来不及呢,哪舍得治你的罪?” 蓝幼澄心头一甜,笑道:“多谢王爷,奴婢今后一定更加尽心尽力地服侍王爷。” 朱楧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自从决定大力发展畜牧业之后,他就立即着手去干。按照本来的历史,这段时间应该是李景隆在这里主持与西藩的茶马互市,但由于朱楧的穿越,让历史的走向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原本洪武三十年才来接任的耿炳文提前接任了,所以这茶马互市也就由他来主持。 朱楧跟耿炳文说了自己的想法,即多用茶叶换一些牛羊,马匹可以暂时少换一点。 耿炳文捋了捋胡子,道:“启禀殿下,西藩的马很强壮,著名的汗血宝马就产自西域。我们舍下宝马,用远道运来的茶叶去换牛羊,岂不是浪费?” 朱楧道:“我又怎么不知道西藩的良马众多,可以组建强大的骑兵?只是我们肃藩的建设才刚刚开始,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解决吃饭问题,站稳脚跟。发展骑兵是进攻用的,可是现在我们有能力进攻吗?人家不打我们就谢天谢地了。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粮食自给,外加防守外敌入侵。如果单单是防守的话,用城堡加步兵火器就够了,暂时用不着骑兵。” 耿炳文主持的是茶马互市,不是茶羊互市,贸然改变交换对象,老朱那里怕吃不了兜着走,支支吾吾地说:“可是…….” 朱楧毫不客气地打断他,道:“本王心意已决。事有轻重缓急,不可贪多求快,父皇问下来,一切由本王承担。”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耿炳文不好再说什么,拱手道:“老臣遵旨。” 朱楧并不是不知道骑兵的作用,只是现在还暂时顾不上发展,更何况张掖有亚洲最大的军马场——山丹军马场,如果将这个军马场重新开发出来,那还愁没有骑兵吗? 茶马互市,哦,现在应该叫茶马羊互市,就暂时交给耿炳文主持,虽然他是朱允炆的人,但毕竟是在老子的地盘上干的,干的不好老子照样收拾他,正愁抓不到他的把柄呢。所以不用担心他偷奸耍滑。 除了羊之外,最主要的肉类就是猪肉了,这个就要去内地去买了,明初嘉峪关西边的国家和地区大多已经伊斯兰化了,跟他们买猪不太现实。 朱楧将府里所有的大明宝钞全都拿了出来,交给怀恩让他差人去内地买猪苗、鸡苗、鸭苗。大明宝钞是老朱发明的最坑人的玩意儿了——没有之一。大明宝钞的贬值速度是肉眼可见的,洪武二十三年的时候,一贯(一千文)大明宝钞在浙江就只值二百五十文了,只剩下面值的四分之一;等到了洪武二十七年的时候,一贯就只值一百六十文了。 这玩意儿要是不赶紧花出去就全变成废纸了。其实老朱发行宝钞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更加方便的筹集军费,兼之隐性的剥削商人,但老朱对自己的权威实在是太自信了,一点准备金都没有就敢乱发。 洪武年间的几次北伐,花了朝廷不少钱,老朱不肯掏粮食、金银这些实在的财富,就多印宝钞充数,结果由于乱发,宝钞的币值迅速下跌。再加上老朱规定向朝廷交税时,不允许使用宝钞,这就间接否定了宝钞的权威性——你都不待见还让老百姓怎么待见? 第三十六章 王的野望 所以商人百姓私下里还是有很多人用金银铜交易的,朝廷屡禁不止。 就算朱楧不知道大明宝钞后来被废止这段历史,仅凭后世的常识他也能推断出来,这大明宝钞的日子长不了,所以要赶紧花出去,换写实在的财富。 来自后世的朱楧知道,纸币才是未来的大趋势,发行纸币的好处也用不着多说,但不是老朱那么个搞法。建立以纸币为核心的金融系统也是朱楧未来的建国规划之一,但现在还远远不是时候。 说句不客气的话,若是现在朱楧就发行纸币,别说是那些军户,估计就连那些囚犯都不愿意用,谁信啊? 除了纸币以外,朱楧还给了怀恩一些金银。朱楧对金银这种财富也很能看的开,虽然它们能购买很多东西,是财富的象征,但到底是不顶吃,不顶穿,关键时刻比不上一碗米饭。 除了猪羊鸡鸭以外,朱楧还命人挖了很多池塘,河西之地河流很多,自然是适合养鱼,这么好的资源自己之前居然没有利用起来,想想都是浪费。 养猪、鸭、鸡、鱼这些东西都好说,明朝的办法和现代的差不多,但是养羊的方法就差很多了。明朝时期的羊都是放养,在朱楧看来这种养殖方式不仅效率低,还容易损坏环境,羊吃蹄又刨,将植被全都破坏了,风一来就是沙尘暴。 他认为如果将羊圈养起来,则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圈养的羊不仅长得快,一般半年就可以出栏,生长速度是放养羊的两倍甚至更多;而且不污染环境,成活率还高。放养的羊一到了冬天容易冻死,但是如果建个羊圈将羊圈起来,则会起到很好的保温作用。 朱楧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说做就做,当即命令胡匠头找一些工匠来建造羊圈。胡匠头虽然不知道羊为什么要圈养,但既然是王爷的命令,那他就得不折不扣地去执行。 时间来到了八月初,肃藩上下依旧忙的热火朝天,无数的土地被开垦,无数的水渠被疏通,买来的猪苗、鸡苗、鸭苗等也开始茁壮成长。羊圈也在如火如荼地建造。朱楧看着这一片红火地气象,心中实在是大爽,这是老子的地盘啊,这都是老子的产业啊,没有什么能比看着自己的产业一步步壮大更加让人开心的了。 现在朱楧只是占据了河西四郡,但后世的地理知识告诉他,西边的敦煌、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高昌故地)、伊利地区都是天山北麓水草丰美之地,丝毫不比河西走廊差,而且这些地方自西汉以来都是中华的土地,只是现在被回鹘所占,自己有责任将它们收回来,并将其一并建设为强大富庶之地。再往西就是中亚,很多人认为中亚地区处于大陆腹地,远离海洋,基本就是一片荒漠,其实这种观点大错特错。 事实上,中亚的河中地区,即锡尔河(中国古代称为药杀水,发源于天山,注入咸海,本文为了方便使用现代称谓)与阿姆河(中亚流程最长,流量最大的内陆河,发源于帕米尔高原,注入咸海)之间的广大地带,也是水草丰美之地,中亚的历史名城也大都位于这个地区,比如帖木儿的首都撒马尔罕。同时这里也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曾经繁荣一时,后来基本被蒙古铁骑夷为平地。 注:帕米尔高原古称不周山、葱岭,清朝时曾经全部属于中国新疆,后来割地赔款割出去了一大部分,成为了中国、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各管一部分。 目前,河中地区正是被朱楧的心头大患帖木儿占据。历史上,帖木儿死后,他的子孙在河中地区搞诗歌、绘画、音乐,搞得不亦乐乎,可见此地的繁荣。 再往西就是西亚,古代属于波斯、大食势力范围(大部分也被帖木儿占据),这两个王朝在中国古代的史料中出镜率很高,秦汉时期就有他们的身影,可见其繁华程度,著名的两河文明(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就出现在这一带。铁木真时期的亚洲大国——花刺子模的领土主要就是这一带。更何况这里还有重要的物资——石油,虽然朱楧没把握在有生之年能利用这种资源,但先占住总是好的。 西亚再往西就是近代文明的中心——欧洲了,纵观这一路走来,哪里是什么荒漠之地,明明就是一大片风水宝地。若是能把这些地盘都踏在脚下,还争个毛皇位啊?朱允炆也好,朱棣也罢,你们将来谁上台哥不在乎,因为哥知道,哥将来的土地,不会比你们少。 虽然知道这一切很难,但朱楧还是忍不住时时刻刻的畅想。男人,一定要有野心,有侵略性! 晚上的时候,朱楧斜躺在王府的罗汉床上看书,黛奴站在他的身后给他揉肩,蓝幼澄跪在他的身前给他捏腿。这种小日子,真是爽到不要不要的。 蓝幼澄抬眼偷偷地看了一下朱楧,犹豫了一下,道:“王爷,奴婢听说您要用羊圈养羊,是真的吗?” 朱楧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问这些,想来是用什么话要说,对自己的心腹之人,朱楧一直都是鼓励他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反正他们都是想着自己好的人,将书从眼前拿开,一眼笑意地盯着蓝幼澄标致的脸庞,道:“怎么了?你有什么想法?” 蓝幼澄边捏腿边道:“启禀王爷,奴婢不懂这些,倒没什么想法。只是今天回去跟母亲说了,母亲说圈养的话成本很高,河西之地水草丰美,放养也未尝不可,她建议王爷一边圈养一边放养,这样可以收获更多的羊。” 朱楧一脸惊讶,道:“哟,你母亲还懂放牧?”随即想了想觉得她说的有道理,自己不能将后世的经验照搬到古代来。圈养羊的话,羊确实长得快,但是成本高,还要有专人伺候,自己目前最缺的就是劳动力,实在是挤不出太多的人养羊。放养的话虽然有很多不足,但是很省事。 第三十七章 寻找兽医(本章初写时略有一丝随意,改一下) 至于环境污染问题,朱楧认为自己一开始就多心了,自从秦汉时期开始,匈奴就在这一带放牧,中原王朝占据这里后,也发展畜牧业,他们都放养一千多年了都没事,自己放养几天怎么会将环境搞崩溃?事实上,只要没有工业污染,单凭农业与畜牧业的发展,对环境的损害是不高的。 自己的母亲能帮到王爷蓝幼澄还是很开心的,因为这就代表着她们一家在王爷心中的地位又重了几分,但她是个知道分寸的人,并不会因此自傲,一边跪着帮朱楧揉腿,一边说道:“她说她只是略懂一点,若是母亲说的不对,还请王爷恕罪。” 朱楧看着她低眉顺目的样子,心里十分喜欢,能时刻摆正自己位置的人总是会讨人喜欢的,道:“你母亲给我提建议是为我好,我怎么会降罪与她?你这就去把她请来,本王要好好的向她讨教一番。” 蓝幼澄松开朱楧的大腿,身体转了个九十度的弯儿,面向朱楧,跪在地上磕头,道:“是,奴婢遵命。”随后缓缓地退了出去。 过不多久,蓝幼澄将她的母亲带来。朱楧定睛看了一眼,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美貌妇人,身段窈窕,一点也不像是生过孩子的,倒是向后世的大龄未婚职场女精英,虽然饱经沧桑,但她的秀美白皙的脸上仍然带着一丝从容,不,与其说是从容,倒不如说是麻木,对生活已经不抱希望的麻木,所有的事情都是逆来顺受,任由命运摆布。有母美如此,怪不得她的女儿长这么标致。 蓝幼澄搀扶着母亲走到朱楧跟前,然后和母亲一起跪下,道:“奴婢拜见殿下,殿下千岁、千千岁!” 朱楧抬了头手,十分随意地说道:“不必多礼,请起吧。幼澄,给夫人看座。” 蓝幼澄和母亲一齐谢恩,道:“谢殿下隆恩。”随后,蓝幼澄扶着母亲坐了下来。 朱楧突然想起蓝幼澄给母亲看病的情节,关切地问道:“听幼澄说夫人身体不太好,敢问是什么病?” 蓝母坐在椅子上微微一躬身,十分平和地说道:“谢王爷关心,是奴婢从小得的哮喘病,一直没治好。” 朱楧点了点头,细看之下,蓝幼澄的母亲脸色是有些苍白,血色也很少,看来是长期气虚体弱导致,道:“这种病可不能干体力活,你现在在哪里做工?可否吃得消?” 蓝母轻咳了一声,带有一丝感激地说道:“奴婢现在在王府的尚衣监做一些缝缝补补的活,并不累,吃得消。奴婢还要感谢王爷将奴婢从奴隶营中救出来,否则奴婢怕是要死在那里了。”蓝幼澄是个很孝顺的人,见母亲咳嗽,立即帮她拍了拍后背。 朱楧心里紧张了一下,怕她的病再犯了,看她过了一会儿又没了事,才笑着说道:“些许小事,不足挂齿。敢问夫人如何称呼?” 蓝母摆了摆手,示意蓝幼澄不必再拍,躬了一下身,带有一丝哀怨地说道:“回王爷,奴婢蓝门李氏。”单从她的语气表情就可以看出,她在蓝府过得并不是很如意。 朱楧脑子里转了几个弯儿,对蓝母道:“父皇既然已经赦免了你跟幼澄,那就说明你们跟蓝家已经没有关系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恢复本来的姓名吧。” 蓝母嘴角挂起一丝笑意,王爷让她恢复了自由身,让她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道:“谢王爷。奴婢贱名李安谊,恭候王爷差遣。”其实她对蓝玉也没有多少感情,自己的这桩婚姻完全是被迫的,再加上她和她的女儿在蓝家所受的屈辱,更是让她对蓝门这个称号不齿。今天能恢复本来姓名,倒是让她心里有一丝解脱,这说明从今以后,她和蓝玉再也没有一丝关系了,再也不用回到奴隶营中去了。 说了这么多客气话,是时候该进入正题了,朱楧摆了副虚心请教的姿态,一脸谦和地问道:“请说夫人对畜牧很有研究。本王正准备大力发展河西之地的畜牧业,敢问夫人有何策教本王?” 李安谊谦谦一笑,站起来带有一丝歉意地说道道:“王爷错爱了,奴婢只是略知皮毛。今天就是跟幼澄随口一说,万没有想到这个小丫头嘴上没有把门的,捅到了王爷这里来。” 朱楧之前听说怀恩说过她是个有才气的女子,凡是这样的人都喜欢谦虚,因此朱楧也认为李安谊在和他玩儿谦谦君子那一套,道:“夫人不必过谦。” 李安谊“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叩头谢罪道:“王爷恕罪。王爷如此厚待奴婢母女二人,奴婢但凡有一丝学问,也会贡献给王爷,以报答王爷的大恩。但奴婢真的只是略知皮毛。实不相瞒,奴婢的舅舅是世代畜牧之家,奴婢也是小时候去他那里玩耍时无意间听了一些关于养殖的门道儿。” 原来是这样,朱楧颇为失望地说道:“既然如此,那本王就不麻烦夫人了。” 李安谊并没有忙着告退,依旧伏在地上道:“王爷容禀,奴婢虽然不曾养过牲口,但也听人说过,凡是长着嘴的东西都很难伺候,光是生一些大病小病都够人受的了。王爷若是想大力发展这一块,没有懂行的人辅佐是不行的。” 朱楧十分认可她这个观点,后世的养殖场最怕的也是动物生病,一病病一大片,往往损失惨重,甚至会让主人血本无归,点了点头,道:“夫人言之有理,不过本王这里不是军士就是囚犯,实在是不知道上哪里去寻找懂这一行的人。” 李安谊跪直身子,脸上带有一丝自信地说道:“王爷若是不嫌弃,奴婢可修书一封,请自己的舅舅举家前来,为王爷打理畜牧。若是他们辜负了王爷的期望,那奴婢也甘愿一同受罚。” 朱楧大喜,既懂技术,又是自己心腹之人的亲戚,还有什么比这个结果更好,道:“如此甚好,只是我肃藩地处偏远,令舅肯来吗?” 李安谊似乎很了解她的那个舅舅,十分自信地说道:“奴婢是四川人,舅舅也在四川,离这里并不是太远。他在当地养那几只牲口能有什么前途,倒不如来这里给王爷效力,干好了,也可以光宗耀祖。” 原来蓝幼澄算半个川妹子,怪不得这么水灵。朱楧对这个结果十分满意,笑道:“既然如此,就有劳夫人了,令舅如果肯来,本王会给他丰厚的安家费。另外,夫人今后若是身子不舒服,尽管去良医所看病抓药,本王做主,一律免费。” 虽然这点恩惠并不大,但这说明了朱楧对她们母女二人的重视与照顾,李安谊和蓝幼澄还是很开心的,忙跪地谢恩道:“谢王爷厚爱,王爷千岁,千千岁!” 朱楧哈哈一笑,被人捧的感觉就是爽,道:“都起来吧,今日有喜,焉能不贺?来人,摆酒。” 这次是家宴,只有朱楧、黛奴和蓝幼澄母女二人,所以随意很多。朱楧举起酒杯,道:“跟外臣喝酒不自在,让外人给你干活,多少得哄着点。但今天不一样,今天在座的都是家里人,都是跟本王休戚相关的,都在为本王的事业努力,本王很开心。我们尽情喝酒,不必拘泥于小节。” 蓝幼澄站起来,双手端着酒杯,对朱楧说道:“奴婢多谢王爷抬爱,奴婢和母亲正是有了王爷的眷顾才脱离苦海,苦尽甘来,奴婢对王爷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今日就满饮此杯,略表对王爷的心意。”说罢,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朱楧看的出来,她之前没喝过酒,今天一下子将酒喝完,足见其心意之诚。不过朱楧还是不打算允诺封她为侧妃,因为她毕竟跟黛奴不一样。黛奴虽然是奴婢出身,但从小就生活在王府,案底清白,封她为侧妃,应该没多少人阻挠。但蓝幼澄毕竟是蓝玉的女儿,老朱虽然赦免了她的死罪,但这不代表赦免活罪。 蓝幼澄说到底还是此时头号zhengzhi犯的女儿,朱楧要是册封她为侧妃,等同于挑战老朱的权威,这要是让老朱知道了,那他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ps:昨天收藏破三百了,获得了第一个荣誉,很开心。虽然跟大神没法比,但作为一名资深扑街,这个成绩已经很意外了。在这里要感谢众多书友,在我完全裸、奔的情况下,一直投票收藏支持,让我的书一直出现在历史分类的新人榜中。 第三十八章 开始播种 所以这件事只能慢慢来。朱楧的处事原则就是绝对不亏欠对自己好的人,蓝幼澄的事,他会记在心里。 朱楧不会当众顶了蓝幼澄的脸面,端起酒杯来喝了一口。这顿饭吃的很惬意,蓝幼澄为人挺实在,不知不觉就喝高了,朱楧让她母亲把她带回去,晚上就留宿在了黛奴那里。 黛奴知道蓝家母女为王爷的大牧场计划立了大功,害怕自己在王爷心中的地位被人反超,所以晚上伺候起朱楧来格外卖力。今夜又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八月中旬的时候,李安谊的舅舅举家来到河西。说实话,他们收到李安谊的信的时候还有点惊讶,但经过短暂权衡之后,他们还是决定来河西跟着朱楧干,毕竟得到一个藩王的赏识,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够他们吹好几年了。 朱楧在肃王府邸亲自接见了李安谊的舅舅,道:“先生肯为我肃藩的建设出力,本王实在是很欣慰。先生一路辛苦了。” 李安谊的舅舅虽说是畜牧世家,有一定的积蓄,但平时见到的最大的官也就是他们县太爷,还是远远地站在一旁看,今天竟然见到了下天子一等的藩王,令他如何不激动?被朱楧夸奖了一番后,李安谊的舅舅感觉自己都要飞起来了,连忙跪下,叩头道:“小民张宝叩见王爷。王爷实在是抬爱了,能为王爷出力,是小民的福分。” 朱楧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张先生过谦了,本王听李安谊说过你的本事,本王这里的确缺乏畜牧业人才,希望张先生多多帮衬。” 张宝是个粗人,说话不会斟酌词句,道:“王爷说的哪里话,别的小人不敢说,若是论这喂牲口,小人敢在巴蜀称第二,就没人敢去称第一,王爷要是不信可以去问问我那外甥女。” 朱楧哈哈一笑,他喜欢爽快人,更何况有本事的人才狂妄,没本事的人想狂也狂不起来,只要这个人忠诚、有才能,能帮到自己,狂一点又有什么大不了的,笑道:“本王要是不信的话,就不会大老远的把你请来的。本王现在任命你为肃藩畜牧事务总监,专门给本王放牧,望你不辱使命。” 虽然不知道这个总监是几品官,但王爷任命的那肯定值钱,张宝立即叩头道:“多谢王爷厚爱,小人一定不辱使命。” 解决了这块心病,朱楧心中要松了一口气,如果不出意外地话,将来粮食短缺到时候就可以用肉制品暂时代替了。 真是“何不食肉糜”啊。 肃藩上上下下的人仍在热火朝天的忙碌着,时间来到九月初。这是冬小麦播种的时期。 荒地的开垦暂时告一段落,水渠的疏通与重建工程也全部完成。胡匠头带着工匠制造出了很多大水车,已经全部就位。距离河流较远的土地,也配备了水井和手压机。 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接下来就要看朱楧如何播种了。因为经过这几个月的拼命努力,肃藩上下已经开垦出了五百万亩良田。这些田地如果单靠人力去种的话,是绝对种不完的。 很多人都为朱楧捏了把汗,担心他栽跟头。耿炳文则是以一副冷眼旁观的姿态注视着这一切,因为他知道,这个朱楧不简单,他在等着看朱楧的后招。 朱楧知道这五百万亩土地,单靠这十几万号人是肯定种不完的,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打算靠机械化生产。 当然古代没有拖拉机,再怎么机械化,也只能靠人力和畜力。朱楧之前研究过古代的农业,知道汉朝时期发找过明了一种播种利器——三脚耧车。这种耧车下有三个开沟器,播种时,用牛或马拉着耧车,耧车在平整好的土地上开沟播种,同时进行覆盖和镇压,一举数得,省时省力,故其效率可以达到“日种一倾”。也就是一百亩。 这种播种方式在效率上可以算是手工播种的十倍以上,如果换算城收成量的话,则在其三十倍以上。 不过这种耕种方式也是有限制的,首先这一套装备下来很值钱,不管是用马还是用牛至少需要十几两银子,这绝对不是小门小户能承受的起的。 第二,采用这种方式劳作,必须有辽阔平整的土地。 这两个条件,朱楧都满足,并且是得天独厚。早在几个月前,他就已经命工匠制作了很多三脚耧车,并且制作轭挽和凸钉式马蹄铁。轭挽可以解放马的脖子,使之可以拖拉重物。凸钉式马蹄铁可以提高马的抓地力。 没错,朱楧就是想主要靠马来拉动耧车。虽然现在山丹军马场还没有开始建设,但老朱也给了朱楧一些马匹。根据《明会典》记载,朱楧所镇守的甘肃镇的马匹数量满额应该是两万九千余匹,明朝九边重镇的战马总数有三十六万多匹。但实际上,朱楧并没有那么多的战马。因为《明会典》成书于弘治十五年,经过明朝历代君王一百多年的治理和积累,明朝的战马数量要远多于建国初期。 洪武三十年,朱元璋曾告诫晋王朱棡:我朝自辽东至甘肃,东西六千余里,可战之马仅得十万,京师、河南、山东三处马虽有之,若欲赴战,猝难收集。苟势有警,北平口外马悉数不过二万,若逢十万之骑,虽古名将,亦难于野战。所以必欲知己,筭(算)我马数如是。纵有步军,但可夹马以助声势,若欲追北擒贼,则不能矣。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代雄主朱元璋的日子,过得也是相当紧张。 明初马匹的匮乏由此可见一般。根据《明史》记载,洪武二十三年,明朝清点全国的兵马数,计官兵一百二十万四千九百二十三人,马仅四万五千零八十匹,可见洪武五年的岭北之败,对明朝马匹数量的严重影响。由于“与虏战失利”,明军只能“敛兵守塞”,用步兵加堡垒的方式防守长城一线,自是“希出塞矣”。 ps:是收藏破三百,不是三千,一时激动写错了。 第三十九章 被人崇拜 朱元璋对此也是“数悔之”,最后只能转攻为守,在漠南设置诸多卫所,借着地利来屯田,防御蒙古。但老朱又是个疑心病很重的人,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他不放心自己手下的大将领兵,所以就在北部边疆设置了九个塞王,派他的儿子们守边,肃王就是其中之一。 写到这里,问题又来了,朱元璋为什么非要继承元朝的岭北行省呢?九大塞王手下的兵力又有多少呢? 先说第一个问题,元朝的岭北行省地域广大,大概从长城一线一直延伸到北冰洋,东接辽阳行省,西到新疆东北部,哈密一带的也儿的石河,首府设在和林。在一般人看来,岭北行省是不适于人类居住的苦寒之地,其实这种说法大错特错。岭北是蒙古的发祥地,历代蒙古大汗都建都于此。后来,忽必烈与于占据和林的阿里不哥争夺大汗之位成功后,考虑自己的势力主要在漠南,故而迁都大都。 但蒙古仍然视岭北为“根本之地”,有元一带,朝廷对岭北的建设力度从来没有减轻。从全国各地尤其是南方,调集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建设岭北。使岭北之地,出现了很多名城,农业、手工业、商业都十分繁荣,经济很发达,人口达到数百万,可养几十万骑兵。所以刘福通在起义时才会说元朝“贫极江南、富夸塞北”。 徐达攻破元大都后,标致着元朝灭亡。但元顺帝是主动逃跑的,元朝的军事力量并没有被彻底消灭,在北部广褒的草原上,依旧有至少二十万蒙古铁骑,时刻准备南下进攻明朝。 为此,朱元璋才想要攻占岭北行省,彻底肃清大漠,让自己的子孙安享太平。但岭北之战的失利,使朱元璋的计划严重受挫,从此明军转攻为守,开始设置塞王来防御蒙古。 直到洪武二十年,控制辽阳行省的纳哈出投降后,朱元璋才精神大振,派蓝玉于捕鱼儿海大破北元。 我们注意到,北元朝廷一直在东北晃悠,为什么不去找西边的蒙古汗国求援呢? 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后,依照蒙古人分家产的习俗,将东部地区分给了他的弟弟和大将,是为“东道诸王”,将西部地区分给了他的儿子,是为“西道诸王”。我们都知道,忽必烈的大汗之位是自己抢来的,他的对手就是他自己的弟弟阿里不哥。 阿里不哥是被蒙古本土贵族拥戴为大汗的,他们都一致反对忽必烈的汉化政策,对忽必烈一系十分不满,他们的地盘就是在西部,有元一代,朝廷和西道诸王的关系都不太好。忽必烈打败阿里不哥后,将其囚禁,后来阿里不哥死了,这就说不清楚了。阿里不哥的后裔一致认为是忽必烈下的毒手,所以对忽必烈一系十分痛恨。 北元最后一位君主脱古思帖木儿在捕鱼儿海之战后无处可去,只能向西逃,最后被阿里不哥的后裔杀死。 而朱元璋为了防止盘踞岭北的元军反攻,又在北边布置了多少兵力呢?据史料记载,可以说是倾全国之力,征调近一百万大军守边,而在北方最重要的城市北平附近布置的兵马最多。 所以说,你要是朱允炆你也睡不着觉。其实老朱不是没想到他死后,朱允炆压不住他的这些叔叔们,只是事情不能两全其美,他不放心别人带兵只能交给他的儿子们带,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宁愿让他的哪个儿子得了江山,也不愿意让外人染指。 现在保卫肃藩的陕西行都司的兵力马匹还没有达到满额,老朱给朱楧的马只有几千匹,但好在朱楧这里有一个“茶马互市”,可以用内地运来的茶叶换西藩的马匹,所以朱楧所能掌握的马匹也就一万匹左右。 这已经够了。 朱楧打算用双马拉耧车的方式耕作。用牛拉耧车一天尚可播种一百亩,若用上双马,那效率简直不敢直视。 一天不播个几百亩地简直就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肃藩一万多匹军马全都出动,在辽阔的河西之地上玩命的狂奔,那场面何其壮观!军士们都在欢呼,奴隶们也不敢寂寞,大声贺起彩来,因为他们知道,照着这个效率进行下去,明年的大丰收指日可待。好日子就要到来了。 蓝幼澄也是生平第一次见这样的场景,拉着黛奴的胳膊,兴奋地叫道:“姐姐,姐姐,你看那些马跑得好快啊。这五百万亩地应该几天就能种完吧。王爷真是太厉害了,能想出这样的办法。奴婢白白替他担心了。” 黛奴心里也是说不出的开心,她是王爷的人,王爷好了她才好,笑道:“你呀,还是跟王爷的时间短。王爷脑子里的奇思妙想比天上的星星都多,以后你惊讶的时候多了去了。” 蓝幼澄精致的小脸都笑开了花,满眼崇拜的看着朱楧,道:“看这样子,咱们肃藩明年的大丰收应该不在话下吧。王爷真是有雄才大略之人,一年就解决了粮食问题。”自己的男人出身高贵,还这么有本事,蓝幼澄顿时感觉自己的心都要化了。 黛奴像是看破了她的心思一样,敲了一下她的脑袋,说道:“那还用说。好好感谢老天爷吧,让你跟了王爷这个人好又能干的主子。” 蓝幼澄甜在心里,但嘴上还是要奉承一下黛奴,道:“以后还要请姐姐多多指点。”心里想起朱楧说的肃藩的发展有她的一份的话,蓝幼澄就感觉无比的幸福。 在蓝幼澄身旁站着的李安谊也是微笑着看着这红火红火的场景,但没有说一句话。 不远处的一个山坡上,耿炳文边看马拉耧车劳作,边缕着胡须,道:“肃王果然不简单。这么大的动作事先居然没有露出一点风声,其心思之深沉,令人恐怖啊。” 南京紫禁城文华殿,朱允炆看着耿炳文传来的密报,心中的担忧大大加深。现在的藩王已经显现出尾大不掉之势,若是朱楧在彻底解决了粮食问题,那朝廷还如何控制他? 第四十章 仪卫司 朱允炆揉了揉太阳穴,暗恨老朱太偏袒这些藩王了,制定的限制措施全都不疼不痒,不仅没有使藩王收敛行迹,反而使他们仗着老朱的宠幸更加骄横。 本来他是不担心被发配到蛮荒之地的朱楧的,但随着朱楧干出了一件又一件震惊世人的事,他也逐渐将朱楧列为自己的重点防备对象。 朱允炆猛地一抬头,突然想起来老朱之前跟他说过的一句话,立即展开信纸,给耿炳文写了一封密信。 农历九月二十七日是朱楧的生日。大播种已经结束,剩下的疏苗补种等工作也比较轻松。 虽然朱楧很想过一个简单的生日,毕竟肃藩目前是百废待兴。但肃藩的文武官员不愿意放弃这个向领导表现的就会,坚持大办了一场。 将他们打发走后,朱楧回到了自己的寝殿。黛奴和蓝幼澄二人早已在那里恭候,一见到朱楧,立即齐刷刷地跪下,叩头道:“妾身,奴婢恭贺王爷生辰,愿王爷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这段时间诸事顺利,朱楧的心情很不错,将二女扶起来,笑道:“起来吧。你们等本王很久了吧。” 黛奴道:“今天是王爷的大日子,我们等多久都值得。”说罢,将朱楧扶到床上,和蓝幼澄一起给朱楧宽衣解带。 古人和今人一样,回到家后都想穿的简单宽松一点,毕竟捂着那么多衣服,任谁也不舒服。 朱楧拉着黛奴的小手,问道:“你们吃过了吗?” 黛奴边给朱楧解衣服边撒娇道:“哪有啊,妾身和妹妹等着敬王爷一杯水酒呢。” 朱楧呵呵一笑,道:“你们也真是实心眼儿,本王在外面应酬能不吃饭吗?多少先吃点啊。” 蓝幼澄娇躯一扭,一屁股坐在朱楧的怀里,用娇软的声音说道:“看王爷说的,今天是王爷的生辰,我和姐姐的这一杯酒,怎么着也得先敬王爷,怎么能自己先吃呢?” 朱楧开怀一笑,搂着她的娇躯,道:“好好好。本王这就跟你们喝这杯酒,给你们表现的机会。” 黛奴立即向身边的宫女摆手示意,那名宫女随即行了一半跪礼,然后转身端上来三杯水酒。 黛奴将其中的一杯双手递给王爷,另一杯递给蓝幼澄,然后又自己拿了一杯。蓝幼澄和黛奴端着酒杯,重新跪到朱楧跟前,举杯齐眉,道:“妾身,奴婢再次恭贺王爷生辰,祝王爷贵体康健,大展宏图!” 有地盘、有军队、有钱有酒有女人,这种日子真是爽到极点啊。朱楧忍不住哈哈大笑,道:“好,我们就干了这杯酒。” 三人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黛奴和蓝幼澄之所以愿意死心塌地的跟着朱楧,不仅是因为他是王爷,更是因为这个王爷对她们推心置腹,拿她们当自己人。二女可以感受到,她们是已经是肃藩王室的一份子,命运与肃王是一致的,因此格外团结。 黛奴将朱楧手中的酒杯拿下来,和自己的酒杯一起放好,道:“王爷,妾身和妹妹伺候王爷就寝吧。”她还没有和别人一起服侍过王爷,也不知道王爷是什么意思,心中不免有些忐忑。 一直喜欢欺负她们姐妹二人的朱楧此时却成了柳下惠,摆了摆手,道:“不急,本王还要等一个人。” 黛奴和蓝幼澄面面相觑,等人?难道王爷又收了一个?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透露?这地方还要其他的美女吗?我们怎么不知道? 就在这时,门外的一个小太监前来通报,道:“启禀王爷,仪卫正车岗车大人求见。” 朱楧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似乎是做成了一件大事一样,道:“本王要等的人来了。请他去前殿等候。” 那名太监躬身道:“是,奴婢遵旨。”随即恭敬地退了出去。 黛奴和蓝幼澄更加懵了,三更半夜的召见车岗干什么?朱楧看着她们两个呆萌的样子,不觉好笑,在她们每人脸上捏了一下,道:“今天是大喜的日子,本王高兴。你们两个都不许走。等本王回来再好好收拾你们两个。” 黛奴和蓝幼澄虽说早已被朱楧收入囊中,但像今天这样共同服侍王爷还是头一次,不觉脸颊绯红,但也不敢违背朱楧的意愿,低着头,娇羞道:“妾身,奴婢恭候王爷。” 朱楧哈哈一笑,仰着头,负着手,出了屋门,去找车岗。 车岗在前殿坐着,一见朱楧前来,立即站起来行礼道:“属下参见王爷。” 朱楧一抬手,道:“免礼,人抓到了?” 车岗十分自豪的说道:“抓到了,一个都没跑。” 朱楧对这个结果十分满意,点了点头,道:“好,这次你立了功,本王会赏赐你的。” 车岗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道:“这都是王爷指挥得力。” 这件事,要从几天前说起。朱楧是很佩服老朱的,所以对老朱治理国家的做法也乐意模仿。 老朱控制群臣有一样利器,那就是锦衣卫,著名的蓝玉案就是锦衣卫指挥使告发的。 虽然锦衣卫在后世的名声不好,动不动就被打上特务的标签,但朱楧和老朱一样是个实用主义者,只要一件东西对自己有用,那不管别人说什么都会用。 后世的朱楧也是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很多年的人,所谓的君正臣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些糊弄小白的话,他压根就不信。 别说是自己一个堂堂的藩王了,就是一个普通的掌柜也做不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正常的做法是用人也疑,疑人也用,不管是用谁,都必须有一套监督系统。 明朝的监军在后世广受诟病,议者多以为监军经常干预大将的指挥,是造成军队战斗力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殊不知,监军是皇帝的耳目,有监军在,众位将士打仗的时候就会感觉到仿佛是皇帝在后面看着自己。这样以来,那些偷奸耍滑,出工不出力,甚至是掩败为功的行为才会杜绝。众位将士杀起敌人来才会更加卖力,毕竟钦差在后面看着呢,打得不好可糊弄不过去。 第四十一章 平定兵变 至于说监军干预大将的指挥,这完全就是想多了。笔者相信,不管让谁去当监军,他都不会对大将的指挥指手画脚,因为这样以来一旦打了败仗,大将就会把责任推到他的身上,说他瞎指挥。没有哪个监军会这么傻。 明末著名的宁锦大捷就是在有监军的情况下取得的,有人监督,所有人就会出死力,这是万世不易的道理。 朱楧很推崇老朱的这一套锦衣卫制度,让他在神不知,鬼不觉中掌握了帝国的全部信息,因此也将这一套制度搬到了肃藩来。 朱楧选择的锦衣卫就是仪卫司,仪卫司负责王府的安全及仪仗,跟锦衣卫表面的只能差不多,仪卫正又是自己的心腹,这种活自然交给他来干。 就在几天前,仪卫正车岗接到了一封密报,说是凉州卫(武威)的一名千户正在密谋兵变。 由于农忙时节过去了,朱楧为了节约粮食,有意按照蓝幼澄所说的办法暂时减少军粮的发放,虽说朱楧此时正在大力发展畜牧业筹粮,但他是一个生性稳健的人,什么事都会做最坏的打算,万一畜牧业没发展起来呢?因此粮食能省一点还是要省一点的。这一点和老朱很像,老朱之所以能得天下就是靠的就是稳健的风格。 虽然朱楧也解释了自己的困难,并且保证来年丰收之后,一定连本带利的还上。 但削减待遇这样的事,总是会引起人们的不满,一些士兵已经在背后发牢骚了,甚至还有人说朱楧言而无信。 对于他们的心情,朱楧也可以理解,后世的他也曾经抱怨过工资待遇过低的问题,因为也未加理会。 但是,几天前,车岗向他密报说,凉州卫的一个千户以此为借口,大肆造谣诋毁朱楧,说他飞鸟尽、良弓藏。说朱楧是看着众位军士好欺负才敢这么干的,煽动众人闹事,以给朱楧一些颜色看看。 朱楧对这件事十分重视,凡是关系到稳定的都是大事,更何况老朱来旨意劈头盖脸就问你这样做不怕激起兵变吗?如果自己真的激起了兵变,一些有心人在老朱跟前添油加醋的说一番,那老朱对自己的做法就会持完全否定的态度,说不定大手一挥就给掐断了。 朱楧知道这件事后,没有对人声张,就连黛奴和蓝幼澄都没告诉,不是信不过她们,所谓谋以密成,语以泄败,多一个人知道,毕竟多一份危险。他密令车岗派手下的密探,严密监视,争取早日抓到他们作乱的证据。 密探不负众望,查出他们打算在朱楧生日这一天,趁着朱楧和肃藩的文武官员忙于庆贺,疏于防备而作乱。若是成功了什么都好说,要是失败了,就跑到大漠投奔蒙古人,可谓是万无一失。 然而就在他们在那名千户家里歃血为盟,准备起事的时候,被仪卫司的人逮了个正着,人赃俱获。 朱楧命车岗坐下,道:“一个小小的千户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若说他们背后没有人指使,鬼都不信。这一点审问清楚了吗?” 车岗深以为然,这年头谁比谁傻啊,向朱楧禀报道:“臣将他们抓获后,只是简单的问了两句,就赶来跟殿下报告了,那个千户的嘴很硬,未曾问出什么,只是臣看过他的履历,他是长兴侯的老部下。” 原来是这样,朱楧点了点头道:“本王果然没有猜错,没有这个大人物在背后撑腰,一名小小的千户能翻起什么浪?” 车岗轻轻地将身体凑了过去,悄声道:“殿下,臣有的是办法撬开那个人的嘴,要不要现在先把长兴侯监视起来,等拿到证据,再一并拿下。” 朱楧站起身来,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思考着今后的对策,很明显这件事跟耿炳文脱不了干系,耿炳文是谁的人根本不用多说,那位爷可是整天瞪着眼睛找藩王的毛病。他们有着充分的作案动机,也有作案的条件。 可是,按车岗说的去做真的好吗?耿炳文可是朝廷派来的人,又有当朝储君为他撑腰,自己仅凭着囚犯的一句供词就把他拿下,怕是太苍白了。对手会有很多机会向他反攻。 若是这个官司打到老朱那里,老朱怕是也不会向着自己吧。朱允炆可是老朱悉心培养的接班人,老朱已经一把年纪了,时间上不允许他再重新培养一个储君了,也就是说朱允炆的储君地位是不可动摇的。而自己只是一个偏远地区的藩王,还不受宠爱,又没有强大的母族撑腰。老朱就算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会把朱允炆怎么样,最多杀了那个千户了事。 然而这样以来,本王不就把太孙彻底得罪了吗?如果之前朱允炆只是出于对藩王的恐惧而防备自己的话,那这样以来,他就会对自己有切齿的仇恨了。说不定等他一上台,不去拿周王那几个倒霉蛋练手,上去就把自己搞了。 再说自己要是这么做,老朱会怎么想?他会不会认为自己为了这么点破事把事情搞得这么大,让他和太孙下不来台,有些太小题大做,违反了他一贯主张的“亲亲之谊”? 朱楧越想越害怕,背后不觉出了一身冷汗,转过头来对车岗说道:“你什么都不要问,立即将那几名要犯押解到京城,交给朝廷审问。他们的家属发配到奴隶营中为奴。” 交给朝廷审问就是将人交给老朱和朱允炆,朱楧想借此向他们表示,这件事自己无意深究。 车岗一时没有领会朱楧的意图,道:“可是,他们背后明显还有人啊。” 朱楧摇了摇头道:“这后面的水太深了,你不懂。按照本王说的做吧,你这次立了功,本王会好好奖赏你的。”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车岗也不好说什么,抱拳道:“臣遵命,为殿下做事是臣的荣幸。” 朱楧摆了摆手,示意他退下。这件事总算是过去了,希望可以借此震慑众军士,让他们各守本分。 朱楧心里清楚,军队是他立足河西的支柱,是手中的利器。但正是因为如此,对军队的管理就该更为严格,否则那些军头们不怕自己,不奉号令,那就会造成唐朝藩镇割据的局面,甚至还有可能反噬自己。 第四十二章 加固城防 老朱就是深谙此道,故而御下颇为严峻。 忙完了这件事,朱楧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娘希匹,今天可是本王的生日,还要处理这些反贼,真是大煞风景。 朱楧回到自己的寝殿,蓝幼澄和黛奴还在那里等他,一见朱楧回来,立即迎了上去,道:“车岗大人走了?” 朱楧点了点头。蓝幼澄将朱楧扶到床上,问道:“到底是什么事?非要三更半夜过来。耽误王爷休息。” 朱楧叹了一口气,道:“有人想要作乱,你说这事急不急?” 二女吓了一跳,黛奴语气略有些结巴地说道:“作、作乱?王爷带着大家大兴屯田,让大家过好日子,是哪个没心肝的想要作乱。” 蓝幼澄一脸担忧地说道:“作乱之人是谁?抓住了吗?” 朱楧一把将她搂在怀里,道:“几条小泥鳅还想翻起什么大浪,当然被本王抓住了。” 蓝幼澄将娇躯靠在朱楧的怀里,道:“他们是不是因为缩减待遇的事而不满?” 朱楧捏了一下她的小脸,道:“就你聪明。”说罢,挥了挥手,示意其他宫女都出去,然后对蓝幼澄和黛奴说道:“其实啊,这事也就是有人挑的。” 蓝幼澄和黛奴互望一眼,露出不敢相信的表情,道:“何人敢挑唆军士作乱?这岂不是要谋反?” 朱楧无奈地笑道:“谋反?怕是人家还以为本王要谋反呢。” 黛奴一脸不解,怒道:“王爷是天潢贵胄,是皇上亲生儿子,哪有儿子反父亲的,这些人真是胡说八道。” 蓝幼澄到底是官宦人家的小姐,又经历了zhengzhi风波,眼睛转了转,便明白了这其中是怎么回事,轻声道:“难不成是…..” 朱楧伸手掩住了她的嘴巴,道:“你心里清楚就行了,没必要说出来。这是你们姐妹今后行事要小心,不可让别人抓了把柄。” 蓝幼澄如临大敌般的低声道:“是,奴婢知道了。”黛奴虽然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一向视朱楧为天的她是绝对不会违背朱楧的命令的,同样低声道:“妾身遵命。” 朱楧左拥右抱,将二女拥在怀里,笑道:“好了。今日是本王的生辰,我们不说这些煞风景的话了。不管怎么样,有你们两个陪着本王,本王就很幸福。” 蓝幼澄和黛奴心头一甜,齐声道:“奴婢,妾身能够跟随王爷,是奴婢,妾身的荣幸。有了王爷这句话,我们姐妹二人今后定会更加尽心尽力地服侍王爷。” 朱楧看了看怀里的两位美人,道:“大喜的日子,我们玩点什么取乐呢?” 蓝幼澄和黛奴登时脸红耳赤,低声喃喃道:“王爷想玩什么?奴婢,妾身奉陪就是了。”想到自己今夜要跟别的女人共同服侍王爷,她们两个的心里都有一丝丝怪怪的感觉。 朱楧抬着头想了一下,道:“你们会斗地主吗?” 这一句话问的两位美女顿时大眼瞪小眼。蓝幼澄道:“敢问王爷,什么是斗地主?” 朱楧一拍脑袋,道:“哦,我忘了,你们怎么可能会呢?来人!” 守在门外的宫女太监鱼贯而入。朱楧将一副扑克牌的制作方法交给了他们,他们便分头去制作。 虽然明朝的扑克质量没法跟现代的比,但能拔脓的就是好膏药,有总比没有强。 朱楧将斗地主的规则一五一十地说给了蓝幼澄和黛奴,然后问道:“怎么样?学会了吗?” 蓝幼澄和黛奴面面相觑,蓝幼澄问道:“王爷是从哪里学来的这种新奇的玩意儿,令奴婢很吃惊呢。” 朱楧嘴角挂起一丝得意的微笑,道:“王爷我知道的新奇玩意儿多了去了,你以后就慢慢知道了。” 蓝幼澄心道王爷真是厉害,什么都知道,心中对朱楧又升起了一丝崇拜之情,道:“是,是。奴婢跟着王爷,真是长了不少见识呢。” 朱楧伸了一下懒腰,志气满满地说道:“好了。拍马屁的话以后再说,现在赶紧开始吧。不过,玩这个可是要有彩头的,要不然就没意思了。” 黛奴在自己的身上环顾了一圈,有些羞涩地说道:“彩头?可是妾身和妹妹身上没带多少钱啊。” 朱楧撇了自己这个娇嫩的小妾一眼,坏坏地笑道:“本王缺钱吗?单纯地赢钱有什么意思?” 蓝幼澄似乎感觉到了朱楧的坏心思,轻轻地问道:“那王爷想要什么做彩头?” 朱楧的一双色眼在二女身上猛刨了一圈,似乎要把她们都看到眼睛里一样,坏笑道:“很简单,输了的就脱衣服,脱光为止。” 二位美女的脸刷一下子就红了,这种玩法她们还是第一次经历。朱楧看到她们的样子,不禁白了她们一眼,撇嘴道:“害什么羞啊,你们。你们身上有那一块地方是本王没有见过的?” 蓝幼澄撒娇道:“我和姐姐才不怕呢,要是王爷输了,可不许耍赖,不许欺负我跟姐姐。” 朱楧大男子主义顿时涌上心头,冷哼了一声,霸气地说道:“本王是那种输不起的人吗?你等着,待会本王就让你输个精光。” 三人随即战斗起来,不多时,倒是朱楧先输光了,二女也都只剩下了亵衣,场面十分香艳。 蓝幼澄拍着小手大笑道:“王爷输光啦,王爷输光啦。” 朱楧一把将她抱起来,扔到床上,道:“你个小妮子,看本王不收拾你。” 朱楧将那个谋反的千户以及他的同堂押送京城的事,在肃藩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之前大家都知道皇上的锦衣卫厉害,可谓是无孔不入。现在万万没想到,王爷的仪卫司丝毫不比锦衣卫差,能在不知不觉之间,就破了谋反大案。想到这里,众人对朱楧的畏惧之情又增加了几分,丝毫不敢小看这个刚满十六周岁的王爷。 转眼到了冬天,这正是农闲十分,但朱楧不想闲着,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筑城。 很明显,如果不出意外,明年肃藩应该就是大丰收了,高兴归高兴,但也有不小的隐患。那就是那些专门以抢劫为生的蒙古破落户。如果自己不抓紧时间筑城,加强防御工事,那万一明年他们大举来攻,自己这辛苦一年的收成可就全部为别人做了嫁衣了。 张掖城的扩建他想自己负责,但仅有张掖还不够,如果敌人打到张掖城下,那就说明张掖一带几百万亩的良田都要遭殃。所以必须要为张掖建造一个桥头堡。这个桥头堡毫无疑问是酒泉(明朝称为肃州)。这种挡在前面挨枪子的事,朱楧自然是要找自己的潜在的敌人负责。 第四十三章 奉召回京(二合一) 耿炳文虽然知道朱楧的用意,但人朱楧毕竟是藩王,他的命令,耿炳文无法拒绝,当即带着他带来的亲信兵马三千余人开到了酒泉,开始兴建肃州卫城。肃州卫城往西走七十里就是著名的嘉峪关,也就是明朝实际控制范围的最西边。 此时的嘉峪关还不是后世的天下第一雄关,也只是用沙土夯筑的一个大城堡,里面只有军丁二百六十三人,骡马一百二十八匹,内设守备、把总各一名,管辖着附近三十九个小墩台。但嘉峪关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就是城中有井,山上有泉,因此不怕被人切断水源。 只要守住了嘉峪关,就是扼住了西面诸藩进攻河西走廊的必经之地,因此有明一代,对此地都是大力经营。 朱楧将肃州卫城并嘉峪关都交给耿炳文负责,第一是因为他是天下第一善守大将,对于筑城很有心得;第二就是使功不如使过,千户谋反的事情败露后,谁都能猜的出来是耿炳文在背后捣的鬼,但朱楧并没有继续追究,这就相当于放他一马。此时在派耿炳文前去筑城,有一点让他戴罪立功的味道。如果耿炳文干好了,朱楧可以对他既往不咎,如果还是偷奸耍滑,那这事闹到老朱那里,怕是朱允炆也保不住他。毕竟朱楧已经放过你一次了,你还这么不知轻重,那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耿炳文怎么会不知道朱楧的用意,他实在是惊讶于这个王爷的心机,怎么看他都不像是十六岁的人啊。无论如何,耿炳文对筑城这件事还是很上心的,因为他知道,他跟着老朱打天下的时候,老朱就是用考察筑城这个办法,抓住了不服老朱的将领的小辫子,从此号令一统。他老耿可不想触这个眉头。 肃州的卫城交给了耿炳文,甘州(张掖)的卫城朱楧想自己负责。毕竟这张掖城是他朱楧安身立命之地。更何况,虽然有肃州卫城和嘉峪关在前面顶着,但历史上回鹘兵马曾经多次攻破嘉峪关,直抵张掖城下。 根据甘州府志记载自明英宗正统元年至明思宗崇祯十六年这二百年间里,甘州一带发生了大小战争五十余起,平均不到四年就打一仗,可见战事频繁,不由得朱楧不重视。 此时的城墙还是元代的规模,周长达九里三十步,朱楧带着瞿能巡视了一圈后,决定在此基础上再扩建3里327步,使其总周长达到一十二里三百五十七步。另外城墙加高至三丈二尺,也就是10.6米,加宽至三丈七尺,也就是十二米多。东南西北方向各开一门,城门外又筑起半圆形的瓮城,城四角建有角楼,城墙外有护城河环绕,水深一仗有余。 另外,督促工匠,将所有的木制城门全都换成铁门。朱楧还想将甘州的城墙全都包砖,但现在还没有那个条件,只能等以后再说。 这沙土夯筑的城墙实在是太不结实了,一旦敌人接近城墙很容易被挖塌,为了加强城墙的防御,朱楧决定每面城墙都加筑六个马面。所谓的马面又称敌台,是城墙向外凸出的一部分,可以对冲到城墙下面的敌人进行交叉火力的进攻。 朱楧对这种建筑的兴趣颇大,要知道,敌人冲到城墙边上想要刨坑的时候,突然受到了前左右三面火力的交叉攻击,那处境会是多么的难受。 而且马面都是实心的,就算你把马面挖塌,一样也进不了城。朱楧还决定在马面上修建空心敌台,这样守城的士兵就可以带着粮草弹药住到里面,打起敌人来十分的方便。 光修城墙还不行,想要守住城池还需要精良的器械。弓箭刀枪是必不可少的,但火器也必须加以重视。 明初的火器虽然还不够威猛吊打冷兵器,但也有了较强的杀伤力,像当时的铁臼炮(迫击炮)、攻戎炮、神铳车炮、大将军炮、二将军炮等,射程都达到了一里至数里,而元朝人引以为傲的抛石机,射程只有三百米。随着火炮的大发展,抛石机也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据说老朱呼啸江淮的时候,有一个名叫焦玉的匠人前来投奔他,并献上了他自己制作的火器。朱元璋很高兴,就他为自己制作火器,从而使朱元璋的义军是江南义军中唯一一个以火器为制式装备的军队,为朱元璋争夺天下出了大力。 在著名的鄱阳湖之战中,老朱就是用火器来克制陈友谅的大船的。史料中没有记载陈友谅有大规模使用火器的行为,这说明了他本人对火器的漠视,也是他最终失掉天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南京民间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说当年朱元璋在南京城墙修好后,在大臣和儿子们的簇拥下,登上了紫金山。看着虎踞龙盘、城垣如铁的明城墙,朱元璋不住的点头,可以意气风发。然而,其年仅十四岁的儿子朱棣却说了一句让人扫兴的话:“紫金山上架大炮,炮炮打中紫禁城。”朱元璋听后大惊,因为此时紫金山、幕府山、雨花台等制高点均在城外,距离紫禁城的距离只有一两千米,大炮是可以够得着的,极不利于防守。 于是,生性稳健的朱元璋在洪武九年下令增修外城,外城郭周长一百八十里,设有仙鹤门、麒麟门等十八座城门,将紫金山等制高点全都囊括其中。 以上史料说明了,明初的火器已经有了一定的威力。虽然此时还是以冷兵器作战为主,老朱的部队编制就是刀牌二十、枪四十、箭三十、铳十,即火铳兵只占百分之十的比例,攻击的主力还是占百分之四十的长枪兵,但此时的一些火器,尤其是大炮已经可以起到打散敌人阵型,震慑敌军的作用,应该给予重视。 来自后世的朱楧自然知道火器才是将来兵器发展的大趋势,但奈何他是个理科白痴,只知道后世的火枪可以连发,而且打的是金属子弹,不是铅弹,至于怎么弄的,他就一概不知道了。只能将这一点告诉工匠,寄希望于他们能琢磨出门道儿来。 朱楧命令胡匠头率众工匠制作了大量的铁臼炮、神铳车炮、攻戎炮、大将军炮、二将军炮、抬枪等火器放置在了城墙上。明初的火炮无法解决后座力的问题,只能将火炮固定在地上发射,攻城野战之时,不利于随机应变,但用来守城却是得天独厚。 看着张掖这日益坚固的城墙和日益完善的火器系统,朱楧心中大安,这样一来他就更有把握去保护自己的地盘和家人。他跟历史上的肃王不一样,从未想着离开张掖跑到后方享福。他要以张掖为中心的河西走廊为根据地,一步步地建立自己的霸业。 时间来到了农历的十一月底,此时的张掖已经很冷了,人人都穿上了棉衣。朱楧进行完每天的例行巡视后,在怀恩的陪同下回到王府。 黛奴穿着一件红色的大氅,在王府的大门口等着朱楧,一见朱楧回来,立即快步迎上去,道:“王爷,宫里来人了。让您去接旨。” “接旨?”朱楧心中打了一个大大的疑惑,老朱找我有什么事?是因为我差点激起兵变要骂我,还是因为我给了他和朱允炆一个台阶要夸我。 黛奴见朱楧紧锁眉头,若有所思,上前一步搀扶住他道:“王爷怎么了?” 朱楧道:“来人是什么神态语气,是和善,还是板着脸?” 黛奴道:“没什么表情,对我们倒是很客气,就是说要您赶快去接旨。” 算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朱楧一把搂住黛奴,道:“走,随本王去会会他。” 朱楧来到王府的正殿,设案焚香,然后率王府的人跪在地上接旨。 宣旨的太监用尖细的声音唱道:“奉天承运皇帝,召曰:皇十四子肃王楧离京就藩已有一年,朕与尔母甚为想念,着尔接旨后,火速回京,共叙天伦。钦此。” 朱楧心头一蒙,我这才刚来没几天怎么就要让我回去啊,但还是领旨谢恩,道:“儿臣领旨,愿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宣旨太监一把扶起朱楧,道:“王爷快起来吧。” 朱楧顺势站起来,道:“敢问公公,我父皇和母亲是否安好?” 宣旨的太监立即作揖,道:“奴婢不敢当。皇上和娘娘都安好,娘娘十分想念王爷,奴婢来之前,娘娘特意嘱咐奴婢告知王爷早日回京。” 朱楧想起这个对自己疼爱有加的母亲,心中不免一恸,道:“我也很想念母亲啊,有劳公公了。公公在此先稍住两日,本王安排一下就随公公回京。” 宣旨太监躬身,道:“奴婢谨遵王命。” 王爷要回京面圣了,王府里自然又是一番忙碌。老朱给朱楧设计的体系十分完美,就算是朱楧不在王府里,肃藩的各项工作也能有条不紊的进行。 朱楧决定这次只带黛奴回去,一来是黛奴想回去看看娘娘,二来京城毕竟是蓝幼澄的伤心地,况且她是蓝玉的女儿,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被朱楧带到京城实在是有些不妥。 为了弥补蓝幼澄,这两天朱楧都留宿在蓝幼澄的房间里。蓝幼澄躺在床上,搂着朱楧的脖子撒娇,道:“王爷这一走怕是要几个月才能回来,会不会想起奴婢啊?” 朱楧笑道:“你把本王伺候的这么舒坦本王怎么能不想你,本王不带你去京城还有一层意思你可知道?” 蓝幼澄将头靠在朱楧的胸膛上,道:“奴婢当然知道,王爷是想让奴婢给王爷看好我们肃藩的钱粮账目。” 朱楧一个翻身将蓝幼澄压在身下,道:“我就知道瞒不过你这个鬼精灵的眼睛,我好不容易把财政大权收回来,你可得给我看好了。出了本王外,账目的事不能跟任何人说。” 蓝幼澄抬头亲了一口朱楧的嘴巴,道:“王爷放心吧。王爷如此信任奴婢,奴婢铭感府内,就算是玉皇大帝下凡,也休想从奴婢嘴里问出一个字。” 朱楧笑道:“你这个小丫头片子就是会讨本王的欢心,本王可警告你,你要是敢趁着本王走的这段时间偷男人,本王就从新把你发配到奴隶营中去。” 蓝幼澄脸色一变,带着哭腔,道:“在王爷眼里奴婢就是这种不知廉耻的女人么?既然王爷如此不信任奴婢,那奴婢只好以死明志。”说罢,想要翻身起来。 朱楧一把把她摁在床上,道:“你们怎么都那么喜欢以死明志?本王故意在逗你你难道听不出来?本王的女人怎么可能会看上别人!” 蓝幼澄哭道:“奴婢生是王爷的人,死是王爷的鬼。哪能当的起王爷开这种玩笑?况且………” 还没等她说完,朱楧一口堵住了她的嘴。 第二天,朱楧带着黛奴和怀恩以及一众护卫随着宣旨太监入京了,这次是顺江而下,速度要快很多,经过十几天的跋涉,朱楧等人顺利来到了京城。 第一件事自然是要去拜见老朱。朱楧穿好朝服,来到了阔别已久的紫禁城谨身殿,见到朱元璋后,纳头便拜,道:“儿臣拜见父皇,愿父皇万岁万万岁!” 朱元璋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朱楧,道:“起来吧,你一路走来辛苦了。” 朱楧慢慢站起来,道:“谢父皇,儿臣想念父皇和母亲,归心似箭,不觉辛苦。” 朱元璋没由头地问了一句:“你的屯田办的怎么样了?” 朱楧就知道老朱肯定会过问这方面的事,对此早有准备,道:“回父皇,儿臣已经开垦了五百万亩良田,且已经全部播种,目前水利系统也已经兴修完毕,预计明年便可实现粮食自给,不再劳烦父皇挂心。” 朱元璋微微点了点头,自己的孩子能自立,不再依靠家里,这是每个父母都乐意看到的,但所谓爱之深,责之切,老朱认为朱楧的做法隐患很大,所以忍不住要提点他一下,道:“朕听说你那里差点闹兵变,可是真的?” 第四十四章 说服老朱 朱楧一脸自信地说道:“只不过是一个千户痴心妄想,儿臣的仪卫司早就掌握了他们的动向,布了个局,便将他们一网打尽,没有造成任何损失。”这句话半是承认,半是邀功。他了解朱元璋,自己的儿子若是眼明手辣,做事果敢,那可比听话乖顺让老朱放心。 说实话,老朱对朱楧处理这次兵变还是满意的,事先严密监控,掌握了对方的一切动向,然后将计就计,将其一网打尽,没有造成任何波澜。可谓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儿子能有如此心机和手段,老朱也就放心让他守边了。 但是老朱因为年轻的时候吃的苦太多了,所以不想让自己的儿子们吃一点苦,有一点危险,在他看来,朱楧虽然平定了这次兵变,但如果不改变做法,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兵变,到时候,他就不一定能应付的了了。 朱元璋摆出一副教训的口气,询问道:“你可知道这次兵变的根源是什么?” 朱楧对此已经做了足够的功课,心平气和,十分镇定的说道:“无非就是有人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想要蚍蜉撼树,这世道不自量力的人太多了,父皇登基后,不是还有人想着造反吗?” 朱元璋明显对他这个回答不满意,沉着脸训斥道:“你将军户都变成自己的佃户,让他们给你种田,他们没了地,心中就会不稳。若诸位王公大臣都像你这般将地圈了去,那天下的流民就会越来越多,你真的不怕他们造反?” 朱楧抬起眼来直直地看着朱元璋,眼神中满满地是坚毅和自信,道:“不怕!” 朱元璋虎躯一震,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坚毅的眼神,确切地说是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眼神看着他,跟他说话,堂堂的天子自然不会被一个藩王的气势压下去,老朱脸色一变,顿时威严大增,道:“为何不怕?” 朱楧只说了三个字:“有粮在。” 朱元璋一愣,他是何其聪明的人,经朱楧这么一说,立即明白了朱楧的用意。所谓竖起招兵旗,自有吃粮人,只要你手里有粮有饷,还怕招不到兵吗?有了兵和粮食,就算有个别的跳梁小丑不服气又如何,发兵灭了他就是,何惧之有? 老朱当年打天下的时候实行的就是寨粮政策,说白了就是抢粮,只准自己辖区内的百姓留够自己家吃的口粮,剩下的全部征用,借此加上屯田才养活了庞大的军队,统一天下。没有强大的兵力,再会打仗也没用啊,王保保、张定边也不是吃干饭的。 不过老朱为人还算厚道,得了天下之后,为了报答应天府附近的百姓对他的支持,减少了这一带的税赋。 朱楧看着老朱的神情,知道他已经明白了几分,趁热打铁道:“父皇。儿臣以为,天下的人口总数短期内是不会有多大变化的,但依照儿臣的方法,短期内天下打出的粮食就会增加很多。这样一来,平均到每个人头上,分到的粮食也就会多。虽然这些粮食都是在儿臣手里掌控的,但若是那个地方有了饥荒,儿臣顺手就能拨粮赈灾,不会造成大面积的流民。儿臣以为,稳定人心的不是土地,而是粮食,若只有地没有粮,老百姓一样会流亡,一样会造反。” 朱楧熟悉明朝末年的历史,崇祯年间,全国出现了大面积的干旱,赤地千里,这时候土地倒是不少,可是打不出粮食来又有何用?照样造成了大面积的流民,最后还推翻了明朝。 经朱楧这么一点拨,老朱彻底明白了,点了点头,道:“善。吾儿有这种见识,为父也就放心了。”随后换了一副和颜悦色的神情说道:“你这次回来,出了觐见朕跟你母亲以外还有一件事要做。” 朱楧愣了一下,不知道老朱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道:“敢问父皇,是何事?” 朱元璋慈眉善目的笑道:“成亲。”给儿子娶媳妇儿,不管是帝王还是百姓家,都是一件大喜事,都值得人高兴。 “成亲?”朱楧着实吃了一惊,这封建社会的包办婚姻真是突如其来啊,自己一点风声都没听见,终身大事就这么定了? 朱元璋笑道:“不错。女方是指挥使孙继达的女儿,朕见过了,很是端庄秀美,你母亲也同意,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这件事发生在几个月之前。指挥孙继达是跟随朱元璋打天下的老人儿,在朱元璋屯兵定远时期就前来投奔。前文说过老朱是个很实际的人,所以他喜欢实在人,你若是在他跟前吟两句后世的著名诗词歌赋,他压根就不会正眼看你,因为他知道,这都是用来无事消遣的东西,根本不顶屁用。但你要是在他困难的时候,贡献出几石粮食,他的内心就会记住你的好。 孙继达就是这样的实在人,当年老朱在鄱阳湖与陈友谅大战时,一段时间粮草供给不上来,孙继达就献出了自己私藏的四十船粮食,由此获得了朱元璋的好感。自此以后,朱元璋从不称呼孙继达的名号,而是亲切的呼其“老孙”。 几个月前,孙继达前来京城朝见朱元璋。朱元璋一时兴起,就和这位老哥们拉起来家常,问道:“老孙有几个儿子?” 孙继达回答道:“臣有九子二女。”朱元璋正愁自己的儿子没媳妇儿呢,按照自古以来的观点,一个人的品德性格与他的家风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老朱认为孙继达既是实在人,那他的女儿的品德也差不了。于是就命孙继达召他的女儿前来觐见。 孙继达的两个女人颇为端庄秀美,动静有度,老朱一见之下十分喜欢,就将大女儿孙云琦许配给朱楧,二女儿孙云珠许配给朱栴。 既然是包办婚姻,那也省的自己麻烦了。朱楧辞别朱元璋后,便去拜访自己的母亲。郜氏近一年没见自己的儿子,自然是十分想念,一见到朱楧就拉着他的手东看看,西瞧瞧,道:“我儿长大了,比以前结实了。” 第四十五章 大婚 朱楧也十分想念自己的母亲,在这皇城内,全心全意记挂他的,怕是只有他的母亲了,道:“母亲,最近过的可好?” 郜氏一脸慈祥地说道:“好,好。为娘什么都好,你不必挂念,倒是我听说,你不等陕西行都司兵马齐备便跑到张掖了,你怎可如此孟浪?让为娘好生担心啊。” 害慈母整日担心,朱楧不觉惭愧,道:“孩儿不孝,让母亲担心了。只是众将士为孩儿辛苦守藩,孩儿如何能扔下他们自己在后方享清福啊?” 郜氏摸着朱楧的头,慈爱地说道:“孩子啊,你说的道理娘都懂,可是娘就是不放心你啊,你现在手里有多少兵力?够不够保护你的安全啊?” 朱楧笑着安慰她,道:“母亲请放心吧,孩儿麾下现有五万雄兵,不管是北虏还是西藩,都不敢来惹孩儿。” 郜氏略有一丝宽慰,但还是忍不住想嘱托朱楧,道:“那就好,那就好。你要记得,万一要是打起仗来,可千万别往前面冲啊,你是王爷,坐在后面指挥就行了。” 朱楧微微笑道:“母亲请放心吧,孩儿不是不知轻重的人。咱们不说这么沉重的话题了,听父皇说你们给孩儿定了一门亲事,是不是真的?” 一提到儿子的婚事,郜氏就喜笑颜开,道:“当然是真的,你父皇还能骗你不成?那姑娘我也见了,当真不错,你将来要好好待她。” 既然父皇和母亲都这么说,那看来自己的未婚妻当真是个不错的女子,谁不愿意娶个好媳妇儿,朱楧十分开心地说道:“是。孩儿谨遵母亲之命。” 郜氏又看了一眼黛奴,见她早已是妇人打扮,料想自己的儿子年轻力壮,怕是早已将这个小丫头收入房中,道:“黛奴这孩子心地善良,你也要好好待她,有她在,为娘就不担心你的饮食起居。” 黛奴一阵感动,哭道:“娘娘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服侍王爷的。” 朱楧在京城里过完了新年,这里到底要比河西热闹繁华多了。但朱楧并不向往这里纸醉金迷的生活,因为这里毕竟不是他的土地,他的土地在河西,他要把那里建成世上最繁华的地方。 正月十六,是钦天监给朱楧选定的大婚的日子,古代的婚姻流程跟现在差不多,分为六步,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明朝藩王娶亲的礼仪与皇太子纳太子妃的礼仪相同,十分的隆重。 朱元璋以洪武二十一年他钦点的状元,时任礼部尚书的任亨泰为傧者,以武定侯郭英为使者,去孙家纳采、问名。 先是老朱下制:奉制纳孙氏女为肃王妃,命卿等行纳采问名礼。 随后使者武定侯郭英到孙继达家中,宣旨为王行纳征礼,并赐给定亲、纳征礼物。孙继达一家设香案跪受。 使者又行册封礼,王妃家除了设香案以外,另设一案,王妃孙云琦拜受。使者奉命赐予发册礼物及催妆礼物。 接下来就是迎亲了,迎亲之前,王妃家人要先行将床帐等物送到王府铺房,亲王在宫中醮戒,王妃在家中醮戒。 迎亲之日,朱楧受老朱之命后,便到王妃家行迎亲礼。老朱好面子,自己的儿子娶亲,排场肯定不会比别人家小。朱楧的迎亲队伍一路上都是吹吹打打,引得无数百姓侧目。 孙家早已经将院子翻修一新,以迎接肃王朱楧。朱楧下舆后,走进孙家大门。在引导官的引导下走进会宴的地方。 孙家后院里,孙继达的妻子赵氏听到外面吹吹打打的声音,便知道是朱楧迎亲来了。坦白来说,她的女儿能嫁给王孙,她还是很高兴的,不管是古代的丈母娘还是现在的丈母娘都会看门第,在大明朝还有谁家的门第能高过他们老朱家? 赵氏也知道,女儿嫁过去后,肯定要跟着肃王去河西那个偏远之地,虽然有些不舍,但看到自己的女儿成了堂堂藩王的正妃,赵氏还是很高兴的,道:“肃王来了,你快把衣服穿好,准备出去了。记住娘之前跟你说的话。” 女儿出嫁最舍不得的就是娘亲,更何况孙云琦要嫁到河西那么远的地方,这辈子不知道还能见娘亲几面,忍不住哭了出来,扑到赵氏的怀里,哭道:“娘,女儿舍不得你。” 赵氏的眼睛里也闪出了泪花,抚摸着爱女的头,道:“傻孩子,女儿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你和你妹妹能嫁给藩王做正妃,这辈子享受荣华富贵,为娘也就知足了。” 孙云琦不说话,仍旧是哭。 这时候,外面的吹打声又喧嚣起来,孙家请的教养嬷嬷掀开帘子,急道:“哎呀,我的大小姐,吉时马上就要到了,还不赶快穿好衣服,别再拖了。” 赵氏也催促孙云琦穿衣,无论什么时候,女子对自己的婚姻都是很憧憬的,孙云琦也不敢误了吉时,当下开始整理衣服,然后下地穿上鞋子,带上冠冕,走出了屋子。 朱楧正在会宴的地方跟孙继达说话,老实说这种场景挺尴尬的,翁婿二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场面略有些尴尬。吉时到了之后,孙继达整理了一下朝服,站起来,道:“臣引导殿下。”说罢,往门外走去。 朱楧忙作了一揖,跟着走出了大门,面向西站着。 孙云琦则穿着大红婚服,在两名侍女的搀扶下,走进内阁,拐到北面,向南站立。 傧者任亨泰又与主婚者进行了复杂的交流,然后朱楧再次走进内阁,和孙云琦面对面站着。 皇家不兴盖红盖头,孙云琦只是带了一个珠帘,轻轻遮住脸部。没有谁对自己的新媳妇儿不好奇,朱楧偷偷抬眼看了一眼孙云琦,虽然有帘子挡着,但还是能看出她的端庄秀美。 朱楧心头一喜,老朱眼光不错,没坑自己。孙云琦也注意到了朱楧在看她,羞的脸一红,将头低了下去。 第四十六章 闹洞房 孙继达是个大老粗,一些文绉绉的辞令说不出来,就此省了。孙云琦对自己的父母拜了三拜,然后在自己的两个侍女的服侍下,上了舆车。娶媳妇儿和嫁女儿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跟老朱家的欢天喜地形成鲜明的对比,老孙家的两口子脸色都不好看,真像是自己辛辛苦苦养好的白菜给猪拱了。 朱楧对孙继达夫妇拜了一拜,随后也上了舆车。迎亲的队伍一路上敲敲打打,回到了肃王的府邸。来自后世的朱楧对这种包办婚姻还不是很适应,虽然跟孙云琦同乘一车,但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朱楧不说话,孙云琦自然也不会先开口。二人就这么干坐着,回到了王府。 接下来的一步就是喝合卺酒,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交杯酒了,但这通常是在晚上进行。在朱楧入洞房之前,诸位皇子皇孙自然还是要闹一闹的。 “十四哥,今天你要是不把我们都放到了,就休想进洞房一步。”皇十六子庆王朱栴带着头起哄道。 “臭小子,过两天就是你娶媳妇儿了,小心你哥哥我整你个大的。”朱楧拍了他的头一下,笑道。他本来是跟朱栴结成了同盟的,说好了你帮我,我帮你,没想到这小子临时反水了。 朱栴似乎并不害怕,坏坏地笑道:“十四哥,我可不是傻子,就算是我今天帮了你,你到时候还得整我,不如我今天先整回来,省的到时候吃亏。” 没想到这小子心眼儿还不少。燕王世子朱高炽跑过来,道:“十四叔,高炽敬你一杯,家父远在北平,不能前来,特地托我祝贺十四叔。” 朱楧看了看这位未来的明仁宗,此时的他只有十五岁,但已经贤明远扬了,笑道:“高炽客气了,你不胜酒力,就不要跟他们学了。” “十四哥怂了,十四哥怂了。”不知道是谁起头,众人开始起哄。朱楧架不住他们的轮番苦劝,喝了好几杯酒之后,才脱身离开。 洞房里,孙云琦听着外面的一阵阵哄闹声,心里有一些忐忑,问自己身旁的婢女道:“听薇,王爷是不是喝多了?” 那名叫听薇的婢女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算是她的陪嫁丫鬟,道:“小姐,奴婢刚才出去看了看,一群人在围着王爷敬酒,怕是王爷要喝不少呢。” 孙云琦一脸不高兴地说道:“不要叫我小姐,从今往后,叫我王妃。”说到王妃那两个字时,孙云琦的脸上显露出了明显的自豪。这世道,敢称小姐的多了去了,一名富裕一点的商贾贱民就可以做到,但是能自称王妃,也就那么几个。 听薇从小跟着孙云琦,怎会不知道她内心的想法,双手放在小腹前,低着头,道:“是,奴婢记住了。” 孙云琦从娘家带来的另一位丫鬟吟荷道:“王妃,要不奴婢再去看看吧。” 话音刚来,洞房的门被咣当一声推开,朱楧摇摇晃晃地走了进来。听薇和吟荷连忙过去扶住他,道:“王爷,王爷慢点。” 朱楧早就习惯了封建社会的特权,一把搂住这两个标致的小丫鬟,道:“这个老十六真是把本王气死了,我们明明说好了要结成同盟的,结果他一上来就灌我酒,等着吧,等他娶亲的时候,看本王怎么收拾他?” 听薇扶着朱楧,轻声道:“王爷,您慢点,小心脚下。” 朱楧把他们两个推开,道:“放心,本王没事,这点小酒还奈何不了本王。倒是让王妃看笑话了。” 孙云琦站起来,道了一个万福,道:“王爷说哪里话,臣妾只是担心王爷喝坏了身子。” 朱楧一把扶起她,笑道:“折腾了这么多天,王妃也累了吧。去倒酒,本王要跟王妃好好喝一杯。” 吟荷将早已经倒好的合卺酒端了过来,跪在地上,将酒高高地举过头顶,道:“请王爷、王妃和合卺酒。” 朱楧一手拿起一只酒杯,将左手的杯子递给孙云琦,道:“王妃请。” 孙云琦双手接过酒杯,偷偷看了一眼朱楧。这个王爷高大威猛,英气逼人,自己在他面前跟一只小鸟一样,孙云琦心中十分满意,暗暗感谢苍天赐给自己这一段好姻缘,道:“臣妾敬王爷酒。” 朱楧将孙云琦的头帘掀开,细看之下,不禁喜笑颜开,果然是端庄秀美,很适合做自己的正妃,替自己母仪肃藩。 朱楧和孙云琦将自己的手臂从对方手臂中穿过,然后端起酒来一饮而尽。朱楧很开心,将酒杯放下来,道:“王妃,你真漂亮,父皇给本王聘了一位好妻子。” 孙云琦娇羞的一笑,低头道:“谢王爷夸奖,臣妾此生必将追随王爷,至死不渝。” 这样的话百听不厌,什么时候听什么时候爽,朱楧哈哈一笑,道:“你我夫妻同体,从此以后自然是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夜深了,我们歇息吧。” 昨天的时候,孙母已经将这夫妻之道简单地讲给了孙云琦听,孙云琦只有十五岁,第一次听这些话题,登时羞面红耳赤。这时听朱楧这么说,自然是明白他要干什么,俏脸“刷”一下子就红了,低着头站在原地,不说话,也不动。 朱楧摆了摆手,示意听薇将们关上,然后一把将孙云琦抱上了床。古代的陪嫁丫鬟在男女主人大战的时候,是不用回避的,还要承担给男女主人端水递毛巾的任务,所以听薇关上门后,和吟荷留在了房间内,随时听候王爷和王妃的吩咐。 朱楧将孙云琦放在床上,抚摸着她端庄俏丽的脸蛋,道:“王妃。我要你的美。” 孙云琦还是有一些紧张,将手撑在朱楧的胸前,低声道:“还请王爷怜惜臣妾。” 朱楧一把攥住她的柔荑,道:“放心吧。本王会很温柔的。”随即一口吻住孙云琦,开始行周公之礼。 完事之后,朱楧用听薇递上来的毛巾擦了擦汗,看着躺在身旁的孙云琦,道:“王妃,你还好吗?” 第四十七章 贤内助 孙云琦将头埋在朱楧的怀里,娇羞道:“臣、臣妾有些疼,但若是王爷能尽兴,臣妾就开心。” 朱楧哈哈一笑,到现在为止自己临幸的每一个女人刚开始都会跟自己说这句话,这要是放到后世,怕是不容易听到,道:“王妃不必害怕,过两天就好了。过几日我们就要回河西了,那里比不上京城繁华,王妃想吃什么,用什么,尽管去买。” 孙云琦知道这是王爷对她的疼爱,心头一喜,甜甜一笑,道:“谢王爷怜爱,臣妾有一事想斗胆请问王爷。” 朱楧心中一阵纳闷,刚结婚不久她要问本王什么,道:“你是本王的正妃,说话何必这么见外,有什么事尽管说吧。” 孙云琦搂着朱楧的脖子,略有一丝撒娇地说道:“臣妾之前听说有一些人对王爷在西北的做法颇有微词,不知王爷有何打算?” 在古代正妻的地位是很高的,可以参与家中的一切事物,而且古代夫妻一体,若是丈夫犯了错,株连的时候,会牵涉到妻子,但不会牵涉到小妾,因为在古代人眼里,小妾只是属于主人的私人物品,甚至可以送人。 正因为如此,孙云琦可以堂而皇之的向朱楧表达自己的看法,而不必像黛奴和蓝幼澄那般诚惶诚恐。 来自后世的朱楧在男女观念上自然更为开明,家里有了事不跟自己的老婆商量跟谁商量?皇帝亲王怎么了?他们也有只能两口子知道,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事。 朱楧抚摸着孙云琦的秀发,道:“那些个闲言闲语不用理会,本王已经将父皇说通了,等本王做出成绩来,他们自然就会闭嘴。” 孙云琦将头靠在朱楧的胸膛上,道:“王爷万万不可大意,所谓三人成虎,一两个人说王爷的不是倒无所谓,怕的就是他们日以继夜地进谗言。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父皇年纪大了,万一那一天被他们说的心动了,那王爷的处境就大大的危险了。更何况王爷远在西北,就算是有冤情,又如何让父皇知道呢?” 经他这么一说,朱楧惊出了一身冷汗,自己这个王妃不简单啊,一下子就把自己最大的弱项给点出来了——宫廷之中没有奥援。 这可是件了不得的事,老朱身边没有人为自己说话,一旦出了事,自己只能以血肉之躯直面老朱的yin威。虽然老朱不会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自己,但自己给自己辩解的说服力肯定不大,毕竟人都是利己的,肯定会向着自己说话,再加上老朱是个大阴谋家,一向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别人的,到时候自己就算是真的受了冤屈,老朱说不定也会操蛋的认为自己是为了逃避处罚而故意装可怜。 就拿现在自己搞大农场这件事来说,往好了可以说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努力实现粮食自给,替父皇分忧;往坏了也可以说是自私自利,将朝廷的军户田产都变成自己的私产,甚至还可以给你扣一顶妄改朝廷制度,私自控制军队,图谋不轨的帽子。 要是真的摊上了这个罪名,怕是神仙也跑不了。虽然自己是皇子,老朱也很护犊子,但问题是老朱毕竟有一堆儿子,多自己一个不多,少自己一个不少。再想想历史上,唐玄宗杀三子的故事,朱楧就不寒而栗。都说虎毒不食子,可是唐玄宗为了权力,一天之内连杀了三个儿子,其中还有他的太子李瑛。 其实唐玄宗早就想废掉太子李瑛了,但是前期有张九龄据理力争,李瑛才得以保全。张九龄罢相后,李瑛也就失去了唯一的一个能在皇帝跟前说上话的人的支持,终于在武惠妃和李林甫的夹击下败亡。 一个堂堂的太子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自己一个母亲和本人都不受宠的藩王。 朱楧又想起了后来的王守仁和熊廷弼的例子。王守仁在江西剿匪很成功,后来又平定了宁王之乱,封新建伯,这当然离不开他不世出的才华,但有一点世人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那就是他和当时任兵部尚书的王琼关系很好。 王琼在工作上给了王守仁很大的帮助,比如王守仁在江西剿匪时,抱怨权力太小,无法约束诸将。王琼立即给他请了一个王命旗牌,可以便宜行事,对副将以下的将校(不含副将)可先斩后奏,从此王圣人的剿匪事业就开始顺风顺水了。 与之相反的例子是熊廷弼。熊经略能力不小,脾气也大,关键是嘴臭,动不动就骂人,骂手下的人怂包,骂努尔哈赤残忍,这都没什么。关键是这哥们嘴上实在是没把门的,骂完手下,骂完敌人觉得不过瘾,又开始骂兄弟单位的领导,骂上级,骂兵部尚书。这就玩的太大了,毕竟他熊经略还归兵部管,所以尚书大人对他工作的支持力度就可想而知了。而且连当时著名的好脾气首辅叶向高都对他颇有微词。所以熊廷弼上的请求增拨钱粮兵马的折子,经常被批驳。 后来,熊廷弼第二次出山后,朝廷的那帮老油条可能是怕他过得太舒服,愣是安排了一个王化贞来分他的权力。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熊廷弼和王化贞不和,一个主守,一个主攻,最后被努尔哈赤趁机占了广宁,明朝暂时退到山海关之内,熊廷弼还为这件事丢掉了脑袋。 朱楧十分庆幸,看来自己找了一个贤内助,搂着孙云琦道:“那依王妃之见,应该怎么办呢?” 作为肃藩的女主人,孙云琦自然是为了肃藩和王爷的发展尽心尽力,道:“依臣妾之见,王爷应该在宫中找个奥援,这个人一定要能在父皇跟前说上话,而且跟殿下的关系不是太近,否则会被人认为是徇私。” 朱楧叹了口气,一边轻轻拍着孙云琦的香肩,一边带着一丝抱怨和无奈,道:“本王也知道找个奥援的重要性,关键是这个人上哪去找呢?爱妃你可能不知道,本王在这宫中的势力很单薄啊。” 第四十八章 巴结宁妃 孙云琦半趴起来,用手拨了一下头发,看着朱楧笑道:“这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王爷忘了吗,咱们成亲的时候,使者是谁?” 朱楧眼前一亮,顾不上欣赏爱妻娇美的身体,惊喜道:“你是说武定侯?”武定侯郭英跟耿炳文一样,是为数不多的活到现在的开国元勋,跟着朱元璋南征北战,立下了不少大功,身被七十余创。 但令朱楧动心的不是他郭英本人,一个功臣宿将,不会对一个皇子的前途起到多大作用,而是他的姐姐——郭宁妃。 郭宁妃在豪州时就跟了朱元璋,那时候朱元璋还没有发达,也算是老朱的妃子里面,资格比较老的了。 马皇后死后,传闻为太子、秦王、晋王生母的李淑妃暂时总摄六宫事,不久李淑妃也病死,朱元璋就命郭宁妃总摄六宫事,相当于代理皇后。 若是能榜上郭宁妃的大腿,有她的耳边风吹着,传到老朱耳边的那些闲言碎语的冲击力就会减少很多。 朱楧十分激动,一个翻身将孙云琦压在身下,情不自禁地蹂躏了她一番,笑道:“爱妃,你怎么那么聪明啊?本王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孙云琦被他揉地娇嗔了几声,娇唇轻喘道:“王、王爷过奖了,臣妾也是偶然想到的,只要能为王爷好,臣妾绞尽脑汁也甘愿。” 朱楧抚摸着她娇美的脸庞,脸上挂着满满的宠爱的笑容,却用十分霸道的口气说道:“谁允许你绞尽脑汁?你绞尽脑汁了,谁陪给本王一个既聪明又漂亮的王妃?” 孙云琦心头一甜,女人嘛,没有谁能抵挡的住霸道的宠爱,笑道:“谢王爷垂怜,臣妾能侍奉王爷,是臣妾的荣幸。” 朱楧望着爱妻那副单纯的样子,不禁起了残暴之而后快的邪恶之心,坏坏地笑道:“那本王就让你荣幸一辈子。”说完,又开始对孙云琦使坏。 第二天是朝见老朱的日子,所以虽然朱楧和孙云琦都很累,但还是强撑着起身,在听薇和吟荷的服侍之下,匆匆穿好衣服,朱楧穿冕服,孙云琦穿翟衣。二人吃了两口早点,就乘轿直奔紫禁城,在宫人的赞引下,由东门入宫。 由于今天是肃王大喜的日子,所以就算老朱平时再怎么不宠爱郜氏,今天也不得不把她叫来。但是按照礼制,郜氏不是这场戏的主角。因为今天是朱楧和王妃朝见皇帝和皇后的,由于马皇后已经死了,所以皇后这个角色就暂时有总摄六宫事的郭宁妃客串。 朱楧牵着孙云琦的手,徐徐地走进谨身殿内,夫妻二人双双下跪磕头道:“儿臣拜见父皇、母亲,愿父皇万岁、万万岁。” 老朱身着皮牟服,郭宁妃身着燕居服,端坐在殿上受了朱楧和孙云琦四拜。看到自己的儿子娶了一个佳妇,老朱不禁高兴地喜笑颜开,道:“起来吧,成了亲就是大人了。往后的路就该你们自己走了。为父只送你们一句话;‘欲问山上路,顺问过来人’,有了事,多向你们的前辈请教,错不了。” 朱楧和孙云琦双双叩头,道:“谢父皇提点,儿臣一定铭记在心。” 看到自己的儿子终于长大成人成了亲,老朱旁边的郜氏竟激动地抽泣了起来。老朱斜眼看了她一眼,眼光中略有一丝鄙夷,道:“你们的母亲太高兴了,为人父母嘛,谁不想让自己的儿子成家立业,安安稳稳地过一生?今天你们走完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步,你们的母亲激动也是人之常情。从今以后,你们要好好生活,不要让你们的母亲失望。” 朱楧和孙云琦跪在地上,齐声答道:“儿臣谨记父皇的教诲,绝不让父皇和母亲失望。” 在老朱跟前,郜氏没什么说话的资格,所以一直一言不发,只是流着激动地泪水。 此时,一直未开口的郭宁妃终于发话了,由于她这辈子大风大浪见得多了,再加上岁月的沉淀,让她很自然地散发出一种不怒自威,沉稳庄重的气质,说道:“肃王今日大婚,又娶到了一位佳人,实在是可喜可贺。来人,设宴款待肃王及肃王妃。” 朱楧抬眼看了一眼这位传说中的郭宁妃,只见这个妇人虽然上了岁数,但还是掩不住她的风韵,可见她年轻的时候是多么漂亮,怪不得能得到老朱的宠幸这么多年,道:“多谢母妃赐宴。” 孙云琦和朱楧有意巴结郭宁妃,所以在酒宴上时不时地拍郭宁妃的马屁,但毕竟亲生母亲也在场,二人不好太过明显,以免母亲伤心。 见完老朱之后,下一步就是见东宫了。 朱楧穿着皮牟服、孙云琦穿着翟衣,也是一大早地就去见朱允炆。朱允炆亲自在门外等候,将朱楧夫妇二人引进殿内,搞得朱楧受宠若惊。 按照礼制,朱楧和孙云琦要向朱允炆拜四拜,朱允炆坐受。但朱允炆此次却一点都没摆太孙的架子,站着受了四拜,还答了两拜,道:“十四叔、十四婶不必多礼,你们是长辈,按理说允炆应该拜你们。” 孙云琦是个很会来事的人,她知道自己虽然是长辈,但毕竟朱允炆是储君,将来是要做皇帝的,若是对他不敬,对王爷和自己都没有好处,温柔一笑道:“太孙太客气了,你是国家的储君,当然应该受我们一拜,家法虽严,但毕竟没有国法大。” 这话说得很得体。 朱允炆连连作揖谦虚道:“不敢当,不敢当。允炆应该多多听十四叔十四婶的教诲。” 朱楧夫妇又和朱允炆客气了半天才离开东宫。朱楧心里清楚,朱允炆对自己这么客气的原因并不是放弃对自己的防备了,而是因为他有了更加强大的敌人——燕王朱棣。 就在不久前,一直在军事上表现不俗的朱棣,得到了老朱的一个新的任命,也是他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任命——节制沿边兵马。这就意味着,老朱在北方边境上驻屯的八十万大军,理论上都成了朱棣的部下。这也成了朱棣靖难起兵的一个巨大的本钱,朝廷派过去打朱棣的边防兵大都是他的部下,很多人一见到朱棣就投降了,这让南军很被动。 第四十九章 回门 在知道老朱的这个任命后,朱允炆寝食难安,连夜召集他的心腹黄子澄商量对策,两位饱读诗书之士商量了一个晚上也没商量出一个所以然,还是笼统的想要削藩。 为了对付朱棣这个大敌和一些多行不法的藩王,朱允炆只能客客气气地对待朱楧,毕竟朱楧对他还是尊重的,再傻的人也分得清轻重缓急。 接下来就是回门了。回门的当天,内官先将回门的礼物送至妃家。礼单如下:花银三百两、杂色紵丝三十二疋(读匹)、红绿罗销金束子九十六箇、北羊四只、红绿绢销金盖袱四条、红麻索四条、酒四十瓶、红绿罗销金盖袱四十条、果四合。 朱楧和孙云琦以常仪仪仗至妃家,朱楧先到,孙继达出迎。二人寒暄一阵后,孙继达将朱楧迎入正厅。 朱楧立冬向西,在妃父母前行四拜礼。孙继达和赵氏立受两拜,答两拜。而后朱楧坐受王妃的其他亲戚行四拜礼。随后,孙云琦进入,对其父母行四拜礼,孙继达和赵氏正面坐受。孙继达对其余亲戚行家人礼。 自此,这套结婚的流程才算全部结束。老朱为了体现尊卑地位,和历代统治者一样,极其讲究礼仪制度。 礼仪也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孔子就认为春秋时期之所以战乱,就是因为各诸侯国不遵守周礼的原因。 其实这完全扯淡,老子就曾批评过孔子这一套。所谓的礼仪都是虚假的形式主义,是封建统治者的yiyin,别人对你三跪九叩,不是因为他懂事,而是因为你有实力。 再者说,儒家讲究礼仪无处不在,就算是在家里也要遵守严格的礼仪。但我们都知道,你跟越亲近的人在一起,做什么事就会越随意。只有跟陌生人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变得客气、拘谨。所以儒家的这一套,根本上就是违反人性的。 朱楧伸了一个懒腰,如蒙大赦般的说道:“终于结束了。岳父、岳母,你们请上座。” 孙继达哪里敢坐到藩王上面,立即谦虚道:“殿下客气了,你是亲王,下天子一等,岂有臣等上座之理?” 朱楧不喜欢一家人还要拘礼的感觉,摆了摆手,笑道:“岳父不必拘礼,今日是云琦回娘家,我们就按家人礼好了。” 孙继达转了转眼珠,犹豫了一下,还是拱手道:“还是殿下和王妃上座吧,若是乱了礼法,被皇上知道了不好。” 额,这就不好搞了。老朱的锦衣卫的威名是天下皆知的,说不定他们今天谈话的内容,老朱早已经知道了。 朱楧不想在跟孙继达客套,自己装了圣母就有可能坑了人家,这种事朱楧是做不来的,只好道:“那好吧,不过今天是家宴,请岳父岳母不要拘谨。” 孙继达很满意朱楧这种谦和的态度,之前他还怕这个王爷也是个残暴不仁的纨绔子弟,自己的女儿嫁过去后会受气吃亏,现在看来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不禁发自内心的笑道:“那是自然。来人,摆酒。我要好好的招待我家姑爷。” 虽然坐在父母上首,心里多少有点别扭,但这毕竟是老朱定下的礼法,孙云琦也就没想太多。这顿饭吃的还是其乐融融的。由于马上要跟着肃王远赴河西了,孙云琦十分不舍得自己的家人,一顿饭吃了很长时间,吃完饭又和母亲、妹妹说了很多家常,直到天黑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回到王府后,朱楧和孙云琦拜会完母亲,就要回房歇息。刚走到门口,却见黛奴在那里等着。这两天忙着成亲,朱楧倒是冷落了她,不过黛奴并没有计较,一直在为了朱楧的婚事忙前忙后。 一见到朱楧和孙云琦回来,黛奴忙上前跪倒在地,道:“妾身参见王爷、王妃。”虽然还没有正式册封,但毕竟得到了朱楧的许诺,所以黛奴便以朱楧的女人自居,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丢掉这个身份。 朱楧见到这一幕略有些尴尬,这在后世就是典型的小三,是被世人唾弃的。孙云琦倒是十分大方地扶起黛奴,道:“妹妹快请起吧,你我同为王爷的人,以后就以姐妹相称,不要太过拘礼。” 黛奴甜甜地笑了一下,不失时机地说道:“多谢姐姐,妾身今后一定尽心服侍王爷和姐姐,绝不怠慢。” 孙云琦笑了一下,满含善意地说道:“敢问妹妹芳名是什么?将来也好称呼。” 黛奴施了一礼,恭敬地说道:“妾身贱名黛奴,入不得姐姐的耳朵。妾身本来是王爷的贴身丫鬟,承蒙王爷不弃,才得以攀龙附凤。” 孙云琦越看黛奴这张天真的脸越喜欢,笑道:“妹妹既然已经是王爷的人了,名字里挂个奴字总归不好,只恐辱没了王爷的身份。” 黛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这名字是朱楧的母亲给她起的,她也不敢公开说不好。 孙云琦看着黛奴一时为难的表情,笑着化解尴尬,道:“不如我这个做姐姐的就擅自做一回主,给你改个名字如何?” 黛奴一脸惊喜,笑道:“多谢姐姐,姐姐能给妾身赐名,是妾身莫大的荣幸。”王妃肯给她起名字,那就代表接受她了,她成为肃王妾室的日子也就指日可待了。 孙云琦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道:“前几日王爷跟本妃大婚,可谓是我肃藩的一个新的开始,本妃就以此为契机,赐你一个‘昱’字,这个字也代表着光明和照耀,本妃愿借此祈祷王爷和我肃藩从此前途光明,永远被日光照耀。” 没想到王妃给自己起了一个这么有寓意的字,黛奴激动的哭了出来,连忙跪下谢恩,道:“妾身谢姐姐赐名,妾身今生今世定会矢志不渝的服侍王爷和姐姐,若有二心,天地不容!” 孙云琦弯腰将她扶起来,道:“妹妹快起来,本妃还有一个字要赐给你。” 黛奴脸上显露出明显的惊喜之色,王妃真是好学问,已经赐了一个这么好的字了,还有什么字要赐给我,笑道:“请姐姐赐名。” 第五十章 拜访郭英 孙云琦似乎早已胸有成竹,不慌不忙地说道:“本妃虽然和你接触不多,但也能看的出来,你是真心喜欢王爷,情比金坚。本妃就再赐你一个‘竹’字,借以表彰你对王爷的感情如竹子般坚韧,你的品行如竹子般高洁。” 黛奴再也控制不住了,“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她之前还担心王爷成了亲,王妃会怎么对她,现在看到王妃对自己真是好到没话说。黛奴“一声”跪到地上,抱着孙云琦的双腿呜呜地哭道:“姐姐……”此外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打心眼儿庆幸自己命好,不仅遇到了以为疼她的王爷,还遇到了以为待她如姐妹的王妃。 从此之后,黛奴正是改名为黛昱竹。 孙云琦又弯下腰,将黛昱竹扶起来,道:“好了,妹妹,你我都是王爷的人,理应同甘共苦,今后不要在这么见外了。” 黛昱竹擦了擦脸上的眼泪,道:“嗯。姐姐。妾身知道王爷有吃夜宵的习惯,特地煮了燕窝粥,特地拿来给王爷和王妃吃。” 见到这个小丫头这么细心体贴,孙云琦也很满意,笑道:“妹妹真是有心了,快请屋里坐吧,咱们一起吃。” 黛昱竹怯生生地说道:“妾身怎敢跟王爷和王妃坐在一起,妾身在外面侍奉就好了。” 孙云琦故意板着脸吓唬她道:“都跟你说了我们今后以姐妹相称。怎么?你把我这个王妃的话当成耳旁风吗?” 黛昱竹吓得打了一个激灵,忙低头道:“妾身不敢,多谢王爷、王妃厚爱。” 孙云琦一手拉起黛昱竹,对朱楧道:“王爷请吧。让我和妹妹服侍王爷用膳。” 朱楧刚开始还担心她们不好相处,现在看来完全是自己多心了,道:“好,本王也有一段时间没吃昱竹做的燕窝了。”随后在二女的左拥右护下,走进了房门。 吃完夜宵后,黛昱竹不敢在打扰王爷和王妃的二人时光,起身告辞。朱楧想着等回了肃藩就将黛昱竹正式纳为自己的妾室,给她一个名分。反正纳妾的礼仪要比成亲的礼仪简单多了,根本用不着跟老朱报备。 饭后,朱楧搂着孙云琦躺在床上,问道:“明天本王和王妃就要去拜谢武定侯了,礼物准备好了吗?” 吟荷向前走了两步,跪在地上低头道:“回禀王爷,都准备好了。按照王妃的吩咐,奴婢们一共准备了金十锭,银一百锭,蜀锦、丝绸各五十匹。” 朱楧点了点头,这份礼物已经不轻了,道:“很好。去把王妃的那个浅蓝色的肚兜拿来,本王喜欢看王妃穿它。” 吟荷跪在地上,低了一下头,道:“是,奴婢遵命。”随即去衣柜里翻找孙云琦的衣服。 孙云琦的脸早已经变的红彤彤的了,娇羞道:“王爷,你昨天不是刚看了吗?” 朱楧捏了捏爱妻的俏脸,道:“昨天是昨天,今天本王还没看呢,快让吟荷给你穿上。”说罢,开始扒孙云琦的亵衣。 孙云琦被朱楧挠的咯咯直笑,道:“王爷不要,臣妾好痒。”女人在床上说不要,那纯粹是在刺激男人。 朱楧本来不想挠她,听她这么一说反倒是起了兴致,一个翻身骑到她的身上,不停地挠道:“你不让本王挠,本王就不挠?那本王岂不是很没有面子?到底你是一家之主还是本王是这一家之主。” 孙云琦被朱楧挠的都快笑岔气了,道:“王、王爷。你饶了臣妾吧。自、自然王爷是这一家之主。” 朱楧坏笑道:“那你穿不穿?” 孙云琦娇喘了几声,平复了一下气息,道:“穿,穿。王爷让臣妾做什么,臣妾就做什么。” 朱楧笑着摸了她的脸蛋一下,道:“这还差不多,乖。” 随后,又在吟荷的服侍之下,与王妃孙云琦云雨了一番。在运动过程中,朱楧突然有了一个十分邪恶的想法,那就是自己为什么不设计几套后世的性感内衣给自己的女人们穿上。这样以来,本王岂不是既能享受古代的窈窕淑女,又能享受后世的性感女郎?真是一举两得啊。 朱楧想着想着就笑歪了嘴,在他身下的孙云琦看着朱楧这副猥琐的表情,娇羞又好奇地问道:“王、王爷,你,你在想什么呢?” 朱楧将自己的额头与爱妻的额头对在一起,笑道:“本王自然在想快乐的事,过段时间你就知道了。” 第二天,朱楧携新婚妻子孙云琦去武定侯府拜访了武定侯郭英。既得了礼物,又能卖肃王一个人情,郭英自然不会推辞,十分热情地接待了朱楧夫妇。 拜访郭英不是朱楧和孙云琦的目的,他们的目的是郭英的姐姐——郭宁妃。只是他们二人和郭宁妃素无瓜葛,冒然提着一堆金银去送礼,显得十分地难看,拜访郭英只是为拜访郭宁妃找由头、做铺垫。 郭英设宴款待了朱楧夫妇,宾主尽欢。席间朱楧对郭英说道:“前几日我和云琦去皇宫朝见,母妃热情款待,令我和云琦都十分感动,我们夫妇二人寻思着找机会去拜见一下母妃,也好答谢她老人家的关爱之情,还请武定侯引荐。” 郭英风里来、火里去,混了一辈子,早就成精了,如何不知道朱楧的心思,但老话说的好,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敌人多堵墙,一个亲王的顺水人情,他为什么要拒绝呢?于是,道:“殿下和王妃真是有孝心之人啊,臣一定将殿下和王妃的孝心转达给家姐。” 朱楧端起酒杯来,笑道:“如此一来,那就多谢武定侯了。本王敬武定侯一杯。”说罢,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郭英笑道:“好说,好说。”说罢,也喝完了杯中之酒。 郭英的办事效率很高,当天就把朱楧和孙云琦的意思转达给郭宁妃了。肃王和肃王妃能有这份孝心,郭宁妃自然也是很高兴的,就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朱楧和孙云琦就携带着大批的礼物来拜访郭宁妃,礼物计:黄金五十锭,白银五百锭,蜀锦和丝绸各两百匹,另外还有珠宝及高档胭脂水粉各一盒。 第五十一章 搞定宁妃 这么大的手笔,即便是过惯了锦衣玉食生活的郭宁妃也不由地吃了一惊,道:“你们这两个孩子,刚刚成亲,怎么能这么大手大脚?要留着钱过日子。” 孙云琦跪在地上,伏下身子叩头,道:“儿臣和王爷多承母妃关照,日夜感念在心,一日不忘报答。别的地方的钱可以省,给母妃的孝敬之礼,万万不能省。” 短短几句话,说的郭宁妃喜笑颜开,谁不喜欢懂得知恩图报的实在人呢,立即将孙云琦扶起来,道:“好孩子,快快起来,以后母妃这里就是你的家,在这里不用拘礼。” 孙云琦顺势站起来,又行了一个半跪礼,道:“多谢母妃厚爱。不瞒母妃,儿臣第一次见到母妃的时候,就被感亲切呢。” 郭宁妃被哄得更开心了,笑呵呵地说道:“我看你这个孩子也有眼缘,你能嫁到咱们朱家,那就说明咱们娘俩有缘分。今后若是缺什么?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尽管跟母妃开口,母妃一定帮你解决。” 孙云琦甜甜一笑,道:“多谢母妃。母妃,您一直是云琦的榜样。云琦从小就听爹说,父皇在打天下的时候,母妃一直都是随军征战的,在战场上沉着应敌,丝毫不比男人差。云琦马上要和王爷一起去守藩了,西北战事频发,云琦要以母妃为榜样,帮着王爷为我大明守好边疆。” 没有人是不喜欢高帽子的,更何况孙云琦说的都是实情,没有丝毫吹捧郭宁妃的嫌疑,郭宁妃被她拍的心花怒放,笑道:“当年皇上艰难百战才打下今日的大明朝,十分的不容易啊。想起当年那段战火纷飞的时光,本宫还历历在目,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你肯为夫分忧,当真是好样的,是咱老朱家的媳妇儿。”说罢,又叹了一口气,道:“哎,你这个丫头本宫是越看越喜欢,可惜啊,你马上就要和肃王去西北了,以后咱们娘俩见面的机会就少了。” 孙云琦笑盈盈地说道:“儿臣和母妃一见如故,恨不得日夜陪在母妃身边,若是母妃不嫌弃,儿臣就留下来伺候母妃,不去西北了。” 郭宁妃自然不信她这话,但孩子们也是好意,做长辈的又岂能当众拆穿,打趣道:“那怎么能成?你们小两口刚刚成亲,正在热乎劲儿上,本宫要是把你留在这里,肃王还不骂死我?” 朱楧连连道:“不敢,不敢。”三人又说笑了一阵。郭宁妃留朱楧和孙云琦在她的寝宫用膳,席间朱楧和孙云琦轮番上阵,拍郭宁妃的马屁,将老太太哄的合不拢嘴,战略目标已然达成。 又盘恒了一段时间。第二天,朱楧就该回封地了。这天晚上,朱楧携正妻孙云琦、妾室黛昱竹陪着母亲郜氏用膳。 一想到明天儿子就要走了,郜氏的心里就是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但看到儿子长大成人,成家立业,独当一面,她的心里又十分的安慰。 席间,郜氏频频地给朱楧夹菜,道:“儿啊,你多吃点,西北是苦寒之地,那里可吃不到咱们江南的美味佳肴。”仿佛朱楧仍是当初整天缠着她要好吃的的五六岁的小皇子。 朱楧心里十分感动,道:“母亲,你多吃点才是真的,儿臣不能在你跟前侍奉你,实在是不孝。”如果说他跟郭宁妃只是逢场作戏的话,那他跟自己的亲生母亲,则完全是真情流露。 郜氏道:“傻孩子。母亲在这里想吃什么吃不到,倒是你那里,什么都缺,今天多吃点,省的去了西北惦记。” 朱楧给郜氏夹了一块肉道:“母亲,你就放心吧,儿子那里缺东少西只是暂时的,今年丰收之后,就什么都不缺了。” 郜氏轻轻叹了口气,微笑道:“你做的那些事我也听说了,别人对你的议论我也听说了,我一个妇道人家不懂那么多大道理,但我觉得你那么做一定有你的道理。儿子,你长大了,不必按照别人的方式生活,只要你觉得有道理就放手去干吧,不管怎么样,娘都支持你。” 朱楧心头一暖,这个女人没有那么多的见识和心机,也没有多么高的地位,对自己的事业可以说是毫无帮助,但她对自己的关心却是超过所有人的,道:“母亲,你放心吧,儿子知道分寸,不会让你担心的。” 郜氏连连点头,道:“我儿子那么有能耐,怎么会让为娘担心。去了西北要好好待云琦和昱竹,还有你说的那个蓝幼澄,她们都是你的女人。你是个男子汉,亏待了谁也不能亏待跟随自己的女人。” 朱楧重重地点点头,道:“嗯。放心吧,母亲。儿子记住了。” 孙云琦和黛昱竹也连连站起来行礼,道:“母亲,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服侍好王爷的。” 郜氏拉着她们两个的小手,笑道:“坐下,坐下。今天是家宴,不要讲那么多的礼数,今后我的这个儿子啊,可就拜托你们照顾了。” 孙云琦坐在郜氏的身边,抱着她的胳膊撒娇,道:“放心吧,娘。我和妹妹一定会悉心照料王爷的。” 虽然很陶醉于封建社会给予他的特权,但朱楧到底还是个血性男儿,听她们这么一说,不禁正色道:“看你们说的,什么照料照料的,我又不是三岁的孩子。” 一句话说的一桌子人哈哈大笑。郜氏道:“好了。光顾着说话了,我们赶紧吃饭吧,菜都凉了。”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了顿晚饭。第二天,朱楧就辞别老朱和母亲回封国去了,跟之前一样,还是走水路,临开船之前,朱楧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南京的城墙,那里面毕竟住着他的亲人啊。 船队开动时,朱楧又不禁多看了几眼应天府城墙,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他将来再回应天的机会将会越来越少。 船队一路上顺风顺水,不多久就到了陇南,众人下船后步行,一路上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顺利地抵达了张掖。 第五十二章 其乐融融 张掖城的大小文武官员,早已在城门外恭候,一见到他们的主公——肃王朱楧,立即下跪,道:“臣等恭迎殿下、王妃回藩,殿下千岁,千千岁。” 朱楧从马上下来,依旧很有礼貌地伸手去扶诸位官员,道:“诸位大人快快请起,本王不在的这些日子里,肃藩的大小事务辛苦诸位大人了。” 左长史魏延赏站起来拱手,道:“殿下客气了,我等为殿下的臣子,为殿下效力是分内之事,谈不上辛苦不辛苦。” 朱楧呵呵笑道:“为政以耐烦为第一要义,魏长史以身作则,不辞劳苦,实乃文官楷模啊。”其实朱楧对魏延赏并不是十分讨厌,因为他知道,魏延赏并不是存心想和他作对,只不过处在他的那个位置上,做事不仅要考虑藩王,还要考虑朝廷的想法,纯粹是立场问题。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理解万岁。 让朱楧没想到的是,他自己的一句无心之语,引得魏延赏大加赞赏。魏延赏像捡了宝贝一样,竖起大拇指,惊奇道:“妙!妙啊!好一句为政以耐烦为第一要义,殿下总结的真是精辟啊。臣一定将这句话做成一个牌匾,挂到长史司里,用以警戒大小官吏。” 额,朱楧不仅哑然,他本无意剽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实在是无心之举,无心之举。 朱楧尴尬的笑了一下,道:“魏长史抬爱了,我们进城吧。”说罢,带着家眷,在肃藩文武将佐的拥护下进了张掖城。 朱楧和上次一样,首先巡视了张掖的城防,他现在是王爷了,对安全问题自然是高度重视。 张掖的城墙已经扩建完毕,完全按照朱楧之前设计的规格,城墙加高加宽,马面上的空心敌台也已经建好,敌台里和城墙的其他位置也安放了大量的火器,相信有这些利器守城,一般的毛贼是不敢犯的。 朱楧对这次城墙的修建十分满意,边看边不住的点头,将负责修城的瞿能等人大大的夸了一番。 朱楧刚刚回来,大小官员自然要摆一场洗尘宴,等应酬结束之后,天早已黑了。 朱楧回到了自己的寝殿,孙云琦和黛昱竹正在那里等他,见到朱楧后,连忙迎上去,将他身上厚重的朝服卸掉,转而为他披上轻衫。朱楧只觉一身轻松,不管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在家里都喜欢穿的随意一些。 朱楧做到罗汉床上,对听薇道:“去把蓝幼澄叫来。”听薇双手放在腹部,跪下道:“是,奴婢遵命。”随即弯着腰退了出去。 过不多时,蓝幼澄在听薇的带领下来到了朱楧的寝宫,她自然知道在这里等她的是谁。刚一进门,蓝幼澄就急走两步,来到朱楧和孙云琦的跟前,然后缓缓地跪下,伏在地上,叩头道:“奴婢蓝幼澄叩见王爷、王妃。王爷千岁千千岁,王妃金安。” 朱楧对着孙云琦笑道:“爱妃啊,这个就是我跟你说的肃藩的大管家。” 孙云琦对蓝幼澄道:“抬起头来,让本妃看看。” 蓝幼澄缓缓地将头抬起来,果然是个美人胚子,孙云琦笑道:“蓝家妹妹果然不简单啊,人长得漂亮,还会算账。听王爷说,你把我们肃藩的账目打理的井井有条,帮了王爷的大忙。本妃要好好地奖励你呢。” 蓝幼澄心头一喜,嘴角挂起一丝甜甜地微笑,道:“王妃谬赞了,都是王爷垂怜,奴婢和母亲才捡的一条性命。奴婢此生已别无所求,但求一心一意服侍王爷和王妃,以报答王爷恩情之万一。” 朱楧很喜欢蓝幼澄这种知恩图报的性格,他很庆幸自己没有看错人,道:“幼澄啊,如今跟之前不一样了。现在咱们肃藩有了王妃,王妃是我们肃藩的主母,理应掌握财政大权,从今往后,我们肃藩的账目,你都要交由王妃审阅。” 蓝幼澄伏在地上磕了一个头,道:“奴婢省得。王妃想问什么尽管问奴婢,奴婢一定如实相告,绝不敢有丝毫隐瞒。” 孙云琦十分开心,由此可见王爷是个明事理的人,并且真正的把她当成了这个家的女主人,一个不掌握财政大权的女主人,还算什么女主人,笑道:“妹妹不必自谦,之后的账目还是由你打理,本妃相信你。还有,你我同时王爷的女人,以后就以姐妹相称,你不必再自称奴婢。” 蓝幼澄虽然口口声声自称奴婢,但谁愿意真的一辈子做奴婢呢?自从王爷召见她的那天起,她就对人生重新燃起了希望,一心一意想着做王的女人。后来王爷真的临幸了她,那一刻她是很幸福的,因为她距离自己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但是王爷从没有给过她任何承诺,这又让蓝幼澄心里很失落、很不踏实,虽然她知道是为什么,但谁又甘心这一辈子被自己的家世连累,做一个谁都可以踩的奴婢呢? 今天听到王妃要和她姐妹相称,这就等于是承认了她的地位,蓝幼澄又不傻,立即就坡下驴,叩头道:“多谢姐姐恩典,幼澄今生一定奉姐姐为尊,至死不渝,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朱楧扭过头看了看自己的这位正妻,本王的王妃真是个搞关系的能手啊,短短几天的时间,不仅将老朱、郭宁妃、母亲哄得一个比一个开心,就连自己之前收的这两个小妾也瞬间被她收服,真是不简单啊。 曾几何时,汉人也是十分包容豪迈的,后来被异族欺负的没了脾气,再加上程朱理学这种变态的思想出现,让汉族的男人越来越没有自信。男人没有自信的表现就是整体怀疑自己的老婆不忠,或者是害怕老婆比他有本事,然后甩了他。 朱楧没有这种迂腐的思想,孙云琦再厉害也是自己的女人,她所做的这一切也都是为了自己好。朱楧心里十分确定,不管是孙云琦还是黛昱竹或是蓝幼澄,她们的心里都只有他一个,不会变心。她们越出色,他肃王才越有面子,混的越好。 第五十三章 四人双升 孙云琦将蓝幼澄扶起来,对朱楧道:“王爷,过段时间尽快将纳妾的礼仪办了吧,两位妹妹等了你这么久也该有个名分了。” 朱楧自然乐意,没想到王妃这么贤明,居然鼓励自己纳妾,道:“好吧,本王就暂时封你们两个为滕妾。”朱楧本来害怕自己纳蓝幼澄为妾会惹得老朱不高兴,去了趟京城才发现,老朱压根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连问都没问。本来嘛,一个滕妾而已,又翻不起什么大浪,老朱要是连着都担心,那这有史以来第一位从乞丐到皇帝的雄主可就浪得虚名了。 之前朱楧曾许诺封黛昱竹为侧妃,其实那是因为他刚穿越过来,不太了解藩王的妃嫔等级所致,严格来说藩王是没有侧妃的,藩王的老婆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正妃、次妃、夫人、滕妾。奴婢被藩王看中后一般都是封为滕妾,生了儿子后可以晋升为夫人,但一般很难再进一步。 次妃是藩王另娶的出身较好的女子,等正妃死后可以扶正,但没有礼仪。朱允炆的母亲以前就是朱标的次妃,朱标的元妃常氏去世后,才得以扶正。 终于盼到这一天了,蓝幼澄和黛昱竹双双跪下,叩头道:“多谢王爷、王妃恩典。臣妾一定尽心尽力,服侍王爷和王妃。” 孙云琦笑道:“好了,好了。都是一家人了,就别这么生分了。” 朱楧更是喜笑颜开,今日聚齐三美,怎么着也要庆贺一下,道:“今日是大喜的日子,咱们玩些什么助兴呢?” 蓝幼澄抱着朱楧的胳膊撒娇道:“王爷,您上次教我跟黛姐姐玩的那个斗地主好好玩啊,这可惜只能三个人玩。”蓝幼澄想到这里,不由得失望地撅了撅小嘴。 朱楧捏着她的鼻子笑道:“怎么?还想被本王赢得一丝不挂?” 蓝幼澄的小脸刷地一下子红了,娇羞道:“王爷,妾身记得上次好像是王爷….” 朱楧一把搂住她的小蛮腰,使出挠孙云琦的手段挠蓝幼澄道:“你这个小妮子,刚当了本王的滕妾就敢揭本王的伤疤,信不信本王现在就让你一丝不挂?” 蓝幼澄被朱楧挠的咯咯直笑,求饶道:“王爷饶命,妾身知错了,妾身再也不敢了。” 见她真心求饶,朱楧这才放开她,道:“你们若还想再玩扑克牌,本王还会一个四个人玩的游戏。” “四个人玩的游戏?”蓝幼澄和黛昱竹同时瞪大了眼睛,惊讶道:“王爷,您到底会多少东西啊?” 朱楧笑道:“本王会的东西多了去了,岂是你们这两个小丫头片子能知道的?” 孙云琦被他们的话说的云里雾里,一脸疑惑,道:“什么斗地主?什么扑克牌?王爷,你们在说什么呢?臣妾怎么从来都没有听过?” 朱楧搂住孙云琦的肩膀道:“好吧,今日本王就让本王的王妃开开眼,包你学会本王发明的游戏之后,饭都顾不上吃。” 孙云琦自小知书达理,行为端正,自问不管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会失了仪态,当下对朱楧的话并不相信,笑道:“那臣妾可要见识见识了,请王爷把那个什么扑克牌拿出来看看吧。” 蓝幼澄一听这话,主动请缨,道:“妾身去拿好了。”说完,蹦蹦跳跳地将扑克牌拿了过来。 孙云琦随手拿了几张扑克牌翻了翻,看着上面的奇奇怪怪的图案,疑惑道:“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奇怪?” 此时的扑克牌是经过朱楧改进过的,之前用的是厚纸,但再厚的纸也是纸,用红黑毛笔画上一些图案,十分容易在背面看到。朱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特地让工匠用薄竹片做了一副,虽然拿着有些费劲,但凑合着也能玩。 朱楧从后面搂住爱妻的双肩,将胸膛紧紧地贴在她的后背上,道:“这就是本王制作的扑克牌,下面本王就交你们四个人玩的游戏——双升。” 朱楧将双升的玩法简单地讲给了三位老婆听,好在三女都十分聪明,一学就会,四人随即展开大战。朱楧和黛昱竹一组,孙云琦和蓝幼澄一组。 “幼澄,你怎么能放k呢,你不知道王爷没这个花色了吗?”一向有母仪之美的孙云琦略有些不高兴地说道。 蓝幼澄十分惶恐地说道:“对不起,姐姐。妾身以为姐姐能大过王爷呢。” 孙云琦嘟囔着嘴把牌一扔,略有些赌气的说道:“再来一局,本妃就不信了,今晚还过不了这个五十k。” 四人都是十五六岁的年轻人,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精力,一直战斗到深夜,还没有倦意。 孙云琦的兴致越来越浓,道:“王爷是从哪学来的这么有意思的游戏?” 朱楧笑道:“天机不可泄露,这下子你相信本王的话了吧。” 孙云琦放了一张牌,道:“看王爷说的,臣妾什么时候不相信王爷了,只是臣妾以为,有这么好玩的东西,我们怎么能独享呢?王爷何不给父皇、母亲、母妃还有太孙送去?” 经她这么一提点,朱楧才发现自己浪费了多么重要的资源,皇帝也是人,也想着开心,自己做儿子的有了好玩的东西,怎么能不想着父皇呢?再说了,把这东西送给朱允炆,可以向他显示自己沉迷玩乐,没有进取之心。虽然这一招历史上用的实在是太多了,朱允炆熟读诗书,多半是不会相信的,但有了计策就要去施行,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强。 本王真的是娶了一位会搞关系的贤明王妃啊,朱楧心里美滋滋地,笑道:“王妃所言极是,若不是王妃提醒,本王都忘了这一节了。” 孙云琦又放了一张牌,笑道:“王爷太客气了,为王爷分忧是臣妾的本分。”怎么说她也是肃王的正妃,夫妻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怎么能不殚精竭虑地为王爷着想呢。 四人一直玩到了后半夜,最后倒是朱楧先扛不住了,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有孙云琦在这里,蓝幼澄和黛昱竹自然很识趣的退了出去。 第五十四章 谋划收割 此时是洪武二十六年的春季,这个季节正是小麦需要浇水的时候,中国北方自古就有春旱一说,春天的降水量很少,导致正需要水的小麦得不到有效的灌溉,从而减产甚至颗粒无收。 但这种情况是绝对不会发生在肃藩的,因为来自后世的朱楧从来都不是一个靠天吃饭的人,他一直都相信,凭着人类的智慧和努力,完全可以弥补先天自然条件的不足。后世的许多发达国家,都是面积狭小,没什么资源的国家,他们的劳动人民正是凭着过硬的技术来克服了自然条件的短板,从而站在了世界前列。 朱楧举全藩之力兴修的水利系统此时发挥了重大作用,河流沿岸无数的大水车将河流里的水提取上来灌溉到田地里,距离河流远的地方也有手压机这种灌溉利器,虽然费点力气,但也还能满足田地的需要。 更为重要的是,朱楧已经将前代修建的水渠全部疏通,只要将闸门打开,就会有源源不断地水流被输送的农田里。 为了更为有效的利用水利灌溉农业,朱楧还效仿前代专门设立了管理水利的官员,由他们统一协调分配灌溉资源,保证每一亩田地都有充足的河水灌溉。 朱楧带着三位老婆在张掖城附近的农田中视察,看着那一片片绿油油的麦苗,和源源不断的流到麦田里的水,朱楧和他的三位老婆全都笑的合不拢嘴。 孙云琦早就听说了朱楧在肃藩的所作所为,说实话之前她还持怀疑态度,但在今天看到朱楧做出的成绩后,不禁对自己的丈夫十分佩服,用一种略带崇拜的语气跟朱楧说道:“王爷,这就是你在肃藩变法的成果啊,实在是太厉害了,今年我们肃藩肯定是大丰收,以后再也不用靠别人的接济过日子了。” 朱楧颇为自得,笑道:“那是自然,没有把握的事情本王怎么回去做呢?我看那些人今后还怎么在父皇跟前乱嚼舌根?” 孙云琦猛地一回头,看着朱楧说道:“王爷慎言。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王爷今日之举一定会震惊天下,将来我们富有了,一定会有人想方设法的打我们的注意。今后怕是还有新的麻烦。” 朱楧倒是不以为意,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先把眼前的吃饭问题解决了再说,之后若是有了麻烦,再想办法解决就是,总不能因为怕之后的麻烦而不干眼前的事情吧。 不过,当着众人朱楧也不好驳王妃的面子,笑道:“王妃所言甚是,本王今后一定注意。” 蓝幼澄和黛昱竹是滕妾,自然不敢像孙云琦那样犯言直谏。蓝幼澄一手拉着黛昱竹,一只手向着前方指指点点,道:“姐姐,你看。咱们的庄稼长得多好。” 黛昱竹自然知道她是拐着弯儿夸王爷,喜笑颜开地顺着她的话往下说道:“是啊,怕是江南的上等好田,也不过如此吧。” 朱楧看了她俩一眼,嘴角挂起一丝笑意,心道:这俩小妮子真是会哄本王开心,但他不会被小老婆的夸赞冲昏头脑,道:“你们两个拍马屁也靠点谱,江南的上等田地都是两熟的,算下来亩产可以达到四石,你们看这些田地能到四石吗?” 蓝幼澄和黛昱竹被他骂的咯咯直笑。蓝幼澄跑到朱楧身边,挽着他的胳膊,撒娇道:“妾身和姐姐哪是拍马屁啊,江南气候温热舒适,哪里是西北所能比的?王爷要是经营江南的田地,亩产能到八石。” 朱楧捏了蓝幼澄的鼻子一下,笑道:“你这个小丫头,嘴巴几时也像是抹了蜜一样。” 蓝幼澄嘟着小嘴,道:“妾身可是只在王爷跟前这样,在常人跟前,妾身可不爱多说话。” 孙云琦看着这一望无际的麦田,心头又有了一丝担心,道:“王爷,这么多麦子将来怎么收割?就凭我们这点人手怕是不够吧。” 朱楧满眼爱意地看着自己的爱妻,一家人一同向着同一个方向努力的感觉是最好的,笑道:“爱妃放心吧,本王早就想好怎了做了。”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朱楧在进行变法之前,早就有了通盘的计划。 所谓竖起招兵旗,自有吃粮人,朱楧已经派宣传队将河西之地的丰收景象传达到了距离河西之地较近的四川、陕西、湖广一带,并许诺那里的百姓,若来河西安家,不仅可以收获现成的小麦,将来还可以成为王府大农场的庄丁,若是想要自己种地,河西走廊闲置的土地很多,可以任由他们开垦。 这个灵感来自于美国的《宅地法》,与老朱强迫移民的手段不同,朱楧采取的是利诱的方式,用巨额的利益来引诱外地的百姓来河西生活。虽然我国的农民安土重迁,但是是人都想过好日子,都说河西之地即将大丰收,去了有金山银山等着,与其窝在自己老家的山沟里穷死,还不如去外地闯荡一番。 但是,这个办法尚需老朱的首肯,因为明初是严禁人口自由移动的,出个村都要开路引,否则就有可能被官府抓了去。老朱不开这个口子,怕是就算有大批的外地百姓想要来河西,也没人敢行动。 对于这件事,朱楧最想要感谢的是他的王妃孙云琦,若不是她高瞻远瞩,拉拢了郭宁妃,那老朱身边真是连个给自己说话的人都没有。 京城紫禁城内,老朱、郭宁妃还有另外一个妃子,正在玩朱楧交给他们的斗地主。扑克牌和斗地主的玩法说明是朱楧派人送过去。 老朱边出牌边道:“这个老十四,懂得稀奇百怪的事情真不少。你们还别说,这个什么扑克牌还很有趣。” 郭宁妃磕了一个瓜子,笑道:“关键是肃王还很有孝心,有了这么好的东西不忘进献给陛下。” 朱元璋的眼睛始终盯着手里的牌,没有看郭宁妃,似乎很随意地说了一句:“肃王给了你多少好处?你怎么尽向着他说话?我可听说,肃王回藩后,还经常派人去你宫里送东西。” 第五十五章 大丰收(二合一) 这话要是搁在一般嫔妃身上,那人早吓得跪在地上连连认罪了,但郭宁妃还是一副从容不迫的表情,道:“什么事都瞒不过陛下,说实话,臣妾还真是喜欢上他们两口子了。”到底是患难夫妻,感情就是不一样。 朱元璋没有接她的话,一边看着手里的牌,一边略有一丝担忧地思索道:“这东西好是好,但总归属于玩乐之物,而且还容易滋生赌博。朕最恨的就是赌博,什么都不干,总想着一夜暴富,若我大明朝的百姓人人都有这副心理,那谁还给朕种地纳粮?” 郭宁妃和另一个妃子都不约而同的不说话了,她们太熟悉老朱的脾气了,知道老朱这个雷厉风行的人肯定不会只是吐吐槽这么简单。 果然,朱元璋将手里的牌一放,道:“传旨意,这种扑克牌仅在皇室宗亲勋贵中流传即可,不可使之流落到民间,民间若有人借此赌博者,一律斩手。” 老朱真是霸气啊,若是后世也能效仿他的这个法令,何愁赌博不禁? 郭宁妃眼珠转了一下,趁机对朱元璋说道:“陛下这道旨意下的好,若想要发家致富,必须依靠脚踏实地的苦干,总想着投机取巧怎么行?” 朱元璋何其睿智,怎么会听不出她话里的用意,嘴角微微动了一下,道:“你又想替肃王说什么好话?干脆一口气都说出来吧。” 郭宁妃莞尔一笑,道:“瞧你那急脾气,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的眼睛。” 朱元璋也被她的话逗乐了,脸上挂起了难得的笑意,道:“要是连你的心思都猜不出来,那这个大明天子朕就不要做了。” 郭宁妃换了一副语重心长的口气说道:“其实啊,肃王这孩子也挺不容易的,母亲不受你的宠幸,他从小也就没有得到多少关爱。但是这孩子上进啊,不管你觉得他做的对不对,他是个肯干事的人。反正我是觉得他比那些只会残害百姓的藩王强多了。” 朱元璋没有答郭宁妃的话,以他的聪明自然听得出郭宁妃说的是谁,他的那几个儿子,秦王、晋王等都是骄横残忍出了名的。但老朱对他们的处罚除了训诫还是训诫,丝毫没有采取其他的措施,可见老朱的护犊之情。 郭宁妃没有理会朱元璋的心理活动,接着说道:“据我所知,他们肃藩的小麦就要大丰收了,可是他手里的劳力不够,若是收不上来,好好的粮食都烂在了地里岂不是可惜?这孩子请自强的,就藩之后,什么都没跟你要,就要了一群囚犯就把封国建设的富庶起来,这样的儿子你不去疼,你还要疼什么样的儿子?再说了,你的宗旨不一直都是积极肯干的人要多鼓励吗?怎么到自己儿子这就行不通了?” 朱元璋被她说的没了脾气,笑着摆手道:“好,好,好。朕说不过你。其实朕也有意助他一臂之力,不说别的,就说那么多粮食浪费了多可惜,若是都能收上来,那北方的运粮压力就会骤然减轻。我儿也算是做了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啊。” 郭宁妃双手放在桌子上,笑道:“那可不,若是每个藩王都像肃王那么能干,那你得省多少心?” 朱元璋嘿嘿一笑,并没有答话。因为他心里清楚,肃王的那个搞法,在其它的地方是行不通的。肃王之所以成功,最大的原因就是河西之地地广人稀,他可以大面积的圈地,搞大农场运动。但到了内地,田地基本都被民众分光了,从他们手里面拿地,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所需要支出的成本,肯定是远远大于河西之地的,说不定会直接吓退圈地的人。再者说,老朱并不希望朱楧这种生产方式遍布全国,因为那意味着大明朝的地方上会出现无数的豪强,他们将会把国家的土地、人口等资源吸附一空,使大明朝重蹈东汉的覆辙,最后落个群雄割据的下场。 朱元璋将扑克牌全都放下,站起来道:“立刻拟旨:陕西、四川、湖广等地的民众若想要去河西的,一概予以放行。另外,因蓝玉案新获罪的七万名囚徒,也立即开往河西。”蓝玉案一共杀了一万五千人,这些达官贵人的家属加起来至少有十万。只是这些人不是一下子杀的,而是陆陆续续被人咬出来,然后被杀的,所以耿炳文之前只带来了一万余名囚犯。 朱元璋的圣旨颁行全国后,立即在陕西、四川、湖广等地引起了渲染大波,众人都在讨论河西走廊的那个肃王,以及要不要去投奔他。 四川某山村。几个穷的只穿着上衣的男人聚在一起讨论这件事。 一个瘦瘦的男人说道:“你们说那个肃王说的是不是真的?河西之地真的变成了金张掖、银武威,遍地都是粮食,等着咱去收割?” 一个长有络腮胡子,年纪略大一些的男人说道:“我看未必,你们不知道啊?那个河西之地三面临敌,整天打仗,我看啊,那个当肃王的是想把你们都骗过去给他当炮灰。” 那名瘦瘦的男人说道:“可是我听去过那一带的人说,那里的确是长满了庄稼,而且那个肃王发明了很多灌溉利器,疏通了前代的水渠,所以打的粮食很多。多到他们都收不完,这么想着让我们去。” 那名长有络腮胡子,年纪略大一些的男人拍了一下瘦子的脑袋说道:“有道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亲眼见了吗?别到时候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那名瘦瘦的男人顿时愣住了,毫无疑问,这个络腮胡子说的很有道理,但是他思索了一会儿后,又猛地在地上一跺脚,骂道:“媳妇儿家娃的!我看这是真的,他一个王爷,命那么金贵都不怕打仗,我怕什么?再说了,老子都穷了八辈子了,到现在连个媳妇儿都娶不上,窝在这个小山沟里能有什么出息?还不如去外面闯一闯。老子不管了,老子去了!”说罢,就返回家中收拾行装。 人群中的两兄弟被这个瘦子的行为惊得目瞪口呆,弟弟对哥哥说道:“哥,我看这个瘦子说的有道理,不如我们也去闯一闯吧。反正咱们没了爹娘,穷的只剩下这条烂命了,留在这里怕也是打一辈子光棍。” 哥哥用右手托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道:“哥觉得络腮胡子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看我们还是稳妥一点。哥先去探探路,若果河西真有人们说的那么好,哥再托人给你稍信让你过去。” 弟弟想了一下,也觉得这个办法稳当,道:“那哥你路上小心点,我在这里等你的好消息。” 哥哥“嗯”了一声,转身就去追之前那个瘦瘦的男人,边跑边喊道:“喂!瘦子,你等等老子,老子跟你一块去!” 陕西某村庄,晚上。一名中年妇女模样的人说道:“当家的,我们真的要举家搬到那个整天打仗的河西之地?” 一名中年男人立即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怒道:“你能不能小声点?要是让债主知道,我们还跑得了吗?” 那名中年妇女带着一丝担忧说道:“你真的想清楚了?我听说那个地方很危险啊。” 中年男人骂道:“你一个娘们儿懂什么?河西危险、他黄老虎就不危险?我们欠他的钱这辈子都别想还上,你真的想让小花去给他做奴婢?” 一提到孩子,中年妇女的心就软了,搂紧了身边的小花,长叹了一口气,道:“好吧。我听你的,我们就举家迁往河西。” 就这样,穷的娶不上媳妇儿的,躲债的,避仇的,想要发财的,想着建功立业的人陆陆续续地赶往河西,加上老朱送来的七万多名囚犯,朱楧的手下暴增了二十多万的劳动力。再加上之前的人手,应该够了。 转眼到了收获的时节,朱楧将新来的人按照之前的方式编队,十人设一什长,百人设一百夫长,千人设一千夫长,万人设一万夫长,万夫长则直接归他本人统领。按照之前制定的奖惩措施,开始督促众人干活。 由于之前的口粮少,朱楧只规定了第一名要奖励,最后一名要处罚。这个措施很明显缺乏弹性,会使中间的一部分人产生消极心理。反正拿不了第一了,只要保证不落到最后就行了。 这也是那个千户想要造反时,用来煽动人心的一个理由。基于此,朱楧从新制定了奖惩措施。他将所有壮劳力分为五等,最差的一等也就是第五等每月发五斗口粮,每提升一等就多加一斗。连续三个月拿到一等的劳力另外奖励两斗粮食,连续六个月拿到一等的劳力另外奖励五斗粮食。连续一年拿到一等的劳力另外奖励粮食一石五斗,外加猪肉三十斤。妇女劳动力则对照这个措施,减半执行。 若是你连续三个月都是五等劳力,那从今以后每月就扣你一斗粮食。若你连续五个月都是五等劳力,那就直接把你发配到奴隶营中去,让你去干脏活累活。 在这个措施的激励之下,所有人都开始热火朝天的收割小麦,肃藩又是一片大忙碌的景象。 朱楧看着金黄的麦浪被一片片地割下来,心里别提有多爽了,金张掖,银武威,果真是名不虚传啊。 朱楧此时越来越相信人的创造力了,河西之地本来是谁都不愿意来的蛮荒之地,可是在他的主观努力之下,仅仅一年的时间,就变成了一片乐土。 后世的一些国家如新加坡、以色列,本身的自然条件很差,甚至是属于鸟不拉屎的地方,但在依靠人的主观创造力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情况下,一样成为了举世瞩目的国家。 经过众人的抢收,肃藩的麦田被全部收割完毕,颗粒归仓。因为早就料到了肃藩会有大丰收,所以朱楧提前让工匠扩建了粮仓,此时正好用的上了。 这几天是蓝幼澄最忙的时候,因为今年丰收了多少粮食,每个农场产出多少,每个粮仓存放了多少,她都要弄清楚。王爷把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她,又纳她为妾,让她脱离奴籍,她有什么理由不尽心尽力为王爷做事呢? 由于这段时间工作量十分巨大,蓝幼澄整日待在账房里不出来,朱楧怕她累坏,特地派了几个丫鬟伺候她。 经过五天的统计,蓝幼澄终于将结果弄出来了。晚上的时候,蓝幼澄抱着总账目表兴冲冲地跑到了朱楧的寝殿。一进门,看见朱楧和孙云琦都在屋内,蓝幼澄双手抱着账目表,快走两步到二人的跟前,慢慢地跪在地上,道:“妾身参见王爷、王妃。” 孙云琦走向前去,轻轻地扶了一下蓝幼澄,道:“妹妹何必多礼?快请起吧。” 蓝幼澄顺势慢慢站起来,难掩脸上的兴奋表情,道:“王妃对妾身的关怀妾身铭感府内,可是妾身又怎能失了礼数?那在别人看来,妾身可就成了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了。” 朱楧满意地点了点头,她很喜欢蓝幼澄这种知道分寸的人,平时可以撒撒娇,但永远不会摆错自己的身份,一脸慈善地笑道:“快给本王说说,我们到底收了多少粮食?” 蓝幼澄的脸上笑开了花,道:“王爷,这几天妾身一直在忙于核算账目,越核算越对王爷佩服的五体投地,说实话,若不是妾身亲眼所见,妾身是万万不会相信这个数目的。” 朱楧的心被她吊地有些急急毛毛的,道:“别卖关子了,快说。你是不是想让本王惩罚你?” 蓝幼澄将账本摊开,走到朱楧跟前,缓缓地跪在地上,然后双手将账本举过头顶,道:“妾身恭喜王爷。我肃藩今年共开垦土地五百一十万亩,收获粮食一千二百八十万石,平均亩产两石五斗,个别地方亩产超过三石。” 孙云琦震惊地张大了小嘴,手里面的手绢也在不知不觉中掉落,道:“这么多啊,王爷。我们竟然收了这么多粮食!” 第五十六章 做假账 随后,孙云琦绕到蓝幼澄身边,和她并排着跪在地上对朱楧叩头道:“臣妾恭喜王爷大志得伸。从此我肃藩的粮食再也不用仰仗他人了。恭喜王爷的大业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孙云琦是朱楧的正妻,朱楧想要向西发展的计划自然也向她透露过。看到自己的夫君胸有大志,而且有实现大志的本领,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加令人高兴了。 产粮一千二百八十万石是什么概念?老朱一年的财政收入只有两千五百万石左右,也就是说朱楧一个藩国的粮食产粮就达到了朱元璋财政收入的将近一半的水平,就算扣除朱楧支付给军士、百姓等人的费用,那也至少能占全国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朱楧伸手扶起二位老婆,道:“爱妃,幼澄,你们快快起来。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咱们必须得好好庆祝。” 孙云琦借着朱楧的扶力慢慢地站了起来,笑道:“臣妾还想玩双升,上次被王爷和昱竹赢了好几级,这次臣妾要翻本。” 朱楧摸了摸爱妻的小脸,笑道:“只怕爱妃这次会输的更惨啊。” 孙云琦十分不服气,撅着小嘴道:“哼,上次臣妾是初学乍练,上了王爷好几次当,这次一定不会再输给王爷。” 朱楧今日超乎寻常地开心,男人事业有成,家庭和睦,夫复何求,充满爱意地笑道:“好,好,好。本王今日就给爱妃这个机会。” 蓝幼澄放下账本,兴冲冲地说道:“妾身去叫昱竹姐姐。”说完蹦哒蹦哒地跑了出去。 晚上的时候,四人又开始围在桌子边上战斗,听薇和吟荷两个丫鬟在旁边侍奉。此时屋内已经没了外人,孙云琦、蓝幼澄、黛昱竹自然不必说,她们都是朱楧的女人,朱楧也不想瞒她们什么。 而听薇和吟荷两个人则是孙云琦的贴身丫鬟,与主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更何况朱楧早已将她们两个收入帐中,让她们成了自己的通房丫鬟,所以也没必要背着她们做什么事。 因而在牌桌上,朱楧就大大咧咧地问蓝幼澄,道:“幼澄啊,粮食产量除了我们之外,你没告诉别人吧。” 蓝幼澄吓得打了一个激灵,连忙站来了,道:“妾身哪敢跟别人乱说,这点分寸妾身还是有的。粮食的账目除了这个屋子里的人以外,再也没有其他人知道了。” 朱楧上下摆了摆手,示意她坐下,笑道:“别害怕,本王知道你懂事,刚才只是随口一问。既然没人知道,那我们给朝廷报亩产两石应该也没问题吧。” 蓝幼澄松了一口气,原来王爷是想要她做本花账,道:“这个不难,只是王爷……” 朱楧摆了一下手,打断了蓝幼澄的话,道:“当初王妃劝本王提防粮食丰收之后有人找麻烦,本王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人怕出名猪怕肥啊,咱们现在是肥的流油,肯定会有人惦记,怎么能不留一手呢?”朱楧知道,肃藩大丰收的消息不久就会传遍全国,肯定会引起不小的轰动,到时候粮食总产量肯定是众人最关心的问题,所以他有必要在这个时候公布官方数据,以免到时候被动。老朱的人再厉害,也不可能一亩一亩地去数粮食。 见朱楧听从了自己的意见,孙云琦心头一阵甜蜜,道:“王爷英明。幼澄,就按王爷说的做。” 蓝幼澄冲着朱楧点了点头,道:“妾身遵命。” 朱楧十分满意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把手里的牌一扔,道:“今天就到这里吧。今日幼澄立了功,留下来陪本王,你们都回去吧。” 蓝幼澄心头一喜,能换来王爷的一句赞美,她再累几天也值得,但碍于孙云琦在这里,不得不谦虚道:“谢王爷厚爱,只是王妃在这里………” 朱楧威严地说道:“怎么?难道本王连临幸自己女人的权力都没有了吗?” 蓝幼澄十分惶恐,吓得“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伏地叩头道:“妾身不敢,能得王爷宠爱时妾身莫大的荣幸,妾身高兴还来不及呢。” 孙云琦很识大体,连忙站起来,道:“好了,好了。王爷,你就别吓唬她了。幼澄,这些天你整理账目也累了,今晚就让王爷好好疼疼你。昱竹,咱们走吧。” 黛昱竹也站起来,向朱楧行了一礼,道:“臣妾告退。”随后,随孙云琦、听薇、吟荷一起走出了屋门。 朱楧看着跪在地上的蓝幼澄,嘴角不自觉地挂起了一丝笑意,走上前去,摸着她的头,道:“你的胆子怎么这么小?本王又没说怪罪你,你何必把自己吓成这样?” 蓝幼澄跪在地上,将头慢慢地贴在朱楧的大腿上,道:“王爷还不明白妾身的心么?对妾身来说,没有什么比王爷更重要了,王爷若是对妾身不满,那对妾身来说就像是天塌了一般。” 一席话说的朱楧颇为感动,用手挑起她的下巴,望着她精致的脸庞和满含深情略带一丝乞求的秋水,道:“不用担心,有本王在,你的天就塌不了!你这一辈子本王打包票了,一定让你安安稳稳,荣华富贵的过一生。” 没有那个女生能拒绝的了霸道的宠爱,蓝幼澄眼中闪出了经营的泪花,道:“谢王爷垂怜,若是没有王爷,妾身这一生怕是要在暗无天日中度过了。” 朱楧深情地望着蓝幼澄,用手摸着她的下巴,道:“站起来。” 蓝幼澄冲朱楧眨了一下眼睛,然后缓缓地站起来,将头埋在朱楧的胸膛里,轻柔地说道:“王爷……” 朱楧没有答话,十分粗暴地扯开她的衣衫,然后将她的娇躯翻转,摁在了桌子上。 过了两天,朱楧正在王府后院陪着孙云琦赏花。这些花是孙云琦刚刚种的,她来到王府之后,感觉这里的环境太过粗犷,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然而从小生活在江南水乡的她,还是喜欢草长莺飞的环境,故而在王府里种了许多花朵。 第五十七章 老朱打秋风 朱楧对此是没多大兴趣的,他的脾气和老朱一样,一直都是注重实用,在他看来这些花花草草,不顶吃也不顶喝,跟诗词歌赋一样,只是生活的点缀,可有可无,还不如多打几石粮食,多造几副盔甲实际。 然而没办法,老婆大人喜欢,他也不好扫了王妃的兴致,毕竟这个王妃给了他很大的帮助。 然而就在这时,怀恩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躬身道:“启禀王爷、王妃,宫里来人了,要王爷去大厅接旨。” 朱楧和孙云琦面面相觑,这个时候老朱来什么旨意,莫不是要打秋风?孙云琦向朱楧点了点头。朱楧负着手对怀恩说道:“让使者在前厅等候,不可怠慢。本王去换换衣服,马上就来。” 怀恩依旧躬着身,动也没动的说道:“是。奴婢遵命。”说罢,徐徐退出。 朱楧看了一眼自己的爱妻,拉着她的手,道:“这件事是福是祸?爱妃怎么看?” 孙云琦随手掐了一朵小花,放到鼻子跟前闻了闻,登时显露出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道:“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祸福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关键看王爷怎么做了。” 朱楧深以为然,说实话成了亲之后,他感觉轻松很多,因为有了事之后有了一个可以商量的人,心里感觉到很踏实,道:“那本王就去会一会那个使者,请爱妃为我压阵。” 孙云琦替朱楧整理了一下衣衫,道:“王爷去吧。臣妾就在后厅等着,王爷此番做出了震惊天下的业绩,想必父皇不会难为王爷。” 朱楧微笑着点了点头,拉起爱妻的手,回到了寝殿,在听薇和吟荷的服侍下,穿好了朝服,然后和孙云琦结伴来到王府的前厅接旨。 朱楧径直走到前厅,孙云琦则躲着屏风后面暗中观察情况。传旨的太监正在喝茶,一见朱楧前来立即将茶杯放下,跪到地上叩头,道:“奴婢叩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 朱楧抬手虚扶了他一下,道:“你是父皇的钦差,不必如此多礼,起来宣旨吧。”又对身后的怀恩说道:“去设香案,本王要接旨。” 怀恩躬身应了一声,冲门口的两位小太监摆了摆手,他们早已把接旨用的香案弄好,见到怀恩的手势后,立即把香案抬上来,摆放到大厅的正中间。 朱楧亲自点燃了三支香,然后跪在香案前,等待太监宣旨。宣旨太监将圣旨拿出来,展开在眼前,唱道:“奉天承运皇帝,召曰:皇十四子肃王楧,通识时变,勇于任事,就藩一年,即开垦良田数百万亩,收获粮食千万石有奇,朕心甚慰。然国朝初创,民力凋敝,北虏犯境,边军所耗粮草甚重。为节约民力,使民免于转输之苦,特令肃王楧出粮三百万石,以供军需。肃王若能体察朕之用心良苦,则朕无忧矣。” 朱楧跪在地上,越听脸色越难看,最后一张英气逼人的脸竟然变成了铁青色,他不知道这是朱元璋的主意还是朱允炆的主意。妈卖批的,当初老子搞变法的时候,你们百般阻扰,除了事先说好的奴隶之外,什么支持都没给。 现在老子好不容易扛着各方压力,冒着兵变的危险,将事情做成了,你们上来就要拿走三成。朱楧暗自庆幸自己让蓝幼澄修改了一下账目,要不然他们肯定还会要的更多。要知道,明朝九边的屯粮共计二百七十六万石,民运粮一百六十四万石,漕运粮二百四十万石。朝廷一下子让自己出三百万石,那就相当于让自己负担了百分之七十五的运粮,让自己一个小小的肃藩来替朝廷养活百万大军。 宣旨太监早已将圣旨宣完,见朱楧趴在地上老半天不动,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小心翼翼地提醒道:“王爷,请接旨吧。” 朱楧面如死灰,依旧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宣旨的太监十分纳闷,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知夫莫若妻,孙云琦知道朱楧正在想什么,忙在屏风后面咳嗽了一声。 朱楧听见孙云琦的咳嗽声之后,才突然回过神来,低着头,没有一丝生气的说道:“儿臣领旨,父皇万岁,万万岁!” 随后站起身来,去接宣旨太监手里的圣旨。宣旨太监见到朱楧那张面无血色的脸,吓了一跳,忙问道:“王、王爷,你怎么了?” 朱楧抬眼看了一眼这个年轻的太监,缓缓道:“没事,本王昨晚受了些风寒。你先退下吧。” 宣旨太监忙跪在地上磕头,道:“王爷保重身体,奴婢告退。”随后在门外小太监的指引下,回驿站休息去了。 见宣旨太监走远后,孙云琦从屏风外闪出来,见到朱楧惨白的脸色后,吓了一跳,连忙扶住朱楧,关切地问道:“王爷,你不要紧吧,千万不要吓臣妾啊。” 朱楧气得浑身发抖,恨恨道:“本王辛辛苦苦了一年才收了一千万石,支付给军户、百姓、囚犯的口粮一年怎么着也得三百万石,还能剩多少?他们凭什么一伸手就拿走一半?” 孙云琦知道此时的朱楧很激动,害怕他一时冲动说出什么犯忌讳的话来,连忙用手抚摸了几下他的胸口,帮他消了消气,道:“王爷切莫动怒,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请随臣妾到寝殿里来。”说罢,挽着朱楧的胳膊就往里面走。 朱楧也冷静了下来,这里人多耳杂,搞不清那个看着忠心耿耿的仆人就是锦衣卫,在这里谈机密之事危险性实在太高,于是道:“爱妃言之有理。”又对怀恩说道:“你去把本王寝殿周围的闲杂人等全部支开,二十步之内,不得近人。” 怀恩知道朱楧正在气头上,这个时候稍有不慎就会被骂的狗血淋头,于是立即躬身道:“是,奴婢遵命。”随后立即退了下去,迅速的将朱楧寝殿周围的宫女太监全都打发走,并派人在二十步以外站了岗。 第五十八章 云琦劝夫 寝殿内。朱楧气鼓鼓地坐在桌子边上,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一言不发。孙云琦替他倒了杯茶水,素手芊芊,递到朱楧跟前,道:“王爷,先喝杯茶消消火吧。” 朱楧一动不动,冷淡地说道:“本王不渴,你自己喝吧。” 孙云琦没有因为朱楧的这种态度而不高兴,将茶杯放在桌子上,然后轻轻地走到朱楧身后,替他按摩肩膀,边按边笑道:“王爷还在为刚才的事生气那?” 朱楧冷哼了一声,没有回头去看孙云琦,仍然像一尊石佛一样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冷冷地说道:“王妃真是好肚量,别人从你手里白白拿走了那么多东西,你倒是一点也不生气。” 大明的农业税是三十税一,按照这个标准朱楧只需向朝廷交纳三十多万石粮食就够了,现如今倒好,税额硬生生地增加了十倍,连个理由都没有,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也难怪朱楧会生气。 孙云琦放开朱楧的双肩,双臂交叉着抱住朱楧的脖子,将自己的前胸贴在朱楧的后背上,一张俏脸轻轻地向前伸,挨住了朱楧的脸庞,道:“依臣妾看来,王爷确实不该给父皇三百万石。” 见孙云琦的意见跟自己的一致,朱楧心头一喜,扭过头去看着孙云琦,笑道:“爱妃也是这么想的?可有什么办法化解?” 孙云琦猛地站起来,又将双手搭在朱楧的肩膀上,道:“依臣妾看来,王爷应该给父皇交纳五百万石。” “什么?”朱楧“蹭”地一下子站了起来,这个败家娘们儿,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把粮食都给了朝廷,那本王吃什么?拿什么养军队去打帖木儿?不由地怒道:“王妃何出此言?难道我肃藩的粮食很多余吗?” 孙云琦的脸上并没有显现出一丝害怕的神情,依旧不紧不慢地说道:“父皇的为人王爷还不清楚吗?当年在鄱阳湖大战陈友谅时,军中缺粮,我父亲拿出了四十船私藏的粮食供给军需,父皇就念了我父亲一辈子的情。还把臣妾许配给王爷,让臣妾享受荣华富贵。” “现而今,父皇最大的心病就是北疆的鞑靼,在边境屯兵百万来防止他们南下侵犯,这百万大军一年消耗粮食七八百万石,仅靠边军的军屯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朝廷在用开中法鼓励商人商屯的同时,又不得不依靠民运粮来维持军需。” “然而,民运粮何其艰难,海运风险太大,往往运过去的粮食能有一半就很不错了;运河又没有疏通,所以朝廷每年都要靠人力走陆路向北方运送近两百万石粮食。” “陆路运粮耗费之巨想必不用臣妾多说,听家父说,从南方运送一石粮食到长城,往往要消耗六、七石粮食,国朝初立,民力还不够强大,父皇又一向节俭,这么大的耗费他嘴上不说,肯定是疼在心里。” “父皇为人最是疼爱后辈,然而他给王爷的岁禄只有五百石,相当于一个下等伯爵。这并不是因为父皇不宠爱王爷,实在是西北之地路途遥远,运粮耗费甚巨,父皇承担不起。” “而今肃藩在王爷的治理之下,大获丰收,普天之下都在称颂王爷的贤能。王爷若是能将自己所打的粮食献出来替父皇分忧,那天下之人又会称颂王爷仁孝。在父皇的心中,王爷也会成为一个既能干又孝顺的儿子。将来王爷若是遇到事情,父皇又岂会坐视不理?” 朱楧恍然大悟,真是家有贤妻胜过国有良相啊,白活了两世,还给老朱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儿子,对他的脾气还没自己老婆摸的透。前文说过,老朱是个很实际的人,所以最喜欢的就是实在人,你在他跟前吟两句诗词歌赋,哪怕是千古绝句,他也不会因此高看你一眼,该杀的时候绝不手软。著名的大才子高启不一样被他腰斩了吗? 但是你要是在老朱最需要的时候,贡献给他最需要的东西,那他就会念你一辈子的好,自己的老丈人孙继达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现在老朱最需要什么?当然是粮食,边境的百万大军,对于帝国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自己要是能在这一点上帮上老朱,那对他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自然会直线上升,到时候办什么事不好办? 朱楧摸着孙云琦的柔荑,长叹一声,道:“惭愧,本王的见识还不如你这个妇道人家。” 孙云琦扶着朱楧坐在桌子前,身体前倾,双臂像之前那样交叉套住朱楧的脖子,双胸紧紧地靠住了朱楧的后脑勺,道:“都是王爷教导有方,臣妾跟着王爷也长了不少见识呢。” 朱楧拍了拍爱妻的双手,道:“你说的话我都明白了,但是咱们也犯不着给五百万石,这样会让人觉得咱们傻实在,我看就依照父皇的圣旨给三百万石好了。” 见朱楧听从了自己的意见,孙云琦十分开心,没有什么能比自己的丈夫重视自己更加令一个女人开心了,道:“臣妾也就随口一说,万事都由王爷做主。” 朱楧突然站起来,一把搂住孙云琦的小蛮腰,坏笑道:“爱妃今日立了功,想让本王怎么奖励你啊?” 孙云琦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轻轻地“呀”了一声,随即恢复了镇定,心头开始泛起一丝丝的甜蜜,娇羞道:“臣妾是王爷的人,为王爷做事是理所应当的,不敢要奖励。” 朱楧用手指头勾住她的下巴,微微向上一抬,道:“那怎么行?立了功不给你奖励,别人还会以为本王是个吝啬的人。” 孙云琦的心口开始“突突”直跳,身子也开始微微发热,轻轻地说道:“蒙父皇和王爷不弃,册命臣妾为王爷的正妃,夫妻一体,臣妾的这一生早已托付给王爷,王爷好了,就是对臣妾最大的奖励。” 朱楧的手在孙云琦的脸上摸了一会儿后,就开始向下游走,惹的孙云琦的娇躯一阵阵地扭动,呼吸也开始不均匀起来,道:“本王奖励爱妃一位世子如何?” 第五十九章 建国大业(二合一) 孙云琦如何不愿意?她虽贵为王妃,但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若是她生不出儿子来,她的王妃之位虽不至于因此丢掉,但她在肃藩的地位肯定会受到影响。 孙云琦心里颇为激动和期待,但她毕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女,又刚成亲不久,对这男女之事,还是有一份娇羞的,红着脸喃喃道:“谢王爷厚爱,臣妾若能为王爷诞下王子,那将是臣妾最大的荣幸。” 来自后世的朱楧知道,将来继承他的爵位的朱赡焰是他的庶长子,不知道是历史上的朱楧和王妃孙氏的关系不太好,还是因为别的原因,孙氏没有给他生下儿子。 朱楧知道因为自己的到来,大明的历史走向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不知道自己后代的情况有没有发生改变,如果有可能,他还是很想让孙云琦给自己生下一个儿子的,毕竟孙云琦是他的正妻,若是他的王位将来不是有孙云琦的后人接替的话,孙云琦的心里想必会非常失落。 朱楧一个公主抱将孙云琦抱了起来,然后放到桌子上,开始解她的衣衫。孙云琦对这种姿势十分不适应,挣扎了几下,道:“王爷,要在这里吗?我们还是去床上吧。” 朱楧将她反抗的小手挪开,站直身体,道:“总是在床上有什么意思,本王今天教你玩点新花样。”说罢,就这样站着临幸了孙云琦。 大明京城紫禁城。郭宁妃给朱元璋端上来一碗燕窝粥,道:“皇上,臣妾没有说错吧,肃王果然是个孝顺的孩子。” 朱元璋的心情看起来颇为不错,喝了一口燕窝粥,笑眯眯地说道:“这个老十四还是很能干的,一下子帮朕解决了边军一半以上的运粮,这对朝廷,对江南百姓都是一个大大的福音啊,肃王这次是做了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朱元璋的儿子们不成器的很多,像秦王、晋王、齐王等,经常仗着老朱的宠爱违法乱纪,残害百姓。老朱对此颇为头疼,也使得有人私下里议论他教子无方,让老朱很没面子。 好在有燕王朱棣,镇守北平时,凭借着自身过硬的军事素养和手下将士用命,屡屡大破元军,为他挣足了面子,为此老朱一高兴,就给了他节制沿边兵马的特权。 现在又有了肃王朱楧,在西北大兴屯田,将之前的不毛之地变成了塞上江南,一跃而成了北方的粮仓,一年就为朝廷贡献了三百万石粮食,大大减轻了朝廷运粮的压力,同样也使他脸上增光不少。谁说朕的儿子们不成器?你们谁有本事一年给朕弄三百万石粮食? 郭宁妃坐在朱元璋的身边,趁机笑着进言,道:“皇上别只给口头表扬啊,要给实际的赏赐才行,这样才会让皇子们更加有干劲儿,为我大明江山做出更多的贡献。” 朱元璋笑着看了她一眼,道:“你又开始为你这个宝贝儿子说话了。” 郭宁妃娇嗔了一声,笑道:“看陛下说的,他可是你的亲生儿子,我又不是他的亲生母亲,我只是说句公道话。” 郭宁妃从自微贱,所以跟朱元璋说话也比较随意,朱元璋对此并不以为意。 朱元璋放下燕窝粥,站起来道:“好,朕就准你所请。”又对在旁边侍奉的朱允炆说道:“允炆,你去拟旨。从即日起,肃王楧节制河西一切事务,不必再向朝廷禀报。除肃王谋反外,任何官吏不得干预肃王之权力。” “肃王妃改称王后,世子改称王太子,肃国自今日起比照汉晋之国。世袭罔替。” 在一旁站着的朱允炆顿时目瞪口呆,这样以来,肃国就成了一个独立王国了,只是名义上服从朝廷而已。 朱元璋虽然护犊子,但是为了吸取汉晋时期诸侯王权力过大,进而造反的教训,对自己的儿子们还是做了一些限制的。 比如,藩王虽然可以节制属地的军队,但位于藩国的卫所指挥官都是朝廷任命的,典型例子就是耿炳文。 再比如,藩国所在地的布政使等民事官员都是朝廷任命的,他们不隶属于藩王,典型代表就是靖难之役之前的北平布政使张昺,他就屡屡和朱棣作对,最后还和朱允炆任命的都指挥使谢贵前去燕王府逮捕王府的属官,若不是由于二人大意,中了朱棣的诡计,被朱棣杀死,靖难之役的结果还真不好说。 老朱刚才的圣旨若颁布下去,朱楧就成了类似于后来的朝鲜国王的诸侯王了,名义上服从朝廷,实际上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无论大事小事都是他说了算,包括权力之母——用人权。 朱元璋何其精明,自然看得出朱允炆的心思,眯着眼睛,不紧不慢地说道:“朕知道你在想什么?朕已经替你考虑好了。你十四叔远在西北,距离京城有万里之遥,一路上都是雄关险隘,威胁不到你的安全;况且,他处于三面临敌之地,自保尚且不暇,怎么可能有异谋?第三,一年三百万石粮食,换一块原本是不毛之地的四个郡,这笔买卖太划算了。三百万石粮食,可以省下朝廷多少财力,多少转输所需的人力、物力,你应该很清楚了。记住,若想要人给你死心塌地的卖命,就要给人家足够的好处。对方开的条件过分了我们不能答应,但也不能让人说我大明天子吝啬。否则就会寒了忠勇之心,打击手下干活的积极性,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朱允炆知道事情已经无可挽回,况且他认为老朱说的有一定道理,若是朱楧能安守本分,一年老老实实地给自己送三百万石粮食,那块兵凶战危之地给他又如何? 不过朱允炆也不是那么好相与的,眼珠子转了转,拱手对朱元璋说道:“启禀皇爷爷,儿臣以为皇爷爷说的有一定道理。只是十四叔基业初创,若是让他承担运费,怕是他力不能及。倒不如由朝廷派陕西布政使将粮食收上来,再发往北边各军镇。” 朱元璋笑了一下,他如何不知道朱允炆的小心思,若这些粮食由朱楧派人去运,那就是他肃王给边军将士的,边军将士就会念肃王的人情,这就间接地让肃王收买了军心。 但如果是让陕西布政使收上来再发下去,那就是朝廷替边军将士筹集的,边军将士得念朝廷的人情,这个大大的好人,朱允炆可不想让别人做了。 朱元璋十分理解朱允炆的心情,更何况他也不想把这个大大的人情让给别人,于是就顺水推舟,道:“好,朕就准你所请。” 朱允炆立即伏地拜谢,道:“谢皇爷爷恩典,孙儿这就去拟旨。” 圣旨传到张掖,肃王府上下一片欢腾,前来王府祝贺的大小文武官吏络绎不绝,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以后就是肃王的家臣了,生死荣辱、个人前程全都取决于肃王的一句话,这个时候不来拜码头,那就是傻子了。 朱楧十分开心,虽然出了不少血,但换得了自己对这片土地的完全自主权也还是值得的,想到这里他心里又不禁开始感谢孙云琦,要不是她的劝谏,自己哪里会有今天。朱楧暗暗地告诫自己,今后一定要好好对自己的王妃,不,是王后。万万不可需历史上那些混蛋皇帝,动不动就废后。 男人,一定不能对不起对自己好的女人。 打发完大小臣工之后,朱楧精神饱满地回到了自己的寝殿。人逢喜事精神爽啊,朱楧感觉自己走路的步伐都是欢快的。 寝殿门口,孙云琦率领着黛昱竹和蓝幼澄恭候朱楧的大驾光临。三位女子都是盛装,以示对朱楧建国的庆贺。 见朱楧走过来,孙云琦率二女一同跪下,道:“臣妾等恭贺王爷建国,愿王爷千岁,千千岁。愿我肃国基业昌盛,万世不易。”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表情,她们都是依附于王爷的,只要王爷过得好,她们自然就开心。 朱楧忙向前快走几步,扶住孙云琦娇嫩的双肩,顿时一种柔若无骨的感觉,从双手传遍全身,温和地说道:“王后快请起。” 孙云琦顺着朱楧的扶力慢慢地站了起来。朱楧对跪在她两边的黛昱竹和蓝幼澄说道:“两位爱妃也起来吧。听薇、吟荷也都起来吧,今天是大喜的日子,你们都不必拘礼。” 蓝幼澄和黛昱竹一听王爷称呼她们为爱妃,心头不觉一喜,看来王爷是说话算话之人,水涨船高,她们两个的地位怕是也要上升了。二女先跪着道了一声:“谢王爷。”然后慢慢地站了起来,幸福的感觉无法掩饰,全都写在了她们的脸上。 朱楧自然知道她们两个的小心思,笑道:“昱竹、幼澄,你们二人服侍本王有功,现在本王封你们为淑妃、贤妃。” 黛昱竹和蓝幼澄一阵惊喜,没想到王爷这么看重她们二人,一上来就把妃子中地位最高的两个称号给了她们,呆立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跪下谢恩,道:“臣妾谢王爷恩典,王爷千岁,千千岁。”心里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用心服侍王爷,以报答王爷对自己的恩情。 朱楧又扭头看了看她们身后的听薇和吟荷,道:“你们也算是本王的女人了,本王就封你们二人为昭仪吧,不过王后用你们用惯了,你们还是要留在她的身边伺候。” 听薇和吟荷顿感意外,她们本来以为自己只是个观众,虽然王爷也已经收用了她们,但这年头,大户人家的老爷收用一个丫鬟都不需要负责人,更何况是堂堂的王爷。没想到王爷并没有提起裤子不认账,而是张口给了她们一人一个昭仪,虽然地位很低,但好歹也是个主人了,不再是奴婢。 听薇和吟荷十分惶恐地叩头谢恩,道:“臣妾谢王爷隆恩,王爷千岁,千千岁。臣妾今后一定更加尽力的服侍王爷和王后,绝不敢有丝毫怠慢。” 朱楧很是享受这种感觉,所有人都向他臣服,感谢他的恩赐,这才叫人生啊。他想起了郑和下西洋时在一块碑上刻下的一句话——“四海之内,罔不臣妾。”这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奋斗目标,朱老四,你说这句话的时候多半是在yiyin,而我,会让它成为事实。 朱楧心情大好,道:“王后,几位爱妃,都免礼吧。传旨典膳所,做一桌好菜,本王要与众位爱妃好好喝几杯。” 听薇刚刚晋升了昭仪,正想抓住机会表现呢,一听朱楧吩咐,立即施礼道:“王爷、王后,几位姐姐里面坐吧,臣妾去通知典膳所。” 五位美女伺候自己吃饭,这在后世朱楧根本就不敢想象,感谢老天爷啊,让哥过上这么腐败的生活。 由于孙云琦在这件事情上功劳最大,饭后朱楧就将她留了下来,听薇和吟荷是王后的跟班,自然也是留下来伺候。 蓝幼澄和黛昱竹见时候差不多了,就起身告辞,带着各自的丫鬟回房间休息去了。 蓝幼澄不知道的是,她这一生中最大的危机正在等着她。 众人走后,朱楧一脸醉意的看着孙云琦,笑道:“王后这次立了大功,助本王建国,真是本王的贤内助啊。” 孙云琦笑着给朱楧擦了擦汗,道:“王爷说这话就见外了,臣妾是王爷的人,为王爷出谋划策是臣妾的本分。”随即又对听薇和吟荷说道:“听薇,快给王爷宽衣,吟荷把扇子拿来给王爷扇风。” 听薇和吟荷两个小丫头刚刚晋升了昭仪,丝毫不敢怠慢,连连应道:“是,臣妾遵命。”随后听薇缓缓走到朱楧跟前,轻轻道:“殿下,请更衣。”朱楧微微点了点头,听薇就伸出小手替他宽衣解带。 听薇是个很有心思的女子,她知道自己虽然是王后的贴身丫鬟,但毕竟还是个丫鬟,只有得到王爷的宠爱,才能翻身做主人,逆袭人生。所以她平时都很注意打扮,在身上挂一些清香的香囊,希望凭着自己近水楼台的优势,先得到王爷这盘明月。 第六十章 风波 床上,朱楧将头枕在了她的大腿上,听薇和吟荷各拿了一把扇子,给他们二人扇风,小日子过得十分悠闲。 这时候,朱楧却突然长叹了一口气。听薇缓缓地将朱楧的衣带解下,只剩下最后的内衣,朱楧闻着她身上的清香,不禁感觉神清气爽,随着外衣被听薇细心的脱下来,朱楧顿时感到了一丝轻松。还别说,河西走廊的六月天还是很热的。 吟荷将扇子拿了过来,道:“王爷,您和王妃上床休息吧,臣妾给你们扇扇子。” 朱楧点了点头,对听薇说道:“去给王后宽衣。” 听薇端正站姿,如后世的“立正”的样子。然后向前迈开左腿,左手扶膝,右手下垂,右腿半跪,略微停顿一刻,道:“是,臣妾遵命。” 她行的这套礼就是古代丫鬟、小妾对主人行的常礼。 孙云琦自小习惯了被她们二人伺候,十分自然的接受了听薇给她宽衣解带,和朱楧一样,只穿了内衣,头上的首饰也都去掉了,秀美的长发自然飘落下来,十分居家,别有一番风味。 孙云琦脱掉绣花鞋,跪坐到孙云琦十分不解,低下头,抚摸着朱楧的脸庞,关切地问道:“今日是大喜的日子,王爷为何叹气?可有什么烦心事?” 朱楧摸着孙云琦柔软的小手,道:“刚才她们两个在这里本王不便说,是因为她们不像王后这般稳重,处变不惊,若是她们知道了,估计会担惊受怕。” 孙云琦自然知道朱楧所说的她们是指蓝幼澄和黛昱竹,见王爷夸自己,她还是很开心的,笑道:“王爷谬赞了,到底是什么事惹王爷烦心了?请王爷说出来,臣妾好替王爷分担。” 朱楧一边玩弄这孙云琦那如白葱一般的手指头,一边略带一丝忧愁地说道:“本王接到密报,嘉峪关以西的诸藩近日兵马调动频繁,恐有异动。” 孙云琦何其冰雪聪明,立即明白了朱楧的担心所在,问道:“他们是来抢粮食的?” 朱楧赞许地看了自己的爱妻一眼,道:“还真让王后说对了,福祸相依,本王刚刚喜获丰收,又奉父皇之命建国,西道诸藩转眼就要来抢劫了。” 孙云琦虽然为人稳重、懂事,但毕竟没有经历过刀兵之祸,还是有一丝担心的说道:“王爷可有什么应对之策?” 朱楧翻了一个身,然后搂住孙云琦的脖子将她按倒在床上,压在身下,道:“王后放心吧,前方有耿炳文在,西藩没那么容易过来。本王已经调集了,山丹、永昌、凉州、庄浪、西宁的援军,明天中午就来了。有本王在,没有人可以伤害到王后一根毫毛。” 朱楧身材魁梧,孙云琦被他压的肋骨略疼,有些喘不上气,道:“王爷,您轻点。臣妾相信王爷的能力,别说是区区贼寇,就算是天兵天将来了,臣妾也会和王爷并肩战斗。” 朱楧摸了摸她娇美的脸蛋,道:“明天是本王的战斗,现在本王就和你一起战斗。”说罢,深深吻住了孙云琦的嘴唇。 第二日清晨,朱楧召集瞿能、范朝西、孙显荣等已在张掖的指挥使升帐议事。除了这三个卫所的指挥使以外,王府的左右中护卫指挥使和围子手所千户也到了。 朱楧虎目扫视了一圈,突然感觉到不对劲,厉声问道:“甘州中卫指挥使王显荣何在?” 一句话问的诸将面面相觑,众人你看我,我看你,谁也答不上来。朱楧十分生气,前方已有虏情,自己第一次主持军事会议,身为高级将领的指挥使王显荣竟然点卯不得,置军法于何地? 朱楧虎目扫向仪卫正车岗,语气中带有不可冒犯的威严,道:“车岗,今日升帐议事的军令你可传达给了王显荣?” 这么大的锅车岗哪里肯背,立即抱拳道:“回禀殿下,确已传达,是臣亲自去的。” 朱楧不觉大怒,喝道:“好个王显荣,竟然点卯不到,藐视本王的军威!来呀,把他给本王拿来,本王倒要看看,他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车岗的仪卫正已经具有了锦衣卫的权限,捉拿高级将领正是他们的职责,立即抱拳道:“臣遵命!殿下请稍等,臣去去就来!”说罢,转身就要领兵拿人。 就在这时,一名宫女急急忙忙地跑过来,跪到朱楧跟前,道:“王爷,不好了。不好了。” 朱楧的脸色登时变得铁青,喝道:“你是哪个管事手下的?今日是军事会议,岂容你一个女子擅闯?” 那名宫女被朱楧的威严吓了一跳,连忙磕头如捣蒜,道:“启禀王爷,是贤妃娘娘出事了,否则奴婢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擅闯军帐。” 蓝幼澄出事了?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吗?朱楧心头略过一丝紧张,但转念一想无非就是咳嗽生病什么的,自己要是为了这点事而置三军将士于不顾,那以后将士们会怎么看自己?这仗就不用打了。 朱楧铁青脸,正色道:“她若有事,可以找王后,你不知道本王在商量御敌之策吗?你擅闯军帐,若是贻误军机,该当何罪?” 那名宫女被着实吓了不轻,她一个普通的宫女在这些王爷们的眼里简直是猪狗不如,说杀就杀,尤其是按上贻误军机这样的罪名,那肯定是必死无疑,立即“邦邦”地磕了几个响头,带着哭腔道:“王爷饶命,是贤妃娘娘的房间里发现了王显荣指挥使的尸体,奴婢觉得兹事体大,才立即跑来禀报王爷的。”这个时候,她也顾不上朱楧作为国王的体面了,保命要紧。 此言一出,一军皆惊,堂堂的一个指挥使竟然死了,死就死吧,居然还死在了王妃的房间里,这不得不让众人浮想联翩。 朱楧脸色十分难看,尼玛!本王这不是被绿的节奏吗?喝道:“你说什么?你说的可是实情?” 话已经说出去了,无论如何也无法挽回,那名宫女随即也豁出去了,斩钉截铁地说道:“回禀王爷,奴婢说的句句是实情,王爷要是不信,可以亲自去查验。” 第六十一章 密室杀人(一) 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不由得人不信,朱楧顿时感觉自己的威信受到了巨大的损害,下意识地环视了诸将,看他们有没有偷偷地嘲笑自己。好在诸将也都是浸淫官场多年的老油条,各个肃穆而立,不动声色。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正遇顶头风,正在朱楧为自己脑门发绿的事大动肝火之时,一名小校径直冲了进来,高声喊道:“报,紧紧军情!哈密、沙洲等西藩诸贼联兵六万余人犯我国土,现已攻破嘉峪关,兵锋直抵酒泉城下,长兴侯命属下突围,星夜求援!”按大明制度,若有紧急军情使者是可以不经通报直接上殿的,所以这名小校说的理直气壮,丝毫没有那名宫女般的唯唯诺诺。 军情如火,在座的每一位将领都是经历过战阵的,他们明白六万敌兵围攻酒泉意味着什么,耿炳文手下只有几千兵马,如果不立即救援,那长兴侯就是算是有三头六臂也抵挡不住。酒泉(也就是肃州)一旦被攻破,下一个就是张掖。 朱楧不禁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突然加快了,虽然之前他也曾经无数次地幻想过亲生经历战争的情景,但当这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是难以平静,有激动、有刺激、当然也有害怕。 朱楧不是傻子,他和耿炳文虽然不对付,但酒泉城里的大明将士都是他的袍泽,他不会为了自己跟耿炳文的私人恩怨而置他们于不顾;更何况,酒泉是他自己的国土,是嘉峪关的依托,战略地位相当重要,他不心疼谁心疼,当即喝道:“瞿能,你久经沙场,今日之战该如何处置?” 王爷第一个问他,那是对他瞿能的重视,瞿能十分感奋,战出队列,抱拳道:“回殿下,我张掖城内有三个卫所共一万六千八百兵士,加上王爷一万护卫,最多可以出动两万五千人,其余的要留在城内确保治安。这些人不足以解酒泉之围,必须要等到山丹、永昌、凉州、庄浪、西宁的援军到来之后才能行动,否则就是添油战术,让对方个个击破。” 朱楧深以为然,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不是因为你是大明士兵对方就会怕你,要想战胜对手,首先要有足以与之匹敌的实力,两万五千人打六万多人,那不是勇敢,是缺心眼儿,重重地点了点头,道:“那几个卫所的士兵要中午才能赶来,但是他们也还要防守自己的城池,每个卫所最多只能出动两千人,共计一万人。”这就是朱楧最大的弱点,三面临敌,北面有瓦剌,南面有青海蒙古,西面有以回鹘为代表的诸藩,每个方向都要分兵把守,不能集中全部兵力迎战。 瞿能皱了皱眉头,十分为难地说道:“一万人是有些少,但总比没有强,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朱楧突然灵光一闪,道:“不对,我们还有一支军队没用。” 瞿能和诸将十分纳闷,肃藩有多少家底他们再清楚不过了,哪里还有什么军队啊? 朱楧对魏延赏下令,道:“魏长史,你马上替本王起草手令,大敌当前,凡是我肃国的囚犯愿意从军者,立即免除本人的奴籍,若是能在战场上斩首一级,即可免去全家奴籍,若还能再立功,则另有重赏。” 听到朱楧这句话,众人一下子明白了,他们手里还有几万的囚犯呢,这些人可都是蓝玉案的案犯,蓝玉案杀的都是朝廷的宿将,他们的家属多少也有些军事基础,虽然囚犯中妇孺官老爷偏多,但细选下来还是能找出精壮之士的。 至于投奔他的民众,朱楧根本就没有考虑,没有接受过训练的人上了战场跟送死没有区别,朱楧一直奉行的是精兵政策,宁缺毋滥。跟猪队友合伙,还不如自己单干。 魏延赏不敢怠慢,立即领命而去。安排完这件事之后,剩下的就是等待中午时分大军云集,然后去解酒泉之围了。接下来,朱楧就该去解决蓝幼澄的事了。 朱楧目光一凛,用十分威严的口吻对诸位将领说道:“诸将请先在这里等本王片刻,本王去去就来。”随后转头对仪卫正车岗,道:“带上你的人,随本王过来。” 这个时候,车岗哪里还敢怠慢,脑子里的那根弦崩的紧紧地,抱拳对朱楧道:“臣遵命!”随即一挥手,带上了十几个侍卫随朱楧而去。 朱楧现在的心情不是不好,也不是非常不好,而是非常非常非常不好,坦白说他还是很喜欢蓝幼澄的,虽然他比较博爱,但是他至少对自己的每一个女人都是真心的,从未存过玩弄的思想,既然占有了,就应该对她这一生负责到底。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蓝幼澄居然干出这种事来?本王真是瞎了眼,怎么之前就没看出来她是这种人呢? 他们两个是什么时候勾搭上的?难不成是本王进京的时候?也只能是这个时候了,这个小妮子,真是不知死活,本王救了你和你母亲的性命,你口口声声地说要报答本王,难道就是这样报答的? 人在盛怒之下是很容易丧失理智的,朱楧也是人,面对这种情景自然而然的就将事情往最坏的地方想了。 朱楧带人来到了蓝幼澄的房间,那里已经聚集了不少宫女太监,怀恩正在带着人在那里维持秩序。车岗是朱楧的侍卫长,自然承担着为领导开路的责任,喊道:“都让开,都让开,王爷驾到!” 众人见朱楧带人侍卫凶神恶煞的前来,知道今天肯定要见血了,贤妃娘娘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忙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地跪到两边,齐声叩头道:“奴婢参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 朱楧此时哪里还有心情管他们,连免礼的话都懒得说了,径直走到了蓝幼澄的房间,也就是案发现场。 朱楧虎着脸往里一看,里面的场景和那名宫女描述的一模一样,王显荣的尸体就躺在蓝幼澄床边不远处的地上,脸上还挂着一幅十分猥琐的表情。而蓝幼澄则像一个傻子一样,呆呆地坐在床上,一动不动,脸上没有了一丝血色与生机。 第六十二章 密室杀人(二) 见到朱楧前来,蓝幼澄似乎是着了魔一般,“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爬到朱楧跟前,抱着他的大腿哭喊道:“王爷,臣妾冤枉啊,王爷,请你一定要为臣妾做主啊!” 就在这个时候,孙云琦以及蓝幼澄的母亲李安谊也来了。孙云琦看到眼前的这一副场景,简直三观尽毁,她原本以为自己看人还算准确,但万万没想到在自己眼里清纯安分的蓝幼澄居然做出了这种事,怒气不觉地涌上心头,拉下脸来喝道:“幼澄,这是怎么回事?你最好给本宫解释清楚。” 蓝幼澄放开朱楧,跪到孙云琦的跟前接着哭道:“姐姐,请你相信臣妾,臣妾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我一觉醒来就发现地上多了个人。肯定是有人要陷害臣妾。” 蓝幼澄的母亲李安谊也吓坏了,给蓝玉做了十几年小老婆,老于世故的她心里清楚地很,王侯将相家的小老婆要是对家主不忠,那将会是什么下场,绝对比下地狱还要凄惨,立即跪在地上磕头,道:“王爷,请你相信幼澄。她不是这样的人。知女莫若母,奴婢养了她十几年,她是什么样的人,奴婢最清楚不过。”虽然朱楧允诺封蓝幼澄为贤妃,但毕竟还没有举行册封仪式,而李安谊又没有任何封号,所以在朱楧面前还是只能自称奴婢,这也是封建社会的特色。 朱楧此时也冷静下来了,他仔细想了想认识蓝幼澄的前后,认为她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更何况她又不是傻子,好好的王妃不去当,非要去跟一个小小武官搞什么婚外恋,吃饱了撑的吗? 朱楧的眼睛死死盯着哭成泪人的蓝幼澄,面无表情地说道:“你把这件事的前前后后都给本王说清楚。” 见王爷给她辩解的机会,蓝幼澄喜不自胜,立即跪直身子,双手紧紧地抓着朱楧的衣襟,仿佛是抓着牵住自己性命的那根线一样,哭道:“王爷明鉴。昨晚臣妾伺候完王爷与王后用膳后,就直接回了房间,由于昨天是王爷建国的日子,臣妾打心眼儿里替王爷高兴,所以昨晚用膳的时候就多喝了几杯水酒——这个王爷也见了,后来回到房间后,感觉脑袋晕晕沉沉,就直接反锁上门,熄灯睡觉了,万万没想到第二天一睁眼看到这个人躺在这里。王爷,臣妾真的是冤枉的。王爷救臣妾与水火之中,臣妾报答王爷的大恩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去做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请王爷明鉴啊!” 朱楧仔细看了一下蓝幼澄的房间,她的房间不大,也就只有两扇窗户,而且都是从里面反锁的,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任何的出口,而且她的房间不大,也没有什么能藏人的地方,若是凶手用那招杀了人之后先藏在现场再趁人不注意偷偷溜出来的办法,肯定会被人一眼看到,思索了一下,问蓝幼澄道:“昨晚你是一个人回来的吗?睡觉之前可曾看到了什么异常情况?” 蓝幼澄摇了摇头,道:“启禀王爷,是臣妾的贴身宫女小红和小翠陪臣妾回来的。臣妾睡觉之前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臣妾记得臣妾睡觉之时,这个房间里绝对没有这个人。” 朱楧又问了问小红和小翠,得到了她们的确认,也就是说这具尸体是蓝幼澄锁门睡觉之后,才出现在房间里的。 我靠,密室杀人啊,本王马上就要领兵打仗了,难道还要在这里做一次名侦探吗? 朱楧对给自己报信的那个宫女说道:“这件事是你第一个发现的吗?” 那名宫女跪在地上叩头,道:“启禀王爷,是奴婢先发现的。” 朱楧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名宫女,似乎是要将她的一切看穿一样,道:“把当时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那名宫女跪在地上,动也不敢动,理了理思路,恭敬地回答道:“是,奴婢遵命。今日清晨,奴婢与小月去叫贤妃娘娘早起用膳,奴婢二人在门口敲了好几声门也不见里面有回应,正在纳闷之际,突然听到了贤妃娘娘的一声尖叫。奴婢二人立即使出吃奶的力气撞门,撞了好几次之后,终于把门撞开,然后就看到了王显荣大人的尸体躺在这个房间里,奴婢和小月当时吓得大声尖叫,引来了众多宫女太监的围观,奴婢认为此事干系太大,应该第一时间禀报王爷,所以就让他们在现场守着,自己跑到了王爷跟前禀报。” 朱楧扫视了一圈跪在地上的宫女太监,道:“哪个是小月?” 一名十四五岁的小宫女立即站出来,低着头走到朱楧的跟前跪下,道:“回禀王爷,奴婢就是小月。” 朱楧看了看这个温顺地小宫女,指着刚才的那名宫女,道:“她说的可都是实话?” 小月低着头,用十分清脆温和却又万分肯定的语气说道:“回禀王爷,她说的句句属实,奴婢可以作证。” 朱楧又看了看蓝幼澄,道:“是这个样子吗?” 蓝幼澄十分无力地点了点头,似乎是感觉自己的命运早已被注定,她心里也清楚,在这种条件下,能作案的肯定只有她一个人,无论是谁,都会把她当成凶手,而她也就成了恩将仇报,水性杨花的女人了。 果然,孙云琦一张俏脸拉的老长,厉声问道:“蓝幼澄,本宫问你。若你们刚才说的都是实情,那你告诉本王,这个世上除了你以外,谁还能坐下这个案子?难道是鬼做的不成?” 蓝幼澄的眼泪扑簌扑簌地流了下来,她心里知道,自己的房间是间密室,门窗都是从里面反锁的,而且没有其他的出口,自己锁门之前房间里什么都没有,第二天平白多了一具死尸,任谁也会以为自己是凶手的,因为根本没有其他人作案的可能,伏在地上,叩头道:“臣妾不能辩白,但臣妾绝对没有做对不起王爷的事,就算是到了阴曹地府,上了刀山,下了油锅,臣妾也还是这句话。” 第六十三章 密室杀人(三) 李安谊听到自己女儿的这番话,心痛地晕了过去,她也知道,事情已经不可挽回,她现在真的很想跑到山顶上大声质问苍天,问什么要这么对她们母女,为什么要这么对幼澄?她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转眼就要死了,她才十五岁啊,她的生命才刚刚开始。 朱楧示意身边的宫女太监将李安谊抬下去,又看了看蓝幼澄那张真挚洁白却又毫无生机的脸庞,内心挣扎了几下,道:“先把她关起来。” 蓝幼澄似乎已经接受了命运对她的作弄,不再抵抗,跪在地上重重地给朱楧磕了几个响头,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道:“臣妾拜别王爷,谢王爷这段时间以来的垂怜与厚爱,服侍在王爷身旁的这段时间,是臣妾一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间。” 蓝幼澄的几个响头磕的颇为实在,似乎是要把下辈子的头也都磕出来一样,磕完之后,脑门上都渗出了一片血迹。 朱楧见此也颇为心疼,说实话,他也不相信蓝幼澄是凶手,虽然说这件案子现在看来除了蓝幼澄以外谁也无法做到,但他还是不认为蓝幼澄就是凶手。因为这件案子的疑点实在是太多了,最明显的就有两个。 首先就是动机问题,如果王显荣真的是蓝幼澄杀的,那他们二人必定有奸情,问题是蓝幼澄为什么放着尊贵的王妃不做非要跟自己手下一个军官乱搞?吃饱了撑的吗?朱楧自认为不比那个王显荣差。有道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男人女人都一样,都想着向上爬,没听说过谁想着向下出溜的。 第二个疑点就是若人真的是蓝幼澄杀的,那她有一个晚上的时间处理尸体,怎么可能就让王显荣的尸体躺在自己的房间内一个晚上,似乎就是等着被人发现一样。 以蓝幼澄的心思,她肯定不会干这么傻的事情。 若人不是蓝幼澄杀的,那必定是有人设计陷害了,问题是这人是谁呢,为什么要陷害蓝幼澄?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最重要的是——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朱楧捋了捋思路,这件案子最关键的地方就是破解凶手的作案手法,若是找不出他的手法,那蓝幼澄就只能是唯一的一个嫌疑人,这个锅也就只能让她背。 朱楧见蓝幼澄在这么磕下去,非把脑袋磕傻了不可,不由得心头一疼,但碍于众人不好表现的太明显,只好对怀恩说道:“先把她拉下去,找个地方关起来。待本王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 怀恩跟随朱楧多年,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心中所想,立即叫了两个小太监将蓝幼澄扶起来,道:“娘娘,请先跟奴婢走一趟吧,王爷会为你主持公道的。”说罢,也不待蓝幼澄答话,一挥手,两个小太监架着蓝幼澄就直径往外走。 眼看着自己离朱楧越来越远,蓝幼澄心如刀绞,哭喊道:“王爷,臣妾不能伺候王爷了。王爷多保重。”声音十分哀婉,闻着无不动容。 朱楧闭上眼睛长出了一口气,随即又开始检查起案发现场来,他不是仵作,验尸的活是不会的,但还可以翻动翻动尸体的表面,或许能找到一丝有价值的线索。 朱楧仔细地翻了翻王显荣的尸体,这具尸体没有明显的外伤,只有在脖子上有一个针扎过的小红点,这应该就是致命伤。这具尸体就躺在蓝幼澄的床与桌子中间,看起来很像是他在和蓝幼澄做不可描述的事的时候,被蓝幼澄悄悄用针扎死,然后一脚踹下床去。 朱楧又将尸体检查了一遍,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只是在王显荣正对着桌子的腰带内侧发现了一层漆,由于王显荣穿的是一身白色的衣服,故而这层漆也十分显眼。 但是这并不是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为这种漆很常见,王府内的大部分建筑,包括蓝幼澄的房子都是刷的这种漆。 朱楧摇了摇头,这点线索对于破案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对车岗说道:“立即找仵作来验尸,还有去调查一下昨天晚上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出没。” 车岗知道兹事体大,不仅是国事还是王爷的家事,也想趁这个机会表现一把,立即抱拳道:“臣遵命!臣马上去办!”随后带了几个人,转身离开了。 孙云琦简直就像是朱楧肚子里的蛔虫一般,将他的心思摸了个一清二楚,道:“王爷是不是不相信这件事是幼澄干的?” 朱楧深吸一口气,然后轻轻地吐出,摇了摇头,道:“起码暂时还不相信,因为这件事的疑点太多了。” 孙云琦的眼睛转了一下,笑道:“臣妾也不相信,只是死的好歹是个指挥使,王爷怎么着也得给三军将士一个交待啊。” 朱楧怎会不知道事情的轻重,外敌已经打过来了,一个指挥使却死在了自己妃子的房间中,自己要是查不出真凶还包庇这个妃子,那军士们会怎么看自己?虽然众人会觉得王显荣给大王戴了绿帽子死有余辜,但如果朱楧不处理蓝幼澄,众将士肯定会认为他是周幽王一类的人物,见到女人就走不动路,谁愿意替这样的主公卖命?跟着这样的主公去打仗,任谁心里都没底,肃国明军的士气一定会跌落到最低点,这仗就不用打了。 更何况,你的老婆都给你带绿帽子了,你连屁都不敢放,那还有谁能看的起你,今后自己还怎么指挥三军? 留给朱楧的,只有一个上午的时间,中午之前这件事必须水落石出,否则自己只能拿蓝幼澄的人头祭旗。 朱楧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对孙云琦说道:“王后说的有理,放心吧,本王分得清轻重。王后先回去吧,这件事不要再声张了。” 孙云琦还想再安慰朱楧几句,但见朱楧眉头紧皱,知道他内心焦急,所以也不好在耽误他的时间,施了一礼,道:“王爷放心,臣妾会去安排。谁要是敢在这件事上乱嚼舌根,臣妾就赏他个一丈红。也请王爷放宽心,身体要紧。” 第六十四章 密室杀人(四) 朱楧对自己这个老婆的能力是不怀疑的,心头略微宽慰了几分,点了点头,道:“王后放心吧,本王没有大碍。” 孙云琦没有急着起身,依旧保持着行礼的姿势,道:“臣妾告退。”随即带着自己的贴身丫鬟,已经被封为昭仪的听薇和吟荷离开了。 朱楧又围着案发现场转了两圈儿,还是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吩咐了手下看好现场,就离开了。 蓝幼澄被关在一间不大的屋子里,屋内仅有一个小窗口,微弱的阳光透过那个小窗口洒在蓝幼澄的脸上,虽然是夏天的阳光,但蓝幼澄还是感觉到了丝丝寒意,仿佛那就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缕阳光,那样的微弱,却又那样的倔强,只要有一丝缝隙也要照耀进来。 蓝幼澄坐在地上,双手抱膝,回想着自己这短暂的一生,呵,还真是跌宕起伏呢,本来她是出生于凉国公府的蓝家小姐,用别人的话来说就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可是这只是表面现象。由于她的母亲不受宠,她在凉国公府里过得并不如意,甚至还不如一个地位高一点的下人。再后来,她的父亲蓝玉因为涉嫌谋反被杀,按律要诛灭三族,那时候她以为自己要死定了,虽然她过得不是很好,但也不想死,她那时才十四岁,生命才刚刚开始,还没有遇到自己生命中的真命天子,怎么可能想死?据说女生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憧憬自己的婚姻,蓝幼澄也不例外,经常幻想着自己嫁个白马王子,跟着他过上幸福的生活。虽然她的父亲把她许配给了一个傻子,她无力改变,但什么也阻止不了人类的梦想。 再后来,她的梦想居然实现了,一个藩王从天而降救了她,还纳她为妃,委以财务重任,她很激动,很感激,决心用自己的一身来守护这份幸福,结果祸从天降,一个她都没怎么见过的指挥使竟然不明不白地死在了她的房间里,而且房间所有的门窗都是从里面反锁的,从这种情况来看,除了她根本没有其他人有作案的可能,这让她百口莫辩。 蓝幼澄冰雪聪明,她心里知道,如果找不出真凶,朱楧就算不相信她是凶手,也不得不杀了她,否则整个肃国就会把朱楧当成周幽王一类的昏君,人心就会涣散,肃国刚刚开创的大好局面就会化为泡影。 如果我的血可以为王爷洗清前方的道路,那就让它流干好了。蓝幼澄暗暗地在心中发誓道。 这时,房间的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了,蓝幼澄下意识地抬头一看,不觉惊喜万分,是王爷来了。 不管王爷认不认为她是凶手,这个时候还来看她,终归是对她还有情义的,蓝幼澄十分开心,立即跪直身子,面向朱楧叩头道:“臣妾见过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 朱楧看了一眼这个曾让自己无比宠爱的妃子,这才多大一会儿时光,她就憔悴成了这副模样,不觉一阵心疼,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才淡淡道:“起来吧,不必多礼。” 蓝幼澄依旧是跪在地上没有动,幽幽地说道:“就让臣妾多给王爷跪一会儿吧,臣妾怕是以后都没有机会给王爷磕头了。” 朱楧心头一恸,差点上去搂住她,但他知道外面还有不少随从,为了顾及影响,还是忍住了,淡淡地说道:“幼澄,你不恨本王么?” 蓝幼澄轻轻地摇了摇头,眼泪早已扑簌扑簌的流了下来,道:“王爷说的是哪里话?这件事如何能怪到王爷的头上,要怪只能怪幼澄命不好,不知被什么人做了这样一个无法破解的局来陷害。说实话,王爷能来看臣妾最后一眼,臣妾就很知足了,死而无憾。臣妾福薄,今生不能常伴王爷左右,只愿来生能转世为王爷府内的一个人,哪怕是一条狗,一只猫,只要能追随王爷左右,报答今生王爷对臣妾的大恩大德,臣妾就心满意足了。” 听到这样的一席话,就算是钢铁般的心也会化成绕指柔了,朱楧只感觉蓝幼澄每说一个字,都像是有一块巨石来撞击他的内心,对自己如此情深意切之人,怎么可能会做出那种事,无论如何,本王都要换她清白。 这时,蓝幼澄突然间将自己的左臂放到嘴边,狠狠地咬了下去,一排洁白的牙齿上,竟然沾满了鲜红的血液。 朱楧大惊失色,不明白她在干什么,大喊道:“幼澄,你干什么?快停下!” 蓝幼澄这一咬使出了全身的力气,痛的脸上的肌肉都开始抽搐,泪水和汗水交杂而下,早已分不清楚,过了好一会儿,才松开口,幽幽地说道:“王爷请记下,这排左臂上的牙印,就是幼澄的印记,来日王爷府上若是多了一个人或者其他的活物有这排牙印,那就是幼澄回来找王爷了,万望王爷垂怜,收留臣妾。” 朱楧再也控制不住了,一个箭步冲上去,搂住她娇软的身躯,道:“你这个傻丫头,事情还没到最后一刻呢,你怎么净说这些丧气话,你放心吧,本王会竭尽全力,还你清白。” “王爷。”蓝幼澄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一头扎进了朱楧怀里,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比信任更加重要,蓝幼澄只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想要了,只要能在王爷的怀里痛哭一场,那此生也就无憾了。 朱楧没有打断她,搂着她的娇躯,抚摸着她的秀发,让她在自己的怀里尽情地哭泣。过了好一会儿,蓝幼澄才渐渐地止住哭声,从朱楧的怀里爬出来,擦了擦眼泪,道:“多谢王爷信任臣妾,有王爷这句话,臣妾此生就无憾了。若是中午之前查不出真凶,就请王爷杀了臣妾以激励三军将士吧。臣妾不会怨王爷,臣妾的这条命若是能为王爷的基业做出贡献,那是臣妾的荣幸。” 第六十五章 车岗的进展 西藩诸贼攻破嘉峪关的事已经传的沸沸扬扬,蓝幼澄自然也听说了,以她的聪明,她自然能明白王爷的难处。 朱楧没有说话,一个对自己如此情真意切的女子,自己怎么忍心拿她的血来祭旗?淡淡地说道:“你先好好的待在这里,本王一定会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蓝幼澄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磕头,道:“臣妾等王爷的好消息。”她虽然不想死,想永远陪在朱楧身边,但有了朱楧刚才的一番所作所为,她就算死也没有遗憾了。 朱楧从蓝幼澄那里出来后,先去找的车岗,问道:“本王让你查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车岗知道兹事体大,接令之后,不敢怠慢,立即安排人手彻查此事,现在见朱楧问起,立即抱拳道:“回殿下,臣已经命仵作检验了尸体。经验尸确定,王显荣的致命伤就是脖子后面的那个针眼,针上有剧毒,死亡时间也是昨日前半夜。” 蓝幼澄回房间的时间也是前半夜,古代的验尸技术没有那么先进,不能将死亡时间精确到几分几秒,只能算出个大概的时间,因此也无法确认王显荣是在蓝幼澄回房间之前就死的,还是在她回房间之后死的。 朱楧点了点头,这个结果早在他的预料之中,又接着问道:“那昨晚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出现?” 车岗犹豫了一下,似乎有难言之隐,吞吞吐吐地说道:“这………” 朱楧目光一凛,喝道:“说!” 车岗吓得浑身抖了一下,王爷的威严不可冒犯,这个时候,就算是得罪人,也不得不说了,道:“启禀王爷,据巡夜的侍卫说,他们昨晚在贤妃娘娘的房间附近发现了一个太监,行事颇为诡异。他们怕有奸人混进来,就上去盘问。结果谁知…..” 事情如此紧急,车岗还在吞吞吐吐地浪费时间,朱楧不觉气不打一处来,不耐烦地说道:“快说!你要是再吞吞吐吐地卖关子,小心本王治你的罪!” 车岗用惶恐地眼神看了一眼朱楧,脸部的表情经过几番狰狞,终于挤出了一句话:“谁知他是淑妃娘娘的人,侍卫们见他是淑妃的人,也就没有难为他,放他走了。” “黛昱竹?”朱楧心中打了个大大的问号,难不成她跟这件事也有关系?怎么可能呢?黛昱竹怎么可能回去陷害蓝幼澄,她从小就在本王的身边长大,她是什么样的人,本王最清楚不过。不过话说回来,自从出事到现在,黛昱竹也从来没有露过面。 车岗见朱楧疑惑的表情,调整了一下语气,顿了顿说道:“启禀王爷,臣还查到了一件事。” 朱楧白了他一眼,这个车岗有话就不能一次性说完吗?没好气地说道:“赶紧说。” 车岗愣了一下,干咳了两声,道:“臣还查出来,昨天白天的时候,这个太监曾去过孙显荣的府上,二人还曾密谈了一段时间。” 这个情况实在太重要了,如果这是真的话,那这个太监无疑有最大的作案嫌疑,朱楧不觉眼前一亮,一副惊喜的表情对车岗道:“哦?此话当真?” 车岗重重地点了点头,道:“千真万确,这是目前为止,臣所查到的最具有价值的线索了,只是……..” 朱楧知道车岗想说什么,这丫是不是宫斗戏听多了,满脑子都是宫斗套路,心里十分无语地向他解释道:“就算是淑妃的太监做的,那也不一定跟淑妃有关系,本王的女人本王了解,她不会做那种事,懂了吗?” 领导的面子大于一切,车岗在官场上泡了很多年,自然明白这个道理,的大脑袋点的跟小鸡吃米似的,连连道:“那是,那是。无论是淑妃,还是贤妃都是贤良淑德之人,依臣看来,肯定是那个太监被什么人收买了,然后设计陷害贤妃娘娘。” 朱楧微微地点了点头,倒不是因为车岗拍马屁拍的舒服,而是他认为车岗的话有一定的道理,黛昱竹为什么要陷害蓝幼澄,根本没有理由啊,她的淑妃地位本来就比贤妃要高一点,陷害了蓝幼澄对她自己又没有任何好处。 现在看来,最大的原因很有可能是黛昱竹识人不明,自己手下的太监被奸人收买而不自知,朱楧对车岗道:“那个太监先派人监视起来,万万不可让他走脱,也要注意保护他的安全,别让他被他的同伙杀了。要是这样的话,线索就全断了。” 朱楧的话正中车岗下怀,他嘿嘿一笑,像是捡了宝贝一样,十分自豪的说道:“不劳王爷费心,臣已经安排好了,不光是那个太监,王府中的其他人臣也都派人监视起来了。现在的王府,连只鸟都飞不出去。臣别的不敢保证,但是敢说这名凶手一定还在王府里,绝对没有逃走。” 车岗说的没错,王府的晚上是有宵禁的,没有朱楧的命令任何人不得出入。王显荣的死亡时间是昨天晚上,也就是说,凶手杀了他之后,是绝对没有可能离开的。至于案发之后,凶手更不可能离开,一来是出了事之后,王府的戒备更加森严了,二来是,这个时候要是离开,就等于告诉所有人他就是凶手,那他陷害蓝幼澄的目的就不能达到了。 现在的问题有两个,第一个就是王显荣是怎么跑到肃王府里来的,他这种级别的官员若是来王府肯定会有通报的,但是目前为止,没有人记得王显荣曾经来过王府,这也就是说他是偷偷来的;第二个问题就是,王显荣的尸体是怎么出现在蓝幼澄的房间里的,她的房间可是间密室,所有的门窗都是从里面反锁的,凶手是怎么将它杀死后又神不知鬼不觉的放进去的?或者是在蓝幼澄的房间里杀死他,然后又在密室的条件下逃出去的。 这两个问题不解决,这件案子就破不了,就算是明知道那名太监是凶手,那也没办法定他的罪,否则会让人产生找人顶包的联想。 第六十六章 黛昱竹的秘密 朱楧满意地点了点头,车岗的工作能力他是很满意的,道:“你陪本王去王显荣的家里看看。” 车岗也正有此意,既然知道黛昱竹手下的那名太监在案发之前去过王显荣的家里,那这条线就要一查到底,否则就容易落下重要的线索,抱拳行了一个军礼,道:“是,臣遵命!” 朱楧带着车岗和一众侍卫来到了王显荣的家里,王显荣的妻子李氏和几个儿女都已经换上了孝服,一见到朱楧前来,立即跪在地上一个劲儿的磕头道:“罪臣之女王李氏叩见王爷千岁,千千岁!” 朱楧连忙伸手虚扶一下李氏,宽慰道:“夫人这是何意?你何罪只有啊?” 李氏抬起头了,看了看朱楧,又看了看他的几个儿子,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仿佛在说你丫不知道吗?还揣着明白装糊涂干嘛? 朱楧知道她是害怕自己会因为王显荣给自己带绿帽的事情迁怒她和她的儿子,微微笑着宽慰道:“夫人放心吧,这件事还没有查清楚,我们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但也决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随后又看了看李氏和她的几个幼年的儿子,环视了一圈整个王宅里哀怨悲痛的气氛,也不觉动容,道:“王指挥使是本王手下的得力大将,屯田的时候又出了大力,本王不会让他死的不明不白的。不管凶手是谁?本王都会秉公执法,换王指挥使一个公道。” 李氏感动不已,她还以为朱楧会因为王显荣和蓝幼澄的事而大发yin威,把气都撒到她和她的孩子们身上,现在听朱楧这话,似乎是并不计较这些,还在夸奖王显荣的功绩,这让她意外不已,跪在地上磕了一个头,小心翼翼地说道:“谢王爷隆恩,臣妾和几位犬子铭感府内,今生今世会永远感念王爷的大恩大德。” 古代大臣的老婆见到皇帝或大王后也是自称臣妾,只是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古代的妇女基本是不见外男的,皇帝也不会闲着没事去召见人家大臣的老婆,这不论是对皇帝还是对大臣以及他的老婆来说都是影响声誉的事。 所以古代的皇帝都是在有公开的大礼仪时,才会当众召见大臣的老婆。若不是今天事态紧急,并且是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朱楧也是万万不会见指挥使的老婆的,否则这事要是传出去,还不一定会被说成什么? 李氏刚刚丧夫,对自己又是百般恭顺,朱楧对她自然得客客气气地,抬了一下手,示意李氏平身,道:“夫人请起吧。实不相瞒,本王今日前来,是有件事想要问夫人。” 李氏顺着朱楧的手势缓缓地站起来,依然低着头,脸上的泪痕还是那么显而易见,恭顺地说道:“不知王爷要问什么?臣妾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朱楧理顺了一下思路,客客气气地问道:“请问夫人,昨天是不是有个王府的太监来找过王指挥使?” 李氏听到这句话,娇躯不由地一震,眼睛转了一转,但还是一脸平静的回答道:“回禀王爷,臣妾不曾见什么公公前来。” 这一下轮到车岗急了,李氏的这句话不是在很明显的说他欺瞒王爷吗?不管是什么时候,欺瞒领导都是很严重的行为,眼看着身家性命将会受到巨大的影响,车岗再也憋不住了,顾不上什么尊卑礼仪,直接越过朱楧问李氏道:“请夫人再仔细想想,我的人明明看见了昨天有位公公来找过王指挥使。” 李氏看都没看车岗,实际上她谁都没看,眼睛直直地盯着地板,还是一副平静如水,甚至可以说是无精打采的表情,道:“臣妾不敢欺瞒王爷,臣妾确实没有见过什么公公?” 活了两世的朱楧对人心的理解早已达到透彻的地步,从李氏的语气和表情中一眼就可以看出她在撒谎,但古代有没有手机可以拍照,这种事对方一口否认他自己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安慰道:“既然如此,那本王就告辞了。请恕本王打扰。”语气中已经多了一份生冷。 也不知道李氏有没有听出来,她的脸上依旧是挂着那副十分平静的表情,娇躯向下一弯,十分优美的下跪磕头,道:“臣妾恭送王爷。” 朱楧也没让她平身,带着车岗径直离开了。刚才的突发事件弄的车岗很没有面子,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道:“王爷,那名太监的确来找过王显荣,臣可以用人头担保。” 朱楧一摆手制止了他,十分确信地说道:“你不必说了,本王要是连那个妇人撒谎都看不出来,那这个王也就不要做了。你马上派人把王显荣的家监视起来,另外调查那名太监昨天的行踪,他有重大嫌疑。” 车岗长舒一口气,能跟一个明事理的主子是每个大臣的福气,当即行了一个军礼,斩钉截铁地说道:“臣遵命!” 和车岗分手后,朱楧思绪繁乱,心情颇为复杂,王显荣的老婆很明显在掩饰什么,难不成王显荣跟那名太监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李氏怕朱楧知道了之后会影响王显荣的声誉,出于维护丈夫的立场才撒谎。还是,她根本不敢让朱楧知道? 朱楧边走边想,不自觉地来到了黛昱竹的寝殿跟前,黛昱竹的寝殿前面有一排小树林,朱楧走在里面,身体被遮挡住了,不细看的话很难发现。 朱楧在小树林里散步,突然看见黛昱竹的寝殿跟前有两个人影在商量着什么?正是黛昱竹和她宫内的那名太监。黛昱竹是朱楧的宠妃,朱楧没少去她那里睡觉,这个太监他也见过,应该是车岗所说的那个人,只是他叫不出名字来。 朱楧喜欢的是女人,所以对太监这种中性产品并不感兴趣,除了从小跟着他的怀恩以外,其他人都不熟悉。 朱楧下意识地躲到一棵大树后面,想看清楚他们在干什么。由于距离比较远,朱楧听不见黛昱竹跟那个太监说了些什么,只是看见她给了那个太监一个钱袋和一枚令牌。 第六十七章 黛昱竹的私事 朱楧认识那个令牌,是他发给自己最信任的人的,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入王府,孙云琦、黛昱竹、蓝幼澄每人都有一块。 朱楧心中疑窦丛生,这个时候黛昱竹给那名重大嫌疑人钱袋和出王府的令牌想要干什么?怎么看都像是帮助他潜逃啊。难不成真的是她?朱楧实在是不敢相信。 那名太监拿了钱袋和令牌就急匆匆地离开了,朱楧并没有拦下他,因为他知道,车岗做事细密,就算是这个太监拿了令牌,他也不会任由这个重大嫌疑人离开,肯定会派人暗中跟随,只要那名太监有逃跑的迹象,肯定会被他的人当场拿获,这样一来,那名太监的狐狸尾巴自然就露出来了。 那名太监走后,朱楧装作若无其事地样子信步走到了黛昱竹的寝殿跟前。黛昱竹看见是王爷来了,先是一惊,然后脸上挂满了喜悦的笑容,急走两步赶到朱楧的跟前,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叩头道:“臣妾见过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 朱楧虽然也是个怀疑主义者,但他和老朱一样,对自己的家人都是很好的,眼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黛昱竹参与了这件事,仅凭刚才的那一幕还远不能给她定罪,所以朱楧在潜意识里还是相信她是好人,立即和颜悦色地扶住黛昱竹柔软的双肩,道:“爱妃快起来吧,地上脏。” 黛昱竹顺着朱楧的扶力慢慢站起来,笑颜如花地说道:“王爷能驾临臣妾这里,臣妾此地便蓬荜生辉,怎么会脏呢?” 她的小嘴还是那么会说话,哄得朱楧心头一阵开心,随即故意装出一副责备的样子笑道:“怎么?你还让本王站在外面跟你说话吗?” 黛昱竹跟随朱楧多年,早已了解了他的脾气,知道王爷这是在故意逗她,笑着挽住朱楧的胳膊,道:“臣妾哪里敢呢?王爷难得来臣妾这里一趟,臣妾用心伺候王爷还来不及呢,哪里敢怠慢王爷啊?” 边说边挽着朱楧的胳膊将她扶进了自己的寝殿内,对自己的贴身丫鬟珠儿吩咐道:“珠儿,快去给王爷泡茶。” 珠儿是黛昱竹亲自挑选的丫鬟,聪明乖巧,很是得黛昱竹的欢心,因而黛昱竹平日待她也颇为不薄。珠儿是个懂得知恩图报的人,见王爷来了自己主人的寝殿,知道这是自己主人表现的大好机会,便决定好好帮助主人得到王爷更多的宠爱,以报答主人对自己的恩情。 珠儿执礼甚恭,立即跪到地上,低头道:“奴婢遵命,请王爷和娘娘稍等,奴婢马上就好。” 随后,缓缓地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去将淑妃殿里最好的茶叶拿了出来,用今天早上刚采摘的露水给朱楧煮茶去了。 朱楧坐到了桌子旁,把玩着他赐给黛昱竹的一只玉杯,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贤妃的事你知道了吗?” 黛昱竹拿了把小扇子,走到朱楧的身旁,轻轻地给他扇风,边扇边道:“回王爷,臣妾听说了。” 朱楧抬头看了一眼黛昱竹,见她的脸上表情并没有多大变化,不禁忍不住好奇,问道:“那爱妃对这件事怎么看?” 黛昱竹微微地笑了一下,轻轻地摇了摇头,脸上似乎有惋惜之意,但并不是很强烈,道:“臣妾与她姐妹一场,也算是有些情分。可是如果她真的做了对不起王爷的事,那也是她死有余辜。” 朱楧对这个回答并不意外,这算是黛昱竹该有的正常反应,如果她表现的捶胸顿足,或者是义愤填膺,那反倒是有些不正常了。因为黛昱竹和蓝幼澄虽然共侍一夫,平日里都是以姐妹相称,但到底不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姐妹,就算是她们两个平日里交好,那也不至于为了这么个人这么件事而大失常态。 这个时候,珠儿已经将茶煮好了端进来了。珠儿将茶端到朱楧的跟前,缓缓地跪下,然后将茶举过头顶,恭敬地说道:“请王爷和娘娘用茶。” 茶香瞬间飘进了朱楧的鼻孔里,沁人心脾,朱楧看着晶莹剔透的茶杯和飘着浓香的茶水,心里不觉一喜,这足以说明了黛昱竹对他是相当重视,献给他的东西永远都是最好的。 这样的女人应该不会做出让自己难堪的事,不过朱楧还是忍不住好奇心,问道:“本王来的时候,看见你跟你的那个小太监说话,还给了他出王府的令牌,到底是为什么?你不知道现在王府戒严吗?” 黛昱竹的娇躯微微震了一下,脸上浮现出了一丝为难地表情,虽然不是太明显,但没有逃出朱楧的眼睛,见朱楧眯着眼盯着自己,黛昱竹略有一丝吞吐地说道:“回王爷,奴婢是让他出门给奴婢办点私事,一会儿就回来。” 虽然黛昱竹的表情和语气有异状,但朱楧还是不认为这件事跟她有关系,原因很简单,就是之前所说的动机。朱楧是爱护家人的,除非是铁证如山,否则他是不会随便怀疑自己的女人的。他一直觉得,一有个风吹草动就怀疑自己女人的男人,根本就不是个男人,被戴了绿帽也不过分。 但是朱楧还是很好奇,黛昱竹跟自己的时间最长,对自己一向忠心耿耿,在朱楧的印象里,黛昱竹的世界里除了自己就没有其他的事情,今天会有什么事,让她连本王都瞒着。 朱楧一把将黛昱竹扯到怀里,捏了一把她的小脸,霸道地说道:“你个小妮子,居然还有事情瞒着本王,快说,是什么事?” 黛奴依偎在朱楧的怀里,她从小在朱楧身边长大,早就习惯了他的这份霸道王爷爱上我的宠幸,并且十分陶醉于其中,幽幽地说道:“回禀王爷,臣妾不敢欺瞒王爷,只是这件事很不巧,必须要在今天办,臣妾知道今天对王爷很重要,怕冲撞了王爷,故而不敢说出来。” 这一下子朱楧更加好奇了,这小妮子还有什么非要今天要办的事?还不能让本王知道,照她的屁股上拍了两下,道:“你知不知道本王今天为什么来你这里?” 第六十八章 黛昱竹的私事(二) 黛昱竹被朱楧拍的“呀”地一声,脸上一片绯红,不过她早已经没有了初次跟从王爷的娇羞和紧张,趁势搂着朱楧的脖子撒娇,道:“臣妾哪猜的出来?臣妾还以为是王爷垂怜臣妾,特来看望臣妾呢?原来王爷是因为别的事啊。” 朱楧呵呵一笑,将黛昱竹的娇躯搂在怀里,轻描淡写地说道:“的确。本王是因为别的事情来的。有人看见昨天晚上你宫里的那个太监曾经出现在案发现场,形迹可疑。而且他昨天还去过王显荣的家里。对了,那个太监叫什么名字?” 黛昱竹吓了一大跳,这意味着什么她再清楚不过,若是案子真的是她手下的那名太监做的,那是个人都会怀疑她是幕后主使。这个时候黛昱竹也顾不上撒娇了,一个咕噜从朱楧的怀里翻下来,惶恐地跪在地上,一个头深深地磕在地上,道:“王爷明鉴,这件事跟臣妾一点关系都没有。请王爷相信臣妾。” 朱楧扶住黛昱竹柔软的娇躯,向上提了一下,温柔地说道:“快起来。本王要是怀疑你,今天就不来你这里了,更不会跟你说这些。昱竹,你从小跟随本王,别人本王不敢说,对你本王可谓是了如指掌,就算给你一万个胆子,你也不敢做出对本王不利的事。” 听完这话,黛昱竹不觉心头一松,香唇中微微地舒了一口气,人往往都是把其他人使劲儿往坏处想,借以证明自己的聪明。每一个人都是有很强的戒备心理的,父子之间也不例外,所以说充分的信任尤其难能可贵,平日里的万千宠爱也比不上关键时刻的一缕信任让人感动。 黛昱竹十分庆幸遇到了王爷这个十分男人的夫君,不因为她出身卑微而看轻她,不因为她的奴才涉嫌而怀疑她,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完全相信自己的女人。 如果说黛昱竹之前是被王爷的才识气度所折服的话,那她今天就是被王爷的男人气质而深深地打动,永远的征服。黛昱竹的心彻底融化在了幸福的海洋里,暗暗发誓今后一定要好好服侍王爷,决不能辜负王爷的一片深情,伏在地上叩头道:“臣妾谢王爷信任,有王爷刚才的一番话,哪怕是让臣妾现在死了,臣妾也知足了。” 听完她这句话,朱楧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随即正色道:“说什么死不死的!本王很可能马上就要失去幼澄了,不想再失去你们。今后不许再说这么晦气的话!” 黛昱竹知道自己戳中王爷的伤心处了,内心里十分愧疚,十分惶恐,跪在地上诚惶诚恐地说道:“是,臣妾遵命。臣妾不会说话,冲撞了王爷,请王爷恕罪。” 朱楧摆了摆手,换了一副和颜悦色的表情安慰她,道:“今后注意就行了,起来说话吧。对了,你还没告诉本王你派你的太监出王府有什么事呢,难不成你对本王还想保留一点小秘密吗?” 黛昱竹缓缓地站起来,双手相扣,放在小腹上,十分恭敬地说道:“臣妾不敢,臣妾此生只为王爷而活,哪里会对王爷保留什么小秘密。只是今天是臣妾父母的祭日,臣妾脱张全去买点祭品回来祭奠父母。” 原来那名太监叫张全,朱楧又纳闷了,示意黛昱竹坐下来,道:“身为女儿祭奠亡父亡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何会害怕冲撞了本王,瞒着本王不让本王知道?” 黛昱竹轻扭动娇躯,缓缓地坐到了凳子上,道:“王爷今天不是要出征吗?臣妾若是祭奠亡人,怕王爷觉得臣妾晦气,责罚臣妾。” 原来是这么回事,朱楧的内心一下子敞亮了,看来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黛昱竹是值得信任的,正色道:“荒唐!两军交战靠的是实力和战法,怎么会因为这点小事而改变战局?况且本王带着将士们流血打仗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保护身后的家人和家园,若是人的父母没了还不让祭奠,那还谈什么保家卫国?” 黛昱竹十分开心,她为这件事纠结了好半天,最后想起当年父母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把最后一口吃的给自己,才决定要偷偷祭奠他们,哪怕是被王爷责罚也认了。现在王爷不仅没有责罚她,反而鼓励她这么做,黛昱竹心里十分感激,自己真的是遇上了值得追随一生的人呢,忙跪下磕头谢恩,道:“臣妾谢王爷体谅。臣妾替父母谢过王爷了,他们的在天之灵一定会保佑王爷逢凶化吉,一展宏图。” 朱楧哈哈大笑,把她扶起来,道:“那我这一仗就靠我那位素未谋面的老丈人和丈母娘了。你快起来吧,那个张全若是回来,你千万不可打草惊蛇。” 黛昱竹跪直身子,摆出一副发誓的表情,道:“王爷请放心,这件事的轻重臣妾心里省得,若真的是那个奴才陷害幼澄,臣妾绝不会姑息。” 朱楧在她的小脸上摸了一把,笑道:“傻丫头,本王是怕她看出什么来,狗急跳墙,对你不利。” 黛昱竹心头一甜,脸上闪出了一丝幸福的笑容,跪在地上笑道:“谢王爷垂怜,臣妾懂得保护自己,不会给王爷添麻烦。” 就在这时,珠儿从门口进来,双手放在腹部,跪在地上禀报道:“启禀王爷,车岗大人求见,说是有紧急事务。” 看来事情有进展了,朱楧“噌”地一声站起身来,对黛昱竹道:“本王去处理些急事,今天就陪你到这里吧。” 黛昱竹跪在地上,叩头道:“臣妾恭送王爷。” 朱楧急走了两步,快要出门时,突然回过头来对黛昱竹说道:“你留在这里本王实在不放心,这样,你去王后那里吧,就说王后有事找你过去。” 有什么能比自己的男人时刻挂念着自己还幸福呢,黛昱竹脸上露出了明显的幸福的微笑,跪直身子,冲朱楧笑颜如花地说道:“谢王爷挂念,臣妾这就去王后那里,请王爷不必再担心臣妾,专心处理公务。” 第六十九章 午时三刻 朱楧冲她点了一下头,事情紧急,也没让她平身,径直走了出去。 车岗见到朱楧后,立即快走两步,行礼道:“臣参见王爷!” 朱楧摆了一下手,雷厉风行地说道:“时间紧迫,这些虚礼就免了。快说,你发现了什么情况?” 车岗出于职业素养,下意识的看了一下四周,向前迈了一步,放低声音道:“殿下,依臣看来,凶手就是那个太监。臣查出来了,昨天他的确去过王显荣的家里,而且还和王显荣一同离开。之后,那个太监还做了一件十分反常的事——为王府采购了两大箩筐蔬菜。采购蔬菜的事向来是典膳所负责的,那个太监对守门的侍卫说典膳所的人没有空,委托他来采购,侍卫知道他是淑妃娘娘的人,不好得罪,也就没怎么查验,将他放进去了。臣问过典膳所了,他们的确委托那个太监采购蔬菜,但只让他采购一筐。” 看来那个王显荣就是藏在菜筐里混进去的,这样一来,第一个疑问解决了,只剩下了最后一个疑问,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疑问——他是怎么在那种条件下杀死王显荣,或者说杀死王显荣后将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到密室中去的呢? 这个问题不解决,这件案子就破不了。朱楧知道他现在大可以将那名太监先抓起来,按照古代的法子严刑拷问,但这样一来很容易落下一个屈打成招的骂名,若是那名太监嘴硬死不松口,那抓不到一点证据的自己就完全成了草菅人命,这对自己的威信是巨大的削弱。 大战在即,朱楧冒不起这个风险。必须将那名太监的作案手法找出来。 就在这时,魏延赏前来求见。行完叩拜之礼后,魏延赏拱手道:“启禀殿下,臣有事要奏。” 朱楧看着自己的这个左长史,眉头紧锁,不知道他突然到来是好事还是来者不善,淡淡道:“魏长史有什么事啊?” 魏延赏面不改色,依旧是一副正气凛然,天下为公的神态对朱楧说道:“启禀殿下,臣以为贤妃娘娘既然杀的是朝廷任命的指挥使,那她是不是应该交给朝廷审讯?”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蓝幼澄总管的是肃国的账目,若是落到朝廷手里,经过锦衣卫的一番拷打,肯定会把自己虚报钱粮的事给说出来。不是朱楧信不过蓝幼澄,而是是个人都扛不住锦衣卫的酷刑,谁不信谁可以去试试。这件事的背后是谁,再清楚不过了。 看来魏大人还是觉得朱允炆的腿粗啊,这个人一定要撵走,朱楧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道:“父皇有旨意,命本王建国,王国里的大小事务本王可以自行决断,不用禀报朝廷。” 魏延赏眼珠转了一下,依旧不肯退缩,摆出一副忠臣直谏的神态对朱楧说道:“启禀殿下,话虽如此,但殿下毕竟是皇上的儿子,肃国还是我大明的国土。王显荣是朝廷命官,有关他的案子交给朝廷也是理所应当。” 时间紧迫,朱楧顾不上跟他废话,摆了摆手,不耐烦地说道:“好了,魏大人。这件事尚有疑点,本王会彻查清楚。对三军将士和朝廷,都会有一个交待。”说罢,不待魏延赏回答,径直走开了,将魏延赏晾在了那里。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朱楧还是找不出凶手的作案手法,他在案发现场,也就是蓝幼澄的房间里转了好几圈,仍旧没有任何发现,慢慢地自己也开始沮丧起来。 时间一晃就来到了中午,朱楧看着当空的烈日,心里颇为难受,这似乎是宣判蓝幼澄的死刑一样,午时三刻,这时间还真特么巧啊。 瞿能一身戎装地走进王府,见到朱楧后,抱拳行了一个军礼,道:“启禀殿下,援军都已经赶到了。依照殿下的吩咐,臣在囚犯中也精选出了一万精壮,再加上我张掖的驻军,共计四万五千人。可以与西藩诸贼一战,将士们已经集结完毕,还请殿下训话!” 瞿能的表情十分地不自然,没有即将要上战场立功的兴奋,反而有一丝丝沮丧,说起话来也没有了平时那种气吞山河的气概,语气软了不少。 朱楧知道,他这不是为自己即将失去爱妃而苦恼,在他们眼里,王爷的女人多了去了,失去一个也没什么值得好苦恼的;他也不是因为王显荣的死而兔死狐悲,王显荣若是真的给王爷戴了绿帽,那他就是死有余辜。 他这是一种对前途没有信心的沮丧,王显荣的案子已经传遍全军,虽然朱楧不让人议论,但出了这么大的事,众人的嘴是封不住的。在瞿能看来,杀王显荣的肯定就是蓝幼澄,而王爷只是将她关了起来,迟迟不肯正法,有一丝宁肯被绿也要包庇的嫌疑,属于见到美女就走不动路,典型的周幽王性格。 瞿能的观点代表了大部分将士的观点,瞿能久经沙场,自然看得出来如果将士们都是带着这种心思上战场,那面对强敌谁还肯出死力?将士们不用命,指挥官指挥的再好也白搭,这一仗自然是凶多吉少,很有可能就马革裹尸了。谁也不想死,所以瞿能略有一丝沮丧。 朱楧看出来了瞿能的心思,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瞿能,你先代本王去安抚诸位将士,本王去见一下贤妃,马上就到。你放心,本王一定会给将士们一个交待。” 虽然瞿能不理解,朱楧为什么还要去见一个曾经给他带过绿帽的女人,在他的认知里,这个女人早该用铁群之刑处死了,他的老子朱元璋就常这个干,受过老朱铁群之刑的妃子宫女甚至还包括疯传的燕王朱棣的生母。 但朱楧毕竟是王爷,他说的话瞿能只能服从,蓝幼澄总管肃国的钱粮账目,王爷说不定是去问私房钱藏在哪,于是抱拳硬生生地答应道:“臣遵命!” 瞿能走后,朱楧怀着复杂的心情去看蓝幼澄,明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被冤枉的而不能相救,还要让她背上一个水性杨花的罪名,这个国王当的真特么憋屈。 第七十章 话别 蓝幼澄一直呆呆地坐在小黑屋里,一上午什么都没吃,连口水也没喝,刚开始她还希望朱楧能够找出凶手,还她清白,因为她实在是舍不得陪在王爷身边的幸福日子,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点消息都没有,她也渐渐地不抱希望了,开始接受了命运的安排。 虽然下人给她准备了丰厚的上路餐,但蓝幼澄一口都没动,在她看来饱死鬼和饿死鬼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即将离开王爷,离开自己这个幸福的小窝,化作一缕孤魂,不知飘向何处? 就在蓝幼澄发呆的时候,门又一次被“吱呀”一声推开了。是王爷来了。蓝幼澄忙跪直身子,恭恭敬敬地给朱楧磕了一个头,道:“王爷,您是来送臣妾最后一程的么?” 看着爱妃这般楚楚可怜,生无可恋的模样,朱楧心中颇为难过,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扫了一眼地上的断头餐才说道:“你怎么不吃东西?” 蓝幼澄跪直身子,饥饿再加上伤心和恐惧,已经抽空了她所有的力气,让她跪的有些吃力,身体还微微摇晃了一下,只是她认为自己将来再也没有机会给王爷磕头了,这才挣扎着跪好,道:“臣妾吃不下去。” 朱楧走向前去,扶住了她晃动的娇躯,道:“你坐下吧,本王陪你吃这最后一顿饭。” 蓝幼澄的眼泪扑簌扑簌地就掉下来了,虽然她早已猜到了结局,但听王爷亲口说出来还是忍不住伤心,谁愿意不明不白的死去,谁愿意舍弃眼前幸福的生活,谁愿意离开自己的爱人,带着哭腔道:“王爷不可,这是臣妾的断头餐。王爷不可沾这个晦气。” 朱楧扶着蓝幼澄,让她跪坐在地上,然后坐在她的跟前,十分沮丧,十分憋屈,同样也是十分愤恨地说道:“本王无能,现在都没有办法查出真凶,还本王爱妃的清白,只能陪你吃这最后一餐了。但是爱妃放心,将来本王若是拿到证据,一定会把真凶剖腹挖心,凌迟处死,以祭奠爱妃的在天之灵。爱妃走后,本王会给你做一场盛大的法事,以超度你的亡灵,然后将你葬在一处风水宝地,让你来世不再经历坎坷。本王的陵墓也会建在你的墓地之旁,永远陪着你。” 蓝幼澄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呜呜”地哭了出来,一头扎到朱楧的怀里,随即嚎啕大哭,道:“王爷,您对臣妾这份心意,臣妾永远感念在心,此生无憾了。臣妾知道王爷的难处,臣妾不死,王爷的威仪何在?又如何率领三军去迎战强大的敌军?臣妾不会怨王爷,若是臣妾的血能为王爷洗清前方的路,那臣妾甘愿让它流干。” 经历了两世的朱楧内心是无比坚定的,很少感情用事,但是今天也被蓝幼澄的真情感动了,一把搂住她的娇躯,道:“本王知道你乖,本王也舍不得你走。可是本王……哎,真他妈窝囊啊!” 蓝幼澄从朱楧的怀里探出头来,摸着朱楧的脸道:“王爷不可妄自菲薄,王爷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仅用一年的时间就将肃国建设成了大明第一富庶之地,臣妾真的很佩服王爷呢。只是这次的对手太过诡计多端,时间又十分紧迫,王爷才暂时受了挫折。请王爷千万别灰心,臣妾相信王爷一定会干出一番大事业,臣妾在天上看着王爷。” 朱楧摸了摸她的头,强挤出一丝笑容,道:“好了,别哭了,赶紧吃东西吧。忙了一上午,本王都饿了。” 蓝幼澄从朱楧的怀里出来,跪坐在地上,擦了一把鼻泣眼泪,道:“臣妾伺候王爷用膳。”随即陪朱楧吃起了自己的断头餐,只是这顿饭两人吃的都没意思,蓝幼澄还是止不住伤心,眼泪扑簌扑簌地往下掉,只能边吃边擦。 吃了几口后,朱楧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他知道三军将士虽然嘴上不说,但其实心里都想看朱楧如何处理这件事。若是有其他选择,朱楧断断不会看着自己的女人冤死,可是他没得选。 朱楧站起身来,强压住心中的痛苦,一字一字地说道:“来人,请贤妃上路。”门外随即进来两个太监,其中一人手上拿着一条白绫。再怎么说,蓝幼澄也是他宠爱的妃子,朱楧是断断不会看到其流血的。 蓝幼澄知道自己最后的时刻到来了,这一刻她反而变得很坦然,跪在地上叩头谢恩,道:“臣妾谢王爷恩典。愿王爷千岁,千千岁。” 哎,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啊,被人赐死了还要叩头谢恩。 朱楧一挥手,两名太监便架着蓝幼澄走了出去,现在张掖城里大军云集,都在等着朱楧的训话,为了稳定军心,朱楧有必要在三军阵前赐死蓝幼澄。 在众目睽睽之下赐死自己的老婆,这种感觉要多操蛋就有多操蛋。但是,如果不这样的话,军心就会涣散,仗就没法打,等西藩诸贼攻破了酒泉,下一个就是张掖,张掖若是也被攻下来,那这里的军民都会遭殃,王宫里的王后也淑妃等人也不能幸免。 你把自己的一个小老婆看的比三军将士和他们的家属的性命都要重要,那谁还会替你卖命? 朱楧将蓝幼澄带到了三军阵前,他不忍心宣判蓝幼澄的死刑,便命怀恩宣读他的旨意。怀恩跟了朱楧多年,自然知道他舍不得杀蓝幼澄,但事已至此,任谁也回天乏术,只能展开写着写着王命的黄布,一字一字地读道:“贤妃蓝氏,居身不正,杀指挥使王显荣,今日特在三军阵前赐死,以正军心!王显荣死有余辜,夺去其一切官职和抚恤。” 蓝幼澄紧闭双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最后坦然一笑,跪地叩头道:“臣妾拜别王爷。” 一名太监随即将白绫套在她的脖子上,然后用力的一拉。蓝幼澄登时觉得气息闭塞,脑袋发胀,向后一仰,直接躺在了地上,下意识地开始踢腿。可能是那名太监力气小的原因,在蓝幼澄的频死挣扎下,有些控制不住局势,只能本能地使劲儿向后拖,希望借此可以拖死蓝幼澄,早点交差。在那名太监的拖拽之下,蓝幼澄的身体偏离了原来的位置,向后移动了不短的距离。 第七十一章 大战西藩(二合一) 朱楧的大脑里突然冒出了一道灵感,脑海里下意识地喊出了柯南经常说的那三个字:等一下。 朱楧终于知道那名凶手的手法了,立即出于本能的焦急和兴奋对那名太监大喊道:“住手!” 那名太监吓了一大跳,虽然不知道王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不能地松开了手,垂手恭敬地站在一旁。 朱楧立即跑过去解开套在蓝幼澄脖子上的白绫,道:“爱妃,你怎么样?没事吧。” 蓝幼澄刚从鬼门关转回来,看到朱楧将她搂在怀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重重地咳嗽了几声,道:“王爷不可,不可因为臣妾而影响了王爷的大业啊。” 在底下观看的三军将士也开始一阵阵骚动,不少人开始小声议论起来。 朱楧搂着蓝幼澄道:“傻丫头,本王知道谁是凶手了,也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手法了,本王这就还你清白。” 蓝幼澄一脸兴奋,又一次绝处逢生,她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道:“真的吗?王爷,您没有再哄臣妾开心吧?” 朱楧脸上露出了自信地笑容,道:“当然是真的,你觉得本王会在这里哄你开心吗?”随即站起来,命令车岗,道:“去把那个叫张全的太监跟本王拿下,再搜查他的房间,把所有东西都给本王拿过来。” 车岗也认为凶手就是那个叫张全的太监,见朱楧在三军阵前如此说,知道他有了十足的把握,立即抱拳道:“臣遵命!”这句话说的底气十足。随后带着几个侍卫转身离去。 过不多时,车岗便把张全押了过来。张全知道自己可能暴露了,但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大喊大叫,道:“你们凭什么抓我?冤枉啊,奴婢冤枉啊!” 朱楧看着仍在负隅顽抗的张全,冷哼了一声,喝道:“狗奴才!都到这个时候了,还敢嘴硬!” 张全看了朱楧一眼,眼神中完全没有一个奴才对王爷该有的敬畏,不屑地说道:“敢问王爷,奴婢犯了何罪?” 朱楧恨不得活劈了这个奸猾的太监,但他要的是所有人心服口服,只能耐着性子询问道:“本王问你,昨天你可曾去过王显荣的家里?还和他一起去城东为王府采购蔬菜?” 话说到这个份上,肯定是朱楧已经掌握了他的行踪,这件事有不少人见了,再抵赖的话,也没有多少意义,张全冷哼了一声,道:“是典膳所的人让我去的。” 朱楧用锐利的目光看着他,冷冷道:“本王已经问过典膳所的人了,他们只委托你采购一筐,可你为什么采购了两筐,另一筐里装的什么?不会是人吧。” 张全的脑袋上已经有了丝丝汗珠,但还是负隅顽抗,道:“王爷多虑了吧。王显荣死的那个房间里门窗都是从里面锁起来的,房间里只有贤妃娘娘,别人怎么可能去行凶杀人?” 朱楧冷哼了一声,道:“你这个手法的确隐蔽,本王差点都让你给骗了。但好在苍天有眼,在贤妃被行刑的这一刻,本王终于想明白了。” 朱楧说着说着,就翻起了车岗从张全的屋子里倒腾出的东西,翻到了一件灰白色的衣衫时,朱楧将其拿了出来,问车岗身边的侍卫道:“你们说你们昨晚见到了张全,当时他是不是就是穿的这件衣服?” 两名侍卫定睛看了一下,又对望了一眼,确信之后,才抱拳回答道:“启禀王爷,是这一件,只是王爷如何得知?” 朱楧将那件衣服的袖口展示出来,那里也有一层漆,跟王显荣身上的漆一模一样。 张全看到这一幕,眼神中充满不屑,冷哼一声道:“这又能说明什么?我们这些做下人的整日干粗活,衣服上沾点漆不是很正常吗?” 朱楧心里十分恼火,这种奸猾之人真该先上去打他五十大板来消消气,但朱楧要的是摧垮他的心里防线,让他明白这个世界上不只是你一个聪明人,跟老子玩心眼儿你还差的远,冷冷道:“你是淑妃的总管太监,平日里用得着干这样的活吗?” 随后又在张全的物品里翻找,终于在他的一只靴子里,找到了自己最想要的证据——一团细线,染了漆的细线。 朱楧将那团线拿在手里,在张全的眼前晃了晃,道:“这下你还有什么话说?” 张全斜着眼看了一眼那团线,知道朱楧已经猜出来了,但他自负其能,没有说话求饶,傲娇地冷哼了一声,不再言语。 朱楧围着张全走了几圈,慢慢悠悠地说道:“你不说,那本王就替你说了。昨日是本王建国的大好日子,贤妃和淑妃都去给本王庆贺,她们的寝殿也没留下多少人手,防备松弛。你将王显荣杀死后,便悄悄地将他的尸体搬到贤妃的寝殿,藏到她的床下面。然后用这一团线穿过王显荣的腰带,握着线的两头,将其紧贴着地板拉到与床相对的墙边。贤妃的寝殿是用木头做的,你在墙上不难找到缝隙将线伸出去。等到贤妃晚上回来睡熟之后,你再悄悄地拉着线的两头,将王显荣的尸体拉出来,然后将线回收,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密室杀人的现象。成功嫁祸给贤妃。” “你为了保险起见,将整条线都刷成了和贤妃房间里的地板一样的颜色,放在地上很难辨认。贤妃昨晚为了庆贺本王建国,多喝了几杯,回去之后就睡了,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地板上的那两行线。她的宫女只顾注意贤妃的身子,也没有发现那两行线。所以等贤妃一觉醒来时,才会像是被吓傻了一般,茫然不知所措。” “有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的手法虽然隐蔽,但终究是百密一疏。由于你线上的漆是新刷的,没有完全干掉,所以在王显荣的腰带内侧留下了痕迹。而你做事的时候可能是因为紧张,将漆弄到了袖子上面,成了本王破案的关键。” “其实你昨天晚上就发现自己的袖子上沾上漆了,但由于王府晚上是宵禁的,无故不得随意走动,你之前又被王府的侍卫盘问过一次,所以不敢去别的地方将证据销毁,更不敢点火烧掉衣服和线团。万一要是再被侍卫撞上,那就有可能穿帮了。同时你又自负你的手法没人能够破解,所以就先回自己的房间,将证据藏起来,以图日后销毁。” “第二天一大早,你就发现自己被车岗的人盯上了,所以更加不敢轻举妄动,就连去给淑妃买东西,都不敢将证据带在身上以图走到王府外销毁。因为这样你一旦被抓住,那就是人赃俱获。你原本打算在这件事结束之后,风声过去,再找机会销毁证据,但万万没想到本王识破了你的伎俩。” 破案靠的就是大量的前提准备再加上灵光一闪,朱楧之前是没想到他的作案手法,否则早将他的房间给抄了。 张全嘿嘿一笑,仍然不改他那副孤傲的神态,阴阳怪气地说道:“肃王果然不简单,怪不得能将肃国治理成这般景象,真可谓是智虑绝伦啊。” 朱楧实在是不理解一个死太监狂什么狂,心头不觉一怒,脸一虎,喝道:“说!是谁指使你这么干的?!” 张全斜看了朱楧一眼,脸上挂起了一副半是戏谑,半是得意的奸猾表情,道:“奴才为主子卖命,还需要什么理由吗?” 蓝幼澄听到这句话面如死灰,她也认识这个张全,知道他的主人是谁,她万万没想到平日里跟她姐妹相称的黛昱竹会这样陷害她。 然而朱楧却洞察了一切,听到张全说这句话,差点骂出一句:“放你妈屁!”但出于形象问题,还是忍了下来,换成了一句:“胡说八道!淑妃根本没有杀人的动机,你可知道你回来后为什么没见到淑妃?那是本王让她去王后那里了,怕的是你这个贼子狗急跳墙!你是外面派来的奸细,目的就是给我们肃国搞破坏。说吧,你到底是谁派来的,免得受皮肉之苦。” 张全仰天大笑,如疯如魔一般,大叫道:“奴婢不才,办事不力!给太孙丢脸了!”仿佛是想让所有人知道这件事是朱允炆做的一般。 朱允炆?说实话因为魏延赏今天说的话,朱楧不是没有怀疑过他,但后来又否定了,原因还是动机,现在燕王朱棣已经拥有节制沿边兵马的权力了,对朱允炆的皇位构成了最严重的威胁,朱允炆不是傻子,这个时候他应该是拉拢其他奉公守法的藩王,全心全力防备朱棣,怎么会去招惹一直对他比较尊重的肃王呢? 虽然朱允炆继位之后也犯了中二,没有针对燕王下手,而是先削了几个威胁不大的藩王,但彼一时,此一时,那个时候朱允炆是想先削几个有问题的藩王,为削藩大业造舆论,没成想弄巧成拙;而现在老朱还活着,朱楧刚刚为老朱解决了他的心头大患——边军的粮食问题,正得老朱的欢心,一向以孝顺皇爷爷著称的朱允炆应该不会在这个时候触老朱的霉头。 朱楧用无比锐利的眼光看向张全,仿佛一下子把他看穿了一样,看的张全浑身打了一个冷战,看朱楧的眼神也从之前的傲慢变成了现在的带有一丝恐惧。朱楧心平气和,却又无比自信地说道:“你是燕王的人。”这句话说的声音不大,除了他和张全没人能听清,因为大战在即,朱楧不想让士兵们知道他们老朱家的人在搞内讧,这对士气将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张全被他这句话震慑地打了一个哆嗦,脸上的表情开始抽搐,眼珠子开始不听使唤地乱转,身子微微地颤抖,说话也开始结巴起来,道:“什、什么燕王,我根本就不认识他。” 朱楧也是个老油条了,单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是在欲盖弥彰。其实朱楧也是猜的,他认为这个张全就是朱棣派来找自己麻烦的,若是事情成功,朱棣可以消除一个潜力巨大的对手,若是事情失败,就推到朱允炆头上,让肃王去和朱允炆刚正面,他自己在背后坐收渔人之利。 这很符合一代枭雄朱棣的脾气,朱楧随便诈了张全一下,就把他心里的秘密诈出来了,随即传令道:“太监张全,忘恩负义,陷害贤妃,现将其军前斩首祭旗,剁成肉酱!” 立即就有军士上前执行了朱楧的命令。 朱楧的推理让三军将士全都开了眼,他们都亲眼看见英明无比的肃王仅用了半天的时间就破了一件看似板上钉钉的疑难案件,至于肃王最后跟那个死太监嘀咕了几句什么,他们是不关心的。眼见自己的领袖如此英明,三军将士无不感奋,跟着一个英明的领袖去打仗怎么着都觉得心里有底气。 集结在张掖城里的四万五千名将士的士气瞬间暴涨,山呼海啸一般的高喊道:“千岁!千岁!” “万胜!”“万胜!” 朱楧的聪明让他们看到了胜利的希望,他们每个人都十分确信英明无比的肃王一定会带着他们打败西藩诸贼,迎接胜利,因此山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久久不绝。 朱楧看着眼前这万人拥戴的场景,十分地满意,十分地享受,十分地爽,王后说的不错,福祸相依,碰到坏事了不要气馁,经过自己的主观努力,是可以将坏事变为好事的,意气风发地说道:“诸位将士,想必你们都已经知道了。西藩诸贼犯我国土,现已打到酒泉城下,长兴侯正在领兵与他们激战。我们此番出兵,就是要剿灭贼寇,卫我国土!” 底下的将士又开始山呼海啸般地大呼道:“杀贼!杀贼!” 朱楧见士气可用,十分满意,对自己能赢得战争的胜利有多了几分自信,大手一挥,喊道:“开拔!” 三军将士开始在各自指挥官的指挥下整齐有序地离开张掖,向西进发。劫后余生的蓝幼澄望着自己这个英明神武宛如天神的王爷,内心都要化掉了,立即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磕头,道:“臣妾恭送王爷,祝王爷旗开得胜,早日凯旋!” 第七十二章 大战西藩(二) 朱楧冲她点了点头,也没顾上让她平身,便大步流星地离开了。蓝幼澄一直跪了很长时间,直到王爷的背影完全消失在了她的视线里,才在宫女的搀扶下站了起来,脸上始终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于此同时,位于酒泉的肃州卫城中,守卫城池的大明将士又打退了敌人的一波进攻。 “高娃子,这是贼人的第几次进攻了。”一名中年模样的老兵虎里虎气的问道。 “第八次了。”那名叫高娃子的年轻人啃了一口手里的干粮,然后又喝了口水才不紧不慢的说道。 这是高娃子第一次打仗,刚一开始他还十分害怕,经过了敌人的八次冲锋后,幸存下来的他已经从一个新兵蛋子变成了经验丰富的老兵了。 他们二人的不远处,就是一身戎装的耿炳文,他已经一夜没合眼了,这让上了岁数的他略有些吃不消,平时坚毅的脸庞上,略微挂起了一丝疲惫和风尘。 耿炳文旁边站着一位膀大腰圆,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人,这名中年人名叫赵勇,也是一位身居指挥使的高官,而且是耿炳文的心腹。 赵勇望着城墙下面黑压压的人群,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黑云压城城欲摧”,满脸担忧地对耿炳文说道:“大人,援军什么时候能到?是不是因为那件事肃王记你的仇,不肯派援军来?” 耿炳文看了自己的这位爱将一眼,一脸老成,十分有把握地说道:“不会。肃王的为人我很了解,他是个有大志向的人,不会因为这点私人恩怨而耽误国事。况且这肃州卫城可是他的土地,他别我们还要心疼。如果我所料不错,最迟今天晚上,援军就会到来。” 赵勇似乎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往地上唾了一口唾沫,不耐烦地说道:“晚上?你看看下面这密不透风的敌军,我们能撑到晚上吗?” 耿炳文捋着胡子,眺望远方,眼神中也满含担忧,他虽然打退了敌人的八次进攻,但谁都能看的出来,敌人的进攻并没有尽全力,长期的战争经验告诉他,敌人肯定不是菩萨心肠,有意放他一马,肯定在憋着什么大坏,准备在某个时间坑耿炳文一个大的。 对于自己的手下能不能坚持到晚上这个问题,耿炳文也持很强烈的怀疑态度,但他是主将,是全军的主心骨,这个时候无论怎么样都不能说丧气话,因为现在的肃州卫城守军全靠着一股子气在支撑,气可鼓而不可泄。 耿炳文哈哈一笑,摆出一副十分轻松地表情,道:“赵勇啊,你还是跟随本将军的时间短啊。想当年本将军孤军守长兴的时候,张士诚的部队可比这猛的多啊。”耿炳文是天下第一善守大将,将士们都知道他的这个特长,有他在,全军将士心中就有一股底气,这也是他们能坚持这么久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在这时,耿炳文身边的一个卫兵突然用手指向前方,一脸惶恐地说道:“将军你看!” 耿炳文用手遮挡住额头,眯着眼睛眺望前方,敌军又开始进攻了。他身边的赵勇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敌军由于人数众多,一直采用车轮战术,交替着进攻了八次。他们可以轮番休息,然而肃州卫城的将士们已经一天一夜没休息了,全凭一口气在支撑。 赵勇立即拔出战刀来,指着前方大呼道:“快!迎敌!”手下的大小将士立即像上了发条一样运作起来。按照老朱制定的军制,这里官最大的就是耿炳文这个都指挥使,其次是赵勇这个指挥使,管着一个卫,也就是五千六百人,只是他的这个卫尚不满员,只有三千多人。 指挥使下面就是千户,管一千一百二十人,千户下面是百户,管一百一十二人,百户下面是总旗,管五十人,总旗下面是小旗,管十人。 这就是明军最基本的编制。警报的号角响彻酒泉的上空,已经疲惫不堪的明军又一次不得不重新打起精神,爬上城墙,拿出各种武器,准备迎击敌军。 “啪!”地一声鞭响,从一个空心敌台处爆发出来。“都快起来!磨蹭什么呢!贼人就要来了!”一名总旗大喝道。他负责守卫这个空心敌台,手下的兄弟已经打了一天一夜了,极度疲惫,有几个实在是扛不住了,纵然是听到了警报声,也还是懒洋洋地躺在地上睡觉。 这怎么能行!本来自己这一方人就少,居然还有人敢偷懒。当兵的都是火爆脾气,这名总旗也没有废话,上去就是一鞭子,骂道:“他妈的!睡什么睡?再睡脑袋都让贼人摘去了!” 那几名偷懒的士兵见到长官发飙,立即揉了揉惺忪的睡眼,陆陆续续地爬起来,拿起武器迎敌。 军官不光是要有勇力,更要能督促自己手下的士兵奋力死战,要不一个人再能打又有什么用?从这一点来看,这名总旗是个合格的军官。 这名总旗将手下的士兵全都轰起来后,就回到了自己的指挥位置,从一个口子向外望去,乖乖,这么快就上来了? 西藩诸贼大部分都是蒙古贵族,元朝灭亡后,他们没有依靠,有的自立,有的去抱别人的大腿。这波人其实就是后来依附明军的关西七卫,以哈密卫和沙洲(敦煌)卫最为强大。 但是,关西七卫和辽东的建州卫一样,只是表面上服从明朝,实际上俨然是一个独立的小王国,明朝对他们的控制力有限,在永乐仁宣这样的盛世,关西七卫就曾经有过抢劫明朝使臣的行为。 这些个外族头领,永远都是畏威而不怀德,还是刘邦说的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蒙古人打仗就是靠着骑兵一阵乱冲,这是十分错误的,骑兵再厉害也上不了城墙。而且骑兵不是万能的,步兵碰到骑兵不是毫无办法。老朱的部队也是以步兵为主,不一样赶跑了元军吗?岳飞在朱仙镇也是靠着步兵打破金兀术的骑兵的。 第七十三章 大战西藩(三) 骑兵最大的优势就是冲击力,但如果你要是阵法严整,用一排盾牌和长枪顶在前面,你看他咋冲? 蒙古人攻城其实也是很有一套的。眼前的西藩诸贼就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他们攻击的第一梯队是一群楯车兵,所谓的楯车就是一种木车,前面用一块厚木板挡起来,厚木板上裹上几层厚牛皮,泼上水,由于木板和牛皮都相当皮实,一般的火器和弓箭是无法射破的。 楯车兵后面的是弓箭手,躲在楯车后面,向上射箭来压制城头的火力,于此同时,一些身穿重甲的重步兵开始用手里装着土的布袋填壕沟和护城河,顺便移开路障,为后面的大军开路。 再后面就是架着云梯的士兵了,他们在一切障碍都清楚之后,就将云梯靠在城墙上,然后就开始爬城墙,大队人马爬上去就赢了。 好在洪武年间的士兵都是久经沙场之士,对他们的这一套很熟悉。 耿炳文看见对方的一排排楯车又推了上来,目测了一下距离,大喊道:“放炮!” 身旁的赵勇将手里的令旗一挥,一名士兵立即用火把点燃了大将军炮的引信,引信呲呲地燃烧,大将军炮周围的所有人都屏住气息,注视着这一门大将军炮,明朝的大炮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炸膛。若是炸了膛那就不是打敌人了,自己人先倒一大片。 好在这门大将军炮经久耐用,没有辜负守城明军的期望,“轰”地一声怒吼,将一枚七斤重的铅弹推射出去。那枚铅弹在空中划了一个完美的弧度,“咚”地一声,砸在了一辆楯车上。那辆楯车不是坦克可以挡住火铳和弓箭,但绝对挡不住大炮。 在铅弹巨大的冲击力下,那辆楯车瞬间被砸的粉碎,在后面推车的一名士兵躲避不及,被当场砸死。 那枚铅弹的力道仍然没有用尽,从地上顺势滚了出去,砸中了后面的一名弓箭手的腿,那名弓箭手当即骨折,躺在地上“哇哇”大叫,失去了战斗力。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明朝的大炮和现代的火炮是有本质区别的,现代的炮弹里面装的都是炸药,属于开花弹,爆炸之后,一炸炸一片,方圆多少米之内,全部都要粉身碎骨。 而明朝初年的大炮没有这么大的威力,它们打出的都是实心弹,其原理就是依靠火药在炮管中的迅速燃烧而产生的巨大压力,将炮管中的铅弹推送出去。砸到谁谁倒霉,要是恰好落到你的脚边没砸到你,你也不用害怕,炸不了。 说白了明初的大炮跟抛石机差不多,只不过抛石机是用杠杆原理投送巨石,而大炮是依靠火药在密闭的空间产生的巨大压强来推送铅弹。 而大炮比抛石机先进的地方在于,它打的远,你的抛石机还没运送过来,我的大炮就可以将你瞄准轰掉了。所以自从大炮开始渐渐地发展起来后,曾经跟随蒙古人征战四方的抛石机也就渐渐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这一炮命中之后,负责那门大将军炮的炮手并没有多大喜悦,因为接下来他们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抓紧时间开第二炮。 “快!修正炮位!”负责大将军炮的队长大喊道。几个士兵闻言立即涌上来,完全凭着人力将因为巨大的后座力而移位的大将军炮搬回到原位上去。 大炮复位后,又有一名士兵赶紧往炮膛里灌水,熄灭火星。完成之后,那名士兵立即大叫道:“快!给我干布!” 另一名士兵将绑着干布的棒子递了过去,那名士兵迅速地将其伸进去,擦**管。然后众人再七手八脚的装火药,助燃物。 队长看一切工作准备就绪后,立即大喊道:“快!装炮弹!”一名士兵迅速地将一枚炮弹装进了炮管里。至此,这门大将军炮才重新填装完毕。 这个流程最快也需要两分钟,这两分钟的时间,敌人已经推进了不少距离,刚刚填装好的大将军炮又一次发出了它的怒吼,但这一次打的不是楯车,因为楯车的距离已经很近了,大将军炮无法调整射击角度,已经打不到了。它和其他的大将军炮一样,攻击的是敌军的后续部队,随着七斤重的铅弹一个个地落下来,敌军的后续部队里又传来了一声声哀嚎。 然而,前面的楯车兵是不理会这些的,他们的任务是将攻城部队送到城墙下面,所以依旧推着楯车前进。 好在老成持重的耿炳文还安装了不少二将军炮(可打三斤铅弹)、三将军炮(可打一斤铅弹)、攻戎炮、神铳车炮、抬枪等,这些火器的射程不及大将军炮,此时正好发挥它们的威力。随着二将军炮、三将军炮以及攻戎炮、神铳车炮的一阵阵怒号,又有不少楯车被砸毁,失去楯车掩护的敌军,就暴露在了抬枪的火力之下。 明军的抬枪一阵齐鸣,来不及躲避的敌军身体上顿时出现了一个大大的血窟窿,血流不止,怕是最高明的神医也回天无力。 敌军仗着人多势众,在付出了巨大的伤亡后,终于靠近城墙的五十步之内了。此时躲在楯车后面的弓箭手开始不甘寂寞,纷纷探出头来,向城上的明军射箭。 躲在空心敌台里的弓箭手、火铳手立即组成交叉火力,对付攻上来的敌军。 敌军虽然有楯车做掩护,但楯车也是有死角的,有经验的明军就专挑楯车的死角下手,射杀了不少敌军。 明军的火力范围由远及近大致就分为这三段,在这种覆盖式的火力打击之下,西藩诸贼付出了巨大的伤亡。当他们胜在人多势众,这点伤亡对他们来说造不成致命的影响。 终于,他们还是靠近了城墙。无数的西藩军开始架云梯,冒着明军的弓箭滚石向上爬。 包括耿炳文在内的所有明军的脑子里的那根弦都崩的紧紧的,因为是人都知道,要是让对方这六万多人爬上了,那这仗就不用打了。 第七十四章 大战西藩(四) 赵勇身先士卒,站在了城墙的最前沿,一边挥舞着手中的大刀一边大喊道:“快,不要让他们靠近城门!不要让他们靠近城门!” 然后已经晚了。已经有一队西藩兵靠近了酒泉的西城门,他们推着巨大的攻城车,用尽全身力气,一次又一次地撞击城门。城内的明军则用巨大的木头顶着门,他们每个人都拼尽全力,因为谁都知道,一旦城门失守,那城里这几千人面对六万多敌军是根本没戏唱的。 城头上的明军看见敌军正在用攻城车撞击城门,一时也急眼了,滚石、弓箭、火铳一齐向下招呼了过去。 然而攻城的敌军也是有备而来的,任谁也能想到自己在下面撞击城门,城头上的士兵肯定不会无动于衷。他们在攻城车上面搭了一层厚厚的牛皮,底下和四周还有盾牌兵举着盾保护,明军的弓箭和火铳奈何不了他们,滚石檑木对他们的伤害也相当有限。 城上的明军一时乱了方寸,人都已经打到城门下了,大炮肯定是没用了,手里的家伙又奈何不了敌军,这要是让对方把门撞开,那城里这几千人谁也别想活。优待俘虏,这句话大多数只能听听,蒙古人的操守还是很著名的。 赵勇一时也没了办法,满头大汗地问耿炳文,道:“将军,我们该怎么办?” 耿炳文到底是久经沙场,眯着眼睛,缕着胡须,想了一下,只是淡淡地说出了两个字:“火攻!” 这两个字重新给了城内的明军希望,到底是姜还是老的辣,耿炳文不愧是身经百战的开国功臣,只用了两个字就点出了敌军的要害。你不是用牛皮盖着吗?再厚的牛皮也怕火吧,西藩诸贼缺铁,盾牌大都是木头和藤条做的,一点就着。 当下就有几个明军抬来了一大锅油,然后将他们架在城头上,想要泼下去。 西藩兵也看出了明军的意图,知道这锅油要是泼下去,再扔下去几个火把,那城门下的攻城兵就算是报销了,所以立即开弓搭箭往城头上一阵急射,借此掩护攻城的士兵。 城头的明军由于急于打败攻城的士兵,没有带任何防护措施,而且双手端着锅,无法闪躲,当即就有三名士兵中了箭。油锅一个不稳,咣当一声,洒在了城墙上。 赵勇急的直跳脚,一边挥舞着战刀一边大骂道:“他妈的!弓箭手,火铳兵,你们的眼睛都瞎啦!给老子打回去!” 附近的弓箭手、火铳兵还有能调整射击距离的抬枪兵经他这么一骂,立即认识到了自己的失职,纷纷拿起武器去怼敌军的弓箭手,一时将对方的火力压了下去。 此时又有几个士兵端了一口锅来,虽然有了城头上的兄弟部队的掩护,但敌军的人数太多,火力不可能被完全压制,还是不断地有箭矢射到城墙上来,所以赵勇特地派了几个盾牌兵来保护那几个端锅的士兵。 城门已经摇摇欲坠了,没有时间再容许他们犯错误了。好在这一次成功了,城头上的明军准确无误地将一大锅油都倒在了攻城敌兵盖着的牛皮上。随即一个火把和火箭也无缝对接的射了上去。 那张被攻城的西藩兵盖着的牛皮瞬间化成了一个巨大的火团,烧的下面的攻城士兵嗷嗷直叫,四散逃开。 这一下子,他们就成了城头上明军的活靶子,在城墙上和马面上空心敌台的明军的交叉火力的攻击之下,迅速地被消灭。 那辆巨大的攻城车也被焚毁,反而成了一个巨大的路障,挡在了城门之前。 “哈哈!贼人这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赵勇高兴地鼓掌大笑。明军也是一阵欢呼。 然而他们还没有高兴多久,敌军又攻上来了,由于城门走不通,他们开始专注于城墙了。 攻城墙历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架云梯向上爬,另一种就是冲到墙根低下挖墙脚。由于见识到了明军火攻的威力,所以西藩兵不敢跑到城墙下面,害怕被泼油。 于是他们开始成群结队的架云梯向上攀爬,城头上的明军压力骤然增大。 一名哈密的百夫长带着自己手下的将士历经艰险,在付出了二十多人的伤亡后,好不容易冲到了城墙边上。 这名百夫长望着巍峨的城墙,忍不住地大声高呼,他立誓要做攻上城头的第一勇士,将这酒泉城拿下来,打开通往肃国的通道,作为送给公主殿下最为贵重的礼物。 城墙就在眼前,城上的明军也不是很多,这名百夫长认为自己扬名立万的机会就在眼前,立即招呼手下架上云梯,开始身先士卒地攻城。 这位百夫长身材魁梧高大,一手拿了一个铁盾挡在了头顶上,腰间插着把砍刀,另一只手扶着云梯开始攀爬。 城头上的明军注意到了这位亮眼的猛将兄,无论什么时候,这种人所拉的仇恨值都是最高的。明军的火铳、弓箭都向这位百夫长招呼过来,然而他手里拿着铁盾,完美的将自己的身体遮挡在了下面,城头上的射来的铅弹和箭矢对他无能为力。 明军已经打退了敌人的八次进攻了,城里储存的滚石檑木也所剩无几了,附近的明军一时不能奈何那位百夫长。 那位百夫长似乎看到了明军的弱点,知道他们已经力尽了,不由得大为兴奋,胸膛的热血在滚滚燃烧,似乎要破体而出了。“公主殿下,请收下臣下的这份礼物吧。”那名百夫长在心中大喊,攀爬的速度也快了几分,然而就在他即将爬到墙头的时候,一直冷箭从他的右侧射来,洞穿了他的盔甲,直入他的体内。 那名百夫长万万没有想到明军还有这一手,扭头看了看那支箭射来的方向,赫然发现了自己右侧马面上的空心敌台里,一名明军士兵正拿着弓箭对着自己。 那名明军射中了目标,显得十分兴奋。 百夫长用十分怨毒的目光看了看那个空心敌台,在那里的明军可以对自己的侧翼构成交叉火力,极为危险,自己之前为什么没有重视? 第七十五章 大战西藩(五) “公主殿下。”百夫长用尽最后的力气喃喃道,庞大的身躯随即轰然从云梯上跌落下来,眼神中带着强烈的不甘。 然而,敌人毕竟太多了,空心敌台的火力也被压制住了,终于有西藩兵爬上了酒泉的城墙。 这个时候只能肉搏了。一名明军的长枪兵一枪桶死了一个刚刚跃上城墙的西藩兵,长枪还没来得及抽出来,就被跟着跳上来的一个西藩兵一刀捅了一个透心凉。 那名长枪兵也是个火爆脾气,嘴里一边喷着血一边骂道:“x你姥姥的,居然敢捅老子!”随后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把抱住那个西藩兵,一口咬住他的耳朵,生生地扯了下来。人在频死之时,潜力是无法想象的。 那名西藩兵痛的哇哇大叫,不断拳打脚踢那位明军,但丝毫都不起作用,那位明军还是死死地抱住他,然后用尽最后的力气,推着他一起跃下了城墙。 负责守卫这段城墙的是一位叫做史国兵的千户,史国兵见有越来越多的敌军爬上来,心里反倒是没有了一丝害怕。“他奶奶的!反正今天老子这一百多斤肉是要交待在这儿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弟兄们,都他娘的别客气!” 史国兵一边高声大喊,一边挥刀砍杀,他说上面那一段话倒不是为了鼓舞士气,而是他内心的真是想法。这个史国兵千户现在已经不打算活着回去了,他已经将杀人从工作演变成了一种享受,每砍倒一个敌军,他就有赚了一个的快感。 史国兵手下的一名总旗被西藩的一个小校打翻在地,那名小校正想着给总旗大人补上一刀,却不料从背后被史国兵抱住。 史国兵没有跟他废话,刀在脖子上一抹,便结束了那名小校的性命。 劫后余生的总旗见到救了自己的千户大人,十分地感动,哭喊道:“大人!多谢大人救命之恩!” 史国兵没有跟他客气,虎着脸骂道:“他娘的!贼人都上房揭瓦了,你还在这里睡大觉,赶紧给老子起来杀敌!” 那名总旗受到勇猛无畏的史千户的感染,“噌”地一声从地上跃了起来,大喊道:“杀贼!杀贼!” 随即和史国兵一样,像打了鸡血一般,机械地挥舞着手里的杀刀,见人就砍,见刀不躲,如疯如魔,如痴如醉。 但是,战场上决定胜负的最终还是实力。史国兵的手下大多都负了伤,已经抵挡不住越来越多的敌军,溃败是迟早的问题。 就在史国兵已经抱定了为国捐躯的觉悟的时候,耿炳文率领着自己的一百多名卫队赶到了,这是他最后的预备队了。 耿炳文平日里就不苟言笑,这个时候更是一脸严肃,什么慷慨激昂的话都没说,上来就是板着脸砍死了几个爬上城墙的西藩士兵,就跟人家欠他钱一样。 耿炳文已经须发花白了,位居长兴侯的高位。在明朝,伯爵就是超品了,位在一品大员以上,而侯爵的地位就更高了,全国就二十多个(包括死了的)。按照一般人的理解,混到耿炳文这个份上就已经到头了,剩下的时光就是在家里喝喝小酒,调戏调戏小妾,实在是犯不着从事这么危险的工作,因为命金贵着呢。 然而,众位大明将士看到的一幕却是,刚好届满花甲之年(虚岁)的长兴侯耿炳文,像他们每一个普通的小兵一样,提着砍刀,与凶悍的敌军战成一片,丝毫不畏惧死亡。 鲜血染红了他的盔甲,也染红了他早已花白的须发,然而这一切并没有让他看起来狼狈不堪,反而让他宛如一尊杀神一般,释放出夺目的光彩。 史国兵见耿炳文亲自上阵来支援自己,本来就已经启动二愣子模式的他立时像是吃了炸药一般,大声高呼道:“x他姥姥的!长兴侯来支援咱们了,弟兄们,给我杀!杀光这群狗娘养的!” 众位明军将士见到耿炳文神勇的样子,无不感奋,个个以一当十,只攻不守,用枪捅,用刀砍,用盾牌砸,甚至是用牙咬,终于将这波攻上来的西藩兵打退了下去,来不及逃跑的,自然都成了明军的刀下亡魂。 远处的西藩本阵中,传来了清脆的鸣金声,城下的西藩士兵听见这个声音,便徐徐地退了回去。 史国兵已经杀红了眼,意犹未尽,过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对着耿炳文纳头便拜,道:“末将多谢长兴侯支援。” 耿炳文用赞许的目光看了看这个浑身是血的汉子,虎着脸喝道:“起来!你我既为袍泽,共守一城,你有了危险,我岂能不救?你若真想谢我,多杀几个贼兵便是,用不着来这套虚的!” 军中都是血气男儿,说话也都很粗鲁,所以史国兵并没有因为耿炳文的话生气,反而嬉皮笑脸地站起身来,道:“长兴侯放心,西贼要是还敢来,我一定让他们有来无回!” 说完这话,史国兵看了看自己这边的情况,瞬间就没了底气,他的手下已经死亡过半,余者人人带伤,还有不少是重伤,火药箭矢都已经基本用尽,城墙也被敌军弄的很残破,若是敌军再发起一次冲锋,那就真的不好说了。毕竟战场上只凭血气之勇是万万不行的。 一直跟在耿炳文身边的赵勇十分不解地问道:“将军,西贼刚才明明再加把劲儿就要成功了,为什么在关键的时候退了?难道真的是天助我也?” 耿炳文眯着眼睛微微笑道:“赵指挥使,你跟老天爷很熟吗?” 赵勇一愣,不知道耿炳文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一时答不上来。 耿炳文斜眼看了赵勇一眼,继续微笑道:“你我都跟老天爷不熟,他老人家又为何要助我们?” 史国兵不失时机地说道:“我看西贼是畏惧长兴侯的威势。” 这个马屁拍的不露声色,耿炳文不是愣头青,手下的人拍他的马屁,他自然会很高兴地接受,但这里是战场,战场上的胜负可不是靠一两句马屁决定的,眯着眼笑道:“史千户抬举了,老夫一把老骨头了,有什么可怕的?西贼退兵的原因是他们不想再打了。” 第七十六章 大战西藩(六) “不想打了?”赵勇和史国兵面面相觑,同时露出惊讶地神色,道:“可是他们只要再打一次,我们就支持不住了。” 耿炳文看着自己这两个得力的手下,不厌其烦地卖着关子,道:“的确,我们已经没实力抵挡他们的下一次攻击了。不过诸位放心,他们不会再攻击我们了。” 这下子赵勇和史国兵更加懵逼了,打了一天一夜,连续进攻九次,眼看就要成功了,就差这临门一脚的时候,突然不打了,这是什么情况,不由得同时问道:“为什么?” 一开始耿炳文也纳闷,但他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将,略一思忖,就明白了西藩诸贼的用意,依旧是眯着眼,缕着胡须,但此时他的脸上已经不再有任何笑容,看不出是喜是悲,淡淡地说道:“因为他们的目标不是我们。” 酒泉城东五十里处,朱楧带着四万五千人马正在急行军,突然之间,朱楧将手中的马鞭向上一扬,叫停了队伍。 身后的瞿能十分不解,催马向前赶了两步,走到朱楧的身后,抱拳行礼道:“殿下,为何不走了?长兴侯还在等着我们救援呢,他们怕是已经十万火急了。” 朱楧心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判断,虽然他认为自己的判断是对的,但这毕竟是他第一次上战场,凡事还是稳健一些比较好,因此他有必要征求久经沙场的瞿能的意见,看了一眼瞿能,以一种虚心求教的语气说道:“瞿将军,本王有一事不解。还请将军赐教。” 瞿能连忙抱拳弯腰,一脸惶恐地说道:“末将不敢当,殿下想问什么尽管问,末将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朱楧抬头眺望了一眼前方,目光中满含着深邃和担忧,缓缓道:“如果本王给你近七万兵马,让你去攻打一个四周都是平地,只有三千多人驻守的城池,你多长时间能拿下来?” 瞿能想都没想,傲娇地哼了一声,一脸自信地说道:“半天都用不了。” 朱楧看了他一眼,微微笑道:“这正是本王担心的地方。” 瞿能如梦初醒,他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王爷竟然有这么强的洞察力,看朱楧的眼神不由地多了一丝讶异,道:“王爷的意思是他们在围城打援?” 朱楧看瞿能的表情,便知道他已经认同了自己的观点,更加坚定地说道:“不错,若他们全力攻打酒泉,酒泉城怕是早就完了,根本用不着我们去救援。” 瞿能咽了口唾沫,脸上略微带上了一丝紧张的神情,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们肯定早就布好了圈套在等我们。” 朱楧的脑子在脑壳中飞速的旋转,他是个从不认命的人,一直认为不管是在多么不利的情况下,总归是有最佳应对方案的,片刻之后,一脸笃定的对瞿能说道:“他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本王有办法对付他这个围城打援。” 瞿能越来越佩服这个年少的藩王了,他这个打了半辈子仗的人都还没有想出对策来,这个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藩王居然这么快就想出办法了,不由得虚心请教道:“敢问殿下,是何对策?” 朱楧向他勾了勾手,示意他附耳上来,然后悄悄地向他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瞿能不禁大惊失色,一脸惊恐地说道:“殿下,这怎么可以?” 朱楧伸手示意他禁声,淡淡地说道:“这是唯一的办法。” 五十里外,酒泉城的外围。一个须发花白的白毛老头子一脸不满地对另一个衣着华丽的老头子说道:“我说哈密王,这酒泉城马上就要攻下来了,你为什么又鸣金收兵了?” 那位衣着华丽的老头子就是当今的哈密王兀纳失里,明史记述其为纳忽里,以下均称为纳忽里。 纳忽里是察合台的后裔,哈密本来是察合台的一部分,元朝末年时,察合台汗国也开始闹分裂,时任哈密威武王的纳忽里就割据称雄,自立门户。有趣的是,这个纳忽里后来给自己改了一个王号,也叫肃王。 为了和主角朱楧进行区分,我们以下皆称其为哈密王。 哈密王在洪武年间有很强的实力,甚至要求与明朝在宁夏、平凉、延安一带互市。根据本来的历史记载,这个哈密王自恃其能,居然敢跟老朱叫板,被老朱派人教训了一顿,才老实了下来。 但由于朱楧的到来,这段历史发生了悄然的改变,哈密王比历史上记载的还要强,并且从未被人教训过,因此十分张狂。 哈密王纳忽里对着那个须发花白的白毛老头子说道:“沙洲王不必担忧,本王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保证让沙洲王满载而归。” 这个须发花白的白毛老头子不是别人,正是与哈密王齐名的沙洲王——阿鲁哥失里。阿鲁哥失里也是蒙古贵族,可见当年成吉思汗打下了多么大的基业,他的子孙一直在世界各地都有很大的影响力,持续了数百年。 阿鲁哥失里冷哼一声,撇了撇嘴,一脸不满地说道:“胜利的果实就在眼前,将士们打了一天一夜,正需要粮食财宝的补充,你为什么让他们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宝藏?” 哈密王刚要说话,却听得一声清脆地声音高唱道:“沙洲王可知道放长线钓大鱼吗?” 说话的是哈密王的女儿——邵安公主迪丽娜扎,由于察合台已经基本伊斯兰化,当地的蒙古族也已经和本地民族维吾尔族高度融合,所以他们取名字的时候也会互相借鉴对方的语言。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维吾尔族这个民族,他的来源有两支一支是来自蒙古高原的回鹘人,另一支是南疆绿洲上的土著居民,维吾尔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联合。 由于新疆地区尤其是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高昌故地长期被回鹘人统治,所以明初人将占据新疆的东察合台汗国统称为回鹘。 迪丽娜扎名字的含义大概是拥有花儿一样的容貌让人心爱的女子,她号称关西第一美女,有着绝美的容颜和无可挑剔的身材,完全可以说是名副其实;最关键的是,她还是个足智多谋的人,经常帮助哈密王出谋划策。哈密王纳忽里经常跟人说他这个女儿比五个儿子还顶用。 第七十七章 大战西藩(七) 迪丽娜扎这样一个女神级的美女降生在哈密,那是整个哈密的光荣,哈密的男人们都以有这样一个美丽的公主而自豪。她是哈密每一个勇士心中的梦想,每一个哈密勇士都愿意为了公主殿下奋勇杀敌,甚至流血牺牲。而哈密最勇敢的战士将会得到公主亲自编织的一个花篮,那将是他无上的荣光。 之前阵亡的那个哈密百夫长临死前所喊的名字就是迪丽娜扎。 沙洲王阿鲁哥失里以一种戏谑和玩味的眼光看了看这个传说中的关西第一美女,果然是美艳不可方物,再加上她现在穿着一身戎装,更是显得英姿飒爽,别有一番风味。 沙洲王阿鲁哥失里开始庆幸自己参加了哈密王组织的这一次联合行动,先不说抢多少东西,单单是能看一眼这个绝世美人就让他心满意足了。 不过阿鲁哥失里虽然有很强烈的非分之想,但他心里也清楚,他这辈子是没这个福分了。哈密王的势力比他强大,肯定不会把女儿嫁给他这个糟老头子。哈密王心里打什么算盘他心里清楚的很,这样一个稀世珍宝,哈密王才舍不得随随便便给别人,那个老家伙肯定是在囤货居奇,打算将来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一代雄主,好巩固他哈密国的地位。 想到这里,沙洲王阿鲁哥失里不觉地有些失望,轻轻地叹了口气,眼神黯淡了几分,但随即又振作起来,他已经不是三岁小孩子了,深深地清楚这个世界最终靠的还是实力,自己实力不济想再多也没有用,眼中精光一闪,狠狠地在迪丽娜扎的身上猛刨了两眼,仿佛多看一眼,他就能多活几年岁月一样,道:“敢问邵安公主掉的是哪条大鱼啊?” 迪丽娜扎丹唇轻启,微微一笑,瞬间凝固了时光,石化了眼前的所有人,道:“以沙洲王的才智怕是早就猜出来了吧,还需要晚辈多说吗?酒泉城里能有多少物资?根本不够我们这七万大军分的。我们若是打下了酒泉,朱楧就会龟缩进张掖城,集中所有的主力来防备我们,到时候,我们根本占不到任何便宜。可是,如果我们将张掖城里的明军主力引诱出来,于野战中集中优势兵力歼灭,那不仅是张掖,整个肃王国里所有的粮食物资不都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吗?” “哈哈哈哈!”哈密王纳忽里抚掌大笑,眼睛都笑弯了,十分自豪的说道:“我儿说的一点也不错!据本王所知,朱楧的张掖城里也就两万多人。肃国处于三面临敌之地,除了我们,北边的瓦剌,南边的青海诸部都对他的粮食虎视眈眈,因此他们派不出多少援军,最多只能来一万人,这三万五千人守城有余,野战不足,若是将他们都引诱出来一口吃掉,那整个河西五郡就都是我们的了。” 几人正说话间,一名哈密国的斥候打马前来禀报道:“启禀大王,明军兵分两路,一南一北向我军夹击而来。” 这个情报搞得哈密王和沙洲王面面相觑,哈密王纳忽里皱着眉头,十分不解地说道:“兵分两路?就他这么点兵力还敢分兵?” 哈密王随即下意识地看向迪丽娜扎,每次有了难题他都会指望自己这个女儿,迪丽娜扎对此似乎已经习以为常,秀眉紧蹙了一下,随即缓缓地说道:“我看这个朱楧是想要壮士断腕,他怕是已经猜出了我们的意图,想要以牺牲一路偏师为代价,换取主力进驻酒泉城,将我们挡于国门之外。” 沙洲王阿鲁哥失里冷哼一声,十分不屑地说道:“这个小娃娃毛都没长齐,居然敢跟老子们耍心眼儿,我看干脆就让他们都过来,我们在这酒泉城下将他那两路明军一齐收拾了。” 迪丽娜扎一双凤眼中发出了一道锐利的目光,射向了这个狂妄自大的沙洲王,吓得沙洲王阿鲁哥失里浑身打了一个哆嗦。迪丽娜扎心头一团火气,暗骂道:就这样的一个猪脑子也配做一方土地之王?随即又一想,他笨一点对自己和父王并不是什么坏事,脸上似挂满了冰霜一般,果断地否决了沙洲王阿鲁哥失里的建议,道:“不可,我军屯兵坚城之下本来就是兵家大忌,如果让敌人的援军赶来,与城里的守军里应外合,夹击我们,那我们就会处于很危险的境地。光武皇帝刘秀的昆阳大捷不就是这么打的么?” 迪丽娜扎很向往中原文化,平时没事的时候也喜欢买一些中原人的书来看,对于史上著名战役之一的昆阳大捷印象十分深刻。 沙洲王阿鲁哥失里怒火中烧,一张长满皱纹的老脸刷地一下子就拉了下来,不满地表情完全浮现在表面,心道:他妈的,当初是你们磨磨蹭蹭,非要不拿下酒泉城,现在到怪我屯兵坚城之下? 迪丽娜扎注意到了沙洲王阿鲁哥失里吃了枪药一般的表情,但她懒的跟这个愚昧粗鄙的糟老头子计较,对哈密王纳忽里说道:“父王,这次行动是我们哈密组织的,我们哈密出的兵马也最多,大家都一致推您为盟主。现在女儿恳请盟主下令,集中主力打掉朱楧两路兵马的主力,这样一来,他的偏师就算到了酒泉城下也无济于事,我们可以调头将它吃掉。” 她这番话一半是说给自己的父亲哈密王纳忽里听的,另一半是说给沙洲王阿鲁哥失里听的,意思很明显,来之前大家说好了都听我父亲的,你没事少bb。 阿鲁哥失里就算是再傻也能听明白她的意思,冷哼了一声,不再言语。哈密王纳忽里赞许地点了点头,自己的女儿谋略果然不一般,只要先打掉朱楧的主力,那剩下的一路偏师和这酒泉城里的几千士兵根本不在话下,只是南北两路哪路才是朱楧的主力呢? 哈密王纳忽里不禁微微皱着眉头问斥候道:“这两支人马的数量你可看清了?” 那名斥候坐在马上一个抱拳,如实相告道:“未曾看清,他们的旗帜数量,所扬起的尘土规模都差不多,小人判断不出那支人马的数量多。” 第七十八章 大战西藩(八) “这…….”哈密王纳忽里一下子犯难了,学着耿炳文一手捋着胡子,皱着眉头说道:“再探肯定来不及了。如何破了朱楧这疑兵之计呢?” 他附近的高级指挥官全都陷入了沉思,每个人都眉头紧皱,但都找不到办法破解这个难题,这根本就和堵大小没有什么分别吗? 这个时候,还是迪丽娜扎打破了众人的沉默,用她特有的清脆嗓音问道:“朱楧在哪一路?” 这一问所有人都明白了,暗暗叹服这个女子果然智谋不俗,朱楧是肃国之王,他所率领的必定是主力无疑。 斥候见传说中的邵安公主亲自问自己问题,激动地差点从马上摔下来,立即挺直身子,然后将右手放在胸口,沉沉地一弯腰,十分确信地说道:“启禀公主殿下,朱楧在南路!” 迪丽娜扎从小已经习惯了被万人追捧,所以对这名斥候过激的表现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反应,依旧是脸上如同挂着一层霜一般,略有一丝高傲地淡淡道:“你可看清楚了?” 那名斥候怎可在公主面前失了面子,立即用十分坚毅地口吻说道:“旗帜、服饰、年龄都对的上,小人以勇士的荣誉发誓,绝对没有看错。” “好。”迪丽娜扎冷若冰霜的脸上终于挂起了一丝笑容,对那名斥候道:“若这次能活捉朱楧,你可是立了大功。先退下吧。” 能得到公主的夸赞,那名斥候感觉自己就要飞起来了,用拳头狠狠地锤向胸口,仿佛要显示自己的男子汉气概一般,用最大的声音喊道:“请公主殿下放心,小人一定努力杀敌,报效国王,报答公主。”随后施了一礼,打马离开。 迪丽娜扎随即转过头来,对哈密王纳忽里说道:“父王,眼下我们应该兵分两路,一路留在这里继续围城,并迎击明军的偏师。这一路压力不大,依儿臣看留下两万余人足矣。” 耿炳文手下的明军都已经是残兵败将,自保尚且不足,在没有援军支援的情况下,他们是不可能出来杀敌的,就算是明军的偏师杀到,最多也就一万人,留下两万多人足以对付。 迪丽娜扎的算盘打的很精,没有理会频频点头的众人,依然自顾自地说道:“另一路则是我们的主力,应该前往南路围歼朱楧的主力,阻止他们会合。这一路依儿臣来看,至少需要四万精锐。” 沙洲王阿鲁哥失里越来越佩服这个小丫头的智谋了,一双贼眼又使劲儿在她傲人的身段上刨了两眼,略有一丝为难地说道:“只是谁来抵挡明军的主力呢?包括我们沙洲在内的其他几家都没有这个实力啊。” 哈密王纳忽里心头一阵火起,这龟孙明摆着是想让自己替他抗雷,等自己和明军拼的两败俱伤,他再坐收渔翁之利,自己栽了,论兵力他就是这一带的老大了,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正欲出言呛回去,却听见自己的女儿用她那无比清脆的嗓音一口应承下来,道:“这次联军之中我父王的兵力最多,又被众人推戴为盟主,理应由我们去迎击朱楧的主力。” 哈密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这个足智多谋的女儿怎么会干这么傻的事?他刚想出言制止,却看见迪丽娜扎给他使了一个眼色。哈密王虽然不知道自己的女儿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出于长久以来对她的信任,还是闭上了嘴巴。 “哈哈哈,好。就这么决定了。”沙洲王阿鲁哥失里毫无涵养地开始开怀大笑,甚至是有些幸灾乐祸,道:“既然邵安公主有如此雄心,那本王就恭敬不如从命,在这里等待哈密王的凯旋之音。不过,我们可要事先说好,之前谈好的分成比例不能改变。” 迪丽娜扎看着他那骄狂无比的样子,内心一阵冷笑,这个世界上还真有站在自己的坟头上还沾沾自喜的人啊,但外表还是作出一番谦和的样子,道:“那就请沙洲王多多保重了。父王,我们走吧。” 哈密王纳忽里不再言语,瞪了沙洲王阿鲁哥失里一眼,便带着自己的女儿、儿子和弟弟离开了。此番出兵,哈密王下的本钱最多,带来了三万精锐,再加上依附于哈密的几个小部落,总共四万人,浩浩荡荡地向南路开进,去迎击朱楧。 路上,哈密王纳忽里十分不解地问迪丽娜扎道:“儿啊,你为何非要让我们去啃这个硬骨头?让阿鲁哥失里这个老小子捡了便宜。” 哈密王的儿子脱罕帖木儿也无法理解迪丽娜扎的意图,略有一丝不满地说道:“是啊,妹妹。你又不是不知道阿鲁哥失里是咱们哈密的死对头,我们要是跟明军主力拼了个两败俱伤,他肯定在背后捅我们一刀。” 迪丽娜扎笑吟吟地对自己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说道:“哥哥,你实在是多虑了。妹妹又怎么会傻到让我们哈密军去啃明军的硬骨头?” 哈密王纳忽里一听这话瞬间来了兴致,“丝”地一声吸了一口气,皱着眉头,若有所思地说道:“你的意思是……..” 迪丽娜扎见自己的父王开了窍,十分高兴,笑着道:“父王英明,您可曾记得您对这个肃王朱楧的评价吗?” 哈密王纳忽里微微地点了点头,似乎明白了什么,一脸严肃地说道:“为父自然记得。从我们打听到的情报来判断,这个年纪轻轻的肃王胸有丘壑,敢想敢干,而且做事滴水不漏,的确不是个好对付的人。我常常跟你哥哥说,他要是有人家一半的水平,为父也就可以放心将哈密交给他了。” 哈密王身边的脱罕帖木儿不禁冷哼了一声,十分不服气,他是哈密王的儿子,是哈密的继承人,但父王对他妹妹的宠爱似乎已经远远超过了他这个儿子,曾经不止一次的当众说他的智谋比不上他的妹妹。虽然说迪丽娜扎是个女的,对他的位置根本不会构成威胁,但长期以来一次次地被当众打脸,还是让他的心里有一丝怨气的。 第七十九章 大战西藩(九) 这一次父王居然当众说他连敌人的一半都不如,更是让他脸上无光,心头不快,不由得板起脸来。 脱罕帖木儿旁边的哈密王的弟弟,也就是脱罕和迪丽娜扎二人的叔叔——安克帖木儿见到脱罕的这一副表情,不禁微微地笑着点了点头。 军情紧急,迪丽娜扎顾不上理会哥哥内心的小情绪,对哈密王说道:“谁都会认为,朱楧在的一路必定是明军的主力,朱楧肯定没有那么傻,故意把主力暴露给我们。所以他的主力必定是北面一路。而他自己率领的南军才是引诱我们的偏师。只要抓住了朱楧,肃国的一切物资不都任由我们去取吗?沙洲王那个老不死的还以为自己占了多大便宜,实际上他才是去啃明军硬骨头的傻子。” 哈密王纳忽里十分赞同女儿的这个观点,微笑着点了点头,但脸上随即又挂上了一丝不解的表情,道:“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用自己来当诱饵实在是太危险了,他一个王爷,犯得着冒这么大的危险吗?就算酒泉和张掖都失守了,他还可以退往内地,整个大明朝都是他老子的,他到哪也是个藩王啊。” 迪丽娜扎的绝美容颜上挂起了一丝得意的微笑,仿佛是看穿朱楧的一切一般,昂着头,十分自信地说道:“不错,若是一般的皇子会像父王说的那样,但这个朱楧不是一般的皇子,他是个枭雄。所谓的枭雄就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计代价。他做的出来。” 哈密王微微地点了点头,内心里十分认可女儿的观点,突然间,脸上挂满了一丝肃杀和坚毅,狠狠道:“那咱们就去会会这个枭雄!” 不久之前,朱楧向瞿能提出他自己率一万人做诱饵,引诱西藩主力来攻,瞿能率主力迅速解酒泉之围,然后再来接应他的计划,遭到了瞿能的坚决反对。 瞿能认为自己是战将,怎么能让王爷去做诱饵,要做也是他来做。但朱楧坚决不同意他的观点,道:“谁都会猜到本王在的一路是主力,本王就是要反其道而行之,打对手个出其不意。若是你率领偏师,那我军就收不到攻其不备的效果了。” 最后朱楧用军令才压服瞿能,让他同意了自己的战略。然而让朱楧万万没想到的是,敌军中的一双明眸早就看穿了他的这个阴谋。 朱楧带着一万人摆好决战阵型,大张旗帜,多扬尘土,大摇大摆的从南路向酒泉挺近。 这个时候,一名明军的斥候打马前来报告道:“禀报殿下,前方发现敌军主力,人数有数万,距此不过二十余里。” 来的好快,朱楧心里暗暗道。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还要以一万人的偏师对抗数万敌军主力,说不害怕是假的,但除了害怕和紧张之外,他还有一丝兴奋,铁马金戈,刀光剑影的生活也是他向往已久的。 朱楧环视了周围的地形,不远处正好有一座小山坡,真是天助我也,立即下令道:“全军停止前进,立即占领那座小山坡,结阵防御!” 洪武年间的明军还是很有效率的,听到朱楧的命令之后,立即行动,迅速占领了不远处的小山坡,将战车和盾牌推到外面,组成防御工事,准备迎接敌军的主力。 朱楧率领的这一万人是他的左中右三护卫,每个护卫有三千人,虽然人数不如卫所的一个卫多,但都是精挑细选的精锐之士,战斗力绝对不容小视。另外还有他的两个围子手所,这两个围子手所的长官虽然也是千户,但王府的军事编制都是压缩的,实际上他们一个围子手所才管七百五十人。 因此算下来朱楧的总兵力共有一万零五百人,这些人都是他的心腹,从南京跟着朱楧来守卫西北的,对朱楧最为忠诚,打仗也最肯出死力,正因为如此,朱楧才决定带着他们来迎击敌军。 朱楧站在山头,极目远望,看见西边的滚滚烟尘,心头不由地一紧,终于要来了,这是本王霸业的第一步。 朱楧还记得昨天晚上他在和王后孙云琦讨论这个问题时,朱楧曾摸着孙云琦的秀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一脸惆怅地说道:“天下万国地域之广何止万万里,而本王只有这区区四个郡的地盘,要想成就自己的霸业,何其艰难,也不知道会等到什么时候?” 孙云琦趴在朱楧的胸口,淡淡地体香直沁朱楧心脾,一边用手摸着他的皮肤,一边温柔而又坚定地说道:“殿下何必为此忧虑?文王只有百里之地,不一样成就伟业?刘邦不过一个亭长,地不过十里,一朝时运会,不一样做了大汉的天子?铁木真开始的地盘也不大,可他打下了多少江山?父皇本来都没有立锥之地,然而十五载而成帝业,他们都是王爷的榜样,臣妾相信王爷一定能做到。” “英雄固有微贱时,王爷现在是潜龙,虽然现在还不起眼,但一朝风云际会,一定可以一飞冲天!” “好!好!”朱楧十分开怀,爱妻的这句话说的他热血沸腾,不由得将孙云琦又搂紧了几分,道:“好一个英雄固有微贱时,那我们该从何处开始呢?” “就从殿下的勇气开始。” 说得好,爱妃!就从本王的勇气开始! 朱楧拔出重剑,指着奔腾而来的敌军,大声喝道:“今日是我肃军第一战,你们都是我的护卫亲军,这一仗一定要给本王打出彩来!给本王长脸!不要让人以为你们是只会摆仪仗,走队列的绣花枕头!” 劝将不如激将!朱楧手下的三护卫和两个围子手所的军士被他这么一激,全都像发了疯一样,举着手里的兵器大喊道:“杀贼!杀贼!” “给王爷争光!不能让那些卫所兵比下去!” 朱楧见士气可用,十分高兴,同时也被将士们沸腾的热血所感染,趁势鼓励道:“将士们,杀个痛快吧!笑谈渴饮匈奴血,今日就在这酒泉,让你们手里的刀剑尽情地畅饮敌军的鲜血吧!记住,你们的耻辱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倒下的时候手里的兵器还是干净的!未曾杀过一个敌人!” 第八十章 大战西藩(十) “千岁!千岁!”众位明军将士听到朱楧这番话,更加感奋,一个个像发了情一样,扯着嗓子高声大叫道,恨不得将来犯的每一个敌军都撕成碎片。 在距离朱楧数里之外,哈密王纳忽里命令安营扎寨,他也是久经沙场之人了,单看明军这副气势就感觉他们不一般,虽然人数不多,但哈密王不敢存一丝轻视之心。 迪丽娜扎见父王脸色犯难,知道他心存犹豫,立即进言道:“父王,我们没有退路了,沙洲王阿鲁哥失里挡不了多长时间,我们要尽快抓住朱楧,结束战斗。” 哈密王纳忽里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变得坚毅起来,双眼中也透露出了狠辣地目光,以不容质疑的口吻说道:“勇士们,我们现在跟明军争得就是时间,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打垮这股明军,生擒朱楧!” “打垮明军,生擒朱楧!”“为陛下效劳,为公主殿下效劳!”哈密军的斗志也被瞬间点燃了起来。 哈密王纳忽里不再废话,命令自己的弟弟安克帖木儿道:“安克,本王命你为前锋,从正面进攻朱楧!” 安克帖木儿正想着立下大功,提高自己的威信,听到命令十分感奋,当即在马上抱拳,道:“王兄放心吧,朱楧的人头是我的了!”随即带了一万五千名精锐进攻朱楧的正面。其中就包括他所带来的近万名骑兵。 哈密王又派了两员大将带领着本部人马和归附于他的几个小部落的首领合力进攻朱楧的两翼,自己则率领着儿子、女儿在后面压阵,准备先看清朱楧的阵势,然后再给他迎头一击。 至于朱楧的后路,哈密王完全没有派一兵一卒把守,因为他知道,这种情况下朱楧不可能逃跑,只要他一离开那个小山坡,阵型必乱,到时候这一万明军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了。 哈密军吹响了进攻的号角,这一战不是攻城战,因此哈密军改变了战法,直接出动了近万骑兵突击山坡,想靠着骑兵强大的冲击力一下子冲垮朱楧的阵型,然后再将他们分割歼灭。 眼前万骑奔腾,顷刻间呼啸而至,如果不是在以命相搏的战场,这场面倒还是一副不错的景观。 朱楧的阵型最外面的是战车兵,负责阻挡骑兵的冲击,刀盾兵与战车兵密切配合,负责挡住敌军射来的箭矢。那些刀盾兵为了鼓舞士气,开始整齐划一地用刀拍打这盾牌,边拍还边大喊着:“杀!杀!” 后世的朱楧看过许多明穿小说,里面的主角不是发展火枪兵,就是发展长矛兵,而且一打起来还经常只攻不守,靠手速取胜,似乎这是百战百胜的秘诀一样。朱楧一直对这样的打法持怀疑态度,要知道,明朝的火器还没有发展到完全吊打冷兵器的地步。火枪的射速很低,两分钟打三发就很不错了,就算用了传说中的三段击也不是百战百胜的。 因为,不管是蒙古人还是女真人都不是傻子,他们都不会用血肉之躯去硬抗明军的火器,他们有盔甲、有盾牌、有蒙着牛皮的楯车,这些东西都可以有效的减少火枪的杀伤力。 况且,他们也不会硬着头皮瞎打,在推进到一定距离后,会立即放箭还击,弓箭的射速要比火枪快的多,如果你没有防御措施,几排箭射下来,你的人就会倒一片,军心就会崩溃,还打什么仗。 明朝战争的特点是冷热兵器相结合,火器还难以独挡一面,认识不到这一点,是很难理解明朝的战争的。 所以朱楧认为那些人看不起刀盾兵的观点是错误的,刀盾兵是整支军队的盔甲,为军队提供基本的防护,就像是王者荣耀里的坦克。一支没有肉的团队,还怎么跟人打团? 朱元璋在长期实战的基础上,已经将明军的多兵种配合协调到了最完美的比例,那就是:刀盾兵(坦克)二十,长枪兵(战士)四十,弓箭兵(adc)三十,火铳兵(也是adc)十。朱元璋的部队还是以近身肉搏为主要战法的,火器只是起到辅助作用。 而且朱元璋北伐打败元军靠的不是骑兵,而是强大的步兵,根据《明实录》、《鸿猷录》、《皇明通纪》记载,当时朱元璋的部队主力还是步兵,毕竟他是在江南起家,短时间内搞不出大量的马匹。 但是话说回来,骑兵并不是一定可以打败步兵的,秦朝时蒙恬北击匈奴,使“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靠的就是大秦横扫前下的步兵。诸葛亮治理蜀国时,就是靠步兵打的曹魏的骑兵不敢出战。 骑兵的主要威胁是他的冲击力,然而步兵可以靠盾牌阵、战车来进行有效的抵挡,你将铁盾和战车横在前面,再用一排长枪指着他,看他还怎么冲击? 朱楧也很很多明穿主角不一样,他虽然很佩服戚继光,但没有看过他写的《纪效新书》和《练兵实记》,没有办法向其他小说主角那样,依靠戚继光的办法,练出一支百战百胜的军队。 但好在他有一个好爹,老朱征战天下,练兵的能力自然不是盖的,早就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训练体系,根据《明实录》记载,将其摘录如下: 老朱念及天下已定,害怕他的军士荒废武艺,因此命令中书省同大都督府、御史台以及六部官员制定训练条例。 条例规定:每一个卫所将士,都应该刻苦训练武艺。骑兵必须骑术精湛,擅长射箭及用枪。步兵必须善用弓弩和枪。 射箭的考核标准是:没人发十二支箭,只要有六箭到达远处或者射中近处的目标就算合格。所谓的远处是指将领要射到一百六十步以外,士兵要射到一百二十步以外(不管中不中,射到即可);所谓的近处是指,射中五十步以外的目标。 射弩的考核标准是:同样每人发十二支箭,只要有五箭到达标准即为合格。 第八十一章 大战西藩(十一) 标准如下:如果用脚蹬开弩机,射到八十步以外即可,不管中不中,或者是射中四十步以外的目标。 如果是用车弩,射到一百五十步以外即可,不管中不中,或者是射中六十步外的目标。 用枪的标准是以进退习熟为合格。不讲究花式套路,也不会让人只攻不守。 卫所军每年都要抽调一部分人来京城考核,成绩好的升官,成绩差的降级。如果你是一个军官,那光你自己成绩好也不行,手下的人成绩都要好,如果有一半的士兵不及格,那你的武艺再好也要被降级。 正是因为有着一套严格的训练体系,所以洪武永乐年间的明军一直保持着旺盛的战斗力,横扫千军如卷席。 哈密军的骑兵冲到了两百步以内,朱楧手按重剑,面色凝重的大喝一声:“开炮!”一门门神铳车炮和攻戎炮开始居高临下的发出一阵阵怒吼,将一枚枚带着仇恨火焰的铅弹射向了敌军的骑兵阵营中。哈密王也不是富得流油的土财主,没有财力给他的每一个骑兵都配上重甲,只能给少数军官装备。哈密的骑兵基本都是穿的皮甲,对火炮的防御力有限,因此在朱楧的密集火力打击之下,迅速伤亡了数十骑。 由于大将军炮这样的火器实在是太沉重了,携带十分不便,所以朱楧这次没有带来,否则场面更加壮观。 剩下的骑兵不顾伤亡,依然大呼大叫地冲向朱楧的阵地,冲到一百步时,朱楧的抬枪开始发挥威力了。 抬枪是古代杀死力很强的一种兵器,俗称九头鸟,需要两个人才能操作,一人将抬枪固定在三脚架子上,另一人瞄准射击,同样报销了不少哈密骑兵。 朱楧的人虽然少,但是胜在占尽地利,在一个小山坡上居高临下的射击,杀人如点名,十分方便。前面的骑兵虽然躲过了神铳车炮和攻戎炮的火力范围,但他们还可以攻击后续的敌军,形成覆盖火力,让哈密的骑兵每前进一步都会付出血的代价。 哈密王纳忽里想要赶在明军的救援部队到达之前拿下朱楧,因此心急了一点,没有考虑骑兵攻击山坡上的明军是仰攻,十分难受,而且目标太大,容易变成活靶子,就都派了出去,这下子尝到了苦头。还没摸到敌人的边,就在朱楧一千多门火炮抬枪的轮番打击之下,伤亡了数百人。 按照老朱的部队编制,朱楧的一万人中是没有这么多火炮的,只不过是因为瞿能害怕王爷殿下有闪失,就多留了一些火器兵给朱楧。 安克帖木儿见己方损失严重,气的嗷嗷大叫,他本来想着靠着这一仗来树立自己的威信,以便为将来的事情做准备,没想到打成这个样子,这让他脸上颇为无光,挥舞着马刀大喊道:“勇士们,都给我冲,他们的火炮射速很慢,只要冲过去我们就赢了!” 他手下的哈密骑兵也持相同的观点,在他们的认识里,步兵完全就是骑兵的下酒菜,只要骑兵冲过去,突破他们的阵型,那这些步兵就会立即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因此不顾伤亡,口中“乌拉乌拉”地喊着各种口号,拍着马向前冲去。 冲到五十步的时候,朱楧的弓箭手和弓弩手开始发威了,按照老朱的编制,弓箭手和弓弩手占全军的百分之三十,也就是说朱楧的一万人中,有三千名弓箭手和弓弩手。朱楧在正面部署了一千五百名弓箭手和弓弩手。 他们躲在战车和盾牌的后面,齐刷刷地向敌军射出了一排排弓箭,弓箭的射速要比火炮快的多了,顷刻间就给哈密的骑兵造成了数百的伤亡。 骑兵骑在马上,无法使用步兵常备的大弓,只能使用骑射专用的角弓,这些角弓的威力很弱,要在三十步以内才有杀伤力,因此哈密的骑兵们还需要再加一把劲儿。 在付出了一成的伤亡之后,哈密的前排骑兵终于杀到了距离朱楧三十步之内,他们开始愤怒地大叫着,弯弓搭箭,将复仇的弓箭射入明军的阵中,好让对方也吃吃苦头。 然而,接下来他们就发现,这并没有什么卵用,首先他们是仰攻,从下往上射箭,十分不方便,很多箭矢都被明军的战车和盾牌挡住了。 其次,他们的骑兵虽然有一万骑,但冲到三十步以内的也就是最前面那一排,所以箭矢并不是很密集。 最后,明军的身上是有盔甲的,根据《明会典》记载,老朱规定自洪武十一年起,全国的兵工厂每年都要给他生产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套盔甲,这个数据一直持续到景泰二年。 依照这个速度算下来,到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一共生产了二十多万副盔甲,加上之前明军就有的,就算扣除折旧,明军的披甲率还是不低的。 这些盔甲肯定是首先装备了为大明防御蒙古的八十万边防军,而作为朱楧的护卫亲军,他们的装备肯定是要比一般的卫所军还要豪华。 由于没有查到有关于明初藩王护卫军的披甲率的史料,因此笔者在这里杜撰一下朱楧的护卫军的披甲率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如果有哪位大神查到了准确的数字,请一定给我留言,谢谢。 百分之五十的披甲率,再加上战车和盾牌的保护,以及地形的优势,使得明军对哈密骑兵用角弓射出的箭矢的防御力大大增强。哈密骑兵一排箭射下来,并没有对明军造成多大的伤亡。 反观他们,骑马爬坡本来就十分不便,使骑兵的速度大大降低,再加上暴露在野外,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使他们不得不以血肉之躯硬顶明军的火器和弓箭,在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明军的火铳手也能对他们造成很强的杀伤力,因此哈密骑兵的伤亡率陡然增加。 安克帖木儿十分不甘心,依然挥舞着大刀督促着骑兵猛冲,势要以雷霆万钧之势图破明军的阵型。 第八十二章 大战西藩(十二) 然后当最前面的骑兵冲到明军的战车前面的时候,令他们绝望的事情发生了,战车后面突然伸出一排排长枪,让明军迅速变成了一个刺猬,顷刻间便将安克帖木儿的骑兵刺了个人仰马翻。 骑兵的马刀太短,有长枪在前面顶着,别说冲进去堪里面的明军,就连战车的边都摸不到。 明军的火铳手又趁机对他们进行了一次抵近射击,一时间马斯鸣,人咆哮,哈密军的骑兵们又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负责正面进攻的主力都吃了瘪,攻击两翼的敌军就更没有什么进展了。有几个小部落的头领眼见伤亡惨重,开始打起了退堂鼓,出工不出力,死活不往前面冲。 哈密王纳忽里看的一阵阵肉疼,那些骑兵可都是他的宝贝啊,就这么一片片地糟蹋在了这个小山坡上。迪丽娜扎也是秀眉紧蹙,是她一时轻敌了,妄图一下子击垮明军,才使得哈密军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看着父王肉疼的表情,迪丽娜扎的内心里不自觉地泛起了一丝丝愧疚,对哈密王说道:“父王,暂且收兵吧。” 哈密王纳忽里微微地点了点头,他的本钱可不多,不能全折在这,立即下令道:“收兵,让骑兵退下来。” 听到退兵的信号,安克帖木儿虽然面露不甘之色,但内心里还是有一些庆幸的,因为他知道,再打下去,他的骑兵就算破了朱楧的阵型,那代价也是很大的。 安克帖木儿退回来后,打马来到哈密王纳忽里的身前,右手放在胸前鞠了一个躬,道:“王兄为何收兵?再给我一段时间,我一定拿下朱楧的人头!” 哈密王纳忽里没好气地白了他这个弟弟一眼,心想到这个时候来还好意思吹牛,脸上没有露出明显的喜怒之情,不冷不热地说道:“我和邵安公主商量过了,朱楧在山坡上列阵,骑兵向上冲是仰攻,十分不利,之前是我们太心急了,出招有些浮躁,才被这个毛头小子捡了便宜。现在我要改变战术。” 安克帖木儿还是不服气,为了挽回他战败的面子,故意扯着嗓子高叫道:“王兄,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吧,我一定拿下朱楧的人头。” “好了!”哈密王纳忽里如何不知道他的算盘,暗骂道打了败仗还在这里吹什么牛,喝道:“你才冲上去多长时间?本王的骑兵就损失了一成有余。你还有脸在这里嚷嚷?退到一边去!” 安克帖木儿脸色一沉,拳头重重地打在胸口,施了一礼,退到了后面,没有人注意到,那一刻他的目光是多么的恶毒。 哈密王纳忽里望着山坡上明军那严整的军阵,又看了看躺在明军阵前的自己的手下的尸体,心头不由一疼,眼神中散发出坚毅的光芒,沉着脸道:“朱楧这个娃娃不简单,对付他不该浪战。要攻时敬,守时严。” 迪丽娜扎面带愧疚地对哈密王纳忽里说道:“父王,都怪儿臣虑事不周。我们就用对付耿炳文的办法对付他吧,谅他也撑不了多久。” 哈密王纳忽里抿着嘴,赞许地点了点头,道:“我儿不必自责,也怪为父太心急了,这次就让步军上吧。另外,告诉安定、曲先这两个部落的头目,他们要还敢畏惧不前,看本王怎么收拾他们!” 哈密王的儿子脱罕帖木儿想要趁机好好表现一把,以扭转他在哈密王心中的形象,用右拳狠狠地锤向了胸口,信心满满地说道:“父王,这次就交给儿臣去办吧!儿臣一定拿下朱楧!” 哈密王悄悄用一丝赞许的眼光看了一眼自己的这个儿子,虽然他很疼爱自己的女儿迪丽娜扎,但他不可能将自己的王国交给外姓,他的长子——脱罕帖木儿才是他真正的继承人。眼下脱罕愿意承担大任,哈密王纳忽里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因为这表明了脱罕已经从一个温弱的小王子成长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蒙古人对儿子一般都是放养态度,铁木真的儿孙们都是独当一面,拿了老子分的一份家产后,就开始打下属于自己的国土。 因此,在其后的几百年里,蒙古贵族的势力遍布全球,朱元璋推翻的只是一个元朝。 哈密王纳忽里是个老江湖,深知儿子要穷养的原则,所谓穷养不是指不给钱花,而是永远让他保持一颗谦虚的心,就算他干的再好,也不能夸他,最起码不能夸的太明显,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不动声色地淡淡道:“你若想去也可以,但为父有言在先,若是你打的不好,为父一样军法无情!” 一句话激的脱罕帖木儿心血澎湃,黄呼呼的脸刷地一下子涌起了一片血红,将右手放在胸前,大声高叫道:“请父王放心,那不下朱楧,儿臣决不回来见你!” 说罢,一弯腰,带着自己的护卫军走上了前线。 脱罕帖木儿望了望朱楧的阵势,鼻子里发出一丝傲慢地冷哼声,就这么点人站在一个土坡上,怎么就拿不下来?虽然大元亡了,但我们哈密军也是成吉思汗的子孙,今天一定要给朱家的人一点颜色看看。 脱罕帖木儿嘴角挂起一丝轻蔑的冷笑,抽出手里的长刀,指着朱楧的大旗大喊道:“勇士们!给我杀!像个男人一样死去吧!” “吼!吼!”哈密步军一阵阵高呼,心中的热血也被点燃,长久以来那些个骑兵都被哈密王宠坏了,一个个地在他们步军跟前牛逼哄哄的,从来都不拿正眼儿看步军,现在他们吃瘪了,哈密步军士兵的心里还是暗爽了一把的。同时,每个步军的心里都憋了一口气,这一次,一定要把朱楧拿下来,好借此压骑兵一头。 站在山顶上的朱楧看着哈密的步军推着战车缓缓攻来,心头不由一紧,哈密军长记性了,不再犯浪了,开始好好打了,这必将是一场恶战。 第八十三章 大战西藩(十三,二合一) 眼见哈密军的楯车兵进入了射程,朱楧一脸肃杀地大声命令道:“开炮!” 经过填装完毕的明军神铳车炮、攻戎炮等又开始向哈密军发出了一阵阵怒吼。哈密军的楯车兵推着楯车快速前进,他们吸取了骑兵的教训,站位比较分散,虽然也有倒霉的家伙被铅弹砸中,但在付出了几百人的伤亡后,近两万步军还是迅速接近了朱楧的本阵。 前文说过,明初的炮弹其实是铅弹,里面没有炸药,不会出现大家想象的那种一炸炸一大片的场面,只要你没有被天下飞来的铅弹砸中,那就不会有危险。 哈密军的步军很快冲进了一百步以内,这时候明军的抬枪开始发威了,然而在面对厚木板加牛皮的楯车的时候,抬枪的杀伤力就大大减轻了。 弓箭和弓弩对楯车就更加造不成不了伤害了,明军的将士开始着急,这要是被这么多人冲过来,那自己这边可真要吃苦头了。 按照朱楧的部署,王府左护卫加两个围子手所共四千五百人负责正面防御,右护卫和中护卫负责其他三个方向的防卫。 王府左护卫指挥使张龙站在朱楧身边,一脸焦急地看着眼前地态势,道:“殿下,西贼就要上来了,你先避一下。” 朱楧勃然大怒,喝道:“胡说八道什么!弟兄们都在奋勇杀敌,你让本王躲后面?这不是让人笑话本王是个贪生怕死之徒吗?老子还要带人在这一带混呢!”随后拔出重剑,指着前方大声命令道:“弓弩手,向斜上方射箭,给西贼来点箭雨!” 明军众将士的内心登时一下子就雪亮了,你的楯车不是牛逼吗,但也只能防住正面吧?你总不能把车举在头顶上吧。正面和侧面的三千多名弓弩手一齐向斜上方射出了自己手中的利箭,由于他们本来就站在坡上,因此手不用向上抬多少,便可绕过哈密军的楯车兵,将箭雨射向哈密军的后阵。 哈密军的阵地上顿时下起了一阵阵箭雨,缺乏盔甲的保护的哈密士兵顿时被射的人仰马翻,伤亡惨重。 脱罕帖木儿见状气的哇哇大叫,举着战刀大声骂道:“一群混蛋!你们手里的硬弓都是摆设吗?给老子射回去!” 被射的心头一团火的哈密士兵,纷纷取出长弓,带着一腔怒气,向明军的士兵还击,他们拿的也是步战弓,射程和明军的差不多,因此也可以威胁到明军的阵地。 然而,哈密军的步兵也是仰攻,斜向上射箭才能直到明军的阵地,若是像明军那样想绕过盾牌和战车,那箭就有可能射到天上去。这就是地利的优势。 有战车和盾牌的保护,哈密军的弓箭对明军造成的损害就比较有限。哈密军内也有十分有作战经验的军官。一名千夫长见到这种情况,立即大喊道:“盾牌兵十人一组,将盾牌举到天下做成盖子,其他人钻到盖子里,继续向前冲。” 不得不说这一招还是十分有效的,哈密军迅速靠拢成成百上千的方阵,上面盖着盾牌,低下的士兵就可以躲过箭雨的袭击,然后再以这种方式向明军靠拢。 这群人还真是难缠啊。朱楧看着下面的一群像是铁王八一样的哈密军,下意识地大喊道:“二营长,哦,不右护卫指挥使,你他娘的铁臼炮呢?” 王府右护卫指挥使李勉迅速跑过来,对朱楧行了一个军礼,道:“放心吧,殿下!这群王八羔子就交给末将收拾了。” 随即一招手,手下的士兵摆上来几十门铁臼炮,明朝时的铁臼炮差不多相当于后世的迫击炮,射程近,弹丸威力大,射角大,炮弹呈高弧度射向天空,然后再砸向地面,可以绕过障碍物进行打击。 李勉摆上来的是小型的铁臼炮,射程在几十米到一百多米之间,对付现在的哈密步军正合适不过。 一轮炮弹下来,有十几个哈密军的铁王八被巨大的铅弹砸开,底下的士兵不是被砸死砸伤,就是吓得四散奔逃,失去了盾牌保护的哈密士兵,又彻底沦为了明军弓弩手的活靶子。 然而,此时的铁臼炮还做不到日本侵华时所使用的迫击炮的射速,填装同大将军炮一样十分麻烦,形不成持续密集的火力,如果使用三段击的话,那每段的铁炮发出的炮弹数量就会减少三倍,杀伤力也会大大减轻。 总而言之,此时的战争还不是火器的主角,而是肉搏为主,火器为辅的战争。 付出了上千伤亡的哈密军,终于靠近了朱楧的本阵,他们挥舞着大刀长矛开始破坏明军的战车和盾牌阵,意图打破明军坚实的外壳,进而蹂躏明军柔软地腹部。 每一个明军的神经都紧张到了极点,肉搏战是最提精神的战斗,不管你之前多困多累,只要一参加肉搏,那立马就会来了十二分的精神。 阵内的明军伸出长枪来去捅靠近战车的哈密士兵,虽然捅倒了百十来人,但还是有不少士兵躲过了长枪的攻击,或者是抓住明军的长枪,爬上了战车。 战车毕竟比不上城墙,一般人都可以爬上去。哈密军的步兵也是被打急眼了,不顾同伴的死伤,踩着前面同伴的尸体,爬上了战车前面的木板。 明军的刀盾兵见敌军爬上来,立即顶上去,一边用盾牌格挡哈密军的战刀,一边挥刀猛砍,火铳手也不甘寂寞,躲在盾牌兵后面,对爬上战车上的哈密军进行了一次次抵近射击。 明初的火铳射程很近,但是再近的射程对出现在眼前的敌军还是能造成很强的杀伤力的。 哈密军步兵虽然付出了巨大的伤亡,但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他们要用这一战向哈密王和公主以及哈密的所有人证明,他们步军丝毫不比骑兵差。 一名哈密的百夫长勇不可当,带着手下的勇士,捣毁了明军的一辆战车,在明军的阵型上打开了一个缺口。这名哈密的百夫长和他手下还活着的几十号勇士大为感奋,如果明军就此被击败,那第一个打开缺口的他们肯定是首功,到时候别说能得到国王丰厚的赏赐,还可以获得公主殿下亲手编织的花篮和亲自倒满美酒的金杯。 这都是每一个哈密军梦寐以求的,值得他们为之去牺牲,为之去疯狂。哈密军的百夫长一马当先,从明军战车阵的缺口处冲了进去,挥刀大叫道:“勇士们!证明自己的时候到了,谁能拿下朱楧,谁就是哈密第一勇士!” “吼!吼!”那名百夫长手下的几十号哈密步军齐声发出发情一般的高呼,哈密第一勇士意味着什么他们心里很清楚,权力、地位、财富、美女,将会应有尽有,而且说不定还会受到国王和公主的青睐,有机会迎娶公主殿下为妻。 死了都值! 大几十名哈密的步军在他们的百夫长的率领下,如潮水一般的冲进明军的阵型,瞬间砍倒了数位明军。明军在这条防线上的阵脚,一时有些紊乱。负责防守这一带的一位明军百户勃然大怒,西贼要是从自己的防区破了阵,那就算王爷不杀他,他以后也没脸见人了。 这位明军百户使的是家传的双刀,见到哈密军如此嚣张,肺都要气炸了,带了手下的二十几名好汉,杀气腾腾地前来堵这个缺口。明朝初年,军官的武艺都是比较高强的,因为老朱规定,每十人为一个小旗,武功最高的小旗官,五个小旗为一个总旗,仍然是让小旗官中武功最高的做总旗官,以此类推。 所以说,你若想在朱元璋手下做一个百户的小官,那也是不容易的,你的武艺必须是百里挑一。当然,老朱也很够意思,他知道军队是国家的支柱,为了笼络这些武艺高强之人,他慷慨的允许卫所的军官都可以世袭。 这位明军百户刚刚得到这个职位不久,正想着凭借着自己传的本领,一刀一刀地砍出一个功名,也混个封妻荫子,光宗耀祖,没想到哈密军居然首先在他的防区突破了,这下别说封妻荫子了,脑袋都要保不住了,如何不怒! 好在哈密军打开的缺口比较小,那名百夫长手下的几十号人还没全冲进了,也就进来了十几个人,还有挽救的机会。 明军百户没有废话,见到哈密军的百夫长后立即扑了上去,他要在这个让他颜面扫地的王八蛋身上捅上十八个窟窿。 哈密军的百夫长也不是吃干饭的,单看穿着就知道来人是一位明军军官,不敢大意,当即使出浑身解数冲了上去,两人搏杀了几个回合,到底还是明军百户技高一筹,将哈密军的百夫长打翻在地后,一刀捅进了他的胸口。 那名哈密的百夫长眼中满含着不甘和怨毒,就这样倒在了里他的梦想最近的地方。 然而,下一刻,那位明军百户还没有回过神来,就被一名哈密士兵从背后削下了脑袋。 “大哥!”百户手下的一名总旗,也是他的亲弟弟声嘶力竭地大喊道。古人云:“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是很有道理的。陌生人死在你的跟前你可能会无动于衷,但是至亲骨肉死在你的面前,那种痛苦,那种仇恨是无法言语的。 这名总旗疯了一样大砍大杀,先是杀掉了杀死他哥哥的那名哈密士兵,将他的脑袋砍下来祭奠亡兄,然后又带着弟兄们将冲进来的哈密士兵全都打了出去,完成了哥哥的遗愿。 这只是整场大战中的一个小小的缩影,明军面对优势兵力的敌军,每一条防线都在吃紧。双方搏杀了小半个时辰后,王府中护卫指挥使赵德用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跪在地上对朱楧禀报道:“殿下,敌军太多了,我们挡不住了!” 朱楧勃然大怒,瞪着赵德用骂道:“挡不住?挡不住还夸什么英雄好汉?你赵德用平时牛皮吹得震天响,常遇春都没你厉害,这才多大一会儿,你他妈就挡不住了?老子奴隶营里的娘们儿都比你强!” 赵德用也是个血性男儿,平时将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怎么能受得了朱楧的这番激将,当即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顾不上身上的几处刀伤,抱起身旁的一口大刀,哇哇大叫地冲了上去。 朱楧抬眼看了看他负责的防区,压力确实很大,不光是哈密军的士兵,穿着其他衣服的西藩小部落士兵也像潮水一样,一波波地涌向那里。赵德用身为指挥使,已经亲自上阵,带着自己的亲兵和那些普普通通的哈密士兵绞杀在一起。 然而,双拳难敌四手,面对越来越多的西藩兵,他们的防线在一点点的动摇。如果赵德用被击溃了,那这仗也就不用打了。 哈密军的一位千夫长见到明军力竭,十分感奋,立头功的机会来了,挥舞着手中的大刀,高声大叫道:“勇士们!明军不行啦!大家再加把劲儿,拿下朱楧,你们就是哈密第一勇士!” “吼!吼!”负责进攻赵德用防区的哈密士兵登时热血沸腾,第一勇士的称号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有着无法拒绝的诱惑力,每个人像打了鸡血一般,不顾伤亡,如疯如魔地向赵德用的阵地发起一波波冲击。 赵德用的士兵在西藩兵的连连冲击之下,防线变得摇摇欲坠。那名哈密军的千夫长见到这副场景更加兴奋了,大叫道:“杀啊!杀啊!明军马上就不行啦!” 然而,几千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在战场上太过嚣张不是什么好事。朱楧见到那名哈密千夫长嚣张的样子,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大喝道:“把本王的硬弓拿来!” 见朱楧要亲自上阵,负责保卫他的安全的车岗登时就急了,大叫道:“王爷不可以身犯险,让末将去吧!” 朱楧大怒,一把扯过自己的硬弓和箭壶,喝道:“本王既然敢来这里,那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我的命和每一位大明将士的命一样,早已交付给国家,不再为自己所有!再说了,这里还有一处不危险的地方吗?” 第八十四章 大战西藩(十四) 车岗一时语塞,站在原地愣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回过神儿来后,立即带了几个人跟了上去,无论如何,他都要保护王爷的安全,王爷要是死了,他死一百次都不能赎罪。 朱楧站在了赵德用阵地后面的一块大石头上,掏出箭矢,搭在硬弓上,然后使劲儿一拉,那副硬弓便被咯吱吱地拉开,那支在弓弦上的利箭便像一只看见猎物的猛虎一样,蹲在地上,蓄势待发,随时准备冲上去将对方撕个粉碎! 朱楧瞄准了那位十分嚣张的哈密军的千夫长,射出了手中的利箭。长期以来,一直因为出身低微而不受朱元璋重视的他,为了博得老朱的好感,一直在刻苦的练习骑射和书法,尤其是老朱看重的骑射,朱楧更是十年如一日的刻苦练习,不管是三伏天还是三九天,从来没有间断过。 黛昱竹和怀恩都不理解,已经贵为王爷的他,为什么还要对自己这么苛刻。郜氏看着儿子如此刻苦的样子,也十分心疼,多次劝朱楧悠着点,但朱楧都没有听从。 终于在洪武二十四年的时候,老朱召集朱楧和他的几个弟弟在临清练兵,朱楧凭着自身出色的骑射本领博得了老朱的欢心。也正是因为这件事,老朱认为他可以担当大任,就把他从位于中原腹地的汉王,改封为统治西北兵凶战危之地的肃王。 十几年的刻苦练习终于获得了丰厚的回报,朱楧利箭一出手,那名哈密千夫长应声倒地,脖子被射穿,死的不能再死了。 所有人都被震惊了,若不是亲眼看见,谁也不会相信这么高难度的一箭竟然是出自一个长在深宫的藩王之手。 哈密军见头领被对方一箭射死,人人开始恐惧,军心开始动摇,攻击的节奏也慢了下来。明军则因此士气暴涨,人人大声高呼着反攻,将防线稳固了下来。 朱楧没有给哈密军喘息的机会,又接连射死了对方两名百夫长,哈密军的脾气彻底被打下去了。一些胆儿小的开始向后退却。 赵德用手下的一名千户趁机大喊道:“弟兄们杀啊!为殿下效命!”随即像打了鸡血一样一阵猛砍,放倒了十来个哈密军的步兵,勇不可当。这个人的武艺不错,朱楧暗暗地点头道,将他记在了心里。 朱楧之前的睿智和现在的神勇感染了每一位大明将士,让他们对朱楧产生了一种极其强烈的崇拜意识,跟着这名千户山呼海啸,道:“为殿下效命!” 随即发起一波波地反攻,将哈密军的攻势打了下去。哈密军虽然勇猛,但也是血肉之躯,见到发了疯一样的明军,士气为之一夺,开始向后退却。在远处督战的脱罕帖木儿见此情景大骂不止,然而也无法改变现状,气的将马鞭往地上一摔,命令手下的军官收拢队伍,站稳脚跟,准备再次出击。 看着阵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有敌人的,也有自己这一边的,朱楧心头很不是滋味,这就是战争,虽然刺激,虽然惊心动魄,但也十分残酷。 朱楧抬眼望了望在山坡下面开始重新集结的哈密军,知道他们在酝酿下一次冲锋,没想到敌军这么顽强,经过刚才这一战,自己这边的将士伤亡不小,如果按照这个节奏发展下去,自己还真不一定能撑到瞿能赶回来。 必须另想其他的办法。 朱楧皱着眉头举目四望,眼睛忽然钉在了二里以外的哈密军的大旗上,大旗下面的,一定是他们的头目。 朱楧心头一亮,突然想起了后世的热播电视剧《亮剑》里面的一场经典战役,也就是李云龙的第一战,击溃坂田联队。这一战是根据真实的战例改编的,虽然加入了小说笔法,但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朱楧的嘴上挂起了一丝邪魅狂狷的微笑,暗道:或许我也可以想办法干他娘一炮。 朱楧这么想不是没有道理的,他的部队装备了铁臼炮,也就是古代的迫击炮,发射的炮弹呈抛物线,可以绕过障碍物,直接击中目标。 刚才右护卫指挥使李勉用来打哈密军铁王八阵的就是铁臼炮,只不过那是小型的铁臼炮,射程也就几十步到一百步之间。 明初的火器中是有大型铁臼炮这个分类的,射程在一里左右,由于其威力大,经常被用来摧毁敌军的城墙。 很幸运,朱楧的军队里就装备了几门这样的大型铁臼炮,确切的说是十门。 向前推进五百米,一炮干掉敌人的指挥部,没想到老子也能捞上这样的仗打,朱楧的脸上不觉露出了一丝贱贱地微笑。 朱楧身旁的车岗见王爷没由头地自顾自地傻笑,以为他魔怔了,小心翼翼地对朱楧说道:“殿下,你怎么了?” 朱楧猛地回过神儿,看见车岗那副试探的表情,打了个哈哈,道:“本王已经想到破敌之策了。” 车岗闻言一脸惊喜,惊得是王爷为何如此聪明,这么快就想出了破敌之策,喜的是他本来也认为明军撑不到瞿能过来了,作为王爷的侍卫长,他肯定是要战死沙场的,虽然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能好好活着,谁又愿意去死呢?车岗满脸堆着奉承的微笑,摆出一副求教的姿态对朱楧说道:“王爷真是英明神武,敢问王爷有何对策?” 朱楧没有回答他的话,环视了自己身边的明军一圈儿,暗暗的思忖道:要向前推进五百米也不容易啊,我的张大彪在哪呢? 眼睛扫过赵德用时,朱楧的心头忽然一亮,倒不是他看上了差点打退堂鼓的赵德用,而是他想起了赵德用手下的那名勇不可当的千户,立即扭头对车岗说道:“去,把赵德用手下那位刚刚表现很勇猛的千户给本王叫来!” 车岗自然知道他说的是谁,暗道你小子运气不错,被王爷看上了,随即带了两个人将那名千户叫了过来。 第八十五章 大战西藩(十五,二合一) 那名千户知道王爷要见他,内心也是十分激动、兴奋的,古人的理想都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他苦练本事就是想着为大明的统治者打工,从而换取自身的荣华富贵。现在谁都知道王爷已经建国了,以后王爷就是他的老板了,得到老板的赏识是每一位员工都梦寐以求的。 那名千户走到朱楧跟前,行了一个军礼,用洪亮的声音高声喊道:“末将见过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恕末将甲胄在身不能全礼!” 朱楧笑眯眯地打量了打量这位千户,见他虎背熊腰,手背青筋暴突,肯定是有真功夫的,越看越喜欢,笑道:“将军方才以一当十,十分勇猛,打出了我军的威风,敢问将军尊姓大名?” 得到了王爷的夸赞,那名千户十分兴奋,道:“末将不敢当,末将名叫王虎臣,愿为王爷效力!” “王虎臣。”朱楧满意地点了点头,道:“果然是一员虎将。本王现在想要破西贼的阵,你可愿意为前锋?” “破阵?”王虎臣似乎有一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道:“王爷是说我们要反击吗?” “不错!”朱楧拔出重剑,指着哈密王的大旗,坚定地说道:“我们要直取敌方的中军!” 饶是王虎臣十分悍勇,听到朱楧的计划也不由得吃了一惊,道:“王爷,我军兵力不多,直冲哈密军的大旗,怕是…..” 朱楧看了一眼一脸担忧的王虎臣,看来这小子没有张大彪的那股二愣子劲儿,想着只领着一个营直奔对方的指挥所,微微笑道:“我们不用冲到他们跟前,只需要向前推进五百,哦,不,一里地,剩下的就交给铁臼炮的炮手了。” 朱楧这么一说,所有人一下子就都明白了,趁着现在哈密兵刚刚败退下去,立足未稳,出其不意地发动突然袭击,向前推进一里地,然后守住它,为铁臼炮炮手赢得时间,剩下的一里地人就不用过去了,铁臼炮的炮弹会交那个什么哈密王怎么做人。 这是一个立不世之功的机会,王虎臣如何肯放过,登时血脉喷张,黝黑的脸都涨得通红,大声喝道:“殿下,就把这一里地的任务交给末将吧,末将若是拿不下来,绝不活着退出冲锋!” “好!这话听着提气!本王就给你三千精锐做前锋。这一仗本王能不能打出彩来就看你的了,你可要给本王好好干,给老子长脸!”朱楧用不容质疑地口气大声喝道。 “末将领命!”王虎臣行了一个军礼,高声叫道。随即退了下去,开始清点人数,检查装备。 哈密军刚刚撤退,队形还没整好,机不可失,朱楧立即下令炮火准备,明军的神铳车炮和攻戎炮又开始怒吼,将还没来得及退到火炮射程以外的哈密步军轰了个人仰马翻。 哈密军刚刚败退,阵型本来就很混乱,经过朱楧这么一打击,士兵们更是吓得东躲西藏,狼狈不堪。 战机稍纵即逝,朱楧用重剑指着前方,大声命令道:“此战,我军有进无退,直取敌方中军!将不顾兵而后退者,斩将!兵不顾将而后退者,后队斩前队!杀敌!” 严厉的军法不仅能够保持队伍的纪律性,听着还很提气,明军的将士听到朱楧的命令后,心中的残暴之气,腾地一声升了起来,人人大喊道:“杀敌!杀敌!” 王虎臣见士气可用,高声大喊道:“弟兄们!随我破阵!”随即率领着朱楧给他的三千名精锐,呼啸着冲下山坡。 明军占着地利,居高临下,从山坡上冲下来,犹如高屋建瓴,很快就冲到了哈密军的跟前。哈密军措手不及,瞬间被砍倒了一大片,其余人开始抱头奔逃。 哈密王子脱罕帖木儿勃然大怒,他本来向靠着这一仗打出威信,让父王另眼相看的,谁知道居然打成了这个鸟样,大骂道:“都不许退!一群懦夫,都给我回去,顶住!” 然而完全已经被打懵了的哈密军并没有理会这位尊贵的王子殿下的话,仍然丢盔卸甲的向后逃跑,阵型一片混乱。 后方的哈密王见到这种场景一脸纳闷,道:“什么情况?就凭他那点兵力居然敢冲下来?他是想死的有尊严一点吗?” 哈密王身边的迪丽娜扎皱着秀眉摇了摇头,道:“我看未必,他一定是有什么阴谋。只是儿臣还猜不出来他到底有什么阴谋。” 真是欺负人家没有电视看啊。 哈密王纳忽里出了一声闷气,板着脸道:“他能有什么阴谋?难道就凭他这点人还想冲过来不成?” 迪丽娜扎摇了摇头,她不认为朱楧可以冲破他们哈密军的军阵,但她还是猜不出来朱楧到底想干什么,对身旁的哈密王纳忽里说道:“父王,不管怎么样,先把他们挡住再说。” 哈密王纳忽里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对自己的弟弟安克帖木儿说道:“你派骑兵突袭朱楧的两翼,帮脱罕稳住阵脚。” 安克帖木儿内心十分不愿意去给他那个侄子擦屁股,在他的内心里,他倒是希望自己的这个侄子一败涂地,威望大损,这对他将来的计划大有好处,但他现在还不敢违背哈密王纳忽里的意思,将右手放在胸前,弯了一下腰,面无表情地说道:“臣弟遵命!”随即率领着他的骑兵呼啸而出。 虽然朱楧在两翼安排了防护,但他们面对呼啸而来的骑兵还是感觉压力山大,正面的进攻也因此受到了影响,迟滞了下来。 哈密的步军见骑兵前来支援自己,也不顾上争那一口气了,军心大定,重新组织起防御来,开始阻击明军的进攻。 “可恶!就差不到四十步了!”王虎臣心头一阵火起,就差不到四十步他就可以建立不世功勋了,这四十步无论如何也要迈过去。 王虎臣挥舞着大刀,如疯如魔一般砍杀着哈密军的士兵。明军和哈密军的盾牌互相撞击,长枪互相交错,每个人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想要置对方于死地。 每个明军都知道舍弃高地冲击敌人的阵地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除了胜利就是死亡,因此他们每个人都心无杂念,只想着杀掉眼前的对手,因此每个人都像是饿了好几天的猛兽一样,不顾一切地冲向敌人。这就是兵法上说的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妙用。 明军的阵型是刀盾兵在最前面,用盾牌顶着对手,对手如果被他们撞倒,他们就会毫不留情的挥刀送他上路。长枪兵在其身后,在盾牌的缝隙里一阵乱捅,捅死谁算谁。弓弩兵和火铳兵则在后面放冷箭,弓弩兵是向上射箭,火铳兵是将火铳举过头顶,攻击刀盾兵前面的敌军,这个时候大家就不讲究准头了,打死谁算谁。 明军就是靠着这样的阵型和严酷的军纪,以及有死无生的气概,一步步地向前攻击,终于在付出了巨大的伤亡和努力之后,到达了预定位置。 朱楧见敌军的大旗还在那里没动,心中庆幸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立即命令道:“快,铁臼炮!” 十门铁臼炮立即进入了位置,由于明朝初期的火炮准头不高,没有瞄准的用具,炮弹打到哪里全凭炮手的经验,因此朱楧也不指望能一炮干掉对方的指挥部。他将十门铁臼炮分为两组,每组五门,第一组先试射,打得中更好,打不中第二组再跟据第一组的射击效果调整炮身,务必打中,否则所有的铁臼炮手全部军法从事。 铁臼炮的炮弹是向上打的,后座力全都卸到了地上,因此不用像攻戎炮那样,事先将炮架埋到土里,以防止后座力将炮身震飞。 第一组调试完毕之后,朱楧目光如炬地看着前方敌军的大旗,喝道:“放!” 五枚大铅弹随即呼啸而起,就在这一刻,迪丽娜扎似乎明白了朱楧的意图,大声喊道:“父王快走!快离开这里!”然后一把扯住哈密王向一旁闪去。 这个时候,五枚可以破坏城墙的大铅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了下来,将哈密王身边的卫兵砸的人仰马翻。哈密军安插大旗的木桩也被砸坏了一部分,大旗开始倾斜。 哈密王纳忽里十分庆幸自己有个心灵机巧的女儿,要不然刚才这一下子自己就给砸成肉酱了。 朱楧虽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打死哈密王,但他可以很明显的看到敌军的大旗歪了,心里十分感奋,命令第二组铁臼炮手,道:“快,给我炸掉他们的大旗!” 由于有第一组铁臼炮手发射的炮弹作参照,第二组铁臼炮手稍微修正了一下炮身就瞄准目标了。随着一阵阵巨响的传出,又有五枚铅弹砸向了哈密王原来的指挥位置。这一次有两枚铅弹砸中了支撑大旗的木架子,大旗轰然倒塌。 古人没有现代的通讯手段,打起仗来,全军的主心骨都是主将的大旗,由于大旗被砍倒,或者是被风刮倒而导致全军溃败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不胜枚举。 哈密军见自己国王的大旗被炸断,军心顿时大乱,许多人都没有心气打下去了,开始向后退却。再加上不厚道的明军开始煽风点火,大声叫喊道:“打死哈密王啦,打死哈密王啦!”乱军之中谁也不知道哈密王是死是活,看他的大旗的样子,多半是死了吧,哈密军再也无心恋战,就此崩溃。 明军势如破竹,连破了哈密军数个军阵。哈密王纳忽里看见自己的手下像没头苍蝇一样的到处乱窜,气的直跺脚,大声骂道:“一群胆小鬼!都给我顶上去!” 迪丽娜扎见事已至此,知道局势已经无可挽回,急忙拉住哈密王纳忽里的手臂,大声道:“父王,局势已经不可挽回,我们快撤吧,如果明军的援军赶到了,我们想撤都撤不了了。” 眼看着就要成功了,没想到被对方打了个漂亮的防守反击,哈密王纳忽里心中是大大的不甘,但他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了,知道到了这个地步自己这边已经没有再打下去的可能性了,当务之急还是赶紧撤退,否则就真如迪丽娜扎所说的那样,等到明军的援军赶来,想撤都撤不了了。 但是撤退总要有人断后啊,哈密王纳忽里环视左右,见身边的大将基本上都跑光了,一脸惆怅,这群王八羔子,看老子回去之后怎么收拾他们。 迪丽娜扎看出了父亲的心思,主动请缨,道:“父王,你快撤吧,儿臣为你断后!” 想到让自己心爱的女儿去面对凶悍的明军,哈密王心中就一阵阵生疼,但是他自己又没有断后的勇气,女儿的性命和自己的性命权衡了一下,还是硬着头皮道:“不可恋战,完成任务之后,速速撤退。” 迪丽娜扎点了点头,眼神中满含坚毅,对守在他们身边尚未逃跑的两千余亲卫军喊道:“勇士们,为国效命的时候到了,跟着本公主,杀退明军!” 这两千多人既是哈密王的近卫亲军,又是迪丽娜扎的脑残粉,作为一名勇士,他们早就做好了随时献身疆场的准备,万万没想到的是今天居然能跟着他们一直仰慕的公主殿下冲一把,死了也值啊!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齐声高呼:“为公主效命!为公主效命!” 正在杀人如割菜一般高歌猛进的明军突然被眼前的一股阵型严整,战斗力很强的部队挡住了。冲在最前面的王虎臣很有经验,知道这是对方断后的士兵,大喊道:“这是他们的断后兵,杀败他们,全歼西贼!” 这些以哈密军为主的西藩兵让众多明军吃尽了苦头,明军对他们是恨之入骨,正在砍瓜切菜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怒,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坏他们的好事,每个明军心头都燃起一大堆怒火,憋了一肚子气,向迪丽娜扎所率领的两千卫兵冲了过去。 第八十六章 大战西藩(十六) 这两千卫兵是哈密王国最精锐的部队,对国王也最是忠诚,为了完成任务,为了保护自己一直仰慕的公主殿下,他们每个人甘愿献出生命,因此以极强的毅力挡住了明军的进攻。 迪丽娜扎在这一战中身先士卒,穿着一身戎装,头戴铁盔,奋战在第一线,正是因为有她的存在,负责断后的哈密士兵才勇猛无畏,一时让明军止步不前。 在后面的朱楧见前面的王虎臣一直没有进展,心头不由一阵火起,拍着战马走到前线虎着脸骂道:“王虎臣,你到底行不行?就这么点人你现在都收拾不了!” 王虎臣见朱楧来了,心头不由地一紧张,自己刚刚立了大功,可不能因为最后这点虾兵蟹将影响了自己在王爷心中的形象,立即行了一个军礼,道:“殿下放心,这是哈密军的断后兵,困兽犹斗而已,末将马上就将他们拿下!” 朱楧没有理会王虎臣,抬眼看了看哈密军的阵势,一眼就看出迪丽娜扎是他们的主心骨,当即没有废话,弯弓搭箭冲着迪丽娜扎的面门射了过去。 迪丽娜扎正在指挥作战,突然之间感觉到了什么,下意识地一低头,一支利箭嗖地一声将她的头盔射了下来。 然后,经常出现在电视剧里的狗血的一幕出现了。迪丽娜扎的秀发飘落下来,覆盖在他染着鲜血的戎装上,露出了不可一世的容颜。 “女的?”朱楧一时懵了,虽然中国有很多女将军的故事,像什么花木兰、樊梨花、穆桂英,但朱楧知道,那些都是编出来的,在二十四史中留有名字的女将军只有一个,那就是明朝末年的秦良玉。 哈密军的几个士兵最先反应过来,一把拉住迪丽娜扎,道:“公主殿下,你快走!”随即将惊魂未定的迪丽娜扎拉到了后面,保护着她去追哈密王纳忽里。 迪丽娜扎是他们的女神,是他们的梦想,他们宁肯死也不愿意让她落入敌军手中饱受侮辱。 王虎臣也从来没见过女人上战场的,脑子也一时懵了,回过神来后,对朱楧道:“殿下,那个女头领好像走了,追不追?” 朱楧一怔,收回了望着迪丽娜扎的目光,道:“追。” 明军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进攻,然而负责断后的那两千多名哈密士兵死战不退,最后尽数战死,掩护了主力部队突围。 哈密王纳忽里带着残兵败将一路狼烟地向嘉峪关撤退。这个时候的嘉峪关还不是后来的天下雄关,嘉峪关防御体系建成于嘉靖十九年,距离洪武五年的初次修建经历了一百六十八年的时间。 嘉峪关负责扼守十五公里宽的河谷,并不是一座关城一下子将三十里的地界全部封死,嘉峪关的防御体系是以嘉峪关关城为主,配合着六十六座墩台和长城形成的。 然而这都是在后来建成的,明初的嘉峪关就是一个驻兵二百多人的大堡,已经被西藩兵给捣毁了,所以他们并不担心自己的后路问题。 哈密军在撤退的路上又遇到了瞿能所率领的援军,被痛打了一顿,扔下很多尸体和俘虏才逃出关去。 瞿能与沙洲王阿鲁哥失里的战斗过程就简单的多了。西藩兵此次进犯一共是来了六万多人,为了壮胆自称七万。哈密王去打朱楧带走了四万,再加上攻城时死的几千人,还剩下不到两万人。 虽然沙洲王的兵力比朱楧多,瞿能的兵力比哈密王少,但朱楧是有备而来,他知道自己就是做诱饵的,所以防守的十分严密。而沙洲王直到最后一刻还以为自己应付的是明军的偏师,因此一直掉以轻心,防备十分松懈,另外,他的士兵的战斗力也比不上哈密军。 而瞿能也是个老油条,利用沙洲王轻敌的心里,刚开始派出了几千人在正面进攻,沙洲王见来人不多,更加确信这是明军的偏师,可还没等他高兴多少,两万多明军主力突然从他的侧翼冲了过来,一下子将措手不及的沙洲军冲的七零八落。 在城里的耿炳文见援军到了十分感奋,一面开炮轰击沙洲军的士兵,一面派人开城迎战,在明军的两面夹击之下,沙洲王阿鲁哥失里损失惨重,他开始意识到自己被哈密王父女给骗了,当了炮灰,自然是无心恋战,率领着残兵败将迅速撤走了。 瞿能和耿炳文因为救朱楧心切,也就没有派兵去追,将全部主力带上去与朱楧会合,路上正遇到了哈密王国的溃兵。 瞿能审讯了几个俘虏才知道,朱楧将四倍于己的敌军打败了,不由得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明显的崇拜神情,道:“殿下真是英明神武啊!” 瞿能和耿炳文继续向东去寻找朱楧,没过多久就和朱楧率领的刚刚得胜的明军汇合了。朱楧所率领的明军以一万多人的兵力打败了四倍于己的敌军,个个是喜笑颜开,志得意满。 瞿能和耿炳文一见到朱楧,立即打马迎上去,然后一个咕噜翻身下马,十分惶恐地抱拳行礼,道:“末将救驾来迟,请殿下恕罪!” 朱楧见到耿炳文那风尘仆仆地样子,突然开怀大笑,道:“长兴侯也在这里,看来酒泉的围是解了。” 耿炳文也是行伍一生的血性军人,见朱楧为了救他甘愿以身犯险,再想起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心里老大过意不去,一脸愧疚地对朱楧说道:“酒泉守住了,末将多谢殿下驰援。” 说实话,朱楧对耿炳文也没有切齿的痛恨,他们之间没有私人恩怨,只是各为其主,立场不同而已,现在看见耿炳文满含歉意的表情,朱楧心里也是一阵大爽,笑道:“长兴侯不必客气,你我同为陛下的臣子,在战场之上就是袍泽,理应互相救援。再者说,长兴侯为我辛苦守边,身陷刀兵之中,本王又岂能坐视不救?” 再冷酷的人,心肠也是肉长的,虽然耿炳文站朱允炆那边的立场不会改变,但有了朱楧这句话,他还是愿意在不违反原则的基础上将朱楧当成一个朋友的,道:“殿下高义,请殿下速速入酒泉城吧,末将和守卫酒泉的将士一定要好好敬殿下一杯水酒。” 没想到朱楧没给他面子,一摆手,直截了当的拒绝道:“不,本王先不进城。” 耿炳文一脸懵逼,不知道朱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就算要回张掖至少也得吃完饭再走啊,这样当众打脸真的好吗,试探性的问道:“殿下为何不去啊?” 朱楧没有接耿炳文的话,转头对瞿能说道:“瞿将军,你这次奇袭沙洲王,让他损失惨重吧。” 瞿能的脸上浮现出明显的自豪,笑道:“哈哈,托殿下的洪福,那个老小子起码伤亡过半,没几年光景,怕是恢复不了元气啦。” 朱楧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一脸坚毅的看着瞿能说道:“好,那我们就趁热打铁。你选两万精兵,带上大炮和攻城器械,随我奇袭沙洲。长兴侯辛苦了,就留在后方替本王安置伤员吧。” 瞿能和耿炳文面面相觑,一脸不解地问道:“殿下,我军刚刚经过大战,伤亡也不小,难道不要先休整一段时间吗?” 朱楧断然拒绝,道:“我们困难,沙洲王更困难!现在他们已经是惊弓之鸟,兄弟不能相携,父子不能相顾,而且哈密、曲先、赤斤蒙古等西藩诸贼刚刚经历大败,肯定没有实力去支援他,我们现在去批亢捣虚,破之如拾草芥!若是等他们缓过劲儿来,重新联合起来,那就算有十万大军也不容易收服他了。”至于哈密,他暂时还没有这么大的胃口,按原来的历史记载此时的哈密并不是很强大,但由于朱楧的穿越,现在的哈密是个占据了今哈密市和吐鲁番市的不小的诸侯国,拥有人口二十余万,少数民族的成年男子全民皆兵,因此哈密能拉得出去的士兵就有六七万人,一时难以收服。况且,哈密背靠回鹘,如果把它逼急了,它倒向了回鹘,那反而更加麻烦。 瞿能和耿炳文连连点头称是,尤其是耿炳文特意用满含深意的眼神悄悄看了一眼朱楧,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王爷竟然有这么深邃的大局观,他跟着那个人打了一辈子仗,此刻仿佛是看到了那个人的影子。 瞿能被朱楧的一席话说的热血沸腾,开疆拓土,建功立业,是每个武将心中的梦想,立即抱拳行礼道:“末将愿追随王爷,不破沙洲誓不还!” 他身后的大明将士深受感染,一同随着瞿能齐声高呼:“不破沙洲誓不还!不破沙洲誓不还!” 机不可失,朱楧见士气可用,大位高兴,对耿炳文说道:“后方就麻烦长兴侯了。”随即和瞿能带着两万精兵,向西疾驰,越关而出。 有明一代,嘉峪关是朝廷实际控制范围的最西端,明朝为了防备西藩的入侵,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建成了嘉峪关防守体系,将自己牢牢地锁了起来。 第八十七章 袭破沙洲 朱楧跃马嘉峪关城堡时,看着被西藩兵拆毁的城堡,心中倒是没有义愤填膺的感觉,拆就拆了吧,反正现在本王也能自给自足了,不会再像之前那样被动防御了,这个嘉峪关与其说是防守西藩的屏障,倒不如说是扼住本王向西开疆拓土的一道关卡,从今往后,本王不会在修这个嘉峪关了。 自嘉峪关至沙洲王所在的敦煌大概有七百五十里,朱楧为了追上沙洲王阿鲁哥失里,以求在野外歼灭他的主力,命令手下快马加鞭,全速前进。 嘉峪关与敦煌之间还隔着两个较小的蒙古部落,自东向西分别是赤斤蒙古部和罕东蒙古部,这两个部落是沙洲王的小弟,在酒泉城下被明军一顿胖揍,损失惨重,每个人心里都在骂沙洲王是个大坑货。 现在又见兵强马壮的朱楧前来,立即望风而降,并贡献了不少粮食、马匹给明军,还给明军带路,这让明军如虎添翼,终于在距离敦煌还有两百三十多里的瓜州追上了沙洲王的主力。 朱楧没有客气,命令瞿能为前锋,带着五千精锐猛冲猛杀,并且以大军包抄两翼,已经犹如惊弓之鸟的沙洲军正如朱楧所说的那样,根本就没有抵抗之心,大部分人扔下武器就投降了。 沙洲王阿鲁哥失里扔下了几千名士兵,仅仅带着十几个随从跑回了敦煌,真可谓是仅以身免,本来想发一笔大财的他,这一下子连老本都赔光了。 朱楧并不打算放过他,继续带着大军向敦煌挺近,到达敦煌后,却发现城头早已高悬免战牌。 沙洲王为了能抢一把大的,将主力部队都带了出去,城里面只剩下了不到两千的老弱残兵,他心里清楚的很,在装备着大炮的明军主力跟前,这些人还不够塞牙缝,除了求和他已经别无选择。 沙洲王派出了他的丞相阿鲁温前去朱楧的中军大帐求和,阿鲁温刚走到辕门就行三跪九叩大礼,然后根本不敢站起来,膝行而前,蹭到朱楧的跟前,伏地叩头道:“沙洲丞相阿鲁温拜见肃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千岁!” 朱楧看着阿鲁温这副猫一样的样子,心中爽到极点,原来这就是征服的感觉,故意板着脸训斥道:“你家沙洲主无故犯我国土,如今可知罪?” 阿鲁温根本不敢抬头,伏在地上道:“我家沙洲王听信了哈密王的挑唆,不自量力居然敢去进攻天朝上国,冒犯大王的天威,现已痛心疾首,悔不当初。” 朱楧十分满意他的态度,故意装着比,挑逗他道:“你们沙洲部今后还敢跟本王战否?” 阿鲁温“砰砰砰”地连磕了好几个响头,几乎带着哭腔道:“大王天威可以摧山裂石,我等小邦决计不敢冒犯。若是大王放我沙洲一马,我沙洲今后愿为大王臣妾,举国奉养大王。” 朱楧冷哼了一声,他来这里的目的可是彻底占据沙洲部,不是为了教训一下他们了事,怒道:“尔等侵我国土,杀我将士,居然想让本王就这样放过你们?” 阿鲁温抬起头来,学者中原人的礼仪,拱手道:“若大王不弃,我沙洲愿意奉上府库内的所有财宝,以及国中的所有美人供大王享用。” 朱楧微微一笑,用无比锐利的眼神看着阿鲁温,看的阿鲁温浑身打了一个冷颤,不紧不慢地说道:“我反手之间就可破此城,破城之后,财宝美女自然由我予取予求,还用得着你们给吗?” 阿鲁温一愣,这话就代表着他们已经没有谈判的筹码了,不由得僵在了那里。 朱楧看着他的那副样子,心中十分痛快,用无比威严的语气说道:“回去告诉你们沙洲王,若他肯投降,本王可免他一死,若是负隅顽抗,必灭其族!” 阿鲁温长叹一声,给朱楧磕了几个响头之后,便告退而去,他知道,沙洲已经没有选择了,但这能怪谁呢,自作孽,不可活。 一个时辰以后,沙洲王赤裸着上身,脖子上用白布挂着印玺,带着沙洲所有的文武官员以及士兵,出城投降。 朱楧骑在马上,看着跪在自己跟前的阿鲁哥失里,他哪里还有个王的样子吗,分明就是一个家产被人夺光的糟老头子,以一种十分不屑地语气说道:“你可知罪?” 沙洲王阿鲁哥失里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道:“罪臣知罪,请大王饶罪臣一命。”值得讽刺的是,就在不久前,他还幻想着朱楧能这样跪在他的跟前求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朱楧露出得意的表情,脑子里转了一转,道:“本王言出必行,绝不杀你。还会对你委以重任。” 沙洲王阿鲁哥失里本来已经犹如死灰一般的脸上登时出现了一丝神采,他平时作威作福惯了,若是一下子没了权力,还真是生不如死,现在朱楧肯给他官做,虽然比不上自己称王称霸来的自在,但好歹很能继续威风,立即高兴地给朱楧磕头道:“多谢大王,敢问大王有何吩咐?罪臣一定尽力办好。” 朱楧笑了一下,道:“本王在武威新建了几个粮仓,正愁找不着人管理,其中的一个就交给你管吧。” 此言一出,不厚道的瞿能“噗”地一声笑出了声,从一个威风赫赫的大王变成了一个管粮仓的小官,这种落差不是一般人能承受住的。 然而,阿鲁哥失里没有别的选择,不接受的话,他和他的族人就全都得死,只能沮丧着脸,伏在地上叩头,道:“谢大王恩典,罪臣一定为大王看好粮仓。” 一句话又引得明军一阵哄笑。朱楧先是派前期表现不错的王虎臣进城维持秩序,等将整个城池都控制起来后,才带着人马缓缓入城。 城里的大街上,生活在沙洲的各族百姓,纷纷自发出来,带着各种食物跪在大街的两旁,迎接明军。朱楧知道,他们这么做不是因为爱戴,而是因为畏惧,历史上箪食壶浆以迎王师的百姓大多是这个心理,由于害怕兵祸,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巴结军队。 这就是征服的感觉,朱楧骑在马上十分陶醉的享受着这种感觉,昂首挺胸的进了沙洲王的大王宫。 阿鲁哥失里占据的沙洲,古称敦煌,也就是现在的敦煌,属于汉朝时的河西五郡之一,自从唐朝中期被外族占领后,时隔数百年终于又回到了中原王朝的怀抱。 朱楧发布的第一条命令就是将沙洲恢复敦煌的古称,从此之后,沙洲改为敦煌。 朱楧这一战收获颇丰,缴获了阿鲁哥失里几代人积攒的财宝物资,将它们大部分运回来张掖。 敦煌的王宫里,阿鲁哥失里的宠妃和女儿侄女等全都跪在朱楧的跟前任凭他发落。征服者享有占有被征服者的一切的权力,包括他的老婆和女儿,铁木真就很好这一口。 朱楧不是圣人,他也很乐意行使自己的这个权力,因为他知道,如果今天败的是他,那沙洲和哈密的贼兵肯定不会跟他客气。 只可惜,朱楧转了一圈儿也没发现一个特别喜欢的,只是挑了两个还勉强过得去的来排遣晚上的寂寞,剩下的就都赏赐给有功的将士了。 眼下的朱楧,除了人口不多以外,还有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人口比例失调,他的手下都是军汉,没成亲的太多了,长此以往,容易引发很严重的问题。 这次奇袭敦煌,沙洲部落里死了很多男丁,妇女一下子富余起来,朱楧就将她们赏赐给了有功的将士。此外,他还下令原沙洲的贵族富豪上交一定比例的女奴婢和小妾,帮助他解决将士们的生理问题。最后,朱楧释放了一大批表现不错的女囚犯,允许她们与军士自由结合,一下子解决了许多军士的个人问题。 这些个军汉本来都已经抱着打光棍的觉悟了,因此只要是女人他们就喜欢,不会因为她们曾经做过奴婢等而挑挑捡捡。由此,军心大悦,众人都感念朱楧的恩德。 晚上,朱楧躺在阿鲁哥失里奢华的大王床上,享受着他刚刚挑选的两个女人的细致周到的服务。 朱楧将头枕在一个女人的腿上,让她帮助自己按摩头,另一个女人则跪在朱楧的腿边帮他按摩腿,朱楧已经问过了,帮他按摩头的女孩是原沙洲王阿鲁哥失里的女儿,下个月就要嫁人了,帮他按摩腿的那个女人则是阿鲁哥失里的宠妃。朱楧嫌她们的蒙古名字难记,就从新给她们提了连个小名,女儿叫陌陌,宠妃叫琪琪。反正朱楧也不是特别喜欢她们,只不过是用她们来派遣寂寞而已,因此起名很随意。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爽了,住你的房子,睡你的床,玩你的女人,搞你的女儿,沙洲王,不要怪哥心狠,这完全都是你自找的。 这个时节的敦煌还是很热的,朱楧也感觉到了丝丝热气,下意识地动了一下身子透透气。 朱楧一动,立时吓坏了陌陌和琪琪,两个女人都知道,她们的性命都在朱楧的一念之间,要是不把朱楧伺候舒服,怕是要生不如死了。 琪琪立即跪直身子,十分惶恐地对朱楧说道:“大王可有不适?是不是奴婢二人太笨了?” 朱楧看她那副小心翼翼地样子,心里十分高兴,道:“也没什么,就是有些热。” 琪琪一听这话,似乎是捡到宝贝一样,立即高兴地对朱楧道:“大王勿忧,奴婢知道一个好去处,担保大王避暑。” 朱楧眼睛一亮,微微笑道:“哦?你有什么好去处?” 琪琪见有了表现的机会,立即提起精神介绍道:“王宫的后院有一处溪水,终年川流不息,十分清凉。沙洲王,哦,不,阿鲁哥失里就经常去那里避暑。” 朱楧心头一喜,对这个地方十分地满意,猛地一下子坐起身来,对陌陌和琪琪说道:“你们两个带路,今晚我们就在那里过夜。” 陌陌和琪琪立即诚惶诚恐地叩头,道:“是,奴婢遵命。奴婢等愿意侍奉大王安寝。” 随后,二女准备了一些枕头毯子等用具,服侍着朱楧来到了王宫后院的小溪边。刚一走近,朱楧就感觉到了一丝丝凉气,果然是避暑的好去处,阿鲁哥失里这个老小子还真是会享受。 不过,这一切现在都是本王的了。 朱楧和二女在溪水中嬉戏了一番,便左拥右抱的睡着了,做了一个香甜的美梦。 征服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朱楧发现,他已经离不开这种感觉了。 第二天,原来沙洲国的那些官员富豪们全都来到王宫里拜见他们的新主子,敦煌城的天变了,这个时候不抓紧时间表忠心,很有可能就会被当成异己分子打击了。 朱楧坐在原沙洲王阿鲁哥失里的大王座上,静静地等着敦煌城内所有有头有脸的人前来拜见。原沙洲王阿鲁哥失里和他的儿孙们已经被朱楧星夜送往武威了,因此率领朝见大军的就是一开始去朱楧账内求和的原丞相阿鲁温。 阿鲁温率领着敦煌的高官富豪鱼贯而入,走到朱楧的座下时,一齐按照中原人的礼仪,三跪九叩,道:“臣等恭迎殿下入主敦煌,殿下千岁,千千岁!” 朱楧十分得意,他们的这一跪意味着自己的领地又向西扩展了八百里,收获了众多肥沃的良田和大量的人口,笑道:“众位平身吧。众位能识时务,向天朝投降,使敦煌的百姓免遭战火,还是有功劳的。” 能得到朱楧的肯定,下面的一群所谓的人上人心里都像吃了一颗定心丸一样,长舒一口气,道:“谢殿下。”随后十分不整齐的稀稀拉拉的站了起来。 朱楧扫了一圈儿这些敦煌的大人物,对阿鲁温说道:“阿鲁温,原来的沙洲国有多少人口、土地、兵力、粮食?” 阿鲁温就知道新来的主子会问这些问题,昨天晚上就做足了功课,向中间站了一步,拱手道:“启禀殿下,大明肃国敦煌郡原有人口四万七千六百人,土地三万亩,精壮可从军者一万二千人,库存粮食二万石,此外还有牛羊三十万头,战马五千余匹。” 朱楧微微地点了点头,看来这一仗的收获还是不小的,少数民族都是全名皆兵,有多少精壮人口,就有多少兵力,因此兵民比例很高。他们的农业很不发达,主要是靠畜牧业,因此缴获的牛羊要远远多于粮食。 此时的朱楧正在考虑如何将这块吃进嘴里的肥肉完全的消化,他绝不会傻到对这些刚投降的人开诚布公,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这样以来,仗就白打了,他要把这些人口和财富全都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朱楧一脸和善地对阿鲁温道:“阿鲁温工作很认真,特此表扬,先退下吧。” 阿鲁温一脸高兴,虽然朱楧没有给他实质性的奖励,但这句话已经表明他在朱楧这里已经安全过关,身家性命不仅可以保住,还可以跟人吹牛新来的大王表扬过我,借此提高自己在圈子里的身价,作了一揖后,徐徐退下。 第八十八章 得胜还朝 只要你是征服者,那你脚下就不缺表现自己的人,众人见阿鲁温只是报了几个数字就受到了夸奖,顿时羡慕嫉妒恨。其中一位富商模样的中年人站了出来,向朱楧行了一礼,道:“尊敬的大王殿下,天朝大军劳师远征,平定逆贼,解万民于水火,我等富户理应出资犒劳天军,小民愿意贡献白银三千两,肥羊两千头,供给军需。” “好,好,好。”朱楧喜笑颜开,会做人的人为什么能吃得开,那就是总能把马屁拍对地方,道:“告诉我你的名字。” 见朱楧问他的姓名,那名富商大为感奋,以后也可以跟人吹牛说哥也是能在王爷跟前说上话的人,十分激动地汇报道:“启禀大王,小民名叫赤鲁温,不过昨天小民给自己起了一个汉名,叫做李忠肃,永远效忠大王。” 朱楧心头一乐,这小子也太会来事了吧,怪不得能变成富商,微微笑道:“好,本王记住你的名字了,李忠肃。” 李忠肃脸上都乐开了花,十分激动地说道:“多谢大王,小民愿鞍前马后,效忠大王。” 看见李忠肃讨了好处,剩下的高官富商们纷纷效仿,整个朝见会,变成了募捐会,为了给新主子表忠心,好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他们每个人都出了不少血。要知道,这些人之前跟阿鲁哥失里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现在敦煌改天换日了,他们若是不赶紧重新战队表忠心,那可是有掉脑袋的危险的。 所谓既往不咎这句话,也就是糊弄糊弄刚出校门的年轻人,混到他们这个地步的人,是没人相信这句话的。 这一票又捞了不少财富,朱楧心头大爽,但他身为王爷,不能总是待在敦煌这个地方,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已经建国了,必须要设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官僚体系,以保证自己能掌握王国的一草一木。 朱楧给瞿能留了一万五千人让他镇守敦煌,自己则带着五千精兵押运着战利品返回了张掖,沿途又打了打罕东和赤斤蒙古部的秋风。 朱楧大获全胜的消息,早就传遍了整个张掖,甚至是整个河西走廊,整个大明朝,朱楧走到张掖城边的时候,魏延赏就带着城里的大小官员出来迎接,一见到朱楧,众人纳头便拜,道:“臣等恭迎殿下回宫,恭贺殿下大获全胜。” 朱楧心中大快,伸手虚扶了一下众人,道:“诸位请起吧,诸位为本王镇守后方也辛苦了。” 朱楧在众人的拥护之下进了张掖城,在王宫内,朱楧坐在大王座上,一脸正色地说道:“诸位爱卿,你们也知道了,本王正式建国了,从此之后,肃国一切事务均有本王节制。接下来,本王会仿照朝廷的体制建立自己的官员系统。各位若是想留下来为本王效力的,本王一定会委以重任,如果想去朝廷高就的,本王绝不阻拦,还会替他向父皇写一封推荐信。人各有志,去留随意,希望大家好好斟酌斟酌。” 此言一出,众人开始交头接耳起来,说实话他们每个人都曾经权衡过这个问题,跟着肃王干,以肃王现在的人才储备,自己肯定能得到一个比较高的职位,但是这样以来,自己就会一辈子待在一个偏远的藩国了,再也没有机会回到中原王朝出将入相,执天下之牛耳了。但是如果自己去朝廷任职,虽说有肃王的举荐信,但朝廷人才济济,去了之后肯定得不到高位,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熬出头。 朱楧看着众人交头接耳的样子,知道他们在犹豫,在讨论,他并不生气,事关个人的前程,谁都会慎重的,朱楧在这一点上很开明,并不想用强硬的手段来压制群臣,如果他的心不在这里,就算人留下来也干不好,还要白白浪费自己的俸禄。 朱楧让怀恩示意群臣安静,然后一脸和颜悦色的说道:“诸位爱卿不必急于现在做决定,三日后再回复本王即可。” 给出三天时间来已经很不错了,三天的时间要是连这点事都决定不了,那这些人的书就白读了,当即不再说什么,叩头道:“臣等谢殿下隆恩。” 送走了群臣之后,朱楧在怀恩的陪同下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后宫,孙云琦早已率领着他的众位老婆在大殿前面恭候他的驾临。 见到朱楧后,孙云琦率领着众后妃齐刷刷地跪下,伏地叩头道:“臣妾恭迎王爷回宫,王爷千岁,千千岁。”每个人的脸上都浮现着喜气洋洋的表情,因为她们都听说了,王爷打了个大胜仗,以少胜多击溃哈密主力,然后又乘胜追击,奇袭敦煌,拓地八百里,她们每个人都替王爷高兴,都为能嫁给这么一个英明神武的王爷而自豪。 私下里,她们也不止一次地议论着王爷的各种惊世之举,越议论就越崇拜自己的王爷。 朱楧快走两步,一把扶起王后孙云琦,满脸笑意地说道:“王后快快请起。”随后又对她身后的那几位身着盛装的妃子昭仪说道:“几位爱妃也快起来吧,多日不见,可曾想念本王?” 以孙云琦为首的后宫团一听朱楧这话,顿时都来了兴致,立即站起身来,拥簇到朱楧身边,叽叽喳喳地说道:“怎么能不想呢?臣妾等人除了想念王爷,还能有什么事做啊?” 黛昱竹搂着朱楧的左臂,一脸关心的说道:“臣妾们听说王爷以身犯险,去引诱哈密贼军的主力,都很担心呢。王爷以后可别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蓝幼澄也凑上身子来,拽着朱楧的一角撒娇道:“是啊,是啊。王爷刚刚为臣妾洗刷了冤屈,臣妾正想要好好服侍王爷一生以报答王爷的恩情的,王爷可不许有危险,否则臣妾找谁报恩去啊?” 朱楧被他们哄得哈哈大笑,道:“好,好,好。本王听你们,以后不干这么危险的事了。” 第八十九章 后宫享受 说实话,当时为了战斗的胜利朱楧也没顾上太多,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一些后怕,以一万人去引诱敌军四万主力实在是太危险了,正常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撑到瞿能等人前来的,要不是自己来自后世,看过《亮剑》,手里有恰巧有几门铁臼炮,炮手们又恰巧给力,自己怕是就要交待在那里了。别说什么千秋霸业了,现在的腐败生活都过不上了。 今后一定要多一个心眼儿,不能随随便便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地步。 孙云琦贵为王后,母仪肃国,当着众人不好像黛昱竹和蓝幼澄这般撒娇,拉着朱楧的手道:“王爷,臣妾认为两位妹妹说的有道理。王爷是国王,身系一国安危,以后千万不要在以身犯险了,就算不为自己想,也要为臣妾等还有肃国的黎民百姓想想啊。” 到底是王后,说话就是有水平,一下子给自己带上了身系天下安危的高帽子,这样以来,自己不去以身犯险就不是贪生怕死了,而是心系天下。 实际上,地球离了谁都会转,就算朱楧挂了,朱元璋也会立即派其他的儿子前来顶替他的位置。所以说身体永远是最重要的,你要是倒在了工作岗位上,你的缺立即就会有人来顶,这是百分之百的,没有任何疑虑。 朱楧左拥右抱,闻着几个妃子身上散发出的淡淡地幽香,不觉陶醉,为什么都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啊,要是每天都能过上这样的日子,鬼才愿意去打仗。 可是朱楧不打不行啊,西边的帖木儿大军正在高歌猛进,势如破竹,东边的朱允炆和朱棣哪个也不是省油的灯,他要是不趁老朱还在这几年可劲儿发展自己的实力,那在将来的斗争中,肯定是要被优胜劣汰的。 朱楧在黛昱竹的脸上亲了一口,露出十分荒yin的表情,笑道:“有道是小别胜新婚,我们夫妻多日不见,今天你们谁都不许走,全都要留下来陪本王。” 众女一阵哄笑,一个赛一个地说道:“臣妾等人巴不得呢,只是王爷刚刚大战回宫,应该好生休养身体才是啊。” 朱楧捏着蓝幼澄的小脸,坏坏地笑道:“我乐意,我乐意。” 今晚的家宴又是朱楧的一场腐败盛宴,五个老婆还有几个丫鬟伺候他吃饭,何其爽哉。席间,黛昱竹还和听薇、吟荷两个人为朱楧跳了一支舞曲助兴。三位美女婀娜多姿的舞姿又哄得朱楧一阵开怀。 要是能天天过上这样的生活,谁他妈还愿意打仗啊,要不是有人逼老子,老子就做一个混吃等死的藩王岂不美哉? 虽然朱楧说让他的老婆一个也不许走,但这毕竟只是他的梦想,其他四个都还好说,都是朱楧的小妾,一起伺候朱楧也没什么,更何况她们都已经这样干过很多次了。 但是孙云琦不行,孙云琦到底是王后,是朱楧的正妻,多少也要些尊严,怎么能和那几个小老婆一起光着身子向大王邀宠呢? 朱楧也理解她的想法,肯定不会强求她,饭后就放她和其他几个妃子离开了,只留下了蓝幼澄在身边。蓝幼澄刚刚在鬼门关走了一遭,朱楧觉得自己有必要在这个时候来安慰她。 蓝幼澄只穿了亵衣跪坐在床上,朱楧则枕在了她的腿上,让她帮自己掏耳朵。蓝幼澄是做财务的,心细如发,又感念王爷在所有人都怀疑她的时候信任她,帮她洗刷冤屈,因此伺候起王爷来格外用心。 蓝幼澄像打理一件稀世珍宝一样仔仔细细地掏着朱楧的耳洞,朱楧只觉得耳朵里一阵的轻柔,十分的舒服,再加上这些天一直在赶路,困意上来,竟不知不觉地睡了。 半夜十分,朱楧突然醒了过来,摸着自己脑袋下面那团软软的东西,开始以为是枕头,再细一模才发现不是,是蓝幼澄酥软的双腿。 朱楧这才想起了自己枕着人家的双腿睡着了,忙坐起来,道:“幼澄,你就这么跪到了现在?” 屋子里之前的蜡烛熄灭了,蓝幼澄想多看看朱楧那张英气逼人的脸庞,又吩咐丫鬟重新点了一支。此时,屋内的烛光一跳一跳的,映的蓝幼澄的脸庞更加娇美可人。蓝幼澄见朱楧起来,下意识地动了动身子,舒展了一下筋骨,甜甜地笑道:“王爷醒啦?在妾身身上睡的可香甜吗?” 朱楧看着爱妃那双含情脉脉的明眸,不觉地被她的心意打动,左臂一伸,轻轻地将她搂在怀里,弹了她的小鼻子一下,装作不高兴地说道:“傻丫头,你跪到现在不累啊,你可以把本王叫起来。” 蓝幼澄依偎在朱楧的怀里,双臂紧紧地环抱住朱楧,幽幽地说道:“臣妾不累。臣妾差点就再也不能服侍王爷了,所以格外珍惜能伺候王爷的机会。” 朱楧抚摸着她柔软的秀发,笑着安慰她,道:“傻丫头,事情都过去了。本王向你保证,今后一定会把所有的奸细都一网打尽,不会让人再陷害你。” 蓝幼澄将头深深地埋在朱楧的胸膛里,从他那健硕的胸肌里感觉到了一股股强烈的男子气息,双臂将朱楧搂的更紧了,满含深情地说道:“臣妾很庆幸跟了王爷。若是跟了一个脾气暴虐,不明事理的,臣妾都死了一百次了。” 朱楧将蓝幼澄放倒,摸着她的脸蛋说道:“这一点你就放心吧,本王就算是再傻,谁对本王好,本王还是分得清的。” 蓝幼澄伸手搂住朱楧的脖子,亲了朱楧的脸一下,甜甜地笑道:“王爷这么英明,臣妾再也不会担心被人陷害了。王爷知道吗,臣妾知道你用一万人打败了四万多贼兵的时候,别提有多崇拜王爷了。刚才王爷睡着了的时候,臣妾还偷偷地亲了王爷几下呢。” 朱楧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故意装作很生气的样子说道:“什么?你敢偷亲本王,还真是反了你了。”说罢,开始挠蓝幼澄的咯吱窝。 蓝幼澄被朱楧一挠,笑的差点踹不过气,整个娇躯都开始颤抖,蜷缩在床上,喘着气笑道:“王、王爷,臣妾是喜欢王爷才偷亲的。王、王爷,饶了臣妾吧。” 第九十章 内举不避亲 朱楧坏坏地一笑,用一只钳子一样的大手抓住了蓝幼澄的两个手腕儿,摁到床上,道:“想让本王饶了你可以,但你要把本王伺候舒服了。” 蓝幼澄被朱楧摁的有一些疼,但她顾不上这些,温柔地说道:“臣妾当然会尽心伺候王……唔。” 还没等她说完,朱楧就一口封住了她的樱桃小口,随即开始尽情地享受完全属于他的美人。 完事之后,朱楧平躺在床上,将蓝幼澄揽在怀里,用一种十分正式的语气说道:“幼澄啊,你那个舅老爷把本王的几个大牧场打理的不错,这次本王建国了,想给他个官做做,你觉得怎么样?” 蓝幼澄猛地抬起了趴在朱楧胸口上的脑袋,十分惶恐地说道:“启禀王爷,臣妾是王爷的后妃,岂能干预前朝政务?更何况臣的那个舅老爷大字不识几个,怎么能做的了官呢?” 朱楧先是拍了拍她的后背示意她不必惊慌,然后又抚摸住她的后脑勺将她脑袋轻轻地按在自己的胸口,笑道:“你不必这么紧张,我给他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官。他不识字没关系,我可以给他配识字的人帮他,他也可以学习。我告诉你是想让你通知他一声,让他有个准备,别到时候手忙脚乱,弄出了笑话。” 蓝幼澄又重新像一个小猫一样趴在朱楧的胸口,喃喃地说道:“臣妾怕是要让王爷失望了,臣妾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个舅老爷,跟他说不上话。这件事怕是要拜托我母亲去做了。” 朱楧看了一眼自己的爱妃,继续抚摸着她的秀发笑道:“看来也只能麻烦夫人了。本王回宫后,按理也该去看看她了。” 蓝幼澄十分开心地抬起头来,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望着朱楧笑道:“多谢王爷恩典,我娘知道后一定会很开心的。” 朱楧突然间又来了兴致,重新折腾了一番蓝幼澄后,便拥着美人沉沉地进入了梦想。 第二天,朱楧便带着蓝幼澄来拜会她的母亲李安谊,李安谊见到朱楧和蓝幼澄后,忙向前急走两步,跪在地上叩头道:“奴婢拜见王爷、贤妃娘娘。” 蓝幼澄心头一恸,一脸心疼和不安地说道:“母亲,您这是……..”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礼法,多少有些不近人情。 来自后世的朱楧对这一点很难接受,李安谊这一跪跪的她十分不安,说到底她是自己小老婆的母亲,也算是自己的长辈,这样一来弄的自己十分尴尬,连忙向前急走两步,一把扶住她的双肩,道:“夫人不必如此多礼,快快请起。” 朱楧这一扶也是虚扶,没想到李安谊跪在原地一动不动,十分坦然的接受了朱楧的双手,道:“幼澄虽然是我的女儿,但她现在贵为王妃,奴婢见到王妃又怎能失礼?更何况,王爷又救了我女儿一命,奴婢给你磕个头也是应该的。” 朱楧只觉她的双肩柔软无骨,皮肤又十分紧致,丝毫不像一个生过孩子的中年妇女,道:“夫人快起来吧,按理说你是长辈,这样弄得本王跟幼澄都很难受。再者,本王建国了,可以自由的封官许愿,本王决定封你为奉贤夫人,特赐王驾面前免跪。” 李安谊这才缓缓地站起身来,仍旧施了一个屈膝礼,道:“谢王爷恩典,王爷对我们一家的恩典真是比天高,比海深。”说罢,悄悄抬眼看了朱楧一眼,眼神中满含着无法言说的深意。 朱楧一屁股坐在李安谊房间的正座上,十分随意地翘起了二郎腿,李安谊给蓝幼澄递了一个眼色,蓝幼澄便去给朱楧泡茶。 朱楧十分随意地翻了翻李安谊在桌子上摆的几盆花花草草,漫不经心地说道:“我和幼澄这次过来是有事要和夫人商量。” 李安谊忙向前走两步,站到朱楧身旁,恭恭敬敬地说道:“王爷有何事尽管吩咐就是,臣妇一定尽力而为。” 朱楧看了一眼李安谊那风韵犹在的脸庞,笑了一下,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令舅替本王打理牧场打理的井井有条,本王十分满意,这次想给他一个正式的官当当,烦劳夫人去给他打声招呼,以免到时候手忙脚乱。” 李安谊甜甜一笑,正好端过蓝幼澄手里的茶杯,恭恭敬敬地放到朱楧手边,道:“嗨,臣妇当是什么事呢,就这事,怕是臣妇的舅舅知道了,会高兴地晚上睡不着觉,日日夜夜颂念王爷的恩德。只是…..” 朱楧看着她为难的表情,心中已经猜出了个七八分,道:“你也担心他不识字?” 李安谊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蓝幼澄,王爷既然说了一个“也”字,那就证明有人曾经在他跟前说过这个问题,这个人只能是蓝幼澄,微微笑道:“臣妇的舅舅何止不识字,他连一点从政的经验都没有,到时候怕是坏了王爷的大事。” 朱楧对她的观点十分不以为然,突然将翘着的二郎腿放下去,站起身来,背着手踱了几步,道:“不识字可以学,没有经验可以积累。本王用人只看他能不能实心办事,有没有一技之长。用人取材,应该择其大者,扬长避短,若是求全责备,那世上就没有可用之人了。” 蓝幼澄和李安谊不由得对望一眼,深深地被朱楧的这番议论折服,齐双双地跪下道:“王爷刚才议论真乃是王者之言,臣妾、臣妇钦佩不已,王爷定能大展宏图,得志于四海。” 二位女子能说出这番话可谓是很懂朱楧了,没有人不喜欢红颜知己,朱楧十分开怀的大笑了两声,道:“二位快起来吧,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没有你们这些贤内助,本王也很难有今天的局面。” 朱楧说的贤内助特指的是孙云琦、蓝幼澄和黛昱竹三人,他没有注意到李安谊听到这句话时嘴角悄悄地笑了一下。 李安谊和蓝幼澄都是饱读诗书的女子,见解不同于常人,朱楧和她们相谈甚欢,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晚饭也就在李安谊这里吃了。 第九十一章 建立官职体系 时间转眼来到了三天后,朱楧身穿隆重的九章衮龙袍,端坐在大殿上,这一天是他原来的臣子们决定去留的日子。大臣们经过三天的仔细斟酌,大部分人还是选择留了下来,因为他们从这个年轻的藩王的所作所为中看出了他不一般,希望跟着他干出一番业绩。 离开的也有,武官代表是耿炳文,这个早在朱楧的意料之中,作为朱允炆的亲戚,他是不可能留下的。不过耿炳文也还算是条汉子,念在朱楧救了他一命的份上,将自己珍藏多年的一口宝刀送给了朱楧。朱楧很高兴的接受了耿炳文的宝刀,并请他吃了顿酒,二人在席间谈笑风生,一笑泯恩仇。 文官的代表就是魏延赏了,他一心想着抱朝廷的大腿,从来都没有甘心留在肃国这个偏远的地方,更何况他也知道,一直跟朱楧对着干的他肯定早就上了朱楧的黑名单了,留在这里也讨不到什么好果子吃。 朱楧对他的走也是表示欢送,暗地里也是庆幸这颗钉子终于算是拔掉了。 剩下的人都是愿意跟着朱楧干一番事业的,朱楧自然不会亏待他们,按照之前说好的,全都委以重任。 朱楧按照朱元璋的样板建立了自己的官僚系统,首先是中央官僚体系,老朱那里有六部都察院,朱楧不能跟老朱取一样的名字,否则就是僭越。因此朱楧的六部改称六曹,都察院改称监察院,六曹的长官也不能叫尚书,而是叫判书。 六曹的副长官不能叫侍郎,改称参判;参判下面可以设若干参谋性质的官员,称为参议;六曹的下属单位称为局,局里的一把手不能叫郎中,当然也不会叫局长,而是叫正郎,副手称为佐郎。 监察院的一把手叫做都监察御史,其下属有副都监察御史若干名,再下面有巡检御史若干名。 另外,朱楧并不是老朱那样的劳模,既干皇帝又兼职丞相,处理一些乱七八糟的琐事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累了,他认为做好一个君王只要能掌握好钱粮兵马和用人权就好了,因此他很想设立明朝中后期内阁之类的机构帮他打理一些琐碎的事务。 但是,朱元璋废除丞相之后,曾经三令五申,谁要是干提议复设丞相,肯定要他吃不了兜着走,虽然老朱仿照宋朝制度,设立了几个大学士,但这个时候的大学士只是秘书顾问之类的官职,级别只有五品,跟后来的内阁大学士差的远了。 在老朱还活着的岁月里,朱楧不想触这个霉头,内阁的事就先放放再说吧。 以上是文官系统,下面就是武将系统。朱楧还是捡现成的,仿照老朱的制度。老朱在中央设立的军事机构是五军都督府,朱楧不能这么叫,就改称为五将军府,分别由前、后、中、左、右将军府,每个将军府管理一定地域的士兵,朱楧现在正好有五个郡的地盘,一个将军府恰好管理一个郡的士兵。 也就是说敦煌、酒泉、张掖、武威、兰州五个郡的士兵分别由前、后、中、左、右五个将军府管辖。 不过,和朱元璋的五军都督府一样,五将军府只有统兵之权,没有调兵之权,也就是说肃国的所有军户归他们管辖,平时的训练等事务由他们负责,但如果要打仗了,必须由朱楧下令,兵曹签发调令才行。 同样的,兵曹只有调兵之权,没有统兵之权,平时不管理军队,等到打仗时才奉朱楧的命令调兵。 这样一来,双方就可以互相牵制,最后将兵权集中在国王,也就是朱楧的手中。 朱楧还仿照明军后期的制度,将武将的官职分为常设官职和差遣官职两类。常设官职为武将的主要官职系统,武将的级别和工资都靠它来确定,从高到低依次为一品将军,二品将军佥事,三品卫所指挥使,四品指挥佥事,五品千户,六品百户,七品总旗。 差遣官职是临时性的职位,没有固定的品级,属于国王特派某位将领去办某事,办完之后就会上缴印信,职位也会随即撤销。 比如现在的瞿能就是以前将军衔充任敦煌总兵官,前将军是他的级别,工资待遇都是按照一品大员发放。敦煌总兵官是他负责镇守敦煌时的职务,以后工作调动之后要撤销。 瞿能此时只负责敦煌的军务,至于前将军府的军务,交由他人打理。 朱元璋以武力立国,所以立国之初,武将的地位要高于文臣,比如,朱元璋规定文臣最多只能封到伯爵,侯爵之上必须是武将——李善长在战争年代为朱元璋呕心沥血地筹集粮草,几乎是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养活了庞大的军队,为朱元璋夺取天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封为第一公爵,属于特例,也仅此一例。 而开国文臣中封有爵位的只有刘伯温和汪广洋,并且都是伯爵,剩下的一百多名伯爵,二十多名侯爵,还有除了李善长以外的其余五个公爵全都是武将。 再比如,朱元璋规定文臣的最高级别尚书只是二品,而武将的最高级别左都督则是一品。至于太师、太傅之类的都是虚衔,不能说明问题。 朱楧此时才开始了他争霸天下的第一步,自然是崇武抑文,因此也模仿老朱的做法,将武将的最高级——五大将军府将军设为一品。而将文臣的最高级——六部判书和监察院都监察御史设为二品。 接下来就是地方政权体制了,朱楧现在的地盘也就五个郡,说白了他只管着五个知府,还不如内地的一个布政使管的知府多,因此朱楧将地方行政只划分为郡县两级。 郡一级单位参照内地省级单位设立布政使总理民政,按察使总理刑狱,指挥使负责军事防卫,县一级则设立县令总览县里的事务,设县丞为辅佐。 为了防止地方官员串通起来舞弊,朱楧还设立了巡视制度,每年都由监察院派出不定数量的监察御史巡视,发现问题可以立即上报给朱楧,不用通过任何人。 第九十二章 保甲制度 接下来就是司法机构,死刑必须交由中央复核这不必说,各地的按察使隶属于监察院,但是中央的死刑复核权朱楧给了刑曹判书,多一个人把关,就会少一份冤假错案的危险。由于国家初立,承担不了繁重的政府支出,朱楧就没有设立大理寺这样的机构。 至于鸿胪卿、光禄寺等等也一并免了。 最后,是民间基层管理组织,这一点,老朱也给他做好了模板,那就是里甲制度。老朱规定每一百一十户为一里,由其中最富裕的十户轮流做里长,剩余的一百人充做甲首,每十户为一组,轮流在自己的里长的带领下服徭役。 朱楧在此基础上做了改进,他用的是保甲制度,即每十户编为一甲,设甲长一名,每十甲编为一保,设立保长一名,每五保编为一个大保,设立都保长一名。 保甲之间互相监督,若发现一甲之内有人违法犯罪,其余人有告发的义务,如果积极告发不仅可以免罪还可以获得犯罪人的家产,如果知情不报,案发之后,一甲之人全部同罪。 甲长、保长、都保长负责自己辖区内的管理事务,具体来说就是帮助县令征税,催派徭役,平时督促众人生产,农闲督促众人练兵,另外还要负责维持治安。 每一甲的甲长都要如实编写本甲的黄册,上面要记载清楚本甲各户人家的人口、土地、财产情况,如有欺瞒,则甲长轻则发配奴隶营做苦力,重则杀头。 编好黄册之后要一层层上报,一直报到朱楧那里,这样以来朱楧就可以掌握住王国内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个人口和每一份财富了。 由于黄册关系到朱楧能掌握多少资源,因此被他视为重中之重,编写黄册是,县衙要派人去监督,保长、都保长也负有监督下属的义务,如果出现造假现象,那也一样治他们个监督不力之罪。 此外,朱楧还鼓励甲长之间互相监督,如果张甲长发现李甲长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后积极告发,不仅可以免罪,还可以获得李甲长的财产,如果他们不告发,查实之后,十个甲长都要获罪。 最后,朱楧还鼓励民众检举自己的上级,如果有民众发现自己的甲长、保长有徇私舞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县衙、巡检御史,甚至跑到张掖来向朱楧告状。当地官员不得阻拦,还要供给路费,查实之后,朱楧会给这位民众奖励,如果证明是诬告,那他也别回去了,直接去奴隶营中报到吧。 有了这个严密的互相制约的管理体系,朱楧可以确信自己能够掌握王国的一切了,虽然他现在的地盘不大,人口也不多,但他可以集中自己的全部力量来对抗外敌,因此并不虚弱。 韩非子曾经说过:“存亡在虚实,不在众寡。”这句话真是至理名言,可以作为历代君王的座右铭。 翻译一下就是说,一个国家的存亡在于君主是否握有大权,也就是说君主实际能够掌握的资源有多少,再不是在于这个国家的人口多不多,地盘大不大。 保甲制度是确保君主掌握国家全部资源的最有效方式,从春秋时的管仲开始运用,一直到商鞅发扬光大,再到近代都被证明是屡试不爽。 举个例子来说,明朝万历年间,经济十分繁荣,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人口要比明朝初年多好几倍,可是万历皇帝打个努尔哈赤,费劲力气从全国各地才征调了八万五千名士兵(来自当时的首辅方从哲的奏折),靠着叶赫拉那部和朝鲜兵凑数,才勉强凑够了十万大军。 而朱元璋北伐元大都时,只占据了江南一带就一下子出动了二十五万大军,后来的北伐蒙古最少也会有十几万人。朱棣五征蒙古,动不动就带个几十万人碾压对手,这是为什么呢? 就是因为在朱元璋、朱棣那个年代,明朝的里甲制度、卫所制度都在有效的运行,皇帝能掌握住自己国家的全部力量,国家的整体财力、人力虽然不如万历年间,但皇帝掌握的资源很多,可以吊打一切。 而到了明朝后期,由于文官集团的崛起,他们和一些大商人勾结起来不交税,许多大户人家也靠给当官的送礼虚报了田产,许多本来在户籍上的人口都沦为流民黑户,不再为国家掌控。 因此,皇帝虽然看着坐拥万里江山,但实际上所掌握的财力、物力、人力都大为减少,全都让那群高官、富商、大地主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所以貌似强大,实则虚弱。到了崇祯年间就更扯淡了,由于崇祯刚上台时图样图森破,上了东林党的恶当,杀了给老朱家卖力干活,卖力搞钱的魏忠贤,还把他的党羽一网打尽,以至于他瞬间失去了对帝国的掌控能力,被一群宵小之徒包围,想干什么也干不成。天启年间浙江一省的茶叶税可以收二十万两,而到了崇祯十年只收上来十两,中间没有“万”字,完全把皇帝当成要饭的了。 每当崇祯皇帝想要收商业税、海关税、矿产税来充实国库时,那群跟大商人、大走私集团、大煤老板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官员们都会以违背祖制为由拒绝,搞得皇帝最后是穷死了。 崇祯有两句名言,第一是诸臣误朕;第二是文臣人人可杀。很多人都以为他是在推卸责任,但在笔者看来,他这是被人涮了之后的发泄。 朱楧一直认为,所谓的国力跟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多少并没有直接关系。 国力说到底就是君王的掌控力,经济再发达,人口再多,没有掌握在君王手里那又有什么用呢? 反观努尔哈赤,虽然一开始的地盘很小,掌握的人口也不多,但通过八旗制度,将地盘内的每一个人都掌握在了手里,平时干活搞生产,战时全都拉出去当兵,因此看似弱小,实则强势。 第九十三章 招揽人才 一些其他的取得成功的少数民族也都用了这个诀窍,比如蒙古的百夫长、千夫长制,北宋时期金国的猛安谋克制,其实都是通过层层控制,将国内的资源全都掌握在君王手里,可以随时随地集中力量办大事,如臂使指,十分方便。 日本的明治维新其实是近代的商鞅变法,废藩置县就是废分封行郡县,将国家的资源全都掌握在天皇手里;置产兴业就是商鞅的奖励耕战,鼓励生产,鼓励人们投资近现代行业,为近代化奠定了基础。义务兵役制就是保甲制度,保证了国家的兵源,打起仗来可以集中全部的力量对抗外敌。 甲午战争的时候,海战先不说,单说陆战,日本一共出动了十二万装备精良的野战师团,而清朝能派出去参战的只有李鸿章的五万三千淮军,这五万多人还要防守炮台。其余的总督、巡抚只会打嘴炮,说什么御敌于国门之外,但没人出兵相助。这么个实力差距,打输了很正常。其实清军大部分官兵还是很英勇的,但是血肉之躯终归是抵挡不住近代化的国家机器。 所以梁启超——梁公卓如先生才会说李鸿章是“以一人敌一国,虽败仍不失为一豪杰也”。 对这些历史比较熟悉的朱楧肯定不会让这些悲剧发生在自己或者是自己子孙的身上,他将韩非子说的那一句“存亡在虚实,不在众寡”制成了牌匾,挂在自己的寝殿内,好让它时时刻刻地提醒自己,提醒后继的君王。 忙完基层组织建设之后,朱楧还需要建立自己的情报机构,也就是说他需要有人给他打小报告,虽说巡检御史就可以作为他的耳目,将地方上的事情报告给他,但朱楧觉得这些远远不够。 朱楧将仪卫司升格为正三品的机构,赋予他们锦衣卫的职权,让他们替自己监察百官,顺便做特务,建立全国,乃至覆盖周围这几个国家的情报网,让自己不再是瞎子聋子,人家都攻破嘉峪关了自己才知道。 朱楧还想任用自己信任的太监组建东厂之类的机构,以便加强自己的耳目爪牙,但考虑到老朱还活着,而且严禁太监干政,这个决定就搁置了。 官职设置好之后,剩下的就是招揽人才了。需要说明的是,朱楧讨厌的是腐儒,以及东林党那样的人面兽心的伪君子,并不是仇视所有读书人。 在朱楧看来,读书识字和骑马射箭一样,只是一种技能,好人用它可以安邦定国,坏人用它就会乱法犯禁。 更何况,一个堂堂的县令不识字,连状纸和账本都看不懂,还能当一个称职的县令吗? 朱楧用人的原则就两个,第一是实心办事,花拳绣腿甚至是偷奸耍滑的人决不能用,第二就是有一技之长,在文盲率很高的明朝初年,能识字已经算是一项很不错的技能了。 所谓的读书人在朱楧眼里其实就是一类拥有一定技能的人,跟蓝幼澄的理财能力和蓝幼澄的舅老爷张宝的兽医能力是一样的,不比别人高,也不比别人低。 他不会刻意地去打压读书人,只要这些人踏踏实实地给他做事,他也会提拔重用,但也绝不会把他们捧到天上去,否则就会重蹈宋朝和明末的覆辙。 由于国家初立,人才比较匮乏,朱楧招揽读书人的标准自然不是进士及第,举人和秀才都可以任用,朱楧认为所谓的举人和秀才只不过是文章不如进士写得好而已,处理起实际事务来不一定比他们差。 招贤榜文一发出去,消息立即不胫而走,不仅整个肃国都知道了,周围的几个省份,甚至更远的地方也都知道了朱楧要招贤的事情。 许多科场失意的举人秀才甚至是秀才都没考上只是认识字的人都来碰运气,希望能在肃国谋个一官半职,借此光宗耀祖。 肃王朱楧大破西藩兵,拓土八百里的光荣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大明朝,许多人都看出肃王不简单,将来会有大发展,所以就不远千里来投奔他,以图占更多的原始股。 朱楧对他们经过一轮轮的考试、面试、政审之后,对满意的人分别授予了一定的官职,但他还不能完全相信这些新来的,一般只给一个七品县令,或者是六曹里的六品佐郎,将来看他们的实际工作绩效再决定升降。 但这对于那些连进士,甚至是连举人都考不上的人来说已经是天上掉馅饼了,他们纷纷对朱楧感恩戴德,高高兴兴地上任去了。 至于郡里的布政使和六曹里的判书等官职,朱楧主要用的是王府里的老人,第一这些人他很熟悉,第二这些人愿意留下来帮他他也得兑现许给人家的委以重任的承诺,第三干什么都要讲究先来后到,让新来的把老人比下去容易引起人心的不稳。 就在前几天,位于紫禁城谨身殿里的朱元璋接到了有关于肃王大破西藩兵,拓土八百里的详细战报,当即笑的合不拢嘴,道:“好,好,真是朕的好儿啊。前年临清练兵的时候朕就觉得此儿能担当大任,他果然没有让朕失望。” 在一旁的郭宁妃给朱元璋倒了一杯茶,趁机坐到他的身边笑着进言道:“我就说嘛,肃王是个好孩子,既能干又孝顺,这下你信了吧。” 朱元璋白了她一眼,哼了一声,道:“看你说的这话,朕什么时候不信了?” 郭宁妃既不害怕也不生气,她跟朱元璋这样打情骂俏早就习惯了,笑道:“孩子立了大功,你可得给他赏赐啊。” 朱元璋皱着眉头若有所思了一会儿,一脸忧愁的说道:“你先别说什么赏赐不赏赐,他现在地盘大了,需要的兵力就会增多,之前的那几个卫所不够用。朕决定让朝廷拟定开往肃国的几个新卫所提前行动。” 朱元璋到底是心疼孩子的人,虽然朱楧建国了,但在他眼里,朱楧的肃国仍然是大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朱楧仍然是他朱元璋的儿子,儿子有需要,他这个做老子的怎么能坐视不理?他之前没有让那几个卫所就位的原因就是运输粮食太困难,现在朱楧自己解决了粮食问题,他还等什么呢? 第九十四章 征伐不服 郭宁妃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也是一脸正色地说道:“对。这件事你要抓紧办,我怕那孩子打了胜仗就翘尾巴,做事不知轻重,最后栽了大跟头。” 朱元璋一把抓住郭宁妃那只有些粗糙的左手,眼神中略带有一丝坏坏地笑意,道:“不愧是朕的爱妃,总是能跟朕想到一块。” 随后,老朱下令,朝廷决定建立而尚未建立的甘州前卫、甘州后卫、肃州卫、镇番卫以及镇夷所全部开往肃国,帮助肃王守土开疆。 这四卫一所共有两万三千多名士兵,在秋天的时候,陆陆续续地开到了肃国境内。 有了这两万多名士兵,朱楧的腰杆子就更加硬了,接下来他就要做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了——消化被征服的地区。 朱楧绝不会像明朝历代的统治者一样,对这些地方实行羁縻统治,这个办法既费钱又不讨好,他要彻底的消化掉这些被征服的地区。 首先,朱楧在赤斤蒙古部所在的玉门关一带以及罕东蒙古所在的瓜州一带各设置了一个卫所,以加强张掖和敦煌的联系。 阵脚稳定下来后,朱楧宣布将西藩诸部的所有人都编入他的大农场里做庄丁,有钱的不愿意去的,可以缴纳一定的财物获免。为了充实兵力,他还规定每十户庄丁里抽出一个人来当兵,弓马刀枪等费用由这十户人家共同承担。 西藩人也都按照保甲制度来编制,但保长、都保长和甲长必须由汉人担任,以方便监督。在大农场里干活的庄丁也按照朱楧之前制定的十人队、百人队来编制,奖惩制度和汉人庄丁一样,目的就是激励他们好好干活。在这些西藩原统治区内新设的农场的主要管理者也都是由汉人担任,同样是为了方便监督。 朱楧熟悉明亡清兴的那段历史,知道满人就是以这种方法统治占领区里的汉人的。值得讽刺的是,这些被统治的汉人一开始是死活不愿意,哭爹喊娘的希望吴桂三等人率领着关宁军救他们,可是后来他们渐渐地从奴才混成了主子就开始拥护大清了,吴三桂造反的时候,这些人为了打吴三桂还出了不少力。 人口比大明少很多的满清用这种方法都攻占了整个中国,朱楧用这种方法来统治少数民族那更是十拿九稳。 其次,朱楧消化这些被征服地区的办法就是通婚,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十分害怕和汉人通婚,那是因为他们知道汉人太多,如果自由通婚的话,他们就会有被同化的危险。 朱楧则反其道而行之,鼓励多民族通婚,因为汉人的人口要比少数民族多很多,而且在那些被征服的地区,汉人的地位是很崇高的,最不济也是一个甲长,占有很多资源。有道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不管是今人还是古人都适用这个道理。 所以一旦鼓励通婚,少数民族的女子就会以嫁给汉人为荣,而汉人的女子一般不会去嫁给少数民族的男人,一个汉人甚至可以娶很多少数民族的妻妾,这样一来,在父系社会里他们所生下的孩子自然就会成为汉人,久而久之这些人自然就会被汉人同化。 自从肃国大丰收以来,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人迁移到肃国来淘金,缺少人口的朱楧对他们自然是十分欢迎的。朱楧还鼓励已经来到肃国的人动员他们的亲朋好友前来安家置业,如果你能动员十户人家来,那就任命你当甲长,如果你们动员一百户人家来,那就任命你当保长。 在这个政策的鼓励之下,许多人都托人给家里稍信,大谈在肃国的美好前景,鼓励亲人朋友前来脱贫致富奔小康,肃国的人口因此每天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 朱楧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愿意给朱楧当庄丁的,比照之前的待遇,绝不克扣拖欠,愿意自己干的,朱楧也任由他们开垦土地。由于给朱楧干的待遇十分丰厚,大部分小户人家都选择给朱楧打工。也有一部分大地主大商人看好肃国的前景,是特地跑过来在肃国投资圈地的,朱楧也尊重他们的个人利益,各种手续尽量从简,绝不刁难,鼓励他们将大量的资金、劳动力、生产工具和技术带到肃国来。 就这样,到洪武二十六年底的时候,肃国的民户已经达到了五十多万口,加上之前的军户和囚犯以及新征服的西藩的人口和后来新建的卫所军户,朱楧所掌控的人口已经达到了九十万,将近一百万人。 这才有个王的样子。 洪武二十六年腊月二十三,身居张掖城大王宫的朱楧接到了瞿能的一份报告。瞿能在报告上说:“原先依附于哈密国的位于敦煌西南方的安定、曲先、阿端三个蒙古部落仍然不肯屈服,想要殿下封他们的部落首领为卫所指挥使世袭罔替,继续统治原先的部曲。否则他们就投降回鹘。” 朱楧对这三个部落彻底失去了耐心,立即在瞿能的奏折上批示道:“立即发兵攻打,首领及其子孙全部斩首,妻女配军士,所得人口,全部编为农庄奴隶。” 既然你们给脸不要脸,那就别怪本王心狠手辣,之前投降的部落人口好歹还可以落个庄丁当当,而他们就支配做奴隶。 至于他们所说的投降回鹘之类的鬼话,朱楧根本就懒得相信,回鹘的势力主要在北疆,也就是天山北麓。从甘肃到北疆只能通过哈密,要不然你就只能穿越高耸入云的天山山脉,这在冷兵器时代是几乎不可能办到的,所以说就算回鹘想支援他们,也够不着。因为哈密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他们借道的,假道伐虢的故事可是流传很广的。 这三个部落侵犯肃国国土在先,现在都一败涂地了居然还想着割据称雄,朱楧决定用他们的血祭刀,借此给那些有非分之想的人树立一个榜样。 第九十五章 群臣贺年 瞿能没有辜负朱楧的期望,带了七千精兵,只用了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平定了这三个部落,又给朱楧的农场贡献了不少的廉价奴隶。 在一片喜气洋洋的气氛中,朱楧等人迎来了洪武二十七年的新年,大年初一,朱楧坐在大殿内接受百官的朝贺。 武官之中官职最高的就是前将军瞿能了,但是他还在敦煌镇守,不能前来拜会朱楧,因此武官就由原来的甘州右卫指挥使,现在的后将军范朝西领衔向朱楧致以新年的问候。 范朝西首先递上了他们武将的贺表,其实这贺表朱楧不看也知道肯定不是他们这群大老粗写的,肯定是他们手下的秀才书办之类的人写的,不过朱楧也不计较这些,心意最重要。 范朝西将贺表递给朱楧的贴身太监怀恩后,向朱楧作了一揖,道:“殿下,臣等武臣比不上那些秀才老爷有文化,说不出什么漂亮话。臣就代表他们表个态,殿下对臣等恩重如山,臣等一定保着殿下永享富贵,谁要是敢跟殿下过不去,我等一定要他好看。臣等就是殿下的爪牙,只要一句话,殿下指哪臣等就打哪!” 朱楧哈哈大笑,他喜欢实在话,这样的大白话虽然难登大雅之堂,但让人听着很舒服,很受用,道:“后将军与诸位武臣都是血气之人,忠勇之辈,本王正要靠着你们开疆拓土,只要你们忠心杀敌,本王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范朝西与众位武将立即跪在地上,齐声叩头道:“臣等谢殿下!” 朱楧连忙抬手,示意他们平身,笑道:“好,好。诸位爱卿快快平身,今日是元旦,君臣同乐,不必如此多礼。” 接下来就是文臣的祝贺了。 王府曾经的右长史纪君用在朱楧建国后决心跟着他干,朱楧也没有亏待他,将文官官职最高的天官吏曹判书给了他。肃国刚刚成立的这半年算是把纪君用忙坏了,朱楧为了能使国家机器尽快高效的运转,这半年内任命了大量的官吏,这些官吏必须要去吏曹判书那里领取任命状才能赴任。许多人也给纪君用意思了意思,这让他充分享受到了权力带来的妙处。 以前他只是个区区五品长史的时候,是没有人巴结他的,更何况他只是个副职,大头都在魏延赏那里攥着。现在他一跃而成为了最要害部门的一把手,顷刻间门庭若市,想走他的门路谋求个一官半职的人犹如过江之卿,一些灰色收入自然不可避免。 但纪君用是爱惜前途的人,朱楧将这么重要的职位交给他是对他充分的信任,他不会为了这点小钱毁了自己在朱楧心目中的形象,所以在某些方面做得不是很过分。 纪君用为文官之首,领着众文官向朱楧递上了贺表,并出班作揖道:“今日是我肃国建国以来的第一个新年,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臣等恭贺王爷肇极建国,愿我肃国万世繁华。” 大过年的谁也喜欢听吉利话,朱楧十分开心地让怀恩收下了他递上来的贺表,笑道:“好,好。诸位臣僚随本王惨淡经营,才有今天的局面,着实是辛苦了。本王不会忘记诸位的功劳,本王打算恢复秦国的二十等爵位制,授予有功之臣,让他们世世代代永享富贵。” 不管是文臣还是武将,听到这句话脸上都露出了喜悦的表情,官职只是暂时的,退休之后就跟自己没关系了,爵位却是永远的,死了还可以传给儿子,保证自己的后代有个铁饭碗。 而且在古人的观念里,拥有爵位就算是迈进了勋贵的行列,是无上的光荣,汉朝拥有爵位的大臣在自称时往往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冠上爵位的称号,而不是官职的称号。而且在汉代,被撤了官职并不算什么,今后咸鱼翻身的大有人在,因此心疼的人不多,但如果爵位被削了,那就是十分严重的事情了。 封侯拜爵,让后世永享富贵,与国朝共始终,是封建社会每一个男人的梦想。 殿上所站立的所有文武官员齐声下跪,叩头道:“多谢殿下隆恩,殿下千岁,千千岁!” 朱楧很喜欢这话受万人拥护的感觉,微笑着一抬手道:“众爱卿平身吧。秦朝二十等爵位名字太难记了,现在很多人都难以记住,本王就依照朝廷的制度给它们改个名字。爵位一共分为公、侯、伯、子、男、大夫、庶长七等,前六等没等分上中下三级,庶长分左右两级。想要获取爵位必须立有军功,在战场上斩首一级就可获得右庶长爵位。文臣立有军功的,按父皇制度,最高可封为伯爵。” 朱楧想要争霸天下,自然要依靠武将的力量,因此他采取和朱元璋一样的策略,即崇武抑文,让武将的地位高于文臣,这样以来他们才更加愿意为自己卖命。 虽然最高只能封到伯爵,但这也总比没有强,而且伯爵也是超品了,自己的儿子一生下来就比一品大员地位高,这种感觉自然是爽的不要不要的,因此众位文臣也都拥护,大殿内又是一片山呼海啸般的称颂。 朱楧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二十等爵位的取得标准和具体待遇他还要和大臣们具体商议,但这件事今天就定下来了,这将是他称雄世界的制度保障。 在处理了几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之后,朱楧便退了朝,在怀恩的陪同下,信步走向后宫,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王后孙云琦所设立的后花园。孙云琦正在那里赏花,朱楧本想吓她一下,但被她看见了,立即迎上前去,跪在地上叩头道:“臣妾拜见王爷,不知王爷驾到有失远迎,还请王爷恕罪。” 朱楧急向前走两步,一把扶起自己的爱妻,温柔地说道:“王后快快请起,你我是夫妻,不必如此多礼。” 孙云琦顺着朱楧的扶力缓缓站起,温顺地说道:“多谢王爷垂怜,但无论如何臣妾对王爷该行的大礼还是不能废弃的。” 第九十六章 陪伴王后 朱楧拉住孙云琦的小手,顿觉一股柔软涌遍全身,然后一把搂住孙云琦的肩膀,笑道:“本王能如此顺利的建国,王后功不可没。若不是王后当初的劝阻,本王怕是要走弯路了。” 孙云琦娇躯微微倾斜,轻轻地靠在朱楧坚实的胸膛上,温柔地说道:“王爷说这话就见外了吧。臣妾是王爷的人,自然是竭尽全力帮着王爷。” 朱楧轻轻地抚摸了她一头的秀发,柔声道:“本王的王后就是懂事,你最近又种了些什么花?可否陪本王去看看?” 孙云琦甜甜一笑,依偎在朱楧的怀里,故意装作不解道:“王爷不是不喜欢这些东西吗?怎么今天来了兴致了?” 朱楧拧了她的小鼻子一把,略有一丝威严的说道:“怎么?本王想陪陪自己的王后还不行啊?” 孙云琦的俏脸上洋溢出明显的幸福之情,将头紧紧贴着朱楧的胸膛,双臂也紧紧搂住朱楧,笑道:“臣妾巴不得呢。这可是王爷自己要看的,待会可不能不耐烦的走掉。” 朱楧轻轻地环抱住孙云琦的娇躯,鼻子尽情地吸入她身体上散发出的芳香,一脸享受的表情道:“不会的,本王今天哪里都不去,只陪王后。” 二人就这样静静地抱了一会儿,孙云琦就开始带着朱楧逛她设立的后花园,一边逛还一边给他介绍自己新弄来的几个品种。 朱楧果然一会儿就没了兴致,开始心不在焉地敷衍,孙云琦何其聪明,怎么会不知道丈夫的心思,但是她没有强迫朱楧继续跟她逛花园,而是拉着朱楧的手说道:“王爷上了一早上朝累了吧,外面挺冷的,不如到臣妾宫里坐坐吧,臣妾让下人们给王爷做王爷最爱喝的羊杂汤。”后世的朱楧就很喜欢喝羊杂汤,每到了冬天都会经常去喝一碗,来到了古代,尤其是做了西北的王,自然是不会亏待自己的肚子。孙云琦对他的这个习惯早已经了若指掌。 朱楧讪讪一笑,自己吹出去的牛皮没有兑现实在是很没面子,但好在自己的老婆贤惠懂事,没有让自己下不来台,道:“好,那就去王后那里休息一下。” 朱楧携孙云琦来到了她的寝殿——坤和殿,这是朱楧给它起的名字,希望自己的后宫能一直一团和气,不要让自己分心。 朱楧和孙云琦迈入殿内,顿时一股暖流扑面而来,这是殿内烧的火炉所致,听薇和吟荷连忙将朱楧和孙云琦身上的大氅拿下来,抖一抖挂到了一边,然后去给王爷和王后倒热茶。 明朝的建筑都是木头做的,虽然雕刻精美,但是木制的材料容易腐朽损坏,还容易着火,不说别的,单说故宫,从朱棣那个年代开始都不知道修了多少回了。 中国人结婚有盖新房的习惯,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木头盖的房子几十年就旧了,怎么能让新媳妇儿住那里呢? 相比之下,朱楧更喜欢中西亚和欧洲以石材为主的建筑,不仅看着恢弘大气,而且还经久耐用,住上几百年也没有问题。除此之外,还兼具防御及防火功能。 后世的朱楧经常在电视上看到欧洲的一些历经几百年的古城堡,十分的羡慕,一直梦想着自己也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堡,只可惜他现在虽然贵为王爷,但明朝的建筑都是用木头做的,想要住石式的城堡也找不到这样的工匠。 看来本王也只能一路向西了,本王一定要让云琦、幼澄和昱竹她们三个住一住石材建造的大城堡,开开眼界。 朱楧喝了一口听薇端上来的热茶,暖了暖身子,孙云琦只是用热茶杯暖了暖手,然后放下它对听薇说道:“去给王爷弄一碗他最喜欢的羊杂汤。” 听薇将双手放在小腹,行了一个屈膝礼,道:“是,奴婢遵命。”虽然她已经被封为了昭仪,但在王后面前她还是始终自称奴婢,以示不忘本份。 孙云琦打发听薇走后,侧着脸看着朱楧,笑盈盈地说道:“王爷,臣妾再给你弄个芝麻饼吧,放到一起可好吃了。” 朱楧摆了摆手,连忙拒绝道:“算了,早上刚吃过,吃不了那么多,一碗汤就好了。” 不一会儿,听薇将一碗热腾腾地羊杂汤给端上来了,恭恭敬敬地放到朱楧跟前,柔声道:“王爷请用。” 朱楧抬眼看了看这个还算漂亮的小奴婢一眼,搞得人家一脸绯红,笑道:“好。你先退下吧。” 听薇自然不敢跟王后争宠,只能在朱楧临幸三位后妃之余,和吟荷分一点小小的宠爱,能被朱楧看一眼,她的心里就猛地跳动了几下,有点甜甜的感觉,又向朱楧行了一个完美的屈膝礼,极力的表现着她的柔顺,道:“是。臣妾遵命。” 但她并没有真正退下,而是退到一旁,垂手恭立,以便王爷和王后再有需要的时候,好好的表现一下。 朱楧喝了一口听薇端上来的羊杂汤,味道鲜而不腥,是上上之作,里面的羊肚又香又脆,十分地经嚼,不觉满意地点了点头,赞不绝口地说道:“嗯,不错。王后这里什么时候有了手艺这么好的厨子,也不跟本王说说。” 孙云琦甜甜地一笑,用手绢帮朱楧擦了擦嘴角的油渍,道:“王爷说笑了,做这碗汤的不是臣妾找的厨子,是奉贤夫人。” “嗯?”朱楧一愣,顾不上嘴里还有东西,十分惊讶地说道:“幼澄的母亲?她还会做这个?王后又是怎么知道的?” 孙云琦端坐在椅子上,双腿并拢,看着朱楧吃的香喷喷地样子,十分地开心,笑道:“对于臣妾等人来说,最大的事莫过于王爷的事。王爷的喜怒哀乐,在臣妾等人的眼里都是天大的事。现在整个王宫里谁不知道王爷喜欢吃这个,所以奉贤夫人就试着做了做,臣妾尝过她做的羊杂汤,觉得味道不错,就献给王爷了。” 这话听着十分暖心,朱楧也是人,虽然经常听这话,但还是忍不住觉得心头一暖,又喝了一口汤,道:“王后和爱妃们都有心了,改日本王抽空去看一看奉贤夫人,以酬谢她的心意。” 第九十七章 统计兵力 朱楧已经将一碗汤都喝完,孙云琦忙不失时机地帮他擦了擦嘴,然后示意吟荷将空碗端走。朱楧忍不住打了一个饱嗝,握住孙云琦手温柔地说道:“还是王后体贴啊。一碗汤让本王整个身子都暖和了。”随即又对身后的听薇说道:“去,拿些纸笔过来。” 听薇正等着表现的机会,立即施了一个屈膝礼,恭敬地说道:“是,奴婢遵命。”随即恭敬地退了下去,去找最好的纸笔。 孙云琦十分不解,一脸茫然地看着朱楧笑道:“王爷要纸笔干什么?要题字表扬臣妾吗?” 朱楧拧了一下她的小鼻子,威严地说道:“本王才不会弄这些虚的呢,要奖励也是奖励你个世子。” 孙云琦的俏丽先是一红,随即又变得十分失落和愧疚地说道:“臣妾无能,得王爷宠幸这么久,肚子里一点动静都没有,实在是愧对王爷。” 朱楧万万没想到她会这么想,后来转念一想也难怪,古代科技不发达,不明白怀孕到底是什么原理,再加上妇女的地位比较低,一遇到不孕不育的问题首先想的是女方的肚子不行。 朱楧来自后世,自然不会有这些迂腐的观念,不过仔细想了一下,又感觉十分恐怖,自己有老婆这么长时间了,三个老婆再加上两个通房丫鬟一个人都没有动静。如果单单是孙云琦怀不上,那有可能是她自己的问题,但如果这几个人都怀不上,那就有可能是他自己的问题。 我去,老子贵为王爷,正要打下万里江山,怎么能无后呢?那岂不是给别人干了吗?朱楧使劲儿的摇了摇头,实在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不过转念一想,这具身体的年龄还太小,现在都不满十八周岁,说不定是因为年龄问题,等再过两年就怀上了。 朱楧也只能暂时这么安慰自己,不过这事儿多少得长一个心眼儿,以后一定要注意观察,实在不行还是早点找人看看比较好。 孙云琦看着朱楧十分痛苦,十分惊惧的表情,心头不由得一紧,小心翼翼地试探道:“王爷,您怎么了?” 朱楧这才回过神儿来,讪讪的一笑,对孙云琦道:“王后不必自责,繁育后代是两个人的事,岂能都赖到王后的头上?再说,其他两位妃子和两位昭仪不是也没有怀上吗?”朱楧说到这里,脸上浮现出明显的失落之情。 孙云琦冰雪聪明,如何不知道朱楧的心里在想什么,立即站起来跪在地上说道:“王爷切莫自责,一切都是因为臣妾等人无能,与王爷无关。” 吟荷见王后都跪在了地上,自然也是慌忙下跪,道:“臣妾无能,请王爷恕罪。” 朱楧看着这两个可爱的老婆,心里叹道封建社会的礼法真是吃人啊,本来是夫妻双方的事,女方愣是要把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立即扶住孙云琦柔软的双肩,道:“王后,爱妃,快快起来。本王没有怪罪任何人的意思,你们不用自责。父皇也是二十多岁才有了长子,本王还不到十八岁,着什么急?” 这话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不到十八岁的孩子没有后代是很正常的,孙云琦和她的这位丫鬟互相看了一眼,然后缓缓地站起来,道:“谢王爷。臣、臣妾等一定努力。” 朱楧不厚道地笑歪了嘴,对着孙云琦调笑道:“若说努力也是本王努力,王后如何努力啊?” 孙云琦的耳根刷地一下子红了,将头扎地低低的,喃喃道:“王、王爷,臣妾的意思是…….” 就在这时,听薇将纸笔全都拿过来了,捧到朱楧的跟前,跪在地上举起来,道:“启禀王爷,您要的纸笔。” 朱楧扭头看了一眼桌子,淡淡地说道:“放在那吧。” 听薇低着头,轻柔地说道:“是,妾身遵命。”随后恭恭敬敬地站起来,将纸小心翼翼地铺放整齐,然后又将笔和砚台摆到一边,看的出来孙云琦平时也是很喜欢舞文弄墨的,因此她的丫鬟对伺候主人书写这一套流程十分地熟悉。 孙云琦轻挪碎步,轻柔地走到桌子跟前,亲自给朱楧研磨道:“王爷又要设计什么新鲜的东西了吗?” 朱楧走到孙云琦的身边,一手拿起笔沾了沾墨汁,另一只手搂住孙云琦的小蛮腰,笑道:“本王是想和王后算一笔账。” “算账?”孙云琦瞪大了眼睛,有点不可思议却又带有一丝高兴地说道:“王爷要算账不是应该找贤妃吗?” 朱楧搂着孙云琦的小蛮腰,将她的娇躯紧紧地靠在自己的身体上,顿时感觉一股柔软涌遍全身,道:“不是什么复杂的账目,用不着麻烦那个神算子。王后足智多谋,正好可以帮本王参谋参谋。” 孙云琦将身体紧靠在朱楧宽阔的胸膛上,她的丈夫有了事愿意征求她的意见,这对她无疑是一种尊重,虽然还不知道朱楧让她参谋什么,但是孙云琦的心中早已升起了一丝幸福的甜蜜,柔声道:“王爷有什么事能用得着臣妾?臣妾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朱楧一手搂着她的娇躯,一手拿着毛笔在纸上写写画画,边写边道:“我肃国目前共有军士十二个卫一个镇夷所,共计六万八千三百二十人,再加上原来王府的护卫一万零五百人,以及本王在囚犯中征召的一万人,共计八万八千八百二十人;除去在平定西藩之战中阵亡的四千余人,还剩八万四千余人。王后以为这点兵马够用吗?” 孙云琦一怔,随后一脸严肃的说道:“王爷恕罪,臣妾是后宫之人,不能干预军国大事。” 朱楧朝她的小圆屁股上拍了一下,笑道:“只是同你算个账而已,又不是叫你参与机务,你怕什么?” 孙云琦还是不肯松口,满脸正色地对朱楧说道:“回王爷,臣妾闲暇之余也曾读过一些史书,历朝历代后宫干政都是祸乱之源,臣妾不想做她们那样的人。臣妾时刻以刘秀的光烈皇后和李世民的长孙皇后为榜样,希望可以一生恪守后宫本分,相夫教子。” 第九十八章 士官制度 朱楧看着自己这个尚有一脸稚气的小王后,心头不觉一乐,又是一个天真的人啊,忍不住笑着开导她道:“王后所读的历史都是从何处而来?” 孙云琦不知道他问这话是什么意思,略微思索了一下,还是有一说一,道:“自然都是从史书中而来。” 朱楧搂住孙云琦的肩膀,另一只手还是不停地在纸上乱画,笑道:“也就是说这些事都不是王后亲眼见的,都是别人说给王后听的了。” 孙云琦冰雪聪明,这个时候自然猜出了朱楧的话外之音,但她是个很有心思的人,不会直接说破,而是顺着朱楧的话往下说,道:“臣妾非千百年前所生之人,自然是没有亲眼见到了。” 男人自古都是好为人师,朱楧也不例外,见到自己的王后表现出这么小白的样子,忍不住给她科普道:“有道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王后既然不是亲眼所见,又如何确定书上说的都是真话。据本王所知,刘秀的实录是在他和阴丽华的儿子刘庄的亲自监督之下修撰的,书上怎么可能会说阴丽华的坏话。阴丽华若真的是人畜无害,又怎么会把郭圣通挤下台。李世民做秦王时,他的老婆难道就不想让他当太子当皇帝吗?长孙氏估计也没少干预李世民的军国大事,夫妻之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有多少异谋,这些事外人又怎么会知道?” 虽然觉得朱楧说的有道理,但孙云琦还是不想让他觉得自己对军政有兴趣,更何况她根本就没有多少兴趣,略微地点了点头,道:“王爷说的有理,可是臣妾乃是一妇道人家,对于军国之事确实不甚了解,不敢胡言乱语,怕误了王爷的大事。” 朱楧拍了拍她的后背,温柔地笑道:“好了,本王也不跟你兜圈子了,直说吧,本王想要养士。” “养士?”孙云琦一脸诧异地看着朱楧,她不是没有听说过这个词,战国四君子都是以养士著称,然后他们养的不是鸡鸣狗盗之徒,就是虚伪矫饰之辈,真正能排的上用场的,也就寥寥数人,相反秦国没有出现养士专业户,然而它的军力和国力却是最强的。 孙云琦实在是不明白一向以务实著称的朱楧为何突然慕起了养士的虚名,莫非真像书上所说的那样,再理智的人也逃脱不了虚荣心的作祟? 孙云琦用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看了看朱楧,用试探性的语气说道:“王爷为何突然想要养士了?王爷不是经常教导我们不要务虚名而取实祸吗?” 朱楧捏了一下她的下巴,微微笑道:“王后放心吧,本王养士不是为了务虚名,而是图实惠。本王养的不是别的士,而是武士。” 后世的朱楧经常逛一些历史军事论坛,看过众位网友对世界各国、历朝历代的军队素质的分析,能引起他极大兴趣的除了老朱创立的明军以外,就只剩下了三支军队,它们分别是唐军、德军还有日本军队。 朱楧并不是崇洋媚外之人,对日本军国主义给中国造成的伤害也深表痛恨,但朱楧认为任何一个人或者一个国家的成功都不是完全偶然的,肯定有其自身的优势,与其无脑谩骂,倒不如冷静下来分析,以求取长补短。朱楧通过对这三个国家的对比,终于发现了它们的军队之所以比较凶悍是因为一样相同的东西——军士贵族阶层。 唐朝本来就是贵族建立的朝代,其政权的支柱就是军事贵族阶层,唐代的名将中除了少数人以外,大多出身于豪门。 这是因为唐朝的贵族并不是无脑的富二代,而是一群有着极强的上进心和热血精神的人,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受教育,读书识字、骑马射箭、刀枪棍棒无一不精,这也是他们相对于平民的最大优势。在和平年代,他们可以凭借着自身的才学及家族的帮衬步步高升,在战争年代,他们可以凭借着自身的武艺以及家族可以负担的起的精良装备杀敌报国,建功立业。 因此,唐代虽然大礼发展了科举制度,但由于有庞大的士族的存在,寒门出身的士人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压制。到了宋代之后,经过朱温发动的白马驿之祸以及几十年的战乱,士族阶层受到了巨大的打击,这才有了科举制发展的光辉时期。 德军之所以善战,除了武器精良外,也是因为有着自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和训练,并且一直传承着德国铁血精神的容克军事贵族阶层。 至于日本,许多人认为这是一个撞大运的国家,明治维新之前什么都不是,明治维新之后凭借着一定的运气,一跃成为了世界列强。 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其实日本一直以来都算是一个中等强国,唐朝时,日本被唐军打的一败涂地,并不是因为他们太弱,而是因为唐军太强了,那时候的日本已经开始屡次侵略朝鲜半岛,还建立了自己的殖民地,甚至是拥有百济国这个附属国,怎么能说弱呢? 元朝时,元世祖忽必烈两次征伐日本失败,大多数人都是认为其中的原因是日本的运气太好了,元军两次都赶上飓风,以致全军覆没,国内的一些所谓的爱国青年更是持这样的观点,将日本贬得一无是处。 朱楧一直不喜欢这些观点,倒不是因为他哈日,而是他认为要想战胜对手,首先就要正视对手,只是一味地意、淫是强不了国的。 忽必烈两次东征日本失败固然有台风等天气原因,但更为重要的是当时日本武士的善战,能坚持到台风的到来。 先说第一次蒙日之战,由于这场战争发生在日本文永年间,因此也被称为文永之役。日本在元朝及其之前的几百年间里,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白银产地和出口国,因此也被称为金银岛。 忽必烈为了得到日本的财富,以及满足他威加四海的雄心,命令日本称臣纳贡。在收到日本的断然拒绝后,忽必烈还是着手征讨日本。 第九十九章 蒙日之战 此时的忽必烈还没有灭亡南宋,因此只占据了中国北方,当时元帝国正在集结重兵准备南征,因此用以进攻日本的军队并不是很多,只有两万五千人左右,汉人也不是军队的主力。所以说这一次元朝征日失败,不排除有南宋给日本抗血的原因。 公元一千二百七十四年,元朝派去进攻日本的军队由朝鲜扬帆出海,驶往九州岛,远征军的两万五千人中,蒙古人和高丽人大约各占一半,除此之外还有少量的女真人和汉人。军队的统帅是蒙古人忽敦,两位副统帅是高丽人洪茶丘和汉人刘复亨。 元军航行之博多湾,首先攻占并蹂躏了对马岛和壹歧岛,然后分三路在九州登陆,准备攻占日本腹地,这三路中一路为主力,两路为策应。主力部队的登陆地点大约在长崎附近。 面对第一次“蒙古来袭”,日本镰仓幕府调集了部分正规军迎战,九州沿海各藩也紧急组织武士和民兵参战。 惨烈的战斗进行了二十多天,一开始的时候,日本人不适应元军的战术,吃亏较大,蒙受了巨大的伤亡。当时的日本武士还是以近身单挑为主要作战方式,在元朝的回回炮和弓箭手面前着实被教育了一把。不过他们仍然凭借着自身的武艺和死战不退的精神,成功的组织了元军的推进。 在战斗相持了几天后,日本人渐渐地适应了元军的作战方式,于是开始反攻。主要由日本武士组成的日本重骑兵部队尤为英勇,他们在弓箭手的支援下冒着箭雨列阵冲击敌军,与敌军展开贴身肉搏,使蒙古人的弓箭优势失效。元军副统帅刘复亨在激战中阵亡。 元军在折损大半后退回海滩依托回回炮防守,至此元军伤亡惨重,进展无望,他们的败局已经不可避免,由于箭和给养都即将用尽,元军无力继续守住阵地,他们只得上船撤退。 在返回朝鲜的路上,元军的舰队遭到了风暴的袭击,遭受了一些损失,不过大部分人员船只还是安全返回。 也就是说,蒙古第一次征日时,是失败之后才遇到台风的,台风对日本只是起了锦上添花的作用。 这一次东征,使蒙古人在东亚第一次遇到了装备训练和勇气都不亚于自己的对手。高丽人在战斗中主要负责近战,因此他们因遭受日本人的正面冲击而损失惨重。 故而高丽人对日本武士的战斗力,尤其是日本的武士刀印象十分深刻,据他们记载,普通元军的刀剑与日本的武士刀一碰即断,手里的刀都被砍断了,只剩下了刀把,还怎么跟人家打,空手夺白刃这样的情节只发生在武侠小说里,要知道对方也是训练有素的杀手,你能保证自己的身体不被他惯用的刀剑挨到? 这场战斗也可以充分说明,在我们一般人的印象里以崇尚勇猛著称的蒙古士兵也是十分鸡贼的,他们大多使用弓箭,躲在阵型的后面,将近身肉搏的工作都交给高丽士兵来干,因此他们的伤亡并不是太大。 事后,蒙古人评价日本军队,对他们的弓箭倒不是特别推崇,认为他们的弓箭虽然有一定的威力,但是射程较近,但是和高丽人一样,对日本人的战刀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日本的武士刀,日本的武士刀起源于唐朝的横刀,隋唐时期,日本还没有自己的锻刀技术,完全是通过模仿和学习中国制刀技术来生产刀剑,当时的日本刀大都保持了汉代环首刀的基本特点。 在和唐朝进行的白江口之战中,由于唐朝横刀的劈砍破甲能力以及柔韧度远远超过了同时期的日本刀,身穿皮甲的日本武士对此毫无防护能力,日本举国精锐打败而归,此后日本本土陷入了极度的恐惧之中。 在几年的恐慌之后,日本人认清了自己的实力,于是开始以谦卑的姿态向唐朝学习,日本派来的遣唐使中,有不少人是能工巧匠,将唐朝横刀的锻造技术带回了日本,经过模仿和研究,逐渐锻造出了号称世界三大名刃之一的日本武士刀。 另外两把世界名刃分别为伊斯兰诸族(印度、伊朗、阿富汗、布哈拉、土耳其等)的大马士革刀,此刀为高级合金钢,冶炼技术十分复杂,成本高昂,具体制作工艺现在已经失传。在古代,大马士革刀一般只有贵族才能拥有。 以及马来西亚一带的马来克力士剑,起初人们对马来克力士剑并不在意,直到西方白人开始入侵马来西亚一带后,手持马来克力士剑的马来人与他们进行了多次战争之后,才使得马来克力士剑名声大噪。 据史料记载,马来克力士剑可以一下子劈断荷兰人的火枪钢管,用手轻轻一推即可穿透盔甲十分锋利。 只可惜的是,后来西方人征服马来群岛后,出于对这种武器的忌惮,开始禁止马来人锻造佩戴,再加上马来克力士剑的锻造工艺十分复杂,光反复锤锻入火就要五百多次,而且所需材料必须是天将陨铁,所以就此失传。 相比之下,日本的武士刀并没有太大的特色,但是它的优势在于不需要多么难找的材料,其优良性主要来自于其独特的后期淬火工艺,因此成本比较低廉,日本的普通兵民都可以拥有一把好刀。 平心而论:若论吃苦耐劳,当时的蒙古士兵可谓是无能能及,必要时他们可以靠生吃马肉,喝马血来维持生命。蒙古人作战主要靠机动性,以战养战,走到哪抢到哪,因此一般很少带给养。但在此次战争中,蒙古人一直未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始终未能突入到日本的腹地,掠夺补给。 日本人御敌于国门之外的战术固然十分高明,但这也需要他们强大的战斗力做后盾,要不然他们无法坚持到蒙古人弹尽粮绝。 第一百章 蒙日之战(二) 第一次征日战争虽然失败,但是自我感觉十分良好的忽必烈竟然认为经过此战日本必定已经领略到了蒙古大军的威力,会因此而屈服,遂再次派遣使者要求日本称臣纳贡做小弟。 但日本人很不给这位薛禅汗面子,很干脆的斩杀了蒙古来使,表示你若战,便来战。 忽必烈自然不会忍气吞声,在灭掉南宋之后,便着手准备第二次东征。远征军的士兵有中原各地、蒙古和高丽召集至沿海地区接受登陆作战训练,远征军的粮秣补给也源源不断地从全国各地征集,于此同时高丽和中国东南沿海的造船厂也昼夜赶工,制造大小战船和运兵船。 如此大规模的行动自然无法保密,日本人一直严密监视着元朝的一举一动,早已从各种渠道获知了忽必烈的计划,对即将到来的第二次“蒙古来袭”做了充足的战争准备。 此时的日本政局稳定,一代枭雄北条时宗对镰仓幕府和日本各藩的控制力远胜以往,因此得以集中更多的人力物力抗击蒙古人的入侵。 幕府与九州征用民夫于博多湾——这个敌人最有可能登陆的地区眼海滩修筑了一道石墙,用以阻碍蒙古骑兵。 当敌人的进攻日期临近时,北条宗盛和北条宗政分别率领精锐武士军开往本州和九州沿海地区布防,北条宗政的镇西军后来成为战斗的主力。同时九州各藩开始动员民兵,日本其他地区的武士也赶来参战。 公元一千二百八十一年,元帝国庞大的远征军由江浙和朝鲜两地同时出发。此次出征的军容十分壮观,共有大小船只近五千艘,军队约二十万,其中蒙古人四万五千人,高丽人五万多,汉人约十万,其中汉人大半为新附军(收编的南宋军),远征军中蒙古人自然是作战的中坚力量。 北方出海的舰队于五月底如日本人所料抵达博多湾,在等待南方舰队期间,蒙古人轻而易举的攻占了博多湾的几个岛屿,一如既往的将岛上的居民全部屠杀,岛上的建筑物也被他们全部焚毁。 六月上旬,南方舰队抵达,两支庞大的舰队在九州外海汇合,之后元军开始登陆作战,登陆地点九龙山距上次战争主力部队登陆的地点不远。 这一次,元朝远征军遭遇到了更加顽强,更加有效的抵抗,日本军队以石墙为掩护,不断击退元朝的进攻,还伺机组织反冲锋。 日本人最成功的一次反击击溃了高丽军主力,高丽军统帅兼东征大军副统帅,已经入侵过一次日本的洪茶丘被俘杀,几名蒙古高级军官也相继阵亡。 激烈的战斗持续了一个多月,远征军的损失已经超过三分之一,但依然不能突破石墙。到七月下旬,元军的粮草和箭矢都已告罄,此时无论蒙古人还是日本人大概都以为这次战争的结局会和上次相同,以元军的撤退收场。 然而八月一日,太平洋上突然刮起了猛烈的飓风,风暴持续四天,元军南方舰队的舰船基本被毁,北方舰队的舰船也损失大半。北方舰队剩余的舰船搭在着指挥官以及部分蒙古军和高丽军十分不厚道的逃离战场,返回高丽。南方军的指挥官和部分高级官员眼看回天无术,也不愿意做炮灰,只能丢下大部队,乘南方舰队残存的几艘船逃离战场。 此时九龙山的海滩上还留有近十万元军,这些人眼看着操蛋的军官抛下他们而去,呼喊骂娘都不顶用,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深深的绝望之中。他们既无力突破日本的防线,又失去了退路和补给,只等待在沙滩上等死。 三天后,日本开始反攻,将已经饿得半死的残存的元军赶到一个叫八角岛的狭窄地区,然后纵兵攻击。 元军大部分被杀,剩余想两万多人作了俘虏。日本人将除了南方汉人以外的蒙古人、女真人、高丽人、色目人以及北方汉人全都处死,将南方汉人贬为奴隶。 今天的博多湾还有一座名为“元冠塚”的小山,据说是当年元军将士的集体墓地。 在这次惨败中,南方军只要三名士兵逃脱,他们拼凑了一条小船,幸运的漂回中国。忽必烈透过这三位幸存者终于知道了战败的真相。此次战争的副统帅汉将范文虎被当作替罪羊斩首,其他官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 日本人称第二次蒙古入侵为“弘安之役”,此次战争日本投入的军队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远胜前一次,蒙古人在战术上没有丝毫的优势。 根据日本人战后的总结,蒙古人的战斗力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强大,日本武士在各方面都胜过他们,尤其是在装备和战技方面。日本人的装备优势不仅在于战刀,也在于武士的铁甲,据说只要距离稍远,蒙古人的弓箭就无法射穿。 日本的武士完全脱产,自小就开始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可以说是除了杀人什么都不会干,他们的战技胜过蒙古人并不奇怪。蒙古人的记载里也称他们擅长单打独斗,可以和日本人的说法完全互相印证。 由此可见,日本人打败两次蒙古入侵不完全靠的是运气,主要还是靠的他们的武士阶层,这个阶层的日本人从小接受杀人训练,武艺高强,而且社会地位很高,有丰厚的收入,可以负担的起精良的武器装备,是日本军队的主力,也是日军赖以取胜的支柱。 曾几何时,中国的唐朝也有一群这样的军事贵族阶层,他们从小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个个可以以一当十,并且出身豪门,可以自己负担起昂贵的精良装备,他们是唐军的中坚,是唐军无往不胜的利器。 很多人认为富二代官二代都是混吃等死不思进取的人,这句话放到唐朝绝对是错误的,唐朝的权贵家的子弟都是十分努力的人,从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文武双全,太平年代可以凭借着自身的文化来治国安民,战争年代可以凭借着自身的武艺上马立功,而且他们的武器都是自带的,武器是军人的第二条生命,为了确保自己能在战场上杀敌立功而不是送人头,他们所携带的装备都是尽可能的精良,反正他们家里有钱,这些东西也出的起。 第一百零一章 决定养士 可以说,在唐朝及其以前,汉族中的优秀人才大都是文武双全的,那个时候还没有文贵武贱的思想,大家都认为不论文也好,武也好,都只不过是一种技能而已,没有谁贵谁贱,艺多不压身。 一直到了宋代,赵匡胤和赵光义这两个傻x,防保卫他们江山的武将防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仿佛武将中没一个好人一样。从那之后,汉人就以练武为耻,武将都没有地位了你练武还有个毛用。 宋朝的武将能给文臣当干儿子就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所谓“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这种风气一旦蔓延,军队的战斗力就可想而知了。 再加上,宋军的装备都是文官负责制造的,他们不用上战场,因此制作的武器怎么样就不用多说了。有傻叉宋太祖的一句“不杀士大夫”,那群人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贪污,喝兵血,将帝国的财富都收入自己的腰包。 由此可见,宋朝两次被外族所灭,皇帝都被抓去做了俘虏,完全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在冷兵器时代,士兵的武艺战技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基础,带着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去打仗,就算是把常遇春从坟里抛出来也无济于事。 因此朱楧才会想着养士,他要建立自己的军事贵族阶层,将他们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绑在一起,让他们世世代代为保卫国朝而奋战,与国朝相始终。 朱楧跟孙云琦讲了以上一大堆道理,当然将德国的例子略去了,听得孙云琦云里雾里。孙云琦虽然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仍然觉得很厉害,将朱楧扶到凳子上坐下,一边给他按摩肩膀,一边笑着说道:“臣妾愚钝,听不明白王爷说的这么些大道理,但臣妾以为王爷不管做任何事都是很英明的,臣妾永远支持王爷。” 朱楧拍着爱妻白皙柔滑的手,轻轻地舒了一口气,微笑着叹道:“有了王后的支持,本王做这件事就更有底气了。本王决定了,时间不等人,马上将这个计划颁行全国。” 孙云琦心头一甜,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容,虽然她无意干预政事,但王爷有事能询问她的意见,这是对她的重视,没有什么能比王爷重视她而让她高兴的了,甜甜地笑道:“臣妾多谢王爷信任,只是这件事是军国大事,王爷还需要和大臣们商量,万勿草率决定。” 朱楧一把将孙云琦横抱起来,朝她俊俏的脸蛋上猛亲了一口,笑道:“放心吧,本王会去和大臣们商量的。现在前朝的事办完了,咱们是不是该办后宫的事了?” 孙云琦自然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俏脸微微一红,心中却又升起了一丝丝的甜蜜和期待,娇羞地说道:“王、王爷,这是白天啊,万一有人向王爷禀报军国大事该怎么办?” 朱楧向听薇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她把门关上,然后抱着孙云琦走向床边,边走边说道:“什么事能比给本王生王子更重要,本王要有自己的继承人,这才是最重要的军国大事。” 孙云琦搂着朱楧的脖子,感觉自己的身体开始微微发热,一脸娇羞地轻声说道:“多谢王爷宠爱,臣妾一定争气,早日为王爷诞下王子。” 朱楧轻轻地将孙云琦放到床上,抚摸着她那闭月羞花般的容貌,温柔地笑道:“你不光要生,还要帮本王教好他,将来我们肃国的天下,都是他的,他可不能给我败了。” 虽说按照朱元璋的规定,孙云琦所生的儿子必是继承人无疑,其他人再得宠也别想动这个心思,但能听朱楧亲口说出来,孙云琦心里还是像打翻了蜜罐一样甜,这代表了朱楧本人的承诺,代表了朱楧对她的重视,嘴上挂起了显而易见的幸福笑容,温柔地笑道:“谢王爷恩宠,臣妾一定不辜负王爷的期望。” 西北的冬天是很冷的,来自江南的孙云琦还不能完全适应,因此,为了御寒她穿了很厚的棉衣,将她完美的身材和光滑的肌肤全都严实地包裹了起来,十分影响朱楧的手感,朱楧二话不说开始解她的衣服。 孙云琦猛地握住朱楧的大手,略有一丝小恐惧地对朱楧说道:“王、王爷,臣妾怕冷。” 朱楧的手已经伸到了她的内衣里,感受到了她身体的温度以及明显加快的心跳,自然不肯退缩出来,给旁边的听薇使了一个眼色。 听薇心细如发,自然明白朱楧的眼神代表这什么意思,立即弓着身退到不远处将火盆端了过来,床边的温度陡然上升。吟荷也是个很有眼力的丫鬟,跑到柜子里将一张老虎皮拿了出来。 这张老虎皮是朱楧前段时间狩猎时得到的,盖到身上别提有多暖和了。朱楧考虑到孙云琦怕冷的情况,就将它送给了自己的王后。 这样一来,就万事俱备了,朱楧边揉着孙云琦的身体,边坏坏地笑道:“王后,这个样子就不冷了吧。” 孙云琦的脸颊早已一片绯红,躺在床上娇羞地说道:“有王爷在,一切都好。” 可能是因为有虎皮的原因,朱楧这次大发虎威,完事之后,两人都是大汗淋漓,不得不让听薇和吟荷为他们扇风解暑。 孙云琦拿起床头的一只手帕,十分温柔地给朱楧擦汗,她的心思很细,擦汗擦得十分仔细,一滴都没落下,让朱楧大为舒坦。 孙云琦边擦汗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有期望也有一丝担忧地说道:“希望臣妾这次可以怀上王爷的骨肉。”王爷对她如此恩宠,她若是不能替王爷生下个嫡子来继承江山,心里总是感觉十分有愧。 朱楧不想让自己的爱妻有太大的压力,侧过身去搂着她的娇躯,温柔地说道:“王后不必如此,我们还太小,现在要是生孩子对身体的伤害很大,晚一些也不是坏事。” 孙云琦突然怔了一下,随即侧着脸,一脸正色地看着朱楧说道:“王爷怎么能这么说呢?为肃国诞下继承人是臣妾的本分,也是头等大事,自然是越早越好,怎么能晚呢?至于王爷说的伤害身体,臣妾倒是不曾听说,不过就算是有这样的事,臣妾也在所不惜。” 第一百零二章 家宴 朱楧这才想起来,以古代人的知识水平似乎还认识不到最佳生育年龄这个命题,他们一直鼓励多子多孙,能多生就多生,能早生就早生,至于女方的身体问题,他们并不是特别关注,抚摸着爱妻的秀发,笑道:“好,好,好,那我们就尽量早些诞下王子,不过王后可一定要将身体养好啊。” 可惜的是古代没有有效的避孕措施,朱楧也不可能忍受到孙云琦二十四岁之后再动她,那样他得憋将近十年,还不如杀了他痛快,只能嘱咐王后好好保养身体,孩子的事,就随缘而定了。 朱楧喜欢热闹,晚饭时愿意叫上一大家子聚到一起吃饭。后世的朱楧也是一个资深的吃货,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只可惜那时候的他收入低微,囊中羞涩,许多美味佳肴只能看看,无法享受。 现在的朱楧贵为王爷,本来以为可以借此机会弥补自己上一世的遗憾,尽情地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了,但是来到明朝之后才发现,事情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因为明朝初年的饮食文化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还远远没有达到后世的水平,很多菜系根本做不出来,就连后世最常吃的宫保鸡丁,也是在清朝末期才被发扬光大的。 朱楧在京城时,也曾经陪着朱元璋吃过饭,朱元璋虽然是穷苦人家出身,一直以来都崇尚节俭,但毕竟是做了皇帝的人,再怎么节俭也不可能委屈了自己的肚子,他用的膳还是比较讲究的。 我们先来看一下朱元璋的日常菜单。先是早膳:炒羊肉、猪肉炒黄菜、蒸猪蹄肚、两熟煎鲜鱼、香米饭、豆汤、泡茶。 可见其早膳吃的还是比较丰富的,非常符合后世的早要吃好的养生诀窍。 至于老朱的午膳,那就更加丰富了,分别为:胡椒醋鲜虾、烧鹅、燌羊头蹄、鹅肉巴子、咸鼓芥末羊肚盘、蒜醋白血汤、五味蒸鸡、原汁羊骨头、糊辣醋腰子、蒸鲜鱼、羊肉水晶角儿、椒末羊肉、香米饭、蒜酪、三鲜汤、豆汤、泡茶。 需要说明的是,在明朝给皇帝做饭的不是御膳房,御膳房是清朝才有的机构。明朝负责皇帝饮食的是光禄寺。 所以光禄寺卿虽然只是个管伙食的官,但级别可不低,从三品,被称为“小九卿”。 只不过到了明朝后期,皇帝们就渐渐不喜欢吃光禄寺的饭了,原因很简单,就是两个字:难吃。 明朝人谢肇淛曾经说过,如今光禄寺给皇上做的“御膳”,其实也没什么山珍海味等等新奇的东西,不过是大鱼大肉放到一起猛烧猛煮猛炖再猛加调料罢了,这完全就是后世的食堂菜,谁吃多了都会腻。 根据《万历野获编》记载,当时北京城流行的谚语“京城四大不靠谱”:翰林院的文章、武库司的刀枪、光禄寺的茶汤、太医院的药方。 民间都如此吐槽,皇帝就更不吃了,事实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可能是明朝后期皇权旁落,文官集团强势崛起,所以他们对皇帝也就比较敷衍了。相信在朱元璋的年代,光禄寺是不敢随便做些难吃的菜来混弄老朱的。 可怜的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费劲了心思,可是他的后代们最后还是因为皇权被削弱,不能掌握帝国的全部资源对付内忧外患而亡了国,这大概就是一种宿命吧。 话题继续回到明朝皇帝的饮食上,由于明朝后期光禄寺做的饭实在是难以接受,皇帝们只好另辟蹊径,找其他人做饭。 这群人就是太监。 根据《酌中志》记载,凡是皇帝大人每天所吃的东西,都是有司礼监掌印太监、秉笔太监以及东厂提督太监这两三个人轮流操办。 当然,具体做饭的不是这些伟大的公公们,他们混到这个份上也算是位极人臣了,怎么可能跑到厨房里抡大勺子,就算再想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也不会做出这么掉价的事,让人看笑话。 具体负责做饭的是那些太监家养的厨子,太监是断了根的人,这辈子也不想着为后代留家产,他们一旦混大就只想着尽情享受,而由于他们某些方面的缺陷,有的娱乐活动他们不能参与,因此也只能尽情的满足口腹之欲。 基于上述原因,太监们的口味都很叼,为了享受美食极尽能事,一般的厨子还真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因此凡是能被这些大太监看上的厨子,都是高手中的高手。皇帝自然知道这一点,因此就吃他们的厨子做的菜,沾手下人的光。 朱楧从京城就藩时,虽然也带了厨子,但那个厨子的手艺只能说是勉勉强强,远不足以满足朱楧对极致美味的追求。 来到甘肃后,朱楧不是忙着搞建设就是忙着打仗,没有时间去找一个新的厨师,所以吃的方面就这样一直讲究着。 现在又要和家人聚餐,朱楧一想起那个厨子做的那几样菜就感觉倒胃口,但问题是让他做他也做不出来,那该怎么办呢? 朱楧突然猛地一拍脑门:怎么不吃火锅呢?这不正好是冬天吗?火锅这东西怕是谁也会弄吧,当然底料要费些心思,不过还是可以研究的嘛。 拿定注意之后,朱楧搂着孙云琦说道:“王后,本王今天请你们吃火锅怎么样?” 火锅这个料理在宋代就有了,孙云琦自然也吃过,坐在朱楧的怀里,轻轻地靠在他的肩头,微笑道:“好啊,臣妾也很喜欢吃呢。” 听薇和吟荷伺候了十几年人,早就将眼力劲练出来了。听薇听到朱楧和孙云琦的决定后,立即向他们二人行了一个屈膝礼,道:“臣妾去准备材料。” 吟荷也和她一起行了一个礼,道:“臣妾去通知其他两位娘娘。”随后二人一齐退出,分头忙自己的事去了。 过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原本有一些空旷的坤和殿瞬间热闹起来,蓝幼澄和黛昱竹分别带着自己的贴身丫鬟,笑盈盈地赶了过来,见到朱楧和孙云琦后立即急走两步,跪到二人的跟前,满脸开心地说道:“臣妾叩见王爷、王后,谢王爷、王后赐宴。” 第一百零三章 移民实边 朱楧和老朱一样,最喜欢的是一家人和和气气,见到两位爱妃如此开心恭顺的样子,心中也是大为开怀,连忙虚扶了二人一把,笑道:“二位爱妃快快请起。奉贤夫人也来了。” 蓝幼澄缓缓站起来,向前走了两步,体态甚为轻盈,对着朱楧笑道:“启禀王爷,吟荷妹妹去臣妾宫里的时候,臣妾的母亲刚好也在,臣妾就将她带来了。还望王爷、王后不要见怪。” 朱楧一把抓住蓝幼澄柔若无骨的小手,笑呵呵地说道:“爱妃说的哪里话?本王请大家吃火锅图的就是一个热闹,怎么会嫌人多呢?再说了,奉贤夫人又不是外人。” 李安谊没有说话,冲着朱楧甜甜一笑,微微的点了一下头。 接下来就是大忙碌时间了,由于朱楧想吃一顿完完全全的家宴,因此这顿饭没有用任何下人,完全是他们自己张罗的。 朱楧将一个火炉放到桌子上,然后将盛满水的专用涮锅放了上去,虽然他不知道火锅为什么要设计成中间高高隆起的样子,但也懒得研究,只要能吃好就行了。 黛昱竹以及听薇、吟荷三个人都是丫鬟出身,多少都懂一些料理,黛昱竹毕竟已经贵为王妃,不好再做一些低级的事情,只是负责调理沾酱。 火锅沾酱的主要材料就是麻酱,所谓的麻酱其实是芝麻酱,是用芝麻研磨而成的。黛昱竹先将稠稠的芝麻酱盛到一个大碗里,然后再一点一点地加水,每加一点水,就立即用筷子搅拌均匀,然后再继续加水。直到将芝麻酱搅拌成粘度适中的糊状,然后再放适当的盐。 听薇负责切肉,她的刀工不错,不管是羊肉还是猪肉,切得都恰到好处,就算是放到后世的大饭店里也不会比别人逊色。 其实朱楧还喜欢是涮牛肉,只是明朝严禁宰杀耕牛,家里的牛生病了,要先到官府报备才可以杀,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朱楧身为王爷,在某些方面悄悄地搞搞特殊不是不行,只不过现在肃国才刚刚成立,底子还不是特别强大,朱楧不想给别人留下一个奢侈的印象,他要爱惜自己的民力。 至于剩下的一个粗活——洗菜自然是由吟荷去做了,她做这样的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打理起来也是十分的得心应手,用不着别人多费心。 就连最麻烦的调料问题都有人解决了,这一点朱楧应该感谢蓝幼澄。虽然蓝幼澄自己不会弄,但是她带来了一个大师,这个人就是她的母亲。 李安谊从小就喜欢摆弄些酒菜茶水,嫁给蓝玉之后由于备受冷落,便将自己的主要心思都放在了如何让女儿吃的更好一些上面去了。 之前的羊杂汤已经让朱楧领教了她的手艺,此刻她又主动承担起做火锅底料的重任,更是让朱楧兴奋不已,看来自己的吃货大业也有着落了。 由于材料限制,李安谊做的火锅底料也比较简单,主要材料有大豆油、食盐、八角、花椒、葱、姜、蒜、山楂、丁香、枸杞、甘草等。但是这些材料在她的调理分配之下还是爆发出了魔幻般的味道,让朱楧等人大饱口福,吃得很嗨皮。 在大冬天的夜里,在众位美女的环绕之下,吃着火锅唱着歌,喝着美女亲手烫好的小酒儿,什么是生活,这才是生活。 明朝的官员也是有休假的,一般情况下正月是不开工的,但问题是朱元璋是个很不一般的皇帝,他自己是个劳模,所以也就要求所有人都变成劳模,仿佛那些当官的多歇一天,他朱老板就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 因此,在洪武年间,官员们过得是很苦逼的,不仅工资待遇低,危险系数大,连节假日都少得可怜,具体来说一年只能休息三天,分别是春节、冬至和他朱元璋本人的生日。 也就是说,你如果有幸穿越到朱元璋手下做了个尚书侍郎,先别忙着高兴,春节的时候,过完年初二就得上班,连走亲戚的时间都没有。 曾经也有人就官员的待遇问题向朱元璋提出过建议,说你老人家将当官的待遇弄的这么低,以后就没人来当官了,谁给你干活啊? 然而老朱不为所动,用了一句十分睿智的话便让对方哑口无言:“这世上还会缺想当官的人吗?” 凭这句话就完全可以断定朱元璋能得天下绝非偶然,精明啊,精明到脑袋上都快冒烟儿了,谁要是想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玩点儿花花肠子,那纯粹是作死啊。 但是朱楧毕竟是从后世来的,大过年的只让歇一天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他认为后世的七天法定节假日都太少,最起码得让人过了正月十五啊。 然而朱楧无力改变后世的现状,只能为大明朝的肃国官员谋福利了,早在春节之前,朱楧就已经下令,过了十五再来上班。 这条旨意让无数的肃国官员感恩戴德,忙活了一整年,终于可以陪老婆孩子过个好年了,就冲这一点儿,他们就不后悔留在肃国。 洪武二十七年正月十六日,朱楧开始了他新年的第一次早朝。在接受了群臣如同机器般的叩拜礼后,朱楧精神饱满地大声说道:“众卿有何事要奏啊?” 户曹判书张文远站出班来,作了一揖,恭恭敬敬地说道:“敦煌布政使石一德上奏称:敦煌乃新附之郡,胡人众多,单靠现在的军民难以驯服,请求殿下移民十万,一来可以同化胡人,二来可以实边,防备哈密。” 张文远原来是王府长史司审理正,区区的正六品小官,掌管着王府那些鸡毛蒜皮的诉讼。朱楧建国后,选择留下来跟随王爷,以求在肃国谋得自己的发展。 朱楧没有亏待他,见他干活细致,处理诉讼十分公平,就将二品户曹判书给了他,让他替自己打理国家的财政。 张文远接到任命的时候,高兴的一宿都没有睡着觉,从一个六品小官一下子升到二品大员,这怕是古往今来都没有的事吧,虽然他的二品只是一个藩国的二品,但这足以让他和他的老婆激动地恩爱一晚上了。 第一百零四章 士官标准 张文远接任后,为了报答朱楧的知遇之恩,更是为了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前程,始终以很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将户曹打理的井井有条,让朱楧十分满意。 张文远所说的敦煌布政使石一德原本是他的副手——正七品的王府审理副,同样是因为对朱楧的忠心和对工作的用心负责,被朱楧提升成从二品的布政使,替他去管理刚刚归附的敦煌。 朱楧听完张文远的报告后,心里带有一丝赞同的点了点头,但群臣的意见还是要征求一下的,笑着问道:“众卿以为如何?” 客观来说,石一德的建议很有道理,敦煌自唐代以来就被外族统治,距离现在已经过去几百年了,那里早就连根汉人的毛都看不见了,若想同化他们,那我们这边的人口绝对不能比他们少。 朱楧刚收服的敦煌郡连同沙洲蒙古在内共有大大小小六个部落,总人口有十几万人,他现在只在那里驻扎了两万多名士兵,派过去了几个甲长、保长,要想统治那些畏威而不怀德,丝毫没有中原王朝大一统观念,甚至还有些仇恨汉人的胡虏确实很不容易。 况且敦煌也是个大郡,在西汉时也和张掖、武威一样,属于水草丰美之地,这里有发源于祁连山高山融水的疏勒河水系,自汉代以来,灌溉农业就十分发达,在后世耕地面积达到三十多万亩,还有广阔的林地和畜牧业用地,资源十分丰富,单单靠那些个除了放牧和抢劫什么都不会干的胡虏,是绝对不会将敦煌的潜力全都开发出来的。 所以,向敦煌移民是必要而又正确的选择。 这条建议既合理,又得到了领导的首肯,这个时候再唱反调就属于没事找抽了,因此朝堂上的文武官员纷纷附议,称颂声此起彼伏。 每解决一件事,都会让人心里有成就感,尤其是解决了移民十万人开发一个郡这样的大事,更加让朱楧心中大块,于是趁热打铁道:“本王还有一件事要与众卿商议。”随即,将自己想要养士的想法提了出来。 话音刚来,群臣又是一阵交头接耳,武臣听后面露喜色,因为这代表着朱楧对武将的重视,今后他们的地位肯定不会下降。 文臣听后自然是脸上都有哀戚之意,在他们看来,国家应该用高福利来养秀才和举人,万万没想到朱楧对这件事提都没提,上来先想养一群大老粗,这让他们对自己今后的前程更加忧虑。 后将军范朝西此时是朝堂上的武臣之首,听到朱楧的这个计划之后,心中大为高兴,立即站出来附和道:“启禀殿下,臣以为此意甚好,如果此意在全国施行,那将来不管打谁,咱们就都不缺精兵猛将了。” “是啊,是啊。殿下英明啊。”“殿下英明,臣等一定坚决贯彻执行。” 众武臣都是脾气直率的大老粗,一遇到高兴的事,顾不上君臣礼仪,大声嚷嚷起来,纷纷表示拥护。 站在他们右边的众位文臣,内心里十分鄙视他们这种有辱斯文的行为,但也无能为力,他们都知道,朱楧正在一意开疆拓土,自然是格外重视武将,就算他们有不满,说出来也不顶用,只能纷纷表示附和。 这样,养士这件国策就定了下来。朱楧不会学着日本人将他们称为武士,而是给他们取了一个十分前卫的名字——士官。 随即,朱楧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培养士官的计划,士官全部脱产,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士每月给粮食两石五斗,肉四十斤;中士每月给粮食两石二斗,肉三十斤;下士每月给粮食两石,肉二十斤。 此外,凡是入选士官者,免除其全家徭役,士官拥有崇高的地位,见到七品官员不用下跪,可以参与所在保内的管理事务,本人一生伤病所需的医药费全都由国家承担。 此令一出,举国热议,士官的待遇也太好了吧,先不说他们的政、治待遇,但说经济待遇就比肃王的一等庄丁还要高出五斗,而且还终身免费医疗,这让当时拼命养儿防老的古代人纷纷向往不已。 但是,你先别高兴的太早,士官的待遇这么好,肯定不是什么人都能当上的。按照朱楧制定的标准,你若是想光荣的成为肃国的一名士官,首先要弓马娴熟。射箭要能击中七十步以外的目标,以十发七中为合格,近身格斗要能打倒三个普通的明军。 取得士官资格后,并不代表着一劳永逸,每年的春夏秋冬四季都要进行一次考核,最上等的授上士,中等的授中士,下等的授下士,一次不及格的给予罚款处罚,并勒令补考。如果补考都不及格,那就立即撤销其士官资格,并处于巨额罚款,以补偿国家在你身上浪费的资源。 另外,朱楧为了鼓励士官将武艺传给自己的后代,以保证建立自己的世袭军事贵族阶层,还颁布命令说,如果一人为士官,那不仅是他自己,他的成年儿子也成了国家的人,必须随时等待国家的命令奔赴战场。 这样以来,那些取得士官资格的人,为了能使自己的儿子到了战场上杀掉敌人而不是被敌人杀掉,也会竭尽全力训练他们,这样以来就能保证国家有源源不断的优质兵源。 武威郡里的一个猎户人家,一个身材壮实的中年人正在交自己年幼的儿子用枪。 “用枪最重要的是要知道进退,知道什么时候该攻,什么时候该守。攻的时候要快、准、狠,犹如蛟龙出水,一击命中敌方的要害,否则就有可能被敌方趁你旧力已去,新力未发之时而反杀你。” 那名中年人边说边演练枪法给自己的儿子看,将基本功交给自己的儿子后,语重心长的说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我已经将用枪的基本要点都教给你了,剩下的就靠你自己刻苦练习了。” 那名少年人似懂非懂地说道:“知道了,爹。” 第一百零五章 制定发展战略 中年人微微地摇了摇头,他出身于武学世家,只因乡里的恶霸调戏他的娘子,他一怒之下将其杀死,为了躲避官司才逃难到武威。本来以为自己要隐姓埋名的过一辈子,万万没想到赶上了肃王养士的计划。 中年人的那颗久已湮灭的雄心又重新跳动起来,他的热血又不由自主地燃烧起来,当一个猎户能有什么出息?现在的猎物多精明啊,比猎人都快聪明了,有时候进山两三天也逮不到一只像样的猎物,终日让妻儿为生活犯愁,那绝对是男人最大的耻辱。 而如果能入选肃国的士官,哪怕是最下等的士官,一个月也有两石粮食,二十斤肉的待遇,足以让他们一家老小过上十分滋润、十分体面的生活了。 况且肃王已经说了,士官就是国士,不管之前干过什么,一经入选,既往不咎,他是皇帝老子的亲儿子,有他这句话,自己入选士官之后,就算仇家和官府的人想翻后账,怕是也没那么容易吧,总好过躲躲藏藏地过一辈子。 想到这里,中年男人便已经打定主意要参加士官竞选,唯一让他放心不下的就是他儿子,因为肃王有明令,士官一经入选,他的儿子也要随时准备从军上战场。战场是最残酷最较真的地方,武艺稀松的话除非是运气好到爆棚,否则只能是给对方送人头。 中年人见自己的儿子这副样子,便知道他完全没有明白自己的苦心,面色一虎,板着脸训道:“我给你三个月的时间好好练习。三个月后,我还站在这里,两只耳朵上各挂一只小铁环,头上放一枚铜钱。你端着枪全速冲过来,两枪挑掉我耳朵上的铁环,然后再使一记回马枪,挑掉我脑袋上的铜钱。记住,你如果武艺不精,那就很可能要了你老子的命。” 少年人很明显被自己老子的这段话给震慑住了,他不明白老爹为什么要用这种近乎于残酷的方式来训练他,过了半响才瞪着眼睛,张着嘴喃喃说道:“爹…..” 一直在旁边观战的少年的母亲也是十分不忍,走向前去,轻轻抓住中年人的胳膊,一脸和气地劝慰道:“他爹,孩子还小,你何必这么逼他?” 谁知这名中年人并不买账,板着脸训道:“我逼他?到了战场上有的是人逼他!”随即袖袍一甩,哼了一声,大步流星地走开。 只留下少年和他的母亲呆呆地站在原地。 朱楧自幼练习骑射,也渐渐地爱上了骑射,十几年苦练得来的本事自然不肯就此荒废掉,因此朱楧在闲暇之余也是很刻苦地练习自己的这项技能,具体的练习方式就是狩猎。 虽然朱楧不像杨广那样穷奢极欲,为了玩好可以弃天下于不顾,但也做不到儒家思想要求的那样,除了坐在殿内看奏折什么都不干,他还是很喜欢享受生活的,王爷嘛,生活自然要比一般的老百姓奢侈一点,这个无伤大雅,只要不过分就行。 朱楧带着一干文武大臣和一千多名骑兵在位于张掖一段的祁连山北麓狩猎,一千多名骑兵首先分散开来,将山里的野兽全都驱赶到某一固定的场所,然后才是朱楧等人大显身手的机会。 历史上的许多帝王都曾经将狩猎说成是练兵的一种手段,这其实只不是过他们在为自己的贪玩找借口,狩猎可比打仗简单多了,那些个野兽看见成群结队的大军围过来,只有逃跑的份,根本无力反抗。 朱楧没有那么虚伪,他就认为自己这是在玩儿,肃国三面临敌,自己整天面对那么大的压力,偶尔放松一下又如何? 后世的朱楧曾在网上看到过国内的富豪跑到外国去打猎,体验所谓的刺激生活,曾经他也很羡慕,但现在实际打了一次猎之后,朱楧倒是觉得这也挺没劲的,完全是一边倒的屠杀,跟真正的战场比起来差的实在是太远了。 中午时分,朱楧下令就地野餐,将打来的战利品全都烤了,分给众位将士吃。能和朱楧坐到一起的,自然都是肃国的核心人物,他们分别是六曹判书以及五将军府的五大将军,当然目前正在镇守敦煌的瞿能没在。 这一天,艳阳高照,微风熏熏,虽然西北的冬天有些冷,但这样的日子也正是出游的好时机,塞北不比江南富丽妖娆,但别有一番空旷磅礴之美,让人不觉心旷神怡,在一瞬间便放空了自己,将俗世间所有的杂物全都抛到了脑后。 朱楧很喜欢这种感觉,更何况这还是在他自己的地盘上,不用有任何拘谨,于是岔开腿席地而坐,对跟随着自己的众位文武大臣说道:“诸位爱卿随便坐,不用拘礼。” 跟随着朱楧前来的肃国大官也十分喜欢现在的气氛,在野外舒展舒展筋骨到底是舒坦,让人有一种自由的感觉,比总是闷在殿里强多了,但他们不会真的不用拘礼,这句话只是王爷随便说的客气话,谁要是当真了,谁就是傻子,依旧按照上朝时的班次分别坐到了朱楧的两边,只不过他们每个人都随意了很多,有的是盘着腿坐,有的则是像朱楧一样岔开腿坐。所有人都是有说有笑的,气氛十分融洽。 朱楧极目远望,指着前方一望无际的原野,十分自豪的说道:“诸位爱卿,你们看本王的江山是否辽阔?” 这是领导白给的拍马屁的机会,肃国的大老爷们立即纷纷点头哈腰的附和道:“我肃国广褒千里,水草丰美,真乃举世罕见的辽阔沃土啊。” 朱楧听着他们的奉承,心中也十分开怀,突然之间,他又换了一副十分忧愁的面容叹道:“可惜啊,我肃国虽然辽阔,但是三面临敌,北虏、西藩、南戎,每个部落都对我们虎视眈眈,尤其是我肃国粮食大丰收之后,谁都想来打一次秋风,前些日子哈密诸贼联兵进犯不就是例子吗?” 第一百零六章 制定发展战略(二) 所谓君忧臣辱,君辱臣死,这句话虽然也只是这么说说,土木堡之变后,君王受了那么大的侮辱,也没见那个大臣去死,但老板犯了难,手下的人自然要赶紧想办法解决,这可是个表现的机会啊,不能让其他人给抢去了。 兵曹判书管子玉首先战出班来,作了一揖,恭敬地说道:“启禀殿下,臣近日也在思考我肃国的生存发展问题,刚有了些眉目,本来打算明天上朝的时候再向殿下上奏的,但殿下既然现在问起来了,那臣就在这野外空旷之地说了,还望殿下恕臣无礼之罪。” 管子玉今年四十出头,关中人,生活过的很不如意,虽然饱读诗书,见识不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太扎刺,不入考官的法眼,因此混到四十多岁也只是个秀才功名,别人劝他写文章时圆滑一点,多少拍一些马屁,可是他却依然故我,渐渐地人们也就不再劝他,反而背后笑话他是个傻子。 后来赶上肃王招贤,管子玉认为这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巨大的机会,因此就辞别父母妻儿,和几个不得志的人一起结伴前往肃国,希望能凭借着自己一身的学问混出一个名堂来,打那些嘲笑他的人的脸。 管子玉的策论写的很好,深入浅出,鞭辟入里,一下子吸引了朱楧,朱楧由此断定他不是那些只会写几句文章诗词的小儒,更不是那些只会哗众取宠的油滑之辈,而是一个有真才实学的人。 朱楧是个很有魄力的人,但凡是他认为有才能的人,他都会破格使用,反正整个肃国都是他的,也不用走什么法定程序。 朱楧当即将管子玉点为第一,并任命他做自己的兵曹判书,朱楧敢把一个从未当过官的人提拔到如此高位,除了看重他的才学之外,还看中他的年龄,四十出头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而且饱经人世坎坷的管子玉肯定也不会犯中二,做出什么幼稚的事情。朱楧将兵曹交给这样一个人,是很放心的。 管子玉听到宣旨太监宣读朱楧的任命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本来想着能弄个县令干干就不错了,没想到一下子位极人臣,做了二品大员兵曹判书。 人生似乎总是不会缺少惊喜,管子玉当时那叫一个激动啊,抱着宣旨太监的大腿就哇哇的哭,一把鼻泣一把泪的哭,真可谓是长使英雄泪满襟,不对,应该是湿的全是太监的衣襟,搞得那个宣旨太监十分无语。 朱楧对人才都是很重视的,不遗余力的拉拢他们,不仅赏赐了管子玉一座大宅子,还派人将他的家人全都接了过来,好让管子玉可以安心工作。 管子玉自上任之后,为报答朱楧的知遇之恩,一直都在兢兢业业的工作,去的往往比开门的人还早,走的往往比扫地的人还晚,搞得兵曹的人压力非常大。但饶是如此,许多人仍对他不服气,尤其是肃王府里的老人,他们跟着肃王惨淡经营,升藩为国,到头来却被这个新来的给骑到了头上,这让他们每个人心里都不舒服。 出于人心的阴暗面,他们总是有意无意地挤兑管子玉,有些话甚至也传到了管子玉的耳朵里,但他自负其能,懒得和这些人做口舌之争,再加上他毕竟是新来的根基不稳,不敢冒然得罪人,于是就装作不知道,更加兢兢业业的工作,想用实际成绩来堵住那些人的嘴。 肃国三面临敌,生存环境恶劣,身为兵曹判书的管子玉对国家安全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自上任以来一直在调查各方面的资料,思考肃国的生存发展之道,这些天好不容易有了些眉目,想等着晚上的时候梳理出来,第二天再上奏给大王,没想到大王今天突然问起来了,他这个兵曹判书如果答不上来,那就又给了那些攻击他的人口实。于是乎,管子玉当先站了出来,陈述自己的方略。 朱楧本来就很欣赏管子玉,知道他是个老成持重的人,若不是胸中已有定案,是断断不会当众站出来的,他很乐意看到管子玉大放异彩,那不正好说明了他这个王爷有识人之明吗,笑道:“管判书不必多礼,你我君臣今日就在这辽阔的草原上坐而论道,请管判书畅所欲言。” 管子玉得到了朱楧的鼓励更加兴奋,作了一揖后,直起身来,昂首挺胸,中气十足地说道:“臣遵旨!臣以为,我肃国三面临敌,不论是西面、北面还是南面之敌皆有虎狼之心,无时不刻不想吞并我肃国自肥。因此,我肃国必须是以武立国,不断地开疆拓土,用武力来争取生存的空间。” 这番话说到朱楧心坎儿里去了,虽然他贵为王爷,但肃国这险恶的周边环境每天都像一把利剑悬在他的头上一样,压得他透不过气来,朱楧微微地点了点头,重重地舒了一口气,道:“兵曹判书所言不错,我肃国的国策就是要以肃国的剑为肃国的犁争取土地,让肃国的武士为肃国的百姓争取生存的空间。” 一句以肃国的剑为肃国的犁争取土地,说的在座的文武高高登时热血沸腾,他们不约而同地跪直身子,伏在地上叩头齐声喊道:“殿下英明!我等愿为殿下竭尽全力,百死不悔!” 朱楧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句剽窃来的话居然能引起这番效果,看来二战时期德国全国陷入疯狂的状态不是人们夸张的说法,希特勒的话实在是太有感染力了,道:“众爱卿平身吧,只要我们君臣同心同德,那就算是有天罗地网罩在我们头上,我们也能给他打破!” 这话又使得群臣一阵血脉喷张,每一个男人都渴望建功立业,都渴望征服,朱楧正是给了他们每个人征服的决心及希望,他们没有立即遵从朱楧的命令站起身来,依旧跪直身子大声道:“臣等必定竭尽全力辅佐殿下,征伐有罪之国,布国威于四方!” 第一百零七章 招降南虏 朱楧也被他们的豪情所感染,男儿何不带吴钩,率领十万铁骑,纵横绝域,饮马多瑙河,何其壮哉!大声道:“众爱卿在本王建国之后,不离不弃,愿意跟着本王惨淡经营,这份人情本王永远感念在心,必不相负!管判书,你接着说吧。” 朱元璋对待功臣的手段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朱楧不想让人认为他和他老子一样,这样以来会让你群臣很没有安全感。 听到朱楧这句话,群臣都安安分分地坐回到原位,只有管子玉还站在班次之外,作了一揖后,接着说道:“我肃国南部,为青海蒙古残部,彼等力量既弱小又分散,对我构不成巨大威胁,再加上我们和他们之间有着高耸入云的祁连山,不论是谁想攻打谁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对他们暂时应该采取以和为贵的态度。” “殿下自酒泉城下大破西藩诸贼后,青海蒙古部落深深为大王的雷霆之威所震服,已经遣使求和,表示愿意为我肃国的臣属,臣建议先答应他们,以解除我肃国南边的威胁。” “北面的胡虏为瓦剌部,虽然有一定的势力,但是毕竟不是铁木真的嫡系子孙,只是跟他有世婚关系的部落,北元灭亡后,瓦剌摆脱了元朝廷的压制,开始努力发展自己的势力,但他们现在对我们还构不成致命的威胁,我们靠着墩台和长城完全可以守住北疆。” “因此,我们对瓦剌应该采取以守为主的策略,毕竟北疆大漠广阔万里,中原自秦汉以来就一直饱受北虏的侵犯。我们就算进兵将他们暂时打败,过不了多久他们又会恢复元气,永远不可能彻底消灭他们。” “我们真正的威胁在于西边,哈密王自上次惨败后很不甘心,臣接到线报说他整日想着复仇,甚至还想着向回鹘借兵。强大的回鹘立国已经有一百多年,他们也在时时刻刻觊觎我肃国的财富,若是回鹘收服了哈密,那他们必定引兵来犯。臣听说回鹘有精兵二十余万,到时候我肃国的这不到十万的将士怕是难以抵挡。因此,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拿下哈密,堵住回鹘东进的山口,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占住天山的地利。然后抓紧发展实力,以图今后灭掉回鹘。” 这番议论说的在场的大臣连连点头称是,再也没有人敢小看这个落魄秀才了,朱楧更是十分满意地连连点头,管子玉的才华已经足以证明自己的识人之明了,这俸禄花的值,笑道:“兵曹判书果然大才,短短几句话便将我肃国的发展前景给勾勒了出来,真是上天赐给本王的福分啊。” 吏曹判书纪君用上前一步,不失时机地拍马屁道:“这都是殿下有识人之明,于众多应试才子中选中了管大人这个大才。” 这马屁拍的恰到好处,又不着痕迹,哄得朱楧不仅哈哈大笑,纪君用旁边的户曹判书张文远用十分怨毒的眼光看了一眼纪君用,暗骂道:他妈的,老子本来要说这句话的,没想到被你小子抢先了。 这一场君臣之间的席地讨论就将肃国将来的国策定了下来,只有短短的六个字:南和、北守、西进。 洪武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五日,青海蒙古诸部中最大的一股势力——元朝岐王朵儿只班遣使到张掖,向朱楧请求投降。这充分证明了管子玉的判断,自从朱楧大破西藩诸贼后,青海蒙古对他畏之如虎,已经不敢再有异动。 朱楧按照之前制定的既定战略,隆重接待了朵儿只班的使臣。 朵儿只班的使臣在礼曹接引官的接引下,恭恭敬敬地走进朱楧上朝用的大殿,在距离朱楧尚有二十步的时候,便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叩头道:“臣故元岐王使者莫忽而叩见殿下,殿下千岁,千千岁!” 每一个王者都很喜欢享受这种万国臣服的感觉,朱楧也不例外,虽然现在只有一个朵儿只班部表示臣服,但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一半,心中不觉大爽,志得意满地笑道:“平身吧,使者远道而来实在是辛苦了。” 莫忽而抬起头来,但仍是跪在地上,朗声道:“多谢殿下,臣奉我家主人之命,前来拜见殿下,表示归顺。我家主人愿意以全体部落投降肃国,并替殿下镇压青海的不服者,还请殿下恩准。” 这个结果最好不过,朱楧心头乐开了花,最近真是好事连连啊,但他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仍旧一板一眼地说道:“朵儿只班肯归顺天朝,替天朝效命,足见其忠孝之心,本王焉有不准之理?本王封其为湟水卫指挥使,世袭罔替。” 这句话就表明着莫忽而的使命完成了,这个草原汉子显得十分激动,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红着脸道:“多谢殿下,从此之后我家主人一定革去旧有称号,称大明肃国湟水卫指挥使,世世代代为殿下效力!” “好,好,好。”朱楧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就表明他的南侧暂时不会再受到攻击了,可以专心地对付西侧和北侧的敌人了,笑道:“使者原来辛苦了,传令驿馆好生接待,不可怠慢。退下吧。” 莫忽而又重重地磕了一个头,十分激动地大声说道:“谢殿下,臣为自己能成为肃国的一份子而感到自豪!” 朱楧淡淡一笑,这马屁拍的舒服,挥了一下手示意他退下。莫忽而这才在接引官的接引下叩头告退。 待莫忽而走出大殿后,朱楧十分高兴地说道:“如此一来,南边的胡虏就暂时不用担忧了,我们只需要做好北守西进就好了。众卿可有具体对策?” 还是兵曹判书管子玉第一个站出来,为国防建言献计本来就是他的职责,再加上他上次出了风头,这次想要趁热打铁,巩固他在王爷心中的地位,作了一揖,道:“启禀殿下,臣以为我肃国目前兵力尚若,北守和西进难以同时侧重。我肃国北边有龙首山、合黎山、马鬃山,虽然比不上祁连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但也可以作为天然的屏障,我们只需要发动民夫,依照山势修建城堡、墩台,就可以凭险固守,节约出兵力来专心对付西贼。” 第一百零八章 哈密局势 这条建议十分得体,而且具体可行,不仅群臣,就连朱楧也不仅微微点头称是。群臣混到这个份上,都是脑袋精到冒烟的老油条,一看朱楧有同意的意思,纷纷站出来表示附议,这条建议就这样通过了。 随即,朱楧下令,在肃国北部,依照山势修建长城、墩台、城堡,以抵御瓦剌将来的侵略,这个工程由工曹和兵曹分工负责,工曹负责筹备原料,召集民夫、工匠,兵曹负责最后的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时间定在洪武二十七年秋收后,各部必须加班加点,以求克期完工。 散朝之后,工曹判书宋成就带着手下去勘察北部的山川隘口去了,朱楧对这一带的地理也比较熟悉,画了一幅地图给他,好为他的工作提供便利,这让宋成十分震惊,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养在深宫里的王爷居然对这一带的地理如此熟悉,莫非是他早就知道自己要就藩张掖,平时就做足了这方面的功课? 宋成百思不得其解,干脆就不想了,还是想着怎么干好眼前的工作才是王道,王爷都把地图画给他了,他要是还干不好,那这个官也就没脸再当下去了。 北边防守体系的建立要等到秋后,否则容易妨碍农时,造成十分重大的损失,因此这件事也就先被朱楧放到了一边。 此刻朱楧的注意力又全部集中到了西边的哈密国上面,在肃王的寝殿里,朱楧望着挂在墙上的那副他在战场上缴获的迪丽娜扎的头盔,不觉得出了神。 这世上竟有如此美貌的女子,她居然还会领兵作战。朱楧边想着,嘴角边挂起了一丝邪魅狂狷的微笑,也真是巧了,听俘虏说你是哈密的什么邵安公主,江山和美人,本王都要了! 于此同时,哈密王国内也并不太平,哈密王纳忽里趁着元末明初之时察合台汗国动荡之际,以极强的魄力和高明的手腕儿,取得了独立。从此从别人的臣属,变成了南面称孤,割据一方的诸侯王。 洪武初年,天下方定,朝廷对西北之地鞭长莫及,哈密王纳忽里居然可以依靠着自己强大的实力跟朱元璋谈判,要求西北一带互市,可见其嚣张程度。 然而去年的酒泉之战,无论怎么看都稳操胜券的他,居然被朱元璋的乳臭未干的儿子给来了个斩首行动,损失了近两万精锐,要不是靠着女儿拼死断后突围,他这条老命都不一定能回到哈密。 靠着女儿才能安全跑回来,这对于心高气傲的哈密王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刚回到哈密的时候,哈密王纳忽里感觉到实在是转不过脸,动不动就发脾气,因为几件小事杀掉了好几个官员,搞得人人自危。 在儿子和女儿的轮番劝解之下,过了大半年,哈密王纳忽里的气才渐渐消退,精神状况才恢复正常,这个时候的他又不得不考虑哈密国的前途问题。 自从敦煌被朱楧收复之后,哈密就开始直接和肃国接壤,不管是哈密王纳忽里还是邵安公主迪丽娜扎都认为朱楧是个十分有野心的枭雄,绝对不会满足于区区五个郡的地盘,迟早会向西发展,攻占水草丰美的天山北麓之地。 而从甘肃若想进入北疆,哈密则是必经之地,所以哈密国的所有人都认为朱楧早已经瞄上了哈密,只是在等待下手的时机。 与此同时,西方强大的回鹘也不安分起来,哈密一开始本是回鹘的一部分,自从哈密王闹独立后,回鹘君主就一直想着重新收回这块富饶之地,只不过由于西方有帖木儿帝国的牵制,再加上兵精粮足的哈密王一贯强硬的态度,未曾得手而已。 这次回鹘见哈密王纳忽里偷鸡不成蚀把米,实力大损,那颗不安分的心又重新蠢蠢欲动起来,再加上回鹘君主黑的儿火者久闻迪丽娜扎的美貌,立誓此生必欲残暴之而后快,因此加紧了对哈密国的谋划。 对于哈密来说,此时真是所谓的危急存亡之秋,夹在两大帝国之间,犹如踩在刀尖上跳舞,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翻车。 哈密王纳忽里愁的头发都白了几分,仍是拿不出一个保全产业的万全之策。其实摆在现在的哈密面前的无非是两条路:第一条归附回鹘,对抗大明;第二条归附大明,对抗回鹘。 但无论选哪一条路,哈密王纳忽里想着继续南面称孤,称王称霸的日子算是到头了,这对于有王者之心的纳忽里来说,是万万难以接受的。 今天的朝堂之上,关于哈密的去留问题又一次被摆到台面上讨论,虽然未出正月的西北格外的寒冷,但是哈密国的朝堂之上却是争得面红耳赤。 满朝的文武大臣分为了两派,一派以哈密国的世子——脱罕帖木儿为首,主张投靠回鹘;另一派则是以哈密王的弟弟——安克帖木儿为首,主张投靠朱楧。 两派在朝堂之上互不相让,争得热火朝天。脱罕帖木儿站在左边官员的最前头,仗着自己哈密继承人的身份,趾高气扬地大声说道:“父王,回鹘与我等同为成吉思汗的子孙,血脉同宗。而朱楧则是朱重八的儿子,是推翻大元的仇人,我们怎么能去向仇人投降呢?” 脱罕的叔叔安克帖木儿冷哼一声,以一种不屑地眼神看了自己的侄子一眼,站出来对哈密王说道:“王兄,脱罕此言差矣!我们哈密本来是回鹘的一部分,是王兄在回鹘动荡之际才趁机脱离他们独立,在回鹘眼里,我们如同叛逆。我们蒙古人最恨的就是叛逆,我们若是投降回鹘,将来一定会被清算。” 脱罕帖木儿十分不服气,挺着胸膛,两个腮帮子气鼓鼓地大声说道:“酒泉一战,朱楧差点杀死父王,你怎么能让我们去投降那个人?” 安克帖木儿勃然大怒,丝毫不肯想让,大声道:“现在不是感情用事的时候!我们在回鹘现任的君主黑的儿火者最困难的时候离开了他,他一定对我们恨之入骨,我们要是去投降他,那无异于羊入虎口!更何况,他对你的妹妹邵安公主垂涎已久,已经派了好几个求亲的使者了,你忍心让她嫁给那个残暴的糟老头子吗?你问问哈密的勇士们答应吗?” 第一百零九章 哈密王定计 此言一出,哈密国的武将们个个露出了不甘之色,眼神中充满了愤恨和怨毒,似乎是要把黑的儿火者生吞活剥一样,邵安公主是他们每个人心中的梦想,是女神,怎么能让那个糟老头子去糟蹋了。 如果有谁提出用邵安公主去和亲换取哈密的太平,那这些武将一定不答应,就算是国王自己说的也没用,他们宁愿全部战死,也不愿意让自己所敬仰的公主殿下受到一丝屈辱。 安克帖木儿十分聪明,利用哈密军将士对邵安公主迪丽娜扎的崇拜心理,十分成功的笼络住了大部分武将,将脱罕帖木儿的气势暂时压了下去。 脱罕帖木儿也不是傻子,脑子转了一下,随即重新扬起战斗式的头颅,大声道:“你们不要忘了,邵安公主在战场上差点被朱楧一箭射死,你们真的就如此愿意投降朱楧吗?”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脱罕帖木儿也开始利用起哈密军的武将对邵安公主的依恋之情来。 安克帖木儿并没有就此退缩,将右手放在胸前,冲着哈密王鞠了一躬,正色道:“王兄,当时是在战场上,大家都是以命相搏,想要杀死对手有何奇怪?我们不也是想杀死朱楧吗?我们哈密的勇士岂能如此小肚鸡肠?” 到底是姜还是老的辣,安克帖木儿的这番话说的那些仇视朱楧的武将们一时没了言语。当时大家都是敌人嘛,想要杀死对方有何过错,平心而论,他们每个人当时都想拿下朱楧的项上人头来立不世功勋的。 哈密王纳忽里见到自己的儿子吃瘪,心中十分不快,这个安克锋芒太盛了,什么时候都想着压脱罕一头,司马昭之心已显露无疑,只不过他掌握着哈密的骑兵,暂时还不能动他,否则引起了内战,就更容易被外敌所趁了,面无表情地淡淡道:“好了。二位说的都有道理,今天就议到这里吧,容本王回去好好想想。散朝。” 脱罕帖木儿和安克帖木儿互相不服气地看了一眼,各自向哈密王纳忽里行了一礼,然后徐徐退出。 哈密王纳忽里愁容满面地走向后殿,如今真是多事之秋啊,不仅外敌虎视眈眈,家中也出了内贼,安克在哈密的根基很深,自己死了之后,脱罕不一定能压制住他。 哈密王一边思索,一边叹气,正巧在路上碰见了自己的爱女迪丽娜扎。迪丽娜扎迎着哈密王走了上去,一把挽住他的胳膊笑盈盈地说道:“父王为何如此忧虑啊?说出来让女儿替你分忧吧。” 哈密王纳忽里心头一阵开怀,嘴角上挂起了久违的笑容,两边的胡子都笑弯了起来,这个女儿真的是他的开心果啊,不管自己遇到多么不开心的事,一见到她就立即烟消云散了。 哈密王纳忽里尽情享受着女儿依偎的时光,说话的语气也不再那么愁肠百转了,道:“还不是因为我们哈密今后的去留问题。今日你哥哥和安克两人一个主张投靠回鹘,一个主张投靠朱楧,争得面红耳赤。” 迪丽娜扎冰雪聪明,他知道自己的哥哥才华有限,肯定不是狡猾的叔叔的对手,笑道:“如果女儿所料不错,怕是又是哥哥落了下风吧。” 哈密王纳忽里抿着嘴,没奈何地看了一眼自己这个秀外慧中的女儿,笑道:“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这个鬼精灵,本王现在倒是想着投靠回鹘了。这样可以支持一下你的哥哥,要不然,本王死后,你的哥哥多半是压制不住安克的。” 迪丽娜扎眼珠子转了转,摆出一副十分深思的表情说道:“父王不可草率,我们是回鹘的叛徒,投降过去之后,多半会被找后账。回鹘可汗黑的儿火者可不是个好相与的人。” 哈密王纳忽里眯着眼睛看了自己的女儿一眼,微笑着打趣道:“你该不会是因为不想嫁给黑的儿火者才这么说的吧。” 哈密王纳忽里本来只是想跟女儿开个玩笑,谁知道迪丽娜扎听到这句话后,本来笑吟吟的脸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一脸正色道:“父王将儿臣养大成人,是对儿臣最大的恩惠,只要是对我哈密有利,儿臣嫁给他便是。大不了就当是自己死了,任他拨弄,但是儿臣真的以为,投靠回鹘不是最好的选择。” 哈密王纳忽里突然有些心疼地看着自己的这个女儿,这个女儿帮他太多了,甚至在最危险的时候帮他断后,才使得他安全地逃回哈密。 现在自己这个堂堂的哈密王,居然要靠牺牲女儿的幸福来换取一时的安稳,这对每个父亲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 哈密王纳忽里十分心疼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叹道:“为父也不想让你嫁给黑的儿火者那个残暴的家伙。你认为投靠回鹘不是最好的选择,难道也想让为父投靠朱楧吗?” 迪丽娜扎皱着眉头,微微地摇了摇头,脸上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那副算定一切的表情,一副犹犹豫豫地样子,道:“儿臣也不知道,但儿臣以为我哈密不必如此着急做决定。我哈密地处战略要地,是朱楧和回鹘都梦寐以求的,我们不用如此卑躬屈膝,大可以囤货居奇,价高者得。” “好,好一句价高者得。”哈密王纳忽里突然之间抚掌大笑,道:“我儿的谋略果然不一般。那咱们就先去探探双方的价码?” 小国在大国之间玩平衡一般是很危险的,闹不好就被瓜分了,但哈密王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那就是地利。他占据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天山山口,是新疆与内地联系的必经之地,左投则楚盛,右投则汉强,因此两边的大国都不敢轻视他,而且还得小心伺候他,万一他要是投靠了对立面,那将会给自己造成很大的麻烦。 见父王开了窍,听从了自己的意见,迪丽娜扎喜笑颜开,道:“父王英明,现在可以派遣使臣以通商为名赴两国谈判,先看看他们开出的筹码再说。” 第一百一十章 公主来访 哈密王纳忽里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用两只手指捻着嘴角的一小撮胡子,若有所思地说道:“不错。脱罕既然想投靠回鹘,那这一路的使臣就由他去安排吧。至于朱楧那边,本王不想让安克那个家伙插手,那个家伙的手太长了,这次两边国家的动向,都得由我们自己掌握。” 安克帖木儿是哈密王纳忽里的亲弟弟,哈密王闹独立的时候,安克出了很大的力,做了很大的贡献,帮助哈密王纳忽里稳定了局势,有道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当时自己的孩子还小,哈密王纳忽里唯一可以完全信任的人就是自己的弟弟,因此他给了弟弟很大的权力,让他管理哈密国的骑兵。最一开始的时候,兄弟二人同心同德,惨淡经营,终于将哈密建设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强大王国,但随着安克权力地位和威望的提升,他的野心也渐渐膨胀,已经露出了不甘人下之心,哈密王很担心自己死后,自己的儿子脱罕帖木儿压制不住他这个叔叔。只不过现在大敌当前,内部稳定是最重要的,哈密王纳忽里再傻也不会选择这个时候向安克动手。不动手归不动手,压制一下总是必要的,再让安克任性的发展势力,局面真的就不好收拾了。 迪丽娜扎深以为然,她的叔叔安克帖木儿在国内的势力本来就很大,如果再让他联系上了外援,那他就会更加不可一世,将来父王去世后,她和哥哥的日子就会十分地不好过,道:“儿臣想去会一会那个朱楧。” “你?”哈密王纳忽里猛然扭过头,十分疑惑地看着自己的女儿,犹豫道:“你是说你想做我哈密的使臣去出使肃国?” 迪丽娜扎坚定地点了点头,一张俏脸上瞬间凝结起来一层冰霜,道:“是。儿臣要把他加给儿臣的屈辱,双倍奉还。” 哈密王纳忽里知道自己这个女儿生性要强,在酒泉城下吃了大亏,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找机会夺回场子,况且她生来就十分有主意,决定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面色略显为难地变了一变,道:“你去也不是不可以,只是那个朱楧不好对付啊。” 迪丽娜扎绝美的脸庞上瞬间浮现出一丝清傲的神情,淡淡道:“上次他以巧取胜,今后若想赢我,怕是没有那么容易了。” 哈密王纳忽里见自己的女儿倔劲儿上来了,知道她是非去不可了,轻叹了一口气,道:“也罢,以你的才智足以匹敌朱楧,你去为父也放心。” 迪丽娜扎学着哈密勇士的样子,将右手放在胸前,向哈密王纳忽里鞠了一个躬,眼神中满含坚定地说道:“父王放心,儿臣一定不辱使命。” 张掖城中,收到礼曹奏折的朱楧心中略有一丝丝激动,哈密王国居然要遣使和谈,来的人还是把自己惊艳到了的邵安公主,看来这江山和美人都在向本王招手啊。 不过,朱楧不敢大意,他命人调查了这个邵安公主的资料,知道她是个十分有智谋的美女,上次若不是她及时提醒,自己早就打死哈密王了。 朱楧摇了摇脑袋,使劲儿地告诫自己一定要把持住,不能见对方是个美女就什么条件都答应她,那样传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 洪武二十七年,二月十二,以哈密国邵安公主迪丽娜扎为首的代表团成功抵达张掖,开始对大明肃国进行国事访问。 邵安公主迪丽娜扎在礼曹接引官的引导下徐徐走入大殿,她穿的是一身女儿装,为了彰显哈密的气度,特意精心打扮了一番,登时更加光彩夺目。 白皙无暇的皮肤、修长匀称的身材、无可挑剔的容颜,在精致的妆容和华丽的衣衫的衬托之下,显得那么不可一世,搞得礼曹的接引官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差点接引错地方。 对于男人在她面前露出的丑态,迪丽娜扎早已习以为常,鼻子里冷哼了一声,心中冒起了一丝不屑之意,你们肃国的官员就这副德行,如何辅佐君王成大事? 迪丽娜扎径直走到朱楧平时上朝的大殿之内,距离朱楧还有二十步时站定,只是轻轻地弯了一下身子,没有下拜,道:“哈密国邵安公主替我哈密国主问候肃王殿下。” 前段时间战场相见,迪丽娜扎穿的是一身戎装,将她作为女儿的美遮挡住了不少,而且当时情况很混乱,大家都在忙着搞死对方,朱楧也没有仔细看她,只是觉得她的轮廓很漂亮,有一种区别于中原女子的美。现在,迪丽娜扎就静静地站在他的眼前,而且是换了一身女儿装,将她的美全部都释放出来,不可方物。 “果然很漂亮,不愧是关西第一美女。”朱楧心中暗暗道。如果是在前世,身为资深屌丝的他看到迪丽娜扎这种级别的美女,恨不得上去给人家添鞋,但现在的朱楧贵为王爷,美女也见了不少,自己的一后二妃同样也是一等一的美人,美女就如同疫苗,见得多了,免疫力自然就会提高。 朱楧的心只是微微跳动的快了一点,他完全可以压制地住,面不改色地对迪丽娜扎说道:“公主一路远来辛苦了。来人,给公主看座。” 当即就有一个小太监,弓着身将一个凳子搬到迪丽娜扎身后,轻轻地放下去之后,又恭恭敬敬地徐徐退下。 迪丽娜扎也不客气,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双手交叉放在腿上,面无表情地对朱楧说道:“肃王太客气了,本公主为国事而来,不觉辛苦。” 这小妞真够傲的啊。朱楧在心里暗暗道。他之前的女人不是奴婢就是老朱许配的媳妇儿,对他都十分恭敬,这次这个完全不同,是敌国的公主,同样出身豪门,对他自然要冷淡许多。 朱楧没有老朱那个万国来朝的思想,不会因为对方的一点傲气就要大张挞伐,在他心里国与国之间是要讲究实力的,你没有实力完全降服人家,人家为什么要对你恭顺,和颜悦色地笑道:“公主真乃女中豪杰,本王万万没想到哈密王派来的使臣居然是公主这个巾帼英雄。”言外之意是你们哈密国没有男人了吗?居然派个女子来担任使者。 第一百一十一章 唇枪舌剑 迪丽娜扎冰雪聪明,怎么会听不出来朱楧语气里的刺儿,绝世容颜上瞬间覆盖了一层冰霜,冷哼一声,傲然道:“我哈密国人才济济,才干全都远胜于我,只不过都各有重任,父王实在抽不出人手,就派他这个不成器的女儿来了。” 朱楧哈哈一笑,没想到这个小丫头一点亏都不肯吃,还真是一个带刺的玫瑰啊,既然这样,那本王就更要征服她了,忽然板起脸来,严肃地说道:“你们哈密去年为何挑唆西藩诸贼,无故犯我国土?” 朱楧本来以为迪丽娜扎会找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说不定还会像后来的努尔哈赤一样弄个什么七大恨,痛斥朱元璋造反,夺了他们大元的天下,没想到迪丽娜扎十分痛快地承认,道:“自然是为了跟肃王借点粮食。”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依然是挂着一层冰霜,语气同样十分傲然。 朱楧不觉开怀一笑,他倒是喜欢这种直来直去的方式,国家之间的谈判本来就是肮脏的交易,大家把筹码亮出来,然后痛痛快快地各取所需,回家睡觉岂不美哉?像一些所谓的外交家一样,谈半天谈不到正题上,也是十分的烦人。当然故意采取拖延战术的除外。 朱楧收住笑容,身子向前倾了一下,盯着迪丽娜扎绝世的容颜,问道:“那公主此番来我肃国又所谓何事呢?本王可不打算借给曾经的敌人粮食。” 迪丽娜扎看了朱楧一眼,这是她第一次正视朱楧,她本来以为这位长在深宫里的江南水乡出身的王爷是那种白面秀才型的男人,没想到细一看之下才发现这位王爷身材高大,英气逼人,比他们哈密国最勇猛的勇士也不遑多让,怪不得能打出那么漂亮的一仗。 迪丽娜扎的心头忽然升起一丝异样的感觉,冲击的她的思绪有一丝混乱,但她是很有注意的女子,深刻明白自己的使命是什么,不会因为任何事而耽误了父王的大事,定了定心神,还是故意摆出一副高傲的样子,只是脸上的冰霜消融了一些,淡淡道:“国与国之间的交往自然是各取所需,肃王畏惧回鹘,而我哈密又控制着回鹘到肃国的必经之地,本公主此次前来自然是与肃王商议两国今后的邦交。” 朱楧故意摆出一副不高兴的样子,说道:“谁说本王畏惧回鹘?我大明有雄兵百万,战将千员,区区一个回鹘又何惧哉?” 迪丽娜扎嘴角挂起一丝冷笑,不紧不慢地说道:“肃王说这话就没意思了。明人不说暗话,大明国兵强马壮是不假,可是单单北面的鞑靼就牵制了你们几十万兵力,这西北之地又远离你们的都城,你的父皇怕是也鞭长莫及,整个大明能在西北使上劲儿的,怕是也只有肃王这不到十万的兵力吧。” “肃王自问凭着十万人能击败回鹘的大军吗?今日就先谈到这里吧,本公主舟车劳顿,也有些累了,就先回驿馆歇息去了,请肃王好好思索本公主说的话。下次再谈判,希望肃王能拿出足够的诚意。” 随即站起身来,也没有对朱楧行礼,转身离去。 “这小妞儿,真是够劲儿。”朱楧望着迪丽娜扎的背影笑道。他没有因为迪丽娜扎傲然的态度而生气,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终还是要讲究实力的,自己没有让人家臣服的实力,就算是yy有什么用呢? 本王现在是越来越想收服哈密了。 迪丽娜扎回到驿馆,在侍女的服侍之下卸掉了盛装,穿了一件简单的家居服坐在火炉边取暖,她是个十分爱看书的女子,一直认为看书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因此一有空闲就拿起手边的书来读。 这次也不例外,迪丽娜扎一手接过侍女端来的热茶,一手拿着她命人在中原买的一本书来读,书的名字是《后汉书》。 迪丽娜扎读到了列传第八——吴盖陈藏列传,最上面的吴汉列传里的一句话深深地吸引了她。那句话是:“上智不处危以侥幸,中智能因危以功,下愚安于危以自亡。”翻译成白话就是说最聪明的人从来不抱着侥幸心理做危险的事,也就是从不冒不必要的风险,其次聪明的人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依靠智谋化险为夷,最傻的人就是那种站在自己坟头上还沾沾自喜,身处危险而不自知,最后败亡的人。 这句话是吴汉策反当时刘秀的主要对手谢躬手下的大将时用的话,迪丽娜扎深以为然,仔仔细细地读了好几遍,每一遍都认真揣摩它里面的智慧,最后是不住地点头。 这句话简直就是在说他们哈密现在的形势,夹在两个大国之间求生存,必须小心应付各方势力,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有倾覆国家的危险。 迪丽娜扎暗暗地告诫自己,一定要给哈密想一个万全之策,绝对不能抱有一丝侥幸心理而将整个国家至于危险的地步。 读了几页书之后,迪丽娜扎也渐渐地累了,将书本小心收起来放好,在侍女的陪同之下来去院子里散心。 同样忧心忡忡地还有身在肃国王宫里的朱楧,真没想到这个俏丽的小妞竟然如此难以对付,一眼就将自己的虚实短板看了出来。 不错,大明虽大,但能分到西北的力量也就这个自己的肃国,仅凭自己手里的这不到十万的军队,是绝对不可能让哈密完全臣服的。 朱楧边把玩着迪丽娜扎在战场上抛弃的头盔,边出神地想着她绝世的容貌。真是难得的尤物啊,怪不得那群哈密的俘虏一提到她连魂都快没了。富饶的哈密如果不踩在脚下,绝世的美女如果不收入房中,那自己辛辛苦苦穿越过来的意义何在呢? 朱楧仰起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这个小妞儿的性子真是高傲啊,比自己前世见到的一些自认为是美女的人还有高傲多了。这也难怪,长得漂亮出身又好,搁谁谁也高傲。 第一百一十二章 舌战娜扎 活了两世的朱楧不会天真的认为迪丽娜扎一见到他就会不由自主地爱上他,然后把富饶的哈密国双手奉上,这种想法无异于痴人说梦。 迪丽娜扎的高傲虽然一部分来自于她倾国倾城的美貌,但主要的还是来自于她身为公主的高贵身份,如果只是长得漂亮而没有良好的出身,那多半会沦为权贵的玩物,想傲也傲不起来。 迪丽娜扎不是傻子,自然明白她的出身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所以她才会拼尽全力去保护哈密国,所以说要想征服迪丽娜扎,首先就要征服哈密,让她和整个哈密国都臣服于自己的脚下。 “哈密、哈密。”朱楧喃喃道,随即在地图上哈密所在的位置,重重地砸了一拳。 第二天,宾主双方进行了第二次会谈。这次朱楧倒是没有直入主题,问了一个让迪丽娜扎一头雾水的问题,道:“你们那的葡萄什么时候熟啊?” 明朝不像后世,可以在任何一个超市里买到想吃的葡萄,明朝的葡萄基本上都产自哈密国境内的吐鲁番,别的地方还真吃不到,而且古代的运输和保鲜是个很难攻克的难题,因此其他的地方也很难买到葡萄吃。 后世的朱楧很喜欢吃葡萄,可是自从穿越过来后,虽然贵为王爷,但还没有吃过一粒葡萄。 迪丽娜扎的脑子转了好几个弯儿,她出使肃国之前曾经将朱楧的所作所为查了个清清楚楚,通过朱楧曾经干过的事,迪丽娜扎断定他是个有野心的枭雄。在迪丽娜扎的认知里,所谓的枭雄眼中只有权力,对其余的东西都是无欲无求的,她认为朱楧突然问葡萄的问题,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后面肯定在给她挖坑,于是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小心翼翼地回答道:“葡萄得等到夏天才能熟,肃王问这个干什么?” 其实迪丽娜扎完全是想多了,朱楧根本没有心存什么阴谋,只不过是想跟她拉拉家常,再加上自己喜欢吃葡萄才会问这个问题,和颜悦色地笑道:“本王听说那种水果十分好吃,不知道是否有这个口福?” 迪丽娜扎的眼珠子转了一转,他这是什么意思,想要吞并我哈密然后尽情地享受葡萄吗?俏丽的脸上瞬间挂起了标志性地寒霜,正色道:“肃王若是与我哈密世代友好,互不侵犯,那我哈密的数万将士都可以去给肃王摘葡萄吃,好让肃王一饱口福。” 朱楧一脸黑线,这个小妮子怎么满肚子都是阴谋诡计,本王只不过说自己喜欢吃葡萄她就认为本王想要吞并他们,防人之心真是高到离谱啊。这样活着不累吗?难道她就不想享受生活吗? 朱楧虽然是个枭雄,但却是个会享受的枭雄,做枭雄只是一种手段,目的还是让自己过上更加考究的生活,毕竟人生就这几十年,打下再大的地盘死了也带不走,不趁活着的时候好好享受,难道还要图死了之后儿子烧的那些纸钱吗? 朱楧感觉自己现在和迪丽娜扎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看她的样子,把她拉到自己的频道上的事还是别想了,自己还是回到她的频道上去吧,随即端正了一下坐姿,正色道:“公主昨天说明人不说暗话,本王深以为然,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本王就不再废话了。直说吧,本王想跟哈密王结盟,共同对付回鹘,不知哈密王意下如何?” 迪丽娜扎冷若寒霜的嘴角上突然挂起了一丝不太明显的微笑,在她看来朱楧先开口谈结盟的事,就代表着他坐不住了,那这样一来,这场谈判的主动权就会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就好比去商场买衣服,先开口的人总是在砍价中出于被动的地位。 迪丽娜扎立即将自己嘴角的笑意掩盖了下来,仍旧挂起自己的犹如招牌一般冷若冰霜的表情,不紧不慢地淡淡道:“我哈密国也热爱和平,愿意同邻国友好相处,但问题是回鹘比肃国也强大,我们为什么要跟肃国结盟去对抗回鹘呢?” 朱楧的嘴角微微一翘,这是想多要些条件啊,仍旧是一副和颜悦色地样子对迪丽娜扎说道:“你们哈密是回鹘的叛逆,回鹘可汗恨你们入骨,日夜都想将你们屠城泄愤,本王没有说错吧。” 说实话,迪丽娜扎也不赞同投靠回鹘,除了朱楧说的这个原因外,还有就是她十分讨厌回鹘的可汗黑的儿火者,她心里清楚的很,如果哈密投降了回鹘,那她必定会被黑的儿火者收入房中,这对于她来说是生不如死的。 因此,迪丽娜扎从个人感情倾向来说倒还是希望投靠朱楧,这并不是因为她喜欢朱楧,而是因为朱楧比较不讨厌。但是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迪丽娜扎在哈密王跟前信誓旦旦地夸下海口说哈密必须是价高者得,因此她早已打定主意要敲朱楧的竹杠,一来为哈密谋取利益,二来也可以堵住那些主张投降回鹘的人的嘴,毕竟实际的巨额利益,比任何事都具有说服力。 迪丽娜扎面不改色,依旧是一副冷冰冰地样子,说道:“回鹘可汗确实恨我们哈密,但回鹘可汗也不是三岁的孩子,在军国大事上只会意气用事,他在乎的是实际的利益,若我们哈密肯重新归降回鹘,回鹘不仅可以获取大量的土地人口,还可以控制天山山口这个战略要地,我想回鹘可汗是不会拒绝的。” 朱楧微微一笑,这个小妞真是精明,看来今天自己不出点血是不行了,谁叫哈密的战略位置相当重要呢?它就犹如明朝灭亡后,雄踞山海关的吴三桂,虽然自己没有争雄天下的本钱,但却可以左右天下局势的平衡,岂止是天平上的一只蚂蚁,简直就是往天平上扔的砖头。 明朝末年,天下鼎革,当时很多人都认为李自成要入主中原成为第二个朱元璋了,就连当时的多尔衮对他也十分忌惮。 第一百一十三章 封贡互市 多尔衮曾经不止一次地对手下说道:“我们数次进攻明朝的京城都没有攻克,李自成一战而成功,可见此人必为一英雄豪杰也。” 多尔衮当时为了对付令他十分忌惮的李自成,也是花了大价钱极力拉拢吴三桂,又是拜把子,又是结亲家。当时的吴三桂还不是想投降清朝,只不过是想向清朝借兵剿灭流寇,多尔衮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这个条件。 二人在山海关外杀白马祭天,屠黑牛祭地,攥刀为誓,约定共同出兵击败李自成,事成之后,吴三桂带着崇祯的太子去南京登基,改元“义宁”,黄河以北则划给清朝,两国约为南北朝,永不互相侵犯。 万万没想到的是李自成居然那么不经打,一波团灭后就再也没有起来。李自成一倒,放眼天下,八旗军就没有对手了,江山已尽在掌中,谁还跟你平分啊? 于是,本来想做大明中兴元勋的吴三桂稀里糊涂地做了清朝的平西王,还杀了明朝的永历皇帝,彻底和大明决裂,江山也都被满清人收入囊中。 不管怎么样,先把人哄过来再说,朱楧装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说道:“我肃国建国伊始,虽有大明朝作为后盾,但本王也不是穷兵黩武之人,上次之战完全是你们侵略在先。本王也想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如果哈密王肯跟我肃国结盟,本王除了会跟你们互市以外,一定还会上奏父皇,给你们一个封号,让你们成为大明的藩国,这样以来,就算借回鹘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动你。” 这个条件算是比较优厚的了,西北的少数民族因为物资比较匮乏,一直想着和大明互市,好换取大明的茶和盐,但老朱一副吊炸天的样子,谁都不甩,因此这件事他们一直不能如愿。 如果迪丽娜扎能把互市的条件带回去,就足以堵住那些主张投靠回鹘的人的嘴了,再加上大明朝廷给的封号,周边的部落想要动他们最起码也要先掂量掂量。 迪丽娜扎心中窃喜,没想到自己的目的这么快就达成了,既不用嫁给黑的儿火者那个糟老头子,又为哈密立下了不世功勋,可谓是一举两得,但她是个十分有心计的人,不会当着朱楧表现出高兴地神情,否则就会掉了她堂堂邵安公主的价,掉了他们哈密国的价,依旧严肃着脸,不紧不慢地淡淡说道:“此事让本公主回去考虑考虑吧。今日就到这里吧,肃王不必送了。”随后像上次一样起身离开,十分随意,就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 朱楧坐在大王座上动都没动,微微笑着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心中也是十分高兴,他知道,迪丽娜扎虽然没有当面答应,但是肯定已经动心了,因为朱楧分明看见,她脸上的那层寒霜着实消退了不少。 看来这征服附属国跟征服女人是一个道理,先想办法把人哄过来再说。 迪丽娜扎回到驿馆之后,立即派人星夜返回哈密,将朱楧开出的条件报告给哈密王纳忽里。她的心眼儿很多,没有写信,只是找了个记性好的人带自己的口信回去。 迪丽娜扎身居肃国在张掖城的驿馆,依照朱楧的性子,他早就派人将这一带监控起来了,迪丽娜扎平时做什么事,见什么人他都一清二楚。迪丽娜扎派出去的使者刚一走,朱楧就知道了,以朱楧的聪明肯定知道那名使者要去干什么,因此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放他而去。 剩下的就是安心等待了。 今天晚上,朱楧留宿在淑妃黛昱竹的房间。吃过饭后,朱楧在侍女的服侍之下宽衣解带,然后上床休息。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的癖好,朱楧特别喜欢枕在自己老婆的大腿上大迷糊,他感觉这样的生活十分的惬意,十分地腐败。 黛昱竹跪坐在床上,一边轻轻地给王爷按摩太阳穴,一边温柔地说道:“王爷这几天累了吧,臣妾请说那个哈密的使者很难缠。” 朱楧伸出右手将她的小手抓住,然后放在胸前,一边轻轻地抚摸一边笑道:“她的确是有些小聪明,不过你放心,她逃不出本王的手掌心。” 黛昱竹甜甜一笑,大眼珠子突然转了一下,打趣道:“臣妾听说那个使臣长得很漂亮呢,好像还是个公主。王爷何不将她连同哈密一起收服?” 朱楧怔了一下,随即坐起来一把将黛昱竹扯到怀里,开始咯吱她,道:“看不出来啊,你这个小妮子居然也敢开本王的玩笑了。是不是封了你个淑妃就让你找不着北了,本王今天就要执行家法。” 黛昱竹被他挠的连连求饶,哀告道:“王、王爷,臣妾哪里敢开王爷的玩笑,臣妾是在替王爷着想啊。王、王爷,饶了臣妾吧。” 黛昱竹跟随朱楧的时间最长,朱楧的心思早就被她摸得一清二楚,她经常见到朱楧望着迪丽娜扎曾经带过的头盔发愣,迪丽娜扎来了之后,朱楧更是时不时的出神,便猜出来朱楧肯定是看上那个丫头了。 黛昱竹虽然不喜欢有其他人跟自己分王爷,但她是丫鬟出身对这些事能有什么办法?王后都不管哪里轮得着她管,与其在这些事上争风吃醋惹王爷不开心,倒不如看开一点,堂而皇之的跟王爷讨论这个问题。这样以来,她和王爷之间除了夫妻之情外,还可以多一种类似于好朋友的感情。 朱楧看她苦苦乞怜的样子,松开了手,将她搂在怀里,拧了她的鼻子一下笑道:“本王的黛奴也学坏了,居然敢开本王的玩笑了。” 黛昱竹像一只小猫一样,轻轻地依偎在朱楧的怀里,尽情地享受着王爷给予的霸道宠爱,甜甜地笑道:“奴哪里敢呢。奴是真心感觉王爷喜欢那个哈密公主。看着王爷时不时为此事发愁,奴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儿,倒不如将她一起收服,这样王爷才会开心,王爷开心了,奴才会开心。” 第一百一十四章 朱楧的计策 朱楧搂着自己的这个贴心小棉袄,心中不觉暖暖地,这个小妮子,永远都是为自己着想,一脸温柔地笑道:“若是哈密不降,怕是那个公主也不会归顺本王。你不知道啊,她那个性子,傲的很呢。” 黛昱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叹了口气,继续像一只小猫一样依偎在朱楧的怀里,表情略有一丝幽怨。 朱楧看她的样子,心里十分纳闷,好好地叹什么气?捏了她俊俏的小脸一把,笑道:“咋了?你吃那个公主的醋了?” 黛昱竹微微一笑,双手搂住朱楧的脖子,一双大眼睛深情地望着朱楧,眼神中似乎有一丝淡淡地幽怨,撒娇道:“王爷对奴等向来都是予取予求,奴等是王爷的臣妾,自然是万事都随了王爷,可是王爷何时才能真的懂女儿心呢?” 这话说的朱楧一怔,也难怪,自从穿越成王爷之后,对她们这些漂亮的小宫女、小奴婢,朱楧向来都是一言不合就推到,十分的简单粗暴,丝毫没有技巧性可言,搞得他泡妞的本领都退化了。 朱楧听出来了,黛昱竹的意思是让她先征服迪丽娜扎的心,虽然征服迪丽娜扎的心与征服哈密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别说现在哈密当家的不是迪丽娜扎,就算迪丽娜扎是女王,她也不可能因为对朱楧的好感,双手将自己所有的产业奉上,但是女人总是偏感性的,只要她的心向着自己,那自己办什么事不好办? 朱楧摸着黛昱竹的小脸,微微笑道:“那你说说,你们这些小女子的心里在想什么?本王怎么样才能俘获哈密公主的心?” 黛昱竹像一只小猫一样往朱楧怀里蹭了一蹭,幽幽道:“自然是关心了。王爷每赏赐给奴一件东西,或是给奴一些好吃的,奴心里就特别开心,因为奴知道,这说明王爷心中想着奴。王爷不必给奴等官做,也不必赐予奴等很高的爵位,只要有这些小恩小惠就足够了。” “小恩小惠。”朱楧喃喃道,不由地微微点了点头,这一招倒是对付女人的不二利器,后世的朱楧在大学时曾经见过不少屌丝用这一招收服了美女,虽然最后还是因为现实问题分手了,但这最起码可以说明女生吃这一套。而现在的朱楧贵为王爷,可以说是天底下最高级别的富二代,根本就不存在女人会因为现实问题与他分手的可能性,因此用这一招去泡妞,应该会无往不利。 “还是本王的黛奴心疼本王,给本王出了这么好的一个主意。”朱楧将黛昱竹又搂紧了几分,一脸宠幸欲地说道。 黛昱竹很陶醉于朱楧的宠幸,在她看来,这是她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温柔地笑道:“多谢王爷宠爱。奴自小就是王爷的人,此生只为王爷而活,只要王爷开心,奴就开心。” 朱楧突然板起脸,用十分威严的语气教训道:“谁让你又自称‘奴’的?你现在是本王的淑妃,不要给本王掉价。” 黛昱竹的一双大眼又深情款款地望着朱楧,心里像倒了蜜罐一样甜蜜,一脸幸福地笑道:“是,臣妾遵命。唔……..” 话音未落,朱楧就一口堵住了她的樱桃小嘴,然后开始对着黛昱竹的身子上下其手,行使他作为丈夫兼君王的权力。 第二天上午,哈密公主迪丽娜扎刚刚吃过早饭,正坐在火炉边看书。在她派去的信使回来之前,她是不会再去和朱楧谈判了,因此这段时间也无事可做,只有靠看书来消磨时光。 迪丽娜扎仍然在聚精会神地读着那本《后汉书》,拼命地从中原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吸取养分,不断地充实自己的大脑。 就在这时,她的贴身侍女乌朵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对正在看书的迪丽娜扎施了一个屈膝礼,禀报道:“公主殿下,肃王差人给您送东西来了。” “东西?”迪丽娜扎将挡在眼前的书拿开,秀眉紧蹙,一脸不解地问道:“什么东西?本公主没跟他要东西啊。” 乌朵将双手交叉,放在小腹上,恭恭敬敬地说道:“都是一些日常生活用具。肃王说公主住在这里受委屈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差人告诉他,他一定为公主办好。” 迪丽娜扎冷哼了一声,暗道这个肃王也太小看本公主了,本公主可不是那些容易犯花痴的小女生,被他一点点小恩小惠哄得晕头转向,淡淡道:“既然送来了就拿进来吧,本公主倒想看看堂堂大明肃国国王给本公主准备了什么样的生活用具。” 乌朵又施了一个屈膝礼,恭恭敬敬地说道:“是。”随后缓缓退出,招呼下人把朱楧送给迪丽娜扎的东西都抬了上来。 东西并不是很多,只有一套棉被、一套饮食用具、文房四宝和几匹丝绸。但每一件东西都很精致,棉被是用上好的棉花加蜀锦做成的,十分地轻盈暖和,而且还很光滑,躺在里面绝对比盖着兽皮舒服多了;那套饮食用具也是十分精致的景德镇陶瓷,如果拿到哈密国去卖,肯定能卖个不菲的价钱;文房四宝就更不必提了,大明是诗书上国,礼仪之邦,弄一套珍品版的文房四宝简直像吃饭一样随意;那几匹丝绸也是名满天下的苏州丝绸,用它们做出来的衣服,一定可以让拥有绝世容颜的哈密公主更加光彩夺目。 迪丽娜扎贵为公主,平时吃穿用度从来没有缺过,这几件礼物按照贵重程度对她来说不算什么,但她的内心还是被微微地震撼了一下,不为别的,为的是肃王的心意。 朱楧给她送的完全是关怀,是怕她在驿馆里住不惯,虽然从小就被光环环绕的迪丽娜扎不缺少关怀,但这次不同,这次给她送关怀的是高贵的王爷,是智勇绝伦曾经以一万人攻破了他们四万哈密大军的少年英杰。 迪丽娜扎的脑海里不自觉的浮现出朱楧的那副魁梧的身材和英气逼人的脸庞,回想到他们两个第一次见面时,朱楧一箭射掉了她的头盔。他的箭法可真是准啊,当时要不是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低了一下头,这条命就交待在战场上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狩猎惊魂(一) 这个王爷到底在打什么主意,难道他也和黑的儿火者一样………迪丽娜扎到底是女人,女人的思维就是万事都往八卦那边想,但她又是个不一般的女人,是拥有很强的理智的女人,立即使劲儿摇了摇头,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暗暗道:迪丽娜扎,你在想什么?别忘了你是谁,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乌朵看见公主殿下没来由地使劲儿摇头地样子,以为她生病了,赶忙关切地问道:“公主殿下,您怎么了?不舒服吗?” 迪丽娜扎瞬间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忙定了定心神,脸上随即又恢复了以往的那副清冷的表情,淡淡道:“没事。你替我谢谢肃王的好意。” 乌朵又施了一礼,恭恭敬敬地说道:“是,奴婢告退。”随即躬身退出。 乌朵走后,迪丽娜扎又重新坐到火炉旁看书,可是这次她却感觉心情繁乱,无论如何也不能像之前那样聚精会神的看书了,只看了不到两行字,就将书本放下,下意识地走到朱楧送她的礼物面前,摸摸这个,瞅瞅那个,最终还是拿起文房四宝把玩起来。 这个肃王送我的文房四宝倒是精致,莫非他平时也爱看书?一定是这样,我听人说他还写的一笔好字,看来这是个文武双全的人。迪丽娜扎边踱步,边在心里面念叨: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肯定在和他的大臣商量对付我的对策吧。 朱楧此时正在王宫内,他在遛狗。这是他新调教的猎犬,十分威猛,准备下次狩猎时,让它们大显身手。 怀恩从远处走来,有事要向朱楧复命。虽然怀恩是很怕这些猎犬的,但无奈王爷喜欢它们,他硬着头皮也要过去了,走到朱楧的跟前,躬身道:“王爷,奴婢回来了。” 朱楧扭头看了怀恩一眼,淡淡地问道:“东西她收了?” “收了。”怀恩依旧以一副恭敬的样子说道。 “可曾说什么话?” “未曾说什么,只是说谢谢王爷的好意。” 朱楧嘴角挂起一抹微笑,这个小妞还真会拿架子,摆了摆手示意怀恩退下。怀恩刚一走,朱楧突然想起了什么,喊住他道:“回来。” 怀恩吓了一跳,立即扭头急趋到朱楧跟前,躬身道:“王爷有何吩咐?” 朱楧放开手中的猎犬,将它们交给侍卫,转过身来问怀恩道:“你去的时候,她在干什么?” 怀恩未加思索地说道:“听她的侍女说在看书,哈密公主似乎很喜欢读书,一有空闲就拿起本书来读。” 朱楧饶有兴致的“哦”了一声,看来这还是个学霸啊,怪不得鬼心眼儿那么多,让本王略感棘手,对怀恩说道:“你去告诉她,老看书有什么意思?本王请她去打猎,就在明天。” 打猎?怀恩瞬间一头雾水,有女孩子喜欢打猎的吗?随即一想,王爷可能是想在她跟前展示自己出神入化的箭法吧,躬身应了一声,道:“是,奴婢这就去。” 驿馆内迪丽娜扎接到怀恩的通知后,心头也是思绪繁多,朱楧刚送礼物时她内心的小小震撼已经被她平复下去,现在的她又重新回到理智上来。 迪丽娜扎的理智就是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朱楧,毕竟现在的朱楧还是她的对手。他请我打猎是什么意思?肯定是想要炫耀他们肃国的武力,好逼着我屈服。也罢,本公主就去会会这个传说中的神箭手,否则他还会以为我哈密国中无人,更加轻视我哈密。 朱楧三箭退敌的威名早已在哈密军中传开,又一箭射掉了迪丽娜扎的头盔,更使得哈密人将他的箭法吹得神乎其神。 迪丽娜扎对此十分不服气,她可是成吉思汗的子孙,若论弯弓射箭,这个世界上还有谁可以强过他们家族? 她要借这次狩猎的机会,展示一下她和他们哈密勇士的威风,将朱楧的气焰彻底压下去。 迪丽娜扎对护卫她的哈密勇士说道:“明天我们就要和肃王朱楧去狩猎了,我们是成吉思汗的子孙,骑射是我们的专长,明天你们都要给我拿出十二分的本事来,不能让朱家的年轻王爷看轻我们哈密勇士。” 这些哈密勇士都是在国内精挑细选的好手,而且每个人都是迪丽娜扎的脑残粉,见迪丽娜扎如此殷切嘱托,登时个个血脉喷张,叫道:“请公主殿下放心!属下等绝对不会给哈密丢人,不会给公主殿下丢人!” 其实朱楧安排这次狩猎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玩儿,反正哈密公主再得到哈密王的新指示之前是不会再有任何动作了,这段时间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去打猎玩。 之前朱楧打猎都是带着一群男人,威风是威风,美中不足的是缺少妹子在旁边给自己加油喝彩,总是感觉有一丝丝缺憾。可惜的是,自己娶的三个老婆都是江南水乡的美人儿,漂亮归漂亮,温柔归温柔,但没有一个会骑马打猎的,因此自己心中的这个小小的缺憾一直没办法弥补。 现在好了,哈密公主迪丽娜扎来了,她可是在战场上杀过人的女将,打猎肯定不是问题,有她在,自己也可以过一过带着妹子去打猎的干瘾,圆上一世的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朱楧命令王府的马夫将自己的战马铜爵洗刷干净,好在明天亮瞎迪丽娜扎那双勾人的大眼睛。 铜爵本来是秦始皇的七匹名马之一,朱楧觉得很霸气,就拿过来自己用了。这匹马就产自山丹军马场,是标准的国产货。 山丹军马场是朱楧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毕竟在这个年代想要争霸天下,没有强大的骑兵是万万不行的。 前文说过,山丹军马场是亚洲最大,世界第二大的军马场。世界第一大的军马场是原苏联的顿河军马场,后来解散了,山丹军马场就自然而然的成了世界第一大军马场。 山丹军马场总面积有三百三十万亩,相当于两个香港特别行政区,其中草原面积就有一百八十五万亩,都是水草丰美之地,非常适合马匹的繁殖与生长。 第一百一十六章 狩猎惊魂(二) 山丹军马场总面积有三百三十万亩,相当于两个香港特别行政区,其中草原面积就有一百八十五万亩,都是水草丰美之地,非常适合马匹的繁殖与生长。 山丹军马场的历史十分悠久,最远可追溯至汉武帝时期。骠骑将军霍去病将万骑,击败河西走廊一带的匈奴部落,开始在山丹设立军马场。 唐朝时,山丹军马场一直是朝廷的重点投资项目,最多时养马达到七万匹。 七万匹马,别说是对于一个小小的肃国,就是老朱见了,口水肯定也是哗哗地往下流啊。 鉴于上次被老朱打秋风的教训,朱楧建设山丹军马场时采取的是低调第一的策略,打枪地不要。 山丹军马场的具体事务由之前的王府孳生所管事周飞主办,在朱楧的支持下,周飞经过大半年的惨淡经营,已经有了八千匹马,小有积蓄。 这匹铜爵就是周飞经过千挑万选献给朱楧的,深得朱楧的欢心。不过朱楧也知道,以朱元璋的耳目之广,这件事肯定瞒不了多久,到时候肯定免不了又被老朱给宰一刀。 “你留下一个连的马匹装备,剩下的全都送到旅部来。”朱楧仿佛听见老朱拿着电话筒,在南京贱贱地对自己说这句话。 挨宰就挨宰吧,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挨自己老子的刀总比挨别人的刀好,不过老子的刀也不能白挨,得想办法要点补偿,该要些什么呢?嗯,这个值得好好想一想……. 第二天,风和日丽,朱楧照例带了一千骑兵和一众官员,威风赫赫地开出张掖城与迪丽娜扎汇合。 迪丽娜扎是使臣,身边只带了一百多名护卫,因此在阵势上看起来要比朱楧弱很多,但她却不以为意,靠人多取胜算什么本事,自己这一百多名勇士全部都是哈密的精锐,到时候打回来的猎物肯定比肃国的任何一个百人队要多,这样一来,这场比赛也算是自己赢了。 朱楧细细打量了一番一身戎装的迪丽娜扎,果然是巾帼不让须眉,别有一番风味,笑道:“久闻公主殿下足智多谋,是哈密王的智囊,今日可要多打些猎物让本王开开眼啊。” 迪丽娜扎不知为何竟然也细看了朱楧几眼,但她很快就把头别过去,依旧脸带寒霜地说道:“久闻肃王箭法超群,今日本公主还要再讨教讨教。” 朱楧知道她这是说自己曾经射落她的头盔的事,连忙解释道:“去年战场相逢,情况十分混乱,本王不知道当时哈密的断后指挥官就是公主。” 迪丽娜扎心头泛起一丝涟漪,他解释这个干什么?就算他知道当时的指挥官是本公主,战场相逢本来就是你死我活,他射出那一箭也没有错吧,不自觉地又悄悄看了朱楧一眼,随即收起目光,傲然道:“肃王何必致歉?战场上各位其主,何错之有?” 朱楧哈哈一笑,挺直了自己的腰板,在戎装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威武挺拔,道:“公主果然是女中豪杰。本王今日相与公主比试一番如何?” 迪丽娜扎扫视了一圈儿朱楧身后的一千名虎狼之师,眼神中略带戏谑地说道:“敢问肃王想要比试什么?” 朱楧看见她的表情就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人多打人少,赢了也胜之不武,笑道:“我邀请公主前来狩猎,自然是要和公主比试谁打的猎物多了。公主请放心,本王绝不以众欺寡,这一千人只负责外围的警戒,你我各带五十人下场子,到天黑谁打的猎物多谁就赢如何?” 迪丽娜扎嘴角微微一笑,看来这个肃王是个讲究人,凤眸中突然闪出一丝得意之色,笑道:“有何不敢?” “好,公主果然是快人快语!本王喜欢,咳咳,你这种人。”朱楧骑在马上,将拳头放到嘴边咳了两声道:“事不宜迟,那咱们就下场子吧。公主远来是客,请先行。” 迪丽娜扎倒也没和他客气,话都没有答复,娇唇中轻轻吐出一个“驾”字,便催着自己胯下的战马,带着紧紧跟随着她的哈密勇士,向张掖城南边的祁连山奔驰而去。 朱楧望着她英姿飒爽的背影,微微一笑,这么骄傲的小妞,征服起来才带劲,大手一挥,自己身后的一千名骑兵全部跟上,风驰电掣地向目的地祁连山挺进。 祁连山是中国境内的主要山脉之一,想必不怎么懂历史的人都知道它的名号。“祁连”一词本来是匈奴语,祁连山在匈奴话里就是天山的意思,汉武帝时骠骑将军霍去病打跑了在这一带生活的匈奴,将祁连山纳入中央版图。唐朝中期,国事衰微,祁连山一带又被异族攻占,持续了数百年之后,才在明朝重新回到中原王朝的怀抱。 祁连山东西长约一千六百里,南北宽四百到八百里之间,平均海拔在四千米以上,且四千米以上的主峰几乎全部终年积雪,是河西走廊南边天然的屏障,以及主要的河流发源地。 祁连山中有许多山间谷地,海拔在三千到三千五百米之间,物种及其丰富,是猎人和冒险家的乐园。而现在,它则是朱楧最主要的游乐场所。 朱楧和迪丽娜扎带着各自的人没多久就来到了祁连山的边缘地带,朱楧挑了五十人在身边,将剩下的人全部撒出去警戒,对迪丽娜扎道:“公主殿下请吧,山里面容易迷路,公主殿下可千万不要走得太远,把你弄丢了本王不好向哈密王交待。” 迪丽娜扎生性高傲,怎么能受得了朱楧的这类风凉话,当即冷哼一声,反唇相讥道:“肃王多虑了,我们蒙古人是马背上的民族,自小就骑马打猎,在野外辨别方向是最基本的功课。倒是肃王殿下,金枝玉叶,从小长自深宫,才是应该小心的,万一在自己的封地上走丢了,那传出去名声可不太好听。” 饶是朱楧再喜欢她,脾气再好,听到这句话脸色也不由地一变,略带一丝怒气地对迪丽娜扎说道:“未曾想邵安公主竟如此轻视本王,是嫌本王没有还给你那副头盔吗?” 第一百一十七章 狩猎惊魂(三) 迪丽娜扎的俏脸也不由地一变,被人在两军阵前射落头盔,对她来说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是奇耻大辱,没想到朱楧竟然当众揭她的伤疤,丝毫不给她面子,这使她冷若寒霜的脸上不自觉地升起一丝怒意,娇喝道:“好汉不提当年勇,肃王赢了我这次再说吧。”说罢喊了一声“驾”,双腿一夹马肚,率先骑马冲入了祁连山中。五十名哈密勇士紧随其后。 朱楧望着她英姿飒爽的背影,嘴角微微一扬,对着身后的五十名骑兵说道:“你们都是本王精心挑选的勇士,这一次一定要给本王长脸!不能让哈密的那个小妞看不起!” “吼!吼!”五十名精锐骑兵举着大弓高声叫道:“为殿下效命!” 朱楧大手一挥,喊道:“出发!追上哈密军!”随即一夹马肚,铜爵马知道主人的心思,“嘶”地一声长鸣,风驰电掣般的向前急追而去。 身后的五十名骑兵挥动马鞭,催马赶上朱楧,个个不甘人后。 朱楧和迪丽娜扎在祁连山的山口分手,两人只是对望一眼,谁也没跟谁说话,眼神中尽是傲气与求胜欲,一个向南,一个向北风驰电掣般的进入祁连山腹地,开始疯狂地破坏大自然的活动。 朱楧走的是北面,这一带他来过多次,比较熟悉,知道哪里的野兽众多,因此很轻而易举地屠戮了很多无辜的生灵。 迪丽娜扎和五十名哈密勇士都是马背上的民族,从小到大做的最多的事不是读书写字,也不是在门口撒尿和泥玩儿,而是骑马射箭。由于他们出身于游牧民族,农业很不发达,基本就是靠畜牧业和打猎为生,因此对于他们来说,狩猎不仅仅是爱好问题,更是维持生存的必要手段。 因而他们每一个人从小都对打猎十分熟悉,就像文人熟悉笔墨,武人熟悉刀剑一样。 迪丽娜扎率领的哈密勇士虽然没有来过这一带,但他们凭借着多年的狩猎常识还是找到了不少猎物,这些猎物按照当时的观念来说都是肃王的财产,让他们射杀相当于是白给他们,白给的东西不要白不要,因此哈密军也十分不客气,纷纷拿出十二分的手段去屠杀这些生灵。 其心理就好比一个你看不过眼的人要请你吃饭,你会卯着劲儿地宰他一样。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在众人的一片欢腾中,傍晚渐渐来袭,朱楧和迪丽娜扎汇合在祁连山腹地的一块山间盆地中,将各自打来的猎物都堆到了那里。 很遗憾的是,两支队伍虽然都斩获颇丰,但所获的猎物都差不多,很难判定胜负。朱楧和迪丽娜扎都是不服输的性子,各自淡淡地盯着对方,谁也不肯说出算你赢之类的话。 两人身后的一百名勇士更是全都昂首挺胸,一脸“你瞅啥”的表情望着对方,十分地傲气。 过了好一会儿,倒是迪丽娜扎的凤眸中首先露出一丝清冷得意之色,丹唇轻启,以一种一贯的带有一丝傲然的口吻道:“肃王果然对此地了如指掌,打了这么多猎物。” 言外之意是,你在熟悉地形的情况下打的猎物跟我们差不多,自然是我们赢了。 朱楧活了两世,怎么会听不出她话里的弦外之音,只不过她说的也在理,朱楧一时竟找不出理由来反驳,只是脸色渐渐地变得非常难看,暗道你这个小妞真是傲的很啊,本王一定要找个机会好好治治你。 就在这时,一个雪白的身影突然从朱楧等人的眼前窜过去,没入附近的草丛中。 “殿下,是雪豹!”早有眼尖的士兵兴奋地大叫道。所有人包括朱楧和迪丽娜扎都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脸上浮现出十分明显的兴奋表情。 雪豹是生活在海拔四千米到四千五百米之间的物种,在祁连山也有分布,十分的罕见。朱楧和迪丽娜扎所在的盆地已经是祁连山的腹地了,海拔在三千五百米以上,这只雪豹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跑到这里来了,看它的样子是着急回去。 来自后世的朱楧对这个珍贵物种是久闻其名,从来都没有见过,今天有幸见到自然是万分地兴奋,扭过头对迪丽娜扎道:“邵安公主,我们就以这只雪豹来定输赢如何?” 迪丽娜扎看到雪豹的眼神也早已放出了异样的光彩,听到朱楧的话后,轻哼一声,傲然道:“有何不可?肃王可要跟上了,本公主这可是汗血宝马!” 随即娇喝一声:“驾!”双腿一夹马肚,第一个追了上去。朱楧见状自然不肯落后,催促着战马铜爵紧紧地追着迪丽娜扎。二人身后的一百名勇士也都放下了手中的战利品,催马紧紧跟随着自己的主人。 迪丽娜扎的汗血宝马果然名不虚传,始终将朱楧甩在身后,但汗血宝马是稀有品种,哈密王不可能将它普遍的装备给普通的士兵。因此,哈密军其他人的马便和朱楧手下的骑兵相差无几了,都追不上朱楧的铜爵马,被他们二人甩在了身后。 迪丽娜扎的好胜心十分地强,全然不顾天色已晚,催马全力寻着雪豹的踪迹追去,誓要将其射与马前,好像朱楧证明他们哈密的实力。 相对而言,朱楧就冷静的多了,他组织这次狩猎的目的本来就是单纯的玩儿,根本没有想政治外交那么复杂的问题,刚才憋着劲儿要追上迪丽娜扎是因为这个小妞的傲气刺伤了她的自尊心,他要想办法压过她一头,好显示自己男人的雄风,但是现在看着天色越来越晚,他们向祁连山的腹地越走越深,身边的卫兵跟上来的越来越少,朱楧的心中免犯嘀咕了,这样下去是很容易遇到危险的。 朱楧的胆子并不小,要不然也不会以一万人去硬顶四万哈密主力了,但他从来不去冒不必要的风险。之前那是两军交锋,不冒那个险就赢不了,现在完全是玩乐,何必要用性命去玩?他现在可是王爷啊,荣华富贵、娇妻美妾都等着他享受呢,怎么可能舍得死呢? 第一百一十八章 狩猎惊魂(四) 朱楧决定不再飚劲了,因为他看的出来迪丽娜扎这个丫头上头了,立即在马上大喊道:“邵安公主,停下!” 跑在前面的迪丽娜扎愣了一下,但没有减慢速度,扭过头去对紧跟着她的朱楧说道:“肃王有什么事?” 朱楧气的都想上去撕了这个小丫头,自从他来到肃国后,还从来没有谁敢违抗他的命令,这个小妮子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本王,连减速都不减,略有一丝生气地对迪丽娜扎说道:“天色已经不早了,再往祁连山深处走就危险了,我们的卫兵都被甩到后面了,今天就先到这儿吧,我们还是先回去吧。” 迪丽娜扎突然停住汗血宝马,扭过头去,带有一丝得意地对朱楧笑道:“肃王这是认输了吗?” 尼玛!这小丫头非要分个输赢吗?本来只是玩玩儿而已,又不是赢你家房子,至于这么较真吗?朱楧带有一丝不高兴地语气对迪丽娜扎说道:“狩猎只不过是一种玩乐,公主何必如此较真?为了一时的意气之争而将自己置于危险之地,那是有勇无谋的匹夫所为,何足效仿?” 其实迪丽娜扎也意识到了危险,只不过她的心思跟朱楧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她一直不认为朱楧会好心好意地邀请她来玩儿,她觉得这只不过是朱楧向她炫耀武力的一种手段,所以她和她手下的骑兵才不惜一切代价要赢得这场胜利。为的是在将来的谈判桌上能多争取一些筹码,为的是哈密国的生存。 迪丽娜扎铁了心要压朱楧一头,仍旧是一副清冷的表情对着朱楧,傲然道:“我们哈密的勇士为了胜利可以付出一切代价!” 朱楧彻底变得不耐烦了,到底有完没完,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略有一丝不高兴地对迪丽娜扎道:“好了。本王这次约公主前来狩猎纯粹是看公主为了国家大事远道而来,十分辛苦,想让公主好好玩乐一次,并不是想炫耀我肃国的军力。我肃军的威力想必你们在酒泉城下已经领教了,何需本王用狩猎这种低端方式炫耀?本王的一片好心在公主眼里为何就成了阴谋诡计了?” 这番话把迪丽娜扎说的一怔,她本以为朱楧会说一番外交辞令,继续跟她皮笑肉不笑地打太极拳,没想到他竟然当面如此剖白自己。这哪里还像是一个对手,分明是像一个相识多年的老友,亦或者是像…… 迪丽娜扎平时极速运转的大脑在这一瞬间短路了,过了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地试探道:“你真的是约我来玩儿的?” 朱楧鼻子里轻哼出一股气,眯着眼睛一副懒洋洋地样子道:“不然呢?我若想向你炫耀军力早就拉出来几万大军将这座山里的活物杀个鸡犬不留了,何必只带五十个人跟你瞎转悠一天?” 迪丽娜扎细细思索了一下,觉得他说的有些道理,这件事倒是自己先入为主了,脸上的寒霜瞬间消散不少,略有一丝歉意地对朱楧说道:“若是如此,那倒是本公主误会肃王的好意了。我们就此回去吧。” 朱楧借着早已升起了的月光,分明看见迪丽娜扎的那张千年寒冰脸上突然笑了一下,虽然只是短短地一瞬,但朱楧确定自己绝对没有看错。 朱楧调转马头,刚要催马缓缓往回走,突然听见一声响彻长空的狼嚎。 我曹,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朱楧登时菊花一紧,浑身的汗毛都倒立起来,他知道,狼这畜生一直都是成群结队出现的,少则几十头,多则数百头。自己和迪丽娜扎只有两个人,若是遇上了狼群,那肯定会被啃的连骨头都剩不下。 迪丽娜扎也是十分害怕,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她十分清楚狼群有多可怕,两个人遇上狼群,不是九死一生,而是十死无生! 朱楧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处坡地,对惊魂未定的迪丽娜扎说道:“这里没地方可藏,我们先占住那片坡地再说,说不定过一会儿我们的卫兵就跟上来了。” 迪丽娜扎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和朱楧一起打马来到了山坡上。此时已经入夜,毕竟只是二月天,从傍晚到黑夜是十分快的。 狼群已经发现了它们的猎物,正在头狼的带领下,慢慢地向山坡逼近。迪丽娜扎看着前面的一排排幽绿色的眼睛,心头不由地一紧,一张俏脸变得惨白,额头上的冷汗也开始涔涔地落下,在朦胧的月光的映衬下,反倒是有一种惹人怜爱的娇美。 朱楧将自己的硬弓攥在手里,好在天性谨慎的他在山间盆地时候及时补充了箭矢,现在他的三只箭壶里都装满了箭,一共九十支,这多少让他的心里有了一点底气。 朱楧看了一眼已经吓坏了的迪丽娜扎,此刻她哪里还是个高傲的公主,分明就是一个受了惊的小白兔,故作轻松地笑道:“邵安公主,我们这次比一比谁射的狼多好不好?” 迪丽娜扎冰雪聪明,怎会不知道他在故意跟你自己说笑,斜看了他一眼道:“肃王真是好心量,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说这种话。” 朱楧微微一笑,极力掩饰住自己心中的紧张说道:“不然呢?我们哭爹喊娘这些畜生就不会上来了吗?” 话音刚落,却听见一只巨大的狼“嗷”地一声发出了嚎叫,朱楧和迪丽娜扎知道,这是它们的头领发出的进攻信号,登时屏气凝神,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攥住手里的硬弓准备迎战。 迪丽娜扎毕竟是女人,臂力有限,对于距离尚且较远的狼群暂时无能为力,只能打起精神等待它们靠近,花容早已犹如寒冰一样凝固,心里万分紧张,因为她清楚的很,几十条狼同时扑上来,两个人是无论如何也射不过来的。 这时候,却听见“嗖”地一声,一直利箭已经从她的耳边飞出,正中一双幽绿的眼睛中间,狼的双眼倒是为他们黑夜射击提供了十分明确的目标。 第一百一十九章 狩猎惊魂(五) 那条狼应声倒地,哼都没哼出来一声。“果然是好箭法。”迪丽娜扎看了身旁的朱楧一眼,心中赞叹道。 就在这时,朱楧已经射出了三只连珠箭,命中了三只加速前进的狼群。这一幕深深震撼了迪丽娜扎,她一直听人说汉人家的富贵公子都是羸弱不堪的,只会吟两句没有屁用的诗词歌赋,到了战场是都是提不起来的软豆腐。没想到眼前的这个明朝王爷竟然如此神勇,看来军中流传的他三箭退敌的故事不是杜撰的,他能一箭射落自己的头盔也不是全靠运气。 狼的奔跑速度是很快的,就在迪丽娜扎思索的这个短暂的瞬间,它们已经向前奔跑了几十米远,进入了迪丽娜扎的射程,虽然知道就算射死几只狼也无济于事,但迪丽娜扎生性要强,绝不是坐以待毙之人,就算要死也要堂堂正正地战死,当即弯弓搭箭,向着那一双双幽绿的眼睛,射出了宣示她最后的尊严的利箭。 迪丽娜扎和朱楧又各射死了两匹狼,狼群已经冲到二十多步以内了,这个时候再骑在马上射箭就太不合适了。狼群冲过来后,将马匹咬倒,人摔在地上一定会成为它们的一顿美餐。 朱楧和迪丽娜扎迅速地翻身下马,双双抽出自己的宝剑并肩御敌,这一刻,他们仿佛不是总想着占对方便宜的谈判对手,而是一起出生入死多年的战友。 朱楧右手拿剑,左手从马鞍上取下来一根火把递到迪丽娜扎跟前。迪丽娜扎十分讶异地看了朱楧一眼,这个王爷到底有多没有安全感,出门玩一趟怎么什么东西都带上?但她此时顾不得去问朱楧原因,也顾不上探究朱楧的性格,从马匹上的袋子里掏出火石,迅速地帮朱楧点亮火把。 野兽都有怕火,这或许是它们的天性。冲在最前面的几条狼见朱楧拿着火把对着它们,一时胆怯,停了下来,但还是不肯退去,冲着朱楧和迪丽娜扎龇牙咧嘴,口中发出“呜呜”地低吼。 在后面督战的头狼见到自己的手下畏缩不前,不由地大怒,又仰起头,朝着无尽的黑夜干嚎了几声,声音带有一丝愤怒。 野兽虽然怕火,但怕的是那种燎原大火,烧到谁谁就死的那种,对于朱楧的这一根单独的火把,它们只是在最初见到的时候心里会发一下怵,镇定下来后,倒不是害怕地厉害。 眼下听到头狼的催促,两只胆大凶恶的狼就已经按捺不住,猛地向前一跃,分别扑向朱楧和迪丽娜扎。 朱楧用火把向扑向来的那只狼一扫,那只狼见到火烫的火把还是害怕了,身子不由得一缩,动作变得慢了下来。朱楧剑目一扫,不失时机地一剑劈向了那只狼的腰部。狼的腰部是最脆弱的,有道是“铜头铁尾豆腐腰”说的就是狼。 朱楧膂力过人,用的又是宝剑,一剑之下,竟然将那只狼劈成两半,狼血四散喷射,溅了他一身,在他身旁的迪丽娜扎也未能幸免。 一股腥臭的味道顿时扑鼻而来,让人闻之欲吐,迪丽娜扎贵为哈密公主,平时又是个讲究人,极爱干净,这次被这么脏的东西弄了一身,心中大为恶心,若不是大敌当前,她还真会趴在地上哇哇地吐个痛快。 就在迪丽娜扎分神的一瞬间,攻击她的那只狼已经欺身向前,一口咬住了她的右臂,好在迪丽娜扎穿的是戎装,小臂上都有精铁打造的护具,要不然这一口怕是要将她的那只纤细洁白的胳膊生生地咬断了。 迪丽娜扎吓得娇呼了一声,惊出一身冷汗,她用右手拿剑,狼咬住了她的右手,她就没有办法再反击。 说时迟、那时快,朱楧见她形势危急,想都没想,一个箭步冲上去,一剑将那只狼的喉咙砍断。腥臭的狼血呲的一声喷了迪丽娜扎一身。在狼血喷到她脸上的前一刻,她下意识地紧闭双眼,表情极为狰狞。就犹如后世的行人,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被迎面而来的一辆车溅一身水一样。 脸上的狼血发出的阵阵刺鼻腥臭,直令迪丽娜扎干呕不止,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要吐出来一样。 朱楧拍了拍她的后背,眼睛却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的狼群,略带有一丝紧张地说道:“邵安公主,现在可不是矫情的时候,你可不能被这点小事给弄趴下。” 迪丽娜扎娇躯微微一颤,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哪个男人碰过她的身体,虽然她是蒙古人,不像中原女子那样将男女之防看的很重,但到底是女儿身,被一个目前为止还被她视为对手的男子如此碰触,她的心里多少还是有一丝涟漪的。 迪丽娜扎下意识地挡开朱楧的手,自己抚摸了几下前胸,定了定心神,顺了顺气说道:“不劳肃王费心,本公主还坚持的住。” 不管是狼还是其他的猛兽,其实都有欺软怕硬的心理,毕竟大家都是混饭吃的,碰到比自己还要硬的茬子谁也不会去招惹,搞不好抓不到狐狸反而惹了一身骚。这些狼见朱楧这么生猛,瞬间干掉了他们两个同伴,心下也开始犹豫,毕竟它们的目的是吃掉朱楧和迪丽娜扎,如果为了这件事把自己的命搭上那就太不划算了。 狼群暂时停止了猛攻,将朱楧和迪丽娜扎包围起来,步步逼近,想着到了一定的距离在群起而攻之,这样一来,朱楧就算是有三头六臂也抵挡不住了。 朱楧额头上的冷汗涔涔地直流,才二月的天,他的后心却早已经被汗水湿透了。本王好不容易穿越成了一个王爷,刚刚摆脱屌丝的命运,难不成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想想自己宽敞的大王宫,漂亮的妻妾,对自己言听计从的文武百官,朱楧真是替自己感觉不值啊。若真的就这么死了,那自己绝对是暴殄天物,浪费资源啊,可耻啊! 迪丽娜扎也早已被刚才的一幕吓得失魂落魄,上天赐给了她高贵的出身,无可挑剔的容貌和身材,若是变成了残废,那可真够让人痛惜的,足以呼天抢地耳! 第一百二十章 狩猎惊魂(六) 额头上的冷汗顺着她娇美的脸庞,一行行地滑落到她的下巴上,再从下巴上一滴滴地滴落到地上的泥土里,仿佛是身处于三伏天一样。迪丽娜扎斜眼看了一眼朱楧,见他的样子和自己一样狼狈,不由得笑着打趣道:“怎么?威震关西的肃王也会害怕?” 朱楧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在厉害的人也是血肉之躯,就算是威震天下的常遇春碰到这种阵势怕是也会紧张吧,狼这种玩意儿,归根到底是畜生,畜生有什么道理可讲吗?但朱楧不愿意露怯,尤其是在美女面前,以免堕了自己的威风,鼻腔里冷哼一声,道:“本王是怕你死在这里,本王没办法向天下人解释。” 正说话间,二人突然听到身后“嘶”地一声哀鸣,急忙扭头看去,只见迪丽娜扎的坐骑——那匹名满天下的汗血宝马被两只野狼偷袭,腿被生生地咬断,摔倒在地,那两只狼似乎还不满足,立即冲上去在它的脖子上补了两口,将它的喉管咬断。 一匹举世罕见的汗血宝马就这样葬身与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坡上,不由得让人生出一种惋惜之意。 “赤兔!”迪丽娜扎发出一声悲鸣,仿佛死在她眼前的是她多年的老朋友一样,两行晶莹的热泪从她那明若秋水的大眼睛中扑簌扑簌地落了下来,与她的汗水交织在一起,再也分不清楚。 “原来你的宝马叫赤兔。”朱楧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十分惋惜地说道:“汗血宝马其汗如血,取‘赤兔’这个名字倒也合适。”他既是王爷,也是武将。但凡是武将,永远不会拒绝两类东西——宝马和烈酒。眼见着一匹举世名驹就这样葬身狼口,而不是战死沙场,朱楧的心里说不出的痛惜。就好比是见到一个名将没有死在战场上,反而在回家探亲时被一群土匪劫了道杀死了一样。 真是可惜了啊! 有道是物伤其类,朱楧的战马铜爵见那匹汗血宝马被野狼活生生的咬死,也不由地害怕起来,开始变得烦躁不安,想挣脱缰绳去逃命。朱楧几次安抚都起不到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铜爵单独跑了,那他们肯定会被狼群分别追杀。朱楧和迪丽娜扎只有战斗力,没有速度,铜爵只有速度没有战斗力,一旦分开,下场只能是被狼群各个击破,分而食之。 狼群开始步步紧逼,朱楧和迪丽娜扎背靠着背各自拿着自己手里的兵器,打着十二万分的精神,凝神戒备。 他们两个人都知道,眼下这几十头狼要是扑上来,任他们武艺再高,也免不了被啃成一堆白骨,没有人是不怕死的,尤其是这么窝窝囊囊地死。朱楧和迪丽娜扎的双腿不觉得都开始发颤,蹬的脚下的土地呲呲作响。他们二人后背都已经被汗水湿透,两人的汗水交织在一起,分不清你我。 朱楧微微侧了一下头,强颜欢笑地对迪丽娜扎说道:“看来我这个国王和你这个公主都要葬身这群畜生的腹中了,你有什么感想?” 迪丽娜扎也已经对局势绝望了,与狼打架毕竟和与人打仗不同,与人打仗输了还可以投降,跟狼这些畜生又没有办法沟通,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但看眼下的局势,自己这一方肯定是要被一边倒屠杀的,结局已定的情况下,她反倒是没有那么害怕了,哼了一声,脸上挂起一副轻松地表情,笑道:“你们汉人被包围的时候不是经常说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吗?肃王觉得我们杀几个才够本?” 朱楧冷哼一声,淡淡地笑道:“这些畜生的烂命怎么能跟本王的金命相比?就算把他们都杀光了本王也舍不得掉一个手指头。” 迪丽娜扎同样是淡淡地一笑,笑容中多了一份凄然,道:“这回怕是要让肃王失望了。”不知为什么,她突然感觉到如果就这样死去,也不是特别差的结局。 正在二人抱着早死早投胎的觉悟,准备黄泉路上做个伴的时候,一支响箭突然从远处射来,正中一支野狼的脖子。 紧接着,就是十几匹马奔腾而来的声音,还夹杂着军士们的大喊:“殿下!公主殿下!” 朱楧和迪丽娜扎心头大喜,看来是卫兵追上他们了,这下有救了,可以继续享受奢侈腐败和万人迷的生活了。 朱楧高高举起手中的火把,振奋起精神大喊道:“本王和邵安公主在这里!尔等快来救驾!” 追上来的卫兵看见朱楧手中的火把,一下子明确了方向,催动着马匹向山坡上赶来,边奔边射出手中的利箭。他们每个人都是训练有素的勇士,这么近的距离可以说是箭无虚发,当即将猝不及防的狼群打的大乱。 狼王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激怒了,“傲!”地一声仰天长啸,带着无尽的怒意,显然是发动全面进攻的号令。 几十条狼不再有任何犹豫,完全像是疯了一样去扑咬他们所能看见的每一个人。围在朱楧和迪丽娜扎身前的几条野狼,也冲上去进攻自己眼前的敌人。 大敌当前,生死关头,朱楧和迪丽娜扎都不敢大意,当即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使出毕生所学的武艺,开始左劈右砍,抵挡来势凶猛的敌人。 朱楧有火把在手,再加上他膂力过人,几个回合的功夫,便已经砍断一条狼的咽喉,并加上令一条狼的前腿。 相比之下迪丽娜扎的情况就危险的多了,她本是一个女子,力气有限,又穿了重重的盔甲折腾了一天,早就累了。人在生死关头所爆发出来的力气是惊人的,但这同样容易让人虚脱透支体力。迪丽娜扎在拼尽全力杀了一条大狼后,已经感觉手臂酸麻,呼吸不匀,接下来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一条野狼看准时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扑上了迪丽娜扎的肩头,咬住了她的肩膀。迪丽娜扎是女性,所以她的盔甲在设计的时候尽量减轻了重量,在肩膀的部位没有金属护具,而是采取了皮革护具,这样也可以使她能更加自由地活动手臂。 第一百二十一章 狩猎惊魂(七) 而攻击她的这匹狼恰巧不巧的咬住了皮革护具的位置,饶是迪丽娜扎的皮具是用多层皮革连缀而成的合甲,为了加强防护力,上面也钉了几个铁钉,但这条狼因为迪丽娜扎杀了它的同伴,是怀着无限的恨意,以极大的力气去咬皮甲的。狼的咬力一般在六百多斤,愤怒之下的狼可能达到七百斤,因此这条狼一口上去竟然将迪丽娜扎肩头的皮甲要穿。 迪丽娜扎疼地一声娇呼,身子顿时软了下来,一下子瘫坐到了地上。那只狼咬中的是皮甲,竟然将自己的牙齿卡到了里面,正在它想要拔出来给迪丽娜扎致命一击的时候,朱楧眼疾手快地一剑将它刺死。 朱楧一把搂住迪丽娜扎,看着她血流不止的左肩,一时忍不住心疼,道:“邵安公主,你怎么样?” 迪丽娜扎被狼牙咬的钻心地疼,一张俏脸变得扭曲起来,额头上的汗涔涔地往下冒,再也没有了往日公主的高傲神情,像一个受了伤急需丈夫安慰的农家小女生一样,轻轻地娇喘着喊道:“疼…..” 朱楧没有说话,将她左肩上卡着狼牙的皮革扯下来,竟然带下来一小块肉,又惹得迪丽娜扎一阵娇哼。 朱楧扔掉左手的火把,将迪丽娜扎横抱起来,放到自己的战马铜爵上,然后翻身上马,向着山坡下面冲去,边冲边挥舞着宝剑驱赶狼群。 早有眼尖的卫兵前来接应,三个肃国的骑兵冲到朱楧跟前,将他挡在身后,喊道:“殿下,你先走,我们帮你断后!” 朱楧看着赶来救援的这些个勇士,肃军加上哈密军总共才十几个人,一脸不解地问道:“怎么才来了这么点人?” 正在抵挡狼群的士兵也顾不上跟朱楧行礼,直接扯着嗓子回答道:“殿下,你们的马跑得太快了,弟兄们跟不上,就我们几个赶来了。” 我擦,快也有快的不好啊,好胜心太强总归是容易害人的,今天要不是迪丽娜扎那个小丫头为了争第一跑那么快,本王也不会遇到这种场面。 正说话间,站在远处指挥作战的头狼又高声嚎叫了几声,声音响彻天空。一名有经验的肃国老兵喊道:“它这是在喊同伴支援,殿下你快走,我们帮你挡着,再晚就来不及了。” 朱楧不是个人英雄主义者,他也是有自己的私心的,他一直认为老天爷让他重生为一个王爷就是让他来享受的,所以他一直舍不得死,更何况这些人都是朱楧的卫兵,如果朱楧有个闪失,按照军法他们都是要被沙头的,所以朱楧此时暂时离开对他们来说不是坏事,他们倒是可以放开手脚和狼群拼命,然后且战且走。 朱楧没有说话,一拍铜爵马的屁股,带着迪丽娜扎向远处的夜幕疾驰而去,而那十几名肃国和哈密的勇士,则负责为他们挡住所有的狼群。 山间的路本来就坑坑洼洼地,再加上夜晚光线太暗,战马根本跑不快,朱楧带着迪丽娜扎跑了好一会儿,才渐渐地听不到狼群与骑兵的打杀声。 山路太过颠簸,让受了伤,失血过多的迪丽娜扎难以忍受。她靠在朱楧怀里,轻启娇唇,有气无力地说道:“现在安全了吗?放我下来,我好难受。” 朱楧找了一块比较平整的地方,翻身下马,然后将迪丽娜扎抱下来放到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道:“让我看看你的伤口吧。” 迪丽娜扎一脸为难,她虽然没有中原女子那么强烈的贞操观念,但毕竟还是个女孩子,出于本能,对不是自己丈夫的男子看自己的身体还是有抗拒心里的。 朱楧见她为难的脸色,一脸正经的说道:“我们都是行伍中人,何必拘泥于这些小节,你流的血太多了,若不赶紧止血,怕是有大麻烦。” 迪丽娜扎终于微微地点了点头,或许是出于对生命的珍惜,亦或许是觉得朱楧这个人没那么讨厌,总之到底是什么,她也说不清楚。 朱楧解开迪丽娜扎的盔甲,撕开她左肩上的布,只见她的左肩被狼牙咬了两个不小的伤口,好比是中了周芷若的九阴白骨爪一样,不对,应该是二指禅,对迪丽娜扎说道:“你忍一下,我这就给你处理。” 来自后世的朱楧虽然不是医生,但多少也知道,被野狼咬过的伤口如果不及时处理很容易感染,只不过他没办法弄狂犬疫苗,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处理,万一迪丽娜扎真的是得了狂犬病,那也只能怨她命不好了。 朱楧将挂在马鞍上的一个袋子取下来,将里面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放到迪丽娜扎躺着的石头上。迪丽娜扎下意识地斜眼看了一眼,借着朦胧的月光大概看得清朱楧从袋子里拿出来的东西大概有:蜡烛、火石、一小瓶酒、一小包火药、小刀,还有一瓶类似于金疮药的东西。 迪丽娜扎不禁用疑惑的眼神看了这个年轻的王爷一眼,暗道:这个家伙是有多怕死啊?堂堂一个王爷,出来狩个猎还带这么全的疗伤用品。去年在酒泉城外,以一万之众,大破四万哈密主力的勇气去哪了? 朱楧就是这样一个比较矛盾的人,他认为有必要冒的风险,会勇往直前,豁出性命,但是如果遇到他觉得没必要冒的风险,他是打死都不会去的。 这次虽然是狩猎,是玩耍,但朱楧还是带上了疗伤用的药品,反正就这么一小袋,又不占地方,为什么不带呢?小心可是一种美德啊。 朱楧先用酒给她洗干净伤口,虽然明朝时候的酒的杀毒能力没办法跟现在的医用酒精相比,但是聊胜于无。 迪丽娜扎虽然是上过战场上的人,但到底是个女子,疼得一阵阵轻哼,冷汗又开始从额头上渗下来。幸亏朱楧贵为王爷,已经有了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和两个还算漂亮的小妾,对美色有了一定的抵抗力,要不然看到迪丽娜扎这副样子,说不定一激动,手一抖会将伤口处理的更糟。 第一百二十二章 狩猎惊魂(八) 朱楧将迪丽娜扎的伤口清洗完毕,然后用火石将小刀烧烫,割去迪丽娜扎肩头上已经坏去的腐肉,这个过程就更疼了,迪丽娜扎痛的连连娇呼,香汗淋漓而下,已经将她的头发和衣衫都弄湿了,就跟电视上演的女人生孩子的时候一样。 朱楧这才想起了,电视上在疗伤的时候,一般都会让受伤的人咬一个东西,以免她咬倒自己的舌头。手忙脚乱之下,朱楧也找不到毛巾之类的东西让迪丽娜扎咬,他也没有伟大到让美女要自己胳膊的地步,就随手抄起地上的一根木棍塞到了迪丽娜扎的嘴里。 迪丽娜扎已经疼得找不着北了,也不管朱楧塞进来的是什么东西,张口就咬住。如果让哈密军的士兵看到朱楧如此对待他们的邵安公主,肯定会抄着家伙追朱楧十条街。 朱楧也不是专业的医生,只是凭着自己的记忆和亲眼目睹军队里的军医为士兵疗伤的情形有样学样,有点拿关西第一美女做活体实验的意思给迪丽娜扎疗伤。 腐肉被朱楧小心翼翼地割下来后,接下来就是包扎伤口了,可怜的迪丽娜扎在野外受伤,没有什么像样的医疗条件,又碰到朱楧这个二把刀医生,只能闭着眼任由他折腾了。 其实朱楧也不知道自己的活做的好不好,他只是凭借着自己有限的医疗知识,再加上看军医给士兵疗伤来操作,通常状况下,在包扎伤口之前,医生都会用火药将伤口烧一下,一来可以止血,二来可以消毒。 朱楧毫无怜香惜玉之心的将一小包火药倒到了迪丽娜扎的伤口上,看着被疼痛扭曲了面孔,又带有一丝惊恐的迪丽娜扎说道:“最后一步了,你忍着点啊。” 迪丽娜扎有点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暗暗后悔自己怎么没带一个随身军医来,现在落在了这个拿自己做实验的人手里。 朱楧用一根干木棍放在蜡烛上烧着,然后往迪丽娜扎的肩头上的火药上一递。“呲”地一声响动,伴随着一缕黑烟和一股烤肉的味道散发开来。 “啊!”迪丽娜扎再也忍不住了,疼得一声娇呼,嘴里的木棍都掉了,娇躯不受控制地开始扭动翻滚,眼看就要从大石板上掉下来。 朱楧扔掉手里的木棍,一把抱住她,安慰道:“好了,好了。伤口处理好了,你先别动,我给你包扎一下。” 经过这一系列的折腾,迪丽娜扎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躺在朱楧的怀里,不再说话,也不再动弹,只是在微微的娇喘。 朱楧扯下自己衣服上的一块布,这个时候也没条件给它消毒了,朱楧将这块布叠成了一个正方形,垫在迪丽娜扎的伤口上,然后又扯下来衣服上的另一块布,将这块布绑到了她的肩头。 朱楧抱着怀里的迪丽娜扎,虽然她穿了一身戎装,十分影响手感,但还是忍不住小小激动了一下,关西第一美女就这样被本王抱在怀里了,何其爽哉?一脸温柔地问迪丽娜扎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迪丽娜扎此时也没有了公主的傲气,浑身虚脱的她像一只小猫一样依偎在朱楧怀里,有气无力地说道:“我有一些渴,也有一些饿。” 朱楧看了一眼迪丽娜扎一脸憔悴的花容,心中不由地泛起一丝心疼,折腾成这个样子,不饿不渴才怪,道:“你在石头上躺一下,我马背上还有一些吃的喝的,去给你拿过来。”说罢,将迪丽娜扎放在石头上,然后又将疗伤的那一类用具收到原来的小袋子里,跨在身上。 朱楧从马鞍上拿下来一袋肉干和一个水壶,走到迪丽娜扎的跟前,坐到她的旁边,将她的头微微扳起来,放到自己腿上,然后将水壶放到迪丽娜扎的嘴边。 迪丽娜扎失血不少,早就渴坏了,咕嘟咕嘟地猛喝了好几大口水,最后都呛到了。朱楧连忙将水壶从她的嘴边移开,放到一边,拍了拍她的肩头,说道:“你慢点喝,本王又不跟你抢。先吃点东西恢复一下体力吧。” 迪丽娜扎的左肩被咬伤无法动弹,右臂用力过度,早已酸麻无力,抬不起来,因此连肉干也吃不了,还要朱楧喂她。 朱楧活了两世,除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王爷外,还做过普通的农家子弟,因此还是会照顾人的。朱楧将肉干撕成小条,放到迪丽娜扎的嘴边。 迪丽娜扎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直直地看着朱楧,然后机械地将朱楧送到她嘴边的肉嚼烂吃掉。朱楧也是一个比较细致的人,喂了迪丽娜扎几口肉干后,就给她喝一口水。反复几次过后,迪丽娜扎已经吃掉了一小半袋肉干,体力渐渐地恢复,看朱楧的眼神也越来越温柔,但她毕竟是个女子,老是躺在一个跟她没有任何关系的男人腿上也很不习惯,体力恢复了一些后,迪丽娜扎就轻柔地对朱楧说道:“多谢肃王了,请肃王扶我坐起来吧。” 朱楧将水壶和肉干放到一边,然后扶着迪丽娜扎坐起来,关切的问道:“你怎么样?吃过东西是不是好些了?” 迪丽娜扎右手捂着伤口,轻轻地点了点头,然后抬眼看了一眼朱楧,眼神中充满了无法言说的复杂,道:“好些了。我本来以为肃王约我狩猎是为了炫耀武力,这才一味的争强好胜,弄到这副田地。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朱楧淡淡一笑,这个小妞傲归傲,但还是个讲道理的人,这样的人还是可交的,不,是必须征服,道:“人生难免有些意外,邵安公主不必自责。咱们还是休息一下就早点与卫兵汇合下山吧,山里的夜晚太冷了,危险也多。” 迪丽娜扎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这个时候她也不想再找什么雪豹了,人家不来找他们就很不错了,只不过她刚刚疗完伤,身体还很虚弱,暂时难以行动,只能在这块石头上先休息一下,恢复恢复体力,同时也希望卫兵能找到她们。 第一百二十三章 狩猎惊魂(九) 迪丽娜扎双手抱膝坐在石头上,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十分惹人怜惜。朱楧忍不住借着月光多看了她几眼,却突然发现她也在看自己。四目相对的时刻,二人都有些尴尬,下意识地将目光急忙错开,朱楧抬头望了望月亮,迪丽娜扎则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子。 朱楧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事,为了缓和现在的尴尬局面,扭过头笑着对迪丽娜扎说道:“邵安公主喜欢听故事吗?” 迪丽娜扎眼光中放出一丝兴奋地神采,抬眼看着朱楧笑道:“肃王有什么好故事么?” 朱楧微微一笑,站起身来负着手踱来踱去,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姿态娓娓道:“话说北宋徽宗年间,清河县有一条好汉名叫武松,人称武二………” 《水浒传》成书于元末明初,只不过还没有流传到西北这个偏远之地来,而处于化外之地的迪丽娜扎则更是没有听说过这个故事。朱楧将武松在景阳冈下面的饭店里连喝十八碗三碗不过岗然后再在景阳冈上打死老虎的事情绘声绘色地向迪丽娜扎讲述了一遍。 迪丽娜扎听得眼睛都直了,待朱楧讲完后,带着一份不可思议的表情说道:“没想到宋朝竟有如此英雄,我一直都认为宋朝都是一些文弱书生呢。” 朱楧没有接她的话,因为他知道武松这个人物是编出来的,小说也就是看看,怎么能当真呢?就算历史上真有武松这个人,他一个人也挽救不了积贫积弱的宋朝,岳飞不也死了吗?笑着打趣道:“我看当时武松睡得那个大青石跟你现在睡的这个差不多,你说你会不会把老虎招来?” 迪丽娜扎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嘟着嘴带有一丝报怨的说道:“你就不能说点吉利话?万一真的被你说中了怎么办?” 话音刚落,二人眼前的草丛里突然出现了窸窸窣窣的声音,而且只有那一片草丛里有,别的地方都很安静,显然不是风吹的。 朱楧和迪丽娜扎都吓了一大跳,经常说鬼故事的人如果偶然遇到跟自己故事里十分相似的场景,都有吓死的可能。朱楧看不清草丛后面是什么,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一推迪丽娜扎道:“快,爬上你后面的那棵树!” 迪丽娜扎顾不上伤痛,在朱楧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向身后的那棵树跑去,好在距离不远,二人三步两步便赶了过去。朱楧把迪丽娜扎竖着抱起来,帮她抓住树上的粗树枝,然后双手奋力地一推她的臀部,将迪丽娜扎的半个身子推了上去。最后,迪丽娜扎用脚踩住朱楧的肩膀,终于爬到了树上。 迪丽娜扎定盯往草丛里一看,里面出来了一个庞然大物,不是老虎,而是野猪,得有四五百斤重,当即吓得花容失色。野猪皮糙肉厚,对刀剑有很强的防护力,往往一刀砍上去连皮都破不了,而且它的冲击力惊人,若是被它撞一下子,就算没有碰到尖牙,那也是非死即伤。 迪丽娜扎看出那头野猪有发动攻势的趋势,吓得急忙冲着朱楧大喊道:“你赶紧上来!”说罢,就将自己的没有受伤的右手伸下去拉朱楧。 朱楧扭头看见那只野猪,顿时也吓出了一身冷汗,他的武器装备都在马鞍上,现在身上只挂着给迪丽娜扎疗伤时用的医疗包,这种情况下跟一头四五百斤重的野猪单挑,完全没有胜算。 朱楧连忙抓住树干向树上爬去,他没有去抓迪丽娜扎的小手,因为迪丽娜扎左肩刚刚受伤,根本抓不严,他一拽肯定会把她那娇弱的小身板给拽下来。 野猪看朱楧要爬树,害怕到手的猎物飞走了,立即发足狂奔,向朱楧扑来。这么近的距离,以野猪的速度,可以说是转瞬即到,朱楧根本没有时间爬到树上。 迪丽娜扎吓得闭上了眼睛,她也不清楚为什么自己知道这个人很有可能死去的时候,会如此害怕。 朱楧使尽全力往树上爬,但无奈他不是武林高手,可以一下子窜到树上,这么短的时间,他是无论如何也爬不到树上的。 只听得“嘭”地一声,一股巨大的撞击力向四处扩散开来,仿佛这一带的山谷都在颤抖。 迪丽娜扎闭着的眼睛里突然流出了两行清泪,忍不住地呜呜哭出声来,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传出一声哀鸣——“嘶”! 随后就是朱楧悲恸万分地大吼:“铜爵!” 他还活着?迪丽娜扎十分兴奋地睁开了眼睛,之间朱楧的战马铜爵横在了朱楧的身体之前,替他挡住了野猪的奋力一击。而那匹战马的身体也被野猪的牙齿捅了两个大窟窿,躺在地上呼呼地喘气,眼看是不活了。 朱楧没想到这匹马这么忠心,眼见爱马为救自己而死,朱楧心中大痛,一时待在了树的半身上,目眦欲裂地瞪着野猪。 “你快上来啊!发什么愣啊!想让你的铜爵白死吗!”迪丽娜扎见到朱楧在这么危险的关头,居然停在了半空中不动,不由得急火攻心,大声地喊起来。 朱楧被她这么一骂,才猛然回过神来,他是一个理智的人,不会为了一时意气去下去和野猪拼命,这样一来,铜爵真的就白死了,立即抓住这个稍纵即逝的机会,爬到了树上。 朱楧和迪丽娜扎站在树杈上,惊魂未定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各自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得消耗多少能量啊,瞬间感觉腿都软了。 那头野猪见到朱楧和迪丽娜扎跑了,十分地不甘心,在树下转来转去,眼神中始终露着凶恶的光芒,嘴里不停地“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似乎非要将二人捅上十几个窟窿才甘心。 别说朱楧和迪丽娜扎手中都没有兵刃,就算是给他们一人一口宝剑,他们现在也不敢下去跟这只野猪近身博战,只可惜朱楧的硬弓落在了马鞍上,要不然凭着朱楧的箭法在这么短的距离之内,射死这只野猪应该问题不大。 第一百二十四章 狩猎惊魂(十) 迪丽娜扎经过刚才的惊吓和卖力的攀爬,伤口又重新裂开了,鲜红的血液顺着她的肩膀和手臂滴滴答答地流下来。 朱楧看在眼里,急在心头,照这个样子下去她刚刚愈合的伤口怕是又要复发了,她已经失了不少血了,如果再继续大量失血的话,怕是会有生命危险。朱楧搂住迪丽娜扎的肩膀,让她靠在一根粗大的树干上,好让她轻松一些,一脸着急地说道:“这样下去怕是不行,再不赶走这个畜生,你会有危险的。” 迪丽娜扎以为他要一身犯险,连忙用已经可以活动的右手抓住他的衣袖,急道:“你要干什么?你千万不能下去。” 朱楧拍了拍她白皙柔滑的小手,顿觉一股柔软涌遍全身,安慰她道:“放心,本王不会把你一个人仍在这里。” 朱楧心里清楚,就算他下去了,撞了十二辈子的大运,跟那只野猪同归于尽,以迪丽娜扎现在的情况,她也没什么机会在这荒郊野外活命。 就在二人为眼前的局势大为担忧之际,突然听到不远处有人喊道:“公主殿下,你在哪里?” 迪丽娜扎十分兴奋,一副劫难余生的表情对朱楧说道:“是我的卫兵来了,快把他们喊过来。”她已经没有多少力气去呼喊了,这件事这能让朱楧代劳了。 眼见救兵前来,朱楧十分激动,若是大部队发现他们,那不就等于得救了吗?立即运足中气,扯着嗓子大叫道:“本王和你们的邵安公主在这里!” 朱楧为了保命的一声长啸响彻天空,瞬间引来了两位拿着火把寻路的哈密勇士。那两位哈密勇士见她们的公主和朱楧被一只野猪困在树上,也是大吃一惊,立即分开站位,扔下火把,掏出弓箭来对那只野猪一顿连射。那只野猪对此猝不及防,在如此近的距离被强弓射中,饶是它的皮再厚,也难以幸免,哀嚎了几声之后,终于扑通一声倒在地上,再也不动了。 朱楧和迪丽娜扎长舒一口气,看来这条命是保住了。迪丽娜扎带有十分明显的虚脱语气说道:“你们两个快来救驾。” 那两个哈密勇士早已重新拿起了火把。由于这两个人是敌方的人,因此朱楧不敢像迪丽娜扎一样轻松,而是出于天生的谨慎细细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 朱楧似乎看见,火把映着的两个脸庞都出现了一丝诡异的笑容,他们对望了一眼,似乎在确定什么事情,然后向树上的迪丽娜扎投向了一丝阴冷的目光。 由于距离不算太近,又是晚上,朱楧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但小心使得万年船,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出于老朱家遗传的谨慎性格,朱楧在身上挎着的那个医疗包里摸索了一会儿,然后用手摸了摸迪丽娜扎的后脑勺。 迪丽娜扎一脸疑虑地看着朱楧,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干,但朱楧却向其投以坚定的目光。经过朱楧多次的舍命相救,迪丽娜扎不知不觉地在心里拉近了她和朱楧的距离,不知为什么,她觉得朱楧这个对手比她自己的手下都要可靠。当即不再说话,就当刚才的事情没有发生过。 底下的两个哈密勇士打着火把,属于身在明处观察暗处,再加上他们距离朱楧和迪丽娜扎还有一定的距离,自然没有看见他们在树上做了些什么。 朱楧虽然不相信那两个哈密勇士,但不得不选择和迪丽娜扎下去,一来迪丽娜扎失血过多,需要马上救治,这个险必须冒;二来,那两个哈密勇士是装备了硬弓的,他们若是真的想加害他和迪丽娜扎,那他们两个这样挂在树上无异于活靶子,还不如先下去,哄得二人近身,如果有突发情况,自己还有一战之力。 树下的两个哈密士兵听到迪丽娜扎的吩咐,又互相对视一眼,立即躬身答道:“属下遵命,请公主殿下稍安勿躁,属下这就将公主和肃王救下来。”说罢,齐齐向树前面跑去。 朱楧注意到,其中一个哈密士兵在向前走的过程中,顺脚将朱楧放在马鞍上的硬弓和宝剑踢到了远处,这更加让朱楧坚信了自己的判断。 朱楧先从树上跳下来,然后又将迪丽娜扎从树上抱下来,不知为什么,迪丽娜扎这次竟然没有丝毫的忸怩,十分痛快地跳进了朱楧的怀抱。两名哈密士兵见到这个样子也是十分吃惊,难道他们这个冷若冰山的公主殿下真的被敌国的大王给收服了?那哈密国的这次谈判可真是赔了女儿又折兵啊。 朱楧将迪丽娜扎放到地上,故意装出一副漫不经心地样子问两个哈密士兵道:“怎么只有你们两个来了?其他人去哪了?” 那两个哈密士兵互相望了一眼,其中一个以一种十分随意敷衍的语气说道:“回肃王殿下,他们都被狼群给吃啦。只有小的二人跑出来与殿下和公主汇合。” 朱楧满腹狐疑,但又不好继续质问,毕竟对方是两个全副武装的哈密勇士,自己赤手空拳,还带了一个累赘,只好摆出一副大王的口吻对两个哈密士兵说道:“既然是这样,那你们两个就去前面带路,护送本王和公主回去。” 其中一个哈密士兵十分鸡贼地打量了这样一圈,确定他没有带武器后,奸笑道:“肃王殿下,还是请你先上路吧,我们兄弟两个跟公主还有话说。” 迪丽娜扎冰雪聪明,这个时候自然听出了他们两个语气不对,再联想到朱楧之前的行为,心中猛然升起一丝不好预感,立即板着脸喝道:“大胆!你们两个奴才,怎么敢跟肃王这样说话?”妄图以公主的威名震慑住对方。 两位哈密士兵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道:“公主殿下,大王派你来和肃王谈判,你却在这里和他卿卿我我,现在还维护他,你这样做怕是不合适吧。” 第一百二十五章 狩猎惊魂(十一) 迪丽娜扎勃然大怒,再怎么说她也是堂堂的哈密国公主,怎么能让这两个大头兵教训,一张俏脸刷地一下子凝起了一层寒霜,娇喝道:“放肆!你们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本公主说话!不怕本公主将你们满门抄斩吗?” 两位哈密士兵哈哈一笑,道:“满门抄斩?一个死了的公主如何将我们满门抄斩啊?” 迪丽娜扎心里“咯噔”了一下,今天出门真是没有看黄历啊,竟然接二连三地遇险,她强掩住心中的恐惧,继续板着脸大喝道:“你们居然敢谋害本公主?若是我父王知道了,一定饶不了你们!” 其中的一位哈密士兵露出一抹鸡贼的笑容,说道:“你父王只会知道你是被肃王朱楧害死的,而我们兄弟是替你报仇的勇士。” 朱楧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表现出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似乎这条命不是他自己的一样,说道:“你们是安克帖木儿的人吧。” 朱楧早有吞并哈密之心,自然对哈密的情况多方打探,迪丽娜扎的叔叔安克帖木儿尾大不掉,早有篡位之心并不是什么秘密,然而足智多谋的迪丽娜扎对他终究是个威胁,因此不难猜出安克帖木儿在迪丽娜扎身边安插了奸细时刻准备伺机除掉她。 两名哈密士兵显然是个训练有素间谍,虽然现在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让他们两个永远闭上嘴,但还是不肯冒一点风险承认幕后的主使,狠狠地说道:“这对你来说不重要,你只需要知道,你马上就要死了。” 迪丽娜扎闻言大惊失色,强撑着受伤的娇躯挡在朱楧的前面,道:“你们谁敢动他!你们难道忘了,你们入选本公主卫队的时候所发的誓言了吗?” 其中一名哈密士兵露出了一脸****的笑容,道:“公主殿下,你还是先担心你自己吧。不错,我承认你是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美的女子,但那又如何?你对于我们来说就像是天上的月亮,无论如何也够不到,与其守着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还不如图点实惠。更何况,一会儿我们兄弟不就得到你了吗?” 另一名哈密士兵随即放声大笑,笑得让人只想抽他。 迪丽娜扎俏脸惨白,早知如此,还不如被那头野猪顶死,自己好歹不用受这种人渣的侮辱。她气的银牙咬的咯吱吱地响,恨恨地说道:“本公主就是死也不会让你们两个豺狼得逞!” 朱楧拍了拍迪丽娜扎的肩头,一脸无所谓地说道:“好了,这是本王与你的命数,再气愤也没有用。你们两个想要本王的命可以,但本王是大明皇子、肃国国王,不能像凡夫俗子一般流血而死,你们给本王一个不流血的死法。” 两名哈密士兵对望一眼,他们蒙古部落里确实有不流血而死可以超度的说话,当年铁木真活捉了他的义兄扎木合时,就是应他本人的请求给了他一个不流血的死法,朱楧贵为王爷,提这个要求并不过分,道:“好,为了感谢肃王这些日子以来的盛情款待,我们兄弟就给肃王一个不流血的死法。” 说罢,一名哈密士兵解下自己的腰带,和另一名士兵各执一端,缓缓向朱楧走来,他们要勒死朱楧。 朱楧站在迪丽娜扎的身后,右手搭在她的肩头上,摆出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但内心里十分紧张,他可不想死,刚才那番说辞完全是为了麻痹对方,引他们上钩,如果自己的演技不逼真,或者是他们当中有一个聪明人,那这招就绝对不行了,自己和迪丽娜扎只能坐以待毙。 两名哈密士兵缓缓地走到朱楧的跟前,其中一位哈密士兵慢慢地将腰带往朱楧的脖子上套,边套边说道:“肃王请上路吧,一会儿我们玩完了就送这个小妞上路,肃王黄泉路上不会……..呃…..你!” 那名说话的哈密士兵突然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地望着朱楧,右手放开腰带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脖子,但丝毫无济于事,脖子里的血想井喷一样喷出来,肯定是没有救了。 这名哈密士兵的双腿再也支持不住了,扑通一声跪在朱楧的跟前,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朱楧右手里沾满他的鲜血的小刀,满脸的不甘心,眼神中渐渐地失去了光彩。 原来,朱楧在树上看到这两个哈密士兵神情举止有异样时,为了保险起见,悄悄地将医疗袋里给迪丽娜扎割腐肉的小刀拿出来,插到迪丽娜扎后脑勺后面的发髻上。 迪丽娜扎有一头浓密的秀发,打仗时为了穿戎装方便,特意盘了起来,做了一个大大的发髻,在里面插一把小刀,不仔细找的话,根本看不出来。 那两名哈密士兵早就注意到了朱楧身上挎着的那个袋子,虽然他们不知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但当即就将它确定为危险物品,打定主意如果朱楧的手敢伸到袋子里,那一定将其当成格杀,毫不犹豫。 然而,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朱楧居然将最危险的小刀藏到了迪丽娜扎的头发里,这才猝不及防的着了朱楧的道儿,一下子损失了一个战斗力。 剩下的那个哈密士兵见朱楧使诈,当即暴怒,一脚将挡在前面的迪丽娜扎踢了个跟头,然后抽出刀来就要砍她。 说时迟,那时快。朱楧手腕儿猛地一抖,那把小刀顷刻间化成小朱飞刀,向活着的那名哈密士兵的脖子上飞去。 那名哈密士兵出于本能反应,猛地向后一仰,这才是迪丽娜扎躲过了一劫。趁这个功夫,朱楧拔出了已经死亡的哈密士兵的腰刀,冲上前去,想要趁那名哈密士兵阵脚混乱一刀结果了他。 可没有想到的是,那名哈密士兵既然能入选邵安公主的卫队,身手和实战经验都是十分了得的,当即在地上打了一个滚,避开了朱楧的攻击范围,然后猛地站起来,挥刀迎战。 第一百二十六章 狩猎惊魂(十二) 朱楧所擅长的是骑射,近身格斗的功夫虽然也练过,但从未有过实战的机会,因此几个回合下来,便在身经百战的哈密勇士面前失去了之前创立的优势,陷入苦战。 二人斗了十几个回合,哈密士兵虽然砍中了朱楧两刀,但无奈朱楧穿的是精心打造的上好铠甲,那两刀都看到了有金属护具的地方,没有对朱楧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朱楧已经活了两世,死过一次的他对生命是极其珍惜的,更何况他现在贵为王爷,有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更加舍不得死了,刚才万分危急的时候都挺过来了,现在只剩下一个敌人,自己手里又有了武器,怎么能倒在这个地方呢? 老兵怎么了?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啊? 朱楧善于学习,经过刚才的一番打斗,对实战有了新一番的了解,也对哈密士兵的路数有了一个初步的掌握。本能的求生欲望以及他与生俱来的英雄气概促使他迎难而上,愈战愈勇,竟然又将局面一点一点地扳了回来。 哈密士兵开始左支右绌,眼看就要不行了,出招渐渐地慢了下来,胸口的位置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破绽。 朱楧大喜,胜利就在眼前,不由分说的一刀砍了上去,却没有听见刀子入肉的声音,而是听到了一阵金属的撞击声。 尼玛,这货居然在里面偷偷穿了护心镜,刚才是故意卖个破绽引自己上钩的。朱楧猛然的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已经晚了,哈密士兵的嘴角露出一丝邪魅狂狷的微笑,然后奋力一脚踢在了朱楧的胸口,将朱楧直直地踢飞了数步远。 朱楧只觉自己的胸口被一股巨力猛地撞击了一下,不仅生疼得要命还一时喘不过气来,一张英气逼人的脸被憋得通红,然后口中噗地一声吐出来一大口鲜血,顿时觉得两眼昏花,双腿酸软,站不起来了。 哈密士兵仰天一笑,道:“朱楧小娃娃,你跟我比刀剑还嫩得很,别以为你在酒泉城外侥幸成功就可以无敌于天下,我现在就要你的小命。” 朱楧看着一步步想自己走来的哈密士兵,心里十分紧张十分害怕,但他虽然意识清楚,但刚才那一脚踢地他头晕脑胀,手脚不听使唤,无论如何也站不起来,只能本能地向后蹭着身体。 哈密士兵十分享受欣赏猎物在临死之前的挣扎与绝望的感觉,嘴角挂起一丝得意的微笑,右手提起刀来,就要顺势劈下,结果朱楧。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左脚突然传出一阵钻心的疼痛。“啊!”地一声怒吼,哈密士兵定睛一看,自己的左脚上面竟然插了一支利箭,再往旁边一看,迪丽娜扎就半跪在那里,这支箭很显然就是她插上去的。 哈密士兵当即暴怒,本能地抬起右脚,一脚将迪丽娜扎踢飞。迪丽娜扎倒在地上,口吐鲜血,差点昏死过去。 哈密士兵左脚受了伤,猛然一下子支撑全身的重量有些吃不消,一时半跪了下去,但他很快就站了起来,提着刀一脸暴怒地向迪丽娜扎走去,誓要结果这个偷袭自己的可恶女人。 迪丽娜扎同样被踢的头晕脑胀,迷迷糊糊,隐约地看见这个曾经多次表示要效忠自己的哈密士兵像个杀神一样向自己走来。她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当即闭上了眼睛,不再多想,就这样死了也好,正好免受那群豺狼的侮辱。更何况,黄泉路上还有他陪着。 眼看着哈密士兵一步步地靠近迪丽娜扎,朱楧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气,猛地窜起身来,一个箭步冲上去,一脚踹在了哈密士兵的后心。 哈密士兵左脚受伤,重心不稳,当即被朱楧踢翻在地,朱楧没有废话,立即跑上去,学着电影里的样子,用脚将哈密士兵握刀的右手,绕到他的背后踩起来,这样那名哈密士兵就无法动弹。朱楧随即用左手揪住他的头发,将他的头抬起来,然后用右手将刀横在他的脖子下面,用力一拉,只听“呲”地一声,哈密士兵的性命便就此结束。 鲜血又喷了迪丽娜扎一身。 迪丽娜扎此时新伤旧伤一起发作,再加上身体脱力,人早已经迷迷糊糊的,就算平时再干净,此时也顾不上这浑身的鲜血了。 朱楧走到迪丽娜扎的跟前,搂住她的肩头,让她的脑袋靠在自己的手臂里,十分关切地问道:“邵安公主,你怎么样?” 迪丽娜扎淡淡一笑,十分无力地摇了摇头,道:“我感觉很难受,你赶紧走吧,万一他们还有同伙就麻烦了。” 朱楧愣了一下,随即感觉头顶上月亮的光线好像变暗了,下意识地抬起头望了望天空,看见满天的乌云渐渐地遮住了月亮,这是要下大雪的节奏啊,正色道:“你开什么玩笑,看这样子马上就要下大雪了,我把你一个人仍在这,你肯定会被冻死。” 迪丽娜扎笑了一下,命运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就在不久前,他们还是对手,可是过了不到一天的时间,他们竟然已经变成了生死与共的患难之交了,但她还是不想拖累别人,道:“我已经站不起来了,你带着我是个累赘。” 朱楧没有说话,将迪丽娜扎轻轻地放到地上,并且十分细心地在她的脑袋低下垫了一些杂草,然后走到那两个哈密士兵的尸体跟前,将他们身上装肉干的袋子和水壶摘下来,全都挂到自己的脖子上,又剥了他们穿的棉衣,披到自己身上,看这样子一会儿气温就要骤降了,还是做一些保暖措施比较好。 随后,朱楧又走到铜爵的尸体面前,十分伤心的抚摸了几下它的头,然后将马鞍上的宝剑硬弓和一个箭壶拿下来,这样以来,他就又成了装备精良的战士了。 朱楧拿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走到迪丽娜扎的跟前,将她扶着坐起来,面带一丝歉意地对她说道:“有劳公主了。”随即,将硬弓和箭壶全都挂在了迪丽娜扎的身上,然后将她背起来,拿了一个哈密士兵的火把照明,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 第一百二十七章 狩猎惊魂(十三) 迪丽娜扎趴在朱楧宽阔的肩膀上,不知不觉间心中竟然升起了一丝暖意,她心里清楚朱楧将硬弓和箭矢挂在她的身上是为了让她能在朱楧的背上趴地更舒服,内心渐渐地在为这个智勇绝伦却又无比细心的王爷打动,长期以来一直被坚冰包裹的心开始慢慢地融化。 朱楧看着天气越来越不好,心里也越来越着急,必须赶紧找个避风港,要不万一一会儿来的是暴风雪,那他们两个怕是要从此长埋在这祁连山中了。 就在这时,朱楧突然感觉到迪丽娜扎贴着自己脖子的额头越来越烫,心里大叫不好,立即颠了迪丽娜扎一下,道:“邵安公主,你是不是不舒服?” 迪丽娜扎没有回应他,而是自顾自地说起了胡话:“父王,我不要嫁给那个人,不要嫁给那个人……” 朱楧不知道她嘴里说的那个人是谁,但料想应该不是自己,毕竟大家跟认识不久,饭没吃过几次,酒没喝过几杯,哈密王凭什么把女儿嫁给你? 朱楧现在没工夫想争风吃醋的事,如果不出意外,迪丽娜扎应该是发高烧了,只是她发烧的原因还不确定,如果是伤口发炎的话,那怕是要凶多吉少了,明朝没有消炎药,也没有抗生素,单单是伤口发炎这个在后世看起来很小的一种病就有可能要了人们的性命。 朱楧对医术所知很少,这个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还是先找个能避风的地方,给她仔细检查检查再说吧。 过了好一会儿,朱楧才在火光的照耀下隐约地发现了一个山洞,但此时的朱楧并没有兴奋之情,反而是隐隐地有了一丝担忧之意,因为他不知道这个山洞里有什么东西,按照常识来说,熊瞎子是会冬眠的,冬眠的时候肯定是给自己找个山洞。如果朱楧背着受了重伤的迪丽娜扎冒冒失失地跑进去,那饿了一冬天的熊瞎子肯定不介意把他们当成自己开年以来的第一顿饭。 朱楧的心里七上八下,明显地感觉到心跳加快了,不自觉的咽了好几口唾沫,如果不进这个山洞,那还要从新找地方,黑灯瞎火的不知道得找到什么时候,迪丽娜扎怕是等不了多长时间了。更何况,在找到另一个山洞,你能保证里面没有熊吗? 朱楧将还在说着胡话的迪丽娜扎往上寸了寸,心一横,一跺脚,媳妇家娃的,不管了,被熊咬死也比活活冻死强,更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绝世美女陪着,自己也不吃亏。 朱楧用火把照明,背着迪丽娜扎小心翼翼地进了山洞,每走一步,他都会感觉自己的心跳加快几分,握着火把的右手也开始不自觉颤抖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山洞的黑暗处传来咯吱一声响动,像是树枝被踩断的声音,朱楧吓得浑身一凛,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宝剑,但转念一想,如果真的是有一头熊在里面的话,那自己决计不是它的对手,所谓的反抗,也只是能让自己死的有尊严一点罢了。 朱楧悄悄地向前走去,将火把伸到了眼前的最远处,迫切地想看清里面的情况,并暗暗地祈祷,刚才只是风声,哪怕是有鬼,也比有一头熊强啊。 就在朱楧心里“咚咚”打鼓的时候,一只老鼠刷地一声从他的脚边飞窜而出,朱楧长舒了一口气,看来刚才的声音多半是这只大老鼠发出来的。 朱楧继续拿着火把向前走去,就在这时,他看到了山洞的尽头,这个山洞并不太深,只有十几米。朱楧彻底地松了一口气,看来真是天不绝本王啊,先在这里好好休息一下吧。 朱楧将迪丽娜扎放到了一处平坦的地方,然后走出山洞,在附近尽可能多的捡了一些干柴,抱回洞里来。 风雪马上就要来了,气温已经开始降低了,朱楧下意识地搓了搓自己的手,将干柴堆到一起,用火把点着,一瞬间整个山洞都被照亮了。朱楧借着火光看了一眼迪丽娜扎,只见她俏丽的脸蛋变得十分的苍白,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那副高傲的公主范,整个人变得十分虚弱。 “邵安公主,你感觉怎么样?”朱楧走到迪丽娜扎的身边,慢慢地坐下来,用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还是那么烫啊。 迪丽娜扎没有回答朱楧,还是自顾自的说胡话:“朱楧,你敢在两军阵前射落本公主的头盔,这个耻辱本公主一定会加倍奉还。” “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居然想用狩猎这种方式给我个下马威,我们哈密勇士是绝对不会输给你们汉人的。” “你、你还是快跑吧,带着我走不掉的…….” 朱楧讪讪一笑,这个小丫头发着高烧还想这么多事,不管那么多了,先看看她到底是不是因为伤口发炎而引起的高烧。 朱楧又小心翼翼地将迪丽娜扎的伤口解开,借着火光看了一看,长舒一口气,这个小丫头命还真大,伤口没有感染,要不然也就指望神仙救她了。 看来他是受了重伤,又被风寒侵袭,因为受凉才高烧不退,这到还好一点,至少不是不治之症。 朱楧先将迪丽娜扎和自己的盔甲脱掉,毕竟穿着这个太耗费体力了,以他们二人现在的状况,体力是最重要的,随后朱楧又将缴获的两件哈密士兵的棉衣盖在了迪丽娜扎的身上。 但是迪丽娜扎似乎是没什么感觉,牙齿还是一直不停地打颤,口中断断续续地说道:“冷、好冷。” 朱楧将自己的头盔摘下来,当做铁锅用,将他身上带的水倒进去一些,然后架在火上烧。发了高烧就要多喝热水,这话发到微信上没用,但放到现在确实大大的有用。 冷水烧开还需要一段时间,这个期间迪丽娜扎一直瑟瑟发抖,口中不停地喊冷,脸色十分难看。朱楧看着她这个样子,十分地心疼,将她的头扳起来,放到自己的腿上,好让她蹭点温度。 第一百二十八章 狩猎惊魂(十四) 二月的天,地上是很凉的,朱楧知道,如果迪丽娜扎就这样在地上躺一晚上,那第二天她的病只能加重。 在经过短暂的思想斗争之后,朱楧还是决定发挥一下自己的大男子主义精神,先将缴获的两件哈密士兵的棉衣当做褥子铺到下面,然后将迪丽娜扎抱上去,最后在解下自己身上的棉衣盖到她的身上。 这样以来,自己就只能依靠着旁边的火堆和体内的阳刚之气驱寒了,好在附近有不少干柴,看这个样子还是能燃烧挺长时间的。 热水烧开后,朱楧将它晾到可以喝的温度,然后又将迪丽娜扎推起来,让她坐着靠在自己的身上,经过刚刚短暂的保暖,迪丽娜扎身体舒服了一些,意识也清醒了过来。 朱楧看她睁开了眼,知道她已经恢复了神志,将装着水的头盔递到她的嘴边,温柔地说道:“来,喝点热水。” 迪丽娜扎微微仰了一下头,抬眼看了朱楧一眼,见他衣服单薄,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盖得衣服,眼神中充满了温柔和感激,乖乖地把嘴凑到头盔边上,咕嘟咕嘟地将半头盔的水喝完。 朱楧将头盔放到地上,替迪丽娜扎掩了掩衣角,微微笑道:“好点了吧。” 迪丽娜扎又抬起她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偷偷看了看朱楧,仿佛是新媳妇儿偷看自己丈夫的那般娇羞,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朱楧将她搂在怀里,又摸了一下她的额头,似乎是比刚才轻一点儿了,道:“你先睡吧,出一身汗可能就好了。” 迪丽娜扎没有任何抗拒的反应,像一只小猫一样,乖乖地躺在了朱楧的怀里,她实在是太累了,再加上发高烧,很快就沉沉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朱楧先醒了过来,他是靠在墙上睡的,睡的不是很舒服,所以醒的就早。朱楧看了一眼躺在自己怀里的迪丽娜扎,只见她的额头上出了不少汗,发根处都湿了,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她的手,只见她的手心里都是汗,看来是好多了。 朱楧这一摸,将迪丽娜扎给摸醒了,她身子微微动了一下,睁眼望着朱楧,眼神中充满蜜意,只是嘴里还不知道该说什么。 朱楧见她犯难,率先开口道:“你醒啦?出了这么多汗,该好些了吧。” 迪丽娜扎轻轻地点了点头,丹唇轻启,缓缓道:“我出了一身汗,现在感觉好多了。你就这样睡了一晚上?” 朱楧笑了一下,那表情分明是,不然呢,拨了拨她脸上两根湿漉漉的头发,道:“无妨,这些柴火经烧。你看现在还没烧完,本王不冷。” 迪丽娜扎虽然很享受在朱楧怀里的感觉,但考虑到他这样抱着自己坐了一个晚上,肯定很累了,还是挣扎着坐起来,道:“谢谢你了。”说着,就要把朱楧的棉衣还给他。 朱楧忙握住她的手,将棉衣又推回到她的身上,道:“你刚出了一身汗,千万不能再着凉了,我不冷。” 迪丽娜扎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深情的看了看朱楧,随后又略有一丝羞涩的低了一下头,轻轻地说道:“肃王,我问你一件事,你可否如实相告?” 朱楧一瞬间被她的眼神电住了,心跳略微加快了半个节拍,心道这妞不会问你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不会是喜欢我吧之类的经典台词吧,嘴角微微笑了一下,道:“邵安公主有什么话请问吧。” 没想到迪丽娜扎上去就来了一句:“肃王是不是想吞并我们哈密?” “………..” 这话该怎么接啊,说不想谁都不信,说想的话那也太没有水平了,朱楧愣了一下,随后露出一脸违心的笑容说道:“邵安公主怎么会这么想?本王只是想跟你们哈密结盟。” 迪丽娜扎直直的盯着朱楧,满脸不信的表情,微微笑了一下道:“肃王是个有志向的枭雄,怎么会满足于现在的土地?南北两地都是草原大漠,可攻而不可守,西边的天山沃土,是肃王向往已久的吧。更何况,我哈密控制着通往西域的要道,无论谁得到都会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肃王应该不会拱手让给别人吧。” 朱楧搓着手,脸上挂起了一丝讪讪的笑容,这真是个聪明人啊,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她,与其被她质问还不如岔开话题,笑道:“邵安公主在昏迷的时候一直在喊着‘我不要嫁给他’,请问那个‘他’是谁?是回鹘可汗黑的儿火者?” 迪丽娜扎讶异地看了朱楧一眼,她没想到自己昏昏沉沉地时候竟然会说出这种话,脸颊微微一红,心中暗暗祈祷自己别再说出什么令人难堪的话来,眼睛眨了一下,淡淡地说道:“是。” 朱楧看着她略微尴尬的表情心中也是一乐,他听说过这个回鹘可汗的名声,心道迪丽娜扎这种级别的美人不愿意嫁给他也很正常,嘴上却打趣道:“为什么?嫁给一国之君难道不好吗?他如果真的喜欢你,是会对你很好的。” 迪丽娜扎冷哼一声,露出一丝轻蔑的表情,道:“那我也得喜欢他。” 朱楧心头一乐,这个小妞儿又重新傲起来了,看来病是轻了很多,应该不用再担心她有生命危险了,笑道:“邵安公主择婿的标准应该很高吧,可否说出来让本王听听?” 迪丽娜扎怔了一下,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用一双明若秋水的眼眸直直地盯着朱楧看,过了几秒钟,迪丽娜扎突然欺身向前,双臂轻轻地搂住了朱楧的脖子,然后递上香唇,吻住了朱楧的嘴巴。 朱楧万万没有想到迪丽娜扎会如此主动,一时呆坐在了原地,但片刻过后他还是反应了过来,对迪丽娜扎的情愫以及体内的洪荒之力瞬间爆发,开始接住迪丽娜扎的攻势,然后狂吻起她的樱桃小口来。 迪丽娜扎是异域女子,不像中原女子那般脸皮薄,既然她认定了朱楧是她心目中的真命天子,那她就不介意主动投怀送抱。但是迪丽娜扎毕竟是新手,接吻很没有经验,咬了朱楧好几次,才在朱楧调教之下慢慢的熟悉起来。 第一百二十九章 狩猎惊魂(十五) 朱楧一边对迪丽娜扎上下其手,一边狂吻了好一会儿,才将她慢慢地放倒,想要趁热打铁,生米煮成熟饭,没想到迪丽娜扎在此时却重重地咳嗽了几声。 朱楧对迪丽娜扎是真正的喜欢,不是单纯的占有欲望,见她的样子就知道这是因为她的病还没有好,刚才的行为又消耗了不少体力所致,立即停止进攻,将她抱在怀里,一边用手抚摸着她的胸口帮她顺气,一边关切的问道:“邵安,你怎么样?” 迪丽娜扎咳嗽了几声后,顺过气来,对着朱楧甜甜一笑道:“大王,你可否答应我一件事?” 朱楧用手抚摸着她绝美的脸庞,温柔的笑道:“什么事?只要你说出来,本王一定办到。” 迪丽娜扎好喜欢他这种霸气的温柔,将头又往朱楧的怀里扎进去了几分,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道:“求大王不要打哈密的注意,哈密是我父王一生的心血,我能明白哈密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如果失去了哈密,那他一定会生不如死。不管怎么样,父王都对我有生养之恩,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一生的心血被人夺走。” “大王,我知道你有进取之心,但你能不能真的如你所说的那样,与我哈密真心结盟,共同进退。如果大王肯答应,那我回国之后一定说服父王将我嫁给大王,与肃国和亲。” 朱楧愣了一下,用江山换美人,这个决定还真的很难做,若是他不答应的话,迪丽娜扎回国之后肯定就不会再跟他有任何交集了,说心里话,他是真的喜欢迪丽娜扎,无论如何也不想将她放跑。虽然他很想争霸天下,但他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碰见自己喜欢的人,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放走。 但若是他答应了的话,那短期内自己可真的就不能打哈密的主意了,撇开实力问题先不说,再怎么样去抢老丈人的地盘也多少有些下不去手。 迪丽娜扎见朱楧为难的表情,心中十分失望,脸上浮现出很明显的落寞之情,用虚弱的语气幽幽道:“果然在你们男人的心里,江山才是最重要的,有了江山什么样的美女没有?” 朱楧感觉自己的内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不自觉地将迪丽娜扎又搂紧了几分,温柔的说道:“好,本王答应你。”说实话,他现在也没有实力立即吞并哈密国,所以就先答应下来再说,将来的事会发展成什么样谁也说不好,抓住眼前的美人才是王道。 迪丽娜扎脸上随即浮现出明显的欣喜之情,然而她毕竟是个有心智的女人,有心智的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多疑,不久之后就掩盖住自己的欣喜,用多疑的眼神看了看朱楧,狐疑地问道:“大王说的可是真心话?” 朱楧又搂紧了迪丽娜扎几分,用脸蹭着她的额头,十分宠爱的说道:“人生短短几十年,碰见自己喜欢的人就要努力争取,本王不想让自己的这一生留下什么遗憾。” 这话倒是真心话。 迪丽娜扎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朱楧说的是真是假,她自然能分辨的出来,自己的心上人将自己看的比江山还要重要,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令一个女人感动呢?迪丽娜扎感觉到自己的一颗心快要融化在幸福的海洋里了,不自觉地又将嘴唇凑到了朱楧的唇边,轻轻地点了一下。 朱楧自然不会客气,又霸气的吻了上去,但考虑到迪丽娜扎的身体原因,并没有太用力,只是用一种十分柔情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爱意。 良久之后,两人才依依不舍的分开,朱楧抱起迪丽娜扎的脸庞,将她的额头往自己的脸上贴了一下,发现她还是很烫,十分担忧的说道:“邵安,你的病还没有好啊。” 迪丽娜扎轻轻地搂着朱楧的脖子,满眼神情的望着朱楧,十分温柔地说道:“我本来在昨天就该死了,上天能让我享受一刻这样的幸福时光我就很知足了。只要有你在身边,我什么都不怕。” 朱楧抱起她的上半身,将她缓缓地放到地上,捏了她的小鼻子一下,装作不高兴地说道:“说什么丧气话,本王刚得了你这个大美人,正要和你一起享受荣华富贵呢,说什么死不死的。”说罢,将从那两个哈密士兵的身上缴获的两袋肉干拿过来,递给迪丽娜扎一袋,说道:“先吃点东西补充补充体力,都饿了一天一夜了。” 迪丽娜扎接过肉干,毫不客气的拿出一个来放到嘴里撕咬,她的确是饿坏了,昨天晚上一系列的风波耗费了她太多的体力,边吃边道:“你也快吃吧,背着我走了那么久,早就饿坏了吧。” 朱楧也饿了,还好肉干有两袋,用不着自己发挥大男子主义精神,拿了几块放到嘴里大口咀嚼了起来,待肚子的底被垫上后,道:“赶紧吃,吃完我带你出去。” “出去?”迪丽娜扎一脸懵逼,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直直地看着朱楧,由于嘴里塞满了肉干,让她吐字变得不是特别清晰,丝毫没有了之前的高冷公主范儿,待将肉干全都咽到嘴里后,十分不解的说道:“外面下了一夜的雪,到现在还没停,我们怎么出去?” 朱楧拿起水壶喝了一大口水,外面的积雪大概能没脚脖子了,所以不必担心饮水问题,可以十分痛快的喝,打了一个嗝后,缓缓地说道:“你现在病还没有好,待在这个洞里怎么行?这里缺医少药,你在这里病情之后慢慢恶化,我必须带你出去找人家。” 朱楧对医学知之甚少,对中医更是一窍不通,只知道发烧了要多喝热水,喝姜汤水,但问题是这里连姜都没有,朱楧要是冒然出去给迪丽娜扎采药吃,说不定就直接要了她的小命,只能带着她出去找到人家,就算别人家里没有药,几块姜总是有的,喝完姜汤水,再发发汗说不定就好了。 第一百三十章 朱楧的遗憾 对《明史》比较熟悉的朱楧知道朱元璋在要饭时就曾经碰到过类似于这样的情况。当年,老朱被皇觉寺的和尚赶出来,去安徽合肥要饭的时候,路上碰见了两个穿紫衣服的小道士,其实也是要饭的。 三个人年纪相仿,志向相同,就约好一同上路要饭,有饭同吃,有狗同打,然而在一天晚上,三人共同露宿一间破庙的时候,朱元璋却突然发起了高烧,躺在地上说胡话。那两个道士也是好心人,一个忙着烧水,一个跑到附近的村庄跟人要了些生姜,回来给朱元璋熬姜汤水喝,这才帮朱元璋挺了过去,有了后来的大明朝。 自从这件事之后,朱元璋和他的子孙们一直认为那两个道士是太上老君派下来保护他老朱家的,所以有明一朝,皇帝大多信奉道教。 迪丽娜扎现在的情况和当年的朱元璋很像,也是因为受凉而引发了高烧,虽然她现在意识清醒了,但毕竟病还没有好,不能在这个山洞里硬扛着,必须给她治病除根。 迪丽娜扎看着朱楧坚定的脸庞,心中一阵感动,眼眸中又多了几丝温柔,但想起自己体力还没有恢复,如果出去多半还是要让朱楧扶着甚至背着,心里怕把自己的情郎累坏,十分不忍的说道:“外面的雪下得那么厚,到现在都没停。我们还是等等再出去吧。” 朱楧十分坚定的摇了摇头,将迪丽娜扎搂在怀里,十分温柔地说道:“你的病等不了,本王不会让你冒一丝丝危险。” 迪丽娜扎将头轻轻地靠在朱楧的胸前,感受着他那蓬勃的生命力和强大的男子气息,略带一丝惭愧的说道:“贱妾是怕自己不中用的身子拖累了大王。” 朱楧威严的目视了她一眼,一脸正色的说道:“什么贱妾?你是本王的女人,以后不许这么称呼自己。”随即又摸了摸迪丽娜扎的头,指着洞口外的忙忙大雪,一脸憧憬地说道:“你看外面的雪下得多大,多么纯白,没有一丝杂色。如果我们走不出去,就一起埋在这样洁白的雪地里不好吗?总比死在这个又脏又乱的山洞里好多了吧。” 没有女生是不喜欢浪漫的,就算是贵为公主的迪丽娜扎也同样是如此,听到朱楧将他们二人的结局描绘的如此完美,一颗心都要化掉了,轻轻地靠在朱楧的胸前,眼睛同样憧憬地看着洞外那一望无际的洁白,微微地笑道:“好。” 这一次是朱楧主动吻住了迪丽娜扎的嘴唇,马上就要踏上前途未知的征程了,他想把自己心中所有的爱意都寄托到这一个吻上,好让自己的爱人感觉到。 这一吻是那么的纯粹,没有任何邪恶的念头,两人也是一动不动的结合在一起,像是被石化了一样,良久之后,才依依不舍地分开。 朱楧抚摸着爱人那精致的脸庞,用无限温柔的眼神望着迪丽娜扎那双深情款款的大眼,柔声道:“走吧。” 迪丽娜扎轻轻地点了点头,缓缓地从朱楧的怀中坐起来,丹唇轻启,道:“帮我找一个长木棍,我可以拄着拐走,实在不行了你再帮我,这样你也可以节省体力。” 性命攸关的关头,朱楧也不想着一味地发挥大男子精神背着迪丽娜扎走,迪丽娜扎提出的这个方案是目前为止最为可行的方案,这种情况下,要想活命就必须保持充分的理智。 朱楧冲迪丽娜扎点了点头,将她和自己身上的盔甲全都留在了山洞里,现在这个玩意穿着也没有用,以他们两人现在的状况,就算穿着盔甲碰到了猛兽还是一死,倒不如轻装上阵。 朱楧到洞外的一棵树上,给迪丽娜扎劈下来一根一指多粗的树枝,相信这根树枝足以承担迪丽娜扎纤瘦的身板了,走进洞来,递到迪丽娜扎的手上,道:“你拿着这个吧。”随后将迪丽娜扎搀扶起来,自己挎了硬弓和箭矢,拿上没有吃完的肉干和医疗包,虽然外面有吃不完的雪,但生性谨慎的朱楧还是带了一个水壶。 准备完毕之后,朱楧搀扶着迪丽娜扎走出洞外。外面虽然还在下雪,但毕竟是有阳光的,这点阳光虽然谈不上刺眼,但对于在洞里带了一夜的二人来说还是一种享受。 朱楧在洞口不自觉的伸了一个懒腰,一把搂住迪丽娜扎纤细的小蛮腰,顿时一股柔情传遍全身,激起了他胸中的万丈豪情,他一定要好好保护身边的这个女子,朗声高叫道:“走吧,爱妃。不管前路是福是祸,都有本王与你风雨同路。” 迪丽娜扎甜甜地抿嘴一笑,公主也好,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神也罢,这些都不重要,还有什么能比自己喜欢的男人愿意陪自己赴火同行,生死同往而令一个女人感觉到幸福呢? 迪丽娜扎没有说话,一手拄着木棍,另一只手被朱楧牵着,像一只乖巧的小猫一样走在他的身后。 看着朱楧魁梧挺拔的身材,龙行虎步般坚定的步伐,迪丽娜扎的少女心又瞬间爆棚啊,简直秒变迷妹,不管这次来肃国遇到了多少危险,也不管回到哈密后还要应对怎样的挑战,有朱楧的大手上传来的阵阵温度,这一切都值了。 二人走出了将近三里地远,朱楧突然猛地一拍脑门,十分懊悔地说道:“坏了,本王忘了一件事了。” 迪丽娜扎一时怔住了,看了看自己,又抬头打量了打量朱楧,没感觉他们少什么东西啊,一脸不解地问道:“你丢东西了?我们应该把该带的都带上了吧。” 朱楧十分用力的摇了摇头,一副肠子都悔青了的表情哀叹道:“不是我们丢东西了,是本王忘了在山洞里找找有没有武功秘籍了。” “.………..” 两人一直向北走,走了整整一天,还没有走出祁连山的腹地,别说是村庄人烟了,连个鬼影都没看到,袋子里的肉干都吃完了。现在大雪封山,出来活动的野兽也少了,朱楧虽然带着弓箭,但没有打到一只猎物。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严密的保甲制度 迪丽娜扎的体力又不行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风寒侵袭旧病开始复发,体温又急剧上升,下午的时候就已经不能再走路,朱楧只好再次将她背了起来,一步一个坑的向前挪着步子。 前方依旧是白茫茫的一片,看不到任何人烟,看不到任何希望,朱楧有一种在忙忙沙漠里迷路的感觉,唯一不同的是沙漠里没有水,而这里除了水什么都没有。 终于,在迈出了最后一步后,朱楧感觉眼前一黑,随即“扑通”一声,倒在了雪地里,并将迪丽娜扎摔了出去。就这样,在夕阳的余晖里,这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躺在了白茫茫的雪地里,远远地望去,就像是两个黑点一不小心掉到了一匹洁白无瑕的白布上,显得十分的不协调。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朱楧终于睁开了眼睛,使劲儿摇了摇头,努力使自己的意识变得清醒起来,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阵极不协调的“咕噜”声从他的肚子里传来。额,本王确实太饿了,整整一天一夜的时间,就吃了那么点肉干,还要照顾迪丽娜扎这个病号,五脏庙里的存货早就被消耗光了,刚才的晕倒有一半是饿的。 朱楧挣扎着坐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了一张简陋的床上,身上盖了一条不算太厚的棉被,之前穿的染满鲜血的衣服早已不知道被扔到哪里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件普通的布衣。 看来本王这是被人救了啊,迪丽娜扎跑哪去了?朱楧心中略微有一丝庆幸的暗道,自己晕倒的时候是和迪丽娜扎在一起的,对方要救的话,肯定不会只救自己一个人吧。 正在思索之时,一个天使般的丽影推门而入,端着一碗面条,迈着轻柔的步子走到朱楧的跟前,道:“小伙子,饿坏了吧,婶儿给你煮了一碗面。” 额…….朱楧脑后冒出一排黑线,看来自己真的是饿坏了,居然把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婶给当成了天使。不过这也很正常,年龄不是问题,关键的地方在于她手里的那碗面条,当年老朱饿到半死的时候不一样把喂猪的泔水当成了人间的至高美食吗? 这个时候,朱楧也不摆什么王爷架子了,更何况他摆也没有用,自己现在这个落魄样子,就算是站在街上吆喝:“我是肃王!”估计也没有人信,说不定还会收到一堆鄙视的目光。 朱楧像是打了四十年光棍的人终于娶到了老婆一样,心急火燎的从大婶手里抢过那碗面条,口中说了句:“谢谢大婶了。”然后就“呼噜、呼噜”地狼吞虎咽起来。 吃了两口,缓过劲儿来之后,朱楧突然想到了迪丽娜扎,忙抹了一下嘴,将筷子往碗里一插,抬头问那位大婶道:“对了,大婶,那个姑娘呢?” “你是说跟你一块晕倒的那个长得很标致的姑娘?”那位大婶的表情突然变得像是捡到宝贝一样,笑着对朱楧说道。 “对,对。”朱楧经不住饿,又吃了一大口面,一边吃一边连连点头道,字都吐不清楚了。 “她在我儿子的房间里。” “噗!”地一声,朱楧将那一大口面喷了出来,被呛得连连咳嗽。尼玛,这是什么情况?老子费劲力气救回来的美人就这么便宜别人了? 那位大婶活了五十多岁,什么事没见过,单看朱楧的样子,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连忙安慰他道:“哎呀,小伙子,你不要激动。我儿子昨晚是和他爹睡一起的,那姑娘单独睡了一个屋,是我照顾的。” 朱楧吓了个心惊肉跳,听到这句话,他那颗扑通扑通跳动地心才渐渐平复下来,讪讪一笑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她没事就好。大婶一看就知道是好人。” 那位大婶嘿嘿一笑,脸上似乎挂着一个八卦,眯着眼,笑眯眯地对朱楧说道:“你们肯定是私奔出来的吧。” “啊?”朱楧满脸惊愕,他本以为凭着他和迪丽娜扎身上的一片片血迹,这位大婶会把他们当成土匪一类的人,刚才边吃面条的时候,还边想着怎样跟他们解释,没想到这位大婶的思路跟他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 朱楧的脑子完全短路了,一时搜索不到有用的信息来回答这位大婶,只好尴尬地一笑道:“这个,那个,呵呵……..” 吃饱饭后,由于实在是惦记着迪丽娜扎,朱楧迫不及待地提出要去见见她,那位大婶给她找了一件破旧的棉衣披上,然后就带着他去了迪丽娜扎所在的房间。 朱楧推门而入,只见迪丽娜扎也在吃面条,精神头不错,只不过吃相要比自己优雅多了,笑道:“你的病好啦?” 迪丽娜扎见朱楧进来,脸上瞬间跃然出欣喜的表情,她醒的比较早,已经从大婶口中知道了朱楧晕倒的事,一直很担心,只不过由于身体原因一直没能去探望,现在见朱楧能过来看自己,证明他已经没有大碍了,当即放下碗筷,欢喜道:“大…..” 朱楧还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忙向迪丽娜扎递了一个眼色,迪丽娜扎冰雪聪明,瞬间会意,硬生生地将最后那一个“王”字,改成了“哥”。 那位大婶瞬间眯眼笑道,以看破一切的口吻说道:“你们这些个私奔的小两口啊,就是喜欢装作兄妹。” 朱楧和迪丽娜扎相视一笑,心中都很无语,但谁也不愿意点破,笑道:“多谢大婶的救命之恩,我等必有厚报。” 那位大婶摆了摆手,十分洒脱地说道:“谢什么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和我那老头子权当是积德做好事了,不图你们的报答。” 就在这时,门外又闪进来一个人,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汉,精神饱满,看着十分精明,说道:“你们二位没事了?” 迪丽娜扎放下碗筷,站起身来,学着中原女子的样子盈盈一拜,道:“多谢老伯和大婶的救命之恩,我和我大哥都没事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严密的保甲制度(二) 那位大婶是个善心之人,连忙扶起看着还比较虚弱的迪丽娜扎说道:“都说了不用谢。你的烧刚退,还需要静养,一会儿我再熬一碗姜汤给你喝,村里的郎中说不出意外,今天你就应该好了。” 迪丽娜扎微微一笑,带着十分感恩的语气说道:“多谢大婶昨夜的悉心照料,我一定不会忘记大婶的恩德。” 那位老伯干咳了一声,打断了两个女人之间无休无止的家常,道:“既然你们没事了,那我来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那位大婶刚要说话,老伯却像是看透了她的心思一样,断然喝道:“住嘴!你们两个身带宝剑,肯定不是一般人,硬弓是军队里才有的,怎么会在你们身上?还有,你们满身的血迹是怎么回事?这些事希望你们解释清楚。你们也应该知道,我们肃国施行的是保甲制度,窝藏来历不明的人可是重罪,甲长昨日就已经催过多次了,让我务必把你们的身份搞清楚,否则他可要上报保长,请你们去县衙核实了。” 老伯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中已经露出了十二分的警惕心里,并且面对着朱楧而立,仿佛在防止他突然发难,看的出来,这位老伯应该也有两下子。 朱楧对他的行为十分地理解,毕竟保甲制度是他自己制定的,老汉要是窝藏了不明人员不上报,被人告发后,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笑道:“老伯不必疑虑,我是肃王的护卫亲兵,这位是出访肃国的哈密公主的贴身女侍卫。我们前天跟随肃王和哈密公主进山打猎,跟大部队走散了,又遇上了几个畜生,这才弄成今天的样子。” 老伯眼中的警惕心里正在慢慢的收敛,看的出来,他相信了朱楧的解释,这也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反观那位大婶则是一脸失望的表情,多好的一个痴男怨女的故事啊,就这样没了。 老伯又仔细打量了打量朱楧和迪丽娜扎,看着他们实在是不像坏人,目光柔和了许多,慢条斯理的说道:“肃王一向崇武,阁下既然是肃王的亲兵,老朽若有得罪之处,还望阁下见谅。” 整个肃国都知道,正是有了军队的保卫他们才能在这块乐土上安居乐业,所以每一个肃国人都对军人特别的崇敬,见到军人后,都自觉礼让三分。 看见自己辖区内的子民能自觉的尊重军人,朱楧还是很欣慰的,满脸善意的笑道:“老伯不必如此,肃国法令见到来历不明之人必须上报,否则重重处罚。老伯救我等在先,守法在后,我又怎会心怀不满?” 见到这个后生这么明事理,老汉也不禁微微点头,眯着眼看着朱楧笑道:“话虽如此,我还是要把这件事报告给甲长和保长,待他们禀报县令查验无误后,你们方可离开。” 朱楧并没有因为这句话不高兴,反而很欣慰,因为这证明了他设计的保甲制度正在行之有效的运行,如果每个人都像老汉这样按照规章办事,那任何一个奸细都别想渗透进肃国,十分开心地笑道:“理当如此,理当如此。”随即,在自己的脖子上摘下一个玉佩,双手递给老汉,道:“老伯,请你将此物交给此地县令,让他交给王府的左护卫指挥使张龙看,张指挥使见到这块玉佩后,真假自会浮出水面。” 老汉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了看朱楧,眼神中已经有了一种讨好和畏惧,只要有正常智商的人都知道,朱楧敢说这句话,肯定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兵,最起码得是指挥使都认识的高官,连忙双手接过玉佩,堆笑道:“小老儿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大人,还望大人见谅。大人请放心,这件事小老儿马上就给你办。” 随后,连忙转身出门,去找甲长去了。大婶此时也看出来了,这两位不是一般人,也是连忙笑道:“两位大人还想吃什么,尽管说出来,千万不要客气。” 迪丽娜扎挽住大婶的胳膊,一脸和善地笑道:“大婶不必再忙了,我们两个都吃饱了,大婶的手艺真是好呢。” “哪里,哪里。农家的粗粮自然比不上大人们吃的山珍海味,只希望两位大人能吃好,千万别受了委屈。”大婶搓着手,露出朴实的笑容。 此地属于张掖郡民乐县辖地,县令张菊仁见到玉佩后,虽然不认识,但单看这玉佩的贵重程度就知道不是凡品,立即派人飞马报送肃王宫中,同时急忙令人备轿,要亲自前往现场一探究竟。 张掖城的肃王宫内,气氛极其压抑,王后孙云琦已经两天两夜没合眼了,堂堂一个王爷,居然在狩猎的时候给弄丢了?这让一向好脾气的孙云琦也忍不住大发雷霆,她不顾后宫不能干政的规矩,将当日负责保卫的王府左护卫指挥使张龙大骂了一顿,并责令他三天内找到王爷,要不然就以全家抵命。 整个肃国的文武官员都忙成了一团,能派出去的人都派出去了,但还是没有发现王爷的踪迹。 虽然孙云琦严令封锁消息,但她也知道,这么多人在祁连山里搜寻肯定瞒不了多久,过不了多时,王爷失踪的消息肯定就会传的漫天风雨,到时候会出什么乱子还真不好说。 就在刚才,一个极为不好的消息传了过来,负责搜山的卫兵发现了王爷死去的战马,旁边还有两个哈密士兵的死尸,显然是跟人搏斗而死的,另外还有一头野猪尸体。 这个消息传过来后,孙云琦一阵头晕目眩,这说明了王爷曾经遇到过危险,虽然现在还不能确定他遇害,但是如果他受了重伤,那在忙忙的深山中生还的几率就太小了。 黛昱竹听到这个消息后,忍不住的“呜呜”地哭了起来,她从小就跟随王爷,对王爷的感情一直很深厚,听到王爷有危险,她仿佛是感觉自己的天塌了一般。 孙云琦本来就心烦意乱,听到黛昱竹的哭声后,更是变得焦躁不安,忍不住地爆发出来,喝道:“哭什么哭?哭就能把王爷哭回来?” 第一百三十三章 扩军备战(一) 黛昱竹被吓了一跳,孙云琦一直是以母仪之美著称的,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她从来没有见孙云琦这么失态过,怔了一下后急忙解释道:“姐姐莫生气,臣妾实在是担心王爷。” 孙云琦见她楚楚可怜的样子,气也消了一截,知道她也是担心王爷,忙换了一副和颜悦色的语气说道:“好了,现在还没有坏消息传来。王爷吉人自有天相,本宫相信老天爷会保佑她的。” “姐姐。”“姐姐。”黛昱竹和蓝幼澄紧紧地抱住孙云琦,互相鼓励道。 就在这时,怀恩兴高采烈的跑进来,手里拿着朱楧的玉佩,跪在地上对孙云琦说道:“启禀王后娘娘,王爷找到了!” “找到了?”孙云琦和另外两个妃子大喜过望,高兴地叫了起来,道:“在哪?快说!” 怀恩跪在地上,脸上满是劫后余生的喜悦,他们这些人都是依靠朱楧活的,朱楧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他们之后的日子肯定不好过,道:“在民乐县的一家农户里,前来禀报的人说王爷很安全,没有什么事。” 孙云琦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用手轻轻地敲了敲额头,这件事总算过去了,王爷安全比什么都好,顾不上这两天因为不吃不睡体力消耗太大,急切地说道:“快,给本宫带路,本宫要亲自接王爷回来。” 黛昱竹和蓝幼澄争着一起去,她们都想亲眼看着王爷没事,这样她们才会安心。孙云琦略微思索了一下,对蓝幼澄说道:“幼澄,你就不要去了。这两天王府里一团乱糟,你留在这里好好整理一下,我们要让王爷回到一个整洁有序的家。” 蓝幼澄虽然很想立即见到王爷,但转念一想王后的话也有道理,反正知道王爷已经没事就好了,自己晚见一会儿也无妨,最重要的是,要给王爷把王府整理好,不能让他一回来就堵心,对着孙云琦盈盈一拜,道:“是,臣妾遵命。请姐姐替臣妾问候王爷。” 孙云琦冲蓝幼澄点了点头,便在怀恩的指引下,由王府左护卫指挥使张龙护送,火速赶往民乐县。张龙这次捅了大篓子,本来已经做好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准备了,听到王爷没事,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这下子最起码脑袋是保住了,立即安排人手,护送着王后去见王爷,争取凭借着现在的良好表现来将功折罪。 民乐县内,县令张菊仁急急忙忙地乘轿子来到了朱楧所在的农家。张菊仁原本是一名陕西的秀才,朱楧建国时参加肃国的考试被朱楧选中得到了一个县令的职位。 朱楧对七品以上的官员都是亲自面试的,感觉这人靠谱才签发任命文书,因此张菊仁是认识朱楧的。 张菊仁早已经想到了那块玉佩的主人不是一般人物,在加上这两天传的风言风语,他心里已经将结果猜了个八、九不离十,来到老汉家里,一见到朱楧后,暗暗庆幸自己机灵,表现的机会来了。 张菊仁立即向前急走两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磕头,道:“臣民乐县令张菊仁叩见殿下,殿下千岁,千千岁!臣不知殿下在此,怠慢之处,还请殿下恕罪。” 朱楧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民乐县令张菊仁,似乎是有点印象,对他的忠心和机灵劲儿十分满意,面无表情地说道:“起来吧。此事与你无关。” 既然是王爷,肯定要摆很大的架子,张菊仁对此早有准备,心中并没有泛起什么涟漪,因为他知道,如果说王爷之前失踪是属实的话,那自己先找到王爷,怎么着也是一件大功,又跪在地上磕了一个头,道:“谢殿下。”随后缓缓站起,垂手恭立,样子十分的恭顺。 农家的老伯和大婶虽然早已知道朱楧肯定是个贵人,但万万没有想到他们救下来的是王爷,这不就等于天上掉馅饼吗?立即跑到朱楧的跟前,双双跪下磕头道:“小民不知是王爷驾到,若有怠慢之处,还请王爷恕罪。” 朱楧赶忙扶起他们老两口,再怎么说人家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在他们面前再摆架子就不合适了,笑道:“老伯,大婶,你们千万不要多礼,你们救了本王的命,本王应该好好谢谢你们才是真的。” 老汉借着朱楧的扶力,顺势站了起来,拱手道:“王爷是一国之主,我们能救王爷一次,那是对我肃国最大的贡献,不敢奢望报酬。” 朱楧哈哈一笑,连连摆手道:“老伯如此说就不对了,你救了王爷是对国家立的一次大功,立了功就要有赏赐,这就是我肃国的规矩。老伯你可不能推辞,否则就是坏了规矩。” 正说话间,门外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喧闹声,夹杂着一阵阵的战马嘶鸣声,朱楧听到后,高兴地对众人说道:“这么快就来接本王了?看来我肃国官僚机构的办事效率还是蛮高的嘛。” 话音刚落,两名衣着华贵的美貌妇人一前一后的急急走进院子里,正是王后孙云琦和淑妃黛昱竹,她们身后还跟着诚惶诚恐的王府左护卫指挥使张龙。 孙云琦和黛昱竹亲眼见到朱楧平安无事,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是落了下来,三步并做两步地走到朱楧的跟前,双双跪到地上,略带一丝激动的哭腔道:“臣妾叩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 朱楧赶紧扶起两位夫人,十分温柔地说道:“王后,爱妃,快快请起。本王只不过去祁连山深处探探地形,你们何必哭泣啊?” 孙云琦缓缓站起来,抹了一把眼泪,嘟着嘴道:“都这个时候了,王爷还有心情开玩笑。你不知道这两天臣妾等是怎么过来的,王爷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让臣妾等该怎么活下去啊?” 朱楧帮孙云琦和黛昱竹擦了擦眼泪,分别搂了搂她们,以示安慰道:“好了,好了。本王这不是回来了吗?你们放心吧,本王答应保护你们一辈子,是绝对不会丢下你们自己去西方享福的。” 第一百三十四章 扩军备战(二) 孙云琦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眼睛突然落在了迪丽娜扎身上,只见她虽然穿了一身农家粗妇的衣服,但还是难掩天生丽质,西藩女子果然有一种有别于中原女子的美,怪不得王爷会对她上心。 但孙云琦此时顾不上欣赏美人,更顾不上吃醋,眼神落在迪丽娜扎身上时,突然变得锐利起来,冷冷地说道:“听说公主乃是女中豪杰,不知那头雪豹追到了没有?” 迪丽娜扎冰雪聪明,看她的表情,听她的语气就知道她是在怪自己带着王爷孤军深入,遇到了危险。虽然当时两人的立场不同,可以说是各位其主,迪丽娜扎觉得当时自己并没有做错,但毕竟朱楧救了她的命,而且她也打算嫁给朱楧了,既然要做肃国的王妃,肯定是要跟王后搞好关系的,学着中原女子的样子对孙云琦盈盈一拜,道:“臣妾知道错了,请王后责罚。” 这话说的孙云琦和黛昱竹面面相觑,就这么两天的功夫,传说中的冷若冰山的哈密公主就被收服了?咱家王爷的魅力也太大了吧。 朱楧见自己一后一妃的表情,知道她们的大脑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觉得自己有必要跟她们解释清楚,但这件事实在是说来话长,太过曲折离奇,中间还有一些少儿不宜的情节,实在是不知该从何说起,只能先尴尬地干咳一声,道:“王后,爱妃,这件事本王之后再跟你们解释,我们先回宫吧。” 随后,便带着一干人等返回了张掖,临行前问了救他们的老伯的姓名,并表示一定会有重赏。 王爷找到了,这对于肃国的文武官员和后宫来说是莫大的喜事,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一行人大张旗鼓的返回了张掖城。 迪丽娜扎还是回到了驿馆,毕竟她跟朱楧的事情还没有公开,在大庭广众之下冒然的卿卿我我不太妥当,传回哈密之后,难免授人以柄。她可不想当她提出投靠肃国时,那些主张投靠回鹘的人拿这件事情说她徇私。 朱楧回宫后,首先安抚了自己三个惊魂未定的老婆,然后就派人将六曹判书、五将军府将军、监察院都监察御史都叫来,商议军国大事。因为他知道,哈密一旦主张投靠肃国,回鹘必定不会善罢甘休,到时候肯定会有一番腥风血雨。 来到王宫的几位肃国大员听到朱楧宣布迪丽娜扎决定与肃国结盟后,全都一脸惊愕,没想到事情进展的这么快,这才两天的功夫,这件军国大事就谈下来了?看来男人和女人谈判还是一对一比较好,有别人在场,说话不太方便。 兵曹判书管子玉第一个站出来,作了一揖,道:“启禀殿下,哈密既然决定投靠肃国,那回鹘知道之后,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我们应该早做准备才是啊。” 朱楧端坐在大王座上,右手轻轻地搭在扶手上,一脸威严的说道:“这正是本王宣众卿进宫的原因,希望众卿好好商议商议,我们肃国该怎样应对回鹘的二十余万大军。” 虽然这件事属于军事范畴,但既然朱楧叫其他人来,那就表明了他们都可以参与军国机要,这么好的机会若是浪费了就实在是太可惜了。吏曹判书纪君用向左跨出一步,忙向朱楧作了一揖,抢先道:“启禀殿下,臣以为我肃国此刻应扩军备战,加紧修建北边的防御工事,好在将来能集中力量对付回鹘。” 这条战略也是管子玉想说的,没想到被纪君用抢先了,但管子玉并不打算就此和纪君用抬杠,毕竟人家是王府里的老人,自己只是个新来的,根基不稳,只能作了一揖,道:“臣以为吏曹判书所言极是,臣附议。” 号称天官的吏曹判书和号称大司马的兵曹判书都同意了这个战略,群臣也就没有别的意见了,纷纷作揖附和道:“臣等附议。” 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朱楧的目的,接下来就是具体实施了,朱楧霍的一声站了起来,手按宝剑,王气侧漏地说道:“既然众卿都附议,那本王就下令从今日起,我肃国处于战时状态,所有人都必须为战争服务,违令者严惩不贷!” 群臣慌忙跪倒在地,齐刷刷地叩头道:“殿下英明,臣等遵旨!” 朱楧的虎目扫视了一遍群臣,最后落到了后将军范朝西的身上,一脸正色的说道:“后将军,我肃国目前有多少兵力?” 后将军范朝西,忙跪直身子,作了一揖,高声唱道:“回殿下,我肃国共有十二个卫,一个镇夷千户所,加上王府的护卫和围子手所以及殿下从囚徒之中挑选的精壮,共计八万八千八百二十名军士。之前与西藩诸贼大战时受的损失已经全部弥补,各卫所都是齐装满员的状态。另外,按照殿下的法令,我们在被征服的诸贼中又选取了一万兵力,因此我肃国目前所有的兵力加起来是九万八千余人。” 九万八,偏偏是这个数字,要对付回鹘还是恨少啊。朱楧又将目光停留在户曹判书张文远的身上,威严道:“户曹判书,我肃国现有多少户口?民户有多少?” 身为户曹判书,肃国的人头账和钱粮账张文远早已背的滚瓜烂熟,当即跪直身子,拱手道:“回殿下,我肃国共有户三十万,男女口一百零三万人。其中,民户有二十一万户,男女口八十六万人。”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肃国能有这番景象还是令朱楧很欣慰的。朱楧微微地点了点头,随即以不容置喙的口吻说道:“传令下去,民户之中,一甲之内出两名成丁从军,其所需粮草器械由该甲十户人口共同负担。所出成丁必须为该甲之内最为精壮之人,若是徇私舞弊,则必追究甲长、保长责任。另外,一甲之内还仍须出一名成丁或两名健妇修筑边墙,他们的口粮,由国家发放。” 第一百三十五章 扩军备战(三) 一旦出现了战争,就可以充分体现出保甲制度的优越性,它可以使朱楧掌握住全国的人口资源,随时激发国家最大的潜力来应对敌军,而不是像汉朝末年那样人口和土地都落到了地方豪强手里,打个黄巾军还得靠各州县自己募兵,最后落了个群雄割据的局面。 按照朱楧的法令,肃国还可以再征兵四万两千人,加上之前的九万八千余人,肃国的兵力可以瞬间达到十四万余人,再加上哈密的联军,足以对抗回鹘了。 十户出两人从军一人修墙是朱楧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的,对明史比较熟悉的他知道明朝末年孙传庭担任陕西巡抚时,为了对付越来越壮大的民军,曾令陕西人三户出一丁从军,当时的陕西民众虽然有怨气,但没有人造反,可见这是在他们的承受范围之内的。 诸葛亮治理蜀国时,蜀国上下也就九十多万人,而他却能发动十几万人北伐,用的就是朱楧的这个办法。刘备死之前让他的儿子多读法家的书,说是可以增益人智,不是没有道理的。 至于修边墙的事,朱楧也不打算再等了,耽误农时就耽误农时吧,不就浪费点粮食吗,反正现在国家的仓库里也有不少存粮,安全问题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自己和回鹘大战期间,瓦剌突然率兵攻打肃国的侧翼,而肃国又没有任何防御措施,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此令一出,肃国顿时进入了战争模式,每个人都在为将来的战争服务,农夫努力种地纳粮,士兵努力操练本领,就连妇女也在努力为将士们生产粮秣。肃国上下又是一片热火朝天的大干场景。 朱楧下令,第一批士官选拔要加快进行,时间定在了三月的下旬,好为将来的战争早日培养出骨干。 根据朱楧的估计,肃国能符合他所设定的条件的人应该在八千到一万左右,这一万来人集中起来虽然是一把尖刀,可以在关键的时刻直插敌人的心脏,但朱楧却对他们另有用途。 按照朱楧的计划,所培养出来的士官并不集中使用,而是下放到新招募的部队里充当战斗骨干。 朱楧的这个设想灵感来自于解放军的三三制,所谓的三三制是东北野战军在实战中总结出来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战术,具体来说就是一个班十人,分为三个战斗小组,分别由班长和两个老兵担任组长。 每个战斗小组只有三到四人,打仗的时候由小组长负责把握节奏、意识以及走位这种高技术含量的工作,剩下的两三个新兵就负责躲在小组长后面放枪,有助于提高整体的战斗力。 这就好比你在打王者荣耀的时候,队里有个人是大神,那么节奏、意识、走位等方面的事就自然由他来负责,你只需要躲在后面放技能就可以了,有一个大神带着,整个团队的战斗力都会提高,这是被多次实践证实了的真理。 三三制的好处在于既可以指挥到每个新兵,提高军队整体的战斗力,又可以避免敌军集中火力一轰一大片,因为在三三制下,士兵都是以三四个人为一组分散站位进攻的,不会出现一堆人拥挤在一起冲锋的场景。 来自后世的朱楧知道古代打仗有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主将对一场战斗的决定因素实在是太大了,远的不说,就说刚过去的酒泉之战,朱楧之所以能够以一万人的兵力打败四万哈密军队,就是一炮干掉了哈密王的大旗,导致哈密军群龙无首,军心崩溃。 自己能这么干,别人也能这么干,万一有一天自己的大旗被人打掉,或者是倒霉透顶被风吹掉,那自己这边的军队是不是也是会陷入一片混乱,任人宰割?答案是肯定的,没有指挥的军队,就是一群绵羊,不管是哈密军还是明军,都逃脱不了这个真理。 为了避免自己的军队在将来的战斗中陷入一片混乱,朱楧决定引入后世的军衔制度。军衔制度最早是由西班牙人发明的,目的就是在部队被打散的情况下,还能有人继续指挥作战。 有了军衔之后,当你的部队被打乱,找不到自己长官的时候,千万不要着急,只要扭头看看周围的人,谁的军衔最高就听谁的就行了。毕竟军衔高的人不是立过大功,就是战斗经验比较丰富,听他的终归是比较稳妥一些。 这样一来,所有的士兵就可以在战场上迅速结合成一个有效的战斗整体,不会出现群龙无首,一片混乱的场景,可以有效的提高军队的抗打击能力。 至于军衔的级别,朱楧也不想创新,直接将解放军的军衔制度拿过来照抄。第一等为将军衔,分为上将、中将、少将,肩章的标志是一颗麦穗三到一颗星;第二等为校衔,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肩章的标志是两杠四到一颗星;第三等为尉衔,分为上尉、中尉、少尉,肩章的标志是一杠三到一颗星。 最高级别的上将自然由瞿能等五将军府将军领受,往下以此类推,到百户这一级一般授予上尉军衔,副百户授予中尉军衔,总旗官授予少尉军衔,小旗官则授予上士衔,小组的战斗组长则分别授予中士以及下士衔,下士之下就是小兵。 这样以来,肃军在打仗的时候就不会担心找不到自己的长官了,看到军衔比自己高的就服从他的命令即可。 将整军备战的大纲定下来以后,接下来就该对肃王失踪这一重大事件进行追责了。作为当时的护卫长——王府左护卫指挥使张龙的责任肯定是跑不了的,本来以这件事的严重性,张龙的官帽子肯定是保不住的,搞不好还要蹲大狱,但朱楧念在他之前大战哈密有功,这次以身犯险自己也有责任,就给了他一个革职留任的处分,让他戴罪立功。 张龙对此自然是感恩戴德指天发誓今后一定要尽心尽力地工作来报答朱楧。而对于救了自己性命的老汉一家人,朱楧就不吝赏赐了,他亲自写下旨意:赐老汉一家良田两百亩,仆从五十人,粮食两千石,并世世代代免除赋税徭役。 救命之恩,必须厚报。 ps:推荐朋友的一本书《刘永本纪》,刘备的小儿子带着系统闯三国,喜欢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第一百三十六章 扩军备战(四) 这几天,迪丽娜扎除了待在驿馆里,还时不时地出去走动走动,朱楧并不限制她的自由,反而派了一些卫兵来保护她的安全,经过上次的事件之后,朱楧对他们哈密的士兵已经不太信任了。天知道迪丽娜扎身边还有多少卧底? 迪丽娜扎被这几日的所见所闻给彻底震惊了,肃国上天一片热火朝天,全都在搞整军备战的事情,就连女人和孩子也在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来帮助军队,简直就是全民都陷入了一片战争的狂潮。 迪丽娜扎虽然冰雪聪明,但是仍然搞不清楚朱楧到底是用了什么办法将她印象里害怕战乱的汉族人变得这么热血、这么求战心切。她开始暗暗庆祝自己的选择,因为她这一片求战的狂潮中看到了肃国的希望,也看到了自己和哈密的依靠。 这一天,是迪丽娜扎辞行的日子,哈密王纳忽里已经派人来答应了与大明肃国互市的条件,也就是说他答应了与肃国结盟。 迪丽娜扎的使命也就此完成了,作为哈密国的公主兼使臣,迪丽娜扎必须回哈密复命,顺带请求自己的父亲将自己嫁到肃国来和亲,好使哈密和肃国永结盟好。 朱楧举行了盛大的仪式来为迪丽娜扎送行,一来是做给哈密的其他人看的,表示肃国对哈密的重视,二来是表示自己对迪丽娜扎的情分。 迪丽娜扎对此了然于胸,但由于种种大家都知道的原因,二人只能心照不宣,不能说出来。朱楧决定将迪丽娜扎送到城外三十里,二人并排走在最前面,肃国和哈密的官员则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跟在后面。 朱楧一路上与迪丽娜扎频频互视,肚子里有千言万语但是不能说出来,三十里的路感觉一眨眼就到了。朱楧不能再向前送了,再送的话就超过礼制的要求了,容易让人浮想联翩。 朱楧深情地看了一眼迪丽娜扎,一脸温柔地说道:“邵安公主此行又是一千余里,一路上一定要当心啊,本王等你的好消息。” 迪丽娜扎自然知道他说的好消息其实指的是两件事,一件事结盟,另一件就是和亲,报之以甜甜一笑,道:“大王放心吧,我一定会把这件事办好。因为这不仅对哈密还是对我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事。” 朱楧很想上去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但考虑到这么多人看着只好忍住,从袖子里掏出一件东西悄悄地塞到迪丽娜扎的手里,然后依依不舍地说道:“珍重。” 迪丽娜扎只感觉那件东西既光滑又坚硬,但碍于这么多人在场也不好拿出来看,一样依依不舍地对朱楧说道:“告辞。”随即,带着一行使团踏上了回哈密的道路。 望着伊人远去的背影,朱楧无限感慨,事情会这么顺利吗?她会顺顺利利地嫁过来,同时给自己带来哈密这个战略要地吗?一向谨慎的朱楧心中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他一刻也不敢放松军备,因为他知道,回鹘的可汗黑的儿火者只要是个智商正常的人,肯定不会对这件事无动于衷,双方怕是免不了刀兵相见一场。 既然你要打,那就来吧,本王的战马已经跃跃欲试,刀剑已经磨得锋利异常,就等着饱饮敌人的鲜血了。 你要战,便来战! 北边墩台的建设朱楧全权交给了工部施行,朱楧并不赞成一味地防守,筑造一些边墙把自己锁起来,但他现在兵力不足,难以同时应付西边的回鹘和北边的瓦剌,只能先在北边筑造一些边墙和墩台等防御工事,依靠工事防守可以节约出很多兵力,以便集中力量对付西边的回鹘。 工曹判书按照朱楧提供的图纸在北部的山口险要之处建立墩台、城堡,在宽阔之地则修建边墙以便阻止瓦剌骑兵的冲锋。整个明军北部的防线像一个倒扣的勺子一样,拱卫着大明的北疆。按照朱楧的保甲制度,民户农忙时务农,农闲时则在保长、甲长的督促下练兵,因此整个肃国的百姓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军事基础技能,有一点全民皆兵的味道。 待北部的边墙墩台等修好以后,如果瓦剌与肃国相安无事,那墩台、城堡里的百姓则在附近种田,安居乐业;如果瓦剌敢引兵来犯,那受过一定军事训练的百姓就会拿起武器躲进墩台,与守军一起抗击瓦剌。每个墩台、城堡里都设有烽火台,一旦有警,则烽火不绝,敌人越多,烽火烧的就越旺,所以附近的友军单从烽火的燃烧程度就可以判断出大概来了多少瓦剌,可谓是一处受敌,处处支援,这样一来,肃国北部的边防就会大大加强,让瓦剌不敢轻视,朱楧也就可以专心对付西边的回鹘。 而练兵的问题,朱楧打算亲自来抓,军队是肃国的基石,军队的问题任何时候都是关系到肃国生死存亡的大事,因此朱楧不敢存丝毫马虎之心。 所谓的练兵其实说到底也就是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练士兵的个人武艺,在冷兵器时代,士兵的个人武艺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基础,弄一群绣花枕头来当兵,就算是把常遇春从坟里刨出来也是打不赢仗的,对于这一点后世的名将戚继光应该是深有感触。士兵的武艺不过关,将领制定的战略再正确也没有用,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执行的能力。就算是到了现代社会,虽然有了数不清的高科技装备,但士兵的素质还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基础,因为这些装备归根到底还是要靠人来使用。弄一群从来没有玩过枪的人去和美国的海豹突击队交手,肯定是找死无疑。 第二就是练阵法,军队毕竟是个整体,是杀人的机器,虽然个人英雄主义有时候能起到奇妙的效果,但毕竟还是将这个机器的潜力都发挥出来比较可怕。 阵法的训练无非是教给士兵金鼓旗帜的含义,全军将士必须闻鼓而进,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也要一往无前,退缩者斩。同样,三军将士必须听到鸣金声后撤退,就算前方有金山银山也不能取丝毫,违令者斩。 第一百三十七章 扩军备战(五) 旗帜的作用就是帮助三军将士辨明方向,好让指挥官可以集中兵力攻击敌人的薄弱环节。朱楧将肃国的旗帜分为了红、黄、绿、白、紫五色,分别代表前、后、中、左、右五个方向,这五色旗的含义,每一名将士都要牢记在心,平时多加训练,如果有记错的,铁定是要挨军棍的。 朱楧按照现代军队的训练标准来训练自己的肃军,每天日出之前起床,然后全副武装越野五公里,不及格地不允许吃早饭。上午训练刀枪棍棒这些近身格斗的技巧,下午练习射箭,每天还要举石锁、蹲马步来加强士兵的力量。 为了敦促士兵们勤加练习,朱楧规定凡是肃国的军队,每月逢五一小考,逢十一大考,考试的方式就是比赛,两人一组,先是对打,赢了的受赏,输了的挨罚;然后是射箭,如果两样都赢了,保证给你一个大红包,如果两样都输了,撅起屁股等着挨板子吧,保证打的你哭爹喊娘。 在这种近乎于残酷的训练条例的逼迫之下,肃国的士兵每天都在受折磨中度过,但他们没有怨恨朱楧,因为他们都知道,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他们怨恨的是天杀的回鹘,非要与我们肃国为敌,害的老子们受这么大的苦。每个人肚子里都憋了一团火,誓要把回鹘兵碎尸万段方肯罢休。 三月二十的上午,在这个大考的日子里,朱楧亲临张掖城外的一个校场,观摩新建的靖虏左卫的考试。之前在酒泉之战中立了大功的千户王虎臣荣升为靖虏左卫的指挥使,知道朱楧要来考察他训练的士兵后,格外的上心,这说明王爷还是很看重他的,他一定要趁这个机会好好表现一把,以便加重自己在王爷心中的分量。 考试的方式就是士兵两两对打,王虎臣先拉出来两个千户所,让他们互殴。很快的,偌大的校场之上出现了两千余人拼命互殴的场景,尘土飞扬十分壮观。每一名士兵为了赢得比赛获取奖励都使出浑身解数来击倒对手,考试虽然是模拟实战,但毕竟不是真的你死我活,是有底线的,底线就是不能死人,打死了人是要偿命的,这也避免了一些人打急了眼拿自己人当敌人去打。 两位千户大人站在这群人中间,像斗鸡一样瞪着眼看着对方,他们毕竟是武艺千里挑一的人,出招十分冷静,不会像这群新兵蛋子一样上来就打成一团。他们都是先观察好对手的路数,找出他的破绽,然后一级必杀,十分干净利落,因为大家都是高手,你要是给对方一丝机会,就有可能葬送了你自己的效命。 这两位千户一个姓张,一个姓郑,在对视了片刻之后,同时将右手放在腰间,各自抱着十二分的警惕心理,缓缓地抽出了自己的战刀,当然,比赛用的刀都是木头做的,为的就是防止哪位一时失手杀了人,这样以来朱楧可就要损失两员大将了,如此赔本的买卖他是不会干的。 张千户和郑千户分别将战刀横在胸前,然后划着圈,一步一步地靠近对手,待到达攻击距离后,张千户目光一凛,杀气陡升,一个横劈砍向对手,郑千户对此早有防备,鼻腔里冒出一丝轻蔑的哼声,用力格挡了一下,然后浑身散发出一股肃杀之气,顺势斜劈向张千户。 张千户也是身经百战之人,出招必有后招,不会像新兵那样一猛子扎进去,见对手用力用力斜劈过来,手腕一扭,便将郑千户手里的战刀搅开,脸上透露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凝重表情,显然不敢对郑千户这个老朋友心存一丝轻视之心。 二人又重新站开了一步,张千户突然咧嘴一笑,但手中脚下的动作依然严谨,道:“老郑,你这家传的刀法也不过如此嘛。” 郑千户冷哼一声,脸上露出一副“妈卖批”的表情,不服气地互怼道:“对付你这个小老儿足够了。”说罢,又欺身向前,冲着张千户的心口直直递出一刀,来势十分凶猛,若是他的手里拿着真家伙,那这一刀如果刺中,就算张千户身穿盔甲,怕是也要被洞穿了。 张千户久经沙场,一眼就看出了这一刀的厉害,不敢站在原地用刀去格挡,因为他知道这一刺的力道十分巨大,自己没有把握完全挡开,万一要是失手了,自己就会被这把木刀刺中胸口,疼痛是小事,关键这就标致着这场比武自己输了,在王爷和指挥使面前就会栽了面子,当即迅速后撤一步,化去了这一刺的不少力道,这才举刀格挡,手臂和手腕一齐用力,将郑千户的这一刺挑开。 令张千户万万没想到的是,郑千户如此倾力的一刺竟然是个虚招,还没等到他顺势反攻,电光火石之间,郑千户原本被他挑开的单刀竟然画了个圆,凌厉地劈向了他的腰间。 张千户虎躯一震,菊花一紧,暗骂这个小老儿竟然如此阴险,在战场上要是挨上这一刀,那自己岂不是要被劈成两半了。幸亏张千户也是个身经百战的老手,虽然刚开始的时候有一点措手不及,但经常与人玩命的他练就了一身不用思考的本能反应,当即手腕一转,将刀向下一插,全身的力道都集中到了握刀的右手上,硬生生的挡住了郑千户的这一致命一劈。 这时候,只听得“咔嚓”一声,两人的木刀同时折断了,这早在二人的意料之中,如此巨大的撞击力,这两把木头打造的玩具刀能撑到现在已经不错了。 刀虽然断了,但比试并没有结束,张千户眼疾手快,迅速扔掉手里的断刀,一拳砸向郑千户的面门,这一拳他使了十成力,若是打中目标,虽然不至于打死对手,但足以打他个鼻青脸肿,眼冒金星。 谁知郑千户虽然感觉到了阵阵拳风扑面而来,但并没有躲闪,也没有格挡,脸上突然出现了一副邪魅狂狷的微笑,随后左手一番,一道寒光出现在了他的手上——是一把匕首。郑千户抓着匕首,直接去刺张千户伸过来的右臂。 第一百三十八章 扩军备战(六) 张千户的目标虽然是郑千户的面门,但他是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之人,眼睛的余光早已经扫到郑千户手里的匕首,心里顾不上大骂对方卑鄙无耻,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右臂如果被对方这样刺中,那肯定是要废了的,吓得连忙缩了回去。 郑千户冷笑一声,眼神里露出一丝不屑与高傲的神情,没有继续用匕首进攻,而是飞起一脚踢中了张千户的裆部。这一脚踢的不轻。 张千户“嗷”地一声,双手捂住要害,双腿加紧,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大骂道:“我日你先人,老郑,你他妈往哪踢呢?” 郑千户咧嘴一笑,嘴边的胡子茬瞬间勾勒出一道不太优美的弧线,露出了一排不太洁白的牙齿,道:“老子今天再教你一招——兵不厌诈。”随后纵声狂笑,背着手走开了。 张千户仍然蹲在原地不能动弹,但眼睛里快要喷出火来,这个郑老东西居然敢玩阴的,让他在王爷和众位手下面前丢人,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朱楧看到这一幕不禁哈哈大笑,扭头对恭恭敬敬站在一旁的王虎臣说道:“这次比试是那个姓郑的千户赢了,回去告诉那个姓张的千户,别这么天真,战场上什么阴招都可以用。” 王虎臣也是被这一幕逗得笑咧了嘴,再加上他的士兵打的都很不错,表现出了凶悍好斗的一面,给他在王爷面前长了不少面子,因此十分高兴,笑道:“臣遵旨,臣一定好好骂那个傻蛋一顿。” 对于这次练兵的效果,朱楧十分满意。通过这次练兵,保甲制度的优越性得以充分的体现,他所招募的新兵,虽然没有打过仗,但平时都在保长、甲长的督促之下进行过一定的军事训练,都有一定的军事基础,因此练起兵来十分方便,看这样子,短短几个月就可以形成战斗力。 王虎臣的表现一如既往的很不错,朱楧给了他当场的褒奖,并嘱咐他再接再厉,争取将自己的手下练成真正的虎狼之师,以便在将来的战争中,担任先锋大任。 见到王爷这么重视自己,王虎臣十分感奋,每一个武将都渴望军功,而先锋大将是最容易立头功的职位,王爷肯把这么重要的岗位交给他,除了对他的信任以外,还有对他的爱护。 王虎臣当即单膝跪到在地,双手举过头顶,抱拳朗声,道:“请殿下放心,臣一定不辱使命,必当一马当先,取下回鹘可汗的首级,献于大王的座下。” “好,好,好。”朱楧开怀一笑,作为一个王爷,还有什么能比手下将士的豪情热血更能打动他。朱楧也被王虎臣的豪情所感染,一把扶起王虎臣,没有以王爷的口吻,而是以一种朋友、兄弟、袍泽的口吻说道:“本王愿与尔等并肩作战,放马天山,让胡虏的血,来洗净我们的战刀!” 王虎臣站起身来,胸中豪气陡升,高举着右拳,一脸坚毅地大声说道:“为殿下效命!” 靖虏左卫的士兵受长官的感染,也都纷纷面向朱楧,不顾刚才的比试给他们带来的伤痛,举着右拳大声喊道:“为殿下效命!为殿下效命!” 声音犹如山呼海啸,久久不绝! 见到自己的军队如此凶悍好斗,士气如此高昂,朱楧心中不觉大快,对打败将来的大敌——回鹘大军有多了几分把握,嘴角不自觉地微微扬起。 今夜,朱楧驾临王后的寝殿。孙云琦知道王爷在外面巡视了一天肯定累了,特地吩咐下人准备了六个小菜,并亲自为王爷烫了一壶酒,好让王爷能一饱口福,缓解一下身体上的疲劳。孙云琦知道,依照朱楧的性子,下部队巡查时为了表现出他的高风亮节,肯定是会和普通的士兵一起吃大锅饭的,这对于吃惯了山珍海味的王爷来说,肯定不是一件享受的事。 为了补偿王爷的肚子所受的委屈,孙云琦特地吩咐了王府的厨子,做菜时务必比以往更加用心,而她烫的那壶酒也是多年的陈酿,想让一天没吃上好东西的王爷好好的吃一顿。 朱楧的确是一天没怎么吃东西了,下部队时为了装一下,他特地下令和普通的士兵同吃大锅饭,这虽然让普通的士兵们感动不已,但确实委屈了自己肚子,平时吃惯了美食的他,一见到基层士兵吃的东西不自觉地就倒胃口,所以一整天下来,他只是象征性的吃了一点,并没有吃饱。 朱楧完全不顾王爷的身份,大口朵颐地吃着孙云琦准备的几样小菜,边吃还边连连点头,一个劲儿地叫好,惹得孙云琦忍不住捂着嘴“咯咯”直笑。 孙云琦将烫好的酒端上来,给朱楧满满地斟上一杯,然后放下酒壶,双手捧起倒满酒的杯子,递到朱楧跟前,笑盈盈地说道:“王爷慢点吃,下喝杯酒解解乏。” 朱楧扭头看了一眼自己贤惠的爱妻,脸上不自觉地露出和蔼的笑容,右手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够辣,够爽,将杯子递到孙云琦跟前,道:“再来一杯!” 孙云琦没有立即给朱楧倒酒,而是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酱鸭肉放到朱楧前面的小碟子里,笑道:“王爷先吃口菜,不能老是喝酒。” 朱楧也算是一个武将,但凡武将最爱的东西无非就是两种——宝马和烈酒,说实话就明朝的酒的度数,一杯两杯的在朱楧眼里根本不在话下,但是害怕丈夫喝大酒伤身体怕是自古以来女人的共同心声,来自后世的朱楧对此深表理解,并且心里十分清楚,孙云琦这是为了他好,因此也就没有摆王爷的臭架子,乖乖地将那块酱鸭肉夹起来放到嘴里,一边咀嚼一边笑道:“这样总可以了吧。” 孙云琦甜甜一笑,拿起酒壶,往朱楧刚才喝过的杯子里倒满酒,然后又双手端起来递到朱楧的跟前,轻柔地说道:“臣妾再敬王爷一杯。” 第一百三十九章 胁降哈密(一) 朱楧一把抓住她的柔荑,顿时感觉一股柔软涌遍全身,并没有取下孙云琦手里的酒杯,而是抓着她的手,将她整个人都拉到自己怀里,才缓缓地取下酒杯一饮而尽,道:“王后,本王跟你商量一件事如何?” 孙云琦坐在朱楧的腿上,后背轻轻地靠在朱楧粗实有力的右臂上,双手轻轻地环绕着朱楧的脖子,盈盈笑道:“王爷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就是,臣妾无不遵命。” 朱楧将空酒杯放下,双手搂住爱妻的小蛮腰,将脑袋蹭到她的胸前闻了一把,笑道:“本王想搬家,怎么能不跟你这个王宫里的女主人商量?” “搬家?”孙云琦瞪大了眼睛,张着樱桃小口,一脸惊愕地说道:“咱们在张掖城里住的好好的,要搬往何地啊?去内地吗?” 朱楧冷哼一声,一脸骄傲地笑道:“本王怎么可能退往内地?本王要去酒泉督军。” “去酒泉?”孙云琦似乎是明白了过来,转了转乌溜溜的大眼睛,试探性地问道:“王爷真的打算对哈密动手了吗?” 朱楧看了一眼自己的这位爱妻,用手拨了拨她胸前的几根凌乱的头发,而后又将手放到了她的后腰,喟然长叹,道:“哈密可是快肥肉啊,本王若是不早做打算,怕是要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孙云琦的大眼睛里闪出了几丝欢快的光芒,搂着朱楧的脖子,坏坏地笑道:“王爷近日如此兴师动众,怕不光是为了哈密的江山,是为了江山里的美人吧。” 朱楧捏了一把她俏丽的小脸,装作不高兴地说道:“就你能?江山和美人本王都要定了。”随后,二人又如往常一样嬉闹在一起,为肃国的继承人问题而努力奋斗。 与此同时,哈密国的朝堂上又是一片激烈的争吵景象。作为出使肃国使臣的迪丽娜扎这次堂而皇之地站在朝堂之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她面对着自己的父王,站在大殿的中间,在满是蒙古粗汉的朝堂之上,这个倩丽的身影显得是那么的出众,如同盛开的百合,让人不禁为之侧目。 迪丽娜扎将右手放在胸前,恭恭敬敬地躬身施礼,一脸确信无比地说道:“父王,儿臣以为朱楧开出的条件可以接受,与肃国结盟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哈密王纳忽里用右手缕着胡须,微微地点了点头,他也认为与肃国结盟好处很多,肃国虽然不大,但它的背后是庞大的大明,大明物产丰饶,有许多哈密以及西部国家缺少的物资,典型的代表就是茶和盐,若是能和肃国结盟,与大明互市,换得这两样东西,那哈密国在西部诸国的地位就会大大提升,他本人也可以靠做转销商来赚取大量的财富。 就在哈密王纳忽里即将开口同意的时候,他的弟弟——安克帖木儿站出来,用不太友善的眼神看了迪丽娜扎一眼,很明显是在怨恨她抢了自己的生意,然后同样是将右手放在胸前,敷衍似的轻轻地一鞠躬,面无表情的说道:“王兄,臣弟也一直主张投靠肃国,只是担心回鹘若是知道此事,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若他们引兵来犯,肃国又不来救援我们,那该如何是好?” 迪丽娜扎冰雪聪明,脑子略微转了转,就猜出了安克帖木儿接下来想要说什么,抢先一步对着哈密王纳忽里和众位哈密的大臣说道:“父王,儿臣以为朱楧不会任由回鹘吞并我们哈密,他费劲心思才得到我们这个盟友,怎么可能轻易放弃?这样以来,他不是前功尽弃了吗?” 一席话说的哈密王和众位哈密大臣连连点头,只要朱楧不是傻子,肯定不会任由送到嘴边的肥肉被其他人吃掉。 安克帖木儿见此情景,冷哼了一声,以一种长辈的语气教训迪丽娜扎道:“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那个肃王心里想什么?再说了,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你怎么敢确定肃国一定会支援我们?当年大明的宋国公冯胜那么能打仗的人不也是因为害怕回鹘的大军而放弃了整个河西地区吗?你怎么知道到时候朱楧就不会因为害怕而不敢与回鹘交兵,若真是如此,那我们哈密可就面临着亡国的危险了,你担得起这个责任吗?” 此言一出,安克帖木儿的意见又在哈密王和哈密大臣的心里占了上风,哈密王已经老了,人老了胆子就会变小,变得不愿意进取,凡事都追求稳妥的做法。安克帖木儿熟知自己老兄的心思,因此只用了短短几句话,就打动了他的心。 哈密王纳忽里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哈密国是他历经千辛万苦一手创立的,真想着将它万世不易地传给自己的子孙,绝对不能有一丝丝倾覆的危险,这是最高原则,道:“安克说的有道理,那依你之见,该当如何啊?” “父王!”迪丽娜扎似乎已经猜到了安克帖木儿的办法,心中不由得着急,顾不上行礼,直接打断了二人的对话,试图重新说服哈密王纳忽里,让他听从自己的意见。 没想到平时对她言听计从的哈密王纳忽里,此刻却断然地挥手拒绝道:“邵安,你不必再说了,听听你叔叔的意见。” 迪丽娜扎失望至极,平时高傲的头颅此刻瞬间耸拉下来,面如死灰一般,她终于彻底的认清楚了,就算父王平时再宠爱她,她也只是个女儿,在父王心里终究是别人家的人,别说是跟整个哈密国相比,就算是跟他的儿子比起来,那也是在必要时刻可以果断舍弃的对象,当即低着头不再言语,脑海中突然闪出了那个在生死关头也对自己不离不弃的男人,嘴角上又挂起一丝谁也没有察觉到的笑意。 安克帖木儿见哈密王纳忽里听从了自己的意见,腰杆子登时硬了几分,气势陡增,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藐视了迪丽娜扎一眼,大声说道:“臣弟以为,肃王只是让我们和他们结盟,但并没有要求我们与回鹘断绝关系,我们可以一边与肃国结盟,一边与回鹘和亲,两边都不得罪。回鹘可汗黑的儿火者仰慕我们的邵安公主已久,只要王兄将邵安公主嫁给黑的儿火者,那我相信他就不会因为我们与肃国结盟的事情而兴兵讨伐。” 第一百四十章 胁降哈密(二) 虽然早已经猜到了安克帖木儿的险恶用心,但听他亲口说出来,迪丽娜扎还是心头一紧,若是之前自己嫁给那个老色鬼也就算了,大不了权当是自己死了,任他折腾,但现在自己心里已经有人了,此生若不能相伴在他的左右,那还真是不如死了干净,当即站直身子,一脸正色地反驳道:“父王,儿臣以为此言差矣。我们既然决定了要与肃国结盟,那就应该一心一意地侍奉肃国,岂能首鼠两端,这样一来怕是两边都会觉得我们有二心,两边都不讨好,那我们哈密才会陷入十分危险的境地。” “这……..”哈密王纳忽里又犹豫了,坦白说迪丽娜扎的担心是不无道理的,古人没有现代的外交意识,讲究国与国之间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一点现代国家都习以为常,因此见到玩两面派的国家也不会去过分的愤怒。 但是古人不一样,古人的邦交原则和人与人交往的原则是一样的,讲究忠义二字,你既然决定与大明肃国结盟,就该一心一意地侍奉大明这个上国,结果你还把女儿嫁给回鹘,那这摆明是打大明的脸。这种两面三刀的做法,古人是很鄙视的,就算大明发兵征讨哈密,那不管是谁都觉得大明派来的是堂堂正正的正义之师,哈密活该挨打。 不光是哈密王纳忽里犹豫,哈密的群臣们也开始交头接耳的商量了起来,毕竟这是关系到哈密生存的重大事件,他们都是哈密的重臣,自己的兴衰荣辱早就和哈密绑在了一起,这个时候不能不慎重考虑。 安克帖木儿见自己的势头又被迪丽娜扎给压了回去,心头不由得升起一阵怒火,为了达到赶走迪丽娜扎这个哈密王身边的智囊的目的,他也顾不上王族的体面了,当着群臣的面大喝道:“邵安公主,我听说你在肃国时,去祁连山打猎,和肃王一起消失了两天,这两天你们一直都是单独在一起吧。你该不会是对他产生了什么情愫,这才想要一心一意地嫁给肃国,然后再让王兄命你和肃王和亲吧?作为叔叔,我有必要在这里警告你一句,国家大事面前,容不得任何私情!” 虽然安克帖木儿说的是事实,但他当众揭破,还是让身为女儿身的迪丽娜扎恼羞成怒,当即昂起头,脸上又挂起了招牌似的冷若冰霜的表情,眼睛里射出了锐利的光芒,似乎要把安克帖木儿射穿一样,清喝道:“不错,我们去狩猎的时候是遇到了危险,是朱楧救了我。我欠他一个人情,但我不会拿国家来还,我之所以主张投靠肃国,完全是因为我认为投靠肃国对我们哈密有利。另外,我不怕告诉父王和众位大臣一件事,在我遇险的时候,有两个自称是安克帖木儿手下的哈密卫兵意图行刺本公主,若不是朱楧相救,本公主今日怕是不能站在这里与诸位讲话了!” 其实,那两个哈密士兵到死也没有说自己是谁的人,但只要稍微用脑子想一想就可以猜出他们的幕后主子,父王和哥哥绝不可能,自己是女儿无论如何也威胁不到他们的地位,他们犯不着杀自己这个智囊,剩下的有充分作案动机的就只有这个安克帖木儿了。 迪丽娜扎选择当众揭破这件事,一是想要诈安克帖木儿一下,看看他的反应要确信自己的猜想,二就是大乱他进逼的节奏,让他疲于应付这件事,好无暇顾及将自己嫁给黑的儿火者和亲那件事。 安克帖木儿能混到这个地步自然也是老于世故之人,他早就从其他眼线那里知道了那两个哈密士兵刺杀失败之事,早已料到迪丽娜扎对那这件事向他发难,因此胸中早有成算,鼻子里冷哼了一声,不慌不忙地说道:“我不知道邵安公主为何要这么说?既然你说是我派那两个人行刺你的,那就请把他们带过来当堂对质吧。” 迪丽娜扎俏脸一寒,玉颈轻轻一扭,眼角轻轻上抬,斜眼看了一眼安克帖木儿道:“叔叔真是好算计啊,你明知道那两个人都被朱楧杀了,却让他们来对质,这不是让死人开口说话吗?” 安克帖木儿口中发出阵阵冷笑,继而演变成仰天长笑,当着哈密王和哈密的诸位大臣,转过脸威严的与迪丽娜扎对视,道:“既是死无对证,那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诬陷事情是我做的了?” 哈密王纳忽里混了一辈子,心知就算是女儿说的是实话,安克帖木儿也不会承认,如此下去朝堂之上只会陷入无休止的争吵之中,更何况,以安克帖木儿在哈密的势力,以及哈密目前所面临的严峻的形势,就算是明知事情是安克帖木儿做的,他也不敢贸然对其动手,搞不好就是鱼死网破的结局,摆了摆手,不耐烦地打断他们两个的争吵声,道:“好了。不要再争了。依本王看来,那两个叛贼是故意挑拨我们家族的关系,就将他们满门抄斩吧。此事不要追究了。另外,与肃国和回鹘邦交的事,事关重大,今日就先议到这里,待本王三思之后再做决定,你们回去也都好好想想。” 听到国王的这番话,哈密的朝堂上顿时停止了争吵与讨论声,众人面面相觑一番,然后齐刷刷地向国王行礼道:“是,臣等遵命。”而后,有序退出了大殿。 迪丽娜扎刚要转身离开,哈密王纳忽里忽然叫住她,道:“邵安公主,你留一下。” 迪丽娜扎娇躯一阵,停住了脚步,父王这个时候叫她留下来肯定是有事商议,只是不知道是国事还是私事,心里纠结了片刻之后,还是转过身去,冲着哈密王恭敬的行了一礼,道:“是,儿臣遵命。”不知道为什么,迪丽娜扎突然感觉到她与自己的父王之间开始有了一点点小小的隔阂,她感觉自己此后怕是再也不能像之前那样搂着父王的胳膊撒娇了。 ps:感谢北满37度,书城读者天哥和俺是八戒等人的巨额打赏,求月票。 第一百四十一章 建立行宫 待群臣全都退出去以后,哈密王突然换了一副和蔼可亲的慈祥面容,冲着迪丽娜扎招了招手,笑道:“来,到前面来。” 迪丽娜扎甜甜一笑,这个场景又让她回想起之前自己毫无忌惮地承欢父王膝下的感觉,只是这个感觉她确信自己之后可能会拥有的越来越少了,这或许是成长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吧。 不管将来怎么样,至少她现在还很留恋这种感觉,迈着盈盈的步子,走到哈密王纳忽里面前,笑道:“父王留下儿臣来有何事啊?” 所谓知女莫若父,通过女儿这段时间所表现出来的差异,哈密王纳忽里早就猜到了她心里在想什么,毕竟之前她可曾说过朱楧一句好话? 哈密王纳忽里用慈爱但其中又透露着一丝精明的目光看着迪丽娜扎,仍旧是和蔼可亲地笑道:“为父问你,你是不是想嫁给朱楧?” 见父亲一语道破了自己的心事,迪丽娜扎决定不再隐瞒,毕竟这件事迟早是要跟他说的,干脆就在这里说了好了,反正这里现在只有他们父女二人,当即盈盈跪倒,伏地叩拜在哈密王纳忽里的脚下,诚恳地说道:“父王英明,儿臣与朱楧已经私定终身。儿臣这辈子没有求过父王什么事,这次只求父王能答应儿臣的请求,将儿臣嫁给肃王,与肃国和亲。” 哈密王纳忽里耷拉着眼皮,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注视着自己这个虔诚的女儿,一辈子阅人无数的他心里十分清楚,自己这个平日里冷若冰霜的女儿这次是动了真情了,作为父亲,他很想成全女儿,毕竟肃王的条件也不错,女儿嫁过去不算掉身份,但作为哈密国的国王,他的心里却多了一丝顾虑:哈密与肃国结盟,回鹘肯定是不愿意的,万一他们要是引兵来犯,而朱楧又耍滑头不肯派兵相救,那哈密国岂不是很危险? 哈密王纳忽里的确很宠爱自己的这个女儿不假,但女儿再好终归也是别人的人,岂能跟哈密的江山相比?岂能跟他的儿孙们相比?他要为自己的儿孙留下一座万年不易的江山,让他们世世代代永享富贵,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就算是牺牲一个女儿的幸福也在所不惜。 迪丽娜扎伏在地上良久,迟迟不见父王允诺的声音传来,冰雪聪明的她知道这件事悬了,这一刻她才深刻的感受到平时的宠爱在现实的利益面前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不由得心灰意冷,冷若寒霜的脸上,渐渐地浮现出一丝失望的表情。 果然,过了好一会儿,哈密王纳忽里才摆出一副打太极的表情,用滴水不漏的话语拒绝了迪丽娜扎的请求:“这件事事关重大,先不说会影响我哈密国的国运。单说朱楧的为人你够了解吗?冒冒失失地嫁过去,怕你会吃亏的。这件事为父会谨慎考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地交待,你先退下吧。”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听到这句话迪丽娜扎心里还是不免抽搐了几下,不单是父王将她终身的幸福看的如此轻淡,更是因为她心里很清楚,既然已经摊牌了,那作为哈密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筹码的她肯定是会失去人身自由的,她的命运只能被其他人掌握了,若是父王答应将她嫁给朱楧还好,若是父王不答应,那她这辈子怕是再也见不到自己心里的那个人了。 迪丽娜扎早已对朱楧情根深种,越想这件事越伤心,一颗晶莹的泪珠不自觉地从她的白璧无瑕的脸庞上滑落,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冲着自己的父王机械式地叩头道:“是,儿臣遵命,儿臣告退。”随后,徐徐退出。 果然,在其后的时间里,作为哈密国重点保护对象的她被勒令在宫中养病,无故不得随意出宫门,平时在宫里走动还会有几个侍女形影不离的跟着,因为哈密王纳忽里太知道自己这个女儿的能耐了,他生怕自己这个冰雪聪明的女儿用个金蝉脱壳之计跑出去与朱楧双宿双息,那自己在回鹘这边可就一点谈判的筹码都没了。 迪丽娜扎虽然聪明,但毕竟不是神仙,这个时候只能坐在深宫高墙之内,摸着朱楧临别时塞给她的救了二人命的玉佩,对着天上的明月呆呆发愣。 “凡是明月照耀的地方,都是我大明的国土。”可是这轮明月却离自己如此遥远。 却说安克帖木儿回到府里后,越想越生气,他的那位王兄先是派自己的女儿出使肃国,抢了自己的买卖,现在又想在哈密邦交这件军国大事上将自己排除在外,削弱自己的影响力,心里打什么主意,早已昭然若揭。 安克帖木儿也是一个粗野的蒙古汉子,肯定不会跟自己的王兄搞兄友弟恭这一套,既然你不让我好过,那你也别想过上舒坦的日子,随即拿起笔来写了一封信,然后叫过来自己的一个亲信,殷切地嘱咐道:“你拿上我的印鉴,将这封信送往回鹘,交给黑的儿火者。记住,你务必亲自将信交到他的手上,中间不可假手于人。” 那名瘦肉但看着十分精干的亲信没有说任何话,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将信件贴身放好,一个转身,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张掖距离哈密太远了,一千多里的路程来回要跑很长时间,对于即将到来的大战指挥起来非常不易,朱楧又不愿意将倾国的兵力交到别人手里指挥,这一战他必须亲征。 在酒泉建立行宫的计划其实早已在朱楧的心中酝酿很久了,毕竟他的计划是一路向西,打下万里江山,待到自己的地盘越来越大,迁都是必然的,老在张掖待着,对西部的控制力就大大的减弱了。 但搬家这件事肯定是要先和老婆商量的,要不然自己一个人搬过去,将众老婆甩在后方也不是个事,那天征得孙云琦的同意之后,朱楧又去问了问其余二位妃子的意见,她们自然不会对朱楧做出的决定持任何异议,并对朱楧在这件事上表现出来的对她们的尊重还是感激。 第一百四十二章 使臣周升 有道是英雄所见略同,朱楧还没有在朝堂之上宣布在酒泉建立行宫的事,兵曹判书管子玉就直接写了一份奏折来建议实施这件事。 朱楧先将奏折交给众大臣商议,在得到他们的一致认同之后,决定在酒泉设立行宫。 酒泉行宫是战时方便指挥的临时机构,虽然肃国的主要官员都要跟朱楧去酒泉,但张掖这里不可能一个人也不留,朱楧将各套班子的二把手留在了张掖,让他们替自己打理后方的事务,然后带着各套班子的一把手以及其他副手和主要办事人员,和自己的后宫一起浩浩荡荡地搬到了酒泉。 酒泉的行宫自然是原沙洲王阿鲁哥失里的大王宫,现成的东西不用白不用,朱楧带着自己的一后二妃和一干宫女太监堂而皇之的搬进了原来阿鲁哥失里的老巢,一点都没拿自己当外人的意思。 坦白来说,阿鲁哥失里的大王宫要比朱楧在张掖的王宫还要豪华,张掖的王宫毕竟是在废墟中重建的,当时经费有限,朱楧又不愿意在这方面浪费太多的资源,所以他住的王府连元朝时的甘肃行省的衙门的规模都没有恢复。 而阿鲁哥失里在沙洲盘踞多年,世代经营之下,他的大王宫自然要比朱楧的王宫奢华很多,不仅是这沙洲城里的最大建筑群,更是远近闻名的标志性建筑。但那又如何,现在不一样是被本王踩在脚下吗? 朱楧上次在这个大王宫里住了一段时间后,这里便不曾有人来过,瞿能派人将这里把守的很严,因为从军多年的他有很强烈的预感,肃国下一个目标肯定是哈密无疑,若果真如此,不甘平淡的王爷肯定会亲自来到酒泉指挥。这样一来,他肯定还是要住进酒泉的大王宫的,自己现在将王宫妥善保护好,肯定不会有错。 原沙洲王阿鲁哥失里的宫女大部分都被朱楧赏赐给有功的将士了,他的妻妾和女儿有的也被赏赐给用功之人,剩下的一部分留在宫里充作普通的宫女,但朱楧对她们都没有占有的欲望,因为他觉得这些人的姿色都很一般,就连上次服侍过他的那两个也不知道被他发配到哪里去了,完全没有留下印象。 朱楧等了很长时间,终于在酒泉的行宫等到了哈密王纳忽里的回信。哈密王纳忽里在信上表示愿意与肃国结盟,与大明互市,但丝毫没有提迪丽娜扎一个字。 精明的朱楧敏锐的感觉到事情有变,作为一名枭雄,江山是肯定要的,但如果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别人抢了去,那就算得到了万里江山,心里也会时常感觉被人恶心着。 朱楧早就立下誓言,美人和江山一个都不能放过,当即宣礼曹侍郎周升进殿,命他率领着庞大的使团出使哈密,并携带着重礼去向哈密王纳忽里求亲,让她把女儿嫁给自己和亲。 另外,朱楧还给迪丽娜扎写了一封亲笔信,托周升找机会带给自己的心上人。 周升是王府的老人,做事最是果断老辣,正因为如此,朱楧才会把这件重任交给他。周升知道事关重大,这件事不仅和王爷的幸福生活有关,更是跟肃国将来的发展有关,若是办好了,自己在王爷心中的分量肯定会大大加强,当即跪下叩头,斩钉截铁地对朱楧说道:“请殿下放心,臣一定不辱使命!” 朱楧满意地点了点头,伸手虚扶了一下周升,殷切地嘱咐道:“周爱卿平身吧,相信你也知道你此行的意义重大,话不多说了,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件事办妥当。” 周升胸中的豪气陡升,他虽然是个文人,但建功立业的雄心丝毫不比一个武将差,眼下的这个机会十分难得,自己必须牢牢抓住,当即抱拳行礼道:“殿下放心,若是差事办砸了,臣自会以死以谢国人!” 朱楧很喜欢自己手下的这股豪情壮志,气可鼓而不可泄,没有说什么安慰他的话,威严的注视着周升说道:“本王就在这里等候你的佳音!退下吧。” 周升重重地点了点头,脸上的胡须随之一颤,道:“臣告退!”随即转身离开大殿,迈着龙行虎步般的步伐,意气风发的去做准备工作去了,他要借此机会,干出一番事业! 周升选了个良辰吉日,带着代表团里的一干文官,在两百名大明精锐士兵的护卫下,向着哈密进发。 哈密王纳忽里对肃国的这一次国事访问十分重视,早早地就将驿馆打扫干净,并派出了自己的大臣到城外迎接。 哈密国的大臣在和周升寒暄了一阵后,便带着周升去了哈密的大王宫中,其余的大明使臣则留在了驿馆之内。 周升来到哈密的大殿,迈着惯有的龙行虎步的步伐走到了大殿的正中,对着哈密王纳忽里长揖不拜,道:“大明肃国使者礼曹侍郎周升见过哈密王,替我家大王向哈密王问安。” 安克帖木儿见到周升那副吊里吊气的样子心里十分不爽,再加上他也有心搅局,冷哼了一声,一脸不满地对着周升说道:“好你个使者,见到我家大王为何不拜?” 周升斜眼看了看质问他的这位衣着华贵的蒙古汉子,虽然彼此不认识,但看其年龄和所占的班次,周升猜测他应该就是哈密王纳忽里的弟弟——安克帖木儿,但此时周升也顾不上跟他寒暄,甚至没有正眼看他一眼,哼了一声,依旧摆着天朝来使的架子,在哈密国的王宫大殿上堂而皇之的大声喝道:“上国来使自不拜小邦之主!” “你…..”安克帖木儿被周升的态度彻底激怒了,转过身去对着自己的兄长哈密王纳忽里叫嚷道:“王兄,此人敢如此藐视我们哈密,理应斩首!” 周升毫无惧色,长袖一甩,负着手一脸傲然地看着哈密王纳忽里,因为他知道,只要哈密王纳忽里还是个智商正常的人,就不会拿他怎么样。 第一百四十三章 副使者 果然,老于世故的哈密王纳忽里早就猜到了自己的弟弟这是在挑拨离间,他既然已经答应与肃国结盟了,那就等于得罪了回鹘,这个时候他要是在干出得罪肃国的傻事,那纯粹是作死了,摆手制止了一下安克帖木儿,露出对他不耐烦的神情淡淡地说道:“好了,使者远来是客,我们要以礼相待。” 周升一脸得意的扫了安克帖木儿一眼,表情有一丝挑衅的味道,对着哈密王纳忽里一拱手,道:“哈密王果然是深明大义之人,我们肃王殿下果然没有看错人。” 这个高帽子带的并不太高明,周升也只是说几句客套话,并没有想着刻意地去讨好这个哈密王。 哈密王纳忽里嘴角微微上扬了一下,表情十分敷衍地说道:“使者过奖了,使者远道而来,所为何事?” 周升从袖子里掏出一份国书,伸手向前一递,俨然一副上国天使的身份说道:“本使者此次出使哈密,一来是与哈密王殿下商量贵我两国结盟的具体细节,二来是为我家肃王提亲,请哈密王殿下将贵国的邵安公主嫁给我们肃王,两国结为秦晋之好,永不侵犯。” 此言一出,立刻在群臣中引起了一片不小的骚动,尤其是哈密王国的众位武将,几乎是个个脸上露出了不满之情,他们大多数都是邵安公主的爱慕者,都想着凭借着自己的勇力获得公主的青睐,然后保护她一生,今天这个肃国的使者居然想让她们心目中女神般存在的邵安公主嫁给肃王,这无异于夺走他们的心头之爱。说句心里话,他们宁愿人人战死,也不愿将公主拱手让给他国。 早想在武将中树立自己威信的安克帖木儿见此情景,不失时机地站出来,断然喝道:“荒唐!我听说你们肃王早已经娶了好几个婆娘,你是想让我们哈密国尊贵的邵安公主去给别人做小老婆吗?” 虽然安克帖木儿之前在朝堂上跟迪丽娜扎绊了几句嘴,但他毕竟是迪丽娜扎的亲叔叔,叔侄之间抬几句杠,没人会当回事。现在众武将见他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迪丽娜扎的婚事,心中大为畅快,纷纷跟在他的身后起哄道:“是啊,是啊。我们的公主岂能给别人做小老婆!” 蒙古人之间没有汉人那么多虚礼,武将都是粗狂的蒙古汉子,说话做事就更加随意了,当即不顾大明肃国的使臣还在这里,纷纷冲着哈密王纳忽里叫嚷道:“大王,安克大人说的对啊,我们不能委屈了公主啊,肃王这不是欺我哈密国中无人吗?” 哈密王纳忽里现在也不想答应将迪丽娜扎许配给朱楧,他在意的倒不是名分问题,而是随时会来兴师问罪的回鹘,他是个很贪心的老头,既贪图和明朝互市带来的巨额利益,又不愿意得罪回鹘这个强邻,故作一脸为难的样子对周升说道:“周使者,舍弟说的是否属实?肃王是否已经有了王后?” 周升知道他这是在明知故问,心里鄙视了一下狡猾的哈密王,但表面上还是一脸正色的回答道:“不错。我肃国的王后是当今天子亲自指定,谁也改变不了。我家肃王说了,只要邵安公主肯嫁过来,肃国绝不会亏待于她。” 哈密王纳忽里心里十分清楚,以他的地盘实力是绝对不敢跟朱元璋叫板的,他之所以选择跟肃国结盟,除了看好朱楧本身的能力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想抱上朱元璋的大粗腿,但他还不能确定牛叉闪闪的朱元璋会把腿伸出来给他抱,毕竟他也感觉到了朱元璋对西北的兴趣不是太大,否则当初他也不敢唆使其他部落一起去进攻肃国。 哈密王纳忽里混到今天,凭的全是谨慎二字,老朱远在南京,回鹘却近在眼前,为了一味地讨好大明,将近在眼前的强敌得罪了个死死的实在是不划算。毕竟人是容易忘恩,但容易记仇的生物。 万一回鹘可汗黑的儿火者真的被自己惹毛了,发兵攻打自己,远在南京的朱元璋会支援他吗?哈密王纳忽里心中可是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毕竟将军队粮草运到西北这么远的地方是要花费很多代价的,一向抠门的老朱还真不一定会为了他们哈密这个小地方去花费那么大的代价。 所以,人还是要为自己留一条后路为好,想清楚了这件事,哈密王心中就打定了主意,用右手缕着胡须,以一种平淡但又带着一丝傲然的语气说道:“我国虽小,但也不是任人欺凌的弱邦。邵安公主是本王的掌上明珠,本王绝不会让她去给别人做妾。” 这番话说的哈密的众位武将又是一阵热血沸腾,纷纷举着拳头在大堂上叫嚷着:“大王英明!莫让他国欺我哈密无人!臣等愿意誓死捍卫公主殿下,捍卫哈密国的尊严!” 周升也是个老官僚了,能在中国混成老官僚的人,都是脑袋上精到冒烟儿的人,怎会不知道哈密王纳忽里在打什么算盘,眼下说什么都没有用,这个老狐狸肯定是不会松口的,只好想办法就他的后路全部斩断,到时候看他还有什么话说,当即拱了拱手,用一种不咸不淡的语气说道:“既然哈密王如此自负,那本使者也就不再说什么了。本使者远道而来,现在只觉身体疲乏,就先回驿馆歇息了,结盟的细节问题,容后再议吧。” 哈密王纳忽里冷淡地看了周升一眼,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架势,手一挥,淡淡地说道:“请送使者回驿馆歇息,不可怠慢。” 周升又拱了拱手,没有再和哈密王废话,袖袍一甩,转身扬长而去。 回到驿馆后,本次使团的副团长同时也是使团护卫长的千户康世凯凑到周升面前略微有一些急切的问道:“周大人,事情进行的怎么样?” 周升轻轻地摇了摇头,眉头紧锁,叹了口气,道:“结盟的事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和亲的事,那个老家伙死活不肯松口,看来他是打算将女儿嫁给回鹘,两边讨好。” 第一百四十四章 回鹘使者 “呸!他想的倒是挺美,还想脚踏两只船?”康世凯在地上啐了一口唾沫,一脸愤怒的骂道:“他个老不死的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我们大王愿意跟他和亲那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他居然敢给脸不要脸?” 周升心中略带鄙夷地看了这个粗浅的武夫一眼,说句心里话,他打心眼儿里是不愿意跟这些斗大的字不识几个,一点礼仪修养都没有的武夫打交道的,但现在大王正在积极的开拓疆土,武将的地位自然要高于文臣,要不然他康世凯一个五品千户如何能做的了使团的副团长,因此表面功夫还是要做一下的,当即缕着胡须,不带任何感情地说道:“康千户不要在骂了,骂人也解决不了问题。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将哈密王那个老儿的所有后路全都斩断,让他不得不将女儿双手奉送给我们大王,一味地意气用事对事情的进展毫无帮助。” 康千户被他说的有一丝不服气,但碍于对方的品阶比自己高好几级,又是使团的正团长,不好当面发作,脸上挂着一副牢骚满腹的表情,急道:“如何斩断他的后路?难道就凭我们这二百多号人,你还想把回鹘灭了不成?” 周升懒的跟这个毫无谋略的武夫废话,仍旧是用手缕着胡须,似是在回答康世凯,但更像是自顾自地说道:“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那边的人这几日也该来了吧。” 话说回鹘的可汗黑的儿火者收到安克帖木儿的信函后,勃然大怒,哈密王纳忽里这个老匹夫不仅投靠了肃国,居然还要把他心爱的美人嫁给肃王和亲,真当他黑的儿火者是泥捏的不成?当即派了以大臣爱答猷为首的使团前往哈密去质问哈密王。 爱答猷仗着回鹘可汗给他撑腰,根本不把哈密王纳忽里放在眼里,在哈密王宫的大殿之上,如同训斥下属一般,当面斥责道:“哈密王,我家可汗多次向你求婚,你都没有允许,这次为什么要把邵安公主嫁给你曾经的敌人,难道你是看不起我家可汗吗?抑或者是只有拳头才可以让你屈服?” 此言一出,哈密国的所有大臣纷纷勃然变色,自己的老大在自己地盘上被人这么公然侮辱,这等于是打他们所有人的脸,脾气爆裂的武将已经纷纷开始指着爱答猷的鼻子骂娘:“你他妈说什么?老匹夫,信不信老子劈了你,哈密的勇士可不是吃素的!” 虽然哈密王纳忽里并不想得罪回鹘,但他作为堂堂一个国王,竟然在朝堂之上被人如此呵斥,面子上也实在是过不去,此时若不拿出点架子,今后还如何服众,当即板起脸,用一道锐利的目光射向爱答猷,怒喝道:“你这是从哪听来的消息?本王何曾说过要将邵安公主嫁给肃王了?你们回鹘人的情报就如此差劲吗?你们可汗做起事来就如此不加考虑吗?” 这一连串有理有据的质问,瞬间给哈密国找回了场子,众武将听得心头无比畅快,纷纷举着拳头得意地高叫着:“对啊!我们大王早就拒绝了肃国的和亲之请,你们连这点消息都掌握不住就来叫嚷,还好意思称什么大国。” 谁知回鹘射程爱答猷并没有生气,反而发出了阵阵冷笑,继而是仰天大笑,对着哈密王和哈密的众位臣工一阵言辞地说道:“既然如此,那就请哈密王将贵国的邵安公主嫁给我们可汗吧,哈密王也应该知道,我们可汗爱慕邵安公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邵安公主嫁过去后,我们可汗一定会好好待她。” 哈密王纳忽里的确想用这个两边都讨好的办法维持住哈密周边国家的现状,毕竟他们哈密是夹在两个大国之间的小国,不费尽心思地搞平衡,实在是没有什么出路可言,眯了眯眼睛,摆起一副老丈人的口吻缓缓地说道:“本王拒绝肃王提亲时的理由是我女儿必须为王后,贵国可汗若想迎娶我的女儿,本王也是这个条件,要不然肃王那边说不过去。” 哈密王纳忽里十分精明,这样一来,若是回鹘可汗答应,那她的女儿不仅可以做回鹘的正宫王后,今后哈密在回鹘那边的话语权就会大大提高,还可以漂亮的堵住肃王的嘴,让他无话可说,谁让你不封我闺女为王后来着? 改易王后毕竟是件大事,哈密王也没想着回鹘方面会马上答应,本想给他们几天考虑的时间,没想到回鹘使臣爱答猷竟然当堂放声长笑,一脸得意的说道:“我家可汗早就料到你这个要求了,我来之前他已经交待给我了,若你答应将邵安公主嫁过去,那她今后就是回鹘的王后,现在的王后将会被废弃。” 虽然西部的蒙古人受汉族人影响较小,没有儒家的正统观念,认为王后太子都是国之重器,没有过错不可以轻易废除,但回鹘可汗如此痛快地答应废后还是让哈密国的君臣吃了一惊。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哈密王纳忽里也就没有退路了,再拒绝的话就是自己打自己脸了,回鹘若是真是以这个借口兴兵来犯的话,那在古人的观念里是十分正当的行为。哈密国的将士抵御起外敌来,都会觉得自己这边理屈。 哈密王纳忽里捋了捋胡须,稍微平复了一下略微震惊的表情,强挤出一丝微笑道:“既然回鹘可汗这么有诚意,那这件事就此定下来了。请使臣先回驿馆休息,来日我们再商量具体的婚期。” 回鹘使臣爱答猷十分得意地点了点头,这次来哈密既耍了帅,又完成了可汗交给的任务,可谓是一举双得,不得不为自己的魄力和机智点赞,接下来的日子里就是商量一些无关痛痒的细节了,大局已定,自己可以好好在哈密玩乐一番了,不得不说,哈密的妞还真是不错的。 但爱答猷万万没想到的是,人在得意时忘形,是会栽大跟头的。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一不做,二不休 爱答猷像一只战斗得胜的公鸡一般,昂着头颅,挺着胸膛,迈着骄傲的步子,十分嘚瑟的返回驿馆。十分不巧的是,他的住所正好在周升的隔壁。也不知道哈密王是不是最近房屋有些紧张,竟然疏忽到将这两个冤家安排到一起住宿。 也多亏了他的这个疏忽,让历史的走向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应该也算是一种蝴蝶效应。 爱答猷带着十几个随从路过周升的门前时,突然想到这位大明的使臣跟自己肩负的使命是一样的,而他失败了自己却成功了,能堂而皇之的击败大明的使臣,爱答猷忽然自信心爆棚,巨大的虚荣心冲昏了他的头脑。 他竟然只带了十几个随从,就径直的走进了周升所在的院落。周升和副使康世凯早就看见他进来,示意卫士不必阻拦,双双迎上前去,问道:“阁下应该是回鹘的使臣吧,不知来此有何贵干?” 爱答猷忽然发出一丝得意的狂笑,看周升的眼神充满了戏谑、自信和嘲笑,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嘚瑟道:“本使者是来告知各位,邵安公主是我们回鹘的人了。这里没你们什么事了,收拾收拾赶紧回去吧。” 康世凯是个武将,但看爱答猷的样子就感觉很不爽,听到他说这句话心里更是恼火万分,刚欲出言相喷,却见正使者周升一抬右手制止了他。 周升眼睛里冒出了一丝难以察觉的精光,用手缕着胡须,面不改色地说道:“本使者不懂你在说什么?本使者来此的目的是来与哈密王和亲的,目的没有达成,又岂能回去复命?” “和亲?哈哈哈!”爱答猷难掩心中的得意之情,又忍不住地发出了几声狂笑,随后硬是压住了心中的笑意,将脸部憋得通红,满眼戏虐的看着周升说道:“你们明国的使臣消息都这么迟钝吗?哈密王已经答应本使者将邵安公主嫁给我家可汗了,你还是赶紧回去告诉你们家那个娃娃王爷,让他趁早死了这条心。” 周升的眼神中精光大盛,万万没想到回鹘可汗居然派了这么个蠢货来做使者,这倒是省了他不少麻烦,当即让自己脸上显露出十分明显的盛怒之气,冲着康世凯及其身后的甲士大喝道:“我天朝上国的王妃竟然要被这宵小之徒染指了,尔等带甲何用?佩剑何用?!” 这句话十分具有感染力,腾地一下子将肃国二百名将士压制已久的怒火彻底点燃了,自己老大的女人都要被人抢了,对方还这么嚣张,咱们这些当兵的要是不给他一点颜色看看,那今后还有什么脸面在这一带混下去! 所有肃国将士不约而同地“刷”地一声抽出了佩刀,个个对着爱答猷及其身后的狗腿子怒目而视,仿佛要将其生吞活剥了一般。 爱答猷一下子慌了神,先前的得意和嚣张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转而替代它们的是一副故作镇定的表情,带着略微有一丝颤抖的声音,道:“你们先干什么?我可是回鹘的使臣,这里是哈密的地界,你们在此地杀了别国使臣,哈密王不会放过你们的。” 周升十分玩味的看着这个蠢货最后的表演,他十分不理解回鹘可汗为什么把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这么一个傻蛋,是回鹘国中无人了,还是回鹘可汗对这件事根本就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认为随便派个人去都会马到成功,忍不住地发了发善心,想让他死个明白,好在来世投胎成一个聪明人,缓缓道:“杀了你,哈密王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这一下子,再傻的人也明白了,自己派去的正规使臣死在了哈密,不管哈密王怎么解释,回鹘可汗都会认为他这是在和肃国联起手来坑他,肯定会对哈密兵戎相见,到时候哈密除了一心一意地侍奉肃国之外,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爱答猷双腿还是不住地发颤,胸中的底气被一扫而空,用颤抖的手指指着周升,颤颤巍巍的说道:“你、你敢?” 周升鄙视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的话,转过身去对肃国的将士喝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还不动手?!” 朱楧给军人的待遇是每一个士兵都可以看到的,让他们这些丘八彻底摆脱了自宋代以来就受人嘲笑的命运,因此每一个血性军人都想着报效大王。而现在,大王的威严居然被这个傻逼肆意践踏,肃国居然被人骑到头上拉屎撒尿了,此时再不动手,养兵何用? 脾气爆裂的千户康世凯第一个忍不住了,龇牙咧嘴的大骂道:“混账王八羔子!爷爷今天就宰了你,让你敢对我家大王出言不逊!”说罢,一刀将早已吓得半死的爱答猷捅了个透心凉。 剩下的肃国士兵一拥而上,将爱答猷带来的十几个随从全部结果。康世凯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刀口上的鲜血,朝着爱答猷的尸体啐了一口唾沫,转身对着正使者周升说道:“周大人,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周升依旧是那藩不紧不慢地缕着胡须,只不过他的眼神中多了一丝狠辣,面部表情更加镇定,似乎是早有成算一样,斜眼看了一下爱答猷下榻的地方,淡淡地说道:“一不做,二不休。” 康世凯的嗜血欲望被彻底点燃了,他娘的杀一个是杀,杀一群也是杀,管他将来怎么办?老子今天先杀个痛快再说,要不然心头的这股邪火实在是没地方出,当即带着自己的手下,冲入爱答猷下榻的地方,将毫无防备、群龙无首的一百来名回鹘使团成员杀了个干干净净。 周升依然站在原地,微笑着掠着胡须,似乎隔壁滔天的杀戮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待到康世凯提着沾满鲜血的战刀回来时,才淡淡地说道:“康千户,再麻烦你一件事,把这些人的脑袋都割下来,然后跟随本使者去见哈密王。” 第一百四十六章 周升不辱使命 这一下子,康世凯就算是再愚钝,也知道周升想要干什么了,他这完全是在威胁人家啊,不过我喜欢。康世凯满脸络腮胡子上挂起了一丝邪魅狂狷的微笑,一副我懂了的表情,眼睛里嗜血的欲望显而易见,擦了擦刀上的鲜血,脸上挂着谁都看得出来的坏笑,兴高采烈的转身干活去了。 周升看着他的样子,心里也是一阵无语,这群莽夫,真是不能好好交流,一言不合就掏刀子,还得把人家杀的鸡犬不留。 哈密王宫的后花园内,哈密王纳忽里正在和他手下的一群重臣饮酒作乐。哈密王纳忽里此刻的心情颇为畅快,在他看来,他的这一票干的非常漂亮,既得到了能为他赚取巨额财富的与大明通商的权力,又讨好了回鹘,可谓是一举两得,值得好好庆贺一番。 院子里一排舞女正在扭着纤腰翩翩起舞,这是她们新排练的舞姿,为了能博大王和众位大臣的欢心,苦练了不少时间,现在看这群人的表情,她们感觉自己的目标应该是完成了,因此跳的更加卖力了。 “好,好,好。”哈密王纳忽里似乎是很喜欢这段舞蹈,不住地点头称赞,将倒满金杯的美酒一饮而尽,对着身边的女儿迪丽娜扎笑道:“邵安啊,你不久之后就要远嫁回鹘了,这哈密的舞蹈怕是不常见了,你今日就好好欣赏个够。” 迪丽娜扎心情惨淡,根本没有心思去欣赏这些供他们男人玩乐的舞蹈,甚至连酒菜都赖的沾,之前她不愿意嫁到回鹘是因为讨厌黑的儿火者,现在她不愿意嫁到回鹘除了讨厌黑的儿火者之外,更是放不下心中的那个人,此生若是不能与他常相伴,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 原来我最害怕的事,就是此生不能嫁给你。 迪丽娜扎满眼绝望,看着底下这群胡吃海喝的哈密重臣,心头颇不是滋味,一个公主的终身幸福,跟他们的官爵地位比起来真是微不足道,那些曾经一次次地宣称愿意用生命保护她的武将,此时也都闭上了嘴巴。 这些人本来也就是一时上头说说而已,自己又何必当真,真正肯拿生命保护我的怕也就是那个人了吧。 迪丽娜扎正在神游之时,两个卫兵慌慌张张地跑过来,手忙脚乱的跪在地上,禀报道:“启禀大王,肃国的使臣强行闯宫了。” 迪丽娜扎忽然精神一振,那个人带出来的手下果然是够横暴,居然敢直接闯入出使国家的宫殿。 哈密王纳忽里勃然大怒,“啪”地一声,将手里的金杯仍在地上,霍地一下子站起身来,喝道:“闯宫?他们好大的胆子!你们手里的刀剑都是烧火棍吗?怎么能任由他们闯入本王的宫殿?!” 一名士兵吓得急忙叩头,以一种哀求的表情解释道:“启禀大王,他们的使者说有要事求见大王,趁我们查验符节之时,劫持了侍卫长,现在正在带着人向这里赶来。” “饭桶!”哈密王纳忽里气得破口大骂,自己王宫的防卫竟然如此儿戏,若是肃国使臣不满意自己今天的做法,来个鱼死网破,那可就大大的划不来了,急急忙忙地命令道:“快,快叫护卫前来护驾,一定要挡住肃国的人。” 话音刚落,却听得一阵熟悉的声音传来:“不必了,本使者说两句话就走!”正是周升带着人闯了进来。 刚才还在卖力扭动腰身的舞女,见到周升等人前来后,吓得纷纷尖叫了起来,然后纷纷逃窜,她们并不是怕周升等人,而是怕他们手里提着的那一百多个人头。 哈密王纳忽里见周升带着甲士,提着人头,杀气腾腾地走过来,吓得双腿一软,瘫坐在了大王座上,但他还是久经阵仗之人,这个时候还是能勉强稳住心神,试探性地问道:“周使者这是何意啊?” 周升命人将人头仍在地下,一百多个人头全都铺开倒是占了不少地方,带着一种问罪的口吻,一脸威严的对哈密王说道:“听说哈密王想要将邵安公主嫁给黑的儿火者与回鹘和亲?哈密王既然已经决定与我肃国结盟,就该一心一意地侍奉我大明朝,如此首鼠两端实乃小人之举,不仅会为人不齿,更是会引火烧身,我大明的百万雄师可不是摆设!这么简单的道理还需要本使者教你吗?” 哈密王一时语塞,确实在古人的观念里,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侍二夫,他这么做确实有一些理亏,背后搞搞还行,被人当面诘难,还真拿不出话来反驳。 周升并没有理会哈密王那张憋得通红,却又吓得有一丝扭曲的老脸,接着以一种上国天使的口吻大声训斥道:“你既然决心归附大明,就不该再接待他国的使臣,这件事若是让我家大王知道了,肯定不会与你善罢甘休!本使者念你招待甚周,替你将这个祸根除掉了,还望你今后好自为之。” 哈密王定了定神,抬眼望了望铺在地上的一百多个人头,最前面的,赫然是他认识的爱答猷。哈密王纳忽里混了一辈子,怎么不知道今日的局面意味着什么?回鹘派去的正规使团,在他的地盘上被人杀了个干干净净,无论他怎么解释,回鹘可汗都会认为这是他和朱楧的阴谋,目的是诱骗他的使臣入境,然后给他一个下马威。 回鹘这条线肯定是要断掉了,正规使团被一个小国杀了个干干净净,黑的儿火者若是还不兴兵来犯,那他这个可汗的威望,怕是会碎成渣渣了。 这个时候,哈密已经别无选择,抱紧肃国的大腿或许还可以幸免于难,若是单挑回鹘,怕是会被夷为平地。 哈密王纳忽里经过短暂的犹豫就想明白了这个道理,立即堆起满脸的笑容,对着周升装傻充楞,道:“周使者从哪里听来的消息?本王怎么会将女儿嫁给黑的儿火者那个家伙,小女与肃王情投意合,本王早就有心与肃国和亲。请使者放心,咱们择日定下婚期,让小女嫁到肃国。” 第一百四十七章 大战回鹘 目的已经达到,周升也就懒得拆穿他的谎言,冷哼了一声,冲着哈密王纳忽里敷衍的拱了拱手,道:“如此甚好,本使者就在驿馆里等待哈密王的消息。” 迪丽娜扎听到这个消息,心头也是不免一阵雀跃,人生大起大落的太快,实在是太神奇了,之前还满心绝望的她一下子又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虽然他的手段有些横暴,可是,自己心里为什么就那么喜欢…….迪丽娜扎迅速的摇了摇头,打消了自己这个受虐狂的念头,但脸上还是挂起了幸福的微笑。 周升将朱楧给他的信件从袖子里拿出来,走到迪丽娜扎的跟前,恭恭敬敬地作了一揖,双手递给她道:“启禀王妃,这是肃王给你的亲笔信,嘱托臣一定要亲自交到王妃手里。” 见周升称呼她为王妃,迪丽娜扎心头掠过一丝惊喜,像一个初恋的小女生突然收到了情郎的情书一下,脸上写满了雀跃与欣喜,双手接过信件,笑道:“有劳使者了,我这里也有一封信,烦劳使者替我交给大王。”说罢,从怀里掏出了一封尚带有她的体香的信,递给周升。 周升看了一眼倾国倾城的迪丽娜扎,眼神迅速地收了回来,身为臣子,盯着王妃看可是大大的无礼,深受正统教育的周升自然不会干这种事,双手接过迪丽娜扎送来的信件,恭恭敬敬地说道:“臣遵命,臣一定不负王妃所托。王妃若是没有其他吩咐,臣就先告退了,如果有事请到驿馆里找臣。” 迪丽娜扎微笑的点了点头,这个周升可是为她的终身幸福立下大功的人,自己将来一定要好好谢谢他,十分客气的说道:“使者辛苦了,快去驿馆休息吧。今日之情,本王妃一定会感念在心。” 一听迪丽娜扎自称本王妃,哈密国上下心中俱为一惊,没想到这个除了名的冰山公主也有上赶着的时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周升又对迪丽娜扎施了一礼,然后嚣张的看了哈密王一眼,随后一言不发的带着众位手下扬长而去。 待到周升走后,哈密王纳忽里看着眼前的一片狼藉,刚才还是满满的好心情,瞬间就化为了乌有,真是没想到肃国的人会这么野,这一下子自己算是上了朱楧那小子的贼船,再也下不来了。 一想到今后自己要看人脸色行事,以及那随时都会来的回鹘大军,哈密王纳忽里气得重重地一跺脚,长叹一声:“哎!” 迪丽娜扎见到自己父亲这么心痛的样子,心里也颇为不忍,不管怎么样,是他将自己养大成人的,莲步微移,凑到哈密王纳忽里的跟前,轻声安慰道:“父王,不必忧心,回鹘包藏祸心,与他们联合未必是好事,儿臣相信肃王会和我们哈密好好相处的。” 哈密王纳忽里没好气地白了自己的女儿一眼,曾经他是那么的宠爱她,现在总是感觉两人之间隔了一道鸿沟,心道:回鹘包藏祸心,你家那位难道就是安得好心吗?他们哪一个不想吞并老子的哈密?但还是挥了挥手,努力用出听起来十分缓和的语气说道:“你先下去吧,为父想静一静。”语气中透露着明显的心疼。 迪丽娜扎知道现在自己说什么都是徒劳,只能微微一行礼,然后带着自己的侍女缓缓退下,将满脸惊愕,内心错综复杂的哈密君臣扔在了身后。 哈密王纳忽里缓过劲儿来后,有气无力地招了招手,叫过来一个侍从,道:“过几天公主就要出嫁了,这几天她的吃穿用度都提一个档次,让她不再有遗憾。”哈密王纳忽里十分精明,他知道,自己以后八成就是肃国的跟班了,既然女儿嫁给了肃王为妃,那这层关系无论如何也要搞好。 坐在哈密王纳忽里下首的安克帖木儿嘴角挂起一抹难以察觉的微笑,他知道,回鹘可汗这次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了,只要局势动荡起来,自己就有机会,悄悄地拿了一杯酒,品在嘴里,开始畅想他光明的未来。 不久之后,回鹘可汗黑的儿火者知道了哈密国的变故,果然勃然大怒,一脚将身边的桌子踢得粉碎,大骂道:“哈密老贼,居然敢如此戏耍本汗!本汗若不将你的头颅摘下来装酒喝,难以消心头之恨!来人,传博尔忽进殿!” 博尔忽是回鹘三大猛将之一,作战风格以勇猛著称,最喜欢的就是啃硬骨头,黑的儿火者宣他进账,看来势必要将哈密生吞活剥了。 博尔忽虎背熊腰,穿着一身鲜明的铠甲,迈着虎虎生风的步子走进黑的儿火者的大殿,将右手放在胸前,单膝跪到在地,大声道:“大汗不必说了,给我五万大军,我一定将哈密王的头颅摘下来献给大汗!” 黑的儿火者很喜欢他的这位大将的藐视一切的态度,但还是略微沉吟了一下,皱着眉头说道:“那个老贼已经投靠大明的肃国了,五万怕是不够。本汗给你十五万精兵,你务必给本汗踏平哈密!” 博尔忽目光一凛,渴望战功的热血又重新在体内燃烧起来,双眼中释放出火一样的光芒,大喝道:“属下领旨!必不负大汗的期望!” 十五万大军的征集运动,不可能瞒的密不透风,哈密王这边早就得到了回鹘即将来犯的消息,这个消息着实让他好几晚上睡不好觉,要知道他现在手里的兵力满打满算才有五万人,对抗十五万大军无异于以卵击石,这个时候除了向肃国求救,他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哈密王几乎是以一天十几次的频率去找周升,让他将哈密现在的情况告诉肃王,请求肃王发兵相助。周升着实被他烦透了,他也知道这次大战对肃国的重要性,早已经派人通报了肃王,但问题是总得给人时间准备吧。 朱楧得到周升的报告之后,不禁血脉喷张,胸中的热血化为滚滚波浪,都快要破体而出了,这一天他等了很久了,他要趁这次机会击败回鹘,征服哈密,将哈密的那位美人,彻彻底底地收服在自己的房中。 第一百四十八章 肃国总动员 朱楧立即下达了全国总动员令,按照他之前的部署,肃国已经召集了十四余万大军,再加上通过考核的士官,共有十五万余人。朱楧留下了五万多人防备北面的瓦剌,剩下的十万大军全都集结到酒泉,准备对哈密方向用兵。 所招募的士官全都按照朱楧的想法,下放到基层担任战斗骨干,对于军事贵族这个群体,朱楧是很重视的,不仅对他们自身的武艺有很高的要求,更对他们的精神信仰有严格的控制。 朱楧给他的士官阶层每人发了一块象征身份的腰牌,上面写着朱楧亲自书写的八个字:“尽忠王事,百死不悔!”这也是整个士官阶层的最高精神信仰。 哈密王纳忽里又一次在周升那里得到了“稍安勿躁”的恢复后,气的在王宫里砸东西,一边砸还一边骂道:“混账东西!什么他娘的稍安勿躁?回鹘的前锋都快到吐鲁番城下了,不是他们的城池他们还真是不着急。” 哈密的地盘并不大,就占了哈密和吐鲁番两个大城市,吐鲁番市哈密西部的屏障,若是回鹘攻破了吐鲁番,那哈密就直接暴露在对方的兵峰之下了,怪不得哈密王纳忽里会这么着急。 在一旁的迪丽娜扎看到父王心急如焚的样子,心中也大为惭愧,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是因她而起,她对朱楧的爱慕间接地为哈密招来了刀兵之祸,缓缓地走到父亲跟前,贝齿轻启,道:“父王,若你还信得过儿臣,儿臣愿意去镇守吐鲁番,来报答父王的养育之恩。” “你?”哈密王纳忽里眼珠子突然转了转,心中似乎是有了主意,若是自己这个女儿肯去镇守吐鲁番,那无疑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先不说她足智多谋,足以当此重任,单说朱楧对她的那份执念,知道她去了前线肯定也不会坐视不管,发兵的速度肯定会大大提高,冲着自己的女儿微微笑了一下,用十分和蔼的语气说道:“我儿若是肯去,为父就放心了,你在哈密城中再带走一万五千名精兵,加上吐鲁番城里的一万五千人,应该够了,相信你能坚持到援军的到来。” 迪丽娜扎重重地点了点头,满眼愧疚地看了自己仿佛苍老了许多的父亲一眼,丹唇轻启,缓缓地说道:“儿臣一定不辱使命。”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睛里竟然闪出了一行晶莹的泪珠,带着哭腔对哈密王纳忽里说道:“父王,对不起。儿臣真的想追求这份幸福。” 哈密王纳忽里仰天长叹一口气,眼睛中也闪出了泪花,作为一名父亲,他并不认为迪丽娜扎哪里做错了,反而是自己一味地为了王国的利益牺牲她的幸福,浓浓的父爱瞬间涌上了纳忽里的心头,他的脸上恢复了之前看迪丽娜扎时的那番亲切与慈爱,是货真价实毫不参假的亲切与慈爱,伸出右手,轻轻地摸着迪丽娜扎的头,微微笑道:“傻孩子。” 周升得知迪丽娜扎前去增援吐鲁番的时候大吃一惊,他千算万算到底还是忽略了纳忽里和迪丽娜扎的父女情深,回鹘可汗黑的儿火者可是做梦都想得到迪丽娜扎啊,要是让他知道了迪丽娜扎就在吐鲁番,那他肯定会别之前更加玩命的攻打那座城池,若是迪丽娜扎有了什么闪失,那自己这次的任务就算是失败了,回去如何向肃王交待? “他妈的!不能功败垂成!”周升一改之前的温雅沉静的形象,如同看见到手的猎物跑掉的狮子一般,满脸怒气大盛,一拳砸在了桌子上。 康世凯也不愿意让迪丽娜扎去镇守吐鲁番,他们费尽心思才将迪丽娜扎给大王争取过来,本来就等着回去升官受赏了,这倒手的功劳岂能让它白白流走?谁他妈会甘心,当即想都没想,对着周升大叫道:“要不我带人把她截回来,让哈密王令派他人前去增援。” 周升没好气的白了这个大老粗一眼,这人做事怎么就不先动动脑子,人家手下可是又一万五千精锐呢,就凭你手下这两百号人,怎么截回来?再说了若是邵安公主执意要去,他们做臣子的,还能对她动粗不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在缓缓吐出,平复了一下自己波涛汹涌的心情,缓缓道:“事已至此,我们做什么都于事无补了。只能将这里的情况报告给肃王,请他迅速发兵了,要不然若是邵安公主落到回鹘人手里,那咱们可就白干了。” 康世凯深以为然地重重点头,谁愿意看着到手的功劳就这么飞走了,脸上突然挂起一丝奸笑,道:“周大人,你是读书人,奏折就由你亲自写吧,最好把这里的情况写的紧急一些,这样大王才会更加迅速的发兵。” 周升颇有玩味之意地看了康世凯一眼,心道这个人也不是完全没脑子嘛,单手缕着胡须,眯着眼睛,露出更加奸笑的表情,淡淡道:“还用你说?” 远在酒泉的朱楧接到周升的报告之后也是吃了一惊,暗骂道:这妮子疯了么?竟然敢用三万人去挡回鹘的十五万大军?是嫌自己命长还是不知道这里面的水有多深?随即将前将军瞿能招到大殿上问道:“前将军,我军准备完毕还需要多长时间?” 瞿能知道朱楧救人心切,但两军对战不是儿戏,稍有不慎就会葬送成千上万将士的性命,因此也只能实话实说道:“回禀殿下,至少还需要五天的时间。” 朱楧强忍着冲动,重重地点了点头,他心里十分清楚,如果准备不足就冒然与强敌开战将会使自己这一边遭受多么大的损失,她女人的命是命,三军将士的命就不是命吗?朱楧做不到这么自私,因此只能咬着牙狠狠说道:“等,再等五天。” 迪丽娜扎的增援大军在回鹘的前锋到达之前就赶进了吐鲁番城,吐鲁番里的一万五千名守军见到智将邵安公主前来增援,心里多少有了一些底气,每个人都在整修器械,加固城池,准备给回鹘人以迎头痛击。 第一百四十九章 斩使者 迪丽娜扎将城里的百夫长以上的军官召集起来,自信满满地对他们宣布道:“将士们,我们哈密已经与大明的肃国正式结盟,肃王派来支援我们的大军马上就要来了。大家一定要加把劲儿,守住城池,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 每一个男人心目中都有着对功勋的渴望,谁愿意老在底层趴着让人踩啊,再说公主都亲自来了,哈密的勇士除了拼死作战以外,还有什么话说,当即扯着嗓子大喊道:“击败回鹘,为公主殿下效命!” 迪丽娜扎一身戎装地站在台上,美丽的眼眸扫过哈密的勇士这一片片欢呼的举动,冷若寒霜的脸上虽然依旧是那么坚毅,但已经微微泛起了一丝感动,用不大但真诚的声音说道:“谢谢诸位了。” 战前动员就这样结束了,每个哈密士兵的心中都憋了一肚子气,誓要给回鹘军好看。哈密能在强国之间生存这么久,自然也不是吃素的,它的军队同样训练有素,虽然强敌压境,但每一个人都有条不紊地做着自己的事,丝毫不见慌乱。 迪丽娜扎登上吐鲁番西边的城头,极目远望,见回鹘的前锋已经开始在城池的数里之外安营扎寨,越来越多的回鹘军正在陆陆续续地赶来,开始对吐鲁番形成战略包围。 回鹘军如同一只凶猛的怪兽,张开了血盆大口想要吞并吐鲁番这个孤弱的边城。 迪丽娜扎身边的一位万夫长突然灵光一闪,站出身来,将右手放在胸前冲迪丽娜扎鞠了一躬,十分得意地说道:“公主殿下,回鹘军还没有完全赶过来,他们的前锋现在立足未稳,我们若是出去劫营,怕是会给他们造成不小的损伤。” 迪丽娜扎秀眉紧蹙地摇了摇头,望着城外阵法颇为严禁的回鹘军,冷若寒霜的俏脸上挂着一丝担忧的表情说道:“这个办法我也考虑过,但是仔细一想风险太大。回鹘人多势众,军阵严整,未必没有防备,我们人少万一要是被黏在城外吃了亏,那这座城池就更加危险了。” 随即,转过身去,以不容置喙的口吻对着自己身后的大小将官说道:“此战,我军的战法就是死守城池,以拙胜巧,坚持到援军的到来!” 这种打法虽然很没出息,很不爽,但确实是眼下最为稳妥的打法,众位将官当即断了其他的念头,决心与城池共存亡,就算是死也要死在城池里,齐声应道:“臣等尊令!” 迪丽娜扎又抬眼望了望越来越多的回鹘兵,密密麻麻的回鹘兵越聚越多,距离城池越来越近,将城池包围的越来越严密,给人以十分强烈的压迫感,压迫地人有一种将要窒息的感觉。 黑云压城城欲摧,此刻的迪丽娜扎似乎是体会到了当年酒泉城里的耿炳文的心情。 “我相信你一定会来的,我会坚持到你的到来。”迪丽娜扎在心底里暗暗地告诫自己到。 过了没多久,回鹘军便已经完成了对吐鲁番城的包围,闪着金光的铠甲刀剑,刺的人几乎睁不开眼睛,巨大的攻城车像一只怪兽一样怒视着孤弱的酒泉城,让每一个哈密士兵心中都为之一紧。 然而,回鹘军并没有急着进攻,而是派了一名小校前往吐鲁番城下喊话道:“我是博尔忽大将派来的使者,希望与你们的守城主将进行谈判。” 谈判?每一个哈密军的心中都升起了一个巨大的疑窦,你带了这么多人来到城下还他娘的谈什么?但是现在对于迪丽娜扎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时间,能多争取一刻钟,自己这边就会多一份获胜的希望,于是命令身边的万夫长道:“把他放进来,本公主倒要看看他要跟我谈些什么?” 万夫长“嗯”了一声,冲着身后的士兵一挥手,示意他们干活。当即有两名士兵将一个绑着绳子的大篮子扔了下去,对着下面的回鹘小校喊道:“你坐到那里面,我们把你拉上来!” 古人打仗最重要的就是城门,所以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给敌方的人开城门,这种人造升降机的办法成了敌国使者进入城池的唯一办法。 那名小校打马走过吊桥后,城头上负责吊桥的哈密士兵立即将吊桥升了起来,虽然敌人的大军距离他们还远,但他们不会给敌人留下一丝机会。 回鹘小校在篮子里坐稳后,当即有两名哈密勇士将他缓缓地拉了上来。回鹘小校从城头上跃下,他很懂规矩,没有携带任何武器,扫视了众人一眼,当他的目光掠过迪丽娜扎时,当即被她的美貌给震慑住了。 若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他他也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竟然有这么漂亮的女人,虽然迪丽娜扎身穿戎装,将她的女儿之美遮去了不少,但仍旧像一尊女神一般熠熠生辉,让人不禁为之侧目。 “说吧,你来干什么?”看到对方直勾勾地盯着自己,迪丽娜扎的心头闪过一丝不快,她知道自己要是不先开口说话,这个混小子不知道要看到什么时候。 一句冷冰冰的话瞬间让回鹘小校回过神儿来,他连忙咽了一口唾沫,定了定心神,冲着迪丽娜扎行了一个军礼,问道:“想必这位就是邵安公主了吧。”语气中带着十分明显的仰慕。 “废话!你们将军派你来找本公主所为何事?”迪丽娜扎对他的仰慕十分不感冒,一脸寒霜地回了一句冷如冰山的话,虽然夏天快到了,但她这就话还是让人不禁感觉到阵阵寒意。 那名回鹘小校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哆嗦,随后定了定神,以一种上国来使的气度说道:“我家可汗此次发兵皆因哈密不敬,可汗本不欲生灵涂炭,因此只要邵安公主答应嫁给我们可汗,可汗可使哈密免遭涂炭。” 迪丽娜扎勃然大怒,她平生最恨的就是别人威胁她,尤其是在这终身大事上威胁她,俏丽的脸庞上寒冰更甚,美眸中电一般的射出一道阴冷,沉声喝道:“来啊,将他斩了!” 第一百五十章 开战 没有人是不怕死的,回鹘小校听到这句话后吓得脸色刷地一下子变白,片刻之后强装镇定的说道:“两国交兵不斩来使,堂堂哈密公主连这个道理都不知道吗?”但语气中的一丝丝颤抖早已出卖了他。 迪丽娜扎冷哼一声,眼神中的杀机更加浓烈,依旧以冷若冰川的语气说道:“斩使以扬吾威,本公主就是要借你的脑袋告诉所有人,我们哈密根本不怕你们回鹘!还愣着干什么,拉下去,斩了!” 两位哈密勇士听到公主的将令,当即不由分说地将这名回鹘小校打翻在地,然后将其死死地摁在地上。 那名回鹘小校临死之前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拼命挣扎着,边挣扎边大骂道:“你们也活不了多久了,待我们博尔忽将军破城之后,一定会将你们杀个片甲不留!将你这个恶毒的女人先奸后杀!” 回鹘小校所爆发出的频死的力量让摁着他的两位哈密勇士感到吃力,但很快他们就轻松了,因为一名刀斧手,迅速地抽出刀来,砍掉了他的脑袋,然后顺手一抛,将他的脑袋抛到了护城河里,溅起了一朵不大不小的浪花。 不远处的回鹘大军看到这一幕便知道他们派过去的使者被人砍了,个个怒火中烧,义愤填膺,每个人肚子里都憋了一股气,誓要将吐鲁番城攻破,将里面的人杀个鸡犬不留。 东征大军的副将军赤鲁旱是个勇猛的蒙古大汉,脾气也异常爆裂,见到这一幕,气得鼻子都歪了,满脸的络腮胡子在腮帮子的鼓动之下一颤一颤地,甚为虎人,扭过身大声对身边的博尔忽叫道:“大将军,下令攻城吧!我愿意做先锋!” 博尔忽也是以勇猛著称的名将,他本来很讨厌这种阵前谈判,既然两军都已经开始对阵,直接开打就是了,还谈个毛线,城池终究是攻下来的,不是靠嘴皮子说下来的,细小狭长的眼光中闪出一丝阴冷,脸上的杀意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腾跃而起,喝道:“赤鲁旱,给你五万精兵,担任攻击主力,攻城!” “呜!”地一声长鸣,响彻在吐鲁番城外的旷野上,紧接着就是一阵密集地鼓声咚咚响起。不得不说古人的智慧就是高明,这沉闷的鼓声不仅可以传的很远,让所有的士兵听到要进攻了,还可以催发男人心中那潜藏已久的斗志。每一个回鹘士兵听到这密集沉闷的鼓声心头都提起了一口气,憋在胸膛里越积越多,锐利的眼光如同狼群看到猎物一般,死死地盯着孤弱的吐鲁番城,誓要向这座小小的边城来倾泻他们胸中万吨的怒火。 回鹘军的主要攻击方向是城西,由副将军赤鲁旱指挥者五万精锐负责,五万回鹘军摆好攻城的阵型,口中高喊着“破城!破城!”地口号来恫吓敌军,一步步地向吐鲁番城逼近。 他们攻城的阵型与哈密军相差不多,都是楯车和盾牌兵在前,弓箭手和重步兵紧跟其后,在后面就是巨大的攻城车,待重步兵将护城河给填满后,冲到敌人的城下来撞击城门。 哈密是个小国,没有实力像明军那样装备火炮,只能用蒙古人最原始的攻城办法,在城里架设几台抛石机,借着巨大的杠杆之力,将巨石抛出城外,作为远程攻击的手段。 眼见回鹘军进入射程,迪丽娜扎冷若冰霜的俏脸上闪过一丝杀气,美眸中闪动着坚毅的光芒,丹唇轻启,冲着抛石机大队大喊道:“放!” 城里的抛石机同时断开了缰绳,一颗颗大石头嗖嗖地越过城墙,向城外砸去,这个时候也就不讲究什么准头了,砸到谁算谁。 顷刻间,就有几辆回鹘军的楯车被砸中,登时人仰马翻,被砸中的回鹘士兵一片血肉模糊,非死即伤。 迪丽娜扎随父王进攻耿炳文镇守的酒泉城时,也动用了抛石机攻打明军的城墙,只是在装备了大炮的明军跟前,抛石机显得是格外的落伍,不仅体型庞大,容易被瞄准,而且射程还很近,三百米就已经是极限了,所以他们的抛石机还没有进入射程,就被明军的大炮毁了大半,这让哈密王心疼了很长一段时间。 经此一战,迪丽娜扎彻底认识到了火炮的威力,本来她也想着找一些工匠来仿制大炮,但还没来及实施就遇上了这等事,只能先用抛石机应付。 不过话说回来,回鹘军中也是装备了大量的抛石机的,见到哈密军如此嚣张,已经进入射程的回鹘军抛石机大队在长官的命令下,操纵抛石机冲着哈密城倾泻着自己心头的一阵阵怒火。 这一下子,镇守吐鲁番的哈密军队可就吃了大苦头了,回鹘军的抛石机要比哈密军的多很多,一块块大石头像下雨一样落到吐鲁番城内,入地七尺,被它们砸中的人看都不用看,肯定会死的不能再死了。 一名哈密军的百夫长正在城头指挥作战,一个不留神被天上的巨石砸中,登时脑浆迸裂,成了哈密军第一个阵亡的军官。不过这石头虽然恐怖,但是其移动速度却是不快,完全在肉眼可见的范围之内,一些有经验的老兵大可以根据其抛在天空的轨道判断出石头大概的落地方位,进而巧妙的避开。 饶是如此,很难有人有经历一边躲天上飞下来的石头,一边躲城下射上来的箭矢,再一边还击敌军,哈密军的守城士兵被天上飞来的巨石搞得一阵手忙脚乱。 人可以躲石头,但城里的不动物是躲不了的,许多房屋被纷纷砸毁,瓦砾撒满了大街,来不及逃跑的民众则被埋在了废墟之中,街上的嘈杂声,大人们呼喊声,小孩子的哭泣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这就是战争的残酷,普通民众与此毫不相干,却是受累最多。 快!跟上!”一名哈密的百夫长率领着二十几个哈密勇士抬着一辆巨大的车弩,在大街上奔跑,这辆车弩是他们今天清晨刚刚制作出来的,还没来得及装备到军队里就赶上了回鹘的进攻。 第一百五十一章 填沟(二连更) 二十几个哈密勇士护送着这辆车弩在慌乱的大街上飞奔,严格的军纪使得他们成了这条街上唯一一个看起来还算是有秩序的组织。 “呜呜!娘亲!”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儿坐在大街上哭嚎着喊着娘亲,他的家刚刚被巨石砸中了,房子被砸塌,娘亲没有跑出来,被埋到了里面。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男孩儿对此毫无办法,只能坐在地上哭泣,希望能用好心人帮他。 然而不幸的是,大家都很忙,每一个人都在应付着与回鹘的大战,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回鹘攻破城池,以那群人的操守,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毫无节制的屠杀。 护着巨大车弩的这一队哈密士兵路过这个哭泣的小男孩儿旁边,没有人多看他一眼,就推着车弩继续赶路了,西城墙上的公主和众位弟兄还在等着他们的大家伙呢。 “快!别磨蹭,回鹘已经上来了!”那名哈密的百夫长站在小男孩儿的旁边指挥着自己的手下去推那辆弩车,鹰一样锐利的眼睛始终没有看哇哇大哭的小男孩一眼。待到他的手下都通过了这个路段之后,那名百夫长立即跟了上去,丝毫没有理会自己旁边正在哇哇大哭的小男孩儿的意思。 这就是战争,更多的不是电影上演的温情与感动,而是对生命的漠视,对死亡的麻木。 “放箭!快放箭!”迪丽娜扎抽出腰间的宝剑,指着正在填护城河的重步兵大喊道。护城河是城池的第一道防御,虽然以回鹘军现在的兵力,迪丽娜扎也知道护城河被对方填平是迟早的事,但能趁这个机会给对方造成多一些杀伤也是很必要的,最起码可以减轻城池的压力。 回鹘军的重步兵在楯车和盾牌兵的掩护下,靠近了吐鲁番的护城河,然后取下腰间挂着的装满土的袋子,使劲儿一扔,将它们扔进了河里,溅起一朵朵浪花。每一朵浪花的诞生,都标志着回鹘军的进展又进了一步,哈密军的压力又大了一分。 回鹘军的重步兵扔完袋子后并不作停留,转身就跑,给接下来的扔袋子选手留出空间,但城头上的哈密军的弓箭手可不愿意让他们这么轻松的回去,纷纷瞄准他们的身子射出了手中带有复仇怒火的利箭。 虽然回鹘军的重步兵身穿重甲,又有楯车和盾牌兵的保护,但这个世界上任何防御都是有死角的,回鹘军的阵型也不例外,不可能做的密不透风,一些有经验的哈密弓箭手还是瞅准了他们的缝隙,给了回鹘军不小的杀伤。 一名回鹘军的重步兵在楯车的掩护之下终于靠近了护城河边,这位回鹘的重步兵十分兴奋,回鹘同样有成吉思汗的血统,回鹘的男人也一样以勇猛著称,身为一名重步兵,最低任务就是将手里的布袋扔到对方的护城河里,若是连这个都没有完成,拿着布袋跑了回去,或者是将布袋扔到了其他地方,那轻则受人嘲笑唾骂,重则斩首示众。 这位回鹘的重步兵很明显具有二杆子精神,第一不怕死,第二还是不怕死,见到自己靠近了目标,兴奋地哇哇大叫,摘下自己腰间的布袋,右臂一甩就将它扔进了吐鲁番的护城河里。最低的任务完成了,这位回鹘的重步兵十分兴奋,这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合格的勇士,接下来的时间就是争取多砍几个哈密士兵的头颅,为自己的军功账上再添上漂亮的一笔。 回鹘的重步兵转身就走,他要给后面的投袋子手留出位置,边转身边喊道:“快!早点填平这道河,我们好冲上城头立功!” 话音刚落,“嗖”地一声一支哈密军的利箭,从后向前,射穿了他的小腿,腿肚子的地方是没有护甲的,这支利箭得以十分畅快地穿腿而过。 “啊!”地一声狼嚎,这位回鹘的重步兵重重地扑在了地上,他身后的几名士兵立即跑过去将他拽到了安全地带。这一箭虽然没有要了他的命,却使得他丧失了继续作战的能力,可以说是解决了对方一个战斗力。这位回鹘的重步兵被拖到后方去疗伤,离他建功立业的梦想是越来越远。 “快!快把车弩抬上来!”就在这短暂的时间内,先前的那位哈密军的百夫长已经带人将车弩推到了城墙边上,现在他正在指挥着手下七手八脚的将车弩抬上城墙。 七八名哈密勇士在长官的指挥下,抬着车弩,踩着阶梯,一步一步地向城头上奔去。他们顾不上头顶上漫天飞舞的巨石和箭矢,只想着赶紧将车弩抬上去,好给予狗日的回鹘军巨大的杀伤。 就在这个时候,一块巨大的石头在抛石机的抛射下砸到了正在抬着车弩的哈密勇士前面的台阶上,发出了“咚”地一声巨响。虽然没有砸中人,但这块大石头开始顺着台阶向下翻滚,撵住了一名哈密士兵的小腿儿,那名哈密士兵当即骨折,疼得哇哇大叫。 那名哈密军的百夫长见到这等情况十分愤怒,只听说过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没听说过半路杀出个大石头的,立即命三个哈密勇士顶上去,将那块大石头移开,然后自己接替了那名受伤的士兵,并对他喊道:“你自己在这里等着人来救!”随后,带着自己的手下继续将那辆车弩向城头上搬去。 平日里再深厚的感情,在千钧一发的形势面前也不得不让步。哈密军的百夫长带着手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弩车抬上了城墙。顾不上躲避从天而降的箭矢和石块,这位百夫长迅速的用眼光扫了一圈城墙,看到不远处的一段女墙那里还有空位,立即挥着手对手下的人大喊道:“快!把这个家伙驾到那里!” 话音刚落,只听得“嗖”地一声,接下来就是利箭入肉的声音,百夫长身边的一名士兵声都没有发出来一阵,就被射穿了脖子,当场死亡。 第一百五十二章 攻城 哈密军的百夫长顾不得哀伤,立即扭过身对手下的人喊道:“来个喘气的顶他的位置!”随即就有一名哈密士兵将刚刚死去的同伴搬开,顶在了他的岗位上。 哈密军的车弩不止这一辆,吐鲁番城里本就有不少库存,再加上迪丽娜扎认为若要收好城池,这种远程攻击武器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来的时候,将哈密城内的车弩基本上都带上了,这个时候也都已经安排到位。 看着越来越浅的护城河,迪丽娜扎的心头升起一团焦急,一双凤眸中寒光大盛,银牙一咬,冲着身边的弩车指挥官喝道:“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弩车指挥官是一名千夫长,早就想大显身手的他得到公主的指令后,运气十足的中气,将胸中的一团火全都酝酿到嗓音里,大喊道:“还愣着干什么?给他们上点大菜!” 百十辆弩车齐声怒吼,其中还有不少是能发三支箭的多管弩车,弩车的威力相当于古代的火箭炮,夹杂着巨力的重箭像雨点般倾泻而下,射入了回鹘的军阵之中。 虽然有楯车和盾牌的保护,但哈密军是俯射,居高临下,总是能找到死角的,霎时间不少回鹘士兵被弩车上的重箭射了个透心凉,有的甚至是被钉在了地上。 “弓箭手!快!压制他们的火力!”一名在前方指挥的回鹘千户大喊道,他试图用密集的弓箭来压的城头上的哈密军抬不起头来,好减少自己这边的伤亡。然而事与愿违,尝到甜头的哈密军迅速地开始重新填装弩车,城头上的弓箭手为了掩护队友也开始了和下面敌军的对射,无论如何,在城头上射箭要比在城下面射箭舒服。 “快!赶紧把箭矢装上去!”负责指挥弩车的哈密千夫长大声命令道:“装好了就发射,不用等待命令,让那些回鹘狗崽子尝尝我们的厉害!” 他手下的哈密士兵竟然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因为大家都很忙,照着指挥官的话去做就是了,何必去搭腔,哈密军不愧也是训练有素的军队啊。 哈密军的弩车队将弩车装好以后,又对冲在最前面的回鹘军进行了一次强力射击,这一次又放到了百十来名回鹘军,打乱了他们的攻击节奏,后面的回鹘军看到这种情形登时吓得不敢向前了,荣誉什么的都是次要的,保命才是最重要的。 “再来!”迪丽娜扎见到战果不错十分感奋,冷若寒霜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笑意,这个时候,还有什么能比有效的攻击更让人高兴呢?当即不顾之前的女神形象,扯着嗓子大喊道:“快!快装箭!将这群畜生都射回去!” 哈密军又进行了第三波弩车攻击,彻底将回鹘军的脾气打了回去。一名弓箭手刚想向城头上放箭,突然看见自己身边的同伴被巨大的弩车重箭射了个透心凉,当即吓得双腿发软,弓也拉不开了。他身边的百夫长见他这副窝囊样子,心中勃然大怒,照着他的后背上去就是一鞭子,大骂道:“他妈的,怂货!你根本不配做我回鹘的勇士,快把箭射出去,要不然老子一刀砍了你。”可惜的是这位百夫长刚刚说完后,他的喉咙上就挨了一箭,哼都没有哼出来,直直地倒了下去。那名回鹘弓箭手见自己的同伴和长官都被射死了,早已吓破了胆,哪里还顾得着开弓反击,扭头就跑。许多回鹘军和他一样,眼见自己的同伴纷纷倒下,心志开始动摇,前军将士中不少人开始不顾长官的谩骂向后撤退。 回鹘大将博尔忽虽然是以勇猛著称的名将,但并不是个没有脑子的傻子,他见到哈密军的弩车如此凶猛,知道自己的这波攻击难以奏效了,因为将士们的士气已经被打没了。 如果强行命令继续进攻的话,就会造成很大的伤亡,如果这个伤亡超过了士兵们的心理承受极限,他们就会崩溃,后果就会不堪设想。 所以这个时候,他选择了撤军,没关系,等老子修养好了再陪你慢慢玩,反正绝大多数城池都不是被一鼓而下的,撤退一次并不丢人。 望着徐徐撤退的回鹘军,迪丽娜扎和哈密军的守城将士都缓缓地舒了一口气,但他们每个人心中都不轻松,因为他们知道,这只是回鹘军队的暂时性退却,更为严酷的挑战正在将来等着他们。 作为这次攻击部队的总指挥的副将军赤鲁旱十分不满地找到大将军博尔忽,抱怨道:“大将军,这才打了多大一会儿啊,为什么要撤兵?” 博尔忽知道这位副将军的脾气,一听到号角声全身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每一个汗毛都会激动地竖起来,一闻到血腥味那简直比饿了十天的老虎见到猎物还要兴奋,但两军征战凭的不只是血气之勇,更为重要的是对攻击节奏的掌握,微微笑了一下,道:“副将军不必心急,哈密军全仗着城头上的弩车,若是不解决掉它们,那我们的勇士就算是打到了吐鲁番的城墙边上,也会付出重大的伤亡,这么做划不来啊。” 赤鲁旱是个急脾气,作为一名勇将,他渴望军功简直渴望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也不管什么上下级关系,冲着博尔忽嚷嚷道:“那你说怎么办?” 博尔忽咧嘴笑了一下,嘴边的螺塞胡子随着肌肉的变动,勾勒出了一个不太雅观的弧度,一副胸有成算的样子,道:“你去将所有的抛石机集中起来,全部瞄准吐鲁番城头上的弩车,我倒要看看,是他们的弩车厉害,还是本将军的抛石机厉害!” 这句话说的直脾气的赤鲁旱心里也敞亮了,你不是仗着自己的弩车犀利吗?弩车再厉害也没有抛石机打的远吧,等老子把你的弩车全废掉,看你还拿什么跟老子叫板?当即用右拳捶了捶胸膛,大声叫道:“大将军放心吧,我这次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说完之后,又向博尔忽鞠了一躬,然后转身离开,去重新部署进攻。 第一百五十三章 激战 站在城头的迪丽娜扎可是一刻都不敢放松,紧蹙着秀眉,一脸凝重地注视着城下回鹘军的一举一动,突然之间,她发现回鹘军的抛石机开始有异动,许多抛石机开始后撤,并且摆放的越来越密集。 “回鹘这是要干什么?”站在迪丽娜扎身边的一位哈密的万夫长一脸疑惑地问道,若是说回鹘想要放弃进攻撤退,那是打死他他都不会相信的。 迪丽娜扎秀眉紧蹙,但片刻之后她就想明白了,在酒泉城下自己不就吃过那个人的远程打击的亏吗?冷若寒霜的脸上浮现出巨大的担忧,心急火燎地冲着身边的手下命令道:“快!将弩车分散,尽量将它们推到墙根下面!” 话音刚落,回鹘的抛石机又开始发威,一颗颗巨大的石头,夹杂着凌厉的风声轰向吐鲁番的城头。 这一次,他们的运气似乎很不错,一上来就砸中了三辆哈密的弩车,弩车都是用木头制作的,那里经得起从天而降的巨石的打击,顿时纷纷粉碎,只剩下了渣渣,修都不用修了。 这一下子,再傻的人也明白过来了,回鹘的目标是哈密摆在城头上的一百多辆弩车。弩车可是哈密军守城的利器,万万不能有失,否则哈密军的军锋就会黯淡许多。 负责弩车的哈密士兵立即照着迪丽娜扎的命令将弩车分散开来,然后都靠着城墙上凸出部位的墙根放置,这样一来,它们被抛石机砸中的几率就会小很多了,除非那块石头是垂直落下。 不过,我们都知道,抛石机抛出的石头都是以抛物线的形势运动的,不可能垂直落下,因此哈密军的弩车便避免了遭受重大的损失。 迪丽娜扎等人也学乖了,纷纷蹲在墙根不起来,这样就可以有效的躲避石头的打击了。 明朝初年的抛石机也没有准头,打到那里也是主要靠操作手的经验,因此不可能全都准确无误地落在城头,也有的落到的城墙前面,砸出一个大坑,也有的落到了城里面,又不知道砸坏了谁家的房子。 经过一段时间的炮火准备之后,担任前锋的副将军赤鲁旱感觉火候差不多了,拔出手里的战刀大喊道:“勇士们!冲啊,这一次一定要拿下吐鲁番!” 成千上万的回鹘勇士又开始了之前的操作流程,推着楯车,举着盾牌,带着沙袋和弓箭,推着攻城器械,有序的向吐鲁番的护城河靠近。 迪丽娜扎猫着腰偷偷看了一眼,确认回鹘军队进入射程之后,冲着身后的一名拿着令旗的小校挥了一下手。那名小校当即会意,冲着城里的抛石机车队挥了挥令旗。哈密军的抛石机也开始发出阵阵咆哮,毫无准头的将大石头抛向城外的回鹘军中,反正对方人多,砸死谁算谁。 虽然吸取了上次攻城的教训,回鹘军的站位稍微分散了一点,但毕竟场地就这么大,再分散也分散不到哪里去,还是有一些回鹘军被从天而降的大石头砸中,落了个非死即伤的下场。 几名回鹘的楯车兵正在闷着头推着楯车前进,只要安全的将后面的士兵送到指定位置他们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没成想这个时候突然感觉脑袋上面呼呼作响,忙抬头一看,直接吓尿,一块巨大的石头正在向他们快速的飞来。这个时候早已躲避不及,这几个回鹘兵和他们所推的楯车全都被砸了个稀烂。他们后面的重步兵和弓箭手见到这血肉横飞的一幕也是心惊肉跳,暗自庆幸这块大石头没有砸向他们,他们可不想死的这么难看。 然而他们没有高兴多久,就成了城头上哈密军弓箭手的活靶子,许多胆大的哈密军弓箭手冒着巨石的打击,站起身来对他们进行了一波射击。失去了楯车掩护的回鹘军变得十分脆弱,一排弓箭下来就死了好几个,还有两个重伤,被身边的同伴拉到了其他的战车后面。 然而,哈密的抛石机毕竟数量少,抛出来的是石头不是炸弹,达不到一炸炸一片的效果,只能拼人品砸中谁算谁。所以在付出了一定的伤亡后,回鹘军的前锋部队还是到达了护城河边,又开始了他们之前未竟的事业——填河。 躲在楯车后面的回鹘军重步兵,又纷纷探出头来,解下腰上的沙袋,使劲丢到河中央,又溅起了一朵朵象征着他们胜利的浪花。 “快!弩车!”迪丽娜扎扭过头,冲着趴在一边的弩车指挥官大喊道。负责指挥弩车队的千户,当即将手一挥,抖动着螺塞胡子,目露凶光地大喊道:“都别趴窝了,给兔崽子们一点颜色看看!” 得到命令的哈密军弩车手当即不顾天上飞来的巨石,将弩车推到女墙处,冲着回鹘军一通射击,又放倒了一片回鹘兵。 “快!装箭!”负责指挥弩车的一名十夫长大喊道,他既是这辆弩车的指挥官也是射手。 手下的一名哈密士兵闻言立即将一支重箭安放到了已经拉好的弓弦上,这辆弩车又成了一台极具攻击力的利器。那名哈密的十夫长眼中重新露出了凶狠的光芒,仿佛是一只见到猎物的猛虎一样,眼睛通过弩车上的望山瞄准了一个正在指挥战斗的回鹘百夫长,这个是个大猎物啊!哈密军的十夫长嘴角微微一笑,你是我的了。然而,就在他即将扣动扳机的一刹那,一支利箭“嗖”地一声飞来,射中了他的面门。 哈密军的十夫长瞪大了双眼向城下扫视,想用尽最后的力气看清楚杀他的那个家伙长什么样,然而城下乱放箭的回鹘军实在是太多了,鬼才知道哪一个是射中他脑袋的人。 哈密军的十夫长就这样带着满满的不甘心倒在了工作岗位上,其实他只想多杀一个回鹘而已。 这位十夫长的手下并没有抱着长官的尸体嚎啕大哭,对于见惯了死亡的他们,这根本就不算什么,再说了敌人的进攻越来越猛烈了,形势也不允许他们这样做。 第一百五十四章 准备 一名士兵立即顶替了十夫长的位置,冲着回鹘军射出了复仇的一箭,将一个正在拉弓的回鹘军弓箭手射了对穿肠。 “快!再装箭!”那名哈密的士兵大喊道,在没有长官的情况下,谁是射手谁就负责指挥这辆弩车。旁边的一名士兵立即将重箭插了上去,就在射手士兵正在瞄准的时候,只听“咚”地一声巨响——他们旁边的一辆弩车被砸了个粉碎。 负责操作那辆弩车的士兵,两个被砸死,一个被砸断了腿,坐在地上痛的哇哇大叫。 旁边悲惨的场景根本没有引起这位哈密弩车射手的注意,他连看都没看一眼,继续聚精会神地瞄准着回鹘军,然后又射出了一直重箭。 残酷的战争已经将他们都变成了简单的杀人机器,他们已经忘记了疼痛,忘记了悲伤,只是机械的做着自己该做的事,将杀人完全固定成了一种程序。 在回鹘军抛石机的集中打击之下,哈密的弩车损失较为严重,很难向上次一样敞开了向回鹘军射击,因此火力的密度大为减少,这给回鹘的填河部队制造了很大的便利。 回鹘的重步兵在楯车和弓箭手的掩护下,迅速有序的向护城河里仍在沙袋,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吐鲁番城前宽阔的护城河就被他们填的见了底。 迪丽娜扎见到这种情景,银牙咬的咯吱直响,事已至此,她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准备拼死守城了,希望他能快点带着大军赶过来。 眼看着护城河被填的差不多了,博尔忽没有急着下达总攻击令,而是选择了鸣金收兵,原因很简单——天黑了。 古代的通讯系统较差,将领对部队的掌控能力很弱,白天打仗掌握军队全靠金鼓和旗帜,晚上旗帜就不顶用了,部队容易跑散,而且黑灯瞎火的又没有探照灯,容易误伤自己人。所以古代的将领带兵打仗一般都会选择在晚上鸣金收兵,睡一觉第二天醒了接着干。 虽然常规情况下是这样,但谁也不敢保证对方不会夜袭,所以不管是吐鲁番城头还是回鹘军的大营中,都是一片灯火通明,远远望去景色颇为壮观。 夜半时分,除了放哨的士兵外,大部分的士兵都已经睡下了,但迪丽娜扎还不敢睡,她必须带着人在城内巡视完最后一圈儿后才能踏踏实实地睡去。 迪丽娜扎一身戎装,带着几名卫兵在城头巡视,城墙的两边到处都是斜靠着墙根,抱着武器呼呼大睡的哈密士兵,颇有一番枕戈待旦的味道。迪丽娜扎没有出声打扰他们,毕竟打了一天了,谁也累了,这个时候休息便是给他们最大的福利。 在城头巡视完毕后,迪丽娜扎又带着人在大街上转了一圈,吐鲁番城里的民夫正在官员的指挥之下清理城中的道路,其他的都是小事,道路必须要时刻保持畅通,否则一旦事情紧急,支援起来就会十分地不方便。 这些民夫白天也是担惊受怕了一天了,他们有的在白天的战斗中失去了家人,有的失去了房屋,但现在他们每个人都顾不上伤感,因为他们知道要是城池失守了,依照回鹘人的操守,城里的人肯定都会死,当然女人会例外,但那也会生不如死。 这些民夫在求生的欲望和官员的催促下,有的搬运回鹘抛在路上的巨石,有的清理道路中间的瓦砾,不顾疲劳和饥饿,干的热火朝天。 迪丽娜扎走着走着突然停下了脚步,望着这城里乱七八糟的大石头,原本凝重的俏脸上突然浮现出了一丝淡淡地微笑,转过身去对跟在她身后的哈密军万夫长道:“让民夫把这些大石头和大块的瓦砾都搬到城头上去,明天连本带利地还给回鹘狗贼!” 万夫长一听这话就乐了,咧嘴一笑,露出了一排并不洁白的牙齿,脸上的络腮胡子在兴奋的肌肉的扯动之下,跳动着极不协调的频率,道:“臣知道了,明天绝对让回鹘狗贼好看!” 你不是把护城河填平了吗?填平了就该攻城了吧,攻城就该爬云梯了吧,那到时候你们抛上来的这些大石头一定会让你们爽到极点。 这个时候顾不上爱惜民力,敌人都打到城下了,无论如何也得先赢了再说。吐鲁番的哈密官员在得到公主的命令后,又催促着城里的民夫将一个个巨大的石头,抬到吐鲁番的城头上去。 看着吐鲁番城的城防恢复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迪丽娜扎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一下子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回鹘兵马虽多但不可能一下子冲到吐鲁番城下,城中的哈密军主力尚在,弓箭、器械准备也很充足,三天之内,她有信心拒敌于城门之外。 迪丽娜扎回到住处,这是一套三进三出的独立院落,是城里的一个土财主暂时让给公主的,由于这里住着城中主将的缘故,院子外围的警戒十分严密,但迪丽娜扎到底是个女的,又是个美女,让男侍卫近身保护多少不太方便,因此这套院子里的第二和第三层的防护全都是由女侍卫做的。 迪丽娜扎回到自己的闺房后,在一名女侍卫的服侍下脱下了重重的盔甲,顿感一身轻松,不自觉地转了转肩膀。 随后,女侍卫又十分小心的将迪丽娜扎的发簪拔了下来,顷刻间迪丽娜扎一头如瀑的秀发全都倾泻下来,直达臀部,显露出不可一世的光彩。 这时,另一名女侍卫轻手轻脚地进来禀报道:“启禀公主,水已经烧好了,请公主前去沐浴。” 迪丽娜扎甩了甩头发,自己解下前臂上的护腕儿扔到了桌子上,看也没看那位女侍卫,淡淡地说道:“知道了。” 男人打起仗来可以十天半月不洗澡,但女人不行,白天穿着那么重的盔甲出了那么多臭汗,晚上不洗一下实在是睡不着觉,所以说女人参军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好在吐鲁番城里哈密军的主力是男人,这个女人只是负责脑力劳动而已。 第一百五十五章 求订阅 迪丽娜扎只穿着一身内衣走进了隔壁的洗浴室,身后跟着两名捧着换洗衣服的侍女,迪丽娜扎走到澡盆前,将身上的衣服全都脱下,顿时露出了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完美身材,凹凸有致,十分诱人。 她根本就没有试水温,径直的走进了澡盆子里,因为她知道,这些服侍她的侍女都是跟随她多年的老人,对她的习性最为熟悉不过,绝对会把水温调到丝毫不差。 迪丽娜扎在侍女的服侍之下美美的洗了一个热水澡,然后换上用朱楧送她的丝绸做的睡衣,回到了寝室,脱鞋上床,准备在睡梦中缓解这一天的疲乏。 临睡之前,迪丽娜扎又习惯性的拿出朱楧临分手时送她的玉佩,捧在手里小心翼翼地把玩。 “你会来救我吗?肯定会吧。”带着这样的念头,迪丽娜扎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清晨,就在迪丽娜扎吃早饭的时候,吐鲁番城中警报的号角声响了起来,迪丽娜扎知道,这是敌军准备进攻了,这些人还挺勤奋。 但她并没有立即扔下碗上战场,而是不慌不忙地将丰盛的早餐吃完才吩咐女侍卫给她穿盔甲。这并不是因为她对城头上的哈密军不关心,而是她心里清楚,依照哈密军现在的实力,回鹘一时半会儿攻不上来,用不着着急。 若是援军不能及时赶到,那将来有她心急如焚的时候,这个时候,能从容一点就从容一点。 吃完饭后,迪丽娜扎带着侍卫走在忙碌的大街上,这个时候众人又全部进入了火力全开的模式,专心致志地做着自己手里的事,虽然知道迪丽娜扎是公主,但谁也不顾不上跟她行礼,迪丽娜扎对此也不介意。 “啊!我的手!”一名躺在担架上的哈密士兵发出了一阵阵惨叫,他是在守城的时候被回鹘军的重箭射中了右肩,箭矢贯穿了他的右肩,这条手怕是要废掉了。 抬着哈密伤兵的担架队从迪丽娜扎的等人的身旁匆匆掠过,没有丝毫停留,迪丽娜扎也没有对那名伤病投去一撇目光,而是带着人坚定的向西城头走去,那里才是她该去的地方。 所有的人对这一切习以为常,士兵们既不觉得抬担架的人见到公主不行礼属于没有礼貌,也不觉得公主见到伤员问都不问属于不关心下属,只是大家都很忙,没有时间矫情,如果迪丽娜扎对每个伤员都问上几句,那这仗她就不用指挥了。 “快!把这些箭矢抬到城北去,那里的箭矢快用完了!”一名哈密的百夫长指挥着手下的人推着装满了好几辆大车的箭矢匆匆忙忙地向城北赶去。他们一行人从后面超过了迪丽娜扎等人,仍旧是谁也没理会谁,因为大家都很忙。 这就是战争,可以让人忘掉一切,专心的去投入,将个人和组织的运作效率提高到极限。 迪丽娜扎在侍卫的保护下登上了西边的城头,她所料不错,这里仍然是敌军的主攻方向。 在盾牌兵的掩护下,迪丽娜扎抬眼向城下望去,护城河已经被完全填平,回鹘军开始在弓箭手的掩护下蚁附登城了。 “嗖”地一声,一支回鹘重箭从迪丽娜扎的耳旁掠过,钉在了后面的城楼上,对此早已习以为常的迪丽娜扎没有丝毫慌乱,内心甚至没有泛起一丝涟漪,脸上挂着坚毅肃杀的表情,美眸中的寒意愈演愈烈,对着身后的万夫长淡淡地说道:“节奏一定要把握好,不要浪费东西。” 万夫长重重地点了点头,十分有把握的说道:“放心吧公主,我干这个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随即指挥手下的士兵,瞄准开始爬云梯的回鹘军,大声喝道:“给我砸!让他们尝尝他们抛上来的石头的滋味!” 由于今天要攻城了,为了避免误伤自己人,回鹘军并没有动用抛石机,但昨天挨了回鹘军整整一天石雨的哈密军早就憋了一肚子火,现在有机会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每个哈密军心中还是有无限期待之情的,听到长官下令,登时卯起十二分的劲儿,搬起石头来就往下面扔去。 一名回鹘士兵刚刚爬了云梯的三分之二,一抬头,看见一块巨大的石头向他飞来,登时也不想要什么首登之功了,本能地向下一跃,避开了大石头的重击,在他下面的那名回鹘士兵见到这种情景,心里一万头***呼啸而过,但这时候已经来不及躲避了,立时被砸了个头破血流,摔下城去。 从梯子上跳下来的那名回鹘士兵,由于心里太紧张,没有掌握好平衡,一不小心崴了脚,还没等他一瘸一拐地跑两步,就被哈密军的弓箭手送上了西天。 为了掩护攻城部队,回鹘军的弓箭手开始反击,一排排密集的弓箭拥挤着射向城头,哈密军的防线顿时压力山大。 “快!那个梯子上的人快上来了,快把他们砸下去!”一名哈密的百夫长高声大叫道,他身下的一架云梯上,几个回鹘士兵已经爬了三分之二多了,眼看就要上来了,若是敌人在他的防区突破了,那他就是哈密的千古罪人,怪不得这位哈密的百夫长会这么着急。 百夫长手下的两名士兵听到长官焦急的大喊声,急忙抬起一块巨石,朝着百夫长所指的方向走去。 “快!冲这砸下去,快!”百夫长手指着下面的云梯,焦急地大喊道。两名哈密士兵双眼冒火,抬着巨石迅速地向长官所指的位置挪步,到地方后定睛一看,最前面的那个回鹘兵都快爬上来了。 两名哈密士兵心头一紧,再晚就来不及了,当下迅速地抬起石头,瞄准最前面的那名回鹘士兵的脑袋就要砸下去,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变故从生,一支利箭“嗖”地一声放到了一名抬着石头的哈密士兵。 哈密士兵惨叫一声,当即倒地,那块石头也被他松开,“哐当”一声砸中了百夫长的左脚。 第一百五十六章 加点油(再求订阅) “啊!”地一声大吼,夹杂着疼痛与愤怒,那名百夫长不顾伤痛地立即弯腰将那块砸在他脚上的大石头抬起了,冲着还活着的那个哈密士兵大喊道:“走!” 二人一齐用力,终于将那块大石头砸了下去,可怜下面的那名回鹘军,距离城头不到三尺的距离了,硬是被这从天而降的巨物砸了个头破血流,惨叫一声,摔下城去。他下面的几个回鹘士兵也受此事的连累,被纷纷冲散,跌落城下,非死即伤。 “哈哈!干得漂亮,就这么干!”哈密军的百夫长高声大叫道,浓密的络腮胡子在这笑声中显得格外飞扬,很显然他对自己刚才的手笔很是满意。 当然,哈密军防守云梯的办法也不光是砸石头,还会用铲枪等工具,所谓的铲枪就是指一种在一根长木杆上固定一块又薄又滑的铲子的工具,当回鹘军的云梯靠上来时,哈密士兵可以将铲枪带铲子的一头伸下去,伸到云梯和城墙的缝隙里,然后用力一撬,便可将云梯掀翻,当然个别不道德的老兵不会在敌军刚架上云梯时就将其掀翻,而是等着敌军爬到一半时在动手,这样不仅可以破坏云梯,还可以将对方摔个七荤八素,十分地没品位。 在哈密军的综合防御措施之下,回鹘军的爬墙部队损失惨重,果然古人最害怕的还是爬城墙,危险系数太高了。回鹘军的前锋营见己方的阵亡率这么高,心里都一丝害怕了,他们打仗的目的可是冲到城里抢夺金银财宝和美女的,谁也不愿意死在这。虽然在后面督战的长官一直喊着让他们冲锋,但他们心里也开始打起了小九九,这么危险的事你说干就干?你怎么不干?许多人开始出工不出力,只是在城下叫嚷,胡乱放箭,不再向城墙上爬了。 哈密军的防线顿时轻松下来,但他们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新的挑战又来了——回鹘军的攻城车上来了。 谁都知道,城门是一座城市最为脆弱的地方,就算是铁制的城门,也比城墙薄的多,因此古代的历次城池攻防战中,城门都是双方争夺的焦点,回鹘军推着巨大的攻城车高声叫嚷着冲向城门,誓要发扬回鹘男人的雄风,将这薄薄的一层城门一举撞破。 好在迪丽娜扎早就料到了他们这一招儿,在城门处安排了重兵,见回鹘军推着攻城车前来,负责守卫城门的千户大声下令道:“快,放箭!” 哈密军的勇士纷纷掏出强弓硬弩来冲着推着攻城车的回鹘士兵一阵猛射,然而回鹘军早有准备,将盾牌盖在头上,有效的挡住了城头上射下来的飞箭。城外的吊桥早已被回鹘军砍断,因此推着攻城车的回鹘军得以毫无阻拦的靠近城门,并对着象征他们胜利的城门,用力的狠狠撞击。 “咚!”地一声,整座城池仿佛都在摇摇欲坠,城门后面,负责顶着城门的哈密士兵突然感觉一股巨力袭来,每个人都被震得身子一颤,差点都没有站稳,好在他们都是久经沙场的勇士,对这点突发状况的应变能力还是有的,立即稳住了阵脚,用力顶着城门,确保城门万无一失。 负责在城头上指挥防守的哈密千户嘴角挂起一丝邪魅狂狷的微笑,他曾经参加过酒泉之战,侥幸逃了回来,对于这种情况,老狐狸耿炳文早就交给他怎么处置了,冲着后面正在熬油的士兵大喊道:“快把那玩意端过来,让底下的小崽子趁热吃!”语气中充满了难以掩饰的兴奋。 三名哈密士兵闻言将一个装满了热油的大铁锅抬了起来,在几个盾牌兵的掩护下,小心翼翼地将铁锅抬到城头边上。 负责掩护的回鹘军弓箭手见到这一幕,大叫不好,他们也是久经沙场的勇士,只一眼就看出了哈密军的人想干什么,当即弯弓搭箭,冲着城头一通乱射。 好在负责指挥的哈密军千夫长对此早有准备,安排了盾牌兵保护,几支重箭射在了盾牌上,发出了金属撞击的清脆响声,并没有对哈密军的士兵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负责抬油锅的哈密军士兵并没有因此而胆怯,将油锅端到城头上后,瞄了一眼,然后三人互相递了一个眼色儿,确定了方位就一起动手,将整整一大锅油倾泻了下去。 “啊!”在城下负责撞城门的回鹘军士兵被这从天而降的热油烫的一声惨叫,然而哈密军的火把告诉他们,噩梦才刚刚开始。 随着千夫长的一声令下,哈密军士兵从城下抛下了数根火把,顿时将巨大的攻城车和它周围的回鹘士兵点燃,那些不幸的回鹘士兵扔下已经燃起熊熊大火的攻城车不管,纷纷抱头鼠窜,然而他们的身上也已经被大火包围,犹如一个个奔跑的火球,只能发出绝望的呼喊。 这种情况只能是死路一条,因为在这么紧要的关头,是没有人能救的了他们的,他们的同伴看见他们这个样子纷纷后撤,生怕殃及自己。 这一波攻击又失败了,哈密军明显还有很多滚石檑木的储备量,这个时候谁也不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在怕城墙了,回鹘军的士兵又开始了一次撤退。 十分不甘心的赤鲁旱气的破口大骂,然而也无济于事,回鹘军的士兵们都判断出这一波攻击已经失效,不愿意再当炮灰,就算是给长官面子不撤退,那也是站在城下面乱吆喝,出工不出力。 统筹全局的大将军博尔忽见此情景,只能再一次鸣金收兵,整理队伍,以便下一次的进攻。 赤鲁旱气鼓鼓地找到博尔忽,十分不服气地说道:“大将军,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这一次一定拿下吐鲁番城!” 博尔忽微微笑着摇了摇头,丝毫没有顾及赤鲁旱心中的想法,斩钉截铁地说道:“再来一次也还是一样。” 赤鲁旱以为大将军这是再怀疑他的能力,作为一名武将,作战能力绝对是最重要的立身之本,若是被长官打上作战不力的标签,那这一辈子就别想混了,心头一紧,脸上浮现出焦急的表情,急忙辩解道:“大将军……..” 第一百五十七章 诡计 还没等他说完,博尔忽突然一抬手制止了他,然后扭头看了他一眼,似乎是明白他心中所想一样,一脸和气却带有十分自信地说道:“我不是说副将军不行。只是现在哈密军的箭矢、滚石檑木等守城器械还能充足,他们又占着地利,派谁上去也不可能一举拿下哈密。” 听到大将军这么说,赤鲁旱的心里稍微松了一口气,脸色缓和了许多,带着一副求教的口吻,谦虚的说道:“那大将军的意思是…….” 博尔忽坐在帐下,眼睛直直地盯着不远处的吐鲁番城,似乎是在盯着久违的猎物一般,眯着眼,一脸自信地微笑道:“你先休息一会儿,让其他人上,我倒要看看,他们有多少箭矢和滚石檑木。” 这一下子,在傻的人也明白了,博尔忽是想使用车轮战术,不断地消耗对手,在将他们的实力削弱到一定程度后,在派大军一鼓而下,反正自己这边人多,一个拼一个也能拼死你。 赤鲁旱虽然有些不甘心,但面对上级这个十分合理的命令,也不能说什么,当即重重地呼了一口气,脸色颇为凝重的说道:“好吧,末将遵命!” 接下来,回鹘军就开始跟哈密军玩花招了,重新派了一波人,冲到吐鲁番的城下,虽然叫嚷的阵势挺大,但是雷声大雨点小,并不着急向上爬,只想哄着哈密军多扔些滚石檑木。 一名哈密士兵见一名吐鲁番士兵要爬云梯,当即搬起一块石头砸了下去,谁知道那名吐鲁番士兵是故意哄他的,只在云梯上爬了一小段儿,而且眼睛时刻盯着上方,见有石头扔下来,顺势一跳,就躲了过去,没有受到丝毫损伤,顺便向城头的哈密军投去了戏谑和轻蔑的眼神。 “你干什么!我们的守城器械就这么多,你小子怎么能浪费呢!”一名哈密的十夫长见到这一情景,气得一巴掌拍到了那名哈密士兵的后脑勺上,大骂道。 “十夫长,那个人要爬云梯啊。”这名哈密士兵挠了挠后脑勺,十分委屈地说道,他十分不理解,自己奋勇杀敌怎么还有错了? “爬你个脑袋!你傻啊,看不出来人家那是故意哄你的?等把你手里的滚石檑木都哄完了,人家才会真正的爬云梯!”哈密军的十夫长对手下这个榆木疙瘩十分生气,用手指戳着他的脑袋,龇牙咧嘴地教训道,仿佛要把那名士兵生吃了一般。 “那我怎么知道他什么时候是真爬,什么时候是假爬啊?”那名哈密士兵又摸着脑袋一脸委屈地嘟囔道,敌人要是在爬云梯,那到底还打不打啊? 哈密军的十夫长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真假都看不出来,还混什么混?上面怎么就给自己分了这么一个傻蛋啊,带着他真是够操心的,十分生气地教训道:“你等我的命令在动手,没有命令再乱扔器械的话小心老子把你扔下去。” “哦。”哈密军的士兵十分懵懂的摸着后脑勺点了点头,只要上面给个准话就行了,自己只喜欢照着别人说的去做,最讨厌动脑子了。 没过多久,迪丽娜扎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这次回鹘改玩阴的了,没关系,本公主这就教你们怎么做人。 迪丽娜扎凤眸一转,俏脸的脸上浮现出一种肃杀之意,对着身后的哈密军万夫长大喝道:“传令下去!所有人待到回鹘军爬到一半才能攻击,违令者斩!” 这一招不见兔子不撒鹰十分厉害,不管你是真的要攻城还是装作攻城的样子,爬到一半的时候就不可能从容的跳下去了吧,除非你想缺胳膊断腿。 而一个缺胳膊断腿的回鹘士兵就算是没死也不可能形成战斗力了,这对于哈密来说就是胜利。 果然,迪丽娜扎这一招一出来,回鹘军又演不下去了,只能硬着头皮攻城,但准备十分充足的哈密军仍然毫不留情地用他们的滚石檑木以及弓箭给了回鹘军一次又一次打击,接连打退了敌军五次冲锋。 回鹘军第五次退兵号角响起的时候,吐鲁番城头上的哈密军都不约而同的松了一口气,看时间来推断,他们不会再有第六次进攻了,因为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终于可以趁这个短暂的时间来休息一下了,这对于时刻都要紧绷着神经的哈密军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奢侈。 果然,回鹘军退兵之后,没有再一次组织冲锋,而是安营扎寨,进入了休整状态。 刚刚经历过大战的哈密士兵除了少数哨兵外,大部分人都是双腿一软,瘫坐在了地上,个别不地道的竟然呼呼大睡了起来。 士兵可以休息,但作为守城部队最高指挥官的迪丽娜扎此时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白天的时候战事紧张,没时间去慰问伤员,安抚士卒,大家都可以理解。晚上的时候再不去一趟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对于军心的稳定会起到很坏的影响。 哈密的民夫们跑上城头去帮忙抬伤员,他们当中的五个人见到一个被巨石砸中右腿的人,躺在地上嗷嗷直叫。那五名民夫立即凑过去,喊着号子将压在哈密士兵右脚上的石头搬开。巨石离开了哈密士兵血肉模糊的右腿,但仍然痛的他哇哇乱叫,明眼人都看的出来,他的这条腿是要不成了。 “腿,我的腿!”哈密的士兵哭嚎着,还有什么能比自己身上的零件重要?一想到自己今后可能要变成残疾,靠着一双拐杖,在其他人另类的眼光中度过残生,这位哈密士兵就悲从中来,之前精忠报国、誓死守城的豪言壮语也化为乌有,扯着嗓子哇哇地大哭,道:“我的腿怎么样了?我要我的腿,没有它我今后还怎么活啊?”声音异常悲痛,闻着无不凄然。 迪丽娜扎正好路过那里,见这名哈密士兵哭的实在是悲愤异常,就驻足了一下,待看到这位士兵的那条已经被压得变形了的右腿时,迪丽娜扎心中也颇为动容,对着抬他的民夫吩咐道:“快把他抬下去医治,小心一点。” 第一百五十八章 勇士(求订阅啊,月底了,没钱吃饭啦。) 那名哈密士兵见公主来了,顾不上犯花痴,也顾不上什么君臣礼仪,两只大手抓着两个民夫的肩膀,冲着公主大喊道:“公主,我的腿是不是要不成了?是不是要不成了?” 迪丽娜扎心头一动,冲着这位为哈密国贡献了一条腿的勇士微微一笑,柔声宽慰道:“你先下去好好医治。哈密国永远不会忘记你的功勋,你是好样的。” 谁知这位哈密士兵并不想干这碗鸡汤,似乎是没听到迪丽娜扎说话一样,仍然等着茫然若失惊恐无限的眼睛,抓着民夫的肩膀,冲着迪丽娜扎大喊大叫道:“腿,我要我的腿!”最后,一条壮实的汉子,竟然呜呜地哭了起来。 迪丽娜扎无言以对,坦白说她很理解这位哈密士兵的心情,若是换做自己的一条腿被砸断了,那她也早就崩溃了,无数的豪言壮语,无数的心灵鸡汤都不管用,除非能让自己的腿回来。 迪丽娜扎知道,自己无论说什么也平复不了这位哈密士兵的心情了,当即十分伤感的摆了摆手,示意民夫将他抬下去,然后继续带着人去慰问其他的伤员。 然而,迪丽娜扎分明听到,就在那名士兵被抬走的过程当中,还在向她大声地索要自己的右腿。迪丽娜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冷若寒霜的俏脸上挂起了一丝难以言说的表情,没有停下步伐,快速的离开了那里,去慰问其他的伤员。 走了不久,一个脑袋上缠着绷带的哈密士兵突然站起来,挡住了迪丽娜扎等人的退路,脸上挂着十分兴奋地表情,冲着迪丽娜扎一鞠躬,道:“见过公主殿下!” 迪丽娜扎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白天的时候也曾陷入过苦战,脸上同样挂起一抹温和的微笑,道:“你辛苦了,好好养伤。” 那名哈密士兵显然不觉辛苦,脸上兴奋地表情愈演愈烈,隔着老远都可以感觉到他那颗因为激动而砰砰跳动的心脏,笑道:“多谢公主殿下关心,启禀公主殿下,小的今天杀了三个回鹘狗贼!真的,小人的十夫长可以作证。” 迪丽娜扎见他说话的神情语气就知道他没有说谎,她为自己手下能有这样的勇士而感到欣慰,冲他肯定地点了点头,笑道:“你是好样的,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能得到公主的夸赞,那名哈密士兵心中也是激动地不要不要的,一张憨厚的脸瞬间被龇牙咧嘴的笑给扯开,天真无邪地笑道:“被狗贼的箭矢擦破点皮,不碍事,明天小人一定能多杀两个回鹘狗贼。” 迪丽娜扎欣慰地一笑,绝世的容颜完全可以倾覆整座城池,对面的哈密士兵完全看傻了,口水都差点留出来,鼓励他道:“好样的,明天好好表现,你的功劳本公主记下了。”说完,转身离开,因为他很忙,还有很多伤员要慰问,至少要让他们看到自己在慰问伤员,实在是没时间跟一个人说太多的话。 然而,那名哈密士兵似乎还是意犹未尽,冲着迪丽娜扎的背影大喊道:“公主放心吧,小人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迪丽娜扎心头没有升起一丝波澜,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她并不认为后面的那个士兵比前面的那个勇敢,只是他们的受伤程度不同而已,如果后面的那名士兵不仅仅是被箭矢擦破点皮,同样也是失去了一条腿的话,他能不能这么乐观,这么豪迈,还真是说不准。 迪丽娜扎走在城头上,边慰问伤员,边视察城墙,城墙的情况很不容乐观,白天时回鹘军发起的数次冲锋中,每一次都会先用抛石机进行一段时间的炮火准备,抛石机重点关照的地方就是这吐鲁番的城头。 城头上的城墙凸起的部分差不多有一半都被巨石砸平了,守军站在那里防守十分不方便,没有遮掩物不说,还容易掉下去,个别恐高的士兵向下一看就眼晕,十分影响战斗力。 迪丽娜扎叫过跟在自己身后的万夫长,一脸正色的吩咐道:“连夜在城头竖起木栅,以备敌军明天的进攻。” 万夫长重重地点了点头,冲着身后的手下吩咐了一遍,哈密的官员就开始敦促着民夫将城里门房上的木板拆下来,然后搬到城头建立栅栏,虽然比不上石头打造的城墙坚固,但也聊胜于无,最起码可以抵挡敌军的箭矢。 城门是最要紧的地方,迪丽娜扎每次巡视都不会忘记去那里转一圈儿,白天敌军对城门的攻击虽然被挫败了,但谁也看得出来,他们对城门有很大的兴趣,一直在附近寻找机会,毕竟只要突破了城门,就可以直入吐鲁番城的腹地,比起爬城墙的方法来既安全又有效。 迪丽娜扎看了看守城的将士和器械,人员还算充足,器械也很完备,士气也比较高涨,对此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但她还是不能够完全放心,直觉告诉她这里这里迟早会有一场恶战。 迪丽娜扎下了城墙,眼光不自觉地落在了城门洞里,俏丽的脸上隐隐地浮现出一丝担忧,跟厚厚的城墙比起来,这一片黑黑的铁片显得实在是太过单薄了,然而它又十分重要,一旦被攻破,再厚的城墙也都成了摆设。 或许是跟朱楧待久了的原因,迪丽娜扎被她的强迫症传染了,总是喜欢把事情往最坏的地方想,在城门口注视了半天,思前想后总是觉得不放心,又将身后的万夫长叫过来,悄声吩咐了一番。 万夫长听完迪丽娜扎的话后,嘴角挂起了十分明显的奸笑,似乎是马上就要把对手的媳妇儿搞上床一样,重重地点头道:“臣明白了,臣这就去办,保证让回鹘的那群狗崽子爽到极点!” 迪丽娜扎满意地点了点头,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是因为多了些底气而踏实了下来,今天的工作就做到这里吧,她也忙了一天了,也很累了,要赶紧回去休息,以便明天更加惨烈的战斗。 第一百五十九章 求订阅,要吃饭。 迪丽娜扎回到住处以后,照例是先洗了个热水澡,今天的战斗虽然比较紧张,但还没有到让吐鲁番城危若累卵的地步,因此她还有闲心和时间去洗个热水澡。 洗完澡后,迪丽娜扎又穿着朱楧送她的那匹丝绸做的睡衣,躺着床上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朱楧送给她的玉佩。 “你现在走到哪里了?知不知道我时时刻刻都在盼着你来。”迪丽娜扎望着洁白无瑕的玉佩不觉地发呆,喃喃道。由于回鹘已经将吐鲁番城围了个水泄不通,她与外界的音讯已经完全隔绝,但她始终坚信,朱楧知道她被困在这里后,一定会带着雄师铁骑来救她。她很期待能看到朱楧骑在高头大马上,威风凛凛地大破回鹘兵马的场景。 于此同时,迪丽娜扎心心念念的肃王朱楧,也正坐在酒泉的行宫中冲着天上的明月直直发愣。 王后孙云琦陪伴在他的旁边,双手抱膝,犹如天真烂漫的少女一般,抬头望着天上的明月,有意无意地问朱楧,道:“大王想什么呢?” 朱楧微微一笑,抬头望着满天的星斗,然后又扭头看着孙云琦笑道:“在想哈密的战局,这次机会对我们肃国很重要,无论如何本王都要抓住。” 孙云琦将头微微靠到朱楧的肩膀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鬼灵精地看了朱楧一眼,一脸戏谑的笑道:“大王是在想哈密城里的那个人吧。” 朱楧一脸黑线,暗道男人和女人的心思果然不在一个频道上,伸手轻轻地搂住孙云琦的香肩,微微叹了一口气,道:“王后啊,你知道本王为什么如此心急火燎的想要发展自己实力吗?” 孙云琦用一种懵懂的眼神看了朱楧一眼,不明白王爷为什么突然跟她说这个问题,她是个聪明人,既然猜不透,那干脆就不猜,微微摇了摇头,道:“请王爷明示。” 朱楧突然站起身来,背着手在庭院里踱了两步,转过身,又走到孙云琦的身边,摸了摸她的头,笑道:“因为本王将来会面对一个,不,也可能是几个十分强大的敌人,本王必须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使自己足够强大,否则没有办法保护你们。你可以说我着急是为了她,但本王摸着良心说也是为了你们。” 孙云琦站起身来,一头扎进朱楧的怀里,双臂环抱住朱楧,一脸幸福的笑道:“臣妾相信王爷,能嫁给王爷是臣妾此生最大的幸运。” 朱楧搂住自己的爱妻,说实话她很庆幸她们几个相处的还算差不多,没有出现后世电视剧里演的无限宫斗的场景,可以让他专心征战,温柔地说道:“本王有你这样贤良淑德的王后也很幸运。”随即,又换了一副十分忧愁的表情说道:“还有三天本王才能出发,也不知道她能不能顶得住,如果让回鹘攻破了哈密,那本王所做的一切努力就都白费了。” 孙云琦将头从朱楧的怀里抬起来,抬眼看着自己的丈夫,一脸坚信地说道:“吉人自有天相,臣妾相信老天爷一定会保佑王爷的。” “但愿吧。”朱楧淡淡地笑道。 第二天清晨,迪丽娜扎匆匆吃过早饭,早早地上了吐鲁番的西城墙,经过昨天一天的消耗战之后,她对回鹘军的强大实力又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再加上昨日一战,哈密军增加了不少伤亡,消耗了不少器械,城墙被破坏的也较为严重,已经使得她不敢在托大,因此她将今天的早饭提前了半个时辰,目的就是能早点上城头上去督战。 她心里清楚的很,她率领的这三万人是哈密军的主力,剩下的盘踞在哈密城里的守军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要逊色一些,如果吐鲁番城被攻破了,那哈密城就没有抵抗的底气了,说不定会直接投降,这样以来,哈密就免不了亡国的命运了。而依照黑的儿火者的性子,他若是征服了哈密,那自己的族人肯定会被他杀的一个不剩。虽然出于对她的爱慕,黑的儿火者最后可能会将她留下,但她真的极其不愿意去侍奉这个让自己十分讨厌的人。 不论如何,城池都要坚守住,要坚持到那个人的到来。 “呜呜!”地几声号角吹响了起来,紧接着就是一阵振奋人心的“咚咚”地鼓声,这怕是这个世界上哈密军最讨厌的声音,因为这就意味着,他们马上就要再次与凶狠的敌人进行殊死搏斗了。 回鹘军的大将军博尔忽召集自己手下的两位副将赤鲁旱和也花不台,眯着眼睛,威严的质问道:“本将昨天授予你们的方略可曾记下了?” “记下了!”也花不台一脸兴奋地重重地点头,扯着嗓子大声地叫道:“请大将军放心吧,末将这次一定拿下吐鲁番城。” 站在他一旁的另一位副将赤鲁旱则是一副死了老爹的表情,胸中的闷气此起彼伏,腮帮子都被吹的一鼓一鼓地,脸上的络腮胡子也是极不协调地随着肌肉的收缩跳动着,重重地哼了一口气,什么话都没说。 因为昨天晚上,博尔忽突然召开最高级别的军事会议,会议决定,明天继续由赤鲁旱率军队进攻城西,只不过由主攻变成了佯攻,负责吸引哈密军的注意力,回鹘军的另一队主力则由也花不台率领,趁机从北门杀入,彻底攻占吐鲁番城。 听到这个命令的赤鲁旱瞬间明白了过来,自己被人耍了,原来狡猾的博尔忽一直忽悠着自己去当炮灰啃硬骨头,等到自己将哈密军的有生力量消耗的差不多的时候,在派跟他关系一向要好的也花不台去摘胜利果实。 赤鲁旱的肺都要气炸了,自己辛辛苦苦打了两天,最后胜利果实却要被别人摘去,这个鸟气谁他娘受得了,当即拍了桌子,表示不干,想着明天接着打主攻,拿下吐鲁番,在自己的功劳簿上重重地添上一笔。 不过,博尔忽既然敢这么做,肯定是早有准备的,当即用军令压服了赤鲁旱,并表示如果他不奉将令,不介意追究他这两天攻击不力的责任,赤鲁旱这才服了软,乖乖地俯首听令,但内心里是相当憋屈的。 第一百六十章 秘密武器(求订阅,要饿死了。) 博尔忽斜了一眼赤鲁旱那副仿佛别人都欠他二百块钱的表情,内心里鄙夷地冷哼一声,对这个官职比他低,战功比他少,还老喜欢扎刺的手下,他的内心里其实是很不感冒的,别过头去,没有理会赤鲁旱,自顾自地说道:“既然你们都知道了,那就执行吧,本将军希望今天收到你们攻破吐鲁番的捷报,若是有人胆敢心存他念,不肯出死力作战,那就要休怪本将军这里军法无情了。”说完这句话,特地的白了赤鲁旱一眼,意思很明显,是在警告他别给老子耍花样,叫你打佯攻你也得把哈密军的主力吸引过来,好让老子的亲信去立功受奖,要是敢耍滑头,小心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赤鲁旱久历世故,怎么会听不出他话里的意思,坦白说他真的很想抽刀砍死眼前这个王八蛋,但理智告诉他不能这么做,官大一级压死人,现在也只能忍了,当即把脸别到他处,不去看这个讨厌的人,权当是没听见。 也花不台捡了大便宜,自然是内心都乐开了花,一脸捡了钱的表情,兴奋地表态道:“请大将军放心,末将一定不会让大将军失望。” 博尔忽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也花不台和赤鲁旱两人的本领都差不多,说实话他相信二人谁也能拿下吐鲁番城,但问题是谁让你赤鲁旱不会做人呢?从来不跟领导多亲近,多走动,打了胜仗也不想着让领导占大头,谁还会用你?相比之下,也花不台就乖巧的多了,博尔忽确信,等这一仗打完,他的金库里又会多几十箱黄金,房间里又会多几个美女了,道:“现在本将军下令,总攻开始!” “遵命!”大小将官齐声应诺,然后回身出去准备。一鼓声已经完了,回鹘军士气正盛,齐齐地举着刀枪大喊道:“杀!杀!杀!”声音震动山谷,让人闻之不禁心胆动摇。 赤鲁旱见士气可用,大声地下令道:“勇士们!今日一定要拿下吐鲁番城,谁第一个攻上城头,里面的财宝美女任取享用!”他不肯放弃这么多天的进攻成果,心里还是抱着一丝侥幸,万一哈密军已经到了极限,只差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了,那他能抢在也花不台前面破城也说不定,因此极力的怂恿手下的人去蚁附登城,誓要给那两个背后搞阴谋的家伙一点颜色看看。 “吼!吼!”负责进攻城西的回鹘军士兵兴奋地大叫道,赤鲁旱的这句话彻底将他们心中的兽性激发了出来,只要攻进了城内,就可以尽情的享受了,就可以尽情地发泄自己的欲望,弥补这些日子以后所受的苦了。 在密集的炮火准备之后,士气高涨的回鹘军又攻到了城墙边上,这次他们没有耍什么花枪,而是直接架着云梯拼命的攻城,誓要做第一个攻上城头的勇士! “杀!快上!”回鹘军的一名百夫长挥舞着大刀催促着手下登城,他的手下随即架上了云梯,手拿一个铁盾,挡在头上开始迅速的向城墙上爬去。 “快!给我狠狠地砸!”一名哈密军的十夫长见此情景,十分愤怒地大叫道,回鹘军的抛石机让他们吃了不少苦头,他们早就憋了一肚子火,这次一定要让这些天杀的回鹘尝尝苦头。 两名哈密军的士兵举起巨石狠狠地冲着下面的回鹘军砸了下去,虽然有盾牌保护,但巨石巨大的冲击力还是让那名回鹘士兵吃不消,只觉头顶“咚”地一声,似乎是被万钧雷霆砸中,一个重心不稳,跌落了下去,还连累了他下面的两个哥们。 “干得好!就这么干!”哈密军的十夫长兴奋地大叫道,像是中了彩票一样。然而就在这时,一直利箭“嗖”地一声射了过来,射中了他的左臂。哈密军的十夫长嗷地一声嚎叫,向后急退了两步。 “十夫长!”一名哈密士兵连忙跑过来,一把扶住长官道:“你怎么样?” 那名哈密的十夫长也是一个彪形大汉,冲着那名面带惊恐之色的士兵嘿嘿一笑,然后咔嚓一声将箭矢折断,对着自己的那名手下大喊道:“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守城啊,要是让回鹘人爬上了,你小子的脑袋还要不要啦?” 这位哈密军的士兵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又被自己这位顶头上司的生猛举动给深深地震撼了,内心里鼓起了无限的勇气,冲向城头,拉开自己的硬弓向着回鹘军猛射起来。 西边一直是回鹘军的主攻方向,在这里安排的兵力也很多,因此这里也是哈密军重点防守的地方,迪丽娜扎就一直在这里督战,然而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回鹘军早在昨天晚上的时候,就已经改变了战术,并且运来了几件秘密武器。 北门的哈密守将心头始终悬着一块巨石,因为他看的出来,敌人在他这边增兵了,而且看这些兵的气势还真是很逼人,有一种势在必得的意思,他不知道敌人打什么鬼主意,但多年的战争经验养成的只觉告诉他,他今天肯定不会像之前那么轻松。 北门的哈密军并没有急着攻城,待到西城打的火热时才开始动手,然而诡异的是他们仿佛只对城墙感兴趣,对城门却丝毫不感冒。 “快!把这个云梯给我掀翻!” “说你呢!动作麻利点儿,快把这个石头搬过来!”哈密军的长官正在心急火燎的指挥着手下的士兵应对回鹘军的蚁附登城,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名哈密小校突然指着前方,用一脸惊恐的表情对哈密军的北门守将大喊道:“将军,你看!” 哈密军的北门守将顺着他的手指抬眼望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的乖乖,回鹘军的阵前出现了几排黑洞洞地大炮,犹如猛虎一样蹲在那里,注视着哈密的城门。怪不得回鹘军不在城门处布置兵力,原来他们有这个大杀器。 第一百六十一章 城破?! 成吉思汗西征教会了阿拉伯人和欧洲人使用火药,回鹘是成吉思汗的直系后裔察合台的王国,自然也会搞这些玩意儿。 哈密军的北门守将瞬间没有了之前的那股傲气,也顾不上栽面子,一脸焦急地抓过一个士兵,冲他大吼道:“快去禀报公主,请她速速支援北门!快去!” 事到如今,回鹘军声东击西的意图显而易见,那名哈密士兵得到长官的命令后,不敢怠慢,立即使出全身的力气向城西跑去,因为他心里清楚,若是他跑慢一步,城门就有可能被攻破,那全城里的人都得死。 就在这时,城北回鹘军的指挥官,此次统兵的副将军也花不台嘴角里露出了一丝狰狞的微笑,这几门大炮可是宝贝,是他费了不少关系才搞到手的,要是没有它们,大将军也不会将北门的攻击任务交给他。眼见时候差不多了,也花不台眼睛里露出了贪婪的凶光,指着吐鲁番的北门大喊道:“给我开炮!轰开城门!” 几排回鹘大炮发出了一阵阵怒吼,它们打出的也是铅弹,造成不了爆炸的效果,但这么重的东西,以这么快的速度之下砸向铁门,说不定一下子就会把门砸开,就算一次不行,多砸几次也就差不多了。 城头上的哈密军顿感压力山大,尤其是城门上面的哈密军被盖的抬不起头来,躲在城垛下面一个劲儿的骂娘,他们之前已经吃了一次明军大炮的亏,没想到时间不长又吃了回鹘军的炮子,这一刻估计他们能真切地感受到科学技术是第一战斗力的真理。 几排炮过后,城墙已经千疮百孔,就在这时,被回鹘军的大炮重点照顾的城门“咣当”一声被砸开了,哈密军整个严密的防守体系上,瞬间出现了一个大大的漏洞。 然而,就在此时,负责守卫北门的哈密守将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有一丝庆幸,庆幸迪丽娜扎公主的先见之明,昨天晚上令他们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 回鹘军见吐鲁番城的城门洞开,纷纷高兴地大声欢呼,胜利就在眼前,进城之后,就是收获的日子,就是享受的日子,就是放纵的日子。 北门的回鹘军指挥官也花不台的嘴上都笑开了花,看来这头功是跑不了了,举起大刀,兴奋地大叫道:“勇士们,冲啊!谁第一个进城,谁就是此战的首功!” 首功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其余的功劳都加起来也顶不上一个首功,因为人们总是只会记住谁是冠军,至于亚军,没有意义。 回鹘军的士兵纷纷高声大叫着,也不摆什么阵型了,挥舞着手中的兵器冲向城门,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怎么着也要捞一些军功回来。 “快!放箭!”城头上哈密军的指挥官高声大叫道。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城头上的哈密军士兵表现的也还算镇定,没有慌乱地弃城而逃,而是掏出强弓硬弩来努力地射向狂奔而来的回鹘军,当即射到了一片敌军。 然而这也无济于事,回鹘军现在已经完全疯狂了,立功和享受的欲望充斥了他们的大脑,这点伤亡对他们来说根本已经造不成什么影响力了,纷纷无视身边倒下的队友,兴奋地、疯狂地涌进了吐鲁番的北城门。 “杀啊!杀光城里的男人,抢光他们的女人!”回鹘军的一名千夫长亲自带队冲锋,眼眸中闪动着贪婪欲望的火焰,脸上挂着兴奋刺激的神情,高声大叫道。 正常情况下,城门一旦失陷,就意味着整座城池的陷落,每一个回鹘军都这样认为,感觉他们胜券在握,就差冲进去享受了,贪婪的欲望冲昏了他们的大脑,他们根本没有注意到,整个北门的城门洞里,根本没有一个哈密士兵驻守。 回鹘军的千户领着手下冲在最前面,他能为自己夺得这个入城第一功而庆幸,边冲还边盘算着今天晚上要睡几个女人,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感觉脚下一空,整个人都陷了下去。 下面是一道深沟,呈现半圆型,将整个城门的内侧环绕了起来,上面被哈密军精心布置了掩饰物,咋一看跟普通的地面没有任何区别。回鹘军的士兵没有任何防备,冲在最前面的人纷纷掉了下去,下面还插上了刀剑等利器,掉下去的人都被穿成了糖葫芦,不死即伤。冲在最前面的那名千户也早已经阵亡,被一根折断了的长矛插中了喉咙,满脸的难以置信和不甘心,直挺挺地死在那里。 “停下!前面有陷阱!”眼见最前面的回鹘军士兵纷纷掉到了沟里被插死,他们后面一排的回鹘军士兵纷纷刹车,并赶紧冲着自己身后的同伴示警。 然并卵,后面的回鹘军不知道前面的状况,还是一门心思地想着冲进城里立功,纷纷向前拥挤,又把刚刚刹住车的最前面的同伴挤进了沟里,顿时一阵阵惨叫声和骂娘声纷纷传来,回鹘军伤亡惨重。 眼见前面的同伴时不时地传来一阵阵惨叫和大骂,后面的回鹘军终于回过味来,一名万夫长挤到最前面,心急火燎地大骂道:“他妈的,怎么回事?怎么都给老子停下了?” 一名差点被挤到沟里的回鹘军十夫长惊魂未定地对万夫长说道:“启禀万夫长,哈密军在城门后面挖了一个大沟做陷阱,我们很多兄弟都陷进去了。” 回鹘军的万夫长一听这话勃然大怒,好不容易攻破了城门,就差这临门一脚就可以建立不世奇功了,怎么能被一条小沟挡住道路,成年行军打仗,见到的沟还少吗?大怒道:“我们辛辛苦苦才攻破了城门,难道就因为这一条小沟就放弃吗?今天无论如何也要给老子趟过去,就算是用人填,也要给老子把沟填满!” 严酷的军纪不仅能保持军队的纪律性,听着还让人提气,回鹘军的士兵一听长官说这话,二杆子精神腾地一声就被燃起来了,他们破开了城门,为了冲锋时方便,将云梯扔在了后面,这个时候也只能靠填平这个壕沟才能进城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求订阅啊,救命啊。 但是话说回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谁也不会真的用自己的命去填壕沟。战争是最能激发人们的智慧的,此刻回鹘军的手里已经没有了沙袋,就纷纷把自己身上的盔甲解下来扔到沟里,反正接下来也是舍命一搏,穿他娘盔甲干什么? 站在壕沟对面严阵以待的哈密军,见此情景纷纷向壕沟对面的回鹘军放箭,由于距离很近,有没有了盔甲的保护,许多回鹘军就被当场射死。 但是这一刻,回鹘军并没有因为害怕而退却,打到这个份上,回鹘军也红了眼,早已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只求着弄死对方而后快,他们残忍凶狠的一面彻底表露了出来,不顾袍泽之情,将中箭身亡的同伴踢到沟里去填平壕沟,甚至一些只是受伤的士兵也被他们踢了进去,仗打到这个节骨眼儿上,谁还顾得上管受伤的人,不如送你早点下去,好为团队多做些贡献。 与此同时,回鹘军也没有傻站着挨打,他们的弓箭手纷纷扯开弓箭还击,掩护前面的填沟部队,但是哈密军对此早有防备,他们的阵型很严整,前面是一排盾牌兵,将后面负责攻击的哈密兵保护的严严实实,回鹘军的弓箭杀伤没有起到多大的效果。 “快!给我冲!谁敢后退杀无赦!”冲在前面指挥的回鹘军万夫长大叫道,这是个建立大功的机会,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死几个兵算什么?哪次打仗不死人? 回鹘军在长官的严厉督促之下,一波一波地向前涌去,死了的就被同伴扔到沟里填平陷阱,活着的就把自己的盔甲解下来扔进去,就这样一道两人来深的壕沟就这样被填平了,毕竟只有一晚上的时间,哈密军能挖这么深已经是极限了。 “杀啊!杀光哈密狗贼!入城之后,三日不封刀!”回鹘军的万夫长高声大叫道,自古以来,胜利之后的为所欲为,都是鼓舞士气的最好方式,不管是什么时候都一样,也不管那支军队宣传自己有多么的爱民如子,它都不可能完全泯灭士兵心底的最原始的欲望。就连一向以爱民著称的朱元璋,在打天下的时候,为非作歹的事情也没少干过。 眼见死了这么多同伴,回鹘军的心里早就憋了一肚子气,他们不认为那些只是受了伤而被他们踢下去的队友是死在他们手里,而是把这些账都算到了哈密军的头上,现在又听见长官如此激励他们,体内的兽性瞬间爆发,誓要杀光哈密军而后快,纷纷挥舞着大刀长矛,高声叫骂着各种污言秽语,像一条条饿狼一般,冲向哈密军。 “保持好队形!刺!”眼见回鹘军如潮水一般的冲过来,负责指挥方阵的哈密军的千夫长,大声下达着作战指令。 不得不说,哈密军在这个时候还是表现出了比较高的作战素养,并没有因为回鹘军的一拥而上而慌乱,反而是沉着地稳住阵脚,待到听到长官的命令后,站在盾牌兵后面的一排长枪兵瞬间将长枪刺了出去,一下子刺倒了一排回鹘军的士兵。 不过,战争的胜负最终还是要靠实力决定的,哈密军的战术虽然安排的比较合理,但无奈对方的人实在是太多,双方的实力相差实在是悬殊,只占了这么点便宜之后,瞬间就陷入了劣势。 冲到哈密军阵前的回鹘士兵并没有因为前面的同伴被刺了个透心凉而胆怯,反而是反应十分迅速地抓住了哈密军没有来得及收回的长枪,然后开始猛踹哈密军的盾牌阵。 盾牌不是城墙,成百上千的人要是用脚去踹后面的盾牌手是挡不住的,他们一边用力支撑着盾牌,一边抽出自己身上的腰刀来去砍前面的敌军。 回鹘军的士兵不甘示弱,一边挥刀对砍,一边用脚踹盾牌,有盾牌的士兵就将盾牌挡在身体前面去装哈密军,到了这个份上,战术、武艺都顶不了什么用了,谁敢玩命儿,谁具备我就要弄死你的二杆子精神,谁就能赢得战争的胜利。 “给我用力撞!都他妈没吃饭啊!”冲在队伍最前面的一位回鹘军百夫长高声大叫道,眼看哈密军的盾牌阵就要崩溃了,他下定决心要做第一个破阵的人,若是被别人抢了先,那半夜做梦都能气醒。 这位百夫长亲自上阵,拿着一个盾牌,和两名手下一起组成一个铁三角,一起喊着口号向哈密军的盾牌阵撞去,终于在他们的奋勇争先之下,一名哈密军的盾牌手吃不消了,被撞倒在地,随即被回鹘军后面的长枪手乱枪捅死。 哈密军的阵型终于被打开了一个缺口。 “杀啊!杀腿这波敌军,你们就是入城的第一勇士!”那名回鹘军的百夫长高声激励着手下道,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第一勇士的荣耀是每一个回鹘的男人都渴望得到的,在这个口号的激励之下,成群结队的回鹘军纷纷向哈密军这个缺口发起一轮轮疯狂的冲锋。 虽然哈密军的将士奋力抵御,但奈何敌众我寡,在已经完全魔怔了的回鹘军的冲击面前,口子被越撕越大,防线开始变得摇摇欲坠! “千夫长,我们顶不住了,该怎么办?”一名奋力厮杀的哈密百户一脸焦急地问着自己的长官,他已经拼着性命连续放倒了两个回鹘士兵,刚说完这句话,还没喘口气,又和第三个回鹘士兵过上了招,可见战事的紧张程度。 “呲”地一声,旁边传来了刀子入肉的声音,却是那名亲自上阵的千夫长一刀捅死了冲到他跟前的回鹘士兵,然后迅速地将刀抽出来,以防备下一个敌人的攻击,期间还抽空跟那名百夫长说了一句:“别担心,公主不会不管我们的!” 千夫长说的没有错误,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迪丽娜扎终于带着援军赶了过来,以她的聪明才智,一听那名求援士兵说出的情况,就知道西门那边已经变成了敌军的佯攻之地,他们真正的目标,早已变成了平时这个不起眼的北门。 第一百六十三章 加油,求订阅 迪丽娜扎见到汹涌而入的回鹘军,心头也是一阵火起,这才几天的时间?你们就想破城,太不把本公主和我们哈密勇士放在眼里了吧,当即秀眉一皱,一张俏丽的脸上挂满了寒霜,似乎要把敌军全都冻死一般,抽出宝剑来用力指着前方,大喝道:“勇士们!给我杀!把这些混蛋都给我赶出去!” 前来支援的哈密军将士得到公主的将令,纷纷大叫着,奋不顾身地冲向汹涌而入的敌军,因为他们心里清楚,这座城池就是他们最大的依托,若是被敌人破了城,那他们这还剩不到三万的残兵败将,真的还不够敌人塞牙缝的,因此每个人都很拼命,不用长官督促,也不会出现偷奸耍滑的现象。 不过话说回来,拼命的不只是他们一家,回鹘军好不容易攻了进来,若是被打出去了,丢了面子不说,对方肯定会对城门进行更加严密的防护,说不定自己今后又得倒霉催的拼了命地去爬那该死的城墙。 为了能够毕其功于一役,一次性地解决吐鲁番问题,然后关起城门来尽情地享受,回鹘军打的也是相当玩命儿,许多脱了盔甲没有被哈密军射中的二杆子士兵甚至连上衣都脱了,光着膀子,露出一块块粗实地肌肉,嘴里大声叫嚷着:“杀啊!杀光这群狗崽子,抢光他们的女人!”发起了一波一波猛烈的冲锋。 “快!堵住他们!别再放人进来了,再放人进来城池就要失守了!”迪丽娜扎眼见着越来越多的回鹘军涌进城里,心头不由地焦急万分,因为她知道,这群回鹘士兵早已经变成了一门心思想着破城之后尽情享受的恶狼,将城中的哈密军民看成了等待着被他们审判的猎物,进攻起来肯定是会毫不留情,若是放更多的回鹘军进来,怕是真的就回天乏术了。 哈密军的士兵在邵安公主迪丽娜扎的带领下向回鹘军发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反冲锋,然而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见到城门被攻破的回鹘军的士兵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不顾一切地涌了进来,不管付出了多么大的伤亡,热情总是没有减退,反而是越发高涨,空中叫喊着各种污言秽语,挥舞着手中的兵器,疯狂地冲击着哈密军的军阵。 “不行啊,这样下去城池会失守的。”迪丽娜扎喃喃道,心头闪过了一丝绝望,但随即镇定了下来,我不能就这样放弃,说好了会坚持到你的到来的,我怎么能这么轻易地放弃。 迪丽娜扎心里十分清楚,若是回鹘攻破了吐鲁番,为了发泄他们这几日攻城受挫而生出的一肚子邪火,肯定会对吐鲁番城里的军民进行大肆的屠杀,他们为了她家的江山流血牺牲,她怎么忍心让他们陷入人间地狱?更为重要的是,她绝不愿意成为自己讨厌的那个人的床上的玩物。不愿意让哈密落入他的手中,这样不仅葬送了父王多年的心血,还会阻挡了自己心上人一展雄才的坦途。 我答应了等你赶来,就一定会做到。我会为你坚守住,不管是城池还是身体。迪丽娜扎在心里暗暗发誓到,她不愿意等到自己的心上人率兵赶来时,所得到的只是一座空城,和一具冰冷的尸体。 正所谓急中生智,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迪丽娜扎脑中突然灵光一闪,冲着跟在自己身边保护自己的一个千夫长大喊道:“快!把城里的油都搬过来,倒到这个沟里。” 千夫长也是久经战场之人,迪丽娜扎就这么一点拨,他就立即明白了这位美丽的指挥官的意图,像是看到救星一样,招呼着手下的壮士大喊道:“都他妈跟我来!” 没过多久,哈密军的这位千夫长带领着百十来名手下将城内附近的油料都搬了过来,开始往壕沟里倾倒。 回鹘军中有眼尖的士兵,见到他们的这番做法后,立即向长官报告道:“大人,你看他们在干什么?” 负责指挥突入城中部队的回鹘军万夫长顺着那名士兵手指所指的方向望去,瞳孔随即骤然增大,脸上露出明显的惊恐之色,他一眼就看出了哈密军的这位歹毒的小娘子想要干什么了,她的事要是成了,自己和冲进城里的这一批回鹘士兵都得死,死得还会非常难看。 回鹘军的万夫长暂时顾不上指挥正面的冲锋,挥舞着大刀指着哈密军倒油桶的士兵对自己这边的弓箭手大喊道:“快!给我放箭,把他们都给我射死!” 几十名距离万夫长比较近的回鹘军弓箭手听到了长官的命令,纷纷掉过头,拉开硬弓,冲着哈密军的倒油兵一阵猛射,射到了不少敌军。 一名哈密士兵刚刚把油桶搬到壕沟边,打开了盖子,刚想要向壕沟内倾倒,谁知这时候不知道从哪里飞过来一箭,正中他的咽喉,这名哈密士兵吭都没有吭一声,直直地倒在了地上,怀里的油桶也随他一起摔倒,里面的油咕嘟咕嘟地向外冒。 他的十夫长见此情况,十分心疼倒在地上的油,这得多浪费啊,现在敌人攻城攻地这么紧,这一桶油可以杀多少敌人,进而挽救多少人的性命啊。当即顾不上回鹘军的箭雨,没等盾牌兵的掩护,就抱着油桶向壕沟里倾倒,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太过张扬的他也早已成了回鹘军的重点关注目标,在一排箭雨过后,这位哈密军的十夫长身中六箭,气绝而亡,连同那一桶油,直直地栽倒了壕沟里。 “快!盾牌兵快过来掩护,老子们要是死了,咱们都他妈得死!”负责指挥倒油的哈密军的千夫长一边招呼着旁边的盾牌兵,一边大喊道。此时见到这一幕的每个人都明白了邵安公主的意图,哈密军的士兵对此不仅佩服万分,心道公主不愧是哈密的第一智将,能在万分危急的时候,想出这么一个绝妙狠辣的主意来,为了保证公主的这个主意能顺利实施,盾牌兵在听到千夫长的招呼后,十分自觉的向他们靠拢了过来,向他们提供了有效的盾牌阵保护,使得回鹘军的弓箭对他们造成的伤亡大大降低。 第一百六十四章 求订阅 迪丽娜扎是个很聪明的人,她选择倒油的地方是壕沟靠近城墙的两端,回鹘军费劲心思填平的壕沟只是正对着城门的中断,这一带仍然是陷阱丛生的危险地带,因为回鹘军若想对付在这里倒油的哈密军,除了弓箭手外,别无选择。而此时,弓箭手的攻击效力也因为哈密军盾牌阵的保护而大大折扣,这使得负责指挥入城部队的回鹘军万夫长心急如焚,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他已经不可能再组织人力物力在填出一道路来,只能寄希望于在哈密军将壕沟内的油倒到足以毁灭他们的分量之前,打败正前方的哈密军主力。 负责指挥入城部队的回鹘军的万夫长当即舍下了哈密军的倒油兵,挥舞着大刀指着前方的哈密军军阵大喊道:“勇士们!杀啊!大家再加把劲儿就能打败哈密军的军阵了,若是再冲不过去,我们这些人就要被烧死了!” 回鹘军的士兵也明白了当前的形势,进一步海阔天空,金钱美女任其享受,退一步,刀山火海,必将由熊熊火焰断其归路,因此每个人都奋勇争先,使劲浑身解数,决心舍下这一条命也要突破哈密军的军阵。 负责指挥回鹘入城部队的万夫长也踏着由回鹘人的尸体和盔甲堆成的通道冲到了最前面,以示士卒无还心,见到长官都这么拼命,回鹘军的士兵更加感奋,高声呼喊着他们大汗的名字,疯了似的冲击哈密军的军阵。 哈密军的防线压力陡增,有几处甚至都开始动摇,有了一丝丝被回鹘军突破的危险,然而哈密军也在顽强的坚持,因为谁也不是傻子,现在的形势很明显,双方拼的就是时间,只要自己坚持到大火燃起的那一刻,胜利就一定属于哈密,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罪,付出了那么大的伤亡,怎么能在最后一刻被敌军突破呢?这口气无论如何也要撑下去! “快!给我顶住,后退者杀!”迪丽娜扎也急眼了,挥舞着宝剑大声喊叫道。其实中国古代的战争,绝大多数拼的不是智谋,都是在硬碰硬的情况下进行的,虽然史书上记载的许多经典战例当中都有精彩的谋略,但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就是因为少,而大多数战争是没有什么精彩的谋略的,因为大家都不傻,三十六计就那么几条,孙子兵法谁都看过,谁也不会轻易的上当,真要是遇上了,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甩开膀子楞干,而这样的战例是入不了史官的眼的,他们在记载的时候往往一笔带过,甚至压根都不写,所以才会给人一种感觉——文人谋士才是决定胜负的最主要因素,其实不然。 在双方的实力相差不大而又只能愣干的情况下,这个时候就全凭一口气,谁能撑得住谁就会成为最后的赢家。 哈密军和回鹘军的将士全都疯狂了,向前一步是坦途,后退一步是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个时候,男人的雄心豪情,甚至是动物的求生本能全部都爆发了出来,交杂在一起,幻化成一声声暴怒的吼叫,不断地交织在吐鲁番的北门附近的上空。 “快!赶快冲过去!”负责指挥入城部队的回鹘军的万夫长扭头看了一眼壕沟里的油,脸上瞬间浮现出了惊恐的神色,再也不能耽误了,若是让哈密人得手了,那自己和冲进来的这一群回鹘勇士都得死在这,而且死的还很难看。 回鹘军的万夫长顾不上危险,直接从后方杀到前线,带着两名骁勇的护卫,提着砍刀亲自砍杀哈密军的士兵,见到长官如此勇猛,所有攻入城内的回鹘军将士都十分感奋,使出浑身的力气,不断地冲击哈密军的阵型,哈密军的防线顿时开始动摇了起来。 “不许退!后退者杀!”迪丽娜扎大声喊道,指挥着手下的兵将到处堵漏洞,仿佛是一艘千疮百孔的船,遇到了海上的暴风雨,船员们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去堵口子一样。 然而,就在这时,偏偏有害群之马出现了,一名哈密军的十夫长见到对方如此凶猛,心里十分害怕,打起了退堂鼓,悄悄地向后退去,这一切都瞒不过在后方督战的迪丽娜扎的那双鹰一样的眼睛,她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带人过去将那名十夫长就地正法,并让手下的士兵提着他的脑袋示众,谁要是敢往后退,下场就会跟他一样。 迪丽娜扎并不是个残忍的人,相反她很热爱士卒,但是这种情况如果不杀那名十夫长,仗就没法打了,回鹘军破城之后,肯定还会有更多的军民遭受涂炭。有时候,残忍也是一种仁慈,只是不得已而为之。 虽然回鹘军十分凶恶,但奈何后面有更加凶恶的公主殿下督战,哈密军的将士全都断绝了不顾大局自己跑路的小心思,一门心思地向前反击,顶住了回鹘军的一波又一波的冲锋。就算是死,也不会再后退一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对于迪丽娜扎和她手下的哈密军将士来说,完全是度日如年,迪丽娜扎在无数次的扭头观察了壕沟里的油料之后,终于确定差不多了,当即不再废话,舍下了公主殿下尊贵的形象,扯着嗓子大喊道:“点火!” 这是绝地反击的机会,也是哈密军唯一的机会,得到命令的哈密军的一个百夫长十分兴奋,当即抄了火把就向壕沟那边冲去,他要把这些让他们吃尽苦头的回鹘狗贼全都烧成烤乳猪。 虽然回鹘军也知道自己的末日要到来了,但出于求生的本能,他们还是不断地反抗,几名弓箭手见到那个百夫长拿着火把往壕沟旁边冲,也没等待长官的命令,纷纷一阵乱射,将那名百夫长射成了刺猬,火把也跌到了地上。 然而,这是他们的困兽之斗,哈密军很快准备了火箭,一排排地射进了壕沟里,其实依照壕沟里的油量,只要有一支火箭射进去,就可以宣告回鹘军的死亡,但哈密军实在是太恨他们了,射了一堆火箭,仿佛是要借着冲天的火焰来宣泄自己心中的怒火。 第一百六十五章 人间惨剧(求订阅) 壕沟里毫无疑问的升起了滔天的火焰,并夹杂着滚滚的黑烟,附近的回鹘士兵立即被引燃,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嚎叫着到处乱跑,还顺带殃及了身边的队友。由于害怕被队友引燃,回鹘军的士兵开始四散奔逃,队形不再严密,更为要命的是,熊熊燃烧的巨大火墙,将攻入城内的回鹘军天然的斩为两段,使其首尾不能相顾,整个攻入城中的回鹘军一下子没有了刚开始的时候那种入城之后好好享受的兴奋之情,取而代之的是在一瞬间陷入了绝望,人生大起大落的太快,实在是太刺激了。 眼见这波攻击受到了完美的效果,迪丽娜扎喜笑颜开,看着情形,无论如何今天是能撑过去了,略带兴奋地挥着宝剑高声指挥道:“杀!把他们全都杀光!一个不留!” 眼见形势对自己大为有利,所有的哈密军将士也都兴奋了起来,刚才一直被回鹘军压着打的满腔怒火瞬间爆发了出来,誓要双倍奉还回鹘军,在接到公主的命令之后,每一个哈密军的将士都异常兴奋,高声大叫道:“杀光这些狗贼!为公主殿下效命!” 迪丽娜扎身边的万夫长一马当先,提着大刀就冲了上去,带着自己的几个亲兵,疯狂地砍杀早已惊慌失措的回鹘军,这么个立功表现的机会,他可不想放过。所以说千万别觉得武将们就傻,都是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每个人的脑袋都精的冒烟,什么时候该上,什么时候该猥琐,他们心里都门清。 形势开始了向哈密军这边一边倒的转变,火墙前面的回鹘军由于没有后援,再加上阵型已乱,军心已经崩溃,很快沦为了哈密军的屠杀对象,数不清的回鹘军沦为了哈密军的刀下之鬼,被砍成了肉酱,跪地求饶也没有用,谁也不会原谅一个曾经差点杀死自己的人,所以说优待俘虏这句话也就是骗骗小学生,真正的久经沙场的将士是不会相信这句话,除非你对人家有用。 就连那名负责指挥入城部队的回鹘军万夫长也没有幸免,被乱箭射成了马蜂窝,然后又被乱刀砍得面目全非,就这样,哈密军的士兵还是不解气,有几个心里十分变态的哥们儿,竟然跑上前去,用刀生生地割下那名万夫长身上的肉放到嘴里生吃,这场面真是不忍直视。 与此同时,在城头上的哈密将士见到自己这一方占据了巨大的优势,士气猛然高涨,开始向城下放箭支援,就在这时候,在城头上负责防守的哈密军万夫长也是急中生智,想到了一个十分没有节操的办法,他命人将城头上的滚石檑木都集中起来,向着城门洞外面的那个口倾泻而去,不仅砸死了不少回鹘士兵,还在很短的时间内竟然将门洞外面的那个口给赌了起来。 这就可怜了冲进城里的回鹘士兵了,他们冲过火墙的那一部分都已经被哈密军的士兵杀了,在火墙后面的那一部分人本想着后退变前队,从城门口退出去,却发现本来已经洞开的城门瞬间被一些乱七八糟的石头木头堵住了,想走也走不了。成群结队的回鹘士兵就这样被困在了火墙内,不仅要承受哈密军城内和城墙两个方向射过来的箭矢,更要承受火墙的烟熏火燎,大部分人竟然被活活地烤焦或闷死在城门洞里,这景象实在是惨不忍睹,空气中弥漫着阵阵将人烧焦的味道,令人闻之欲呕。不少哈密士兵都趴在地上哇哇地吐了起来。 迪丽娜扎闻到这样的气味五脏六腑内也是一阵阵翻江倒海,但小兵可以尽情地狂吐,她却不能,因为她是主将,必须时刻保持着吊炸天的姿态,任何一点认怂的行为,都会对士气造成一定的打击。 迪丽娜扎对这个攻击效果十分满意,见此情景,北门应该是不会再有大的问题了,因此草草吩咐了几句,便带着自己的数名贴身女侍卫离开了北门。刚刚转进一条无人的小巷,迪丽娜扎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单膝跪在地上,将宝剑当拐杖一样拄在地上,右手捂着胸口,哇哇地狂吐起来,把今天吃的东西全都吐出来了,看那样子,估计非要把胆汁吐出来才会罢休。 两名女侍卫见此情景,迅速上前扶住她,慌忙的抚摸着她的后背,一脸焦急地说道:“公主,你怎么样?” 迪丽娜扎吐了一会儿,心头爽快了很多,用手抚摸了抚摸胸口,随后摆了摆手,有些虚弱地说道:“我没事,你们记住,这件事谁也不许说出去,否则军法从事!” 这几名侍女跟了迪丽娜扎多年,自然知道她的心思,这件事要是传出去,对她这个主将的威信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人们会笑话她怯懦,齐声拱手说道:“请公主放心,奴婢们知道该怎么做。” 迪丽娜扎满意地点了点头,用手扶住了一名侍女的胳膊,缓缓道:“扶我去城西,那边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遵命。”几名侍女齐声答道,随即将迪丽娜扎搀扶起来,护卫着她向城西走去。 进攻城西的赤鲁旱见到吐鲁番城北处冒起的滚滚黑烟,再加上哈密军的大旗始终不倒,就知道那边的进展肯定没有那么顺利,不知为什么他的心里反而有了一丝高兴之情,也花不台这个蠢货,居然敢跟老子抢功劳,你又大将军庇护又怎么样?自己没本事不一样吃瘪?老子这次一定要抢先把城池攻下来,给你们两个一记响亮的耳光。 赤鲁旱眼中的精光大盛,脸上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当即将指挥部前移,设在了哈密军的箭矢的攻击半径的边缘地带,并且在指挥部下面划了一条线,下达严厉的军令道:“全军冲锋,务必拿下吐鲁番城,有敢越过此线者,杀无赦!” 几万名吐鲁番的士兵在赤鲁旱的严令之下,不顾一切地蚁附登城,哈密军的防线瞬间压力陡增。在吐鲁番的弓箭手一排排利箭的掩护之下,哈密军的守城士兵的效率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给对手造成的杀伤也大为降低,越来越多的回鹘士兵开始爬上城墙,不少人已经爬上来了,开始跟对手进行短兵相接。 第一百六十六章 高手 负责留守西城的哈密军万夫长勃然大怒,公主在的时候,西城防线固若金汤,这才走了多大一会儿,竟然被敌军爬上来了,这让他如何交代的过去?虽然有公主带走了一部分军队去救援北门的因素,但是这不足以帮他推卸掉失掉城池的罪名。哈密军的万夫长带着亲兵亲自上阵杀敌,亲手格杀了两个跳上城头的回鹘士兵,举着沾满鲜血的大刀高声大叫道:“勇士们!给我把他们打回去,若是回鹘军从此地破城,我们有何面目见公主,有何面目见哈密的父老?” 西城是哈密军重点布防的地方,来这里镇守的都是哈密军的主力,若是被敌人从这里突破了,那还算个屁主力?军人的荣誉感和男人的尊严交相激荡在每一个哈密士兵的心中,激起了他们骨子里的那副傲气,每一个人都死战不退,敌军若想从这里破城,那除非这里的哈密勇士都已经战死。 然而,回鹘军的将士好不容易打开了局面,并不想放弃,尤其是赤鲁旱那个凶悍的家伙,见到自己的士兵终于爬上了城墙,高兴地手舞足蹈,亲自站到阵前督战,哪一个回鹘士兵若是敢在这个人的跟前偷奸耍滑,肯定会被他搞得后悔生到这个世界上。 回鹘军的将士也都憋了一口气,就差一步他们就可以成功了,入了城之后他们就是首功,可以尽情地享受这所城池内的所有战利品,谁要是敢说一个不字,他们可以上去就是一巴掌,这座城是老子们打下来的,你们算老几,凭什么在这里说三道四?这个世界最终还是要讲实力的,对于军人来说,战功就是最重要的实力。 回鹘军的士兵拼命地向上爬,哈密军的士兵拼命地将他们往下赶,回鹘军胜在人多,哈密军胜在地利,一时谁也奈何不了谁。 然而,僵局总是会有人打破的,一名骁勇善战的回鹘军千夫长为了夺得这入城第一功的荣耀,不顾危险,亲自拿着盾牌登城。他的战斗经验很丰富,专门看准了一个城头上的哈密军都很忙乱的时机,举着盾牌迅速的爬上城头,转眼间就快爬到顶部了。 一名哈密军的士兵不经意间斜眼看见了这一个危险的人物,下意识地拿起铲枪来,想要把回鹘军的千夫长所攀爬的云梯掀翻,摔那名千夫长一个七荤八素,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名千夫长对他这一招早有准备,并且身手要比他敏捷很多,在他将铲枪伸下来的那一刻,回鹘军的千夫长一把抓住了铲枪的脖子部位,然后用力向下一拉,竟然将猝不及防的哈密士兵拉下了城头,直接摔了个脑浆迸裂。 眼见这一击得手,回鹘军的千夫长没有错过机会,举着盾牌,纵身一跃就跳上了吐鲁番的城头。一名哈密士兵见有敌人跳上了,当下不敢怠慢,立即端着长枪刺了过去。这名回鹘军的千夫长身手是当真的了得,微微一侧身,就躲过了这名哈密军士兵的长枪刺杀,并迅速地用拿着盾牌的左臂将那名哈密士兵的长枪枪身夹在了咯吱窝里。 这名回鹘军的千夫长力大无穷,一杆长枪被他夹在咯吱窝里,仿佛是扎进了石山里一般,竟然被死死地卡住,哈密军的士兵心中大叫一声不好,使劲儿抽了两次长枪,想把兵器抽回来,稳住阵脚,再次酣战,然后连续用力抽了两次,那杆长枪竟然纹丝不动。 回鹘军的千夫长没有给他多少机会,嘴角挂出了一丝得意地笑容,然后迅速抽出腰间的战刀来将这名哈密士兵的脖子砍断。 于此同时,另一名哈密士兵见到自己的同伴有了危险,从另一个方向举刀砍来,想要砍死这名回鹘军的千夫长,解救自己的同伴。 那名回鹘军的千夫长有着丰富的战斗经验,知道自己孤身一人冲上城头的那一刻是最为危险的,因为没有退路,没有援军,还会成为敌军集火的对象,所以这个时候必须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微有一个不留神,就会被敌军的乱刀捅成一个马蜂窝。 那名回鹘军的千夫长虽然在于哈密军的长枪兵作战,但他眼睛里的余光也正在扫视着周围敌军的一举一动,耳朵也在听着身后以及其他方位的动静。 他早就发现了那名哈密士兵正举着刀向他砍来的动作,当即没有犹豫,猛地一个转身,用遮在身体上的盾牌狠狠地撞在了那名哈密士兵的身体上。这位回鹘军的千夫长体壮如牛,只听“咣当”一声,便将哈密军的士兵装了个人仰马翻,眼冒金星,手中的刀也飞到了城墙下面,不知道砸到了那个倒霉鬼的身上。 那名回鹘军的千夫长没有犹豫,趁着这位哈密军的士兵四脚朝天,头晕目眩之际,猛地窜了过去,一刀扎在了他的肚子上,结束了他的性命。 整个动作都是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完成的,等其他的哈密军士兵反应过来的时候,早已有了三个回鹘军千夫长的手下也爬上了城头,与他们的千夫长一起背靠着云梯所在的位置,结阵而立,守住了一片滩头阵地。 负责守卫这一段垛口的哈密军百户见到这种情景心里大叫不好,若是任由这样发展下去,整个城墙防御的突破口就会从他这里打开了,胸中陡然升起一股怒火,带着十几个手下奔了过来,誓要将这几个打他脸的回鹘混到扔到城墙下面摔成肉酱。 然而事与愿违,回鹘军上来的几个将士知道自己退无可退,唯一的活路就是守住这一块滩头阵地,然后等着越来越多的同伴冲上来,最后一举攻占吐鲁番城,因此都守着阵脚死战不退。 再加上,那名回鹘军千户的武艺十分了得,破城第一功的荣誉以及背水一战的态势激发了他心中的十二万分的斗志,竟然一刀下去就把哈密军的百夫长的战刀劈飞了,再一刀劈下,就将他送上了西天。 第一百六十七章 崩溃 这个时候就完全体现出了平时学好武艺有多么重要,真要是到了关键时刻,兵法、阵型都是完全没用的,谁也顾不上,还得靠自己动手。 眼见长官如此生猛,冲上来的回鹘军士气大振,纷纷挥舞着手中的兵器,击退了一波又一波地哈密军士兵的进攻,将防线越扩越大。 由于敌军实在是太多了,哈密军的防线上每一个垛口都很吃紧,虽然大家都看到这个垛口的形势危急,但谁也抽不出手来支援他们,因此有越来越多的回鹘军士兵从这个缺口处登上城头,开始与城头上的哈密军士兵拼命厮杀。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哈密军的城防大堤自从出现了这个缺口后,就被犹如潮水一样汹涌涌入的回鹘军越撕越大,眼看着就要有溃堤的危险了。 负责哈密西城城防的万夫长心急如焚,在这样下去,城池就要被攻破了,满城的军民不仅都会死,他还会成为哈密的千古罪人,当即带着仅剩的一百多名机动兵力,咆哮着冲向回鹘军所建立的滩头阵地。 回鹘军此时也已经冲上来了几十个勇士,足可以与敌军一战,胜利的喜悦和入城后纵情享受的贪婪欲望充斥了他们的大脑,使他们极为亢奋,面对冲他们而来的哈密军援军,不仅不害怕,反而高叫着主动发起了进攻,因为他们看得出来,这就是吐鲁番西城墙上哈密军的最后一股机动力量,只要打垮了他们,后面的回鹘军士兵就可以坦然入城,城内的哈密军民都会成为他们的猎物,供他们纵情享乐。 双方短兵相接,胶着在了一起,一时谁也奈何不了谁,回鹘军不怕胶着,他们要的就是时间,时间越久他们爬上来的同伴就会越多,对他们也就越有利。然而这种情况对哈密军是十分不利的,若是不能在短期间内打败对手,等着越来越多的回鹘军涌上来,那这座城池就算是被攻破了。 就在哈密军的万夫长久攻不下,心急如焚,无计可施的时候,哈密军的主将迪丽娜扎带着一干援军终于赶到了,虽然此刻回鹘军已经冲上来了上百人,而且都是骁勇善战之辈,但在优势敌军的攻击之下,进攻势头还是被压了下去。 迪丽娜扎指挥着士兵一步步地压缩冲上来的回鹘军的防线,将他们重新压迫到城墙边上,正想着如何把他们全都赶到城下,或者是全都杀死在这里,堵住这个口子,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另一处垛口也被回鹘军攻陷了。 冲上来的回鹘军士兵十分兴奋地高声大喊道:“杀啊!弟兄们!首功是我们的了!”随即开始向外围扩展,砍杀附近的哈密军士兵。 迪丽娜扎见此情景心急如焚,她已经没有多余的兵力去照顾这个垛口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被攻陷。然而,这只是噩梦的开始,就在迪丽娜扎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第三处垛口也被攻陷了。紧接着又有了第四处、第五处、第六处……. 此时的吐鲁番城就像是一艘航行在大海上的轮船,一场狂风暴雨的袭来,将这艘大船冲开了一个巨大的缺口,就在所有人都在奋力堵住这个缺口的时候,紧接着这艘船又出现了第二处、第三处、第四处缺口,直到遍体鳞伤,到处漏水,让人根本救不过来。 迪丽娜扎仰天长叹一声,难道这就是她的宿命吗?难道她这一生就注定与那个人无缘吗?既然如此,那纵然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既然横竖都是一死,那就索性跟他们拼了。 迪丽娜扎不再说话,也没有对着手下下达作战指令,因为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没有用了,城池注定是要失陷的,干脆在临死之前多杀两个人好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当即甩开卫队,冲上前去,挥舞着宝剑,砍死了一个猝不及防的回鹘士兵。 迪丽娜扎自幼习武,但毕竟是女儿身,力量和体能都较男人差了一大截,虽然她抱着拼命的态度,但这不足以弥补双方实力上的巨大差距。很快在反应过来的回鹘军士兵的反击之下,迪丽娜扎便左支右拙,陷入了苦战。她的卫队度过了最初时刻的惊讶,反应过来后,立即全体冲了上去,不管怎么样,公主对他们都是很不错的,他们绝不允许有人在他们倒下之前伤害公主,那将会是他们职业生涯的耻辱。 回鹘军的士兵早已经杀红了眼,只想着入城之后尽情享受,管你什么男人女人见人就砍,因此也没有让着迪丽娜扎,数不清地白刀子,红枪头纷纷向她捅去。好在她的卫队来的及时,帮她将这些人的杀招格挡了下来,否则这位关西第一美人怕是就会在这里香消玉殒了。 回鹘军的士兵越来越多,哈密军的防线已经千疮百孔,基本上可以说是不复存在,只是他们知道,依照回鹘人的节操,入城之后肯定是鸡犬不留,横竖是一死,与其窝窝囊囊地被人当羔羊一样宰杀,还不如拼死一搏,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 在这种觉悟之下,哈密军才没有崩溃,依然像个男人一样,保持着军人的尊严跟敌人顽强的战斗着。 但是,话说回来,战场上的胜负最终还是要靠实力决定的,如果实力差距过大,再顽强的意志也没有用,最多是给敌人多制造一些麻烦罢了。 哈密军目前就是面临这种情况,失败是迟早的事,自己的坚持最多只能给对方制造一些麻烦,丝毫改变不了事情的结局。 迪丽娜扎也已经绝望了,说实话,以区区三万人对抗装备有大炮的十五万回鹘大军,能打到这个份上,她已经尽力了,这个时候,就算是她再聪明,也想不出什么破敌之策了,剩下的唯有一死而已,至少死之前,她的身体还是干净的,没有对不起那份感情。 第一百六十八章 杀降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回鹘军竟然鸣金收兵了,城头上正在交战的双方都愣了,谁也不明白回鹘军为什么会在胜利即将到来的时候鸣金收兵。他们刚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在短暂的静止之后,他们分明又听到了一阵鸣金声,这分明是回鹘军撤军的信号没错。 哈密军听到这个信号大为感奋,还以为是自己这边的援军到了,挥洒着兵器,高声大叫道:“援军到了,援军到了!弟兄们!杀啊!” 城头上的回鹘军不明就里,还真以为哈密军的援军来了,一时乱了阵脚,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就被哈密军的士兵砍倒了一片。 在城下面督战的回鹘副将军赤鲁旱听到后方的一阵鸣金声,开始也是十分愕然,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冷静下来后,又听到了几阵鸣金声,这才确定的确是总部的大将军下令鸣金收兵了。 赤鲁旱久经沙场,对战场上的各种猫腻早就烂熟于心了,略微一琢磨就知道出什么事了,肯定是也花不台和博尔忽嫉妒自己,害怕自己拿了头功而故意给自己使绊子。 “他妈的!什么东西!”赤鲁旱气得破口大骂,一脚将挡在自己前面的一块盾牌踢飞。谁都能看的出来,哈密军已经崩溃了,这吐鲁番城已经是囊中之物,这个时候撤军谁肯甘心?赤鲁旱气得都有率领着身边的这几万大军杀个回马枪,将在总部里给他下绊子的那两个混蛋捅成马蜂窝的冲动。 但是理智告诉他不能这么做,这是公然的反叛行为,就算是他敢干,自己身边的大小将校也不一定敢跟着他干,谁没有父母妻儿?满门抄斩的勾当你说干就干,那得跟你有多铁啊? 官大一级压死人啊!赤鲁旱气得直跺脚,眼睛盯着吐鲁番城,眼神里都快要冒出火来,他多么想说一句不用理会那两个混蛋,继续攻城的豪言壮语,但是他真的不敢,他要是真的这么说了,那就是违抗军令,一向跟他不对付的那两个人就更有理由治他得罪了。 赤鲁旱身边的一名小校见到自己的长官这一副犹豫不决,迟迟不肯决定,无比狰狞痛苦,仿佛是吃了大便的脸,心里也是一时慌了神,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了,小心翼翼地问道:“将军,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赤鲁旱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一跺脚,破口大骂道:“还他妈能怎么办?撤兵!跟老子回大帐找他们理论去!” “那、那城墙上面的兄弟们怎么办?”他们这一走,城墙上的人肯定就成了哈密军的下酒菜,这么明显的抛弃队友的行为,无论谁干起来,心里都会有一丝不忍,那名小校一脸惶恐地看着赤鲁旱说道,生怕自己再挨骂。 赤鲁旱抬眼望了望墙头,那里还有正在舍命搏杀的回鹘健儿,他们相信自己,愿意将后背交给自己,才肯爬上城去,就是认定了自己会在下面派人支援他们。而现在,自己却要抛下他们离去,这无论如何都是一种背叛。赤鲁旱心中闪过一丝可耻之心,但是他没有勇气为了这些袍泽违抗军令,只能一咬牙,一跺脚,一副狰狞的表情对着自己身边一脸求知欲的小校说道:“自求多福吧,这笔账算不到咱们头上。” 随即,下达了撤军的命令,吐鲁番城边的回鹘军队犹如潮水一般,开始向后退去。 正在城头上奋力与敌军交战的回鹘士兵见到这一幕纷纷破口大骂:“他妈的!什么东西!赶紧给老子回来!” 但是城下的回鹘大军仿佛没有听到他们的声音一样,还是迅速地向后退去,离他们越来越远,将他们推到了绝望的深渊。 “千夫长,他们抛弃我们了!”一名回鹘士兵带着绝望和愤怒的神情对着第一个冲上来的回鹘军的千夫长抱怨道。 回鹘军的千夫长也是满眼怒火,他打了一辈子仗,从来不怕死,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没有死在敌人的手里,却在今天要死在这群背信弃义的小人的手里了,心头也是一万头***呼啸而过,带着满脸的愤怒与不甘安慰重手下道:“我们无愧于回鹘,无愧于可汗,这些真主都可以看得到,我们就算是今天死在了这里,将来也会在天堂享受七十二个处女。而他们背信弃义,抛弃友军,将来必定会受到真主的惩罚。” 回鹘这个国家其实早已经伊斯兰化,在信仰的激励之下,又有不少回鹘士兵重新振作起来,拿起武器与哈密军平民,他们很多人都没有成亲,并且对战死的勇士可以在天堂享受七十二个处女深信不疑,就等着自己光荣捐躯后,奔向天堂去享受。 这些人,理所当然地被劫后余生的哈密军给干净利索的收拾了,包括那位最先冲上来的千夫长,他更是得到了哈密军的重点照顾,被砍成了肉酱。剩下的一群回鹘士兵都是意志不坚定之人,握着武器的手都开始发抖,站在原地不肯向前,眼睛直直地盯着哈密军,眼神分明是在说:“大哥,能不能绕我一命?” 迪丽娜扎眼珠子转了一下,对着剩下的瑟瑟发抖的回鹘军士兵大喊道:“我哈密军不杀俘虏,只要你们将武器丢到城下,本公主饶你们不死。” 这些回鹘军的士兵正等着对方的这句话呢,听到迪丽娜扎如此说后,纷纷依言将手里的兵器扔到了城下,然后跪在了地上,等着对方的发落。 然而,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还没等到迪丽娜扎发话,那些被他们的打得满腔怒火的哈密军直接将他们一个个砍翻在地,丝毫没有负罪感。还是那句话,谁会轻易原谅一个曾经差点弄死自己的人? 劫后余生的哈密军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说话,最后,众人把目光一齐投向跟他们一样满身是鲜血的迪丽娜扎。迪丽娜扎看到众位将士这副表情,本想着说一些鼓舞士气的豪言壮语,但嘴唇动了动还是忍下去了,形势明摆在这里,援军要是赶不过来,他们撑不了几天,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很苍白的,大家又不是傻子,无脑忽悠只会招来众位将士的反感,毕竟谁也不喜欢对方将自己当成傻子。 第一百六十九章 月黑风高 (求月票,大家的月票呢,别留着了。) 迪丽娜扎扫视了一圈儿众将士,眼光随即瞥向别处,脸色略微凝重地微微一动嘴说道:“都散了吧。” 哈密军的众位将士闻言都三三两两的散开,他们有的低着头,没精打采,有的扶着受伤的队友,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这个时候,负责守卫城西的哈密军万夫长找到迪丽娜扎,一脸担忧的说道:“启禀公主殿下,我们的箭矢快用完了,如果不及时补充,明天怕是很难挨过去。”敌人虽然爬上了城墙,但终究还是被打了下去,因此城池不算失守,依照现在的形势,迪丽娜扎肯定不会把这名万夫长怎么样,因此他说话也还算是比较有底气。 迪丽娜扎秀眉微微一皱,没有箭矢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大麻烦,城头上的哈密军士兵最主要的还是依靠箭矢来杀伤敌军,要是没有箭矢了,那就只能和爬上城头的敌军士兵短兵相接了,而以他们这点兵力,短兵相接无异于是送死。 哈密军的万夫长见到迪丽娜扎也犯了难,心头大为焦急,她可是公认的哈密第一智将,若是连她也没了办法,那这城池可就算是真的完了。 迪丽娜扎没有理会万夫长焦急的表情,自顾自的想着对策,突然之间,她的那双明若秋水的大眼眸子转动了几下,然后转过头去对哈密军的万夫长说道:“箭矢的事情我来想办法,现在我需要你去做另外一件事。” 回鹘军的中军大帐,负责指挥西城部队的副将赤鲁旱气鼓鼓的来到了大将军博尔忽和另一位副将军也花不台跟前,带着一脸的不满,扯着嗓子大叫道:“大将军,我马上就要拿下吐鲁番了,你为什么要鸣金收兵?” 博尔忽早就料到了这个脾气暴躁的家伙不会善罢甘休,故意将头别到他处,不用眼睛看他,冷哼了一声,道:“天色已晚,夜晚进攻怕是会有变故,故而本帅才会鸣金收兵。” 赤鲁旱对他的态度十分不满,虽然你是大将军,职位在老子之上,但老子好歹也是可汗任命的副将军,不是你这个小老儿的家兵家将,你怎么能用这种语气跟老子说话?当即决定得理不饶人,大喝道:“我手下的健儿都已经攻上去了,哈密军已经不行了,他们最多再坚持一炷香的时间,大将军难道看不出来吗?这个时候鸣金收兵,不仅功败垂成,还让我军攻上城头的勇士白白殒命,到了夜半时分,他们该会找谁索命?” “大胆!赤鲁旱,你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大将军说话?”站在一旁的也花不台,见到两人掐了起来,自然是毫无疑问地向大将军博尔忽表忠心,毫不迟疑地站出来呵斥赤鲁旱。 赤鲁旱扭头看了一眼也花不台,随即摆出了一副嘲讽与戏谑的表情,阴阳怪气地说道:“我当是谁呢?这不是差点立了头功的也花不台将军吗?大将军费劲心思给你找来的那些个大炮可真是厉害啊,一下子就砸开了吐鲁番的北城门。” 这话说的十分有水平,首先讽刺他是个溜须拍马的关系户,靠着大将军的关系才能拿到优良的装备,其实骂他打仗没有水平,拿着那么犀利的装备,门都给砸开了,愣是没有冲进去。 也花不台如何不知道他这话里是带着尖刺的,气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用手指着赤鲁旱,咬牙切齿地恨恨道:“你……你这个老贼,本将军要活剐了你!” “本将军怕你不成!没成想你打敌人不行,对自己人倒是挺狠,来啊,本将军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赤鲁旱对这个抢了他的功劳的人早已恨地咬牙切齿,巴不得跟他单挑呢,这样就算是打死了他,自己也不用负多大的责任。 “混账!你们两个把本帅的军帐当成了什么?菜市场吗?”博尔忽突然勃然大怒地一拍桌子怒吼道,桌子上的茶杯震得咣当咣当直响。他这句话虽然明着是骂两个人,但实际上是在偏袒也花不台,因为他知道,要是真的动起手来,多半吃亏的还是也花不台。 也花不台也没有把握能打败赤鲁旱,见到主将这样说,立即就坡下驴,将右手放在胸前,冲着博尔忽鞠了一躬,道:“大将军教训的是。” 赤鲁旱鄙夷地看了这个马屁精一眼,傲娇地冷哼一声,将头抬得高高的,没有理会任何人。 博尔忽眼见赤鲁旱如此尿性,心头十分不爽,但他毕竟是副将,若是没有大错,自己还真不能把他怎么样,当即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对着那两个人说道:“你们都下去吧,晚上加强警惕,小心敌人劫营。” “劫营?”也花不台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不屑地笑了一下,道:“就他们那点兵力还敢出来劫营?” “狗急了还跳墙呢?他们做困兽之斗,有何不可?”赤鲁旱看见也花不台的样子就十分不爽,故意跟着对着干,上去就怼了他一句。 也花不台本来向怼回去,但一想到这是大将军的吩咐,便将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宁肯面子上吃点亏,也不能跟大将军对着干,没有理会赤鲁旱,一脸悻悻地冲着博尔忽说道:“大将军说的对,末将知道了。”随即,瞪了赤鲁旱一眼,一甩袖袍,转身而出。 赤鲁旱见他吃瘪,心头一阵大爽,得意地冷哼一声,像一只战斗得胜的公鸡一样,傲娇地出了大帐。 今天夜里,迪丽娜扎没有回她的住处,而是住在西城头上跟手下的将士们一起守夜,今天白天的战斗实在是太惊心动魄了,哈密军为此也付出了很大的伤亡,这令她完全紧张起来,不敢再回到住处继续优哉游哉了,而是守在城头注视着敌军的一举一动,至于每天都有进行的洗澡工作,自然也就搁下了。 夜半时分,负责监视吐鲁番城头的回鹘斥候发现城头上有异动,似乎是有不少人要抓着绳子缒下来一样。 第一百七十章 抢功劳 回鹘军的斥候赶紧回头报告自己的指挥官,道:“大人,他们好像要派大队人马下来。” 负责监视这一带的回鹘军的万户定盯看了一眼,果然接着微弱的月光,看到有不少人顺着绳子缒了下来,略微有一丝庆幸地微微点头道:“大将军所料不错,他们果然是要狗急跳墙,想着临死之前拼一把,劫我们的大营。” “那我们该怎么办?要不要趁现在杀过去?”回鹘军的斥候见到缒下来的哈密军越来越多,心头也起了一丝紧张之情,带着一丝焦急的表情问万夫长道。 万夫长面色凝重地摇了摇头,他打了这么多年仗,一向都是以稳健著称的,从来不去冒不必要的风险,对着手下下令道:“不必。敌情不明,夜晚进攻容易遭到意料之外的损伤,对方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没有了别的办法,只能狗急跳墙。我们没必要这么做,用箭将他们射回去就行了。” 这名万夫长手下的士兵随即弯弓搭箭,向着他们看到的从城上向下缒的哈密士兵,放出了一排排的利箭,将每一个哈密士兵几乎都射成了刺猬。附近的回鹘军士兵见到这里有动静,也纷纷跑过来用弓箭支援,大家齐心协力,向哈密军的士兵倾泻了一波又一波的箭矢,直直射了多半个时辰。 城头上的哈密军士兵见到这一幕纷纷窃笑,并且暗自佩服公主殿下的才智,那些个缒城下去的哈密士兵自然都是假的,是穿着哈密军服的稻草人,目的就是引的对方放箭。 迪丽娜扎见此计奏效,心中也颇为得意,明朝初年,《三国演义》还没有流传到西北地区,迪丽娜扎自然也不知道草船借箭的典故,但是她酷爱读书,尤其是喜欢读中国的历史,因为她觉得浩渺无烟的中国史书中,蕴藏着无数的智慧。她这一招完全是抄袭安史之乱时唐朝的大将张巡的经典战例,然而,从小不好好学习的回鹘军万夫长自然不知道这一招,就这样傻里傻气地上了当,还自认为自己处置的十分稳妥。 由此可见,平时多读一些书是多么的重要,长见识啊。 回鹘军直直地射了将近一个时辰才回过味儿来,有几个胆大的士兵冲到城墙下面,将火把向上一扔才看清楚缒下来的是稻草人。 回鹘军气得跳脚大骂,那个指挥此次行动的万夫长更是暴跳如雷,深感智商受到了严重的侮辱,随手扯过身边一名手下身上的硬弓,搭上利箭,将其拉满,胡乱的朝城墙上射了一箭,他也知道,这一箭没有什么意义,纯粹是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怒。 迪丽娜扎组织士卒连夜清点收获的箭矢,共计有十万余支,这一票算是捞了把大的,有了这批箭矢,哈密军的将士们对于明天守住城池就更有信心了,个个喜笑颜开。 迪丽娜扎对这次计划所收获的效果十分满意,对着负责守夜的士兵吩咐了几句,就在城头上找了个地方和衣而睡了,她必须保持充足的体力来应对明天的大战。 倒在城头上睡觉自然是很不舒服的,所以迪丽娜扎醒的特别早,在天还没有亮时就睁开了眼睛,她环顾了一圈儿自己周围的哈密军将士,除了站岗的以外,每个人都睡的十分地深沉,看得出来,这几天的连续大战将他们全都累坏了。迪丽娜扎不忍心打扰他们,轻手轻脚的站了起来,举目远望,看着眼前绵延不绝的回鹘大营,心中犹如压了一块巨石,她知道,天亮时,他们又要进攻了,而这次自己真没有把握撑过去,就算撑得过今天,那明天、后天呢?援军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看见。 迪丽娜扎手里攥着朱楧送她的玉佩,望着漫天的星斗,呆呆发愣,听天由命吧。 天亮时,回鹘军又发起了更为猛烈的进攻,由于昨天他们的智商被严重侮辱了一番,因此这次是带着雪耻的心情进攻的,攻势更为猛烈。 “快!放箭!说你呢,眼睛瞎啦!”一名哈密军的千夫长焦急地指挥着战斗,他手下的弓箭手总是不能选中他心目中的最有目标,这让他恼火不已,虽然有昨天的十万支箭,但这种把戏只能用一次,这回箭矢用完就真的完了,不能不省着点用。 “射那个当官的!他妈的,你等贼军距离近了再射,嫌老子手里的箭矢多是不是?”哈密军的千夫长一边指挥战斗,一边气得跳脚大骂,有的士兵确实是他娘的笨了点。但他也没有别的办法,这个时候,不可能临时再让他换人,他只能带着自己的这帮兄弟,去和凶狠的回鹘军玩命。 回鹘军这次的攻击重点仍然是城门,只不过从北门变成了西门,因为他们亲眼看见,北门已经被石头堵死了,无论如何也进不去,他们昨天晚上总结了经验,认为昨天北门的突击队攻击失败的最主要原因是没有料到敌军在城内也挖了壕沟,突进去的部队没有带越过壕沟的器械,手忙脚乱之下,才被敌人打了个防守反击。这次他们吸取了教训,准备攻入城门的突击队,配备了长木板,就算哈密军在西城内也挖了壕沟,他们也完全可以将长木板搭上去,迅速的突破到城内。 回鹘军的战术和昨天的一样,仍然是先派一群炮灰爬城墙,吸引敌军的注意力,然后再用大炮轰击西城的城门,突击队随时待命,待到城门被轰开时,就一拥而入,彻底占领吐鲁番城。 由于估计哈密军差不多已经到极限了,回鹘军的大将军博尔忽亲自莅临前线来指挥,他可不愿意把这个攻破城池的大功让给整日跟他作对的赤鲁旱。对此,赤鲁旱十分恼火,又生了一肚子气,但也无可奈何,只能站在一旁,看着博尔忽的表演。 回鹘军一如既往地蚁附登城,后排的大炮冲着哈密的城门发出了一阵阵的怒吼,终于在几排炮过后,有几枚幸运的炮弹砸中了城门,将吐鲁番的西城门砸成了两半。回鹘军的突击队见此情景十分感奋,在一名万夫长的指挥下,高声叫嚷着冲了过去,他们这次一定要拿下吐鲁番城,好一雪昨日之耻。 第一百七十一章 天黑了 城头上的哈密军纷纷掏出硬弓,用作夜从回鹘人手中骗来的利箭,向一拥而上的回鹘人发起一波波攻击。 突击队最重要的是要快,因此他们没有推着笨重的楯车,只拿着几个小型的盾牌来遮挡身体,自然不能将哈密军的箭矢完全遮蔽的住,不少回鹘军都中箭倒地,倒在了离他们的梦想最近的地方,但剩下的回鹘军仍然没有胆怯,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哈密军最后的反抗了,只要冲过城头,胜利就属于他们,到时候他们在成外所受的苦,会在城内的军民身上千倍百倍的找回来。 然而,他们冲到城门口的时候,却被眼前的场景震惊住了,这里的城门也被完全堵死了,没有留一点空隙,刚才炮弹把城门砸开的时候,将附近的尘土全都溅了起来,弄的尘土飞扬,谁也看不清楚里面是什么情况,再加上回鹘军立功心切,一见城门洞开,想都没想就直接冲了进去,结果却碰到这个局面。看来哈密军是打算窝在里面打死都不出来了。 这一下子冲到城门附近的回鹘军瞬间尴尬了,要进进不去,要打没有楯车和大盾牌的掩护,完全沦为了城头上哈密军弓箭手的活靶子,在一片惊愕声中,又被哈密军放到了一片人,剩下的开始四散奔逃,甚至是抱头鼠窜。 在阵后督战的博尔忽见此情景勃然大怒,他本来以为今天可以破城,所以才亲自指挥,好树立自己主将的威严,没想到打成了这个鸟样,让他脸上十分没有光彩。 在他一旁站着的赤鲁旱倒是心中一阵暗爽,这个小老儿成心给自己穿小鞋,现在亲眼见他吃瘪,如何不爽? 博尔忽霍地一声,从大将军的座椅上站了起来,冲着身边的也花不台大吼道:“给我全军压上,今天要是破不了吐鲁番城,谁也别想有好果子吃!” 回鹘军的士兵在长官的严令之下,又开始向吐鲁番城发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攻击,但是由于昨天晚上哈密军及时得到了补充,所以反击起来毫不手软,一个个不要命的向着回鹘军发射着复仇的利箭。回鹘军好几次都攻上了城头,但都被哈密军给打了回去,功亏一篑。再加上昨天那件不顾友军擅自撤退的事干的太操蛋了,所有攻城的回鹘军将士都多了一个心眼儿,谁也不愿意先爬上去,生怕自己变成昨天那群可怜的哥们,很多人都在城下面瞎吆喝,乱放箭,不认真攻城,出工不出力,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长官对此也表示理解,没有逼着手下拼命登城,毕竟昨天那件事干的太操蛋了,已经超过了身为一名军人的底线,而人都是有底线的。 得益于此,战斗一直持续了整整一天,哈密军虽然付出了很大的伤亡代价,但是整个防线仍然是岿然不动,没有给回鹘军丝毫可乘之机。 赤鲁旱看着西边已经没进去半截身子的太阳,一脸戏谑地冲着主将博尔忽说道:“大将军,太阳快落山了,该收兵了。” 博尔忽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也无法出言反驳,夜晚进攻的不可确定性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对方肯定会多设火把,严防死守,自己占不到多少便宜,他不愿意冒这个风险,只能恨恨地说道:“收兵!本帅发誓,一定要拿下吐鲁番城,谁要是敢在这件事情上给本帅打马虎眼,本帅绝不轻饶!”说罢,别有深意地瞪了赤鲁旱一眼。 赤鲁旱心中冷哼一声,又是一阵暗爽闪过,老子横竖不犯错误,看你能怎么样?将头别到其他地方,就当没有看到博尔忽的眼神。 回鹘军又一次鸣金收兵了,然而哈密军并没有因此而庆幸,因为他们已经快到达极限了,昨晚刚刚骗来的箭矢,今天就已经消耗了不少,而且经过今天一天的大战,城墙严重受损,明天说不定就会被人家给挖塌了。士兵伤亡更是严重,已经损失了一半的战斗力了,剩下的人防守这么长的防线,实在是有一些力不从心。若不是回鹘军因为上次诸将擅自退兵的事情心有余悸,他们能不能撑下去还真不好说。 看着自己这一方的将士又一次如潮水般退回来,每一个回鹘军的指挥官心里都不好受,区区一个吐鲁番城打了这么久都没有打下了,实在是太影响士气了,听说哈密王已经向肃国求援了,如果肃国的大军赶过来,在城下打一个反包围战,那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 也花不台忽然心头一动,一脸喜悦地冲着博尔忽说道:“大将军,末将想到了一个破敌之策。” 博尔忽眼睛突然冒出了一丝兴奋的神采,脸上也一扫之前的阴霾,带着一丝激动的神情说道:“你有什么办法,快说出来。” 旁边的赤鲁旱则是冷哼一声,心道你这个只会搞关系的绣花枕头能有什么办法? 也花不台没有理会赤鲁旱的表情,向前走了两步,将脑袋凑到博尔忽的耳边,脸上带有一丝得意地说道:“我看哈密军也已经到达极限了,他们这几日怕是都没有休息好。我们应该利用他们这个弱点,晚上派一些人在他们城下敲锣打鼓,让他们休息不好,这样以来,他们的军心必定崩溃,吐鲁番城也就不攻自破了。” 赤鲁旱听到这句话心头也是一惊,没想到在他心里只会拉关系的也花不台居然也能想出这番妙计,他说的没错,白天打了一整天的仗,晚上还休息不好,换谁谁也受不了,用不了多久,意志力差的就会心神崩溃,说不定会直接跳到城墙下面摔死。 也花不台注意到了赤鲁旱吃惊的表情,心中也是闪过一丝暗爽,心道让你小子吃惊的事情还在后面呢?没有理会赤鲁旱,继续摆着一副奉承的表情对博尔忽说道:“大将军,末将以为,哈密军之所以如此奋勇守城,除了所谓的忠肝义胆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害怕我们冲进城后屠城泄愤,为了自保才不得不拼命。我们应该向城里射入绑着书信的箭矢,明白告诉城里的哈密守军,只要他们开城投降,将城中的主将献给我们。我们不仅不会杀他们,还会给他们加官进爵,以示表彰。” 博尔忽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一边用手缕着胡须,一边抬眼撇了也花不台一眼,笑骂道:“你他娘怎么不早说?”他心里十分清楚,也花不台的这条计谋实在是太毒了,先是不让哈密军晚上睡觉,扰乱他们的军心,进而进行诱降,这时候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兵将就很有可能反戈一击,将城池献给他们。 第一百七十二章 杀人 也花不台嘿嘿一笑,像是受到老师表扬的小孩那样兴奋地对着博尔忽说道:“末将也是刚刚想到的。” 博尔忽笑着拍着也花不台的肩膀说道:“你献的计策很不错,若是这次攻克了吐鲁番城,本帅给你记首功。” “谢大将军。”也花不台高兴地冲着博尔忽鞠了一躬道。 旁边的赤鲁旱又是冷哼一声,别过头去没有理会这两个好基友。 回鹘军的士兵又重新返回到吐鲁番的城下了,然而这次他们不是来进攻的,而是来送信的。他们将绑着信件的箭矢一波一波的射到吐鲁番城内,射完就走,绝不迟疑。 信件上写的内容无非是我们知道你们已经弹尽粮绝了,而你们的援军迟迟不见踪影,我们大帅反手之间就可以破此城,但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们大帅也不愿意见到过多的生灵涂炭,只要你们将城内的主将献出来,开城投降,我们大帅不仅担保不会杀你们,还可以给你们官做,让你们享受荣华富贵。成败就在一念之间,哈密国惹了强大的回鹘国,覆灭是必然的,你们是愿意给他陪葬,还是愿意做我们回鹘的新贵,由你们自己选择。 不得不说,这样的信件对此时的吐鲁番守军还是有很大的冲击力的,如果回鹘人最一开始就这样做,他们或许会嗤之以鼻,因为他们毕竟有三万大军,又有邵安公主这个著名的智将做统帅,后方还有十几万肃国的援军做指望,是很有信心守住这座城池的。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吐鲁番城守了这么多天,基本上已经是弹尽粮绝了,邵安公主再有智谋,也不可能为无米之炊,至于肃国的援军,到现在连个影子都看不见,所有人都很怀疑,明天到底能不能挨过去,现在支撑他们坚守下去的,就是求生的欲望,因为他们一直都认为回鹘军破城之后会屠尽这里的军民,但现在回鹘军开始采用攻心战术,许诺不仅不杀他们,还会给他们高官厚禄,虽然不能确定回鹘军百分之百说的都是真话,但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哥们,内心里已经开始动摇了。 迪丽娜扎也看到了这样的信件,冰雪聪明的她自然可以看出回鹘人的险恶用心,心知这样的信件若是在城中蔓延,对于守城将士的军心,将会是巨大的打击,随即手按宝剑,沉着脸,对跟在她身后的万夫长下令道:“传令下去!所有回鹘军射进来的妖书一律收缴上交,有敢收藏传阅者,杀无赦!” “遵命!”哈密军的万夫长将右手放在胸前,深深地向迪丽娜扎鞠了一躬,大声回答道。身经百战的他自然明白这时候这些妖书对守城将士的士气所造成的巨大打击,对于公主的眼明手辣、雷厉风行,深感欣慰,主将如此,守住城池就多了一丝希望。 哈密军的万夫长专门组织了一个几百人的锄奸队,由他的一个心腹千夫长率领,满城转悠,见到回鹘军射进来的信件就全部收缴,不让军士们看到,见到有军民私藏或者传阅这些信件就派人将他们抓起来,等着交给公主统一发落,这一抓还真就抓了几十个人。 迪丽娜扎端坐在城头的大将军椅子上,一双凤眸中发射着凌厉的目光,扫过跪在她跟前的这几十个意志不坚定的将士,他们当中官职最高的也只是个百夫长,看来局势还没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最起码城内的众多高级军官还都是站在她这边的。 迪丽娜扎寒着脸,用少有的,听起来都让人害怕的愤怒语气,狠狠道:“你们为什么要背叛本公主?” 反正今天也是一死,那名领头的哈密军的百夫长倒是不害怕了,猛地抬起头,直视着迪丽娜扎的那张绝美的容颜,理直气壮地说道:“我们在这座孤城里都坚持了这么多天了,援军连个影子都没有。你想让这么多兄弟都替你陪葬吗?” 迪丽娜扎勃然大怒,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七尺高的汉子居然会说出这么不知廉耻的话,还把责任都推到她的身上,寒着脸瞪着那位百夫长,仿佛要把他生吃了一般,大喝道:“荒谬!尔等身为军人,吃国家的俸禄,理应战死沙场!如今你们贪生怕死到还罢了,居然还敢把责任推到本公主的身上。你们忘记你们入军籍时所说的话了吗?尔等良心何在?廉耻何在?” 这番话说的跪在她跟前的众位想要反叛的将士全都低下了头,古人最讲究的就是忠义,你身为人家养的士兵,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就该为人家卖命,这是大义所在,任何借口都无从挑战。现在敌军都打到城墙下了,你却不思报效,反而想着投靠敌军,无论走到哪里都说不过去。 迪丽娜扎见到他的这番样子,在看看周围站着的将士的反应,知道自己的这番话起到了稳定军心的作用,深吸一口气,面无表情的挥挥手道:“将这些个叛贼全都斩了,首级挂在旗杆上示众。” 没有人怀疑她的这个命令的合理性,叛徒都不杀,那要军法还干什么,当即就有几十个刀斧手走向前去,将这几十个曾经的袍泽,现在的叛贼的脑袋全都砍了下来,鲜血又流淌了一地,但在地上留下的痕迹却并不明显,因为城头上的每一块土地,几乎都已经被鲜血染红了。 干完活的哈密军又在迪丽娜扎的示意下散了,分头去找地方休息,因为他们知道,明天还有更大的挑战等着他们去面对,这个时候不养好体力是不行的。 然而,就在他们即将进入梦乡的时候,城墙下面突然响起了一阵阵金鼓喧天的声音,十分地吵闹,将快要进入梦乡的哈密军吓了一大跳,大部分士兵都被这喧闹的金鼓声给惊醒了。 一名哈密军的百夫长看着城墙下面一团团攒动的黑影,内心着急到了极点,扯着嗓子大喊道:“敌袭!”然后,左边踢一脚,右边踢一脚,分别踹醒了自己的两名手下,大骂道:“别他妈睡了!敌军上来了,再睡脑袋都要被人摘下来了。” ps:关于本书进度的问题:很多书友抱怨我将情节一直停在哈密,怎么说呢?哈密是通向西方的重要通道,应该多费些笔墨。第二,抢地盘不一定全靠军队进攻,还需要根据当时的形势去制定一些zhengzhi外交手段,主角收服哈密主要靠的就是zhengzhi外交手段,迪丽娜扎只是一个引子。她和主角的感情是真不假,但哈密王和主角之间没有感情,只有利益,只要还有一条路走,我想谁也不会束手就擒,给别人当小弟。现在哈密王手里还有牌打,后面也会和主角搞一些事情,但主角会很鸡贼的将他逼到无路可走,进而投降,而不是靠着和一个女人的感情。第三,可能有人觉得吐鲁番城攻防战写的太多了,这个怎么说呢?本书的老读者应该都看出来了,本书的基调不是守护大明,而是拿着老爹分的一份家产征讨四方,让所有人跪在地上唱征服,所以主角在本书中将会很少打防守战,基本上都是进攻战,但是,作为一本主打铁血战争的小说,不写一写惨烈的,令人绝望的孤军守城战好像也说不过去,所以这个戏份暂时就让主角的女人代劳了。但是不会太久,再有几章就写完了,其实我一开始也没打算写这么多,只是越写越有想法,不知不觉中就写了这么多字。第四,本人是新手,第一次签约,你问新到什么程度,怎么说呢,我一直都不知道三江的推荐要自己申请,还以为和其他的推荐一样是网站自己给的呢,一直到我埋头码字码到上架才知道这个事,当然是错过了。虽然申请了也不一定能上,但是总是少了一次机会,很可惜。所以说,我有很多事情不太懂,希望大家多多提意见,每一条书评我都会看。第五,感谢一个小小的法师提的意见,你一直在花钱看我的书,虽然意见很直白,但我也知道你是为了这本书好,所以很感谢;感谢今天书城读者蔚蓝天山的巨额打赏,请问怎样写得再银当一点啊?最后,玄铁葡萄是我的起点用户名,想必很多人都知道了。谢谢大家。 第一百七十三章 疯了 那两名哈密士兵着急忙荒地爬起来,揉了揉惺忪地睡眼,朝城头下面一看,果然是有不少黑影在城下乱窜,再听着这锣鼓喧天的吵闹声,也是认为敌人要上来了,立即一般踹醒自己身边的同伴,一边拿着武器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准备迎击敌军。 迪丽娜扎今夜自然还是睡在城头,如今的形势这么紧张,她自然不敢在脱离部队,否则部队当中若是出现了什么突然的变故,她无法及时应对。她现在是一团心事,心乱如麻,还没有合上眼,就听见了城墙下面的一阵喧闹声,刚开始的时候,她也认为是敌袭,但往城下看了几眼后,瞬间明白了这只不过是敌军的袭扰战。 纵然如此,她仍然不敢掉以轻心,因为她知道,敌军此时的袭扰,比真正的进攻还要可怕。将士们已经打了几天仗了,只有晚上这点时间可以休息,若是敌人就这样闹腾几个晚上,那城内的守军肯定就不战而溃了。 迪丽娜扎传令诸将安抚中高度紧张的哈密士兵,然后一脸沉静地对着众将士道:“大家不要害怕,他们不是夜袭,只是想骚扰我们而已,大家不用理会,除了放哨的,全都回去睡觉吧。” 经过她的这么一提醒,哈密军的士兵也都明白了过来,敌军若是真的想夜袭肯定不会事先搞这么大动静,但问题是你老人家说睡觉,可这让人怎么睡啊?城下面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就差搭戏台,放鞭炮唱大戏了,谁要是能在这么个环境中睡着,那肯定是一个得道的高人。 很明显,哈密军内还没有出现这种人,众位将士被城下回鹘军的吵闹声搅和地心烦意乱,睡又睡不着,打又打不着,个别定力差,脾气火爆的都已经开始跳着脚骂娘了。 “他妈的!这帮狗崽子还有完没完!老子要下去跟他们拼了!”一名哈密军的十夫长跳脚大骂道,随即抽出箭矢来,朝着眼前的一片黑暗“嗖”地射了一箭,这一箭是不可能命中目标的,除非那位十夫长的运气好到爆棚,他也知道自己这一箭没有多少意义,但就是心中有数不清的闷气想用这种方式来发泄。 “你干什么!公主严令不许浪费箭矢,你他妈是想掉脑袋吗?”这位十夫长的上级,哈密军的百夫长一脚将他踢了个跟头,劈头盖脸的大骂道。 那名十夫长也是个火爆脾气,脾气不火爆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当即一个跟头从地上跃起来,不顾上下级的尊卑关系,冲着他的领导百夫长怼道:“打了这么久的仗,还不让人好好休息,这他妈算怎么回事?与其这样被他们活活气死、烦死,还不如下去战个痛快,最起码能对得起勇士这个称号,不会窝窝囊囊地被他们麻烦死!” 那名哈密军的百夫长一巴掌抽在了他的脸上,军队里的汉子交流就这么直接,能动手的情况下,绝不动嘴,骂道:“亏得老子平时还看你像条汉子,没想到你小子就这么点出息!枪林弹雨都熬过来了,就他妈这点屁事你就扛不住了?你就当他们给你唱大戏怎么了?想死还不容易?从这里跳下去一头就能摔死,但若是每一个哈密勇士都像你这么没出息,那城池谁来守?公主和后面的大王谁来保护?亏的你吃了国家那么多的俸禄,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那名哈密军的十夫长被长官骂的一点脾气都没有,低着头,一脸惭愧的表情,不再说话,看他着样子是听进去了,不得不说,会作思想工作的军官真的是部队里的宝贝,关键时刻能把所有人的心思都拧到一块,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然而,哈密军中像这位十夫长一样脾气火爆,心情浮躁的人为数不少,听到回鹘军一直这么没完没了的吵闹,也有一些士兵心里实在是憋得受不了了,气得破口大骂,但光骂几句也不足以发泄他们心中的烦闷情绪,不少士兵纷纷掏出箭来,冲着回鹘军所在的黑影一阵乱射,也有一些人举起一块大石头来就往城下砸去,靠着这种自认为十分解气的方式,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滔天闷火。 当然,这么做的结果除了浪费宝贵的战略资源以为,收不到任何效果,完全就是在自掘坟墓,等把箭矢和滚石檑木都扔光了,回鹘军估计也就该上来了。这也是博尔忽和也花不台的目的之一。 迪丽娜扎见此情景心中焦急万分,一张俏丽无双的脸颊上挂着似乎是万年前形成的寒冰一样,不止一次地下令道:“不许乱放箭,不许乱抛石头,违令者军法从事!” 不过她的命令收到的效果并不是很大,那种被人在城下一边喧闹一边挑衅的感觉一般人是很难忍受的,要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匹夫之勇会因为这样的事出城挑战然后被杀死了。 朝鲜战争时,由于美军的炮火实在是太厉害,志愿军初期都是躲在坑洞里避炮,然而巨大的炮声在头顶上炸响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光是那个震动的声音都快要把人的心肺都给震出来了,所以有不少实在是受不了了的志愿军直接就冲出去跟美军开战了,宁肯被美军的炮火轰死也不愿意再忍受那种感觉了。 哈密军的情况跟后世的志愿军差不多,明知道自己在黑暗之中乱放箭、乱扔石头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但就是忍不住想要发泄自己心中烦闷的情绪,不顾迪丽娜扎的严令,还是不断地浪费着宝贵的战略资源。人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很难从理智出发的。 迪丽娜扎对他们的心情是很理解的,说实话这些人能帮她坚守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她的内心还是很感激这帮忠义之士的,不会真的因为这件事就把帮他撑到现在的将士给军法从事,现在这个时候,还有什么比军心更加重要呢?只要他们不作出背叛哈密的事,迪丽娜扎就不会把他们怎么样,毕竟现在正是用人之际。 但是,总是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还没等回鹘人打上来,自己人就先崩溃了,城池还怎么守? 迪丽娜扎紧锁着秀眉,苦苦思索着对策,忽然之间,心生一计,虽然有一些冒险,但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了,到了这个份上,哪一刻不是在冒险? 正在吐鲁番城下嗨皮的回鹘军突然发现,吐鲁番的城头上隐隐约约地又有黑影在缒下来。回鹘军的一名斥候立即将这件事报告给了正在指挥袭扰的万夫长,万夫长这次学精了,没有立即下令放箭,而是冲着自己身边的一个千夫长命令道:“你派几个人,先去看看缒下来的是真人还是假人?” 千夫长将右手放在胸口,深深地向万夫长鞠了一躬,沉着声音道:“遵命!”当然,这么危险的事他是不会亲自去的,万一敌人在引诱他怎么办?去了之后很有可能就会被乱箭射成刺猬。所以就叫来他手下的一个百夫长,让他领着几十号人,拿着火把,摸到城墙边上,看清楚敌情。 回鹘军的百夫长无法在向下面推活,只能领着几十个骁勇的回鹘勇士拿着火把火箭靠近城墙边上,然后猛地点燃火把和火箭,向城头上扔了过去,将城墙边上的黑影照了个通亮,果然是稻草人没错,有几个还被火箭点燃了,将附近的黑暗照的通亮,暴露出他们身边的友军其实也是稻草人。 然而此时,回鹘军的这几十名先头部队也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招来了城头上的哈密军弓箭手的一阵齐射,扔下了十几具尸体,仓惶退去。 那名回鹘百夫长还负了伤,左臂上挨了一箭,鲜血直流,他顾不上包扎伤口,首先跑到长官那里复命,道:“启禀大人,都是假人。他们是想把我们都引道城下然后在进行射杀。” 万夫长冷哼一声,看来是猜对了,十分得意地对着手下的人说道:“老子,猜的不错,这帮哈密狗贼,真他妈够狡猾的。” 就在这时,吐鲁番的城墙上突然没了动静,那些被哈密军系下来的稻草假人,又被他们用绳子给拉了上去,一切又都恢复了平静。 城头下的回鹘军继续干着他们袭扰的工作,一个个乐此不疲,敲锣的敲锣,打鼓的打鼓,吆喝的吆喝,甚至还有扯开嗓子唱山歌的,忙的不亦乐乎,反正他们人多,大将军下令了,凡是晚上参加闹腾的,白天不用攻城,可以躲在营房里睡大觉,所以很多人都抢着来。 然而,没过多久,吐鲁番城头上又有了异动,又是出现了不少黑影在缒城而下,回鹘军里有眼尖的士兵,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万夫长。虽然经过上次的侦查发现这些缒下来的人都是假人,目的就是引诱回鹘军的士兵上钩,但是久经沙场的回鹘军万夫长还是不敢掉以轻心,对着自己身边的那个千户说道:“再去派人看看。” 那名千户虽然觉得自己的长官有一些过于小心了,但还是不敢违背他的命令,立即叫来另外一个百夫长,命他带人到吐鲁番的城下去查看,结果还是一样,回鹘军在付出了十几条人命后,还是得到了缒下来的是假人的情报。 哈密军又一次没有了动静,将系到城下的假人全都收了回去,城头上又是陷入了一片宁静。回鹘军见此情景,又开始敲锣打鼓起来,继续着他们的喧闹。 结果,没过多久,吐鲁番的城头又出现了缒城而出的黑影,回鹘军的万夫长还是不放心,又一次派人去查探了一番,结果还是和前两次一样。就这样又重复了三四次,回鹘军的士兵也被他们这个万夫长的行为给彻底的激怒了。 有所谓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你这么接二连三的被对方戏耍,就算你不要脸,不在乎智商被侮辱,但老子们还在乎命呢?去一次死十几个人,对你这个万夫长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命对于我们来说可是弥足珍贵的,每个人只有一条。牺牲倒没什么,毕竟打仗总是会有伤亡的,但是这样接二连三被人戏耍毫无意义地牺牲实在是让人火大。 时间长了,回鹘军的将士里就出现了一种负面情绪,不少脾气大的就开始发牢骚了,怪话大王们又开始编出各种各样的怪话来讽刺这个万夫长。 “听说过怕人怕鬼的,没听说过这么怕稻草人的。” “就是,哈密军早就被咱们打的无法自保了,怎么还有胆子冲下来,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想不明白还做什么指挥官?” “怕死还当什么兵?要是让别人知道咱们的万夫长怕个稻草人都怕成这样,那咱们以后还怎么混下去,还有什么脸面见人,隔壁那群人的风凉话老子可受不了。” “真是没想到,没在战场上战死,到头来却被人家的稻草人吓死,真他妈的没面子。” 各种怪话层出不穷,也渐渐地传到了回鹘军的万夫长的耳朵里,说实话这些话虽然很难听,但他还真不能凭借着手中的权力,将说这些话的人找出来,一个个地军法从事。毕竟军营中的都是血性男儿,整日在刀口上舔血,都是火爆脾气,谁的话也好听不了,为了这么点破事就要杀人耍威风,那他这个万夫长在士兵们心目中的威信就会一落千丈,甚至还会犯了众怒,今后就别想指望着这帮兄弟拼命为他杀敌立功了,说不定还会被手下的人打黑枪,毕竟都是一块经历过生死的人,谁还没有几个铁兄弟,而且军营当中有不少父子、兄弟一齐从军的,他们会原谅这个为了抖威风而杀人的万夫长? 听到这些怪话的万夫长心里十分不是滋味,话糙理不糙,他可能确实是有一些过于小心了,这才被哈密军利用,一次次地戏耍他,脸上的表情抽搐了几下,随即不冷不热的下令道:“今后哈密军再有动静不必理会,前方的将士只需要站好岗,防止城上的哈密军真的下来偷袭便是。” 第一百七十四章 踩我脚了 这句命令下达后,回鹘军的将士们心里多少舒坦了一点,这才是正确的做法,何必为了吐鲁番城里的那几个残兵败将将自己搞的草木皆兵,不仅让敌人得意,还会让自己人看笑话。 此后,哈密军在往城下面缒稻草人,回鹘军一概不予理会,只是自顾自地在城下喧闹,继续按照大将军的命令,袭扰着敌军,好让他们不得休息,最后军心崩溃。 虽说回鹘军的万夫长下达命令让前方的将士提高警惕,防止敌军偷袭,但这个世界上理论是理论,实际是实际,二者之间总是差着一道鸿沟,导致很多理想不能变为现实,甚至是和现实想去甚远。 开始的时候,回鹘军的前排士兵还保持的高度的警惕,可是到了寅时左右,回鹘军也闹了大半个晚上,自己也累了,再加上晚上三四点是人最容易犯困的时候,许多回鹘军见哈密军没了动静,自己后方大营的主将们也应该已经安然入睡,就开始偷懒,出工不出力,甚至是猫到一个角落里偷偷睡起觉来。 人都是有惰性的,对于工作或多或少都会有偷懒心理,毕竟一件事干久了,多少都会让人产生一些厌烦的情绪,对于当兵的来说,打仗就是他们的工作,在经过了初期的紧张激情之后,已经演变成老兵油子的士兵也会找机会偷懒,尤其是这种不用拼命却需要伤神费力的工作,他们更是容易找机会敷衍应付。 但是此刻的应付,却是让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迪丽娜扎一直在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城头下面回鹘军的状态,见到他们喧闹声变小了,进而变得希希两两,借着月光和他们的火把已经可以隐约地看出,他们当中已经有不少人席地而卧了,而这个时候倒在地上是最容易睡着的,没有倒在地上的人大多也坐在了地上,看着是那么的没精打采。 迪丽娜扎感觉时机差不多了,一招手,将自己身后的万夫长叫来,轻轻地问他道:“准备的怎么样了?” 那名万夫长见到回鹘军的这种状态,眼睛里瞬间释放出灼热的光彩,这是一个立大功的好机会,没有一个武将是不渴望立功的,立即将右手放在胸前,冲着迪丽娜扎一鞠躬,轻声而又坚定的说道:“四千敢死队已经全部准备好,请公主殿下放心,末将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迪丽娜扎看着他胸有成竹的样子,心中十分满意,冲着他赞许地点了点头,道:“好,你们多加小心,这次的功劳,本公主一定会让人牢牢记下。” 万夫长都快压抑不住自己的激动之情了,双目中闪现出嗜血的渴望,冲着公主殿下一拍胸膛,道:“请殿下放心!末将这就去了!”说完,冲着后面埋伏的四千骁勇敢战之士,一挥手,沉声道:“行动!” 最前面的一排士兵迅速向城头靠拢,将一个个绳梯抛了下去,然后将其一端固定在城墙上,率先顺着绳梯爬了下去,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后面的士兵没有等待长官的命令,而是井然有序地一排排地向城头处靠拢,然后迅速而又没有声音地向城下面爬下去,看的出来,这些人都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士。 待到自己的手下都走的差不多了,万夫长冲着迪丽娜扎施了一礼,沉声道:“公主殿下,末将走了。” 迪丽娜扎面容坚毅地冲他点了点头,强压住自己内心紧张兴奋地神情,道:“多加小心。” 万夫长重重地一点头,“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和最后一批敢死队顺着绳梯爬了下去。 之前爬下去的所有敢死队员全都蛰伏在城墙根上,等待着长官的命令,经过这几天的大战,城墙下面到处都是死尸、被砸坏的攻城器械、还有哈密军扔下来的滚石檑木,因此很好藏身,再加上此时的回鹘军麻痹大意,丝毫没有发现哈密军已经将敢死队投送了下来。 万夫长从城头上缒下来后,派人将最前面负责侦查的百夫长叫过来,轻声地问道:“情况怎么样?” 那名百夫长显然是个侦查老手,猫着腰,轻手轻脚地走了过来,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凑到万夫长的跟前,轻声道:“一点防备都没有,看来这票我们能捞把大的。” 万夫长嘴角挂起了一丝邪魅狂狷的微笑,眼睛里冒出了灼灼火焰,这帮回鹘狗崽子,仗着自己人多势众,打了我们这么多天,今天就让你们尝尝苦头,将手用力一挥,沉声道:“行动!” 每一个哈密敢死队的士兵都掏出一根红绳来系在自己的左臂上,以便在黑夜中分辨敌我,他们的任务很简单,冲到敌军的阵地,见到胳膊上没有红绳的就砍死。 夜袭战最主要的是隐蔽性和悄然性,虽然万夫长已经下达了总攻击的命令,但哈密军没有叫嚷着一哄而上,若是这么做的话,他们可就对不起这个精锐之名了。 仍然是那名哈密军的百夫长带着手下的人走在最前面,负责清理敌军的哨兵,剩下的人悄悄跟在后面,以便收到最好的攻击效果。 哈密军的百夫长看来经常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干起来轻车熟路,在悄无声息地情况下就解决了回鹘军前面的昏昏欲睡的所有哨兵,保证大部队突入到他们袭扰部队的内部。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名在前面开路的哈密士兵一个不小心,踩到了倒在地上睡觉的一名回鹘士兵的左手,那名回鹘士兵痛的“哇”地一声坐起来,破口大骂道:“哪个王八蛋敢踩老子!” 哈密军的士兵眼疾手快,在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的情况下,立即补上一刀,将这位还在梦中的回鹘士兵的喉咙捅了个窟窿,那名回鹘士兵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敌军,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被他们打得生活不能自理的哈密军竟然有勇气冲下来,瞪着眼睛,张大嘴,喃喃道:“夜……”那个“袭”字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永远地进入了梦乡。 第一百七十五章 肃王发兵 然而,他的一声怒吼,惊醒了附近的回鹘军士兵,他们纷纷爬起来查看情况,见到悄悄摸上来的敌军,一个个吓得瞬间就精神了起来,纷纷拿起兵器,扯着嗓子大喊道:“敌袭!敌袭!” 这个时候,就剩下愣打了,哈密军的万夫长高举着战刀,扯着嗓子大喊道:“勇士们!给我杀!让他们领教领教我们哈密勇士的厉害!” 四千多名哈密敢死士,纷纷挥舞着大刀,高声叫嚷着大砍大杀,这几天他们已经被回鹘军打惨了,无数的手足死在了回鹘人的手里,每个人心里都憋了一团火,挥舞着手中的兵器,将还没有睡醒的回鹘士兵砍了个七荤八素。 回鹘士兵万万没有想到城里的哈密军居然敢下来跟他们作战,再加上黑夜之中也不知道来了多少人,一时手忙脚乱,士气为之一夺,很多人只顾着争相逃窜,根本没有勇气去组织抵抗。 负责指挥袭扰的回鹘军万夫长见此情景气得直跺脚,看来他一开始采取的小心谨慎的态度是对的,只可惜的是自己没有坚持下来,抽出腰间的战刀,破口大骂道:“都慌什么!一群胆小鬼!哈密已经被打残了,派不出多少人来!都给我回去,顶住!他妈的!” 然而,这个时候谁还会听他的,当官的忽悠当兵的去卖命又不是一次两次了,被忽悠地久了,每个当兵的心里都多长了一个心眼儿,这个时候很少有人组织抵抗,大多数人都是抱头鼠窜逃到后方的大营,边跑还边叫嚷着:“敌军大队人马夜袭!快出来戒备啊!”加剧了整个队伍的恐慌心理。反正仗打输了他们又不用负责任,这种被敌人偷袭成功的战例,就算最后找人背锅,也会找部队的指挥官,给他们按一个轻敌麻痹的罪名杀了了事,借此稳定军心,关小兵们什么事,乱军之中能跑回来就不错了,大营中的大将军不仅不会怪罪他们,说不定还会出来好言抚慰一番,鼓励他们继续为国效命。 谁的心里也有一笔账啊,看来这当个军官也是很不容易的。 回鹘军的万夫长亲自砍了两个逃兵的脑袋,仍然无济于事,黑夜之中谁看见你执行军法了,再说就算看见了又能怎么样,大家都在跑,就我不跑,你以为我傻啊?大不了绕着你跑就是了。 此刻回鹘军的万夫长只能依靠着他身边的一千多亲兵了,亲兵是不能跑的,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护主将的安全,若是扔下主将自己跑回去,那到头来还是一个军法从事。 回鹘军的万夫长亲自上阵,抽出战刀来格挡住了一名哈密士兵的劈砍,然后飞起一脚,将这名哈密士兵踢了个跟头,身后的一名回鹘士兵看准时机一枪刺了上去,将这名哈密士兵刺了个透心凉。 这名回鹘士兵杀了一名敌军,心中十分得意,但毕竟这个敌军是万夫长打倒在先,这个人头还不知道该怎么算,转眼看了一眼万夫长,露出了满嘴的憨笑。 那名万夫长久经沙场,自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厚厚的大手一掌拍在了他的肩头,笑骂道:“臭小子,人头是你的了。给老子好好干!”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将士用命,要是这场仗打输了,自己的脑袋都保不住,又何必去和这个小兵争功呢?正好用这个办法激励他好好杀敌。 那名回鹘士兵的大嘴都乐开了花,在战场上斩首一级无论放到哪个国家都是一件不小的功劳,足以让一个赤贫之家过上小康的生活,冲着回鹘军的万夫长嘿嘿一笑,道:“多谢万夫长,小人一定努力杀退敌军,报效万夫长。” 领着哈密军的敢死队突击的万夫长此时也豁出去了,冲到了队伍的最前头,冲着身后的将士大喊道:“这是他们指挥官的亲兵,将他们杀败,直入大营!” 虽然大营里有十几万回鹘军,这几千人哈密军要是碰上他们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但是这四千人既然敢下来,就没有打算活着回去,直入大营这四个字,听得他们个个血脉喷张,反正横竖也是一死,临死之前要是能突进他们的大营,那到了阴曹地府也够吹上几年了,总比窝在城里等人攻上来当成羔羊一样屠杀要好的多。 这四千哈密士兵像疯子一样冲向回鹘军万夫长的一千亲兵,回鹘军万夫长的亲兵队伍虽然不敢随意撤退,但敌军突然袭击,他们也不知道对方来了多少人,在敌情不明的情况下,许多人心里是没有决战的底气的,倒是盼着自己的万夫长早日下令退回营中,然后在伺机反扑。 再加上这么短的时间之内,他们也没有发现敌军的左臂上都绑着一条红绳,黑夜当中难分敌我,打起了束手束脚,甚至出现了误伤自己人的情况,因此形势很不乐观。 哈密军的这次奇袭收到了很不错的效果,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定点清除了一半以上的回鹘军万夫长的亲兵,剩下的亲兵眼看形势不好,有不少人也开始打退堂鼓了,他们虽然不敢退到大营被军法从事,但世界这么大,为什么要回去呢?找个地方隐姓埋名也是过一辈子,为什么要白白死在这呢? “混蛋!不许退!”回鹘军的万夫长气得跳脚大骂,挥舞着大刀大怒道。然而此时的回鹘军队已经失去了控制,完全没有了纪律性,残兵败将四散奔逃,已经不能用理性来思考问题了。 其实,只要他们稍微冷静下来想一想就会知道出来夜袭的哈密军不会太多,他们要是组织起防御来,对方很难占到便宜,但是军队是个很奇妙的组织,所有的人一旦身在其中就仿佛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一样,变得盲目地跟随大流,万一敌人要是很多呢?别人都跑了,我不跑,最后死的不就是我吗?这时候,狗熊原理就体现出来了,跑不过敌人不要紧,只要跑得过你就行,等敌人割了你的脑袋之后,他们说不定就很满足了,不会再追我了。 抱着这种死道友不死贫道的觉悟,回鹘军的士兵开始了短跑竞技,一个比一个跑得厉害,再加上被突如其来的哈密军杀死的那几百上千人,回鹘军的万夫长身边就剩下几十个勇士了。 “勇士们!一定要坚持住,此处离我们的大营很近,援军马上就要来了!”回鹘军的万夫长挥舞着大刀高声叫道,虽然他也知道,这些哈密军敢死队绝对有把握在回鹘军的援军到来之前解决掉他们,但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士气问题,无论如何也不能泄气。 然而,在面对几十上百倍于己的敌军时,这些坚守岗位的回鹘军士兵早就丧失了勇气,只是机械地挥舞着战刀与攻上来的敌军拼杀。 由于这次是突袭战,最重要的要诀就是快,因此哈密军没有跟这些残存的回鹘军废话,更没有讲究什么军人的精神,而是一拥而上,几个甚至是十几个人围住一个回鹘军,将他捅的满身都是窟窿。就连那名回鹘军的万夫长也没能幸免,他本来还想着临死之前再拉一个哈密军的士兵垫背,但是哈密军没有给他机会,二十几个长枪兵围着他,一齐出枪,这种情况下,就算是那名万夫长的武艺再高,也避无可避,瞬间被捅了二十几个窟窿,带着满眼的怒火,一脸不甘地倒在了地上,他曾经也梦想着第一个攻进城池,享受着征服者所特有的权力和荣耀,可惜今生是无法实现了。 解决了吐鲁番城边的袭扰部队之后,按照迪丽娜扎的命令就该退军回城了,但是下来指挥突袭的哈密军万夫长意犹未尽,这回鹘军也太不经打了吧,万把人就这么三下两下打没了,这也该太不过瘾了,于是目光一凛,放射出灼灼火焰,一脸兴奋地下令道:“勇士们!既然横竖都下来了,那咱们就玩把大的,跟老子去他们的大营放一把火!” 这几千哈密军也上头了,这几个回鹘军明显不够他们嚼的,而且敌军的大营距离此处不远,拜刚才的回鹘败兵的大声吆喝所赐,出现了一丝混乱的迹象,此时若是趁乱过去放把火,说不定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扬名立万的机会就在眼前,谁愿意让它白白地流走,回鹘军这么强大,明天能不能挨过去还是两说,横竖都是一死,干脆在死之前舍命浪他娘一波,人活着不就图个痛快吗?还有什么能比几千奇兵直入敌军大营,将对方搅个鸡飞狗跳更加痛快呢? 这几千哈密军的脸上也都浮现出了兴奋刺激的表情,眼神中冒出了嗜血的渴望,血脉喷张地催着万夫长下令道:“干吧,干吧。横竖都他娘是一死,能死在对方的大营里这仗也算没白打。” 哈密军的万夫长见士气可用,当即兴奋地脸上的络腮胡子都开始颤抖,道:“好,那咱们今天就痛痛快快地孟浪一次!听我的,所有人分为一百队,每队去不同的地方突袭,不要恋战,放把火就跑,他们让咱们一晚上不安生,咱们就让他们好几天睡不好觉!” 这位哈密军的万夫长战术十分合理,回鹘军的大营虽然因为溃兵的影响有一些慌乱,但是同时肯定也会有一定的准备,这四千人若是抱成团冲过去,目标太大,容易被发现,一旦被回鹘军的部队黏上,那别说放火了,怕是自己都会赔进去。 相反,将部队化整为零,几十个人为一队分散进攻,不仅目标很小,在这月黑风高的夜晚不易被发现,而且还能多点开花,在回鹘军的大营四处放火,制造出更多的混乱,让回鹘军疲于奔命,摸不到头脑,搞不清自己这一边到底来了多少人,等他们将所有的火都灭掉,自己这边早就下班了。 时间不等人,哈密军的敢死队在收到万夫长的命令后,立即分成一百个几十人一组小队,借着茫茫的黑夜作掩护,迅速分散开来,撒向了绵延几十里的回鹘军大营,在他们的营地四处放火。 一时间,回鹘军的营地火光连天,许多士兵睡着睡着觉屁股都被烧到了,惊地一下子跳了起来,惊慌地大喊道:“敌袭!敌袭!”古代的通讯设备实在是太差了,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哈密军夜袭的消息不可能扩散给十几万回鹘军士兵,所以很多回鹘军士兵并不知道这个事,还在帐篷里做着攻破吐鲁番后尽情享受的美梦。 回鹘兵被大火烧起来或者是被同伴的惊叫声吵起来后,立即拿着武器准备应对夜袭的敌军,却发现自己在风中凌乱了半天,连个敌军的影子都没看到,原来哈密军的那一个小队在放完火后,早就逃之夭夭了,傻子才跟你恋战。 不远处的另一队哈密小分队见到同伴得手,十分羡慕嫉妒恨,队长带着手下的人摸到回鹘大营的边上,巡夜士兵的面庞都已经清晰可见,只是因为他们伏在暗处,对方在明处,不易发现他们。 小分队队长见那边的吵闹声还没有惊动这一带的回鹘军,不失时机地下令道:“快!放火箭!晚了消息可能就传过来了!”几十个哈密勇士立即掏出火箭来,刷刷刷地几排齐射,便将这里的回鹘军的帐篷和草料全部点燃,惊得里面的回鹘军四处奔走。 小分队队长见自己占了便宜,也没有贪多,嘿嘿一笑,立即招呼自己的手下道:“行了,这趟活干的漂亮,撤了,让他们慢慢救火吧。”随即带着手下的人迅速的消失在了黑夜中。这座大营里的回鹘军虽然十分愤怒,但黑夜之中不知道敌方来了多少人,也不敢贸然去追,只能先招呼着同伴将火扑灭,然后严密防守住营中的要害地点,防止敌军趁乱打劫。然而,他们心目中的敌军早就一路跑回去睡觉去了。 然而,意外总是有的,有一队哈密军的小分队到达了预定目标之后,分队长见营内的回鹘军士兵一点动静都没有,立即按照原定计划下令道:“快!火箭!干完活老子还要回去睡觉呢。”哈密军的敢死队纷纷掏出火石来将裹着油布的箭矢点燃,然后张弓欲射,谁知道此时对面看着十分安静的回鹘军大营突然飞过来几排利箭,当即将猝不及防的哈密军士兵射倒十几个。 原来,这一带营寨的回鹘军指挥官已经知道了哈密军夜袭的消息,经过短暂的思考便想明白了,这是一次纯粹的骚扰战。因此他挑选了上百名弓箭手埋伏在暗处,待到哈密军的弓箭手点火暴露目标时,就只管冲着营外有亮光的地方一阵齐射。 这一招非常狠毒,这个小分队的哈密军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奇袭就这样被人家粉粹了,小分队的队长见势不好,立即紧张地一挥手,下令道:“快撤!敌人有准备!”剩下的小分队的成员也知道形势很不利,听到分队长的命令后,也顾不上管战死的兄弟的尸体,立即扭头就向吐鲁番城里跑去。 不过,这座营寨的回鹘军指挥官似乎并不想这么轻易地放过他们,派出了几百人小心翼翼地追了一阵,又杀死了几个哈密兵才收兵回营。 虽然有一些瑕疵,但此次行动还是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不仅全歼了回鹘军的袭扰部队,还顺势在他们的大营里放了一把火,烧了烧他们的屁股,让他们知道了哈密军不是好惹的。因此,参加此次夜袭的敢死队回到吐鲁番城后,就受到了城中守军英雄般的礼遇,其他的守军给他们每人倒了一碗代表着全城军民敬意的酒,这些壮士就在全城军民崇敬的目光中将酒一饮而尽。 其中表现突出的几个代表还有负责此次指挥的万夫长更是获得了邵安公主迪丽娜扎亲自倒满的一杯水酒,他们怀着无限激动的心情,将这杯酒一饮而尽,这是他们一直以来的光荣与梦想啊,没想到今天实现了,纵然明天会有更加惨烈的恶战,管他作甚,有今天的豪情壮举便以足慰平生。 天蒙蒙亮时,肃国敦煌境内,已经掉线多时的朱楧终于重新上线了,昨天他露宿在孙云琦的房间内,虽然孙云琦刚开始是百般邀宠,但是心事重重的朱楧对那件事实在是提不起兴趣来,就婉拒了孙云琦。孙云琦最后只能是带着一丝丝的不开心到头睡着。 朱楧只是眯了一会儿,便睡不着了,为了不打扰爱妻的睡眠,他悄悄地走下床,自己披了一件衣服,望着窗外的星星发呆。 突然之间,朱楧感觉有一双玉手从自己的背后伸过来,然后轻轻地环抱住自己的腰间,瞬间一股温柔涌遍全身。朱楧拍了拍那双素手,微微地斜了一下头,温柔地笑道:“王后,你怎么醒的这么早?” 孙云琦紧紧搂住朱楧的身体,将自己的头靠在她的后背上,十分依赖的说道:“王爷不是醒的更早吗?王爷这几天心事太重了,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朱楧转过身去,将爱妻的俏丽的脸蛋捧起来,微微笑道:“本王知道你的好心,可是依照目前的形势,本王就算是心再大,怕是也不能完全没有压力。”朱楧说的是实话,这次为了迎战回鹘这个强国,他可以说是竭尽全力,本来这个刚刚建立没多久的肃国动员起十五万余人的兵力已经算是极限了,但朱楧为了保险起见,又从各地挤出了一万人,总共凑够了十六万余人的大军,除了既定的以五万多人守家,防备北面的瓦剌进犯外,其余的十一万人都被朱楧带上去和回鹘交锋,真可谓是空国而出,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豪赌,若是输了,那肯定就不是血本无归这么简单的事情了。就算是自己能跑回来,那恢复元气都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了,在接下来的帖木儿和朱棣、朱允炆的挑战中,自己肯定会落败无疑。 这十一万人已经是朱楧能带上的全部力量了,多一个人都不行,因为此次征兵任务繁重,民众已经开始有怨言了,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小规模的骚乱,所幸被镇压了下去,如果在给民众施加压力,怕是会后院起火。而防备北面的瓦剌最少也要五万多人,因为北边的疆域太长了,有上千里,人少了肯定不够用。 孙云琦知道朱楧身上所肩负的担子很重,而作为他的王后,却不能为他分担什么,因此心中略有一丝自责,重新抱住朱楧,将头埋到他的胸膛里,幽幽道:“臣妾恨自己不能随王爷上阵杀敌,但是请王爷放心,王爷走后,肃国的一切都会有序运转。臣妾和两位妹妹也都会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绝不让王爷有后顾之忧。” 朱楧一手搂住孙云琦的小纤腰,另一只手抚摸着她后脑勺上的秀发,温柔地说道:“父皇常说家有贤妻胜过国有良相,本王今天算是明白这句话的真谛了。能有你这样一个贤明的王后本王深感欣慰啊。” “王爷……..”孙云琦将朱楧搂的更紧了,头也埋的更深了。 夫妻二人就这样一直抱到了天亮,天亮之后,就是朱楧誓师出征的时刻,今天是第五天,虽然还没有完全准备好,但也只剩下了一些扫尾工作,让后面的人顺带做一下就可以,不会影响大军的进程。 在清晨太阳的光辉下,朱楧身穿重甲,宛如天神一般站在大将旗下,对着整齐地站在下面的十一万肃国精锐大声地说道:“诸位将士!想必诸位都知道了,回鹘自恃兵强,竟然犯我肃国属国哈密,意图以哈密为跳板,进攻我国。回鹘乃是蒙元分支,当年蒙元入主中原时,杀了多少人,制造了多少白骨,让多少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本王决不让历史重演,今日本王就带着尔等远征回鹘,让西域番邦见识见识我大明壮士的军锋,也为你们的军功簿上,再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千岁!千岁!千岁!”底下的十余万将士山呼海啸地爆发出了一阵阵亢奋的高喊,一浪高过一浪,上次跟着王爷大战西藩七部已经让他们不少人立了功,过上了人上人的生活,这一次他们更加渴望跟着王爷立下更大的军功,好让他们距离自己的人生巅峰,更进一步。 第一百七十六章 哈密王搞事情 这足以让每一个肃国将士血脉喷张了! 朱楧见士气可用,十分地高兴,大手一挥,冲着自己身边的卫兵喊道:“把人带上来!” “走!快点!老实点!”四个虎背熊腰的卫兵随即推出两个被五花大绑的人来。那两个人身上都有不少血迹,衣服甚至都被打烂了,看的出来他们受了不少大刑。 这两个人是前两天底下的人抓到的回鹘奸细,这个时候将他们拉出来,肯定是要用他们的脑袋祭旗。 祭旗是自古以来打仗的规矩,古人似乎认为,在开战之前见点血会对自己这方的运气有很大的帮助,他们认为老天爷好这口。另外,这血淋淋的场景似乎也可以刺激将士们心中的嗜血欲望,有助于他们努力杀敌。 那两个回鹘奸细还在扭动着身体挣扎,似乎对自己被抓住的命运很是不甘,朱楧没有跟他们啰嗦,一挥手,冲着士兵怒目而视,道:“杀!” 两颗血淋淋的人头随即被砍下,遍示全军,肃国将士们的嗜血欲望果然被刺激起来了,每个人都挺着胸膛,憋足了全身的一股劲儿,扯着嗓子高喊道:“万胜!万胜!” 看着士气暴涨的十一万大军,朱楧的心中很爽,这一仗一定要打赢,不仅是为了本王自己,也是为了下面的这群人和他们的孩子们的将来,胸中的豪气陡升,感觉自己的全身仿佛是充满了力量,有了藐视一切的信心,大手一挥,高喊道:“开拔!” “呜呜呜!”地一阵阵号角声响彻敦煌城的上空,随即而来的是“咚咚咚”地一阵阵鼓声,振动着每个将士的心魄,将他们的激情彻底点燃。十一万肃国大军在他们的各自指挥官的带领之下,整齐有序地调头北上,直奔他们的目标哈密而去。 若想进入北疆,哈密是必经之地,就连后世科技这么发达的情况下,都是走这条路线,因此朱楧没有别的选择,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哈密王纳忽里昨天晚上又反悔了。 反悔的原因是他的一个小老婆给他吹的耳旁风,话说昨天晚上,哈密王纳忽里因为前线的战事紧张,后方的援军迟迟未到,心中焦急万分,给自己的小老婆亲热的时候也提不起精神来,搞得他的那个小老婆十分郁闷,不满地问道:“大王,你都几天没有跟臣妾亲热了,你就这么冷落了臣妾啊。” 哈密王纳忽里不耐烦地摆了摆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如今我哈密危若累卵,存亡就在旦夕之间,本王哪里还有心情应付你啊。” 那名小老婆倒也是识趣,知道她的男人心目中最重要的永远是他的江山,小老婆没了可以再找,江山要是没了,谁会白给你?嘟着嘴道:“都怪那天杀的回鹘,我们嫁不嫁公主是我们的自由,他们居然敢兴兵来抢?” 哈密王纳忽里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教育她,道:“你懂什么?国与国之间讲究的从来都是实力,谁跟你讲道理,本王要是有实力,那肯定也娶他们可汗的女儿。不过幸好肃国的援军快到了,只要我们坚持到明天,等援军来了哈密城,我们就可以联手打败回鹘了。” 谁知他的那个小妾一听这句话立即就急了,“噌”地一声从床上坐起来,也不顾自己一丝不挂的身体,晃动着胸前的白兔,怒道:“什么?你要让肃国的军队进哈密城?” “不进哈密城怎么去救吐鲁番?你是不是越活越糊涂了?”哈密王纳忽里顾不上欣赏她春光乍泄的身体,没好气地说道。 “我看你才是老糊涂了,自古以来,请神容易送神难,你让肃国的军队进哈密城,那万一他们赖到这里不走了怎么办?更为严重的是,他们要是趁机攻陷了哈密怎么办?你这把老骨头和妾身还有容身之处吗?”这名小老婆没好气地在哈密王纳忽里的胸膛上拍了一巴掌,暗道你这个老家伙精明了一辈子,怎么到这个时候反而糊涂城这样。 经她这么一提醒,哈密王纳忽里这才恍然大悟,“噌”地一声从床上坐起来,一脸后怕的表情,拍了拍自己小老婆的脸蛋,庆幸地说道:“我的乖乖,本王险些酿成大祸,幸亏有你提醒。” 那名小老婆十分得意地嗔笑了一声,用手把玩着头发,扭动着诱人的娇躯,得意地说道:“看吧,算命的说我有旺夫运,果然没说错吧。娶了我算你有福气。” 哈密王嘿嘿一笑,一把将她扯到自己的怀里,一双枯燥的大手开始上下乱摸,边摸边皱着眉头思索道:“你说的有道理,可是本王已经跟肃王讲好了。如果不出意外,他们明天就会到城下了。” “那你赶紧改啊,这不还有一天一夜的时间吗?要是等他们进了城,一切就都晚了,你这个大王就成了人家案板上的肉了。”那名小妾心急如焚地说道。很显然,她的一切都是依靠着哈密王得来的,若是哈密王完了,那她也就什么都不是了,虽然她对自己的美貌很自信,但谁能保证新来的主子一定能看上自己呢?更何况,那个肃王和迪丽娜扎的事传的沸沸扬扬,到时候多半是看不上自己。 哈密王纳忽里重重地一点头,道:“你说的对,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随即披了件衣服下床,冲着门口的侍从大喊道:“来人!” 一名值夜的侍从听到哈密王纳忽里的呼喊声,立即推门进来,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说道:“请问大王有何吩咐?” 哈密王纳忽里着急忙慌地拿起笔来,在旁边早已铺开的纸上写了几行字,道:“你去把能言善辩的副丞相找来,让他带着这封信出使肃国,务必在肃王到达哈密城下时,将这封信交给他。” “奴婢遵命!”那名侍从双手接过信件,将它贴身放到怀里,然后向哈密王纳忽里恭恭敬敬地施了一礼,便急急忙忙地退了出去,将信件送到副丞相的府上。 哈密国的副丞相恰巧也正在和小妾啪啪啪,但当他接到这封信后,立即没了兴致,因为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这个时候谁也没有心情想这事,身价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副丞相立即整理穿戴,吩咐下人备马,准备出城去,直奔敦煌。副丞相的那名小老婆气得哼了一声,一脸欲求不满地说道:“你又要干什么去?我不让你走,不让你走。” 副丞相一边穿衣服,一边苦口婆心的解释道:“哎呀,我的小祖宗,这件事非同小可,关系到你家老爷我的身价性命,我还非走不可。” “什么事那么重要啊,就不能等天亮了再去吗?你是不是又想去会那个小妖精啊?”副丞相的小老婆瞬间反应了过来,将枕头往地上一摔,扯着嗓子质问道。 “你想到哪去了?大王刚才派内侍给我传旨了,我要去一趟肃国,这可是关系到我们身价前程的大事啊。”说罢,最后系好了腰带,头也没回的出了门。 “duang”地一声,副丞相的小老婆将枕头砸到了房门上,高声叫骂道:“走吧,走吧。走了就不要回来。”说完,刷地一下躺到床上,用被子蒙住脑袋,生着闷气继续睡起大觉来。 朱楧带着队伍离开敦煌还没两天,就碰到了哈密副丞相带着的使者团。哈密副丞相见到朱楧的大旗之后,立即向前来拦住他们去路的肃国小校道:“我们是哈密的使臣,特地来求见肃王。” 肃国的小校当年也是跟着朱楧大破哈密的一员,当年的以一敌四打出了他们十足十的荣耀感,尤其是对哈密人更是有着十足的优越感,当即对着这个官职不知道比他高多少级的副丞相甩了一句:“你在这等着!” 随后,打马来到朱楧的身边,在马上抱拳施礼道:“末将参见大王。启禀大王,哈密使臣求见。” “哦?”朱楧一脸好奇地问道:“哈密这个时候派使臣前来干什么?”随即想了一下,心道不好,哈密该不是想要变卦吧,收了收心神,摆出一副威严的样子对那名肃国小校说道:“让他过来。” “遵命。”肃国小校在马上行了一个军礼,然后转身就走,来到哈密副丞相的身边,牛逼闪闪地说道:“跟我过来吧。” 哈密的副丞相冲着这名肃国小校微微地点头一笑,乖乖的跟在了他的后面,虽然他的级别要比这位小校高很多,但是毕竟哈密现在是有求于肃国,再加上自己这次给肃王带来的是十分不好的消息,万一肃国一生气把火都撒到自己身上就麻烦了。 哈密的副丞相规规矩矩地跟着这名肃国小校来到了朱楧的跟前,将右手放在胸前,依照他们哈密的礼节,在马上鞠了一躬,道:“哈密使臣副丞相参见肃王殿下。” 朱楧故意不用正眼看他,眯着眼睛,爱答不理地问道:“副丞相此时来这里有何贵干啊?” 哈密的副丞相心里咯噔了一下,心里暗暗祈祷道:希望这个肃王是个明白事理的人,我虽然是个副丞相,但所到底也是给人干活的,千错万错,干活的没错,最后咽了口唾沫,鼓起勇气说道:“启禀殿下,我家大王临时派我来通知大王。我们哈密城人少粮寡,供养不起这么多的大军,再者说十几万大军进入哈密城,一定会惊扰到那里的百姓,我家大王一向爱民如子,不愿意百姓受到惊扰。因此,请大王稍微辛苦一下,向北方绕一绕路。”说完,抬起恐惧的眼神偷偷看了看朱楧,生怕朱楧一生气将他杀了祭旗。 哈密的副丞相的话一说出来,立即在肃王附近的高级将领中炸了锅,还没等到朱楧开口,前将军瞿能率先开口骂道:“什么?你们让我们绕路?这一绕最起码得多跑一千多里,我们是去救你们的,你们居然这样对自己的恩人,还有没有良心?” “是啊,这一绕会多费多少时间?多费多少粮草,贻误了战机,你们负责吗?”后将军范朝西不甘落后,也指着哈密副丞相的鼻子骂道。 大明初期的武将说话是很直接的,基本不搞什么外交辞令,遇到这种操蛋的事直接就是破口大骂,顷刻之间,哈密副丞相的祖宗八代都被问候了。 哈密的副丞相被这帮大老粗吓得魂不附体,战战兢兢地打量着四周,生怕他们当中有一位沉不住气,抽出刀来将自己砍了,看诸将都没有动手的意思后,副丞相这才知道,他们在等待着朱楧的命令,看来肃国真是号令严肃,没有大王的命令谁也不敢乱动。 哈密的副丞相悄悄抬眼看了看掌握着他的生死大权的肃王朱楧,出乎他的意料的是,朱楧的脸上并没有他想象的那种义愤填膺,仿佛杀一条街的人都不能解气的表情,相反,是一副和颜悦色的表情。 朱楧微微笑着看着哈密的副丞相,一脸和善地安慰道:“哈密王的顾虑不无道理,他的难处本王可以理解,你回去告诉哈密王,本王答应他的条件。” “殿下,不可啊!”“殿下,此事风险太大,还请殿下三思啊!”一听见平时英明无比的朱楧居然做了这么一个没有脑子的决定,肃国的大将们全都炸开了锅,这不是胡闹吗?哪有这样打仗的? 哈密军的副丞相倒是一脸惊喜和庆幸,他万万没有想到朱楧会答应的这么干脆,看来自己回去加官进爵是免不了了,生怕朱楧反悔,立即向他行了一个大礼,道:“多谢肃王体谅,下官这就回去向我家大王复命。殿下真是高义之人啊。” “不送了。”朱楧淡淡地说了一句,眼睛中却射出了让人难以察觉的精光。 “下官告退。”哈密军的副丞相听到朱楧这句话,立即施了一礼,然后转身打马便跑,就像是几十岁的老光棍赶着入洞房一样。 哈密军的副丞相走远之后,肃国的大将们又开始围着朱楧不依不饶起来,叽叽喳喳地吵嚷道:“殿下,你怎么能答应他这么苛刻的条件啊?” “是啊,殿下。向北绕行不仅费时费粮,还容易遇到漠北的瓦剌兵,进而使部队遭受到损失,更为重要的是,这么做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瞿能久经沙场,一眼就看出了这步棋里蕴藏的危机,生怕年轻的肃王上当吃亏,心急火燎地劝说道。 “哦?瞿将军倒是说说,这里面有何风险啊?”朱楧有心考考自己手下大将的谋略,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似的问道。 瞿能身子向前倾斜了一下,用舌头添了一下因为着急上火而有些发干的嘴唇,急忙向朱楧解说道:“有道是人心隔肚皮,哈密王到底是不是真心归降我们,现在还不好说,我们若是向北绕行,就是等于将后路全都交给了哈密。万一哈密王顶不住回鹘军的压力,临阵反水,那我们就是腹背受敌,既无粮草,又无援兵,三没有城池可以进行依托,肯定是要打败仗的啊。而一旦失败,我们这十几万人还能回来吗?怕是跑都没地方跑吧。” “是啊,是啊。前将军分析的对啊,大王前三思啊,千万别上了哈密王的当,他说不定已经和回鹘人串通好了,就等着引我们上钩呢。” 眼见瞿能分析的十分有理,诸将大为折服,七嘴八舌的附和道,衷心地希望朱楧能听从他们的意见,否则一旦瞿能所说的事情变成了现实,那他们这十几万人就真的回不来了,埋骨异乡倒是不可怕,怕的是寸功未立,就这么窝窝囊囊的被人玩死了,心中实在是不甘啊。 “哈哈哈哈!”朱楧突然仰天狂笑,瞿能的分析正合他的心意,看来自己的眼光不错,这是个可以委以重任的人,心中有一丝得意和开怀地说道:“瞿将军和诸将说的道理,本王又岂会不知啊?” 这下子轮到诸位大将懵逼了,啥?你都知道,你都知道你还答应他,强迫症吗?瞿能更是一脸不解,武将没有那么多弯弯绕,心里有了疑惑就会大大方方地问出来,道:“那为何殿下还要答应那个使者的要求。” “哼哼。”朱楧的嘴角发出了一丝邪魅狂狷的奸笑,眼中的精光大盛,似乎早已算定了一切,胸有成竹地说道:“到时候就由不得他了。”随即一夹马肚,“驾”地一声,催着战马向前飞奔而去。 两天后的下午时分,哈密王纳忽里收到了副丞相的回复,高兴的喜出望外,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朱楧会这么痛快地答应他的要求,但与此同时哈密王纳忽里心中又略微感到了一丝不安,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个要求是个人都不会答应,怎么一向精明的朱楧却一口答应了下来?哈密王想到这里又开始坐立不安起来,总而言之,没有亲眼看到朱楧带人向北绕行的场景,他的这一颗心是绝对不会放到肚子里的。 果然不出哈密王纳忽里所料,又过了两天的傍晚时分,朱楧带着十一万肃国大军经过六天的急行军径直抵达哈密城下,并且派使者入城,点名要城里的哈密王出来答话。这一下子,哈密城中的气氛异常紧张,剩余的两万多名士兵全都爬上了城头,城中的许多民夫也被征用,站在城头上壮声势。 但是,当他们看到衣甲鲜明,士饱马腾,并且装备着大量火炮的明军,心中瞬间没了底气,这些人要是强攻哈密,他们怕是撑不了多久,光是城下那一排排黑洞洞的大炮就够他们喝一壶的了,尤其是曾经打掉他们王旗的铁臼炮,破坏力极大,光是看着就渗人。 哈密王纳忽里见到明朝的使者,知道自己今天是混不过去了,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想搏一搏,毕竟这是他的根本利益,不到最后一刻,是绝对不会轻言放弃的,装作一脸不高兴地样子对使者道:“你们家肃王已经答应本王想北绕路了,如今为何出尔反尔,还要本王出城作甚?” 大明使者从心底里看不起这个曾经以四万大军输给他们一万人的哈密王,一点都没有跟他客气,昂首挺胸的呵斥道:“向北绕路有背兵家常理,怕是我们还没有被敌军打败,就被自己拖垮了吧。如何帮你战胜回鹘?现在哈密处于危急存亡之秋,身为大王,出城见一下援军首领有何不可?若是哈密亡了,大王还是大王吗?” “你……”哈密王纳忽里气得吹胡子瞪眼,用手指着大明的使者,浑身颤抖地说道:“你这是威胁本王!你就不怕本王与回鹘讲和?” 大明使者冷哼一声,显然没有被他吓唬小孩子的把戏吓到,冲着哈密王略微拱了拱手,算是礼节,慢慢悠悠地说道:“大王何必把话说的这么难听?所谓兵以利动,回鹘这次除了防备西边的帖木儿帝国外,也可谓是空国而出,他们派了十五万大军,兴师动众的跑到哈密来不是跟你讲和的,若是这样的话,他们岂不是要赔的血本无归?十五万大军出动,要损耗多少粮草物资,你应该很清楚吧。” 哈密王纳忽里彻底没了脾气,十五万大军所消耗的粮草物资,哪怕把他们哈密的国库搬空了也不够赔,回鹘岂会做这赔本的生意,除了将哈密彻底收服,世世代代奴役他们以外,回鹘实在是找不到任何回本的办法。 更何况,人家的使臣团在自己的地盘上被杀了个干干净净,这笔账还没算呢?再加上迪丽娜扎要嫁到肃国,回鹘可汗黑的儿火者更是怨恨哈密王到了骨子里,这也算是夺妻之恨吧,若是真的让黑的儿火者攻占了哈密,那他们家族怕是除了迪丽娜扎以外都会被人杀得干干净净。而肃王呢?虽然也不敢保证他是什么好人,但最起码看在自己女儿的面子上,双方还有的谈,回鹘那边是谈都没得谈。 第一百七十七章 逼降哈密 眼见哈密王纳忽里在低头沉吟,大明使者并没有催促他,因为使者知道,这么简单的账,这位哈密王应该是能算清楚的,要不然这个王就白当了,良久之后,才负着手,淡淡地劝了一句,道:“请哈密王三思。” “哎。”哈密王纳忽里气得又是一跺脚,此时他还有什么选择吗?既然朱楧要见他那就见把,反正他现在需要自己帮着他一起打回鹘,肯定不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地呼出来,道:“好,本王这就随你去见一见肃王。” 大明使者微微一笑,冲着哈密王作了一揖,算是对他这个决定的报答,道:“大王英明。” 随后,哈密王纳忽里将哈密的城防交给了自己的儿子脱罕帖木儿,然后就和大明的使者出了城,去会见朱楧。 哈密王纳忽里骑着马神情高傲的走到了朱楧跟前,没有任何礼节,没来由地来了一句:“贤婿要本王出城到底有何贵干啊?”老丈人的架子摆的十足。 朱楧听到这句话差点从马上摔下来,这才哪跟哪啊,八字的一撇都没画完,这哈密王倒是跟自己盘起亲戚来了,坐在马上干咳两声,道:“哈密王,邵安公主正在吐鲁番拼死守城,本王十分挂念她的安危,请你开城放我们过去,我们帮你们战败回鹘人。” 哈密王纳忽里冷哼一声,眼神里带着十足的高傲之情,斜看了朱楧一眼,撇了撇嘴,道:“肃王,你不是答应本王要向北绕路吗?为何现在又变卦了?” 朱楧微微地摇了摇头,本来他不想把话说的太破,说破了就尴尬了,但看哈密王纳忽里的这个样子,自己要是不直说,他说不定就把自己当成傻子了,道:“向北绕路要多费多少粮食?这粮食难道你们哈密出吗?粮食还是其次,最重要的时间,吐鲁番城已经撑了这么久了,坚持不了多久了,多耽误一天,他们就多十分的危险。你的女儿也在城里啊。” 哈密王纳忽里自然知道这个道理,但在他心里他的这个爱女跟他的江山比起来真的是很轻很轻,还是冷哼一声,一副城破了关我屁事的样子,对着朱楧傲娇道:“大丈夫岂能言而无信?” 朱楧彻底被激怒了,脸上的肌肉开始抽搐,他其实可以理解哈密王的心情,根本之地谁也不愿意交出去,但问题是他今天必须要进哈密城,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没办法,谁让去吐鲁番就你这一条路?当下也顾不上情面,板起脸来对着哈密王喝道:“哈密王,你打了一辈子仗总该知道兵以利动这句话吧。本王带着十几万人跑了这么远,就是为了和回鹘争夺哈密的,今天你要是开城,本王就和你一起打回鹘,成功之后,可封你为哈密城主,让你像云南沐家一样,为本王世守哈密。若是你不开城,本王就和回鹘一起打你,瓜分了你们哈密!” 这就是赤果果的威胁啊,哈密王这段时间一直被威胁,先是周升,再是大明使臣,现在又来了个朱楧,气得花白的胡子都开始颤抖起来,指着朱楧颤抖道:“你、你竟敢威胁本王,亏得本王还把女儿嫁给你。” 朱楧冷哼一声,他本来就是个怼天怼地的人,见到这个手下败将居然敢怼他,气得也是勃然变色,喝道:“你少在这充好人!你一开始可是要把娜扎嫁给回鹘可汗的,你明知道我们两个情投意合,你还这么做,你让本王怎么念你的情?本王的时间不多,你赶紧给我想清楚。” 哈密王哈密王气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是他的内心还是清楚的,知道今天这一关自己是混不过去了,只能大出血一次了,现在最好还是不要得罪肃王,因为今后自己就是他的人了,还是搞好关系比较好,毕竟有一层亲戚关系在那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些心情,换了一副和颜悦色的表情说道:“你真的让我做哈密城主?” 朱楧见事情有了眉目,心中也是一阵畅快,微微一笑道:“本王言出必行,当年沙洲王阿鲁哥失里投降后,本王答应不杀他,就没有杀他,现在他在武威过得好好的。”朱楧的算盘是先把人哄过来再说,这种抢人地盘的事不能急,一急准出乱子,只能温水煮青蛙,慢慢来。至于哈密城主这个许诺,他也只是随口说说,自己辛辛苦苦搞到的地盘怎么可能还让你坐镇?到时候,看在你女儿和你主动献城的份上,给你一个好一点的伯爵让你安度晚年算了。 哈密王想了想觉得有些道理,虽然他还不能完全相信朱楧,但是他现在已经没有其他的路可以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重重地点了点头,叹道:“好吧,本王答应你。入城吧。” “请哈密王带路。”朱楧高兴地向其拱了拱手说道,不管怎么样,自己此行的目的算是达到了,哈密已经被自己牢牢的控制在了手里,接下来就是战败回鹘,解围吐鲁番城,救出自己的美人儿了。 就这样,在哈密王纳忽里的亲自迎接下,朱楧带着十一万肃国大军趾高气扬的入了哈密城,为了顾及影响问题,朱楧下令入城之后,秋毫无犯,违令者军法从事,因此肃国军队军纪严明,没有任何扰民的现象发生,使得本来十分害怕的哈密民众瞬间安心下来,他们开始各安其业,欢迎王师入城,肃国的后方瞬间稳定了下来。 朱楧留下了一万精锐镇守哈密,带着十万人和城内的两万哈密军共计十二万人出击回鹘,刚开始的时候,哈密王纳忽里还不愿意将自己的老本都带上,但朱楧连哄带吓唬跟他说:“依照我们肃国的法令,你献出一座城,最多只能封到伯爵。你要是不在战场上立下新功,本王很难给你裂土,毕竟这法令是本王制定的,本王不能当着众臣的面打自己的嘴巴,否则众臣会认为本王在徇私枉法,故意偏袒爱妃的父亲。” 这话说的有理有据,虽说朱楧是大王,可以任性一点,但也不能太任性,搞任人唯亲可以,自己的亲戚立的功劳可以封伯爵也可以封侯爵,那就给他一个侯爵也没什么,众位大臣都可以理解,但你非要给他公爵甚至裂土,那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就会寒了兄弟们的心,就没人愿意给你干了。 这也是为什么刘邦和朱元璋打下天下来先封功臣,再封亲戚的原因。 哈密王纳忽里琢磨了一下,觉得朱楧说的有道理,关键是朱楧站住了大义,让他无从反驳,现在他的小命就在人家的手里捏着,若是不老实配合,搞得朱楧毛掉了,随便找个理由搞他一下,也够他受的了,因此只能是带上自己的全部家当,跟着朱楧西进去迎击回鹘。 经过了白天的一天大战,吐鲁番的城防更加崩溃,此刻是傍晚时分,按照时间来推算,应该是回鹘的最后一次进攻了,但是他们的这一次进攻打得异常顽强,已经有不少人爬上了城头,誓要在太阳落山之前攻下吐鲁番城。 “那边!把那个云梯给我掀掉,不能再让他们上来了!”一名哈密军的万夫长一边挥刀砍杀着回鹘军,一边扯着嗓子大喊道。 回鹘军已经攻陷了四处垛口,他们的军队正沿着这些垛口源源不断地爬上来,若是让他们攻陷了更多的垛口,那这座城就没有办法守了。 一名哈密军的千夫长右手持刀,左手持盾牌,亲自带着一百名哈密勇士来堵这个垛口,回鹘军已经爬上来二十多个人,他们并没有急着向前推进,而是全都围在垛口处严阵以待,阻挡哈密军的进攻,给更多的友军爬上来争取时间。 “duang!”地一声巨响,哈密军的千夫长用盾牌狠狠地撞在了一名同样持着盾牌的回鹘士兵的盾牌上,将那名回鹘士兵撞地后退了两三步,然后猛地一挥刀砍向回鹘盾牌兵旁边的一名长枪兵。 长枪兵急忙举枪格挡,但没想到这名哈密千夫长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用的刀又是好刀,只听“咔嚓”一声就将他的木制枪杆砍成了两节,刀势没有减弱,一下子劈向了那名回鹘长枪兵的面门,将他的脑袋削成了两半。 哈密军的千夫长举着大刀大喊道:“勇士们!给我杀,这个垛口一定要守住!”前来支援的哈密军虽然人数较多,但奈何城墙上的空间太窄了,这么多人一下子展不开,因此能接触到回鹘军士兵的人也就那么二十多个,剩下的只能在后面装声势,连箭都不敢放,生怕误伤了友军。 好在他们的千夫长武艺高强,为他们打开了一个缺口,哈密军的士兵就跟着这名千夫长使劲儿往缺口里挤,誓要将回鹘军的这个伤口扯开,扯到足以危及他们生命的地步。 回鹘军新爬上来的士兵,立即结成军阵去堵这个缺口,双方的盾牌、刀剑,又互相交织在一起,谱出战争的乐章。 靠近城墙防守的那名回鹘军武艺不错,接连杀死了两名试图从他这里突破的哈密军,但是哈密军对这个垛口势在必得,立即又有第三个士兵扑了过来。那名回鹘军顾不得多时的拼杀造成的手臂酸麻,立即挥刀劈了上去,哈密军的长枪一拨,将他的大刀拨开,然后顺势一枪去刺回鹘军的面门。 这么回鹘军的士兵临阵经验也是比较丰富的,头一歪,便躲了过去,然后挥刀去砍哈密军握枪的左手,所谓一寸短,一寸险,这一刀砍得哈密军只能抬手躲避。 回鹘军的士兵见他注意力分散,一脚踢到了他的小腹上,将哈密军的士兵踢了个跟头,然后飞身上前,一刀插在了他的胸腔内。 哈密军的胸口哗哗地流着鲜血,不用叫医生,一看就知道活不成了,但他的生命力十分顽强,并没有因此而躺在地上等死,而是拔出藏在腰间的匕首,趁着回鹘军的士兵得胜轻敌不注意,一下子插进了他的肩膀。 回鹘军的士兵痛的哇哇直叫,手上的力气也松开了,哈密军的士兵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噌地一下子起来,抱起回鹘军的士兵就跳到了城下,两人都摔了个粉身碎骨。 在哈密军的千夫长的带领下,哈密军的士兵经过英勇奋战,终于将守在垛口前面的回鹘军士兵全部杀死。 “快!铲枪,给老子把他们的云梯掀翻。”哈密军的千夫长扯着嗓子大喊道。看的出来他很着急,因为下面又有不少回鹘军正在顺着云梯向上爬,若是等他们都爬上了,那自己带着众位弟兄辛辛苦苦夺回的垛口肯定又要被抢走了。 一名哈密军的士兵闻言,立即拿着铲枪伸了下去,谁知道,他刚一向下露头,一名回鹘军的士兵就用绳索套在了他的脖子上,然后向下一拉,将猝不及防的哈密军整个人都拉了下去。 这名回鹘军的士兵趁机向上迅速的攀爬云梯,他的脑袋刚刚漫过城墙,却听得“duang!”地一声,哈密军的千夫长就用盾牌将他的脑袋砸开了花。这名回鹘士兵吭都没吭一声,直直地摔了下去。 哈密军的千夫长赶紧拿起铲枪,一下子将这个云梯掀翻,暂时解决了这个隐患,然而还没等他高兴,一直利箭不知从何处飞来,直直的射进了他的喉咙,哈密军的千夫长用尽最后的力气,扭头看了一眼这几日他拼死守护的吐鲁番城,嘴角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挂起了一丝笑意,然后直直地摔倒了城下。 迪丽娜扎此刻也已经亲自上阵了,她从小练武,技艺高超,虽然力气比不上男人,但借着兵器和铠甲的保护,完全可以和回鹘的军队抗衡,她的武艺主打轻灵,已经借着身法和招式杀了三个回鹘军的士兵了,一身的戎装也早已被鲜血染红。 一名回鹘军的百夫长见迪丽娜扎身边有不少人保护,料定她是一个大官,本着射人先射马的原则,提刀向她砍来。 刀势甚猛,迪丽娜扎不敢跟他硬碰,侧身躲过,身后的侍卫见状立即赶了过来,一人攻击一边夹击住了这个回鹘军的百夫长。 这位回鹘军的百夫长虽然武艺不错,但迪丽娜扎的侍卫也不是吃干饭的,在他们的夹击之下,这位回鹘军的百夫长开始左支右拙,在他还在纳闷为什么这些看着很不起眼的侍卫会有这么高强的武艺时,迪丽娜扎瞅准时机,一剑封喉,结果了他的性命。 在城下督战的博尔忽见攻城部队的气势又被打了回来,心里焦急万分,根据多年的战争经验,肃王但凡有一点军事常识,这个时候也该出兵了,说不定已经过了哈密,正在向吐鲁番赶来,一旦肃国介入,他们要想赢得战争的胜利就没那么容易了。 果然,不出博尔忽所料,一名斥候模样的骑士飞快的打马来到他的面前,在马上行了一个鞠躬礼,道:“启禀大将军,八百里急报,肃王朱楧已经抵达哈密城内。” 博尔忽不觉菊花一紧,整个人的神经都为之紧张了起来,该来的总是会来,时间跟他所料的差不多,又抬眼望了望吐鲁番城上激战的双方,看这阵势今天的攻击又要告吹了,经过那晚成功的偷袭活动,哈密军的士气大涨,回鹘军的士气反而下跌,此消彼长之间,无形中加固了吐鲁番的城防。 博尔忽预感到经过了这么多天的攻击,城内的哈密军差不多已经到达极限了,再连续进攻几日估计就能攻破此城了,但问题是他不敢保证能在几日内攻克,肃国的大军随时会来,如果到时候这座吐鲁番城还没有被攻克,那等到肃国的大军到来时,跟城内的守军来个里应外合,回鹘军就会陷入十分危险的境地。 博尔忽虽然号称为勇将,但也不敢拿着十五万大军的存亡来赌,那可是回鹘的国运啊,肩上的担子使他不得不小心谨慎起来,采取求稳的办法,深吸了一口气,道:“收兵。” 回鹘军又一次撤军了,这就意味着哈密军又坚守住了城池一天。此时城头上的哈密军全都手臂酸麻,浑身无力,就像是去山西的黑煤窑打了几天工一样,虽然胜利了,但他们每个人都高兴不起来,因为没有人知道明天会怎么样? 为了防备朱楧和城内的吐鲁番守军里应外合,博尔忽撤兵后并没有闲着,而是命令所有的士兵在大营的外围挖了一条巨大的深沟,将十五万回鹘军围绕起来。这种战术在中国古代军事术语中叫做夹寨,第一可以阻挡外面的援军,第二可以防止城内的士兵突围。 清朝末年,湘军悍将曾国荃就很喜欢用这个战术,将太平天国的城池围的水泄不通,外面的援军进不来,里面的守军出不去,因此赢得了曾铁桶的外号。 由于回鹘军这几日忙着挖沟,对哈密军的进攻就缓了下来,因此吐鲁番城内的哈密军得以休整,城池得以修缮,又撑了三天。 三天后,回鹘军的夹寨竣工了,有这么一个工程挡着,里面的他们很有安全感,不怕被突然而来的援军冲击侧翼,因此他们又开始全力进攻吐鲁番城里的哈密军。 这次的进攻更为猛烈,吐鲁番城墙上多处垛口失守,更为严重的是,经过回鹘军这么多天的挖掘,吐鲁番西城有一段城墙被挖塌,出现了一个长约一丈的口子。 负责指挥西城回鹘军的赤鲁旱见此情景,大为兴奋,立头功的机会来了,只要自己率先攻进吐鲁番城,那博尔忽他们谁也说不了什么,指挥着凶猛的回鹘军,犹如潮水一般涌向这个缺口。 “杀啊!勇士们!软弱的哈密军不行了,拿出回鹘军人的勇猛来,冲进去,杀光他们!”赤鲁旱将自己的指挥部向前推进,边指挥着回鹘军攻城,边大声喊道。 回鹘军的一名千夫长亲自带人冲锋,顾不上躲避城头上哈密军的箭雨,带着几百个骁勇的手下涌进了吐鲁番城里的缺口处。 “快!盾牌阵!挡住他们,把这个缺口堵住!”负责这一带城防的哈密军万夫长深感事态严重,亲自带人来堵这个缺口。这个缺口就犹如大船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如果不及时堵上,任由敌军冲进来的话,那绝对是会沉船的。 “咚!”地一声,几十名手持盾牌的哈密军将盾牌杵在地上,挡在缺口前面,严阵以待。 “勇士们!冲过去!软弱的哈密绵羊是打不过回鹘的狼群的!”负责指挥冲锋的回鹘军的千夫长挥动着大刀大喊道。随即第一个冲了上去,侧过身子用左臂上的盾牌“duang!”地一声,撞在了哈密军的盾牌阵上。 他身后的回鹘军纷纷效仿,将盾牌横在左臂上,然后狠狠地去撞击哈密军的盾牌阵,这个时候只能硬碰硬,一个要死命冲进来,一个要死命不让对方冲进了,不管你用什么样的阴谋诡计,地方都不可能会改变立场。 哈密军和回鹘军的盾牌兵互相撞击在一起,然后都抽出刀来,互相砍杀着对方,后面的长枪兵也不甘示弱,躲在盾牌兵后面,从缝隙里将枪伸出去,不断地捅着对方,捅死谁算谁。 “勇士们!再加把劲儿!哈密军快不行了!”负责指挥冲锋的回鹘军千夫长高喊着口号,激励着自己的手下奋勇向前,这个时候双方就拼一口气,谁能撑到最后,谁就能击败对手。 眼看胜利在望,回鹘军的士兵们登时都像是打了鸡血一般,一个个嗷嗷叫着,不顾一切地向前冲,随着越来越多的回鹘军的涌入,哈密军的防线开始动摇,甚至是有了崩溃的危险。 第一百七十九章 兵贵神速 “不要后退!你们是哈密的勇士,就算是死亡,也要用胸膛去迎接!不要后退!后面就是哈密!”负责指挥守卫部队的哈密军万夫长高声大叫着,激励着为数不多的哈密军誓死坚守阵地。 这些个哈密军已经随着邵安公主坚守哈密十几天了,可以说几乎每天都在和死亡打交道,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是有一些害怕,但到了这个份上,自己这条命可以说是捡回来的,也就感觉不到害怕了。更何况,有那么多的战友好兄弟都死在了回鹘军的刀锋之下,自己不跟他们拼命,死了之后有什么脸面去见这些兄弟? 娘的,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跟他们拼了!所有的哈密军士兵也顾不上考虑死亡了,每一个人都坚定地守在原地,不肯后退一步,除非是倒在刀光剑影里。回鹘军每前进一步,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好样的,勇士们!你们都是哈密的荣耀,在坚持一会儿,公主马上就带着援军过来了!”哈密军的万夫长见自己的手下如此悍勇忠心,心中也是十分感动,带着这么一群兄弟征战沙场,就算是马革裹尸也无怨无悔。 万夫长亲自来到第一线,和普通的回鹘军士兵拼杀在一起,刀光剑影,血染征袍,已经连续砍倒了三名回鹘军的士兵。 一名回鹘军的百夫长见到敌军中有人如此勇猛,心中大为不服气,也顾不得打听他的官职,提着一杆长枪就来和万夫长单挑。 回鹘军的百夫长冲着哈密军的万夫长挺抢一刺,却被哈密军的万夫长巧妙的侧身躲开。 然后,惊爆眼球的一幕出现了,哈密军的万夫长用手臂“咔”地一声夹住了回鹘军的百夫长的长枪,然后硬生生地将其挑了起来,还没等回鹘军的百夫长反应过来,向上举刀一刺,同时一松手,“噗呲”一声,传来了钢刀入肉的声音,却是回鹘军的百夫长喉咙被射穿,彻底没了声息。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哈密军的万夫长还没来得及高兴,只听“嗖嗖嗖”地三支利箭,分别插在了他的胸膛和腹部上,虽然他穿了铠甲,但这么近的距离,重箭足可以刺破他的装甲和皮肤,伤及他的内脏。 哈密军的万夫长口中喷了一口鲜血,带着满眼的不甘心和无限的眷恋,“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吭都没有吭一声。 “万夫长!”哈密军的士兵纷纷扭头大喊道。这名万夫长为人比较正直,从来不喝兵血,对士兵很不错,因此很受士兵的拥戴。士兵们见他被敌军杀死,纷纷义愤填膺,不要命的和回鹘军拼杀在一起,反正万夫长也是了,这么多人都死了,也不差我这一个小兵,大家黄泉路上有个伴,同去同去。 负责指挥入城部队的回鹘军千夫长见到自己的手下竟然射死了对方的万夫长,登时大为兴奋,吐鲁番城内能有几个哈密万夫长,这个万夫长肯定就是这一带哈密军的最高指挥官,脸上瞬间露出了难以掩饰的兴奋之情,立头功的机会来了,当即挥舞着战刀,扯着嗓子高喊道:“杀啊!勇士们!他们的指挥官被我们杀死了,他们群龙无首了,再加把劲儿我们就赢了!” 一听射死了对方的万夫长,冲入城中的回鹘军大为感奋,士气瞬间暴涨,每一个人都看到了胜利的曙光,终于可以入城享受了,纷纷高声叫嚷着,使尽全身力气奋力劈杀着对面的哈密军。 哈密军虽然死战不退,但无奈对方人越来越多,士气也颇为高涨,渐渐地开始落了下风,再加上没有人指挥,无法协调进攻,防线也开始动摇起来。 就在这时,迪丽娜扎带着援军赶来了,援军中除了步兵外,还有抛石机兵和几十辆抛石机。 迪丽娜扎见城墙出现了一仗多宽的缺口,心道不好,这个缺口要是不堵上,这座城池绝对撑不过今天。她的心中已经有了主意了,但看到前方和回鹘军打的难解难分的哈密军,心下又不忍起来,纠结了一下后,还是一跺脚,咬着银牙道:“抛石机,快把那个缺口给我堵上!” 负责指挥抛石机队的千夫长一听这个命令,脸上瞬间浮现出了惊讶和不解的神情,他感觉这个平时足智多谋的邵安公主此刻肯定是忘了什么,立即提醒她道:“可是,公主殿下,我们的人也在那里啊。”抛石机做不到完全精确,这个时候要是抛石块,不仅会砸死敌军,自己人也无法幸免。 这个也是迪丽娜扎刚才纠结的地方,但她现在已经释然了,如果不及时堵住这个口子城内所有人都会死,杀自己的同伴固然不对,但这是为了救更多的同伴,万不得已之时,也只能这么做了,大不了以后多给些抚恤就是了。 迪丽娜扎面色一寒,瞬间似乎是有一块万年冰山袭来一样,让周围的所有人都打了一个冷颤,目光凌厉地看着负责指挥抛石机队的哈密军千夫长,喝道:“你没有听见本公主说什么吗?让回鹘人进来,我们所有人都得死!这些人都是哈密的勇士,哈密不会忘记他们的功勋的。” 负责指挥抛石机车队的哈密军的千夫长愣了一下,但随后还是忠实的执行了迪丽娜扎的命令,因为他知道,他别无选择,正如迪丽娜扎所说的那样,等到回鹘人杀进来,城里的人都得死。 但是无论如何,向着挡在自己前面的正在拼死奋战的袍泽动手,总是会让人有很强的负罪感,尤其是前面的那些哈密士兵用难以置信的眼光回头看过来时,更是让这位负责指挥抛石机车队的千夫长的内心犹如针扎一样疼。操作抛石机的哈密士兵,每发出一块巨石,内心都会受一次煎熬,但他们不能放弃,只能咬着牙继续向缺口跑去一块块巨石。 “放!”“填装!”一辆辆抛石机的指挥官用沙哑的声音高喊着他们早已驾轻就熟的操作口号,只是声音都已经颤抖,语气中都带着一丝哭腔。 迪丽娜扎美丽的双眸中也有两行清泪滑落下来。在哈密援军的支援下,城墙上的缺口终于被抛石机抛出的巨大石块给堵住了,与此同时,无数的回鹘军和哈密军的将士也被永远的埋在了地下。 所有的哈密军将士都冲着那个缺口深深地鞠了四个躬,每个人都肃穆庄重,没有人有一丝丝的儿戏与不敬,因为那里埋葬着被他们亲手杀死的友军。 在付出了惨重的伤亡之后,吐鲁番城里的哈密军将士又坚守了一天,然而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已经崩溃了,尤其是今天城墙被回鹘军挖塌了以后,他们知道回鹘军一直在四处刨城墙,今天挖塌了一处,明天又会挖塌第二处、第三处,难道没一处都要让士兵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堵吗?都是爹生娘养的,凭什么? 哈密军的军心已经开始浮动起来,许多人都开始私下议论着这座城该不该守以及为谁而守的问题,说白了就是在商量着投降,更为严重的是,许多高级将领也开始有了这个心思,见到自己的手下议论这件事不仅不加以制止,反而刻意纵容,有的甚至还参与讨论。 这些事自然而然地都传到了迪丽娜扎的耳朵里,说实话她并没有生气,反而是十分理解,毕竟他们孤军坚守城池已经十几天了,已经到达极限了,援军却连个影子都见不到,任谁心里也会有想法。 这些哈密勇士能帮她坚守城池这么多天,说实话她的内心还是很感激他们的,其实她也已经没有信心了,她虽然号称智将,但是俗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仗打到这个份上,她也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说实话,要不是为了朱楧,她也会同意投降,反正黑的儿火者贪恋她的美色,肯定不会杀她,她大不了就当自己死了,任她折腾就是了。 但是,那个人却偏偏在此之前走进了她的生命里,走进了她的心里,让她不愿意就这样放弃,让她还选择继续坚持。 还是那句话,我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今生不能够嫁给你。 迪丽娜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暗暗地对自己说道:不管你什么时候能赶来,我仍然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我会对得起我们之间的感情,就算你赶来时只是收获了一具尸体,我也要用实际行动告诉你,那具尸体坚持的了最后一刻,她到死都是清白的,到死都在等你。 而现在,要想坚持下去,最重要的是要稳定军心,迪丽娜扎稳定军心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开会。 迪丽娜扎将城内所有的军官全都集中到了一起,包括平时根本见不到她的十夫长这样的小官,反正仗打到这个份上了,这些军官也都伤亡过半,没剩下多少人,都集中到一起,也不嫌拥挤的慌。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在慢慢地吐出,似乎在释放自己承受已久的巨大的心理压力,迪丽娜扎环视了一眼诸将,用十分和气的语气说道:“今天本公主召集诸位前来,是商量我们下一步怎么办的问题,请大家畅所欲言,不必有所顾忌,不管说什么,本公主都绝不会怪罪。” 众位将官面面相觑,虽然他们不少人已经猜到了公主今天开会的目的,但听她亲口说出来,心中还是难免略微有一丝惊奇,听公主这语气,她是打算放弃了吗?还是故意在引蛇出洞? 迪丽娜扎看着众位将领这满腹狐疑的样子,一改平日冷若冰霜的神情,微微一笑,瞬间犹如九天仙子临凡,看得哈密诸将一呆,道:“本公主言出必行,诸位不必顾虑。再者,本公主守城全靠诸位,又岂会对你等做出出尔反尔之事?” 这话说的颇有道理,坐在她下面的哈密诸将纷纷不住地点头,终于有了一个胆大的千夫长站起来,向着迪丽娜扎一鞠躬,说道:“既然公主殿下说了句掏心窝子的话,那末将也说一句掏心窝子的话吧。末将以为,这吐鲁番城已经不能守了,我们在这里坚持了十几天,到现在可谓是弹尽粮绝,本来好好三万大军,现在连一万人都没剩下,而援军呢?连个影子都没看到。请问我们这是为谁而战?我们在这里拼死拼活,他们在后方倒是一点也不着急!我觉得我们已经对得起哈密了,是他们对不起我们。依末将的看法,不如,降了吧。” 此言一出,引起了众将的纷纷附和。“是啊,公主殿下,降了吧。” “我们已经做得够意思了,此时投降,没有人会说我们不忠不义的。” “就算是我们不投降,也只不过是白白送死罢了,我们跟了你这么多年,你忍心看着我们像羔羊一样被回鹘人屠杀吗?” “我们不是怕死,只是不想死的这么窝囊,这么没有意义。” 众将议论的声音此起彼伏,虽然是七嘴八舌,嘈杂一片,但是主要的意思还是投降,在这一点上他们似乎已经达成了一致。 迪丽娜扎始终微笑着听着他们发言,待到他们不说话后,才缓缓地站起来,走到诸将跟前,仍然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如数家珍的对着诸将说道:“拖阔台万夫长,昨天应该是令尊的七十大寿吧。我真是猪脑子,战事一紧张,竟然把这件事给忘到了脑后,没有亲自向你道喜,真是罪过。” 那名名叫拖阔台的万夫长身子一怔,说实话这两天的战事实在是太紧张了,他都已经忘记自己父亲的生辰了,没想到公主殿下还记得,心头不觉一暖,嘴角微微一动,想说什么,却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出来,机械地冒出了一句:“公主殿下…….” 迪丽娜扎微微一摆手,示意他不必多说,转而看向另一名还活着哈密军的万夫长,笑着说道:“拔忽万夫长,你家的丫头下个月是不是该嫁人了?也不知道本公主能不能喝上她的喜酒,我给她的新婚礼物都已经准备好了,就在我的寝殿的柜子里放着。我已经交待侍女了,若是我回不去了,她们会将礼物送给你家的丫头的。” 拔忽万夫长从小就跟着哈密王纳忽里南征北战,是由一名小兵一步步爬上来的,他始终很感激哈密王一家子对他的知遇之恩,所以这两天守城十分卖力,前几日出城偷袭敌军的指挥官就是他,现在听见邵安公主居然还记得她女儿出嫁这件事,心头不觉大恸,铁塔般的汉子,竟然抹起来眼泪,带着一脸惭愧和一丝哭腔说道:“公主殿下,老臣真是无颜见你啊。” 迪丽娜扎微笑着摇了摇头,十分和蔼的说道:“拔忽万夫长,你这是说的哪里话,这么些年来,你为我们哈密立的功劳还少吗?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的身上一共有三处刀伤,一处枪伤,四处箭伤吧。” 这名叫拔忽的万夫长再也控制不住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下,嗷嗷地嚎啕大哭,止不住地说道:“末将该死啊,末将该死!”身为公主的迪丽娜扎对他的功劳记得如此清楚,对他的家事如此看重,他居然还动起了投降的念头,顿时感觉自己无地自容。更为严重的是,他的一个儿子娶了迪丽娜扎的一个姐姐,他的两个人女儿分别嫁给了迪丽娜扎的两个哥哥,他与哈密王之间可以说是外结君臣之义,内连骨肉之亲。哈密王室如此看重自己,自己居然不能竭诚报效,在关键时刻当起了投降派,这在古人眼里是非常不齿的。 拔忽万夫长也是个豪迈的汉子,此时恨不得扇自己两个耳光,跪在地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儿地嚎啕大哭。 迪丽娜扎没有理会一直忏悔的拔忽万夫长,而是自顾自地走到一名千夫长跟前,微微一笑,道:“哲别,你是我们哈密有名的神箭手,不过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你酿的酒也很好喝,不知道本公主还有没有机会再尝尝?” 那名叫哲别的千夫长噌地一下子站了起来,瞪着眼睛,张大嘴巴,用十分难以置信的表情和语气说道:“公主殿下喝过末将酿的酒?” 迪丽娜扎微微一笑,用手向下虚按了两下,示意他坐下,然后缓缓地说道:“你忘了吗?去年年底的时候,你曾经向父王进献过几坛美酒,本公主也因此能有机会一饱口福,当真不错呢。” 那名叫哲别的千夫长显然很在意别人对他酿的酒的评价,一听到迪丽娜扎如此说,高兴地本来愁眉不展的脸上瞬间咧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道:“谢公主殿下。” 迪丽娜扎冲他微微笑着点了一下头,算是对他这句话的回应,然后没有跟他多说话,而是缓缓地移步到一个百夫长的跟前。 那名哈密的百夫长见到传说中的邵安公主竟然向自己走来站定,登时受宠若惊,不自觉地站了起来,有些激动,也有一丝慌张地将右手放在胸前,慌忙地一鞠躬,道:“末将参见公主殿下。” 迪丽娜扎并没有扶他,也没有说让他平身,只是自顾自地淡淡说道:“听说你来吐鲁番之前正在给你儿子盖新房,我想等我们回去房子也就盖得差不多了吧。” 那名哈密军的百夫长一时愕然,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给儿子盖新房娶媳妇儿事公主殿下都会知道,而且还专门跑过来关心,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愣了半天才支支吾吾地说道:“回、回禀公主殿下,如果工匠不偷懒,应该就差不多了吧。” “订的是哪家的姑娘?”迪丽娜扎微笑着关心道。仿佛他们不是置身于随时都要被攻破的危城中,而是在哈密的大街上拉着家常。 “城西头的布匹商阿尔泰家的。”哈密军的百夫长嘿嘿一笑,露出了十分得意地深情。少数民族没有重农抑商的观念,他们只是单纯的崇拜强者,能当官的是强者,能挣钱的也是强者,阿尔泰家可是哈密有名的富商,多少人都想和他联姻而不可得,怪不得这位哈密军的百夫长会这么得意。 “不错,不错。让你的儿子好好对人家。”迪丽娜扎微微笑道,随后转身离开,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前,但没有坐下,而是站着说道:“诸位将军,你们都是我哈密的元老功臣,有很多人是看着我长大的,论辈分,我应该叫你们一声叔叔。” “我知道,诸位将军能帮我坚持到现在真的很不容易,我也很感激你们。的确,你们做到这一步已经对哈密没有什么亏欠了,是援军迟迟未到,是他们辜负了我们。” “我本来已经没资格再对你们提出更多的要求了,说实话,若是我没有出使肃国,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出降了,那个什么回鹘的可汗我的确很讨厌他,但这也比不上你们的性命重要,我大不了就当自己从今之后死了,只留下一具驱壳。但是,上天偏偏要捉弄我,让我去出使那个人的国家,我在肃国和那个人发生了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是的,我承认,我已经爱上他了,爱的很深很深,无法自拔。” “所以,今天在这里,作为侄女的我,请求各位叔叔们再帮我撑一天。一天之后,如果援军赶来,那今天的事我会当从来没有发生过,诸位仍然是坚守城池有功的哈密勇士;如果援军在明天还没有赶来,那我会自刎而死,因为我无法接受我嫁的那个人不是他,到时候你们就提着我这个城中主将的脑袋去投降,相信这样一来,回鹘也会更你们更高的官职。” “我今天说这番话,不是以公主的身份命令你们,而是以一个侄女的身份请求你们,请你们务必答应我,好让我的今生没有遗憾。” 第一百八十一章 响箭!我们来了!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堂堂一个哈密公主掏心掏肺的向他们说了这一番话,只要还是个人,心中就不会毫不动容。 果然,那些哈密将领平时深受国恩,事到临头却没有勇气尽臣节,本来就问心有愧,又听到平时对他们都很照顾的邵安公主说出了这么一番肺腑之言,早已经泣不成声,还没到迪丽娜扎说完,底下的军官早已哭成一片。 过了良久,还是那名叫拔忽的万夫长率先噌地一声站起来,眼里噙着泪话,眼圈儿已经泛红,扯着嗓子大叫道:“公主殿下不要再说了。我拔忽发誓,明日不管是死是活,拼了命也要为公主殿下多争取一天的时间。希望公主殿下心心念念的那个人还是个男人,明天能够赶过来救他的女人。” “对,我们答应公主殿下,再坚持一天,无论是生是死,今生不留遗憾!”哈密军的众位将领纷纷附和拔忽万夫长,全都站起身来,扯着嗓子高叫道。反正他们都坚持这么多天了,不差这一天,哈密王室和邵安公主多少都对他们有恩,能帮公主殿下完成她的最后一个心愿,到时候他们就算是投降,心里也会好受一点,否则,就算是侥幸活下来,也只能是一辈子受良心的谴责。 “我在这里谢谢大家了。”迪丽娜扎微微一低头,面无表情地淡淡说道。但谁也没有看到,她貌似已经犹如枯井的大眼睛里,又一次闪现出了一丝丝期待的目光。 希望你明天能赶过来,这是我最后的力气了,要不然,我们只能来生再见了。 今夜注定无眠,迪丽娜扎呆呆地坐在吐鲁番的城头,仰望着天上的明月和繁星,脑海中不断地浮现出那个人的场景,明天会是什么?是你依旧毫无消息,还是会像一个盖世英雄一样驾着七彩祥云来救我? 不管怎么样,我都会为你坚持到最后一刻。 第二天清晨,朱楧带着大队人马风急火燎的向着吐鲁番城赶去,他们已经急行军三天三夜了,士卒们都很疲惫,但朱楧知道,现在不是休息的时候,经过这么多天的战斗,吐鲁番城已经危在旦夕,自己迟到一分钟,那边就会多一分危险。回鹘军若是攻破了城池,不仅迪丽娜扎会死,形势也会对他们很不利。 “殿下,将士们太累了,可否先停下来休息一下?”瞿能打马赶到朱楧身边,一脸风尘的请求道。 朱楧扭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这位爱将,只见他的脸上早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那种神采奕奕,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疲惫,甚至还有一丝痛苦,骑马赶路走了这么多天,就算是猛将兄,也是很难吃消的,但此时顾不上爱兵如子,必须不顾一切代价地在吐鲁番城破之前赶到城下,否则这一仗,自己就算是输了,板着脸喝道:“不行!一停下来人就不想再继续向前走了。现在吐鲁番城危若累卵,天知道它还能撑多长时间?救兵如救火,怎么能停?你打了这么多年仗,这个道理还要本王教你吗?今日日落之前,无论如何也要赶到吐鲁番城下,否则本王就拿你们这些将官试问!” 说完,“驾”地一声,双腿一夹马肚,继续风驰电掣地赶路。 兵贵神速!历史上有数不清的战例是靠参战双方的速度来决定胜负的,比如李世民擒获窦建德的虎牢关之战,再比如朝鲜战争时期,三十八军十四小时急行军七十多公里穿插三里所和龙源里的战斗,都是比敌军早到那么一点点,从而决定了整个战场局势的走向。 这两场突袭战都是士兵突破自身的体能极限,在同伴的互相鼓励和军队的严格纪律下完成的,都在历史上留下来浓墨重彩的一笔。 瞿能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仗,自然知道兵贵神速这个道理,见朱楧的态度如此坚决,当下也不再替士兵们请求休息了,立即召集自己手下的指挥使命令道:“今日日落之前必须赶到吐鲁番,掉队的军法从事!” 有了瞿能这句话,他手下的那几个指挥使也不再说什么,转而向他们手下的各个千户施压,军队就是这样,经过一层层地严令,底下的小兵也就断了停下来休息的念头,跟着他们的长官一门心思的向吐鲁番冲去。 至于士兵赶到吐鲁番之后的体能问题,朱楧是不担心的,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只要到了跟敌军短兵相接的地步,就算是再困再累也能爆发出十二万分的力气,永远都不要小看人类的求生欲望。 后世的戚继光在台州大捷时,也是先率兵狂奔了上百公里,而且还在部队没有吃饭的情况下,解决了倭寇。只要部队的战斗力在那里,累一点,饿一点都没有多大关系,但关键的问题是,你必须要赶得过去。 因此,在目前的形势下,时间就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所有的一切,都要为时间让步。 就在朱楧带着人玩命的向着吐鲁番城狂奔的时候,迪丽娜扎也正在带着剩余的哈密军在吐鲁番城头上殊死奋战。 下午时分,回鹘军又一次地攻上了城头,与守城的哈密军进行了殊死的搏杀。已经没有预备队可以派的迪丽娜扎不得不自己亲自上阵,带着身边侍卫与攻上城头的回鹘军血战。 反正她今日也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与其无助的自刎,还不如这这群人同归于尽,就算是死也要让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好欺负的。 随着越来越多的回鹘军涌上城头,哈密军的防线也越来越吃紧,伤亡越来越大,迪丽娜扎身边的侍卫死的也越来越多,最后只剩下两名贴身女侍卫跟着她。 “公主,这里太危险了,你先退到后面去吧。”其中一位女侍卫一边用刀格挡着回鹘军射上来的箭矢,一边拉着迪丽娜扎的胳膊劝慰道。 迪丽娜扎苦笑一声,示意她松开手,望着城下漫天遍野的回鹘军,和城墙上的处处缺口,淡淡地说道:“危险?这座城现在哪里不危险?你让我退到哪里?再说了,我昨天晚上跟众将士说的话你们都忘了吗,如果今天援军还不来,我是决心要死在城里的,与其死在后面,不如死在冲锋的路上。” 说完,又提着宝剑冲了上去,趁一个正在与哈密军的十夫长交战的回鹘军不注意,一剑削在了他的腰部,将他砍翻在地。 另一名不远处的回鹘军看到这一幕,很明显对迪丽娜扎的偷袭行为十分不满,瞪着双眼,目眦欲裂地看着迪丽娜扎,恶狠狠地提刀冲了过来。 迪丽娜扎的一名女侍卫见来者不善,提起宝剑一个箭步跃到了公主的身前,挺剑去刺那名回鹘军。 那名回鹘军很明显没有将这个哈密军的女人放在眼里,他不认识什么邵安公主,况且现在迪丽娜扎满脸血污,不仔细看的话还真看不出她的轮廓很漂亮,在他看来,哈密军都把女人送上来了,那就说明他们已经黔驴技穷了,这个时候只要自己再加一把劲儿就可以攻破城池,立下大功然后好好享受了。 当即不由分说,使尽全身力气,毫无怜香惜玉之情地一刀劈向迪丽娜扎的这名女侍卫。 女侍卫连忙举剑格挡,然而女子的力气终究是很男人相差很多,女侍卫被这个强壮的回鹘军一刀震的虎口生疼,宝剑都差点拿不稳,脱手而出。 那名回鹘军见此情景,轻蔑地冷笑了一声,随即送上一脚,将这名女侍卫提了一个跟头。这名女侍卫只觉好像是有一头野牛撞击了她的胸口一下一样,内脏一阵翻江倒海,胸中似乎是有一块石头堵住一样,憋的呼吸都很困难,两腿酸软,再也无法站起来。 那名回鹘军本来想一刀解决这个人了事,但仔细看了一眼他满脸血污的脸庞,感觉这个小妞要是洗干净了应该是很漂亮的,因此动了春心,心想城破之后肯定是要享受的,这么漂亮的小妞可是不太好找,若是就这样被自己杀了实在是太可惜了,因此只是在她的脖子上踢了一脚,将其踢晕了事,等着干完活后在捡回来好好享受。 迪丽娜扎看到这个凶猛地回鹘军向自己走来,心中不由得紧张起来,她自然知道这个回鹘军打晕她的侍女是想干什么,她暗暗发誓自己决不能落到这样一个任人欺凌的下场,实在没有希望就抢先一步自刎。 回鹘军仔细看了一看迪丽娜扎,发现她好像比自己刚刚踢晕的那个哈密小妞还要漂亮,心中不由得狂喜,看来今天老子的运气不错,一连遇到两个漂亮小妞,咧着满是胡子的大嘴笑道:“女娃娃,不要害怕,就让大爷陪你玩玩。” 迪丽娜扎心头一阵火起,俏脸寒霜,凤眸中瞬间闪出一丝凌厉,喝道:“受死吧!”随即,一剑刺了上去。 那名回鹘军料定这个哈密女娃娃武艺平平,因此十分敷衍的一转身,躲过了迪丽娜扎的宝剑,一脸戏谑与银当地笑道:“再来啊,大爷今天就要看看你有多大能耐,你的脾气越烈,大爷就越喜欢,玩起来就越舒服。” 迪丽娜扎被他的污言秽语气得肺都要炸了,自打她出生以来,还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语气跟她说话,当即下定决心,今日战死不要紧,但死之前一定要拉这个人垫背。手腕一抖,趁势一个转身,去削这名回鹘军的脖子。 那名回鹘军将战刀向前一竖,挡住了迪丽娜扎的这一剑,仍旧不忘一脸轻浮地调笑道:“你这小妞脾气真是烈,只可惜你的本事太小了,你斗不过大爷的,乖乖地给大爷当宠物吧。” 迪丽娜扎狠狠地“呸”了一口,刚要抽回宝剑来再组织一次攻击,没成想自己的宝剑却被对方用双掌夹住,怎么抽也抽不回来。 那名回鹘军其实是回鹘的一个百夫长,力气很大,用双掌将宝剑夹住,任凭迪丽娜扎如何用力,都不能将宝剑拔出分毫,不由得大为得意,冲着迪丽娜扎一脸银当的笑道:“怎么样?大爷够不够猛?”随即嘚瑟地仰天大笑。 然而,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这时,“噗呲”一声,传来了刀子入肉的声音,却是一支匕首扎破了他的喉咙。 那名回鹘军的百夫长瞪着一双快要鼓出来的大眼睛,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将匕首送入他的咽喉里的迪丽娜扎,原来迪丽娜扎的宝剑柄上有一个机关,手指按一下就能拔出一把匕首,这正是她为了应对今天这样的情况而专门请哈密国最杰出的工匠定制的,除了她和这名工匠外,谁也不知道,包括她的父兄在内。 那名回鹘军的百夫长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死在这么一个雕虫小技手里,一脸愤怒地瞪着迪丽娜扎,似乎是要将生吞活剥才足以泄愤一样,最后带着满满地不甘心,倒在了血泊之中。 迪丽娜扎扔旧是冲着他的尸体“呸”了一声,以表达自己的厌恶跟愤怒。然而,还没等她喘一口气,突然感觉背后生风,迪丽娜扎心道不好,凭借着多年的经验就知道有人在背后偷袭她。 她顾不上回头,向前急趋一步,避过了兵刃的最大力道,但仍然还是被一把砍刀劈重了后背。 迪丽娜扎全身都穿了铠甲,背后也不例外,都有金属甲防护,但饶是如此,她仍然被背后的大力给劈了一个跟头,背后一阵火辣辣地生疼,像是被人狠狠地抽了一鞭子。 迪丽娜扎慌忙地转过身,双手撑着地面坐在地上,定盯一看,砍她的是一名普通的回鹘军,满眼的愤怒,很明显跟被她杀死的那个回鹘百夫长关系不错,这次要替他报仇。 回鹘士兵见迪丽娜扎坐在自己的跟前,手上没了兵刃,已经算是丧失了一半的战斗力,心中大受鼓舞,那名被迪丽娜扎杀死的回鹘军百夫长平时对他不错,他这次正是要替长官报仇,举起大刀,便向迪丽娜扎的脑袋上砍去,看着一刀的力道,如果落到迪丽娜扎的头上,怕是要将她这娇弱的身板给生生劈成两半了吧。 迪丽娜扎被那一刀劈的生疼,再加上刚才的大战,只感觉全身无力,已经没有办法再躲过这一刀了,只好闭上眼睛,紧皱眉头,别过头去,听天由命,就这样死了也好,省的自己动手了,自杀可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万一到时候自己不敢了,那岂不是要辜负了自己的这份感情。 然而,就在她抱着十八年后又是一条美女的觉悟时,只听的“啊!”地一声惨叫从自己的身前传来,似乎是那名回鹘军的士兵发出来的。 迪丽娜扎略带有一丝惊喜和期望的睁开眼睛,只见刚刚被那名回鹘军百夫长打晕的女侍卫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从身后一剑将这名回鹘军士兵双腿的脚筋砍断。那名回鹘军士兵吃痛不已,“啊!”地一声惨叫,跪在了地上,扭头去看了看偷袭自己的那个家伙,只见是一个女的,不仅怒火中烧,没想到自己纵横沙场这么久,今天竟然死在了一名女人的手里,真他妈是阴沟里翻船。 迪丽娜扎没有给他过多的时间让他感慨人生,随手抄起自己身边的一把不知道是谁的战刀,一下子冲上去,隔断了那名回鹘军士兵的喉咙。那名回鹘军士兵满眼愤怒的看着这个女人,带着满心的不甘,倒在了血泊之中。 那名女侍卫立即跑过来,一把将迪丽娜扎扶起来,十分着急地说道:“公主殿下,你怎么样?没事吧。” 迪丽娜扎已经略微感到体力有一些虚脱了,但还是一边在她的搀扶下,一边用那把刀拄在地上,挣扎着站起来,慢慢地摇了摇头,道:“我没事。”随即抬眼望了望东方的天空,仍然不见一点动静,这一次她彻底死心了,这或许是她的宿命吧,冲着自己身边的侍女道:“绿萝,你怕死吗?” 那名叫绿萝的侍女跟了迪丽娜扎很多年,十分清楚她的脾气,知道公主殿下这么问意味着什么,说实话,她也曾害怕过,但现在已经做好充足的准备了,对着迪丽娜扎施了一礼,道:“公主殿下,奴婢已经准备好了。” 迪丽娜扎冲着自己身边这个可爱的侍女微微一笑,不管怎么样,在这最后的时刻,还有人愿意跟着她共赴黄泉,这总可以说明她做人还算是成功的,这也算是给上天给她的最后一点点安慰,道:“好,那我们今日就拼个痛快,到了黄泉路上也有伙伴,不会孤单。” 绿萝学着男人的样子,冲她行了一个军礼,庄重而严肃的说道:“奴婢遵命!奴婢愿舍命跟随公主殿下!” 主仆二人随即对望一眼,不再说话,便提着手中的兵刃杀入敌军阵中,二人合力在其他哈密军士兵的配合下,又杀死了三名回鹘军的士兵,算是取得了辉煌的战果,算是够本了。 然而此时,迪丽娜扎只感手臂酸麻,似乎已经不是自己的一样,双腿和腰间也开始变得酸软无力,若不是借着兵器的助力,站都快要站不稳了。她抬眼望了望越来越多涌上来的回鹘军,以及人数越来越少的哈密军,心中彻底绝望了,今天怕是撑不过去了,自己让他们帮自己这一天看来是害了他们。他们若是昨天就投降,说不定还会在回鹘军中谋个一官半职,但今天回鹘军若是攻破了吐鲁番城,肯定会把城里的人杀个鸡犬不留以泄愤。 可是,人总是有私心的,迪丽娜扎并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这些人吃她家的喝她家的,关键时刻多撑一天有什么大不了的,撑不过去只能算是大家的运气不好罢了。 迪丽娜扎满眼伤感,最后看了一眼自己誓死守卫的吐鲁番城,脸部的肌抽搐了几下,眼中流出了十分不舍得泪水,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喃喃地说道:“大王,我们来生再见了。” 说罢,将那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鲜血的刀往自己脖子上一横,顺势就要割下去。站在她身边的侍女绿萝见到这种情景,吓得魂飞魄散,虽然她知道依照公主的性子,若是城破了她肯定就不活了,但无论如何公主在她面前自刎,她都不可能无动于衷,下意识地一把抱住迪丽娜扎,死死的抓住公主握刀的右手,喊道:“公主,不可!” 迪丽娜扎使劲儿挣扎了几下,无奈绿萝是出于本能的反应,将她抱得死死的,任她怎么挣扎也无法挣脱,有些无力地说道:“绿萝,你放开我。我不想死在这些人手里,我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你赶紧放开我。” 谁料平时对她言听计从的绿萝此时却开始违抗她的命令了,死死地抱住她,说什么也不松手,哭的一把鼻泣一把泪地大喊道:“公主,不可!绿萝六岁开始就跟着公主,早已将公主视为自己的一切,只要绿萝还有一口气在,就绝不允许公主有什么三长两短,公主要寻短见,请先刺死绿萝,好让绿萝心中没有愧疚。” 迪丽娜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地呼出,这种真挚的主仆之情如何让她不感动,只是正如她自己所说,她是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自杀的,生怕自己一会儿热情消退,不敢死了,从而沦落为敌人侮辱的对象,背叛了她心目中神圣的感情,淡淡地劝慰道:“傻丫头,你放开我,你知道我心里想的是什么,莫要害了我。” 绿萝仍旧是不放手,死死地抱住迪丽娜扎,哇哇地哭道:“可是,可是….” “我让你放开听到没有!”迪丽娜扎不知哪里来的怒气,突然一声暴喝,吓得绿萝浑身一抖,抱着迪丽娜扎的手臂也下意识的松开了。迪丽娜扎得以挣脱开她的束缚,将心一横,就要抽刀自刎。 “公主等一下,你看那是什么?!”就在绿萝即将绝望的一瞬间,她突然看到了东方的天空上升起了什么东西,凭借着多年跟随公主南征北战的经验,她一下子就猜到了那是什么?没错,那就是响箭,是援军赶来的信号。 迪丽娜扎被她突然的叫喊声吓得一怔,满怀希望地下意识地向东方望去,果然看见了一支响箭升空,进而,又有了第二支,第三支,第无数支……. 第一百八十二章 炮战 进而,在不远处的东方,平地上升起了滚滚狼烟,犹如沙漠中的沙尘暴,向着吐鲁番城滚滚袭来,只不过在迪丽娜扎等人的眼中,它是那么的壮丽,那么的可爱。 看着烟尘的样子,至少有十几万大军吧! “援军来啦!援军来啦!”所有守城的哈密士兵都看到了这一幕,兴奋地高声大喊,苦苦支撑到现在,终于看到援军了,这就跟渴了好几天的人见到水一样兴奋。 迪丽娜扎看着东方的滚滚烟尘,嘴角不觉一笑,两行眼泪又从早已脏兮兮的脸颊上滑落而来,表情中有激动,有高兴,有劫后余生的放松,也有一丝深闺怨妇的幽怨,仿佛在冲着朱楧抱怨道:“死鬼,你怎么才来。” 回鹘军见到对方援军的气势,士气也为之一夺,站在城头上的士兵开始打起了退堂鼓,生怕主将为了防守侧翼而再次撤兵,让他们成为炮灰,开始不自觉地向后退起来,底下的人也不敢再继续向上爬了。 哈密军则恰恰相反,见到这种情况后,士气大为高涨,苦守了这么多天,终于见到盼头了,就像是四十岁的老光棍突然娶到媳妇儿一样,卯着劲儿折腾,又一次将回鹘军的士兵打了下去。 在城下督战的博尔忽见到东方滚滚而来的烟尘,嘴角微微一笑,主要的对手终于还是来了,那就让本将军在这里将你们一起解决吧,只要打败了赶来支援的肃国的主力,就可以长驱直入大明国,这不世功勋看来就要由我来建立了。 朱楧带着大军冲到回鹘军大营的跟前,将手遮在额头上,遮住已经偏西的阳光,向残破的吐鲁番城望了望,见哈密军的军旗还在城头上飘扬,嘴角不禁微微一笑,心道:行啊,小妮子,果然没让本王失望,等打完了回鹘军,本王一定好好宠爱你。随即脸色一寒,眼神中似乎要喷出火来,冲着瞿能大喝道:“瞿能!立即组织进攻,先用大炮,给我轰他们半个时辰!” 瞿能骑在马上一愣,自己这边的士兵长途奔袭,腿都要跑断了,好不容易赶到了目的地,正是极度疲惫的时候,敌人不来趁机进攻就谢天谢地了,怎么能去主动找事去进攻敌人呢,当即骑在马上,冲朱楧行了一个军礼,试探性地问道:“殿下,弟兄们都很累了,是不是先休息一下?” “你懂什么?”朱楧气得脸色铁青,瞪着眼,虎着脸大喝道:“现在敌人还不知道我们的虚实,我们刚赶过来不是先急着救人,而是先急着休息,这就等于一下子向敌人暴露了我们的虚弱和疲惫,到时候这十几万的回鹘人以逸待劳,一下子扑过来,你让我们这些疲惫不堪的弟兄拿什么抵挡?” 朱楧虽然对自己军队的战斗力有信心,但信心不等于自大,要知道回鹘人也不是吃干饭的,《明会典》就记载他们的阵型非常严整,战斗力非常强大,人家的主将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不是傻子,一见你露怯,肯定知道你累了个半死,不趁机指挥大军冲上来,那才真是大白天撞了鬼了。 朱楧的性格和朱元璋如出一辙,不必要的风险绝对不冒,他们此时就好比你走在路上遇到了一只恶犬,你若是扭头就跑,它肯定追你,你要是站着不动,它或许还真不敢惹你。 不管是碰到恶人还是恶畜,最重要的一条是不能露怯,否则会被吃光抹净,连个骨头渣都不剩下。 经过朱楧这一骂,瞿能一下子就懂了,他悄悄地抬眼看了看这个年轻的王爷,心中大为折服,能在如此年纪就有如此谋略的人,怕是古今中外都十分罕见吧,他很庆幸自己跟对了人,跟着这个王爷,肯定可以建功立业,名垂青史。想到这里,瞿能不禁感到血脉喷张,胸中的豪气陡升,快要将自己的胸膛撑破一样,扯着嗓子大喊道:“前锋营,准备进攻!所有炮手就位,给我狠狠地轰他狗娘养的!” 看着架势,誓要把十几万回鹘大军撕个粉碎才肯罢休! 肃国的军队最重要的是纪律,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令必行,禁必止,无论你是多大的军官,有多大的战功,若是触犯军纪,一样军法无情,因为朱楧从来不相信一两个所谓的顶级人才可以改变历史,他相信,只有将自己手里所有的资源都凝聚到一起,才可以创造自己的未来。 后世的史学家谈及第一个草根皇帝刘邦时,总是将他能成功的原因归功于善于用人,尤其是他那句:“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我不如子房;填国家,给百姓,不绝粮饷,我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中,战必胜,攻必取,我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得天下也。”更是被千百年来的史学家,阴谋家奉为经典,认为是成功之人的必读经典。 但在朱楧看来,这个只是刘邦成功的次要原因,他成功的主要原因还是运气不错,率先进入关中,占据了秦国这个财富宝地。 要知道,那个时候,中国最强大富饶的地方是哪?就是秦国!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来开始由弱变强,商鞅变法的核心思想就是奖励耕战,对于种田是积极鼓励的,种的粮食多的人还会有奖励,因此在这个国策贯彻了一百多年后,秦国物产丰饶,粮食多多,粮食多了养活的人口就多,人口多了打仗征集的士兵就多,就可以群殴对方,这是秦国能够以一敌六的根本原因。 再加上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强干弱枝,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将六国的富户全都迁到关中,使得关中实力更加强于别的地方。 秦末天下大乱,主要的战役也是在函谷关以东打的,关中之地在刘邦一来就投降了,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损失,因此不管是人力还是物力都远胜于其他地区。 刘邦入关之后,采取约法三章的措施,很快俘获了关中的民心,再加上章邯等人实力弱小,又得不到关中人的支持,所以很快被刘邦干掉,刘邦正是因为得了关中这个富饶之地,才具有了争霸天下的资本。再者,他的丞相萧何,之前做过秦国的官吏,熟悉秦国的那一套国家机器的运转方式,可以帮刘邦调集所有的资源对抗项羽,有了这个基础,刘邦才能在一次次地失败中站起来,最后耗死项羽。 相反,朱楧倒是觉得项羽是个顶级人才,一次次地以少胜多,击败秦军和刘邦,但没有办法,个人的力量无法阻止强大的国家机器,最后还是兵败自刎。 因此,朱楧认为,对于一个王者而言,所谓的顶级人才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实力和纪律。所谓“卧龙凤雏,得一人可得天下。”刘备都得了,不也一样没赢吗? 朱楧训练军队,最重要的是强调纪律,闻鼓而进,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也必须一往无前,闻金而退,就算前面有金山银山,也不能取分毫,否则军法无情! 因此,命令一旦下达,肃国的士兵虽然很疲惫,但没有一个人有怨言,立即进入战时状态,修正炮位的修正炮位,给攻戎炮挖坑的挖坑。前锋营的将士一个个都是摩拳擦掌,准备进攻。战马在嘶鸣,勇士在咆哮,肃国的十万大军又开始了一副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 在一旁看着的哈密王纳忽里和他手下的两万多哈密军对全都被这种景象惊呆了,他们没有想到,肃国的军队可以令行禁止到这个地步,求战的热情会如此高涨,怕是当年的成吉思汗的部队也不过如此吧。 他们每一个人都开始暗暗庆幸自己已经投降,若是跟这样的军队为敌,那自己肯定会被对方吃光抹净,被杀得片甲不留。 在后方督战的博尔忽见到肃国军队如此士气饱满的景象,心头也不由得一惊,他之前对肃王朱楧做过一定程度的调查,认为以他的实力,最多只有十万士兵,留下必须防守瓦剌的那一部分以外,最多只能出动五六万人跟自己叫板,就算加上哈密的联军,他也有信心餐食对手,但看眼下朱楧这架势,至少带来了不下十万的军队,都快跟自己的人马持平了,心头不由得已经。 他还是低估了肃王对自己国家的管理和控制能力,低估了他的潜力。 眼见这十几万大军摆开了攻击的架势,回鹘大将博尔忽不敢怠慢,当下舍了吐鲁番城,只是派了几千部队监视,防止他们在后方捣乱,将主力部队全部调头,来迎接朱楧带来的肃国和哈密的联军。 迪丽娜扎和城头上的哈密士兵见到这一幕全都松了一口气,看着架势,回鹘军在打败肃国之前肯定不会在进攻自己了,两个拳头打人一向是兵家大忌,尤其是在对方的实力和你相差无几的时候。 “公主,我们赢了。”那名叫拔忽的万夫长走到迪丽娜扎的跟前,将右手放在自己的胸前,深深地向她鞠了一躬,带着强烈的感激语气说道。说实话,若没有公主昨天的那番话,他也就主张投降了,这样一来,就算是保住了性命,此生也会在愧疚中度过,更何况,他一个降将,在回鹘那边的地位可想而知,怕是一个千夫长甚至是一个百夫长都可以对他呼来喝去吧。 因此,她很感激公主,就是因为公主昨天晚上最后的坚持,才让他撑到了援军的到来,不仅保住了性命、地位,更是保住了他作为一名勇士的尊严。 “是啊,公主。我们赢了。”“我们赢了公主。”“你看肃军多么强大,一定能打败回鹘军。”“公主,你真是找了一个如意郎君啊。我们在这里恭喜公主了。”“是啊,恭喜公主。希望公主和肃王可以百年好合。” 迪丽娜扎听着哈密军众位将士的交口夸赞,心头也不觉一甜,说实在的,这些人若是夸她,倒不至于让她感觉多么高兴,但是他们若是夸她的郎君,还真会让她喜上心头。 因为每一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男人是一个盖世英雄,不比别人差,这才是她们最大的荣耀。 迪丽娜扎在侍女绿萝的搀扶下,丢掉了手里沾满鲜血的战刀,脸上挂起了劫后余生的幸福笑容,瞬间犹如九天仙子一般,石化了所有的将士,自豪而又和蔼的说道:“诸位将士放心吧,他来了,我们就赢了。本公主说话算数,诸位都是我哈密的大功臣。” “多谢公主殿下。”众位将士一齐拱手答道,心中充满无限愧疚和感激,作为一名勇士,他们没有想着战死沙场,而是在昨晚动起了投降的念头,这足以让他们羞愧一生了,而现在公主殿下不仅不追究,还仍然将他们称作功臣,这又如何不让他们感激呢? “诸位平身吧。援军来了,我想回鹘也不会大规模的攻城了,本公主先先去收拾一下,这里就麻烦诸位将士了。”迪丽娜扎微微笑着说道。脸上的寒霜一扫而光,今天是个好日子,为什么还要寒着脸呢?我必须下去将自己收拾干净,因为我相信以你的能力,肯定会击败回鹘,拯救吐鲁番城,我不想让你看到我如此狼狈的样子。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都要以最美的姿态出现在你的面前。 诸位将领都是老于世故之人,老婆都娶了一大堆,女儿都比迪丽娜扎大了,自然知道她的小小心思,互相看了看对方,都笑着回答道:“请公主放心下去吧。这里就交给我们了。” 迪丽娜扎微微一笑,依旧恢复了其高傲的公主的神色,没有在意诸位将领的一脸坏笑,道:“那就有劳了。”随即,在侍女绿萝的搀扶之下,缓缓地走下城墙,回到自己的临时寝室。 于此同时,吐鲁番城外的肃军已经进行了完了战前准备工作,每一名士兵都虎视眈眈的看着壕沟里面的回鹘军,就像是要将他们生吞活剥了一般。 朱楧抬眼看了看不远处残破的吐鲁番城墙,已经被箭矢射了无数个窟窿的哈密军大旗,知道自己的女人这几天在回鹘军的手下吃了不少苦,心头一阵火起,暗道:死妮子,你在城头上好好看着,看本王怎么给你报仇?当即虎目一瞪,英俊的脸庞挂起一层寒霜,眼神中的怒火灼灼燃烧起来,似乎要将这天地都烧掉一般,冲着瞿能大喝道:“瞿能!还等什么?还不赶紧给本王揍这群兔崽子!” 被朱楧这么一骂,瞿能心中的火气也腾地一声燃了起来,黝黑的脸被血气涨的通红,满脸的络腮胡子因为脸上的肌肉抽搐而上下跳动,冲着火器营大喝道:“还不动手!” 火器营的指挥使周连仲听到瞿能的命令,脸上也是瞬间浮现出一层肃杀之意,手中的令旗,猛地向下一挥,大喝道:“放!” 一瞬间,明军的大将军炮、二将军炮、铁臼炮、神铳车炮、攻戎炮等齐声发出一阵阵怒吼,将一枚枚带着怒火的铅弹,砸向了壕沟对面的回鹘军的阵地。这狗日的回鹘军害的他们这两天急行军,腿都要跑断了,此时不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那还算不算男人! 明初的火器还算是领先世界的,这一枚枚大铅弹从空中降落,光是看着就让人胆战心惊,回鹘军吓得开始四散奔逃,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朱楧本来就没打算真的进攻他们,只是开几炮虚张声势,因此主要目标不是杀伤回鹘的军队,因为明初的火炮打的是实心弹,无法制造出一炸炸一片的场景,对站位松散的炮兵杀伤力有限。 朱楧这波攻击的主要目标是回鹘军大营中主要的军事设施,像敌楼,箭台等这些能够对进攻的肃军造成重大的威胁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没有长着脚的,不可能跑开,只要瞄准就是致命一击,因此人们才会说炮兵是步兵最好的朋友。 “咔嚓!”一声巨响,一座回鹘军营内的箭台被朱楧的大型铁臼炮弹砸中,瞬间被砸的稀烂,倒塌了下来,上面的回鹘军弓箭手也没有幸免于难,全部摔倒了地上,非死即伤。 “快!放箭!”负责在前线指挥的回鹘军副将军也花不台挥着战刀高声大叫道,肃国的前锋营已经逼近回鹘军所挖的壕沟,这个距离箭矢是完全可以够得着的。 回鹘军的弓箭手听到长官的命令,立即取下硬弓,纷纷搭上利箭,向着肃军的前锋营倾泻着他们的箭雨,蒙古民族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从小都接受了严格的骑射训练,射箭跟吃饭一样常态,而且他们每个战士几乎都配备着硬弓,负责防守肃国的东线的这几万大军刚刚被肃军的火器炸了个鸡飞狗跳,正憋着一肚子气,此时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向肃国的士兵发泄自己的愤怒。 肃军的前锋营顷刻间便面临了敌军倾盆的箭雨,但好在他们准备充足,纷纷将盾牌举过头顶,遮蔽着自己和友军,但饶是如此,仍然有漏网的箭矢,伤及了盾牌下面的肃国将士。 “啊!”地一声惨叫,是一名肃国士兵的胳膊被回鹘军的利箭射中,痛的躺在地上打起滚来。 他旁边的小旗官见状,立即将他拉回到盾牌阵里,大骂道:“别他妈乱跑,你想被射成刺猬啊?” 随后,就在这个临时组成的盾牌阵里,将这名受伤的肃国士兵的左臂上的布料扯下来,然后将一块抹布塞到他的嘴里,边用手握着利箭的箭杆,边神情紧张地说道:“忍着点疼啊,一会儿就好了。” 随即,十分粗暴地“呲”地一声,将插在肃国士兵手臂里的箭矢拔了出来,疼地那名肃国士兵又是一阵惊呼,嘴里的抹布都掉了出来。 肃国的小旗官见他这怂样,心中老大不高兴,板着脸骂道:“看你这怂样,中一箭就成这样了,以后真干起来还不一定会受什么伤呢?缺胳膊少腿都是轻的。”随即,开始倒上金疮药给他进行简单的包扎,脑袋头顶上的盾牌上面不时地有箭矢落下来,发出叮叮当当的金属撞击声,但是盾牌阵里的肃军没有一个脸上有慌张的神色,每个人都在镇定地干着自己该干的事,如此处变不惊可以称得上是一支优秀的军队了。 肃国的小旗官就在这种情况下,帮自己的手下完成了包扎,将纱布上的最后一个结打好后,拍了拍那名士兵的肩膀,坐在地上,漫不经心地说道:“好了,快起来。一点小伤而已,不要搞得要死要活的,让别人看笑话。” 那名肃国的士兵是刚刚被征召从军的新兵,虽然经过了一定的训练,但毕竟没有经过实战的检验,刚刚见到对方有这么多箭雨射过来,一时慌了神,下意识地到处乱跑,这才中了箭,要不是自己的小旗官及时救了他,他现在怕死早就被射成刺猬了,当下为自己表现出来的极不专业的行为表示十分地羞愧,用右手撑着坐起身来,然后摸了摸自己的头,不好意思地笑道:“对不起,长官。我以后不会这么做了。” 肃国的小旗官见他知道自己错了,心里也十分高兴,吃一堑长一智,这点小伤换点记性值了,总比将来丢了性命强,当下拍了拍他的肩膀,十分和蔼的安慰道:“不要紧,习惯了就好了。我刚开始上战场的时候也害怕。” 就在这两位兄弟谈心的时候,明军的弓箭手也都已经就位,在瞿能的一声命令下,纷纷弯弓搭箭,向对面的回鹘军发出一排排箭矢,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弓箭手,射技一点也不比蒙古人差,因此这一排箭下来,也让对面的回鹘军吃了不少苦头。 第一百八十三章 惨烈 说实在的,若论远程打击能力,回鹘军是比不过朱楧的,因为朱楧不仅拥有弓箭手,还有大量的火器,而回鹘军虽然也搞来了几门大炮,但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能够跟肃军的火器相提并论。 居于当时世界前列的火器制造技术,正是朱楧的老子朱元璋给他的十分宝贵的财产。 肃国的军队除了弓箭手冲到前面和回鹘军隔着壕沟互怼以外,更是用强大的火器来压制对手,此时明军中的火器,除了单兵使用的火铳以外,射程基本上都远超弓箭。 所有的火炮都被用来定点清除回鹘军大营中的重点建筑,而对付回鹘军中的弓箭手,那就非抬枪莫属了。抬枪威力大,射程远,绝对是步兵的克星。 “抬枪队,再靠近一点,让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回鹘军崽子吃点苦头!”瞿能挥着手里的宝刀,大声地冲着抬枪队叫喊着。 他旁边的朱楧则是密切注视着战争的局势,一言不发,朱楧很清楚自己的定位,他是王,王就是只管战略性的东西,至于这些具体的指挥他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插手的,否则就太掉价了。 肃国军队的抬枪队很快进入了射程,这个射程就是他们能很好的打击对方的弓箭手,而对方的弓箭手无法攻击到他们。 见一切准备就绪,负责指挥抬枪队的指挥同知,在得到瞿能的许可后,令旗一挥,扯着嗓子大叫道:“放!给老子打出我们抬枪队的威风来!” 一瞬间,几千杆抬枪一齐发出阵阵轰鸣,将一颗颗可以洞穿盔甲的铅弹,射向壕沟对面的敌军,顷刻间放到一片。 一名回鹘军的弓箭手正按照既定的操作流程,抽出箭来,搭在弓上准备射向对面的肃国军阵,他其实也没有目标,也不知道射谁,肃国军队的前锋营都在盾牌后面藏着,谁也射不到,但长官让他使劲儿射,他只能从命,因此他之前射的那几箭完全是在完成任务,也不管射到哪,射完拉到。这一次,他正想着故技重施,射着前方的盾牌或空气,借以敷衍长官,应付差事。 然而,就在他刚拉开弓的那一瞬间,一颗铅弹飞速前来,正中了他的右肩。“啊!”地一声惨叫,这名回鹘军的士兵被巨大的撞击力撞倒在地,右肩上出现了一个碗口一般大的血窟窿,几乎要将他的整个右肩卸下来,鲜红的血哗哗地流个不停,任谁看也是活不成了,死亡只是时间问题。 其他的回鹘军还没来得及顾上伤感,就落得了和他同样的命运,一排排铅弹打过来,瞬间放倒了一片回鹘军的士兵,这些铅弹的威力太大了,盾牌都挡不住,直接被洞穿。 “快!把楯车都推过来!”负责指挥东线战斗的副将军也花不台见到这种场景,心急火燎地大呼道,之前是他对肃国的实力估计不足,没有想到肃国会有这么多大杀器,将楯车都留在了攻城的方向,现在迟到了大大的苦头。 回鹘军的士兵听到长官的命令,立即将楯车调头,推到了东边的方向来防备朱楧,因为任谁也看的出来,吐鲁番城内的哈密军已经是没了牙的老虎了,翻不出什么大浪来,回鹘军现在最大的敌人就是来自东方的肃军,只要击败了肃军,吐鲁番城内的哈密军将再也没有继续战斗下去的勇气,只能选择投降。 “快!将楯车顶在前面,他们的火器太厉害了!”一名回鹘军的百夫长见几名士兵将一辆楯车推到了自己附近,立即一边招手,一边高声叫喊着,现在这楯车就是他们保命的关键。 谁知他没有被人保护的命,话刚刚说完,楯车还没有推过来,就有一颗不知道是哪个抬枪发出来的铅弹打在了他的小腿上,巨大的撞击力直接将他的小腿打成了两节。 “啊!”地一声惨呼,回鹘军的百夫长普通一声仰面倒在地上,抱着自己只剩下半截的左腿,十分凄厉地大声呼喊着:“我的腿!我的腿!” “百夫长。”“百夫长。”两名回鹘士兵顾不上射箭,一人拉着他的一个肩膀,将他拉到了楯车后面,鲜血在地上划出了一道长长的红印。 “我的腿!我的腿!”回鹘军的百夫长十分惊恐地瞪大着眼睛,慌慌张张地四处张望,就像是小孩子弄丢了他最心爱的玩具。 “百夫长,百夫长你冷静点。你现在失血过多,我们马上给你包扎。”这名百夫长手下的两名士兵见到自己的百夫长这副样子,心里也是十分焦急,他的整条腿被生生地切断了,血流如泉涌,要是在不赶紧止血,肯定会要生命危险。 “包扎?包扎什么?你们快把我的腿接上,你们给我绑了绷带我就没有办法接上自己的腿了。”那名百夫长使出全身的力气去晃动他眼前的两名回鹘军的士兵,仿佛是生怕他们听不见一样,仍然瞪着无比惊恐的大眼睛,慌慌张张地去搜寻他那条断了的右腿。 “在那里,在那里,我看到了!”回鹘军的百夫长突然发现了他的那段被打下来的小腿,像是发现了宝藏一样,用手使劲指着他的那条断腿,心急火燎地冲着他的那两名手下说道:“看到了吗?就在那里,你们赶紧给我拿回来,给我接上,本大人自有重赏!” 那两名回鹘军的士兵面面相觑,谁也说不出话来,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平日里表现的十分勇猛,也总是教育他们要勇猛的回鹘汉子,今天会这么失落,真的像他一直鄙视的女人那样,事情没有落到自己头上,谁都可以义正言辞,一旦自己出了事,怕是什么丑态都会搞出来,这是人的本能反应,并不可耻。 那两名回鹘军的士兵见到自己长官的血不断地从断腿里冒出来,心里大为着急,这个时候不能在由着他胡闹了,必须立即止血,随即大声喝道:“百夫长,你冷静点!你应该知道,断了的腿接不回来,你再乱动耽误了止血,你的性命都会有危险!” “为什么接不回来!为什么!你们帮我接回来,帮帮我,我不要作废人!不要做废人!”那名回鹘军的百夫长一手抓着一名回鹘士兵的肩头,声嘶力竭地大喊着。古代可没有什么全民医保项目,尤其是少数民族,一直注重实用,不管你之前是干什么的,一旦你废了,就会成为这个国家的负担,晚年一定很凄惨。所以这名回鹘军的百夫长才死命要自己的手下帮他接上腿,因为他亲眼见过回鹘的废人们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他无论如何也不想过那样的生活,就算是死了也不想。 那两名回鹘军的士兵当即不再跟他废话,一个从后面死死地抱着他,另一个开始用他们回鹘人的办法帮他止血。那名回鹘军的百夫长刚开始的时候还不断地挣扎,后来渐渐地老实了,再后来就一动也不动了,彻底没有了声息。 到底还是没有救过来。那两名回鹘军的士兵互相看了一眼,同时摇了摇头。那名从后面搂着百夫长的士兵,用右手帮他合上了他那双瞪得如同铃铛一般的大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明显的悲愤之情,这名回鹘的百夫长平时对他们不错,然而今天却像一只可怜虫一样死在了这个地方,让他如何不悲愤?眼睛中激射出愤怒的火焰,对着另一名同伴说道:“你掩护我!”说罢,抄起一个盾牌就跑了出去。 “喂!你干什么?”另一名回鹘军当下就猜出了他的意图,心道你这小子是不是疯了?想要阻止,但已经来不及,那名回鹘军的士兵只能抄起身边的硬弓,朝着肃国的军阵方向乱放了两箭,虽然没有什么意义,但他认为这是他该做的事。 那名冲出去的回鹘军士兵用盾牌遮挡着自己,跑到死去的回鹘军的百夫长断腿的地方,将他的断腿拿回来,然后又跑了回去。可以说他很勇敢,为了长官的遗愿,冒着明军的枪林弹雨,将长官的断腿拿了回来,当然他的运气也很不错,明军的抬枪没有打中他,只有两支箭矢落到了他拿着的盾牌上,除非发出了两声悦耳的金属撞击声以外,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留下来掩护他的那名回鹘军的士兵见到这个不要命的疯子跑回来,放下弓箭,躲到楯车后面,虎着脸骂道:“你他妈不想活啦?你出去这一趟有什么意义?” 那名冲出去的回鹘军士兵没有回答他的话,靠着楯车坐下来,气息尚未喘匀,看这样子似乎有一点后怕,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仰起头缓缓地呼出,将手中的那条回鹘军百夫长的断腿扬了扬,对着自己身边一脸愤懑的战友说道:“走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不要忘记把这个和尸体一起带上。” “你疯啦?你这么做有意义吗?人都已经死了!”留下来负责掩护的那名回鹘军仍旧是满脸愤怒地说道,他实在是不理解刚才队友的行为,在他看来这完全是毫无意义地送死行为。 “你也不想变成残废吧。这是他最后的心愿。”那名冲出去的回鹘军士兵没有理会队友那副恨不得生吃了自己的表情,嘴里叼起一根稻草,仰着头望着天空,若有所思的淡淡道。 留下来负责掩护的回鹘军士兵听到他这句话,嘴角撇了好几撇,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又一次全身心的投入到战斗当中去。 每一个国家,都有他自己的勇士。 双方的激战还在继续,人吼声,马嘶鸣声,炮火的怒吼声交织在一起,谱写出一曲壮丽的战争篇章。 战局的总体来说还是朱楧这边占据优势,因为双方这完全是隔着一道壕沟的远程对轰,不需要近身肉搏,因此装备了火器的明军还是占据了优势的。 “副将军,明军的防守太严密了,我们的弓箭对他们造不成伤害啊。”一名回鹘军的万夫长跑到指挥此次战斗的回鹘军副将军也花不台跟前十分生气的抱怨道。在他看来,胆小软弱的明军只会躲在后面用火器攻击他们,若是近身肉搏,回鹘军的勇士一定会将他们杀个片甲不留! “去,把我们的东西都拉上来,不能让朱楧小儿看轻了我们。”副将军也花不台也被肃军的炮火打急了,人都是有脾气的,谁愿意老让别人压着打?这个时候不给你点颜色看看,还真以为老子是泥捏的啊? “遵命!”回鹘军的万夫长心头顿时升起了一股火气,虎着脸,重重地说道。他是那种死都不吃亏,无风也起三尺浪,见树都要踢三脚的人,怎么能忍下朱楧这个小儿给他的这口恶气?虽然自己这边的炮火没有他们多,但也必须怼回去,没办法,这就是老子的脾气! 肃国的一名士兵正躲在他们的战车和盾牌搭成的临时碉堡里跟他的战斗组长——肃国的新贵士官聊天。那名士兵也是第一次上战场,但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战斗,已经适应了战场的气氛,开始由之前的紧张,变得轻松起来,斜靠在战车的木板上,一条腿伸直,另一条腿弯曲起来坐着,嘴里叼着一根杂草,百般无聊地说道:“我看着回鹘也就这点本事嘛,听说当年的宋国公冯胜都怕他们,我还以为他们又多厉害呢?咱们就在这里躲着,等着他们的箭矢都放完了,在一举冲过去,肯定能将他们杀个片甲不留。” 所谓的骄兵必败,说的就是这种人。那名肃国的士官一听他手下的军士居然抱着这样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心头腾地一阵火起,一巴掌拍在他的脑袋上,骂道:“你以为打仗真有那么容易吗?现在双方都只是试探,谁也没有动真格的,你这种心态要是到了战场上,肯定是第一批死的那个。” 肃国的士兵老大的不满,“切”了一声,仗着自己平时跟自己的战斗组长混的很熟,双手一摊,满腹牢骚的说道:“大哥,你就算不认同我的想法,也用不着咒我去死吧,我可是请你吃过好几次酒的。” 那名肃国的士官又是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脑袋上,拍了一下不解气,又连拍了两下,虎着脸,龇牙咧嘴地骂道:“谁他妈咒你死了?你骄兵必败你懂吗?你这种吊儿郎当的态度迟早害死你啊,你以为回鹘军都是木头,站在那里让你砍?他们也是受过严格训练的。要不是看在那几顿酒的份上,你以为老子懒得提醒你?死了拉倒,关我屁事!” 说罢,气鼓鼓地靠在战车上,不再理会自己那名总是惹自己生气的手下,现在跟他说什么也没有用,到时候尝到苦头就明白自己的话有多么正确了。 就在这时,只听“duang!”地一声,他们靠着的那辆战车被砸了个粉碎,那名肃国士官的脑袋被力道未衰的铅弹砸重,当即脑浆迸裂,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大哥!大哥!”那名刚才还在吊儿郎当的士兵神经紧绷起来,他和那名肃国士官平时处的不错,都是以兄弟相称,现在亲眼看见刚才还好好的一个大活人就这样死在自己跟前,他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不顾一切地扑上去,使劲儿摇晃着他的肩膀,瞪着无比惊恐的大眼睛,声嘶力竭的呼喊着他的名字。 “快离开这!他已经死了,快走!”另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兵见到这个新兵蛋子的这副样子,知道他这纯粹是作死,立即跑过去,连拉带拽的将他拽到了另一辆战车后面。就在这时,一排排利箭从这个粉粹的战车的缺口处激射而来,将那名死去的肃国士官的尸体射成了刺猬。 人在死之后,神经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运作,有几支利箭正好射在了他的神经上,刺激的那具尸体又抽动了几下,场面十分凄惨。 那名刚刚还在掉以轻心的肃国士兵见到这一幕早已哭的泣不成声,眼泪和鼻泣交替而下,混淆在他早已扭曲的脸庞上面,傻傻分不清楚。 此刻,他终于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他的战斗组长武艺比他高,经验比他丰富,还是就这样一声不吭地死在了自己的旁边,战场上什么都是说不准的,有时候,生死成败,全看运气。 “好了,别难过了,待会打起来,多杀几个回鹘军给他报仇。”另一名老兵拍了拍他的肩膀,十分伤感的安慰道。 “将军,他们把大炮拉上来了!”在前线指挥的明军前锋营指挥使冲着瞿能高声大叫道。 用不着他说,瞿能早已经看到了他们将几十门黑洞洞的大炮推到了指定位置,当即冷哼一声,脸上挂起了十分不屑地神情,扭头对身边的传令兵说道:“告诉火器营的指挥使,好好教教这帮鞑子怎么用炮?” “遵命!”传令兵向瞿能一拱手,肩上插着令旗,转身向火器营的方向飞奔而去。 见到鞑子就那几十门破烂玩意也敢拿出来显摆,明军火器营的指挥使褚铁成不由地心头大怒,这个世界最让人生气的永远都是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人,在接到瞿能的命令之后,立即命令自己手下的所有炮手:“给我瞄准他们的那几十个废铁管子,教教他们怎么做人!” 明军中除了大将军炮这种炮身很重,难以移动的大炮外,其它的巨型火炮基本上都调整了射距,瞄准了回鹘军的炮兵阵地,虽然明初的大炮是没有准头的,打到哪算哪,但是炮手们经过长期的时间,也渐渐地摸清了自己手里的炮的脾气,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掌握准确度,不至于一炮开出去铅弹飞到天边去。 再加上明军的火炮众多,一齐轰鸣下去,顿时就将回鹘军的那几十门火炮的气势给压了下去,还砸毁了回鹘军的不少火炮。 “副将军!他们的炮太多了,这么打下去我们会吃亏的!”回鹘军的一名在前线指挥的万夫长灰头土脸的跑到副将军也花不台的跟前,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气鼓鼓地说道。他的炮队一直被朱楧的炮队压着打,早就憋了一肚子气,恨不得自己将壕沟填平,冲到对面将肃国的将士杀个人仰马翻。 “首战必胜!第一次交手,不能被敌人的气焰给压下去。去,把我们的抛石机都集中过来。”也花不台看着对面明军那一排排黑洞洞的大炮心头也是十分不爽。一场大战的胜利很少是抓住地方的一次失误一战成功的,因为这种机会实在是太少了,大多数都是一刀一刀拼出来的,从细小的胜利一步步积累的起来的,等将对方的兵力消耗的差不多,跟自己的实力拉开档次之后,才会一战成功。这跟打王者荣耀是一个道理,总要努力多拿几个人头,拉开双方的经济差距之后,才有机会推翻对方的水晶,偷塔什么的,几率太低了。 也花不台也是久经沙场的老将,肯定不会将自己获胜的机会全都压到对方的失误上,天知道对方会不会失误,而且朱楧的名头还是听过的,在他眼里,这不是一个会犯低级错误的二杆子,总是等着对方出现失误才动手,那就是犯了守株待兔的错误,迟早会被对方碾压。 战机都是靠自己一点一点去寻找的,要想击败对手,必须要重视每一场战斗,积小胜为大胜。 “副将军,我们的抛石机射程太近,怕是斗不过明军的大炮。”那名刚才还气鼓鼓的回鹘军万夫长一听到也花不台这个决定,瞬间心里没了底气,抛石机与火炮的差距,他的心里还是很清楚的。 “那能怎么办?我们还有别的远程武器吗?吐鲁番城已经不行了,现在他们全仗着肃国的援军,只要打败了明军,城里的哈密军自然会不战而降。我们根本就不用攻城了,还留着那些个大家伙干什么?”也花不台被他的这个愚笨的手下气得心头一阵火起,对着他怒目而视,板着脸训斥道,就差一鞭子抽过去了。 “是,属下遵命!”那名万夫长被也花不台的虎威吓了一跳,一下子没有了之前那股好像别人欠他二百块钱的气势,为了避免领导心情不好再骂他一次,这位万夫长行完礼后,立即慌忙的跑开了,催着手下的人去准备抛石机车队。 第一百八十四章 分析敌情 巨大的抛石机在战场上运动实在是太显而易见了,他们刚一转弯,眼尖的明军就发现了这个巨大的威胁,立即互相警告道:“鞑子的抛石机来了,鞑子的抛石机来了。” “咚!”地一声巨响,一名大型铁臼炮手又发出了一枚巨大的铅弹,这次运气不错,一下子砸中了正在运送伤员的三个回鹘军士兵,将他们三个砸的非死即伤,伤员也就此省了医药费。 “你眼瞎啊!往哪打呢?”这名铁臼炮手的小旗官见到这种情景,不仅没有夸他,反而狠狠地朝他的脑袋上抽了一巴掌,恨铁不成钢地骂道:“赶紧把鞑子的抛石机给老子炸了,你小子想被砸成肉酱就离老子远点,砸死你个狗日的!” 经过自己的小旗官的这么一骂,那名铁臼炮手这才明白了事情的轻重缓急,炸几个小兵算什么,反正隔着壕沟,他们又过不来,不赶紧趁对方的抛石机还没有进入射程将它们砸毁,等着铺天盖地的巨石飞过壕沟,前锋营的将士们非得将他的祖宗十八代全都问候一遍不可。 这名铁臼炮手立即目测了正在缓缓向东线推来的抛石机的射程,感觉距离差不多了,用舌头舔了一下因为长途奔袭而略微有一些干裂的嘴唇,双眼的目光瞬间收拢在一起,犹如火炬一般射向前方,瞄准了那辆大型的抛石机。一边聚精会神地盯着它的一举一动,一边凭借着自己的经验慢慢地调整着炮身。此刻他就像是一只发现猎物的猛虎,虽然外面的世界喧嚣尘上,但和他都没有了任何关系,他的世界里,只剩下了这门铁臼炮和敌军的那辆抛石机车。 “快!炮弹!”感觉火候差不多了,那名铁臼炮手立即冲着自己的助手吆喝着,机不可失,他预判这个时间和距离刚刚好,要是在耽误一会儿,炮弹可能就会打到敌军的后边去。 这名铁臼炮手的助手迅速的将炮弹装了进去,然后闪到一边。 “点火!”这名铁臼炮手边拿出火折子将炮铁臼炮点燃,边向身旁的同伴示警。因为明初的大炮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炸膛,一旦炸膛,不仅打不到对方,自己也有可能搭进去。所以在点火的时候,有必要提醒队友离开安全距离。 “咚!”地一声,这门铁臼炮又发出了它的一声怒吼,将一枚巨大的铅弹抛送到空中。铅弹在空中划过一条完美的抛物线弧度,然后轰地一声,砸在了推着抛石机战车的一名回鹘军士兵的脚边。这名回鹘军士兵被吓了一跳,但随即镇定了下来,因为他知道,这个时候的火炮打的都是实心弹,炸不了,只要自己不那么倒霉,被它们恰巧砸中就好。 推着这辆抛石机战车的回鹘军继续前进,就当刚才的事没有发生过一样。 “你他娘的打歪了,继续开炮!赶紧把那辆抛石机给我炸了!”这名铁臼炮手的指挥官气得一跺脚,心急火燎冲着那名铁臼炮手大骂道。那辆抛石机马上就要进入射程了,若是让它里面的巨大的石块落下来,前锋营的将士肯定会有不小的损失,他们都是自己的袍泽,手足之情,如何不急? “快!清洗炮管!”那名铁臼炮手也急眼了,冲着自己的助手大声指挥道。明初的火炮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射速太慢,好几分钟才能开一炮,等你这一套搞完,人家早就下班了。 果然,在付出了十几辆抛石机被毁的代价后,回鹘军的数十辆抛石机还是进入了预定的位置,虽然他们还是打不到明军的火器营,但打前面的前锋营是问题不大了。 一辆辆抛石机战车在回鹘军的操作下,向肃军的前锋营抛出了一块块巨石,显示着他们的怒火与实力。 瞬间,顶在前面的肃军前锋营顿感压力山大,不少士兵被从天而降的巨石砸死或者砸伤,哀嚎声,叫骂声,此起彼伏。 “他妈的!火器营是干什么吃的?怎么能让这么大的目标溜过来,真是一群饭桶!”“老子们在前方挨炸,他们却在后方享清福!” 前锋营的将士吃了回鹘军的抛石机不少苦头,个个义愤填膺,纷纷破口大骂起来。 在后方督战的朱楧也注意到了这一幕,依照他的判断,对方这次弄了这么多抛石机,是下血本了,既然这样,那本王只好叫你血本无归我,冲着身边的传令兵大喝道:“告诉火器营的指挥使,本王给他半个时辰的时间解决掉鞑子的抛石机,否则提头来见!” “尊令!”传令兵冲着朱楧行了一个军礼,转身就走,跑去火器营去传达朱楧的命令。 火器营的官兵知道这抛石机对自己这边的威胁是最大的,还没有等到朱楧命令的传来,就已经自发的组织力量去轰向回鹘军的抛石机车队。 一枚枚巨大的铅弹向雨点一样砸向回鹘军的抛石机车队,将不少抛石机当场砸烂,附近的士兵也没能幸免,被砸地缺胳膊断腿,非死即伤。 “干得好!”“干得漂亮!”“砸死那群狗娘养的!”这个时候,不光是肃国的士兵,就连站在吐鲁番城头上的哈密军士兵也开始高声喝彩起来,他们吃回鹘军的抛石机的苦吃的太多了,这次见他们就像是纸老虎一样被定点清除,心中别提有多爽快了。 “快!去把老子的酒拿来!老子要好好的喝上几杯!”拔忽万夫长见到城下的这番大战,心头也颇为爽快,浴血奋战了这么久,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爽过。今天,他要喝着小酒吃着花生——如果有的话,好好看戏。 “那个,大人。你的酒刚才已经被拖阔台万夫长拿走了。”一名拔忽万夫长的亲兵,小心翼翼地说道,随即低下了头,不再说话,因为他知道,接下来,肯定又是一股狂风暴雨袭来。 “什么?!媳妇儿家娃的,他居然敢抢老子的酒喝?”拔忽万夫长气得破口大骂,手里握着砍刀,虎着脸就去找拖阔台万夫长理论去了,下面有如此一场好看的戏,怎么能没有美酒陪伴呢? 日暮时分,回鹘军的抛石机被明军收拾的差不多了,两边也渐渐地停了火,开始各自回营休息,因为晚上打仗是很不方便的,而且大家都打了一天了,都累了,也该歇歇了。 朱楧叫停了火器营,他用火器营轰人家只是想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并没有想着凭着这些实心弹就把对方打走。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朱楧带的弹药虽然充足,但也经不起毫无节制的挥霍,火器还是等着最后破阵的时候给对方心理震慑用。 双方全都鸣金收兵,回到了自己的大营内,战场上又出现了久违的宁静。朱楧虽然把自己的前锋营亮了出来,但并没有攻击的打算,因为他们现在还无法跨过壕沟。这壕沟得像回鹘军填护城河一样把它填平才能过去。朱楧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不可能去找这么多沙土。也幸亏他没有填平壕沟,他的部队已经很疲惫了,刚才跟对方打这场炮战的意思就是告诉对方老子不怕你,好震慑住对手,以免他们趁自己立足未稳之际发动突然袭击,本来就是装一下,有壕沟在只开炮不进攻还说的过去,若是你把壕沟的填平了,还舍不得进攻,那就此地吴银三百两,露馅儿了。 夜幕渐渐降临,双方的大营内斗点起了一堆堆的篝火,除了站岗的士兵外,其余的士兵该吃饭的吃饭,该睡觉的睡觉,睡不着的就聚在火堆处聊天,一片安逸祥和的气象,似乎是早就忘了自己身在处处都是危险的战场。 朱楧命令士兵安营扎寨,扎下了稳健的营盘,并在营盘四周设置了许多路障和障碍物来防止敌军偷袭,虽然他是进攻的一方,但谁能保证对方不会出营偷袭呢?生性稳健的朱楧是不会冒这个危险的。 安排好一切之后,朱楧召开了第一次高级军事会议,将指挥使以上的将官全都召集了过来,为了拉拢哈密王,也让他列席了这一次会议。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是:如何战败十五万回鹘大军,解救吐鲁番城。 众位将领现实交头接耳的讨论了一会儿,谁也没有想出一个奇谋妙计,很明显,对方在自己营盘周围挖了壕沟,就是打算不出来了,这个时候除了愣打还有什么办法? 前将军瞿能站起来,冲着朱楧作了一揖,道:“殿下,臣以为我们只有填平壕沟冲进去这一条路,末将今夜就让将士们准备沙袋,明日攻寨。” 朱楧目前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看对方这架势,骗是肯定骗不出来的,毕竟大家都是老狐狸,就不必玩儿这一套小儿科了,看来也只能硬着头皮愣上了,但他并不想明天就发动进攻,摆手制止了瞿能道:“不急,你让将士们今夜好好休息。明日准备沙袋,后天攻城。” 哈密王纳忽里急于解吐鲁番之围,那里面可都是他的士兵啊,都是他的本钱,多救出一个来,他将来在肃国说话就多一分底气,没有站起来,坐在原地急忙道:“贤婿啊,娜扎还在城里呢,多等一天就多一天的危险啊。” 朱楧如何不知道哈密王纳忽里心中的小九九,看来他还是没有放弃继续称王称霸的野心啊,也难怪,哪个男人能抵挡的住这种诱惑呢?朱楧对此深表理解,但不会接受,他不会允许自己的地盘之内出现一个国中之国,但毕竟自己现在还用得着他,不能撕破面皮,微微笑着,十分和善地说道:“哈密王,本王也担心娜扎,但是我军长途奔袭,若是不休息就贸然发起进攻危险性太大。我们是城中哈密军最后的指望,若是我们败了,他们除了投降之外别无选择。” “是啊,哈密王,欲速则不达,刚才我们和回鹘军进行炮战,目的就是先震慑他们一下,好给我军赢得喘息的机会啊。”瞿能自然能够领会领导的意图,只是现在这个哈密王也算是朱楧的半个岳父了,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对他不礼貌,只能以这种柔和的语气帮助朱楧拒绝他的请求。 “是啊,哈密王。我军都很疲惫了,这你也看到了,若是不休整就进攻,太过危险了。有我们在,回鹘军是不会再去攻城了,他们在城里是很安全的。” “是啊,是啊。你们哈密军也很疲惫了,今天都累倒了好几个,我都看见了。你应该让他们好好休息啊。” 众位肃国的大将七嘴八舌的劝解道。直接将哈密王说的没有了一点脾气。开会跟打仗是一个道理,自己这边人多势众才会占优势。 哈密王纳忽里十分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属于人家案板上的肥肉,若是惹得肃王不高兴了,他那十万虎狼之师可以瞬间将自己仅剩的两万士卒给嚼光,只能撇了撇嘴,眯着眼睛,没好气地冷哼一声,道:“我已经归附于你,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只是请你不要忘了,你的女人还在城里,她为了等你支援,坚持到现在很不容易。” 朱楧心头闪过一丝冷笑,现在知道心疼自己的女儿了?当初不顾她的意志非要将她嫁到回鹘的时候怎么就不替自己的女儿想想,但脸上仍然挂着一片和善慈祥的笑容,缓缓道:“请哈密王放心吧,娜扎对我情深义重。我朱楧绝对不会辜负对自己好的人。我这次一定会打败回鹘,救她出来。” 朱楧这句话不仅是说给哈密王纳忽里听的,更是说给账内的诸位将领听的,让他们明白,只要跟着自己好好干,自己绝对不会亏待他们。 之后的会议就是讨论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将一切部署完毕之后,朱楧宣布散会,将领们各自回去,休息的休息,准备的准备,巡夜的巡夜,肃国大营内,一片秩序井然的气象,百战之师,不过如此。 朱楧也累坏了,虽然他经常锻炼身体,但是这么长时间的长途奔袭还是让他吃不消,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对着身边的侍卫说道:“来啊,给本王宽衣。”一名侍卫立即上前,将朱楧身上的盔甲卸下来,待到朱楧坐到地上后,有将他的靴子脱下来,整个动作熟练有序,一看就是跟了朱楧很久的老兵。 朱楧穿着一身布衣,顿感一身轻松,斜靠在床凳上,将脚翘在前面的桌子上,对着那名侍卫懒洋洋地说道:“去给本王倒杯酒。” 那名侍卫似乎是把朱楧的脾气摸得恨透,还没等朱楧说完,就给他倒了一杯满满的酒,捧到朱楧跟前,单膝跪到地上,将酒举到朱楧的跟前,说道:“请殿下喝酒。” 朱楧没有回复他的话,从他的手里拿过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十分随意的对着那名侍卫说道:“你下去吧。” 那名侍卫唱了一个“诺”,然后躬身而退,但没有走出帐外,而是站在门口护卫,因为今天正好该他值夜。 朱楧躺在自己的行军床上,双手放在后脑勺上枕起来,翘着二郎腿享受着这几天从未有过的悠闲时光。你这个小妮子,这两天为了救你,可把本王累坏了,等本王把你弄到手,你可得卖力伺候本王,要不然可就太对不起本王这一番劳累了。 朱楧想着想着,又伸了个懒腰,侧了个身,被人伺候惯了,一下回到没人伺候的时光还真是感觉浑身不舒服,虽然军营里也有侍卫伺候,但他们粗手粗脚的怎么比得了自己的娇妻美妾善解人意。 一想起被自己留在后面的三个美人,朱楧的心里就跟猫爪似的,前几天忙着赶路倒也没什么,这一闲下来,还真是感觉空虚寂寞冷,看来自己以后在军营中也要弄几个女人伺候,搞一个自己的娘子卫亲军,要不然这大晚上的实在是太难熬了。 朱楧有这个想法并不过分,古代的大将打仗时大多都会带个小老婆来派遣寂寞,打仗虽然紧张刺激,但也有空闲的时候,古人又没有电视电脑可以玩,空闲的时候总要找点事做,女人就成了他们最好的玩物。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朱楧的内心泛起了一丝苦笑,现在大敌当前,自己居然满脑子想这件事,传出去也怪丢人的,当下微笑着自顾自地摇了摇头,不再胡思乱想,倒头睡去,准备明天之后的大战。 这是本王第一次跟真正意义上的强国交手,无论如何也要赢! 第二天,双方的阵地都比较安静,就算是两军对垒,也不是每时每刻都打打杀杀,大家也需要休息,也有和平补刀的时间,这一天虽然没有发生什么战事,但对于肃军和回鹘军来说都很重要。 肃军要忙着准备沙袋,砍伐树木做成梯子,准备跨过壕沟。回鹘军则忙着整理队伍,抢救伤员,经过这几日的攻城大战,以及昨天和肃国的炮战,他们也有了不少损失,许多士兵受伤,也有许多器械损毁,谁都知道肃军马上就要进攻了,因此每个人都抓紧时间准备着。因为他们知道,肃国和哈密不同,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国,单从昨天的炮战中他们就领略到了肃国的实力,这几日一直站着上风的回鹘军远程打击部队,一下子就落了下风,因此没有人敢轻视。 朱楧站在大帐旁边,看着自己的军队一派忙碌的景象,心中大感欣慰,只要自己的国民军队永远都保持着这种玩命儿苦干的精神,而不是像明末的东林党那样崇尚嘴炮,那自己辛苦经营的肃国就一定会蒸蒸日上,不惧任何挑战。 迪丽娜扎站在吐鲁番的城头,看着城外的肃国援军都在热火朝天的准备着战斗,心中不由地一喜,他训练出来的军队就是不一样。早在之前她出使肃国时,就曾为肃国全国上下热火朝天的准备战争感到震惊,这完全颠覆了她的价值观。在她以前的观念里,汉人都是害怕战争的,都在想方设法的逃避兵役,可是肃国的军民却是很喜欢战争,一听说要打仗,人人都忙的热火朝天,就连小孩子也在帮着大人干活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幕,让她对朱楧完全放心了下来,认为她找的这个如意郎君完全有能力保护她,这才使她不遗余力的劝说哈密王投靠肃国。 就在这时,迪丽娜扎看到肃军大将旗下面站着一个人,穿着鲜明的铠甲,十分地威武站在大帐旁边指挥着忙碌的肃国军队,虽然距离很远,看得不是很清楚,但迪丽娜扎仍然感觉到自己的心头一动,从那个人身上散发出的王霸之气来看,他就是自己这几天苦苦等待的那个人。 迪丽娜扎很想冲他喊几句,然后再挥挥手,告诉他自己在这里等他,但她也知道,就算是自己喊破嗓子他也听不见,与其在他忙碌的时候给他添麻烦,还不如好好待在城里,看他打败回鹘军,救自己出来。 朱楧站在大将旗下,也冲着吐鲁番的城头望了望,希望看到自己的女人安然无恙,而不是被敌人打的缺胳膊断腿,但无奈距离太远,对方又在城头上面,有城墙挡着,实在是看不到。 二人就这样在各自的位置上等待着对方的消息,虽然距离很近,但就是无法相见,因为他们的前面还隔着一道巨大的鸿沟——回鹘军。 但朱楧还是庆幸的,上天让他做了肃王,而不是牛郎,他有能力打破横在二人中间的横沟,而不是像牛郎那样整天以泪洗面。 晚上的时候,肃国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做的差不多了,朱楧命令传令兵召集诸将升帐议事,这一次是绝对的战前军事会议,因此每一个人都一脸肃杀,不敢有丝毫的轻慢之心。 朱楧坐在自己的行军马扎上,指着地上的图对诸位将军语重心长的说道:“回鹘军的大将博尔忽在他们的大营外面挖了一道壕沟来阻挡我军,意图将我军阻挡在吐鲁番城外,又筑起甬道来运送粮食。他这么做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想跟我们拖。此处距离他们的属地高昌很近,而距离我们的属地敦煌和哈密却很远,只要拖到我们的粮草供应不上来,我们就不得不退兵,到时候,吐鲁番就成了他们的囊中之物。” 第一百八十五章 大王令! “这条计策真是歹毒啊,我们必须跟他们速战速决,若是旷日持久,不仅我们的粮草会成为问题,怕是吐鲁番城中的军心也会动摇,形势将会对我们很不利。”说话的是兵曹判书管子玉。虽说打仗是武将的活,但是朱楧觉得管子玉这个人很有谋略,就将他带上了,毕竟多一个谋士也不是什么坏事。 朱楧十分同意管子玉的意见,微微地点了点头,英俊的脸上剑眉微蹙,略微沉吟地说了一声:“应该说这个博尔忽是个用兵的高手啊。” 这种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话也就他这个王爷敢说,其他人都很知趣地闭上了嘴,不搭理他这句话,等着他自弹自唱说下文。 朱楧霍的一声猛然站起来,一扫脸上的阴霾,转而呈现出一种威严霸气让人不敢直视的表情,虎着脸喝道:“大王令!” 这是大王要安排作战部署了,肃军所有的将官刷地一声齐刷刷地站起来,一脸肃穆和恭敬,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不敢有丝毫懈怠。 哈密王纳忽里被这一幕惊了一下,但还是微微咳嗽了一声,撇了撇嘴,慢慢悠悠地站了起来,双手交叉放在了小腹上,表情动作十分随意。 “指挥使王虎臣!”朱楧扫了一眼身材健壮,一脸黝黑的王虎臣,虎着脸大声喝道。 “末将在!”王虎臣猛然站直身子,抖起十二分的精神大声喝道。 “命你统帅前锋营,明日负责填壕破营!” “末将领命!” “左将军李勉!”朱楧又扫了一眼之前的王府护卫指挥使,现在的左将军大声喝道。 “末将在!”李勉直了直身子,高声喊道。 “命你统帅火器营,明日负责掩护前锋营!” “末将领命!” “将军佥事张龙!”朱楧又看了一眼张龙喊道。 “末将在!”张龙本来和李勉是平级,但就是因为上次狩猎弄丢了王爷,挨了处分,因此只混了个二品将军佥事,比之前的老兄弟们都低了一级,心中常常不分,这次想着靠着战功将自己的那一级给补上去,所以答应的格外卖力,声震环宇。 “命你统帅步军左营,负责协助前锋营填沟!” “末将领命!” “前将军瞿能!”朱楧扫了一眼他最为器重的瞿能大声喝道。 “末将在!”前将军是武将之首,瞿能知道朱楧把这个职位给他意味着什么,因此格外感激,誓要以出色的战绩来回报王爷,站直身子大声喝道。 “命你负责监督军纪,有敢临阵退缩者,持本王的宝剑斩下他的人头!”朱楧大声喝道,顺便将自己手中的宝剑解下来,递给了瞿能。 “末将领命!”瞿能走向前去,一弯腰,双手接过了朱楧的宝剑,深感责任重大。 “兵曹判书管子玉!”朱楧最后看了一眼文官管子玉喝道。 “臣在!”管子玉站出班列,作了一揖道。 “诸将功劳祥加记录,不得有误!” “臣遵旨!” “其余人等,随本王统帅大军,随时支援!” “末将领命!”剩下的所有将官齐声答道,气势如虹,声震八方。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场军事会议已经结束了的时候,朱楧却换了一副和颜悦色的表情,扭过头去,对着哈密王纳忽里笑道:“哈密王久跟回鹘交战,必定知道他们的战术,明日就和前锋营一起行动吧,协助王虎臣将军作战。” 哈密王笑眯眯地看了一眼朱楧,脸上虽然挂着和蔼的笑容,心中却是大为不爽,他混了这么久,自然知道朱楧这是拿他当炮灰,但他没有办法拒绝,因为朱楧刚才已经说了,这是大王令,他要是敢说一个不字,不需要朱楧说话,帐内的这群武将们就能把他吃了,只能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本王一定尽力。”心里却是暗骂这个朱楧小儿真是狠啊,老子就剩这点本钱了他都不肯放过。 其实朱楧也是被逼无奈的,他明天面对的可是强大的回鹘,他们足足有十五万精兵,是连当年的战神冯胜都害怕的存在,自己跟他们对阵还真没有绝对的把握能赢,万一自己要是跟回鹘人拼了个两败俱伤,那留在自己后面的这两万哈密精兵就会是极大的隐患。依照哈密王纳忽里的操守,朱楧十分确定到时候他肯定不会在像今天这样一口一个贤婿地叫自己,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拼光他的部队再说,反正自己现在对他有巨大的优势,谅他也不敢说一个不字。若是双方的实力发生反转,那会发生什么真的就不好说了。 “既然如此,那诸位就先回去准备吧,希望我们明日可以旗开得胜。”朱楧淡淡地说了一句,随后也没有跟诸将道别,自顾自地坐在了马扎上,又聚精会神地看起地图来。 “末将告退。”所有的将领向朱楧作了一揖,然后徐徐退出,回头准备去了。 朱楧坐在马扎上,又聚精会神的看了一会儿地图,随即将手里的树枝往图上一摔,“噌”地一声站起来,回到自己的行军床上。 博尔忽防守的很严密,很有章法,但本王一定会敲碎你这个硬核桃。 第二天清晨,太阳刚刚升起,清晨的吐鲁番还微微有一些凉,但肃国的每一名将士都热血沸腾,因为他们知道,前所未有的大战就要来了,立功的机会就要来了。 “呜!”地一声长鸣,是肃国的号角吹响了,第一声过后,又有第二声、第三声,然后就是一排排的号角声,听着特别提神,让肃国的每一名将士都神情肃穆,脑子里的那根弦都蹦的紧紧的,真正有了如临大敌的悲壮。 号角声过后,接下来就是“咚咚!”的几声鼓声,一开始很慢,后来逐渐加快,古代的军鼓之声就像是有魔力一般,让每一个听到它的人都感觉热血沸腾,豪气上涌,胆子都比之前大了,这大概是古人对音乐的最早利用。 一阵阵鼓声之后,肃国和哈密的军队开始结阵,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军队,昨天将军们将部署传达下去后,每一个人就清楚了自己的位置,因而十分迅速的完成了阵型。 肃军的前锋营和哈密军顶在最前面,步军左营摆在他们的侧翼,帮助他们一起投沙包填壕沟,并且提供弓箭掩护,火器营摆在后面,负责重火力掩护。 见到肃军摆开大干一场的架势,回鹘军也不敢懈怠,在东线部署了十来万大军,依靠着壕沟和营寨,以及其他障碍物严密组织防御。 朱楧见部队准备的差不多了,冲旁边的传令兵使了一个眼色,那名传令兵随即将自己手里的响箭射向空中。 随着这一声清脆的爆炸传来,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因为他们知道,总攻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放!”负责统帅火器营的左将军李勉将自己手里的令旗一挥,扯着嗓子大喝道,李勉不像王虎臣那种二愣子,动不动就要掏刀子干人家,他喜欢玩火器,上次大破哈密军的铁臼炮手就是他的手下,因此朱楧将整个肃军的火器营都交给了他。 “咚咚咚!”地一连串的巨响,肃国的各类大炮发出了宣示着它们的武力的怒吼,向对方的阵地上打出一排排巨大的铅弹。 回鹘军的阵型也是将楯车和刀盾兵放在最前面,后面是攻击士兵,由于隔着一道壕沟,他们最主要的攻击手段就是弓箭,马背上的民族人人都是神箭手,每一个士兵多配备着一把硬弓,因此火力十分密集,这也是他们相对于肃军来说最大的优势。 除此之外,回鹘军还建造了不少高高的箭楼和一人多高的敌台,让士兵爬到上面居高临下的攻击肃国的军队。虽然这些不动物会成为肃国大炮的主要瞄准目标,但肃国的大炮也不是每次都能打那么准的,只要不被铅弹砸中,就算铅弹掉到旁边也没事,退一步将,就算被铅弹砸中,充其量将这些工事损坏一下,还远远达不到摧毁的地步。 这一排炮的效果还可以,砸坏了几辆楯车,砸塌了一个敌台,但是朱楧并没有继续指挥炮击,而是直接发出了进攻的命令,因为他知道,光靠明初的这些火器是打不退敌人的,最多也就是在战前清除一些障碍,吓唬吓唬敌军,给自己人壮壮胆,若想击败强敌,关键还是要肉搏。 前锋营指挥使王虎臣见到朱楧的命令后,嘴角竟挂起了一丝笑意,终于该老子出手了,这几天可把老子憋坏了,自从上次大战哈密立了功连升三级后,王虎臣就再也没有这么爽过,因此渴望再立新功,现在时机到来,如何不兴奋,大喊道:“弟兄们!进攻!” “吼!吼!”肃军前锋营的将士发出一阵阵怒吼,刀盾兵用力地用大刀敲击着盾牌,发出一阵阵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后面的长枪兵将长枪往地上狠狠地戳了几下,长枪与地面撞击发出的浑厚的声音,与刀盾互相撞击发出的清脆的金属撞击声交织在一起,气势十分逼人。 前锋营的将士推着战车,举着盾牌向着横在两军之前的壕沟迅速推进,为了便于指挥,哈密军的将士和肃军前锋营的将士一南一北同时进攻,就要看看谁先完成任务。 “打!”见到肃国和哈密的联军进入到自己这边弓箭手的射程,负责指挥东线兵团的也花不台高声地大叫了一声,随即将自己手里的令旗猛地向下一挥。 回鹘军的将士们登时全部弯弓搭箭,将一片片箭雨倾泻到肃军的阵地上。虽然有战车和盾牌的保护,但这不等于给军队穿上了防弹衣,还是有死角的,这么多回鹘利箭射过来,难免会有几支透过死角,射入回鹘军和哈密军的肉体里。 而且回鹘军的弓箭手也很有经验,见到对方将盾牌和战车推到前面,知道自己直射讨不到便宜,就将弓箭向上扬四十五度,越过联军的盾牌和战车,将箭雨倾泻到对方后面的步军上。 “快!快!快!跟紧了,别掉队,掉队就成刺猬了!”一名肃国的总旗官一边高举着盾牌,一边催促着手下的人跟紧。 他们学着当年哈密军的样子,将十几个盾牌举到一起,做成铁盖子,然后让步军钻到里面躲避箭雨,虽然样子很猥琐,但确实很实用,没有人觉得可耻,毕竟在战场上装逼可是要掉脑袋的。 但是,再严密的盾阵也有漏洞,毕竟是人工拼成的,不是电气焊焊接的,一直利箭就顺着这个盾阵中的两个盾牌之间的缝隙,“嗖!”地一声射在了一名盾牌兵的胸口,这支箭从高空飞落,力道很大,直接破甲而入,发出了“呲”地一声入肉的声音。 “啊!”地一声惨叫,这名肃军的刀盾兵直接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疼得满地抽搐,肃军的这个盾牌阵瞬间出现了一个大缺口。 一时间,不少箭雨飞进来,又射到了好几个肃军的步兵。“快把那个盾牌撑起来,都他妈长点眼力劲,不要什么事都得老子去说!”这名肃国的总旗官是这个盾牌阵的最高长官,见到这个情形急的跳脚大骂。这群人平时训练的时候好好的,对这种情况的处理也模拟过很多次,怎么一来真格的就一个个地跟傻子一样只会嗷嗷叫着乱跑。 到底是新兵啊,没有经过实战的检验无论如何也无法成长。 一名胆子大的新兵听到长官的这个吩咐,立即跑过去拿起盾牌,刚想要往头顶上举,一支利箭“嗖!”地一声贯穿了他的脑袋,这名新兵话都没说一句,直接就倒在了血泊了,死状惨不忍睹。 旁边的新兵们都被这一幕吓到了,谁也不敢向那个缺口靠近一步,都是躲在自认为安全的地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快点!你们还是男人吗?赶紧给老子顶上去,耽误的时间越久,死的人就越多!”那名肃国军队的小旗官见到自己的手下这副样子,心头腾地一阵火起,就你们这个样子也配叫大明军队?真是把老子的人都给丢到杭州城里去了。 随即抬起一脚,踢向了离自己最近的一名士兵,虎着脸骂道:“就你,赶紧过去!要不然老子活劈了你!” 那名士兵先是愣了一下,心里随即开始了短暂的权衡,去了不一定会被射死,不去一定会被自己的长官搞死,相比回鹘军漫天的箭雨,他还是觉得自己的长官更为可怕,当即心一横,一跺脚,“啊!”地一声大吼一声,跑向了那块盾牌,然而运气很差,还没摸到盾牌,就被从斜上方进入的利箭射中了胸膛。 朱楧还没有富到人人披甲的地步,新兵们一般都只穿了一层皮甲,在这么大的力度之下,那支利箭“呲!”地一声钻入肉中,射穿了那名新兵的心脏。 那名士兵躺在地上,努力的蹬了两下腿,最后还是毫无声息的躺在了地上,临死之前眼睛一直在看他的总旗官,眼神里透着十分复杂的神情,不过其中的一份怨恨还是可以看得清楚的,仿佛在质问他的总旗官为什么偏偏派我去? 那名总旗官看着对方的眼神,心里老大不是滋味,虽然他觉得作为一个指挥官,自己做的没有任何错误,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对方的眼神还是看得他心里一阵阵不舒服,当即扯过自己身边的一名新兵,大喝道:“你给老子顶着这个盾牌!” 说罢,将自己手上的盾牌交到他的手里,然后一个箭步冲上去,捡起掉在地上的那块盾牌,顶了上去。那名肃国总旗官的运气不错,在几支利箭即将飞下来时,及时将盾牌举过头顶,将它们挡在了盾牌阵之外,发出了几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煞是好听。 这个盾牌阵得以继续前进。 负责掩护前锋营的步军左营在之前的王府左护卫指挥使,现在的肃国二品将军佥事张龙的指挥下,到达了预定位置。 依照张龙的资历,本来混个将军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就是因为他在上次狩猎的活动中,弄丢了王爷,挨了处分,所以才降了一级,混了个二品指挥佥事。 看见李勉、范朝西、瞿能等之前和自己一起喝酒的兄弟都成了自己的上级,自己见了他们还得行礼,张龙心里老大不舒服,好胜心是每一个男人都应该有的,谁愿意老在别人的阴影之下生活,更何况那些人还是自己昔日的兄弟! 因此,这次大战张龙的肚子里憋足了一股气,一定要打出自己的威风来,将自己差的那一级给补上,亲自到达最前线指挥战斗,一定要让王爷看见自己英勇的表现。 有张龙这个堂堂二品将军佥事在前面做榜样,后面的士兵自然不敢偷懒,纷纷卯足了劲儿,弯弓搭箭,向着壕沟对面的回鹘军射去,一时间放倒了不少回鹘军。 “快!都给我加把劲儿!那边的人多,都他妈眼瞎啊,朝那边射!”张龙躲在一辆战车的后面,心急火燎地指挥着战斗,他可是想凭着这场仗翻身的,可是看见手下的兄弟不给力,总是达不到他心目中最为理想的攻击效果,心头不由得一阵火起,一遍遍地骂着自己的手下。 步军左营中也有不少朱楧新招募的士官,他们的弓马都十分娴熟,听说鞑子擅长射箭,很不服气,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啊?进入攻击位置后,立即找好自己的掩护,找准自己的目标,扯开硬弓,送出了代表自己实力的一支支利箭。 一名回鹘军弓箭手刚刚射完一箭,藏在楯车后面休整了一下,然后弯弓搭箭,想要再放出一箭,谁知刚一露头,就被肃国的一支利箭射翻在地,手里的弓箭也都掉在了地上。 壕沟对面,一名肃国的士官嘴角微微向上一翘,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对着自己身边的两名新兵蛋子解说道:“看清楚了吗?箭法不光要靠准,还要预判对方的位置和动作,谋略能先敌一招,就能克敌制胜。” “是,是,是。”这两名新兵彻底被自己战斗组长的高超技艺折服了,怪不得人家能拿那么高的薪水,能娶那么漂亮的婆姨,自己也得努力练习啊,要不然只能当一辈子大头兵。 就在三人正在得意洋洋的聊天时,一直回鹘军的利箭“嗖!”地一声射过来,“咣当!”一声射掉了那名肃国士官头盔。 那名肃国士官吓了一大跳,脖子猛地向下一缩,浑身打了个冷颤,刚才算是自己这辈子离死亡最近的时候吧。他的头盔被射落,一时狼狈不堪,在手下面前丢了面子,再加上对方差点弄死他,这让他如何不怒? 这名肃国士官气得刷地一声从箭壶里掏出一直利箭,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恶狠狠地骂道:“日他仙人板板,干他们!”说罢,探出头去,带着满腔的怒火,向对面的回鹘军阵营射出了自己的复仇之箭。 他们两名手下见自己的战斗组长如此炸毛,知道他被对方的这一箭射急了,被他的情绪所感染,每个人的心中也都升起了一团怒火,掏出箭矢来,跟着自己长官的节奏,纷纷向对面一阵急射。 战争就是这样,在开战之前人人都害怕,害怕不走运一支流矢没头没脑的将自己送上西天,但真要是打起来了,所有人就不害怕了,只想着怎么样更快的弄死对方,尤其是像这种被对方打急了的情况,就算不要自己的命也要弄死他。 前锋营的将士将战车推到了壕沟边上,后面的盾牌阵也跟上来了,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填沟了。 填沟的任务由前锋营、哈密军以及步军左营共同完成,他们的办法和回鹘军填护城河的办法差不多,都是重步兵身后绑一个沙袋,随着战车和刀盾兵推进到壕沟前面,然后将沙袋丢下去,积少成多,最后填平壕沟。 第一百八十六章 严令 看着距离差不多了,立功心切的王虎臣冲着自己身后的一排排重步兵大喝道:“快点!把手里的沙袋都扔出去!有敢留在身上或者乱扔者军法从事!” 后面的重步兵在得到长官的指令后,开始向前面的壕沟里扔挂在自己身上的沙袋,然而就算是扔沙袋这么简单的工作,也不是闭着眼睛瞎扔,仍然是有计划的,计划就是一排排地扔,第一排士兵将沙袋扔出去后,立即向两边散开,拿起武器躲在盾阵后面准备肉搏,然后第二排士兵再顶上去,以此类推。 这个过程看似简单、机械,但实际操作起来也不是容易的,因为对方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你将沙袋扔下去,他们必须要保护壕沟,否则只能和强大的援军肉搏了。 回鹘军前线的指挥官见肃国和哈密的联军开始向壕沟里丢沙袋,立即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挥舞着战刀大喊道:“快!瞄准他们的步兵,放箭!快放箭!” 一排排回鹘军的箭矢冲着肃国和哈密联军中的步兵急射而来,虽然他们有战车和盾牌保护,但战车和盾牌还是有空隙的,许多箭矢就透过这些缝隙杀伤了后面的士兵。更为要命的是,朱楧为了能尽早赶到吐鲁番城下,携带的战车数量要比平时少一些,这让前锋营和步军左营的将士用起来相当的紧张。一堆人挤在一辆战车的后面,难免会有一两个倒霉的哥们将屁股或其它地方露出来,被回鹘军的箭矢杀伤。 相比肃军而言,哈密军的伤亡情况更为严重,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战车的保护,他们所依靠的楯车基本都在酒泉城下报销了,还没来得及新建,就赶上这么一档子事。哈密城里剩余的为数不多的楯车库存也被迪丽娜扎带去了吐鲁番,因为她感觉吐鲁番的城池很难坚守,在城墙被破坏后,还可以依靠着楯车组成一定的防御工事。 所以说哈密军此时基本上就是依靠着盾牌和血肉之躯来对抗回鹘军的箭矢,盾牌的防御面积要比战车小很多,因为哈密军的伤亡也就比肃军大,再加上回鹘军也发现了他们这个弱点,因此开始集中火力来打击他们,致使哈密军的伤亡呈直线上升。 但此时,对肃国和哈密的联军威胁最大的还不是这些站在地上的弓箭手,而是守在敌台和箭楼里的弓箭手,这些弓箭手可以居高临下,俯瞰整个战场,将敌军的虚实看的一清二楚,可以定点清除他们认为有威胁,或者是有价值的目标,危险性极大。 虽然在昨天的炮战中,肃军的火器营摧毁了一些敌台和箭楼,但那毕竟是少数,明初的大炮威力太小,一枚铅弹砸上去往往对一座箭楼或敌台造成不了致命的伤害,毕竟这些箭楼或者敌台也是经过专业人士建造的,稳固性已经达到了最好,被砸断一两根木头根本不会出现倒塌的危险。 因此,往往需要好几枚铅弹甚至十几枚铅弹共同砸中,才会对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 昨天肃国的炮火准备有一点虚张声势的意思,害怕浪费弹药而没有认认真真地打,因此对敌军的箭楼和敌台造成的整体伤害很有限。 这个时候,就是他们的箭楼和敌台发威的时候,一座箭楼上的十夫长指着哈密军阵中一个从盾牌后面露出半截身子的百夫长大喝道:“眼尖点!没看到吗?” 登时有一名善射的回鹘军弓箭手弯弓搭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那名哈密军的百夫长射出了一支利箭。 应该说,这名回鹘军的弓箭手箭法还是不错的,箭一离手,哈密军的百夫长应声倒地,左肩被箭矢深深地插入,倒在地上哇哇大叫。 所幸的是,这位哈密军的百夫长所处的位置在肃军和哈密军的结合部,一名肃军的士兵见到自己旁边的这位哥们中了箭,冒着头顶上飞来的箭矢,慌慌忙忙地将他拉到了肃军的战车后面,然后和自己的战友开始对这位哈密军的百夫长展开救治。 普通的小兵们不懂zhengzhi,不知道双方的高层心里都在打什么小九九,他们只知道,既然并肩作战,那就是友军,友军受了伤,自己就该尽力救治。这就是最纯粹的军人之情。 “集中火力,打掉他们的箭楼。都给老子打准点,不许浪费炮弹!”负责指挥火器营的左将军李勉,一面在火器营中来回巡视督战,一面大声命令道。谁都看得出来,对自己这边威胁最大的就是对方的箭楼和敌台,若是不赶紧打掉他们,任由他们猖獗下去,给自己这一边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那依照王爷的性子,非扒了自己的皮不可,因此一边督战,一边反复强调干掉对方的箭楼,生怕自己手下的士兵不能领会一样。 “咚咚咚!”地几声铁臼炮声传来,一个小队的五门铁臼炮同时向敌军最前面的一座箭楼发起了怒吼,然而效果并不理想,只有一枚炮弹勉强打中,砸断了一根木头,其余的炮弹都落到了旁边,没有对箭楼造成任何影响,那座箭楼依然威风地矗立在敌军的阵地上,对自己这边的士兵发射着致命的箭矢,很显然,少了那根木头,对它来说,造不成什么致命的影响。 “打的什么?一群饭桶,老子平时教你们的东西都让狗给吃了?!”负责指挥这个铁臼炮队的总旗官见到自己的手下水平这么水,气得破口大骂,昨天还跟另一个总旗官打赌看看今天谁轰掉的箭楼和敌台多,现在自己的手下打成这个样子,着实令他脸上无光,他仿佛已经看见了那个总旗官在偷偷地笑话自己。 “看老子干什么?赶紧重新装弹,这次要给我打准一点!”那名总旗官一巴掌打向了一个扭头用呆萌的眼神看自己的铁臼炮手,虎着脸大骂道,要是在这么水下去,不管是脸上无光的问题了,他的百户肯定要收拾他。 毕竟这次是长途奔袭,携带的炮弹不是太多,哪能让你这么浪费? 敌军最前面的那座箭楼很是嚣张,躲在里面的都是身经百战的弓箭手,箭法入神,在这种居高临下占据地利的情况下射箭,简直就是杀人如点名,就这装弹的时间,已经又有三四个明军士兵或死或伤在他们的箭下。 然而,在战场上太过嚣张毕竟不是什么好事,肃军火器营的高层已经注意到了这个巨大的威胁,一层层地向下施压,道:“马上给我打掉那个箭楼,再有延误,军法从事!” 这一下子,底下的炮手们的神经都紧张了起来,不光是刚刚的那一对铁臼炮手,还有几队其他的炮手都盯上了那座箭楼,纷纷调整射距,不约而同地向那座箭楼发出了宣示存在的怒吼! “咚咚咚!”一瞬间,十来枚炮弹砸中了那座箭楼,将那座箭楼的主体结构砸了个乱七八糟,任它怎样坚固也支撑不住了,轰然倒塌了下来。上面的那几名回鹘军的弓箭手也纷纷跌落到地上,非死即伤。 “打得好!就这么干!”站在吐鲁番城头上看戏的哈密军们又开始纷纷欢呼起来,他们虽然没有能力出城夹击对方,但是这场战斗同样关系到他们的生死存亡,任谁也不会不关心,因此不顾伤亡,纷纷爬上城头看热闹,为援军摇旗呐喊。看到凌虐了自己这么多天的对手被自己这边的援军砸了个鸡飞狗跳,广大哈密军官兵们的心里也是很爽的。 “拖阔台,你小子偷了老子不少酒,老子心里可都记着呢。”拔忽万夫长拿起酒壶十分痛快地咕嘟咕嘟惯了几口,“哈”地发出一声喝爽了的声音,笑眯眯地看着拖阔台万夫长道。 拖阔台万夫长本来都已经将酒藏好了,没想到这位拔忽同时简直就是个酒痴,竟然隔着老远,硬是靠鼻子闻将酒找了出来,看着这位跟自己并肩作战了多年,同时又跟自己抬了多年杠的老伙计,十分傲娇地冷哼一声,笑道:“老货莫急,等回了哈密城,老子的酒管够。不过依我的意思,从今以后你这个万夫长就别干了,去老子的猎犬队报到吧,要不然可惜了你的这副好鼻子。” “去你娘的。”拔忽万夫长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道。这个老小子就是嘴欠,跟他说话一定要多长几个心眼儿,要不然一不小心就会被他给绕进去。这么多年来,性情耿直的拔忽万夫长可是没少吃亏。 “塌了,塌了。我们打中了!”眼看着那名张牙舞爪的箭楼被自己几炮干翻,肃军的炮手们也顿感十分有成就感,一时高兴地开始手舞足蹈地欢呼起来。 “瞎咋呼什么?你们浪费了多少炮弹才打掉那座箭楼,还好意思在这里臭显摆,赶紧去干活!没看见左边还有一座吗?”一名火器营的百户见到自己的手下如此轻浮,气得板起脸来破口大骂,还踢了一脚蹦的最高的那名士兵的屁股蛋子。坦白来说,这几炮干掉对方一个箭楼,成绩还算不错,但是骄兵必败的道理是永远也不能忘记的,不能因为干出了点成绩就翘尾巴,这样迟早会吃大亏。 在肃军的火炮、抬枪的连环打击之下,回鹘军的弓箭手的气势一时被打压了下去,他们的火炮又太少,对敌军造成的威胁有限,因而肃军的步兵趁机凑上去,一排排地将手里的沙袋扔进壕沟。 “快!快!下一排,别磨蹭,赶紧把这道沟给老子填平了。”一名肃军的步军百户站在战车后面,左手拿着盾牌,保护着自己的斜上方,右手不停地挥舞,催促着步军扔沙袋填壕沟,早半个时辰填好,他们就少一分危险。这个时候,时间是最宝贵的。 下一排的步军投射手不敢怠慢,待前面的战友撤下了后,立即顶了上去,扯下挂在腰间的沙袋来,纷纷扔向壕沟当中。 此时,虽然回鹘军的弓箭手的攻击暂时被压了下去,但并不是一点威胁都没有。一名肃国的新兵冲到长官预定的位置,解下沙袋来就向上使劲儿一扔,可能是因为第一次上战场太紧张了,也可能是想将沙袋扔的更远一点,结果扔的时候身子不由自主的向上跳了一下。就在这个时候,一直利箭从对面射过来,直接穿透了他的右手手掌,将他射翻在地。 “啊!我的手!”那名肃国的新兵疼地在地上满地打滚,所谓十指连心,更别说是整个手掌被对方射穿,那种疼痛一般人是无法忍受的。 “不要乱动!在那躺着别动!”负责指挥步军填壕沟的肃军百户见到那名新兵的样子,心中不由得大急,他要是再乱滚就该滚出楯车的保护范围了,非得让对方把他射成刺猬不可。 然而,疼痛钻心的肃国新兵就像是没有听到自己的长官的命令一样,仍然用左手死死地攥着自己的右手手腕,不住地在地上打滚,疼地嗷嗷乱叫。 那名肃军百户见此情景也顾不上指挥部队填壕沟了,一个箭步冲上去,摁住那名肃国新兵的脖子,啪啪的两个耳光甩在了他的脸上,破口大骂道:“叫他妈你别动!耳朵里塞驴毛了?想死啊?” 那名新兵瞬间不动了,一脸懵逼地看着自己的百夫长,像一只小猫一样,乖乖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军队里汉子就是这样的火爆脾气,能动手的时候绝不动嘴,战场上都是火烧眉毛的事,稍微一耽误,就有可能丢掉性命,谁有空给你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 那名肃军百户见那个新兵蛋子终于不动了,暗道还是老话说得好,不打不成器,没好气地撇了撇嘴,冒着回鹘军犀利的箭矢,拽住那名新兵蛋子的右脚,像拖死狗一样将他拖到了战车后面,然后在其他士兵的协助之下,开始给他进行简单的救治。 朱楧站在后面的大将旗下面,登高远望,观察着前方的局势,坦白来说,肃军的进攻节奏还让他满意,但他还是想再给军队压些担子,毕竟自己这一边的战略是速战速决,多拖一天,就会多一份危险,派人将瞿能叫过来,一脸威严的问道:“前将军,我们还有多长时间填平壕沟?” 瞿能走到朱楧跟前,行了一个军礼,还没有直起身来,就听见朱楧这么一问,跟随朱楧这么久了,他知道朱楧的脾气,一般情况下称呼他为瞿将军或者瞿能是情况不太紧急的时候,而此刻朱楧只是淡淡地称呼他的职务,不称姓名,这就表示着事情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当下不敢怠慢,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启禀殿下,依照这个速度,明天应该就差不多了。后天就可以进攻了。” “不行!”朱楧虎着脸断然绝对,他知道瞿能没有说谎话,在敌军如此密集火力的攻击之下,要想填平这道壕沟,怎么着也得等到明天,但一向谨慎的他还是想让军队提高效率,道:“明天本王要看到我大明的将士直入敌营如虎驱羊般的场景。” 虽然这个目标有一定的难度,但是瞿能也知道,多拖一晚对他们来说很不利,毕竟距离人家的主场近,拼不给是拼不过的,朱楧的这番话也激起了他作为一名勇将的万丈豪情,登时站直身子,脸颊因为血气上涌涨得通红,大声喝道:“请殿下放心,明日末将一定带壮士们直入敌营,绝不活着退出战斗!” 这话听着提气,朱楧深感满意地点了点头,用十分赞许的眼光撇了瞿能一眼,双手按着重剑说道:“干吧!” “末将遵令!”瞿能又向朱楧行了一个军礼,然后转过身去,手按宝剑,大步流星地走向前线督战去了,在步伐与身体振动的作用下,瞿能的盔甲发出了“咔咔”地响动声,甚是威武。 “殿下有令,明日攻寨,尔等努力!”瞿能一手按着宝剑,带着自己的亲兵卫队亲自到肃军的前锋营和步军左营宣读命令。 眼见有王爷的严令再加上身为武官之首的瞿能都亲自上前线督战了,肃国和哈密的联军更加卖命,不顾一切地向壕沟里丢沙袋。 回鹘军的一名万夫长见此情景心下大急,依照这个速度,恐怕日暮十分,肃军就会把壕沟填的差不多了,连忙跑到后方,向东线战场的总指挥也花不台请示道:“副将军,敌军填平壕沟的速度太快了,我们把剩下的抛石机都用上吧。” 他知道抛石机干不过明军的大炮,但这个时候有总比没有好,能多杀一个明军是一个明军,等到肉搏的时候,自己这边的压力会小很多。 也花不台站在将台上,眯着眼睛眺望着前面的局势,这位回鹘军的万夫长并没有骗他,依照目前明军的效率,天黑之前的确能将这个壕沟填的差不多,说实话他心中也动过使用抛石机的念头,那玩意儿只适合攻城战,等到敌军杀过来,双方绞到一起的时候就没多大作用了,还不如趁现在推出去多杀几个明军划算,但转念一想,又改变了主意,微微地笑着对那名万夫长说道:“不必,抛石机我另有妙用,你去前方督战,趁这个机会尽量多射杀明军。” “这…..”回鹘军的万夫长顿时一脸不解,留着那玩意有什么,仗打赢了,可以缴获明军的大炮用,打输了都他妈完蛋,留着那个东西能下崽啊。 “快去!这是军令!”也花不台见他这副婆婆妈妈的样子,心头一阵火起,板着脸喝道,老子的计划岂是你这种粗鄙之人所能理解的?你要是能懂,你早就当副将军了。 那名回鹘军的万夫长被也花不台这突然的一声暴喝吓了一大跳,差点没站稳,官大一级压死人,领导的威严可比明军的大炮厉害的多,再也不敢持有任何异议,立即将右手放在胸前,施了一个军礼大声喝道:“末将遵命!末将一定不让朱楧小儿跨过壕沟一步!” 说罢,头也不会的转身跑去了前线督战,似乎在那里更安全一些。 正如双方的将领所料,交战到日暮时分,眼前的壕沟已经被明军填出了一道宽达十几丈的通路,这条通路上的沙袋距离地面只有不到一人多高,明天再丢几包大军就可以沿着这条直扑大营。 到了晚上时,朱楧和也花不台纷纷鸣金收兵,晚上的视线不好,不利于大军行动,只能派出少数部队骚扰,因此双方都跟说好了的似的,全都勒兵回营,只守不攻,白天还喧闹异常的战场之上,又出现了短暂的平静。 虽然打了一天仗,但肃国的将士们并没有感觉到累,相反他们个个感觉很兴奋,因为大王规定了十分详细的军功封爵制度,只要是在战场上立功,不管是谁都可以获得爵位,从此过上人上人的生活。白天的战斗看起来很残酷,但对于这些常年在刀口上舔血的人来说只不过是毛毛雨,因为大家都是远程打击,真正惨烈的白刃战还没有开始。 等到了白刃战才是他们大显身手的机会,虽然残酷,虽然危险,但那是最容易立功的时刻。富贵险中求。 晚上,大营中升起了一堆堆篝火,与天上的漫天星斗相辉映,彰显出一片片热闹与祥和。此刻,肃国的士兵仿佛已经忘记了自己尚且置身战场,三五成群的聚在火堆旁,一边讲着各种荤段子,一边烤着从哈密国顺手前来的牛羊,场面十嗨皮。 “使劲儿,使劲儿!摔摔摔!”“你倒是使劲儿啊!”几十个肃国士兵围在一个大篝火旁边不住的加油呐喊,声震天地,场面十分热闹。 朱楧正好带人来到这一带巡视,见到这种情景禁不住好奇,悄悄地带人过去看看,原来是里面的两个人在摔跤,一时谁也奈何不了谁。这几十个肃国士兵很明显都是下了注的,各自聚精会神地为自己支持的选手呐喊,一时竟没有发现朱楧来到了此地。 第一百八十七章 石墙 “哈!”终于,随着这一声呐喊,双方的平衡被大破,一名肃国壮汉将对手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并将对方压在身下让他爬不起来。 “好,好,好!我们赢了!”这一圈儿围着的肃国士兵中有一部分人高兴地放声大呼,看样子他们是下对注了。 “哎,真他妈晦气!那个杂毛老道给的符不管用啊,老子一次都没赢过!”另一名士兵明显是输了,正在冲着另一名同样是输了的士兵抱怨道。 朱楧和老朱一样,严禁赌博,因为赌博这东西使人幻想着不劳而获,如果人人都迷上他那么就不会有人生产了,国家也就不会富强,反而会很贫瘠,但特事特办,在军中的时候,朱楧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毕竟士兵们提着脑袋打仗,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能活到明天,因此一有机会就开始找乐子,好尽情享受着活着的时光,而军中又没有女人,赌博也就成了他们最大的娱乐爱好。其实打仗,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赌博,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 朱楧不会剥夺士兵们的这点最基本的娱乐爱好,否则那就太不人道了,说难听点就是操蛋,一旦让你的士兵们觉得你很操蛋,那这个仗真的就不用打了,趁早收拾包袱回家吧,否则很容易被手下的人打黑枪。 那一圈儿围着的士兵刚想接着下注进行下一局,不知道是哪个眼尖的人发现了朱楧,登时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后,像是见到自己的偶像一样,激动地纳头便拜,大喊道:“小人参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平日被自己视若神明的王爷今日竟然会出现在他的身边,离他这么近。 经过这位小兵这么一喊,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了,齐刷刷地跪在地上大喊道:“小人参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 他们虽然在赌博,做了朱楧不喜欢的事,但每个人的脸上都没有害怕的表情,因为军中赌博成风,从来都没有见军官们管过,他们甚至还亲身参与,这就说明了朱楧默认了这件事。 “都起来吧。诸位刚刚玩儿的兴起,切莫因为本王的到来而影响了诸位的兴致。”朱楧并没有抬手去虚扶他们,只是负着手淡淡地说着这句话,因为他从军衔上就可以看出来,这群人里面官职最高的也就是个百户,还不够资格去上他虚扶。王爷就该有个王爷的架子,礼贤下士太过度了就会让人看轻你。 “多谢王爷!”这一群官兵哗啦哗啦地相继站了起来,队形十分的不整齐,因为是在娱乐时间,大家都很随意,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状况,没有人会追究。 人群里的那名百户很明显是这群士兵的头,行完礼站起来后,向前走出几步,来到朱楧的跟前,冲着他行了一个军礼,恭恭敬敬地说道:“王爷说的哪里话?王爷能到我们这来,是小人们的荣幸,怎么能说扫兴呢?” 朱楧淡淡一笑,拿过一名士兵手里的树枝,十分随意地往火堆里一扔,道:“你们接着玩儿,别停下。” 这一圈儿士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有说话,最后又都把目光投向了他们的百户,意思十分明显,有问题,找领导。 那名百户也着实犯难了,虽说朱楧让他们该怎么玩还怎么玩,但王爷在跟王爷不在能一样吗?王爷在这里,他们那里敢完全放开去玩儿,到时候玩的兴起了难免会有不少污言秽语冒出来,那岂不是对王爷大大的不敬?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冲着朱楧嘿嘿嘿地傻笑。 朱楧看了看那名百户无比猥琐的表情,又扫了一圈儿这几十个士兵,自然猜到了他们是怎么想的,随便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懒洋洋地岔开双腿道:“既然你们现在不想玩,那就等一会儿玩。本王跟你们聊会家常如何?” 这事倒是稀罕,从来没有听说过王爷主动跟小兵拉家常的,这几十个士兵纷纷来了兴致,一下子围到了朱楧的身边,叽叽喳喳地说道:“王爷想聊什么尽管吩咐,小的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是啊,是啊。王爷,不光是我们的,其他人家里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王爷要是想听,我们也能讲给王爷。” 朱楧看着这群朴实无华的士兵,他们大多数跟自己的年龄差不多,就那个百户年纪大点,也不过三十多岁,这么一个大好年华,正应该在家里搂着老婆睡觉生孩子,却跑到这么远的地方为自己卖命,心中也是升起一股暖流,十分和蔼的问道:“本王看着你们面生,你们是后来组建的新军吧。” “王爷真是好眼力。”那名百户抢先说道,如此一个难得的跟最高领导人亲近的机会他可不想白白错过,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万一王爷看上自己呢,那自己不就飞黄腾达了?虽然这种事的概率很小,但做人还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又不自觉地向王爷凑近了一点,略带一丝谄媚地笑道:“小的们是新组建的靖虏前卫的,这些个弟兄也都是来自五湖四海。” “哦?”朱楧一时来了兴致,笑眯眯地环视了一周这几十名士兵,嘴角微微一撇,带着一幅听报告的面孔说道:“都跟本王说说,你们是来自哪里的?” “回殿下,俺是湖广人,跟着兄长来到肃国发展,从小就喜欢全脚,这次大王扩军,俺们甲长就把我推荐出来了,说是跟着大王可以立大功,娶个漂亮的婆姨。”一名普普通通的小兵见到朱楧这样问,实在是难以掩饰自己的内心的激动之情,十分兴奋地抢在别人前头大声回报道。 他的这种憨劲儿引得附近的明军一声哄笑,就连朱楧也忍不住嘿嘿笑了几声,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你放心,你要是立了功,本王一定给你指派一个哈密的美娇娘。” 上次袭破沙洲和其他几个小部落之后,不少立了功的将士都娶到了当地比较水灵的美娇娘,着实令军营中的众位光棍羡慕不已,听到大王如此许诺,每个人内心都蠢蠢欲动,心里就跟猫爪似的。 那名自报家门的士兵更是像饿了好几天的老猫见到鱼腥一样,一脸谄媚的对朱楧说道:“真的吗?殿下,我们要是立了功你真的给我们找个漂亮的婆姨?”他们知道,经过此次大战,哈密的精壮男子肯定会减少很多,这个时候一定会空出很多女人来供他们选择,但问题是谁娶老婆不想娶个漂亮的,就算什么活都不会干,单单放在家里看着心里面也舒服。 朱楧看着这位士兵一脸急不可耐的样子,心头不觉一乐,这种鼓励士气的方式也十分有效,甚至某些时候比金钱和官爵更加有效,一脸正色道:“本王言出必行,令出如山!什么时候骗过你们,将来你要是立了功找不到漂亮的婆姨,尽管来找本王,本王给你找,包你满意。” “多谢大王!”那名憨厚的士兵冲着朱楧庄重的行了一个军礼,一本正经地说道。瞬间又引来了周围同伴的一阵哄笑。 “别笑,别笑。笑什么笑,别跟我说你们就不喜欢漂亮的婆姨?”那名士兵被同伴们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了,猛地站直身子,冲着他们挥着拳头叫嚷道。 朱楧也被他们的这种起哄行为逗乐了,微微笑着摇摇头,缓缓地站起身子来,刚想跟他们告别,没想到这名憨厚的士兵竟然来了兴致,丝毫没有看出朱楧想走的意思,又缠上去,一脸求知欲的问朱楧道:“俺听村里的长辈说跟婆姨睡觉很舒服,大王你有那么多婆姨,肯定知道是真是假,是不是这样啊?” “王八羔子,胡说什么呢!”他的百夫长一听这个没脑子的士兵说了一句遭雷劈的话,登时吓得六神无主,想都没想,上去就是一脚将这个憨傻的士兵踹了一个跟头。 “哎。不要动粗,小孩子对这个好奇很正常。”来自后世的朱楧对这个问题倒不是那么的深恶痛绝,他知道,人发育到这个阶段,想这样的问题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想就不正常了,连忙制止那名百夫长道。这件小小的事情也提醒了他,将来有必要在肃国普及性知识,还要让女子上学,将肃国的文盲率降至0,让肃国的优秀的母亲给他孕育一代又一代优秀的子民。 朱楧微微笑着拉起了那名被百夫长踹倒的士兵,那名士兵好像意识到了自己犯了大不敬之罪,一改当初健谈的神情,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用万分惊恐的眼神直直地看着朱楧。 朱楧给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借此表示自己不会怪罪他,然后用十分和蔼的语气打趣道:“舒不舒服你自己试过才知道,别人说的顶什么用?哈密可是个出美女的地方,你看那个邵安公主不是很漂亮吗?到时候你们可别挑花了眼。” 他和迪丽娜扎的事早已经传遍了整个肃国,成了人们在茶前饭后的重大谈资,这些士兵自然也都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场仗就是为这个女人打的,王爷拿她看玩笑可不要紧,其他的人可不敢乱议论她。 那名憨厚的士兵见王爷无心治他的罪,心里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抬起右手摸了摸后脑勺,傻傻地笑道:“王妃当然漂亮。也就王爷这样的天潢贵胄才配得到她。” 朱楧哈哈一笑,没想到这个小子这么快就上道儿了,看来那一脚没白挨,用拳头砸了一下他的胸口笑道:“她的侍女也都很不错,你要是立了功,本王赏你个侍女做老婆。” “真的?小的谢过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这名士兵激动的都快忘了自己叫什么了,他曾经在城门口值过班,见过迪丽娜扎的侍女,还别说真是一个赛一个漂亮,他一个穷军汉若是能娶到一个美貌的侍女做美娇娘,那也正是不虚此生了。 朱楧拍了拍这名激动万分的士兵的肩膀,脸上挂着高贵自信的笑容,道:“当然是真的。你们接着玩吧,本王还要去别的地方巡视。” “小人恭送王爷!”这几十名士兵见王爷要走,齐刷刷地冲着朱楧边行礼边喊道。 朱楧负着手径直离开,也没有让他们平身,这些人都是他自己的私兵,不是请来帮忙的外来户,吃喝拉撒全都由他肃王一手包办,因此也不用跟他们太客气。 朱楧带着亲军侍卫又将大营巡视了一圈儿,见自己的营盘坚实,各位将士都坚守岗位,心中大为放心,嘱咐了守夜的将领几句后,就带着人回到自己的营房里休息。 回到营房后,朱楧还没有说话,跟随他已久的侍卫早已知道王爷该休息了,立即上前将朱楧身上五十多斤的重甲卸掉,待王爷坐上床头后,又跪下帮他脱掉靴子,才转身离开,走到营帐门口去站岗。 朱楧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将桌子上早已倒满的酒杯拿起来一饮而尽,然后躺在自己的行军床上,将双手抱在后脑勺,翘着二郎腿,开始小憩起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明日就该攻寨了,对于兵力出于弱势的肃军来说,这必将是一场恶战。但即便是这样,他也要迎难而上,跨过这个障碍,因为打不退回鹘,他刚刚得到的战略要地——哈密也有可能失去,他的女人或许就会被敌人抢走,这不仅对他的事业的发展,还是对他的人生来说都是不可估量的损失,这一点朱楧绝对不可能接受。 他前所未有的渴望胜利,渴望就是力量。 第二天清晨,正是点兵进攻的时辰,然而明军的十几万将士全都鸦雀无声的站在自己的岗位上,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做着自己的事,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因为他们知道,王爷马上就要大发雷霆了,这个时候若是做错了什么事,那可就是撞到枪口上了,肯定会吃不了兜着走。 果然,朱楧穿戴整齐后,来到大将旗下向对面的回鹘军阵一看,一张英俊的脸刷的一下子拉了下来,脸上寒气逼人,眼神的怒火显而易见,快要喷射而出,让人不禁望而生畏,虎着脸大喝道:“昨夜负责监视对面的指挥使是谁?把他给本王带过来!” 这一声暴喝震得附近的将士心头一颤,他们从来没有见到王爷这么生气过,看来今天那个人是躲不过去了,肯定是要见血才能摆平这件事。 因为回鹘军的军阵跟前,出现了一道高高的石墙,呈弧状将明军昨天填出的通道包裹到里面,这也就是说,就算是今天明军将那个通道彻底填平,踏着通道冲过去,他们的前方也会被这道石墙挡住,仍然不能够直入大营。这让朱楧如何不气?这相当于昨天一天的工作白做了,那么多优秀的明军将士白白牺牲了。 这就是昨天也花不台不用抛石机轰击对面明军的原因,因为他看的出来,在优势火力的掩护下,明军填平那道壕沟只是时间问题,多一天少一天影响并不大。他所心疼的不是抛石机,正如那位万夫长所言,如果到了短兵相接的地步,那抛石机的作用就真的不大了;他所心疼的是石块,若是把这些石头都抛出去了,拿什么建造石墙?虽然从天而降的巨石也有可能给明军造成杀伤,但他认为,这点杀伤远远没有这道雄厚的石墙给明军造成的麻烦要大。 也花不台的灵感来自于迪丽娜扎的城内壕沟,他的这种双层防御的体系曾让他的攻城部队遭受了巨大损失,今天他也有样学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给朱楧也来这么一下子。 按照朱楧的军事部署,瞿能负责执掌军纪,这个时候自然是由他将人带过来,巧的是昨夜负责监视对面的那名指挥使袁大同是他的老部下,与他的感情非常深厚,而且此人作战十分勇猛,深得瞿能的喜欢,缺点是为人比较粗心,瞿能曾告诫过他很多次,他都不以为意,认为武将干的是杀人放火的活,又不是绣花,细不细心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次终于栽了大跟头。 瞿能虽然不忍看到自己的这位老部下被军法从事,但见朱楧发了这么大的火,自然也不敢公然包庇他,只能带着几个亲兵卫士,走到那名指挥使的营盘内,将他带到朱楧的跟前。 那名指挥使袁大同早上一睁眼看见对方的军阵前面出现了一道雄厚的石墙,并且呈半圆状将明军昨天费尽力气才差不多填平的通道给包裹了起来,心里就知道完了,今天这一关怕是过不去了,对面搞出这么大的动静你居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干什么吃的?养你何用? 其实,昨天晚上在前线负责观察的夜不收已经向他报告了对面营中有叮叮当当的响声,不知道在干什么?然而,一向粗心大意的袁大同并没有在意,一点响声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对面军营里有十几万回鹘军,发出点声音来在正常不过了,没有声音才不正常,当时也没有采取进一步的侦查行动,只是传令手下提高警惕,防止敌军趁夜劫营。没想到一觉醒来对方竟然搞出了这么一个大工程,袁大同直直气得跺脚,破口大骂道:“真他妈倒霉!”然而,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说什么也没有用了,无论怎样辩解渎职的罪名是跑不了的,等着吃军法吧。 瞿能带着亲兵卫士来到了袁大同所据守的营盘,脸色十分的难看,让他亲手去抓他自己的过命兄弟,这事搁谁身上谁也难受,来到地方见到袁大同后,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暴怒之气,恨铁不成钢地板着脸训斥道:“老子平时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让你仔细一点,仔细一点,你他娘的就是不听,现在好了吧,捅了这么大的篓子!” 站在营盘门口等候瞿能的袁大同此时早已没有了往日趾高气扬的神情,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一样,耸拉着脑袋,再也不敢跟瞿能嬉皮笑脸的打闹,有气无力地没精打采的说道:“属下也没有想到这天杀的回鹘人这么狡猾。” 瞿能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撇了撇嘴,重重地哼了一声,出了出胸中的闷气,淡淡地说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去跟我见王爷吧。我会给你求情的。” 事已至此,也只能这样了,这也算是瞿能能为他做的最多的事了,袁大同彻底没了脾气,将手里的刀剑往地上一扔,一脸颓废地对瞿能说道:“多谢大哥了。” 这一声大哥叫的瞿能心中颇为不忍,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能怎么办?这事怪不得别人,要怪也只能怪袁大同太粗心,将他平时的告诫都当成耳旁风,以至于有此大祸,没奈何地叹了口气,冲后面的亲兵卫士挥了挥手,道:“将他绑了,随我去见王爷。” 其实不绑也行,但这个时候姿态一定要放低一点,好显示出真心忏悔的态度,说不定王爷心一软,就会从轻发落。 袁大同在军队里混了这么多年,怎么能不知道瞿能的用意,十分感激地看了瞿能一眼,自动将双手负在后面,任由两名瞿能的亲兵卫士将他五花大绑起来。 瞿能带着袁大同来到朱楧的跟前,手臂用力一扯,将袁大同扯了过来,一脚踢在他的小腿弯处,大声喝道:“跪下!” 袁大同“扑通”一声跪在朱楧的跟前,双手被绑在身后,将头埋的低低地,一脸惭愧和惶恐地对朱楧说道:“罪将袁大同参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 朱楧的气还没有消,瞪着一双怒目看着袁大同,眼睛里都快喷出火来,脸上的肌肉因为愤怒而不断地抽搐,字字有力的吐道:“你可知罪?” 第一百八十八章 斩将?强攻! 袁大同这个样子无法磕头,否则姿势很不雅观,他虽然犯了错,但仍然是一名大明的三品武将,不会因为想要王爷饶他一命而做出有辱自己尊严的事,横竖都是一死,到这个份上他反而不怕了,大不了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抬头看了看朱楧,随后又坚定地低了下去,算是行礼,铿锵有力的说道:“末将一时疏忽,请殿下降罪!” “疏忽?”朱楧对他的这个回复似乎是不太满意,站在他的跟前,微微踱了两步,然后抬眼看了看那道雄厚的石墙,一脸威严的质问道:“若是你昨天晚上能及时发现,本王或许还能想办法阻止他们筑这道石墙。你可知道你的这个疏忽要害死我多少大明将士?” 袁大同也是个血性男儿,平日里打仗也是以勇猛著称,脑袋几乎就是整天别在裤腰带上的,命都不知道丢了多少次了,生死对他来说早已经看的很淡,不过作为男人的面子和作为军人的尊严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丢的,老子这辈子杀过人、放过火,什么事都干过,唯独不会欠别人的,不管是钱还是命,当下跪直身子,直直地看着朱楧,胸中的一番血气将他的那张黝黑的脸涨的通红,这时候也顾不上尊卑主仆了,先他娘浪一把再说,冲着朱楧大喝道:“大不了陪他们一颗脑袋便是!” “说得好!”朱楧被他的这句话和他的神情激的满腔怒火汹涌而出,说实话这个敢作敢当的汉子他还是挺喜欢的,但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作为王爷的他怎么可能认怂,否则将来还怎么统帅三军,冲着瞿能大喝道:“来啊!将他的脑袋砍下了,遍示三军!” 瞿能万万没想到袁大同这个愣头青居然敢这么跟王爷说话,搞得他之前想好的求情套路全都乱了套了,虽然现在朱楧很愤怒,但瞿能还是决定保一保袁大同,于私是为了兄弟情义,于公他觉得袁大同这个勇将活着比死了好,毕竟只是一时地失误,并不是什么临阵脱逃的大罪,还是可以原谅的,当即慌忙地跪到朱楧跟前,重重地磕了几个头,一脸真诚的恳求道:“殿下,末将替袁大同求情了。他虽然有罪,但请殿下给他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毕竟我军尚未与敌军正式交战,先斩大将,于我军不利啊。” 朱楧愣了一下,瞿能说得有一定的道理,仗还没打呢,就先拿自己这边的兄弟开刀,无论如何也感觉很操蛋,但他的话都已经说出去了,一个瞿能一求情就改变主意,威严何在?到底他是王爷还是我是王爷? 其余诸将见朱楧愣在了那里,知道他的心被瞿能打动了,再加上瞿能平时人缘还不错,又是武将之首,说的话又很有道理,一时争先恐后的跪下来替袁大同求情道:“殿下,请殿下给他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吧。”这可是个白捡的好人,不做白不做。 这个台阶铺的够大了,就算是王爷也可是很舒服的下来了,这可不是本王为了某个人而徇私枉法,实在是众情难却,重重地出了一口闷气,耷拉着眼盯着袁大同,一脸威严的说道:“既然众将都替你求情,那本王就给你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管子玉,给指挥使袁大同记大过一次,准其革职留任,若能立下大功,可以将功折罪,若是再犯错误,数罪并罚,决不轻饶!” “臣遵旨!”站在朱楧身后的兵曹判书管子玉冲着朱楧深深地一拜,恭敬地说道,随后伸了一下手,示意身后的小厮将纸笔拿上来,然后在那上面刷刷地写了两行字,记下了指挥使袁大同今天所犯的大错。 “罪臣多谢殿下不杀之恩,多谢诸位大人求情。”袁大同跪在地上,十分虔诚地说道,说实话刚才和朱楧硬顶时他并不害怕,因为那个时候已经上头了,满脑子里都是脑袋掉了也就是个碗大的疤,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这一类的话,然而现在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心情就不一样了,想想刚才的事还真是有一些后怕。人还是活着好。 “起来吧。回到自己的指挥位置。给他松绑。”朱楧看都没看袁大同,淡淡地说道。随后转过身子,一脸忧心地望着回鹘军阵前那道雄厚的石墙。虽然他打仗的经验还不是很丰富,但也一眼能看出那道石墙的厉害,在冷兵器时代,要想攻破那样一道有重兵把守的石墙,非得付出重大的伤亡不可。 然而,此时他已经别无选择,重新找地方填壕沟不仅浪费时间,还会影响士气,碰到这么点困难就退缩,你让三军的将士怎么看你?再说了,重新填一段壕沟至少还要一天的时间,这里没有灯火和探照灯,一到了晚上什么都看不清,谁知道一觉醒来会发生什么,万一敌人又筑了一道石墙呢?这仗就不用打了吗? 这个时候,也只能强攻了!昨天已经信心满满地晓谕三军要在今天直入大营,如虎驱羊了,今天要是不打了,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作为王爷的威严何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同一种命令,同一个豪迈的口号这能说一次,说得多了,将士们听着就无感了,甚至还会犯尴尬癌,对于士气的打击是很严重的。 而在势均力敌的硬碰硬的战斗中,还有什么比士气更加重要呢? 朱楧站在大将旗下,拔出腰间的重剑,指着前方的回鹘军,一脸肃杀的大喝道:“哈密已是我肃国属国,回鹘犯哈密就是犯我肃国疆土!彼等如此欺我国中无人,是可忍,孰不可忍?将士们,宣示自己实力的时候到了,是破军斩将,直入敌营,让他们从此对我肃国将士畏若雷霆;还是让他们将我们当成软弱可欺的绵羊,可以从我们手中予取予求我们的土地和女人,就看今天这一仗了!向前吧,杀吧,杀出大明将士的威风,让所有人都不敢仰视你们!” “杀!杀!杀!”“破军斩将,直入敌营!”“直捣王庭,擒单于之首献于大王座下!”每一名肃国将士胸中的豪气被迅速点燃,纷纷举着兵器高喊着种种豪言壮语,一浪高过一浪。 虽然对方的人马比自己多,但每一个肃国将士都毫无畏惧之心,他们誓要将眼前的这十几万回鹘大军撕碎,吃光嚼烂,一个不剩,借以显示自己的锋芒,让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敢应其锋芒! “呜呜呜!”一阵阵进攻的号角响彻吐鲁番城郊的天空,所有的肃国将士都神情肃穆下来,因为他们知道,自己马上就要面临大敌了,战场上拼命可不是儿戏,必须要攻时敬,守时严,脑子里的那根弦要时刻绷紧了,不可有丝毫懈怠骄傲之心,否则就是掉脑袋的大事! “咚咚咚!”号角声响过之后,又是一阵阵振奋人心的鼓声,由远及近,由慢变快,让人闻之不觉胆气丛生,气血上涌!有一种破体而出的感觉,必须要靠杀人来发泄。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可以将音乐巧妙的用在战场上,借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传我将令!破寨!”朱楧见肃国将士们的热血豪情都被点燃,士气可用,大为高兴,胸中的豪情也被他们引发,挥起重剑,向前一指,扯着嗓子高声大叫道。不如此,不足以释放自己的万丈豪情! “杀啊!”肃军的前锋营和哈密的军队一齐高声叫着向回鹘军的石墙扑上去。朱楧的部署没哟改变,依旧是将肃国的前锋营和哈密的军队摆在最前面,步军左营在身后策应,火器营支援。 本来朱楧可以再腹黑一点,将哈密军摆在最前面当炮灰,但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决定还是不这么做,倒不是因为哈密王与他的私人关系而心慈手软,而是他对哈密军的战斗力并不放心。他知道,哈密军中最有战斗力的部队都已经被迪丽娜扎带到吐鲁番城里守城去了,否则吐鲁番城也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留下的都是些二三流的部队,不仅装备交差,士兵也缺乏训练,指望着他们攻破回鹘军的营寨是不靠谱的,万一在前方被人家杀成狗还会影响自己这一边的士气,所以就叫他们跟前锋营一起行动,给前锋营的将士们分担一些伤害。 “快上!本将军要看看哪个小子能做破营的第一勇士!”负责指挥前锋营的王虎臣直接将自己的指挥部搬到了壕沟边上,一边指挥着肃国和哈密的联军填平剩下的壕沟,一边高声大叫着激励士气。 十几仗宽的通路可以涌过去不少士兵,肃军前锋营的将士和哈密的军队以战车和盾牌为先导,聚集到这个通道跟前,等待着后面的重步兵用腰间的沙袋填平这不到一人高的壕沟。他们每个人的目光都发射出灼灼的火焰,就算是老虎看到羊群那般贪婪。 “放箭!他们就像草原上的黄羊一样软弱,用箭将他们全部射死!”在前线指挥的回鹘军万夫长挥舞着大刀,高声大叫着鼓舞士气。有了这道石墙的保护,回鹘军如虎添翼,躲在石墙后面,肆无忌惮地向着肃军的阵地倾泻着一阵阵箭雨,给肃国和哈密的士兵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快!把沙袋都丢进去,赶紧冲过去!”王虎臣瞪着快要冒火的眼睛注视着前方的回鹘军阵地,为今之计拼的就是速度,自己这边能早一点填平壕沟,早一点冲到敌军阵前,就能减少不少伤亡。 有一排肃军的投射手进入位置,然后齐刷刷地将从腰间摘下的沙袋抛到眼前的壕沟里,然而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回鹘军的箭矢实在是太密集了,竟然有几只沙袋飞到半空的时候就被他们射下来了。 一名肃国的投射手刚刚完成任务,想要退回去,将位置让给后面的兄弟,没想到自己丢的沙袋飞到半空中竟然被一直回鹘利箭射中,那支利箭的力道不减,竟然直直地将这个沙袋射了回来,钉在了这名肃国士兵身后不远处。 这名肃国士兵十分不甘心,自己辛辛苦苦冲到前线丢出的沙袋竟然就这样被敌军给射回来了,那之前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于是,一个箭步冲到被射落的沙袋跟前,将插在那上面的利箭拔出来,正要起身返回,再把这个沙袋丢出去,没想到此时一支利箭从天而降,射到了他的小腿上。 这名肃国士兵一个踉跄栽到地上,双手抱着左腿哇哇地大叫,然而右手还死死地抓着沙袋不松手,眼睛里都快要冒出火来,脸上的怒气显而易见,看着样子恨不得将每一个回鹘军的士兵都生吞活剥了。 “快把他拉回来!”这名士兵的总旗官见此情急心急火燎的命令道。心道这小子也太实诚,沙袋抛出去就算了,任务已经完成了,就算被敌军射回来,上边也不会怪罪他。 两名刚刚抛完沙袋的步兵听到长官这句话,没有按照原计划退到一边,而是赶紧冲过去,一人拽住那名受伤士兵的一条胳膊,将他往战车后面拖去。 壕沟对面回鹘军射来的箭矢依然很密集,一支利箭破空而入,直直地插进了其中一名步兵的后心,朱楧目前没有能力让所有人都披铁甲,那名步兵目前只是披了一层皮甲,利箭从高空坠落,力道很重,直直地将那名士兵射了个透心凉。 附近的明军见状,纷纷涌过来将这名士兵的尸体和之前的伤兵拖到了战车后面,这么做虽然很危险,但谁也不忍心看到自己的袍泽的尸体躺在外面被射成刺猬,所以在战场上,如果有可能的话,人们还是会把自己队友的尸体带回去的。将心比心,你也不愿意从此埋骨他乡。 “开炮!给我狠狠地打!把炮弹都打光,老子不过了!”负责指挥火器营的右将军李勉,眼见对方仗着那道石墙如此嚣张,肺都要气炸了,给前锋营提供火力掩护是他们最大的职责,若是让对方的火力占据了优势,将前锋营杀伤太重,你就算是冲过去了又能怎么样?这笔账自然会算到提供火力掩护的火器营身上,这么严重的失职罪名,李勉可是不敢担的。 “点火!”一名士兵大叫一声,然后用火把点燃了自己身边的大将军炮,随即像其他人那样慌忙的闪到一边,生怕这门大炮炸膛。 这一次很幸运,这门大炮虽然工作了很长时间,但好在质量还过得去,没有出现炸膛问题,反而是“轰!”地一声,将自己肚子里的那枚七斤重的大铅弹给推送了出去。 那名铅弹划过一道优美的弧度,带着仇恨的火焰,冲向了敌军的阵营,不偏不倚,刚好砸在了回鹘军筑造的石墙上,可惜的是,这是一枚实心弹,不能够爆炸,只是在石墙上砸出了一个大大的坑,饶是如此,巨大的撞击力还是将石墙砸的粉末四溅,石头渣子直接溅了到了一名正准备弯弓搭箭的回鹘军弓箭手的眼睛里。 “啊!”的一声哀嚎,这名回鹘军弓箭手本能的将手里的弓箭一扔,倒在地上双手捂着眼睛打起滚来。 “把他拽到后面,再来一个人,顶他的位置!”负责指挥这一段防区的一名回鹘军的千夫长果断有力的下达了命令,久经沙场的他这种场面见得多了,早就已经麻木了,不会像新兵一样感叹人生,而是想着怎么把接下来的仗打好。 有两名回鹘军的步兵弯下腰去,将这名受伤的弓箭手拖到了后方比较安全的地方,由于知道他最多是瞎了眼,不会致命,因此也没有留下来对他进行更多的照顾,将他扔到伤兵聚集地后,又慌忙的返回战场,因为那里需要他们。 这道石墙确实对明军的远程攻击起到了很好的防护作用,弓箭抬枪就不必说了,打到上面一点感觉都没有,就连明军最厉害的大炮,打到上面也跟弹钢镚差不多,最多砸一个坑。 由此可见朱楧目前的对手也花不台也是个浸**场许多年的老油子,建造石墙的契机把握的非常准,是在明军即将填出一道通道后,这样即便自己筑造了石墙,以明军必须速战速决地态势也只能舍命强攻,不可能再重新填壕沟。而且她筑造石墙的时间是晚上,晚上月黑风高,在没有灯具的古代基本上算是伸手不见五指,很难被对方发现,进而进行破坏。 战斗又激烈的进行了半个时辰,借着石墙的掩护,回鹘军的伤亡骤然减少,可是十分舒服的攻击肃国和哈密的联军,给朱楧这边的士兵造成了很大的麻烦。然而,肃国的士兵是不会被这点困难吓到的,平日里他们的大王总是教育他们军人就要有一往无前,压倒一切的精神,如果连一道区区石墙都跨不过去,回国之后,如何以英雄之名面对国中的父老? 终于在这半个时辰的激烈战斗后,肃国和哈密的联军填平了壕沟,一条十几仗宽的通路就是他们通往胜利的坦途。 “弟兄们!杀啊!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王虎臣见到朱楧发起的进攻信号后,一手持着大刀,一手拿着盾牌,高声大叫着,带着手下的前锋营冲了过去。 前锋营的将士们早就憋疯了,他们本来就是为了在近战中突破敌军防线而成立的,这几日以来,却一直在壕沟对面躲在战车和盾牌的后面吃人家的枪子,换谁谁不窝气? 听到他们的首领王虎臣这么一吼,所有前锋营的将士全都血脉喷张起来,表演的时候到了,是时候证明我们前锋营的价值了,全都疯了一样举着大刀和长矛高喊着:“直入敌营!破军斩将!”一窝蜂的踏过通道,直扑对方的那道石墙。 哈密军的将士见到明军如此勇猛,深受他们的感染,也高声大叫着,挥舞着手里的兵器,冲了过去! “快放箭!快!”负责在前线指挥的回鹘军万夫长急忙挥舞着兵器大叫着,现在是最紧张的时刻,分秒必争,如果比敌军慢半拍,很有可能就会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把你们的刀剑都抽出来!长枪都挺起来!准备厮杀!”明军马上就要过来了,这个时候弓箭的作用已经不大了,接下来的就是肉搏战,让明军见识见识打回鹘将士的勇猛吧。这名负责指挥的回鹘军万夫长随即又补充了上面一句命令。 “杀过去!碾碎他们!”王虎臣二杆子精神又上来了,亲自拿着盾牌带队冲锋,边冲边激励着手下的将士奋勇作战。 明军和哈密军以刀盾兵为排头,长枪兵和弓箭手躲在后面,阵型严整地迅速冲向敌军的石墙。 石墙距离通道只有几步远,眨眼的功夫就能冲过去。虽然知道肉搏无法避免,但回鹘军还是想借这个机会多杀几个敌军,好为将来的肉搏战减轻压力,于是利用这最后的机会,拼命地放箭,就像是手里的箭矢是大风刮来的一样。 明军很专业的用盾牌挡在最前面,挡住了大部分箭矢,箭矢如雨点一般落在金属盾牌上,发出了一阵急促地叮叮当当的响声。 饶是明军的先锋营训练有素,盾牌的布局很有条理,挡住了大部分的回鹘箭矢,但这些盾牌毕竟不是焊接到一起的,中间都有缝隙,免不了会有几支箭射进来,杀伤后面的明军。 一名明军先锋营的小旗官正在杀气腾腾地挺着长枪跟在盾牌兵的后面,上次大战西藩时他就立了功,斩首一级,因此从小兵升到了小旗官,还获得了三十石粮食的奖励,这让他兴奋了很久,走到哪里都趾高气扬,受到他人的羡慕,并且凭借着这份军功和这笔横财娶了个长相不错的婆姨,走向了人生巅峰。 这一次,他主动请缨到前锋营,就是想着再立新功,多砍几个回鹘军的脑袋,最好能得到百户的职位,因为到了这个级别,职位就可以世袭了,老子死了儿子干,世世代代有饭碗。 然而,命运总是难以尽如人意,这名小旗官正在志得意满地跟在刀盾兵的后面冲锋,眼看再有几步就可以冲到石墙跟前大杀回鹘军了,谁知道一支利箭不知怎么的从两个盾牌的缝隙里射了进来,正中他的肩膀。 第一百八十九章 就是干! 这名小旗官“啊!”地惨叫了一声,扑到在地上,疼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按照军队不成文的规定,队友倒在你的跟前你必须去救,否则就会一辈子被人鄙视,别想在军队里混下去,你不救别人,等你倒在了地上,也不会有人救你。 但这也得分时候,在这个全军冲锋的紧要关头,前锋营的将士们脑子里就一个念头,冲上去,撕碎敌军的军阵,至于一两个队友倒在了他们身边,不好意思,自求多福,既然入了前锋营,就应该清楚这里的规矩,冲锋陷阵都是一刹那的事情,稍微一耽误就有可能陷入苦战甚至打败而归,这个时候谁还有心思管你。 其余前锋营的将士像是没有看见这名小旗官受伤一样,纷纷从他身上跨过去,挥舞着兵器继续进攻,个别粗心大意的士兵根本没有看到地上躺着个人,甚至是看到了还以为他死了,直接一脚踩了上去,心无杂念的向前冲锋。 这名小旗官被箭射了还不算,还要被队友踩,吃痛不已,为了不躺在这里影响大家冲锋,也为了自己不被队友踩死,这名小旗官挣扎着打了两个滚,滚到了壕沟里面,登时被摔了个七荤八素,在里面等待着队友的救援。 “弟兄们!杀啊!你们当初通过层层选拔来到前锋营不就是为了今天吗?证明自己的时候到了,证明你们是肃国最勇猛的战士的时候到了!”冲在最前面的一名明军千户挥舞着双刀大叫着,他是王虎臣的得力部下,名叫张国栋,这次也是向王虎臣主动请缨担任先锋营里的先锋,誓要拿下这破营拔寨的第一功劳。 转眼之间,张国栋已经率领着上百名部下冲到了石墙跟前,由于没有想到敌军会来这么一手,他们没有准备爬墙的器械。这道石墙足有一丈多高,而且墙壁外面很光滑,没有下手和下脚的地方。 没有梯子,只能堆人梯了。好在这道石墙是敌军仓促建造的,无法堆太高,两个人叠起来,应该就可以够到了。 “快!第一排给我蹲下!”张国栋一边用盾牌遮挡着敌方射来的箭矢,一边急躁的大声命令道。以目前这个距离,敌军应该算是抵近射击了,虽然有铁盾牌挡着,但是如此近的距离射过来的密集箭矢还是震得人手臂发麻。 第一排前锋营的明军不暇多想,立即蹲在石墙跟前,双手撑在墙上,好让后面的队友借着自己的肩膀爬上去。 这个时候,就没有办法拿盾牌了,回鹘军的士兵也不是傻子,一眼就看出了明军的意图,纷纷掏出强弓硬弩冲着第一排的明军士兵抵近射击。明军处于一个被半圆形的石墙包围的圈子里,可以说是三面临敌,不管是正面,还有两翼的敌军都可以对他们进行交叉射击,因此十分的难受。 如此近的距离的攻击下,回鹘军的一排箭下来,第一排的士兵基本没有活口。 “放箭!快放箭!把手里的箭都给老子射光!”张国栋见到此等情景,气得目眦欲裂,这天杀的回鹘军,等老子越过这个石墙,非要把你们杀个鸡飞狗跳不可。 肃国和哈密的弓箭手趁着回鹘军的士兵换箭矢的空档,纷纷扯开自己手里的硬弓朝着石墙上射去。虽然有石墙的保护,但是这么近的距离下,这些神箭手们还是给敌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杀伤。 一名回鹘军弓箭手刚刚俯下身杀死了一名明军的士兵,还没来得及抽回身子来,就被明军的弓箭手射中,一头栽了下去。但是他的位置瞬间又有人顶替了他的位置,继续对明军发射着一支支地利箭。 “那边!射那边的弓箭手!”负责保卫石墙的回鹘军万夫长一脸焦急的大喝道。这群怂货难道都是瞎子吗?没看到那边的弓箭手们威胁比较大吗? 回鹘军的弓箭手们立即开始了和明军的弓箭手们对射,一时箭雨交错,互有伤亡。 “大哥,我的箭壶里没箭了!”一名明军的弓箭手冲着他的小旗官大喊道。这名士兵和这位小旗官其实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但军队里大家都是以兄弟相称,借此来增进感情。 “你他妈怎么不省着点用?”那名小旗官恨铁不成钢地白了他一眼,虎着脸大骂道,这他妈才多大一会儿,你小子就把箭矢用光了,也太败家了吧。说罢,抽出几支利箭,给他递过去。 “千户大人不是让我们都将箭射光吗?”这名士兵伸出右手接过箭支,一脸不解的问道。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超额完成了上级交待的任务,怎么还落了不好呢? 就在这时,“嗖!”地一声,一支利箭袭来,射穿了这名明军士兵的脖子,这名明军士兵还没来的及将刚从长官那里拿到的箭矢放到箭壶里,就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瞪着大大的眼睛,一脸不甘心和难以置信的表情就永远的僵在了那里。 “二雷!”虽说那名小旗官上了不少次战场,也见惯了这种血腥的场面,但是亲眼看着自己刚刚还好好的好兄弟就倒在了那里,心中还是难免一动。昨天晚上还在一起烤肉喝酒,今天就永远的分别了。 看着自己的二雷兄弟手里紧紧地握着射穿他脖子的那支利箭还躺在那里不停地抽搐,鲜血不停地从他的嘴里和脖子里冒出来,眼神是那么的惊恐、无助与不甘,就像是沉溺在茫茫大海里的人望着不远处的救生船一样,这名明军的小旗官内心不由自主地“腾!”地一阵火起,骂了句你爷爷的,顺手扯出自己箭壶里的利箭,刷刷刷地向敌军连射了三支连珠箭。 那名射死明军士兵的回鹘弓箭手见自己一箭正中靶心,心中十分得意,正想着趁热打铁,射死他旁边的那位军官打扮的明军,却不想看见一直利箭正冲着自己的额头飞过来。那名回鹘军弓箭手大吃一惊,下意识地想要歪头躲避,但已经来不及,被这支箭贯穿眉心,直直地摔了下去! 前方的战事胶着,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大明将士伤亡,这让站在后方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的朱楧心头大为窝火,这些士兵也都是他费劲心思,花了大价钱培养出来的勇士啊,怎么能白白的死在这里,一挥手叫过来一个传令兵,虎着脸喝道:“去告诉李勉,如果他的火器营再压制不住敌军的火力,本王剥了他的皮!” 这名传令兵被朱楧这暴怒的样子吓了一跳,浑身抖了一下,随即回过神来,冲朱楧行了一个军礼,立马扭头跑开了。 负责指挥火器营的右将军李勉此时也很着急,其实以他的眼光看来,朱楧下达进攻的命令下的有点早了,自己这边的炮火准备还没有完全做充分,石墙还没有被严重破坏。这个时候前锋营冲过去肯定是要有麻烦的,而现在王虎臣和回鹘人离得这么近,自己手里的大炮已经分不出敌我了,这个时候不敢贸然开炮,万一误伤了友军,是一件很打击士气的行为。 但他也不敢说什么,这毕竟是王爷下达的命令,说不定他有更深一层的考虑呢,毕竟这位王爷也是个心思深沉之人。 接到这位传令兵的命令之后,李勉心中的杀气被噌地一声激发了出来,一张可以说是丑陋的脸被体内的血气涨的通红,冲着那名传令兵吼道:“你去告诉殿下,我要是压制不住鞑子的火力,用不着他来收拾我,我自己把脑袋拧下来去见他!” 这名传令兵又被吓了一跳,心想我这是招谁惹谁了,连着被怼了两次了,不过在这千钧一发,血肉横飞的战场之上,每个置身其中的人心中都不免有一股火气,冲着李勉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大声说道:“请左将军放心!小人一定把左将军的话带到,同时预祝左将军能够成功!”说完,转身跑开,去向朱楧复命去了。 李勉没时间跟那名传令兵客套,抬着眼睛望了望前方的形势,十分的不乐观,先不说那道石墙给明军造成了多么大的麻烦,单说石墙附近还有不少没有清理的箭楼和敌台,回鹘的弓箭手可以很舒服的站在上面,向明军和哈密军发射一支又一支利箭。 明朝初年的大炮没有那么犀利,朱楧携带的炮弹也不是特别充足,无法做到覆盖轰炸,将所有的障碍物全都炸平了再进攻,只能以炮火为掩护,边打边炸。 李勉最后看了一眼战场上的形势,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脸色瞬间铁青了下来,一看就是刚才下了很大的决心,转过脸对自己的副手马德明喝道:“你指挥大将军炮继续轰敌军的敌台和箭楼,我带着铁臼炮和抬枪去前面!” 前面当然是很危险的,李勉的副手马德明听到自己的顶头上司说这句话,心下吃了一惊,立即斩钉截铁的否决道:“不行!你是火器营主将,堂堂正一品左将军,万一要是有个什么闪失,那就是张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要去也是我去!” 李勉的脸刷地一下子拉了下来,瞪着一双牛眼盯着马德明,就像是人家欠他钱似的,虎着脸喝道:“你少废话!要是再压制不住鞑子的火力,殿下砍的可是我的脑袋,我宁愿战死沙场,也不愿意死在作战不力的罪名之下!” 到底是在战场上一步一个坑杀出来的正一品左将军,军人的荣誉感比谁都强。 马德明一时愣在了那里,说实话他仍然认为身为一品武将的李勉亲自到前线很危险,但是李勉的心情他颇能理解,换做是他他也会这么做,当即不再反驳,抿了抿嘴,一脸语重心长地说道:“那你小心点。” 李勉知道自己这位相交多年的老兄弟心里是为了他还,同样抿着嘴,十分感动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放心吧,就鞑子那两下子还奈何不了我。这里就交给你了。” 随即不再跟马德明客套,因为没时间,转身冲着火器营的将士们喝道:“小型铁臼炮手,抬枪手跟我走,其余人留在这里听马副将的指挥!” 明军不愧是训练有素的军队,听到长官的命令后,没有一个人有废话,也没有一个人有多余的动作,纷纷将自己手里的家伙收拾好,整齐有序的跟着李勉上了前线。 小型的铁臼炮可以越过回鹘军阵前的石墙,将炮弹打到回鹘军的阵地上,对石墙后面的回鹘军造成杀伤,使得他们守卫石墙的兵力难以为继,间接帮助前锋营突破围墙。抬枪的作用就更明显了,可以直接瞄准石墙上面的回鹘军进行射击。由于回鹘军站在一丈多高的石墙之上,抬枪还是很容易将他们和墙下面的友军区别开的,只要冲着上面打就行了,最多是手臭打飞了,不会出现误伤友军的现象。 然而,小型的铁臼炮射程很近,只有几十步,这个距离弓箭也可以够得着了,所以马德明会认为这么多很危险。 但此时李勉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只能硬着头皮愣上了,为了确保安全,他还带了一些战车和盾牌兵做保护,就直接将小型铁臼炮和抬枪的阵地按到了敌军的射程之内。 其实抬枪的射程很远,至少有一百步,比弓箭要远很多,但在那么远的距离之下,准头真的就不好说了,打到哪都有可能,因此还是近一点靠谱,几十步的距离之内,抬枪的杀伤力还是很大的,穿着盔甲都没用。 “快!就这!把炮和枪都架起来!”李勉看准了距离,指着一片小树林大声说道。借着小树林作掩护可以抵挡住不少回鹘军射来的箭矢,而只要调整好角度,自己这边的射界基本上不会受到影响。 这些明军的火器手也都是一些老炮儿,一看李勉选的这个地方就知道自己跟对了人,若是跟了一个只会无脑冲锋的长官,那自己怕是马上就会成为肃国的英雄了,一个个地立即进入阵地,自顾自地找好自己的位置,架枪的架枪,架炮的架炮,忙的不亦乐乎。 他们大多数人都是选择靠着一棵树来建立自己的阵地,这样这颗小树就可以为他们遮挡来自侧翼的攻击,还会让人很有安全感,军心大定。 盾牌兵和战车兵立即顶到前面,将基本没有披甲的火器手遮挡在自己坚硬的外壳里面,其实绝大部分战车都被征用到第一线用来抵挡回鹘军如下雨般的利箭,李勉这里只找到了很少的战车,还都集中在他这个一品将军的身边。小兵们的防护,基本上都是靠着盾牌兵来解决的。 明军的盾牌兵和火器兵配合的很有章法,两名盾牌兵负责保护一组火器兵,将抬枪或者小型铁臼炮的炮管从两个盾牌的缝隙里伸出去打击敌人,其余人都躲在盾牌后面,很像后世的碉堡,人躲在里面,只留一个小口来打击敌军,对步兵的威胁相当大。 早有眼尖的回鹘军士兵看见不远处的小树林里明军有异动,一名士兵指着正在小树林里架枪架炮的明军对着身边的一个千夫长大声说道:“大人,你看!” 那名回鹘军的千夫长顺着这位小兵手指指着的方向一看,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我滴个乖乖,这要是让他们搞起来,自己这边可就要吃大亏了,立即用战刀指着小树林的方向,大喊大叫道:“那边,向那边射击,那边有威胁!万夫长!” 随着他的这一声高喊,不少回鹘军弓箭手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那边,尤其是那名万夫长,顺着这么千夫长的手势一看,同样惊得菊花一紧,立即扯着嗓子大骂道:“都他妈愣着干什么?放箭!快冲那里放箭!” 回鹘军的弓箭手这才反应过来,不少人拉起强弓硬弩,冲着小树林内还在架枪架炮的明军一顿招呼,还有传令兵挥着自己手里显眼的红旗,指示箭楼上的弓箭手优先攻击小树林里的明军。 “当当当当!”地几声脆响传来,是一排利箭撞到明军铁制盾牌上发出的声音,十分悦耳动听,久经沙场的明军对此早已熟悉不过,不再感到害怕,反而尽情享受起来。 “快点!敌人发现我们了!”火器营的一名千户拔起落在脚边泥土里的一直利箭,顺手仍在一边,站起身来,心急火燎的督促着手下道。 就在这时候,只听“咔嚓”一声,随后又是“嗖!”地一声,一直利箭从斜上方射下来,直直地插入他的肩膀中。 这名千户虽然身经百战,但饶是如此,在不经意间跟死神打交道时,还是被吓了一跳,本想本能地“啊!”地惨呼一声,却猛然发现自己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定盯一看才发现这支利箭没有穿破自己肩头上的盔甲,否则自己的这条胳膊算是要不成了。 这位千户看了看刚刚掉下来的一根断了的细小树枝,再联想起刚才的“咔嚓”声,终于明白了是这根树枝兄为他挡了一下。 千户抬眼看了看不远处的一座箭台,扭过身去指着箭台向李勉喊道:“将军,他们发现我们了。” “那就赶紧行动。”李勉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似乎对这件事好不在意,亦或者是早就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躲在小树林里的明军听到长官的命令,纷纷加紧行动,同时用红旗向后面的火器营发信号,让他们打掉威胁到自己的那个箭楼。 “铁臼炮,目标石墙后面的鞑子阵地;抬枪,目标石墙上面的鞑子弓箭手。放!”眼见手下的人准备的差不多了,李勉虎目一扫敌军的阵地,沉着果断而不失威严地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咚咚咚!”地几声闷响,小树林里的铁臼炮和抬枪一齐开火了。铁臼炮弹纷纷绕过石墙,打到回鹘军阵地的腹地,至于效果怎么样,明军就看不见了,他们的任务是只管将炮弹送出去,打到谁算谁? 抬枪的轰鸣则对石墙上的回鹘军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本来他们仗着地利,在与明军的对射中占着优势,但这一排抬枪过来,顿时有不少士兵身上被打了个大血窟窿,纷纷从石墙上栽了下来,救都没法救。 “快!铁盾牌!挡住那个方向的明军!”一名回鹘军的百夫长见自己的两个手下瞬间被明军的抬枪打倒,其中一个脖子还被打下来半块,立即着急忙慌的命令道。抬枪的威力实在是太大了,不管怎么样,他都不敢直面这种威胁。 几个拿着铁盾牌的回鹘军士兵纷纷赶来,想要遮蔽住抬枪射过来的方向。就在这时,只听“咚!”地一声,一枚铁臼炮的铅弹砸到了一名回鹘盾牌兵的脑袋上,登时将那名盾牌兵砸的脑浆迸裂,死的不能再死了。 剩下的几名盾牌兵顾不上替他默哀,看都没看这个倒下的队友,拿着盾牌就向石墙的方向赶去。 “这里,挡住这个方向!”那名回鹘军的百夫长指着小树林的方向大声喊道。话音刚落,一直利箭破空而过,射穿了他的脖子。这名回鹘军的百夫长浑身抽搐了一下,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似乎是想不到自己会这样死去,瞪着一双不甘的大眼睛,直直地倒了下去。 回鹘军的盾牌兵顾不上理会他,自顾自地拿着盾牌冲到石墙上面,挡住明军抬枪的轰击,不过抬枪的威力实在是太大,只有铁制的盾牌才能挡得住,其他的盾牌被枪子碰到就会钻一个窟窿。 由于大量的盾牌兵冲到了前面,致使攻击明军的弓箭手数量减少,回鹘的火力被暂时压制了下来。 冲在最前面的千户张国栋见此情景十分感奋,认为攻破石墙的机会终于来了,挥着刀对自己的手下命令道:“快!接着堆人墙,冲上去!” 第一百九十章 朱楧的决定(晚上还有一更) 明军训练有素,虽然知道做人墙很有可能会丧命,但冲在第一排的明军还是义无反顾地决定牺牲自己,成全大局,他们纷纷蹲在地上,将双手撑在石墙上,等着第二排的士兵借着自己的肩膀跃上墙头。 由于有了上次的教训,第二排的士兵不敢怠慢,迅速的踩到了第一排士兵的肩膀之上,并拿着盾牌遮蔽住他们的身体。 饶是如此,依然不能完全躲避回鹘军凶猛的箭矢,三名回鹘军弓箭手见底下的明军又耍花样,纷纷掏出箭来向他们射击,其中一名刚把箭抽出来就被明军的抬枪打了个血窟窿,直直地摔到墙下面去,另外两名士兵还是如愿以偿的将手中的利箭送了出去,射倒了两名蹲在地上的明军。 由于有了火器营火力的压制,明军此次攻击比较顺利,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已经有十几名身手矫健的明军借着对手身子的支撑扒住了墙头,想要趁机越过石墙,打开通往回鹘大营的缺口。 石墙上的回鹘军大为紧张,石墙是他们最为重要的依靠,如果被明军突破,那装备着大炮的他们,肯定会给自己这边造成巨大的麻烦,纷纷抽出兵器来疯狂的砍杀即将爬上来的明军士兵。 一名回鹘军的士兵见到自己身下有一个明军的双手扒住了墙头,二话不说,下意识地挥刀一剁,竟将那名明军的十根手指头齐刷刷地剁了下来。 那名明军“啊!”地一声惨叫,直直地从墙上摔了下去,双手血流如注,疼地在地上不住地打滚,随后又被两支回鹘军的利箭送上了西天。 进攻到了最紧要的关头,负责掩护的明军弓箭手纷纷向城墙上放箭,以压制对手,为前面的友军提供掩护。 一名回鹘军的士兵见下面有一个明军即将爬上来,慌忙地抽出刀来冲他的头上砍去,万万没想到的是,刀刚刚举到一半,只听“嗖!”地一声,一支利箭射进了他的胸口,这么近的距离,利箭直接破甲而入,将他的心脏射穿。那名回鹘军士兵一言未发,直直地摔了下去。 机不可失,那名明军士兵趁此千载难逢的机会,一个用力跃上了墙头,与他一同跃上去的大概还有七八个同伴,这几个人正想着抱团搏杀一番,为下面的部队建立一个滩头阵地,却突然发现,石墙的下面,有三排回鹘军士兵正拿着弩机对着他们。 “放!”负责指挥弩机队的回鹘军百夫长一声令下,第一排弩机纷纷向着站在墙头上的明军急射而出。刚刚爬上墙头的那七八个明军猝不及防,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一时手足无措,眼神中充满了惊恐和难以置信,一个不剩地被这一排弩机射穿了身体,跌落下去。 这排弩机手在这里已经准备多时了,就等着有明军爬上墙头时,给他们以出其不意地一击,这一击的攻击效果很显著。 “快!第一排赶紧装箭!第二排顶上去!明军马上就要上来了!”虽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负责指挥弩机队的回鹘军百夫长仍然不敢大意,立即命令手下重新调整阵型,填装箭矢。 第一排的回鹘军弩机手迅速推到最后,去填装箭矢,第二排的弩机手,立即顶了上来。原来,人家也懂得三段击。 “咚!”地一名巨响,一颗铅弹从天而降,砸死了一个正在运动的回鹘军弩机手,但剩下的人并没有在意,继续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他们知道,有这道石墙遮挡视线,明军的铁臼炮相当于是闭着眼睛瞎打的,准头很低,因为并不害怕。再说了,打仗总是会有伤亡的嘛,只要对方死的人比自己这边的多不就行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有石墙这个巨大的障碍,再加上藏在石墙后面的时刻准备着对爬上墙头的明军进行三段击的回鹘军弓弩手,明军打的十分吃力。 除此之外,今天火器营的运气也不是很好,虽然有好几发炮弹命中了敌军的箭楼,但都没有对它们造成致命的损坏,那些个箭楼仍然矗立在原地,对明军形成这巨大的威胁。 朱楧站在后方的大将旗下,眼看着一波波地明军爬上墙头,随即又被射了下来,就知道石墙后面有什么布置,问题是就算他知道了,对此也毫无办法,石墙后面是火炮的死角,敌军躲在那里火器营很难伤害到他们。 朱楧越看那道石墙越气,真想把那天负责监视的那个袁大同抓过来砍了,但无奈让他将功折罪的话已经说出来了,不好当众反悔,看着伤亡越来越重的明军,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对身边的信号兵说道:“收兵吧。” 明军的后方随即响起了一阵鸣金声,正在奋力进攻的前锋营将士和哈密军听到这个声音后,心头有了一丝如蒙大赦般的窃喜,因为他都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一看就知道,依照目前这个态势,自己这一边是攻不破这道石墙的,死赖在墙下面不走,除了增加伤亡以外,毫无意义。大王能在这个时候选择鸣金收兵,说明他还是英明的,理智的。 明军和哈密军交替掩护,徐徐后撤,不忘带上每一名伤兵,来不及带走的尸体,只好先扔在那里,等着攻破了回鹘大营之后,再悉心掩埋。 在吐鲁番城头上观战的哈密军也不免泄气,但他们仍然没有失望,因为在此战中明军表现出来的强大战斗力以及英勇无畏的精神是他们每个人都感觉到的,他们相信这样一支军队,能够带着他们重出重围。 明军回到大营后,又开始有条不紊的做着自己的工作,安营的安营,疗伤的疗伤。朱楧从大将旗下下来,板着脸,一言不发的向自己的大帐走去。几个伤兵互相搀扶着去医务室治伤,路上正好碰见朱楧,连忙行礼道:“参见殿下。” 朱楧从他们微微地点了点头,算是致意,然后一言不发的走向自己的大帐。当兵打仗受点伤是在所难免的,军中的男人都是粗线条,不会因为朱楧没有对他们嘘寒问暖而感到不满,太矫情了反而会让人感到恶心。 朱楧来到大帐后,直直地坐到了自己的大王椅子上,看着挂在眼前的地图,冥思苦想了很久,才猛地站起身来,对着自己身边的侍卫下令道:“去。传令所有将官,今晚在本王帐中议事。” 那名传令兵行了一礼,兵转身出去,通知所有的将领去了。 日暮十分,肃国的少将以上的军官,以及哈密王都来到了朱楧的中军大帐,由于今天的攻击失利,众人都知道朱楧心里憋着一团火,因此都不敢出声,小心翼翼地坐在朱楧为他们准备的马扎上,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触了这位爷的霉头。 朱楧没有抬头看这些肃国的风云人物,盯着铺在地上的地图,有一些自言自语地说道:“我军伤亡如何?” 负责统计数字的兵曹判书管子玉立即站起身来,向朱楧拱了拱手,恭敬地说道:“初步统计,我军伤亡八千余人。其中肃军三千人,哈密军五千余人。” 这句话说的哈密王纳忽里一阵肉疼,他总共就剩下了两万人,这一仗下来报销了四分之一还多,照这个速度,在打几天,他的老本岂不是要赔光了?若不是今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还真想跳起来大骂朱楧混蛋。 朱楧仍然没有抬眼看众人,像是编好了剧本似的,接着问道:“今日之战,诸将有何见解啊?” 诸将浑身一凛,直直地坐着身子,一动也不敢动,但眼珠子还是互相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频频交流,最终还是左将军李勉第一个站出来,清了清嗓子,向朱楧行了一个军礼,道:“启禀殿下,依末将看来。今日回鹘如此猖狂全仗着石墙。我军对此毫无准备,故而吃了大亏。依末将的意思,我们应该多伐些树木,做成云梯,将其斜靠在石墙上,这样士兵就可以徒步拿着盾牌跑上去,不用害怕石墙后面的弓弩手。” 这个建议颇为中肯可行。朱楧听了不仅连连点头,随即脸上露出了一丝惭愧的表情,淡淡地说道:“今日攻击失利本王也有一定的责任,进攻的命令下的有些早了,应该多让火器营做些火力准备的。” 这正是李勉想说但不敢说的话,没想到王爷竟然当众承认错误,这让他颇为惊讶和感动。说实话,就算是做了充足的炮火准备也不一定能拿下石墙,因为回鹘的石墙修的颇为坚固,炮弹无法将其摧毁,多打一会儿,最多也就多杀几个回鹘军,不一定能扭转大局。 李勉愣在原地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时候瞿能也站了出来,向着朱楧行了一礼后,道:“启禀殿下,末将以为。我们若想破此寨,不一定要强攻石墙。” 第一百九十一章 奇袭 “哦?”瞿能的话登时让朱楧燃起了很大的兴趣,说实话只要还有别的办法,他也不愿意强攻石墙,伤亡又大又费劲,属于出力不讨好的差事,抬眼看了看瞿能,用满含期待的语气问道:“瞿将军有何妙计?” 看到王爷的这副表情,瞿能的胆子更加壮了,站直身子,信心满满地对朱楧说道:“回殿下。回鹘军筑起夹寨来防守我军,固然会对我们造成很大的麻烦,但也有其弊端。其弊端就是粮草。目前回鹘军的粮草全靠与外界连通的甬道来运送,他们在吐鲁番城下屯兵日久,营内的存粮怕是早已被消耗的差不多了。只要我们攻破他们的甬道,他们就只能被迫出营与我决战,否则只能困死在里面。” 好计策,果然是好计策,不愧是武将之首,水平真不是盖的。朱楧和其他将领听得连连点头,打蛇打七寸,回鹘军的七寸就是甬道,你不是躲在里面不出来吗?我断了你的粮草看你出不出来。 朱楧十分满意地看了瞿能一眼,慢慢地站起身来,用赞许的口吻说道:“瞿将军真是本王的药师啊。本王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你了,给你两万精兵,负责袭扰回鹘军粮道,如果时机成熟,就攻占甬道,彻底断了他们的粮草。” 所谓的药师就是指的唐朝的名将李靖李药师,能得到大王如此高的赞誉,瞿能心中不觉气血澎湃,加上这是个立大功的机会,更加不能放过,立即一抱拳,斩钉截铁地说道:“请殿下放心,末将一定不辱使命!” 朱楧满意地点了点头,又重新坐到了自己的马扎上,盯着地上的地图,缓缓地对着众将说道:“没有别的事,你们就退下吧。” 诸位将领一齐起身,齐刷刷的向着朱楧行了一个军礼,大声道:“末将告退!”说罢,一个转身,整齐有序的走出帐外。 哈密王纳忽里见此情景,也慢慢地站起身来,漫不经心地对朱楧说了一句:“本王也先回去了。”语气不是特别友善,毕竟今天放了不少血。 谁知朱楧突然站了起来,以一副和颜悦色地表情对哈密王纳忽里说道:“哈密王请留步,本王有事情想要和你商量。” 当天夜里,明军开始打造云梯,准备明天的攻城之用,朱楧悄悄将工匠叫了过来,暗暗地嘱咐他们,除了要打造长一些的用来爬石墙的云梯以外,还要打造一些比回鹘军阵前的壕沟略短的,一端有一个三脚支架的云梯。并告诉工匠必须严守秘密,负责军法无情。 工匠们虽然不知道这位王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不敢违抗他的命令,只能按照他说的打造了十几个奇形怪状的云梯。 将一切都部署完毕后,朱楧回到了自己的中军大帐中,在侍卫的服侍之下脱了鞋上床睡觉。朱楧将双手抱着后脑勺,仔细地思忖着明天的行动,在确定没有什么遗漏之后,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准备着明天即将到来的大战。 首战获胜,回鹘军营里倒是一片欢腾,但他们到底也是百战之师,打过不少胜仗,不会因为这点小小的胜仗就翘尾巴,高兴归高兴,但每个人都坚守岗位,丝毫没有出现懈怠的情景,毕竟今天明军表现出来的强大的战斗力让他们十分震撼,他们每个人都不敢轻视明军。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话说瞿能带着两万人悄悄绕到了回鹘军阵地的后面,接着微弱的月光和回鹘军自己的火把,勉强确定了对方甬道的位置。但瞿能并没有甩起膀子发起冲锋,他知道这甬道是回鹘军的生命线,属于重中之重,防备必定很严密,尤其是靠近回鹘大营的在一段路程,打起来肯定很费力。 再往远处走就没有多少意义了,费时费力不说,还容易被敌军发现,到时候人家派一直人马抄了你的后路,将你和大部队分为两截,那可就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打是肯定要打,但是兵以利动,照现在的态势来看,回鹘军还没有发现自己的企图,但是一旦打起来,就算是傻子也能猜到自己要干什么了,因此要不见兔子不撒鹰,等见到大鱼之后才能动手。 运气不错,很快大鱼就来了。回鹘军的一个运粮队借着夜色的掩护,悄悄地在甬道中通行,甬道是用树木竖立在两边的通道,以保证运粮队免受敌方的袭扰。在这种通道中行军除了安全以外,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辨别方向,只要一条道走到黑就行了,夜间也不用打火把照明,十分地隐秘。 但久经沙场的瞿能早就练就了一双鹰一样的眼睛,借着微弱的月光,以及甬道中零星的灯光早就捕捉到了这支运粮队的动静,大概估算了一下,这支运粮队大约有几十辆车,算得上是一条大鱼了,劫了这批粮草,虽然不至于让回鹘军全军陷入断粮的境地,但多少能让博尔忽那个老小子心疼一下子了。 一想起敌人捶足顿胸心疼地样子,瞿能心中就一阵暗爽,看着时机差不多了,令旗一挥,带着一个卫的精兵悄悄地摸了上去,打枪滴不要。 瞿能干这一行也是个老手了,所有的细节都熟练无比,出发之前就已经用布将马蹄包裹了起来,人衔枚,马勒口,保证不发出任何声响。 这一个卫的士兵是瞿能当年率领的甘州左卫,属于他的老部下,也算得上是肃军中最有战斗力的部队,与长官配合的默契程度早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对瞿能的意图领略的十分到位,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接近甬道,保证不发出一丝声音。不仅如此,这个卫的士兵还自觉的与友军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以确保不会因为两人身上的水壶和盔甲相碰而发出声音。 古代的晚上基本上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犹如现在的农村,一到了晚上,灯光一关,街上就是一片漆黑,走路掉到沟里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批回鹘军的运粮队一路平安的到达了大营附近,感觉自己的任务马上就要完成了,而且此处距离大营那么近,明军应该不敢来搞破坏吧。这种心理在运粮队的官兵心中蔓延,使他们的心态极度放松,丝毫没有发现明军的企图。 直到明军的前锋接近了他们时,一个眼尖的回鹘兵才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头,刚想扯着嗓子高喊一声,不想几支弩箭飞来,结果了他的性命。 那名回鹘军的士兵握着射穿他喉咙的那支利箭,想叫却叫不出声来,带着满脸愤怒和不甘的表情,扑通一声栽到了地上,将他前面的那辆运粮车也砸翻了。 这一下子就没有办法保密了,回鹘军的士兵被惊到了,一个个扯着嗓子大喊着:“敌袭!敌袭!快戒备!”随后纷纷拔出刀来,准备和明军进行殊死搏斗。 负责这个运粮队的回鹘军百夫长立即掏出自己怀里的火折子,将队伍最前面的一辆装着硫磺和干草的手推车点燃,那辆手推车顿时燃起了熊熊火焰,几里之外都显而易见。 眼见敌军燃起了报警信号,瞿能知道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此处距离回鹘军的大营很近,这么明显的火焰肯定会被他们的哨兵发觉,回鹘的援军肯定会在不久之后到来,挥着战刀大声喊道:“杀!迅速解决顽敌!速战速决!” 此时不用说什么激励人心的豪言壮语,所有的士兵都看得出来,如果不迅速干完这里的活,等到回鹘的援军到来可就麻烦了。 因为在古代夜袭是件很麻烦的事,根本没有办法控制部队,若是带的人太多了,往往没打到敌人,自己人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因此瞿能只带了一个卫里面的精锐,大概也就一千来人。 这一千来人都是百战余生之士,不管是什么样的战斗都毫不含糊,听到瞿能的命令后,一边一排排地放着箭矢,一边高声大叫着迅速地冲向甬道。 “快!火把!”冲在最前面的一个明军千户大声命令道,这位明军千户是瞿能的老部下,本来只是一名普通的一个小兵,因为武艺高强很作战勇猛积功才升为千户。这位千户的功名心很强,觉得自己的这身武艺,就算当了一个千户也是屈才,一心想着再立新功,爬到更高的位置,成为明军的高级官员,光宗耀祖。 对付甬道里的回鹘军运粮队,火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他们挤在狭窄的甬道里,很难散开,一旦火起,跑都没地方跑,一把火除了烧人以外,还能顺带烧掉他们的粮草,可谓是省时省力,一举两得。 冲在最前面的一百多个明军纷纷掏出火折子来将自己手里的火把点燃,然后不给对方反应的机会,迅速地将火把扔到甬道里。 电光火石之间,甬道里燃起了熊熊大火,不仅将回鹘军烧的抱头鼠窜,更是暴露了他们的位置,外面的明军处在暗处向着身在明处回鹘军放箭,十分的舒服。 第一百九十二章 破军 需要说明的是,甬道的两侧不是木板,而是一根根的木头,中间是有缝隙的,虽然能挡住一定的箭矢,但总是会有不少箭矢激射进去。 “顶住!不要乱跑!不要害怕!援军马上就要到了!”负责指挥回鹘军运粮队的百夫长高举着战刀大喊道。虽然现在的形势很危险,但他并没有绝望,因为此处距离回鹘军的大营实在是太近了,这个时候他们肯定已经发现了这里的报警火焰,正在组织兵力向此处赶来,只要自己坚持上那么一小会儿,形势就有可能逆转。 “当!”地一声,一直利箭射在了这名回鹘军百夫长前面的一根木头上,箭头没进去两寸,箭尾仍在嗡嗡作响,若不是有这根木头挡着,这名回鹘军的百夫长的胸膛肯定就会被洞穿了。 这名回鹘军的百夫长毫无畏惧,依旧挥舞着大刀指挥着军队进行防御,作为护粮队的百夫长,这几十车粮草就是他的性命,若是有个闪失,他也就别活了,因此格外用心。 不过还是老话说得好,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看来这名回鹘军的百夫长今日是命该绝于此,那支射中木头的箭刚刚静止没几秒,又有一支利箭穿过木头射入了回鹘军百夫长的胸膛,贯穿了他的铠甲,直入心脏。 那名回鹘军的百夫长疼地一声惊呼,随即捂着心口,用近为惨烈的声音高声大叫着:“顶住!顶住!”然后慢慢地倒在了地上,没有了任何声息。 冲在最前面的明军拿出腰间别着的斧子来,用力的砍着甬道旁边的木头,发出了令回鹘军绝望的“当,当,当”地声音,他们知道,明军若是将甬道外面的木头砍断,自己就会完全暴露在他们的刀锋之下,无遮无拦,肯定会被他们吃光抹净。 回鹘军的士兵们的神经都紧绷到了极点,生死攸关的时候,这些属于二流部队的运粮队也爆发出了强大的战斗力,他们纷纷抽出战刀,挺起长枪来砍杀甬道外面的明军,保护着他们最后的生命线。 一名明军的刀斧手可能是心急了一点,只想着早日攻破甬道建立新功,一门心思地挥着斧子去看甬道旁边的木头,竟然忘了警戒甬道里面的回鹘军,在他看来,这些回鹘的二流部队已经是惊弓之鸟,待宰的羔羊了,经过刚才一轮的弓箭射击,伤亡不小,不会再翻起什么大浪了。 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狗急了也会跳墙,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人在自己的生命遇到威胁的时候,是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顾的。一名回鹘军的普通士兵趴在粮车后面偷偷地看了一眼外面的形势,他也是一名新兵蛋子,对于这次遇到敌军的袭击是很害怕的,害怕到完全不知道干什么,只能躲在粮车后面瑟瑟发抖。这次听到距离自己不远处一阵阵“当,当,当!”的地狱丧钟式的声音传来,本能地颤颤巍巍地偷偷露出头去看情况,不看不要紧,这一看之下顿时慌了神。甬道外面正对着自己的地方,一个凶神恶煞的明军正在拿着斧子疯狂地砍着木桩,这根木桩要是被砍断了,那外面的明军就会直扑进来,守在这里的自己就会首当其冲,被一拥而入的明军砍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求生的本能激发了这名回鹘军新兵的胆气,他的兵器早就吓得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黑暗中哆哆嗦嗦地不知道从哪摸起一支长枪,虽然他从来没有练过枪,但这个时候还管什么章法,用力向前捅就是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死。 “啊!”地一声大叫,那名回鹘军的士兵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猛地挺起那支长枪,疯了一样捅进了正在砍木桩的明军士兵的腹部。 那名明军士兵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样的结局,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看来还是自己太大意了,没有想到粮车后面还藏着一个回鹘军士兵,就这样倒在了距离成功最近的地方。 一名勇敢的回鹘军士兵并不能改变整个战场的形势,明军人多势众,又是突然袭击,打赢这一仗是板上钉钉的事,没有多少悬念,除非有意外发生。 意外还真的来了,就在明军砍开了数道缺口,正准备冲进去将剩下的回鹘军和他们的粮草嚼食干净的时候,自己的右侧传来了一阵阵号角声和马蹄声。 “将军,他们的援军来了!”冲在最前面的那名千户情急之下冲着瞿能大喊道,前面的敌军还没有收拾干净,后面要是有了援军,那就成了腹背受敌之态,十分的危险。 这个时候正是考验将领的临敌应变和果断的时候,瞿能目测了一眼回鹘援军的距离,大脑电光火石地运转了一下,沉着脸喝道:“不要管援军,全军奋力突击,攻破甬道,援军到了背后在和他们交战!” 越是到这个时候,就越要豁的出去,反正自己今晚的目的是攻破敌军的甬道,只要达到这个目的就不算白来,至于能不能挡住敌军的援军,那是攻破甬道之后的事。这个时候若是瞻前顾后,又想攻破甬道,又要分兵去抗击敌军的援军,那怕是两边都不能得手。 这些偷袭甬道的肃国士兵都是瞿能的老部下,跟着他身经百战,自然能够明白瞿能的意图,听到瞿能的命令后,所有人心里都敞亮了,援军来不来管我鸟事,我只要攻破敌军的甬道就行了。 在这种万众一心的信念的支撑下以及严峻的军事形势地逼迫下,明军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战斗力,纷纷从缺口冲了进去,见到活着的回鹘军就放肆的砍杀,很暴力,也很艺术。 甬道内的回鹘军士兵见到自己这边的援军来了,士气也为之一振,勇气倍增,当即抽出放在车里的兵器和明军对砍起来,但由于首领百夫长被对方射死,群龙无首,陷入混乱之中,很快的就被明军压制的毫无反抗之力。 “快点干活!不要磨蹭!”身为一品前将军的瞿能已经和一个小兵一样亲自撸着袖子上阵了,刚刚砍倒了一名回鹘军的士兵后,顾不上歇息,立即又和另一个回鹘军的小兵交战在一起,丝毫不该浪逼的本质。 参加夜袭的明军都是身经百战的骁勇之士,在这种情况下对付回鹘军的二流运粮队自然是不费吹灰之力,很快就将被他们放倒的最后一批回鹘士兵全都杀死了,不留一个活口。 “放火烧粮,撤!”见活干的差不多了,瞿能一声令下,夜袭的明军纷纷掏出火把来,扔在了回鹘军的粮草车上,几十辆粮草车顿时燃起了熊熊大火,十几里外都可以看得见,十分地壮观。 明军训练有素,见偷袭得手,也不会再贪多,点燃火把后,纷纷向后方撤退,今天的活干的很不错,足够博尔忽那个老小子捶足顿胸地心疼一下子了,可以回去好好的睡个安稳觉,做个美梦了。 然而回鹘军的援军不肯善罢甘休,领头出来的是个万夫长,不过他也只带了几千人探路,大晚上的带着上万人实在是不方便,打起来连敌我都分不清,容易误伤自己人。 这名回鹘军的万夫长见明军居然嚣张的在自己大营附近将自己这边的粮草车劫了,登时勃然大怒,这不相当于是赤果果地当着众人打他的耳光子吗?这口气如何能咽得下,边追边破口大骂道:“天杀的明军,你们都是老鼠吗?只会搞偷袭,有本事正大光明的干一仗!” 这种级别的激将法别说是瞿能这种久经沙场的老油子,就连刚入行的新兵蛋子都骗不了,装完逼不跑,等着让你打我啊? 明军没有理会这位胡子都气歪了的回鹘军万夫长的言语,保持着秩序,在长官瞿能的带领下,徐徐向自己的阵地撤退。 然而,战场上总是风云变幻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预知所有的事情,就在明军徐徐撤退时,前面一支人马挡住了去路,是这位回鹘军万夫长派来包抄的人,人数不多,大概有两百多人,但这对于一心想着撤退的明军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麻烦。如果被这两百多号人缠住,绊住手脚,那等后面的人追上了麻烦就大了。因为回鹘很有可能还会有别的援军赶来,等到最后援军越来越多,想走都走不了了。 “杀出去!敢搏命的才是好儿郎!”瞿能一声大喝,黑暗之中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想想也是一脸肃杀,一脸专心致志地肃杀,仿佛这个世界上除了杀戮,再也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了似的。 “杀!”“杀!”“杀!”冲在最前面的几个明军挥舞着兵器高声大叫道。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嗜血,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放射着灼热的火焰。他们是明军中最精锐的翘楚,每个人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兵,从来不畏惧死亡,因为见惯了死亡,他们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倒下之前手里的兵器还是干净的,未曾杀过一个敌人,这将会让他们没有颜面去地下见自己的老朋友。 第一百九十三章 求订阅 “duang!”地一声巨响,是明军的一名刀盾兵和回鹘军的一名刀盾兵的盾牌互相撞在了一起,那名明军是经过层层筛选的勇士,力气和技巧都要胜过那名回鹘士兵,当即将回鹘士兵撞到在地,摔了个人仰马翻。 明军的刀盾手没有理会被撞倒的回鹘军,而是一个健步越过去,去和回鹘军的一名长枪兵厮杀。跟在这位明军后面的一位明军长枪兵迅速挺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枪捅进了那名倒地的回鹘军士兵的胸膛,没有丝毫偏差的捅破了他的心脏,送他上了西天。 无条件的相信队友,这正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所该具备的最基本的品德。毕竟军队是一个整体,若是所有人都各自为战,那就是一群打群架的乌合之众。 冲在最前面的那名明军的刀盾兵又和敌军的长枪兵交战在一起,那名回鹘军的长枪兵见到自己的队友被这名明军的刀盾兵轻易地打倒,当下不敢怠慢,趁着这位明军立足未稳之时,连忙挺枪来刺,想要先发制人,一枪戳倒这名凶悍的对手。 然而,这名明军的刀盾兵对此早有准备,用盾牌一档,就将他的长枪挑开,然后揉身上前,趁其旧力已去,新力未发之时,一刀削下了他的胳膊。那名回鹘军登时痛的嗷嗷大叫,躺在地上不住地打滚,被砍下的左臂顿时血流如注,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疼。不过,他没有疼多久,后面的那名明军长枪兵赶上来,依旧十分熟练地送他上了西天,就像是工厂里的熟练工一样。 那名明军的刀盾兵接连放倒两名敌军,风头甚大,胸中的豪迈之情顿时涌遍全身,在这一瞬间似乎感觉自己除了肃王殿下谁都不怕了,一手提刀,一手提盾,继续向前冲锋,寻找着下一个目标来祭奠自己的这口宝刀。 不过,老话说得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尤其是在战场上,什么都说不准,正在这位明军的刀盾兵大杀四方之际,一直利箭不知道从何处飞来,直直地射到了他的小腿上。 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利箭的力度很大,那名明军刀盾手的左小腿肚子一下子被箭矢贯穿,鲜血大大的流了下来。 这一箭给正在奔跑的明军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他一个踉跄倒在地上,脸部地肌肉因为抽搐而变形,瞪着满眼怒火的双眼,在黑暗中四处搜寻,誓要找到对他放冷箭的那名罪魁祸首,可惜大晚上的视线实在是太差了,这名明军看了半天什么都没有发现。 他没有发现射自己的人,回鹘军的士兵却发现他受伤了,再加上之前他表现的那么抢眼,仇恨值拉的太高,一见他受伤,顿时就有一个回鹘军的长枪手扑上来要一枪戳穿他的喉咙,给队友报仇。 这名明军士兵小腿被射穿,跪在地上,毫无躲闪的办法,然而他却是一点也不害怕,因为他知道,他有队友在身后。 果然,跟在他后面的明军长枪兵一见前面的兄弟受了伤,有危险,立即一个箭步冲上去,将回鹘军的长枪挑开,然后挺着枪与那名回鹘军互戳起来。 长枪的使用就讲究个快准狠,明军的长枪兵是个身经百战的老手,对长枪的理解和操作自然要强于眼前这个回鹘军士兵,几枪下去,就将这名想要捡漏的回鹘军士兵戳了三个血窟窿,就算是神医华佗再生,怕是也救不了他了。 那名明军的长枪兵战胜对手后,没有急着割人头抢功劳,而是立即扶起来受伤倒地的队友,搀扶着他一起杀出重围。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抛弃队友,是一支优秀军队最基本的特性。参与夜袭的明军奋力厮杀,然而回鹘的援军越来越多,渐渐地陷入了困境。好在瞿能是个沙场老将,老将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管什么时候都会留一手,在出发之前早就安排好了接应部队。接应部队及时赶来,总算是将这一队明军救了回去。 这一仗烧了几十辆运粮车,杀死了一百多个回鹘军士兵,虽然算不上什么大胜,但也足以鼓舞士气了,可以将一些士兵因为昨天作战失利而产生的消极情绪一扫而空了。 瞿能连夜遣使向朱楧报捷。 第二天清晨,一阵阵号角声“呜呜呜”地从明军的军阵中传来,散发着悲壮肃穆,让所有人都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脑子里的那根弦崩的紧紧地,不敢存在一丝一毫的儿戏懈怠之心,随即阵营中又传来了阵阵鼓声,激荡着每个士兵的心灵,让他们血气上涌,勇气倍增,随着准备着酣畅淋漓地厮杀一番。 瞿能昨夜偷袭成功的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军营,肃国和哈密联军的士气果然为之一振,他们可是正面突击的主力,怎么能让瞿能所率领的偏师给比下去,今日无论如何也要打出威风来,比瞿能的人打的更好。 朱楧将今天战斗的总指挥权交给了后将军范朝西,自己带了一部分人去执行别的计划去了。 范朝西站在大将台上,看看明军大部已经准备就绪,士饱马腾,十分凶悍,再看看时辰正好,此时正是日出东方,这个时候进攻的话,回鹘军的士兵就要迎着太阳战斗,比较刺眼,十分地不利,于是立即下令道:“进攻!”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鼓声响过,当过兵的人都知道这是进攻的信号,不管是明军还是回鹘军的神经都紧张到了极点,因为搏命厮杀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放!给我狠狠地打,这次绝不能让回鹘军狗崽子露头!”明军的战术跟昨天的一样,还是先有火器营进行火力准备,这个在昨天就已经定好了。负责指挥火器营的李勉听到进攻的号角声后,立即猛地一挥令旗,大声命令道。 “咚咚咚!”地几声沉闷的巨响,是明军的火器发出了宣示他们实力的怒吼,各种威力巨大的大炮向着回鹘军的阵地倾泻着一枚枚巨大的铅弹,挨着即死,擦着即伤。 “咚!”地一声巨响,一枚七斤重的铅弹重重地砸在了石墙的墙头上,将墙头砸了一个大坑,石头粉末四处飞溅,见到了躲在石墙后面的两个回鹘军士兵的脖子里。 其中一名回鹘军士兵抖了抖脖子里的石头粉末,又用手往下划拉了几下,一脸愤怒地破口大骂道:“天杀的明军,就知道用这些东西来欺负咱们!”看他那表情和语气,恨不得将对面的明军都生吃了。 他旁边的队友是一名回鹘老兵,同样是抖了抖脖子里的粉末,却是一脸轻松地说道:“不用担心小鬼,明军这个玩意儿是雷声大,雨点小,看着阵势不小,其实打不死多少人,他们也就是用这个吓唬吓唬新兵蛋子。放心吧,在战场上最终说了算的,还是咱兄弟们手里的家伙!待会明军冲锋的时候,你可要给我玩命干,咱不能白受这窝囊气!” “你放心吧,他们来一个我杀一个!”那名回鹘军的士兵一脸愤愤地说道,仿佛杀成千上百的明军都不能发泄他心中的怒火一般。 这时候,又是“咚!”地一声巨响,另一枚炮弹砸到了附近的地方,震的这两个回鹘军士兵头皮发麻,又扬起了不少粉末,弄到了他们的身上。 正如这位回鹘老兵所料,肃国的炮火准备并没有持续多久,对他们造成的伤亡也不是太大,最大的战果就是又砸毁了一枚箭楼,上面的几个回鹘军弓箭手像落叶一样飘下来,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虽然命大没有摔死,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骨折了,丧失了战斗能力。 明初的大炮威力实在是有限,只能对不动的目标形成一定的破坏,给自己这一边壮壮胆,提振一下士气,无法大规模地杀伤敌军。 范朝西见火候差不多了,在打下去就纯属浪费炮弹了,冲着自己身边的掌旗官大声喝道:“传令前锋营进攻!” 掌旗官迅速在空中比划了几下旗语,向前锋营发出了进攻的信号,这时一阵急促的鼓声传来,正是命令前锋营进攻的信号。 顶在最前面的肃国前锋营的将士见到令旗一挥,鼓声一响,登时血脉喷张,胸中的嗜血之气陡然上涨,快要破体而出了,如果不冲过去将回鹘军撕个粉碎,便无法发泄自己体内这一股子洪荒之力。 “前锋营!进攻!”王虎臣举着战刀大吼一声,他王虎臣绝对不会输给同一个人两次,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受挫两次,这一次无论如何也要把对方的石墙拿下来。 “杀!”“杀!”明军的前锋营的将士爆发出一阵阵怒吼,举着兵器,保持着进攻的队形,以雷霆万钧之势冲向回鹘军的石墙。 “快放箭!快!”眼见明军的前锋营进入射程,负责守卫石墙的回鹘军万夫长高声大叫着。敌军转眼即至,必须要趁这个机会给他们造成一定的杀伤,杀一个算一个,以减轻自己这边肉搏的压力。 第一百九十四章 铁血大明 “刷刷刷!”地几排箭雨向明军的阵地倾泻而来,冲在最前面的刀盾兵早有准备,纷纷将盾牌举到前面和头顶遮挡住激射而来的箭雨,这样以来,自己的视线也会被遮挡住,不得不减慢进攻速度。 “快点!不要迟缓,将云梯架上去我们就赢了!”王虎臣为了激励士气,和普通的士兵一样手持盾牌冲在最前面,敌军全靠这座石墙,只要盾牌兵掩护后面的云梯队靠近,将云梯搭在墙头上,他的前锋营就可以沿着云梯斜冲上去,只要爬上了墙头,他完全有信心击败对手。 话音刚落,只听“嗖!”地一声,一直利箭穿过两个盾牌之间的缝隙,射倒了王虎臣身边的一名卫兵。 不过,包括王虎臣在内的所有明军都没有受到此事的影响,因为战事太紧张,实在是顾不上管其他的,仍旧各司其职地向前冲锋。 “当当当!”地声音犹如雨点落入铁盆中一样,清脆而频繁,明军最前面的铁盾牌已经为弟兄们挡下了不知多少支利箭。这么近的距离之下,虽然铁盾牌没有被射穿,但是它们身上的漆被射落了不少,显得斑斑驳驳,昭示着他们的无上功勋。 “快放箭!射他们的后排兵!”一名回鹘军的百夫长连射出两支利箭后,发现自己的手下总是盯着明军的前排盾牌兵放箭,当即大怒,都他妈眼瞎吗?后面的明军没有盾牌保护,而且已经进入射程了,为什么不往后面射? 话音刚落,“呲!”地一声,却是利箭入肉的声音从那名回鹘军的百夫长脖子里传来——明军的弓箭手已经进入射程了,为了掩护前面的队友,纷纷弯弓搭箭,向回鹘军的阵地进行报复性射击,一直无名的利箭就这样直入那名回鹘军百夫长的脖子。 “准备云梯!”一箭之地转眼即到,目测距离差不多了,王虎臣立即回头向着身后的士兵大喊道。昨天进攻失利就是因为没有云梯只能选择徒手爬墙,今天有了利器,无论如何也要将这道石墙拿下来。 眼看着明军抬云梯的士兵迅速而有序地向前移动,回鹘军的指挥官再傻也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了,立即用战刀指着明军的云梯部队,大声喊道:“射他们抬云梯的士兵!快点!” 回鹘军的弓箭手听到长官下命令,纷纷掏出箭矢来搭在硬弓上,瞄准明军的云梯队,准备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就在此时,“砰砰砰!”的一连串巨响传来,无数的小铅弹打在了回鹘军石墙的墙头上,这是明军抬枪发出的声音。猝不及防的回鹘军被打倒了一大片,纷纷跌落到石墙下去。一名回鹘军的十夫长刚刚瞄准了一名抬云梯的明军士兵,正要放箭,一颗铅弹“嘭!”地一声打穿了他的肩头。这名回鹘军的十夫长一个站立不稳,从石墙上仰了下去,那支箭也因为他的手一抖给射到天上去了。 昨晚王虎臣就和李勉商量好了,在前锋营的将士即将搭云梯的瞬间,李勉的抬枪队要给墙头上的回鹘军来一个齐射,借此压制住回鹘军的火力,以确保进攻部队能够顺利的架上云梯,一鼓而下。 李勉的火器营训练有素,时机把握地非常好,算准了前锋营即将架设云梯的那一刻,回鹘军的士兵会弯弓搭箭来射击,这个时候他们的身子就会伸出墙外,一阵齐射下来肯定会收到完美的效果。 果然,事情如他们所料,早就瞄准已久的明军收到了十分良好的效果。 “快靠上去!趁现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回鹘军墙头上的弓箭手倒下了一大片,后面的还没有顶上来,这个时候不架云梯冲锋什么时候架?王虎臣果断地命令云梯队前进,没有丝毫犹豫。 “快上!兄弟们,能不能攻破这道石墙就看我们的了!”负责指挥云梯队的明军大户大声命令道,并亲自扶住一架云梯往石墙上靠。 抬云梯的明军士兵算准距离,先将云梯竖起来,然后猛地向下一扣,便将十几架云梯搭在了回鹘军建造的石墙上。又溅起了不少粉尘和石头碎末。 “杀啊!”明军前锋营的刀盾兵见云梯已经架好,不待长官的命令,纷纷沿着云梯向斜上方冲去,长枪兵和弓箭手不甘落后,也都跟在刀盾兵的后面纷纷冲了上去,形成多层攻击态势。 转眼间,已经有几十个明军冲上了回鹘军的石墙,明军占据了大为有利的态势。 躲在石墙后面的回鹘军弓弩手在看见云梯搭到石墙上的那一刻,内心就已经紧张到了极点,因为他们知道,这次来的可不是徒手爬上来的十几个明军,而是沿着云梯十分舒服的冲上来的几十名全副武装的敌人。 果然,见到明军的先头部队之后,他们十分果断的搬开弩机,一支支犀利的箭矢瞬间激射而出,直奔明军的先头部队。 值得庆幸的是,明军吸取了昨天的教训,冲在最前面的都是刀盾兵,而且穿了重甲,回鹘军的这一排箭矢纷纷射到了他们的盾牌上,对他们没有造成任何伤亡。 “不要慌!第一排先去装箭,第二排沉着一点,射他们的后续部队!”负责指挥石墙后面的弩机队的回鹘军千夫长沉着脸,眼睛聚精会神地死死盯着不断涌上墙头的明军,似乎是要把他们看穿一样,冷静地命令道。 明军的刀盾兵冲上墙头后,立即挥舞着手里的兵器和回鹘军的士兵交战在一起,这次机会十分重要,如果攻破了这道石墙,回鹘军外围最坚硬的屏障将会被他们撤去,他们进攻回鹘大营的成功率就会高很多。因为每一个明军将士都拼杀的格外卖力。 一名明军的士官带着两个手下冲上了墙头,他们迅速展开形成一个扇面,守住了云梯的入口,为友军建立一个滩头阵地,以便更多的明军冲上来,攻占这道石墙。 负责防守这一段的回鹘军十夫长见此情景勃然大怒,明军若是冲他这里打开了缺口,直入大营,那他就是死上十次也不足以赎清自己的罪孽,立即挺着长枪带着五名附近的手下冲向明军的士官。 “哈!”明军的士官大喝一声,既为自己壮胆,又借此震慑敌军,用手里的盾牌一撩,边将回鹘军十夫长的长枪撩开,然后飞起一刀,砍在了他的手上。 “啊!”地一声惨叫,回鹘军十夫长的手指被明军士官切断,手上顿时血流如注,痛不欲生,不过他很快就解脱了,因为这位明军士官接下来迅速地补了一刀捅进了他的胸口。 就在这时,一直利箭从侧面飞来,插入了那位明军士官的脖子,他在专心与那位回鹘军的十夫长打斗之时,忽略了侧面的防御,盾牌敞开了缝隙,被石墙下的一名回鹘军弓弩手瞅准机会,一箭结束了他的姓名。 “长官!”两名肃国士兵见此情景顿时慌了神,这位明军士官是他们的战斗组长,也是他们的主心骨,现在他被对方一箭射死了,不由地让他们略微有一些六神无主。 剩余的几名回鹘军士兵趁机涌了过来,拿着兵器向这两名明军士兵一阵乱砍乱杀。这两位明军士兵退无可退,只能背靠着背防御,但终是双全难敌四手,被涌上来的回鹘军士兵乱刀砍死。 “把他们的云梯推到!”接替指挥这一段石墙的回鹘军十夫长不失时机地大声命令道。不把云梯推到,还会有成千上万的明军涌进来,后果不堪设想。 三名回鹘军立即赶过来,拿出兵器,就去撬靠在石墙上的云梯,这是最省事的办法。就在这时,一支利箭飞来,射倒了其中一名回鹘军的士兵。 “快顶上去!”负责指挥这一段石墙的回鹘军十夫长急的大声命令道,因为他看见有一名明军长枪兵已经冲到一半了,马上就要冲过来了,他的后面还有几名明军士兵,若是让他们冲过来,那自己刚才的努力就全都白费了。 “兄弟们,杀啊!”那名明军的长枪兵挺着长枪带头冲锋,虽然他看到了回鹘军的士兵真要掀开云梯,但是毫无畏惧,他知道现在对自己最重要的就是时间,必须要趁他们动手之前冲过去,一枪一枪戳出一条血路,否则被对方摔倒墙下面后免不了要被射程刺猬。 “快!使劲儿!”眼看明军的长枪兵就要冲过来了,负责指挥这段石墙的回鹘军十夫长心下大急,催促着手下立即行动。 那名明军的长枪兵也是心急如焚,“啊!”地一声咆哮,挺着长枪就刺了过来,眼看就要到达目的地了,不曾想斜上方飞来一支利箭,直直地射入他的脑袋,这名明军的长枪兵哼都没哼一声,脑袋一歪,直直地栽了下去。 “走!”趁此机会,那三名打算撬开明军云梯的回鹘士兵一齐用力,将那架云梯掀翻,推到了石墙下面。 第一百九十五章 张国栋 云梯上的两名正在向石墙上奔跑的明军士兵也顺势率了下去,虽不至于当场摔死,但也摔了个满脸灰,失去了严密的阵型保护的那两名明军顿时成了回鹘军弓箭手的集火对象,被乱箭射死。 “干什么吃的!给老子打掉他们的箭楼!都他妈打起点精神来!”负责指挥一个铁臼炮队的明军总旗官见到敌军阵前的一个箭楼十分嚣张的向着前锋营施放一支又一支利箭,心头的怒火腾地一下子就升了起来,虎着脸冲着自己的手下大声喝道。 在他手下的铁臼炮手知道他也是因为战事胶着而着急,敌军的箭楼威胁太大了,若是不赶紧打掉,不仅会给自己这边人造成严重的伤亡,说不定还会是这次进攻泡汤,刚才云梯上的那名长枪兵就是被箭楼上的敌军射死的。 一名经验丰富的铁臼炮手舔了舔因为气候干燥和紧张而干裂的嘴唇,一双虎目紧紧地盯着不远处的那座不断向明军发射着箭矢的箭楼,瞳孔中射出的光芒慢慢地聚焦,双手随着瞳孔的微微移动而不断地调整着铁臼炮的炮身,终于,一道灵光上头,他感觉自己的心、眼、手,三者达到了最完美的结合,这个距离应该差不多了,大声冲着自己身边的助手说道:“快!炮弹!” 那名助手听到这名老兵的命令后,立即将一枚炮弹装了进去,这名助手的内心还是很高兴的,因为他从这位铁臼炮手的眼神中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坚毅,虽然炮没有发出去,但他已经可以确定这枚大铅弹是可以命中目标的,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位铁臼炮手这么自信。 果然,随着一声“点火!”地声音传来,这门铁臼炮“咚!”地一声发出了一声怒吼,一颗巨大的铅弹从巨大的炮口中抛射而出,在空中画过了一道完美的弧度,然后准确无误地砸到了石墙不远处的那座箭楼上。 “咔嚓!”一声,那座箭楼中部的几根木头被瞬间砸断,箭楼的承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开始倾斜了起来。箭楼里面的几个回鹘军因此而一个踉跄,站立不稳,本来都已经瞄准了的箭,最后不知道射到哪里去了。 “不要慌!稳住!明军这是瞎猫碰死耗子!”在箭楼里负责指挥的回鹘军十夫长大声命令道。 他已经看到有两个士兵因为害怕而慌神了,因此必须要稳定住军心,不过他刚才说的这句话他自己也不信,因为只觉告诉他,明军的这一炮不是闭着眼睛瞎打的,而是早就瞄准了他的。 果然,见一击得手后,那名明军的老铁臼炮手十分的感奋,只要在来上一炮,那座已经歪歪斜斜的箭楼非塌不可,立即冲着身边的助手大声命令道:“快!清洗炮管!” 明初的大炮操作起来是很麻烦的,开完一炮后,不能立即发射第二炮,首先要用水将炮管里的火星扑灭,然后再用干布擦干,最后再装上助燃物和火药,最后的最后再装上炮弹。等这一套程序忙完,没有几分钟的时间是不行的,若是两军野战,几分钟的时间对方可以推进很多距离,这些火器能不能开出第二炮来还很难说,更何况它们打出来的是实心弹,砸到谁算谁,杀伤力比较有限,因此在明初的战斗中,若是想着单靠火器就碾压对手,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火器只是一个辅助手段,战争最终的胜负还是要靠肉搏,哪边士兵的武艺高强,哪边敢玩命,哪边就能赢。 助手将这一切忙完之后,那名经验老道的铁臼炮手又调整了一会炮身,因为铁臼炮发射的一瞬间,巨大的推力会使炮身产生偏移,如果不调整就开炮,那炮弹肯定会打飞。 一番调整之后,那名明军的老铁臼炮手又用他那双犹如火炬一般的眼睛量了量距离,感觉角度方位和上次一致,照这个状态开炮的话,那炮弹的落脚点应该和上次差不了多少,立即大声命令道:“炮弹!” 一名助手又立即将炮弹塞进了炮管里,然后大声的喊了一句:“点火!”由于上一炮打中了,打的很准,这名助手的信心也被打出来了,因此喊话的时候喊得格外用力,生怕别人听不到似的。 “咚!”地一声炮响,那门已经不知道开了多少炮的铁臼炮又一次发出了它的怒吼,很幸运,这次炮弹还是不偏不倚地砸到了刚才的那座箭楼之上,“咔嚓!”一声,彻底破坏了那座箭楼的平衡,使得那座箭楼轰然倒塌了下来。里面的弓箭手也纷纷跌落了下来,非死即伤。 “打得好!兄弟们,冲啊!不能白白浪费这个机会!”正在苦战的王虎臣突然听到“轰隆”一声巨响,当即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抬眼从盾牌的缝隙里看了一下情况,果然是对他们威胁很大的那座箭楼被端掉了,当即十分感奋,指挥着部队奋勇冲锋,这么好的机会,绝对不能白白浪费。 “杀啊!”看着敌方的一座对自己威胁很大的庞然大物轰然倒塌,实在是一件很爽的事情,所有明军前锋营将士的士气都为之一振,喊杀声一浪高过一浪,犹如潮水一般,一波一波地拍打着回鹘军用石墙筑成的堤坝。 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已经有上百明军越过了石墙,挥舞着手里的兵器,和石墙上面的回鹘军大战起来,回鹘军的形势一时颇为紧张。 “副将军,请把我们预备队派上去吧!”站在回鹘军副将军也花不台旁边的一名平章打扮的回鹘军高级将领见形势危急,立即站出来,将右手放在胸前深深地鞠了一个躬,主动请缨道。 也花不台眯着眼睛注视着前方石墙的形势,他的眼睛虽然不大,但却是深邃无比,听到这位平章的请求后,十分平静地说道:“你派一半的预备队上去,剩下的留在这里。同时,传令各处加强警戒,严防敌军偷袭。” “偷袭?”那名回鹘平章一脸懵逼地看着也花不台,他怎么也不会相信,明军摆出这么大的架势,这么拼命地进攻,难道只是佯攻不成,十分不解地问道:“副将军,我看这就是明军的主攻方向吧。他们只填平了这一处通道而已,怎么在别的地方进攻?” 也花不台嘴角微微一笑,以一副长者的姿态撇了一眼这个回鹘军的平章,像是教训自己的子弟一样,语重心长地说道:“老弟啊,你没注意到吗?昨天和明军一起进攻的哈密军队可是没有出现啊。” “哈密军队?”这名回鹘平章听到这个名词竟然不自觉地笑出了声,搞了半天原来副将军担心地是哈密军队,这是不是有些太杞人忧天,甚至是草木皆兵了,十分不忿地说道:“就算哈密军队去偷袭我们又怎么样?凭着各营的留守部队,绝对可以制服他们。” 他还是太年轻啊,也花不台在心中微微地叹道,随后,又摆出一副长者的姿态,不厌其烦地对其敦敦教导道:“老弟,记住老哥一句话,保证让你一辈子不吃亏。” 回鹘平章愣了一下,他知道这个也花不台是个很有智谋的人,在官场上也十分油滑,混的如鱼得水,一般他说出的话不是什么精忠报国的豪言壮语,而是足可以让你受用一生的金玉良言,因此立即摆出了一副洗耳恭听地姿态恭恭敬敬地说道:“请副将军赐教。” “不要轻视任何人。” “另外,将剩下的抛石机都拿过来,专打明军的前锋营。” “属下遵命!属下这就去办!”这名回鹘军的平章犹如醍醐灌顶一般,顿时恍然大悟,副将军说的不错,不能轻视任何对手,一条细小的小蛇就有可能要了一头水牛的命。 因此,他严格遵守副将军的命令,一边将两万人中的预备队抽出一万人来阻击明军的前锋营,一边下令将抛石机运上来打击明军的前锋营。 抛石机的射程很近,最多只有三百米,这个距离对于普遍射程在五百米以外的明军大炮来说是多少威胁的,因此对轰也占不了什么光,但是明军的前锋营距离他的火器营至少有两百多米,若是将抛石机的位置设定在距离目标前锋营三百米外,那抛石机距离明军的火器营也就有五百多米,所受的威胁就会少很多。 由此可见,也花不台确实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将。 “杀!杀过去!”冲在最前面的明军千户张国栋已经爬上了石墙,正在带领着自己的近卫亲军努力砍杀着回鹘军的士兵,以求给后面的队友开辟更多的滩头阵地。 张国栋这次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冲上来的,他绝不在同一个地方栽到两次,因此打得格外勇猛,接连砍倒了两名回鹘军的士兵,其中一人的脖子更是被他生生砍下来大半块,鲜血呲呲呲地冒出来,将他的一身黑甲全都染成了红色。 第一百九十六章 铁血铸就 一名回鹘军的千夫长见到张国栋如此勇猛,心下登时大怒,自打他从军以来,还没有哪个人敢在他的跟前如此嚣张,就连平时万夫长见了他,也得对他客客气气地,此时眼见张国栋拿着他的兄弟当菜切,如何不怒,“哇哇!”地大叫两声,挥着战刀就像张国栋砍来。 张国栋看出了这名回鹘军的千夫长武艺不凡,登时不敢大意,瞳孔一缩,浑身一凛,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来迎战。 两人在墙头上的乱局之中打了十几个回合,没有分出胜负,由于这两人的武艺太高强了,旁边的士兵都不敢靠近,任由他们两个在墙头上单挑。 由于时间紧迫,必须尽快拿下石墙,否则等到回鹘军的援军赶来就不好办了,张国栋决定速战速决,又一次欺身向前,挥刀向回鹘军的千夫长砍去,二人又斗了几个回合,张国栋眼睛中的余光突然一扫,发现一点寒芒将到,立即意识到那是回鹘军的弓弩手在放冷箭,当即一个侧身,闪了过去。 就在这时,趁着张国栋的注意力分散,回鹘军的千夫长飞起一脚将他踢了个跟头。这名回鹘军的千夫长自幼习武,可谓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这一脚的力道自然是不小。 张国栋只感觉似乎有一块巨石撞在了他的胸口,登时将他撞得人仰马翻,气血翻腾,眼中似乎有无数金星冒出来,口中“哇!”地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回鹘军的千夫长见此情景不仅大为欢喜,凭他多年的经验来判断他这一脚踢中了要害,这名明军的千户大人怕是一时半会儿也恢复不过来了。正所谓,趁你病,要你命,这名回鹘军的千夫长不肯放过机会,立即挥刀向前,想要结果张国栋。 危急混乱之下,张国栋下意识地随手乱摸,也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根断枪,当即一个驴打滚,揉身上前,趁着回鹘军的千夫长轻敌大意之际,一下子插到了他的脚面上。 “啊!”地一声惨呼,那名回鹘军的千夫长一个踉跄站立不稳,退到了城墙靠近明军那侧的边上,张国栋不失时机地冲到他的跟前,抱住他的双腿,向上一用力,将他整个人都丢了下去。 这一摔虽然不至于摔死,但也相当于宣判了他的死刑,正在石墙下面被回鹘军的弓箭手打得一肚子火的明军,看到这个回鹘军的大官掉下来,立即一拥而上,发了疯似的在他身上乱砍乱刺,就跟不要钱似的。 顷刻之间,就将这位回鹘军的千夫长砍了个面目全非。借着这一波斩将的气势,明军士气大振,越战越勇,冲到石墙上的人越来越多,回鹘军的防线也变得越来越吃力。 就在这时,回鹘军的一万援军终于赶到了,他们都是养精蓄锐很多天的精锐之师,相对于前面两支打累了的明军来说是生力军,他们的加入,使得回鹘军的实力又一次暴涨,防线和军心也瞬间稳固了下来。 “不要放弃!这是他们的预备队,打垮了他们,回鹘军就彻底不行啦!”久经沙场的王虎臣一眼就看出了这支回鹘援军的性质,虽然在这个态势下,彻底击败他们很难,但是气可鼓而不可泄,仗打到这个份上,只能一往无前,不能后退,因此依旧一边带队冲锋,一边挥着战刀高声大叫着鼓舞着士气。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正遇顶头风,这句话用来形容现在的明军是在合适不过了,就在回鹘军的援军赶来之时,回鹘军的抛石机车队也进入到了预定位置,向着明军前锋营的阵地开始倾泻一块块巨石。 “咔嚓!”一声,明军的一架云梯被从天而降的巨石砸中,顿时碎为两截,上面的三名明军也掉了下来,重重地摔到了地上。回鹘军的弓箭手趁此机会纷纷弯弓搭箭冲着倒在地上的明军一阵急射,两位明军当场被射死。其中一位明军身手比较矫健,经验也比较丰富,知道自己掉下来后回鹘军就要开始放箭了,在落地的一瞬间,一个驴打滚避过了一波箭矢,趁着回鹘军换箭的时候,连忙在队友的保护之下钻入了一个盾牌阵中。 一名回鹘军的弓箭手十分不甘心,想要掏出箭来在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射中刚才那位明军,没想到箭刚搭到弦上,就被“嗖!”地一声从对方飞来的利箭射中了咽喉,直直地栽了下去。 “不要怕!赶紧上!”王虎臣已经跃上了城头,亲手格杀了三名过来阻挡他的回鹘军士兵后,扭过头去,向着后面的手下招手,大声激励着他们。 眼见主将如此勇猛,明军前锋营的将士人人感奋,士气倍增,高声叫嚷着,从一道道云梯上爬上城头。 “杀啊!跟随大人建功立业!”一名明军前锋营的百户带人冲到了云梯脚下,马上就要登云梯进攻了,免不了要鼓励一下,然而命运总是爱开玩笑,就在他刚刚说完这段话,余音绕梁之时,一块巨大的石头从天而降,“咚!”地一声砸在了他的脑袋上,登时将他砸的头破血流。 这位明军百户瞪着难以置信的眼睛,满怀不甘地倒了下去,他正想着建功立业为老婆多挣几分面子呢,没想到就这么死在了这里。 余下的明军士兵没有停留,立即踩着云梯冲上了石墙,去完成他们的百户大人未曾完成的遗愿。 “将军!鞑子的抛石机上来的,摆在了我们的射程之外,专打前锋营。”火器营的指挥使周连仲注意到了回鹘军的那几十辆庞然大物,指着它们对统帅火器营的左将军李勉说道。 李勉也看到了那一辆辆对明军的前锋营造成巨大威胁的抛石机,缕着胡须,想了一下,随后坚定地说道:“传我将令,火器营前移,先打掉鞑子的抛石机再说!”说实话,抛石机距离火器营的这个距离一些大型的炮勉强还可以够得着,但是力道和准头就差多了,因此必须前移,要不然成本太高,代价太大。 如果单看外表,李勉长得更像是文官而不是武将,他很儒雅,而且长着文官的标致胡子——山羊胡,但你要是凭借着这一点就断定他很弱就打错特错了,他要是打起仗来,比谁都狠。 眼见回鹘军的抛石机又开始嚣张起来,李勉心头不仅一阵火起,上次时间紧张,只轰掉了你们一半的抛石机,这次要是再不给你们打光,老子的李字就倒过来写。 火器营令行禁止,在收到左将军的命令后,所有人都整体有序地做着自己的工作,搬运炮弹的搬运炮弹,拆机器的拆机器,一片忙碌而有序的场景。 火器营只能向前推进不到一百米,因为再向前就戳到前锋营的屁股了,火器摆的太密集不是什么好事,毕竟这个年代的大炮还存在着炸膛的危险,若是万一炸了膛,明军可就是一倒倒一片,后方全乱了。 “瞄准抛石机,放!”火炮到位后,火器营的指挥使周连仲目测了一眼大炮距离抛石机的距离,感觉差不多了,当即十分果断的一挥令旗,大声命令道。 “咚咚咚!”又是几声怒吼,明军的大型火炮冲着回鹘军的抛石机发出了一枚枚巨大的铅弹。 “咔嚓!”一声,一辆抛石机被明军的几枚铅弹砸中,主要结构登时粉碎,完全不能用了。 “百夫长,他们的大炮又来了!”一名回鹘军的抛石机操作手苦着脸,带着一丝害怕的神情对他的百夫长说道。 “干你的活,他们打不了那么准!”这位百夫长见到自己的手下如此胆小气就不打一处来,明军的大炮又不是长了眼睛,这么远的距离就算是让他们敞开了轰,也不见得能轰掉几辆,而自己这一边只要趁此机会将肃国的前锋营打下去就可以了,至于伤亡,打仗怎么会没有伤亡呢?要是先抛石机车队的伤亡大,可以冲上去和明军的前锋营拼命。 “是,是。”这名回鹘军的抛石机操作手显然更怕他的百夫长,经这位百夫长这么一训斥,立即唯唯诺诺地点头答道,随即赶紧转身离开,去和后面的队友搬巨石去了。 “快把这块石头抬上去,再给他们来一发!”一名回鹘军的老兵冲着刚才的那位回鹘军士兵和另外两个士兵大声吆喝着,这块石头太大了,至少三个人才能搬得动。 “走!”三名回鹘士兵一起用力,将那块巨石抬了起来,正要往抛石机上安装,却听凌空一阵尖锐的声音划来,然后就是“咚!”地一声,那块巨石居然被一颗巨大的铅弹砸成了两半,掉落到地上砸中了两名回鹘军士兵的脚。 “啊!”“啊!”地两声痛苦的呼喊,这两名士兵纷纷疼地抱起脚来上蹿下跳。这时候却听到另一名士兵声嘶力竭地哭喊道:“父亲,父亲!” 这两名回鹘军的士兵扭头一看,只见刚才指挥他们搬运石头的那名老兵被铅弹砸中了脑袋,登时脑浆四溅,死的不能再死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 细节决定命运 这名老兵显而易见是那名哭喊着的新兵的父亲,是被刚才的铅弹砸死的,那枚大铅弹砸到他们搬着的巨石上之后,竟然弹了起来,弹到了那名老兵的脑袋上,将他砸的脑浆迸裂。 命啊!还能说什么?这两名士兵和那名回鹘军的百夫长纷纷跑过去安慰那位呼天抢地的士兵。 百夫长拍了拍他的肩膀,十分伤感的感叹道:“就把你父亲放在这吧,让他看着我们杀明军!” 那名回鹘军的士兵噙着泪水,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用一双脏兮兮的大手往早已灰尘扑面的脸上抹了一把,露出了明显的指痕印,带着满腔的怒火和同伴一起向着明军开炮,他要为自己的老父亲报仇。 在回鹘军的援军和抛石机队的双重打击下,负责进攻石墙的明军前锋营士兵陷入苦战,局面一时僵持了下来,谁也奈何不了谁。 与东线的热火朝天相对比,回鹘军阵地的北面倒是十分平静,几队回鹘军来回巡视,始终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他们这边的军队被抽走了一部分去防守正面,剩下的人虽然不是特别多,但每个人都不敢放松警惕,因为从古至今声东击西的战例实在是太多了,大家都多了一个心眼儿,不会在轻易上当了,尤其是刚刚副将军也花不台派人传达命令让他们加强警戒,防止敌军偷袭。 就在这个风平浪静之时,负责放哨的一名回鹘军士兵突然发现大营外面有异动,定盯一看才发现,是大队的人马正在向这里靠近。那名士兵判断这是负责击西的明军士兵,登时扯着嗓子大喊道:“敌袭!敌袭!加强警戒!” 北线的回鹘军登时紧张起来,纷纷拿起武器进入指定位置,摆好了大战一场的阵势。负责北线防守的是回鹘可汗的金刀驸马,听到警报后,神经一下子紧张了起来,立即沉着脸,大步流星地走到最前面去观察敌军的动向,不看不知道,一看之下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因为他看见对面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一群穿着哈密军服的散兵游勇,他们排着十分不整体的队形,抬着几架奇怪的云梯,正在晃晃悠悠的赶来。没想到肃王派来偷袭他们的是这群人。 金刀驸马这一笑不要紧,引得他周围的士兵也是一阵哄笑,进而整个北线的回鹘军都开始哈哈大笑起来,他们知道哈密的精锐都被他们困在城里出不来,剩下的都是些二流部队,一流部队他们尚且不放在眼里,见到这些二流部队更是心存轻视之心,一些不地道的回鹘军甚至开始向哈密军挥着手打招呼,就差说一句:“萨瓦迪卡”了。 不过他们没有笑多久,就立即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因为前来进攻的“哈密军”在进入到指定位置后,立即扯下来披在他们身上的那层让他们十分不舒服的皮,露出了他们的庐山真面目。 “明军!是明军!快放箭!快!”金刀驸马吓了一大跳,菊花一紧,腿都软了,着急忙荒地命令手下弓箭伺候,一定要将这波偷袭的明军赶回去。 回鹘军的弓箭手见到明军的真面目后,心头也是一惊,金刀驸马的话还没有说完,他们就立即掏出箭来搭在弓上,准备给壕沟对面的明军来一次抵近齐射,让他们有来无回。 不过,事与愿违,明军对此早有准备,进入射程的弓箭手先回鹘军一步扯开硬弓,搭上箭矢向对面的回鹘军射去,当先放倒了一片回鹘军的弓箭手。 一名回鹘军的弓箭手刚刚弯弓搭箭,瞄准目标,正要射出自己对明军的第一箭,不想迎面看见一支利箭射入他的额头,登时仰面倒地,弓箭也都掉在了一旁。 “架云梯!攻寨!”朱楧从队伍后面现身而出,用重剑指着前方的回鹘军阵地,面色凝重的虎着脸大喝道。 昨天晚上,朱楧和哈密王商量的事情就是互换衣服——当然是让明军和哈密军互换衣服。哈密军的士兵穿着明军的军服继续和前锋营一起进攻石墙,而一部分明军精锐则换上哈密军的衣服,利用回鹘军对哈密军的轻视,绕到北侧防线来实施突击,果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明军的突击部队借着这一波弓箭手的掩护,迅速地抬着云梯靠近了壕沟,惊爆回鹘军眼球的是,他们没有将云梯竖起来翻过去,搭到壕沟的对面进而攻寨,而是当前的一排明军纷纷跳了下去,跳到了壕沟的里面。 随后,明军将他们的那十几架奇怪的云梯推上来,搭到壕沟上面。说他们的云梯奇怪是因为它们的长度不够,够不到壕沟的那头,但也不远,只有三尺多的空隙。再加上云梯搭在壕沟上方的那一头有一个支架,支架撑在壕沟里,就可以将云梯固定起来。 这样做的好处是不容易被敌军掀翻,距离壕沟的另一边还有一米多的距离,回鹘军不管用什么工具都不容易将其撬翻,而且一米多的距离也不远,正常的男人一个助跑,一步就能跳过去,正可谓是一举两得。 这一下子,回鹘军算是开了眼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云梯,想要掀翻它也无从下手,仓促之间,已经有十几个明军的刀盾手通过云梯跳了过去,和壕沟对面的回鹘军士兵交战在一起。 “给我顶住!不要让他们攻破营寨!快去向副将军求援!”金刀驸马眼见形势不妙,内心也大为紧张起来,一改之前的那副轻佻戏谑的神情,急忙向自己身边的传令兵命令道。 那名传令兵不敢迟疑,得令后立即扭头就跑,向副将军也花不台飞奔求援。 这一幕早已被在明军阵前督战的朱楧看在眼里,必须要赶在敌军的援军到来之前攻破营寨,要不然之前的一系列努力就白费了。 “快上!率先攻入营寨的赏银五千两,后退者杀无赦!”朱楧的那张英俊的脸早已经拉了下来,一脸肃杀,比冬日的严寒还要严酷,令人不敢逼视。 “快冲啊!坏小子们,立功的机会到了!不要戳在后面坐冷板凳,看着别人升官发财!”将军佥事张龙带着卫兵亲自冲锋,这次王爷选择带着他来,是对他最大的信任,这一仗他一定要打出彩来,以补上自己当初因为失误而丢掉的正一品将军。 “杀啊!”明军大声欢呼着,从肃王精心为他们搭出的通道中一拥而上,像潮水一般涌入壕沟对面的回鹘军阵地,抢着做攻破营寨的第一人,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已经有数百名明军冲了过去,开始破坏回鹘军的营寨。 这个奇特的云梯造型是朱楧昨天晚上突发奇想想出来的,不要小看这个小小的招式,对于战争的进展十分有效。这个云梯一头搭在壕沟外面的岸上,另一头用一个三脚架支撑着,搭在壕沟距离对面一米以外的上空,士兵既可以沿着云梯越过去,又可以避免对面掀翻云梯,大大提高了成功率。 打仗往往打的都是细节,那些所谓的兵家名言,像什么“诱敌深入”、“声东击西”、“歼灭敌军有生力量”等等,大家都知道,很少有人会上当,但你要是能在关键的细节上想出新招来,还真是可以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明军一拥而上,瞬间冲散了在壕沟边上警戒的回鹘军队,直扑敌军的大营,形势极为有利。将军佥事张龙见此情景,杀性大起,干脆舍弃了自己的指挥位置,带着亲兵卫队,越过云梯,直扑敌军的大营。 “快冲!再加把劲儿就赢了!”张龙一边挥舞着战刀一边高声大叫道,他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内心十分兴奋,只要这次自己攻破了回鹘军的大营,那肩上的那颗星就该回来了吧,到时候见了李勉等人再也不用觉得尴尬了,又可以和他们平起平坐一起喝酒了。 “砍掉他们的木栅栏,殿下有令,先入营者赏银五千两!”负责在一线指挥的指挥使江觅侯一边组织进攻,一边高声命令道。他看到张龙冲过来了,知道领导对此事是高度重视,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攻破敌军的营寨了,当下也豁出性命去了,亲自冲到最前面,和普通的小兵一起挥刀砍起对方的木栅栏。 “放箭!快放箭!”回鹘的金刀驸马眼看有越来越多的明军冲过来,不免有一些心急如焚,作为回鹘的驸马,他也是以勇武著称的,正因为如此,才得到了大汗的青睐,将公主嫁给了他,如果明军今日在此处破营,那他还有什么脸面回去见自己的老丈人,只能以死谢罪了。 一名明军的刀斧手正在甩着膀子,用尽全身的力气砍着眼前的这个木栅栏,不得不说,回鹘军的营盘扎的很结实,木头用的也全都是上好的硬木,一斧子劈下去,也造成不了多深的伤害。这名明军心中大急,总攻的号角已经吹响了,作为先头部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为后面的大部队清理路障,要不然等大部队过来,这里的木栅栏还竖着,那就是自己的没干活了。当下二杆子精神爆棚,随手将手里的盾牌扔掉,然后双手抡起斧子,朝着木栅栏狠狠砍去。 就在这时,一支利箭破空而来,直直地射入他的胸膛,虽然他穿了盔甲,但这么近的距离,利箭还是破甲而入,射穿他的心脏。 那名明军健壮的身躯轰然倒下,眼中满含着不甘,手里还紧紧握着那把开山斧。身后的另一名明军刀斧手见此情景一个箭步跃到前面,接替这位倒下的明军刀斧手,开始继续挥舞着斧子卖力地砍着回鹘军的木栅栏。 第一百九十八章 一鼓作气 回鹘军的弓箭手太犀利了,虽然明军也有弓箭手和一定数量的火器手掩护,但还是无法完全压制住敌军的火力,不少回鹘军弓箭手纷纷射出利箭来,对明军的先头部队造成了很大的杀伤。 眼看战事又一次陷入了胶着,朱楧心头不禁大怒,鸷鸟之击,必匿其形,一发不中,白发尽悉,搞偷袭就是要出其不意,若是等回鹘军反应过来,将援军派来,那可就麻烦了。毕竟对方的人数还是比自己多的。 “所有人跟我上,今天务必拿下回鹘军的营盘!”朱楧沉着脸大喝一声,带着自己的亲兵冲了上去,面容坚毅,目光凌厉,让人不禁望而生畏,有万夫不当之威。 朱楧周围的士兵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冲上去了,这着实让他的卫兵紧张了一把,心里的那根弦腾地一声崩的紧紧的,王爷要是有个什么闪失,他们这群人就算是死一百次也不足以赎罪啊。 每个人都不再犹豫,争先恐后的跟在朱楧的身后,沿着那些奇怪的云梯,冲到了回鹘军的营盘下面。 跟着大王冲一把,死了也值啊。 “殿下,你怎么来了?这里太危险了!”正在前面指挥作战的将军佥事张龙见朱楧竟然亲自参加进攻战,着实吓了个不轻,这一带的回鹘军箭矢实在是太密集了,虽然有刀盾兵的保护,但伤亡总是难免的,上次就是因为保护王爷不力而受了处分,这次王爷再有个什么闪失,哪怕是掉一根毛,他也就只能自杀谢罪了。 “少废话!今日必破鞑子营寨,你与其担心我,不如想想怎么破营?”朱楧见张龙这副婆婆妈妈的样子,心头不由得火起,不就是因为一次意外而受了处分吗?怎么会变得如此胆小?瞻前顾后,婆婆妈妈,本王是泥捏的不成? “可是,殿下…..”张龙还是不放心,朱楧是一国之主,是肃国最重要的存在,就算攻破了回鹘军的大营,若是王爷有了什么损失,他们还是得不偿失的。他这也不是完全为自己考虑,形势的确是这么个形势。 “可是什么可是?就你张龙能冲锋陷阵,本王就只能当个花瓶摆在后面?你少在这里婆婆妈妈的,回鹘援军赶来之前,必须攻破寨门,要不然本王把你的脑袋拧下来!”时间如此紧张,哪里还有心思跟你废话,做思想工作?朱楧也是急火攻心,火起腾腾地冒上来,对着张龙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好让他的这员大将知道此时自己应该干什么?不是像个保姆一样护着他这个王爷,而是像一个真正的战将那样冲锋陷阵,攻城拔寨。 “末将领命!”张龙跟朱楧的时间最长,怎能不知道他的意思,事已至此,劝王爷回去除了找骂以外不会收到任何效果,因此也只能遵循王爷的意思,奋力向前,攻破敌军的营寨再说。 有了肃王朱楧的加入,明军士气大振,纷纷奋勇争先,像海浪一样一波波攻击着敌军的营地,除了用兵器毁坏木栅栏和营门以外,更有个别二杆子精神爆棚的肌肉男,竟然用嘴叼着刀,徒手去爬对方的寨门。 明军都是这般不要命的人么,这场面真是令人震恐。 “快把他们射下来!”回鹘的金刀驸马见到明军徒手爬寨门后,先是吃了一惊,随后又是气得哇哇大叫,这特么也太目中无人了,人可以浪一点,但怎么能浪到这个地步?宁肯把自己变成活靶子也要翻墙,真当我这营盘是泥捏的么? 回鹘军的弓箭手见到这一幕也是不仅暴跳如雷,气得哇哇大叫,明军这么做完全是没把他们放在眼里啊,还没等他们的金刀驸马说完,纷纷掏出弓箭来冲着正在攀爬的明军一阵急射。 一名明军的小旗官从小喜欢爬墙上树,对这一行可谓是颇有心得,接近敌军的营寨之后,将砍刀往嘴里一放,想都不想就抓着营门上的木栅栏爬了起来,一名回鹘军的长枪兵见此情景,知道这名明军的小旗官在这种情况之下是无法躲闪的,心道立功的机会来了,挺着长枪就向这名明军的小旗官刺来,没想到还没走到一半,只听得“呲”地一声,是利箭入肉的声音。 原来是在后面掩护这位明军小旗官的弩机手见到这位回鹘军士兵想要使坏,眼疾手快的向他射了一箭,正中敌军的咽喉。 那名明军的小旗官见此情景还在百忙之中扭过头去,冲着掩护他的那位明军弩机手致以感谢的笑意,然后转过身去继续干活,谁知这个时候,一直利箭飞来,射穿了他胸前的盔甲,直入心脏。这名明军小旗官浑身一阵抽搐,手上突然没了力道,直直地摔了下去,他虽然已经做好了为大王献身的准备,但当死亡真正来临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身边的一名明军士官见到战友折戟,顾不上悲痛,立即学着他的样子,将刀叼到嘴里,沿着木栅栏爬了上去,这名士官又成了回鹘军弓箭手新的集火对象。 不过他的运气不错,有了刚才的教训,明军的弓箭手、火器手对自己这边的攀爬士兵的掩护更加严密了,眼见有几个回鹘军的士兵将弓箭瞄准了那名爬到一半的士官,立即射出自己手中的利箭或者是放出手里的火器。 这一次掩护效果很成功,准备干掉这名明军士官的三名回鹘军弓箭手,一名被火铳打中,肩膀上出现了一个碗大的血洞,鲜血喷涌而出,眼看是救不了了。另外两名被利箭射到,手上不稳,手中的利箭因而脱手而出,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在明军的巨大火力掩护之下,不少人终于爬过了木栅栏,翻了过去。回鹘军的士兵见此情景纷纷大惊失色,组织起一堆人前来围剿。 负责守护营门的是金刀驸马手下的一名千夫长,见十几个明军从木栅栏上翻下来气得哇哇大叫,对方要是以这种方式破了他的营门,那他就算是不死,也会成为回鹘国的千古笑柄,当即大骂一声:“他妈了个巴子的!”然后领着手下的勇士冲上前去,围剿翻墙进来的明军。 翻墙进来的明军虽然很勇猛,但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凭他们这十几个人累死了也打不垮对面的回鹘军,因此很识趣的守在营门旁边,干掉了附近几个看守营门的士兵,然后将营门上面的木闩取下来,洞开了营门。 “兄弟们!杀啊!直入大营!”冲在最前面的指挥使江觅侯一手持刀,一手持盾,凛然暴喝道。随即第一个攻进了大营,顺手放倒了两个想要阻挡他的回鹘士兵。 “快上!这次要拿不下来,本王活剐了你!”朱楧没想到自己亲临战场能起到这么好的鼓舞作用,刚才爬营寨的士兵完全跟疯了一样,哪里还有一点人性,没想到回鹘军的营门就这样豁然洞开了,这可是自交战以来的最好的机会,若是能从这里撕开口子,那这场仗就算是赢了,眼睛里不禁放射出带火的目光,虎着脸对自己前面的将军佥事张龙喝道。 “冲啊!弟兄们,为殿下效命!”张龙也疯了,这么长时间以来,他被这个二品的头衔压得够久了,都他妈快憋疯了,现在终于有机会一雪前耻了,如何不疯狂,当即跟打了鸡血似的,带着手下的亲兵跟在指挥使江觅侯后面冲了进去。 明军因此士气大振,人人奋勇争先,高声大叫着冲入敌军的营地,这次要做攻营拔寨第一功。 “快给我挡住他们,不许后退,后退者杀无赦!他娘的援军怎么还不过来,这么久了爬都爬过来了!”回鹘军的金刀驸马看着犹如潮水般涌进去的明军,不禁大惊失色,心脏“突突”地直跳,明军的凶悍他可是听说过的,跟这么亡命之徒肉搏,还真是有些发憷。 “快给我冲!现在拼的就是时间,必须赶在回鹘军的援军到来之前攻破这个营寨!”朱楧也率军冲入了营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么好的机会不会再有第二次,必须一鼓而下! “杀!”“杀!”冲在最前面的明军刀盾手又和敌军的士兵交战在了一起,他们一面用盾牌撞击对手,一面挥刀砍杀,可谓是攻防兼备,很有性价比的兵种。跟在刀盾手后面的是长枪兵,在刀盾兵将敌军撞倒之后,负责不失时机地补上一枪,送他们上路,在后面是弓箭手和火铳手,负责远程火力掩护。 明初的火铳质量还是很差的,打得又近,威力又小,只能做为一个辅助兵种,跟在盾牌手后面抵近射击,震慑对手。 所有的明军都跟打了鸡血似的,爆发出全部的力量冲向敌军的阵地,因为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次偷袭成功,除了王爷的英明之外,也有一部分运气的因素,这么好的机会不会有第二次,不趁着这个机会做破营的第一功臣,那跟傻子也没什么分别。 第一百九十九章 炸膛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这么好的机会如何不去拼命? 冲入营寨的明军纷纷高喊着、叫骂着各种各样的口号和敌军交战在一起,场面异常火爆热烈,别说是参与其中了,单单是在一旁看着,也顿感热血沸腾。 “快!放!再快点!王爷都过去了!”负责火力掩护的指挥使赵明辰也是一脸焦急的催促着手下的将士燃放着一门门大炮,轰击着回鹘军的后阵,为冲入敌营的王爷和其他兄弟们提供火力掩护。 赵明辰是前将军李勉的老部下,对火器这一块也是颇有心得,因此朱楧特地将其抽调过来,为自己的偷袭部队提供火力掩护。赵明辰本来是按照以往的节奏按部就班地发射着火器,凭着他们的火器优势是完全可以压制住回鹘军的,因此用不着特别着急,但万万没想到的是王爷居然亲自带人过去了。 这样一来,赵明辰的心再大,也不敢再像之前那样按部就班的放炮了,他必须给王爷提供最大规模的火力掩护,若是王爷有了什么闪失,他们死一百次都不足以赎罪。更何况,王爷都冲过去了,这表示他对这场战斗十分重视,自己要是不赶紧加把劲儿,那可就是跟领导不保持一致了,是十分危险的事情,以后还混不混了? 因此,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催促着手下的将士加快射击频率,不仅可以为王爷提供更大规模的掩护,还可以向王爷表明自己的态度,我赵明辰永远是跟王爷一致的,王爷的剑往哪里指,我就狠狠地往哪里打! 不过,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件事都会尽如人意的,命运总是爱开玩笑。就在赵明辰心急火燎的催促着手下的人放炮时,一门大将军炮因为作战频率太频繁,实在是撑不住了,就当场撂了挑子。 人撂挑子就是不干,躺在地上睡觉,大将军炮撂挑子的方式却是十分地简单粗暴——炸膛! “轰!”地一声巨响,那门大将军炮竟然当场炸膛了,它身边的明军一个也没有幸免,全都被炸的粉身碎骨,肢体的碎片散落了一地。这些明军为了更快的开炮,在点火的时候都没有撤开,他们赌的是自己的性命,很遗憾——赌输了。 灾祸并没有因此停止,大将军炮是明军最大的火炮,装的火药数量是最多的,附近的弹药储备也很多,这门大将军炮的炸膛引燃了它附近的火药,进而再引燃了更多的火药,引起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明军的火器营阵地中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燃烧爆炸的火球,进而汇聚成一个巨大的火球。 “轰!”地一声,明军的火器营阵地上传来一阵巨大的响动,犹如九天惊雷,让人不禁胆破心摇,仿佛附近的山峦也为之动摇了起来,紧接着明军后方的火器营化为了一片火海,死伤不计其数,到处都是残手断足,就连指挥使赵明辰也未能幸免,被炸的连尸体都找不到了。 这突如其来的巨变震惊了所有的明军,他们先是震惊,再是惊恐,每个人都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刚才还威猛犀利霸气无敌的火器营居然就在这一瞬间报销了? 攻入回鹘军营寨的明军先头部队并不了解后方的情况,不知道巨大的爆炸是由于大将军炮炸膛导致,还以为回鹘军中也装备了大炮或者是更加犀利的神器,一下子命中了明军火器营的弹药箱,进而引发了巨大的爆炸。 朱楧听到身后的巨响后也被吓了一跳,扭过头向身后的阵地望去时也不禁为之咂舌,刚才还好好的火器营怎么一下子就陷入火海,全军覆没了呢?朱楧清楚的看见回鹘军的北线阵地没有装备大炮等武器,因为他稍一思索就明白了肯定是自己这边的大炮炸膛所致。 但是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火器营爆炸已经不重要了,他若想查明事故的原因就必须做一件更为重要,更为紧迫的事——安全的退出去。 这倒不是朱楧胆小怕事,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依照目前的情况这场仗是没法打了,后方一片混乱,所有人都惊恐万分,刚才直入敌营的气概全都化成了现在的惊恐、茫然、战栗,还怎么打的下去? 果然,几秒钟后反应过来的明军大惊失色,纷纷犹如潮水般向后退却,是争先恐后的退却,因为谁都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这仗肯定没法打了,敌军肯定是要反攻的,自己这边肯定是要撤军的,这个时候不跑,等到落在了后面,肯定就给回鹘人祭刀了。 豪言壮语,建功立业都不重要了,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不许退!都给我回去,坚守岗位!王爷还在这里!”将军佥事张龙见到刚才还如狼似虎的明军现在变成了这样一幅德行,不由地气得肝疼,火气腾腾地涌上来。真他妈倒霉啊,眼看就要成功了,居然整了这一档子事,难道老天爷非要跟我作对,让我这一辈子都无法出头吗? 然而混乱的明军并没有因为这位二品将领的呵斥而停下败退的脚步,纷纷后队改前队,沿着他们曾经迈着胜利者的步伐爬过去的云梯又败退了回来。 “呲!呲!”两剑入肉的声音传来,正在败退的明军一时收住了后退的脚步,转而以一种更为惊恐的眼光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本来是站在攻击部队最后面的朱楧见到这一幕勃然大怒,他对自己寄予厚望的军队临变表现出来的惊慌失措深感愤怒,虽然他也可以理解作为一个人的贪生怕死的心理,但这绝不代表着他可以接受。他花了那么大的价钱养军队,若是人人都贪生怕死,那养兵还有何用? 朱楧将被他刺死的两名败退士兵的脑袋割下来,命令身边的卫兵挂在长枪上示众,然后只对着败退而来的明军说了一句话就稳定住了军心:“后退者死!”面目狰狞,表情凶恶,眼中似乎要冒出火来,仿佛恨不得吃了这群溃兵一般。 本来一路狂奔的明军见到朱楧的这副模样,都吓得怔在了原地,在短暂的犹豫之后,他们终于确认还是这位王爷比较可怕,又纷纷掉转身子,去和冲上来的回鹘军去厮杀。 朱楧不是战争狂魔,更不是疯子,目前的这种形势不需要什么军事头脑,只要长着眼的人都可以看出来这仗是没法打了,必须要撤退,但朱楧要的是撤退,而不是败退。 在这种情况下,他必须震慑住全军,然后组织部队徐徐后撤,若是一窝蜂的乱跑,那到最后肯定是谁也跑不了。 “还愣着干什么?一群胆小鬼,快给老子顶上去,听王爷的指挥,徐徐后撤!”张龙见朱楧稳定住了局势,内心着实松了一口气,心里也暗自佩服这个年轻王爷的果断与狠辣,回过神来后,发现有几个士兵还是站在原地不动,像是没有反应过来一样,心里腾地一声生出一顿火来,照着他们的屁股上狠狠地踢了两脚。 那几名士兵经过张龙这么一骂,才勉强回过神儿来,立即唯唯诺诺地转过身去,跟着队伍冲了上去。 “张龙,你指挥队伍先撤,本王为你们断后!”朱楧看着明军恢复了秩序,心里顿感轻松,虽然他很爱惜自己的生命,但作为这些人的王,他实在是做不出将他们扔到后面自己先跑的事。毕竟这次偷袭行动是他策划的,他既然将这些兵带过来,就应该将他们好好的带回去。 不过这件事张龙如何能同意,他本来就已经因为弄丢了王爷而挨了一次处分了,这次怎么敢还让王爷以身犯险,若是王爷再有什么闪失,就算是军法不杀他,他也没有脸面再见人了,当即态度十分坚决地一口回绝道:“不行!末将来断后,王爷先撤!” “你少在这里婆婆妈妈,这条计策是本王想出来的,本王既然将弟兄们带到了这里,就必须对他们负责到底,岂能中途开溜?”朱楧的脾气本来就不算太好,再加上这个时候形势逼人,火气自然是腾腾地直直上升,见到一向服从命令的张龙今天竟然公然抗命,虽然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但也憋不住火要熊他两句。这个张龙也太小看本王了,本王又不是泥捏的,上去就会有危险? 说罢,也不待张龙回话便领着自己手下的亲兵冲了上去,帮助最前面的明军稳定住阵脚。 张龙怎么能真的将王爷扔到后面自己跑路,冲着自己身边的一名千户说道:“你负责把守这些云梯,让兄弟们徐徐后撤,敢有争抢拥挤者,杀无赦!”说罢,也不等那位千户答话,赶紧领着自己的卫队追了上去。 一名刚才还奋勇争先的明军刀盾兵此时却因为后方的大爆炸慌了神儿,跟对面的一名回鹘军长枪兵搏杀的时候,一时手抖,战刀被人家挑开,还顺带着被对方一脚踢了个跟头。 第二百章 血战 就在这名回鹘军的长枪兵想要一枪捅死这名明军时,一把铁剑架住了他的长枪,这把铁剑的主人正是朱楧。那名死里逃生的明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本来都已经抱着为国捐躯的觉悟了,没想到救自己的竟然是高高在上的王爷,一时惊得说不出话来。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起来,向后撤!”朱楧看着那名士兵犯傻的样子不由得一怒,都什么时候了,容得下你这么笨吗? 那名明军的刀盾兵被朱楧这一骂才回过神来,像是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一样,吓得唯唯诺诺地站起身来,向后面跑去,跑得时候没有忘记带上自己的武器,也算是对得起朱楧亲自来救他。 至于那名回鹘军的长枪兵,早已经被朱楧的几个卫兵收拾了。 “快撤!不要乱!”朱楧一边指挥着卫兵抗击敌军,一边大声命令道,虽然心急,但是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他心里面十分清楚,脸上的表情很坚毅,很平静,丝毫不见慌乱。 “撤!快撤!”渐渐地陷入敌军重围的明军相互警告着,相互掩护着徐徐撤退。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正遇顶头风,就在这个时候回鹘军的援军赶来了,浩浩荡荡地几千人杀过来,扬起了不少的尘土。 回鹘军的金刀驸马一看援军赶来,心头先是一喜,随后又不由地一怒,板着脸问自己派过去的那个传令兵道:“怎么就这么点人?大将军是看不起我吗?” 那名回鹘军的士兵知道这位金刀驸马脾气很暴躁,又仗着自己老婆的关系,谁都不放在眼里,眼看着他要发飙,生怕他又弄出什么麻烦来,殃及自己,立即将右手放在胸前,鞠了一躬,道:“启禀驸马,是甬道那边出问题了。大将军派了很多人过去救火。” “哼!”金刀驸马明显对这个回答不满意,一脸不屑地板着脸喝道:“这里有条大鱼不去抓,去管什么甬道。不管了,今天这个功劳我要定了。” “大鱼?”那名回鹘军的传令兵没有听明白金刀驸马的意思,虽然突进营寨里的明军肯定有不少高级军官,但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在这位金刀驸马眼里算是大鱼呢。 男人自古都好为人师,看着这名传令兵一脸懵逼的样子,金刀驸马忍不住想要开导他,顺便炫耀一下自己的智商,指着朱楧的方向自信满满地说道:“你看那个众多好手围着的少年,那些大官模样的明军见到他都唯唯诺诺的,而且护佑的十分周全,生怕他少根毛一样。我可没听说明军里面有哪位将领能在如此年纪就身居高位,你说他会是谁?” 这名传令兵此时才恍然大悟,看了看金刀驸马手指着的方向,露出一脸难以置信却又难掩惊喜的表情结结巴巴地说道:“您、您是说,他是肃、肃王?” 金刀驸马的嘴角挂起一丝得意的笑容,谁不愿意让别人佩服自己的智商呢,眼睛里突然散放出十分贪婪的目光,就像是见到金山银山一般,转头对那名传令兵喝道:“快去!命令所有人集中力量攻击那个少年,不管是杀是擒,都重重有赏!”还管什么毛线甬道,只要抓住了肃王,那老子还不是天下第一功? “小人遵命!”那名传令兵也十分兴奋,内心的热血也开始澎湃起来,若是真的就此擒杀了肃王朱楧,那他也会名垂史册吧,毕竟是他传达的命令,这么大的事件,史官一定记载的很详细,说不定会给他来上一笔。于是,连忙向金刀驸马施了一礼,兴冲冲地跑去传达命令去了。 正在前方组织队伍后撤的朱楧突然之间感到了十分大的压力,不计其数的回鹘军将士像是说好了一样向他扑来。看来本王的身份是暴露了。 “殿下快走!末将给你挡着!”张龙也不傻,一见回鹘军这架势,每个人都兴奋的、疯狂的,如同看见金元宝似的向他们扑过来,略微一想就知道他们发现了王爷的身份了,就凭他张龙还没有这么大面子。 上次狩猎弄丢了王爷已经挨了一次处分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让王爷有丝毫闪失,人怎么可以在一个坑里栽倒两次。 “不要乱!组织将士徐徐后撤!”看着这么多的回鹘军铺天盖地的杀过来,朱楧心里也是一阵心惊,现在真是千钧一发的时刻,稍有不慎自己和这么多大明将士可就要埋骨异乡了。 撤退,现在必须撤退。但撤退比进攻还要困难,进攻失败最多是没占到便宜,撤退要是失败了,那就有可能是全军覆没。 善战者不败,善败者不亡。懂得进攻的将军是一名好将军,懂得撤退的将军同样也是一名好将军。 “嗖嗖嗖!”地一阵破空的声音传来,回鹘军的几支利箭从朱楧的耳朵边上划过,射倒了他的两名近卫亲军。 “快护住殿下!”张龙急眼了,回鹘军的箭矢犀利程度他可是领教过的,若是伤了殿下分毫,纵然国法不杀他,他也没有脸面再在这个世界上活着了。 明军的盾牌兵纷纷上前护在朱楧的周围,挡住了回鹘军密集射来的箭矢,盾牌上发出了叮叮当当地撞击声,十分清脆悦耳。 “徐徐后撤!不许慌乱!”此时的朱楧十分冷静,真正的大将之才,越是到危险的时刻,就越要沉得住气,目光如炬的望着一波波涌来的回鹘军士兵,脸色犹如平湖般平静,脑海中的灵台犹如山涧的溪水一样清澈,聚精会神的注视着眼前的局势,镇定的命令道。 明军被朱楧的这种敌军围困数千重,我自岿然不动的气势所折服,一下子有了主心骨,一改之前的慌乱之像,开始保持着严密的阵型,徐徐后退。 一支训练有素处变不惊的军队又回来了,因为主将的镇定。 “快上!谁能杀掉朱楧,谁就是第一功臣!”金刀驸马见明军的阵型又重新变得严密起来,生怕一时半会儿拿不下朱楧,错过了立不世之功的机会,心急火燎的催促着手下的士兵进攻。 第一功臣的名头还是十分有诱惑力的,回鹘军的士兵们听到自己的长官如此许诺每个人都想打了鸡血似的,死命的冲击明军的阵地,毕竟距离一辈子荣华富贵只有这一步之遥了,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谁愿意放弃这个机会? 边打边撤的明军遇到如此凶猛冲击的回鹘军,防线变得动摇起来,顶在最前面的刀盾兵虽然十分勇猛,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在回鹘军将士的群殴之下,已经有好几个大明勇士血染疆场。 “嘭!”“嘭!”地几声枪响,是躲在刀盾兵后面的明军火铳兵对赶着冲过来抢功劳的回鹘军士兵进行了一次抵近射击。明初的火铳虽然射程很近,但在这么近的距离之下,还是可以穿透回鹘军的盔甲,在他们身上留下一个个血窟窿。 不过,这个时候的火铳的威力还是很有限的,最大的缺陷就是填装太麻烦,打完一枪要等一到两分钟才能到打第二枪,在这电光火石的近身肉搏战中,谁会给你机会让你打第二枪。 看着自己的袍泽中枪倒下,身上出现了一个个巨大的血窟窿,血流不止,死状惨不忍睹,暴怒的回鹘军将自己的一腔怒火全都发泄到了近在眼前的明军火铳手身上,当下挥刀挺枪,放倒了好几个。 这一下子,朱楧就危险了,为了组织部队安全有序的撤离,他几乎是身在最前线,就站在这几个火铳手的后面。现在他们被回鹘军的士兵捅到了,自己就完全暴露在了他们的兵峰之下。 “那个就是朱楧,快拿下他!”一名回鹘军的千夫长见到这个穿戴气度都不凡的少年后,十分确定他就是金刀驸马口中所说的肃王,内心的兴奋之情腾就燃了起来,血脉喷张,热血奔涌,都不足以形容他此时的状态。这可是个立不世之功的机会啊,多少人一辈子都别想得到,没想到今天落到老子手里了,看来真主对自己还是不错的。 附近的回鹘军大小将士一拥而上,纷纷向朱楧亮出了自己手里家伙和决心,霎时间,寒光闪闪,形势颇为紧张。 朱楧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他之所以跟着先头部队冲上来是看火候差不多了,想要来补上这个临门一脚的,没想到后院起了火,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故,形势陡然逆转,自己反倒处于了十分危险的境地。 朱楧是很不想死的,穿越成大明肃王之后还没几天,正想着这一辈子享受荣华富贵,牛逼闪闪的生活呢,怎么可能舍得去死?但是形势不容人啊,涌上来的回鹘军实在是太多了,他的卫兵虽然很拼命,但奈何寡不敌众,已经被放倒好几个了。 回鹘军的兵锋已经触及到朱楧本人,朱楧不得不亲自上阵,手持自己的宝剑与冲上来的最普通的回鹘士兵贴身肉搏。朱楧虽然习过武,但毕竟实战的机会不多,况且论起战场上的实用性,剑这种兵器是很吃亏的。朱楧平时佩戴它,完全就是身份的象征,从未想过要靠着它来破军斩将。 但现在形势危急,就算再没有优势,也只能将就着用了,毕竟情急之下也找不到趁手的兵器。 朱楧挥剑格挡了几招,顿感手忙脚乱,回鹘军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也不知道谁的武艺这么好,竟一下子将朱楧手里的宝剑挑落。 第二百零一章 逆转形势 朱楧左手紧紧握住右手的手腕,顿感虎口生疼,不过这个时候顾不得治伤,还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做,就是逃命。 回鹘军的将士见朱楧的兵器被挑落,士气倍增,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了,无论如何也要拿下这个巨大的功劳。 “快上!快上!干掉朱楧,生死勿论!”回鹘军的千夫长更是挥舞着兵器,兴奋地大叫道。从今以后,我就是回鹘的第一勇士了,注定名垂史册。 “杀啊!杀啊!”十来名回鹘军的士兵挥舞着长枪大刀向朱楧杀来,朱楧避无可避,一脸惊恐地看着前面这些誓要致自己于死地而后快的回鹘军疯子。这就认命了吗? “殿下快走!”当当的几声脆响,却是将军佥事张龙赶了过来,挥刀替朱楧格挡掉了这些扑面而来的兵器。他很庆幸自己赶上了,否则他就是肃国的千古罪人。 不过张龙万万没想到,这将是他此生最后一次为殿下效命。回鹘军的将士见这个人坏了他们的好事,纷纷怒从心头起,将自己滔天的怒火全都发泄到了张龙的身上。刀林枪雨顿时向张龙身上倾泻而来。张龙虽然勇猛,但毕竟不是钢铁侠,在尽全力的格挡之后,还是中了三枪四刀,血流如注。 “张龙!”朱楧见到自己的爱将受了如此重的伤,一时心痛无比,这可是从他就藩以来就忠心耿耿跟随他的爱将啊,一直都是忠诚无比,英勇善战,没想到今天就要折在这里了。 朱楧不是没有经历过战争,但之前阵亡的大明将士毕竟跟他接触的较少,彼此之间不太熟悉,他虽然惋惜,虽然心疼,但从没有过像今天这样看着一个跟自己经常混在一起的手下死在自己的眼前那那种无奈、那种悲愤的感觉。 “张龙!”朱楧又大喊了一声,向前一步,伸手扶住了他满身是血的身体。 “殿下快走!臣死不足惜,但臣不能再让殿下有一丝危险了。臣已经在这件事上栽过一次了,不想再栽第二次,请殿下成全臣,安全的突围出去。”张龙捂着自己胸口上的那一处枪伤,动情地说道。他知道不需要别的伤痕,单单有这一道伤就可以宣判自己的死刑了,作为一名武将,对战死沙场早就有心理准备了,但他不允许王爷出现一丝伤痕,除了骨子里的忠诚之外,他也想保持自己最后的尊严。要是王爷在他身边再出现第二次危险,他死后也没有脸面去见当年的兄弟老哥们。 “别说傻话!我们一起走!”朱楧使劲儿抱着张龙,然后猛地向后一拖,避过了冲上来的回鹘军士兵的砍杀。 眼见王爷和将军佥事张龙都有危险,指挥使江觅侯立即带人过来堵住了防线的漏洞,一边和回鹘军拼杀一边对着朱楧说道:“殿下,你们先走!末将来断后!” 张龙身上血流不止,性命危在旦夕,虽然看这架势救回来的希望不大,但只要还有一丝希望朱楧就不会放弃,毕竟这是他的袍泽,而且还是为他而死的,顾不上和指挥使江觅侯矫情,将张龙背在身上,退到了壕沟边上。 这时候他设计的云梯可就害苦他了,这个云梯距离壕沟这头有一米多的距离,一个人跳过去是没什么大问题的,但是背着个人就两说了。眼看形势越来越紧张,朱楧也顾不上衡量自身的实力,就这么咬着牙背着张龙一个箭步跃了过去,拼了。 这一跃,还真的成功了。朱楧成功的踏上了云梯,身子只是微微歪斜了一下,终于踏着云梯冲到了壕沟对面,被原先退过去的明军接应了下来。 那些在壕沟底部负责将云梯下面的三脚架支开的明军也顺着上面的明军抛下来的绳子爬了上去。 然而,事情总是不会完美的。负责断后的指挥使江觅侯和他手下的明军将士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要么战死,要么受伤被俘。江觅侯的大腿上中了一枪,站立不稳,被回鹘军的士兵击倒,然后俘获。 不过江觅侯是个很有血性的军人,在心里压根就看不起回鹘这些蛮夷,虽然被俘虏,但仍然破口大骂,毫不屈服。脾气暴躁的回鹘的金刀驸马气得将其暴打了一顿,并用朱楧掉落的那把宝剑在他的身上捅了好几个伤口,仍然不能让他屈服。 “殿下,你没事吧。末将救驾来迟,还请殿下恕罪。”说话的是之前的王府护卫指挥使,现在的右将军赵德用。赵德用本来就是按照朱楧的命令统帅预备队,随时准备支援的,刚才听到北边一阵巨响,料定朱楧这里出事了,就立即带人赶了过来。也得亏他的赶来,使得回鹘军越过壕沟攻击明军的计划破产。 回鹘的金刀驸马见到有人坏了自己的好事,天大的立功机会就此流失,登时气得直跺脚,将所有的气都撒在了因为受伤而被俘获的明军身上,尤其是指挥使江觅侯。 金刀驸马亲自用朱楧掉落的宝剑杀死了他,就这样还不解恨,下令将他和其他被俘的明军肢解,头颅挂在营门上,借以发泄自己的愤怒,炫耀自己的武力。 这一幕被壕沟对面的明军看在眼里,他们每个人都怒火中烧,眼睛里的愤怒显而易见,恨不得生吃了对面的回鹘军。 “殿下,让我去吧。我一定将他们的大营攻破,为弟兄们报仇!”右将军赵德用被这一幕气得哇哇大叫,在自己的眼前虐杀自己的袍泽,这种窝囊气谁能受得了? “住口!”朱楧断然拒绝了赵德用的请求,他也很愤怒,也很想不顾一切地杀过去让天杀的回鹘军知道知道自己的脾气,但他也很冷静,他知道,依照目前这个态势,攻击已经失败了,继续攻击下去,只能死更多的大明将士。 朱楧强忍住自己心中的悲愤,收敛起看着对面的恶狠狠的目光,似乎是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样,艰难的吐出了两个字:“收兵。” 明军随即徐徐后撤,回到了自己的大营当中。对面的回鹘军见此情景十分得意,挑衅似的举着兵器和缴获的战利品高声大叫道:“还接着来啊!别跑啊!” “不是要直入大营吗?”“这就怂了?!”“肃王殿下,你的宝剑不要了?” 朱楧没有理会这些人挑衅的言语,刚刚得了一次小胜就忘乎所以,毫无底线的虐杀战俘,丝毫不怕激起对方的愤怒情绪,如此浅薄的军队,人数再多也不可怕。朱楧暗暗地下定决心,今天的一切,他将来一定要全都找回来! 正在努力攻城的前锋营听说朱楧这边退了兵,也跟着徐徐退了下来,他们本来就是佯攻,借以掩护朱楧的突袭,现在主角都下来了,他们这个配角也就没有再台上唱戏的必要了。 回到大营的时候,将军佥事张龙的尸体都已经冰凉了,这是肃国军队有史以来牺牲的最高级别的将领。 朱楧对此十分悲痛,说实在的,他跟张龙的私人关系很不错,张龙这个人对他十分忠心,工作也很卖力,在他还是藩王之时,就一直担任他的警卫工作。只不过这个人的运气不太好,上次狩猎事件也不能完全怪他,他却为此受了处分。这次奇袭敌营,朱楧是想给他一个找回场子的机会才带着他去的,没想到弄成了这副结局。 朱楧命人将张龙的尸体好好的收敛保存,待到凯旋回国之日,再妥善安葬。 今天的攻击又是以失败告终,明军上下不免有一丝失落情绪,就在这时,一名传令兵飞奔道朱楧跟前,向他传达了一则喜讯:“启禀殿下,瞿能将军率军捣毁了敌军的甬道,共计焚毁甬道三十余里,敌军的粮草断啦!” “好!太好了!”朱楧顿时喜笑颜开,这个瞿能果然没有辜负本王的期望,是个可以担当大事之人,随即又换成一副关心的表情问道:“他们那边的伤亡情况怎么样?” 传令兵在马上行了一个军礼,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回禀殿下,具体伤亡数字尚未统计出来,大概有几千人。另外,瞿能将军也负伤了,肚子上中了一箭。” “嗯…..”朱楧略微沉吟地点了点头,虽然这名传令兵说的轻描淡写,但朱楧仍然可以从字里行间里感受出瞿能等人战斗的激烈,一共就带了一万多人,一下子伤亡了好几千,主将瞿能都受了伤,怎么会是一场轻松的战斗? 这样一来,今天的战斗也不算完全失利,王虎臣一路没有成功,但也算不上失败,自己这一路虽然败了,但还好瞿能那一路找回了场子。 而且,截断敌军的甬道,切断他们的粮草补给这件事意义太重大了,按照一般的行军规则,军中的存粮不会超过一个月,回鹘军在吐鲁番城下打了这么久,存粮肯定早已经耗的差不多了,此时截断他们的粮草,他们要么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重新建立运输线,要么撤军,再要么就是主动出击战败明军。不管他们怎么选,对自己都是有利的,就算是他们主动出来与自己决一胜负,那自己这一边也算是反客为主,不用再费力的强攻,沾了大便宜。 朱楧的脸上挂起了信心十足的笑容,重重地点了点头,胸有成算的对跟在自己身旁的兵曹判书管子玉说道:“今日瞿能将军的功劳要祥加记录,不得有误。另外,你去统计一下今天的伤亡,替本王好好安抚一下受伤的将士。” 第二百零一章 兵变 “臣遵旨!”兵曹判书管子玉连忙向朱楧作了一揖,恭恭敬敬地回答道。瞿能将军能有这样的战果,他心里也大为轻松,这一拳可谓是击中了敌军的要害,对于大局的补助是非常大的。 “另外,你去传本王的军令,将瞿能将军接到大帐里来养伤,他的部下暂时由他的副手将军佥事长孙宏接管。”朱楧并没有去扶管子玉,身为肃国的大王,他每天不知道要受手下多少礼,每一次都去扶,太矫情,也扶不过来。 “臣遵旨!”兵曹判书管子玉的身子还是弯着的,这也省了他再次行礼麻烦,直接弓着身子应承道。 管子玉走后,朱楧将诸位将官又召集到了自己的中军大帐中,面色凝重地扫视了这几位满脸尘土的大将,语气略有一丝沉重地说道:“诸位将军,目前的态势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请各位畅所欲言。” 左将军李勉眼珠子稍微一转,略一思忖了一下,站出班来道:“启禀殿下,这几日我军虽然攻击不利,有了不小的伤亡。但好在今天瞿能将军攻破了敌军的甬道,给对方造成了断粮的态势。依照末将的判断,回鹘军的大营里存粮不是很多,他们很有可能会在粮食吃光之前与我们做困兽犹斗,我军应该早做防范。” “说得对。”朱楧轻轻地点了点头,很认同他的这个分析,但是没有抬眼看他,依旧是死死地盯着地图说道:“目前博尔忽就两个选择,撤军他是肯定不会做的。就这么回去,回鹘可汗那关他也过不去,肯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他现在要么就是重新构筑甬道,要么就是孤注一掷。我们在这两个方面都要有所准备。” “殿下,依末将来看。这个博尔忽多半是要重新构筑甬道。”说话的是后将军范朝西。范朝西跟瞿能的资历差不多,也是一员沙场老将,也具有鹰一样的眼睛,一眼就能看清整个战场的态势,以及敌军的心理动态。 “哦?这话怎么说?还请后将军明示。”朱楧顿时来了兴趣,说实话他现在也没有判断出敌军的下一步意图是什么,毕竟没有任何征兆,依照目前的线索来判断跟赌大小也没什么分别,他实在是好奇,后将军范朝西是怎么知道博尔忽要先筑甬道的。 “不敢。”范朝西闻言,立即站起身来,双臂伸直,冲着朱楧深深地作了一揖,谦虚地说道:“启禀王爷。瞿将军截断敌军甬道之后,敌军大营并没有出现明显的慌乱,这说明他们的大营还有一定的存粮。存粮的数量应该可以支撑到他们重新构建甬道——最起码他们应该是这么认为的。此乃其一。其二,依末将看来,这个回鹘军的大将博尔忽虽然以勇猛著称,但看的出来也是个稳健的人,要不然就不会费这么大劲,挖这条壕沟来阻挡我军了。综合以上两点来看,末将以为他还是会重新构筑甬道,不会采取冒险的措施。毕竟这里距离他们的国土很近,运粮也很方便,只要重新构筑起粮道,拖垮我们不是太困难的事。” 这番话说的朱楧很诸位将领不住地点头,不愧是本王的一品将军啊,见解就是不一样。朱楧十分地欣慰,自己的手下有如此人才,作为大王,又如何感到不高兴呢,看了一眼范朝西,十分欣赏地说道:“后将军说的有道理。传令长孙宏,让他严密监视敌军动向,防止他们重新构筑甬道。另外,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军还是要在营内多构筑一些防御工事,防止敌军狗急跳墙。” “王爷英明,末将领命!”诸位将领齐刷刷地站起来,一起抱拳向朱楧行礼道。 朱楧扫视了一圈诸将,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满脸疑惑地问道:“哈密王怎么没来?” 这个问题问的诸将面面相觑,哈密王是因为自己的手下伤亡太大故意和朱楧赌气不来的,这样的事情放在其他将领身上就是严重的抗命行为,但哈密王不一样,他不仅是盟友,还是朱楧理论上的老丈人,偶尔闹闹脾气也是可以理解的,诸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知道该怎样说这件事,说轻说重都不好。最后还是这里官职最高的后将军范朝西站出来,拱了拱手,略微思忖了一番,小心谨慎地说道:“启禀殿下,今日强攻敌营,哈密军伤亡又不小。哈密王正在生闷气呢,说是哪里也不想去。” 朱楧微微一笑,说实话哈密王的心情他是可以理解的,攒了这么多年的老本,这么几天的时间就要拼光了,换谁谁也生气,怕是比弄丢了儿子还要心疼,道:“不须理会,由他去吧。没有别的事,你们就都退下吧。” “末将告退!”诸将又是齐刷刷地行了一礼,然后徐徐地退出营帐。 朱楧没有跟他们打招呼,仍然自顾自地看着铺在地上的交战双方态势图,绞尽脑汁,努力想着怎样将对面这十几万回鹘军给撕碎,撕碎! 看了半天,看的脑仁疼,他娘的,谁说古人傻,这个随便来个回鹘将军博尔忽就如此了得,阵型摆的十分严整,还真是让本王一时找不到下手的地方。 不看了,出去散散心。 朱楧将地上的图一脚踢到一边,负着手,慢慢地走出了帐外,身边的一名侍卫见此情景,立即将地上的图卷了起来,小心翼翼地将其放好。 去哪里呢?朱楧负着手在帐外溜达了半天,开始茫然了。去看看瞿能吧,毕竟他今天是立了大功的。思忖完毕,朱楧就负着手向伤兵营走去,路上碰到一对小兵不知道从哪里抓来了几条大鱼,正在笑呵呵地提着提着它们在路上狂奔。 “快点,快点。那边的火已经架好了,今天就给兄弟们改善改善伙食。” 小兵们一边叫嚷着,一边飞速的向目的地跑去。朱楧对此淡淡一笑,大战之后找点小乐子是军营里不成文的规矩,自己的士兵没有因为作战失利而垂头丧气,反而能愉快地烤鱼吃,这还是让他很欣慰的。 “殿下,殿下。”伤兵们一看朱楧进来,纷纷一惊,继而强打起精神来向朱楧行礼。 “都别动,好好养伤。伤兵营内无大小,你们都是我肃国的功臣,国家不会忘记你们。你们今后的生活国家会好好照料。”朱楧见有许多伤兵包括重伤员企图站起来向他行礼,连忙摆手制止道。 肃国能有今天,完全是这些英雄们的功劳,身为肃王的他可以对不起任何人,唯独不能对不起这个国家的英雄。按照朱楧的规定,凡是在战场上伤残或死亡的将士,国家除了给予一次性的抚恤外,还会每月支付粗粮四斗,细粮三斗,以保证他们家人的生活。如此一来,肃国的将士们才会在战场上肯拼命,没有后顾之忧。 “多谢殿下,我等愿意为殿下效力,虽死无悔。”伤兵们一阵激动,纷纷高声叫嚷着,以表达自己的感佩和效忠之心。 “医官在哪里?”朱楧扫视了一圈儿伤兵营,见除了这些伤兵以外,还有不少人在忙忙碌碌地照顾他们,只是这些人都是士兵打扮,看来是医官临时抽调过来的,看不出谁是他们的头。 见到这一幕朱楧心头又冒出了一个想法,将来一定要建立一支专业的医疗队伍,以保证自己部队伤兵的治愈率,减少部队的损失。 “启禀王爷,小人便是。”一名穿着粗布的中年人听到朱楧的问题,立即将手里的活交给副手,双手习惯性地在围裙上擦了擦,走到朱楧跟前,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小人便是这里的医官,请王爷训示。” 朱楧看了看这名中年模样的医官,见他满眼血丝,脸上的疲惫之色显而易见,知道他这几天也没少忙活,心中对他这种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也颇为赞赏,微微笑道:“先生辛苦了,敢问瞿能将军在哪里?” 那名医官一听朱楧如此称呼自己,吓得诚惶诚恐,立即弯腰,深深拜了几拜,恭敬地说道:“小人不敢当。启禀殿下,瞿能将军在旁边的帐篷里,小人这就带殿下过去。” “有劳了,先生请。”朱楧十分有礼貌的回复道,然后让出一条路来,请这位中年医官走在前面带路。 大明朝的百姓还是有一定的风骨的,不会一见到官员、宗室就卑躬屈膝的如蝼蚁一般,事事都要谦让。既然是要带路,那肯定是要走前面了,这位医官也不管什么尊卑秩序,直接一步迈到了朱楧跟前,说了一句:“殿下请。”然后就信步走出,很有礼貌,但是没有任何奴才相。 朱楧跟在这位中年医官的身后,来到旁边的大帐中,瞿能的伤口刚刚处理完毕,正在包扎。 “挂彩了?”朱楧看着自己的爱将虽然受了伤,但还是如同一座小山一样坐在床上,任凭医官给他处理伤口,在没有麻醉药的情况下,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心里颇为喜欢,半是欣赏,半是调侃的说道。 “殿下?”瞿能见是朱楧来了,先是一惊,然后心头又是一喜地说道,说句实话他没想到殿下能这么快就来看他。 说着,就要站起来行礼。 “坐着!”朱楧断然喝道,然后伸手向下压了压,示意他做好,摆出一副训斥的口吻,继续说道:“既然受了伤就要老老实实地坐着养伤。充什么大个?” 瞿能闻言嘿嘿一笑,他也算是跟随王爷时间最长的那批人了,当年整个张掖城里就一个甘州左卫,指挥使就是这位瞿能将军,这么长的时间里,他跟着王爷屯田、练兵、打仗,彼此之间早就混地烂熟了,不仅是君臣,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朋友,因此他并不觉得朱楧说这句话是看不起他,一听就知道王爷是在开玩笑,满脸憨笑着冲着朱楧说道:“殿下多虑了,这点小伤不算什么,要不了咱的小命。” 朱楧挥了挥手,示意给瞿能包扎的医官挪一挪位置,然后十分随意地坐到了瞿能的旁边,一脸欣赏的笑道:“你这次表现的不错,给本王立了大功。本王回去一定重重赏你。” 这个场景若是管子玉这样的文臣遇到他肯定会先惶恐地站起来,然后在行一大堆虚礼,再连连称呼不敢,但瞿能是武将,是实打实的大老粗,不太讲究这些繁文缛节,他认为只要自己忠勇任事就可以了,别的都不重要,王爷心中有杆秤,是会衡量的,所以就那么坐着没有动,嘿嘿一笑道:“多谢殿下。为殿下效力是臣的本分。” “好兄弟,你的这份人情本王会记在心里。”朱楧笑着拍了拍瞿能的肩膀,然后又站起来说道:“你好好养伤,本王就不打搅你了。” 这一下子,瞿能就算是个再粗线条的人也不会坐着不动了,立即忍着伤痛站了起来,微微地一拱手,道:“末将恭送王爷。” “赶紧坐下,让医官给你好好治伤。”朱楧又连忙用手向下压了压,示意瞿能赶紧坐下,然后信步出了帐篷。 带着自己的几个亲兵在大营里巡视了一圈儿后,已经是晚上了,朱楧今天很累,还差点丢了小命,因此在看到大营井然有序,一切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自己嘱托的防御工事也在修建的时候,终于放下心来跑到大帐里去休息。 朱楧太累了,在卫兵的服侍之下脱掉盔甲和靴子之后,倒在床上便呼呼大睡起来。 他睡的很香,却有人睡不着了。 回鹘军的大营里,大将军博尔忽正在召集诸位将官商议军政大事。 “大将军,末将今日差点就抓住朱楧了。”金刀驸马又一次得意洋洋地炫耀道,在他眼里,自己今天的功劳实在是太大了,足以压过所有人了,包括东线的总指挥副将军也花不台。 这货要炫耀几次才肯罢手,博尔忽心头一怒,不由地白了金刀驸马一眼,他现在因为粮道被断的事情心急如焚,这货却总是在炫耀自己的功劳,真他妈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十分不悦地顶了他一句道:“差一点就是没有了。” 金刀驸马被当众泼了一盆冷水,心中很是不快,他的脾气本来就不好,又仗着今日立了功劳和老婆的裙带关系,便连这大将军博尔忽也看轻了几分,当下冷哼了一声,十分不满地说道:“此战,我北线将士共杀掉敌军一名二品将军佥事,两名三品指挥使,其余大小将官无算,难道这还不算是功劳吗?大将军好生不公。” 回鹘军的情报系统也不是吃干饭的,他们早就得知了明军的军衔等级,但看张龙和江觅侯的军衔就知道他们是什么等级,其他的细节在俘虏口中一问便知。 这话说的大将军博尔忽也没办法反驳,虽然明知道这小子是靠运气赢的,但话说回来,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立了功就是立了功,无论如何都应该奖励,否则自己这个大将军还如何服众?当即皮笑肉不笑地对金刀驸马说道:“金刀驸马的功劳本大将军已经着人记下来了,一定会向可汗奏明。只是今日我们的头等大事是商量粮道被断之后该怎么办,其余的事以后再说吧。” “依我看,我们干脆直扑敌营算了,我们现在还有不到三日的存粮,军心还算稳定,只要破釜沉舟,再加上我军打退了明军的几次进攻,士气正旺,直入明军大营还是很有肯能成功的。”彪悍的副将军赤鲁旱直接站出来叫嚷道,以他看来,明军也不过如此,除了火炮犀利一些以外,其他的都比不上回鹘军,与其在这里干耗着,还不如奋力出击,打退敌军。 “明军的战力尚存,况且今日刚刚断了我军的粮道,士气也必然上涨,贸然出击,变主为客,不是上策。我看我们还是趁着军中还有存粮,打退明军的骚扰部队,重新建立粮道比较妥当。”说话的是回鹘军的另一位副将军也花不台,也花不台平日里就跟赤鲁旱不对付,没事都要掐一顿架,更何况他心里也不同意冒进的注意。 大将军博尔忽的意见也是求稳为上,毕竟明军不是哈密,是有实力干掉他们的存在,依照这几天的战局进展来看,肃王朱楧也不是等闲之辈,属于意识、操作,以及装备都很不错的玩家,对付这样的对手,一定要攻时敬、守时严,千万不能范浪,一浪就容易出事,看着铺在地上的地图,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神色凝重地说道:“按也花不台副将军的意思办,今夜去袭击明军的偏师。” “大将军英明。”也花不台不失时机地一拱手,笑着拍马屁道,顺便抬眼斜了一下赤鲁旱,眼神中尽是得意之色。 赤鲁旱对这对好基友早就心怀不忿了,只是碍于身份不好发作,当即冷哼了一声,将脑袋别到别的地方,不理会也花不台的挑衅。 夜半时分,朱楧刚刚睡熟,帐外的卫士匆匆进来,跪在地上,大声叩头道:“启禀王爷,回鹘军夜袭长孙将军部,长孙将军派人求援。” 朱楧正在做着美梦,一下子被这名侍卫的声音吵醒了,不过他没有生气,因为根据肃国的法令,若是有紧急军情,不管大王正在干什么,都可以立即打断。这名侍卫只是在尽他的职责。 朱楧侧过身来,看了看这名卫士,略微想了一下,道:“你去告诉长孙宏,本王没有援军派给他,让他自己顶住。” 这名卫士一愣,大王今天这是怎么了,平日里他总是教育军队要团结,要呼吸相顾,痛痒相关,最恨的就是抛弃同胞不管的行为,怎么今日对长孙宏部如此轻慢,还以为大王没有睡醒,眼珠子转了一转,小心翼翼地试探道:“大王,这….” “这什么这,快去。”朱楧噌地一声坐起来,板着脸喝道。他和老朱一样,喜欢的是实干家,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婆婆妈妈的人。 这名卫士这下子确定了这是朱楧的本意了,虽然他不明白大王为什么要这么做,但军令如山,他还是要去执行,当即向朱楧行了一礼,道:“小人遵命!”随即一转身,飞快的跑了出去。 被人打扰了清梦的感觉真的很不好,朱楧有些郁闷的摇了摇头,又倒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 肃国的大营内,大部分明军将士都已经就寝,偌大的军营出现了一片安静的气氛,与此相对应的,哈密军的一座大营内,气氛却相当紧张。 “安克大人,仗不能在这么打下去了,那个朱楧就是那我们当炮灰,去和回鹘军拼消耗,这才多久的时间,我们就伤亡近半了,我这个千夫长都快变成百夫长了。”一名哈密军的千夫长义愤填膺地冲着安克帖木儿吐槽道。 这名哈密军的千夫长一直被朱楧安排在第一线强攻回鹘军的石墙,到现在手下的人已经伤亡过半,本钱都快打光了,因此对朱楧恨得咬牙切齿。 “是啊,是啊。安克大人,这件事你得拿个主意啊,大王老糊涂了,居然被朱楧小儿给耍的团团转,在这样下去,我们的兄弟就要死光了。” “安克大人,论资历、论出身,你完全可以做这哈密之主,我们跟着旧大王已经看不到出路了,你得给我们拿主意啊,你现在就是弟兄们的主心骨啊。” 围在安克帖木儿身边的哈密军大小军官你一言,我一语的抢着说道,他们都是安克帖木儿多年的老部下,跟他的感情最铁,眼见哈密完了,跟着哈密王干也没什么前途,看眼前这形势,朱楧不将他们全都拼光是不会罢休的,他们不愿意坐以待毙,因此纷纷推举安克帖木儿为新的领袖,共谋出路。 第二百零二章 决定命运的大雨 “众位真的愿意拥戴我为新的哈密王?”安克帖木儿等这一刻等的太久了,作为哈密王纳忽里的弟弟,他为了哈密的建国可谓是立下了汗马功劳,论资历、论功劳,整个哈密国内绝对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提并论。 哈密王纳忽里也曾多次表示等自己死了之后要将王位传于他,可等到政局稳定下来,他有绝口不提此事,开始暗中培养自己的儿子——脱罕帖木儿的实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想干什么。 这件事让安克帖木儿十分愤怒,他感到自己被人耍了,他可不是好相与的人,不会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既然你不给我,那我只好自己去抢了。他隐忍了这么多年,这次终于有了机会,哈密已经完了,跟着朱楧最多只能做个无足轻重的小官,说不定还会跟沙洲王阿鲁哥失里一样去看粮仓,这种侮辱他安克帖木儿是绝对不会忍受的,当即决定放手搏一把,向他这些心腹摊了牌。 “当然,安克大人绝对是英明的哈密之主,我等愿誓死效忠,若有二心,天诛地灭!” “对!若有二心,天诛地灭!”围坐在安克帖木儿大帐内的一群哈密军官纷纷低吼着,每个人都将右手放在胸前锤了三下,借此来向安克帖木儿表示自己的忠心。 眼见众人拥戴,安克帖木儿此时也不矫情了,扫视了一圈诸将,阴沉着脸,拉低着声音恶狠狠地说道:“事到危难宜放胆!诸位也都看出那朱楧小儿的险恶用心了,我们若是跟着他,绝对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依我看,我们还是投奔回鹘。回鹘此时正在和肃国交战,陷入了僵局,我们此时投奔过去,他们肯定会给我们一个好的位置,我们就以此为本钱,等待机会,东山再起。” “好,我们听安克大人的。”帐内的哈密军将领也都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他们现在过去投奔,对于回鹘来说,无异于是雪中送碳,对方肯定会给自己一个不错的价钱,等缓过劲儿,可以借此谋一个好的出路,总比待在这里给朱楧当炮灰强。 “诸位将军先回去准备吧,我们过半个时辰再在这里集合。本王也要趁这个机会去办一件事情。”安克帖木儿开始以本王自居了,这个称号他等了好几十年,今天终于可以这么称呼自己了,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称号,他只用了一个晚上。 “末将遵命!”诸位哈密军大小将领齐刷刷地站起来,一齐抱拳行礼道。随后悄悄地走出了帐外,消失在黑夜中,分头准备去了。 这些人都是最忠实于安克帖木儿的老部下,因此他也不担心他们会出现叛徒,这个时候他要去做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杀掉自己的兄长和侄子,不仅为了争夺王位,还为了出一出自己心中这多年来的恶气。 安克帖木儿径直走进哈密王纳忽里的大帐之内,哈密王纳忽里还没有睡,还在为自己今日损失过大之事冲着自己的儿子脱罕帖木儿大吐苦水,大骂朱楧操蛋,连一点棺材本都不给他留下。 见到安克帖木儿进来,哈密王纳忽里先是一愣,随即一脸疑惑地说道:“安克,你怎么来了?进来之前怎么不让侍卫通报一声,你忘了我国的规矩了吗?” “我国?我们的哈密国还存在吗?我敬爱的王兄,自从你投降朱楧的那一天起,他可就灭亡了啊,你可是哈密的王国之君啊。”安克帖木儿一边慢慢地向着哈密纳忽里父子走去,一边带着一丝愤怒和讽刺说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只要有本王还在一天,我哈密就没有亡。朱楧已经许诺我为哈密城主了,到时候虽然不能称王号,但在这哈密城内还是我说了算。”哈密王纳忽里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立即板起脸来,摆出一副大王的架子训斥道,企图借此震慑住步步紧逼的安克帖木儿。 “哈哈哈。”安克帖木儿爆发出一阵低声的狂笑,笑声是那么的轻蔑,然后像看着一个傻逼一样的看着哈密王纳忽里说道:“这种骗三岁小孩子的话你也相信,你这个王也真是越当越回去了。我今天来是想告诉你们,我决定去投奔回鹘了,不过临走之前,还是想像你这个哥哥借点东西。我们兄弟一场,你不会不给我吧。” 哈密王纳忽里混了一辈子,也算是半个人精了,这个时候怎么会毫无察觉?他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是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过的,他的恐惧一下子从内心爆发出来,涌遍全身,震荡得他的汗毛都在瑟瑟发抖,道:“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借你们父子的脑袋用一用,有了它们,我到了回鹘那边才能得到更好的位置。”安克帖木儿边说边向哈密王纳忽里慢慢走近,嘴角挂着一副犹如鬼魅的笑容,让人不寒而栗。 就在这时,几名身穿夜行衣的死士突然冲进帐中,跟在安克帖木儿的身后,慢慢地向哈密王纳忽里走去,看他的眼神就如同看一个待宰的羔羊。他们每个人的刀上,都在滴答滴答地滴着血。 “来人!快来人!侍卫长!”哈密王纳忽里声嘶力竭地大吼着,虽然知道看这情景,侍卫长怕是凶多吉少,但还是抱着最后的侥幸心理大声的高呼着,寄希望于哪个胆大的小兵半夜跑到他的大帐跟前来撒尿,一不小心听到了他的呼救——希望真的很渺茫。 “不要在白费力气了,我等这个机会等了很久了,今天老天爷终于让我如愿了。上!”安克帖木儿扭过头去,冲着身后的死士,恶狠狠地命令道。 十几个死士一拥而上,十分熟练的割下来哈密王纳忽里父子的人头,然后打包带走,跟着安克帖木儿回到了他的大帐。 安克帖木儿的亲信差不多都准备好了,陆陆续续地聚了过来,他们趁着夜色的掩护,有意识地绕过明军的巡逻,向着回鹘军的大营摸索前进。 但是这么多人一起行动,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明军对他们又是重点防范,很快有巡夜的士兵发现了异常,大声叫喊道:“什么人?站住!口令!” “成败在此一举,杀出去!”安克帖木儿果断的下令道。这个时候玩什么阴谋诡计都没有用了,对方要是被你三言两语骗过去了,大明早就亡了。 “嗖!”地一声响动,是弩箭破空的声音,早就准备好的哈密王弓弩手待安克帖木儿一声令下后,立即一箭射穿了那位刚才喊话的明军的喉咙。 “有警报!有警报!准备战斗!”与这位明军一起巡夜的九名士兵立即扯着嗓子大喊了起来,纷纷拿出硬弓来,就地找了个掩护就开始与哈密的叛军对射。一名明军点燃了随身携带的火把,向着不远处的观察哨画了三个圆圈。只不过第三个圈还没有画完,他就被哈密叛军的弓弩手给射死了。 这一下子,附近的明军都知道这一带出事了,立即一边高声示警,一边迅速地向这一带赶过来。 “快杀出去!前面就是荣华富贵,杀啊!”安克帖木儿高声大叫着,抽出战刀来,一马当先的冲了过去,既然走上了这条路,就没有办法回头,成败在此一举,这个时候只有舍命一搏了。 他手下的哈密军怎会不明白这个道理,早就做好了不成功便成仁的准备,纷纷抽出兵器来,高声大叫着,向着对面的明军冲了过去。 对方是突然袭击,又是背水一战,一时间明军竟然还落了下风。 “殿下!”帐外的侍卫又着急忙荒的跑进来,跪在朱楧的跟前,大声地禀报道:“启禀殿下,哈密军兵变了。” “什么?”朱楧闻言不觉大惊,哈密军虽然人数不多,战斗力也有限,但这个时候闹兵变确实是很伤士气的行为,一个咕噜爬起来,急忙冲着那名侍卫说道:“去拿本王的盔甲和兵器来。” 帐外的明军大营一片混乱,许多人被这突入其来的变故震惊了,今天夜里乌云闭月,也周围一片漆黑,借着几个微弱的火把很难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因此明军有些猝不及防,竟然被这一队哈密军士兵冲了出去。 “快!冲到壕沟对面,鸣金三声,对方就会来接应我们。”安克帖木儿高声大叫着指挥着军队冲锋,原来他和回鹘军早有勾结,约好了投降的暗号,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跟随安克帖木儿的哈密军队疯了一样的冲向壕沟的对面,向前一步是天堂,向后一步是地狱,任谁也会拼命。 就在他们即将冲到壕沟边上的时候,黑夜里突然闪出一彪人马拦住了他们的去路,为首的一位英气逼人的少年凌空大喝道:“叛贼!本王何曾薄待尔等,尔等居然想要背叛我?” 说话的正是肃王朱楧。 “哼!好一句何曾薄待,我们兄弟这几日给你当炮灰当的够多了,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回鹘那边的人,来日战场相见,还望肃王恕我等无礼。”安克帖木儿十分不屑地回了一句,黑夜之中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从他的语气中可以听出来他是十分不满的。 “用不着来日,今日本王就与尔等见个分晓!”朱楧勃然大怒,这个世界上除了老朱以外,还没有人敢如此挑战他的权威,简直是视他这个肃王如无物,当即取下硬弓来,冲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个盲射。 “啊!”地一声惨叫,传来了马上一人应声倒地的声音,不得不说朱楧的箭法还真不是盖的,中箭倒地的人正是此次叛乱的头领——安克帖木儿。 “安克大人!”哈密叛军万万没想到他们的首领就这样一下子被对方给射死了,一下子吓得六神无主,许多人纷纷扔掉兵器投降,剩下的人想要负隅顽抗也完全没有了胜算,被明军绞杀殆尽。 朱楧身穿重甲,迈着坚定的步子,带着一队卫兵走到安克帖木儿的尸体旁边,见他马背上滚下来的两个带血的布包里包着的正是哈密王纳忽里父子的人头,这才确定了此次兵变的主使是这个叫安克帖木儿的家伙,这个人曾经派人暗杀过自己和娜扎,这段时间为了大局,朱楧一直忍着,没想到今天他又跳出了跟自己作对。 朱楧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心中地怒火,眼眸中一下子射出了灼热的火焰,恶狠狠地说道:“将安克帖木儿五马分尸,所有参与兵变的人全部斩首一个不留!” 随后,又斜眼看了一下哈密王纳忽里的首级,心中略微泛起了一丝不忍之意,这位哈密王虽然老是跟自己闹别扭,但彼此之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不过是立场不同而已,坦白来说,自己若是处于他那个位置,肯定也会这么做,谁愿意将自己一辈子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地盘拱手让出? 朱楧对这个哈密王的所作所为深表理解,况且再怎么说他也是迪丽娜扎的父亲,这点人情总是要念的,微微地叹了一口气,吩咐道:“将哈密王父子的尸体缝好运往哈密,以王礼下葬。” “臣遵令!”一名站在朱楧身边的千户向朱楧作了一揖,慷慨的回答道。他这种级别的官员平时是见不到王爷的,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在王爷跟前好好表现一次,怎么能不积极呢? 这次兵变被彻底平定,共斩杀闹事的哈密军将士上千人,鲜血流了一地,不过朱楧对此还是略微有点庆幸的,多亏了安克帖木儿这个蠢货杀了哈密王,要不然自己将来还不知道如何安置他,虽说让他当哈密城主是骗他的,但毕竟这件事是自己亲口答应的,出尔反尔打自己嘴巴的事还是很不好受的。 天上的乌云越聚越多,甚至开始了有了阵阵雷声,看来免不了要来一场倾盆大雨。朱楧信步返回大帐,这时候一名传令兵打马走过来,见到朱楧后,一个咕噜翻下马来,单膝跪在地上,行了一礼道:“启禀大王,长孙将军已经击退了回鹘军的袭扰部队。” 朱楧轻轻地点了点头,淡淡地“嗯”了一声,此事早就在他的预料之内,因此也不觉得吃惊,很随意地摆了摆手,示意那名传令兵退下,然后径直回到自己的大帐内,宽衣解带,到头就睡。 第二天,果然下起了倾盆大雨,跟瓢泼一般,哗哗地洒在双方的营地上。 朱楧的中军大帐建在了地势较高的地方,搭建技巧也很讲究,以确保他这个王爷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都可以住的舒服。 现在的朱楧最担心的倒不是自己的住所问题,虽说穿越成王爷之后,他变娇贵了不少,但骨子里还是能吃苦的,要不然也不会亲自带着大军来打仗了。这个时候他最担心的还是火器营的火药,明朝初年的火器防水性能都是很差的,火药不是装在金属容器里面,而是散着倒进炮管或者火铳管里,如果火器湿了的话,那火药就会失灵。 明朝末年,孙传庭出关驰援开封与李自成最后一战时,就是遇上了连日大雨而失败,连续不断的大雨不仅阻断了明军的粮道,搞的明军只能吃没有长熟的柿子充饥,士兵们的体力跟不上,还使得孙传庭精心打造的火车营威力大减,没有打破李自成的骑兵阵,被李自成打了个防守反击。 实际上,直到鸦片战争时,英军的火器都没有解决防水的问题,更何况是明朝时期的火器。 史学家往往把孙传庭最后的失败归咎于崇祯太急切,逼着他出关与李自成作战,这实际上是完全不了解当时的形势,不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而是从满清编纂的史料出发。 实际上,崇祯当时也没得选。开封城已经被李自成围了三次了,粮草断绝,危若累卵,都开始人吃人了,谁也不知道能坚持到什么时候,而且开封是京城的南大门,只要拿下来开封,就可以沿着古运河北上直逼京城。当年徐达北伐元大都就是走的这条路线。徐达可以这么做,为什么李自成就不能这么做?为什么要绕到陕西呢?你从开封坐车去北京还要绕到陕西转车吗?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陕西的孙传庭虽然有一定的实力,但陕西的地形太有特点了,只要将潼关堵住,外面的人就别想进来,当然里面的人也别想出来。当年朱元璋派徐达常遇春北伐的时候,为了防备陕西的李思齐支援,就先派邓愈攻占了潼关,将他的军队锁在了陕西,是李思齐的大军发挥不了任何作用。北宋靖康之变时,金军也是先派部队攻占了潼关,使得北宋的王牌军队——秦晋西军窝在陕西出不来,这才从容的攻破了开封。前人珠玉在前,李自成为什么不能效仿呢?他若是攻占了开封之后,也派一支部队攻占潼关,那孙传庭的十万大军也就被锁在里面,毫无用处了,所谓扼京师上游这句话,就成了一句空话,这句话说不定也是孙传庭的一句托词,因为说的很没有水平,不符合他的智商。 实际上这件事大家都没有错,错就错在明朝该亡了,气数已尽。孙传庭考虑的是战术问题——“兵新募,不堪用”,带着一群未经训练的新军去和李自成交战胜算的确不大。而崇祯考虑的是战略问题,李自成若是打破了开封就可以直逼京城端掉皇帝的老巢了,到时候你就算是练出了足以横扫天下的军队又有什么用?崇祯不是元顺帝,不能往北边跑,依照他的性子,到时候肯定就是殉国一条路。所以说这件事不能怪崇祯心急,是他没得选。 崇祯当时手里就只剩下三张牌了,第一张牌就是窝到武汉的左良玉,左良玉部虽然有一定的实力,但已经被李自成打怕了,不敢跟他交锋,而且左良玉嚣张跋扈,此时已经不怎么听调遣了,所以这张牌形同虚设。 第二张就是宁远总兵吴三桂,这个就不用多说了,他还要防备满清南下,离不开,宁远是战略要地,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绝对不能放弃的。后世的一些自以为是大神的人整天质疑关宁防线的作用,这实在是自以为是的观点。他们的理由是清军数次绕过关宁防线跑到明朝腹地入寇,防线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关宁防线跟后世的马奇诺防线一样,是形象工程,形同虚设。 持这种观点的人为什么不好好想想,建立关宁防线花了多少人力物力,明朝后期的财政收入几乎都砸到上面去了。明朝的皇帝和那些考上进士、榜眼、状元又在官场上混了几十年混到权力巅峰的人都是傻子吗?没用他们还费那么大劲干什么? 那些将关宁防线比作马奇诺防线的人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地形,诸位书友可以打开百度地图看一下,从北京到东北的火车就一条路,就是沿着关宁防线到沈阳。这是因为,从沈阳到锦州再到山海关是一马平川的大路,就算是古代的交通条件下,十几万人刷刷地也就过去了。而要是从蒙古绕路的话,不仅远,路还特别难走,又窄又陡,几万人的部队都要绕老半天,非常不方便。 清军能几次成功入寇明朝是因为当时明朝国力虚弱,再加上内部大乱,无力阻击而已,若是太平年代,只要把后路切断,那深入明朝腹地的清军就有了被关门打狗的危险。也正是因为有关宁防线的阻隔,清军前几次只能入寇,抢完就要跑,要不等明朝的援军汇集,就有被包饺子的危险。 其实,清军一直都是想攻占明朝的疆土的,谁会嫌自己的地盘大?只是形势不允许而已。 后世的张作霖要从北京退到东北时,有情报显示日本人在皇姑屯火车站有异动,他的参谋长杨宇霆就劝他乘坐汽车,从古北口绕路回东北,结果他嫌绕的慌没有听从,被炸死在了皇姑屯火车站。 第二百零三章 刚正面 所以说,关宁防线是很有作用的,如果放弃的话,清朝就会直逼上海关,他们那十几万精锐的部队就会直接威胁到京城的安全,皇帝大人怕是连觉都睡不好了。这也就是为什么直到万不得已的时刻,崇祯才调吴三桂回京入卫,弃几百里地倒没什么,关键是防线崩溃之后,京城就会直接面临八旗军的压力,危险,真的很危险。 最后一张牌就是孙传庭的陕西军,虽然兵新募,不堪用,也只能将就着用了,除了这三张牌之外,其余的黄得功、朱大典等等,力量小而分散,形不成战略力量,不足以使用。 这也就是为什么弘光朝廷瞬间就灭亡的原因,崇祯上吊的时候,明朝的三大战略军事力量灭亡的灭亡,投降的投降,只剩下一些弱小的二流部队,怎么能挡得住八旗军的攻势? 在清朝的官方史书里,弘光皇帝朱由崧是个地地道道的昏君,除了享受以外什么都不会干。关于这个记载,笔者认为要么是东林党和清朝的故意抹黑,要么就是朱由崧知道自己这个皇帝当不了多久,一没钱,二没兵,还有一帮东林党虎视眈眈的要搞自己,既然横竖都要灭亡,还不如趁机好好享受一把,过一过皇帝瘾。 肃国的火器营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早在昨天晚上打雷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做防水工作,火药能放到瓷罐里的都放到了瓷罐里面,剩下的都和火器用油布包起来,但饶是如此,还是免不了受潮,许多火药因此而失效了。 朱楧对此开始隐隐地担忧起来,回鹘军兵马较明军多,明军完全是靠火器来压制对方,现在火器又失灵的趋势,这让他如何不担心?自己能想到的,对方也一定能想到。 到了晚上的时候,雨还没有停止,朱楧终于坐不住了,召集手下的将领安排任务道:“从现在开始,我军收缩防御。编为左中右三个集团军。后将军范朝西!” “末将在!”范朝西站出班来,向朱楧深深地作了一揖,大声的说道。 “命你为右翼总兵,负责掩护我军的右翼,若遇到敌军袭击,不惜一切代价,坚决顶住!”朱楧瞪着一双灼热的目光像一只猛虎一样盯着他,不容讨价还价的说道。 “末将领命!”范朝西被朱楧看的浑身一凛,深感责任重大,站直身子,挺起胸膛,慷慨激昂的说道。 “前将军瞿能为左翼总兵,与后将军一样,若遇到敌军偷袭,不惜一切代价,坚决顶住!”朱楧看了一眼传令兵,不容置喙的说道。瞿能还在养伤,他的意思是让传令兵通知瞿能。 “殿下,瞿将军的伤还没有好,是不是换个人?或者是让长孙宏借着干?”左将军李勉听到朱楧的这个命令不禁吃了一惊,不明白王爷为什么将这个重任交给一个受了伤的人,还以为王爷把瞿能受伤这件事给忘记了。 “不行!长孙宏的能力不够!”朱楧虎目一扫,断然拒绝道:“你去告诉瞿能,这点小伤就受不了了?装什么蒜啊,马上到本王的左翼军给我当总兵!” 这一下子轮到众位将士懵逼了,昨天敌军夜袭的时候,长孙宏派人来求援,朱楧连理都没理,似乎是对长孙宏很放心,怎么这个时候又说人家能力不够了?非要让一个受了伤的人担任总兵。 朱楧看着诸位将领面面相觑的样子,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大战在即,没工夫卖关子,将诸将心中的疑团都解除了他们才会安心打仗,于是道:“昨天敌军夜袭,虽然声势较大,但他们心里还是认为他们的粮道是可以重新建好的,只要粮道建好了他们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拖垮我军。因此他们谁也舍不得拼命,毕竟谁也不想死在成功之前。而现在,天将大雨,看着样子,没个几天是停不了的,这样的话,对方的粮道就建不好了,会陷入断粮的危险。为了避免自己陷入险地,他们明天肯定殊死一搏,以求趁着我们的火器不能用打退我们,这样以来,以长孙宏的能力是无法应付的。” “大王英明!”诸位将领都被朱楧这一番高论给深深地折服了,自己的领袖能有如此识人之明,以及如此深邃的谋略,何愁打不退回鹘军,每一位明军将领的士气又涨了一大截,只等着明日的厮杀。 “其余人,随本王坐镇中军,节节防御,明日与回鹘军一决高下!” “末将遵命!”肃国的将领又是一阵整齐的应诺声,声震屋宇,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挂满了自信,只等着日出时分将举兵来犯的回鹘军撕个粉碎。 果然不出朱楧所料,此时的回鹘军大营内,气氛也是异常紧张,大雨已经下了一整天了,而且还没有停止的迹象,在这种环境之下,回鹘军的粮道就别想建立起来了。古代的路都是泥土路,一下雨根本没办法走,还怎么运粮食? 坐在大将军椅上的博尔忽暗叹倒霉,西北地区是少雨的,可是今天偏偏下这么大的雨,这不是要断他的后路吗? “大将军,不能再拖了!这粮道怕是建不好了,过了明天军中就该断粮了,我们应该主动出击,击垮明军。”性格勇猛好战的副将军赤鲁旱扯着嗓子大叫道,在他看来,正是因为副将军和也花不台的懦弱才让十几万回鹘军陷入如此境地。若是听了他的话,明军早就被击退了。 “大将军,末将也认为该出击了。现在天将大雨,虽然对我军运粮不利,但明天的火器也不能使用。将士们都知道我们只剩下一天的粮食了,肯定会奋力拼杀,我们明日出战,胜算还是很大的。”这个时候,一贯和赤鲁旱作对的也花不台也顾不上跟他唱反调了,因为他知道,回鹘军只剩下了放手一搏这一条路,此时若是还耍个性,那纯粹是没事找抽型人格。 “好!明日我军就全军出动,进攻明军。赤鲁旱,你率领左军;也花不台,你率领右军;本大将军自领中军,我们中央突破,两翼包抄,一定要将对面的十万明军撕个粉碎!”回鹘的大将军博尔忽一拳重重地砸在了桌子上,虎着脸大喝道。显然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有一种不破明军誓不还的气势! “末将领命!”回鹘军的大小将校也被博尔忽的气势所感染,纷纷高声叫嚷着,接下这道将令。在他们看来,明军之所以敢跟他们叫板,完全是仗着火器的压制,看着样子明天还是会下雨,到时候不能使用火器的命就跟待宰的羔羊没有什么分别。 博尔忽见士气可用,心里十分高兴,虎目一扫,威严地对诸位将领说道:“明日谁肯做本大将军的先锋?” “末将愿往!”说话的是金刀驸马,他站出来,将右手放在胸前锤了几下,慷慨激昂的说道:“上次让朱楧小儿侥幸逃走了,这次末将一定将他生擒到大将军座下!” “好!本大将军就准你所请!”金刀驸马也是一员勇将,打仗虽然没什么头脑,但有一股子狠劲,见人就往里面冲,谁都拦不住,明天自己不正是需要这样的人吗?博尔忽对这个人选非常满意,重重地点了点头,一指金刀驸马,威严的说道。 “谢大将军!”金刀驸马志得意满,在他看来明军都是软弱的羔羊,那个肃王更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儿,上次被他逃了是他运气好,这次说什么也要将他斩于马下。 第二天清晨,雨仍然下个不停,本来应该大亮的时候,却因为这些阴雨而变得阴沉,灰暗。 肃国的将士早就在各自长官的严厉督促之下严阵以待,准备迎接今日的挑战。经过这几天的大战,肃军伤亡了五千人,哈密军伤亡了近万人,因此还能参加战斗的队伍加起来有十万五千多人。 朱楧早就料到了回鹘军会采取中央突破,两翼包抄的战术,因为正对回鹘军的中央有明军填好的壕沟,进攻过来十分方便,为了应对还剩十二万左右的敌军,朱楧采用了抗战时期薛岳在长沙发明的天炉战法。 所谓的天炉战法是两翼防线坚决顶住,中央防线节节抵抗,敌军每突破一道中央防线,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而且中央的每道防线被突破后,不会就此溃败,或者是跟敌军同归于尽,而是在长官的带领下向两翼运动,这样也可以加强两翼的防线。 如此一来,敌军在节节推进之时,看似一直在进攻,其实他们的中央军却是一步步钻进了肃军布置的口袋里,变成了凸出部分,等到他们被消耗的筋疲力尽之时,肃军强大的两翼就会压过来,和正面的军队形成三面包围之势,一举歼灭敌军。 不得不说,这一套战术真的很损,让敌军在层层突破,高歌猛进的时候陷入重围,任谁也不会想到。 越损的招式,朱楧就越喜欢。 第二百零四章 你死我活 对面的回鹘军也列好了攻击阵型,看那架势与朱楧所料的完全不错,正是采取了中央突破,两翼包抄的战术。 “咚咚咚!”回鹘军的阵地上传来一阵阵振奋人心的鼓声,打过仗的人都知道,这是敌军准备进攻的信号。 随后,回鹘军的大将博尔忽令旗一挥,大声命令道:“我军只剩下这一日粮食,今日是背水一战,打赢了肃军人人可享受荣华富贵,若是输了,诸位可就要埋骨异乡了,望你们努力!” “吼!”“吼!”回鹘军的将士开始山呼海啸的高呼起来,目前的形势不用大将军多说他们也明白,只有打败了对面的明军,他们才会有活路,因此每个人都抱了拼命的想法,浑身的肌肉都已经紧绷,眼睛里放射出嗜血的光芒,借此大雨的衬托,整个回鹘军的军阵透露着一股肃杀的威严。 朱楧站在高高的大将台上,一脸凝重的望着对面的回鹘军,对方的这种气势是他之前从来都没有见过的,说实话他虽然做了充分的准备,但自己这边人少,对方又肯拼命,实在是没有十足的把握能赢。 他在正面设了七道防线来节节阻击对面的回鹘军,但他也没有信心这七道防线能把回鹘军的锐气全都耗光,万一要是对方的士气如虹,被人家连破七道防线,那这天炉战法的炉底子就会被捅破,两翼打得再好也就没有意义了。 朱楧缓缓地拔出宝剑,一脸肃杀的望着自己身前的大明将士,冲着自己身边的传令兵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自己今天的命令:“此战,刀必卷刃,马必喘汗,人必带伤,违者斩!”既然你要拼命,那本王就奉陪到底。 传令兵通过旗号和鼓声将朱楧的命令传达给全军将士,十万肃国将士听见或者看见之后,全身的血管都爆裂了起来,一身的热血在滚滚沸腾,用足以摧山裂石的声音高声大叫着:“杀!杀!杀!” 誓要将敢于来犯的回鹘军士兵吞光嚼烂! “杀啊!”回鹘军的阵地上爆发出一阵山呼海啸的呼喊声,随后十几万的回鹘军冒着倾盆大雨,踩着泥泞的雨水从壕沟对面杀过来。为了保证自己能进退自如,回鹘军在挖壕沟的时候就事先在营内准备了许多木板,此刻,他们踏着明天填好的通道,或者是将木板铺在壕沟上,争先恐后的向明军杀来。 十万明军将士的神经都紧张到了极点,就连吐鲁番城头上的哈密军也都捏了一把汗,稍微有点行伍经验的人都看的出来,这波团战是双方最后的决战,成败在此一举,明军赢了,就可以将他们从牢笼中解救出来。若是回鹘军赢了,他们的处境就危险了,刚刚大获全胜的他们接不接受投降还是两回事。 朱楧还是十分不厚道的将哈密军放在了第一道防线抗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无论谁带兵打仗,总是要先保证自己嫡系的安全。没有了嫡系很有可能被人家反客为主。 曹操在赤壁之战大败时,也是先将自己的嫡系部队撤走,被干掉的大多是荆州兵。前秦的苻坚在淝水之战惨白,嫡系人马损失惨重,最后就毫不意外的被别人抄了后路。 朱楧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是一个枭雄,枭雄就是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心慈手软。 “放箭!”哈密军的万夫长用战刀指着前方,高声大叫着。经过多日的大战,哈密军损失惨重,原来的两万兵马现在也就一万来人,被朱楧交给了他们的一个万夫长来统帅。 这位万夫长还是很识时务的,知道自从哈密王纳忽里开城的那一刻,哈密就算是完了,再加上这些日子,他亲眼看到肃王朱楧不俗的胆识和谋略,知道他是个可以成大事的人,所以就下定决心跟随肃王干一番事业。 昨天晚上安克帖木儿图谋叛乱时,这位哈密军的万夫长坚定立场,不仅没有跟他同流合污,还利用自己的威望震慑住了大部分哈密军的士兵,这才使得叛乱能够被迅速平定。 事后,朱楧对他忠勇的行为大加褒奖,命他统帅剩余的哈密军将士继续随大军作战。 这名哈密军的万夫长久经沙场,自然知道朱楧将他们放在第一关就是让他们当炮灰消耗回鹘军的炮子的,但他还是硬着头皮接了下来,因为他没得选择。再者,说句十分阴暗的话,就算是死,死的也都是小兵,他这个堂堂的万夫长只要运气不是太差,一般是死不了的。 “嗖嗖嗖!”一排利箭从哈密军的弓箭手手里射出,大雨落在他们的脸上,落在他们的手上和弓上,仿佛为这旷世大战营造着悲壮的气氛。大雨能够激发人体内巨大的精神力量,在雨中军训过的人应该深有感触。这种场景似乎带着一种天然的悲壮,让人不自觉地想要战胜一切困难。 虽然视线很模糊,但哈密军的利箭还是准确无误的射向了对方急速冲过来的回鹘军,射在了回鹘军最前面的刀盾兵上,与雨水一起撞击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再射!射他们后面的长枪兵!”一名哈密军的百夫长挥舞着战刀,扯着嗓子高声命令道。战场太嘈杂了,就算是如此大声的说话,自己的手下还有可能听不见。这名哈密军的百夫长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总算是将自己的意思传达给了附近的士兵。 然而这个时候,一直利箭袭来,将这位哈密军的百夫长射倒在地,溅起了高高地泥水。 回鹘军的弓箭手开始反攻了,为了掩护前面的刀盾兵,进入射程后,他们就向着对面的肃国军阵发射出了一排排利箭。射倒了一片哈密军。 “duang!”地一声巨响,是回鹘军的刀盾兵冲了过来,将一名哈密的士兵撞到在地,然后乱刀砍死。 哈密军开始抽出战刀来和回鹘军进行短兵相接,然而他们经过多日的交战身心疲惫,再加上昨晚的叛乱动摇了他们一部分人的军心,因此他们的战斗意志并不是特别坚强,在和回鹘军交战了没多久之后,就呈现了溃败之势,一些人开始提前向两边撤退。 “混蛋,不许退!”哈密军的万夫长见此情景气得暴跳如雷,朱楧虽然规定他们打不过了可以向两边撤退加强侧翼的力量,但也是规定了他们最少要坚持的时间的。要不然每一道防线一打就像两边撤退,那自己这个天炉阵还摆不摆? 朱楧给哈密军万夫长的时间是两刻钟,也就是半个小时,说实话这个时间不算太短,但是军人嘛,就应该有一往无前的精神,就应该勇于克服困难完成任务。 哈密军的万夫长已经决定从今王后跟着朱楧干了,自然是将自己这辈子的荣华富贵都压在了朱楧对他的看法上,这第一仗要是拉稀了,那他今后就别想在朱楧跟前抬起头来,因此见到部下这么不争气后,不由地大怒,亲自砍死了两个逃跑的士兵,将他们的脑袋遍示全军,高声大叫道:“你们是哈密最后的勇士!大王虽然不在了,但公主殿下还在城内,你们怎么能够临阵脱逃?没有命令擅自撤退者,杀无赦!” 这一条严令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哈密军的士兵们终于认识到和回鹘军去拼命不一定会死,但要是逃跑肯定会被自己的万夫长砍死,到时候连个抚恤都没有。 更何况,他们的哈密王纳忽里也算是间接死在了回鹘人手中,迪丽娜扎公主还在城内等着他们去救,坦白来说,哈密王纳忽里和迪丽娜扎公主平日里对他们都很不错,在这最紧要的关头不去拼命,多少有一些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哈密军的防线重新稳固了下来,开始和气势汹汹地回鹘军短兵相接。一名哈密军的十夫长刚刚费了半天力气砍死了回鹘军的一名小兵,瞬间就被三个回鹘军的长枪兵捅了一个透心凉。 双拳难敌四手,对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两刻钟之后,哈密军的士兵已经伤亡过半,这才在各自的长官的带领下纷纷向两翼散开。回鹘军的士兵急于向前推进,没有注意到哈密军的士兵撤退时虽然阵型较乱,但是没有溃败之像,始终保持着一定的秩序。 攻破了哈密军的这一道防线之后,回鹘军的士兵又开始冲向第二道由明军组成的防线。明军在阵前挖了一些一米来深的小陷阱,放了些大铁钉等障碍物,一方面是对攻击他们的回鹘军造成一定的杀伤,另一方面也是告诉哈密军要撤就按照大王的部署向两边撤,若是向后撤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实际上,这条严令不只是适用于哈密军,而是适用于整个明军将士。为了保证天炉战法的顺利施行,朱楧规定,每一道防线的明军将士在完成任务之后,必须向按照战前的部署向两边撤退,有敢向后面溃退者,后一道防线的明军必须将其杀无赦,以正军纪。 第二百零五章 王旗就是大明的底线 回鹘军的前排士兵冲到明军阵前时,忽觉脚下一悬,许多人都掉进了明军事先安排好的陷阱里,整条腿都迈了进去,只露出了半截身子,无法移动。这些人都成了明军弓箭手的活靶子,被来了个定点射击,每个人身上都插了不下十支箭,或仰或倒,摔在了泥泞的土地里,弄的满脸泥巴。 另一些回鹘军的士兵则不一小心踩到了明军事先撒在阵前的大铁钉等障碍物,整个脚掌都被洞穿,普通一声倒在地上,疼地哇哇大叫,要么成了明军弓箭手的活靶子,要么就成了丧失战斗力的废人。更有甚者,甚至被后面冲来的队友活活踩死,惨不忍睹。 不过,回鹘军到底是人多势众,在付出了初期的一些伤亡后,大部分人还是杀到了明军的阵前。暴怒的,疯狂的挥舞着手里的兵器和他们最主要的敌人——大明将士短兵相接。 不得不承认,回鹘军的将士打的还是非常英勇的,因为他们面临着一个最基本的问题——生存问题,若是想活下去,就必须打败面前的明军,这是唯一的机会,因此每个人都拼尽全身的力气,抱着有死无生的气概冲击着明军的阵型。 数万回鹘军前锋犹如海啸一般,汹涌地冲向明军的防线,明军的第二道防线被一股巨力撞击,顿时压力山大,不过明军人数虽然少,但胜在组织严密,这就不得不佩服朱楧的先见之明了。 之前明军最小的军官是小旗官,一个小旗有十个明军,一旦打起来还是难以兼顾,而且一旦小旗官阵亡,剩下的九个明军就会群龙无首,容易被敌军击溃。朱楧在此基础上设计了士官制度,一个小旗里除了一名小旗官以外,还有两个士官,士官和小旗官每人各带两到三名士兵,这样就加强了军队的指挥能力,做到指挥到人,组织变得很严密,比较不容易被击溃。这就好比在一道石墙上加筑了钢筋,会使整道石墙的坚韧程度大为增强。 担任回鹘军先锋的金刀驸马也被明军的顽强给震惊了,双方交战了两刻多钟,明军虽然因为人数上的问题出于劣势,但没有溃乱的现象,按照他的判断,仗打到这个份上明军应该败退了。 殊不知上次明军出现慌乱是因为后方大爆炸,毕竟再训练有素的军队也是人,不是毫无感情的机器,出现那么大的一个事故,还是在进攻的关键时期,队伍不出现慌乱是不可能的,而现在明军是有备而来,准备跟该死的回鹘军决一死战,整个队伍的心理素质自然比之前要坚强。 更何况,回鹘的金刀驸马残杀明军俘虏的事已经传遍了明军大营了,每一个明军将士都对此恨得咬牙切齿,许多人都悲愤地呜呜大哭,当兵的都是火爆脾气,自己的袍泽被对方以如此残忍的手段折磨致死,是可忍,孰不可忍?开战之前,朱楧已经交待了,对于回鹘军金刀驸马的手下不接受投降,见一个杀一个。 偏巧的是,今天这个金刀驸马又自己带人往枪口上撞,还嚷嚷着要做击破明军的第一功臣,嚣张到如此地步,不打你打谁? 朱楧给第二道防线规定的时间早就过了,然而这里的明军不管是军官还是士兵都没有退却的意思,又足足坚持了一刻钟,才在自己的指挥官的带领下有序的向两翼运动。 由于有基层士官这个组织,明军的撤退要比哈密军有序的多,伤亡也小很多。 “金刀驸马,他们败了!”回鹘军的一名万夫长兴奋地冲着金刀驸马大叫道。这名回鹘军的万夫长今日也豁出去了,亲自上阵,还杀掉了两个明军,见明军如此溃退,有一些意犹未尽。 “杀!这些汉人杀了我们那么多同胞,能多杀一个就多杀一个!”金刀驸马已经彻底疯狂了,瓢泼的大雨,肃杀的气氛,横飞的鲜血,已经将他从人彻底变成了一个杀戮的机器。他挥舞着战刀,不顾自身的伤亡,高声大叫着,催促着手下的人前进。 “不要恋战!快走!”一名明军的士官一把拉住一个杀红了眼的明军士兵高声大叫道。 新兵打仗容易上头,一开始可能会感到害怕,但一旦打起来,又容易一猛子扎进去出不来。作为最基层的指挥官——明军士官,有义务把握本战斗小组的进攻节奏和走位意识,在见到队友上头的时候,必须将他拉回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啊!我要杀了他们!”这名明军士兵的情绪显然十分激动,因为不久之前,跟他一起来投军的好朋友死在了回鹘军的刀下,他们两个是一个甲的,十分的要好,亲眼看见自己的好朋友被敌军捅了一个大窟窿,哼都没有哼一声就倒在了泥水里,溅了一脸血污,这种感觉任谁也不能轻描淡写的过去。 这名明军士兵忘不了自己的好朋友临死时那双不甘的眼神,他还没有成亲啊,那双眼神直直地望着自己,仿佛在诉求着什么,让这名士兵始终难以忘怀。一股血气之勇涌上心头,就算是拼了自己的命不要也要将来犯的回鹘全都杀光。 “二娃!不要感情用事!快撤,弟兄们都开始撤了!”那名士官十分理解这位士兵同志的心情,但现在不是感情用事的时候,第二道防线的明军已经筋疲力尽了,开始向两翼撤退,他一个人再勇敢能改变什么?只能白白送命! “士官长,我要杀了他们!”那名叫二娃的士兵哇哇大哭着对自己的士官长吼道。 这位明军士官内心也十分感慨,二娃这个人老实、重情义,很对他的脾气,正因为这样,自己就更不能让他死在这里,一把扯住他的胳膊就往后拽,边拽边喊道:“不要哭哭啼啼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现在把自己拼死了也没用,等一会儿我们再痛痛快快地杀这些鞑子为狗子报仇!” 话音刚落,“嗖!”地一声,一支利箭袭来,不偏不倚地射中了那名士官的脖子,鲜血顿时喷涌了出来。那名士官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个时候死去,他还想着过一会儿多杀几个鞑子立功呢。然而,天不遂人愿,他只能带着满眼的不甘心,一声不吭地倒在了血污之中。 “士官长!”那名叫二娃的新兵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那个平时牛叉闪闪的士官长就这样死在了自己跟前,死的十分不值。“是我害了你。” “不要在这里废话了,带上他的尸体,赶紧撤!”另一名同在一个小旗的士官见此情景冲着二娃大吼道。 二娃此时也顾不上报仇了,在同伴的帮助之下,带着士官长的尸体向左翼撤退。古代的战争中,斩首数量是远远少于实际的杀敌数量的,因为人都是有感情的,谁也不愿意看着自己的袍泽身首异处,脑袋被人家砍去报功,因此只要是还有一丝机会,军士们就会将自己同伴的尸体带走。 回鹘军连胜两仗,士气大振,在金刀驸马的率领下高声大喊着冲向了明军的第三道防线,这道防线的明军同样是奋力作战,坚持到了规定的时间然后徐徐撤退。 此时,回鹘军里的一名万夫长感觉到不对劲了,他们中央军虽然进展顺利,可是两翼的部队被死死地挡在外面,丝毫没有进展,而且明军的溃兵都是向两翼有组织的撤退,而不是向后溃退。起初他还以为明军是怕冲散自己后面的阵型才这么做的,但现在他开始隐隐地担忧起来——中央军太突出了。 “金刀驸马,两翼友军没有丝毫进展,我们是不是缓一缓。”这名回鹘军的万夫长走到金刀驸马跟前,面带忧虑的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回鹘军的金刀驸马虽然以勇猛著称,但并不是傻的不知道死活,否则也当不上金刀驸马,经过这名回鹘军万夫长的提醒,他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自己进展太快,两翼进展缓慢,到最后自己不就被三面包围了吗? 但现在撤回去行吗?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说好了今天要战败明军,拿下朱楧的人头,牛皮吹得震天响,就这么退回去不是打自己的脸吗?这让三军将士怎么想?士气会受到多大的打击。 况且,军中的存粮就剩下一天了,现在撤回去今天肯定就不能再进攻了,过了今天军中就会断粮,人心就会不稳,明军单是拖就能把自己这边拖死。 回鹘军的金刀驸马面色凝重,抬眼望了望不远处朱楧的大旗,成功近在咫尺啊,怎可轻易放弃?虽然冲过去很不容易,还有好几道防线,但这个世界上哪件事是容易做的?尤其是建立如此巨大的功勋,怎么可能会容易。 瓢泼的大雨哗哗地落了下来,撒在他和那位万夫长的头盔上,衣甲上,溅起了大大小小的水珠,将他们刚才还沾满鲜血的战刀都洗刷了个干净。 “干吧!到了这个时候还能怎么办?”回鹘军的金刀驸马终于面色凝重地说出了自己的决定,一双眼睛一直死死地望着朱楧的大旗,但看的出来,他的内心经过了巨大的纠结。 打仗嘛,本来就是赌博,谁能说清楚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上次明军都攻到自己寨子里了,还不是因为后院起火输了? 明军虽然有圈套,但自己这边也不是毫无胜算,首先,自己这边人多,其次,大雨天气,明军最得意的火器施展不开,再次,每一个回鹘军将士都知道过了今天就要断粮了,不想死只能击败面前的明军,所有都肯出死力作战,士气可用。 只要打破了明军的这几道防线,擒杀朱楧,明军就算是有一万条锦囊妙计也没有用了,况且只要击穿了明军的中军,就会将明军的两翼一分为二,让他们首尾不能相顾,到时候他们就算是再强也没有用了,战胜他们只是时间问题。 “杀啊!杀败明军,活捉朱楧!”经过金刀驸马这么一提醒,回鹘军的万夫长也想明白了,此时只有华山一条路了,是成是败就看谁跟狠了。 向前一步是天堂,后退一步是深渊。 “杀啊!”数万回鹘先锋在金刀驸马的带领下冒着磅礴的大雨又一次向明军的防线发起了冲锋,瓢泼的大雨击打在他们的脸上,洒落在他们的盔甲兵器上,不仅没有使他们的士气降低,反而激发了他们内心无上的斗志。 回鹘军的先锋举着手里的兵器,踏着脚下的泥浆,向明军发起冲锋,地上的污泥溅了他们一身,他们也顾不上理会,只是一门心思地向前冲锋,击溃挡在他们前面的明军。 防守第四道防线的明军是肃国的老兵,战斗力十分强悍,虽然人数要少于回鹘军,但他们每个人都拼命敢战,经过了数次生死大战,他们早就将生死看的很淡,在他们心里,军人的荣誉比什么都重要。 前面的新兵蛋子都能坚持两刻钟的时间,他们怎么也不能输给新兵。肃军在指挥使的指挥下顽强抵御,双方刀枪交错,不断地有人倒下,摔进了泥泞的地上,溅起了几尺高的泥水,永远的埋在了这片土地上。 经过了近半个时辰的奋战,回鹘军终于击垮了明军的第四道防线,但是也付出了较大的伤亡,尤其是让他们纳闷的是,依照以往的经验,一直军队的军中主将若是阵亡,那这支军队就会立即作鸟兽散,丧失战斗力。 可是他们的弓箭手将这支明军的指挥使射死之后,这支明军丝毫没有混乱的现象,反而在另一个人的指挥下愈战愈勇,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伤亡。 这就是军衔制的作用,虽然明军的指挥使一不留神中了对方的流矢,但是这支明军并没有因此而慌乱,四下环顾了一番,见这里军衔最高的就是指挥同知了,于是又团结在他的大旗之下,继续奋力抵抗回鹘军。 这种制度极大的增强了军队的韧性,使得军队不再依赖一个人,而是变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自发的组织起来,继续奋战。 回鹘军的前锋营开始冲击明军的第五道防线,此时的情况对他们来说是越来越不利,从第四道防线开始,负责防守的明军清一色的是肃国的老兵,战斗力不断增强不说,就连侧翼的明军也开始行动起来,骚扰回鹘军中央军的后路,使他们进攻起来颇为碍手碍脚,十分的麻烦。 不过,人数占据优势的回鹘军还是凭借着强大的战斗力,以及有死无生的战斗意志接连突破了明军的两道防线,冲到了第七道防线跟前。 第七道防线,是朱楧亲自坐镇指挥的防线,是由当年的王府三护卫的老底子组成的,战斗力十分的凶悍,当年他们以一敌四,大破哈密军,现在他们要做这坚不可摧的炉底子,将回鹘军的梦想,扼杀在脚下。 “杀啊!前面就是朱楧小儿,谁能拿下他的人头,谁就是回鹘第一勇士!”冲在队伍最前面的回鹘军万夫长用战刀指着朱楧的大旗,声嘶力竭地大吼道。连破明军六道防线,除了疲惫以外,更是让他兴奋,前面就是肃王朱楧了,只要跨过这道防线,不世之功就到手了,一想到这里,这名回鹘军的万夫长就顿感血脉喷张,不顾危险,亲自带着士兵冲到第一线。 “大胆狂徒!竟敢直呼我家王爷名讳!”最后一道防线的指挥官是指挥使王虎臣,虽然由最一开始的前锋变成了现在的后卫,但王虎臣内心没有一丝不悦,反而更加兴奋,因为他知道,王爷这是信任他,才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他。 王虎臣听到那名回鹘军万夫长的喊话后,当即暴跳如雷,内心里的火气“噌”地一下子冒了出来,古人将君忧臣辱,君辱臣死,对方这么名目张胆地挑衅他们的老大,很明显就是没有将他们这些做小弟的放在眼里,这让脾气火爆堪比常遇春的王虎臣如何不怒。 王虎臣的二杆子精神也上来了,当即将指挥位置交给他的副手指挥同知,甩开膀子,不顾一切的轮着大刀冲了上去,一定要将这个不会说话的杂碎剁个粉碎。 在后方督战的朱楧见到这一幕微微一笑,他早就料到王虎臣会这么做,并不因为他擅离指挥位置而恼怒,说实话他就是喜欢王虎臣这种勇者无惧的精神,这种人在关键时刻才能顶得上去。退一万步将,就算是王虎臣阵亡了,他也不担心,因为肃军从来都不是依靠个人的军队,他们仍旧会团结在王虎臣的指挥同知身边进行全力的抵抗。 “duang!”地一声,王虎臣和回鹘军万夫长的战刀交织在一起,震得附近的空气都嗡嗡作响。回鹘军的万夫长顿感手臂发麻,他的武艺本来就不如王虎臣,再加上这一上午的拼杀,早已经筋疲力尽,完全靠着一口气在支撑,这口气支撑着他砍小兵还可以,但碰上王虎臣这种武林高手只能歇菜。 “死吧!”王虎臣大喝一声,一脚将这名回鹘军的万夫长踹了个跟头,然后飞身上前,一刀砍下了他的脑袋。 “好!好!”第七道防线的明军见此情景士气顿时大振,纷纷高声大叫着向着对面的回鹘军发起一次又一次反冲击。 正如朱楧所预料的那样,此时的回鹘军已经到达极限了,从早晨打到下午,连破明军六道防线,看着很拉风,很了不起,但这已经耗尽了他们所有的锐气。回鹘军前锋营的将士此时的感觉都跟那名万夫长一样,手臂酸疼,腰腿无力,全都靠着一口气在支撑,在明军的反击之下,瞬间倒下了一大片。 他们已经是强弩之末!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也! 朱楧站在大旗下面看着眼前的战争形势,嘴角里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回鹘军虽然还在拼命进攻,虽然时不时地有利箭飞来射到挡在他前面的盾牌上,或者是从他的头顶上飞过去,但朱楧知道,回鹘军的极限到了,他们这只不过是困兽犹斗,犹如一只负重累累的骆驼,就差压垮它的最后一根稻草了。 不幸的是,那根稻草朱楧也替他们准备好了。朱楧扭过头去看着左将军李勉,信心十足地微微笑道:“去吧。把你的秘密军队拿出来!” 李勉的嘴角一下子咧开了,终于轮到他出场了,谁说下雨天火器营就只能坐冷板凳,老自己今天就让你们这些鞑子看看,就算到了下雨天,我们火器营一样打的你们哭爹喊娘。 李勉的秘密军队就是明朝的手榴弹部队,明朝的手榴弹的威力自然不能跟现在的手雷相比,首先里面装的不是炸药而是黑火药,若论爆炸威力,最多跟二踢脚差不多,远远没有现在的手雷多少米的杀伤半径。 其次,明朝时期的手榴弹外面也不是金属制的,而是陶瓷制的,爆炸之后,弹片所造成的杀伤力也不大。 因此,为了加强这种手榴弹的威力,明军往往会十分不厚道地在陶瓷里面装上碎铁片等尖锐物体。然后用一根竹管或者芦苇管当做引信,再用泥土和鱼胶封好。 早在前天晚上将要下雨时,朱楧就命令李勉赶制手榴弹,这两天虽然阴雨连绵,但明军躲在帐篷里制作完全密封的手榴弹也没受到多大的影响,哑弹是肯定有的,但朱楧相信他们当中的大部分还是能炸响的。 “快!坏小子们,该你们上场了,千万不要跟回鹘鞑子客气!”李勉走下朱楧的大将台,来到附近的一座大帐篷里,对着里面的几十个明军士兵大声的说道。 这几十个明军士兵就是他的手榴弹部队,旁边的帐篷里还有,他已经派手下去通知了。 ps:剧情有改动,前面主角结婚后离开时说最后一次看南京城墙。已经改掉,主角以后还会去南京。 第二百零六章 大获全胜 前面章节有改动,主角还会去南京。请各位看到后不要喷啊。 这几十个明军全都穿着蓑衣,戴着斗笠,还有不少人拿着临时制作的雨伞,防雨的措施做得很到位。 由于外面的雨很大,明军的手榴弹部队不可能像晴天时那样,将手榴弹一点燃就扔过去,那样做的话很有可能会由于火折子或者引信被打湿而爆炸不了,造成手榴弹的巨大浪费。 他们必须设计一套严格的防水措施,具体来说就是,两人一组,一人穿着蓑衣斗笠做投弹手,另一名给他打着雨伞防水,并拿着火折子负责警戒。投弹手将手里的手榴弹放在火折子上点燃后,并不立即扔出,而是停一两秒钟,在用力扔出去,这样手榴弹就会在回鹘军的头顶上爆炸,不会因为掉到泥水里而失灵。 这个操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新兵可能承受不了这个心理压力,因此李勉在挑选投弹手时,专门挑了一群打了好几年仗的火器营老兵,他们对火器比对自己的老婆都熟悉,引信能燃烧多久,什么时候该扔出去,心里面都门清。 “请将军放心吧,自今日开始,回鹘一定会牢牢地记住我们火器营!”一名领头的千户站出班来,向李勉作了一揖,慷慨激昂的回答道。 “好!老子等着喝你们的庆功酒!去吧!”李勉闻言大为感奋,大手一挥,高声命令道。 “弟兄们,跟我走!”这名明军千户也没顾上跟李勉道别,将身上的家伙都带好,然后领着诸位弟兄出了帐篷,军中的男人都是粗线条,谁也不会将这些虚礼都挂在心上。 外面的雨虽然减弱,但还是不断地下着,明军的投弹手全部就位,他们在盾牌兵的掩护之下开始有条不紊地掏出火折子,然后点燃手榴弹,再然后静止一会儿后,刷地一下子整齐地扔了出去。 正在奋战的回鹘军看到这一队装束奇怪的明军刚开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知道他们扔过来的坛坛罐罐在自己头上爆炸的时候,他们才意识到这将是一场巨大的噩梦。 虽然有的手榴弹因为天气潮湿的原因哑了,有的因为投弹手胆小扔的早了,掉进了泥水里被熄灭了,有的飞到空中恰巧被雨水浇灭了,但还是有不少手榴弹成功的飞到回鹘军的脑袋上方凌空爆炸。 爆炸的威力虽然不大,但是里面装的尖锐的碎铁片四处横飞直接插进了很多回鹘军士兵的眼睛里、头皮里,使得他们抱着头,捂着眼睛嗷嗷大叫着摔倒在地,丧失了战斗力。 “快!放箭!射他们后面穿蓑衣的人!”回鹘军的金刀驸马见此情景大惊失色,立即挥舞着战刀指挥着回鹘军的弓箭手向着明军的投弹手放箭。 “嗖嗖嗖!”地一排利箭袭来,却是明军的弓箭手先动手,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老兵,敌军一撅屁股就知道他们要拉什么屎,眼见回鹘军的弓箭手开始瞄准自己这边的投弹手,当即不等长官的命令,向着对面的回鹘军放出了一排排箭矢。 “啊!”地几声惨叫,回鹘军的弓箭手被放倒一片,有的人的弓箭刚刚拉满,正要射击,却被对面的弓箭送上了西天,手中一抖,那支箭也就射到天上去了。 但是,回鹘军的弓箭手都是久经沙场的,流血牺牲对他们来说是在平常不过的事情了,虽然面对了很大的压力,但是他们当中还是有不少人将箭矢射了出去。 一排排利箭穿过雨滴,直奔明军的投弹手。“当当当!”地几声脆响,明军最前面的铁盾牌挡住了大部分箭矢,但是还是有不少箭矢透过铁盾射入明军后阵。 “呲!”地一声,传来了箭矢穿过明军的蓑衣盔甲射入体内的声音,一名明军的投弹手应声倒地,更为可怕的是,他手里的那颗手榴弹刚刚点燃,还没有扔出去,随着他掉在了地上,雨水并没有将引信打湿,引信还在呲呲地冒着火。 这名明军旁边的战友,见此情景,立即上去将这枚手榴弹踩进泥水里,这才避免了一次事故。 在明军的投弹手的打击之下,回鹘军的前锋营一片混乱,本来就已经疲惫不堪的他们,经过头顶上炸雷的打击,军心顿时崩溃,先是阵型混乱,进攻不再整齐,进而有许多人开始向后撤退,以求得万分之一的逃命机会。 “不许退!成败在此一举,给我顶上去!拿下朱楧小儿的人头我们就赢了!”金刀驸马挥着大刀大喊着,进而气得破口大骂,但还是止不住回鹘军前锋营的混乱状态。 没办法,这位金刀驸马只能亲自带人上阵,以求凭借着自己的勇敢稳住阵脚,鼓舞士气。 “不要退!你们是回鹘的勇士,要对得起勇士之名!”金刀驸马亲自砍死了一个向后退缩的十夫长的脑袋,提着这颗血淋淋的人头遍示全军。 朱楧的瞳孔猛地一缩,注意到了冲到前面的金刀驸马,他对这个人的印象太深刻了,不仅缴获了他的宝剑,还虐杀了他的手下,此仇不报,本王如何在西北这一带混下去! 随后扯过自己的硬弓,搭上精心制作的利箭,然后“咯吱吱”地将硬弓拉成满月状,犹如一只猛虎一样盯着前面的金刀驸马,寻找着他们防御的漏洞。雨点哒哒地落到那支利箭上,形成了许多水珠。 终于,朱楧注意到了负责掩护回鹘军的刀盾兵因为明军的疯狂压迫而出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漏洞,将金刀驸马的上半身暴露出来。 就是现在! “嗖!”地一声,随着朱楧的一脱手,那支利箭甩开身上的水珠,破空而出,犹如一道闪电一般,穿过回鹘军刀盾兵的漏洞,直直地射入金刀驸马的脖子。 “呲!”地一声,一股鲜血从金刀驸马的脖子处涌了出来,洒落在雨水里,被冲刷到地下,和地上的污泥搅和在一起,分不清楚。 “咚!”地一声巨响,金刀驸马庞大的身躯摔倒在了满是泥泞的地面上,溅起了三尺多高的泥水,那些泥水又落下来,落到他的脸上,落到了他闪动着满满不甘心的目光的眼睛里。 “驸马!驸马!”回鹘军更加惊恐了,这一箭的难度要有多高啊,怕是他们回鹘的哲别也做不到吧,看来大明真的有不少能人啊,自己选择跟他们叫板真是不明智之举。 没有了金刀驸马的督促,这些回鹘军前锋营的将士一下子就散了,每个人都没有心思在打下去了,只想着向后逃跑,争取万分之一的逃命机会,断粮就断粮吧,断粮不一定会死,可以吃野菜,要饭,但是再往前走的话,一定会死的很难看。就像他们的金刀驸马那样。 就在这时,明军的大营帐篷内有响起了惊雷般的巨响,随后,巨大的铅弹夹杂着雨点纷纷落到了回鹘军的头顶上。 一名回鹘军的千夫长正在边打边撤,突然之间,一个七斤重的大铁球从天而降,直接将他的脑袋砸了个稀烂,脑浆四溅,都溅到了身边士兵的身上,十分的恶心。 这名回鹘军的千夫长哼都没有哼一声,直直地摔在了地上的泥水里,一整张脸都埋在了污垢里面。 这是明军的大炮在发威,虽然下雨天大炮不能摆出来用,但可以放到帐篷里打击敌军,一些没有妥善保管的火药可能会因为天气潮湿而失灵,但明军妥善保管的干火药足以撑完一轮的射击。 一轮就够了。回鹘军本来就不想打了,现在又见明军的大炮开始发威,而且自己的两翼也被包围,数不清的明军正在重整旗鼓向他们杀来。这些人都是他们曾经打退了的明军将士,此时重新杀来,带着一种复仇和一雪前耻的心态,勇猛无比。 正面刚不过,侧翼又有了危险,头顶上还时不时地掉下铅弹和手雷,这场仗真的没法打了。回鹘军的前锋营就此溃败,一片混乱的溃败。 兵败如山倒! 数万回鹘军前锋营的将士不再讲究阵型,也不再讲究交替掩护撤退,而是自顾自地逃跑,生怕被队友落在后面,成了明军军功簿上的数字。 许多不厚道的回鹘军竟然都把兵器扔了,嫌带着它们费劲跑不快,真的是丢盔卸甲啊。 相比之下,明军则士气大盛,奋勇争先,全线出击来追歼回鹘军,将战争演变成了一场屠杀。 “快杀!动作慢了人头就是别人的了!”一名明军千户放弃了自己的指挥位置,带着几个亲兵亲自追杀已经犹如乱跑的羊群一样的回鹘军。 “呲!”地一声,这位明军千户从后面砍死了一名正在拼命跑路的回鹘军,没有停下了,继续提着刀向前方追去。跟在他身后的家奴则十分熟练地将这名回鹘军的首级割下来,放到身上,作为主人功劳的凭证。 “快跑!快跑!”三名早已经扔掉武器的回鹘军不顾一切地争相逃命着,身后就是凶神恶煞的明军,他们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割掉自己这边人的脑袋。 虽然这个时候割人头很耽误追击的时间,但人头是军人报功的最重要凭证,将士们辛辛苦苦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仗,就是为了这些东西,作为王爷的朱楧怎么好忍心剥夺,只是不断地催促着队伍向前追击而已。 这三名逃命的回鹘军中有一人实在不放心后面的情景,扭头看了一下,不想此时一支利箭飞来,正中那名士兵的额头。那名士兵当即倒了下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还将他的另一名同伴给绊倒了。 “咚!”地一声,那名被绊倒的回鹘军士兵顾不上伤痛,立即爬起来想着继续跑路,不想此时有人从后面将他一脚踹了个跟头。那名回鹘军士兵心里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鼓起勇气向后一看,果然是一名凶神恶煞的明军长枪兵在死死地盯着他看。 那眼神仿佛是看到了金山银山一样。这名回鹘军的士兵吓得魂都丢了一半,双腿发软,坐在地上,站不起来,只是用手撑着自己的身体向后一步步地挪动,嘴唇瑟瑟发抖,仿佛是在说:“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然而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那名明军的长枪兵可不是善男信女,他也是曾经跟着朱楧攻进回鹘军大营的一员,侥幸捡了一条命回来,自然是不会同情回鹘军的,再说了,他还等着用这个回鹘军的脑袋报功呢?怎么可能会放过他? “呲!”地一声,是长枪入肉的声音,明军的长枪兵干净利落的解决了这名回鹘军士兵。 朱楧不断地将指挥位置前移,好借此督促着将士们奋勇冲杀。走到金刀驸马的尸体跟前时,朱楧暂时收住了脚步,以一种轻蔑的眼神看了看这个曾经无比嚣张的手下败将,随后眼睛又扫在了他的腰间。 朱楧的侍卫跟随他多年,只一个眼神就知道了王爷心里在想什么?立即弯下腰去,将金刀驸马腰间那柄原本是属于朱楧的宝剑拿了回来,双手捧着递到朱楧跟前,恭恭敬敬地说道:“王爷,您的宝剑。可惜被这个老小子弄脏了。” 朱楧微微一笑,看了看这个懂事的侍卫,眼睛里露出了赞许的目光,这小子有前途,领导还没说话就知道领导要什么,一手抓过宝剑,对那名侍卫说道:“他不配用这把剑。” 随后,带着侍卫继续追击溃退的回鹘军残敌。 战争演变成了屠杀,回鹘军将这次战争的胜利都压在了一场豪赌上,即一股作气,直取朱楧的首级,可惜他们赌输了。 无数的前锋营将士向后溃散,将原本还算整齐的回鹘军后队也给冲散了,大将军博尔忽多次制止仍然无效。 因为这个时候,回鹘军后队的将士也纷纷耍起了心眼儿,看前锋营那个鸟样,这一仗肯定是输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他们已经没有实力在发起下一次进攻了。而这一仗输了就代表着他们输掉了整场战争,因为他们已经没有粮草了,明军就算是饿,也能将他们饿死。 与其被饿死,或者是被明军杀死,还不如趁这个时候赶紧逃命。许多身处后队的回鹘军也开始脱离自己的战斗位置,向西溃逃。 这个世界上传播最快的不是病毒,也不是新闻,而是恐慌,看着一团乱粥的前锋营和纷纷败退的队友,战败的恐慌犹如一个幽灵一般,瞬间传遍了整个回鹘军。他们来不及细细思考,也跟着大队扭头就跑,生怕自己成了那个掩护别人撤退的炮灰。 这个时候,谁还管的了谁,先逃命再说,这些人边跑边大喊:“兵败了!兵败了!”加速了恐慌的蔓延。 一瞬间,十几万回鹘大军因为恐慌而崩溃,他们不再有秩序,不再有指挥,而是像一只只没有归属的绵羊一般,乱七八糟的向西溃退。 军队是一个奇妙的组织,人一旦身处其中,就容易丧失自我意识,变得盲目跟随大流。这个时候,也不是没有人想到组织起防御来抵御明军的进攻,自己这边再徐徐后撤。但看着同伴们都在犹如潮水一般的向后撤退,谁也不愿意去做那个孤胆英雄,这能跟着队友溃退,以求能跑赢队友,获得生机。 回鹘大将博尔忽对此勃然大怒,却又无可奈何,他利用自己还能掌控的少许部队组织了三次阻击,但都被明军击破。明军三战三捷,士气更盛,真的成了犹如猛虎驱羊一般大肆砍杀着回鹘军的士兵。 博尔忽的这次溃败跟朱楧假扮哈密军的那次溃败不同,朱楧那次能组织起队伍来徐徐后撤除了明军的素质以外,最大的原因就是人数不多。冲进去的就那么千把人,他们也都能看见王爷在做什么,因此朱楧想要稳定军心十分地容易。 而这个博尔忽统帅了十几万回鹘军,人数太多了,大有大的难处,前锋一溃败,再加上一些人的乱嚷嚷很容易造成全军的溃败。在这种情况下,博尔忽无法掌握住这十几万军队,只能控制住身边的少量部队,因此无法阻止回鹘军的一溃千里。 张士诚在高邮城下大败元军就是这个道理。 博尔忽身边的侍卫见事已不可为,急忙拉着博尔忽的胳膊说道:“大将军,快走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博尔忽望着漫山遍野乱跑的回鹘军,心中无限悲凉,就在不久之前,他们还趾高气扬的想要建立不世功勋,这才不到一天的时间,就由一个气势严整的雄师,变成了现在的一群没有组织的绵羊。 雨势虽然有所减弱,但淋在人的身上仍然会让人升起一阵凉意,博尔忽此时的内心却比外面的场景更加悲凉,抬着无限惆怅的老眼,最后在看了看这惨不忍睹的战场,无奈的叹了口气,对着身边的侍卫说道:“撤吧。” 随即,在一众侍卫的保护下开始了向西的撤退之路,直到现在,这位回鹘军的大将军博尔忽才发现,就算是撤退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阵脚打乱的回鹘军已经将撤退的路都堵死了,人在逃命关头是什么都不会管的,管你是什么大将军还是大丞相,就算是回鹘可汗黑的儿火者亲自来了怕是也不好使,这个时候,谁还管谁啊。 “让开!快让开!这是大将军的车架!”回鹘军大将博尔忽的侍卫开始挥着战刀为他开路,碰上死脑筋不肯让路的,直接一刀砍死,再踏着他的尸体走过去。 古代的人民对官员还是具有很强的畏惧心理的,尤其是博尔忽这种级别的大官,因此虽然许多回鹘军的溃兵都被自己人十分操蛋的砍死了,但出于对大将军长久以来产生的畏惧心理,他们还是没有人敢于反抗,只是尽量往别的地方跑,不妨碍大将军做战略性撤退。 博尔忽路过之前挖的壕沟,看到里面的情景差点气的当场吐血,壕沟基本上已经被填平了,而填平他的是一个又一个的回鹘军士兵的尸体,这些人跑到壕沟对面过不去,本来也不想跳下去垫脚,但后面急于逃命的哥们不让,直接一脚踹下去或者是挤下去,用这些活人为自己填出了一条逃生的通路。 “大将军,明军追上来了!快走吧!”博尔忽的侍卫见不远处如狼似虎的明军向他们扑过来,而自己的这位大将军还在这里发愣,心里不由得一急,扯着博尔忽的袖子大喊道。 “老贼!哪里走?快快下马投降!”领头追击的明军指挥使王虎臣见到博尔忽的旗帜衣甲和侍卫与众不同,料定那是一条大鱼,到手的功劳,也不能白白浪费了,当即大吼一声,震慑附近的回鹘军,顺便给自己这边的将士提升士气,然后带着自己的亲兵直扑过来。 “快走,快!”博尔忽见王虎臣的样子,恨不得生吃了自己,登时吓得六神无主,连忙催促着自己的侍卫向前开路。 “闪开,都闪开!”博尔忽的侍卫也急了,若是让明军的大军追上来,他们除了全数战死以外别无选择,因此这个时候也顾不上袍泽之谊了,纷纷抽出犀利的砍刀来,猛砍着挡在前面的友军。 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又有十几个回鹘军的士兵被砍倒,这太特么过分了,大家不过都是想逃命而已,你们的命是命,我们的命就不是命? 回鹘军的溃兵开始有情绪了,生死关头,谁还认你这个大将军,一名脾气火爆的回鹘军士兵被博尔忽的侍卫踢了一脚后,十分不服气,转过头来狠狠地瞪着踢他的那名侍卫,眼神中充满恶毒。 没想到那名侍卫更加恶毒,见到那名士兵的眼神之后,没有跟他废话,上去一刀就将他的脑袋砍了下来。 第二百零七章 斩获颇丰 前面剧情有改动,主角还会去南京,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 “大哥!”另一名士兵被这个场景惊呆了,他和他的亲生兄长相约上战场,万万没想到没有死在敌军手里,却死在了自己人手里,当即情绪失控,也不管什么上下尊卑,什么军纪了,提着大刀就冲着博尔忽的那名侍卫冲了过去:“王八蛋,我跟你拼了!” “你想造反吗?!”那名侍卫大喊一声,随即和其他几个侍卫一拥而上砍死了这名回鹘军士兵,随后用恶毒的眼光扫了一圈儿在附近看戏的回鹘军其他将士,恶狠狠地说道:“谁想跟他学?” 做侍卫也是有诀窍的,越是这个时候越要残忍强横到底,因为侍卫的有点是团结,可以集中力量解决几个刺头来镇住场子,而他们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人少,若是不立即弹压闹事的人,等他们串联起来,形成了气候,那被搞得就是自己了。 果然,这一招很有效,附近的回鹘军士兵看到这一幕虽然有震惊,也有个别的有愤怒,但是没有一个人敢动,更没有人为他们兄弟二人出头,毕竟大家都是萍水相逢,犯不着为了你去冒生命危险。 互相看了几眼后,这些士兵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一样,自顾自地逃命去了,只是他们都很自觉的给博尔忽的队伍留出来一条通道。 博尔忽逃命的进展变得稍微顺利了一点,但是仍然拜托不了紧追不舍的王虎臣。王虎臣见到博尔忽之后,就断定他是一条大鱼,比这些虾兵蟹将的人头值钱多了,当即喝令手下的将士不许捡人头,集中力量追上博尔忽这条大鱼。 王虎臣手下的将士自然明白主将的心思,若是能擒杀一名敌军的高级军官,他们都会有功劳的,因为人人奋勇,将本来已经抓在手里的人头也扔了,只为了抓住这一条大鱼。 “杀!杀!快点!”王虎臣又砍倒了两名回鹘军的溃兵,挥舞着沾满鲜血的大刀,一边冲一边激励着众位将士。 “快退,快点!”看着后面那支凶猛地明军渐渐逼近,博尔忽心下大惊,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他也看到了那支明军把到手的人头都扔了,看来是识破了自己的身份,专门冲自己来了,吓得连忙催促着手下的将士赶路。 就在他们即将通过壕沟的时候,壕沟里面被同伴扔进去填沟的一名回鹘军的伤兵见到大将军过来,精神顿时振奋了起来,他心里是很崇拜大将军的,用兵如神,爱兵如子,见到大将军之后,就仿佛见到了生还的希望一样,立即坐起来抱住博尔忽的马腿大喊道:“大将军,救我!快救我!” “干什么?快松手!”两名博尔忽的侍卫见此情景急的心头一阵火起,都他妈什么时候了,你居然敢过来拖大将军的后退,直接上去一顿两刀将他砍死,然后将尸体仍在一边,掩护着博尔忽继续赶路。 可惜的是,这名士兵的那声大将军还是传到了不远处的王虎臣的耳朵里,既然是大将军,那就别走了。 “哈哈,老子果然没有猜错,这个人果然就是博尔忽那个来贼!弟兄们,杀啊!立头功的机会来了!”王虎臣举着大刀,兴奋地高声大叫道。这可是回鹘军的大将军啊,统帅着十五万回鹘大军的存在,要是抓住了他,功劳可比砸掉哈密王的大旗大多了。怎能让他不兴奋,不血脉喷张? “立头功!立头功!”王虎臣的手下大为感奋,没有什么能比军功更能刺激一个军人的心脏了,跟在他身边的这几千名明军像疯了一样直扑博尔忽的近卫亲军,有的刀盾兵嫌盾牌碍事直接就扔掉了,这一次就只攻不守,誓要把这场大战的头功拿下来。真可谓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阻碍军人立头功,比断人财路,杀人父母还要可恨,见到之后直接一刀劈死,没有二话。 “保护大将军,快列阵迎敌!”博尔忽的侍卫长见到这群如疯如魔的明军,魂都吓掉了一半,但他也是个久经沙场的人,这个时候还能勉强镇定下来,立即组织现有的人手,就地防御,争取给博尔忽逃命赢得更多的时间。 应该说,这个时候他能做到这一点算是很不错的,可惜的是在战场上,仅仅是不错是不够的。 这位博尔忽的侍卫长刚刚说完话,王虎臣的弓箭手就弯弓搭箭将他射成了刺猬,这一下子博尔忽的近卫军也乱了,他们逃命的逃命,没有逃命的也只是进行了毫无意义地抵抗,很快便被王虎臣等人砍杀殆尽。 博尔忽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紧紧地闭上眼睛,仰天长叹,万分悲凉的感叹道:“天意啊。可汗,老臣已经尽力了。” 没过多久,王虎臣和他的手下就已经将博尔忽的近卫亲军绞杀干净,然后将博尔忽团团围了起来。王虎臣像一座小山一样站在一名回鹘军的尸体上面,用手里沾满鲜血的大刀指着博尔忽大喊道:“博尔忽,还不投降吗?” 博尔忽虽然号称勇将,但勇将也是爱惜生命的,他们只是在觉得自己能赢的时候才勇敢,眼下这个局势,勇敢就等于是死路一条,投降或许还能捡回来一条命,说不定还能混个官做做。因此博尔忽没有做丝毫的反抗,一个咕噜从马上翻下来,单膝跪在地上,将自己的宝刀拿出来,双手捧着递到王虎臣的跟前,一言不发,表示投降。 “咔!”地一声,王虎臣十分高兴地拿走博尔忽的那把大将宝刀,这可是他这一辈子缴获的最牛逼的战利品,而且是限量版的,以后可不一定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绑起来,献给大王。”王虎臣十分随意地一挥手,吩咐自己的手下道,然后又十分爱惜地走向前去,抚摸着博尔忽的那匹宝马,笑道:“真是好马啊,以后就是我的了。”说罢,开始放声狂笑,笑容中尽是得意与嘚瑟。 他身边的明军也被他的情绪所感染,纷纷放声大笑起来,笑声震动山谷,发泄着他们这几日所受的憋屈,宣示着他们碾压一切的实力。 吐鲁番城头上的哈密军见到这个情景也纷纷大笑起来,由于他们伤亡过半,门又被堵死了,因此不能下去支援,参与这次大围歼,但能亲眼看到围了自己十几天的回鹘军败成这个样子,他们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吐鲁番城内音讯与外界隔绝,他们还不知道哈密王也经死了的消息,高兴地互相拥抱,将头盔都抛到了天上,他们赢了,虽然打败回鹘军的主力不是他们,但他们坚持到了主力的到来,这也是一种胜利,他们相信随便换一支军队过来,都不会比他们做的更好,这已经是值得骄傲的事情了。 迪丽娜扎也是微微笑着,看着底下的明军犹如猛虎驱羊一样追赶着混乱的争相逃命的回鹘军,内心里十分的温暖,十分的自豪,这种场面足以证明她没有跟错人,足以是值得好好欣赏的场面。 雨势已经渐渐减弱了,最后变成了蒙蒙细雨,在这种浪漫的天气之下,看着下面的一副大片,还真是一种享受啊。 此战明军倾国而来,出动十一万大军,加上哈密的联军对抗十五万回鹘人马,战后清点人数,明军伤亡三万多人,阵亡二品将军佥事一名,三品指挥使三名,千户十几名,百户几十名,哈密军仅剩数千人。 这么巨大的伤亡所换来的战果却是非常丰厚的,此役,明军斩首五万,生俘三万,缴获无算,杀也花不台,虏博尔忽,赤鲁旱不降,投水自尽,大获全胜! “使劲儿!快把那块石头搬走!”刚刚大胜的明军步兵奉了朱楧的命令打开进驻吐鲁番城的通道。 吐鲁番城的四个城门都已经被迪丽娜扎堵死了,因此要想进去,还得费点劲,将堵在城门里的石头木块全都搬走。城下的明军和城头上的哈密军事先沟通好了,一个由外向内挖,一个由内向外挖,先打通吐鲁番城的东门,放明军进来再说。 绵绵的小雨滴落在每个人的脸上,同时洒在被扔出来的石头和木块等杂物上,诉说着这场大战的悲凉。不过不管是明军还是哈密军,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气洋洋的表情,因为胜利了,不管之前付出了多么巨大的伤亡,费了多少周折,只要是胜利了,那就是值得的。 “快!把那块石头撬开,我已经听见里面的哈密军的动静了,撬开那块石头就通了。”一名明军的百户拍了拍挡在眼前的一块巨石,招呼着手下的几名步兵说道。 “使劲儿,使劲儿!”这几名士兵将长枪插进去,一齐使劲撬动着眼前的那块巨石,此时却听得“咔嚓”一声,长枪被折断了。 “不行啊,大人。长枪撬这个东西实在是太不方便了。”一名明军的长枪手十分生气的将自己手里的断枪往地上一扔,一脸牢骚的抱怨道。 不远处的朱楧看到这一幕深有感触,这个年代的兵种分的还不是那么细,想这些本来是该工兵干的活却由步兵来做,太影响进度了,今后自己还有必要对肃国的军事制度进行改革。 “那就挖,把旁边的小石块都挖出来这块石头推到就可以了。”百户大人到底是有经验,这条路走不通就换条路走,活人还能让尿给憋死了?这么多人收拾不了这么一块破石头像什么话? 终于,经过半个时辰的挖掘工作,这块大石头终于松动了。 “嗨!里面的哈密军,躲远点,老子们要把这块石头推倒了!”这名明军的百户走到石头跟前,在石头上拍了两下,扯着嗓子大喊道。 “推吧!可以了!”里面传来了一阵哈密军的呼喊声。 “一二,走!”几位明军齐声大喊,一齐用力,将眼前的巨石一下子推到。 “咚!”地一声,随着这块巨石的倒地,里面顿时豁然开朗起来,城门一片洞开。 “走!进城!”明军的百户大手一挥,带着手下还活着的几十号人马大摇大摆的进了吐鲁番城,这次他们可是吐鲁番的大救星,自然是趾高气扬,神气十足,再说了,你们吐鲁番城的主将马上就成为我们大王的女人了,我们神气一点怎么了? 按照朱楧的部署,吐鲁番城内先驻守一万人,其余的先在城外扎营,因为城内刚刚经过大战,百废待兴,没有那么多地方容纳更多的军队。 这一万多明军陆陆续续地进了城,从哈密军手里接过了城池的防务,然后就严格的按照大明军队的制度担任起城池的防守任务来,俨然一副王师的气象。 这一万明军进城之后,朱楧也在卫队的保护下进了吐鲁番城,刚刚走过城门,就看见他的大美人邵安公主带着几个俏丽的女侍卫来迎接他,除此之外,不带一个卫兵。 迪丽娜扎见到朱楧后,带着自己的几个女侍卫缓缓地跪在地上,叩头道:“臣妾拜见大王,多谢大王星夜来援,大王千岁,千千岁。” 朱楧一个咕噜从马上翻下来,急走两步,一把扶住自己的爱妃,顿觉一股柔软涌遍全身,轻柔地说道:“爱妃,快起来吧。这几日你受苦了。本王答应你,从今往后,不会再让你过这种日子了。” 迪丽娜扎顺着朱楧的扶力缓缓站起来,嫣然一笑,顿时美艳不可方物,道:“多谢大王关心。从今往后有了大王的庇护,臣妾自然不会在做这样的事了。” 朱楧嘿嘿一笑,然后上去一个公主抱将迪丽娜扎抱起来,装作不高兴地说道:“你个死妮子,害本王为你担心了这么久,待会儿看本王怎么收拾你?” 迪丽娜扎虽然是少数民族,但到底也是个女人,被自己的情郎当众一抱,顿时羞的面红耳赤,将头深深地扎在朱楧的怀里,轻声地说道:“大王,别这样。这么多人看着呢?” “那又怎么样?这里是本王的地盘,你是本王的女人,本王想怎样就怎样?”朱楧摆出一副傲然的表情,神气十足地说道,随后又十分霸气的对着迪丽娜扎的侍女说道:“邵安公主住在哪里?快给本王带路。” “是,奴婢遵旨。”那名叫绿萝的侍女,偷偷抬眼看了一下这个传说中的肃王,只见他果然是犹如传说中的那样英明神武,不觉春心荡漾,连忙低下头,娇羞地答道。随后,带着人在前面引路。 朱楧抱着迪丽娜扎来到了她之前的住所,虽然他忍了很久了,但并没有立即占有她,因为哈密王的事情,迪丽娜扎还不知道。 朱楧将哈密王父子被安克帖木儿害死的消息告诉迪丽娜扎后,迪丽娜扎本来喜悦的脸上顿时神伤了起来,不管怎么样,那都是她的生身父亲,纵然在父亲的心里她比不上江山和儿子重要,但他到底是将自己养大的人。现在听说父亲惨遭横祸,她又怎么能不伤心呢? 朱楧拍了拍迪丽娜扎的肩膀,将她的头揽在自己的怀里,柔声安慰道:“好了,好了。人死不能复生,爱妃要节哀顺变。本王已经将哈密王的尸体运回哈密好生安葬了,安克帖木儿那个家伙,也已经被本王大卸八块了。” “多谢大王替臣妾报仇。大王对臣妾的恩情山高海深,臣妾无以为报,愿意终身侍奉大王,还望大王不弃。”迪丽娜扎将头紧紧地靠在朱楧的胸膛上,双臂环绕住朱楧的熊腰,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说道。 朱楧抚摸了几下她的秀发,微微一笑,温柔的说道:“本王怎么会嫌弃你?本王费了这么大劲来救你,就是让你伺候本王一辈子的。” “大王,臣妾有个不情之请,还请大王恩准。”迪丽娜扎突然抬起头来,张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直直地盯着朱楧,满脸乞求地说道:“臣妾的父亲刚刚去世,此时若行男女之欢,臣妾心中着实有愧。请大王恩准臣妾回哈密祭拜完父亲后再伺候大王。” 朱楧腾出双手,一手搂着他的小蛮腰,另一只手抚摸着她那绝世无双的脸庞,微微地笑道:“此乃人之常情,本王怎能不准?等本王将这里的事情安排妥当之后,就陪你一起回哈密祭拜哈密王。” “多谢大王,大王如果真的想要,臣妾可以差遣绿萝来服侍大王。” “.………” 十五万大军战败的消息传到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也就是众位所熟知的伊犁地区,回鹘可汗黑的儿火者大惊失色,他知道肃国出兵干预后估计这场战争自己可能会赢的费劲一点,伤亡大一点,万万没想到居然是一败涂地,十五万人只有两万多人跑回来高昌城,也就是今天的乌鲁木齐,其余的人或死活降或失散,一夜之间灰飞烟灭。 “这,这该如何是好?”黑的儿火者听到败报后,已经吓得六神无主,再也不敢去想跟朱楧抢地盘,抢女人了,只想着如何能平息这件事,好保住回鹘国仅存的这一点火种。 “可汗,臣以为博尔忽丧师失地,罪无可恕,更可恨的是他居然没有为可汗尽忠,而是选择了投降敌军。臣以为应该将他的全家抄斩,以儆效尤。”回鹘的丞相站出班来,大义凛然地说道。 自古以外,喷失败的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既能现实出自己的忠心,又能吹自己的能力,何乐而不为? “还用你说?!我现在问的是肃国那边怎么办?怎么平息这件事?”黑的儿火者十分恼怒地冲着这位丞相大吼道。这货装逼装上瘾了吧,也不分是什么时候,现在老子都火烧眉毛了,你还在这里卖直。 回鹘的丞相被黑的儿火者熊的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自己是没有把握住主要问题,脑子转了几转,立即换了副和颜悦色的表情说道:“启禀可汗,为今之计,只有与大明和谈了。只有请求成为大明的属国,才可以平息这件事。” 黑的儿火者用手扶着额头,斜靠在椅子上,一脸十分头疼的样子,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就依你说的做吧。立即向肃国派出使臣。” “臣遵旨!”回鹘的丞相将右手放在胸前,深深地一鞠躬,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吐鲁番城内,朱楧也在为下一步怎么走而头疼,在御前会议上,他一脸凝重地问诸位大臣道:“我军此番大胜,诸位功不可没,本王班师之后一定会论功行赏。请诸位计较一下,我军下一步该如何打算?” 兵曹判书管子玉还没等朱楧说完,就站出班来,深深地作了一揖,道:“启禀殿下,臣以为我军应该立即班师回朝。回鹘虽然打败,但立国久远,不足以一战而灭其国。更何况,我军伤亡也较大,粮草也快耗尽了,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攻克前方的高昌城。臣估计,高昌城内至少还有三万回鹘军,如果我们去强攻的话,很有可能落一个跟他们一样的下场。更为严重的是,臣已经收到后方的报告,近来瓦剌有骚扰我国北部防线的举动,而且越来越频繁,故而请大王早日班师回朝,一则养精蓄锐,二则震慑瓦剌,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管子玉的这番论断十分中肯,引得诸将纷纷附和,虽然他们每个人都渴望军功,但做人最重要的是要知进退,到这个份上,军功已经赚的差不多了,如果不顾军队的极限还要犯浪,去越塔杀人的话,那自己这边就有可能做一次强弩之末了,闹不好之前立的功劳都要白搭回去。 朱楧也很认同兵曹判书管子玉的观点,但他并不想现在就撤军,因为他知道,他困难,回鹘可汗黑的儿火者更加困难,他的困难最多是无力进攻,而黑的儿火者此时却是面临着亡国的危险。他的北面虽然有较为强大的瓦剌,而黑的儿火者的西边则是有更加强大的帖木儿帝国。因此,依照目前的形势,黑的儿火者肯定是更为迫切的想跟朱楧和谈。 对手的恐惧就是机会。朱楧略微思忖了一下,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用十分柔和的眼光扫视了一圈儿诸位将领,笑道:“本王岂不知此时应该班师回朝?正所谓贪多嚼不烂,这个时候若是贸然进攻回鹘,风险太大。只是本王还想在等一等。” 第二百零八章 战争赔款 “等?”兵曹判书管子玉此时一脸懵逼了,敌人都打败了,女人都救回来了,还等什么?等着人家请你吃饭吗?不禁悄悄抬眼看了朱楧一眼,一脸疑惑地试探道:“敢问殿下在等什么?” “等人给本王送礼。”朱楧微微一笑道,笑容里充满了自信,眼睛里闪烁着坚毅地目光,仿佛是算定一切一般。 但他骨子里还是个求稳的人,没有必要的风险肯定不会去冒,犹豫了一下,又对后将军范朝西说道:“这样吧,后方的瓦剌不得不防。后将军,你今晚就带上四万五千大军和剩余的哈密军护送着伤员,再押上回鹘军战俘回到后方。伤员要妥善安置,战俘按照之前的规矩,将他们打散分配到各个农场去劳动,百夫长以上的军官要和普通的士兵分开,务必使他们脱离自己的队伍。” 范朝西愣了一下,还是站出班来作了一揖,道:“殿下,如此一来你的身边就剩下两万来人了。还是你先退到后方吧。” 朱楧冷哼了一声,不屑一顾地笑道:“本王现在身边就算只剩下两千人回鹘军也不敢来犯,本王在这里还有事,过几天就会回去,你先回去将瓦剌那群苍蝇给本王赶跑,本王若回去之后还是能听见他们在本王身边嗡嗡乱叫,拿你是问。” “末将领命!”范朝西冲着朱楧郑重地行了一个军礼,慨然答道。现在的瓦剌还不是特别强,充其量也就是个规模大一点的游击队,说句实话,范朝西还真没有把他们这群只敢骚扰的小丑放在眼里,既然你们自己送上门来,那这军功不要白不要。 “没有别的事的话,就先退朝吧。后将撤兵的事要隐秘,要在晚上出发,不可泄露出一点风声,吐鲁番城内要多张旗帜,做出大军仍然在的场景。”朱楧有些乏了,轻轻地打了一个哈欠,漫不经心的说道。他可是要借此机会敲回鹘军一个大的,怎么能让他们看见自己撤军了呢? “臣等告退。”诸位大臣互相对望了一眼,确定自己和别人都没什么事了之后,一齐向朱楧行礼道,然后整齐有序地躬身退出。 朱楧回到后堂,迪丽娜扎亲自过来替他解掉身上的朝服,换上轻快的便装,笑着问道:“大王,我们何时动身啊?” 朱楧将前朝的情景对她说了一遍,迪丽娜扎冰雪聪明,眼珠子转了一转就猜出了朱楧心中的想法,甜甜一笑,挽着朱楧的胳膊,撒娇道:“大王是想让回鹘人出一次大血吧。” 朱楧轻轻地敲了一下她的脑袋,一脸宠爱地笑道:“什么都瞒不过你这个鬼精灵,这次本王倾国而出,耗费如此巨大,回鹘人怎么着也得给点补偿。” 迪丽娜扎脑袋轻轻地向后缩了一下,随后抬起眼睛,笑盈盈地看着朱楧说道:“那大王打算让他们出多少钱啊?” “三百万两怎么样?这点钱立国已久的回鹘应该还是能拿出来的,也能满足本王接下来的需要。”朱楧略微沉吟了一下,将右手放在下巴上摸了摸,皱着眉头,一脸计较地说道。 “需要?大王要这钱做什么?建立宫殿,广选后妃?”迪丽娜扎那双摄人心魄的大眼睛充满笑意地弯了下来,冲着朱楧调笑道。 “你个死妮子,你敢调侃本王?”朱楧一把将她搂在怀里,朝着他的翘臀上拍了两下,算是惩罚,随后接着解释道:“宫殿要建,后妃也要选。但现在还不是时候。本王刚刚就藩的时候,肃国一穷二白,除了一群军汉和大量的荒地以外什么都没有。后来本王带着他们大干特干,现在总算是解决了粮食问题,许许多多的农场也在新征服的地方建立起来,吃饭问题是不用愁了。” “现在肃国的农业是稳步发展,接下来就该发展工商业了,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需要靠钱解决的,本王要在这几年的时间里,好好的赚几笔大钱。” 朱楧这么说是经过慎重考虑的,这就是他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建立完备的工商业体系,努力赚大钱。 单论国土面积,朱楧的肃国是不小,囊括了从兰州以西的甘肃全部,还有今天的哈密好吐鲁番地区,就连青海也是他的势力范围。但他的国土还有一个非常致命的问题,就是狭长。 从嘉峪关到敦煌有八百里,从敦煌到哈密又有八百多里,从哈密到吐鲁番还是有八百多里,他的国土就是一条狭长的地带,十分容易被敌军拦腰切断。 最有可能切断他的国土的人,就是北边的瓦剌。瓦剌虽然现在还不强大,但在后来的历史中,曾经俘虏了明朝的皇帝,是个不得不重视的威胁。 自西周秦汉以来,中原王朝就一直受北边的游牧民族的骚扰,不论中原王朝如何强盛,都没有办法消灭他们,因为对于古人来说,北边是无穷无尽的,游牧民族又是逐水草而居,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等过两年缓过劲儿来,再接着南下入寇。 在整个中国历史长河中,中原王朝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备受北边的游牧民族的骚扰的,就连盛唐也只是坚持了一百多年。只不过这些骚扰大多数规模不大,或者说是没有大到足以灭亡中原王朝的地步,因此在史书中只留下了寥寥数笔的记载,不为世人所知。 几千年来,中原王朝一直无法摆脱这个噩梦,直到两百年后的隆庆时期,大明两位杰出的政治家用一个巧妙的办法解决了这个问题——做生意。 说到底,蒙古也好,还是其他少数民族也罢,他们南下抢劫无非就是想搞些钱花,再加上中原王朝很多时候不修武备,抢劫成本很低才会这么做。 如果大家都偃旗息鼓,放下刀枪来做生意,合法的赚钱,那谁还愿意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抢劫?高拱和张居正就是抓住了蒙古人这个心理,再加上整饬武备,让他们明白南下抢劫成本很高,风险很大,这才彻底解决了明朝的北部边患问题。 自此之后,北方的蒙古诸部,再也没有大规模的入侵过明朝,若不是后来明朝的政策失误,造成了后金的崛起,将来的历史走向还真不好说。 朱楧就是想效仿张居正和高拱的变法,以坚强的武力为后盾,然后在和包括瓦剌在内的少数民族政权做生意,这样就可以平息战争的隐患,为自己赢得休养生息的时间来愈合战争带来的伤口。 在这一点上,朱楧和老朱的观念完全不一样。老朱对外部政权防范的非常严厉,曾经三令五申——片板不得下海,就算是做生意,也是官方垄断,即由市舶司统一收购外国的香料等产品,再倒手卖给本国的百姓,赚取巨大的利益。非常的不厚道,反正天下就这独一份,你爱买不买。 朱元璋这么做的原因除了贪婪以外,还有一丝恐惧的因素。朱元璋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白手起家,天不怕地不怕的布衣天子,世上没有他害怕的事情,其实这是不正确的,他也怕,他怕的是蒙古的残余势力。 老朱一直宣扬自己推翻了蒙古的残暴统治,将汉人从牢笼地狱中解放出来,其实他推翻的只是一个元朝,还没有彻底将其消灭。蒙古人的势力大的很,除了我们所熟知的四大汗国之外,还有许多向哈密、沙洲这样的小势力。这些势力还是能给明王朝的存在构成严重威胁的,所以朱元璋才会在北部边塞设立九大塞王来防备已经变成游击队的蒙古鞑靼部。 老朱将国家锁起来,不让国民与外国人接触的原因其实就是为了更好的宣传自己,将自己的丰功伟绩吹的无限大,将蒙古人的势力吹的无限小,好断了国内的一些想念故元的人的念想。 他不敢让别人知道世界上的其他地方,蒙古人的势力依然很强大,怕引起国内人的恐慌,造成人心不稳,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因此就通过闭关锁国这种手段隔绝国人与外界人的联系,好关起门来为他们洗脑。 其实跟现在的传销是一个路子,将你封闭起来,不让你接触外界的信息,反反复复给你灌输他们的思想,一些人就会被成功的洗脑。 朱楧不愿意这么干,因为他对自己有信心,接连两仗的大胜,让他对自己的军事能力和明军的战斗力十分放心,再加上他来自后世,拥有比这个世界上的人多好几百年的见识,这么开挂的存在居然还怕他们那岂不是太怂了? 国家也好,人也好,要想发展,除了多努力以外,还有多和人交流,多向人学习,所谓三人行,必有吾师。这个世界上不只是你一个人长着脑子的,人家也很聪明,也能考上大学,你就那么确定别人就一定不如你? 同样,大明朝虽然在现在还没有落后于世界,但世界真的很大,不只是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能孕育文明,许多其他地方的文明也很古老,也很有用。就拿普鲁士来说,在十六世纪就开始普及义务教育,成为世界上普及义务教育最早的国家,而此时的明朝,文盲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同样,现在是洪武二十七年,明朝在科技和其他许多领域还领先着世界,但来自后世的朱楧知道,再过五十年的时间,欧洲就会出现第一批火绳枪,也就是明朝军人后期使用的鸟铳,欧洲开始在一些关键的领域超越明朝,此后在火炮、造船等关键领域更是将明朝落在了后面,搞得明朝后期只能买一些外国货来用。 所以说固步自封,闭门造车真的是遗祸无穷的政策,来自后世的朱楧十分清楚这一点,既然老天爷让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那自己就必须依靠自己的知识做点什么,要不然就是对历史的不负责任。 所以朱楧决定改变老朱闭关锁国的策略,积极地与外界接触,与其他民族的人通商,最好能重建丝绸之路,这样以来,出于丝绸之路关键部分的肃国岂不是要大赚特赚,光是收过路费就能收的盆满钵满。 但是要做生意首先要有本钱,之前朱楧为了搞农业,解决粮食问题,将银子花了个差不多,搞得现在给将士们的封赏都是靠粮食等实物解决的。现在好不容易战胜了立国百年已久的回鹘,不趁机敲他们一笔,搞点战争赔款,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心血,对得起死去的数万明军将士? 三百万两不多,真的不多。 “大王想好做什么产业了吗?我大明的瓷器很不错,一直受到外国的追捧,大王可以做这些,还有丝绸和茶叶,也是外国人所急需的,这些东西大王都可以派人从内地购买过来,然后卖给附近的外族。”迪丽娜扎听完朱楧的规划,内心的热血也略微翻涌了起来,女人对自己家里的钱似乎都有着特殊的感情,毕竟是过日子必不可少的东西,一听自己的男人想方设法地赚取,哪怕是贵为公主,贵为王妃也不免激动。 朱楧微微一笑,刮了刮自己爱妃的小鼻子,道:“就你聪明,把赚钱的生意都说出来了。不过光是这些还不够,本王还要整点新鲜的。” “新鲜的?”迪丽娜扎瞪着一双大眼睛直刮刮地看着朱楧,实在是想不出除了这些行业赚钱以外,还有什么新鲜的项目,不过转念一想这个王爷做事一向推陈出新,说不定还真有什么不为这个世界所知道的赚钱秘诀呢,十分好奇的问道:“什么新鲜的啊?臣妾愚笨,请大王赐教。” “先卖你个关子,以后你就会慢慢知道了。”朱楧对将来的赚钱计划构思已久,这个年代虽然有烤鸭,老朱也爱吃,但地道的北京烤鸭似乎还没有出来吧,重庆火锅也还没有问世吧,它和宫保鸡丁一样似乎都是清末才出现的招牌性美食。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餐饮业绝对是暴利行业,有了钱谁不愿意吃点好吃的?一招鲜,吃遍天,自己要是能借着身后巨大的资源,将这两个招牌美食抓在自己手里,那还愁没钱赚吗? 餐饮只是第一步,将来朱楧还打算将后世才出现的酒店、洗浴中心、超市带到大明朝,形成一个巨大的集团,保证大赚特赚。 等资本积累到一定的地步之后,就该涉猎金融业了,首先是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等,既能赚钱,又能为国民谋福祉,为什么不去做呢?当然,让大明的百姓一下子接触这些比较困难,但事在人为,其他人能做到,本王贵为国王如何就做不到,说到底还是个信用问题,本王在肃国的信用简直就没得说。只要有一部分勇于尝试的人受了益,那这些双赢的措施就会立即风靡全国。 最后就是开办银行,印刷纸币来代替金属货币。纸币的好处不用多说,首先成本低廉,而且掌握了纸币的发行权,简直就是守着个金山银山,虽然不能像老朱一样乱发,但手头紧了稍微多发一点对市面上的货币还是造不成多大的影响的。 最后一步,朱楧要让肃国的货币向后世的美元那样,成为世界性的货币,这样以来,肃国就可以和美国一样躺在床上赚全世界的钱。用一堆堆随便印出来的纸,来换取全世界的资源,这种感觉光是想一想就爽的不要不要的。 当然,要做到这一步必须要有强大的国力和经济实力作为后盾,否则别人是不会认可的。 几日后,回鹘的使臣来到了吐鲁番,肃国的接引官故意引着他往肃军驻扎密集的地方走了一圈儿,这位使臣见肃国威武不凡,尤其是刚刚打赢了战争的那种俾睨天下的气势,吓得腿肚子都开始哆嗦,一路小心谨慎地跟着肃国的接引官来到了朱楧的住处。 朱楧端坐在大王座上,一言不发,无比威严地注视着这个颤颤巍巍的使臣,仿佛要用目光杀死他一般。 回鹘使臣被朱楧的威严震慑地两腿不禁微微发抖,走到大堂的中间,恭恭敬敬地跪下磕头道:“罪臣回鹘使者叩见大王千岁,千千岁。” 朱楧冷哼了一声,板着臭脸,用问罪的口吻说道:“你们回鹘为何无故犯我疆土?” 回鹘使臣又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然后直起身子,拱着双手,恭恭敬敬地说道:“启禀大王,我家可汗对此事深感后悔,还望大王不计前嫌,能原谅我们这次,如此我回鹘国愿意为大明属国,永世不改。” “大明属国?”朱楧皱着眉头,略带一丝不高兴的说道:“本王这肃国说到底也才是大明属国了。你们还想跟本王平级不成?” 回鹘使臣立即意识到了这个十分严重地问题,脸色骤然一变,十分惊恐地说道:“不敢,不敢。愿为大王的属国,永世为大王差遣。” “这还差不多。”朱楧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脸上闪过一丝奸笑,对回鹘的使臣说道:“本王可以准你所请。不过你们发动战争,害得我国征调了大量人力物力平叛,这笔账该怎么算?” “额……”回鹘使臣一时愣住了,来之前可汗可没有交待过他这方面的事情,这该如何回复呢? 朱楧的眼光何其锐利,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突然板起脸来,暴怒道:“你用不着在这里犹犹豫豫!回去告诉你们可汗,马上送来三百万两银子,如果本王不仅可以既往不咎,还可以与你们互市。如果他不肯的话,那本王就联合你们西边的帖木儿先灭了你们回鹘再说!” 回鹘的使臣被朱楧这突然而来的举动吓了一大跳,浑身打了个哆嗦,立即跪在地上颤颤巍巍地说道:“臣不敢,臣这就回禀可汗,一定满足大王的要求。” 这还差不多。朱楧对此人见风使舵的态度十分满意,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下,漫不经心地说道:“下去吧。” “罪臣告退。”回鹘使臣重重地磕了一个头,然后缓缓地退出门外,夹着尾巴逃走了。 这件事总算是有了着落,谅他黑的儿火者也不敢在这件事情上耍花招,否则回鹘国就有可能有覆灭的危险。 事情办完了,朱楧也不想在吐鲁番待了。此时正是夏天,这里还真不是一般的热啊,尤其是前两天打仗的时候还要穿着盔甲,真是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要不是那场大雨,怕是这两边的人会有不少中暑吧。 赶紧走吧。去个凉快一点的地方。朱楧将剩下的近两万名军士都留在了吐鲁番防守,只带着五百名侍卫携同迪丽娜扎和她的侍女们回到了哈密。哈密可比吐鲁番凉快多了。还有甜甜的哈密瓜。 迪丽娜扎在哈密王纳忽里的坟前祭拜了一番,流了不少眼泪,她也知道,从今往后哈密算是亡国了,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片土地的新主人是她的情郎,对她只会比以前更好。 哈密王纳忽里除了脱罕帖木儿外,还有好几个儿子,只不过他们都是庶出,年纪不大,势力也小,对朱楧构不成什么威胁,有迪丽娜扎这层关系,朱楧也不会狠心到将他们全都赶尽杀绝。 朱楧将这些哈密国之前的王子们全都迁到了酒泉或者张掖,给了他们一些土地和店铺,让他们过上了自己前世想过而过不上的包租公生活,但没有授予他们官职。 事情结束之后,迪丽娜扎终于被朱楧收入了房中,二人一番云雨过后。迪丽娜扎泛着娇红的俏脸,讥诮地对朱楧说道:“大王,臣妾服侍的可好么?” 朱楧拍了拍她的娇躯,舔了舔干裂地嘴唇,笑道:“还行,就是不太熟练。有待于本王的调教。” 第二百零九章 陛下,臣妾敬你一杯。 “大王好讨厌,臣妾从来没有经过这样的事,怎么会熟练。不过臣妾会学的,肯定不会比几个姐姐做的差。”迪丽娜扎到底是异族女子,不似中原少女那般娇羞,在初试云雨之后,便可以爽朗地和新婚夫婿谈论这方面的事。 “大王,你渴了吧。”迪丽娜扎用手摸了一下朱楧干裂的嘴唇,然后半爬着抬起头来,对在床边侍奉的绿萝说道:“去给大王倒杯葡萄酒。” “是,奴婢遵命。”绿萝的眼睛又不自觉地偷瞄了一眼朱楧健壮的身体,脸颊微微一红,向主人行了一礼,缓缓转过身,倒了两杯葡萄酒端上来。 “把它们放到床边,你下去吧。我和大王有需要在叫你。”迪丽娜扎用手撩了一下如同乌云般的秀发,漫不经心地对自己的这位贴身侍女吩咐道。 “是。”绿萝轻轻地将葡萄酒放在床边,然后弯着腰缓缓退出,并将房门关好。 迪丽娜扎双手端起一杯葡萄酒,笑盈盈地凑到朱楧的嘴边,十分撩人的轻声道:“陛下,臣妾敬你一杯。” 朱楧起初没反应过来,正打算去喝,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瞪了迪丽娜扎一眼,有些不高兴的说道:“胡说什么呢你?让别人听到,你还想不想活了?” 迪丽娜扎盈盈一笑,将酒杯放在床头,将头深深地埋在朱楧的怀里,轻声地说道:“陛下,这里就我们两个人,怕什么?反正父皇死后陛下迟早要做那个位子的,臣妾只是提前称呼陛下,有何不可?” 朱楧摸了摸迪丽娜扎的额头,感觉也不烫,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说出这么没有常识的话,在她的后背上拍了一下,用教育的口吻说道:“你傻啊,就算父皇驾崩。也轮不到我来当皇帝,有太孙呢?” 迪丽娜扎似乎是没有理解朱楧的这句话,皱着眉头,撅着嘴,带着一丝不高兴地情绪说道:“他做他的大明皇帝,陛下做陛下的肃国皇帝,两不相干。这肃国是父皇赐给陛下的,他还想要回去不成?” 朱楧愣了一下,实在搞不清楚她是真傻还是装傻,又在她的脑袋上敲了一下,教育道:“我肃国是大明的属国,本王世世代代也是大明的臣子。就算他不要回去,我也不能自立,皇位永远都是嫡长子继承,这叫礼法,懂吗?” 迪丽娜扎撅着嘴摇了摇头,很明显是不懂中原人的这一套礼法,嘟着嘴抱怨道:“你们汉人的礼法真麻烦。我们蒙古人老爹死了之后就会把家产分给几个儿子,将来他们打下的地盘都是自己的,谁也不臣服于谁。你看成吉思汗打下了万里江山,死后还不是将它都分给了儿子?哪有偏爱长子,不疼其他儿子的?” 朱楧这才明白迪丽娜扎说出这番话不是装糊涂,而是她与自己的观念不同,蒙古人自古都有分家产的习惯,不管是哪个儿子都不可能吃独一份,成吉思汗虽然将蒙古大汗之位传给了窝阔台,但是也将大量的土地分给了其他几个儿子。察合台汗国就是其中之一。这些分封出去的蒙古国家,表面上服从蒙古大汗的领导,实际上自称一家,谁都不甩,号称蒙古正统的窝阔台汗国还被他们给灭了。 这种做法其实是有利有弊,好处就是可以使孩子们自立,给你一块领地,你就靠它为起步资金向外发展,打下来多少疆土都是你的,所以成吉思汗虽然死了,蒙古人征服的脚步却没有停下,一直到建立了几乎统治全世界的四大汗国,使蒙古黄金家族的势力在此后数百年的时间里一直在世界上占据着重要地位。 当然缺点也是很明显的,这些分出去的封国基本上都是接壤的,接壤难免就有摩擦,打完了别人就该打自己人了,蒙古大汗的正统窝阔台汗国不就是被自己人给灭亡的吗? 朱元璋绝顶聪明,他对这个办法扬长避短,设立了塞王制度,即在边塞设立九个亲王领兵。这样做,可以使得塞王们自立,像蒙古王子一样拿着老爹的一份家产尊王攘夷,侵夺外族人的土地,扩大老朱家的势力,进而拱卫中原内地的皇帝。同时,他又对藩王进行了一系列限制,使他们一直处于臣属地位,朝廷可以征调他们的军队,可以任免他们境内的军官,确保他们都能各安其分,不互相残杀,以免被英雄豪杰所乘。最终达到他“以同姓治外姓”的基本国策。 不过建文帝上台之后图样图森破,一顿胡搞搞没了自己的江山,后来的朱老四又是靠造反起家的藩王,因此篡位成功后,极力削减藩王的势力,到后来明朝的藩王就成了众人所知道的当猪养了。 藩王们再也没有机会实现老朱尊王攘夷,开疆土拓的愿望了,一个个开始混吃等死,大明国也停下了它进取的脚步,开始靠着长城、关隘、边墙将自己锁了起来,国土也渐渐被外族侵夺,最后灭亡于内忧外患之中。 朱楧每每读到这段历史,都会不免心痛,如果大明朝一直按照老朱的意愿发展下去会是怎么样的?可惜历史没有假设。 “本王明白你的意思了。只是我们汉人毕竟与你们不同,这两个字以后不要再提了,被人听到怕是会惹麻烦。”朱楧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抚摸着迪丽娜扎光滑的后背说道。 “陛下真的不想做吗?陛下现在兵强马壮,占地数千里,父皇在时可以称臣,父皇去世了,陛下还想听其他人的,一辈子受制于人吗?”迪丽娜扎犹如白葱一般的手指在朱楧的胸口缓缓地滑着,大眼睛一闪一闪地看着朱楧,用十分恳切地语气对朱楧说道。 “大丈夫宁能受制于人乎?”朱楧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这句话,这是郭子兴死后,韩林儿任命郭子兴的儿子郭天佑统领郭子兴旧部,而给了朱元璋一个三把手的地位时,朱元璋仰天感叹的话。是啊,谁不想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在自己的地盘上一言九鼎,生杀予夺。 但问题是这种事不是你想就能成功的,迪丽娜扎的那句话已经可以算是谋反了,若是传到老朱的耳朵里,怕是十个脑袋也不够砍了,朱楧几乎是下意识地训斥了一句:“放肆!” “放肆于头脑,激荡于胸中。”没想到迪丽娜扎非但没有感到害怕,反而有一丝兴奋地用手抚摸着朱楧的胸口说道:“臣妾早就认定陛下不是池中之物,只做一个诸侯太委屈陛下了。陛下将来若是有远图,臣妾一定会效犬马之劳,以报答陛下大恩之万一。” 迪丽娜扎说的很对,放肆于头脑,激荡于胸中,这个念头朱楧可以不承认,但不能否认它的存在,而且还时不时地冒出来,激荡着朱楧满身的热血。 朱楧顿觉血气上涌,将迪丽娜扎摁在下面折腾了很长时间都不能平复,最后叹了口气,承认了自己的野心,缓缓地对已经大汗淋漓的迪丽娜扎说道:“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贵妃的位子就是你的。” 贵妃可是皇后之下后宫第一人,相当于替补皇后,听到这句话,迪丽娜扎如何不激动,搂住朱楧的脖子狠狠地献了一个香吻,风情万种的说道:“臣妾谢陛下恩典,臣妾敬陛下一杯葡萄酒喝吧。” 随即,翻过身来,露出光滑的后背,拿起床头的一支酒杯,往嘴里灌了一口葡萄酒,然后缓缓地递到朱楧的唇边…… 昨夜没有睡好,朱楧一直在想迪丽娜扎说的话,她说的不错,本王是太祖皇帝的儿子,受封肃王理所应当,之后这数千里的江山都是本王一刀一枪打下来的,有多么不容易别人很难体会的到,凭什么将它拱手送给别人。若是朱允炆上台后不削藩,出于融入骨子里的礼法制度,朱楧可以承认他这个皇帝,并且与他相安无事,替他守卫边塞。 可问题是,后来上来的是朱老四,他算个什么玩意儿?什么马皇后的第四子,狗屁,他的母亲不比自己的母亲地位高多少,而且还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老朱处死了。他凭什么当皇帝骑在本王的头上呼来喝去?不就是因为实力强,拳头大吗?那如果本王将来的实力比他还强,拳头比他还大,那本王为什么就不能坐一坐这天下一人? 不过现在还不能急,老朱还活着,若是这个时候搞事情百分之百成功不了,光是一个背叛父亲的罪名就可以将朱楧活活压死了,而且现在他的地盘虽然是诸王中最大的,但是实力还算不上最强的。北平的那个哥们可是手握几十万大军,囤积了大量的粮草,还有节制沿边兵马的特权,实力比他强多了。这个念头现在只能想想,绝对不可以表露出来,否则就成了众矢之的了。 现在是洪武二十七年夏天,老朱是洪武三十一年夏天去世的,还有整整四年的时间,这四年内应该不会再有大的战事了,可谓是肃国发展的黄金期,一定要抓住这个短暂的缝隙,大规模的发展自己的实力,等到将来天下大乱的时候,自己可以有角逐的资本。 不过问题是自从自己穿越之后,许多历史细节发生了改变,该发生的事件纷纷提前发生,万一老朱也提前挂了,那该怎么办? 朱楧使劲儿摇了摇脑袋,让自己清醒了下来,想这些没用的干什么?只能祈祷老朱的命够硬,千万别被自己给蝴蝶了啊。 这些放肆的想法在朱楧的脑子里来回激荡,搞得他昨晚一直无法入睡,不停地翻来覆去,而被朱楧折腾地筋疲力尽的迪丽娜扎则早早地进入了梦乡,还不时地发出一阵阵轻鼾声。撩完就跑,实在是太过分了。 第二天日上三竿的时候,朱楧才起来,在迪丽娜扎和绿萝的服侍下吃过早饭后,就开始了忙碌的工作。他现在身处哈密,还没有回到临时都城敦煌,因此也没办法封赏有功之臣。 现在能做的就是一件事——当红娘,经过这次战斗,五万哈密军队只剩下不到一万人,因此原来的哈密国中,妇女的数量又富余出来,朱楧没有将这些人赐给有功的将领,因为他们不缺女人,而是将这些人都赐给了基层随大军征战回鹘的普通士兵,解决了一大批光棍问题,军心由此大定,人人都称颂大王的恩德,发誓永远效忠大王。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朱楧将原来守卫哈密的一万人留在原地,又任命降服哈密有功的周升为哈密郡布政使,此后就带着侍卫和迪丽娜扎回到了临时都城——敦煌。 布政使和礼部侍郎虽然都是从二品,但礼部侍郎是个什么样的官不用笔者多说,一抓一大把不说,上头还有个尚书压着,因此什么事都做不了主,基本上算是个闲差。而一个郡的布政使就不一样了,属于主持地方民政的一把手,跟现在的市委书记差不多,除了当地的军事和刑狱以外什么都管,还能考核本地区的干部,绝对是牛逼闪闪的存在。多少侍郎托关系,走门路想下去而不可得,朱楧将这个职位给了周升,周升估计半夜都能笑醒。 城外三十里,肃国的一干文武大臣都到外面来迎接肃王的车架,虽然大热天的站在野外很辛苦,但这里的每个人都喜形于色,甚至可以说是意气风发,因为他们迎接的是肃国的国王,这可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来的,必须要够一定的级别,确切地说是三品以上,因此凡是能来这里受太阳爆嗮的,都可以说是肃国有头有脸的人,很值得为此而自豪,比后世的日光浴让人自豪多了。 见朱楧的车驾缓缓而来,肃国的一干文臣武将一齐跪在地上纳头叩拜道:“臣等拜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前不久,诸位大臣商量了对朱楧的称呼问题,朱楧现在是国王了,不是之前的藩王,用之前的称呼不足以显示出尊贵的身份,因此就效仿春秋战国时的称呼,称其为王上。 “众爱卿平身吧。烈日炎炎,众爱卿不辞辛苦来迎接寡人,寡人心中颇为感动,咱们回城再说吧。”朱楧也很上道,顺口改了自称。寡人这个词,听着是比本王有逼格多了,我喜欢。 “请王上入城。”众位文武大臣自觉从两边闪出一条路,让朱楧通过。朱楧自然不会谦让,骑在高头大马上,神气十足的入驻了敦煌城,这里是本王,哦不,是寡人的地盘。 朱楧有长期驻扎在敦煌的打算,因为肃国的主要粮食产区虽然在河西走廊,但是他的国土已经向西延伸了两千多里,如果还驻扎在张掖的话,西部有事很难反应过来,反正敦煌距离张掖也不是太远,沿着古代的丝绸之路运粮也算是便利,更何况,敦煌也有三十多万亩的耕地面积和五十多万亩的草原面积,都利用起来也能解决很大一部分粮食问题。 还有一点就是原沙洲王阿鲁哥失里的大王宫建的真是漂亮、讲究,比自己之前住的那个府衙强多了,景也好,妞得,为什么不留在这里呢? 朱楧在进入王宫后,先让人给迪丽娜扎收拾好了一处好宫殿,赐名为景福宫,然后就紧忙召开御前会议,商量国事,没办法,刚刚经历大战,肃国的一切都需要回复,还有自己拟定的四年建设蓝图,都要付诸实施,当国王也是很忙的,稍微一松懈,就有被外敌搞掉的危险。 “臣等叩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诸位大臣进入位置后,纷纷向端坐在大王座上的朱楧叩头行礼道。 “诸位爱卿平身吧,寡人带兵出战的这些日子,诸位爱卿为寡人坐镇后方,粮草不绝,功不可没。”朱楧手一扶,十分和气地请他的诸位大臣免礼。 “谢王上。”肃国不仅是士兵训练有素,就连这些大臣都是训练有素之人,不管是磕头还是免礼,都是齐刷刷地,丝毫没有违和感。 “博尔忽,你本来是回鹘军的大将,必然知道回鹘的虚实,可否相告一二啊?”朱楧用欣赏的目光看着站在下面的博尔忽,历来欣赏曾经的对手跪在地上俯首称臣的样子是最为赏心悦目的。 这个时候可不是表现自己忠义的时候,都做了婊子还立什么牌坊?博尔忽立即站出班来,一拱手,作了一揖,道:“回禀王上,回鹘原有兵马二十七万四千九百人。经此一役,折损过半,现在怕是只剩下了十三四万人,还要防备西边强大的帖木儿,对我国已经构不成什么致命的威胁。” 表现的不错。朱楧微微地点了点头,是个上道儿的人,怪不得官能做那么大,对博尔忽的态度表示满意,笑道:“知道了。你这几日也辛苦了,先下去吧。” “臣遵旨。”博尔忽向朱楧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十分恭敬地退下了大殿。 “诸位,此战我军大胜,但不可因此骄傲懈怠,回鹘已经给本王运来了三百万两银子的战争赔款,请各位议论一下,这笔巨款该怎么花?”朱楧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做不到对之前的对手和对自己原来的手下一视同仁,所以在博尔忽走了之后,才开始跟诸位大臣商量军国大事。 钱的事,属于户曹来官,户曹判书张文远第一个站了出来,对朱楧作了一揖,说道:“启禀王上。臣以为,农为天下之本,虽然我国现在解决了粮食自给问题,但随着人口的增多,粮食还会渐渐地吃紧。现在仰仗着王上的神威,王国开疆拓土一千余里,这些地方之前大多处于蒙古蛮夷的统治之下,他们不事生产,有大量的耕地没有开垦出来,粮食开发的潜力依然很大,因此臣奏请王上拨出一百万两白银来,购买打造农具,兴修水利,促使我国的粮食再创丰收。” “准奏。”朱楧略微思忖了一下,便同意了他的请求,虽然他下一轮的建设主要是赚大钱,但农业问题是任何时候都不能荒废的,这可是立国之本,农业没了赚再多的钱有什么用?饿了能当饭吃吗? 啥?向别的国家买?万一人家不卖给你呢?或者是趁机加价敲你一笔呢?不过了?实际上,朱楧新打下来的地盘,虽然都处于气候比较干燥的西北,但也不是完全没救,因为他们都有比较发达的灌溉系统,朱楧修复的那些水渠先不说,新疆地区独特的坎儿井也是十分有名的。 实际上,仅仅敦煌一带就有三十多万亩的耕地面积,由于后世敦煌是个县级单位,因此这个耕地面积只是敦煌县境内的,而大明的敦煌是个郡,将全郡的耕地面积都算进来的话,大概有一百万亩左右吧,而且有疏勒河水系流经此地,灌溉十分方便,唐朝的时候,敦煌就设有专门管理水利的官员。 对地理十分熟悉的朱楧知道,哈密地区有可开发的耕地面积一百一十万亩,草场六千万亩,林地四百五十多万亩,但是这些可以开发的土地只占哈密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剩下的百分之七十是高地、沙漠、戈壁等无法开发利用的土地。所以说,北疆的条件虽然较好,但是和河西走廊比起来还是差了一大截,差距的根本在于绿洲的面积。 位于河西走廊的张掖、武威等市,基本上都是被绿洲所覆盖,故而才有“金张掖,银武威。”的说法,但是北疆的绿洲覆盖率跟河西走廊相比就差的多了。但俗话说的好,能拔脓的就是好膏药,有总比没有好。 一百一十万亩土地,别说都开发出来,就算是只开发一半,亩产仅仅一石的话,那也是五十万石粮食,按照朱楧的制定的待遇标准,大约可以养四万士兵,还有那么多的草场可以放牧,绝对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第二百一十章 全部用来办教育 更何况,朱楧这么痴迷于哈密地区,除了它无比重要的地理位置和迪丽娜扎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矿石。哈密的矿石有很多,最吸引朱楧的是锡矿。 锡矿有多少作用朱楧不知道,他只知道一点——可以用来上产马口铁,而马口铁却是生产罐头的利器。 罐头的出现可以说是军事史上的革命,这还要归功于拿破仑,这位老兄一辈子南征北战,战线拉的太长,粮食运输十分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全国发出悬赏令,一来二去终于弄出了罐头这种东西。罐头的出现为他的征服事业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因为这个军事天才再也不用担心令人头疼的后勤问题了。 朱楧也是在网站上看到这则介绍的,但马口铁和罐头具体来说怎么制作他也不清楚,只能交给工匠们去解决了,我们在商代就开始利用锡这种资源,在铁皮上镀层锡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大明生产的罐头质量肯定比不了后世,可以保持里面的食物好几年不变质,朱楧也没打算弄出这么逆天的存在,只要能让食物品质保持半年左右的时间,那绝对是吊打一切的存在了。 有了这个神器之后,在利用西北一带广阔的草原饲养自己的战马,培养出数万精锐骑兵,那到时候寡人就可以做到直捣王庭,战不旋踵了。 毕竟终于王朝进攻游牧民族一直有两个巨大的困难无法克服,第一个就是粮草问题,千里运粮真不是动动嘴那么简单,汉朝那么强大的国力不也照样被掏空了吗?但是有了罐头,这个问题就不用考虑了,相当于自己的军队可以半年不吃饭,那是多么bug的存在啊。 第二个就是机动力问题,步兵打骑兵防守还可以,但要是进攻就太扯了,等寡人的山丹军马场建成,再加上其他的马场生产的战马,以及和少数民族茶马互市换来的战马,寡人就可以组织起装备精良、数量庞大,而且半年不用吃饭的骑兵,到时候什么鞑靼、瓦剌,什么黄金家族,全都要跪在寡人的脚下唱征服。 寡人要永清大漠,完成秦汉盛唐以来,所有伟大的帝王都无法完成的事业! “农业是我肃国的立国之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不过,一个国家的发展要百业俱兴,光靠农业是不行的,还要发展工商业,这不是什么舍本逐末之术,而是可以与农业互相促进的行业。举例来说,就说我们制作的大水车和手压机等物,不就很好的促进了我们农业的发展吗?没有它们我们也收获不了这么多粮食。所以这三百万两银子中,本王还有拿出一百万两来作为本钱,发展我肃国的工商业。”朱楧批准了户曹判书张文远的报告后,又略微沉吟了一下,自顾自地说道。 “王上圣明,臣等恭听王上训令。”众位大臣齐声答道,虽然他们不知道王上要用本钱干什么?但既然他说要那肯定就要,反正钱是他的。 “王上,此次瓦剌趁我军主力西进之时进犯,虽然已经被打退,但胡虏皆有虎狼之心,不可不防,剩余的一百万两臣请王上拨出来用于修建边墙、打造盔甲等军械,用于防备北虏的侵犯。”说话的是兵曹判书管子玉,此次瓦剌进犯虽然没有造成什么大的损失,但是也让肃国的官员捏了一把汗,对方的骑兵来去如风,趁肃军的主力还没有撤回来,集中力量打击明军防线的一点,让负责留守的明军很是头疼,若不是此次庆王殿下及时派兵支援,肃国的留守部队怕是要遭受较大的损失了。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有了这次教训,管子玉认为加强北部的防线十分重要,毕竟他制定的战略就是北守,北边的防守一定要坚固。到底是这个时代的人,管子玉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罐头这种东西,在他的认知里,肃清大漠是十分不现实的,朱楧要是现在提出这么干,他一定会拼死进谏。 “王上,此次我肃国举全国之力大战回鹘,国民因此节衣缩食,日子过得十分辛苦,臣以为除了管判书说的以外,改善国民生活也很必要,请王上分一些银两出来用于改善国民生活,让举国百姓一齐来歌颂王上的恩德。”说话的是吏曹判书纪君用。虽然吏曹主管的是人事,但他是文官之首,这种军国大事自然有很大的发言权。他认为肃国的百姓此次为了同时应付西边的回鹘和北边的瓦剌出了很大的力,吃了很多苦,为了打仗和修建边墙将家中的壮劳力都派去了,耽误了农时,生活水平大为降低,现在好不容易打赢了,是该回报他们的时候了,这也有助于人心的安定。 “不,用来办教育。”朱楧端坐在大王座上,几乎是想都没想,一口就否决了他们两人的建议,语气犹如寒冰一般坚硬。 兵曹判书管子玉和吏曹判书纪君用这两位二品大员瞬间懵逼了,这位王上真是不走寻常路啊,自古以来的治国者从来都没有走过这个路数,互相对望了一眼,似乎是心有灵犀地说道:“启禀王上,臣以为可以拿出来一笔钱办教育。但是,军备和民生也应该兼顾。” “不,全部用来办教育。”朱楧的脸色没有丝毫变化,犹如被坚冰冻住一般,十分坚毅地说道。 看到这一幕,没有人敢于反驳了,两位判书大人又是互相看了一眼,额头上都不自觉地因为朱楧的威严冒出了一丝丝汗珠,虽然不理解朱楧的路数,但还是恭恭敬敬地行礼道:“臣遵旨。” 朱楧霍的一下子站了起来,双手负在身后,抬眼望着大殿外遥远的天空,一副畅想的样子,坚定而自信地说道:“五年之内,寡人要让这肃国境内每一个人都识字。” 听到这句话,殿内的文官全都面面相觑,他们之所以能身居高位,就是因为掌握了读书识字这个大明朝很少有人掌握的技能,若是真像朱楧说的那样,让所有人都识字,那将来跟他们抢生意的人就实在是太多了。 但看到朱楧如此坚定的样子,他们当中也没有人有胆子站出来反驳,只能齐声俯首道:“臣等遵旨。” 朱楧对他们的态度十分满意,人是智力型动物,所以一个民族的将来根本还是在教育上,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的创造性,让他们能创造出更多好用的工具来为人类服务。但这肃国人民的创造性朱楧是左右不了的,他没有能力将每一个肃国人民都变成爱因斯坦,他能做的,就是让他们每个人都具有基本的读写能力,可以自己去获取知识,然后再建立类似于知识产权之类的制度,为他们的创造提供良好的环境。 解决了这个问题,接下来就是此次会议的重头戏了——封赏有功之臣。兄弟们刚刚帮你打了一个打胜仗,不给封赏怎么能行,毕竟人家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给你干活,为的就是荣华富贵,可不是来跟你喝酒论交情的。 朱楧早就列好了长长的封赏名单,最主要的三人分别是:将军佥事张龙,舍命护主有功,追赠一品将军,子张彪封三等侯爵,世袭罔替;将军瞿能,攻破敌军甬道,逆转攻守形势,居功至伟,封三等侯爵,世袭罔替;指挥使王虎臣,生俘敌军大将博尔忽,特准连升两级,封为一品将军。其余人等各有封赏不提。 另外,阵亡和伤残的军人都有优厚的抚恤,此外每家每月还发放五斗粮食的补贴,使得他们的生活不至于陷入困境,如此一来,肃国的将士们全都断了后顾之忧,可以安安心心地为肃王殿下效力了。 今日朝会又决定了几件大事,朱楧对此颇为高兴,出于对教育的重视,他专门设立了督学大臣来管理肃国的学政,正二品官职,与六曹判书的地位相同。第一任督学大臣由之前肃王府的教授俞恩远来担任,俞恩远也算是个老学究,本来想好好督导肃王殿下学习圣人之学,奈何这位殿下对此十分不敢兴趣,整日就是屯田练兵打造兵器。搞得俞老师伤心不已。 朱楧虽然不喜欢儒家学说,但督学一职,必须授予品德方厚之人,若是给了那些只会投机取巧之人,那岂不是要将肃国的所有人民都给教坏了?而且他设立督学大臣的目的不是让他给全体肃国人灌输儒家或者是某一家的所谓的万世不易的思想,而是让他督促全体肃国人努力学好读书识字这项技能即可,至于思想,朱楧是不怎么管的,只要不反动就行,各派学说各有所长,本来就应该综合运用,理不辩不明,肃国的人识字之后,自会去读各派的书,到时候觉得那句话有用就学那句,何必去进行灌输。 第二百一十一章 车岗的密报 当然,朱楧也不会好心到将所有的思想和言论都开放,毕竟现在还是封建社会,忠君爱国是必须要讲的,文官不爱钱,武将不惜死是必须要讲的,某些宗教也是必须要禁止的。明朝时,西域大部分都已经被某宗教占据,他们的思想十分不利于国王的统治,因此是必须要取缔的,在肃国境内,你信佛也好,信道教也罢,什么都不信也行,但是不能碰这个宗教。 督学大臣俞恩远接到王上的圣旨之后,震惊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一个统治者这么重视他们这些教书匠,古语有云:“家有一曹糠,不做孩子王。”可见老师这个职业,在中国自古以来的地位。这个观念甚至一直影响到现在,现在社会上还有一些人以为老师是很不高端的职业,这种观念不去除,对于本国的科技、竞争力的提升是一件很大的障碍。 不过,对于这位肃王殿下设置的课程表,这位督学大臣也是一脸懵逼了,他教了一辈子学,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课程表。 按照这位肃王殿下的规定,学生们其实只是上午在上课,下午完全就放羊了,去学什么体育课,体育课的课程很多,有拳术、刀枪、弓马等等,居然还有蹴鞠?这不是教学生放纵玩乐,不思进取吗? 另外,上午的课程也不全是学圣人之学,诸子百家的都要讲,还要学什么算术,物理?等等,什么是物理? 对于这些安排督学大臣俞恩远虽然一头雾水,心里也不怎么同意,但这是王上亲自下的旨意,他也只能照做。做学问只是手段,当官才是目的,熬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天上掉馅饼混了个二品大员当当,怎么能因为这些细节问题给王上留下不好的印象呢? 俞恩远立即领旨谢恩,按照朱楧的命令去选址建立学校,招募教书先生去了,不管怎么样,当今王上对就学如此重视,也算得上是明君之举了,这个注定会名留青史的差事他一定要办好,好顺带沾点光,光宗耀祖一把。 忙完了前朝的军国大事,朱楧信步来到了后宫,他可是有一段时间没有见他的一后二妃了,说不想念是假的,毕竟她们才算是他真正的亲人。 孙云琦是王后,无论怎么样,朱楧都应该先来看她,若是乱了规矩,肯定会破坏后宫的和谐。 令朱楧稍稍感到意外的是,他的所有妃子都聚到了王后孙云琦这里,似乎是算准了他会来一样,迪丽娜扎也来了,她作为朱楧的新欢,刚来若是不拜见正宫王后,那将来的日子怕是会产生许多误会。 “诸位爱妃都在啊?”朱楧十分开怀,看到这四个绝世美人都聚到一起等他,他吃多少苦,打多少仗都无所谓了,毕竟他打仗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脚下的土地和怀里的女人,如果一个男人连这两点都做不到,那真是枉活一世。 刚才还在叽叽喳喳有说有笑的四大美女一听见朱楧的声音,立即收住了说话声,齐刷刷地站起来,然后在王后孙云琦的带领下,整齐地跪到朱楧跟前,叩头道:“臣妾拜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 “好了,好了。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就不用这些虚礼了。”朱楧立即急走两步,一把扶住孙云琦柔软的香肩,顿觉一股柔软涌遍全身,温柔地说道。 “多谢王上。妹妹们都起来吧。”孙云琦笑盈盈地看了朱楧一看,眼神中满满的都是幸福和崇拜,顺着朱楧的扶力娇滴滴地站了起来,扭头冲着跪在她身后的三个美人说道。 其余人也都慢慢地站了起来。肃王大战回鹘的经过早已经传遍了整个肃国,是当今肃国最热门的话题,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许多说书先生更是加了不少夸张离奇的情节,听得人们是心惊胆颤,荡气回肠。孙云琦也从太监和宫女的口中大致了解了这件事的经过,因而对她的丈夫是满满的崇拜,少女心瞬间爆棚,秒变迷妹的节奏,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嫁一个令自己无限崇拜,无限喜欢的人更加兴奋呢? 孙云琦轻挪碎步,走到朱楧跟前,笑着替他整了一下衣冠,拨了拨稍微有点凌乱的两根头发,脸上带着一丝心疼的表情,十分温柔地说道:“王上晒黑了,也瘦了。想必这些日子吃了不少苦吧?” 蓝幼澄也跑上来,抓住朱楧的胳膊,嘟着小嘴撒娇道:“王爷,那个回鹘是不是真的那么厉害?王爷这次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啊?” 朱楧左拥右抱,一把搂住这两个俏丽动人的老婆,笑道:“寡人稳坐中军帐,能有什么危险?危险的是娜扎,要不是她在吐鲁番城里替寡人撑了那么久,耗尽了回鹘军的锐气,寡人还真不会这么轻易地大获全胜。” 迪丽娜扎被当众表扬,俏脸不仅微微一红,低着头,十分害羞地说道:“大王过奖了,这场仗的胜利完全仰仗大王的神武。臣妾是对大王能大败回鹘抱有十足的信心才坚持了那么久的。” 擅长协调人际关系的孙云琦,缓缓走过去,一把拉住迪丽娜扎的玉手说道:“妹妹太谦虚了,我们都已经听说了吐鲁番城防战的惨烈,对妹妹的将略都佩服的紧呢。这件事我们三个可都做不来。王上,妹妹立了这么大的功劳,您是不是该赏赐些什么啊?” 朱楧哈哈一笑,王后就是心细,什么事都替寡人考虑的周全,用手摸了摸下巴,皱着眉头略微沉吟了一下,道:“娜扎端庄秀美,从今日起寡人就封你为端妃,将那座景福宫赐给你。” 终于算是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分了,迪丽娜扎心头一甜,脸上瞬间浮现出幸福地笑容,连忙跪在地上谢恩道:“臣妾谢大王恩典。愿尽此生服侍大王,以报答大王恩德之万一。大王千岁,千千岁。” “好了,好了。快起来。这次本王能大胜强敌,你是立了大功的,这些都是你应得的。”朱楧对迪丽娜扎十分怜爱,看着这位曾经十分高傲的公主殿下,如今像一只小绵羊一样,温顺地跪在自己的脚下,他的心里反而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总之就是想好好宠爱她,连忙将这位爱妃扶起来,一脸温柔的说道。 就在朱楧享受着封建社会赋予他的特权时,门外的一名小太监走进屋里来,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磕头道:“启禀王上,车岗大人求见。” “嗯?”朱楧不仅眉头微皱,沉吟了一下,车岗可是他的特务头子,他这个时候来肯定是有什么要紧的情报,关键是这个时候能有什么要紧的事呢?不过这样的事情宁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总不能为了儿女私情而耽误了军国大事,一改之前的调笑表情,一脸正色地说道:“让他进来吧。” 孙云琦见朱楧如此说,立即向朱楧行了一礼,道:“王上,臣妾先带妹妹们去后屋恭候王上。”她是个很懂事的女人,一直信奉的是后宫不能干政,虽然朱楧有时候也会和她商量一些事情,但她从来不会主动去插手朝廷的政务。更何况,车岗是大臣,不是太监,他们都是王上的后妃,没什么事的话随便抛头露面并不是什么好事。 朱楧自然知道孙云琦的心思,微微地点了点头,让她们几个去了后屋。车岗得到通传后,立即大步流星地走进屋内,见到朱楧后,纳头便拜,道:“臣参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车岗是朱楧的特务头子,是他主要的耳目,因此获准可是随时出入王宫,只是到后宫时需要通报一下,任何人不能阻拦。 “平身吧,你这么着急过来。有什么事?”朱楧看到车岗的脸上有一丝焦急的表情,心里“咯噔”了一下,看他这个样子,肯定是又出什么事了,是什么?外敌进犯?兵变?民乱?还是应天府那边要搞事情? 车岗慢慢地站起来,脸上挂着一幅忧心的表情对朱楧说道:“王上,臣的手下今日发现了一件事情报告给臣,臣认为十分严重就来找王上了。” 车岗这人干活细致也很精明,但也有一个毛病,就是爱卖关子,喜欢在前期渲染一些气氛,吊别人的胃口,朱楧对他这一点十分不耐烦,你爷爷的,老子又不是来听你讲小说的,你搞那么神秘干什么?脸上闪过一丝怒气,喝道:“卖什么关子?快说!” 额,车岗愣了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王上大人已经批评过他很多次了,但人这毛病一旦形成真的是很难改的,尤其是他的这个毛病,从小就这样,已经深入骨髓里了,一个不留神就又犯了,被吓得打了一个激灵,立即恭恭敬敬地说道:“启禀王上。博尔忽今日下朝之后,骑马走在街上,碰到了他之前的两个万夫长。那两个万夫长立即像见了神仙一样,跪在他的马前,痛苦流泣,久久不肯站起来。仿佛博尔忽还是那个叱咤风云的回鹘大将军,一点都不像我们肃国的阶下囚。” 第二百一十二章 赚钱第一步 朱楧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寒意,这件事情虽然不大,但性质却很严重,这就表明了博尔忽在那三万多名回鹘战俘中还有着很强的影响力。在这三万多回鹘战俘中,博尔忽不是败军之将,不是阶下囚,而仍然是他们高高在上为之敬仰的大将军。 这种情况太危险了,回鹘军的战斗力和顽强精神朱楧也已经领教过了,若是博尔忽将这三万人串联起来,在他的后院放把火,虽然不至于倾覆他的政权,但麻烦总是会造成的,影响肯定是不好的。自己现在的地盘仍然出于四战之地,保不齐哪一天又会有大仗,如果这个时候博尔忽在自己的屁股后面放一把火,那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博尔忽啊博尔忽,你不要怪寡人心狠手辣,毕竟寡人留下你们这三万多回鹘军战俘是做奴隶用的,不是做战士用的。他们不需要坚强有力的领导,只需要像绵羊一样听话,向牛一样闷头干活就行。 朱楧脸上的寒意越来越明显,直逼的与他近在咫尺的车岗打了一个哆嗦。车岗也算是久经官场的老油条,如果连这点事都看不出来,那这一辈子岂不是白混了,脸色也瞬间寒了下来,眼神中的杀意大盛,恶狠狠地对朱楧说道:“王上,要不要将这个家伙……”说着,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朱楧是一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不允许自己的领地之内有一丝丝的安全隐患,眼神中的精光跳动,沉着脸,一言不发的点了点头,随后又补充了一句:“百夫长以上的军官一个不留,其余人全部打乱,发配到各个农场做奴隶,不许他们互相串联。” 所谓杀降不降,那也只是后来的事,如果现在不杀你们,寡人就相当于躺在一堆干柴上睡觉,只要有一点火星冒出来,就会把本王烧成灰烬,这一点,寡人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臣遵旨。”车岗沉沉地答应了一声,眼神中的杀意渐渐地收敛,最后竟然消失不见,又恢复了往日那一副憨厚的神态,心领神会的向朱楧施了一礼,然后徐徐退出。 朱楧拿起桌子上的茶杯,慢慢地喝了一口茶,平复了一下略微有一丝波动的心情,合了一会儿眼睛,然后将茶杯放在桌子上,站起身来,信步向后屋走去。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后世的曾国藩平定太平天国,活捉李秀成后,曾经也因为欣赏对方而准予他投降,可是就在李秀成即将转身出屋的那一瞬间,另一名太平天国的降将被传唤过来受审。这位降将大人见到李秀成后,不顾曾国藩和一干清朝大佬,直接就跪在李秀成面前“呜呜”地哭泣,久久不肯起来,完全将曾国藩等一群战争的胜利者无视。这一幕让本来已经打算招降李秀成的曾国藩动了杀心——太危险了。 天京城虽然已经被攻破了,但太平天国的残部尚有数十万人,这些人都跟这位降将一样,对李秀成是极为尊敬的,可以说只要李秀成还在,太平天国复兴的旗帜就还在,湘军的隐患就在,所以曾国藩才出尔反尔,自打嘴巴杀了刘秀成。 无独有偶,洪秀全的儿子洪天贵福被抓住后也是毫不犹豫地被处死,一个小孩子能有什么罪过?可是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是洪秀全的儿子,他的存在对于那些还在坚决反抗的太平天国余部来说,就是一面旗帜,对清朝就是巨大的隐患。 还是那句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车岗做事是很细致的,尤其是搞情报搞暗杀,搞这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可谓是行家里手,将这种活交给他做,朱楧是十分放心的。这件事就算是解决了,不出意料的话,今天晚上就应该会有结果。而现在,寡人就要好好享受奢侈腐败的后宫生活,也算是对自己费尽心机打了个大胜仗的补偿。 “王上,事情忙完了?”见朱楧进到后屋,那四名又在叽叽喳喳聊天的美女一齐站起身来问候道。 朱楧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早有侍女赶过来替他宽衣解带,脱掉华贵臃肿的朝服,穿上轻便的便装。在自己的后宫自然不用客气,朱楧径直走到正中间的太师椅上,一屁股做了下来,信手拿起旁边的一个西瓜啃了两口,道:“一点小事而已,解决了。”说着,就要将西瓜子吐出来。 朱楧是肃国的大王,就算是随地乱吐西瓜子也不会有人管他,但这里毕竟是王后的房间,让王后收拾这些垃圾并不是什么好事。从小跟随朱楧的黛昱竹眼疾手快,立即端来一个小碟子,接住了朱楧吐的西瓜子。 这生活,真特么腐败啊,真爽啊。 虽然朱楧云淡风轻的说这是一件小事,但这四个美女没有一个人相信,若真的是一件小事的话,眼力劲早已练到炉火纯青的车岗大人就不会在王上跟他的老婆们小别重逢的时候来打扰了,但朱楧不愿意说,她们谁也不会傻到去刨根问底,你说是小事就是小事吧,谁让你是我们的王呢。 朱楧不是不相信他的这几个老婆,他和老朱一个脾气,最信任的还是自己的家人,手下的文武百官虽然关系也都不错,但这如何能比得了血浓于水的亲情,和白头到老的爱情。那些个腐儒们写史书、写奏折的时候,整日里给帝王灌输要防着后宫干政、要防着藩王造反、要防着太监干政,要积极任用他们这些大臣,似乎只有这样,王朝才会长治久安。 活了两世的朱楧可不是朱允炆,没有那么好忽悠,平时里的狐朋狗友、铁哥们在多,一旦遇上事情的时候,大多会作鸟兽散,能顶用的还是家里的人。 所以说,大臣们说到底只是跟自己共事的一群人,他们给自己打工,从自己这里拿一份工钱,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光宗耀祖,走向人生巅峰,仅此而已。要说多么深厚的感情,肯定是没有的。虽然历史上有不少忠心耿耿的大臣,但真的是太少了,大部分人还是既可以做孙权的臣子又可以做曹操的臣子的那一类人。文天祥之所以能名垂千古,就是因为只有一个他这样的人,大部分人还是都投降蒙元了,摇身一变,成了元朝的新贵。 只是这种挖坑杀人的事情是机密中的机密,女人爱八卦,万一聊天的时候一不小心说出去了,那可就麻烦大了,回鹘的俘虏要是有了防备,不知道要白白牺牲多少大明将士。 况且这样的事告诉她们也没有什么用,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晚上我们吃什么?”朱楧将手里的西瓜吃完后,将瓜皮随意地放在桌子上,漫不经心的开口问道。 现在距离晚上还有一段时间,四位美女不知道王上为何这么早就惦记晚饭的事,虽然这个问题有点二,但她们没有人会傻到公开质疑朱楧的话。四人对望了一眼,最后还是王后孙云琦笑盈盈地说道:“王上想吃什么?臣妾去令典膳所准备,只是现在时辰尚早,弄得早了怕是该吃的时候会凉的。” 经她这么一说,朱楧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问的那个问题是有一点欠缺考虑,不过身为她们的大王也没必要去自打嘴巴承认这些小错误,讪讪一笑道:“是这样的。寡人想请几位爱妃吃烤鸭,故而想请典膳所早点准备。” “烤鸭?”除了迪丽娜扎之外,其余三个美女都露出了无比欣喜的表情,几乎都要雀跃起来。 烤鸭在明朝初年就已经有了,史书记载朱元璋就是“日食烤鸭一只”,生活简直滋润的不要不要的,只不过这个时候的烤鸭还不是闻名后世的北京烤鸭,而是传说中的南京板鸭,味道自然是比不上后来闻名世界的北京烤鸭,但也算是一道美食了。黛昱竹、蓝幼澄、孙云琦三人,在嫁给朱楧之前都曾经在应天府住过,吃过这道江南名菜——南京板鸭,只是跟着朱楧来到西北之后,就再也无缘品尝这道承载这自己儿时记忆的江南名菜了。 现在听说朱楧要请他们吃这道令她们回味已久的南京板鸭,就算是做了王后和王妃,也忍不住激动地想要雀跃,由此可见,每个女生的心目中都住着一个小吃货。 “王爷,我们这里的厨师好像还不会做板鸭啊。难道王爷会做吗?”黛昱竹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满脸期待的看着朱楧说道。虽然很多人都改口称朱楧为王上了,但她还是时不时地冒出一句王爷,毕竟是从小叫到大的称呼,想要改口真的很难。而且她觉得王上这个词有一点生分,好像就应该是前朝大臣们叫的,她自小就是朱楧的奴婢,现在又成了他的小老婆,感觉叫王爷更亲近一点。 朱楧当然不会在意这个小小的称呼,不管叫什么都是敬称,一把搂住黛昱竹的小纤腰,将她扯到自己的怀里,笑道:“寡人当然会了,这个世界上还有寡人不会的东西吗?” “好啊,好啊。臣妾今天就要吃王爷做的烤鸭了。”蓝幼澄性格较为活泼一点,一听到这句话,立即兴奋的蹦蹦跳跳的拍起手来。 “去吧典膳所的大厨们都给我叫过来。”朱楧懒洋洋地冲着王后孙云琦的侍女听薇吩咐道,就算要做烤鸭,他一个堂堂的王爷也不会亲自动手,只是将自己了解的北京烤鸭的知识教给这些厨子就行了。相信依照他们的水平和经验,知道大致怎么做后,会捣鼓出来的,又不是造原子弹,没有那么费劲。 而今天,寡人就带着众位老婆先试吃一番,等达到后世的北京烤鸭的水准之后,就可以挂牌营业了,名字都想好了,就叫食为天。所谓一招鲜,吃遍天,朱楧相信,这道经过历史检验的中华名菜一定会轰动一方,再加上自己贵为王爷,掌握着庞大的宣传资源。到时候找一群秀才们写书唱戏,利用手里的宣传机器将这道名菜狠狠地宣传一番,相信会轰动肃国,轰动大明朝,到时候,再多开分店,建成全国连锁的招牌店,岂不是大赚特赚? 就在朱楧无限畅想之际,听薇领着典膳所里的众位师傅来到了王后的寝殿,领头的师傅叫做王大富,脑袋大脖子粗,不是大款,一看就是伙夫,见到朱楧后,慌忙的跪在地上磕头道:“小人王大富叩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 这名叫王大富的厨师听到听薇的传讯之后,内心里还是有一些小惴惴的,他不知道平白无故的王上叫他过去干什么?难道是嫌他做的饭不好吃要责罚他吗?历史上不是没有这个先例,朱楧的三哥晋王朱棡就曾经因为他的大厨做的饭不合他的胃口,将这位大厨绑起来打了一顿,为了这事还受到了朱元璋的严厉批评。 王大富当时越想越害怕,就鼓起勇气,拿出了几两银子往听薇的手里塞,悄悄地问道:“敢问娘娘可否告知王上叫小人前去有什么事?” 听薇见到他的这个样子,内心里不觉鄙夷了一番,按理说她现在已经是昭仪了,跟王爷也睡过觉,不应该在做这种下人的活,可是谁让她和吟荷两个人将王后伺候的太舒坦了,搞得王后娘娘一离开她们生活就会很不习惯,因此才继续留在王后的身边扮作宫女的角色。 其实,她心里也很清楚,她跟吟荷两人在朱楧心里的地位是远远比不上那一后三妃的,因此也很老实,努力地伺候孙云琦,好抱紧王后的大腿,让自己在这后宫里多一分依靠。 但,人总是有自尊心的,既然已经做了王的女人,那就应该有王的女人该有的派头和架子,因此在这宫里面除了朱楧和王后以外,谁也别想拿她们还当丫鬟使唤。 蓝幼澄和黛昱竹都是善良之人,明白她们的心思,因此说话做事也还比较客气,她们对这贤淑二妃也很尊重,故而大家都相安无事。 可是今天这个伙夫居然想用几两银子就收买她,这不是拿她当丫鬟是什么?只有丫鬟和小太监才会贪图别人的一点小利而出卖主人的情报,当即脸色一沉,摆出一副主人的样子不高兴地训斥道:“你这是干什么?王上既然叫你过去自然有叫你过去的道理,你以为本宫会贪图你的这点小钱而出卖王上吗?本宫可是王上的女人,差你这点钱吗?”真是爽啊,虽然做了王的女人但平时还是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只有在面对这圈下人的时候,才能摆摆昭仪的架子。 王大富吓了一大跳,这才想起了这个俏丽的小丫鬟已经不仅仅是王后的贴身宫女了,早已经被王上册封了昭仪了,自己刚才的举动已经算是大不敬了,吓得慌忙的跪在地上,叩头道:“娘娘恕罪,小人该死,小人该死。” 听薇看着王大富这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心里总算是找回了一点做王的女人的感觉,高高在上的白了他一眼,傲娇地说道:“若不是王上急着见你,本宫一定治你的罪。还不赶紧起来,跟本宫走?” 说罢,面色一寒,犹如结了一层千年寒冰一般,冷哼一声,袖袍一甩,直接向王后的寝宫走去。 王大富这次终于是感觉到什么叫官大一级压死人了,更何况,听薇的级别可不是比他大一级而已,哆哆嗦嗦地擦了擦脸上的汗珠,立即诚惶诚恐的站了起来,招呼着自己的手下,跟着听薇向王后的寝宫走去。 “起来吧。你不必紧张,寡人今天叫你来,是想要和你探讨一些学术问题。”朱楧看着王大富这一脸诚惶诚恐的样子,心里不住地好笑,但也绝没有嘚瑟,因为自从穿越成王爷以来,他见了太多这样的表情了,为了平复他的紧张心情,一脸和善的说道。 “学、学术问题?”王大富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这是个什么词?自己只是个烧火做饭的厨子,哪里懂什么学术,一脸懵逼的问朱楧道。 “哦。这个,不要在意细节。寡人问你,你会做烤鸭吗?”朱楧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真是没办法,后世是信息社会,网络新词什么的太多了,穿越过来这么久还是无法杜绝,时不时地冒出来一句,语惊四座。 王大富听到朱楧问这个问题,眼睛不由得转了一转,他心里认为朱楧说的是南京板鸭,说实话,他是朱楧从南京带过来的厨子,曾经也跟师傅学过这道菜,只是还没出师就被朱楧带到西北了,来到这里之后,朱楧从来没有点过这道菜,因此他也从来没有做过,毕竟不太熟练,怕在王上面前丢分,心里又不由地紧张了起来,王上真是不怒自威啊,跟他说话总是有一种压迫感,肚子里转了好几个心思,琢磨出令自己较为满意的答复之后,这才抬起头,拱了拱手,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启禀王上,小人曾经和师傅学过,只是还没有出师就随王上来到西北了。王上若想吃,小人可以尝试着去做,只是这味道怕是,怕是……” 说道这里,王大富心里一紧张,下面的话又不敢说了,深深地把头低下去,这可是王上第一次跟自己提出要求,自己居然不能拍着胸脯说保证完成任务,不免心里感觉惭愧。 看他的表情朱楧就将他心里的活动猜了个七七八八,嘴角微微一笑,十分和善地说道:“你不必紧张,什么东西都是可以学的,第一次做不好多试几次就行了。寡人可以等你。只不过你不必按照南京板鸭的做法来做,寡人教给你一套新的烤鸭方法。” 新的方法?王大富猛地一抬头看了看朱楧,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两只大眼睛因为震惊瞪得跟牛蛋一样,听这王爷的意思,他是会做烤鸭了,还会新的方法,是不是真的?自己之前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但他不敢当面质疑,小心翼翼地说道:“敢问王上,是什么新的方法?” “首先,炉子要换,要换成挂炉。其次,要用果木明火烤制,这样可以使烤鸭具有特殊的清香味道。”所谓挂炉,是依靠热力的反射作用来烤制鸭子,即火苗发出热力由炉门上壁射到炉顶,将顶壁烤热后,再反射到鸭身上,这比明炉烤鸭效率更高。 除此之外,朱楧还向王大富讲解了一些细节性的工艺,即宰杀鸭子时冬春两季用八成开水,二成冷水;夏秋季节用七成开水,三成冷水。另外,一些剩下的小调料,比如说:大葱、甜面酱等,朱楧也对王大富做了详细的介绍。 “寡人只能跟你说这么多了,剩下的事情需要你自己去把握,去研究了。不要让寡人失望。另外,寡人跟你说的烤鸭办法不许泄露给这个屋子以外的任何人,明白吗?”朱楧介绍完制作烤鸭的大致过程后,又漫不经心的对王大富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句话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王大富还是听出了其中的分量,作为一个国王已经将做烤鸭的办法介绍的这么细致了,他要是还做不出来,那这个大厨也就白当了,就算王爷不治他的罪,他也没脸再混下去了。 王大富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一个响头,就像是得了将令一般,十分郑重地直起身子来,一拱手,道:“小人遵旨。小人一定不会让王上失望。” 朱楧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退下了。王大富又给朱楧磕了一个响头,然后就带着自己的一班徒弟恭恭敬敬地退出去,研究自己的烤鸭去了。 北京烤鸭是要用填鸭的,自己现在饲养的鸭子怕是还不行,不过试验阶段也只能将就着用了。 第二百一十三章 突发发现自已要发了 其实,填鸭这种事也很简单,只是略微有一丝残忍,所谓的填就是强行硬喂,将长条状的饲料每日分两次硬塞到鸭子的食道里,这样一来,仅仅用半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将一直鸭子喂养的又肥又大。 朱楧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既然决定做了,那就要排除万难,将自己的思想和主意落到实处,填鸭的事就交给替他自己打理牧场的蓝幼澄的舅老爷就行了,相信这位畜牧世家有的是手段将他喂养的鸭子填的又肥又大。 而选址开设店铺的事也不用费心,整个肃国都是他的,想在哪开店不行?朱楧初步的设想是先就近在敦煌开一家,效果好的话就在全国推广,第一轮扩张的目标是在每个郡开设一家,像张掖那种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郡可以多开一家甚至几家。第二轮的扩张目标是在每个县里开设一家,让自己手下的八郡三十六县的子民全都能够一饱口福。 烤鸭店开到县一级已经是极限了,朱楧并没有将它们开到每个村的愿望,他认为他研制的烤鸭还没有魅力大到那个地步。 后世的朱楧出生在一个贫困县,回老家的时候就发现县城里开了好几家烤鸭店,明朝时期的县城人口虽然要比现在少很多,但一个县一家相信也可以负担的起,前提是自己做的足够好吃的情况下。 开遍整个肃国之后,接下来的目标就是向中原腹地进军,争取能开遍整个大明,尤其是江南富裕之地,一个县城怕是就能容纳好几家烤鸭店。如此一来,寡人岂不是大赚特赚? 除了北京烤鸭以为,后世闻名已久的中华美食——重庆火锅此时也没有问世。重庆火锅大概诞生于明末清初的时候,本来是重庆的水手、纤夫的粗狂美食,不登大雅之堂,但经过人们不断地试吃和改良,终于弄出了闻名中外的重庆火锅。 重庆火锅的主要原料是牛毛肚、猪黄喉、鸭肠、牛血旺等,传说重庆长江和嘉陵江江流之处的朝天门,原本是回民屠宰牲口的地方,回民宰牛后只要其肉、骨、皮,却将牛的内脏弃之不用,岸边的水手、纤夫的穷苦大众便将其捡回,洗干净后倒入锅中,加入辣椒、花椒、姜、蒜、盐等辛辣之物,煮而食之,一来饱腹、二来驱寒、祛湿,久而久之,就成了重庆最早的也是最有名的麻辣毛肚火锅了。 不过,眼下是明朝初期,大量荒芜的田地有待开垦,耕牛是不能随便宰杀的,因此牛毛肚、牛血旺这些材料就免了,但可以用羊的代替。西北一带除了河西走廊那样的大粮仓以外,还有面积数不清的大牧场,经过这两年的经营与掠夺,早已经是牛羊遍野,当然大部分都是朱楧的私产,因此弄火锅的成本是很低廉的。 而且,西北地区气候严寒,一到了冬天就冷得令人发指,这个时候吃火锅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朱楧相信,他搬运过来的这道名菜不仅会成为整个肃国人们所喜欢吃的冬日必点菜,而且还会风靡大明的九边,甚至可以远达到辽东地区和朝鲜王国,这样以来的话,那寡人岂不是又要大赚一笔? 当然,朱楧也没有抱着盲目乐观的态度,一来火锅的季节性太强,夏天肯定是没法吃,本来就热得要是,在围在一起吃火锅,有空调的时候都受不了,更何况是没有空调的古代,肯定会被人骂神经病。 二来,火锅的做法相对于烤鸭来说较为简单,一个寻常的农妇将这些东西洗干净煮一煮,然后在放一些调料进去就可以制作出简单的火锅。因此要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必须要研究出味道独特的秘方。 现在还是夏天,故而火锅的事情先不急,先集中力量搞好一道菜,做大做强主业,打出自己的名气,这样以来,食为天的酒楼无论推出什么菜式都会被人们关注,争抢。 封建社会有千般不好,万般不好,但就是有一点好,那就是办事效率很高。朱楧是国王,他的话就是最高旨意,不需要开会讨论,更不需要投票表决,一旦从他口里说出来,那就必须立即执行。 朱楧说出自己晚上要吃烤鸭的时候,所有的人就立刻开始忙碌了,没有鸭子?立即去贤妃的舅老爷那里要,对了,朱楧为了体现朝廷的体统,给他改了一个官职——司牧局正郎,五品官员。 没有挂炉?立即让工匠们赶制。没有果木?去砍啊,你傻啊,王上等着吃呢?耽误了王上和王后王妃们的用膳小心你吃不了兜着走。 就这样,在众人一派热火朝天的大干中,到了晚上十分,肃国,不,大明历史上第一只挂炉烤鸭在肃国的陪都——敦煌,诞生了。 “嗯,好香啊。这只烤鸭果然跟之前吃不过的不一样。”侍女将切好的烤鸭和必要的蘸料端上来后,蓝幼澄闻着四溢的飘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脸惊讶的雀跃道。 其余的三个美女的表情都有了略微的变化,没有哪个女生是可以抵御美食的诱惑的,就连一向以端庄沉稳著称的孙云琦也露出了一丝贪婪的目光,轻轻地咽了咽口水,略微地失了一点仪态。 看到自己的四个老婆一副副想要咽掉舌头的样子,朱楧心头不禁一乐,这就是成就感啊,男人不光要能在外面开疆拓土,更要能哄自己的女人开心,要不然就不算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记得电影《教父》里有一句台词:不顾家的男人,根本就不是个男人。 朱楧现在虽然贵为王爷了,可以花钱酒地,纸醉金迷一番,但他绝不会沉迷于这里面,因为他知道,这不过是一场短暂的美梦,你若是沉溺于其中,毁坏了自己的家庭,那等你醒来之后,你会发现你其实一无所有。 “都别愣着了,快尝尝怎么样。寡人还等着靠这个东西赚钱呢。”朱楧笑着说道,随后拿起一双筷子,习惯性地在桌子上点了点,好让筷子的下面两端持平。这时,从小伺候朱楧的黛昱竹早就眼疾手快地将一块鸭肉蘸好酱,用面皮卷上葱,一只手在下面托着防止掉落,另一只手用筷子夹到了朱楧的跟前。 朱楧对这种万恶的封建特权生活早就习惯了,而且还十分地享受,接过黛昱竹的鸭肉,说了一句:“快吃。”然后将整卷肉放到了嘴里。 四大美女其实早就安奈不住了,尤其是迪丽娜扎,从小生活在哈密的她只吃过什么烤羊腿、烤羊排,从来没有吃过烤鸭,早就被这浓郁的香气勾的哈喇子都快掉出来了。她本是西域女子,从小的生活习惯就比较洒脱,不似中原女子那般要遵守各种各样的礼节,因此也不谦让,朱楧说吃之后,上去就夹了一块放到嘴里,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边吃还边点头道:“嗯,好吃。好吃。大王发明的美食果然不一般。” 后世的朱楧是个资深吃货,上了班之后曾经奢侈地去过一次全聚德烤鸭店,说实话王大富第一次弄烤鸭的味道还是出乎他的意料,但是跟烤鸭界的代表全聚德比起来还是有不小差距,为了能更准确地给王大富的这次成果打分,朱楧有必要参考所有人的意见,当即扫视了众老婆一圈儿,一边仔细的观察她们的表情,一边提问道:“真的好吃?你们觉得怎么样?” 孙云琦贵为王后,又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出身,从小就熟悉诗书礼仪,未出嫁之前是个标准的大家闺秀,自然做不到像迪丽娜扎那样大口咀嚼,将一个肉卷放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小口,嘴巴毫不露齿地轻轻蠕动,边吃边不住地点头,待到完全咽下去以后,又用手绢轻轻地擦了擦嘴唇,笑道:“真的很好吃。臣妾不是故意恭维王爷,是真的好吃。” 朱楧又看了蓝幼澄和黛昱竹一眼,二位女子接触朱楧的目光后,立即像小鸡吃米似的频频点头。蓝幼澄的烤鸭还没有完全咽下去,就急急忙忙的附和道:“王爷,真的好吃。姐姐都说好吃,那肯定是好吃。” 黛昱竹也甜甜地笑了一下,将自己嘴里的那块肉咽下去后,轻柔地说道:“王爷,臣妾从小就伺候你,你应该了解臣妾是最不会说谎的。真的很好吃,比臣妾在应天府吃过的板鸭还好吃。臣妾还记得,那板鸭还都是王爷赏赐的呢。” 朱楧了解他这几个老婆,虽然免不了恭维一下他这个王爷,但在正经事上还都是会实话实说的,她们也都知道了朱楧要用这个赚钱的心思,这个时候是不能乱拍马屁的,万一让王爷出了丑,威信受到了损失,那她们的罪过可就大了。她们每个人都是希望朱楧好的,因此宁愿一时也朱楧不高兴,也要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她们说好吃,那就代表着这道菜在她们心里是真的好吃。 不过朱楧心里也十分清楚,虽然说这个王大富做挂炉烤鸭就有这样的水平还算不错,但这距离正宗的北京烤鸭还是有差距的,既然要靠这道菜打响全国的知名度,那就不能心存一丝马虎,必须要精益求精,用心再用心,喝了一口茶,顺了顺食道,摆出一副专家的口吻说道:“说实话,王大富第一次做这道菜做成这个样子已经出乎寡人的意料了,不过这道菜距离寡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烤的有一些老,香味也没有全部释放出来。” 这番话听得众位老婆晕头转向,每一个朝代都是不缺吃货的,大明朝也不例外,但是能将吃烤鸭的感受像发表政论一样发表出来,怕是整个大明也就只有咱家王爷独一份吧。 朱楧没有理会四位美女的面面相觑,转过头对侍立在一旁的听薇说道:“听薇,你去告诉王大富。寡人给他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之内,他什么都不用干,就给寡人好好研究这道菜。材料管够,想用多少用多少。他怎么做寡人不管,但是一个月之后,寡人要吃到完美无缺的烤鸭。” “是。臣妾遵命。”听薇向朱楧施了一礼,随后缓缓地退出,又带着几个宫女去找典善所的大厨王大富去了。按理说这样的差事她派一个宫女过去就行了,朱楧也不会计较,但她为了表示出自己对王爷的重视,下定决心,凡是王爷吩咐的事一定要亲力亲为。因为她知道,她虽然已经被封为了昭仪,但那完全是王爷人厚道,既然临幸了她,肯定会给她一个名分,实际上不管是在王爷还是王后的心里,她还只是个贴身丫鬟,因此务必戒惧谨慎,小心伺候王爷和王后,如此一来才能在这竞争力巨大的后宫生存下去,不会被后来的小丫头淘汰掉。 听薇走后,朱楧看着一脸呆萌的四位老婆,拿着筷子一指烤鸭,笑道:“众位爱妃,赶紧吃吧。这只也算是不错了,一个月之后,寡人让你们尝尝真正的挂炉烤鸭。” 这顿饭又是吃的极其腐败,朱楧想吃哪道菜,自己还没来得及动手,就有美女给他夹到碗中。这生活,真是不要太舒坦啊。 晚饭过后,朱楧留宿在了王后孙云琦的寝宫,其余的妃子则纷纷向王上和王后问安后,回到了自己的宫殿。 所谓小别胜新婚,孙云琦许久没有见到朱楧,甚是想念,再加上王爷此番大胜回鹘十五万大军,威名传遍天下,更加让她崇拜和仰慕,她为自己能有这样一个丈夫而感到自豪,为自己感到庆幸,同时她又想起了她的父亲,若不是他老人家在朱元璋大战陈友谅时,拿出四十船粮食供给军需,雪中送碳,朱元璋也不会将这么好的姻缘赐给她。 这一晚,孙云琦百般邀宠,甚至开始不顾王后的身份撒起娇来,惹得朱楧十分开怀。朱楧也很喜欢这位娇妻,看她这么想念自己,心里也是很温暖,与他的王后共同度过了和谐美满的一晚。 然而,就在朱楧在温柔乡里温存的时候,一座大宅院里却是一副不同的画风,一副血淋淋的画风。在接到朱楧的指令之后,车岗便和王虎臣带着一般好手来请博尔忽和他手下的军官喝酒。 博尔忽如今是阶下之囚,胜利者的邀请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拒绝,更何况王虎臣还是那位生俘他的大将军,他的面子则更需要给。 宴会进行的十分和谐,众人频频举杯,推杯换盏,哥哥弟弟叫的十分亲热。酒过三巡之后,王虎臣举着酒杯,涨红着脸对博尔忽说道:“博尔忽将军,王上已经决定任命你们为肃国的新军官了,给了你一个二品将军佥事的职位。” 博尔忽闻言大吃一惊,压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听说过沙洲王阿鲁哥失里的事情,认为自己投降后能保住性命就不错了,从来没想着当官,就算是当,也没想到会是二品大员,立即高兴地站起身来,学着中原人的礼节向王虎臣作了一揖道:“末将感谢王上和王将军的恩德,肝脑涂地无以为报。只是,此事是真的吗?” 王虎臣看着他那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心中不觉一笑,说实话要是他他也不信天底下会有这么好的事,但人都是有劣根性的,总是想着天上会掉馅饼,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上当受骗,一指不远处的几辆大车说道:“本将军还会骗你不成。看见了吗?那就是给你们准备的新军服,诸位赶紧去试试吧,看看合不合身,不合身的话,本将军还要给你们去换。” 博尔忽看着不远处车上那一件件崭新的军服,心中更加相信了,看来肃王殿下真是个胸怀博大的君主,能够不计前嫌,重新重用他们这些降将。他为自己选择投降深感庆幸,忠义之名什么的都是虚的,只有利益才是实的,有了这个二品将军的头衔,再加上自己的三万多旧部,就算是在肃国也没有人敢于轻视他,当即向王虎臣施了一礼,道:“多谢王将军了,我们这就去换。” 说罢,冲着正在喝酒的众位手下大喊道:“弟兄们,肃王封咱们做官了。快去试试新的军服啊。” “好,好!”正在大口大口喝酒的回鹘军降将听到博尔忽这句话,纷纷高兴地举着酒杯大叫起来,本来以为投降之后只能够苟且偷生了,没想到还能做官,如何让人不兴奋? 这些粗狂的回鹘汉子也不喝酒了,也不吃肉了,纷纷兴冲冲地跑过去,拿起一件件军服就在酒场上换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站在他们身后的明军纷纷拔出了腰刀…… 王虎臣永远不会忘记,博尔忽临死之前的那副眼神,有愤怒、有不甘、有难以置信,当然也有惊恐,但有什么都不重要了,这个大患终于解决了,谁都不怪,怪就怪在你博尔忽将军曾经跟肃王殿下作对,还给肃王殿下制造了那么多的麻烦。 第二天清晨,朱楧早早地就起了床,虽然他也很想像那些昏君一样,窝在温柔乡里不起来,从此君王不早朝,但他真的很忙,肃国的粮食问题虽然已经解决,但工商业发展的还不够迅速,他必须要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促进肃国各行各业的发展,以求在将来有实力来应付历史的拐点。 上早朝之前,车岗就过来向朱楧汇报了昨晚的情况,其实不用车岗开口,从他那副一脸笑咪嘻嘻的表情中,朱楧就猜到昨晚的事情进行的很顺利,这尼玛绝对是邀功的表情。 听完汇报后,朱楧微微地点了点头,将车岗拉到一边轻声地说道:“这件事你做的不错。还有那个沙洲王阿鲁哥失里顺便解决一下。” 车岗愣了一下,说实话他认为那个阿鲁哥失里没有解决的必要,手下总共就剩下那么点人,还分散到肃国各地,**练的服服帖帖的,解决他真是多次一举,不过既然王上发话了,作为肃国的特务头子,他就得不折不扣地去执行,用疑惑地眼神看了朱楧一眼,实在想不明白这个平时勇猛过人的王上今日怎会变得如此小心,难道真的像人说的那样,人拥有的越多,胆子反而越小,因为害怕失去,一无所有的人反倒是什么都不害怕,反正烂命一条,爱咋咋地,这辈子早点gg不一定是坏事,说不定下辈子就能抓到一副好牌,恭恭敬敬地对朱楧说道:“臣遵旨,臣今晚就毒死他,对外宣称是暴毙死的。” 朱楧愣了一下,你这货心也太毒了吧,寡人看着那么像杀人狂魔吗?还毒死人家后谎称是暴毙?想的够周到啊,干这一行都干出心得来了,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刚想发作,脑子里转了几个弯又忍下去了,可能是寡人的命令没下清楚,这个属于沟通问题,没必要发火,拍了拍车岗的肩膀笑道:“不用这么绝,把他迁到兰州去,改个名字,还让他管粮仓,对外就宣称他得病死了。” 车岗一脸懵逼,看来是自己领会错领导意图了,这样的是以后一定要注意,因为太危险了,事关身家性命和前程啊,一定要注意,脸上立即浮现出十分惭愧的表情,唯唯诺诺地说道:“臣遵旨,臣一定将这件事办好。” 朱楧冲车岗微微地点了点头,算是对他这种工作态度的肯定,又用手拍了拍诚惶诚恐的车岗,招呼了一声,便带着他的这位心腹上朝去了。 今日早朝讨论的核心问题是肃国商人们的税率问题,因为朱楧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要赚大发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明朝初年,老朱是禁止和外族政权通商的,这倒不是他自认为中国是天朝上国,地大物博,无所不有——在这一点上,老朱这个布衣天子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而是他知道,他推翻的只是一个元朝,蒙古人在世界范围内仍然有很大的势力,他不想让国内的老百姓知道这一点,否则容易造成人心不稳,给人一种明朝很有可能过几天就被蒙古人的复仇联军给灭掉一样,打击明朝的士气民心,也会使得一些对故元心存怀念的人知道之后大为激动,蠢蠢欲动。 只有将内外的消息隔绝才能更好的宣传自己的英明神武,贬低对方的形象,老朱不是傻子,自然是深谙此道。 第二百一十四章 税率之争 以上是属于安全范畴,除此之外,朱元璋还有经济上的考虑,那就是对外贸易实在是太赚了,古代中国主要从外国进口香料、葡萄酒、象牙、金银器、大马士革钢以及翡翠宝石等奢侈品,对于这些中国没有而又备受欢迎的货物,朱元璋用朝贡的手段垄断起来,将它们都搞到手里后,再做倒爷,加上几倍的价格后,转手卖给本国的商人百姓,大赚特赚。 所以说,那些说明朝初年的朝贡贸易是面子工程、赔本买卖的人可以歇歇了,以朱元璋的智商和抠门的劲头他能干这种事?这哥们的黑吃黑玩的真是溜啊。 而恰恰是这种政策,给朱楧提供了绝大的便利和发展契机。朱楧是不反对与外国通商的,因为他是来自后世的青年,知道这个世界很大,除了明朝以外还有很多大国,而他现在也没有做世界老大的野心。 对方强大或者弱小就摆在那里,不会因为你的宣传和掩耳盗铃而改变,与其做鸵鸟,将头埋到土里安慰自己,还不如睁眼看世界,与狼共舞,借这个契机来发展自己的实力。让自己在将来的对战中有足够的称雄资本。 因此,朱楧将对外通商制定为一向基本国策,这样以来,在这个文明中外的丝绸之路上,就出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即外国的商队可以进入肃国,但最东只能到达兰州,因为再往东走就不是朱楧的地盘了,是老朱的直辖地,老朱是不允许他们进去的。而大明腹地的商队也可以进入肃国,因为肃国是大明的属国,肃王是大明洪武皇帝的亲生儿子,双方本来就是一家人,所以不会存在通行的限制,但他们最西只能到达吐鲁番,因为在往西就不是肃国的国土了,理论上也就不是大明的国土了,如果他们跨过了这条线,那就是违反了朱元璋陛下制定的法令,回去之后肯定是要挨收拾的。如此一来,大明的苏州的丝绸商若想将自己手里的丝绸卖给外国人,只能先将货物待到肃国来,然后在肃国开一家店,等着西面来的商队买走;同样,西面阿拉伯的商队若想将香料、宝石卖个大明的达官显贵,也只能先到肃国来,在肃国开一家店,等着明朝的商队将它们买走。 所以,大明肃国这个国土面积狭长的国家,俨然就成了东西两大世界庞大商流的交汇处。岂能不赚钱? 除此之外,由于朱楧不限制对外通商,肃国的商人们是可以去西边也可以去东边的,因此他们可以借着这个有利的身份,将东西方的货物都弄到自己手里,做国际倒爷,大赚特赚。 商人是什么,商人就是寡人养的猪,一开始瘦小的时候要扶持,等到他们都养的肥头肥脑的时候,再狠狠地宰上一刀,那油水,简直不敢想象啊。哇哈哈! 众位肃国的大臣也要么是有功名的读书人,混了几十年才混到这个高位,要么是从小习武的武将,身经百战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才混到今天,那真是一个比一个精明,一眼就看出了肃国将来所蕴含的商机,当朱楧将税率问题抛出来后,众人更是围绕着这个问题炒了个不可开交。 将军佥事长孙宏站出班来,向朱楧深深地作了一揖,慷慨激昂的说道:“启禀王上,臣以为这税率不能定的太高。有道是细水长流,税率定的低一点,可以鼓励商业的发展,如此一来就会有更多的人来替我们纳税,看似收的少了,其实我们会赚更多。” 朱楧微微一笑,这个长孙宏就是瞿能的副将,在大战回鹘是立了件不大不小的功劳,被朱楧嘉奖了一番。长孙将军平日里对国事参与度很低,今天竟然如此活跃,第一个站出来发言,多少令朱楧有些意外,但以他的聪明才智,转念一想就明白了这位慷慨激昂的长孙将军的用意。 由于有车岗这个特务能手,朱楧对肃国的一草一木掌握的十分清楚,尤其是对这些身居高位之人,监视的更为仔细,连他们晚上跟哪个小老婆睡觉都知道。之前车岗跟朱楧报告过,这个长孙宏除了做将军以外,还兼职商人,在敦煌和张掖都有不少店铺,只不过这些店铺都是由他的管家或者是远方亲戚出面打理,不细查的话,查不到他的头上。 对于这种揽私活的行为,朱楧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坦白来说,为了怕伤到朱元璋的自尊心,他给肃国的文武官员们定的工资也不高,一个堂堂二品大员的薪水可能还不够几个富商凑在一起吃几顿饭。 而钱这种东西,那可是谁都喜欢的,他自己不也是正想着办法挣钱吗?怎么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呢? 朱楧不是圣母婊,知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这些人为自己卖命打江山,捞点甜头是可以原谅的,又不是贪污,贪污是不能原谅的,因为你贪污的可是寡人辛辛苦苦从劳动人民身上剥削过来的钱,寡人背了万恶的封建统治者这个恶名,你小子却从中中饱私囊,大受实惠,不治你治谁? 不过向这种合法不和规矩的收入,只要不出格,寡人还是会让你们享受的。 何谓出格呢?那就是你挣钱的时候,妨碍了寡人的利益。税率定的低了对谁有好处,当然是对商人们,尤其是对他们这些官商,在稍微使一些上下打点手段,基本上就不用交税了,那亏得是谁?还不是寡人? 朱楧不是崇祯皇帝,没有那么好糊弄,他心里十分清楚的很,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没有人会白白做好事,有的话那后面一定隐藏着巨大的利益。 朱楧可以允许手下的人赚钱,但大头必须是他自己赚,否则就容易造成明朝末年的那副场景——与东林党相勾结的江南豪商们一个个富可敌国,而堂堂大明朝的皇帝却连几万两银子的军费都凑不出来,皇后和后妃都把首饰卖掉了,最后硬是穷死了。 所以,长孙宏义正言辞的提出这个看似是利国利民的举动之后,朱楧心里不由地一阵冷笑,你小子打什么算盘寡人可是看的一清二楚,但他不能当众说破,因为说到底她跟群臣只是一种共事关系,既然大家在一起共事,那就应该和衷共济,最起码应该做到表面上和衷共济,只要没有触犯原则问题,还是不能撕破脸的。 当国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也要讲究人情世故,动不动就发飙耍牛逼,把人都推到对立面,那不叫威风,叫傻子。 户曹判书张文远是个老油条,一看朱楧的那副表情就知道他不同意这个方案,再加上他是户曹判书,是国库的大管家,首要任务就是给朱楧搞钱花,因此提了提嗓子,脑子飞速转了几转,打好了腹稿,才站出班来,向朱楧作了一揖,说道:“启禀王上,臣以为长孙将军的话并不妥当。商业是末业,自古都是重农抑商,若是对商业只收很低的利率,那就有些本末倒置了。这也有悖于陛下制定的国策。” 见有人肯站在自己这一边说话,朱楧心里还是很欣慰的,至少自己还没有混到崇祯那个地步,几乎是所有的文官抱成团来跟他对着干,每当崇祯想要收商业税充实国库的时候,他们就会以违背祖制为由加以拒绝,搞得皇帝最后穷的都快要当裤子了。精明一世的朱元璋做梦也没有想到,他辛辛苦苦费劲心思搞出来,目的是规劝后世皇帝行为的祖制最后却成了文官集团欺负他的后代的工具。这祖制就类似于后世的宪法,将皇帝的行为限制的死死的。 不过,这也不能怪别人,要怪还是怪崇祯自己,谁让他不分青红皂白一上来就杀了为老朱家拼命干活,拼命搞钱的魏忠贤,从此失去了对文官集团的控制。若是老魏还在,他们谁敢跟皇帝陛下这么说话,你不是跟老子谈祖制吗?好啊,太祖爷还规定贪污六十两以上就处以死刑呢,来吧,咱们就从今天开始恢复祖制,你们谁达到标准了,站出来让我看看,看看能杀多少,看看能不能血流成河,染红菜市口? 所以说,皇帝只是一个符号,关键是看谁当,汉武帝当的皇帝跟汉献帝当的皇帝能一样吗?皇帝也要有自己的班底,有自己的嫡系势力,他们可以贪污、可以搞女人,可以很残忍,可以臭不要脸,但必须听自己的话,这样自己才能掌握住朝政,开这种国是会议的时候,才会有人替自己说话。 “那户曹判书以为征收多少比较合适啊?”朱楧和颜悦色地对着户曹判书笑道,顺便伸了伸手虚扶了他一把,礼仪甚是周到,跟之前对长孙宏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样一来,他就不露声色的表露了自己的态度,不用把气氛搞得很尴尬。 寡人已经将道画出来了,往那边走你们看着办吧,还想接着混下去一定要长点眼力劲儿,哪头炕热,哪头炕凉,这屁股蛋子得知道。 户曹判书张文远得到了朱楧的鼓励,顿时来了精神,看来自己刚才这一把是押对了,钱算什么?钱就是王八蛋,花完我再赚,只要自己能长久的得到大王的垂青,这些东西,根本用不着去求,推都推不走,又向朱楧拱了拱手,嗓音顿时提高了几分,同样是慷慨激昂的说道:“回禀王上,臣认为十税一比较合适。在低了的话,怕是会使国人人人重商,舍本逐末,到时候没有人务农,我国的粮食危机就会出现,国家的基石就会不稳。” 这货的心真够黑的啊,十税一,那得让多少商人生生肉疼啊,要知道这个十税一可不是纯利润的十分之一,而是销售价格的十分之一。因为纯利润这件事实在是太难算了,商人们还容易参假,你开一间绸缎铺,一天卖了多少货,利润是多少只有你自己知道,官差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守在那里帮你做会计。 实际上,他们收税的方式十分简单,直接不打招呼冲进一间铺子里,看看这里有多少货,估算一下价格,然后抽走十分之一的银两,或者干脆拿走十分之一的货物。当然,你要是有关系的话,那就另算了。 若是按照这个税率征收的话,那肃国刚刚培育出来的工商业萌芽肯定会被他们给生生的收垮了,虽然能短时间获利,但无异于竭泽而渔,并不可取。 朱楧沉思着摇了摇头,显然是对这个方案并不满意,间接的表露出自己否定的态度。户曹判书张文远悄悄看了一眼朱楧皱着眉头的脸,心里咯噔了一下,暗道不好,这一拍没有拍到正经地方,别说是拍到马腿上,拍到马蹄铁上都有可能。 吏曹判书纪君用是个老油条,从朱楧前后的态度上立即推断出他心里的价格,立即站出班来,向朱楧作了一揖,道:“启禀王上,臣以为张大人定的税率过于高了,这样以来商人们就无利可图,就会纷纷放弃这个行业,我肃国的工商业要想进一步发展可就举步维艰了。” 户曹判书张文远斜眼瞪了一眼这个老狐狸,心里暗骂了一句:你奶奶的,但此时他已经不好说什么,只能站在一边当旁观者。 朱楧看了一眼纪君用,这货也真是能沉得住气,不见兔子不撒鹰,他也不怕别人把寡人心目中的税率猜对了,微微笑着,一脸和气地问道:“吏曹判书认为定多少税率比较合适啊?” 这就相当于把天大的便宜扔到他手里让他赚,吏曹判书纪君用不是傻子,立即伸手接住,向朱楧作了一揖,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在这一瞬间还做出了似乎是仔细思考了一番的表情,真是演技爆棚打,十分郑重地说道:“臣以为二十税一比较合适。”说完,又直起身子来,捋了捋胡须,摆出一副气定神闲、胸有成竹、老成谋国的神态来。 老狐狸!不管是朱楧还是朝堂上的文武百官都在心里暗暗地骂了一句。 二十税一也是朱楧可以接受的价格,但是他不但算施行单一税率,后世的许多国家施行的都是复合税率,将所有商品分为好几类,每一类适用的税率是不一样的。这样以来,既能保证税收,又能起到调节经济的作用,可谓是一举两得。 朱楧沉吟着微微点了点头,征收百分之五的商业税虽然说不一定十分精确地完全适合肃国现在的国情,但是也差不了太多,计算起来也方便,就这么着吧,心中略微思忖了一下,打了一个腹稿,慢慢悠悠地说道:“二十税一可以接受,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二十税一,像盐、铁等我国急需的商品可以三十税一,甚至更低,而像那些宝石、象牙之类的奢侈品要十税一,甚至更高一点。以上就是寡人的宗旨,至于商品具体怎么分类,哪一类该征收多少,户曹要根据寡人定的这个宗旨,尽快拟出一个奏折报上来。” 奢侈品对国家没有什么用,但偏偏是那些达官显贵所喜欢的,这类物品一定要征收高税率。那些个商人是不肯吃亏的,贩卖的时候肯定会将税额加到商品价格里,到时候出钱的还是那些达官显贵,这样做可以变相的剥削他们,把他们手里的钱都搞到自己手里。避免出现明朝末年皇帝穷的叮当响,李自成进北京后,竟然在这群人手里弄出了几千万两白银的现象,真是岂有此理? 朱楧是一国的国王,做事只要抓大方向就好了,没有必要事无巨细都去亲力亲为,这样做迟早得累死,主基调定下来之后,剩下的细节就交给这些个大臣去处理了。既然任命他们,就应该相信他们的智商和能力,什么事都抓在自己手里,还不如把大臣全都开除了事,省的浪费粮食。 “臣等遵旨。”既然国王都下旨意了,那这件事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了,肃国的文武百官纷纷行礼附和,剩下的就是想着怎么去施行了。 这件事就算是定下来了,这也是这次早朝定下的一件最大的事情,在处理了其他的一些小事之后,朱楧宣布退了朝,然后在怀恩的陪同下,回了自己的后宫。 大白天的自然不是干坏事的时候,虽然朱楧是国王,想什么时候干都不会有人去说他,但他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忙,一时分不开神来去享受奢侈腐败的生活。 这件事就是为他自己的烤鸭店选址。朱楧制定的工商业发展计划就是,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说白了就是,你们想来肃国赚钱,寡人十分欢迎,只要不触犯肃国的法令,你们想做什么行业都可以,寡人绝不禁止,也不会刁难。 但是,寡人也不会闲着,也会投资到这个活跃的大市场中,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你们也不要说三道四,咱们各干各的,井水不犯河水。你们若是一不小心跟寡人干了同行,而且干的比寡人出色,寡人也不会嫉妒你们,更不会用一些不光彩的手段去打压你们,毕竟你们挣了钱还是要给寡人交税的不是?寡人不会干这种自断财路的事。 总而言之,就是有钱大家一起赚,井水不犯河水。 开设全国连锁的烤鸭店是朱楧赚钱项目的第一步,毕竟他是文科出身,只具备初中高中的简单理科知识,也快忘的差不多了,没有办法在这个年代搞出蒸汽机、发电机等逆天改命的东西,只有先做烤鸭店这种大明还没有的美食来赚第一桶金。虽说老朱不让子孙后代经商,但金钱的魅力谁都无法阻挡,更何况,朱楧已经独立建国了,原则上来说,这要不造反,他想干什么,老朱都是不会管的。这一点对他也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朱楧来到王后孙云琦的住所,对着跟在身后的怀恩说道:“去,把其他三位娘娘都叫过来。寡人带他们逛街。” 怀恩守住脚步,恭恭敬敬地向朱楧行了一礼,弯着腰道:“是,奴婢遵旨。”随后,转身离开,和自己手下的小太监分头去通知淑贤端三位妃子。 王后孙云琦早就听到了王爷的呼喊声,再加上昨天晚上王爷已经跟她说了今天的日程安排,所以早早地就梳洗打扮好,等着和王爷一同上街上逛逛。古往今来,没有哪个女生是不爱逛街的,孙云琦虽然有王后之尊,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相当于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身为王后,应该有母仪之美,整天上街上乱逛算怎么回事? 但是今天不一样,今天是王爷带着她出去,无论如何都是名正言顺,她知道后,内心还是十分期待的,不自觉地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终于可以出去透透气了。 “王爷,这么快就忙完前朝的事了?”孙云琦知道王爷过来后,立即轻挪碎步,缓缓地移到朱楧身边,一手挽住他的胳膊,带着他往殿内走去。 由于要出去逛街的原因,她今天穿了一件较为朴实的便服,但王后的气质摆在那里,就算穿了便服,也隐隐透露着一丝丝贵气,令人不敢侵犯。 孙云琦将朱楧搀扶到屋内后,她的两个贴身侍女听薇和吟荷赶紧走过来,一个伸出纤纤细手将朱楧身上的九章衮龙袍脱下来——穿着这个玩意儿上街是会吓坏小朋友的,另一个连忙拿出了一件儒雅贵重的便服给他换上。 万恶的封建社会啊,真是爽歪歪,自从穿越过来之后,除了吃饭的时候要用力咀嚼一下,干什么都不用费力了。就算在干坏事的时候你想省力气,也会有丫鬟在后面推你帮你助力。 第二百一十五章 对大臣,就要既用且防 朱楧终于知道历史上为什么那么多皇帝短命了,尤其是明朝的皇帝,三十多岁之前死的一抓一大把,平时不锻炼,私人生活又如此丰富,身体如何能吃得消?再加上明朝的皇帝信奉道教,喜欢乱磕丹药,能活大岁数才怪。 比较明白一点的也就是朱元璋和朱棣两父子了。身体好,不乱嗑药,活的岁数自然也就较大。嘉靖要是少吃点丹药,说不定还能破了老朱保持的长寿记录,只可惜,这位心眼多如马蜂窝一般的皇帝,还是被长生之术迷了心窍。 有鉴于此,朱楧暗暗地给自己定下来课程,每天早中晚都要跑步锻炼,骑射、刀枪等等手艺也不能割下,将来还要在王宫里建个用泳池,每天都要游泳,还要做些比基尼让后妃和宫女穿上陪自己游泳。这画面,想想都是爽歪歪啊。 当然,这么做肯定会遭到一些信奉儒家的文官的反对,他们始终都认为,皇帝除了每天批奏折看书以外什么都不能做,做什么都是违反圣人教诲的。对于这种论调,朱楧只会回答:我去年买了个表,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好不好?没有了一个好身体,还怎么治国?整天在那坐着批奏折,有多少奏折让寡人批的?奏折都让寡人批了,活都让寡人一个人干了,花那么多钱养你们干什么? 还有读书,书是该读,一天读半个时辰还不行?你还想让寡人整日头悬梁、锥刺股的读书吗?寡人难不成还要考进士不成? 骑射、刀枪、游泳,跟读书一样,都是一种技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用途不一样,朱楧觉得自己有必要在一开始就贯彻这个价值观,要不然将那些读书人惯坏了,形成了所谓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举世论调就麻烦了,到时候,许多实用的技能人们不去学,反而专注于咬文嚼字,邀取功名,一心务虚,那这个社会还怎么进步? 更何况,现在是冷兵器时代,打仗主要还是要靠肉搏,肉搏就需要士兵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如果人人都认为只有读书才是正经职业,锻炼身体成了大老粗、没出息的代名词,那肃国就会成为两宋那样,积贫积弱,到处给人送钱免灾。 朱楧是没有送钱的习惯的,因为他很喜欢钱。 拥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永远都是最重要的,就算到了现代社会也一样,欧美的那些发达国家,在重视智力教育的同时,也很重视学生身体素质的锻炼,他们的体育课是真的上,而不是上室内课,因此他们的身体强度确实比其他地方好,这也是他们的一大优势。 锻炼身体这项工作必须提上日程,而且要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不光自己要有决心,还要将课程表给王后和后妃让他们监督提醒,没有哪个女人是不希望自己的丈夫有一副好身体的,因此朱楧相信她们肯定十分乐意的去监督。 不光是自己要锻炼,将来有了孩子也要督促他去锻炼,朱楧要在祖训中加上这么一条:凡是肃国的国王,都必须时刻加强自己的身体素质,最起码要活到继承者二十五岁之后才可以去世,否则就是不孝,死后不得入皇陵。 之所以要立下这么一条规矩,就是因为,根据人的一般生长规律,人一过二十五岁就不再天真了,不会再相信别人会一直无私的帮助你这样的话了,也不会喜欢看主角都是滥好人最后还有美好结局的那种电视和小说了,开始明白利益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立场和品德这个至关重要的道理了。 说直白一点,就是不再那么好糊弄了。否则向天启和崇祯那样,十六七岁即为当皇帝,母妃都已经死了,李选侍也被东林党挤兑跑了,一旦有什么事,身边没有一个知心的大人可以商量,十分容易上当受骗。 天启还好一点,一开始信任东林党,结果辽东的局势是一败再败,先是丢了辽阳和沈阳,再是丢了广宁,明军一度退到了山海关以内,结果那些所谓的“众正盈朝”的东林党们,非但不检讨自己的失误,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反而是一副关我屁事的态度,不仅把责任都推到前方将领的身上,还整日的互相掐架,你弹劾我生活作风有问题,我弹劾你长得不够帅有辱皇家体面,将骂人当做事业,借以博取忠直之名,丝毫不干实事。 天启皇帝朱由校其实很聪明,不相信的书友可以去翻《明熹宗实录》,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你会发现他很有头脑,知道这帮人这么搞迟早会坏事,于是屡次下诏书制止说:“现在敌人都打上门来了,你们却还在忙着吵架,不干正事。今后谁要是再无故弹劾别人,朕就治他的罪。” 结果没用,大臣们就当没听见一样,该骂谁就骂谁,将骂人当做最大的事业,似乎是骂的越大声本事越大一样。而且是谁的官越大谁挨得骂就越多,干活总是容易出错的,无论你干的多好,别人要是卯着劲挑你的毛病,总能找出一堆不足。 东林党人就最爱干这个,谁执政他们都看不顺眼,每出一道政令都会被骂的体无完肤。但是大家不要忘了,在大明朝,官最大的不是尚书,也不是首辅,而是皇帝陛下。 皇帝陛下爱的骂也是很多的,后世的一些史学家谈起明朝的大臣来总是津津乐道,认为明朝的大臣是最有骨气的,不怕骂皇帝,不怕被皇帝杀头,因为一旦被皇帝杀头,就会名留青史了。 其实,他们没有看到至关重要的一点,那些人敢于骂皇帝,敢于捋虎须,不是因为有骨气,而是因为有组织。 明朝的文官都是有组织的人,当然不排除海瑞那种孤单英雄,但是他绝对是极少数派。有组织的人一旦出了事,组织一定会救你的,否则这个组织就不会严整,人心就会涣散,也就不能够使得众位文官抱起团来对抗皇帝。 因此,一般情况下,皇帝就算是特别讨厌一个言官,豁出去背个骂名也要杀了他,那也是办不到的,因为底下的人不会执行,会一直劝谏,劝到皇帝改变主意为止。内阁首辅是可以封还皇帝的诏书的,他也一定会将皇帝大人的命令退回去,当做没有听见。 万历就是吃了不少这样的亏才一气之下不上朝的。而那个骂了皇帝的人最多是丢官,但会获得很大的声誉,将来东山再起的时候,仕途也会像做直升机一样向上升,实在不是因为骨气,而是因为这是一桩怎么看都会很赚的买卖。 过了两年之后,天启皇帝终于看清了这群所谓的道德君子的真实嘴脸,开始疏远他们,培养自己的班底,但环顾四周,他是那么的孤独,父皇和母后都死了,皇后出身贫寒,没有势力,家里唯一的长辈李选侍也被东林党人排挤到了冷宫,退出了政治舞台。 天启皇帝发现,他一夜之间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没有人跟他站在一起,底下的那群大臣们都是跟江南地区的大地主大商人们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人,有的人甚至自己家里就是大土豪,他们互相勾结,将本该交到国库里的钱都搞进了自己的腰包,弄得国库空空如也,前线局势一败再败,没钱增兵,没钱打造新的器械。形势十分吃紧,而他们却还在后方紧吃,继续挥霍着国家的财富。 天启皇帝怒了,想要增加税收来筹钱练兵,结果这帮人却打着祖制的旗号,主张增加农业税。这个方案被天启皇帝断然拒绝,因为万历时期为了打努尔哈赤已经增加过一个农业税了,再加的话,农民的负担就太大了,容易后院起火。 皇帝想要增加商业税,从那些富的流油的人身上搞钱,这些人主要是江南的大地主大资本家,他们对此早已有了应对,他们砸重金扶植起来了一个叫做东林党的政治组织来把控朝廷,每每以违反祖制为由反驳天启想要增加商业税的想法。搞得天启皇帝搞钱充实国库的愿望频频落空。真是开了国际玩笑,努尔哈赤都打到家门口了,祖制有什么用?难不成朱元璋先生还能从坟里爬出来暴打努尔哈赤一番不成? 就在天启皇帝彷徨无措之际,一个糟老头子向他伸出了热乎乎的大手,这个人就是魏忠贤。说来也巧,魏忠贤原名李进忠,是被东林党人挤走的李选侍的贴身太监,也不知道是李选侍暗中的安排,还是怎样阴差阳错的缘分,总之一把年纪的魏忠贤走进了天启皇帝朱由校的视线。 此后,早已过了仕途黄金年龄的魏公公一发不可收拾,先是挤走王安掌握内廷,再是搞掉东林党掌握住整个帝国,开征商业税充实了国库,进而给了辽东军和毛文龙的东江军以巨大的支持。光是火药一次就往辽东运了九万斤。 世人都说孙承宗的关宁防线厉害,一直到明朝灭亡都没有被打破,袁崇焕的关宁铁骑厉害,是明末第一劲旅。但是他们往往忽视了,所谓的防线,所谓的铁骑都不是孙承宗和袁崇焕凭空变出来的,而是用钱堆出来的。 钱是哪来的?当然是魏公公搞得。世人都说孙承宗搞屯田厉害,一年可以收入十五万两白银,非常的了不起,有他在,后金就过不了山海关,可是诸位可以查一查明朝末年辽东一年能花多少钱?七百万两。若是光指着孙承宗的屯田,辽东军估计裤子都要当了,还打什么仗? 除了防线、铁骑以外,所有的刀枪、盔甲、火器等等都得用钱去砸,就连打伤努尔哈赤的那门红夷大炮那也是用真金白银买的,价格还不便宜。 就连李云龙打仗那么野的人,都知道让手下去搞装备,搞副业,更何况是辽东的明军,没有这些个家底,他袁崇焕敢跟后金联队硬碰硬的拼刺刀?做梦! 然而,刚刚露出中兴之像的明朝,却因为天启皇帝的一次意外落水而终结了,天启的这次落水确实有点蹊跷,不过这里面有没有什么阴谋还很难说,由于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本文暂且不论。 崇祯上台后,什么都没干,上去先干了为老朱家卖力干活,卖力搞钱的魏公公,还将各地的监军太监、矿监等所有太监撤到宫里,全面取消工商业税,压制东厂和锦衣卫,全面信赖大臣,想着像史书中记载的那样,做一个亲贤臣、远小人的明君,中兴大明,结果就被这些所谓的正直无私的大臣狠狠地涮了一把。 由于杀了魏忠贤还不过瘾,崇祯还将他的党羽即所谓的阉党一网打尽,这就使他完全失去了对朝局的掌控。因为所谓的阉党其实就是帝党,魏忠贤算个屁啊,一个死太监而已,若不是他的背后站着皇帝谁会甩他?扫大街怕是都没人要。从此之后,崇祯发布的圣旨,尤其是涉及征收商业税的圣旨大多都被与江南资本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东林党否决,崇祯对此也无可奈何,最后穷死了。 阉党其实是天启皇帝培养的嫡系势力,完全服从皇帝的领导,无论是搞钱还是搞人绝无二话,不会像东林党那样站在皇帝的对立面,专门用祖制来跟皇帝过不去。 其次,将所有的监军太监撤到宫里就失去了对军队的掌控,也失去了自己的耳目,无法了解前线的情况,前方打了败仗,几个人商量一下掩败为功皇帝也不知道。就算不敢明目张胆这么干,打起仗来肯定就没有之前卖力了。之前有监军在后面盯着,谁也不敢耍滑头,因为监军就是皇帝的耳目,就相当于皇帝在后面盯着,谁不好好打,监军都看在眼里,到时候向皇帝参你一本,保证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然而,崇祯将这些监军都撤了,前方的将领们自然欢呼雀跃,因为没有人盯着他们干活了,他们可以偷懒了,可打可不打的仗就会不打,真打起来,比划两下子就撤,不肯出死力。回去就跟皇帝说对方如何如何势大,我方处于如何如何的不利地位,找一堆借口来逃避处罚,反正皇帝也不知道。 崇祯皇帝撤掉监军之举,是造成明朝末年将骄兵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拿西北的例子来说,其实一开始造反的不是李自成那种吃不饱饭的流民,就他们这些流民就算是闹也闹出不什么大乱子来,因为他们纯粹是乌合之众。 西北民变的骨干其实就是军人,根据《明季北略》记载,最初是一群苦大兵欠了一个举人的钱还不上,那名举人仗着自己有功名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苦苦相逼,最终把这些兵逼急了一刀宰了那名举人,顺势反了他娘的。 如果崇祯不将各地的太监撤回去,不压制东厂锦衣卫,说不定就不会有西北的民变。因为我们知道,西北刚一开始闹灾荒的时候,是崇祯刚上台的时候,有前任留下的老底子,手头还是很宽裕的,因此立即下令拿出十万两银子来来赈灾。 结果钱刚到西北,就被那群当官的装到了自己的腰包里,十万两银子最后花到老百姓身上的还不到五千两,别说喝粥了,连糠都吃不上,简直是欺人太甚,不反还能干什么? 这些当官的之所以这么大胆,完全就是因为崇祯将这些地方的太监都撤了回去,将东厂和锦衣卫的人束缚住,让他们足不出户。这完全是自挖双目,自断爪牙的举措。之前有东厂的人在这一带蹲着,那些当官的虽然不会像海瑞一样清廉,但最起码还过得去,都会把大头留个老百姓,自己沾点小便宜,否则万一被东厂的人抓走可不是闹着玩的。还有那些凶悍的士兵,对东厂和监军太监其实是很忌惮的,有他们坐镇,这些士兵说不定就不敢闹事,不敢参与变乱。 而现在,这群阎罗王终于走了,不趁这个机会狠狠地捞一把怎么对得起自己这十年寒窗?怎么对得起自己这些年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于是就将赈灾的钱全拿走了。士兵们也变得无法无天了,为了钱,闹饷、哗变,甚至直接叛乱的事也频频发生。西北的局势就此糜烂而不可收拾。 崇祯的初衷是好的,想学着史书上那些著名的君王励精图治,中兴大明,可是他不知道,史书是谁写的?都是那些文人写的,谁会说自己的坏话,刨自己的祖坟?所以纵观中国的史书,一个王朝的兴盛,完全是因为统治者礼贤下士,尊敬他们这些读书人,一个王朝的灭亡要么就是君主昏庸残暴,要么就是太监干政,要么就是外戚专权,要么就是武将割据,反正就是没有他们的责任,就算是有也是因为皇帝没有好好任用他们。 其实,这个谎言并不难以识破,一个人若是将自己宣传的毫无缺点,那肯定是假仁假义,稍微有点社会阅历的人都可以识破,可是偏偏天启和崇祯上台的时候都太年轻了,一个十六岁、一个十七岁,诸位书友想一想你们十六七岁的时候都会干什么?怕是除了泡妞打游戏外别的都干不好吧。 这个年纪的人太天真,太烂漫,总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真爱,相信自己遇到的都是好人,所以才最容易被人欺骗。 天启和崇祯这两个可怜的没爹没娘的孩子就是在自己最天真,最容易相信别人的年纪里,被手下的一群老滑头骗了个大的,最后导致内忧外患,丢了祖宗留下的产业。 这不能怪他们傻,这是这个年纪的孩子们的通病,如果泰昌帝上台时没有纵欲过度,再坚持个十来年,等到他的儿子们都长大成人,不再容易被人忽悠的时候在去见朱重八,那明朝的历史很有可能是另外一幅样子。 泰昌帝虽然是东林党扶持起来的,但有资料显示他并不是完全相信东林党,只是形势所迫,不得不重用他们,否则他也不会在临终之前要封自己的宠妾李选侍为皇贵妃,让她担任太后的角色,来帮着朱由校压制东林党了。 毕竟泰昌当时都已经三十八岁了,这个年纪的人你还指望着他毫无条件的信任别人,跟别人推心置腹也不太现实。可惜还没来得及封就死了,这也让东林党抓住机会发动了政变。一个李选侍他们是不会放在眼里的,但对方要是变成了李皇贵妃那任谁都不敢乱来了,想造反啊? 崇祯的失败不在于杀了袁崇焕这个干将,也不在于罢免了孙承宗,他手下有很多有才能的人,比如:洪承畴、卢象升、陈奇瑜、孙传庭、傅宗龙、吴三桂、祖大寿、曹文诏等等等等,他们的才干不比袁崇焕和孙承宗差。明朝末年的场景跟其他朝代的末期很不一样,其他朝代的末期都是有才能的人都死光了,或者是皇帝不怎么给力导致的亡国。而明朝恰恰是一个勤于政务的明君带着一大推有才华的文臣武将亡的国。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崇祯杀了魏忠贤,杀了他还不算,还将他辛苦打造的班底一网打尽,这就导致了他对朝局的掌控力全面失效。江南有很多钱,富得流油,可是收不上来,全都进了高官富商的腰包;西北有很多兵,骁勇善战,可是掌控不住,很多人都参加了闯王的义军。杀魏忠贤,就是杀了一个可以帮他控制住整个帝国的人。从此之后,崇祯再也无法掌握住明朝的全部力量去对抗敌人,明朝的国家机器运转就此失灵,因此他手下虽然有很多有才能的人,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也只能跟着他一步步滑向灭亡的深渊。 第二百一十六章 存亡在虚实 还是韩非子说的那句话:“存亡在虚实,不在众寡。”国力说到底就是君王对国家的掌控力,也就是他能掌握住多少资源。一个国家的资源再多,没有掌握在君王手里又有什么用呢? 虽然魏忠贤也不是什么好人,崇祯登基之前还跟他有点过节,但作为一个政治家不能仅凭个人喜好任用一个人,就算要杀他也要培养出他的替代品再动手。 崇祯之败,始于杀魏忠贤,铲除阉党,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泰昌皇帝。这位仁兄一直不受万历待见,过着谨小慎微的生活,好不容易当了皇帝就开始放纵,结果纵欲而亡,年仅三十八岁。他一死,就留下了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孤独的去面对明朝历史上最凶猛的强盗——后金,以及明朝历史上组织最严密、智商最高、关系最盘根错节、最有钱的既得利益集团——东林党和江南资本家。此外,还有小冰河时期带来的天灾人祸和层出不穷的兵变。 想想就觉得天启与崇祯很可怜,而泰昌是多么的不负责任! 鉴于明朝灭亡的教训,朱楧才这才决定制定以上的祖训,目的就是督促儿孙锻炼好身体,争取活到继承人不再天真再撒手,这样就不会留下孤儿寡母,甚至是孤儿让人家欺负。 就在朱楧刚刚换上便服不久,其余三个妃子也在各自宫人的陪伴之下来到了王后孙云琦的寝殿,见到朱楧和孙云琦后,立即急行两步,走上前来,盈盈跪倒,叩头道:“臣妾叩见王上、王后。王上千岁、千千岁。王后金安。” 朱楧扫视了一圈儿这三位绝世大美人,见她们也都换上了平时百姓穿的便服,只是从材质上看,肯定也是达官显贵家的夫人们穿的,显然是过去传令的宫人们将寡人的意图告诉了她们,她们心有灵犀,才换上便服。人长得好看的话,穿什么都好看,这三位美人就算不穿华贵的宫廷服装,也照样美艳动人,带出去肯定倍有面子,微微一笑,十分和蔼的说道:“三位爱妃快快请起,今日我们是微服出巡,考察烤鸭店地址的,爱妃们不必多礼,出去之后,称呼寡人为老爷即可。” “臣妾遵旨。”众美女齐齐行了一礼,齐声答道。 蓝幼澄快走两步跑到朱楧跟前,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娇滴滴地说道:“王爷,我们考察完烤鸭店的地址后,臣妾们能不能去逛逛布匹和丝绸店?” 朱楧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刚刚说完要改称呼怎么转眼就忘了?蓝幼澄看见朱楧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吓得连忙用手捂着了自己的樱桃小口,一副小孩子犯了错误的表情卖萌道:“老爷,妾身错了。” 朱楧朝着她的小脑袋上轻轻地拍了一下,佯装不高兴地说道:“让你长点记性,下次再说错看老爷我怎么收拾你?” 蓝幼澄嘟着嘴,装作十分委屈的样子,乖巧地应承道:“哦,妾身一定记在心里。那妾身说的那件事老爷到底答不答应啊?” 朱楧怎么可能不答应,逛街是女生最爱干的事了,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如此,身为丈夫,怎么可能抹杀掉自己老婆们的这点爱好,一手搂住一个美女,一脸享受的笑道:“行。等忙完正事,我就陪你们逛个痛快,今天你们想买什么就敞开了买,钱都由本老爷出。” 哦了个草,这种感觉真是爽啊。 “谢谢老爷,谢谢老爷。”众位老婆又是一片欢腾,做大王的女人确实是一种享受。 朱楧没有备车,因为他想实际考察一下敦煌的风土人情,就带着四个老婆和几名家丁打扮的侍卫信步走出了宫殿。 由于朱楧将敦煌定为陪都,这里的人口也迅速稠密起来,首先多起来的是军户,国都附近,军队必须要多,否则容易造成外重内轻的局面,有爆发安史之乱的危险。 军户多了之后,这些大头兵和他们的家属也要吃喝拉撒,因此这里的各式各样的店铺也就林林总总的多了起来。 其次,定为临时都城之后,来敦煌办事的,做生意的人也骤然增加,使得这一带相当繁荣,比阿鲁哥失里统治时期要繁荣很多倍,当然现在的敦煌郡里住着的大多数是汉人。 敦煌城里很热闹,街上卖什么的都有,再加上是陪都,治安问题也大为加强,因此朱楧只带着几个侍卫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众人在敦煌城里的几条主干道上逛了半天,最终看好了四处地方,这四处地方之前都是沙洲王阿鲁哥失里以及他手下的大臣们的私产,早就被朱楧给没收,还没来得及出售或者出租,这下子连租金都省了,烤鸭店岂能不赚? “老爷,您看这四处地方哪里比较好?”王后孙云琦有些犯难了,皱着眉头,一副犹犹豫豫,十分犯难的样子说道。 朱楧停下脚步,扭头看了她一眼,负着手,笑道:“你是这个家里的主妇,你来定吧。” “啊?这个……..”孙云琦犯难了,没想到朱楧直接将这个决定权交给她,她不是不知道朱楧对这件事的重视,生怕因为自己的决策失误而搞砸了王爷的大事,一向较为果断的她也变得犹犹豫豫起来,支支吾吾地说道:“老爷,妾身觉得这四处位置的繁华程度都差不多。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取舍。” “既然不知道如何取舍,那干脆都定下来好了。反正这四处位置各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也形不成竞争关系。”朱楧微笑着,一脸自信与畅想地望着不远处的一处被他们相中的店铺说道。 众位女子面面相觑,迪丽娜扎笑盈盈地问道:“老爷不是想着先开一家店当做样板吗?怎么突然间要同时开四家了?” “我想过了,之前是我太谨慎了,只开一家店未免有些太小家子气。反正老爷我有的是钱,一次多开几家也无妨,到时候,我一定会让咱们家的字号响遍整个敦煌城。”朱楧十分自信地说道,虽说步子太大容易扯到蛋,但是作为一个王者,太过谨小慎微也不是什么好事,几家店而已,就算赔了又如何,更何况赔的几率真的很低,随后又转过身去,面带和善的微笑对着自己的四个老婆说道:“好了。现在正事忙完了,接下来本老爷就履行诺言,带你们去逛街吧。” “好啊,好啊。谢谢老爷。”四位绝色美女又是一阵欢腾,惹得街上的行人纷纷侧目,他们看看这四个绝世美人,又看看朱楧,顿时是一副羡慕嫉妒恨的表情,这是谁家的公子哥啊,命这么好,居然有四个如花似玉的老婆陪伴。 “姐姐,我刚才留意了一家绸缎庄,感觉很不错,姐姐要不要去看看。”说话的是黛昱竹,由于是奴婢出身,即使是做了王妃也是始终谨小慎微,刚才考察烤鸭店地址的时候她留意到附近有一家绸缎庄不错,自己很想去,同时也感觉王后会喜欢,于是就提出了这个建议。 “妹妹说的可是渠记绸缎庄?”孙云琦一直很喜欢黛昱竹,除了她乖巧懂事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她能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从来不仗着王上的宠幸有所倨傲,对她提出的意见也是慎重考虑,笑着问道。 黛昱竹脸上洋溢出惊喜的表情,频频地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嗯,嗯。没想到妾身跟姐姐想到一块去了。”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去看看。”淑妃是跟他最早的人,王后又是一国之母,既然她们两个达成了共识,那这个地方就必须去看,朱楧当即拍了板,随后带着四位老婆向渠记绸缎庄走去。 这家绸缎铺规模还真不小,里面的各色丝绸林林总总,数目繁多,不禁让人眼花缭乱,来这里的购物的人也不少,但看穿衣打扮就知道这些人非富即贵,因为这里卖的都是高档丝绸,一般人可消费不起。 “这里的东西真多,快看看,那匹怎么样?给老爷做件衣服正合适。”迪丽娜扎被这琳琅满目的丝绸晃瞎了眼,她出生于西北,又生长于乱世,之前的哈密是没有资格跟大明通商的,因此她也没有机会能搞到丝绸,直到朱楧送了她几匹。这几匹丝绸她宝贝的不得了,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今天一下子见到这么多丝绸,顿时是又惊又喜,但她没有先为自己想,而是先想着给朱楧做几件衣服。 “这件也不错,姐姐,你穿这件颜色的衣服肯定好看。”蓝幼澄拿出一匹绛红色的丝绸来,冲着孙云琦说道。 不得不说,蓝幼澄的眼光还是很准的,孙云琦一看到这匹丝绸,眼睛里登时放出异样的光彩,立即将它抱在怀里抚摸来抚摸去,看样子是喜欢的不得了,笑着问站在他们前面的一个满脸堆笑的中年男子道:“掌柜的,这匹多少钱?” 那名掌柜立即凑上前去,笑道眼睛都弯下去了,堆笑道:“这位夫人真是好眼力啊,一看您就是达官显贵家的夫人,这匹丝绸的颜色正配您的身份。本店的丝绸一向是物美价廉,这匹丝绸卖您十五两银子。”掌柜的说着,双手比了一个十,然后又伸出单手来比了一个五。 “十五两?你这也太贵了吧,贵了一倍都不止啊。”孙云琦明显被这个价格给吓到了,一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一张樱桃小口都变成了o型,倒吸了一口凉气感叹道。 那名掌柜的没有因此而慌乱,仍旧是笑嘻嘻地镇定道:“这位夫人是江南来的吧。不满您说,在下也是外地人,不久之前来到敦煌开了这家店。江南的一匹丝绸确实只卖六两银子,可是运到西北来,就要卖十五两了,这还是因为本店实力雄厚,一次进的货物较多,而成本降低的缘故,要是去别家店买,这种成色的丝绸,怕是您十六两都拿不下来。” 他这一番话倒是引起了朱楧的极大兴趣,江南的一匹六两银子的丝绸运到西北来竟能值十五两银子,就算是扣除了运费和人工费,那也至少净赚一倍。我的乖乖,怪不得老朱要打击商人呢,什么都不生产,做一次搬运工就能赚取暴利,国家的财富没有因此而增加,你们的腰包倒是鼓了不少,不宰你们,宰谁?笑着问掌柜的道:“这位掌柜,你这家店开的可真够大啊,下了不少本钱吧。” “您慧眼。”掌柜的立即转过头去,一脸堆笑着冲着朱楧说道:“不是在下吹牛皮,在这敦煌城,哦,不,在这肃国,您绝对找不到一家比咱家还大、货还全的丝绸店。您带着几位夫人来这里选丝绸,可算来对地方了,包您满意。” 朱楧被这位八面玲珑的掌柜的搞得心头一乐,脸上也不由地挂起了笑容,问道:“你刚才说你是外地来的,敢问是哪里来的,贵姓啊?” 话音刚落,掌柜的还没有说话,一名打扮妖娆的贵妇人突然间走了过来,看到孙云琦抱着的那匹丝绸后,顿时喜形于色,笑着说道:“这匹丝绸不错,渠掌柜,给我也来一匹。” 很明显,这位渠掌柜认识这位贵妇人,当即舍下朱楧等人,一脸谄媚的迎了上去,那表情,恨不得给人家捧臭脚,堆笑道:“郑夫人,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那名贵妇十分风骚的摆弄了一下手绢,没好气地嗲声道:“跟他们打牌打烦了,就过来转转,怎么?你还不欢迎啊?” 那名渠掌柜的脑袋顿时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一副诚惶诚恐的表情,立即赔笑道:“岂敢?岂敢?小人巴不得您来呢,您能来本小店,真是让小店蓬荜生辉啊。只是,只是那款丝绸只剩下这一匹了,已经被这位夫人看上了。郑夫人您要是想要,改日小人叮嘱进货的伙计专门给您进一匹。” “改日?”那名郑夫人一听这话立时露出了满脸不悦的表情,一副别人欠了她二百块钱的表情,道:“改日是什么时候?从西北到一趟江南运货要多久?你要我等到什么时候?你刚才也说了,她也只是看上了是吧,还没买是吧,没买你就能卖给别人。这匹丝绸,我买了。”说罢,十分大气的从袖口里掏出一锭银子拍在桌子上,一副傲娇神情。只是这副神情在朱楧眼中不是霸气侧漏,而是十足十地没素质。说实话这个女的长得也很不错,算得上是漂亮,只是长得再漂亮,这副德行也是让人觉得恶心,不知道是哪个色迷心窍的人看上了这个女人,贪图了一时美貌,却给自己埋下了祸根,迟早会惹下大麻烦。 这名渠掌柜还算是个厚道人,一听见郑夫人这么说,没有立即改口变脸,而是十分为难地哀求道:“那个郑夫人,凡是都讲究先来后到。小店做生意一向以诚信为本,怎么能做出欺辱客人之事?您来看看,这里还有很多好丝绸,要不您再好好挑挑,给您打折。” “打折?本夫人差那点钱吗?你说你想欺辱客人,那就是说我再欺辱别人了。”郑夫人仍然是一副不依不饶的态度,十分生气的白了渠掌柜一眼,转身冲着孙云琦骄傲地说道:“这匹丝绸我买了,你可以去挑一匹其它的,我也买单,就算是我送你的,这就不算是欺负你了吧。” 孙云琦虽然是好脾气,但也被这个女的气了个够呛,她是王后,是肃国女人的楷模,怎么能向强权低头,她要让这个给肃国女性丢脸的人付出代价,一脸薄怒地说道:“先来后到是自古的规矩。这匹丝绸我已经买下来,你选别的吧。本夫人也不稀罕你送什么丝绸!” 这名郑夫人很明显是平时娇生惯养惯了,被人当中呛了一句,当即气得一脸惨白,用一指手指指着孙云琦,咬着银牙怒道:“你、你真是不知好歹!你知不知道……..” 话音未落,只听得“啪”地一声脆响,朱楧身后的侍卫上去就给了这个郑夫人一个响亮的耳光,在大庭广众之下,居然敢当众指责辱骂王后,真是胆大包天,作为侍卫再不教训她,以后就别想在王宫里混下去了。养你何用? “诸位、诸位,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千万别动手。”店里的渠掌柜见此情景吓了一大跳,他可知道这位郑夫人的身份,虽然朱楧等人看着也是富贵人家,但他还是认为他们惹不起这位郑夫人,不禁替朱楧等人捏了一把汗。 “你、你敢打老娘?你知不知道老娘是谁?老娘让你们全都死无葬身之地!”被人当众呛了还不算,还被人当街殴打,这种屈辱,郑夫人一辈子都没有受过,当即气得浑身哆嗦,破口大骂。 然后,她又挨了一个耳光。居然敢让王爷和他的老婆死无葬身之地,打你不是白打?打你还是轻的。 “哎呀,这位公子啊,你可闯大祸了。郑夫人可是敦煌布政使郑元培大人的宠妾,你赶紧赔礼道歉啊。年轻人,千万不要意气用事,惹祸上身啊。”这位渠掌柜见到朱楧的人如此嚣张,魂都吓没了,立即亮出了郑夫人的身份,希望他可以立即道歉。一来是为朱楧好,二来也是为了他自己,敦煌布政使的夫人在他的小店里受辱,要是布政使大人怪罪下来,他可吃不了兜着走。 “你现在下跪磕头也晚了,老娘一定要剥了你们的皮!”这位郑夫人是敦煌布政使郑元培的宠妃,跟着他参加过不少社交活动,肃国比她老头子大的官和他们的家人她都见过,从来没有见过朱楧这号人。估计他也只是一个富商人家惯坏了公子哥,仗着老爹有几个臭钱就有恃无恐,今天一定要让他们家破人亡,好让他们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然后,她又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这位郑夫人的三观彻底被打碎了,尼玛!知道老娘是谁的人你还打?特么的嫌自己命长还是神经病啊! 朱楧眼神中闪过一丝寒光,没想到堂堂陪都的布政使居然如此治家无方,纵容家人到这种地步,这副德行还做什么官?寡人可不想花钱养你这种蛀虫,这年头,想做事的人不多,想当官的人可是不少,沉着脸,一指郑夫人身旁的一个小丫鬟,生冷地说道:“去叫郑元培亲自过来见我!” 这名小丫鬟见到自己这一方势单力孤,为今之计也只有赶紧脱身去搬救兵了,听到朱楧说这话之后,立即扭身跑开,去家里通知老爷去了。 郑夫人仍然是余怒未消,但她也不是个没脑子的人,听刚才这人的语气好像是很有实力的样子,要么今天自己是惹到真神了,要么就是这个人故意狐假虎威吓唬自己,先不管,一切等老爷来了自有分晓,若他是狐假虎威一番,那老娘一定让他后悔生出来。 不过,好女不吃眼前亏,已经挨了三个耳光的郑夫人可不想再挨第四个了,脸都要被抽肿了,当即也不说话,只是气鼓鼓地站在那里。 丝绸店里的气氛顿时凝固了起来。 郑夫人的丫鬟着急忙荒的跑回郑府,一进门就高声大叫着:“老爷,老爷。夫人被人打了。” “什么?”正在院子里听曲子纳凉的郑元培一听这话,火气噌地一声就冒上来了,霍的一声站了起来,满面怒容地大喝道:“哪个王八蛋吃了熊心豹子胆?不知道她是谁的女人吗?” 这名小丫鬟救主心切,连说带比划的将事情的经过大致说了一遍,急的直跳脚,哭着喊道:“老爷,您快去看看吧,他们不让夫人走。” 听完这名小丫鬟的描述,郑元培倒是沉吟了起来,能混到从二品的布政使就足以证明他不是莽夫,他能走到今天,靠的就是谨慎二字。既然郑夫人已经报出了自己的名号,那位少年郎还这么嚣张,那他要么是有所依仗,要么就是虚张声势。不管是什么情况,先过去看看再说。 第二百一十七章 祁县晋商 郑元培当即点了几个衙役,带着他们气势汹汹地赶往渠记丝绸铺,他倒要看看对方是何方神圣,就算是比他大的官,如此当街打人也是不对,他也有话来揶揄他,如果对方纯粹是虚张声势吓唬他,那他今天肯定让那伙人脱层皮。 挨了打的郑夫人正气鼓鼓地站在原地,她已经不敢再对朱楧等人撒泼了,只能将满心的怒火压在心里,一切等老爷来了在做计较,但眼看着这一伙人如此气定神闲的样子,再加上那几个虎背熊腰的侍卫,她的内心又开始发虚了起来,难不成这个人真的有什么来头?不应该啊,肃国境内家里有权势的人我都见过了,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这号人啊。 渠记丝绸铺的掌柜满脸堆笑地给郑夫人上了一杯茶,还命手下的几个丫鬟给她扇扇子,不管那一伙客人是什么来头,他知道,这个郑夫人绝对是他惹不起的存在,如今她在自己的店里吃了亏,若不好好表现一下,怕是将来的关系不太好搞。 郑夫人也就只能在渠掌柜这里找一点存在感了,人模人样的坐在那里享受着渠掌柜提供的服务,身上的那股骄矜之气丝毫没有减弱,只是再也不敢向着朱楧等人释放。 就在这时,郑元培带着一干衙役终于赶到了。“老爷,就是他们。”郑夫人的贴身丫鬟指着朱楧一群人道,心里正纳闷这伙人怎么还没走? “老爷,你可得给妾身做主啊。妾身今天被这些恶霸欺负了,妾身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啊。”郑夫人一见郑元培过来,立即哭丧着脸,跑到他的跟前挽着他的胳膊,左摇右晃的哀求道。 郑元培一看自己的宠妾那张被人抽肿了的脸,煞是心疼,心中的无名火噌地一下子就被拱了起来,一张老脸也沉了下去。 渠掌柜见郑元培这副想要生吃了别人的表情,心里万分惊恐,生怕在这里将事情闹大,影响了他渠记丝绸铺今后的生意,立即疾跑两步,走到郑元培跟前,慌忙地跪在地上叩头道:“小人参见郑大人。大人……” “滚一边去!”没等渠掌柜说完,郑元培就板着脸呵斥道,自己的女人在他这里受了欺负,虽然不干他的事,但看见他心里就窝火。 “郑大人好大的官威啊。”朱楧看着郑元培这一张涨成了猪肝一样的脸色,心头十分不悦,表面上却仍是一副无所谓的语气戏谑道。 “老爷,就是这个人,他手下的狗腿子打了妾身三个耳光。”郑夫人用手指着朱楧高声哭喊道,今天这口气,无论如何也要出,要不然传出去肯定会被她的那些牌友笑掉大牙,今后还怎么和她们攀比? 然后,只听得“啪!”地一声,郑夫人瞬间挨了第四个耳光,这个耳光是郑元培亲自抽的,抽的比之前的还要响亮。 郑元培顺着小老婆的手指指着的方向望去,见到朱楧的那副已经寒下来的面容后,瞬间倒吸了一口凉气,我滴乖乖,你怎么敢惹这个人?看这个样子还把他惹的不高兴了,一张老脸原本因为生气而涨成猪肝的颜色,在这一瞬间,又因为极度的恐惧而变得惨白,再因为这个愚蠢女人的愚蠢行为而变成了绿色,愣了几秒钟后,才想起要行君臣之礼,慌忙地跪在地上叩头道:“臣、臣敦煌布政使郑元培参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 王上?屋子里所有的人表情都凝固了,这就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传说中的肃王殿下?怪不得这么嚣张。 那名郑夫人也傻了眼了,顾不上脸上火辣辣的生疼,再也不想着出那口气了,吓得立即跪在地上叩头道:“臣妾参见王上。王、王上千岁,千千岁。” 朱楧对郑元培这个人十分的不满,他的政绩虽然不算太差,但也绝对算不上多好。一个堂堂的朝廷二品大员,一方的布政使,居然纵容家人纵容到这种地步,今天若不是让寡人撞上,他还不一定会下多狠得手来整治对方呢。 这个人他已经不打算再用了,还是那句话,这年头想干事的人不多,想当官的人可真不少,死了张屠户,不信还吃带毛猪,脸上的怒气显而易见,十分威严的说道:“你身为一方布政使,竟然如此纵容家人。寡人如何放心让你替寡人伺牧一方百姓?你读了那么多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这话说的太重了,郑元培吓得“咚咚咚!”地磕了几个响头,豆大的冷汗蹭蹭蹭地就从额头上冒了出来,仿佛是有人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一样,吓得哆哆嗦嗦地说道:“臣知罪。臣回去以后,一定严加管教。严加管教。” “晚了。”朱楧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机会不是人人都可以给,一个布政使而已,谁当不是当?换一个人一定就比你干的差?撤了你的职务,正好可以借此整顿纲纪,得远大于失去,换句话说,撤你职务的价值要远比继续任用你的价值大,转过头去,对身边的侍卫说道:“先撤掉郑元培的职务,令其在家面壁,听候处置。” “遵旨。”那名侍卫冲着朱楧一弯腰,恭恭敬敬地说道,然后转身离开,跑去吏曹衙门去办手续去了,相信这么大的事,他们会核实清楚的。 “啊?”跪在地上的郑元培猛地抬起头,一脸难以置信的说道,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十年寒窗苦读,又熬了这么久才得到这个职位,一眨眼就没了,面部表情开始抽搐起来,表情十分痛苦,痛心疾首地重重叹道:“哎!”这他妈倒霉啊。 “还不快滚!还要寡人派八抬大轿抬你走吗?”朱楧板着脸喝道,他对这个郑元培没有了好印象,说话自然也会生硬许多。 郑元培受此打击,心痛的无法呼吸,腿软到哆哆嗦嗦地站不起来了,在丫鬟和小妾的搀扶下,才勉强站起来,向朱楧行了一礼,颤颤巍巍地回去了。 渠掌柜今天算是开了眼了,他见到敦煌布政使的时候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也就是二品大员了,没想到今天能见到王上本人,王上就是王上,一句话就让一个曾经风光无上的二品大员变成了死狗,立即跑到朱楧跟前,慌忙跪下道:“草民参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不知王上驾临有失远迎,还望王上恕罪。” 朱楧看着他这一套熟练的动作,心中不觉一乐,这货真是个角色啊,这礼仪、这措辞,不知道的还真以为他在朝堂上当了几年差呢?能开这么一间大铺子的人果然不简单,温和的笑道:“起来吧。你还没有回答寡人的问题呢?你是哪里人氏?贵姓大名叫什么?” 渠掌柜立即直起身子,向朱楧一拱手,恭恭敬敬地说道:“谢王上。启禀王上,草民是山西祁县人,名叫渠忠信。” 朱楧对这位掌柜的印象不错,能在郑夫人的淫威之下坚持生意人的原则,不做有损诚信之事,是个可交之人,一听他的籍贯和姓名,心中咯噔一下,这难不成就是后世晋商八大家之一的渠家创始人之一? 渠家可是山西的一个大家族,发迹于元末明初,由三兄弟渠敬信、渠于信、渠忠信联手创立,三兄弟开始只做一些小商小贩的工作,贩卖一些梨、枣之物,后来渐渐积累了资本,发展成山西的一个大型的商业家族,号称渠半城,一直长盛不衰五百多年,直到清末民初才渐渐衰落,比朱元璋的家业都保持的长久。 没想到今天竟然遇到了将来的晋商领袖,朱楧还是有些意外的,为了确定一下,还是试探性的问道:“敢问渠掌柜家里还有何人啊?都是从事何种产业?” 渠忠信见朱楧对他如此感兴趣,顿时来了精神,他们三兄弟已经打算在肃国好好发展一番了,能得到肃王的垂青,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立即一拱手,答道:“启禀王上,草民排行老三,家中还有兄长二人。都在山西本地做生意。我们三兄弟仰慕肃国的繁华,决定来到此处大展拳脚,可是家里的生意也不能阁下,就商议了一番,由草民先来这里开家绸缎铺,等那边的生意上了轨道,二位兄长在脱身过来。” 其实是他们不知道肃国的前景如何,为了保险起见先派老三过来探探路,他们两个押后阵,看看情况再说,只不过这话不能说出口,容易伤了对方的自尊。 果然是后来的山西渠家,确定之后,朱楧心中不由得一乐,正瞌睡呢,就有枕头送过来,贩卖丝绸、瓷器、茶叶等等的生意实在是太赚钱了,他也有心插一脚,但是之前没有干过这一行,不知道深浅,怕一不小心被人坑了,今天能遇到渠忠信,算是老天爷对自己的照顾,找这么一个合伙人,既能省下本钱,又能跟着他学习经商之道,可谓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朱楧一把扶起渠忠信,带着一副欣赏的表情笑道:“渠掌柜快起来吧,你能撑起这么大的一个丝绸铺,想必也是有本事的人。不知道渠掌柜今日有没有时间,寡人想请你到王宫里一叙,如何?” 渠忠信的内心扑通扑通地一阵狂跳,他浸淫商场多年,早就练就了一副察言观色的本事,单单凭几句话就可以判断出对方内心里在想什么,如果他没猜错的话,王上这是要跟他谈合股的事了,若是能跟肃国的国王合股,那在肃国还有谁能阻止,当即眼珠子一转,恭恭敬敬地说道:“启禀王上。王上和娘娘们能来小店,是小店的荣幸,若是王上不弃,今日就让小人略备薄酒如何?王上有什么要吩咐的,可以边吃边谈。” 这小子,上道。朱楧对这个渠忠信更加满意了,今天就给他这个面子,笑道:“既然渠掌柜盛情相邀,那寡人就不推辞了。”明朝末年山西的晋商贩卖给了后金很多重要的物资,给后金提供了巨大的帮助,自己也赚取了大量的财富,属于发国难财,十足的汉奸行为。 不过这个时候,他们还比较老实。更何况,来自后世的朱楧十分清楚商人的力量,这些人虽然不生产,但是流通能力很强,可以将自己紧缺的货物运到肃国,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当然他们肯定也会从中间捞取大量的好处,这只不过是各取所需而已,没有必要耿耿于怀。 渠忠信见王上首肯,心里大为欢快,渠家穷了这么多年,发迹的日子终于来了,立即顿首道:“多谢王上,小人愿为王上效犬马之劳,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好了渠掌柜,寡人不用你赴汤蹈火,只想着与渠掌柜合作,一起赚钱。”朱楧笑呵呵地扶起渠忠信,学着文人的样子,拿起扇子来一边轻摇着,一边说道,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为了巴结王爷,渠忠信摆了一大桌丰厚的酒席,叫了敦煌城内最好的伶优来唱曲,将气氛营造的十分热烈。王后孙云琦等人则由渠忠信的大小老婆们陪着去后院用膳。 “王上真是好眼力,说实话,从江南将丝绸贩卖到西北虽然辛苦,但确实是可以赚取丰厚的利润。除了丝绸,我们还可以贩卖盐、茶、铁、瓷器等物资。还可以向大明腹地倾销从外国人手里购买的香料、象牙、宝石等物。”听到朱楧提出要合股的想法后,渠忠信不禁大为兴奋,再加上喝了不少酒,登时唾沫横飞地给朱楧描绘出将来巨大的蓝图来。 茶和盐虽然是老朱规定的国家专营的物资,但朱楧现在没有实力大包大揽,只能选择和有实力的商人们合作,自己赚钱不算什么,让王国内的所有人都赚到钱才是真正的本事,笑道:“说的不错,寡人先出资十万两白银,由你在肃国采购西藩的香料等物,然后运到大明去卖。卖完后的银子再从江南买丝绸,瓷器等物资,周而复始。” 渠忠信连忙给朱楧倒了一杯酒,殷勤地端到朱楧跟前,一脸堆笑的说道:“王上说得对,这样以来咱们就财源滚滚来了。哈哈哈。” 朱楧端起酒杯来抿了一口,略微沉吟了一下,微微笑道:“寡人之前一直忙于屯田打仗,没有做过生意。手下也没有这方面的人才,这件事就交给你主持了。另外,寡人在给你派几个宫里的人当伙计,你也好生教教他们,让他们也懂得这商贾之业。” 渠忠信做了一辈子生意,如何不明白朱楧的用意,这些人肯定是一边学习经商之道,一边监视他,这也可以理解,谁会放心将十万两白银扔给别人不闻不问,立即恭恭敬敬地答道:“草民遵旨,草民一定倾囊相授。” “好,好。那我们就立下契约吧。”朱楧说着,招呼自己身后的一名手下,让他按照自己的意图拟定契约。 渠忠信万万没想到朱楧会跟他签契约,说实话他不是没想过这位王爷黑吃黑,但这么大的机会他实在是不愿意放过,十分惶恐又难以置信地说道:“王、王上,草民哪有资格跟你签契约啊。” “这话说的,你我既然是合伙人,签契约就是天经地义的。我肃国今后就要崇尚契约精神,凡是商业活动,都要以双方自愿签订的契约为最高原则。”朱楧淡淡地说道,随后打了个响指,示意身后的随从签订契约。 既然要下决心发展工商业,那契约精神是必须提倡的,凡是都应该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上签订契约,履行义务,要不然整个市场就会混乱。 随从拿出纸笔来,刷刷刷地写好了契约,大概的意思是,朱楧和渠忠信各出十万两白银来倒卖丝绸、茶叶、香料、宝石等物,由渠忠信负责具体的经营,朱楧负责在背后搞定官府,在派一些宫人跟着渠忠信学手艺,挣的钱扣除各种费用后的净利润,二人平分。 这张契约充分显示了朱楧的诚意让渠忠信大为意外,他所在的山西是晋王朱棡的地盘,那个家伙可不是个省油的灯,曾经有一次带人出猎,走到一个三百多口的小村子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心情不好就将全村的人屠杀殆尽,整个晋国上下全都是谈王色变。 没想到这个肃王倒是温文尔雅,很尊重别人,听他打仗的传说还以为他也是个五大三粗、脾气暴躁的人呢,看来真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渠忠信签好契约后,将自己的那份契约小心收好放到怀里,然后又频频地向朱楧敬酒,一脸喜悦与讨好的表情。 今天这顿饭吃的很有价值,按照渠忠信的设想,他先用这二十万两本钱在肃国境内收购西藩的香料、象牙、宝石等物,然后带到江南一带去贩卖,这一趟起码能翻倍的赚。卖完之后的钱,在从江南收购丝绸、茶叶、瓷器等物品,运到肃国来卖给前来这里收购的西藩商人,这一趟又能赚翻倍。 这样一趟一来一往,最多用一年多的时间,就能赚两翻,简直不要太爽啊。 终于明白晋商为什么能发达了,这经济头脑不服不行啊。朱楧越听渠忠信的设想越高兴,不自觉地多喝了几杯,回宫时有点晕晕乎乎的,本来是想着自己走回去的,但渠忠信如何肯放过这个表现的机会,赶紧找了几辆马车将朱楧一行人送入了王宫。 朱楧意犹未尽,立即找来了怀恩,醉眼朦胧地吩咐道:“你去找几个头脑灵活、办事可靠的小太监,再找几个教书先生教他们读书写字,过段时间让他们去给本王学做生意。” 用太监?怀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皇帝陛下严令禁止太监干政,王上难道忘了,还是他喝高了说起了胡话?为了避免王爷犯错误,小心翼翼地提醒道:“王上,陛下那里……” 朱楧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懒洋洋地躺在罗汉床上,骂道:“死脑筋,父皇不让太监干政,没说不让太监做生意。再说寡人已经建国了,只要不谋反,做什么事都由寡人自己说了算。钱这种东西,让外人看着寡人实在是不放心,你明白吗?”这话倒是朱楧的心里话。 他认为其实太监没有史书上说的那么坏,大部分太监都是很忠心的,因为太监是依附王权存在的,寡人要是倒台了,他们都得扫大街,谁会任用前朝的太监做心腹?不怕有那么一两个有忠心的太监给自己下毒吗? 更何况,太监是断了根的男人,没有子孙后代,所以也就断了给他们留家产的念想,不会贪污太多钱,最多只是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一个人让他敞开了吃,能吃多少东西?大头还不是寡人来拿? 最后,太监很容易掌控。前面说过,大臣们其实都是有组织的人,他们会抱起团来,利用祖制,利用舆论,利用史书上如何记载君王来要挟君王,迫使君王做出妥协让步。而太监是没有组织的人,他们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而且他们的生死荣辱全都系于皇帝的一句话。 皇帝若杀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大臣,或许还会留下滥杀无辜,不听忠言的坏名声,但要是杀了一个太监,无论如何都不会受到批评。因为那些个大臣们根本没有把他们当人看,一口一个宦竖,在这些大臣眼里,死一个太监跟死一条狗没有任何区别,根本没有资格玷污皇帝的名声。 所以太监只能依靠皇权而存在,因此对皇帝也最为忠心。 这也就是朱棣这个英明的明成祖为什么重用太监的原因,这不是他的一向痹症,太监用好了,确实可以对朝政起到良好的作用。 第二百一十八章 建立商业版图 怀恩见朱楧言辞恳切,心里大为感动,在应天府的时候,由于老朱立下的基本国策,没有人会把他们当人看,动辄呼来喝去,稍有反抗就会拳脚相加,没想到来到肃国之后,堂堂的大王会将他们这些人当做心腹,让他们去替自己看管银子,立即跪下叩头道:“奴婢替这些苦命的孩子谢过王上了,奴婢一定嘱咐他们好好给王上当差,给王上看好银子。” “还要好好的学本事,寡人将来还要重用他们。还有你,怀恩,你跟寡人的时间最长,也最忠心,这些日子多读点书、学点字,将来寡人有用得着你的时候。”朱楧依旧懒散地躺在罗汉床上,醉醺醺地说道。但人醉心不醉,他的心里清楚地很,光有车岗的仪卫司做特务还是不够。仪卫司的人也是正常男人,难保不会为了给自己的后代多留些产业而与那些官员互相勾结,中饱私囊。只有跟着朱老四学习,设立由太监提督的东厂才能让朱楧放心,太监是让人最放心的一类人。 朱楧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平日里想的最多的就是谁可以威胁到他,这一点他可以说是完全继承了老朱的心理特质,因此他必须将自己的国家完完全全地控制起来,要不然睡不着觉。 怀恩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不知道王上要重用他这个太监干什么,在史书中太监这类人可是基本上没有什么好名声的,但他内心还是很感激,人最大的需要是得到别人的认同,太监也是如此,立即慌忙地跪下磕头,感激涕零地说道:“奴婢谢王上栽培之恩,奴婢愿意为王上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好了。退下吧,让贤妃来侍寝。”朱楧伸了一个懒腰,醉眼朦胧的说道。 怀恩又在地上恭恭敬敬地磕了一个头,轻声道:“奴婢遵旨。”随后,站起身来,弓着身子,缓缓退出。 不多一会儿,贤妃蓝幼澄轻挪碎步,袅袅娜娜地来到了朱楧的寝宫,走到朱楧的跟前,盈盈跪倒,叩头道:“臣妾拜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 朱楧抬了抬眯着的醉眼,看着跪在自己身下的这个绝世美人,心头不觉大爽,这才是人生啊,带有一丝威严地说道:“起来,让寡人看看。寡人的贤妃,是不是又漂亮了。” 蓝幼澄闻言心头一甜,嘴角微微一笑,缓缓地抬起头,温柔地说道:“王爷说笑了,臣妾只会年老色衰,哪里会越来越漂亮?只求王爷将来不要嫌弃臣妾。” 朱楧嘴角一笑,用手一勾,示意蓝幼澄走向前来,待到蓝幼澄近身后,一把将她扯到怀里,借着醉意蹂躏了几把,道:“寡人怎么舍得嫌弃你这个美娇娘?” 蓝幼澄被朱楧蹂躏地浑身一阵燥热,呼吸都变得不均匀起来,娇嗔道:“多谢王爷。其实将来的事臣妾也没有多想,臣妾只求能尽己所能服侍王爷,珍惜跟王爷在一起的每一刻。臣妾给您倒杯茶喝吧。” 朱楧眯着眼,微微地点了点头,今天高兴,喝的是有点多,头晕脑胀地喝杯浓茶简直就是享受,尤其是有美人伺候的情况下。 喝完浓茶之后,借着酒劲,朱楧将蓝幼澄好好临幸了一番,完事之后,喘了口粗气,抚摸着蓝幼澄光滑的身子,郑重的说道:“爱妃,你过段时间可能要忙了。” 蓝幼澄冰雪聪明,自然知道是什么事,将头靠在朱楧还有一层汗珠的胸膛上,搂着朱楧健壮的身躯,温柔地说道:“臣妾省得,臣妾一定给王爷打理好所有账目,保证分毫不差。” 国家的税赋等应该交给户曹去管理,自己挣得外快,自然是交给自己的老婆打理比较放心,朱楧对这个聪明能干,而且懂事的贤妃十分满意,挑了挑她的下巴,笑道:“乖。寡人就知道你不会让寡人失望。但是,将来寡人要赚很多的钱,这么多账目,你自己是记不过来的,你要教给一些聪明可靠的宫人如何记账,让他们帮着你。你只负责总账就行了。” 蓝幼澄心头一甜,爬起身子来,冲着朱楧的额头上亲了一口,笑道:“臣妾谢王爷垂怜,臣妾已经培养了几个聪明的小丫鬟和小太监了,让他们再教几个弟子,就可以帮着臣妾掌握在整个肃国的账目了。” 有个能干的老婆就是省心,朱楧心头大为轻松,正事办完了,就该办坏事了,在蓝幼澄身上捏了一把,坏坏一笑道:“你还记得寡人跟你说的那些事吗?来给寡人做一次。” 蓝幼澄的俏脸刷地一红,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猫一样,一头扎进朱楧的怀里,娇羞地说道:“王爷真坏。王爷是从哪里听到什么大保健之类的词,臣妾羞死了。臣妾才不要。” 关于这个问题,朱楧已经和王后以及贤淑二妃沟通过很多次了,但无奈她们是大明朝正统礼仪培养出来的良家女子,对这些活动内心里是有天然抵制的,光想想就让人觉得面红耳赤,抬不起头来做人了,更何况是去做。 “寡人今天兴致很好,你莫要扫了寡人的兴致。”朱楧捏住蓝幼澄俊俏的小脸,露出了一丝淫邪的笑容,坏坏的说道。 蓝幼澄还是不肯,使劲儿摇了摇脑袋,将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十分娇羞地说道:“不要,不要。王爷,臣妾让怜月来伺候你吧。” 怜月是她的贴身丫鬟,这丫头又想将自己的活推给别人去做,和其他两个女人一样,要不就是敷衍,要不就是让自己的丫鬟来代劳。朱楧对她的这种态度十分不满意,在她的身子上打了几巴掌,带有一丝威严的说道:“别想逃避徭役,这是你的活,快点。” 蓝幼澄见王爷有一点点不高兴了,害怕自己失宠,只能自我安慰道:我是王爷的女人,他想怎么样都是应该的,撅着小嘴,一脸撒娇的样子,凑到了朱楧的跟前。 第二日早朝,没有商量什么大事,一切都按照既定的方针去执行,这属于很正常的现象,一个国家,若是整天有大事发生,那可不是什么好现象,那是崇祯年间才有的事。 每天醒那么早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以及一些礼仪性的问题实在是太累了,跟后世的一些杂七杂八的会议一样,没有什么卵用,还特别浪费时间,在那里除了听一堆领导讲一些谁都知道的道理以外,没有任何作用,完全是形式主义。于是朱楧在早朝结束时宣布将一日一朝,改为五日一朝,另外若有军国大事,必须随时禀报,不得延误。 这一条命令让群臣面面相觑,这是什么节奏?从此君王不早朝?一些有原则的大臣感觉这样不好,他们认为这有可能是王上刚刚取得了几次大的胜利,变得骄傲懈怠了,若是发展下去,对本国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于是接连劝谏道:“启禀王上,自古都是一日一朝,一些勤政的君王甚至是一日两朝甚至三朝,下朝之后还要邀请群臣讲课,万望王上以他们为榜样,勤于政事,开创自己的盛世。” 这话说的朱楧一愣,一日三朝,还要听你们将儒家的之乎者也,那干脆累死寡人算了,没有儒家就过不了吗?秦始皇不信儒家、刘邦不信儒家,不都统一了天下吗?他的老子朱元璋也不信儒家,照样白手起家。不过这个时候,他也不好当面发作,毕竟这些大臣也是为了他好,只不过是观念比较腐朽而已,略带一丝不耐烦地说道:“为人君者,是要勤于政事,只不过寡人只管军国大事,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麻烦寡人,寡人养你们何用?” 这番话说的下面的大臣都不敢吭气了,这可是个严重的问题,国王都开始怀疑他们存在的必要性了,谁还敢不识时务乱嚼舌根。当即都沉默不语,恭恭敬敬地立在堂下。 朱楧见自己的话起到了震慑作用,心里颇为满意,立即趁热打铁的说道:“从今日起,设立内阁,内阁学士由寡人从翰林院以及其他部门中选择德才兼备的人充任,正五品官职。辅佐寡人处理琐碎事务,并草拟诏书。从今往后,各部收到的奏折都由各部堂官整理汇总,并写出处理意见后,交到内阁,由内阁统一整理,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寡人审阅。” 这话说的群臣又是一愣,这位王上大人也太会省事了吧,这样以来,他只需要批准盖章就行了,所有的活都交给手下人来干,完全不具备朱元璋的劳模精神啊。 谁知朱楧的话还没有说完,这位王上接着说道:“从今日起,设立司礼监,设立掌印太监一名,秉笔太监若干名。内阁汇总的奏折,先交到司礼监,由秉笔太监秉承寡人的旨意进行批红,寡人满意之后,再交由掌印太监用印。如此,一道诏书方可生效。” 得,连批准盖章都省了。 此时,一些正直的大臣再也忍耐不住了,吏曹判书是文官之首,代表着文官的脸面和骨气,这个时候要是不站出来说话,那肯定会被同僚鄙视死,于是站出来,向朱楧作了一揖,道:“王上,皇上曾经三令五申严禁太监干政,王上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妥。” 他是个混了多年的老油条,知道朱楧要做的事情是肯定会做成的,到时候太监就会成为肃国的一个巨大的势力,自己犯不上得罪他们,再加上他也不敢公然质疑朱楧的决定,于是就将老朱抬出来说事,任谁也挑不出毛病。 这群人果然是拿自己的老子来压制自己,这让朱楧的心头十分不爽,这跟后来的东林党动不动就拿出祖制来压崇祯有什么分别?脸色已经变得难看起来,眼中闪出一道不悦的光芒,耐着性子说道:“父皇已经准许寡人建国了。从今往后,肃国的大小事务均由寡人说了算,只要寡人不谋反,就没有人可以说三道四。相信父皇可以理解寡人的决定。” 话说到这个份上,大臣们就都不敢说什么了,再说下去就成了跟王上对着干了,虽然他们的权力被那些被他们鄙视的死太监分走了很多,让他们心里很不痛快,但好在此时朱楧的王权还很强大,在肃国可以说是一言九鼎的存在,因此没有人敢于逆他的龙鳞去反对这件事。 此事,就这么定下来了。朱楧不是不知道老朱严禁太监干政的命令,只是他知道,后来老朱也后悔了,想明白了,开始任用太监来制约朝臣。当年的曹国公李文忠为了这件事还专门向朱元璋进谏过,结果被朱元璋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你想剪出朕的羽翼吗?” 李文忠是朱元璋的亲外甥,朱元璋这个人是很重视亲情的,但凡他的亲戚,只要不去谋反,犯多大的事老朱都会罩着你。李文忠说了这番话虽然惹得朱元璋不悦,但朱元璋并没有打算处罚他。老朱认为他的外甥没错,都是李文忠养的那群所谓的门客将他教坏了,因此就将李文忠养的那几百个门客全都杀光了。 此事让李文忠老实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过他这个人虽然很能打仗,但是也有一个很大的毛病——贪慕虚荣,他就是喜欢养士,好体现自己礼贤下士的风骨,追慕一下战国四公子的遗风。 老实了一段时间之后,李文忠的老毛病又犯了,估摸着老朱的气消的差不多了,就又开始养士,结果老朱又把他的门客杀了一遍。彻底老实了。 朱楧其实是有一点赌博心理的,他堵的是老朱能明白他任用太监的初衷是想着以内廷来压制外朝,同时以外朝来牵制内廷,最后达到内外相制,集权于王上手里的目的。 崇祯要是懂得这个道理,明朝就不会灭亡。 朱楧敢这么赌一把也是有资本的,首先就是他已经建国了,相信老朱还是个明事理的人,不会过多的干预他的内政;其次就是他刚刚打赢了回鹘这个强国,给老朱挣了不少面子,他一高兴,说不定就不再追究。 不得不说,朱楧对老朱的心理把握的还是很好的。任用太监这么大,而且这么毁三观的事情自然是瞒不过去的,没过多久朱元璋就知道了。 以朱元璋的聪明,一眼就看出了朱楧的用意,只是他这么明目张胆的不给面子还是令老朱心头不悦的。最后还是郭宁妃劝谏道:“孩子大了,怎么建立自己的国家就由着他去吧,他刚刚打败了回鹘这个强国,可见是很有能力的。你操心操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这话说的朱元璋心头一乐,做父母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自立呢?孩子做出了成绩,比他们自己做出了成绩还令他们高兴。肃王与回鹘军大战的时候,朱元璋还真替他捏了一把汗,只是路途遥远,来不及支援,没想到这小子竟然将西方的老牌强国——回鹘给打败了,还生俘了对方的大将军,老朱接到战报后,很是高兴了一段时间,破天荒的赏赐给了郜氏很多东西,搞得郜氏受宠若惊。 郭宁妃说的对,孩子终究是要自立的,做父母的管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更何况自己也老了,身体也越来越差了,没有精力管那么多了,反正给了你一个封国,父亲的责任也尽到了,你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 对于朱楧的事,朱元璋决定不再干涉了,只要他老老实实地尊王攘夷,替皇帝守好西北的边界,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倒是朱允炆和黄子澄听到这个消息后,着实不厚道的高兴了一把,他们两个一致认为重用太监自古以来就是取乱之道,是王国衰败的必经之路。他们本来还为肃国刚刚打了一个大胜仗,威望和实力剧增而发愁,又在合计着将来如何削藩的事,听到肃国重用太监之后,双双松了一口气,看来肃国不用去削了,将来它自己就会走向衰败。 菜鸟永远理解不了大神的操作。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一个月的时间就过去了,今天是王上考核他们典膳所成绩的日子,王大富和他的弟子们万分紧张。为了达到王上的标准,做出令王上赞口不绝的美味,这一个月内,他们基本都没怎么回家,一直在典善所研究烤鸭。 反正王上答应原材料管够,他们也就没有考虑过成本问题,这一个月的时间内,弄死了一百多只鸭子,开始是自烤自吃,到后来整个典膳所的人都谈鸭色变,再也不敢吃烤鸭了。 王大富一见这种情景,心中就急了,没人试吃怎么行?没人试吃怎么能知道自己的手艺达到什么水平了?最后,无奈之下,只好拿着王爷的烤鸭去做好人了,烤好之后就请附近的太监吃、请侍卫吃、请宫女吃,一开始附近的太监、侍卫、宫女还很感激王大富,毕竟他们这个级别的人能吃到烤鸭这种美食还是很不容易的,但是时间长了之后,王大富就发现这些人开始绕着他走了。 “王公公,有些日子没见你了,过来吃烤鸭啊,都给你准备好了。” “咳咳,王师傅,咱家还有点活没干完,今天就不奉陪了。咱们改日回见。” “张侍卫,今天不忙啊?吃完饭没有?” “额,那个。王师傅,我今天晚上值夜,先走了,要不就迟到了。” “别急着走啊,带上只烤鸭,值夜的时候饿了吃啊。” “别了,别了。谢谢王师傅,这让俺们侍卫长看见不好,我说不定还得挨板子。改日再约啊。” “喲,这不是小环吗?有些日子不见变瘦了啊,快进来,王叔叔给你补补营养。” 小环吓了一跳,好似看见瘟神一般,不自觉的向后退了两步,勉强的笑了一下,道:“王叔叔,我还赶着给淑妃娘娘送水果呢。改日再来拜访王叔叔。”说完,一溜烟儿的跑了,心道:都怪我贪嘴吃了你的烤鸭,害得我长了好几斤,脸都变大了,这次可一定要把持住。 再好吃的东西,让人天天吃也会受不了。到了考核的前一天,典善所的所有人心里都七上八下的,现在咱们的手艺到底好不好,合不合格,也没个资深吃货来给出相关意见。 最终还是一个胆子大的学徒,冒着被罚的危险,将王府的烤鸭偷偷拿回家里,给自己的老婆孩子尝了尝,这一尝不要紧,他的老婆兴奋的折腾了他大半个晚上,搞得这位兄弟第二天上班的时候,都是没精打采的。 不管怎么样,总算是有了参考,证明他们的手艺还是很成功的,这多少让典膳所里的伙夫们心里有了一些底气。 中午的时候,王大富将自己悉心烤制的烤鸭端了上来,放到朱楧的跟前,然后小心翼翼地垂手恭立在旁边,等着王上和王妃们最后的评审。 黛昱竹将一块烤鸭用面卷包好递到朱楧跟前,然后和几个美女一样一齐看着朱楧,等着朱楧吃了一口之后,才小心翼翼地用筷子去夹烤鸭肉。 不得不说,经过一个月的训练,王大富的手艺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次的烤鸭肥而不腻,鲜美无比,吃的王后和众位王妃频频点头。但王大富还是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他知道,最终的决定权掌握在王爷手里,只要王爷不点头,他这一关就算没有过去。 朱楧将一片鸭肉吃完,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个王大富的办事效率还算可以,一个月的时间就达到了和后世的北京烤鸭差不多的水准,是个干才,露出了一副欣赏的表情,微微笑道:“你干得不错,这个技术有多少人掌握了?” 王大富心中着实松了一口气,向前走了一步,一拱手,恭恭敬敬地说道:“启禀王上,除了小人之外,还是七八个弟子也掌握了。小人遵从王上的旨意,对他们是倾囊相授,绝对不敢藏私。” 第二百一十九章 抓宣传的重要性 这还差不多,朱楧将筷子放在桌子上,用蓝幼澄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手,然后在桌子上一甩,胸有成算的说道:“寡人要在敦煌开四家烤鸭店,你去挑选三位手艺最好的学徒去做店内的主厨,薪水翻倍,干得好了还有奖励。” 涨工资的事是最令人激动的,王大富不觉怦然心动,但是他是个老于世故的人,这个时候还是有必要做一下样子的,连忙跪在地上感激涕零道:“小人多谢王上栽培,但是小人不想离开典善所,小人想留下来一直伺候王上。” 虚伪!朱楧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但这种话决不能明着说出来,否则会有人说他寒了忠勇之心,白了他一眼,以一种不耐烦的语气说道:“好了。你在店里好好当差,就是对寡人的孝敬。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干不好,寡人可不会因为你是王府里的老人而轻饶你。” 王大富被朱楧突然而来的威严吓了一大跳,慌忙地跪在地上磕头道:“请王上放心,小人一定会要王上发明的烤鸭闻名肃国,不,闻名大明朝,绝对不会给王上抹黑。” “嗯。起来吧,这几天收拾收拾,寡人的店马上就要开张了。”朱楧对王大富的态度十分满意,挥了挥手,示意他退下。 王大富又给朱楧磕了一个重重地响头,恭敬地说道:“小人告退。王上和娘娘们请慢用。”随后站起身来,弓着身,徐徐退出。 很不错,这第一件事算是办成了。朱楧心中大为开怀,多喝了几杯,对侍立在旁边的怀恩说道:“你去让礼部算一个开张的好日子,另外将你选的那四个激灵的宫人叫过来。” 怀恩已经是司礼监掌印太监了,位高权重,被人私底下称为内相,帮助朱楧建立了庞大的内官组织来监视和控制群臣。六曹判书和将军府的将军们见到他都客客气气的,只不过怀恩这人脾气很好,又能清楚自己不管地位多高,始终都是王上的奴婢,因此从不因为朱楧的宠幸而倨傲,对人也都很客气。他此时就侍立在朱楧的身旁,一手拿着拂尘,恭恭敬敬地弯腰道:“奴婢遵旨。那四个人就在外面恭候,奴婢这就叫他们进来。” 朱楧微微地点了点头,算是批准了他的请求。怀恩拂尘一挥,早有在旁边待着的小太监躬身退出去,叫外面等候的四人进来。 不一会儿,门外相继进来四名太监,齐齐地跪在朱楧跟前,叩头道:“奴婢等叩见王上、王后、王妃,王上千岁、千千岁,王后、王妃金安。” “抬起头来,让寡人看看。”自家的奴才,自然不用客气,朱楧漫不经心地说道,虽然他对怀恩很放心,但这个人年纪毕竟也不大,难免有看走眼的时候,用人问题是大事,寡人必须得亲自相面把关。 那四个太监慢慢地抬起了头,出乎朱楧意料的是,他以为怀恩会选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太监,但没想到他选的都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太监。这四个人看着还算是忠心能干之人,朱楧十分满意,摆出一副主人的态度训斥道:“你们本来都是寡人的奴才,但奴才与奴才之间也有不同,你们是愿意做一个只会端茶倒水伺候人的奴才,还是愿意做一个能给寡人分忧的奴才?” 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那四名太监齐齐跪在地上叩头道:“奴婢等愿意为王上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奴婢出宫之后,一定会好生为王上办差,为王上分忧。” “你们切记,你们掌管的那四家店,是寡人精心打造的样品店,你们过去之后要好好经营,培养出更多能干的奴才,将来要替寡人管理更多的分店。”朱楧坐在正坐上,语重心长的教育道。所谓首战必胜,第一炮一定要打响,第一炮打响了,接下来的事情会越来越顺利,否则赚钱的计划很有可能刚刚露出端倪就泡汤了。 王上都如此说了,这四名太监自然是深感责任重大,齐齐跪在地上,叩头道:“奴婢一定不负王上所托,将王上交付的差事办好。” 朱楧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退下。大厨有了,掌柜有了,店面选好了,接下来就是万事具备,只欠宣传了。 所谓酒香也怕巷子深,烤鸭虽然质量很好,但毕竟在西北还没有知名度,如果只是按部就班的挂牌营业不去宣传的话,最一开始的生意可能不会太好,这是不符合朱楧的要求的,他要的是烤鸭店从一开始就引起轰动,并且知名度越来越高,迅速风靡全国。 宣传是要讲究方法的,朱楧已经想好了一整套宣传的策略,具体来说是——猜谜语。 用谜语作为载体,是朱楧经过深思熟虑的,首先,它是喜闻乐见,并且可以为大众所接受的方式,不管是男女老幼,不管你识不识字,都可以参加,不识字可以让被人读给你听。 这种方式在配合上巨额的奖励,十分容易引起轰动,说不定举办的那一天会造成万人空巷的现象,对烤鸭店的宣传会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没过多久,肃国的临时都城敦煌就传出了这么一道消息:肃王殿下此次大胜回鹘,国民出了很大的力,为了感谢全国人民,特在城中四个地方举办猜谜大赛,胜出者,有巨额奖励,以示普天同庆。 那四个地方自然就是朱楧准备开设的四个烤鸭店的地址。这则消息不胫而走,古代的娱乐项目本来就少,没有电视、没有网络,平时能看长大戏已经算是很欢乐的活动了。而这种所有人都可以参与其中,赢取巨额奖励的活动,那更是少之又少,一下子将敦煌城内所有居民的兴趣一下子调动了起来,人们茶前饭后都在谈论这件事,并且纷纷议论着肃王殿下会拿出什么样的巨额奖励来与民同乐。 朱楧在城内的耳目早就将城内居民的反应报告给了朱楧,对于居民能表现出如此的热度,朱楧很是高兴,当即下令:谜语大赛分为四个赛区,连续比赛三天,每一个赛区每一天产生一个冠军,第一天的冠军奖励是锦缎三匹,以后的奖励一天比一天贵重。大赛的时间定于八月十三、十四、十五三天,届时全民放假,普天同庆。 “你听说了没有?这次谜语大赛的冠军可是锦缎三匹啊,那可以值整整四十五两银子,可以买十五头耕牛啊。”明初的耕牛大概在三两银子一头,一匹锦缎在西北大概就值十五两银子,因此区区三匹锦缎对普通的百姓来说,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啊。 “谁说不是呢?王上真是慷慨啊,没有忘记咱们为打回鹘军出的力。” “是啊,是啊。我家那娃子从小就聪明,这次我一定要参加,给我拿个冠军回来,从此就不用担心穷了。” “听说第二天、第三天的奖励更加丰富,到底是什么?会不会奖励几百亩地啊?” “瞧把你美得,就算是奖励几百亩地,你也得能赢回了再说,不多说了,我得回去和我家的那位老婆子练习猜谜语去了。” 敦煌的百姓议论纷纷,这几天都在谈论着谜语大赛的事情,甚至一些附近的郊县百姓都听说了,都在家里苦练猜谜技术,等着到时候能独占鳌头,赢取巨额奖励。 转眼间,就来到了八月十三日,这一天,四个烤鸭店门前都聚满了人,人声非常嘈杂,都在等着今天晚上的赛事。朱楧穿了便服,在侍卫的保护之下,坐在一家烤鸭店里的高级包厢里,注视着眼前的这一切,很是满意地边喝茶边微笑。 人群都在关注着比赛的事,再加上朱楧为了增加神秘感,将烤鸭店的招牌用红布包起来了,因此没有人知道这么大的一栋楼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 “当!”地一声金锣声传来,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因为他们知道,这是比赛开始的信号。 果然,一位伙计模样的人扯着嗓子大喊道:“诸位乡邻,想必诸位已经听说了,我们的王上殿下为了答谢诸位对大战回鹘所出的力,特地举办此次活动,设置巨额奖励,普天同庆!” “好!好!王上千岁!王上千岁!”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的高呼声,虽然赢得彩头的几率很小,但这件事重在一乐,人人都感觉自己的王上可谓是别出心裁,想出了这种方式来答谢民众。 朱楧看到这一幕,心头更是一乐,嘴角挂起了明显的笑容,宣传的作用真是不可忽视啊,一件好东西,被人黑多了,也会变成坏东西,一件不怎么样的东西,被人吹的多了,也会变成很好的东西。 这件事又给了他一个灵感,即将来一定要掌握住舆论,这可是把无形的刀啊,属于杀人不见血,做了婊子还能立牌坊的存在。明朝末年东林党人就是掌握了天下舆论,搞得皇帝十分被动,只要做的事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就会立即被打成反派,所以想收的税也收不上来。 东林党人能控制住天下的舆论并不奇怪,因为明朝识字的人不多,还不到人口的百分之五,那些读书识字有功名的人又以江南地区最多,所以这些人就和江南的大地主大资本家勾结起来,利用他们手里巨大的金钱资源,开办书院、诗社这类组织,奋力的挥动笔杆子,抹黑一切侵犯他们的利益的人。 后来这群人基本都投降了清朝,因为家里的钱太多了还没花完,舍不得死。成了修《明史》的主力,又掌握了打扮历史这个小姑娘的权力,于是他们高大伟岸的形象就被树立了起来。而打击过他们的天启和魏忠贤则是被黑的最惨的,一个成了最昏庸无能的木匠皇帝,一个成了史上第一权奸。 真是比婊子还要恶心的一群存在,还是崇祯说的好:人人可杀! 朱楧想要掌握住国家的舆论并不是什么难事,首先他的权力很大,目前以及可预见的将来没有人敢于挑战他的权威,更没有人敢于抹黑他。其次,他已经开始在全国普及义务教育,用不了几年,肃国的人都会具备基本的读写能力,人人都可以读写自己的观点,不会在被少数的读书人掌控。 在这种大环境之下,再创立官方报纸,就可以将国王的意志传达给每一个肃国人民,而不会被中间的那群大臣们抹黑。这个官方报纸的控制权,必须时刻掌握在皇帝手中,决不能让大臣插手。 就在朱楧坐在包间里畅想未来的时候,底下的谜语大赛已经进行了一轮又一轮,比赛的规则很简单——淘汰制,答不上来的就淘汰,回答上来的就晋级,一直比赛到最后一轮。 “诸位乡邻,现在比赛就要进行最后一轮了。台上的选手就只剩下了他们二位,接下来的比赛规则是抢答制度,一共十一道题,谁能率先答对六道谁就是胜出者。”大嗓门的伙计扯着嗓子大叫道,他这个人很会调动现场的气氛,这么简单的几句话,一下子就将现场所有人的气氛都调动了起来。 现场的群众纷纷扯着嗓子大叫着,简直就是群情激奋,大喊道:“快开始啊,废什么话?”又是最终决赛、又是抢答,还有巨额奖励,气氛简直不要太紧张啊,台下的观众都已经急不可耐了,就算之前的失败者也纷纷叫嚷着开始比赛,好一睹高手过招的盛况,也算自己没有白来。 然后,熟悉综艺节目书友都可以猜的到,接下来就是广告时间。果然,那位大嗓门的伙计立即用手向下按了按,示意叫嚷的人群不要激动,然后再扯着嗓子大喊道:“诸位乡邻不要急,现在比赛进行了这么多轮,选手们也要休息一下。咱们先停赛一刻钟,大家也休息一下,如果有需要瓜子茶水的乡邻,就去跟堂下的店小二要。” “什么玩意儿!”人群中传来了一阵叫骂声,虽然有少许的人离开,但大部分人还是留下来,反正这么长时间也待了,不差这最后一刻钟。 “二虎,咱们要不要走啊?” “走什么走?一刻钟都等不了?着急回家入洞房啊?你看,刚才走的大牛不也回来了吗?再等一会儿。” 这一刻钟的时间,店小二忙的脚不旋踵,频频地端茶递水上瓜子,为本店赚了不少钱。 最后,经过一轮轮激烈的抢答,终于决出了此战的胜利者——东城区洪武大街的李平。众人都知道李平,是个卖烧饼的,刚来肃国没多久,肯定没有背景,由此可见,这场比赛是公平透明的。 李平在猜谜语中表现出来的机智也深深为众人折服,大家都对这个结果很服气。李平赢得了冠军,内心十分激动,这不仅肯定了他的智商,更让他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价值四十五两银子的锦缎,明朝初年,锦缎是可以当做货币来使用的,因此就相当于他赢得了丰厚的现金奖励,可以给老婆买一身新衣服,给孩子买很多好吃的了。 “诸位乡邻,李平已经领取了今日的奖励。由此可见,咱们的王上是说一不二,童叟无欺,我们在他老人家的治下生活,可谓是莫大的福分。”大嗓门的伙计又不失时机的宣传起王上的高尚品德来,因为他知道,王上就在这里,而自己说到底也是给王上打工的人,这个时候不抓紧机会,童叟无欺的拍马屁,那不是傻子吗? “是啊,是啊。王上千岁,王上千岁。”人群中又爆发出一阵阵的呼喊声。 大嗓门的伙计又用双手向下按了按,示意人群安静,随后扯着嗓子大叫道:“今日的比赛就进行到这里,明天同一时间,我们还在此地一决雌雄。明日的大礼先公布一下,那就是三匹锦缎。” “啥?这不是和今天一样吗?不是说一天比一天丰厚吗?”人群中又爆发出一阵阵的骚乱声,这和宣传的不一样啊,刚说了王上一言九鼎,你们怎么能这么干呢?这不是砸王上的招牌吗? “哎,哎,哎。大家不要激动,我还没有说完。”大嗓门的伙计一副狂汗的表情,都怪自己平时爱卖关子惯了,今天不适时宜地犯了老毛病,白挨了一顿骂,连忙解释道:“除此之外,还有王上亲自书写的墨宝一副。” “哇!是不是真的?你有没有骗我们?”人群顿时激动了起来,他们都知道肃王朱楧是个书法家,写了一笔好字,还经常得到皇帝陛下的夸奖。皇帝陛下曾经就赐给他不少字帖。 这不是关键,大明朝字写的好的有很多,但是王上的墨宝可就独一份,那可不是谁都能得到的,朝廷的大官也不是人人都有,偶尔有几个被赐了字,还得小心的装裱起来,放到大堂上拱着。 现在,王上用他的墨宝来当做奖励,如何让底下的群众不激动,谁要是得了这副墨宝,那可就是莫大的殊荣,足以作为传家宝来珍藏,千金不易。以后,当官的进了咱的家门,还得先冲着咱家墙上的那副字磕头,那是什么感觉? “诸位乡邻说的什么话?这可是王上亲自吩咐的,在下有几个胆子敢假传王上的旨意。诸位乡邻回去之后,还是好好练习猜谜语吧,说不定赢得这份无上光荣的就是你了。”那位伙计仍旧是扯着嗓子大喊道,只不过语气中略带了一丝失落,因为他是主持人,是不能参与猜谜语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永远没有机会获得王上亲自书写的墨宝,传给子孙后代。 “好,好。咱们都回去好好练习,明天一定要打败那个卖烧饼的。”人群中又出现了一阵阵叫嚷和笑骂声,这个奖励太丰厚了,既可以得到三匹锦缎这样的实惠,又可以得到王上墨宝这个无上的光荣,名利双收,让人如何不期待? 除此之外,大家都在纷纷议论、猜想,第三天的奖励会是什么?有什么东西能比王上的墨宝还要值钱? 这一仗打的不错,收到了十分理想的效果,朱楧十分满意,将这家烤鸭店里的工作人员都叫过来,当面表扬了几句,以示鼓励,就带着侍卫回宫去了。 因为他还没有写墨宝……..这个主意也是朱楧临时想出来的,要想调动人的积极性,一定的物质奖励是必须的,但是物质奖励也不能太高,猜个谜语就能一夜暴富,那让那些老实巴交干活的人怎么想?不符合肃国当下全民苦干实干的主旋律。所以有必要设置一些精神奖励来弥补物质奖励的不足,人都是有虚荣心的,挣了钱之后,就开始要求地位了,给他们一副墨宝就可以很好的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反正墨宝又不要钱,寡人每天都临帖,写的墨宝不知道有多少。 回宫之后,朱楧就在考虑赐哪几个字给他们比较合适?这一晚他是留宿在迪丽娜扎的景福宫的,说句心里话,相对于其他的几个妃子,他还是最喜欢留在迪丽娜扎这里过夜。因为那一后二妃都是中原女子,从小受到中原礼仪的熏陶,脸皮薄,干坏事的时候有一点点死板。 而迪丽娜扎不一样,她是十足的异族女子,没有那么多弯弯绕,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就毫无保留的付出,为了满足他的需求,为了能让他开心,做什么都可以,因此她在面对朱楧提出的一些后世才有的要求后,不会抗拒、也不会敷衍,更不会让丫鬟代劳,而是亲力亲为将她心目中尊贵的王上伺候舒坦。 这一点,让朱楧十分满意。朱楧早已经换掉了衣服,穿着一身轻便的家居服站在桌子跟前,一手提着笔,令一只手摸着下巴苦苦思索该提个什么字,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出来,只好询问坐在床头看书的迪丽娜扎,道:“爱妃,你来帮寡人想想,明天的墨宝寡人该提什么字比较好?” 第二百二十章 端妃劝进 迪丽娜扎合上书本,将它小心地在床头放好,性感修长的双腿从床上移动下来,穿上床下面的鞋子,盈盈地走到朱楧跟前,看了看他铺在桌子上的那张白纸,皱着眉头思索道:“依臣妾来看,敦煌的民众是想用大王的墨宝做传家宝的,不如就写‘忠孝之家’之类的话。” 忠孝之家?这个命题也太大了吧,这可是封建社会的最高荣誉啊,朱楧微微皱着眉头摇了摇头,手里不停地把玩着那支笔,叹了口气,还是反驳道:“猜个谜语而已,赢了就赢了。这样就能获得个‘忠孝之家’的美名,那这四个字岂不是太不值钱了?你让那些努力报国,孝敬父母的人该怎么想?” 经朱楧这么一点拨,迪丽娜扎这才认识到自己唐突了,用手拍了一下额头,讪讪笑道:“是臣妾思虑不周,多亏大王提醒。要不写机智过人怎么样?猜谜语靠的就是机智,也很符合我们举办的这个活动的主题。” 机智过人?这四个字倒是不错,朱楧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后拿起毛笔,沾满墨水,在四张白纸上,挥毫写下了这四个大字。 写完之后,朱楧很随意地将笔在桌子上一扔,早有在一旁侍立的宫女将笔墨纸砚全都收好,然后轻轻地退了出去,将大殿的房门关好。 偌大的景福宫正殿,就只剩下了朱楧和迪丽娜扎两个人。迪丽娜扎挽着朱楧的胳膊,将他扶到床头坐好,然后慢慢的跪在他的脚下,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轻柔的一转,压低声音却又无限娇媚地说道:“陛下,臣妾给您洗洗脚吧。” 这个小妮子真会撩人。朱楧“嘶”地吸了一口凉气,心中的那一丝杂念又跳动了几番,随即被他强行压了下去,轻轻地在迪丽娜扎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你又开始调皮了。” 迪丽娜扎低头抿嘴一笑,然后将洗脚水端来,先用手试了试水温,然后将朱楧的两只脚放进去,慢慢地洗了起来。水温正合适,迪丽娜扎心灵手巧,手法很高明,洗的朱楧那叫一个舒服。 迪丽娜扎洗完后,将洗脚水端到一边放好,并没有端出去,因为她知道,第二天会有宫女过来将这些东西都收拾了,现在她只想好好珍惜跟大王在一起的时光,坐到朱楧的旁边,一头扎进他的怀里,一脸幸福地说道:“陛下,臣妾服侍的可还好么?” 朱楧不得不承认,他的那个念头现在只能跟迪丽娜扎关起门来yy ,而且他发现自己现在也很喜欢yy这件事,一把将迪丽娜扎搂在怀里,亲了一口,故作诘难的问道:“你就那么想做皇妃?给寡人做王妃还屈了你啊?” 迪丽娜扎冰雪聪明,怎能听不出来他这是在开玩笑,像一只小猫一样躲在朱楧的怀里,嘟着嘴,略有一丝不高兴地说道:“看陛下说的哪里话?臣妾能跟随陛下,是臣妾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怎么会觉得委屈?臣妾这么想可不是为了臣妾自己。陛下请想一想,臣妾一个妇道人家,会有什么作为?无非就是自己的男人好了,自己才能跟着攀高枝。只要能守在陛下的身旁,做王妃还是皇妃,对臣妾来说并没有多大区别,反正都是享受荣华富贵。但做皇帝还是做藩王对陛下来说区别可就大了,一个制人,一个制于人,这一字之差可就是云泥之别。” 这话说的朱楧的心里去了,虽然他已经建国了,但说到底还是大明的属国,老朱现在不管他,不代表将来不管他,就算老朱这一辈子不管他,那也不代表将来的继任者不管他。朱允炆和朱棣不都是削藩一族吗? 历代皇帝将藩王养肥了之后再杀的示例屡见不鲜,前车之鉴,不可不防。 朱楧搂着迪丽娜扎轻轻地倒在了大床上,换了一个令两人都舒服的姿势,一手抚摸着她那头如云的秀发,轻轻地叹道:“寡人岂能不知道这一字之差意味着什么?但是你可能不知道,父皇是个很传统的人,说难听一点,就算是他一下子立十个太子,那也轮不到寡人。” 迪丽娜扎见朱楧动了心,心头一甜,嘴角微微一笑,慢慢地从朱楧身上爬起来,拿过她刚才看的那本书,笑道:“陛下可知道臣妾刚才看的是什么吗?” “史记?”朱楧一眼看到了这本书的封皮,实在是不明白迪丽娜扎为什么会看这么老掉牙的书,他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在郜氏的监督之下读完了。 迪丽娜扎将手里的那本《史记》翻了一翻,打开了中间的一页,递到朱楧跟前,用手一指,笑盈盈地说道:“陛下请仔细看,臣妾看的是孝景皇帝本纪。” 朱楧这才知道她这是想以历史为契机,进而对自己进行劝谏,当下也没有说话,只用眼睛看了她一眼,示意她说下去。 迪丽娜扎会意后,将书本合上,然后又一头扎进朱楧的怀里,搂着他健壮的身躯说道:“西汉的七国之乱说到底还是因为削藩所致,那些藩王有何错?只不过是生活腐败一点,偶尔做一些违反乱纪的事情罢了,又没有想着造反当皇帝?而庙堂之上的那些皇帝和所谓的有先见之明的大臣非要抓住他们的一点小毛病不放手,大力削藩。陛下请想一下,如今的各个藩王谁没有干过一两件出格的事?就连陛下立了这么大的功劳,还有人说你重用宫人的不是?若是将来继位者和他的晁错也抓住这一点不放,用违反祖制当借口,问罪于陛下,敢问陛下该如何自处?” “虽说西汉的削藩使得皇帝手里掌握的资源变多了,可以集中国力来对抗匈奴。可是那些藩王不就成了无辜的牺牲品了吗?他们辛辛苦苦将自己的藩国建设的强大富庶,最后皇帝一句话就要回去了,凭什么?这难保是那些皇帝贪图他们的财富而做出的强盗行径。” 不得不说,迪丽娜扎这个人真的很有见解,话虽然不多,举的例子也是最常见的,但却是字字珠玑,是啊,削藩不管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但其根源无非是两点,第一是贪婪,就像迪丽娜扎所说的那样,贪图藩王的财富,找个借口养肥了杀。 第二是恐惧,害怕藩王取自己而代之。恰恰不幸的是,朱允炆和朱棣都是力主削藩的君主,他们的心理怕是第二种居多。朱允炆是有被迫害妄想症,防自家叔叔跟防贼一样,朱棣根本就是造反起家的,因此对其他藩王的防范也是深入骨子里的。跟他们两个讲道理,将自由平等无异于与虎谋皮。 朱楧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抚摸着迪丽娜扎的娇躯,略显一丝无奈的说道:“你说的有道理,只不过寡人只是一个普通的藩王,手里的掌握的资源有限,无法跟朝廷相抗,将来的事应该怎么办呢?” 迪丽娜扎来了精神,趴在朱楧身上一脸正色的说道:“陛下不可妄自菲薄,陛下现在是藩王不假,但不是一个普通的藩王,纵观九大塞王,以及其他各地的藩王,谁做出了陛下这番事业,为大明朝开疆拓土两千里?虽然父皇不会传位于陛下,但是真正的好男儿应该凭着自己的本事打出一片天地,为什么非要求着别人去传给你?只要陛下这几年励精图治,整军经武,打败了回鹘和瓦剌,那不管将来谁当大明的皇帝,都不敢轻易动你了。” 这妮子果然见识不凡,不错男儿应该顶天立地,开创出自己的基业,像个要饭的小和尚一样,眼巴巴地等着别人传位于你算是怎么回事?祖有功、宗有德,让人传位干得再好也只能称宗,而自己打下的天下就可以称祖,比如说朱棣同志。 他可以做到,寡人为什么就做不到?朱楧的心头又是一阵激荡,看来自己没有白白费力去救这个小妮子,见识就是不一般,有她在,自己又多了一个可以商量军国大事的人,而且是绝对的心腹。 这一夜,朱楧除了和迪丽娜扎翻云覆雨一番以外,也暗暗下定了决心,在老朱还活着的这几年之内他要完成以下目标:人口数量达到五百万口,粮食产粮翻两番,常备军达到三十万人,战马至少十五万匹,军队的披甲率要达到百分之百,火器有长足的进步,最好将不久之后就要问世的火绳枪弄出来,建立专门的火器部队——神机营。抢朱老四的风头。军事上要彻底击败北边的瓦剌和西面的回鹘,控制北部草原和新疆全部,打破困在自己头上的牢笼。 现在距离朱元璋去世还有不到四年的时间,完成这一系列的目标确实是有一定的难度,但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容易干成的事,容易干不成大业绩。当年自己刚来甘肃的时候,这里可谓是一穷二白,除了一些军汉和一片片荒地以外什么都没有,还不是自己带着他们大干特干,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副兴旺的景象。寡人已经创造了一次奇迹了,为什么不能创造第二次。 第二天,烤鸭店的猜谜大赛如期举行,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角逐,最终又有四人赢得了冠军,每人获得了三匹锦缎和一副肃王的墨宝,引得其余人等一阵阵惊呼,可谓是羡煞旁人。 紧接着,负责主持比赛的大嗓门伙计高声宣布道:“诸位乡邻,今日又有四名冠军获得了王上发放的巨额奖励,想必大家心里都痒痒了吧。不要担心,明天还有机会,最后一次机会。明天的比赛胜出者获取的奖励还是三匹锦缎,当然这是不够的,除了三匹锦缎以外,他们每人还会获得一份神秘大礼。” “神秘大礼?什么大礼?你倒是说清楚啊。”一些性子急的解放开始急不可耐地嚷嚷道。 大嗓门的伙计又用手压了压,示意众人安静,然后又气定神闲地说道:“诸位莫急,既然说是神秘大礼,那肯定是不能说的,请大家稍安勿躁,回去好好练习,等到了明天晚上,一切就会揭晓了。” “就会卖关子!”人群中又升起了此起彼伏的叫嚷声,虽然对这位伙计挖坑不填的态度很是愤怒,但每个人的好奇心都被吊了起来——到底是什么样的大礼能比王上的墨宝还值钱?难道是皇帝的墨宝? 八月十五这一天,敦煌城内的所有居民都在讨论着晚上的谜语大赛的事,就连吃团圆饭的时候也没有离开这个话题,尤其是对大嗓门的伙计说的那个什么神秘的大礼讨论的最多。所有人的好奇心都被调动了起来,朱楧的宣传目的彻底达到了。 到了十五这一天晚上,人们纷纷从家里涌出来,到那四个地点去参加猜谜语大赛,经过一轮轮残酷的淘汰赛,终于决出了最终的胜者。 最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所有底下的观众都瞪着大眼看着台上,都想知道那份神秘的大礼到底是什么? 这时候,负责烤鸭店经营的公公出来了,他先是将大家之前知道的三匹锦缎颁发给了此次比赛的冠军,然后又冲着人群,用十分尖细地声音高喊道:“诸位乡邻,经过一轮轮残酷的对决,为期三天的全民猜谜语大赛终于落下了帷幕。今天,就是揭晓那份神秘大礼的时刻,请大家拭目以待。” “好,好,好。快拿出来让我们看看,到底是什么礼物比王上的墨宝还要值钱?”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的高喊声,所有人都急不可耐了,这段时间可算是把他们的胃口吊坏了,今天一定要一探究竟。 “抬上来!”掌柜公公将手一挥,用尖细的声音命令道。 随即就有几个伙计将一只切好的烤鸭,和必须的实用餐具及调料端了上来。 “这是什么?不就几块肉吗?怎么能比王上的墨宝还值钱?” “不公平,不公平。这个奖励不公平。”人群中又爆发了一阵阵义愤填膺的声讨声,这不胡闹吗?几块鸭肉才值几个钱?怎么会比王上亲自书写的墨宝还值钱?搞错了吧这是,我们辛辛苦苦期待了这么久,就给了这么一个答案?不答应! “不答应!我们不答应!这个东西怎么可能比王上的墨宝还值钱?” “是不是你们偷偷把东西调换了?”朱楧规定民众发现官员有贪污的行为时是可以举报的,这样就可以减少那些虚伪的官僚一边打着清廉的旗号,一边将钱都装到自己的腰包。所以此时肃国的百姓对官员的贪污行为还是敢于大胆揭发的。 “大胆!”掌柜太监也不是吃素的,眼见群情激奋,有弄巧成拙的趋势,立即扯着嗓子暴喝一声,镇住了殿内的局势,随后有高声大叫道:“你们可知道这挂炉烤鸭的来历?那可是王上亲自带人研制的,美味无比,比你们吃过的所有美食都要好吃。王上爱民如子,有了美食不愿独享,放到店里来卖,今日还当彩头送给尔等。尔等不仅不感激,竟然还口出不敬之言,眼里还有君父吗?!” 这一番话,说的下面的群众都不敢吭声了。原来这个烤鸭是王上亲自研制的,难怪这么值钱,谁敢当众说一个不字? 掌柜太监见自己的话镇住了场子,急忙趁热打铁的大声宣布道:“请获得冠军的选手上来享用吧。” “在这里吗?”获胜的选手一脸懵逼,本来想着拿回家去好好尝尝的,没想到这位公公竟然让自己当众来吃。 不让你当众来吃怎么能产生轰动的效果? “这是王上的旨意,你还可以让你的家人亲友一起来尝尝。”掌柜太监慢条斯理的说道,语气虽然温和,但有一种不容抗拒的威严。 “额…….”冠军选手彻底无语了,王上唱的这是哪一出啊,既然他老人家有旨意让自己在这里吃那就在这里吃吧,在哪吃不是吃?反正又不要钱,冲着掌柜的公公一拱手,讪讪地笑道:“既然是王上有旨意,那小人就失礼了。孩他娘,带着两个儿子都上来尝尝。” “哎,当家的,你先吃。没想到咱们这辈子还能吃到王上亲自研制的美食。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啊。”一名穿着粗布的中年妇女露着十分憨厚的笑容,带着两个十来岁的孩子,走到了领奖台上。她的男人能拿冠军,这让她很是意外和高兴,不管那份神秘大礼是什么,这一下子有了三匹锦缎到手,他们家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现在见自己和孩子能有幸品尝王上亲自研制的美食,这让她心里也着实激动了老半天,往后跟人吹牛也有了巨大的资本——王上可是请过咱吃饭的。 不过高兴归高兴,她已经到了中年,又在社会底层待了这么长时间,人情世故早已烂熟于胸,不会应为这点事就得意忘形,找不着北,上来之后,自己没有开动,而是拿了副筷子递到掌柜公公的跟前,恭敬地笑道:“公公一起尝尝吧。” 掌柜公公对她的这个举动先是略微感到惊讶,随后心头又是一喜,这个普通的底层妇女的这个十分简单的举动,虽然没有华丽的仪式,但是代表了人类最需要的东西——尊重。 太监也是人,也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这个普通妇女的简单举动让掌柜公公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暖流,不像那些个自命清高的文官大臣,一口一个宦竖,不整你们整谁?尤其是那些东林党人,你们很多人的功名都是那些富商花钱给你们买来的,有什么资格在老子们面前趾高气扬的,老子们的地位好歹也是脚踏实地干出来的。 掌柜公公脸上露出了十分喜悦的表情,连忙笑着冲那名妇女摆手道:“多谢大嫂的美意了。咱家虽然也很想吃,但是王上有令,这只烤鸭我们店内的人不能碰,只能赐给你们吃。” 那名妇女连忙笑着点了点头,略带一丝不好意思地跟掌柜公公说道:“那我们就不客气了,改日有机会再请公公吃饭。” 改日再请就是不请,掌柜公公也是老于世故之人,怎么会不明白这里面的道理,不过他也不差这名农妇的一顿饭,当即笑着十分客气地说道:“请慢用。” “哇!太好吃了!不愧是王上亲自研制的美食!”那名冠军选手被这道烤鸭的美味深深地折服了,只吃了一口就忍不住大声赞叹道。 “好香啊,爹爹,我还要吃。”“我也要吃。”两个小孩争先恐后的拿起筷子去夹烤鸭上的肉,到最后甚至是直接下手去抓,场面十分残暴。 “娘亲,你也来尝尝,真的很好吃。”其中一名年纪较大的孩子,夹起一块肉递到母亲的嘴边,想让母亲也来品尝一下这番滋味。看的出来,是个十分孝顺的孩子。 “嗯。真的很不错。难怪王上将它作为那份神秘大礼,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那名妇女将孩子递来的鸭肉放到嘴里,嚼了两下就由衷地赞叹道,脸上充满了惊喜与开心的表情,分明就是写了四个大字——太好吃了! “是不是真的啊?有那么好吃吗?”人群中又爆发出一阵阵叫嚷声,这份神秘大礼已经吊足了他们的胃口,这次又亲眼看见这一家四口吃的这么开心,就跟没吃过东西一样,他们的好奇心就更强了,到底是什么样的美食,能有如此的魅力。 “真的,四叔公,您老人家也来尝尝。”那名妇女又从台下叫上来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将一片鸭肉递给他道。这名妇女很会来事,有了好吃的东西,自己肯定不会独享,一定要拿来孝敬老人,以调节她在夫家的人际关系,为她自己增加贤惠孝顺的名声。 “不错,不错。当真不错,老夫平时也没有什么爱好,就好这一口。吃了一辈子东西,还真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它美味。”这位四叔公是个读书人打扮,也不知道是什么功名,但是想必他在吃货界久负盛名,经过他点评的美食,就相当于权威认证一般,在敦煌的街坊邻里中很有影响力。 四叔公这一番话,立即在人群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人们好奇心更加旺盛了,纷纷扯着嗓子大喊道:“四叔公都这么说了,看来这道菜果真是不同凡响啊。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口福啊,能吃的这么美味的菜式。” 第二百二十一章 能做昏君多好 “肯定是不同凡响啊,隔着这么远我都已经闻到香味了。” “你那是狗鼻子吗?这么远都能闻到味儿?”人群中又爆发了一阵哄笑。 眼见宣传达到了预定的目标,掌柜公公心里十分开怀,王上的才智就是不一般啊,略施小计就将本店的招牌菜弄的人尽皆知,跟着他干肯定大有前途,自己也要好好努力,不能给王上拖后腿,当即伸出双手向下压了压,示意人群安静,然后扯着尖细的嗓音高声说道:“诸位乡邻请安静。这道菜本是宫廷御用,但王上念及诸位为打败回鹘强国出了很大的力,因此特地将它贡献出来,全民共享,普天同乐。从明日起,本店就挂牌营业了,招牌菜就是这道烤鸭。” 话说到这个份上,只要是不傻就能猜出,之前王上的一系列活动都是在搞宣传,但那又怎么样?敦煌的居民确实在这三天的谜语大赛中收获了许多乐趣,冠军还收获了巨大的奖励,还知道了世间有如此美食,可谓是一举三得,不吃亏。 这件事说到底是一件双赢的举动。 “多谢王上千岁那么忙还惦记着我们这些升斗小民。”人群中又爆发出一阵阵呼喊,自从朱楧攻破沙洲、哈密,击败回鹘军主力之后,他在民众中的威望与日俱增,肃国的人民都对他敬若神明,走在路上碰见外地的胡商都感觉高人一等,你们这些手下败将能来到我们天朝上国做生意,真是少了几辈子的高香啊,没事在家偷着乐吧。 就这样,经过一系列的宣传运作,朱楧的烤鸭店一夜之间风靡敦煌,再加上味道鲜美、价格公道、天下独此一家,第二天正式开业的时候,生意简直不要太好,门都要被挤破了,许多人根本等不到位置,只能将烤鸭带回到家里面去享用。 据掌柜太监的保守估计,这一家烤鸭店一年至少净赚白银五千两。四家就是两万两,十家就是五万两,一百家就是五十万两。 朱楧的计划是将烤鸭店开遍全国、开遍大明朝,到时候会有多少烤鸭店,他自己也不清楚,肯定是大赚特赚,做最有钱的男人,比皇帝都要有钱。 烤鸭店算是上了轨道,只要等着它们像滚雪球一样扩张势力就行,重庆火锅也可以加入到烤鸭店中,成为店内冬季的首选,餐饮业这一块,算是做起来了。接下来还可以做什么?超市、酒店、洗浴中心?对了,等哈密的锡矿开采出来,研制出了罐头,还可以卖水果罐头和午餐肉。只不过,在朱元璋还活着的这几年内,朱楧是不打算做这些的,因为老朱是何其精明的人啊,肯定一眼就能看出罐头的军用价值,到时候肯定会想方设法,威逼利诱朱楧将罐头的制作方法交出来。这样以来,他在军事技术上的优势就会丧失,为了挣着几个臭钱实在是犯不着这样做,得不偿失。 后世的酒店就是大明朝的客栈,开这个的话,对大明百姓的吸引力有多大朱楧还真不好把握,毕竟将建造出后世的那种酒店也是需要不少成本的,这一点就先不用考虑了。 而洗浴中心这个项目倒是可以好好考虑考虑,人活着除了干活以外,就是吃喝玩乐,大部分人,应该说是绝大部分人是没有建功立业、封侯拜相、青史留名的雄心的,毕竟能做到的才几个人?他们所追求的无非是衣食无忧,在此基础之上,再好好的享受生活。 而古代的娱乐项目还是比较少的,没有网络,也没有电视,除了唱戏以外就是看杂耍,实在是很没有意思。 但有意思的是古人是允许票唱的,著名的十里秦淮河中就有多少风流韵事,据说老朱同志闲暇之余就好这口,经常留恋于各大烟花之地。三宫六院都拴不住他,真可谓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妓。 虽然开设烟花之所逼格很低,但这在古人看来并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情我愿的事有什么伤天害理的?许多文人雅士还好这口,喜欢纳妓为妾,调节个人生活,并且以之为风雅之事。著名的大文豪白居易、苏东坡不就经常这么干吗? 所以,朱楧认为涉足古代的娱乐行业,并不是可耻之事,不仅能养活一大批无家可归的女子,还能赚钱充实国库,最后还可以娱乐一下全国民众,真可谓是一举三得的大好事。 说句寒掺话,朱楧认为养一群可以赚钱的失足女,比养一群所谓的文人墨客有用多了。 二战时期,日本的军费有很大一部分就是这类女人赚取的,她们给自己国家做的贡献,绝对比只会写两首歪诗的文人墨客多的多。 一个务实的民族,总是会有所作为的。这就如同一个人一样,做人如果是完全的实用主义者,不务虚名,不好面子,虽然有时候看起来很怂,很没节操,但这类人往往是走的最远的。 涉及娱乐行业的决定就这样定下来了,只不过大明的青楼是有很多的,就连肃国的各大城市也都有了它们的身影,光是敦煌城内就有好几家。看来这一行的竞争力还是蛮大的,毕竟赚钱快嘛。 但是朱楧还是有杀手锏的,他这个人做事是很谨慎的,没有外挂的事是绝对不会干的,毕竟自己比这个时代的人多了几百年的见识,若是做什么事都和他们处在同一个眼界,同一个思路上,那岂不是白白穿越了? 朱楧要将后世的洗浴中心搬到大明,反正这个年代也不禁止票唱,他可以堂而皇之的在里面安排艳舞表演,再加上高级服务。当然,表演的舞蹈也不是古代跳的那些柔美温婉的舞蹈,而是类似于h国女团的那种性感火辣的舞蹈。 后世的朱楧为了减轻生活的压力,也为了能够享受yy的乐趣,经常在网站上看这些女团的mv以及演唱会,对她们的舞蹈的经典动作也都有着深刻的印象,到时候再找专业的编舞大师将这些性感的舞蹈动作,串联串联,重新编排一番,本王就可以拥有自己的超人气女团了,而且还不止一个哦。这可是后世的朱楧做梦yy了无数次的场景,没想到就在今日实现了。 朱楧相信,不,是十分确信,在他建立的洗浴中心里美美的洗上一个热水澡,再看一番性感火辣的热舞表演,没有哪个男人是可以把持的住的,到时候肯定都想要高级服务,那自己还不是财源滚滚来? 表演的舞女朱楧都已经想好了,第一,可以从他带来的那些囚犯当中找,这些囚犯绝大多数都是之前大官的家属,他们的小妾或者女儿也都是有姿色并且受过才艺训练的一些人,用起来十分方便。现在粮食的问题也已经解决了,用不着她们再在农场里干活,况且这些娇滴滴的女子只能干一些轻活,待在农场里创造的价值远远没有来洗浴中心大。 第二,可以从他征服的那些地方来选,那些个原先沙洲王、安克帖木儿等人的家眷,姿色肯定也是不错的,还有那些个小部落,比如说赤斤蒙古部、罕东部等等,也都已经被朱楧征服了,从哪里选一些才貌双全的女子也可以充数。 第三,可以花钱去别的地方买,去别的场子挖人,这些挖过来的人都是熟练工,稍微培训一下就可以用,也是比较不错的资源。 朱楧越想越开怀,这个主意实在是太无节操了,不仅可以赚钱,还可以满足自己多年yy而不可求的愿望,必须要马上付诸实施。 朱楧找来了尚衣所的管事,将自己亲自设计的几款超短裙、短裤,以及女式小衬衣、水手服等交给了他们。朱楧书法写的很好,书法是绘画的基础,之前给老朱画那么难画的地图都没有问题,话这几件小衣服自然是手到擒来。 尚衣所的人拿到朱楧给的图纸集体懵逼了,做了这么多年衣服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款式的,裙子、裤子那么短,怎么能穿的出去?还要不要见人了? 但朱楧一向是说一不二,尚衣所的管事就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违背他的意思,只能按照朱楧给的图纸,迅速做好了几件样板服。 朱楧对他们的效率还算是满意,将自己的四个老婆全都叫过来,将这几件水手服全都赏给了她们,并让她们立即试穿给自己看,终于又有了回到现代都市的感觉了。 四个女子见到这么短的衣服全都娇羞不已,这分明是内衣嘛,怎么可以穿到外面,全都扭扭捏捏地不肯穿上去。 朱楧等的有些不耐烦了,略带有一丝不高兴地说道:“你们磨蹭什么?这里除了寡人又没有别的男人,你们都是寡人的女人,平时不都是说寡人让你们干什么就干什么吗?怎么这个时候就不听话了?” 四位美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还是没有人敢第一个尝试这种衣服,也没有人敢于当年反对朱楧的意见,最后还是身为王后的孙云琦盈盈上前,冲着朱楧娇滴滴地拜了一拜,笑道:“王上恕罪,这衣服我们姐妹还是不太习惯。况且现在是光天化日之下,臣妾们穿这样的衣服实在是有些难为情。要不,要不,等晚上的时候王上若还想看,臣妾们再穿给您看如何?” 朱楧微微一笑,这心理关还真不是那么好过的,不过一旦过去也就没什么负担了,从跟在王后身边的听薇和吟荷说道:“你们去将所有的门窗都关严实,告诉外面值守的太监,没有寡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准进来。另外,你们也换上这样的衣服,这样你们就全都一样了。” “这…..”众位美女先是一愣,而后又互相看了一眼,看来王上还是不打算放过我们啊,罢了,既然他这么想看,穿就穿吧,这里又没有外人,谁让自己是他的女人呢?对于她们这些王妃来说,只要能哄得王上高兴,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毕竟她们是尊贵的王妃,多少人想求都求不来。 听薇和吟荷将门窗全部关好以后,再将门帘、窗帘全部拉上,屋子里的光线瞬间昏暗了下来,随后又轻手轻脚的站在王后的身边。 朱楧看着这六个亭亭玉立的大美人,心头的邪火腾地就升了起来,十分想看这六位美女穿上自己设计的衣服后会是什么样子,但表面上还是装作很镇定,毕竟他是这里的王,怎么着也得端着点架子,朝着她们六个伸了伸手,微微笑道:“好了,诸位爱妃,赶快开始吧。别人寡人等太久。” “臣妾遵旨。”六位美女在王后孙云琦的带领下,一齐向朱楧行了一个半跪礼,然后互相看了一眼,算是相互鼓励一番,然后就在朱楧的跟前,轻解衣带,换起衣服来。 那场景,真是妙不可言。朱楧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这六位美人不光人长得好看,身材也是很棒,穿上朱楧亲自设计的水手服、超短裙、超短裤后,更是将她们完美的腰身勾勒的淋漓尽致。之前朱楧只是觉得自己的这六个老婆漂亮,但没有将她们的外貌仔细比较过,如今她们全都穿着如此性感火辣的衣服站在自己跟前,朱楧忍不住就想将她们互相比较一番。 论相貌,听薇和吟荷稍微差一点,剩下的四个人可谓是不相伯仲,然而,若是论身材,她们之间又有了细微的差别,可谓是各有千秋。 最早跟随自己的黛昱竹可能是被朱楧滋润的时间比较长的原因,胸部发育是最饱满的,当然也不是饱满的离奇,与她纤瘦的身材还是很相称的,为她整体加分了不少。 爱撒娇的蓝幼澄腰身是最细的,简直是不堪盈盈一握,穿上这身衣服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十分火热撩人,犹如杨柳在风中摇曳一般。 异族女子迪丽娜扎有一双笔直修长的玉腿,这一点让她很能在众女子中鹤立鸡群,光是那张又白又嫩的大长腿就可以秒杀众人。 而身为后宫之首的王后孙云琦的翘臀最是圆润,古人讲女人腚大好生儿子,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应了这句话,但不管怎么说,她的圆臀十分性感,让人一看就有上去要掐一把的冲动。当然,这件事也就只有朱楧敢干。 寡人真是有福气的人啊。 这步棋肯定是又走对了,朱楧深信,经过他精心挑选的舞女配上这些性感火辣的衣服和火热的舞蹈一定会引起巨大的轰动,到时候还不是财源滚滚来? “诸位爱妃,赶紧过来,让寡人好好宠爱你们一番。”朱楧的脸上露出了坏坏地微笑,用十分银当的语气说道。 女人嘛,总是喜欢玩一点儿欲擒故纵之类的小把戏的,一听见朱楧这么说,那六个美人“呀”地尖叫一声,四散逃开了。调皮爱撒娇的蓝幼澄冲着朱楧扮了个鬼脸,娇滴滴地说道:“王爷好坏,总是想办法欺负臣妾,臣妾才不过去呢。” “好啊。你们敢抗旨,看寡人如何收拾你们。你们不过来,寡人可就过去了。”朱楧坏笑一声,猛地从座位上窜起,犹如一条饿狼见到羊群一样,冲向了他自己的妃子,引得众女子又是一阵惊慌逃窜。 朱楧不肯就此放弃,就挨个去追,抓住哪一个惩罚哪一个。这一幕像极了电视里的昏君荒淫无道的场景,尤其是拍关于杨广的电视剧时,经常用这个镜头。 朱楧知道,这件事如果让那些所谓的正直大臣们见到,他们又该犯言直谏了,但朱楧和他的众位老婆们对此却是不以为然,王爷日理万机,整日为国事操劳,偶尔放松一下怎么了?王后也好,王妃也罢,都是王爷的家人,一家人在一起难道只能背四书五经,研究治国之道?还不能找点乐子了?你们回了家,和你们的小妾玩起来的时候肯定会更加放荡。 所以说,掌握舆论的主导权有多么重要,不是非要限制人们的言论自由,而是在有人黑你的时候能果断反击,骂的他后悔读书认字。 这一夜的放纵,可把朱楧累坏了,第二天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睁开惺忪的睡眼之后,朱楧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身穿超短裤、水手服的角色美女跪在自己的跟前,手里捧着一杯热茶,盈盈笑道:“大王,你醒了?先喝口茶吧,臣妾们已经吩咐典膳所做好早膳了,一会儿就送过来。” 原来是迪丽娜扎啊,朱楧还以为自己又穿越回都市了呢,昨天玩得太嗨皮了,顺便喝了不少酒助兴,借着酒劲儿胡闹了一番,醒来之后还真是让人略微有一些吃不消啊。 朱楧摸了摸还在发晕的脑袋,接过迪丽娜扎手里的浓茶一饮而尽,顿时感觉肚子里舒服了好多。随后,黛昱竹立即拿着一条毛巾过来小心翼翼地给他沾了沾嘴角上的茶渍,瞪着滴溜溜地大眼睛,擦的非常仔细,就好像在打扫一件价值连城的艺术品。 “嗝!”地一声,朱楧打了一个嗝,但绝不是饱嗝,而是他昨天晚上喝了太多的酒而酿出来的嗝,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感觉有些饿了,对着服侍在自己身旁的两个美女说道:“今天早膳是什么?” 黛昱竹甜甜一笑,将手里的毛巾叠好,放起来,轻声细语地说道:“回王爷,是您喜欢吃的羊肉泡馍。是姐姐亲自吩咐典膳所做的。” 孙云琦此时也盈盈走过来,跪坐到朱楧跟前,守着他说道:“王上昨晚……”她本来想说很是威猛,但话到嘴边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怎么说她也是正宫王后,威仪还是必须要的,怎么能当众说出这么不知羞耻的话,脸颊一红,随后低着头,轻声地改口道:“损耗了不少精力,臣妾特意让典膳所的人给王上补补。” 朱楧嘿嘿一笑,老婆就是细心,知道给自己补补身子,不过他虽然喜欢吃羊肉,但整日吃也有些腻了,不自觉间想换一下口味,对着孙云琦漫不经心地说道:“寡人要吃牛排,你让他们给寡人煎牛排。”虽然明初严禁宰杀耕牛,但是作为堂堂的国王,这点特权还是有的,只要悄悄地进行,打枪滴不要,不让那些御史们抓住把柄就行了。 关于煎牛排的方法,朱楧也跟典膳所的人简单介绍过,这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的东西,典膳所的师傅经过朱楧的略微一指点就弄出来了,朱楧吃了几次感觉还不错,今天又特别想吃。 王后孙云琦也曾经承蒙朱楧的恩惠品尝过几块牛排,她虽然觉得很美味,但一向节俭的她从不主动要求去吃,因为她知道,肃国现在还有大量的荒地没有开垦,这些耕牛都是主要的劳动力,就这么被自己吃了,实在是太浪费了,只是今天王爷想吃,作为妻子,她也不愿意扫了丈夫的兴致,况且王爷日理万机,将这个原本一穷二白的肃国建设的如此富庶,已经隐隐有赶超江南的趋势了,偶尔吃几块牛排并不过分,只要他开心,那就比什么都重要,跪坐在地上,身子向前倾了倾,替朱楧擦了擦额头上的一丝汗珠,盈盈笑道:“好,王爷想吃。臣妾马上吩咐下人们去弄。” 随后,冲着侍立在自己身后的听薇挥了挥手。听薇由于要出去跑腿,一大早就换上了之前的衣服,见到孙云琦的动作后,从小就伺候王后的她立即会议,向着王爷和王后深深地行了一礼,然后盈盈退出去,准备王爷要吃的牛排去了。 早上吃了顿丰盛的早餐,穿越回古代之后,不能开豪车、坐游艇了,但是也可以过上另外一种腐败的生活,朱楧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态十分满意,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第二百二十二章 训话 今日不用上朝,吃完饭后,朱楧就开始命人挑选自己的女团成员了,要求还是很苛刻的,不仅要形象好、气质佳,而且还要能歌善舞,身体的柔韧性要非常好,一字马、大弯腰之类的功力绝对不能少。 这个任务就交给怀恩统领的司礼监了,毕竟这样的事情让那般大臣们去做,他们肯定是老大不愿意,以为侮辱了自己的身份,干也不一定能干好,发现好的说不定就先收入到自己的房中了。肯定还会惹得那些正直的御史一阵弹劾,这些人也是为自己好,只是不理解自己的操作而已,朱楧一时还真拿他们没有办法。所以这件事是不能交给大臣们去办的,搞不好偷不着狐狸,反而会惹一身骚。 怀恩接到朱楧的旨意之后,心思也是转了好几个弯儿,他自小跟随王爷,感觉这个王爷也算是不好声色之人,堂堂一个国王,后妃就那么几个,实在是很难得,单论女人的数量,比起其他王爷来可谓是差得远了。如今王爷这是怎么了?广选秀女?也不对啊,选秀女应该选那些身价清白的女子,王爷这路数是专挑那些身家不清白的,这算是什么情况。 不过,怀恩没打算多问,也不敢多问,既然王爷将这件事交给了他,那他就要尽一切努力做好,虽然这么做很有可能会得罪其他的妃子,但没办法,他是王爷的人,这一辈子只能听王爷一个人的吩咐,至于王后和王妃,那是能兼顾就兼顾,实在不能兼顾,只能硬着头皮得罪了。相信以王后的贤明,是可以理解他们这些做下人的苦衷的。 一时之间,肃国的奴隶营、战俘营中又沸腾起来了,在里面干着粗活的妙龄少女、少妇,全都惊讶,继而沸腾了起来。 她们还不知道朱楧选美要干什么?还以为他要广选后妃,充实后宫,历代君王发达了不都是这么做的吗?她们感觉自己的出头之日终于到了,只要能被王爷选上,就可以脱离这个奴隶营、战俘营,从此不再像牛马一样被人使唤,反而可以过上人上人的生活,风风光光地过一生。 蓝幼澄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她的老子蓝玉可是钦定的一号谋反大案的主犯,她都可以重新洗白,变成贤妃,我们为什么就不可以? 消息传来之后,奴隶营、战俘营里的众多十四岁以上,二十五岁以下的女子们全都忙碌了起来,开始苦练才艺,因为肃王特地下令,为了让她们能安心准备选拔,一个月之内,她们不用干活,只需要专心训练即可。 这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机会,过了这个村绝对就没有这个店了。人生的命运即将迎来转折,谁不会努力拼一把呢?男人们整日想着改变命运,鱼跃龙门,所以才十分刻苦的寒窗苦读,十年如一日,但是古代的男人们似乎不知道,或者说是选择性的忽视了这一点——女人们也是人,是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普遍心理需求,她们也想着去改变命运,过上人上人的生活,所谓的三从四德、贤良淑女之类的虚名只不过是那些没有成功的女子们的掩饰自己失败的薄薄的外衣,如果有机会让她们也能鱼跃龙门,做明星,做阔太,那她们也会毫不留情的撕下来。 人生短短几十年,谁不想过好一点,名声再好能当饭吃吗?谁也别想蒙谁! 这些奴隶营、战俘营的女人们以及她们的家属全都沸腾了,每个人都在为了选拔的事忙的热火朝天,一旦被肃王选中,不仅这些女子能够逆天改命,走向人生巅峰,就连她们的家人肯定也会跟着沾光,最起码脱离奴籍肯定是没有问题的,毕竟再怎么说也是王上的亲戚啊——反正他们是这么认为的。 “娘亲,你看我这支舞跳的怎么样?”一名十六七岁的小丫头,刚刚在自己的父母家人跟前跳了一支舞,自己感觉发挥的还不错,但涉及到自身前途的大事,还是不敢马虎,必须要得到其他人的认可才行。 那名妇女的娘亲是个三十多岁的美貌妇人,年轻时做过歌姬,被她做官的老子看中带回了府里,没想到好日子没过多久,就摊上了蓝玉案,丈夫被杀,她和女儿也成了人人可欺的奴隶,在这暗无天日的奴隶营中,过着牛马一样的生活,正在她感叹命运无常之时,肃王的这一道选拔才貌双全的秀女的命令让她重新看到了希望,她自认为自己的女儿样貌、身段都很不错,再加上有自己多年之前就给她打下的歌舞功底,这次中选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这次可是全家翻身的大好机会,因此她一直督促女儿勤加练习,每天都跟她说,只要被王爷看中,她就再也不用过这种日子了,可以过上之前的奢华生活,甚至是比之前更加奢华的生活。说句心里话,要不是王上规定有年龄限制,她自己都想上去拼命一搏了。 好在她的女儿还算懂事,知道这次机会来之不易,再加上她也早就不想过这种日子了,因此每天都在母亲的督导之下苦练才艺,其训练强度丝毫不比后世的h国的练习生要差。 那名少女的娘亲看完自己孩子的表演,心里还是较为满意的,说实话她的女儿进步很快,这么短短地时间能把这支高难度的舞蹈跳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是她仍然不敢掉以轻心,因为她知道,这次参加选拔的都是之前犯官的家眷,她们当中才貌双全的不在少数,必须要督促女儿刻苦练习,不能让她有丝毫骄傲懈怠之心,端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地说道:“你还有几处地方跳的不够好,需要改进。儿啊,你可以加倍努力啊,咱们隔壁的那个李大人的小妾可是每天都练到很晚啊。她的腰身本来就比你软,又会卖骚勾引男人,她都这么努力,你可千万不能掉以轻心,不能被她比下去。” 那名少女听完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她知道母亲这是为她好,并没有因为母亲的话而生气,纤腰一扭,用手轻轻擦了一下额头上的香汗,用坚定的语气对自己的母亲说道:“容孩儿休息片刻。孩儿一定努力练习,不会被其他人比下去!” “好孩子,为娘也是为了你好,你千万不要怪为娘心狠。”那名妇女眼中噙着泪花,喃喃地说道,在她看来,只要能脱离这个暗无天日的奴隶营,过上人过的日子,付出多少代价都是值得的。 才艺少女的选拔大赛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才开始,这一个月朱楧也没有闲着除了为娱乐场所选择地址的事情之外,最重要的事就是关心学校建立的怎么样了。 国民的教育问题是他最关心的问题,宁愿少挣一点钱,也要普及义务教育,让所有的肃国人民都识字,让他们都具有创造财富的能力,为将来肃国的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自从设立督学大臣一职以外,朱楧完全做了甩手掌柜,将肃国的学政全都扔给了俞恩远,还没有来得及去考察他的工作成绩。 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敦煌城内的学堂已经盖的差不多了,第一批学员也已经开始上课了,是时候考察一下祖国的花朵们的生长情况了。 根据朱楧颁布的法令,凡是肃国的国民,不论男女在十五岁时都必须到学堂里来上学识字,学期为一年,这一年不收任何费用,学校还管一顿午饭和一顿晚饭。 消息传出,举国一片欢腾,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识字,有出息啊?在封建社会,读书识字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光是请教书先生就得花一大笔钱,那些个能考取功名的人,除了聪明刻苦以外,都离不开家里面的大力支持,要不然根本撑不到考试的那一天。毕竟不管人多么聪明,多么努力,总要先吃饭吧,饭都吃不上,家里老人病了都没钱治病,还读个屁书! 现如今,肃王殿下爱民如子,竟然免费让全国的孩子们上一年学,还管两顿饭,自古以来,哪有贤明如此的国王啊。这比给他们减少几年的赋税还让他们高兴,自己的孩子好了,要比自己好了值得庆贺的多。 朱楧没办法一下子弄出那么多学校让全国的孩子们都去上学,只能先在敦煌建立几个试点,试点成功之后,再由各个郡县过来取经,在各地实施,确保每个县有一所学校。西北地区地广人稀,有的一个县的面积比中原一个市都大,让孩子们每天走读上学实在是不方便。 因此,朱楧规定各个学校除了免费提供伙食以外,还要免费提供住宿,那些住宿在学校里的学生也不能白住,要帮学校干活,种菜地、挑水、砍柴等等,借此也能锻炼他们的体力和生活能力,别到最后书念得怎么样先不说,一个个的都变成了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偏偏还目空一切的书生,那就亏大发了。这是违反朱楧办学校的初衷的。 朱楧的教育理念就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最起码是德智体全面发展,这不是假大空的空话,是十分有必要并且能够做到的,比如欧美国家的学生们智商不能说低,体育、品德等等都很不错,别人能做到的事,我们汉人为什么做不到? 正是出于这个理念,他才规定学生只有上午上文化课,下午全都上体育课,而且是室外课,刀枪棍棒、拳脚骑术、五公里越野都要拿出来训练学生,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若是下雨天则更要练,雨中练习才能彰显精神。 反正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多的高科技理论要学,朱楧办学校的目标是让肃国的人具备基本的读写能力,会一些基本的运算,再有一些基础的物理化学常识就行了,再多了他也做不到,这么点东西一上午的时间完全够用了,下午不练身体怎么行?毕竟现在还是冷兵器时代,战争的主要方式还是肉搏,没有一副好的身体,冲上去只能给人家送菜。写文章和诗歌是不会将敌人写走的。 朱楧将国民上学的年龄定在十五岁也是经过慎重考虑的,首先太小了不行,像后世的那种六七岁就上学的根本行不通,因为这个时候那些小屁孩还没有基本的自理能力,住在学校只能给学校增加负担,学校没有那么多的本钱来聘请保姆管他们。而且这个年纪的孩子还不懂事,调皮捣蛋的比较多,不好好学习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国家的资源。更何况,朱楧还要对他们进行军事训练,以求他们能够文武双全,以资国用。六七岁的小孩子怎么训练,这根本就是瞎搞嘛。 综合上述情况,朱楧将国民上学的年龄定格在了十五岁,十五岁的人既懂事了,又能生活自理,还能接受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实在是最合适不过的年纪。 而且,朱楧规定肃国的人民十六岁为成年人,就该承担成年人该承担的义务了,比如说赋税、徭役、兵役等等,十五岁上学也不耽误这些事,不会为国家的运转造成不良的影响。 再者,按照保甲制度的规定,凡是肃国满十六岁的成年男子农忙时干活,农闲时要随着甲长、保长一起练兵,十五岁的时候先在学校里进行一次系统的军事训练,打下坚实的基础,等他们成人之后在训练会省事很多,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孔圣人都是十五岁才有志于学,所以朱楧认为肃国的普通国民也不用着急,追随圣人的脚步,十五岁的时候再去上学再合适不过了。 朱楧将督学大臣俞恩远叫道自己的王宫,十分客气的赐了一个座位,对自己这个曾经的老师十分温和的说道:“爱卿这几日筹办学校十分辛苦了,寡人听说爱卿和大禹治水一样,是三过家门而不入,内心是十分的感佩。寡人替我国的学子谢过先生了。” 这话说的分量太重了,俞恩远吓得连忙起身,冲着朱楧一拱手,恭敬地说道:“多谢王上抬爱。王上热心于办学实乃亘古未有之明君之举,是我肃国百姓偌大的福音,臣能在王上的领导之下为肃国学业的进步略尽绵薄之力,实在是荣幸之至,荣幸之至。” 朱楧哈哈一笑,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来,向前走了两步,一把握住俞恩远的双手,十分和气热情地说道:“先生不必如此,现在我们的学校办的怎么样了?” 俞恩远又向朱楧轻轻地作了一揖,脸上洋溢出自信的笑容,十分自豪地说道:“启禀王上,有了王上的大力支持,臣已经在敦煌建立了一所样板学校,打算过几天开学,初步招生三千人。还请王上能去学校训话!” 朱楧对他的工作效率十分满意,微微地点了点头,笑道:“嗯,你放心。寡人就算是再忙,也会出席我国第一所公立学校的开学仪式。” 俞恩远万分感动,他万万没有想到,堂堂的国王会对一所学校重视到如此地步,这位王上虽然总是做出惊人之举,但是他能普及义务教育,让所有的肃国国民都能读书识字,那也算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了,足以名垂史册,立即惶恐地跪在地上,感激涕零地说道:“老臣替那些学子谢过王上了,王上此举一定会名留青史,超越古今帝王。” 朱楧微微一笑,将自己的这位老师傅扶起来,一脸真诚地叹了口气,说道:“寡人倒是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寡人只想着你能为寡人多多地培养出人才来,让我肃国永远人才济济,繁荣昌盛就心满意足了。” 俞恩远慢慢地站起来,胸中的豪气也被朱楧激荡了出来,那些武人可以攻城拔寨建功立业,他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但是也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为肃国多育人才,做出自己的贡献,冲着朱楧拱了拱手,豪情满怀地说道:“请王上放心,臣一定竭尽全力。” 转眼间,就到了开学大典的日子,这一天正好是个好天气,风和日丽,阳光灿烂,肃国第一所公立大学正式开学,三千余名学生齐聚在校场之上,等待着督学大臣的训话。 督学大臣俞恩远穿了一身崭新的朝服,对着底下这三千多名学子意气风发的说道:“诸位学子,今天是我们肃国第一学院开学的大好日子,尔等蒙受王上的恩情,能够免费读书识字,是何其荣幸,王上对尔等的栽培之恩,比天高比海深,万望尔等努力学习,成为国家的可用之才,将来好好报效王上。” “下面,有请王上为我等训话!”督学大臣俞恩远说完这句话,急忙闪到一边,给朱楧将正中间的位置让出来。 朱楧为了体现自己对教育的重视,特地穿了自己最为隆重的衣服——九章衮龙袍,这可是他目前为止能穿的最有逼格的衣服,听完俞恩远的话后,迈着矫健的龙行虎步走向台前。 俞恩远见朱楧上来,下意识地就要跪倒,带着其他的教员,以及底下的学子也想着跪倒。朱楧一看这架势,立即摆手制止,这些繁文缛节实在是太麻烦了,都这么跪来跪去的太浪费时间了,等他们这一套礼仪忙完,都该下班了,还讲什么话?站在礼台的正中间,清了清嗓子,将昨天晚上打的腹稿又默了一遍,扯着嗓子大喊道:“诸位学子,尔等都是我国未来的栋梁,将来我国的建设都要靠你们去做。寡人相信,世界的未来掌握在年轻人手中,故而才不惜重金,成立公立学院,只是希望你们能在此地成才,将来可以支撑起国家的一片天空。万望尔等不要辜负寡人的期望,修文习武,以资国用!另外,自己学会了还不算本事,你们要将你们认识的字,还有在学校里学到的其他知识都带回家去,教给你们父母,你们年幼的兄弟姐妹,让我们肃国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读书识字。寡人可把丑话说在前头,将来寡人是要考核他们的功课的,如果他们识字水平不达标,那他们可是连门都出不了的,你们一定要将寡人的话记在心里,好好学习,并且教会你们的家人。” “王上千岁!王上千岁!”底下的三千多名学子齐声高喊道,虽然他们不知道王上要怎样考核他们家人的功课,但是这位王上时常有惊人之举已经传遍了整个肃国,这些学子们对他也是很崇拜,这次见自己的偶像肯话大价钱供他们读书,并且说的话如此恳切,他们又怎么会不感动?每个人都立志成才,好报答王上的浩荡之恩。 朱楧又简单的说了两句,就宣布大会结束了,随后命一个小太监将督学大臣俞恩远叫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面。 说实话这次的开学典礼还是很成功的,三千多名学子秩序井然,没有一个人乱跑乱动,或者是大声喧哗的,这让俞恩远很满意,也让他感觉自己在王上和诸位同僚面前挣足了面子,因此听到朱楧叫他的消息后,心里十分开心,暗自忖度着一顿表扬肯定是少不了了。 没想到一见到朱楧,就被对方虎着脸臭骂了一顿:“俞爱卿,寡人的旨意你是没有听明白还是故意打折扣执行?” 俞恩远一愣,一张原本挂满笑容的脸颊瞬间僵硬了起来,顿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这学校的规模,人员的数量全都是按照王上制定的标准建造和招收的啊,怎么就打折扣执行了?难道是学校的章程除了问题,也不对啊,章程是他和几个德高望重的读书人一起拟定的,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啊,脑袋上瞬间挂满了雾水似的,小心翼翼地问朱楧道:“启禀王上臣愚钝,听不懂王上的话是什么意思?” 第二百二十三章 对蝗灾的处理 朱楧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观念陈旧真是很气人,虽然不是有意为之,但是毕竟坑了队友还是让人很生气的,道:“寡人问你,寡人说的是让所有肃国人都识字。法令上规定的是肃国国民不论男女只要满十五岁,就必须来上学。你为何只招收了三千多名男学生?你这不是打折扣执行寡人的命令是什么?还是打五五折。” 这一下子,俞恩远更加懵逼了,他原本以为王上所这句话只是一个响亮的口号,没想到他真的会付诸实施,自古以来女子无才便是德,哪有让女人上学的道理?再说了,若是男女混杂在一起上课也不是好事,毕竟事关风化问题,不可不防,脑子转了几转,打好腹稿后,冲着朱楧作了一揖,十分小心地说道:“启禀王上,臣以为女子只要品德方厚,懂得相夫教子就行了,没有必要上学。更何况,男女同校杂处,有伤风化,怕是国民也不会同意。” 这一点倒是朱楧疏忽了,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就必须要入乡随俗,妄图凭借着一己之力改变这个时代所有人的观念,那纯粹是作死,会被扫进时代的垃圾堆。让大明的人接受自己的女儿抛头露面,和男子坐在一起上学比登天还困难,因为这样以来,按照他们的观念,自己的女儿将来就不好嫁人了,因此他们宁愿放弃这个免费上学的机会,也不会送女儿前来。 朱楧略微沉吟了一番,然后轻轻叹了一口气,对着督学大臣俞恩远说道:“你再设立一所女子学院,男女分开,相信这样那些人就没什么抵触心理了吧。” “额……”俞恩远还是一脸凝重,在他看来,王上这么做或许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但肯定不会特别理想,因为在古人的观念里,女儿永远都是别人家的人,让她们去上学简直是浪费资源,还不如留在家里干活。这也是古人倡导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主要原因,归根到底还是为自己舍不得在女儿身上花钱找借口。 但是朱楧是不管这一套的,寡人已经做出了让步,拿出了足够的诚意和资本,重新为你们的女儿们建立了一所学校,你们要是再不领情,那可就是不给寡人面子了,寡人会让官府和法令去跟你们说事。 后世的朱楧虽然没有出过国,但是很喜欢研究世界各个主要国家的政治历史,他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即这个世界上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女权都是非常高的,典型的代表就是欧美地区,那里的女性很自由、很有个性,完全不会沦为男性的附庸。日本现在的女权也很有保障,日本的女性不再像之前那样唯唯诺诺,一生之中只有男人。所以它能跻身资本主义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而世界上那些穷的地方,很多都是不尊重女性的地方,像非洲和中亚的一些比较个性的国家,以及国内的一些经济不发达的省份地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朱楧经过仔细的思考,终于得出了答案,那就是越是没有本事的男人,就越不尊重女人。原因很简单,没有本事的男人没有自信,他们害怕自己的女人比他强后离他而去,因此不让女人上学,不让她们接受教育,只是让她们充当给自己泄欲和传宗接代的工具。 另外,这些男人在外面混的不好,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所以只能回到家在自己的女人身上找成就感,动不动就打骂、欺凌,仿佛这样很牛逼的样子,借此弥补他们在外面被人踩成狗一样的人生。 这样的地方永远发展不起来,因为这样的男人根本没有担当。而那些发达的地方就不一样了,那里的男人们事业有成,有房有车有钱,有成就感,因此就很自信,自信自己的女人不会离开自己,就算她变得再优秀也会被自己吸引,而且他们在外面已经赢得了足够的尊重,不会在自己的女人身上找地位,用不着把所有不顺心的事都发泄到自己的女人身上。因此会变得很体贴,很疼自己的女人。 朱楧决定改变大明朝不尊重女人的习惯,他认为新加坡的理念是十分正确的,优秀的母亲才能孕育出优秀的后代,母亲识字、文化水平高对后代的发展绝对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最起码家庭教师可以省了吧。 因此,女子学院必须要办起来,不管有多大的阻力都要办起来,因为这关系到肃国的将来。 朱楧见俞恩远的样子,就将他的心思猜了个七七八八,抿了抿嘴,用不容置喙的语气说道:“你只管学校的建设,其他的事我来负责。” “臣遵旨。”俞恩远狐疑地看了朱楧一眼,不知道这个年轻的王上又会想出什么样的新鲜招式,但他既然这么说了,那自己也只能领命,将自己手里的活干好了,否则怕是会落一个办事不力的名声。 回到王宫以后,朱楧又过问了一下烤鸭店和选才艺少女的进展情况,得知还算顺利后,心情舒畅了一番,进而又在淑妃的服侍之下批阅起了奏折。 “又要跟寡人要钱要粮。”朱楧看到兰州布政使赵华清的奏折后,气得扔到了一边,就这样还是不解气,又板着脸重重地骂了一句:“一个小小的蝗灾都对付不了,真不知寡人养他们这些个大臣们干什么?” 淑妃黛昱竹见王上如此生气,心头也是吓了一跳,她从小就服侍王上,印象中这个王上虽然英武不凡,但是脾气很温和,不像其他的藩王那样动不动就乱发脾气,今天突然间发了这么大火,一时还真把黛昱竹吓到了。 黛昱竹不识字,也不懂朝政,就算是懂也不敢乱插嘴,见一个宫女弯腰去捡被朱楧扔掉的奏折,立即向她挥了一下手,示意她退下,然后自己盈盈走上前去,慢慢地弯腰捡起那封奏折,用素手轻轻地抚了抚奏折上的灰尘,然后轻轻地放到朱楧的案前,微微一笑道:“何事惹王爷发这么大火?万事请王爷宽心,千万别气坏了身子。” 朱楧看了自己的这个一向乖巧的淑妃一眼,压了压心头的怒火,但是脸色仍然很难看,没好气地说道:“还不是手下的这群大臣没用,兰州起了一点小小的蝗灾,他们就上奏让寡人减免当地的税赋,真是岂有此理?” 这话听得黛昱竹一脸茫然,她虽然没有读过书,但从小跟着王爷和王妃也听过不少戏,戏里面都说地方遭了灾,君王就应该免除当地的赋税,还要赈灾,这才是明君之举,怎么到了王爷的嘴里,这种行为反而变得很值得痛恨呢? 黛昱竹没有胆子,也没有心思干预朝政,只是她也是穷苦人家出身,当年就是家乡遭了灾,她随着父母去京城乞讨,路上父母相继饿死了,她也饿的在路边哇哇大哭,若不是朱楧的母亲恰好路过,将她捡了回来,她怕是早就夭折了,因此听到地方上又有百姓遭了灾,她的内心莫名的难受,一想到又会有和她当年一样大的孩子有可能因此失去双亲,她就想起了自己当年的样子,非常地感同身受,鼻子略微地一酸,带着一丝丝哭腔对朱楧哀求道:“王爷,臣妾知道,臣妾不该干预朝政,但是地方百姓遭了灾,王爷应该赈济,这才是明君之举啊。” 朱楧不禁抬眼看了看黛昱竹,眼神中带有惊讶和狐疑,他十分纳闷自己的这个平时谨小慎微从不议论朝政的淑妃,怎么今天突然跟自己谈起来这个,后来略一沉吟,想到了她的身世,一时间明白了,真是个善良的丫头,伸了伸手,示意她走到自己的身边,然后一把将她扯到怀里,边给她擦了擦眼泪,边安慰道:“爱妃莫哭,是寡人没有考虑你的心情。但这次蝗灾跟你当年遭受的那场水灾不一样,这次只是小规模的蝗灾,兰州的百姓损失并不严重,个别损失惨重的,州县的府库也足以支撑。这位兰州布政使给朕上折子要求减免赋税其实是想偷懒,借着这次蝗灾的名义,少干点活,少为寡人收一点赋税,说不定还和一些大户商量好了,要中饱私囊一下。因为这个,寡人才生气的。若是百姓真的过不下去了,寡人又岂能坐视不救?他们可都是寡人的子民啊。” 黛昱竹这才明白朱楧的心思,不禁大为惭愧,自己差点混淆了王爷的判断,让王爷遭受损失,脸颊不禁一红,带有一丝愧疚地说道:“是臣妾愚笨了,差点坏了王爷的大事,请王爷恕罪。” 朱楧又岂会真的怪罪黛昱竹,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丫头,心地又很善良,被那群老滑头骗了很正常。朱楧可不一样,他的身体虽然只有十八岁,但是他的灵魂却已经有了三十多岁,而且饱经人世沧桑,不会去轻易相信一个人所谓的好心。所以,兰州布政使赵华清尽管在奏折里将话说的很漂亮,说什么免税赈灾是尧舜之举,将会是人民齐声歌颂王上的恩德,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朱楧也不为所动,因为他一眼就看出了这里面的猫腻,你小子想偷懒就直说,用不着搞这些弯弯绕,又挑了挑黛昱竹俊俏的小下巴,坏坏地笑道:“你是寡人最懂事,最让人心疼的淑妃,寡人怎么会怪你呢?你也是为了寡人好,寡人心里知道。” 黛昱竹甜甜一笑,能被自己的丈夫所理解、认可,对于每个女人来说都是值得开心的事,嘟着嘴,却又一脸疑惑地说道:“可是王爷从未出过敦煌城,是怎么知道那里的灾情是不严重的?” 朱楧得意地一笑,这不是逼着寡人自己夸自己吗?顺手拿来两道奏折,递到黛昱竹的跟前,得意地炫耀道:“事情的真相都在这两道奏折里。” 黛昱竹面色一惭,低着头,红着脸,喃喃地说道:“请王爷莫要取笑臣妾,臣妾不识字啊。”她的出身就让她很自卑,虽然朱楧从来没有因为她曾经是自己的奴婢而轻视过她,但大明朝的人还是很注重出身的,女子似乎是更加在意这一点,因为男人可以像朱重八那样去创业,而这时候的女子只能依靠自己的父母和丈夫,父母没有势力,找丈夫也找不到多么有背景的,就算是找到的话,也只能像她这样给人做小妾,成不了正房。 再加上她不识字,跟另外那一后三妃比起来又差了一大截,那三位要么是大家小姐出身,要么是就是一国的公主,文化水平都不比那些秀才们低,只是她们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已。 出身加学历,是压在黛昱竹心头的两座大山,让她永远感觉自己低人一等,在某些时候甚至感觉有点抬不起头来,只能卖命地伺候朱楧,希望能博得王爷更多的宠幸,借此来抵消她的些许自卑心理。 朱楧看她的样子,心头颇为不忍,女孩子的心思真是细腻如发,虽然他是无意为之,但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不小心就触动了自己可爱的淑妃的神经,连忙安慰道:“好了,乖。是寡人不好,寡人跟你直说吧,这两份奏折一份是兰州巡按御史上的,另一份是车岗统领的仪卫司的一名校尉上的,他们都说兰州的灾情并不严重,两者可以互相印证,因此寡人就判断出,这件事是那个叫赵华清的布政使想要偷懒。” 原来是这样。黛昱竹恍然大悟,看来王爷早就有先见之明,派人将官员系统监视了起来,这样就可以避免他们欺上瞒下,中饱私囊了,说实话朱楧刚一开始这么做的时候,她还有一些不理解,因为这种做法并不符合人们口中所说的明君的举动,戏文里的明君都是信任大臣、尊敬大臣的,朱楧这完全是反其道而行之,不过经历了今天这件事她终于明白了,所谓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句话完全都是骗小孩子或者是自我标榜的,连一个店掌柜都不可能相信,人性都是贪婪的,自私的,让他们替自己掌握国家的兵马钱粮,不派人监督怎么行?那样岂不是明摆着鼓励他们将钱都装到自己的腰包吗? 黛昱竹将头扎进朱楧的怀里,顿感一阵温暖涌遍全身,跟着一个英明神武对自己又好的君王真是很有安全感,他可以给自己遮风挡雨,让自己永远不会有失去幸福的危机感,盈盈一笑,冲着朱楧说道:“王爷英明,刚才是臣妾多嘴了。臣妾今后再也不会质疑王爷的决定了。” 朱楧摸了摸她圆圆的小脑袋,笑道:“寡人不会怪你,寡人跟你说过,今后你有什么想法就直接跟寡人提出,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寡人相信你是为了寡人好,就算是说错了也没关系。” “臣妾谢过殿下。”黛昱竹又抬起头来,瞪着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朱楧,轻声细语地娇羞道。 朱楧又安慰了她几句,随后开始自顾自地想着心事,今天自己能够得知灾情的真相,完全是因为兰州巡按御史和车岗的仪卫司尽忠职守,可是他们也是人,也会被人收买,若果将来他们联起手来欺瞒寡人,那该如何是好?必须再找一群人来压制他们。 想到这里,朱楧又想到了那一类特殊的人群——太监,太监虽然也是人,但是一群特殊的人,他们没有家人,甚至没有亲戚,活就活自己这一辈子,因此也没有给后代留家产的念头,最不容易被收买。而且,太监们的生死荣辱全都系于皇帝的一句话,他们之间的竞争也很激烈,你要是不好好当差,惹得皇帝不满了,就会立即被安排去扫大街,倒马桶,马上就会有新来的太监顶替你的位置。因此他们为皇帝做起事来是最忠心的。 有必要设立类似于东厂之类的机构了,朱楧心理感叹道,当然,他的特务组织到这里就算到头了,不会再像明朝后来的皇帝那样再设立什么西厂、内厂之类的机构,这玩意儿设置的多了不仅只能重复,浪费钱粮,还会造成全国臣民的恐慌,实在是得不偿失,所以凡是还是适可而止比较好。 只不过现在提出来怕是会遭到大臣们的一致反对,设立司礼监分了他们的权力已经让他们心中不爽了,再设置东厂之类的机构来监视压制他们,他们岂能善罢甘休?况且老朱明令严禁太监干政,他们一定会拿出这件事来做文章,如果自己准备不充分,冒冒失失去做的话,说不定会被他们集体顶回去,到时候不仅碰一鼻子灰,还会使自己的威信降低。 这件事必须找一个合适的契机来做,而这个契机朱楧已经想到了,他的心头微微一动,嘴角挂起了一丝邪魅狂涓的微笑,这不是有一个送上门来的吗?但现在还不能着急,必须找到足够的证据,将事情坐实,要不然被对方反咬一口可就麻烦了。 鸷鸟之击,必匿其形;一发不中,百发尽悉。做事一定要低调,悄悄地打枪的不要,最后在突然爆发,一举成功。 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解决女子学院的问题。朱楧在淑妃那里留宿了一晚,为了弥补今日对黛昱竹一不小心造成的伤害,晚上对她百般宠爱,而黛昱竹也有几天没有服侍过王爷了,内心也是很想念,对朱楧也是百般逢迎讨好,服侍的十分到位,二人又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第二天,按例该是上早朝的时间,朱楧照例穿上了自己的九章衮龙袍,并且在黛昱竹的服侍之下,带了一顶紫金冠,穿着打扮非常的正式,非常的华丽。 肃国的诸位文武大臣见到朱楧这副打扮,心里都打起来鼓,七上八下的,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来判断,他们这位平时很随和的王上一旦穿的这么正式,那肯定就是有大事发生,到底会是什么事?群臣心里都在嘀咕,谁也摸不清这位年轻的王上的心里。 难道是前几天选才艺少女的事?这事是有几个御史进谏了一下,有的说王上刚刚建国,不宜如此奢靡无度,有的说就算是选也应该从良家女子中选,怎么能在战俘营和奴隶营中选?对于这些奏折,朱楧的态度全都是留中不发,他也知道这些御史是为自己好,只是不能理解自己的行为而已,懒得跟他们解释,就当没听见。 难道王上今日要翻这些旧账?一些跟随王上时间较长的大臣心里想了想,但又否决了,以他们王上为人的了解,知道他不是个爱翻人旧账的人。 到底是为了什么,只好拭目以待了,相信王上过一会儿就会给出他们答案。 果然,群臣行礼完毕之后,朱楧用威严的虎目扫视了一下群臣,随后装作漫不经心地淡淡说道:“寡人欲在全国大办学校,诸位爱卿对此可有什么看法?” 这个拍马屁的机会绝对不能放过。吏曹判书纪君用第一个站出班来,向朱楧作了一揖,恭恭敬敬地说道:“启禀王上,臣以为王上此举乃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足以彪炳青史,超越历代贤王。” 其余人等立即跟着纪君用拍马屁道:“臣等以为吏曹判书所言甚是,王上此举足以彪炳青史,与日月同辉。” 朱楧的嘴角微微向上一翘,虽然自己经常被拍马屁,但是马屁这东西,永远不会让人讨厌,被拍几下还是感觉很爽,笑道:“寡人的本意不只是让肃国的男子们上学,女子也一样要上学,伟大的母亲才能孕育伟大的后代,女子不识字对肃国孩子们的将来不是什么好事。可是,国民目前对于女子上学的事情仍有一定的抵触心理,诸位爱卿都是我肃国的人杰,都帮我出出主意,这该如何是好?” 第二百二十四章 寡人的私人女子学院 这一下子,搞得群臣全都面面相觑,原来王上今天穿的这么正式是为了这件事,有必要吗?女人,只要会生孩子、相夫教子、孝敬公婆不就行了吗?读书识字干什么?别说是肃国的普通老百姓,就连他们这些大臣,心里也是很有抵触心理的,女孩子就应该呆在家里做女工,跑到学校抛头露面成何体统? 他们决定反对这一项措施,因为他们的女儿要想识字并不是什么难事,以他们的家庭条件,完全可以给他聘请一名私人家教,用不着让自己的女儿跟那些平民百姓的女儿混在一起,抛头露面,这完全有损于他们这些肃国大人们的体面。 朝堂之上的诸位大臣互相对望一眼,最后还是吏曹判书纪君用牵头,用一副十分诚恳的表情,忧国忧民的说道:“启禀王上。古人云:女子无才便是德,身为女儿家,只要品德良好,相夫教子就行了,何必去读书识字?” 朱楧早就料到他们会这么说,所谓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只不过是为那些不肯在女儿的教育上投资的人找的借口,真是不得不佩服这些品德高尚的封建士大夫,找个借口都能找的这么冠冕堂皇,还特么流传了几千年,脸色渐渐地不好看起来,眼中的精光大盛,带有一丝怒气的对着堂下的文武百官说道:“女子有才又有德岂不是更好?才和德难道是相悖离的吗?那你们说说,你们是有才还是有德?” 这一句话说的所有人都不敢吭声了,这个问题该如何回答?承认无才还是无德?这些个大臣都是一步一个坑走到今天这个位置上的,谁会傻到去回答这个问题? 开御前会议其实跟后世的开大会差不多,你若想让手下的人贯彻你的思想,首先得在理论上胜过他们,在桌子上都说不过,被人家呛的一愣一愣的,说出去的话谁还会执行?君王的权威在哪里? 所以说不要以为当了君王就万事大吉,别人不管怎么样都会听你的话,你必须要有自己的死党才行,有了他们帮你抬杠,帮你执行,你的命令才会有人当回事,你的决议才会得到落实。 凡是合格的君王,都知道培养自己的羽翼。朱楧见自己的话镇住了场子,面色稍微缓和了一番,趁热打铁的说道:“你们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去上学,觉得她们去抛头露面很丢人。那好吧,寡人不勉强你们,这个人就由寡人来丢吧。寡人今后若是有了公主,一定会把她送到公立女子学院上课。今天就到这里吧,退朝。”说完,袖子一甩,也没有理会堂下群臣的那一副副目瞪口呆、不知所以的表情,在怀恩的陪同之下,径直的走到了后宫。 这一下子,还在堂下站立的各位大臣全都懵逼了,这次很明显,王上是真的生气了,看来他是决心要办这个女子学校了,这该如何是好。群臣开始交头接耳的商量起来,他们当中已经有一些人开始动摇了,毕竟这是王上的旨意嘛,孰轻孰重还是能分得清的。 但是,大臣对于君权在大部分时候还是相对弱势的,所以他们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单独行动,而是紧紧地抱成一团,同进同退,这样就算是做错了事,君王本着法不责众的态度,也有可能会从轻处罚。 所以说,这个时候不能够单独行动,先看看众人的态度再说,如果自己贸贸然跳出来响应王上,而其他诸位大臣不愿意的话,那自己以后就很难在这个圈子里混了,会被人耻笑拍马屁的。 若论站队的话,王上和大臣们之间肯定是站王上,毕竟他手里握有实权,但这件事还不到明面上非要站队的时候,能不得罪人就不得罪人。 “看来王上是真的想办这个女子学院了,还想把将来的公主送进去。我们这些做臣子的是不是应该积极响应他?” “哎呀,兴许王上是因为年轻一时冲动才这么做的,说不定等他有了公主之后就后悔了,到时候我们的女儿白白去那里抛头露面了一年,让人家笑话。” “是啊,是啊。那我们该怎么办啊?王上的旨意又不能违抗,可是这开办女子学院这事也太……前无古人了吧。” 众位大臣又乌七八糟地商量了一番,还是没有拿出一个统一意见来,最后还是官职最高的前将军瞿能扯着嗓子大喊道:“都不要嚷嚷了,这种事谁也替谁做不了主,都会自己家里跟家里人商量吧。散了吧。” 众臣一想也是这么个道理,又互相嘀咕了一番,最后一摇头,叹了口气,道:“走吧,走吧。都散朝了,在这里待着也不是个事。” 散朝之后,朱楧无事可做,围着王宫走了几圈,司礼监的掌印太监怀恩悄悄过来报告说:“以前将军瞿能和吏曹判书纪君用为代表的一般文武官员已经悄悄地派人来报告说愿意响应王上的号召,只是说服家里人需要一定的时间。” “哼,这群老滑头,真是两边都不得罪。”朱楧气得重重地冷哼一声,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嗖!”地一用力,扔到了前面的湖里面,“咚!”地一声,溅起了朵朵浪花。 这群人还是在观望,还是对寡人的决心有所怀疑,既然这样,那寡人就表露出最大的决心来给你们看。 这一天晚上,朱楧又留宿在了黛昱竹的寝宫,虽然说被王爷接连临幸的时候不是说没有,但也不是太多,尤其是有了那个哈密公主之后,王爷似乎是很喜欢跟她腻在一起,这还让黛昱竹的内心里有一点小小的吃醋。 今天王爷能再次驾临她的寝宫,让黛昱竹开心了老半天,连忙又是端茶,又是按摩地伺候王爷,生怕一时懈怠,王爷在从自己的手里溜走了,一边为王爷捶肩膀,一边笑着问道:“王爷,晚上想吃什么?臣妾吩咐下人去做。” 朱楧略微思索了一番,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有了一个主意,拍了拍黛昱竹的手,笑道:“还吃煎牛排吧,另外再开一瓶葡萄酒,还有,你把寡人那天给你们设计的衣服穿上。” 黛昱竹闻言脸颊不仅一红,娇滴滴地低着头,害羞道:“王爷真的那么想看吗?王爷是怎么想出这么奇怪的衣服设计方式的。” 当然是寡人亲眼见过的,朱楧在心里嘀咕了一句,后世的他一直很希望能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吃一次西餐,但情路坎坷,一直不顺,所以一直未能如愿以偿,今天贵为国王,女人肯定是不缺,但是他还是想找回都市里的那种感觉,拉着黛昱竹的小手笑道:“天冷了,不要再穿超短裙和超短裤了。去穿刚刚给你设计好的那套职业装包臀裙还有打底裤过来。” 黛昱竹的小脸又是一红,她不明白王爷为什么喜欢看她们将腿露在外面,在大明,女子都是穿裙子出门的,哪有人只穿一条紧身裤出去的,还不让人给指点死啊,但她是王爷的女人,甚至可以说是王爷的私人财产,王爷喜欢的事情她就会努力的去做,从来不会反抗,低着头,嘟着小嘴轻声地说道:“臣妾知道了。臣妾这就伺候王爷用膳。” 这还差不多,朱楧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只可惜他没有让尚衣所的人给他制作现代的衣服,只能穿着一身古装便服来和变装成现代都市女子的黛昱竹吃一顿西餐。 为了更有逼格的吃牛排,朱楧还特地制作了一副刀叉等餐具,并向黛昱竹简单介绍了一下使用方式。刀叉之类的很好学,比筷子好用多了,只要不想学老外那一套西餐礼仪,用起来还是十分简单粗暴的。 黛昱竹穿上朱楧亲自设计的一套都市衣服后,显得光彩照人,更有一番风味,这要是放到现代都市大街上,绝对是回头率百分之百的存在,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美女,打个一百分都嫌少。朱楧见到黛昱竹这身装扮后,不禁愣了一下,感觉自己仿佛又穿越回了现代,不禁盯着黛昱竹精致的脸庞多看了几眼。 这几眼盯得黛昱竹不禁脸颊绯红,娇羞地低着头,喃喃道:“王爷,臣妾脸上有脏东西吗?” “没有,是寡人的淑妃太美丽动人了。我们先喝一杯吧。”朱楧微微一笑道,顺便十分绅士地举起了自己的酒杯,向眼前的都市丽人致意。 黛昱竹吓了一跳,连忙放下握在手里的刀叉,慌忙地双手端起酒杯,猛地站了起来,冲着朱楧恭敬地说道:“臣妾敬王爷一杯。” “坐下。”朱楧猛地来了这么一句,刚刚营造好的气氛就被她这么一站给破坏了,现代的都市美女跟人喝酒哪里会站起来?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丝丝傲气。见黛昱竹如此拘谨,朱楧不得不板着脸郑重地跟她说道:“从现在开始,到这顿饭结束,你都不许站起来。否则就是违背寡人的旨意。” “额……”黛昱竹一脸黑线,没想到自己恭恭敬敬反倒不讨王爷喜欢,难不成非要让自己恃宠而骄王爷才会喜欢吗?王爷自从上次大病一场好了之后,不仅人变了不少,喜好也变得奇怪了许多。 黛昱竹甜甜一笑,顺着朱楧的意思轻轻地坐到了座位上,道:“行,臣妾都听王爷的,王爷让臣妾站,臣妾再站。”每个人内心都住着一个小孩,就算是高高在上的国王也不例外,总是会在自己亲近的人面前做出一些幼稚任性的事。黛昱竹很明白这一点,因此十分注重保护朱楧内心的那一点点小童真,说白了就是很会哄朱楧开心。见他如此吩咐,就就坡下驴,大大方方地坐在那里和朱楧喝酒,仿佛二人不是主仆,而是从小一起长大,两小无猜的眷侣。 二人吃完这顿西餐,黛昱竹挥了挥手,示意手下的丫鬟来收拾碗筷,她自己则拿出一块手帕,轻轻地走到朱楧跟前,帮他小心翼翼的擦了擦嘴角的酱汁。 朱楧将自己的这位爱妃一把揽在怀里,想起了昨天和今天的事,微微地笑道:“昱竹,你想不想读书识字?” 黛昱竹在朱楧的怀里还没有坐稳,猛然听他说了这么一句,心里一时纳闷,王爷是为了昨天的事情才来的吗?一脸茫然地说道:“臣妾是想多学点东西,否则愧为王爷的女人。” “想学就好,想学寡人马上就让你学。”朱楧还是很了解自己这个小女奴的,虽然出身比较低,但一直很要强,做什么事也不愿意比别人差,其他的王妃都识字,就她不识字,虽然她嘴上不说,内里还是很在意的。 黛昱竹听后一脸开心的样子,坐在朱楧身上的娇躯动了动,双手搂住他的脖子,笑道:“真的吗?王爷愿意教臣妾读书识字?” “寡人哪有功夫教你啊。寡人是想让你去寡人办的女子学院读书。”朱楧搂着爱妃的小腰,慢慢地说道。 “啊?”黛昱竹的脸上先是露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茫然,随后又泛起了一丝失落,她不明白,她可是王爷的正牌妃子,王爷为什么会让她抛头露面,去和其他人一起读什么学院?难不成是王爷对自己有了意见,不在意自己被别人看到了吗? 黛昱竹慌忙地从朱楧的身上站起来,然后盈盈地跪到朱楧跟前,一脸哀求、疑惑的表情,带着一丝哭腔道:“王爷,臣妾可曾犯了什么错误?触怒了王爷,还请王爷明示。” 朱楧被她的这一举动震惊地愣住了,看着一个穿着现代职业装的美女跪在自己的跟前,这画面还真有些违和感,赶忙伸手扶起她来,好言抚慰道:“快起来。傻丫头,你对寡人这么好,就算偶尔犯了错误寡人也不会处罚你。” 黛昱竹听到这话,心里才略微宽慰了一些,缓缓地站起来,擦了擦脸蛋上的泪痕,道:“那王爷为何让臣妾去抛头露面,臣妾还以为王爷不在乎臣妾了呢。” 原来是为这件事,朱楧一时无语,脑袋后排狂冒黑线,看来观念的改变真的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这个年代的女子都将抛头露面视为一件羞耻的事,这一点必须改变,被看一看有什么大不了的,又死不了人。 真正强大自信的男人还怕自己的老婆被别人看吗?就喜欢看你们那一副羡慕嫉妒恨的表情,只有那些自卑的人才害怕自己的漂亮老婆被人看,害怕被人惦记。 大明的男人不能如此猥琐、自卑、狭隘,要想汉唐时期的男人们那样,意气风发,胸怀博大,为自己的女人提供保护,撑起一片天,而不是像后来的一些猥琐男一样,整天想着如何防备自己的老婆出轨,简直是丢人! 朱楧拉着黛昱竹的小手,脸上挂满了和善,用温柔地语气慢慢地劝解道:“爱妃,你把寡人想成什么样的男人了?那些没出息的男人才会整天把自己的老婆关在家里,生怕别人惦记。从今往后,不仅是寡人,我们肃国都不许有这种男人,男人变成这个样子还会有什么前途,我国还如何发展?寡人筹办女子学院的初衷就是改变那种所谓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腐朽观念,让女人也去读书识字学算术,她们学好了,将来可以更好的教育自己的孩子,也可以为国家多做一些事情。” “但是,像你刚才说的害怕女人抛头露面的陈旧观念也大有人在,他们对寡人的这道政令都是持抵触态度,所以寡人才想让你去带个头,让他们都看看,寡人都不害怕自己的爱妃抛头露面,你们还害怕什么?” 这番话彻底打消了黛昱竹的疑虑,说句心里话,王爷能如此重视她们女性,还是让她很感动的,感觉自己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帮上王爷一点忙,十分的有成就感,当即破泣为笑,道:“臣妾懂了。王爷高瞻远瞩,适才是臣妾愚笨,不懂得王爷的良苦用心,错怪了王爷。臣妾向王爷道歉。” 朱楧微微一笑,一把将她扯到怀里,擦了擦她脸上的泪痕,温柔地说道:“好了,一家人说什么道不道歉的。寡人可告诉你,去了学校必须好努力学习,成绩不能太差,不可辱没了我皇家的颜面。” 黛昱竹坐在朱楧的怀里,盈盈一笑甜甜道:“不消王爷多说,臣妾省得。臣妾一定会用功读书。” 相信有了淑妃起的带头作用,那些个注重所谓的体统的文武大臣就不会在反对这件事了吧,王上都把自己的女人派出去了,你们还觉得这是一件丢脸的事,那不是没事找抽吗?这属于严重的跟王上不保持一致的做法。 而那些文武大臣把自己的女儿送去上学后,肯定会在肃国起到十分巨大的带头作用,首先是那些跟他们有各种关系的大地主、大商人们会纷纷效仿,否则就是不跟领导保持一致。 领导都将女儿送去上学了,你还在后面嚷嚷着什么抛头露面有失体统,那就等着挨收拾吧。 这些大地主、大商人们都是各地的乡绅,是在村里、镇里有头有脸的人,很多人还是当地的甲长、保长,甚至是粮长,他们的意见绝对能在当地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将他们争取过来之后,对自己的政策在最底层贯彻实施,绝对会起到十分良好的促进作用。 他们将自己的女儿送去上学后,那些底层的老百姓肯定也会效仿,谁要是敢乱嚼舌根子,等到来年摊派赋税徭役的时候,给你小子多匀一点,让你吃了苦也没地方吐。 再加上,朱楧打算规定,自今日起,凡是肃国年满十五岁的女子,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将来嫁人只能给别人做妾,不可做正妻。若是该女子提前成亲做了正妻,将来也要补上义务教育,否则加重这家人的赋税和徭役。 良好的带头作用,再加上严厉的法令,相信一定会将肃国所有人的风气扭转过来,让女子学院这个新兴的事物在肃国蓬勃发展,为肃国培养出许许多多的优秀母亲,进而让她们为肃国孕育出更为优秀的后代。 这一个发展项目落实之后,朱楧心头大为轻松了一把,又办成了一件事,距离自己心中的建设蓝图又迈进了一步,再加上今天吃了很多肉喝了很多酒,怀里又有一个穿着时尚职业装的美丽女郎,不干点坏事怎么行? 朱楧借着酒劲儿将黛昱竹好好疼爱了一番,黛昱竹内心自然是十分甜蜜,百般献媚,细心服侍,二人又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 果然,淑妃娘娘即将去女子学院上课的消息传出去后,犹如一道惊雷,震惊了肃国的官场,这个时候谁也不敢再乱说开办女子学院的不是了,淑妃娘娘都去了还能有什么不是?再乱嚼舌根子小心给你按一个大不敬的罪名,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第二天,消息灵通的肃国文武百官立即将纷纷表示支持王上开办女子学院的构想,并且纷纷保证,等到开学的那一天,一定会将自己的女儿们送去学校就读。 女子学院就这样开办起来了。开学之后,黛昱竹每天上课时都是轻车简从,乘着一架简单的马车上课,进入学校后,只带着一名贴身丫鬟进教室,见到教自己的先生后,先是由先生行君臣之礼,拜见王妃,其次黛昱竹再行弟子之礼,拜见老师。 黛昱竹学习十分刻苦用功,每天都是去的最早,走的最晚的,因为她知道,她不仅是一个学生,还代表着皇家的颜面,若是在这里不好好学习,成绩差到拿不出手,那不仅是给她自己丢人,更是给王爷丢人。 肃国的办学大计就此告一段落,总体来说,百姓对王上的这项措施还是深表满意的,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有出息?谁愿意让自己孩子还和自己一样只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土里刨食吃?读书识字不管以后能不能考中功名做官,最起码是学了一套本事,艺多不压身,多学一套本事终究不是什么坏事。更何况,肃王办的学校完全免费,对于离家较远的学生,不仅管住还管吃,而且伙食很不错。 第二百二十五章 设立东厂 肃国的农业在朱楧的大农场机械化作业的经营下,连年大丰收,粮食问题早就不用发愁,完全可以对学生们做到管饱,而且西北地区除了辽阔的耕地,更有广阔的牧场,牧场面积绝对比耕地面积还要大。在朱楧的大力经营下,各地的牧场也是牲畜遍野,再加上他征服的这些地方都是以畜牧业为主的国家,因此获得了十分丰富的畜牧业资源。牛、羊、猪、驴、鸡、鸭、鱼等动物遍地都是,肉蛋类食物十分丰富,价格已经便宜到普通的老百姓之家都可以每天吃的起的地步。 按照朱楧制定的法令,参加义务教育的肃国人都是十五岁的少年少女,这个年纪的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为了能让他们长好身体,将来更有力气建设和保卫国家,朱楧对他们的伙食格外上心。 他特地规定:肃国每一所学校的一日三餐都必须有肉,每个学生每天必须能吃到一个鸡蛋,没有特殊情况,教书的先生和校长必须在食堂用餐,有特殊情况要写请假条报备。 后世的朱楧上学时曾经住过学校,那里面的伙食想必是住过的人都深有体会,就不必笔者多说了。为了是肃国的学校避免这种情况,朱楧特地下令,学校的食堂体系是独立的,不受学校控制,而是接受学生们的监督,每个月都由学生们投票来决定他们的业绩,干的好的可以领取赏赐,干的不好的就扣钱,扣到你哭为止。 他的这个主意灵感来自后世张作霖的军需独立,军需独立制度使得他手下的士兵们不再受长官的盘剥,伙食和粮饷全都上去了,打仗士气就很高昂。朱楧早就将这个制度在军队中执行,这次也将它颁布到学校里来。 有了敦煌这两座学堂作为样板,肃国各式各样的学校犹如雨后春笋一般刷刷刷的冒了出来,朱楧将教育的举办情况作为考核肃国官员的三大指标之一,其余的两项分别是钱粮和刑名,这是一个地方官最应该干的三件大事,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兴修水利,开垦耕地,这属于特事特办,不能作为统一标准,否则官员为了政绩就会乱作为,一些不需要修水利的地方也会被他们以各种名义修水利,不仅浪费资源,还会给民众白白增加负担。 王安石变法的时候就是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进而导致一些地方民怨沸腾,让反对变法的人抓住了口实。 办好办学校这件事之后,朱楧就开始着手处理兰州布政使赵华清谎报灾情的事情了。之前读历史的时候,他还对朱元璋御下的严厉手段并不太理解,认为这位同志做的太过了,人性都是贪婪的,不可能让人一点也不贪污,有时候这些事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较好,毕竟理解万岁,谁都要过日子。 直到他自己穿越成了王爷,然后建立了自己王国之后,他才真正的理解朱元璋。你妹的,你们贪污的钱都是老子辛辛苦苦在劳苦大众身上剥削过来的,老子背了骂名,你们特么的得实惠,不治你们治谁? 什么水至清则无鱼?狗屁!只要老子的屁股还在王座上坐着,掌握着全国的资源,老子就不缺给老子跪舔的人。你嫌老子御下严峻可以不做这个官啊,你不做不就管不到你了吗?但老子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你前脚刚一走,后脚就会有人顶你的缺。 你有才华又怎么样?这个世界上有才华的人少吗?你以为县令、布政使就你一个人能干吗?地球离开了你难道就不转了?本王没了你难道就不过日子了?只要寡人将全国的资源控制在手里,就可以吊打一切,就有数不清的有才华的人为寡人当牛做马! 朱元璋北伐的时候,人们都说是徐达打下了元大都,恢复了汉人的江山,其实那个时候派谁去都能打赢,老朱已经将江南的资源基本握在手里了,去打一个分崩离析的元朝,有什么难的?李文忠、邓愈、冯胜、蓝玉、沐英等人都可以打赢,只不过大家论资排辈,只能是徐达这个老前辈去立此大功而已。 所以说,作为君王,掌握住全国所有的资源是最重要的,至于礼贤下士只是顺便装个逼而已,把这两者弄反了,就犯了崇祯犯得错误——本末倒置,钱都被当官的贪污了,资源全都被官商瓜分了,皇帝手里什么都没有,到时候只能带着自己手下的一大堆名臣猛将去亡国。 这一日的朝堂之上,朱楧罕见地发了飚,将兰州布政使赵华清的奏折狠狠地摔在地上,大骂道:“这个赵华清好生大胆,才遭了这么点蝗灾就不想干活!自己府库里的粮食都吃不完,居然还跟寡人要粮食赈济,真不知道他是按了什么心?若是我肃国的官员都如此欺君罔上,那干脆就亡国好了!” 这话说的实在是太重了,震慑地文武百官全都慌忙地跪在地上叩头道:“请王上息怒。” “息怒?你们让寡人如何息怒?你们说说,这件事该怎么处理?”朱楧气得在大王座上一坐,故意用十分威严的语气大声说道。他企图以这件事为契机,促成东厂和监军太监制度的落实,所以就抓住这一点不放,大做文章,为接下来的举动铺路。 吏曹判书和监察院都监察御史互相对望了一眼,按照规定,干部出了问题,他们两个是避无可避的,必须拿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经过短暂的眼神交流之后,最终还是吏曹判书纪君用站了出来,向着朱楧作了一揖,道:“臣以为,主犯赵华清应立即革职,缉拿回京再行处置。附议此事的官员…..”说罢,用眼睛瞟了一眼脸色难看成猪肝一样的户曹判书张文远,心里十分得意,脸上却挂着一丝十分为难的表情,道:“附议此事的官员,也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理。” 这个处理决定还算是合情合理,朱楧较为满意地点了点头,面带威严的说道:“准奏。传旨,立即将兰州布政使赵华清革职,缉拿回京。另外,附议此事的户曹判书和户曹兰州局正郎停俸禄三个月,以示惩戒。” 户曹判书张文远的脸色越发的难看,虽然说三个月的俸禄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是被王上当众处罚一次对他的威信是极大的损失,那些见风使舵的人会以为他在王上心中的地位有所降低,进而对他的态度有所变化。 但这也不能怪别人,谁让他不弄清楚情况就盲目附议赵华清的奏折?拿着王上的钱去做好人,去做爱民如子的清官,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不罚你罚谁? 张文远今天算是硬生生地上了一课,以后可千万不能轻信别人了,要不然他栽了跟头还不算,还得把自己连累了,听到处罚决定后,虽然一肚子委屈,脸色比死了爹还难看,但还是和其他的大臣一齐跪在地上,齐声叩头道:“王上英明,臣等遵旨。”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了。朱楧略微沉吟了一下,将自己昨天晚上就想好的话又复习了一遍,没有让这些大臣平身,而是漫不经心地淡淡说道:“赵华清的事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今天有一个赵华清,明天说不定就会有一个王华清、李华清。” 群臣都跪在地上不敢说话,也不敢抬头,是个人都能猜的出来王上这句话只说了一半,肯定还有下文,更何况他们这群浸淫官场多年的老油条,这个时候谁答话谁就是傻子。 果然,朱楧见群臣没有反应,又自顾自地说道:“看来我国的监察制度还是不够严密,还有必要再设立一套监察体系。名字寡人都想好了,就叫东厂,隶属于司礼监,由寡人任命以为司礼监秉笔太监做提督,直接对寡人负责。” 此话一出,群臣纷纷都炸了锅了,有个仪卫司做特务还不够啊?还要再设立一个什么东厂?还是让太监当首脑。太监的手伸的还不够长吗?已经压制了内阁,司礼监掌印太监都成了内相,他们还想要监察监视群臣的权力吗?这不就是史书上写的太监乱政,不就是亡国之道吗? 呜呼哀哉!我等读圣贤书所谓何事,这个时候不站出来拼死进谏,如何对得起国家发给我们的俸禄,如何对得起忠义二字? 一些正直的大臣直接站了出来,向朱楧一拱手,说道:“启禀王上,微臣以为此事不妥。皇上明令严禁太监干政,前些日子王上成立司礼监已经引起物议了。此番再设立东厂,怕是对王上的贤明有所损害。传到皇上的耳朵里,怕是也不好听。” 朱楧对这些人其实是挺无奈的,因为他知道,这些人不是坏人,出来阻止他也是为了他好,只是他们从小被那些腐儒写的书洗脑,从骨子里认为太监都是坏的,不该重用。 那些大臣话音刚落,立即又有一些职位比较高的大臣站出来,向朱楧作了一揖,劝谏道:“臣等附议。王上,任用宫人干预政事,自古都是取乱之道,还请王上三思,千万不要坏了国家的纲纪。” 这些人的心思就不好说了,一部分人跟之前的大臣一样,属于见识有限但是还算是为自己好的人,另一部分人就不好说了,他们出来劝谏并不是出于公心,而是出于私心,害怕太监们分了他们的权力蛋糕,他们就不能在地方上一言九鼎,作威作福了。 “纲纪?”朱楧见这么些大臣齐齐反对,心头就掠过一丝不悦,君王和大臣永远都是矛盾体,与大臣们的权力博弈始终存在,对大臣就应该始终是既用且防,所谓推心置腹之类的话,也只是说说而已,拉下脸来,带着一丝不满和威严说道:“什么样的人不会坏纲纪?赵华清那样的人吗?他也是饱读诗书之人,什么道理不知道,不一样欺君罔上吗?寡人用人只看他是否忠心,是否实心办事,至于他的出身,跟寡人有何关系?多读几年书就比别人高级吗?读了那么多的书还是欺瞒寡人,这才叫羞耻!” 这话将底下的大臣说的一愣一愣的,听王上这意思,他们这些饱读诗书,受过圣人教诲的人还不如一个太监,这让一些自视甚高的官员难以接受。一名御史直接站出班来,向朱楧一拱手,正气凛然地说道:“启禀王上,赵华清事件只是一个个例,王上不能借此否定所有读书人。自赵高开始,太监干政的教训就层出不穷,还请王上收回成命,否则臣远乞骸骨归乡。因为身为御史,不能劝谏王上回头,实在是于心有愧。” 朱楧被这个愣头青气得脸色刷地一下子就拉了下来,还特么赵高,几千年前的事谁知道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司马迁又没有在场,就那么随手一记,说不定是他自己编的故事,你拿这种事来读寡人,真是岂有此理,当即勃然大怒,霍地一下子站起来,大喝道:“赵高难道就不是个例吗?你想辞官,寡人准奏!谁还想和他一样,都给寡人站出来!” 这一下子当即将朝堂之上的文武官员震慑住了,那些个大臣经过十年寒窗,然后辛辛苦苦熬了这么多年才获得今天的地位,武将们也是刀山火海中闯过来的,名都丢了好几次了,才获得了这个官位,谁愿意就此辞去。 所以,满朝的文武百官都站在原地不再出声,出来劝谏的人很多,像那位御史那样肯辞官的人,不多。 朱楧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否则他们会没完没了的劝谏下去,讲完了秦朝的例子,还会讲东汉末年的党锢之祸,讲完了东汉的例子,还会讲唐朝时期的宦官干政,这些事都是堂而皇之的在史书中记载的,他们可以理直气壮的去讲。 朱楧对历史的理解跟史书上记载的很不一样,在他看来,东汉之所以爆发黄巾起义,落得群雄割据的局面,并不是汉桓帝和汉灵帝重要太监的原因,恰恰相反,是那些大臣们的原因。 这件事要从东汉的建国说起,刘秀建立东汉,靠的就是世家大族们的支持,所以上台之后,不得不给予那些世家大族们一些特权。渐渐地,这些西汉形成的世家大族,在东汉演变成了门阀,不仅垄断了朝中的官位,还在地方上占据的大量的田庄,拥有着大量的奴婢和门客等武装力量。 他们都在朝中有人,所以占据的田庄很多都不用交税,这就是国家掌握的土地、粮食资源越来越少;而他们利用各种手段,侵夺平民的土地,将这些原本在国家户籍黄册上的平民占据为自己的奴隶,再利用各种手段将他们的户籍抹去。这样以来,国家就掌握不住这些人口,导致国家掌握的人力资源越来越少,一旦有了战事,或者其他需要人民出力的时候,就招不到兵。 而黄巾军起义也是因为这些世家大族将国家的资源全都占据了,普通的老百姓活不下去,或者是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迫切的需要改变现状,才轰轰烈烈的爆发的。 起义爆发之后,一时间声势浩大,而国家的资源早就被那些世家大族掏空了,要粮没粮,要兵没兵,无力镇压起义,所以只能依靠各州县自己募兵,造成了群雄割据的局面。 其实刘秀还活着的时候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他曾经携统一天下之威,下令在全国清查土地人口,打击士族门阀的势力。对于这种过河拆桥的操蛋行为,世家大族们纷纷抵制,不少地方还爆发了骚乱。 当时的丞相夹在皇帝和士族之间受夹板气,听皇帝的士族不答应,偏袒士族,皇帝又不答应,于是一气之下上了吊。 刘秀见事情闹大了,不得已认怂,将清查土地的命令搁置下来,算是默认了这些世家大族的存在。 到了东汉末年,他们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膨胀成了一个庞然大物,不断地吸附着国家的资源,将原本强大的东汉,硬生生地吸成了一个病夫,这才有了黄巾起义,群雄割据的事。 汉桓帝和汉灵帝公开卖官的事广受世人诟病,但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来讲,这其实也是迫不得已的事情。国家的资源都让那些世家门阀瓜分的差不多了,尤其是像袁绍那类人,四世三公,占了多少资源?皇帝穷的叮当响,没有项目搞创收,想想自己的手里只剩下官位这个资源了,所以就拿它们来换钱。反正当官总是要花钱的,与其让那些人将这些钱送给那些士族门阀走后门,倒不如用这种办法弄到皇帝的手里,还可以为国家多积累点资源。 这个世界是唯物主义的世界,都是两个肩膀抗一个脑袋,谁也不比谁聪明多少,谁掌握的资源多,谁赢得几率九大,这就如同斗地主一样,谁拿的拍好谁就赢,除非对方一点也不会玩。 像那些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比如说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之所以能成为经典,就是因为太少了,整个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就那么几个,而在这几千年当中,人类发生的战争又有多少呢?简直就是数不胜数。 这些经典战例多少都有一点运气成分在里面,不是每次都会有一个许攸去反水,对方也不是每次都将战船连在一起让你烧。作为一名君王,如果不好好的种田发展自己的实力,整天想着靠一些运气和对手的智商突然下降而打出一个所谓的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那其实就是犯了守株待兔的错误,将偶然当成了必然,迟早会被饿死。 况且曹操和袁绍对峙的时候是倾国而出,沉重的兵役已经使得他的后方发生了骚乱,所幸被镇压下去了,所以绝对不是史书上说的“兵不满万,而伤者十二三。”袁绍倒是个爱民如子的人,再加上他轻视曹操,为了不给民众增加负担,大战之时并没有出全力,没有将国家所有的人力、物力资源集中起来对付曹操,这才被曹操捡了个漏。 而曹操占据了他的冀州之后,那些曾经口口声声歌颂袁绍恩德的人民转眼之间就变成了曹操的顺民。 袁绍没有出全力在史料中是有佐证的,按照正史记载,官渡之战时袁绍击集中了大约十一万人的兵力。而根据《三国志——崔琰列传》记载,曹操占据冀州之后,查看当地的户籍图册十分高兴,说:“冀州是个大洲,可征兵三十余万。”为此还受到了崔琰的批评。 我们知道,袁绍当时占据了四个州,冀州只是其中之一,若是他不贪慕爱民如子的虚名,不轻视曹操,像曹操一样,集中所有的力量先打败曹操,那曹操获胜的几率又有多少呢?怕是第一波团就被带走了,根本撑不到许攸前来投降。 唐朝后期的皇帝任用宦官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安史之乱将原本看似稳固强大的唐朝国家机器打得瘫痪了。唐朝连赖以起家的关中和繁华富庶的洛阳都丢了,很多人认为唐朝要不行了,开始打起了别的心思。 虽然有郭子仪、李光弼这些忠肝义胆的大臣为唐朝卖命,但皇帝也拿不准是不是所有的武将都像他们两个这样,只有派他最信任的鱼朝恩为观军容使,借此来监视诸将,相信有了鱼朝恩的坐镇,一些原本别有心思的武将也不敢再有所动作了,乖乖地跟着唐朝平定了安史之乱。 后来到了李亨的孙子——唐德宗李适之时,唐德宗刚继位是也很年轻,也很天真,跟崇祯差不多,想学着史书上记载的那样,排斥太监,任用大臣,中兴大唐,结果由于太年轻,政策失误激起了藩镇的叛乱,进而引发了泾原兵变,被狼狈的赶出了长安。这个时候,他所信任的那些大臣们没有一个人保着他,反而是身边的太监舍命将他保护到了安全的地方。 第二百二十六章 招降锦衣卫 从此之后唐德宗就成熟了,想开了,知道谁是对自己最忠心的了,开始任用太监掌握神策军,并且一改之前的做法,开始向地方官员索要财物。 他刚继位的时候,是想着以唐太宗李世民为榜样,中兴大唐的,李世民最恨手下的人向他行贿,认为这是搜刮民脂民膏之举,唐德宗也如此效仿,不让手下的大臣行贿。可是他不知道的是,李世民处于大唐盛世,对国家的掌控力很严,国库很充实,本身就很有钱,用不着再用这种招人骂的方式搞钱花。 而唐德宗处于安史之乱平定后不久的唐朝,安史之乱对唐朝经济的破坏力实在是太大了,因为它的战场主要集中在以长安洛阳为中心的中原地区,彼时,这一带就是全国的经济中心,一下子被乱军破坏的一无是处,千里之内不见人烟。当时的经济中心还是在北方,南方的人很少,可以不用考虑,北方的核心地带就是关中、洛阳、河北一带,前两个地方都被破坏了,后一个地方又被藩镇占据着,因此唐德宗能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收上来的税赋还没有之前的四分之一。 唐德宗在这个时候还装清高,装不爱钱就不合适了,因为他本来就缺钱,泾原兵变也是因为泾原兵没有得到他们相应的赏赐而引发的。 经过此次教训之后,唐德宗深刻的认识到了掌握国家资源的重要性,开始一反之前圣明天子的做法,增加国家的税赋,收受地方官员的孝敬,派太监去掌握军队,派太监去给他想办法搞钱。 正是有了唐德宗低调隐忍二十多年的积累,才使得唐朝的实力慢慢地恢复起来,为他的孙子唐宪宗的元和中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而唐朝末年的太监干政,本质上也不是太监要谋朝篡位,而是他们在各自帮着各自的主子争夺皇权,性质上属于奴才帮着主子争夺家产,对唐朝的统治构不成威胁。 以上就是东汉和唐朝太监干政的真相,但朱楧并不想将这些话在朝堂之上都说出来,一来,他知道,他自己只有一张嘴,若论打嘴炮的话,就算是累死他他也赢不了这群有文化的流氓。二来,这些话实在是太难听了,一下子将大臣这个群体推到了对立面,仿佛他们就是国家祸乱的根源似的,绝对不能够当面说出去,否则双方就撕破脸了,撕破脸了之后就没办法共事了。 他虽然要防着这群大臣侵占他的资源,但还是需要靠他们去管理这个国家的,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能与他们撕破脸皮的。 所以他才选择用一声干吼来震慑住群臣,在他们全都认怂之后,在慢条斯理地宣布自己的决定,道:“既然诸位大臣都认为读圣贤书的人会自觉的忠于君王,那寡人就跟诸位大臣打个赌,从今天开始,在全国范围之内开展一次财物检查,如果各地官员都像你们说的那么尽忠职守,那寡人就不再提设立东厂的事。” 朱楧相信大明朝的官员绝对没有有觉悟到集体做海瑞的地步,只要是彻查,肯定是有问题的,到时候就可以借此机会堵住那些大臣们的嘴,顺利的推行东厂制度,帮助自己更好的控制住国家的资源。 见王上都这么说了,底下的这班大臣就都不吭声了,在反对的话就成什么了?难道你有经济问题不成,每个人都在心中哀怨的叹了口气,无奈地对望一眼,冲着朱楧作了一揖,有气无力地说道:“臣等遵旨。”他们知道,走到这一步,设立东厂之类的机构是势在必行了,底下的那群人哪个没点问题,若是真的查起来,怕是一抓一个准。 就这样,借着这股东风,朱楧成立了肃国财物核查组,以蓝幼澄训练的太监为主力,监察院的御史们负责配合工作,只对张掖、武威等几处较为富裕的农场和县进行了一次排查,就查出了很多问题。一些粮仓账实不符,最大的缺口居然达到五万石,还有一些县令衙门的开支过大,买的东西严重超过了它们的市场价格,就这居然都被上级审核通过了。 朱楧被手下的这群人气得七窍生烟,这特么都是寡人的钱啊,粮仓里的粮食要么是寡人带着手下的弟兄们辛辛苦苦屯田种的,要么是寡人背着骂名从劳动人民的手里剥削来的,你们倒好,居然二话不说就给贪污走了。拿着寡人封给你们的官位,不干正事,只知道想办法捞寡人的钱,你们把寡人当成什么?冤大头吗?有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 朱楧真的是被激怒了,这一刻他终于体会到朱元璋铁腕儿反腐的原因了,这事搁谁身上谁也生气,更何况是老朱那个吊炸天的脾气。 对这些的贪官污吏的处理也很严肃,贪污比较严重的几个人不论官职大小,全部杀头,家人发配到奴隶营中做奴隶,妻女发配到他刚成立的娱乐场所做歌姬。并且对他们进行追赃,做奴隶也是有口粮的,贪污的钱粮就从口粮中扣除,歌姬做好了也是很挣钱的,就用她们挣得这些钱还债,直到还清为止。 其他的人,坐牢、罢官、降级等等各有处分,但无一例外地都进行追赃,赔不起卖儿卖女也要把寡人的钱还上,还不上就去奴隶营报道。 这一下子,群臣再也不敢说什么了,朱楧得以十分顺利的推行了东厂制度,并赋予他们在各地派出特务的权力。另外,朱楧现在是国王了,随着国家的越来越大,军队越来越多,他不可能每次都跟着去打仗了,所以有必要设立监军太监,让他们替自己监督军纪,监视将领,避免将领拥兵自重,重蹈安史之乱的覆辙,同时也防止一些贪生怕死的将领打滑头仗,回来之后在掩败为功,蒙蔽自己。 因此,朱楧规定,今后肃国的军队,凡是满万人出征的,都要设立监军太监,另外在一些战略要地也要设立镇守太监,帮助他来掌控住厚集在那里的军队。 第一任东厂提督,朱楧给了怀恩的干爹——肃王府的老资格太监,李培胜。可以说怀恩是李培胜一手带起来的,李培胜此人也比较老成持重,看人的眼光也比较毒辣,烤鸭店的几个掌柜都是他帮着怀恩选的,以目前来看,还算是比较称职。 这一件事总算是落实了,从此之后,朱楧感觉自己可以稳稳地控制住这个国家了,其实明朝的制度是十分严密完备的,各大机构都各司其职,又互相制约,如果崇祯不是一上台就打乱了这种平衡,失去了对国家的掌控能力,那他也不至于亡国。 东厂建立之后,最紧要的任务是扩充人手,干特务这一行的都是特殊人才,一时半会不好培养。朱楧正对此事发愁的时候,东厂提督太监李培胜躬身走了过来,弯着腰,对朱楧恭恭敬敬地说道:“启禀王上,老奴有一策,不知可不可行?” “卖什么关子。快说!”朱楧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道,怎么干特务的都是这个毛病,喜欢卖关子。 李培胜被朱楧的吓了一跳,不敢把腰直起来,恭敬地答道:“启禀王上,陛下已经下令裁撤了锦衣卫,那些个曾经令群臣胆寒的锦衣卫们很多都衣食无着。在京城里的大官还好说,被安排到外地的锦衣卫普通人员连最基本的薪水都断了,生活相当困难。据老奴所知,我肃国也有不少锦衣卫,若是王上能趁此机会将他们招到自己的麾下,那岂不是一支难以忽视的力量?” 这主意不错,朱楧不仅微笑着点了点头,他这才想起了,他的四哥朱棣同志就是在锦衣卫最困难的时候,花钱养着北平的锦衣卫们,帮他们度过了难关,并且在这群特务身上得到了很多的帮助,许多有价值的情报都是他们提供的。 “这件事就交给你和车岗办吧,记住,务必严格审查,不要让奸细混进来。”朱楧果决地下达了命令,他知道,这些锦衣卫也是给别人打工的,既然皇帝和太孙不要你们了,那就跟着寡人混吧,反正是朱家的天下,跟谁干不是干,跟着寡人最起码饿不着你们。但他又是个疑心病很重的人,后世的谍战剧看的多了,总是不自觉地怀疑会有奸细借着这个机会混进来,因此特意嘱咐了李培胜一句,相信以他和车岗的能力,是可以将奸细分别出来的。 这样以来,朱楧的东厂规模就迅速壮大了,有了业务熟练的锦衣卫的加盟,它可以迅速的运转起来,帮助自己掌握住庞大的肃国,更何况这些锦衣卫熟悉朝廷的内情,可以从他们口中知道不少事情。 虽然朱楧已经建国,但说到底还是大明朝的藩属,他本人也还是大明皇帝朱元璋的儿子,朝廷的动向是必须要关注的,要不然自己哪天被搞一下子都不知道。 车岗接到朱楧的命令后,对此事自然是十分重视,其实以他的专业素质,他早就知道潜伏在肃国的锦衣卫的头子是谁了,只是没有王上的命令,不敢打草惊蛇,那毕竟是朝廷派下来的人。 现在得到朱楧的命令之后,车岗决定去拜访一下这个神交已久的同行。这一天,车岗特地穿了一身便服,驾着一辆简单的马车,来到了敦煌城郊的一处铁匠铺中。 铁匠铺的生意并不是太好,除了车岗一个客人也没有。这件铁匠铺规模也很小,就一个老师傅带着一个徒弟,那名徒弟早就无聊的开始打瞌睡,而那名老师傅却依旧神采奕奕地站在那里,眼睛出神地望着远方,似乎在想什么事情。 “老板,今天不忙啊?”车岗一边说着,一边笑吟吟地走了过去,冲着那位老师傅挥了挥手,就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 “快起来,有客人来了!”那名老师傅一脚踢在了正在打瞌睡的徒弟身上,眼睛里露出了十分兴奋的神采,看得出来,他似乎是很久没有客人了,家中的粮草怕是都要断了吧。 “啊?”还在睡梦中的徒弟一脸懵逼地起来,似乎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见到车岗之后,才一改之前那副半睡半醒地样子,一个激灵将睡意都扫空,赶忙说道:“客观请坐,请问客官想要打造什么器械,本店可是敦煌城内有名的铁匠铺,打造出的东西抱你满意。” 车岗环顾了一下这个铁匠铺的四周,心中不禁发出阵阵冷笑,就这鸟样还算是敦煌城内有名的铁匠铺?你当肃国的铁匠们都死光了吗?当下也不拆穿他,笑咪嘻嘻地对那位老师傅说道:“在下想打一口宝剑,不知道先生能不能为之?” 任谁也不会想到,曾经烜赫一时的锦衣卫在肃国安插的最高级别探子,竟然是个其貌不扬的铁匠师傅。 那位老师傅心中一凛,从事特务行业多年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没有那么简单,看他的衣着打扮,虽然简单,但整个人都透露着丝丝贵气,肯定不是缺一口宝剑的人,就算是缺,也不会专门跑到城郊这个简陋的铁匠铺里来打造,不自觉地打起十分警惕,小心翼翼地应付道:“宝剑分为很多种,不知道客观想要打哪一种?” 车岗嘿嘿一笑,站起来,负着手走了几步,故意装作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摇头晃脑地说道:“在下想打一副软剑。” “哎呀,那你可来对地方了,俺师傅打造的软剑也是一绝啊,绝对又好看,又好用。”那名徒弟打扮的人立即兴冲冲地叫嚷道,看这来人的样子,身价绝对不菲,不趁此机会好好的赚上一笔,过些日子可就要喝西北风了,下一个客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 那位老师傅猛地瞪了他一眼,突然一改之前慈祥的面容,猛然暴喝道:“这里哪有你插嘴的份!一边待着去!” “凶什么凶?我在帮你拉客人,免得你连棺材本都挣不回来,真是不知好歹。”这位学徒打扮的人是这位老师傅雇的帮工,这些日子铁匠铺的生意一直不好,薪水都发不下来,这位学徒早就想走了,故而对这位老师傅不太尊重。 车岗懒得理他们师徒之间的琐事,仍然微笑着看着面如平湖却胸有惊雷的老师傅,以一副和蔼的语气说道:“既然如此,那就麻烦老师傅了,请为在下打造一把软剑。” 这位老师傅大概已经猜到了车岗的来意,心头突突地狂跳,但仍然面不改色地试探道:“用软剑的人练习的都是阴柔的武功,看阁下的样子,不像是练这种武功的人。” “哈哈哈!”车岗突然放声大笑道:“软剑可藏于腰间,其貌不扬,但可趁敌不备,一剑封喉。所谓藏锋若拙,临机取决,是为利器。软剑完全可以当利器之名。” 那名老师傅浑身一凛,眼中的精光大盛,这话不就是说的他们锦衣卫吗?藏锋若拙,临机取决,是为利器,曾几何时,锦衣卫就是这样的利器,藏在喧闹的人群当中,看着毫不起眼,跟大街上的那些市井之徒没有任何差别,但是一旦开始行动,就像这软剑一样,临机取决,一剑封喉,绝不废话。胡惟庸案、蓝玉案不都是我们查出来的吗?当年风光无两,为圣上办了多少大事,而如今鸟尽弓藏,圣上为了自己明君的面子下令解散了他们锦衣卫。导致他这名堂堂的前锦衣卫千户,沦落到打铁为生的凄凉境地。 来者不善啊!那名老师傅在心里暗暗地说道,这个人是谁?肯定不是锦衣卫,肃国的锦衣卫他都认识,肯定没有这号人,既然如此他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说出这类黑话,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他是肃王的人。 难道肃王知道自己的身份了?这也有可能,自从肃王就藩以来,他就来到了肃国,这些年亲眼看着肃王将一个原本一穷二白的肃国经营成如此富庶的国的,还接连打败了西藩、回鹘等强敌,威名远播。在他看来,这位肃王的英明神武丝毫不亚于乃父。他能识破自己的身份,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只是,这是福是祸呢?这名老师傅刚开始心里是没了底,但转念想了一下,又镇定了下来,以他多年的经验来判断,肃王应该不是来找麻烦的,否则就不是派这个同行来跟自己谈软剑了,直接派兵拿了,或者是偷偷暗杀了便是。 既然不是来找麻烦的,那会是来做什么的呢?难道是…..这位老师傅的心头略过一丝狂喜,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追求是过上好的生活,这是绝大多数人的心态,那些宁死也不愿意改换门庭的人永远是极少数。他自问自己还做不到这一点,他还是想为自己,为自己的家人好好的活下去,活出精彩来。 既然肃王有心拉拢,那他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肃王也是当今天子的亲生儿子,说到底也还是一家人,自己投靠他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是改换门庭,反正都是给朱家干活,给谁干不是干,老朱不愿意让咱干了,那咱何不投奔小朱呢? 想到这一层之后,这位老师傅一改之前的严肃警惕的表情,脸上堆起了明显的笑意,对车岗说道:“适才阁下纵论软剑之道,真可谓是一语中的,深得精髓。打造软剑不是一时之功,现在都快晌午了,请阁下先到寒舍喝杯茶水,吃点淡饭,在下也好向阁下好好讨教讨教,如何?” 这小子,上道。车岗心头一喜,看来今天的任务是很容易就能完成了,他还真怕自己遇上一个死脑筋,死活不肯归附,到时候弄的自己杀也不是,放也不是,杀了毕竟是皇上派来的人,怕朝廷会因此问罪,放了肃王哪里交待不过去,夹在中间受夹板气,憨厚的脸上嘿嘿一笑道:“如此再好不过了,多谢老哥了。” 这个称呼就已经代表着这位老师傅安全过关了,他的心里长长舒了一口气,转身对满脸牢骚的徒弟说道:“你把这里收拾一下,今天不开工了。” “又没有生意!”这位徒弟对此十分不满,他还没娶媳妇儿,正指望着靠着和这位老师傅学的手艺挣点钱娶媳妇儿呢,没想到这位老师傅看着很有见识,手艺还真不咋地,自己跟了他这么多天,手艺没学到多少,钱也没挣到多少,又见他对待生意如此轻慢,不努力,当下失望透顶,决心离开了,嘟着嘴说道:“明天我就不来了,跟着您老,我这辈子怕是攒不够钱娶媳妇儿。” 这位老师傅先是愣了一下,而后想想他的并不是很乖的徒弟说的也有一些道理,他跟自己这些时间,自己虽然没有虐待他,但确实没有给他看到未来光明的前途,他还年轻,正是有上进心的时候,这个时候选择离开,也很正常,叹了口气说道:“随你便吧,你在这里挑两件物件,就算是你这个月的工钱了。”他现在也没多少钱补偿徒弟,只能用物品补偿了。说完,袖子一挥,就带着车岗回到了他的家里。 车岗还没进门,就被他家的场景给震慑住了,他家穷的已经不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了,简直就是连墙壁都没有了,没想到一个堂堂的锦衣卫正五品千户,居然混到这个地步。 其实想想也可以理解,锦衣卫的经费主要是靠朝廷的拨付,现在朝廷都不要他们了,经费自然也就断了,有点手艺,或者是有些谋生手段的人可以靠自己的本事过上较为体面的生活,可是像这位铁匠师傅这样,只是将手艺学了个皮毛作为掩护,什么都不会干,只会当特务的人,只能挨饿受穷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借鉴张居正的考成法 穷虽然是穷,但人穷志不短,更何况现在是自己迎来命运转折的大好机会,岂能因为这仨瓜俩枣的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一进门,就冲着自己的老婆喊道:“去弄几个小菜,再烫一壶酒,有贵客前来。” 这位老师傅的老婆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贵客?这都多少年了,都不见什么贵客前来。说来也奇怪,前几年跟着自己老头子时,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他每个月都能往家里拿不少钱,说是自己的手艺好,东西卖的快,当时自己也没多问,一个妇道人家管那么多干什么,只要自己的男人好好干活,往家里拿钱就是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两年前,日子突然就不行了,今年更是紧张,过了年之后,他几乎就没有给家里拿过什么钱,只是靠着之前的积蓄过日子,这积蓄已经花的差不多了,他们一家四口也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肉了,今天这个老家伙是怎么了,竟然领来一个陌生人说是什么贵客,还要为他破费。 很显然,这位锦衣卫千户将自己的真实身份隐瞒的很好,就连自己的家人都不知情,单从这一点来看,他就是一个称职的特务。 铁匠师傅见到自己的老婆一阵狐疑的眼睛,知道这个妇人在嘀咕什么,女人嘛,眼睛里总是盯着那么点坛坛罐罐,丝毫没有长远的目标,听她们的话,容易坏了自己的大事,当即心中一怒,沉下脸来喝道:“听见没有!块去啊!” 车岗见此情景颇为不忍,你家都穷成这样了,还怎么好意思吃你的酒席,又见这位妇人可怜,跟着他过了这么久的苦日子,立即摆了摆手,打了一个圆场,道:“老哥,不必了。咱们说几句话就走。” “那怎么行?你亲自来到我家里来,再怎么样也得吃了顿饭再走。咱现在虽然是落魄了,但身上的那股英雄气概可是不减当年,连请人吃顿饭的魄力都没有,将来还怎么替…东家当差。”那位铁匠师师傅大手一挥,豪气满怀的说道。他的那张原本已经皱巴巴,被生活打磨的没有神采的脸上突然容光焕发起来,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又开始冒出精光,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叱咤风云的年代。 “这…..”车岗愣了一下,看了一下屋子的四周,见家里只有他和他的夫人两个人,看他们的年纪应该是有孩子的,孩子不在家,多半是去上学了,脑子转了转,略微想了一下,猜到这位锦衣卫千户应该还没有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他的家人,他这么做也是有支开他的老婆,好方便两人谈事的动机,脸色为难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道:“如此,那就多谢老哥款待了。” 那名妇人虽然有些不情愿,但是既然自己的丈夫都这么说了,她也不敢当众驳了他的面子,更何况他了解自己的丈夫,做事还是比较细致靠谱的,见来人的打扮和气质,应该不是一般的平头百姓,刚才他们也在说什么给东家当差的事,难不成真有贵人看上了咱家的这个糟老头子,愿意提携咱家,想到这里妇人的心中又多升起了一丝期待,抱着内心的一丝期望,跨上篮子出门买菜去了。 眼见自己的老婆走远之后,这位锦衣卫千户立即向车岗下跪行礼道:“小人参加大人,大人万福金安。” 车岗故作惊讶地扶起来这位铁匠打扮的锦衣卫千户,和气的说道:“老哥这是干什么?我哪里是什么大人,我只是来找老哥打一把软剑的。” 锦衣卫千户略带鄙夷地看了车岗一眼,都这个时候了你特么还装什么装,你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分明就是在说我是来招安你的,借着车岗的扶力缓缓地站起来,苦笑了一声道:“明人不说暗话,大人为何要戏弄小人。” “哈哈哈!”车岗仰天一笑,说实话他虽然出于工作需要,一些事情、一些话只能藏着掖着,但他的骨子里还是喜欢痛快脾气的人,这个锦衣卫千户很对他的胃口,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脸欣赏的笑道:“老哥果然快人快语,车岗很是喜欢。” “车岗?”那名锦衣卫千户瞪大了眼睛,似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由于长期潜伏在肃国执行任务,肃国的大小官员他都知道,车岗的名头更是如雷贯耳,他可是肃国的特务头子,跟他们也算是冤家,他已经想到了肃王会派一个大官前来争取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肃王居然将他手下的特务头子给派过来了,足以看出对他的重视,心中不免一热,脸上当即挂起了一副十分感动的表情,道:“原来是车岗大人亲自来了,恕小人眼拙,有眼不识泰山。” “不知者不罪,说实话,本官也是对阁下神交已久啊,有心结交,但奈何你我各为其主,为了避嫌不能像今天这样面对面畅所欲言啊。”车岗一脸感叹的说道,随即一屁股坐在了他家的座位上,一点都没把自己当外人,似乎二人是多年的老朋友似的。 那名锦衣卫千户也是老于世故之人,而且长期从事特务工作,早就练就了一番十分犀利的察言观色的本领,从车岗的语气和表情中完全可以看出来,他说的不是场面话,而是实打实地真心话。 锦衣卫千户顿时起了惺惺相惜之意,人生得一知己,便死而无憾,更何况他们这些从事特务工作的人,更是难以交到真正的朋友,今天能得到肃国最大的特务头子的肯定,他感觉自己的这一辈子也算是值了,当即跪在地上,感激涕零地说道:“多谢大人抬举,大人若是有用得着小人的地方请尽管开口,小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哈哈哈,老哥快起来,一会儿嫂夫人回来看见这一幕不好。”车岗大笑着,将跪在地上的锦衣卫千户扶起来,道:“不是我要用你,是肃王殿下要重用你!自从皇上解散锦衣卫以来,你们过得日子是什么样的,就不必我多说了吧。说句心里话,我也挺替你们可惜的,当年你们锦衣卫为皇上办了多少事,别的不说,胡惟庸案、蓝玉案这两个硬骨头可是你们啃下来的,其中的艰辛自不必说了。可是,事情办完之后,再也没有谁能威胁到皇上的宝座的时候,他就为了自己贤君的名声把你们一脚踢开,鸟尽弓藏,让你们自生自灭。这是拿你们当什么?当夜壶啊,用得着的时候手里捧着,用不着了就嫌你们骚了。” 这番话说的锦衣卫千户呜呜地大哭起来,谁说不是呢,当年我们为了防止奸臣篡夺朱家的江山,出了多少力,挨了多少骂?可是事情完结之后呢,就没有我们什么事了,皇上为了自己贤君的名声,为了和大臣缓和关系,不仅将锦衣卫的刑具全都焚毁,下令不再设立锦衣卫,还将两任指挥使全都杀了。这何止是鸟尽弓藏啊,简直就是兔死狗烹!车岗说的对啊,这完全就是拿他们当夜壶啊。 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他也抱怨过,但时间长了就想开了,当今圣上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当年跟着他打天下的那群兄弟老哥们有几个有善终的?对自己的老兄弟都这样,更何况是他们这群见不得光的特务!他区区一个锦衣卫千户,小小的五品官能左右的了什么?还是好好的过好自己的日子吧。 没想到今天能遇上车岗车大人这个知音,更没想到的是肃王居然想重用他,这个消息又燃起了他很久之前就已经湮灭的英雄心,谁愿意一直身处社会底层,被人踩着过日子,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养不活?一旦有了机会,相信每个男人都愿意舍命搏一把。 反正都是给他朱家打工,给老朱干跟给小朱干有什么区别,而且看小朱的为人跟他老子似乎很不一样,还是蛮有人情味的,应该不至于将他们当做夜壶,立即一把鼻泣一把泪地跟车岗说道:“大人的话说到小人心坎里了,这些年我和我的兄弟们过得都不好,多亏了苍天有眼,让我们遇到了王上,遇到了大人,这才使得我们有了翻身的机会。请大人回禀王上,原锦衣卫千户赵国胜愿意为肃王殿下前驱,鞍前马后,在所不辞。” 车岗一把扶起他来,十分动容的说道:“赵老哥快起来,王上已经任命你为仪卫司正四品指挥佥事,希望你将你的旧部都召集起来,一起为王上做事。” 赵国胜掠过一丝惊喜,之前跟着皇帝干的时候也就是个五品千户,现在另投明君一下子就升了一级,虽说这藩国的四品官跟朝廷的四品官不一样,但王上已经够意思了,毕竟特务头子车岗才三品。 朱楧将仪卫司这个特务组织的级别定的很低,其实是怕引起民众的恐慌,毕竟让老百姓感觉自己的国王很重视特务不是什么好事,容易造成道路以目的场景,这样就得不偿失了。对此,车岗等人也是心领神会,从来不要求增加级别,对领导的心理可谓是把握到了极致。 车岗与赵国胜客套了一番后,就直接拿出了朱楧的诚意——十两黄金,拍在了桌子上,笑道:“这是王上给你这个月的活动经费,你就用它来召集旧部,重新建立起情报网,跟弟兄们说清楚,只要今后诚心诚意跟着王上干,钱财之类的不会少了你们的,但是谁要是玩心思,搞猫腻,咱的手段你们应该也是知道的。” 赵国胜看见桌子上的黄金眼睛都直了,他是有多久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了,想当年锦衣卫风光的时候,出手可比这阔绰,不过现在风光不在,有这个待遇也已经很不错了,当即将黄金踹到怀里,冲车岗一拱手道:“大人放心,肃王殿下在咱们最困难的时候拉了咱们吧,谁要是敢跟肃王殿下过不去,那就是良心被狗吃了,不用大人动手,兄弟第一个不饶他。”这也是朱楧的算盘,雪中送炭的成本永远要比锦上添花低的多,而其效果也高的多。 “好,咱就喜欢赵大人这种爽快之人!今后我们就是同僚了,以后可要互相帮衬,多为肃王殿下效力。”车岗满面春风的说道。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这次行动双方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朱楧掌握了原本潜伏在肃国境内的所有锦衣卫,不仅加强了自己的耳目,彻底掌握了肃国的一草一木,还得知了许多朝廷的情况,花的价钱却是很低,绝对是大赚特赚了一把。 而以赵国胜为首的锦衣卫们则得到了新的主子和新的收入来源,不必再像之前那样吃了上顿没下顿,饥寒交迫了,而且一样也是给朱家做事,没有人会说他们不忠。 吃饭的时候,车岗和赵国胜都喝了不少酒,可谓是宾主尽欢,借此来庆祝这个双赢局面。 随着原来锦衣卫的归顺,东厂也初步建立了起来,朱楧的情报网可以说是遍布全国,但他还不满足,力主将情报网向外延伸,获取肃国之外的情报,主要的对象自然是大明、瓦剌、回鹘和西边的帖木儿帝国。为此,朱楧花了不少价钱,但他认为,花多少价钱都是值得的,因为不仅是古代还是现代,信息总是至关重要的,一条有价值的信息简直是千金难求,有时候比千军万马还要管用。 朱棣能靖难成功,很大程度上不就是在南京的太监给他送来了南京空虚的情报吗?要不然靖难之役不知道还要打几年。 后世的美国工业如此强大,但仍然对信息领域极度重视,不仅率先研究出了互联网,还成立了信息高速公路,发达的信息系统不仅对他们的军事,更对他们的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打伊拉克的时候,美军直接将伊拉克所有的军事目标都录入到了电脑里,想打哪个用鼠标一点飞机和导弹就过去了,真的跟打游戏一样。拉登那么嚣张的一个人,不一样也是被美国中情局发现的吗?伊朗的核设施也是被美国的一个带着病毒的优盘搞瘫痪的,这就足以说明了信息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 东厂建立起来后,如何发展,如何获取全国乃至外国的情报,朱楧就不管了,这些细节都交给李培胜和车岗负责就行了,毕竟他们是专业的,自己是外行的。更何况,自己是堂堂的国王,要是事无巨细什么事都管,那还不累死了,而且也干不好,因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作为国王只要掌控好朝局的平衡,把握住发展的大方向就行了,其他的细节就不再过问了。 反正反对的大臣都已经被寡人打压下去了,路已经给你们铺好了,怎么走是你们的事,什么事都要寡人来操心,养你们何用? 建立情报体系的工作就暂时告一段落了,接下来朱楧就要趁热打铁,建立一项新的制度——考成法。 考成法是后世的张居正变法的两大主要措施之一,与另一条措施一条鞭法比起来,它的名气可以说是小到几乎没有,没有专门研究过历史的人可以说是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这个东西。 其实,在朱楧看来,那个名气十分巨大的一条鞭法并不是促成张居正改革成功以及万历中兴的主要因素。因为一条鞭法说到底只是税收领域的改革,涉及的层面比较有限。而且一条鞭法最主要的还是给商人们提供方便。因为一条鞭法规定,从今往后大明朝的赋税不收实物,全部改成征收银两。 谁有银两,当然是那些商人们。这样以来,普通的农村百姓就会收到商人们的盘剥,因为朝廷规定不能交实物了,之前能用来交税的小麦和大米现在都行不通了,必须先去换成银子。 而这时候,大明朝的那些精明到脑袋都冒烟的商人们就会趁机加价,借此盘剥继续用银子交税的百姓。 比方说,平时一石米能卖一两银子,但由于你急着交税,我只能给你九钱银子,你爱卖不卖,不卖就没钱交税,交不上税就得吃官司,说不定今后还要蹲大牢。所以说,那些商人们借着这一条鞭法狠狠地发了一笔。 但是,总体来说,一条鞭法还是有益于百姓的,首先,大明朝的商人不止你一家,你出九钱银子,还有出九钱五的呢,商人们之间有竞争,所以没办法对老百姓进行残酷的剥削,只能一个人少来点,以量取胜。 第二,交银两比交实物更容易核算。之前交实物的时候,当官的说你这石米质量不好,只交一石不行,得交两石,你也没话说,没关系的话只能吃哑巴亏,毕竟这事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行不行全在当官的一句话。 而现在不同了,所有的税收折合成银子,一两就是一两,二两就是二两,当官的赖不掉,你还敢说皇帝制作的钱是假的不成?虽说他们还会想其他办法来一下字,但说好了只是一下子,不能找后账,因此捞的少了很多,老百姓的日子也就好过了不少。 最后,交银子的成本要比交实物的成本少很多,从一个边远山区将一百石粮食押运到省城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要远远大于押运一百两银子所需要的人力物力。 所以一条鞭法推行之后,还是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节约了收税的成本,增加了国家的收入。 不过,与跟他比起来名气小很多的考成法比较起来,一条鞭法的作用还是次要的。因为考成法影响的是整个大明朝的官场,进而影响的是整个大明朝。这个考成法大概就相当于现在的绩效考核,具体的考核方式就是记账。 比方说你是一个布政使,在你就任之前,张居正大人会让吏部给你记一笔账,记账的内容就是你接下来一年之内需要干的事情,比如说:收税五万两,开垦荒地两万亩,修理河堤二十里,全部都量化。 到年底的时候进行考核,如果都干完了就评为合格,让你接着干布政使,干的好的,还可以给予奖励。如果你没有完成组织交给你的光荣任务,那张阁老会很不讲情面的处理你,处理方式就是降级。从布政使降成知府,如果你成了知府还是依然故我,依然个性,依然不把组织的工作放在心上,那就接着将成知县,知道你卷铺盖滚蛋为止。 于是,在这个考成法的督促之下,大明朝的各级官吏全都一改之前的那副懒散颓废、快到中午了才上班,吃完午饭就回家的作风,变得比朱元璋还劳模,只求能完成今年的任务,确保级别不会掉。于是整个大明朝的国家机器瞬间变成了“朝令而夕奉行”的高效率国家机器。 据说,有一次山东遭了灾,当地的官员满以为张阁老会给他们减免任务,所以一开始并不用心去工作,结果到了最后发现任务一点没减,又加班加点地去干,结果还是差一点,就差这一点,这帮难兄难弟被集体降了级。 看到这里,很多书友可能经不住会问,在这么严厉的考成法的逼迫之下,各级官吏肯定会大力剥削当地的百姓,遭了灾也收税,可能会造成那些遭了灾的百姓活不下去,家破人亡,这样下去真的好吗? 你如果能这么想,证明你很善良。但这年头,善良的人往往被人欺骗。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张居正是什么人?十足的寒门子弟,靠着自己的聪明和努力先考上进士,在选为庶吉士,只是一个区区翰林院编修的时候,就得到了当时明朝最大的老滑头徐阶的赏识。而后在徐阶与严嵩的政治斗争中屹立不倒,最后搞掉挤走徐阶的大滑头高拱成为首辅,登上权力的顶峰。 第二百二十八章 变法的注意事项 能有如此成就的人,最起码说明两点:第一他很聪明;第二,他很务实。 能具备这两点的人就肯定不会去做把百姓都逼到活不下去的蠢事,实际上,张居正在制定各地税收任务的时候,也是经过详细调研的,虽然不敢确保能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完全相符,但可以确保差不了太多。 因为他是内阁首辅,手里掌握着全国的土地资料和户籍,按照这个来安排税收任务,就不会差太多,更何况他还是个十分较真的人,下令在全国丈量土地,重新编制土地的鱼鳞图册,以打击那些豪门大族隐瞒土地偷税漏税的行为。 这个方法虽然被海瑞成为最笨的方法,但却是最有效的方法,同时也是最容易得罪人的方法,可想而知张居正生前得罪了多少人。 首先,制定考成法,让那些当官的人的舒服日子过不成了,这就得罪了整个官僚团体;其次,编制鱼鳞图册,让那些大地主好土豪不能偷税漏税,这就得罪了整个地方实力派。最后,为了完成自己的理想难免要专权一点,这就压制了皇权,再加上他和皇帝的母亲有说不清楚的关系,这就得罪了皇帝。有了这三条,能混到死后才被算账,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正如当年明月所说的那样,张居正是整个明朝最能打动别人的人,他本来都已经身居高位,登上了权力的巅峰,只要像他的老师徐阶学习,混两年就退休,顺便搞点小小的政绩,说点忠君爱国,热爱人民的漂亮话就可以名利双收,安安稳稳地过好这一辈子,再留笔横财祸害子孙,同时也照样可以青史留名。 一举三得,岂不美哉!但他偏偏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了“勇于任事”,用自己的才华、魄力、阴谋、狠毒,来拯救这个已经日薄西山的帝国。在他制定的考成法的督促下,各级官吏全都拼了命的干活,税收收入每年都超额完成。最终使明朝达到了太仆寺存银四百万两,加上太仓的存银总数有七八百万两。太仓的存粮也可以支用十年的空前盛况。彻底改变了他之前所担忧的明朝“私室日富,公室日贫”的状况,帝国的资源,又全部掌握到了皇帝的手中。明朝的国力又重新开始强大了起来。 有了钱粮之后,其他的事就都好办了,借此机会,张居正又任用戚继光和李成梁整顿军备,给他们资源让他们修建边墙,打造火器,训练铁骑,一扫嘉靖年间以来,明军战斗力下降的局势,打的北方的游牧民族满地找牙。这些军功虽然离不开戚继光和李成梁个人的军事才华,但更主要的还是张居正的大力支持。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边墙、城堡、佛郎机炮、鸟铳、铁骑等等都不会从天下掉下来,都是用钱砸出来了,砸钱的人就是张居正。 朱楧认为张居正是个伟大的人,他这么卖力干活,宁可得罪大臣也要设立司礼监和东厂来掌控住国家,说到底还是因为肃国是他的国家,他这是在为自己和自己的子孙后代忙碌。而张居正完全是在为了他老朱家忙碌,为了别人得罪人,是个很伟大的人。 也不知道万历成熟之后有没有后悔清算张居正这个卖力干活的大臣,他当年清算张居正完全就是中二病发作,出一口自己的皇权被压制了这么多年的恶气,说不定也与他的母亲和张居正的绯闻有关。等他当了几十年皇帝成熟起来后,再想想张居正的功劳,说不定也会有一点点后悔。 这和后来的康熙除鳌拜是一个路数,康熙应该算是历史上吹得最离谱的皇帝了吧,感觉就是个穿越者,从小就能的不行,什么都会,那些饱读诗书的满朝文武都不如他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有见地,更可笑的是这样的谎言竟然有那么多人信,还拍出了歌颂他多么英明神武的电视剧,就连某位知名的历史老师都对他推崇有加,实在是令人无语。 康熙除鳌拜完全就是中二病发作,虽然清朝的所谓实录中为了树立康熙英明的形象,故意贬低鳌拜,将他写的多么多么蛮横,但在笔者看来,其实鳌拜是个很负责人的人。 鳌拜是顾命大臣,跟康熙的老子顺治关系不错,同时也是个实在人。实在人的最大特点就是别人交给他的事,他会不折不扣的完成。鳌拜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再加上他和顺治的关系不错,曾经一起对抗过多尔衮,属于一起扛过枪的交情,得到顺治命他辅政的消息之后,十分感动,因为这代表着皇帝对他的信任。 感动之后就开始尽心尽力的工作,试想一下康熙除鳌拜的时候是多大年纪?十六岁!这个年纪的孩子最容易干什么事,就是叛逆。再加上他虽然已经亲政,但是一个十六岁的毛孩子去治理国家想想都让人觉得不靠谱。康熙应该和后来的张学良一样,处于稚嫩的水平容易犯一些小错误,而鳌拜应该就和杨宇霆一样,比较有责任心,动不动就去说一说皇帝,让他改掉自己毛病,要不然就感觉自己对不起皇帝的老爹。 结果就这样把皇帝说急了,就动手收拾了他。借用张学良的一句台词来表达康熙的心情:“我亲老子没有了,总不能再给自己找个干老子吧。我亲老子的气都不受,我会受他干老子的气?” 笔者这么说不是凭空猜想,而是有事实作证。首先是康熙除鳌拜的过程,他确实是找了一群小太监练摔跤,然后招鳌拜来觐见。鳌拜对他一点防备心理都没有,单枪匹马就来了,从这一点来看,他就没有谋反之心,要不然不可能一点防备都没有。 等鳌拜快要入宫时,索额图拦住了他,说:“皇帝都已经亲政了,你还带着兵器上殿多少有些不合适。”鳌拜一想也是,就把自己的佩刀解下来给了索额图,赤手空拳的进了皇宫。 然后猝不及防的被那群小太监拿住了,据说是康熙玩了一个心眼,找了一个椅子将上面的一条腿剧断,然后用胶水粘好,放到那里让鳌拜坐。鳌拜庞大的身躯向上一座就将椅子坐塌了,摔倒在地,那群小太监就冲上去拿他。结果这个时候鳌拜都还不知道康熙要对付他,还以为这些小太监是要来扶他,就坐在那里不动,被那些小太监摁住了。 康熙见擒住了鳌拜,立即宣布了他三十条大罪,然后裁定将鳌拜凌迟处死。听到这四个字,鳌拜一下子就急了,浑身肌肉一紧,一个激灵就将摁住他的小太监都甩开了,不愧是满洲第一巴图鲁,不是几个会三脚猫的小太监所能制服了。然后,就用一双充满怒火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康熙。 康熙一看这个场景就傻眼了,他没想到鳌拜如此勇猛,局面一下子就失去了控制,吓得呆呆地站在那里不敢说话。而这时候鳌拜也没有像《鹿鼎记》上演的那样去打皇帝,而是脱掉了自己的衣服,露出浑身的伤疤说道:“我这一身的伤疤都是为你们爱新觉罗打天下的时候留下的,你现在这样对我,你的江山能长久吗?”康熙听了这句话也颇为动容,再加上鳌拜没有谋反的实迹,就该判为终身监禁。 然而,一个月之后,鳌拜就被活活气死了。不过康熙也还算是个有良心的人,在他晚年的时候,将鳌拜那些被流放的后代召集回来,让他们做官,算是间接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雍正上台之后,恢复了鳌拜一等超武公的封号,算是给他彻底的平反了。 康熙的中二病不只是这一次,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削藩。什么“撤亦反,不撤亦反”完全是给自己的错误政策找的借口,吴三桂已经把朱由榔杀死了,这就表示他已经彻底的要做汉奸投靠清朝了,而且他后来顾及自己的势力太大,被遭人嫉妒,又将贵州让了出去,只想世代守着云南,做清朝的沐英,一把年纪了还反什么反? 退一万步讲,就算要削藩,也不应该一下子将三个藩王全削掉,先削了那两个实力较小的藩王,最后等吴三桂死了再削平西王,是最稳妥的办法。朝中的大臣也大都支持这个办法。只可惜英明神武的康熙皇帝觉得那些饱读诗书又一步步爬上了的大臣们还不如他一个二十岁的毛孩子见识深刻,他自信的认为就算吴三桂造反他也能很快平定,因为吴三桂只占了一个云南,地盘跟他比起来小很多。 做人这么不讲情面不反也得反了,老子背上汉奸的骂名为你们打下了半壁江山,最后连个云南都舍不得,让老子回辽东种地,你把老子当什么?可以随便捏的软柿子吗?是可忍,孰不可忍?谁能受得了这个气,谁能丢得起这个人! 然后,康熙就开始平叛,再然后,他就差点丢了自己的江山,若不是吴三桂中途病死了,鹿死谁手还真不好所。 据说,吴三桂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只恨不早反十年,误了众卿前程。” 都是命啊!康熙有建文之失,而免于建文之祸,不得不说祖上给他积德积累的够多! 所以,朱楧想效仿张居正设立考成法,以量化的指标来督促肃国各级官员努力干活,再用东厂和仪卫司监督他们,避免他们弄虚作假,出现赵华清那样的事件。需要注意的是,制定考成法的考核指标时,要因地制宜,不能像王安石那样搞一刀切。 一说搞青苗法贷款给老百姓来赚钱就全国上下都去搞,一些没有歉收不需要借钱的老百姓官府也逼着他们去借高利贷,因为这关乎到他们的政绩考核,完不成指标要被处分。所以就导致了许多本来能过下去的百姓被迫背上了巨额高利贷,最后家破人亡,纷纷逃亡。 还有那个农田水利法,听起来是不错,但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是搞了一刀切,一些不需要修建水利的地方也开始大修水利,因为修建水利的数量关系到地方官员的政绩,这就导致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浪费。 在古代搞建筑工程跟在现在不一样,古代没有机械,所有的建筑工程都是人去完成的,而且是需要青壮劳力,把壮劳力都拉去搞工程了,他们家里的地就没有人种了,来年粮食歉收,日子就有可能过不下去,所以在古代大兴土木往往是国家的大忌,会被一大堆御史交相劝谏。 所以王安石的这两套变法措施虽然初衷是好的,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采取了一刀切的办法,导致了许多问题,甚至造成了大量的难民,一名官员给宋神宗送上一副难民图后,宋神宗也颇为动容,不久就废除了新法。 关于王安石变法的利弊问题,历代也是争论不休的,赞美他的人将他说成是伟大的改革家,诋毁他的人甚至说他的变法是导致北宋靖康之变的罪魁祸首。 其实,在朱楧看来,王安石设立的这套新法,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好的方面集中体现在他的军事措施上,他设立的保甲法、将兵法、军器监法,对北宋军队战斗力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甚至是练出了保卫了南宋半壁江山的秦晋西军,朱楧的军事措施也有借鉴他的部分。 但是相比于军事措施,他的经济措施就烂的一塌糊涂了,集中体现在上面说的青苗法和农田水利法,造成了大量的弊政,也给反对派攻击他提供了大量的口实。总体来说,他的新法还是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的。有人说他是造成北宋末年党争进而导致靖康之变的罪魁祸首。 但在朱楧看来,靖康之变真的跟王安石没有关系,靖康之变的原因完全是宋朝不修武备,只是依靠着一群文官嘴炮治国,被灭亡是迟早的事情,毕竟文官集团再团结,也打不过强大的战争机器。王安石变法好歹还给他们练出了一支保卫南宋半壁江山的秦晋西军。 所以,考成法的标准一定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反正现在朱楧有强大的情报系统,对各地的实际情况已经可以做到了如指掌,不会担心因为失误或者被骗而使国民遭受损失。相信有了这套制度,肃国的国库就会永远充实起来,将来不管是打仗还是赈灾,钱粮都是杠杠的,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啃的动这个硬骨头了。 这几日都是在忙军国大事,的确是让人很累,心累,做国王也很不容易啊,要时时刻刻提防着那群大臣贪污自己的钱,时时刻刻与他们勾心斗角,别的不说,单说开办女子学院和设立东厂的事情就让朱楧伤透脑筋了,费了半天心思,花了无数手段,才将他们搞定。 谁说信任大臣就能天下大治?大臣们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心里也有自己的小九九,也愿意少干活,多捞钱,不愿意让别人监督,不愿意让别人分掉他们的权力蛋糕,对于这个群体,只能用,但决不能信,要时时刻刻提防着他们,要不然就会落一个崇祯的下场。 不过这些事总算是忙完了,接下来的这几日没有什么大事要做,是该娱乐一下自己,过一过腐败生活的时候了。朱楧将怀恩叫道自己的寝宫,轻描淡写地问了问挑选才艺少女的工作进行的怎么样了。 怀恩虽然已经知道了这位王上想要涉及娱乐场所的事情,但他从小就伺候朱楧,对这位王上的心思摸得可谓是最为透彻了,他心里知道,这位王上虽然会将大部分才艺少女派下去赚钱,但肯定还是会将最好的留给自己享受,毕竟人都是有劣根性的,当即坏坏一笑,弓着身谄媚道:“启禀王上,奴婢挑了三十个样貌、才艺都很不错的女子,他们已经在宫内恭候王上了。” “三十个?你想累死寡人啊?”朱楧竟然很没出息的笑出了声,然后故意装作一副没好气地样子说道:“这样,你将她们都编上号,寡人要亲自考核他们的才艺,最后留下五六个,其他的都打发到下面去。” 这是要亲自选秀的节奏啊,怀恩一手拿着拂尘,弓着腰,恭敬地说道:“奴婢遵旨,请王上稍等片刻,奴婢去去就来。” 朱楧没有答话,不耐烦地挥了一下手,示意他赶紧去办事,怀恩又向朱楧施了一礼,然后恭恭敬敬地退出大殿,来到了储秀宫,那三十个才貌双绝的女子都在这里等待着王上的召见。 她们本来都是名门闺秀,只是时运不济,自己的父亲犯了事,连累自己被沦为奴隶,被皇上发配到西北来供肃王差遣,奴隶营的日子是什么样就不用多说了,用暗无天日这四个字都不能形容,那里的管事简直就不拿她们当人看,就连骡马的待遇也比她们强,因为骡马比她们要值钱的多。 看管他们的都是王府挑选的健妇,与其说是健妇,倒不如说是泼妇,一个个地就像自己欠了他们二百两银子似的,从来都不给好脸色看,稍微做错一点事就又打又骂,一口一个“贱人”,骂的要多难听就有多难听。这种日子真不是人过的,但凡有一丝机会,她们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去争取脱离这种机会。 上天不负苦心人,这个机会终于被她们等到了,而且还是王上亲自给的机会,如果把握住了,说不定就可以像蓝幼澄那样,一飞冲天,不仅摆脱了奴隶的命运,还可以成为高高在上的贤妃,成为肃国的女主人,俯瞰那些曾经欺负过她们的人。因此,她们每个人都对这次机会格外重视,经过艰苦的联系,以及层层的选拔,终于进了前三十强,来到了王宫,虽然三十分之一的宠幸机会还是非常低,但是就算是待在这里做个宫女那也比回到奴隶营中强多了,因而她们每个人还是心中窃喜,庆幸的。 怀恩带着两个小太监走到了储秀宫,命人将这三十个少女全都集中到院子里。这三十个少女知道这位年纪不大的太监可是王上身边炙手可热的人物,不仅是司礼监掌印太监还负责王上的生活起居,他的意见在王上心中可是很有分量的,别说是自己现在只是个候选才女,就算将来做了王的女人,也不能对他不重视,要不然他给你使点小手段,就够你喝一壶的。 这三十个少女听到传唤后,十分积极地盈盈走来,全都袅袅娜娜地来到庭院中,站了五排,怀恩施了一礼,齐声道:“见过公公。” 怀恩十分随意地摆了摆手,慢条斯理地说道:“诸位免了,咱家来这里是来告知你们,王上马上就会召见你们。但是,我们的王上励精图治,并不是个纵情声色之人,所以你们当中最终只有五六个人会被王上选中留在宫里,其他人会被派往别处。” 此话一出,三十名女子全都面面相觑,叽叽喳喳地议论了半天,脸上全都浮现出担忧之色,五分之四的淘汰率还是很高的,能走到这一步的都是才貌双绝之人,谁也不敢说一定能压倒对手,看来最终的决定权还是看王上的个人喜好了。但是王上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子,每个人心中都没有底,看来只能拼尽全力了,毕竟机会只有这一次。 众女子怀着忐忑的心情,齐齐向怀恩施了一礼,恭恭敬敬地答道:“多谢公公指点。” 怀恩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拂尘一挥,道:“走吧,王上还等着你们呢,到时候可要机灵点,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可就看你们的表现了。” 这一点不用他说,众位女子也是深深地省的,面带紧张,眼中闪着复杂的心情,各怀心思地齐声唱道:“奴婢省得。”随后,就和怀恩一起去了王上的寝宫。 第二百二十九章 选秀大赛,饮食宴乐 乾符宫是朱楧的寝宫,也是整个肃王宫中规模最大的建筑,朱楧十分随意地坐在大殿里,等着怀恩领着那三十个秀女前来。后世的他很喜欢看选秀节目,没想到自己今天也能成为考官,而且是唯一一个考官,权力最大的考官,不仅可以决定谁胜谁负,还可以决定她们一生的荣辱。 怀恩率先走进殿内,将拂尘抱在手中,走到朱楧的王座不远处,鞠了一躬,道:“启禀王上,秀女们都来了,都在外面等待着王上的召唤。” “嗯。”朱楧并没有多么兴奋,面不改色地点了点头,这到不是因为他的品德有多么高尚,而是自从穿越成王爷之后,各类美女实在是见的太多了,对这种事有了一定的抵抗力,若是换了前世,怕是心脏都要跳出来了,道:“让她们都进来吧。” 怀恩又鞠了一躬,然后一挥拂尘,退到了一边。随后,三十个才貌双全的丽人袅袅娜娜地走进大殿,走到距离朱楧不远处时,盈盈跪下,丹唇轻启,发出一阵清脆的参拜声,齐齐恭敬地说道:“奴婢拜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画面羡煞旁人。 朱楧随意地扫了一眼这三十个才貌双全的丽人,看她们的样子,身段应该都不错,很符合寡人的胃口,淡淡地说道:“都起来,为寡人舞上一曲。” “奴婢遵命。”这三十个才貌双绝的丽人都是出身于官宦之家,从小就熟悉各种宫廷礼仪,又齐齐地冲着朱楧磕了一个头,然后慢慢地站了起来。 王上虽说让她们舞上一曲,但没有说舞哪一曲,她们也没有胆子去问,好在她们之前做了不少工作,凑了些钱,送给了一个负责服侍王上生活的小太监,打听出王上喜欢听《孔雀东南飞》这首曲子,于是对望一眼,又向朱楧行了一个屈膝礼,恭敬地说道:“奴婢等为王上献上一曲孔雀东南飞,还请王上喜欢。” 朱楧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这首舞曲他听了很多遍了,都是宫女们给他跳的,今天他也很想以此来试试这些才貌双绝的女子们的功力。 见朱楧同意,三十名丽人顿时散开,伴随着美妙的音乐翩翩起舞,时快时慢,时聚时散,不光舞跳得好,面部表情也十分到位,始终是冲着朱楧展示着自己笑颜如花的表情,婀娜多姿的身材,以及柔情似水的眼睛。 饶是朱楧见惯了美女,也不禁为此情景微微心动,这就是藩王的生活啊,多么奢侈,多么腐朽,多么美好,多么令人羡慕,恨只恨自己没有穿越到明朝的中期,做一个混吃等死只会调戏民女的藩王。 反而是穿越到了朱元璋年代,这个时候的藩王虽然有一定的军事权力,但自己现在的处境可谓是外有帖木儿,内有朱允炆、朱棣,帖木儿就不必说了,他要是打过来,恢复了大元的江山,那朱家的子孙一个都别想活。而朱允炆这个历史上以仁厚著称的君主内心其实也是蛮狠的,削藩就削藩吧,拿走藩王的军权也就算了,动不动就把别人废为庶人,还把人逼死了,让这群王爷们再也过不上这种奢侈腐朽的生活,不反你反谁? 后来上来的朱老四虽然没有这么狠,但是现在的历史跟之前的不一样了,什么都说不准,更何况从他派人陷害贤妃那件事上就可以看出,他已经对寡人起了戒心,将来要是在他的手下生活,就算是好吃好喝的拱着,肯定也得提心吊胆,过不了几天舒心日子。朱楧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这种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不会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其他人,还是端妃说的好:制人于制于人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却有云泥之别。为了让自己能继续过上这种奢侈腐朽的生活,为了能继续在自己这一亩三分地里一言九鼎,不必看别人的脸色,朱楧深感自己还是要努力,努力建设自己的王国,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这样才能应对之后的挑战。 看的出来,这般舞女确实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其中最中间的那个领舞,一连赚了三十多圈,一条长腿掠过头顶,腰身一扭,冲着朱楧嫣然一笑,犹如春风拂面,煞是动人。 不错,不错。这个人必须要留下,朱楧内心已经打定了主意,人美歌甜舞蹈出色,寡人怎么舍得让别人去享受,反正咱现在也不差这几个钱。 一曲舞毕,众丽人又重新将双手叠放在小腹间,挪着小碎步,慢慢地聚拢到一起,盈盈跪下道:“请王上示下。” 朱楧对他们的舞姿十分的满意,这一支舞只淘汰了十来个没有眼缘的,挑了两三个过关的,尤其是刚才的那个领舞,由于刚刚跳的太卖力了,脖子上都已经渗出了层层香汗,樱桃小口微微张着,隔着老远也可以感觉到她那微微的喘息声,十分惹人怜爱,必须要留下。朱楧又注视了那位领舞一眼,这不看不要紧,一看还真吃了点小惊,这位姑娘长得有点像佟丽娅啊,尤其是笑起来的样子,跟她一样的美,一样的甜。天佑寡人啊。 “来人,给众位丽人拿些水果。”朱楧冲着怀恩仰了一下下巴,漫不经心的吩咐道。他虽然是高高在上的国王,底下的这群丽人充其量只是他的私人财产,他可以随意处置,不用承担任何后果,但他到底是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人,受过现代文明的教育,还是有一些怜香惜玉之心的,看着这群十几岁的少女为了讨好自己改变命运那么努力,朱楧的心头也是一热,当即赏赐了水果,女人嘛,还是宠着点好,反正寡人也不差这点钱。 这三十名丽人听到朱楧的吩咐全都表现出了一阵惊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来之前她们都听说这个王爷是个杀伐决断的人,进到大殿之后,也忍不住好奇心偷偷看了这个王爷几眼,只见他身材魁梧,英武不凡,当即少女心爆棚,一颗春心瞬间荡漾,简直是秒变迷妹的节奏。与此同时,她们又开始担心起来,因为这样的人往往脾气不好,动不动就打人,骂人,甚至杀人,以他国王的尊贵身份,是绝对不会将她们这一群奴婢放在眼里的,万一自己的表现惹他不高兴,被大骂一顿,甚至是杀了怎么办? 但现在见到王上竟然赏赐她们东西,虽然不是什么黄金玉石,但这也是王上的心意,代表着她们的表现令王上还满意,同时也说明了王上是个懂得怜香惜玉很细心的一个人,跳舞一直舞后,又累又渴,确实适合吃一些水果,当即齐齐跪在地上,盈盈叩头道:“奴婢多谢王上厚恩,王上千岁,千千岁。” 朱楧没有答话,摆了一下手,示意殿内的太监去给她们准备水果,然后懒洋洋地斜靠在大王座上,看着她们兴高采烈的补充水分。 能混到乾符殿当差的太监都是眼力劲十分好的人,眼下这形势,任谁也看得出来,王上对这群小丫头是十分满意的,她们当中保不齐有谁会成为王上今后的新宠,甚至是成为王妃,翻身做主人,他们这些小太监还是小心点伺候比较好,听到王上的命令之后,立即分头去准备各类水果,边忙活还边感叹,女人成功也太容易了,只要得到大人物的宠幸就行了。不像他们,挨了那一刀之后,还得拼死拼活的干活才能得到王上的看重,进而赢得自己的地位。 过不多会儿,这群小太监鱼贯而入,拿了各种水果放到众女子跟前,然后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众位丽人又叩谢了王上的恩典,然后跪坐在地上,一小口一小口地拿着水果吃了起来。 女人的心思都是很细腻的,尤其是在这种关系到自身一辈子前程的时候,每个人的智商的瞬间飙升,恨不得用全身的每个细胞去思考,王上赐给她们水果,她们肯定要吃,要不然就是不给王上面子,以后就不用混了,但她们肯定不会像在自己家里那样,拿起一个水果来毫无顾忌的大口去吃,这么做就是傻子,完全给自己跌分的行为。 这三十个丽人似乎是说好了似的,全都规规矩矩地跪坐在地上,双手捧起一个苹果,或者是一片瓜,一小口一小口的去咬,仿佛稍微吃快一点就会被噎到一样,当然她们不会傻到真的一饱口福,吃水果吃饱,待会还要跳舞呢,稍微吃了一点后,又重新排好队形,盈盈跪倒朱楧跟前,恭敬地齐声说道:“多谢王上恩赐,奴婢等人吃饱了,愿意再为我王舞上一曲。” 朱楧对她们这等恭敬的态度十分满意,伸手虚扶了一下,笑道:“好,好。甚合寡人之意,你们就再舞一曲洛神赋吧。” “奴婢遵旨。”三十位丽人又恭恭敬敬地给朱楧磕了一个头,然后又慢慢地站了起来,弓着身,徐徐散开,摆好起舞的姿势,随后在音乐节奏的带领下,为朱楧轻盈地舞上了一曲洛神赋。 虽然舞完一曲之后有一些累,但这支舞她们还是尽了自己的全力去跳好,毕竟这样的机会真的不多,可能这辈子也只有一次,现在不努力抓住机会,将来只能还过着之前的那番暗无天日的生活。 经过这支舞蹈,朱楧又发现了两个比较不错的少女,腰身都很软,基本上可以扭成各种形状,玉腿都很修长,一个一字马下来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而且这两个人长得还比较像,看样子应该是姐妹二人,怀恩还真是有眼光,给寡人挖到一对宝贝。 经过接二连三的角逐,朱楧最终决定留下包括上述三人中的五个人,将其余的人都打发出去了,他对剩下的这二十五个人都没有什么感觉,与其摆在这里来当花瓶,还不如打发下去挣钱。 被留下的五个人自然是欢呼雀跃,立即跪在地上一脸欣喜地给朱楧叩头道:“奴婢多谢王上恩典,奴婢今后会尽心尽力服侍王上,以报答王上今日之大恩。” 剩下的落选的二十五个人则是一脸沮丧,简直比死了爹还难受,因为她们不知道王上将会将她们打发到哪里去,人最大的恐惧就是未知,就跟死亡一样,如果人们都知道自己死了之后会去哪,那肯定就没有那么害怕了。 “王上,再给奴婢们一次机会吧。”“请让奴婢们留在王宫吧,奴婢们宁愿给五位姐姐做伴舞。”“奴婢愿意做一个普通的宫女也想留在王上身边,求王上给奴婢一个机会吧。” 二十五个丽人立时哭的梨花带雨,就跟要让她们上刑场一样,样子甚是惹人怜爱。女人苦苦哀求的样子还真是让人经不住怜惜,只不过朱楧已经见惯了美女死赖在他身边不走,对此多少有了一丝免疫,并没有因为她们的哭泣而动容,摆了摆手道:“退下去吧。” “王上,奴婢不想离开你。”“王上,请你开恩。”这二十五个女子又大声的哀求道。 只不过她们现在哭得多可怜也没有什么用了,怀恩接到朱楧的旨意后已经十分明确王上对这二十五个女子的态度了——不感兴趣,让她们在这里哭的时间长了,只会增加王上的反感,立即挥了挥手,命令手下的太监将这群哭哭泣泣的宫女全都拉了出去。 最后,三十个丽人中只留下了五个才貌最好的,朱楧细细地看了她新挑的这五个爱宠,不仅微微地点了点头,还是很满意地,眯着眼,带有一丝威严地说道:“走上前来,让寡人好好看看。” 这五个丽人原本距离朱楧有十步之远,听到朱楧的命令之后,强压住心头的狂喜与雀跃,保证自己不失仪态,袅袅娜娜地走到朱楧五步之前,盈盈跪下,叩头道:“奴婢拜见王上,多谢王上垂怜,收留奴婢等人。” 朱楧又扫了一眼这五个丽人,远看她们很出色,近看则更为出色,肤白如雪,而且很有水分,看来这些日子保养的不错,将她们再奴隶营中的操劳之色大半褪去了,脸色十分沉静,似乎还是不太满意地说道:“再近一点。” 五位丽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又互相对望了一眼,眼神中满含着喜悦之色,王上要她们一近再近,明显是对她们很有兴趣,跪在地上,将双手放在大腿上,低了一下头,丹唇轻启,齐声吐出一个清脆的字:“是。” 随后,膝行而前,慢慢地挪到了朱楧的跟前,每个人都保持着袅袅娜娜的身姿,以及楚楚动人的表情,挪到朱楧跟前,细看了这位英武的君王一眼,不觉脸颊绯红,心头狂跳,娇羞的低着头轻声道:“王上。” 近看之下,这五个丽人果然能担得起天生丽质四个字,虽然跟自己四个妃子比起来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但她们经历坎坷,骨子里都很缺乏安全感,一个个犹如惊弓之鸟一样,战战兢兢地跪在那里等着国王的审判,十分能勾起一个男人的保护欲。朱楧的内心不禁“腾”地一声升起一团邪火,想着即刻将这五个丽人都收入房中,好好宠爱一番,不过他还是得端着国王的架子,慢慢地坐直了身子,进而向前倾斜了一些,眼神中带着一丝霸道,面无表情地用手挑起那个长得有点像佟丽娅的女子的下巴,带有一丝王者之气,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名女子被朱楧突然而来的霸气吓了一跳,纤弱的娇躯轻轻一哆嗦,顺着朱楧手上的扶力慢慢地将头抬了起来,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在朱楧英气逼人的脸庞上扫了一圈,脸颊又红了几分,心跳又快了几分,本来想自报姓名,但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随即闪动无辜的眼神,带着一副楚楚动人的表情,生涩的说道:“回禀王上,奴婢是因为王上的垂怜而重获新生的,之前的名字已经不足再提了,还请王上再次垂怜臣妾,为臣妾赐名。” 朱楧心头不仅一乐,这妮子真会说话,他也知道,以他现在的身价,除了正妻王后和那三个一开始就跟随他的妃子之外,其他的女人很难说跟着他是为了什么,为了钱,为了权力,为了生活的更好,甚至是逼不得已而屈服于他的女人有很多,这五个人是什么心思他也不知道,不过他也懒的去管,就算不是真爱也无所谓,反正他找她们五个不是做老婆的,而是做宠物的,只要会哄他开心就行了,没必要非得是真心,反正他也不是真心,一个月赏她们点银子就成了,反正她现在也不缺钱。 其他四个女子见朱楧的嘴角微微一笑,知道这个女子的话讨到了王上的喜欢,争先恐后的效仿道:“启禀王上,奴婢们也是这个心思,王上对奴婢等人的恩情如同再造,奴婢请求王上赐名,以铭记王上的恩德。” 见这五个丽人七嘴八舌地说着一些感恩戴德的话,齐齐的围着他转,朱楧十分没出息的高兴了,这也没办法,哪个领导不喜欢手下的人都围着他转?朱楧毕竟还没有修炼到圣人的境界,笑道:“好吧,那寡人就给你们想几个名字。”略微沉吟了一下,随后用手指着那名长得很像佟丽娅的女子说道:“从你开始,你们依次就叫知琴、知棋、知书、知画、知音。”说完,差点忍不住一拍脑门,寡人怎么起了一串这样的名字,不过这也没办法,为了表现寡人的才思敏捷,这五个名字必须当下起出来,要是隔两天再取,那可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了。所以,只能感谢一下琼瑶奶奶了。 “多谢王上赐名,奴婢等人记住了,从此以后这就是奴婢等人的新名字。”那五个丽人又齐齐的冲着朱楧磕了一个头,恭恭敬敬地答道。 “好,好。”朱楧十分满意地笑道:“从今以后,你们就是寡人的爱宠,寡人是不会亏待你们的,以后每人每个月赏银一百两,作为你们的胭脂水粉钱。” 一百两在明初可是个大数目,别说这五个女子现在是奴隶,就算还是官宦人家的小姐时,她们的老爹也不敢一个月给她们一百两银子的胭脂水粉钱,否则一定会被老朱请去喝咖啡。 有了这一百两银子,她们不仅可以过上雍容华贵的生活,还可以改变自己家人的生活现状,让他们不必再吃苦受罪,从此脱离苦海,这五名女子差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都被这突入而来的惊喜震惊了,这足以代表着王上对她们的重视了,齐齐地给朱楧磕头,感激涕零的说道:“奴婢谢王上千岁,奴婢等一定尽心尽力服侍王上,若违此心,天诛地灭。” 其实朱楧本来是想给她们一人五十两银子了事,但是没办法,这五个小妖精实在是太会哄人了,一开心之下就给她们翻了一倍,反正现在寡人有钱,有钱就该任性任性,要不然活的多憋屈。 选秀工作算是告一段落,这五个舞姬从此就留在了王宫之中,专门为朱楧表演舞蹈。朱楧将他自己设计的现代服装拿给她们穿,并跟她们说了说现代舞的特点和一些经典动作,还有h国女团卖萌的特点,致力于打造一支古典舞和现代舞都很出色的女子团队。 这五名丽人为了报答朱楧的知遇之恩,也为了能得到朱楧的更多宠幸,进而从舞姬上位为王妃,成为肃国王室成员的一份子,编练起舞蹈来十分地用心,从此又为朱楧的腐败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光彩。 过了几日之后,朱楧留宿在王后孙云琦的寝宫,经过这几日的声色犬马,朱楧春光满面,心情大好,对孙云琦也溺爱了几分,晚上正欲临幸她时,没想到一向柔顺的孙云琦竟然婉言拒绝了。朱楧心中一阵纳闷,正欲强行行使自己作为丈夫兼大王的权力,没想到孙云琦坚决地推开他,一脸歉意地说道:“王上不可,且听妾身一言。” “有什么话能完事了再说,寡人现在要临幸寡人的王后。”朱楧力气很大,一把抓住孙云琦双手的手腕摁在床上,坏坏地笑道。 孙云琦吓了一跳,挣脱了两下,发现完全没有希望后,就放弃了抵抗,但脸上的表情依然在表示拒绝,并且带着一丝惊恐地说道:“王上不要,臣妾怀有王子了。” 第二百三十章 军校校训:亲爱精诚 这话说的朱楧一愣,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寡人有后了,第一次做父亲的喜悦是无法言明的,后世的朱楧一直相亲失败,自然没有孩子,穿越到明初之后,因为所占据的身体年纪还小,一直也没有后代,没想今天得知了王后怀有身孕的消息,整个人高兴地都快要傻掉了,笑道:“真的吗?王后可别骗寡人。” 说完,立即松开了孙云琦的双手,然后赶忙翻下身来,一把将孙云琦搂在怀里,一脸宠溺。 能为王上怀上骨肉,孙云琦心里也是很开心,很幸福的,虽然有老朱的宗法制在,就算怀不上孩子,孙云琦的王后地位也没有人能撼动,但是作为王后,若是不能为国王诞下一子半女,那她总是会感觉自己愧对国家,愧对大王,现在万事大吉了,自己的任务总算完成了,紧紧地搂着朱楧,冲着这个让自己敬爱的大王莞尔一笑,道:“臣妾有几个胆子,敢在这件事情上欺瞒大王?臣妾这个月没有来月事,感觉就有可能有了,招御医诊断了一下,果然是喜脉。臣妾真的很开心,但愿能为大王诞下一位王子。” 朱楧一脸宠溺的摸着王后孙云琦的秀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感觉自己身上的每个汗毛空都兴奋了起来,笑道:“不仅是王子,公主寡人也喜欢。王后不要有心理负担。” 孙云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年代的人没有不重男轻女的,像朱楧这样的王者更是想要儿子来继承他的江山,哪有喜欢女儿的,贝齿轻启,温柔地说道:“王上不必如此安慰臣妾,王上将肃国经营成这番场景十分不易,但愿臣妾的肚子能争气,为王上诞下子嗣来子承父业。” 朱楧摸着她俏丽无双的脸庞微微笑了一下,也不想在跟他普及生男生女都是一样的观念,以及生男孩是由男方决定的科学知识,她想生男孩就由着她吧,自己又何必泼冷水呢,笑道:“好,好。希望王后能诞下子嗣,寡人一定立我们的嫡长子为王太子,让他将来继承我们的江山。” “多谢王上。”孙云琦将头埋在朱楧的怀里,十分幸福地笑道。 朱楧搂着自己心爱的王后又溺爱了一番后,开始陷入了沉思,寡人要有孩子了,要有后代了,除了喜悦之外,他还感觉到了一种责任,一种远虑,寡人不能像那位著名的外国君主那样——“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 他要给自己的后代创造出一个强大的国家,一个强大的盛世,好让他们可以永享盛世。这一点,他和他的老子朱元璋是如出一辙,朱元璋生前为他的子孙后代设计了一套史上最为完美有效的国家机器,再加上朱老四的完善,这套国家机器几乎可以说是达到了无懈可击的地步。 地方上三权分立,避免了地方做大尾大不掉,中央设立六部分权,避免了出现王莽那样的权臣,虽然后期有了内阁,但内阁首辅距离真正的宰相还是有一定的差距,除了用人权之外,还有个司礼监来压制他的权力。 军备上采取卫所制度,允许大小军官世袭,让他们能死心塌地为大明朝卖命,此外还授予他们土地,寓兵于农,保障军需。 地方上有里长甲长粮长这些人帮助官员征收赋税,掌握帝国的每一个人口,每一寸土地。还有东厂和锦衣卫来监督全国的官僚系统。 这套制度可以说是完美无缺,如果有效运行的话,只要皇帝有基本的行为能力那大明朝廷就忘不了。 若不是崇祯一上台就打破了这个平衡,明朝的历史走向还真不好说。 朱楧知道,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钱粮兵马,有了这些资源,就会有有才华的人给你卖命,因为他们也想借此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钱粮这一块他已经控制的很好了,不仅有丰厚的税收收入,还有大农场、大牧场、烤鸭店能国有企业赚钱,再加上有东厂仪卫司和考成法的监督,虽然不敢保证完全杜绝贪污,但相信大头还是会入到国库的。 剩下的就是兵马了,朱楧知道,虽然明朝初期卫所制度很完善,但是随着国家的稳定和君王的懈怠,底下的大小军官们就开始侵夺普通军户的土地,让这些军户没有地种,没有饭吃,最后造成了军户的集体大逃亡,是国家掌握的兵源急剧缩水,最后偌大的帝国竟然一次凑出十万军队来都很费劲。 对于武备必须要常抓不懈,像宋朝那样,不重视武备,只想着花钱解决争端,别人看你又有钱又好欺负,自然会使劲的勒索你。 武备无非就三点,第一是兵源,第二是武器,第三是军官,将这三点都做好之后,依照明朝当时的人口储备,这个帝国绝对是不可征服的。 有了军户和保甲制度,肃国的每一个人口都在朱楧的掌控范围之内,若是需要大量征兵了,可以直接拉出来上,因此不需要担心兵源的问题。 武器制造也必须重视起来,虽然朱楧已经给了工匠们丰厚的回报,借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但这些还不够,他还想着设立后世的职业学校,专门培养工匠,再设立兵工厂之类的国企,专门生产武器,但饭要一口一口吃,贪多嚼不烂,这个时候他还是想把军官学校先办起来,毕竟现在的武器还够用,暂时不需要大量的生产。 军官学校必须要设立,朱楧在心中打定了主意,虽说他继承了老朱的制度,允许肃国的大小军官世袭,以保证他们能死心塌地的为自己卖命,在世袭的时候也有武艺考核这个流程,但是他还是不放心,生怕这些世袭军官子弟在和平年代沉迷享乐,耽误了武艺,造成军队整体战斗力的下降。 因此,有必要设立军官学校对他们进行轮番整顿,并且要严格规定,凡是世袭军官子弟必须进入军官学校进行学习,学期为三年,若是毕业时期考试不合格,则不允许其承袭祖上的世袭职位。军校的学习也是全部免费,虽然这些***军三代们不缺钱花,让他们出钱他们也出得起,但民办学校都免费了,军校还收钱实在不是那么回事,对军人的荣誉感有所影响,为了这么点小钱搞得部队心里不痛快实在是得不偿失,反正寡人现在也不缺钱。 就在朱楧神游构思自己国家建设蓝图的时候,早已犯困的孙云琦已经倒在他的怀里呼呼地睡了起来。朱楧斜眼看了看自己的这个酣睡的娇妻,不忍心打搅她,轻轻地给她盖了盖被子,然后搂着她的娇躯进入了梦想。 第二天,朱楧就宣布了王后有喜的消息,并且下令从今往后王后的待遇标准要提高一个档次,宫内的所有人都要合力为王后保胎,不得有误。 消息传出去后,反应机敏的群臣立即向朱楧上了贺表,恭贺王上有后,并祝我肃国的江山千秋万代。其他的三个后妃也纷纷向朱楧和孙云琦道喜,每个人都去看望了孙云琦,带了不少补身子的礼物,宫内上下是一片和谐,一片欢喜。 在两天之后的早朝中,朱楧就宣布了要成立军官学校的战略构想,自古都是兴利易,除弊难,做一件好事其实很容易,因为好事肯定是对人有好处,就会得到人们的支持,然而革除一件弊政却是很难的,因为那会触动一大堆既得利益者的灵魂深处,遭到他们的抵制。办理军校是绝对的好事,既可以让那些世家军官子弟得到免费学习的机会,又可以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优秀军官,实在是件双赢的好事,因此得以大力推行,没有遇到丝毫阻碍。 按照朱元璋的规定,世袭军官子弟要年满十八岁才可以继承父亲的职位,这个和朱楧规定肃国子弟上学的时间正好吻合,朱楧规定十五岁上学,军校的学期正好是三年,三年之后,积累够学分,考试合格,拿到毕业证方可承袭父亲的职位,否则只能做一个一般的军户。 对军官的要求,要比对普通的士兵更加严格,因为军官是一支军队的灵魂,这也是后世的国家所普遍认同的理念,因此在军事学校里接受训练的军官,他们所接受的训练严格程度要远远高于普通士兵。 朱楧也打算在肃国的军校里彻底贯彻这一个理念。按照大明朝的法令,指挥使及其以下的军官才允许世袭,指挥使以上的军官只能升任,不得世袭。军事学院开办之后,那么上到指挥使家的子弟,下到百户家的子弟都会在一所学校里学习,虽说大家都是同学,但是出身就已经决定了他们的阶级属性,一名百户家的子弟见到自己卫的指挥使家的子弟肯定是点头哈腰当小弟,因为自己之后得在人家的手下干活,不学乖一点怎么行? 这样以来,那些指挥使家的子弟难免会骄横一些,对于学校的各种禁令不放在眼里,甚至连教官和校长都不放在眼里,认为自己就是来这里镀镀金,三年之后,就会荣升为掌管一个卫所的指挥使。 而且这种情况容易造成拉帮结派的现象,一个卫的军官子弟都围在自己将来的指挥使旁边,与其他人明争暗斗,对军队的整体团结有十分不利的影响。 有鉴于此,朱楧规定,军官子弟上军校时,采取科举考试的糊名制,每个人不许透露自己的名字和单位,只有一个代号。有关学生的一切信息都要由校方封存起来,未经允许,不得公开,否则严厉处置。 学生上军校的三年时光为全封闭式训练,只在端午、中秋、过年之时允许家人前来探望,而且跟监狱探监一样,一个一个地进行探望,防止泄露他们的个人信息。此外,学生在校内要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如果私自像他人泄露,立即开除,不得承袭父亲的职位。 虽然这么做没有办法完全杜绝学员们以身份拉帮结派的现象,因为一个卫所的军官子弟很多人都是从小玩到大,到了军校里面让他们装作不认识也不是很现实的事,不过朱楧的目的是要借此告诉所有的军官子弟,进了军校一律平等,没有什么指挥使家的公子,千户家的少爷,全部都是只有代号的学生,军校里面一切都是扯淡,只有自身的成绩才是硬通货! 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学习,他还规定每年毕业之时,军校里会有百分之五的学院被评为优秀学员。凡是优秀学员,将来在竞争职位的时候,在与他人功劳相当的情况下,会被优先考虑,任何人不得打破这个规矩,否则严惩不贷! 相信在严厉的法令和巨额的诱惑面前,所有的军校学员都会拼命学习,上求一个好的前程,下则希望保住自己的铁饭碗。 封建社会有千般不好,万般不好,但有一点是好的,那就是国家的办事效率,毕竟这个国家就掌握在君王一个人的手里,他想干什么都是一句话,谁不积极执行轻则丢饭碗,重则吃牢饭。 设立军官学校的战略构想已经提出,就得以迅速执行,校址很快就被选好,各级军官也都纷纷表示拥护王上的法令,积极送自己的儿子去上军校。 一所军官学校,光有完善的设备和严格的训练还不够,必须要有自己的精神,要有自己的信仰,否则除非你的装备可以碾压对方,要不然就会将来的对抗中被对方打败。 朱楧虽然来自后世,也想搞出蒸汽机、机关枪这类逆天的武器来无脑碾压对手,但奈何他是个文科生,对理科不甚精通,这个构想只能就此作罢。既然无法在军事装备上碾压对手,那就必须重视精神的力量,经过了两次大战的他深深地体会到,有时候战争的胜负往往就差一口气,双方拼到最后都已经弹尽粮绝,就看谁的意志力更加坚定了。因此精神的力量就十分重要。 这就有必要为自己的军官学校设立校训和校规,校训是一所学校的精神内核,是将来的肃国军官们终身信奉的信条,校规则是帮助学生记住校训的具体规定,这两者都很重要,必须要慎之又慎,因为一旦制定,短时间内是无法更改的,朝令夕改,还有什么威信可言? 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朱楧还是决定照搬照抄别人的信条,他虽然是文科生,但是主要是地理学的好,若论咬文嚼字,还是比不过博大精深的古中国文化的。 明朝之前,汉族最大的民族危机就是北宋的靖康之变以及蒙古灭宋了,相比较与蒙古灭宋,靖康之变更加让人惋惜痛恨,因为一个影响了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几百年的人物——岳飞。 而岳飞背上刺的那四个字——尽忠报国也成了几百年来,中国的有志之士以身许国的信条,成了中国武将的最高道德标准。 前人珠玉在前,朱楧这种无利不起早的性格不可能不用,于是尽忠报国就成了他的军官学校的第一句校训。第二句校训,朱楧也直接抄袭了后人苦苦思索了好久的智慧结晶,那就是黄埔军校的校训——亲爱精诚。 黄埔军校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影响力最大的军校,从里面走出来的近代现代风云人物可以论吨计量了,一个人,一所学校之所以能成功,肯定是有他的可取之处,在朱楧看来,它的校训就是它成功的核心所在。 军队是一个整体,虽然士兵军官的个人素质起基础作用,你带着一群从未经过训练的人上战场,那不是军队,是乌合之众,但是一群人毫无协同,各自为战的话也是成不了大气候的,必须要抱团,要打配合,只会搞单机是必败无疑的。 所以,历代的治军者都十分重视军队的团结问题,曾国藩编练湘军的时候,就将团结问题看得很重,谁要是见死不救,坐视友军被歼灭,那绝对是咔嚓一刀,就连自己多年的老朋友也不放过。 亲爱精诚这四个字主要讲的是如何团结的问题,既要相亲相爱,心念同学之谊,又要精益求精,努力学好本事,还有诚心团结,不来虚的。这四个字的校训是老蒋想了很久才呈报孙中山审批的。老蒋之所以选择这四个字,主要还是考虑日本的问题。众所周知,老蒋曾经在日本留学学过军事,他亲眼见过日本军校的训练方法,那简直就是训兽记,把人当成野兽来训练。 老蒋不是不知道日本人的野心,从他留学日本开始,他就已经感觉到了日本对中国的虎视眈眈之意,并为此表现出了深深的担忧。在他看来,日本的工业比中国发达,装备比中国精良,士兵的训练比中国要好,以武士道为思想准则的日本军队在战斗意志上面也不输给中国,简直就是全面碾压中国。更为可怕的是,他可以感觉到,在短时间内,中国要想在前四个方面超过日本,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中国应该如何应对日本随时都有可能来的侵略呢? 老蒋认为中国的军人一定要有日本军人没有的东西,经过许多天的敏思苦想,他终于写下了“亲爱精诚”这四个字。因为他感觉日本军队里的人情关系很是冷漠,他们都像杀人机器一样工作。老蒋认为黄埔军校的学生不应该这样,他们应该心存爱国之情,同胞之情,同窗之义,相亲相爱,赴火同行,蹈汤同往,同进同退,携手面对生与死的考验。 可以说,老蒋真的做到了,整个抗战期间,在中国汉奸伪军遍地走的年代,很多杂牌军都投降了日本,而老蒋的黄埔军嫡系却鲜有人投降,是坚决的抵抗派,为抗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伤亡,据统计到抗战结束时,黄埔军校培养出的十几万名军官只剩下了一万多人,阵亡率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 一所军校能有这样的成就,跟它的那个亲爱精诚的校训是分不开的,当然还有孙中山提的那副对联:“升官发财请走别路,贪生怕死莫入此门。” 这个优良的校训必须要吸收,朱楧要借此打造一座属于自己的青史留名的军校。 由此,这座肃国陆军军官学校的校训就定为了以上八个字:“尽忠报国,亲爱精诚。”由于校训是一座学校的核心,因此朱楧想亲自撰写,挂在肃国陆军军官学校的大堂上,以凸显出这则校训的重要性。 校训制定好之后,接下来就是校规了,这个也没必要没脑筋自己去想,完全可以将后世最著名的西点军校的二十二条军规搬过来,没办法,谁让自己是穿越者呢?可以堂而皇之的将后世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理论拿过来自己使用。 这二十二条军规的内容相比很多人都知道,它们分别是:第一、无条件执行,第二、工作无借口,第三、细节决定成败,第四、以上司为榜样,第五、荣誉原则,第六、受人欢迎,第七、善于合作,第八、团队精神,第九、只有第一,第十、敢于冒险,第十一、火一般的精神,第十二、不断提升自己,第十三、勇敢者的游戏,第十四、全力以赴,第十五、尽职尽责,第十六、没有不可能,第十七、永不放弃,第十八、敬业为魂,第十九、为自己奋斗,第二十、理念之上,第二十一、自动自发,第二十二、立即行动。 可以说,这二十二条军规都很有哲理性,不光是对军队,对平常人的人生都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将它们写下了作为肃国陆军军官学校的校训,相信会对肃国军队的发展以及军官们的个人成长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 第二百三十一章 军校课程 自从王后孙云琦怀孕之后,朱楧每天都会去她那里看看,不过现在不能和王后做坏事,朱楧也没有圣贤到无欲则刚的地步,只是在那里坐一会儿后,就起身告辞,去找别的妃子嗨皮去了。 这一晚,朱楧留宿在蓝幼澄的房间里,相较于其他几个女子而言,蓝幼澄的性格略微活泼可爱,比较会撒娇以讨的朱楧的欢心。 朱楧在爱妃的房间里早早就换了便服,但没有径直上床睡觉,因为过一段时间军校就要开学了,他必须赶紧把校训和校规写好。他虽然十分擅长书法,但是军队是一个国家的基石,在写校训、校规的事情上必须慎之又慎,要让肃国未来的军官们看出他这个王上很重视军校,因此一连写了好几遍都不满意,又重新铺开一张纸,沾了沾墨水,仔细的写下了尽忠报国、亲爱精诚这八个大字。 这一遍写的还比较满意,感觉写出了自己心中对他们寄予的期望,不自觉地微微一笑,将毛笔放好,笑着对蓝幼澄说道:“爱妃啊,你过来看看寡人写的怎么样?” 蓝幼澄早已经脱鞋上床等着朱楧的宠幸,可是见朱楧写字写了一遍又一遍就是不肯过来宠幸她,她的心里又略微有了一丝丝地难受,难道我在王上心里还没有那几副字重要吗?女孩子的心都比较细腻,有这种无厘头的想法也不足为奇。现在见朱楧叫她,心头掠过一丝惊喜,性感的双腿轻轻一迈,顾不上穿鞋就踏着小碎步来到了朱楧的身边。 蓝幼澄一手挽住朱楧的胳膊,将小脑袋轻轻向前伸了一下,看了看桌子上的字,顿时被朱楧精妙的书法吸引住了,笑道:“王爷写的真好呢。这八个字很有神韵,可以看得出王爷对那些军官们的殷切期望。” 到底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女子,还是懂一些书法的,朱楧不禁高看了蓝幼澄一眼,一手搂住她娇弱的腰身,十分自得地笑道:“寡人也觉得这几个字写的不错,将寡人心中的想法都写了出来。可以堂而皇之的挂出去了。” 蓝幼澄甜甜一笑,又搂着朱楧的胳膊晃了晃,嘟着嘴撒娇道:“王爷,今天就写到这里吧,臣妾累了,那个什么军规明天再写吧。” 朱楧轻轻地刮了她的小鼻子一下,笑道:“你这可是有魅惑君王怠政的嫌疑哦,是不是见王后怀了孩子羡慕嫉妒恨了?” 朱楧本来只是开句玩笑,没想到蓝幼澄听后浑身一凛,搂着朱楧的胳膊,抬着乌溜溜地大眼睛瞪着朱楧,正色道:“王爷千万饶了臣妾,臣妾是很羡慕,但绝对没有嫉妒和恨,姐姐能为王爷诞下嫡子继承肃国的万里江山,臣妾心里也是很高兴的。” 朱楧这才想起来古人所用的词汇跟现代人所用的词汇差别还是很大的,这个羡慕嫉妒恨在现代人看来可能就是一句玩笑,但在古人看来那就是了不得的帽子,自己要是敢说这句话,万一哪天王后有个不适,那可绝对是吃不了兜着走,说不定还会掉脑袋。 蓝幼澄已经被人陷害过一次了,差点见了阎王爷,因此对生命也格外重视,为人处世更加谨慎,平时看见生人在自己的寝殿外走动都要差宫女太监去问个清楚,这个嫉妒王后的罪名如何敢背? “好,好,好。寡人的贤妃最好了,寡人也是跟你说着玩的。你其实也不用羡慕王后,寡人可以跟你再生一个。”朱楧一把将蓝幼澄横抱起来,走到床前慢慢地放了下去,一脸正色的说道:“你放心吧,将来寡人会打下万里江山,除了太子会继承寡人之位之外,寡人的其他儿子们也会得到一块自己的封地,由他们自己去经营,就如同寡人这样。咱们的儿子,将来也会南面为君,做一个国王。” 这句话说的蓝幼澄的心跳的扑通扑通地加快了速度,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怎样才算是计深远呢?自然是拿到一份产业,自己去说了算,而不是在人家的眼皮子底下过活。虽然蓝幼澄心里清楚,将来她的儿子能封到的地盘肯定要比太子小的多,位置还会很偏僻,但这已经让她很知足了,最起码有了一块他呆的地方,哪怕是一个郡也好啊。 更何况,无论干什么都是要靠自己的本事的,就算是一开始处于穷乡僻壤之地,只要国君努力经营那也会干出一番成绩来的。远的不说,就说自己的丈夫——肃王朱楧不就是靠着自己的实干起家的吗?刚一开始来肃国的时候,肃国有什么啊?现在却成了九塞当中最为富庶繁华之地。 还有历史上的春秋时期的楚国,也是处于南方缺少人烟的地方,不一样变成了一个强国?楚国巨大的疆域面积也是自己靠着实干一步一步打出来的,楚国祖训有明言规定:国君若是连续三年不打仗,死后不能够进祖坟。 正因为有这样的祖训督促,楚国的历代君王都没有闲着,而是一直致力于开疆拓土,最后才打出了春秋战国时期面积最大的国家。 秦国的情景与此类似,秦国在东周才开始建国,彼时周幽王被西戎所攻杀,西周灭亡,周平王被迫东迁洛阳,当时的秦襄公因为派兵护送周平王有功,而被封为诸侯,被赐封为岐山以西之地,正式成为一个诸侯国。 但此时,这些土地并没有在秦国手里掌握,而是在灭亡西周的犬戎手里,也就是说,秦国得到的只是一个空头支票,需要凭借着自己的铁与血去兑现。周平王还信誓旦旦地是说:“犬戎不将道义,侵夺我岐山、丰水的土地,秦国如果能赶走戎人,这些土地就归秦国。”完全就是臭不要脸,打白条的行为。 然后,秦国的先王们就开始了艰苦的创业过程,这个过程有点长,具体来说是近百年的时间,在这近百年的时间里,秦国的历代君王与西戎大小共战斗数百次,一寸一寸地收回故土,终于在公元前六百七十七年的时候占据了关中平原的大部分,并迁都至雍城,自此才有了争霸天下的资本。 成功总是不容易的。 后来的蒙古、辽金等地刚开始的时候也是在穷乡僻野,都是凭借着国君自己的努力还有一定的运气才打下了万里江山。 蓝幼澄相信,他们可以自己的儿子也可以,因为她的儿子身上不仅流着肃王的血还留着大明战神蓝玉的血,有这两个强大的基因在,只要给他一份产业,他就可以打下自己的天下,与他的后世子孙永享富贵。 蓝幼澄越想越开心,心里也越来越甜,十分庆幸自己跟对了人,丝毫不介意自己是从奴隶营出来的反贼的女儿,一直对自己爱护有加,掏心掏肺,情不自禁地抱着朱楧的脑袋,一抬脖子亲了一口,道:“多谢王爷。臣妾替咱们那个未出生的孩子谢过王爷的大恩大德了。” 还有什么能比让自己的老婆高兴更能让一个男人有成就感的呢,朱楧不禁被蓝幼澄表现出来的由衷感激与幸福打动了,心头一阵澎湃,搂着她狂吻了半天,笑道:“寡人曾经说过,肃国将来的大发展有你的一份,寡人又岂会对你食言?” 蓝幼澄感动的摸着朱楧的头发点了点头,二人随后又交融在一起,度过了一个和谐的夜晚。 军官学校终于如期开学了,朱楧以特派观察员的身份亲临学校现场观看学生们操练,他不想暴露自己大王的身份,因为他知道,大王在时跟大王不在时,学生们的训练绝对是两个样子,他想看到学生们真实的操练水平。 按照朱楧的规定,肃国的成年男子全民皆兵,军户自不必说,除了种地以外就是练兵,只不过他们不用服徭役,而民户在保甲制度的制约之下,除了种地纳粮和服徭役之外,闲暇之时也要练兵,只不过他们训练的程度比较低,只是让保甲内的壮丁具备基本的军事素质即可,毕竟他们属于肃国的潜在兵源,是预备队,除非遇到上次大战回鹘时需要倾国出动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朱楧也不会让他们上战场。因为他们是肃国主要的劳动力,若是动不动就将他们拉上去,耽误了农时,造成了粮食歉收,不仅他们的生活受到巨大的影响,也会影响整个国家的国库收入。因此,保甲内的壮丁农闲时练兵负担也不会太大,完全属于居民的承受范围之内。 朱楧自开办义务教育以来,就将军事训练作为一项重要的成绩指标,因为他要的不是那些只会摇头晃脑的书呆子,而是文武双全的国家才干,上马能打仗,下马能生产,这才应该是肃国人民的最高素质标准。 公办义务学校与军校又有不同,公办义务学校是为肃国的平民以及基层军户的子弟们开办的,这些人将来就算是上了战场也只是小兵,对于小兵的训练应该细化、专业化。 目前为止,朱楧将肃国的小兵分成了步兵、火器兵、辎重兵、骑兵、工程兵和医疗兵六大类,此外还设有夜不收这个侦查科目的小类别,一个普通的小兵只需要精于其中一个科目就可以毕业,因为在战场上是需要多兵种协同作战的,他没有那么大成本将每个小兵都训练成全才,也完全没有那个必要。至于夜不收则是选择精干的士兵前去担任,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去学的。 但是军官们则不一样,作为一支军队的指挥官,他们就应该什么都知道,全面的了解自己手里的军队,因此军官学校的学生们被要求这六大类科目以及侦查类科目都要及格才能毕业,少了一个科目也不行。反正他们学期是三年,又是全程住校,有的是时间学完全部科目。 步兵科目是军官学校的学员们学习的第一个科目,因为步兵目前为止还是肃国的基础兵力,就算是到了将来,山丹军马场和其他的军马场建立起来,有了充足的马匹,步兵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有的活骑兵是干不了的,最典型的就是爬城墙。 这一天的天气还算是不错,朱楧站在不远处的山坡上,看着底下这三千多名军官子弟,穿着整体的铠甲,站着整体的队列,矗立在军校的大操场上,心头不仅一喜,这些可都是将来给他维系统治的主干力量,看着他们如此意气风发地在操场上准备操练,比看着那些庄丁们在农场上干活还要让人兴奋,这些人可都是在为寡人的江山而奋斗啊,真是一群最可爱的人。 底下的教官用虎目扫了一圈这些年轻的军官子弟,用无比威严的话说道:“我知道你们都是大老爷家的公子哥,你们当中很多人的老子要比我的官职还要大,你们这些人将来坐的位置也会比我高,但我告诉你们,我不管你们是谁的儿子,到了这里,你们就是一个普通的学生,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从现在开始,老子教你们的的动作谁要是做的不好,老子也不跟你们废话,上去就是一鞭子,听明白了吗?” “明白!”三千多名学生齐声高喊着,声震环宇,站在山坡上的朱楧也能听得真真切切,心头又是忍不住一阵狂喜,果然是一条条精壮的军官,寡人的国家就该靠他们去保卫。 “好!”教官大声地赞叹一声,用手指着五里地以外的一座小山,说道:“从现在开始,全副武装,跑到那座小山上,将站在那里的那个人手里的竹签拿回来,最后回来的十个人晚上不许吃饭,还要给所有人烧洗澡水!开始!” 这也是朱楧提出的训练方法,不论在什么时候,也不论哪个国家,训练军队都不可以忽视对士兵体能的训练,士兵如此,军官更是如此,没有一个良好的体能,一个急行军就有可能累垮了,还打什么仗? “遵命!”这三千多名军官子弟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唱了声诺,转身就向着前面的小山上跑去,不光是为了晚上能有饭吃,更是为了男人的荣誉和尊严,在这里,他们都不是什么指挥使、千户的儿子,跟人别这个是件很丢人的是,唯一能比的就是自己的训练成绩,这是为自己赢得别人尊重的唯一途径。 这就相对于五公里竞速越野,还要穿着盔甲,对于人的体能要求还是比较高的,但是朱楧却认为这只是肃国军官们该有的最基本的素质,连个全副武装五公里都跑不下来,将来还怎么跟着寡人开疆拓土? 用了不到两刻钟的时间,这些肃国的军官们基本上都拿着一根竹签回来了,虽然看他们的样子喘息的还很厉害,但是第一次都能跑下来还是很不错的,朱楧对这个结果十分满意,站在远处的山坡上,不禁微笑着点了点头。 “看看你们这副鸟样,一个一个喘的跟狗熊一样。当初我们跟着王上救援吐鲁番的时候,急行军八百里也没像你们这样,你们要是赶上这样的事,早就累趴下了,还打什么仗?”教官似乎对他们的结果十分不满意,板着脸训斥道。说完又用手指了指最后赶过来的十个成员,虎着脸喝道:“你们十个去烧洗澡水,剩下的人,可以去吃饭了,解散!” 对军队的严格要求是朱楧制定的强军方针的基础,他要求这些教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去夸奖学生,要让他们时刻知道自己还有不足,要勇夺第一名,因为在战场上,第二名没有意义。 “大人,来,来,来。坐这,吃炖羊肉!”军校伙房里的师傅见到朱楧等一行人,连忙上去热情的招呼道。他虽然不知道朱楧是谁,但已经听军校的领导说了,这是什么朝廷派下来的观察员,不用说肯定是个大官,于是十分殷勤的招呼着。 朱楧微微地点了点头,围着餐厅慢慢地转了一圈,看了看军校的伙食情况,还是十分满意的,可以说是达到了他的要求。 按照朱楧的规定,军校的伙食为八人一桌,北方主要是以面食为主,因此他们的主食基本上就是面条,或者是稀饭加馒头。饭虽然简单,但是菜品很丰富,一个桌子上六个菜,一个炖汤,保证学员们能吃饱,吃好,进而保证他们能有充足的体能进行训练。 菜是三荤三素,那个炖汤一般则是炖羊肉或者是肘子,有时候也会用鸡鸭鱼等代替,但是没有牛肉或者驴肉,因为现在肃国还有大量的耕地需要被开垦,牛和驴等牲口是劳动的主力,是被朱楧严禁宰杀的。就算这些牲口生病了,也要先向官府报备才能宰杀。 虽然他也很喜欢吃牛排,但不允许别人吃,没办法,谁让他是王呢?是王就该有一点点特权,更何况肃国现在也算是家大业大,凭他和他的女人们吃几块牛排吃不垮。单单是他用回鹘赔偿的战争赔款就一次购买了十万头耕牛,光是他自己吃的话,是无论如何也吃不完的。 明朝初年的一头耕牛大概能值三两银子,他拨给了农业项目一百万两银子,除了三十万用来购买耕牛外,剩下地钱全部都用来购买或者打造农具,兴修水利上面,肃国农业又迎来了第二次的大发展时期。 更何况,他的封地是明朝的最西北地区,西北地区有千般不好,万般不好,冬天气候寒冷,能把人冻死,降水量少,比不上江南地区的气候温润,但是西北地区在古代也有它得天独厚的优势——那就是畜牧业十分发达。 古代的生产力十分低下,为国家百姓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主要就两个行业——农业和畜牧业,另外再加一点点手工业,以农业为主的地方就是以汉民族为中心的中原王朝,以畜牧业为主的地方就是北方的游牧民族。 在我们以往的认知里,农业文明是比畜牧业文明先进的,因此中原王朝在绝大多数时候是领先于西北东北的游牧民族的,只是在少数衰败的情况下,才会被少数民族趁虚而入。 其实,严格来说并不是这么回事。农业和畜牧业其实都是比较原始,比较低端的产业,都是利用一些简单的技术手段向大自然讨口饭吃,唯一不同的是一个吃的是植物,另一个吃的是肉,半斤对八两,谁也谈不上比谁先进多少。而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吃肉长大的人往往能打过吃植物长大的人。 在中国绵延数千年的历史上,处于中原地区的汉族王朝其实一直都在受着北方游牧民族的骚扰与掠夺。从西周开始,西周就一直受到犬戎的攻击和骚扰,最后还被犬戎灭掉了。 后来的大一统王朝汉朝也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受匈奴的欺压,汉武帝虽然反击匈奴成功,将匈奴赶到了漠北,但是也掏空了汉朝的国力,在晚年不得不下罪己诏,休养生息。 西晋时期的五胡乱华就不必说了,差点让汉人灭绝,唐朝自安史之乱之后基本就失去了天可汗的威仪,当时的北方游牧民族回纥甚至敢于当众侮辱唐朝的太子。宋朝就更不必说了,大家都知道。就连号称史上最有骨气的中原王朝——大明,也是自建国之初就一直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骚扰,最后还被后金夺了江山。 明朝立国三百年来,来自北方少数民族的骚扰基本就没有断过,前期是饱受蒙古部落的骚扰,大大小小不计其数,最著名的就是明英宗时期的土木堡之变,和嘉靖时期的俺答汗围攻北京。 一个将明朝的皇帝抓走了,另一个让自视甚高的嘉靖皇帝威严大扫,将当时的兵部尚书拉到刑场上一刀砍了了事。 第二百三十二章 魔鬼训练 但是,细心的书友可能会发现,蒙古人对明朝的骚扰或许一开始很强,但往往持续不了多久,过段时间双方就又归于平静,也不见史料上记载明军有出塞进攻蒙古部落的行动。 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就是当时蒙古人的观念——分家产,蒙古人的习俗给汉族人不一样,汉族的皇位只能由太子继承,其他的皇子只能封王,混吃等死过一辈子,这样以来就保证了皇权的集中,保证了王朝的大一统,可以在大多数情况下集中全国的力量对抗外敌,因此一般情况下国祚可以绵延较长的时间。 而蒙古人的习俗是老爹一死,他的家产由几个儿子或者弟弟来瓜分,就像成吉思汗死后蒙古逐渐分裂成四大汗国一样,虽然有窝阔台这个名义上的大汗,但是其他汗国也不怎么甩他,独立性相当强。 这样以来,就会使国家的力量分散,形不成合力来对抗敌人。虽然成吉思汗死后,蒙古人征服的脚步并没有停止下来,仍然打下了大片国土,但这里面也是有一点运气成分的,因为当时蒙古已经十分的强大了,就算是分裂成四大汗国也可以吊打全球,而且当时世界上比较有实力的国家都已经被铁木真灭掉或者打残了,对各个蒙古国形不成战略上的优势。他们基本上派人过去收割就可以了。 但是到了明朝就不一样了,由于出了朱元璋朱棣这两个比较有雄才大略的君王,他们两个设计的制度很完美,可以保证帝国控制住一切资源来对抗外敌,而且他们设计的各项制度在相当长的时间之内都是起着作用的。 因此,明朝虽然被黑的很惨,但是他的军队是各个朝代中战斗力保持时间最长的朝代。到了崇祯年间内忧外患都坚持了那么长时间,不得不说是有一定实力的。 明朝虽然偶尔会被北方的蒙古占据优势,但是当他庞大的国家机器运转起来的时候,蒙古人是没有实力灭亡他的,等到蒙古人里面好不容易冒出的这个英明的领袖一死,他的儿子们就会分家产,从而使强大的蒙古国再次四分五裂,对明朝再也无法构成威胁。 明朝就是占了这个便宜,在两百年没有出塞的情况下,仍然对蒙古保持着优势。然而,好景不长,万历年间后金崛起了,努尔哈赤虽然叫嚣的很凶,但他没有能力在有生之年灭掉大明朝,他死后,也没有明确指定谁做继承人,按照一般的历史规律,后金的几个好兄弟又该分家产了,又要陷入一次分裂了,明朝又可以坐享其成,不战而成功解决这个巨大的威胁了。 但是,历史不会总是让你占这么大便宜。努尔哈赤虽然没有指定谁做继承人,但是经过四大贝勒和四小贝勒的一场场权力角逐,最终是由皇太极成功上位。 个人认为,满清之所以能入关,除了努尔哈赤的功劳以为,功劳最大的就是皇太极和多尔衮了,没有这两个人在关键时候做出的关键决定,满清说不定会一直在东北一隅自生自灭。 皇太极之所以能上位,不是因为耍了什么阴谋诡计,而是当时只有他有资格能干,其他的人都不够格。首先,四小贝勒就不用说了,都是小屁孩,毛都没长全,谁会听你的话?直接丧失资格。 剩下的四大贝勒中,阿敏首先被排除了,因为他是努尔哈赤的侄子,没资格。莽古尔泰也被排除了,因为他是个蠢货,他的母亲没有耐住寂寞出轨了,他为了讨好努尔哈赤竟然亲手杀了自己母亲,从此声名狼藉,谁也看不上他,努尔哈赤也很讨厌他。 剩下的就是代善和皇太极了,按理说代善是比皇太极有优势的,因为他死长子,能力一点也不比皇太极差,但是他也有问题——生活作风问题。按说到了他们那个级别,有点生活作风问题是很正常的事情,没必要大惊小怪,但是他的这个情人身份比较特殊,她是多尔衮的母亲,也就是努尔哈赤的老婆。 这个虽然有点扯淡,但是,单凭这一点还不足以拿掉他继承人的资格,因为那个时候后金还没有开化,属于半野蛮民族,儿子搞老子的小老婆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古时候匈奴甚至有习俗,老子死了他的小老婆们也都归他的儿子所有。 代善之所以失去竞争大汗的资格,是因为一个愚蠢女人的愚蠢决定,这个女人就是他的情人兼多尔衮的母亲——乌拉那拉氏。努尔哈赤是在洗澡回来的半路上去世的,他生前十分宠爱乌拉那拉,因此在临死前就想着再见她一面,抓住最后一抹温存。 乌拉那拉就自己去见了努尔哈赤,后来努尔哈赤死在了半路,没有赶回来,也没有指定谁是继承人,这个女人就跑回来说,努尔哈赤临死前跟她说:“努尔哈赤临死前指定她的儿子多尔衮为继承人,因为多尔衮还很年幼,因此先命代善摄政,等多尔衮长大,再将汗位还给他。” 此言一出,四大贝勒全都炸了锅了,你这明显是在侮辱众人的智商啊,依照努尔哈赤的精明老练,他会放在自己的几个年长有为的儿子不立,反而去立毛都没长,寸功未立的多尔衮?再说你跟代善是什么关系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这明显是想让你的老情人帮你控制住朝政,等到你的儿子长大之后在独占江山,将我们这群老哥都踢到一边。我们岂能与你善罢甘休? 于是,除了代善之外的三大贝勒纷纷抵制这个所谓的遗诏,而且群情激奋,大有生吃了乌拉那拉之势。由于乌拉那拉没有纸质的文书,单凭她的一句话,因此,这三大贝勒就以她假传圣旨为名,为了避免后患,让她为努尔哈赤殉葬,硬生生地逼死了这个祸害。 出了这档子事,代善是再也不敢去争夺大汗之位了,他现在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其他的三大贝勒都怀疑他与乌拉那拉氏有什么阴谋,为了避嫌,他主动放弃了可汗之位,并且拥力唯一有资格的皇太极登基。 所以说,人有时候不得不讲点运气,单论能力来说,其余的三大贝勒一点也不比皇太极差,只是他们都恰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最后只能有最小的皇太极登基。这就可以看得出来平时多积德行善有多么重要,积累的德行越多,将来的福报才会越多。 为什么说皇太极是满清入关的一个关键人物呢?因为他主要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仿照明朝建立国家机构,并且重用尊重汉人的利益。随着后金滚雪球般的发展壮大,努尔哈赤原来为了管理土匪而设置的八旗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后金的需要,因此有必要仿照明朝的制度来建立国家机器帮助自己掌控国家。 其次,一改努尔哈赤之前歧视汉人的政策为尊重汉人也是关键的一步棋,有了汉奸的支持,后金在军事上可谓是如虎添翼。典型的代表就是孔有德等人,直接将红衣大炮技术带到了后金,使得后金鸟枪换炮,在装备上全面超过明军。 皇太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搞掉他的那群兄弟们,他虽然登基为可汗,但是还做不到努尔哈赤当年的一言九鼎,他的三个哥哥虽然拥立他为大汗,但是内心里并不服他,他们并没有给皇太极独裁的机会,而是采取了四大贝勒轮流执政的方针。也就是说,他们四个大贝勒并排坐在大汗的位置上,接受群臣的朝拜,并且轮流执政,一人干一个月,谁也别想多吃。 刚开始的时候,皇太极羽翼未丰,不得不跟他们妥协,接受了他们的主张,但是这个小子一肚子坏事,晚上睡觉都在想着找他们兄弟的毛病。他首先利用自己大汗的身份,积极扶持拉拢多尔衮等人,借此对抗其余的三大贝勒,要不然多尔衮将来怎么会做大当上摄政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其次,他也是利用职务之便,将那些好打的仗,吃肉的仗派给他的亲信去打,打赢了就借此加官进爵,增强自己嫡系部队的力量。而将那些硬仗、恶仗,一看就稳输不赢的仗派给自己的三个哥哥去打,打输了之后就以此为借口削弱他们的权力。 这三大贝勒虽然知道他是一肚子坏水,但是也无可奈何,毕竟他是合法的大汗,公然和他对抗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最早看清形势的是代善,他一眼就看出皇太极这个小子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将来肯定能有一番作为,于是就主动反了水,投靠到皇太极的那边,帮着他来对抗其他二大贝勒,因此,他也得了一个和硕礼亲王的封号,成了清朝历史上第一个****,也是爵位传的最久的****。 皇太极就是做好了这两件事,渐渐地将后金全部控制在手里,避免了像蒙古人那样,老子一死就分财产,从而保持了对明朝的战略进攻态势。 皇太极死后,清朝又一次走到了历史的关口,当时有实力有威望继承王位的就是多尔衮和豪格两个人。他们实力相当,战功也差不多。不过,豪格是皇太极的儿子,在这一点上是比较有优势的,他继位是正当合法的。因此,多尔衮的手下劝他自立,像后世的石达开那样,将队伍拉走单干。 虽然说以当时多尔衮的实力就算是自立,豪格也奈何不了他,但是多尔衮是个识大体的人,他拒绝了自立。他的理由是,虽然明朝在松锦之战惨败,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到底是立国两百余年的大国,其底蕴还是很丰厚的。松锦之战后不久,吴三桂不就迅速地收拢了残兵败将镇守宁远,稳住了明朝在辽东的阵脚吗?因此,他认为,明朝现在虽然出于劣势,但仍然不能小看,如果我们搞分裂,搞内斗,削弱了自己的力量,等明朝平定了国内的农民起义,再调转枪口来打我们,我们就危险了。 能在大胜之后占尽优势的情况下还可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得不说多尔衮算是个人物。最后,在他的这个团结大于一切的战略思想的指导之下,双方经过了一番讨价还价,决定还是拥立皇太极的儿子做皇帝,但是由豪格改为了六岁的福临,并且由多尔衮担任摄政王,由此才将清朝又一次团结起来,避免再一次被分家产,从而为他们入关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证明一点,不要看不起古代的西北地区,也不要以为农业文明就一定比畜牧业文明强,大家都是低科技。 明朝初年的时候,朱楧镇守的西北地区论繁华程度虽然比江南差了好多,但是那并不是因为西北地区是鸟不拉屎的地方的缘故,而是因为战乱以及冯胜弃地的原因,彻底荒凉了,大量的牧场良田被毁坏,变得跟荒漠一样没有价值了。 前文介绍过,河西走廊之地是水草十分丰美地地方,霍去病将它从匈奴人手里夺过来的时候,匈奴人就十分悲痛的说:“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藩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由此可见,其损失有多么惨重。 经过汉代至唐代的历代经营,河西之地成为了仅次于长安、洛阳和苏杭之地的繁华之地,因为它不仅有大面积的绿洲,很适合放牧以及耕种,最重要的是还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作为沟通中西方交流的纽带,各国商旅往来不绝,吃喝拉撒都需要钱,也就带动了当地经济的飞速发展。因此就有了“金张掖,银武威”之称。 可惜的是,安史之乱之后,唐朝国力大衰败,无力抵抗西部少数民族的侵略,河西走廊之地在唐朝中期逐渐被外族攻占。此后几百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回到汉人的手里。 直到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发动岭北之役,命令冯胜率领偏师经略西北牵制那里的蒙古军队,冯胜不负众望,七战七捷收复了河西走廊,河西走廊这才重新回到了中原王朝的怀抱。 可惜的是,岭北之役以惨败告终,徐达率领的中路军被王保保伏击,损失惨重,狼狈逃回塞内,蒙古大军重新压到长城一线,使得冯胜有被关门打狗的危险,再加上他“惧回鹘兵”,于是尽弃河西之地,撤回到兰州以东,并且本着不给敌人留下一颗子弹的原则,将河西之地夷为了平地,这才使得河西之地一片荒凉,害的朱楧不得不重新建设。 所以说,占据了西北,没有必要整天苦大仇深,只要合理利用这里的资源,充分认识到这里既适合发展农业又适合发展畜牧业的巨大优势,以及处于丝绸之路的必经之路这个巨大的区位优势,埋头苦干,努力搞建设,是可以将它建设的丝毫不比江南差的。 所以说,肃国军官学校和公办义务学校的学生们是很有福气的,不仅可以免费上学,而且伙食是绝对的不错,以肃国发达的畜牧业,绝对可以保证顿顿都有肉。这与中原大地上的一般百姓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堂,他们可不是顿顿都能吃上肉的主,一个月吃几次就很不错了。 不光是学校,就连肃国的普通百姓也可以每天都吃上肉,因为肉在肃国真的很便宜,尤其是羊肉这种适合在草原上放养的动物的肉,与内地的价格简直差了好几倍。朱楧的大畜牧场建设好之后,不仅保证本国的需求,还向外出口各种肉类,出口的对象自然是明朝的九边地区。那些军汉们辛辛苦苦种田练兵打仗,谁不愿意吃点好的,肃国的肉类味道正宗,价格也很公道,实在是不二的首选。 朱楧将卖肉挣来的钱在用来投资其他行业,或者从内地直接进口肃国所需要的盐铁等战略物资,使得手里的资源全都有效运作起来,实现自己的最大价值,为肃国的建设舔砖加瓦。 朱楧和三个随从与四个军校学员拼了一桌,那四个军校学员也不认识朱楧,自然不跟他讲究什么礼仪,拿起白面馒头,就着炖羊肉和那几个菜,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边吃还边讲着今天训练的事情。 “今天跑得那五公里可把我们累死了,听说这只是最基础的训练,咱们那位大王要求可真高,比皇帝陛下要求都高。”一名学员边就着羊肉啃馒头,边对身边的同学吐槽道。 “瞧你那点出息,大王养着咱们是干什么的?还没让你上阵杀敌,让你跑几步就受不了了?” “就是,让你跑几年,把身体练好了,将来娶了媳妇儿才不会被人家嘲讽啊。哈哈哈。” “去你大爷的,老子现在娶了媳妇也比你强。”最一开始说话的那名,被人嘲讽地脸上一红,气的拿筷子甩了刚才那人一脸。 “干什么?干什么?王上辛辛苦苦给你们打粮食是让你们胡闹的吗?不想吃滚出去!”在食堂里监督的教官看见这副场景,虎着脸大骂道。 这几名刚才还在打闹嬉戏的学员听到教官这一生暴喝,吓得谁也不敢出声,猫一样的开始低头吃起饭来。 因为按照朱楧的规定,学生在学校要无条件服从教官的指示,否则就会受到很严厉的处罚,轻则扣学分不能毕业,重则吃军法,由学校报请朱楧给予其军纪处理,还会在你小子的档案上勾上两笔,从今往后你要是想升官那可就难了。 吃饭时间只有一刻钟,朱楧一言不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吃了几口,便和学员们一起退出了食堂。 晚上,朱楧没有回去,而是在军校找了一间单间住下来,因为他晚上还安排了其他的项目,想要留在这里看看效果如何? 经过五公里越野在内一系列项目的折腾,训练了一天的军官学校的学员全都累了个够呛,学校发出睡觉的信号之后,一个个地就都摊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 没想到还没睡多久,宿舍的门被“嘭”地一声踹开了,一名教官虎着脸大骂道:“都快起来,鼓声响完之后还不到操场集合的,一律扣学分。”就跟这些学员都欠了他家钱似的。 “什么情况啊?还让不让人活了?”一名学员嘟着嘴抱怨道,还没睡醒就被人搞起来,那种感觉真是气得要死啊。 “你废什么话?赶紧给老子起来!到时候扣完了学分,毕不了业怪不了别人!”那名教官又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这一声暴喝估计可以将整个宿舍的学员都吵醒了。 那些学员虽然极其不情愿,但是事关自己的前程,不得不硬着头皮起来,匆匆穿好衣服,向着操场走去。 不愧是根红苗正的军官子弟,鼓声响完之前全都集中到了操场的中央,而且是穿戴整体,整整齐齐地站在那里等着教官的训话。 “你们太慢了!照着这个速度到了战场上早就让人掏了你们的老窝了!现在训练夜间行军科目,所有人点起火把,跟着排头的教官走。先跟你们说清楚,我们去的可是祁连山腹地,你们谁要是没睡醒掉队了,被老虎吃了,那可怪不了别人!”教官依旧是对他们不满意,一副别人欠他钱的表情虎着脸大喝道。 三千多名学员没有人敢违抗命令,全都转过身去,举着火把,跟着排头的教官行军。 这是朱楧制定的训练方法,开始的三个月是人间地狱,会让这群军官子弟后悔来到这里,目的除了锻炼他们的体能武艺之外,还有锻炼他们极强的战斗意志,否则稍微遇到一点困难就想要放弃,那能成什么气候,那绝对不是自己要的钢铁一般的军队。 “快走!快走!你们当中谁要是受不了了,就喊报告退出,退出之后就不用再受这份罪了。当然,你们的世袭职位也不能继承了,得交给你们的弟弟继承,你们就只能做一个普通的军户了。有没有要退出的,喊报告!”那名教官边走边冲着这群学员戏谑道,虽然嘴上在喊着让他们退出,但是谁都能听出来,这是在给他们打气,明白着告诉他们,退出之后,饭碗就没了。 这三千名学员没有一个应声,全都一门心思地向前行进。 朱楧也早已经起来了,当然他是不会去跟这些学员拉练的,只是在后面远远地看着这群为了他家铁打的江山还在拼命努力的人,这种感觉真的很爽。 第二百三十三章 国企兵工厂 对军队就要严格要求,这是朱楧一贯的宗旨,因为军队就是要去跟别人拼命的,想要打败敌人,首先要打败自己,连这么一点点行军的困难都克服不了,寡人还如何指望着你们击败强敌? 朱楧和老朱的治军思想是一致的,就是御下严峻,当年老朱在打天下的时候一名将领丢了城池跑回应天,虽然他已经尽力而为了,实在是当时陈友谅太过强大,并且有常遇春等将领为他求情,但朱元璋还是杀了他。 因为老朱规定,丢失城池的主将一定是死罪不可饶恕,这次你尽力而为跑回来了,我原谅了你。难保下次你尝到了甜头之后,不再尽力,打两下子就跑,回来就说你自己尽力了我又怎么知道真假?我又没有在前线。 所以必须要杀,就是要借你的脑袋告诉所有人,丢失城池之人,罪不可恕,所以你们都要给我玩命去打。就这样才有了洪都硬抗了陈友谅八十多天的奇迹,因为谁也不敢跑了,跑了也是死,还不如跟他们拼了,最起码还能弄个抚恤。自己的家人这一辈子就会有国家给你照顾。 所以朱楧对军队,尤其是军队灵魂的军官要求相当严格,不管是谁,也不管你将来继承的是什么样的高位,进了军校,必须要接受三个月的魔鬼训练,这点小事都抗不过去,养你何用?浪费米饭吗? 天亮之后,朱楧就在侍卫的陪同之下离开了军校,经过自己这几天的观察,他对这所学校的管理状况以及学生们的学习态度还是很满意的。这样的潜力军官才是保卫我肃国的支柱,才值得寡人为你们投资。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些军官都是世袭的,一个人会干一辈子,不是干两年就调动岗位了,因此这批学员将来继承父亲的职位后,再等到他们将自己的儿子送来培训还有十几年的时间,这十几年的时间内,这所军官学校难道就要荒废了吗? 这怎么可以?这不是巨大的浪费吗?朱楧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军官一时没有了,不是还有士官吗?作为肃国基础战斗组织的核心,他们享受着很高的国家俸禄,怎么能不来这里进行魔鬼训练呢?反正他们也是脱产,在家里自己练习也是练,来到学校集体训练也是练,还能培养团队精神。 从今往后,肃国的士官们都要定期来到这里轮训。他要将肃国的军队都打造成后世的戚家军那样的不可战胜的军队。 军官学校的事情算是告一段了,军校已经上了轨道,暂时不用自己操多少心了,接下来该是解决军队武器的问题了。 就算在古代打仗,武器装备的作用也是十分巨大的,穿着铠甲和没穿铠甲的人拼刺刀是绝对不一样的。汉武帝反击匈奴之时,汉军和匈奴人的伤亡比例能达到一比五,即死一个汉军,就得有五个匈奴兵抵命,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两件武器装备——第一件盔甲,第二件是连弩。 有了这两件在古代杀伤力很大的武器,就算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匈奴士兵也不敢和汉军正面交锋。 清朝末年,洋务大臣李鸿章曾经有一句经典的治军名言——“贵精不贵多,贵器不贵人。”第一句很好理解,就不用解释了。第二句广受诟病,甚至有人说他训练的淮军贪生怕死,导致了甲午之战陆军的惨白,还有他建成的北洋水师的官兵们在主炮上晾衣服,导致了中国第一支近代化海军的覆灭。 持这种观点的人,完全都是那些没有上过战场的穷酸文人,屁都不懂,啥活也不干,只知道站在后面瞎比比。 打仗是什么,打仗说到底就是武器和武器的运用,没有武器一切都是扯淡,有了武器才能运用。而且,到了近代,以热兵器为主的战争年代,使用武器要远比制造武器简单的多。就拿普通的步枪为例,随便一个人教一教他,他也会用,但是若论制造,清朝一直都没能制造出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的枪支。 就体力和智力而言,人和人都是差不多的,就拿我国每年的征兵为例,每年都会征很多兵,这些兵来自五湖四海,虽然有优秀的尖子,但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军事天才,大部分还是和你我一样的凡夫俗子。就是这样的凡夫俗子,在经过两年的训练之后,一般都能熟练地使用自己手里的武器,但前提是你得有这些武器。 所以,李鸿章才会说“贵器不贵人”,在他的那个年代,搞到一支枪要远比教会一个人用枪难的多。而所谓人的因素,必须要在双方的武器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才能起作用,一个普通的妇女拿把枪就可以轻易地打死好几个武林高手,更何况是职业军人? 甲午战争的失败,归根到底还是实力的差距过大,看一组数据就可以说明了。甲午战争一共分为陆战和海战两个战场。在陆地战场上,日本一共派出了十二万人的精锐野战师团,全都装备着近代化武器,接受了良好的训练,是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 但是清朝呢?清朝的军队虽然账面上的数字不少,有几十万人,但是真正参战的只有李鸿章的五万三千淮军,就这他们还要负责防守沿海的炮台,兵力十分有限,打到最后只能临时招募一些新兵凑数,后来著名的军阀张作霖就是在这个时候应征入伍的,其素质可想而知。其他的各大总督只是在后面喊着:“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之类的口号瞎比比,谁也不肯上。由于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后,清朝对地方上的掌控力变弱,对他们也无可奈何,只能依靠着李鸿章一个人去和日本对抗。 海战就更不必说了,完全就是李鸿章组建的北洋水师去对抗整个日本帝国的联合舰队,南洋和广东这两支水师居然公开宣布独立,眼睁睁地看着日军消灭北洋舰队。 就连北洋舰队的武器装备已经落后于日本了,翁同龢担任户部尚书的那几年,出于私怨处处刁难李鸿章,克扣北洋水师的经费,甚至以给慈禧太后修园子为名挪用了北洋水师不少钱,导致北洋水师的武器装备落后于日本。 当时的日本举全国之力建设海军,为他们的联合舰队装备了大量的速射炮,速射炮采用了当时先进的退管技术,就是大家经常在电影中看到的,大炮每开一炮,炮管就会向后一退,然后自动复位,这就卸掉了大炮的后座力,使得炮手们能迅速地开第二炮。这是一次技术上的革命,采用退管技术的大炮,一分钟至少可以开五炮,快的可以开六到八炮,射速是北洋水师的原装后射炮的六倍。再加上日本当时的大炮都是装备了开花弹,其爆炸的威力甚至可以燃烧钢铁,比北洋水师的实心弹要强的多。 最后,日本联合舰队的航速也比北洋水师快。这就相对于你打王者荣耀的时候,对方的英雄攻击比你高,攻速比你快,还带暴击,移动速度也比你快,请问这怎么打?有资料现实,在甲午海战中,北洋舰队的命中率还是高于日本联合舰队的,但这也没有什么用,人家的火力比你猛,就算命中率低,打中你的次数也比你多。 可惜的是,一百多年以来,研究这段历史的所谓的学者往往都忽视了双方巨大的实力差距,总是将甲午战争的失败归咎于参战清军的贪生怕死,腐败,训练不勤上面,给他们泼了一百多年的脏水。其实,在整个战争期间,清军总体上表现的还是比较英勇的,只是血肉之躯再英勇,也抵挡不住日本的近代化国家机器。 最可笑的还是那个在主炮上晾衣服的言论,居然有这么多国人推崇,美国海军还在主炮上晒胸罩呢,不一样是所向无敌?持这种言论的人不去正是两国当时巨大的实力差距,进而好好建设国家,反而将决定两国命运的一场大战的胜负归结于晒不晒衣服这样的细枝末节上,还美其名曰见微知著,真是无知且无耻,这种言论的盛行只能拉低国人的智商。 真要是打起来都会去拼命的,但问题是你的武器跟人家差太多,人家隔着几里地以外就能打死你,你再英勇,再铁血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梁启超先生说李鸿章是以一人敌一国,虽败亦不失为一豪杰也,诚哉斯言! 有鉴于此,朱楧决定立即大力发展肃国的军事手工业,由于这个年代还没有工业,他也不会弄蒸汽机等机器化生产设备,所以只能大力发展军事手工业,靠着工匠的手工来打造盔甲和武器。 之所以现在才开始发展军事手工业,是因为第一他之前没有想好军事手工业的发展思路,若是采用唐朝时的模式,凡是武器都有军户出征是自备,虽然可以保证军械的质量,因为谁也不肯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但是这种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不利于军事科技的进步,很有可能会使得肃国的军事科技长期停滞不前,被后来的欧洲超过,开始像清朝那样被人家吊打。 如果,采用宋朝的制度,由国家统一打造器械,也是有弊端的,因为这些器械都是文官们监督打造的,他们又不用上战场,因此对武器质量的要求很低,甚至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得肃国军队的战斗力严重下滑。 明朝末年就是这副场景,打造武器的钱都被那些官老爷贪污了,给工匠的待遇又很低,导致他们干活没有积极性,打造的武器简直不堪使用。辽东的一些士兵甚至嫌国家发的鸟铳质量太差,就将他们卖了,自己再花钱重新请工匠打一把。 那些官老爷打造鸟铳的标准就是能响了就行,至于能不能打死人他们可就不管了,他们打造的鸟铳只配打兔子用。 第二个原因就是钱的问题,打造军械是很花钱的,要花很多很多钱,虽然有回鹘给的战争赔款,但是朱楧不想坐吃山空,而是想着先拿出一部分来搞投资,将钱运作起来,确保钱能生钱,这样才有源源不断地资金搞军备。就跟玩红色警戒是一个道理,不发展矿车,到最后只能穷死自己。 现在钱都运作起来了,军备的问题也该赶紧抓了要不然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还得被别人抢走。 鉴于唐朝和宋朝各自军备的优缺点,朱楧决定将他们结合使用,规定:刀枪剑戟、盔甲等冷兵器由军户或者被征用的民户自备,这一点吸取了唐朝的府兵制的优点,既可以使这些军户为了保命努力准备优良的装备,又能减轻国家的负担。 当然,这样以来,那些军户和保甲内的壮丁可就是有武装的不安定分子了,若是聚集起来,在一个强有力的人的带领之下很有可能给他这个大王惹麻烦。因此朱楧也效仿唐朝,规定军户和保甲内的壮丁无事不得出自己所在的辖区,就算也出也要先打报告,而且未经允许不得携带武器,否则以谋反论处。 而将来的战争主角——火器,则由朱楧设立的肃国军工厂专门研制,为了确保武器的质量,朱楧规定每一件武器之上都要刻上制作它的工匠的姓名,若是工匠有偷工减料,或者马虎大意使得武器出现了质量问题,则严厉追责。 另外,朱楧对工匠们的工资也进行了改革,设立了基本工资加绩效的薪水体系,出于对工匠的重视,朱楧曾经大幅度的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不过现在为了能更好的督促他们干活,朱楧决定也对他们施行这样的差额工资。 朱楧规定的工匠基本工资很低,仅仅够他们养家糊口,而且还必须完成规定数量的合格武器制造,否则要扣工钱。 此外,朱楧将兵工厂的工匠细化,分为盾牌、长枪、弓箭、大刀、火器等几个科目,一个工匠只能做一个科目的事,这样有助于他精益求精,做出更好的武器。肃国的兵工厂制造出来的武器是面向市场的,制造出来之后,除了要装备常备军使用外,还会卖给军户和民户赚钱,为了调动工匠干活的积极性,朱楧规定,完成任务的工匠若是多生产了武器并且卖出去之后,可以在这里面提成,作为自己的绩效奖励,从而提高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水平。 由于朱楧规定的任务数量比较合理,因此肃国的工匠们只要不偷懒,好好干活,基本上每个人每月都可以拿到丰厚的回报,具体来说就是一石五斗粮食以上,而且还不用纳税,不用服役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小康的生活。 人类是智力型动物,科技进步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推动科技进步的主要力量就是工匠,因此朱楧决定大力提高工匠的待遇和地位,除了设立兵工厂这样的国企来养着大批工匠以外,还允许工匠凭借着自己的私人手艺开设手工作坊,打造武器,自产自销来赚钱。 这样以来,工匠们就有了两个选择,一个是进入国企,给国王打工每个月领取商品粮,旱涝保收,干好了还有奖励,而且他们的职位还可以世袭,老子死了儿子替,保证世世代代都有稳定的工作,都有铁饭碗。另一个是自主创业,自己开设作坊来打造农具、生活用具以及肃王不禁止在民间流通的武器来赚钱,干得好的也可以做老板,过上富裕的生活。 不过客观来说,走第二条路混大了的并不多,首先如果民间有了手艺比较出色的匠人,朱楧会想办法将他们都挖到国企来上班。第二,如果一个民营的兵工厂发展的规模十分壮大,那肃王会想尽办法加以限制,派兵站岗监视,甚至是加以收购,因为这个行业实在是太敏感了,如果放任不管的话,被别有用心的利用起来,打造一堆武器来武装一群亡命之徒,那对国家来说绝对是一种隐患。 所以,朱楧虽然允许一些工匠靠手艺赚钱,但明文规定了民间作坊的规模,即工匠人数不能超过二十人,超过二十人以上的,就要被国营资本强行收购,若是有偷奸耍滑,甚至公然抗命的,官府的捕快衙役会请你去喝茶。因此,可以看出,朱楧对待这些民间工匠的态度就是允许他们凭借着自己的技能和经营头脑过上小康甚至是小富的生活,但不能做大到威胁皇权的存在。 当然这个从业人数的限制仅仅限于军工企业,对于一些打造农具和水利设施的民用企业,朱楧的限制还是很宽松的,毕竟它们发展好了,对肃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还是很有促进作用的。 朱元璋为了更好的治理天下,将大明朝的人民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民户,负责种地纳粮,给皇帝提供粮饷;第二部分就是军户,主要负责自给自足,战时帮助朝廷打仗;第三部分就是匠户,负责制造各种器械。 相比较而言,民户和军户的地位相当,都高于匠户,因为这两种户口的人都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只是各自承担的义务不一样,因此谈不上谁比谁的地位高。著名的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李东阳等人都是出自军户。 但是匠户就不一样了,一日为匠户,子孙后代俱为匠户,不可更改,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属于被强制劳动的对象。由此可见,匠户在当时的社会地位有多么低下。匠户一般隶属于军户,给军队打造武器装备,匠户的来源主要是俘虏,或者是“军中不堪征用者”,那些脾气暴躁的大头兵会怎么对他们也就可想而知了。他们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只能领到一些微薄的赏赐,其干活的积极性就可想而知了。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提高工匠干活的积极性,朱楧这才决定将工匠从军户当中独立出来,成立专门打造武器的兵工厂,以及打造其他生产生活用具的民用手工厂。让所有的工匠们都去那里面工作,按照实际的工作业绩来发放工资,明码标价,任何人不得克扣,否则严惩不贷。 从此,肃国的工匠们不再受军户的欺压,不再过着从别人口中乞讨口粮的生活,开始理直气壮地靠着自己的手艺和勤奋来赚钱,来获取工资,让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因此干活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对手艺的要求也越来越精。因为你的手艺不精的话,你打造的东西就卖不出去,卖不出去就拿不了提成,只能靠着基本工资过苦日子。 之前,工匠们都认为他们干的是苦差事,是低人一等的活,每天做梦都想脱离匠籍,甚至一些胆子大的都开始逃跑了。自从朱楧改革了工匠制度之后,他们突然发现自己从事的行业成了香饽饽,他们每个人都成了拿着铁饭碗的国企职工,旱涝保收,还可以将职位传给儿子,实在是比那些民户一点都不差。那些民户每天都要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一年下来除去税收能剩下的也不比他们多多少,更何况他们还要服徭役,工匠不用服徭役。 最重要的是,工匠的薪水稳定,只要你不偷懒,就绝对饿不死你,而那些民户种田哪里还能免得了旱涝蝗灾,田地歉收的情景呢? 有个稳定工作的感觉真的很不错,最起码不用担心断粮。这些工匠们都十分感念朱楧的恩德,并且每个人心里都绷着一根弦,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手艺,生怕手艺被人比下去之后丧失了这个稳定的铁饭碗。 为了能培养出更多的工匠,朱楧又想开办学校了,这次开办的学校是职业技术学院,专门针对工匠而成立,除了读书识字之外,还要学习各种器械的制作,算术、物理、化学知识也占了更大的比重。 第二百三十四章 秘密兵工厂的选址 朱楧虽然是文科生,但好歹也是考上大学的人,中学时期还是学了一些简单的物理、化学原理的,像什么力学定律之类的还记得,因此亲自编纂教科书,教给了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们,好让他们为自己培养出更多的合格的工匠。尤其是几何算术的科目,是职业技术学院的重中之重,算术是一切学科的基础,没有算术,后世的大炮、导弹绝对打不了这么准。 之前为朱楧主持大水车建造的胡匠头有幸被朱楧任命为肃国兵工厂的总办,隶属于工部,不过照例要由司礼监派一名太监做监督,以保证兵工厂能按照朱楧的意图来为肃国服务。 这位胡匠头对朱楧可谓是感激涕零,之前谁把他们这些工匠放在眼里啊,动辄呼来喝去,不仅要完成公家的任务,还经常被大小官员派私活,去给他们盖房子修园子等等,苦不堪言。 现在好了,王上不仅让他们另起炉灶,自成一家,自负盈亏,从此不必在受那些官员的盘剥,还把这第一任兵工厂总办的职位给了他,虽然王上爷没说总办是个几品官,但是怎么着大小也算个官,没想到咱老胡这辈子还有能当官的时候,当即给朱楧种种地磕了几个响头,跪在地上信誓旦旦地保证道:“多谢王上恩典,小人一定将我肃国的兵工厂办好,为王上多多打造精良的武器,以助我王征战四方!” 朱楧心头一乐,这货还真是个当官的料子,屁股还没坐热呢,拍马屁的功夫倒是一套一套的,笑着说道:“起来吧,这些年来你为我肃国监造了数不清的大水车、手压机以及兵器,功不可没,将兵工厂交给你寡人还是很放心的。不过,你不要急着高兴,寡人还有几件秘密任务要交给你做,这几件事事关我肃国的发展大业,你一定要办好,并且不许对任何人泄露出一个字,否则满门抄斩!” 那位胡匠头被朱楧说的最后这四个字吓了一大跳,全身地汗毛都紧张起来,他实在是不知道王上要将什么样的大任交给他,抬着眼带着一丝恐惧的眼神看着朱楧,小心翼翼地问道:“敢问王上是什么事?小人就算是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 朱楧脸色一寒,十分严肃地说道:“不需要你肝脑涂地,只要你用心当差就可以办好这件事。”说完,就将自己打算开发哈密地区的锡矿制作马口铁进而生产罐头的事以及他自己对火绳枪的一些基本的了解告诉了胡匠头,希望他能将这些玩意弄出来。另外,朱楧知道,后世的大炮都是后装的,而明朝初年的大炮都是前装的,前装炮的射速和威力都比不上后装炮,因此他也希望胡匠头能带着手艺熟练地工匠试着制作后装炮。 制作马口铁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是将锡融化掉之后,再将铁片放进去镀一层锡,而生产罐头的原理也很简单,就是将肉放到马口铁内,再将其放到沸水中用蒸汽杀菌,然后在将口封好,这样就可以保证马口铁内的肉长时间不变质。这些都是后来的人在无数次的实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方法,同时也建立在人类对于食物的腐烂是由细菌造成的这个基本认识之上,朱楧来自后世,对这些简单的原理也听说过,自然就十分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 火绳枪的原理就是用一根可以长时间点燃的火绳来引发枪膛内的火药,进而将枪膛内的弹丸催射出去,将火绳点燃之后夹在一个转轴的一端,转轴的另一端就是扳机,开火时一扣动扳机,转轴就会将燃烧的火绳压到枪膛里,点燃火药,发射弹丸。火绳的制作方法也比较简单,用几股细亚麻搓成导火索,用醋煮或者用硝酸钾泡一段时间就行。硝酸钾是硝石的主要原料,也不难弄,虽然以明朝的科技提炼的纯度不会很高,但是能用就行。火绳枪是火器发展史上的革命,可以说是现代步枪的雏形,单看外形已经非常像,没有什么大的分别。火绳枪的问世,改变了之前火铳必须由两个人操作并且很难瞄准的缺点,使得火器的威力大大加强。 这些操作后世的网站上都有专门的讲解,朱楧也都看过,虽然他自己不会弄,但是可以将这些基本原来告诉工匠,让他们去琢磨。 推动世界发展的科技往往就是在不懈实验之后的一点灵感来袭,值得庆幸的是,朱楧已经知道这些灵感是什么了,因此可以将他们堂而皇之的告诉工匠,让他们冲着这个方向去实验,实在是有些欺负别人。 不过不这么做也没有办法,毕竟将来的敌人朱棣和帖木儿都不是省油的灯,自己要想战胜他们就要倾尽全力,不能管什么胜之不武,而且火绳枪再过五十年就要在欧洲问世了,提前五十年搞出来也不算什么了不起的外挂,又不是搞出了加特林,蒸汽机。总体来说,火绳枪还算是属于这个时代的物品,就算出现了火绳枪之后,热兵器也在今后几百年的时间内都没有完全取代冷兵器。明朝的鸟铳也好,日本的铁炮也好,都需要冷兵器的配合与掩护,因此就算朱楧现在搞出了火绳枪,也只能在军事装备上领先世界一点点,绝对形不成碾压的优势。 火绳枪虽然在威力,射速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还是有缺点的,缺点就是填装麻烦。每开完一枪后,都要打开枪的后堂里装火药的槽,重新倒上火药,然后再装铅弹,重新开下一枪,操作还是比较复杂的,因此也十分影响射速,训练有素的射手一般两分钟也只能开三枪,真要是打起来,火力还是不够凶猛。 这个问题也没有别的解决办法,只能大量生产火绳枪,然后装备到部队在以三段击来打击对手了。如此一来,才能形成持续密集的火力。 至于后装的那种佛郎机炮,以至于是红夷大炮,朱楧就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弄了,恨只恨自己当时没有留意这方面的资料,现在想要弄去无从下手,只能完全寄希望于工匠们的智慧了。 对于朱楧这些构想,胡匠头听得云里雾里的,真不知道咱们这些王上脑子里装了多少东西,咱干了一辈子的工匠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什么罐头还有什么鸟铳。但他到底是个懂行的人,单单靠听就已经知道这两样东西非同小可。罐头如果弄出来以后行军打仗就再也不用担心军粮的问题了。那个鸟铳要是弄出来,威力可比现在的火铳大多了。 怪不得王上如此谨慎,不让咱泄露一个字。胡匠头当即知道了事情的轻重,浑身上下每一个汗毛都紧张了起来,对着朱楧重重地磕了一个头,用无比坚毅地眼神看着朱楧说道:“请王上放心,从今以后,臣就带着一干精干的亲信专门负责研究那个罐头和火绳枪的做法,在将他们做出来之前,臣等绝不回家。”这位胡匠头已经不失时机地向朱楧称臣了,要知道在古代想称臣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你首先得是官才行。 朱楧就是喜欢他这副不破楼兰誓不还的决心,搞科研就是需要这股倔劲和钻劲,不能害怕失败,当年爱迪生发明一个电灯泡都失败了一千多次,更何况是做出吊打对手的大杀器,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微微地笑道:“好。寡人会在哈密给你们建立一个秘密军工厂,你们就在哈密,以挖铁矿为名,寻找锡矿,另外再秘密地研制罐头和火绳枪。锡矿应该在明山一带,你们好好找找。” 胡匠头微微抬了一下头,用狐疑地眼光看了看朱楧,实在不知道朱楧到底是怎么知道明山一带有锡矿的,但他也不敢提出质疑,当即磕了一个头,道:“臣记住了,臣一定竭尽全力。” 朱楧微微地点了点头,思索了一下,道:“你先退下吧,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准备,过完年你就带上你的人去哈密为寡人研制这两样东西。至于办理职业技术学院的事情,你就交给其他人好了。” “臣遵旨。”胡匠头又向朱楧重重地磕了一个头,然后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心里开始盘算着自己的班底,必须是老实可靠而且手艺又十分精湛的人才行。 胡匠头走后,朱楧又开始一脸惆怅的沉思起来,老朱虽然裁撤了锦衣卫,但以他的性格,肯定不会甘心从此当睁眼瞎,他一定会用其他的方式来监听肃国的一草一木。因此,研制罐头和火绳枪的事情一定要秘密在秘密,否则若是让老朱知道自己搞出了这么两件大杀器,他肯定会用各种手段逼着自己交出来,而自己现在是没有实力与他相抗衡的。 到底怎样才能瞒过老朱的耳目呢,朱楧煞费苦心,突然感觉自己像是刚建国时期的领导人,为了瞒过敌对势力来搞出原子弹等武器,费劲了心思。 最是无情帝王家啊,儿子防着老子,老子防着儿子,侄子防着叔叔,叔叔防着侄子,真是让人伤透了脑筋。 兵工厂和职业技术学校就在朱楧的大力推动之下举办起来了,校址和兵工厂的厂址也已经开始破土动工,肃国的工匠们都很高兴,眼看着一点点建立起来的厂子心里都美滋滋的,这可是他们的铁饭碗啊,是他们将来赖以谋生的场所。军户和民户也很期待厂子的建成,因此这代表着他们将来会有更加精良的武器,在战场上也会获得更大的功劳,付出更小的伤亡。 兵工厂的总办朱楧就交给了胡匠头,但临时为了掩人耳目让他能安心弄出火绳枪和罐头,又派给了他另外一个差事——去哈密寻找铁矿以解决肃国缺铁的问题。兵工厂的事情暂时就由其他的人负责。 而之前军校的校长朱楧则任命了一个善于训练新兵的指挥使褚玉成负责,很多人都知道老蒋是靠着黄埔军校起家的,很疑惑为什么朱楧不兼任军校的校长,反而给了别人。要知道,从这所军校里出来的都是肃国未来的军官,若是都成了这个人的子弟,那岂不是对王权有很大的威胁? 持这种观点的人是很不了解老蒋的,如果老蒋只是一个军校校长的话是绝对挤不走汪精卫的,因为汪精卫当时是广东省主席,而此时的国民党就占了广东这一个省份,也就是说汪精卫实际上相当于国家主席。一个小小的校长跟国家主席对抗,你以为学生们会站谁?跟你关系再好也不行啊,毕竟大家上军校都是奔前程的。校长只是负责训练学生,最大的权力无非是给你一个优秀毕业生的称号,而国家主席可是负责使用军官的,是可以决定你的官位和前程的,那头炕热那头炕凉,不难衡量。 实际上,在老蒋与汪精卫闹翻之时,他已经凭借着自己出色的工作能力先后升任军人部长以及广东卫戍司令,尤其是这个广东卫戍司令更加不得了,前面说过,此时的国民党就占了广东这一个省份,因此广东省卫戍司令实际上就是掌握了国民党部队的兵权,可以对那些大小军官们生杀予夺。 决定对方命运的权力以及深厚的师生之情,促使黄埔军校出身的将领们在老蒋与汪精卫的争斗之中,全都站在了老蒋这一边,促使他登上了权力的顶峰。 所以,朱楧根本没有必要非要去自降身份担任什么军校的校长,他是肃国的国王,肃国所有军官的生杀予夺的权力都在他的手里,想要承袭父亲的职位也要得到朱楧的首肯,兵曹签发的文件,一个校长只是负责训练而已,最多跟学生有点香火情,真要是敢造反哪个学生脑子抽风了会站在他那边? 所以根本不会威胁到朱楧的王权。 这两件事情定下来之后,接下来就是如何建立秘密军工厂悄悄地研究罐头和火绳枪了,关于这件事,朱楧还没有眉目,此事又过于机密,不能拿到朝堂上去商量,还真让他伤透了脑筋。 这天晚上,朱楧留宿在迪丽娜扎的寝宫。迪丽娜扎见朱楧眉头不展,心事重重,不知道他遇上了什么烦心事。她是个很有心思的人,当着宫女太监面不会问朱楧的心事,因为她知道朱楧这个人很谨慎,在有外人在场的情况下,是不会吐露自己的心事的。 迪丽娜扎命人准备了一桌可口的小菜,又烫了一壶女儿红后,便挥了挥手,将屋内的宫女和太监全都打发到了外面去。偌大的宫殿就剩下了他们两个人,迪丽娜扎站起身来,一双素手拿起酒壶给朱楧倒了一杯酒,然后轻轻地端到他的面前,盈盈地笑道:“臣妾不知道陛下有什么烦心事,但愿这杯酒能为臣妾解除陛下的一点点忧愁。” 朱楧会心一笑,扭头看了看这个双手献酒的美人,暗道自己真的是蠢,守着这个知心知己的美貌智囊不用,自己一个人唉声叹气有什么用,单手接过酒杯,在眼前转了转,然后放到嘴边,仰头一饮而尽,道:“爱妃,你还记得你劝寡人自立的话吗?” 迪丽娜扎心头一喜,看来王爷是听进去她说的话了,这不仅证明了她的智商,更是说明了王爷对她的重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能比这个还让她开心,盈盈一笑道:“当然记得,陛下终于肯听臣妾的话了么?”说完,又拿起酒壶,给朱楧的空酒杯倒满了酒。 朱楧又仰头喝了一杯,扭头看着容颜绝世的端妃,带着一种考考她的语气笑着问道:“那你还记得你劝寡人自立的方法吗?” 迪丽娜扎用筷子给朱楧夹了一口菜,用另一只手托着送到朱楧的嘴边,喂他吃下去之后,笑道:“陛下又何必再问臣妾,想必陛下胸中也早已经有了成算了吧。大明虽大,但只要陛下降服了北面的瓦剌和西面的回鹘,那将来不管是谁当皇帝,都不敢轻易动你了。这样以来,陛下就可以避免历史上那些被削的藩王的命运了。” “是啊。”朱楧抬着头看着前方,若有所思的说道:“寡人现在处于四战之地,而且国家还很狭小,国力还不充足,若是等占据瓦剌和回鹘的资源,那寡人就会成为一个不比大明差多少的强国,大明的皇帝就不敢动寡人了,否则就会面临着自身大出血的局面。” “陛下明鉴,而且依臣妾看来,以陛下的英明神武,想要降服这两个国家不是难事,只要陛下在父皇还活着的这几年之内,整军经武,励精图治,拿下这两个强国,那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子孙后代永享万里江山。”迪丽娜扎盈盈地站起身来,走到朱楧的身后,双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捏了起来,她知道自己的男人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作为他的女人,有义务用尽一切手段让他开心、放松。作为女人没有办法像武则天那样自立门户,只能依靠着自己的男人生活,男人好了,她才会好。 朱楧拍了拍她放在自己肩头的素手,以示对她的细心表示感谢,仍旧愁容满面的说道:“西边的回鹘还好说,已经被寡人打残了,再加上有帖木儿帝国的蚕食,短时间内是恢复不了元气的。等寡人将肃国建设的事宜都安排好,军力恢复之后,就可以发兵灭了它。但是,北边的瓦剌可不是好对付的,倒不是他们有多强大,而是他们都是骑兵,逐水草而居,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实在是很难消灭掉,而且,在大漠中行军,粮草是很难运输的,这是寡人最为头疼的问题。” 迪丽娜扎是蒙古人,自然知道瓦剌的习性,这个瓦剌不是成吉思汗的后裔,而是一个与铁木真家有世代通婚关系的政权,之前隶属于北元的领导,北元被蓝玉灭掉之后,开始单飞,这几年在草原上逐渐发展壮大,已经渐渐地对明朝形成威胁。 不过,她既然已经嫁给朱楧,自然是万事都以自己的夫婿为纲,不去顾什么民族大义,仍旧边轻轻地给朱楧按摩,边慢条斯理的解释道:“陛下说的不错,瓦剌和其他的北方游牧民族是逐水草而居,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们哪里都能去。因为北方大漠也不是哪里都是水草丰美的,一般来说漠南的水草较为丰美一些,北方由于气候寒冷就差很多了。依臣妾所知,瓦剌的主力向来都是盘踞在水草丰美的扎布汗河附近,距离哈密大约有一千二百余里。只要陛下翻越阿尔泰山,直击瓦剌的老巢,他们就不得不迎战或者迁移到比较贫瘠的地方,势力从此大损。” 朱楧不禁心头一喜,仰起头抬眼看了看自己这个既美丽又足智多谋的爱妃,王后擅长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淑妃心细如发将寡人伺候的舒舒服服,贤妃精于算账,将肃国的各项钱粮账目打理的井井有条,不让寡人操心,而这个端妃却是精于军事谋略,简直就是个女诸葛,天佑寡人啊,给寡人派来这么多贤内助。 朱楧一时兴起,竟不顾迪丽娜扎是后宫的身份,跟她畅谈起国事来,笑道:“爱妃所言甚是,但是千里运粮绝非易事,更何况是在遥远的大漠。若是瓦剌与我们躲猫猫,大军过去的时候先跑路,等我们撤军之后在回来,那该怎么办?我们岂不是要空跑一趟,白白浪费大量的国力?” 迪丽娜扎眉头紧蹙,这也是她最为担心的问题,而且这段时间她也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依照她的估算,想要远征瓦剌,达到自己的战略目的至少需要八万到十万大军,这么多军队每天消耗的粮食都是一个天文数字,若是一躺一躺地空跑,不需要瓦剌反击,自己就可以将自己拖死,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一个万全的方法,只能皱着眉头,带着一丝歉意地对朱楧说道:“回禀陛下,汉武帝反击匈奴时,用五个民夫供应一个骑兵,将鼎盛汉朝的国力全都掏空了,都没有彻底解决北方边患问题,这个粮食问题确实是征服瓦剌的最大问题。只是臣妾愚钝,到现在还没有想到为陛下分忧的办法,实在是惭愧之至。” 第二百三十五章 天山兵工厂 朱楧微微一笑,拍了拍她放在自己肩头的素手,安慰道:“爱妃不用自责,你能帮寡人分析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若是女人能当宰相,寡人一定封你个宰相当当。” 迪丽娜扎知道朱楧在打趣,甜甜一笑,道:“臣妾放着好好的王妃不做,做什么宰相?更何况,父皇有明令,禁止设立宰相,大王忘记了吗?” “也是,寡人倒是把这件事给忘了。”朱楧一拍脑袋,故意装作十分自责的样子说道:“其实粮草的问题寡人已经想到解决的办法了,只是现在还差最后一步需要爱妃帮忙参详。”说着,就将生产罐头的计划告诉了迪丽娜扎。 迪丽娜扎肯定是不知道罐头是什么,不明觉厉,瞪着吃惊的大眼睛看着朱楧,实在是搞不明白自己的这个王爷脑袋里装了多少稀奇古怪的东西,道:“若是这个罐头真的如陛下所说的那么厉害,可以让熟食半年不变坏,那征服瓦剌就没有什么问题了。至于陛下所考虑的秘密生产的问题,臣妾倒是有一计。” “哦?”朱楧顿时一脸惊喜的看着迪丽娜扎,看来寡人没有找错人,这个足智多谋的小妮子瞬间就给寡人想到了办法,笑着问道:“快说,什么办法?”语气已经带着一分猴急了,就像是马上就要入洞房的新郎官一样。 迪丽娜扎自然不敢去吊大王的胃口,甜甜一笑,老老实实地说道:“陛下可曾曹操设立七十二疑冢的故事?哈密地广人稀,草原众多,只要陛下以围猎为名,圈几个猎场作为掩护,再在最隐秘地那个猎场中设立秘密军工厂,所有的猎场都派兵看管,不许别人靠近,不就很好的解决了军工厂隐秘性的问题了吗?” 对啊!真是个好办法,用这个疑兵之计却是可以骗过别人的耳目,堂堂一个国王,又处于贪玩的年龄,建造几个猎场来围猎简直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没有人会起什么疑心。娶这个老婆真是赚大发了,不枉寡人拼死拼活地将她救回来。 朱楧实在是太激动了,转身站起来,一个熊抱就将迪丽娜扎横抱起来,朝着她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笑道:“你个小妮子可是帮了寡人的大忙了,寡人没有白疼你,说罢,你想要什么赏赐,寡人都答应你。” 见到自己的意见能让心爱的大王如此高兴,迪丽娜扎心中也是十分开怀,将头埋在朱楧怀里甜甜一笑,道:“这都是臣妾该做的。将来陛下当上了九五之尊,君临万国,到时候臣妾想要什么还不是陛下一句话的事,何必急于一时?” 朱楧将她横放到桌子上,君临到她的身上,摸着她俏丽无双的小脸笑道:“寡人没有看错你,你真是个识大体的妃子,你对寡人的江山贡献很大,居功至伟,将来寡人要是能君临万国,你就是贵妃。而且,咱们两个生的儿子也会享受很大的封地。” 迪丽娜扎抿着嘴微微一笑,娇羞道:“到时候怕是臣妾人老珠黄,被陛下忘到了脑后。” 朱楧没有理会她,低头吻住了她娇艳的红唇,然后开始行使自己作为丈夫的权力。这一夜,又是美妙的一夜。 转眼间已经是洪武二十七年的寒冬腊月,眼看着新年将至,朱楧回顾了今年一年的工作历程,还真是忙碌充实的一年,年初先是与迪丽娜扎谈判,到后来大战回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赢得胜利之后,又开始重新建设肃国,到如今肃国的各项建设事业都在蓬勃发展,之前损失的兵力也已经恢复,每天还有大量的百姓从内地迁徙到肃国来发展淘金。 朱楧在肃国施行的是美国当年的《宅地法》,即内地的居民若迁到肃国来,只需要交纳少量的金钱就可以获得大片的土地,并且永久归自己所有,从今往后,土地下面挖出的任何东西都是自己的,万世不易。这就吸引了内地的一些有实力的人前往肃国重新置产兴业,他们花大量的资金圈占土地,雇佣农民或者干脆购买因为国家被灭而沦为奴隶的人耕种,第一年免征,从第二年才开始纳粮,实在是让很多人心动不已。 朱楧虽然也圈地建造农场,并且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皇家农场的扩建,但是他绝不因此而打击私营资本,他采取的是公私资本共同发展的模式,即井水不犯河水,你圈你的地,我占我的农场,大家谁也不干涉谁。 只不过朱楧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实力十分雄厚,私营资本每前进一步,他的国营农场就会前进两步,因此也不用担心他们做大威胁国家的税收收入。 朱楧的农场采取的是半机械化经营,耕地、播种、除草都使用了大量的马拉耧车和牛拉耧车,每一大块农场都修建了十分发达的灌溉系统,不管是风调雨顺的丰年还是干旱之年都可以保证农场的收入。朱楧为了保障自己皇家农场内农户干活的积极性,给他们的工资和奖励制度也比较丰厚,足以让这些人放弃拥有土地的念头来跟着皇家干。 自己一家几口人种那几亩薄田也落不下多少粮食,还要交税,碰上干旱之类的灾年很有可能会歉收,还要靠借债度日,而在王上的农场里打工,每年发的工资不比自己干少,而且由于王上采取的是大农场机械化作业,劳动效率十分地高,双马拉耧车的播种速度简直不是人力可以仰视的,水利系统也十分发达,基本上不需要担心歉收的问题,这一点就吸引了很多农民自愿加入皇家农场去打工。 因此,在私营农场不断壮大的同时,朱楧的皇家农场也在不断发展,前者为他纳粮,后者直接为他产粮,使得他的粮食始终十分充裕,肃国的人民基本上每顿都可以吃上白面,每天都可以吃上肉,如此良好的生活条件,自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前往肃国定居。 今天已经是腊月二十了,马上就要过年了,在今天的早朝中,朱楧兴致勃勃地宣布全国放假,过了正月在上班,引得群臣一阵欢呼,当然他们也不忘向王上道贺,君臣互相致以新年的问候,场面一片其乐融融。 晚上的时候,朱楧将自己的老婆们全都叫到了王后的寝宫,并且请她们吃火锅,这火锅当然是朱楧刚刚研制成功并且已经投放市场的重庆火锅的前身。被后世用实践证明了的名吃果然不同凡响,刚一投放市场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由于冬天是吃火锅的最佳时节,重庆火锅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已经超越了肃国的烤鸭。 “好辣啊,好好吃。”朱楧的几名后妃很明显被火锅的味道给折服了,除了王后孙云琦有孕在身只是尝了尝以外,其他几个都是边被辣的哈哈直叫,边大口大口地吃火锅。 朱楧看着她们几个这副逗比样子,心中不由得一乐,奢侈享乐的兴致又勃然兴起,对着侍立在旁的听薇说道:“去把寡人的那几个舞女叫过来,此情此景怎么能没有舞曲助兴?” 听薇立即敛衽,屈膝道了一个万福,向小猫一样恭恭敬敬地说道:“是,臣妾遵命。”说完,没有差遣手下的宫女,而是自己迅速地跑了出去给王上召舞女进殿。她知道,王后怀孕的这段时间是她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因为朱楧出于对王后的疼爱,会经常来这里看望她,而王后又不方便行房事,所以往往命她和吟荷两个人代劳,因此这段时间是她接触王上最频繁的时间,必须要好好表现,争取得到王上更多的宠幸,为王上生个一男半女,巩固自己的地位。 被朱楧选中的那五名才貌双绝的五个丽人没多久就在听薇的带领下来到了王后的寝宫,她们穿了一身朱楧特地设计的皮裙皮裤,十分性感,而且她们的助手还带了很多准备换的衣服,想要开一场朱楧所说的演唱会来讨得王上的欢心。 五位丽人来到王后的寝殿之后,急走几步,来到朱楧和众位王妃的火锅桌前,盈盈跪下,叩头道:“奴婢拜见王上、王后,三位王妃。王上千岁,千千岁,王后、王妃万福金安。” “起来吧,为寡人舞劲舞助兴。”朱楧喝了一杯酒,兴致盎然的命令道。搂着老婆边喝酒边吃火锅,还有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的女团为自己起舞助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日子能比这个更加逍遥? “奴婢遵旨,愿为我王助兴。”五名丽人随即起身,摆开姿势舞了一段根据朱楧提供的动作,自己编排的舞蹈,看的朱楧不禁开怀大乐。 晚饭吃到尾声之时,朱楧突然没头没尾地宣布道:“王后,诸位爱妃,咱们今年过年不在敦煌过了,要换个地方。” 王后孙云琦和贤淑二位立时面面相觑,在敦煌待的好好的为什么要突然换地方呢?孙云琦摸了一下微微隆起的小肚子,甜甜地笑了一下,问道:“王上想去哪过年啊?回张掖吗?” 朱楧摆了摆手,十分淡定地说道:“不回那个小衙门了,王后你坏了身孕,自然要去一个更加好一点的地方养胎,咱们去哈密,哈密的王宫可比敦煌的大多了。”时间紧迫,再加上朱楧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既然已经决定在哈密建立秘密军工厂了,就要立即动手,更何况还要设置许多猎场来作掩护,自己不亲自去,那明显就是骗人的,设置那么多的猎场干什么? “去哈密也好,端妃妹妹嫁给王上这么久了还没有回去看看,我们就罢了娘家在万里之外,而端妃妹妹的家就在眼前,如何能不回去呢?”孙云琦微微一笑,顺着朱楧的话说道。孙云琦是个恬静的女子,自己也无心参与政事,再加上怀了身孕,朱楧也不打算拿些军国大事来让她费心,因此也没有告诉她设立兵工厂的事。孙云琦还以为是迪丽娜扎想家了,游说了朱楧才使得他想去哈密过年。 迪丽娜扎害怕王后吃她的醋,影响二人关系的和谐,听到孙云琦这么说后立即辩解道:“多谢姐姐记挂着妹妹,王上想去哈密主要是想在那里设立几个猎场打猎。哈密的草原很广阔,在那里狩猎十分方便。”在没有朱楧允许的情况下,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泄露肃国的机密的。 “猎场?”王后孙云琦和贤淑二妃一听这两个字内心都不由得打颤了一下,上次王上就是跟你这个哈密公主打猎弄丢了,害得她们担惊受怕了好几天,自此之后不管为什么,一听到打猎两个字,她们三个的心里就空落落的。 朱楧看她们的表情就知道她们的心思,拍了拍孙云琦的肩头,冲着她微微一笑,安慰道:“王后放心,从今以后寡人打猎绝不会在孤身犯险,之所以要设置猎场就是要限定打猎的区域,这样以来,无论如何也不会在失踪了。” 孙云琦的一颗心算是“扑通”一声落到了肚子里,想想朱楧说的也有道理,笑道:“既然这样臣妾就放心了,王上日理万机,为了肃国的人民日夜操劳,偶尔去放松一下也好,只是千万要注意安全。” “王后放心吧,为了你和太子的安全,寡人也不会再轻易犯险了。” 这顿饭吃的极其腐败,其乐融融,晚上朱楧就留在了孙云琦的寝宫,依旧是由听薇和吟荷两个人伺候,度过了美好的一夜。 第二天的时候,朱楧就带着车驾和一万禁军以及肃国的主要官员匆匆赶往了哈密,那些官员也只能携家带口去哈密过年,没办法,谁让他们是人家的臣子呢,若是不跟王上保持一致,王上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让他们从云端跌落。 哈密的大王宫早就打扫干净,朱楧堂而皇之的搬了进去,只是这座大王宫虽然比沙洲王的还要富丽堂皇,但还没有达到朱楧的要求,毕竟只是一个小邦之主的王宫,再气派能气派到哪里去。 朱楧决定在将来一定要建立一座自己的王宫,不能比朱老四后来建造的北京故宫小,建筑风格要采取中西合璧的方式,因为朱楧很喜欢欧洲的古典建筑,尤其是石头建造的城堡,既富丽堂皇又坚固耐用,比木制的要好很多,最起码不用经常修修补补。 只不过,中原地区没有专门的石匠,想要建立自己的城堡看来要打败帖木儿进军中亚才行,中亚最著名的历史名城就是现在帖木儿的首都——撒马尔罕,这座城市有几千年的历史,自亚历山大大帝开始就一直担任首都兼中亚中心的地位,位置在今天的乌兹别克斯坦境内,距离新疆边界大约有五百里的距离。 撒马尔罕处于丝绸之路的枢纽地区,连接着中国、印度、波斯三大文明古国,是通往西方的必经之地,最早由善于经商的粟特人在公元前五世纪建立,与西方的历史名城希腊、雅典、巴比伦同龄,至今已经有了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汉朝时期被称为康居。 善于经商的粟特人将撒马尔罕建立的美轮美奂,在古阿拉伯文献中被称为“东方璀璨的明珠”,由于处于丝绸之路的枢纽位置,这里四方商贾云集,是中亚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各种文化互相交融,犹如唐朝时的长安,一派国际大都会的气象。 公元前四世纪,亚历山大大帝攻占该城时不仅赞叹道:“我所听说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只是撒马尔罕比我想象的还要壮观。”遂决定定都于此。 后来,撒马尔罕是中亚强国花刺子模的都城,曾经辉煌一时,只不过被铁木真夷为平地,变成了一片废墟。帖木儿占据撒马尔罕后,发誓要将撒马尔罕建成中亚的中心,于是将被征服地区的珍宝以及能工巧匠全都集中到撒马尔罕建立了辉煌的宫殿和清真寺。这座历史名城这才恢复了它以往的繁华。 朱楧对撒马尔罕城早已垂涎已久,不仅是因为它辉煌灿烂的历史和繁华的现状,更是因为它不可替代的地理位置。撒马尔罕可以说是亚欧大陆的忠心,向东可以控制大明,向北和东北可以控制大漠,进而加强对大明的控制,向南可以控制印度,向西南可以控制波斯以及阿拉伯,向西北可以直入欧洲腹地。若是自己真的打下了整个亚欧大陆的话,那也会选择在这里建都,再在大明设立一个陪都,封王镇守。 将来地盘若是扩大的话,朱楧还是想效仿老朱的封建藩王的制度,因为古代的交通实在是太不发达了,再英明的君王,再高效的国家运转机制也不可能将整个大陆控制起来。 若不在边远地区分封儿子为王,在那里镇守的将军就会做大,容易尾大不掉,这样以来,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很有可能就为别人做了嫁衣。 现在想这些事情还太早,当务之急还是先将秘密军工厂建好,猥琐的发育自身的实力,等着老朱死后在将来的大战中一鸣惊人。 在隆隆的鞭炮声中,朱楧和他的家人在哈密迎来了洪武二十八年的新年,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朱楧特地赏了自己的一后三妃每人十匹锦缎来让她们做新衣服,赏了听薇和吟荷这两个小老婆每人无匹锦缎,又上了自己选出来的那五个宠物每人三匹锦缎,众人一片欢腾,齐齐拜谢自己的王爷。 肃王的御用猎场也开始匆匆忙忙地建立起来,朱楧将带来的一万禁军全都撒了出去,总共圈了大大小小十几个猎场,并且又征用了哈密当地的一些民夫把守,不许生人靠近。 这么做又花了不少银子,一些御史劝谏的奏折没几天就从敦煌发了过来,一个个地痛哭流涕地劝谏朱楧,肃国的国力刚刚恢复,万望我王不要沉迷于享乐以浪费国家的钱粮,应该励精图治,继续积累实力。 朱楧对这些奏折的处理态度还是之前的留中不发,他心里知道这些御史们也都是为了他好,并不是像后世的东林党那样为了骂而骂,甚至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故意表现的很正直来劝谏君王,只是他的心思又怎么能告诉这些御史,这样以来岂不是人尽皆知了?所以只能对此采取不理会的态度,任凭他们骂个够。 军工厂的选址以秘密为第一要务,就算不靠近资源也没关系,可以派人秘密地将资源运过去,因此朱楧的理想地址是天山腹地,那里人迹罕至,很适合研究火器这种带响的东西,就算是天被你炸了个窟窿,那也没人知道。 为了掩人耳目,朱楧特地将好几个猎场的位置选在了天山腹地,并且最终确定了山间的一处盆地为军工厂的地址。这处盆地四面环山,只有两条路可以出去,十分有利于秘密防守。而且这里有一条河流经过,不用担心用水问题,实在是难得的好去处。 朱楧命令士兵将这一带把守起来,对外宣称是猎场,也准备了一些狩猎的工具,但在其最核心的位置,却是秘密军工厂的所在。 胡匠头对这个地址十分地满意,对王上的眼光十分的佩服,将地址建在这里,已经可以完全与世隔绝来搞研究了,只要将盆地的两个出口堵死,再在河流流入流出的两端设立木栅栏派人看管,就可以杜绝不法分子混进来。胡匠头表示一定按照朱楧的思路一年之内将罐头、火绳枪和后装炮全都弄出来,实现我王的科技强军的目标。 猎场建好之后,为了掩人耳目,朱楧也带着迪丽娜扎和一众手下打了几场猎尽兴,并将所获得的猎物全都赏赐给了士兵,获得了他们的一众拥护。 第二百三十六章 于阗归附 转眼间已经是洪武二十八年的阳春三月,王后的肚子已经隆起的很明显,她每天都摸着自己的肚子跟宝宝说话,埋藏在心底的母爱,瞬间泛滥起来。 朱楧照例每天都去看一看孙云琦,但不是每次都留在她那里过夜,因为他还有其他的妃子要照顾,这几个女人对他都不错,都是跟着他并且帮他将一穷二白的肃国建设成富庶之国的人,对谁也不能冷落。 这一天朱楧留宿在黛昱竹的房间内。淑妃黛昱竹本来是要在学校里上学的,但朱楧让她上学的目的是为了改变古代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风气,并不是想真的将她变成一个女学霸,因此这次来哈密就把她带上了,离开了这个温柔乖巧的小女奴生活的滋味到底会变得淡一些。 黛昱竹是个很守规矩的学生,临走之前还不忘跟学校的老师请假,她的假老师哪有不准之理。不知道为什么,这天晚上这位安静乖巧略有一丝自卑的淑妃特别开心,为朱楧准备了一桌好菜,还十分殷勤地端酒侍候。 朱楧对这个从小就伺候自己的小老婆的心思可谓是了如指掌,一见她的样子就知道她有喜事,拉着她的小手,笑着问道:“你今天是怎么了?有什么特别高兴的事情吗?” 黛昱竹甜甜一笑,笑的十分幸福,好像是掉进了蜜罐里一样,道:“什么都瞒不过王爷的眼睛,启禀王爷,臣妾、臣妾也有喜了。” “真的?”朱楧兴奋地大叫了起来,去年还在为继承人的问题发愁,没想到今年就梅开二度,接连有两个妃子怀孕了,寡人的后代也必将像肃国的国土一样,越来越多,一把将黛昱竹横抱了起来,用额头碰了她的脑袋一下,故意装作不高兴地说道:“你个死丫头,怎么不早说?什么时候的事?” 黛昱竹搂着他的脖子,将头深深地扎进他的胸膛里,娇羞的说道:“臣妾也是刚知道的,王爷当心点,别惊到孩子?” “放心,寡人有分寸。”朱楧将她慢慢地放到床上,皱着眉头思索了一番,沉吟道:“爱妃,你跟寡人的时间最长,又是寡人的第一个女人,你说咱们的孩子将来封个什么王好呢?” 黛昱竹是奴婢出身,本来都已经抱着做一辈子丫鬟的觉悟了,没想到王爷会看上她,并且将她封为王妃,她的孩子也可以成为高高在上的王,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有了孩子,一切都是为孩子活的,她虽然想给自己的儿子谋一个好一点的地方,但不希望就此卷入与其他妃子的竞争,反正也做不了太子,封王封到哪里都一样,都饿不死,甜甜地笑道:“多谢王爷记挂着孩儿,臣妾没想着让他有什么大出息,只要能平平安安地过一生就好了,到时候请王爷随便封他一个郡王就好了。臣妾永远感谢王爷。” “郡王?”朱楧这才想起来,明朝的藩王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王爵,其余的王子降一等封为郡王,黛昱竹心地善良,人也很安分,更加不知道朱允炆将来削藩的事情,所以就一直认为朱楧会老老实实地做一个藩王,那么她的儿子也只能做一个郡王了。 朱楧还没有傻到直接告诉她自己将来要自立的事,没有任何意义不说,还容易吓到她,道:“爱妃放心吧,寡人是不会亏待王儿的,王儿和太子出生之后,寡人要送他们礼物,你说该送什么好呢?” 王爷想着给自己的王儿送礼物,这比王爷送她自己礼物更让黛昱竹开心,低着头甜甜一笑,道:“那臣妾就斗胆替王儿向王爷讨要了。古人云‘君子佩玉’,臣妾没想着王儿能有多么大的出息,只想着他能做一个读书明理的君子,平安的过一生,请王爷送他一块宝玉吧。” “玉?”朱楧转着眼睛想了想,这确实是个好东西,很能拿得出手不说,还很有逼格,只是他自从就藩以来,是惨淡经营肃国,那些金玉之物全都卖了换农具种子了,一时之间还找不到合适的玉器来送给他这两个没有出生的孩子,道:“好,寡人就送他们两块宝玉,肯定会让王儿喜欢。” “臣妾谢过王爷了。”黛昱竹将头埋到他的怀里,甜甜一笑道。今天晚上又不能临幸淑妃了,人家刚怀孕为了自己这点欲望就扔下人家跑到别人的寝宫真的很不合适,所以……只能无耻的找她的两个贴身宫女代劳了。 有道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句话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对的,但在有时候也是错的,比如说人要是运气来了,出门都能被钱砸中。 朱楧在哈密待了一段时间,正在琢磨着派人购买上好玉器的时候,得到了一个足以让他兴奋地多喝二两酒的消息——于阗的头领艾买提遣使朝贡,表示愿意归附肃国。 于阗是唐代安西四镇之一,在今天的和田附近,地理位置属于南疆,虽然也有农业和种植业,甚至会中原人的养蚕,但由于地理气候的限制,规模有限,整体来说整个农业还不发达。但是,于阗却又一样很重要的资源——玉石,著名的和田玉就是产自此处。 朱楧虽然对这些金珠宝贝不感兴趣,因为拥有这些玩意儿虽然能让老百姓富起来,但是对于君王却不是战略资源,不顶吃不顶穿,有了灾荒难道还能吃这个不成。不过,不感兴趣不代表没有用,有了这些东西之后,最起码可以用它来换取别的地方的战略物资,让他们去把玩欣赏这些艺术品充高雅吧,寡人只要钱粮兵马这些实在的东西。 由于朱楧还没有回敦煌,就劳驾了于阗的使者又从敦煌赶到了哈密。朱楧在哈密的大王宫中接见了他。这位使者很上道,一进朱楧的大殿,就急走两步,跪到大殿的中间,叩头道:“微臣叩见王上千岁,千千岁。” 朱楧看着跪在地下的这名使者,眼睛里都放出光来,这可是笔巨大的财富啊,伸出手来,微微一扶,笑道:“爱卿一路远来辛苦了,你们于阗国主欲归顺我肃国的事寡人已经知道了。尔等深明大义,能够弃暗投明,寡人之心甚慰,今后尔等就是我肃国的大臣,寡人自不会亏待尔等。” 于阗本来是东察合台汗国的一部分,元末明初的时候东察合台汗国内乱,哈密独立出去了,于阗本来也想着独立出去,没想到黑的儿火者对他们十分强硬,立即发兵攻打,不得已又重新投靠东察合台汗国。 现在东察合台汗国被朱楧胖揍了一顿,国力大损,对这些地方诸侯的控制力大为减弱,他们又不安分起来。于阗国主艾买提经过再三权衡,认为依照目前的态势,背靠着强大的大明朝的肃国必将雄霸西域,与其单干过几天皇帝瘾,不如趁早归降肃国,还可以提高自己的身价,于是遣使表示内附,永永远远做大明肃国的臣子。 于阗使者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一个头,道:“多谢王上恩典,我于阗今后愿意永世为肃国的臣子,若有二心,天诛地灭。” “好,好,好。”朱楧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笑道:“使者远道而来请降是有功劳的,寡人封你为礼部正五品正郎,待寡人与众臣研究出于阗的安置之法后,就派你回去复命。” 这位于阗使者乐坏了,单单来了一趟跑了个腿就得到了一个五品命官的官职,虽然级别不是太高,但他也知道,依照于阗国的那点实力,艾买提投降之后也得不到多高的官职,更何况自己?弄个五品官已经是烧了高香了,给朱楧磕了一个头,十分感激地说道:“多谢我王,我王千岁,千千岁。” 朱楧哈哈一笑,十分开怀,漫不经心的摆了摆手,示意他退下。这位于阗使者就恭恭敬敬地退出殿外,到驿馆歇息去了。 接下来就是商量如何安置于阗的事了,由于朱楧将肃国的主要官员都带到了哈密,因此肃国所有的军国大事都是在哈密处理的,无非就是多浪费点驿站的运输费。 朱楧随即召开了临时御前会议,讨论于阗归降后的安置问题,安置办法的总体思路就是既要能让于阗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又要将于阗彻底消化,不能使用羁縻制度,只得一个宗主国的虚名。 为了表示对这件事的重视,朱楧特地穿上了隆重的九章衮龙袍,端坐在大王座上,一脸严肃的向着众臣说道:“诸位爱卿,刚才寡人的思路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请诸位爱卿讨论一下,我们该如何安置于阗国主。” 刘邦有一句名言说得很精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古代的少数民族都是畏威而不怀德,看着中原王朝强大了,就赶紧归附,混个侯爵等爵位当当,等到中原王朝一衰落,就立马翻脸,比翻书还快。 依照众位武将的意思,干脆就直接发兵占领,将于阗国主弄出来随便找个闲职安排着,但朱楧刚才的话实际上已经明显拒绝了这种粗暴的做法。 他的思路很明显,就是想让于阗起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让周围的大小国家都看看,跟着寡人干事多么的好,有多少肉吃,如果一上去就把人家的地盘抢了,那以后谁还会归附你? 众臣叽叽喳喳地讨论了半天,最后还是满腹谋略的兵曹判书管子玉站出来,冲着朱楧作了一揖,道:“启禀王上,臣以为可以设立于阗卫,封艾买提为于阗卫指挥使。” 话音刚落,就遭到了一堆大臣的反对:“不行!指挥使是可以世袭罔替的,这不就是羁縻制度吗?若是将来他们还有异心,我们收服其他们来就要费很大的劲了。” 事实证明,在于别人讨论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听别人把话说完再动口,要不然会被打脸。 果然,兵曹判书管子玉一听这话就一脸不高兴地叱道:“尔等莽夫,且待老夫把话说完再说。据臣所知,于阗国主艾买提今年已经五十五岁了,垂垂老矣。我们封他为于阗卫的指挥使,准予其世袭罔替,这样既可以安他的心,又可以向其他地方做出示范,让他们看到,归降我肃国之后,我王不夺其地。同时,我王可以将于阗国主的几个儿子都招到朝廷来任命官职,一来收买人心,二来起到牵制于阗国主的作用。等到于阗国主去世之后,我王在将于阗卫撤销,此时他的儿子们都在朝廷为官,想来也不会弄出什么乱子。” 果然是老狐狸,朱楧居然不厚道的笑了出来,这条计策真是歹毒啊,所谓慢刀子割肉应该就是这种操作吧,这样既能达到使得于阗起示范带头作用的目的,又可以在将来轻而易举的收服它,心思单纯之人可想不出这样的妙计啊,十分高兴地点了点头,用赞许的目光看了看他亲自挑选的兵曹判书,道:“兵曹判书果然谋略过人,此计甚好。另外,寡人决定,于阗卫下辖五个千户所,其中的三个千户所有当地驻军组成,另外两个千户所由寡人派兵给予补充。” 这位年轻的王爷更是狠毒啊,这样以来,就算于阗国主将来起了异心也不敢轻举妄动了,他的那三个虾兵蟹将组成的千户所,如何能吃得掉大明肃军的两个齐装满员的千户所?待到援军来时,他肯定就要被打包带走了。 “王上英明。”众位大臣纷纷下拜,齐声附议道。讨论到这个份上已经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了,以上的方略无疑是最好的方略,众人对此都表示认同。 接下来,就是争一争于阗的玉石了,毕竟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也就这么一点值钱的东西,如今好不容易归附了肃国,怎能轻易放弃? 众位大臣互相看了一眼,有偷偷看了看朱楧的脸色,见他的样子还算是高兴,说道:“启禀王上,在王上的带领之下,我肃国的工商业有了长足的进步,民间也有了专门做玉石生意的人,敢问王上可否将玉石的开采权让于民间,让利于民,以改善人民的生活?” 靠。金钱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有魔力的东西,可以让人一次次地铤而走险,这些人明明知道自己松口的几率不大,还一次次地尝试,真是难为他们了,什么让利于民?普通的老百姓能有资格有实力开采玉石吗?还不是那些跟你们有各种关系的商人才能开采?到时候你们官商勾结将国家的资源都弄到自己手里,让寡人像崇祯一样穷死,你们在转头投奔弄死寡人的李自成,然后再在回忆录、史书里将寡人大大贬低一顿,将你们的形象大为提高,你们名利双收,让寡人来当冤大头,想得倒美,直接板起脸了一口拒绝道:“不可,玉石乃是国家资源,只能由寡人派去的矿监专营,另外,若是外地有商人能为我肃国运来大量的盐和铁,那寡人也可以颁发给他一定期限的玉石开采权。” 这个办法的灵感来自于老朱设置的开中法,即用厚利来鼓励商人们运来自己所需要的战略物资。封建社会的统治者虽然出于种种原因都在抑制商业和商人,但谁也无法忽视商人巨大的力量,因此,聪明的统治者都很善于利用商人的这种强大的搬运能力。 这一下子群臣都傻了眼了,看来这个年轻的王上真的是很不好糊弄啊,趁早断了在他手下搞猫腻的心思,还是老老实实地干活吧。 朱楧并不打算将大臣们的经济问题卡的多么死,只是他知道,以他们这群人的能力,就算是不发工资也饿不死,这群大臣明里暗里都经着商,每个人都赚的盆满钵满。对这些,朱楧是不管的,毕竟他也经商,但是他们想贪污或者以其他手段搞自己的钱,那就没得商量了,必须要时刻警惕,严厉打压。 对于于阗的安置问题就这样定下来了,朱楧将于阗的使者放了回去,让他向于阗国主传达自己的任命,并且派了两个千户所的军队护送他回于阗。 于阗国主见到这个架势,不同意也得同意了,再加上朱楧开出的条件并不是不可接受,于是十分高兴地接受了于阗卫指挥使的任命,并痛痛快快地派了自己的儿子们入朝为官。当然,给领导送礼是必不可少的。于阗这里没别的东西,就是盛产玉石,而且于阗人信仰佛教,佛教又在中国很流行,于是于阗卫指挥使艾买提就命人用精致的和田玉打造了一个精美的玉观音差儿子们送给朱楧,另外还送了许多其他的玉器。 这些玉器虽然量不大,但全都是美轮美奂,看得出来工匠在制作他们时十分的用心。朱楧只留了一块带在身上,将其余的玉石都赏赐给了自己的老婆们,又引得众女子一片欢呼,王上还从来没有一次性赏赐给她们这么多东西。 至于那个玉观音,朱楧将其留了下来,那件玉器雕刻的实在是太精美了,而且只有一件,送给那个老婆都不合适,容易引起其他人的嫉妒,造成后宫的不稳。 “若是母亲在这里就好了,她是信佛的,寡人可以将这个玉观音送给她。”朱楧在后宫中带着众老婆欣赏这个玉观音时,不禁想到了对他疼爱有加的母亲,有感而发的淡淡道。 王后孙云琦挺着大肚子,走到朱楧跟前,挽住他的胳膊笑道:“王上,你何不将这个玉观音送给郭宁妃,她也是信佛的。” 真是一句话点醒梦中人,藩王的母亲不是不可以跟着儿子去封地,但这要得到老朱的首肯才行。虽说老朱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放人,但是凡事都有例外,郜氏并不受宠,这一点倒是因祸得福,老朱对她的去留应该不会太在意,这时再有人向他吹吹耳旁风,再加上自己的表现,让他放郜氏过来跟自己母子团聚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要不然万一那两个力主削藩的人上来之后将母亲扣下来要挟自己那可就不好办了。 区区一个玉观音换得母亲来到肃国简直是太划算了,就将它送给郭宁妃吧,也算是物尽其用,朱楧摸了摸王后孙云琦已经隆起的肚子,笑道:“王后真是寡人的贤内助啊,万事都为寡人想的周到。” 至于艾买提的几个儿子,朱楧分别授予了他们六曹侍郎到佐郎的官职,反正都是虚职,属于鸡肋,鸡肋最大的好处就是送人不心疼,用几个虚职换取一块地盘是再合适不过的买卖了。 秘密军工厂上了轨道之后,朱楧就带着后宫和一番大臣回到了敦煌,由于王后和淑妃都有了身孕,朱楧就特地给她们一人安排了一辆宽敞的马车,在路上走的也很慢,一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此时已经是洪武二十八年的春夏之交,按照原来历史的记载,朱楧是在这个时候才就藩张掖的,若是自己还按照之前的历史走向做事,那就白白浪费了三年的发展时光,肃国绝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目前为止,肃国的各行各业都在稳定发展,农业有了那一百万的投资,又有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大量的水利设施被修建,今后粮食生产肯定又是稳中有进,大丰收。其他行业也在滚雪球似的发展,餐饮业、娱乐业都在赚钱,最赚钱的还是他和渠忠信合伙开的丝绸、瓷器商铺,将江南的丝绸以六两银子运过来,然后再以十五两银子的价格卖给外国人,兼职赚的毫无节操。 渠忠信早已将他和肃王合作的事情告诉了远在山西的大哥二哥,渠家的老大看到三弟来的信后只说了一句话:“咱们渠家就要发达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跟国王做生意更加赚钱的呢。于是,就将山西的生意打点了打点,带着渠家的主力军来到了肃国,希望能在肃国谋求到渠家更大的发展。 第二百三十七章 庆王使者 义务教育、军校、兵工厂、职业技术学校也都有条不紊的建立起来了,朱楧感觉自己这一年好忙啊,简直比行军打仗还要忙。建立这些项目都花了不少钱,但好在他现在有钱,可以大张旗鼓的按照自己的设想去建设自己的国家。这也是他为什么先发展商业,在发展教育和军事工业的原因。 因为后者是不带来经济收益的,属于纯粹的消耗国家资源的项目,不建又不行,因此必须有足够的金钱来作为支撑。这跟玩红警是一个道理,首先要把采矿业建造起来,这才有金钱来建立其他的军事项目。 好在,朱楧近几年不用打仗,可以丧心病狂的赚钱搞经济,然后再投资肃国的军事教育项目。 接下来该干什么事了?战马,对,该建立自己的骑兵力量了。之前朱楧打仗,主要依靠的是步兵,虽说朱元璋也是主要依靠着步兵打下的天下,但那是因为他处于江南地区,很难搞到战马组织骑兵。建国之后虽然攒了点骑兵的家底,但基本都在岭北之役中赔进去了,从此之后明军鲜出塞外,开始在九边设立九大塞王依靠着步兵加雄关险隘来抵御蒙古的入侵骚扰。 现在由于老天爷的恩赐,朱楧被封到了西北之地,占据了水草丰美的河西走廊,这里自匈奴开始就是优质的牧场,汉武帝派霍去病将它从匈奴手里夺过来后,自汉朝至唐朝这里就是全国军马的主要生产基地。唐朝时,就在河西走廊设置有专门管理军马的官员。 宋朝之所以屡屡被外敌欺负,除了重文轻武的国策失误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将河西走廊控制在手里,全国基本都是步兵,战马极度缺乏,只能蹲在那里等着别人去打,不能乘胜追击,扬兵塞外。 朱楧刚刚就藩的时候,就十分重视军马场的建设,三年来,无论形势多么严峻,兵力多么紧缺,他从来都没有动用军马场里的战马。 经过三年的长足发展,肃国以山丹军马场为代表的各大军马场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单单是山丹军马场就已经有了四万多匹战马,已经隐隐地要恢复它鼎盛时期的气象了。 除此之外,朱楧新征服的沙洲、哈密等地,之前都是蒙古人的地盘,都以畜牧业为主,耿炳文刚一开始在这里主持的茶马互市主要就是用茶叶跟他们换战马,现在不用换了,全都成了朱楧的私产。 各大军马场的战马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自己生产,第二是战争缴获,第三是与回鹘和青海蒙古诸部进行交换。 朱楧其实也很想和瓦剌进行贸易,与少数民族做生意沾光的永远是明朝,而且他现在很有钱,可以学后世的老蒋那样,用金钱来收买瓦剌的部众,为自己在将来能顺利的讨伐他们提供便利。 因此,他一连派出了几波使者出使瓦剌,希望和他们建立封贡互市的贸易关系,只是瓦剌虽然礼遇了肃国使者,却始终没有给出一个准话,朱楧可以从这里看出,他们也在犹豫。 没关系,寡人有的是耐心等你们,上赶着不是买卖,催的多了倒显得寡人掉价。他现在的战略就是努力发展肃国的经济,并且与其他国家保持着贸易关系,让瓦剌看着,看着人家是怎么赚钱的,到时候有你坐不住的时候。试问这个世界上谁能抵挡的住金钱的诱惑? 瓦剌的事先不着急,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骑兵,以便将来远征大漠之用。朱老四的骑兵主要是蒙古人组成的三千营,不足以夸耀,朱楧要组建的完全是汉家男儿组成的骑兵,而且要把他们训练成这个世界上最勇猛的骑兵,恢复到可以与胡虏以一当五的年代。 训练骑兵的重任就交给了他最信任的瞿能负责,瞿能常年征战,对待骑兵作战也有一套,他的梦想就是训练出一支勇不可当的骑兵,像汉朝的骠骑将军霍去病那样,直捣王庭,封狼居胥。 瞿能接受了任命之后,首先将肃国的战马数量清点了一番,计量如下:张掖山丹军马场的战马四万三千余匹,兰州、武威两地的战马一万余匹,酒泉的战马八千余匹,原沙洲王阿鲁哥失里的势力范围敦煌至嘉峪关一带共计战马两万余匹,原哈密辖地的战马共计三万余匹,综上所述,肃国各地的战马共计一十一万一千余匹,这个战马数量,足以组建强大的骑兵部队了。 瞿能将肃国的战马情况基本摸清楚以后,来到朱楧的大殿内,行了一个军礼,道:“启禀殿下,我国共有战马一十一万余匹,训练骑兵的话,一个人至少要有两匹马,轮着乘骑才能具有长途奔袭的能力。因此,我国目前只能训练五万余名骑兵。” 五万名已经不少了,大战回鹘之后,为了减少军费开支,那些在民间征召的保甲庄丁都已经回到农户之中,肃国目前的常备兵力共计十三万人。十三万人中有五万骑兵,步骑的比例已经很高了,现在肃国的人口还在源源不断地增长,将来肯定是要扩军的,但是不能急于一时。一来怕对周围的国家产生刺激,二来现在国力还不够充足,又办教育,又扩军,实在是有一些力不从心。 他的公立学校都有军事科目训练,等到第一批学生毕业,接受过一定的军事训练的他们将会是很好的兵源,到时候也省得自己花钱训练了,这也是节约成本的必要手段。 朱楧用手托着下巴琢磨了一下,淡淡地说道:“这样,你先训练三万骑兵出来作为样板,等到明年我国扩军之后,再扩充骑兵的力量。另外,你挑出五千匹战马来好生养着,寡人另有用途。” 瞿能狐疑的看了朱楧一眼,不知道朱楧想要用这五千匹战马干什么?难不成想用来打猎不成,不过转念一想,反正这些马都是他的,他就算是杀了吃肉也无可厚非,低着头,恭敬地说道:“是,臣遵旨。” 朱楧挥了挥手,示意他退下,瞿能又冲着朱楧行了一个军礼,然后躬身退出殿外,用心去训练骑兵去了。 朱楧挑选出五千匹战马来,自然不是为了打猎用的,打个猎用五千匹战马,别说那些御史们会弹劾,寡人自己也会觉得心疼。他挑选出这些战马的目的正是受了王后孙云琦的启发,用来行贿的,行贿的对象就是他自己的老子——朱元璋。 自岭北之战损失惨重之后,朱元璋就很缺战马,现在自己有了战马,不拿出点来意思意思,老朱心里肯定会有意见,最起码会认为自己不孝,占住这一点后,自己想办什么事怕是都办不成了。 所以朱楧才会挑选出五千匹精壮的战马来送给朱元璋,多了也不好,第一是他自己会心疼,第二朱元璋会认为你手下的战马多到数不清,到时候在使坏打你的秋风就不好了。 肃国的骑兵在瞿能的亲自督促之下,正在苦练骑术、弓箭、刀枪等本事,因为朱楧发话,三个月后会大阅兵,亲自来查看他们的训练情况,因此每个人都憋足了一股劲儿,想着在王上的面前好好表现一把。 骑兵训练就此上了轨道,已经开始如火如荼的进行,这方面也先不用管了,等到三个月后看他们的成绩再说话。 这一日,天气很好,风和日丽,朱楧正在苦练射箭,怀恩一个人走了过来,躬身道:“启禀王上,庆王殿下的使者来了。” “哦?”朱楧放下手中的弓箭,饶有兴致的看了怀恩一眼,轻声的说道:“你带他去别殿,注意不要让其他人看到。” 朱元璋为了防止藩王坐大威胁中央,明文规定各地藩王不许私自交往,但这个规定只是一纸空文,藩王们远在天边,悄悄遣使互通有无,皇帝很难察觉到。 靖难之役的时候,由于朱允炆将藩王们都得罪光了,所以大多数藩王其实都是想着朱棣能赢的,因为这样以来他们就可以继续过着腐败的生活。不仅九大塞王都跟他眉来眼去,就连远在四川的蜀王朱椿也与四哥暗通款曲。 明朝初年掌握国家军队的主要是藩王,其次是武将出身的勋贵子弟,朱允炆将这两个既得利益集团全都得罪光了,丢掉自己的江山一点也不冤枉。 朱楧对自己的这个十六弟庆王朱栴还是很有好感的,首先两人出身都比较低微,年纪又相仿,因此小时候在一块玩的比较多,再加上庆王朱栴娶的老婆是孙云琦的亲妹妹孙云珠,两人既是兄弟又是连襟,感情也较其他人深厚。 上次朱楧倾全国之力大战回鹘之时,瓦剌乘机骚扰边疆,使得肃国北部防线面临这很大的压力,若不是庆王朱栴及时派兵支援,肃军怕是会遭受很大的损失。 庆王的这份情朱楧一直记在心里,局势稳定下来后,还专门派遣使者带着礼物去庆王府致谢,当然这也是秘密进行的。 朱楧很明白自己现在的定位,那就是军阀。要想做一个好的军阀,有四点是最重要的第一是地盘,他有;第二是军队,他也有;第三是钱粮,他也不缺;第四是强大的盟友。 最后一点往往容易被人忽视,但确实最重要的,因为人生如棋局,谁也不敢说自己能长盛不衰,谁都有倒霉的时候。当你败走麦成,处于人生低谷之时,若是有一个强大的盟友支援你一下,借点钱给你,你就有可能东山再起。否则,只能像关羽那样,谁也不来救你,最后被人杀头。 从感情和形势上来说,庆王无疑是盟友的最佳人选,首先二人是亲兄弟加连襟,亲情比较深厚,其次,庆王的封地在宁夏,是九大塞王中距离朱楧最近的藩王,有了什么事情,照应起来很方便。 远亲不如近邻,更何况是住的很近的亲兄弟,这个关系一定要打牢,将来不管是面对朱允炆的削藩还是朱棣的削藩,甚至是帖木儿的挑战,自己这一边都会有强有力的支援。 怀恩跟了朱楧这么长时间,自然知道他的心思,更何况能被朱楧任命为司礼监掌印太监的人肯定也不是傻子,听到朱楧的吩咐后,弓着身对朱楧轻声说道:“王上放心吧,奴婢已经安排好了。请王上随奴婢来。” 这办事效率,靠谱。朱楧心头一乐,对怀恩的做法十分满意,将弓箭随手扔给身边的小太监,负着手道:“向前带路吧。”随后,跟着怀恩前去接见庆王的使者。 怀恩做事很是细腻,将庆王的使者安排到了一处不太起眼的偏殿,引着朱楧前去接见,路上也碰到了一些干活的宫女太监,这些人见到朱楧之后纷纷见礼,然后就各忙各的事去了,谁也不敢多嘴问东问西,这是在王宫里生存的准则。 对于这些没级没品的太监宫女,朱楧自然也不会热情的跟他们回礼,就像是没有看见一样径直地走路,他是王者,本来就已经习惯这些人的卑谦与恭敬。 怀恩将朱楧引到一处偏殿,紧走两步,上去把房门打开,弓着身恭敬地说道:“王上请吧,庆王殿下的使者已经在里面恭候多时了。” 朱楧没有答话,负着手走了进去,里面光线较暗,在外面很难看清楚里面的情况,实在是特务接头与搞暗杀活动的最佳场所,若不是怀恩是他的亲信,这里又是他的地盘,他可不敢轻易进去。 朱楧走进殿内,怀恩随后跟了进去,然后吩咐自己从东厂带来的人在门外放风,无论是谁都不能靠近,最后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庆王的使者见到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年在接见他的大太监的陪同下走了进来,料定他就是肃王无疑,立即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朱楧跟前,恭恭敬敬地跪下道:“草民刘禅周叩见肃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千岁。” “草民?”朱楧心里疑惑了一下,这人没有什么官职吗?但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庆王这个人从小就胆小,比自己还要谨慎,肯定不会派王府的官员前来和自己通信,这样的话肯定是瞒不过王府长史的眼睛,他现在还是藩王,不像自己单飞了,还要接受王府长史司的监督,因此做事更加小心谨慎一点。 朱楧绕过跪在地上的刘禅周,径直走到房间正中间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然后一抬手对刘禅周说道:“使者辛苦了,起来吧,看座。”这个人肯定是庆王比较信任的奴才,都是老朱家的子孙,弟弟的奴才就是哥哥的奴才,没有必要去客气。 刘禅周跪在地上转了个圈儿,然后面向朱楧重重地磕了一个头,道:“多谢殿下。”然后缓缓地站了起来,但是样貌依旧十分恭顺,看的出来是个会做人的人,始终能明白自己的定位,怪不得庆王能如此重用他。 眼力劲爆棚的怀恩早就将一个椅子端到刘禅周的跟前,十分客气的笑道:“使者请坐。” 刘禅周冲着怀恩报以善意的微笑,点了点头,也是十分客气的回礼道:“有劳公公了。” 客气礼毕,宾主坐定之后,朱楧才和颜悦色地对刘禅周的使者说道:“之前,寡人与西方强国回鹘大战之时,瓦剌诸部趁机骚扰我肃国的北疆。若不是我皇弟及时派兵支援,我肃国的将士怕是要遭受巨大的损失啊。” 刘禅周微微向前欠了欠身,笑道:“殿下客气了。殿下与我王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弟,又是连襟,殿下倾力大战回鹘贼兵,为我大明开疆拓土之际,瓦剌竟然敢无耻地偷袭殿下的后路。我王是殿下的弟弟,自小又与殿下要好,岂能坐视不理?” “哈哈哈,你说得对,有道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个世界上什么也比不了这血浓于水的亲情。”朱楧心中开怀,不禁仰头一笑,瞬间感触良多,之前读历史的时候,看到的都是帝王之家的尔虞我诈,手足相残,便认为帝王之家的人都像是李世民那样是眼中只有权力,丝毫不讲亲情的冷血动物,不过随着阅历、知识的增加以及穿越之后的亲身体验,他才感觉到这到底还是少数人。 帝王家的人也是人,是人都有良心,都有感情,只要你不去动他的切身利益,兄弟叔侄之间有什么不好谈的呢?就算吵两句嘴又如何?过后就忘了。 唐朝时期,唐玄宗的大哥就是将自己太子之位让给了只是三子的李隆基,李隆基对他也很是尊重,给他盖了很大的房子,并没有因为他是长子有着合法的继承权而要让他意外死亡。 明朝时,朱高煦造反之心昭然若揭,朱高炽也没怎么着他,要不是他最后作死,最起码安度晚年是没问题的。朱棣时期,也有几个藩王想打着拥力朱允炆的旗号来反对朱棣,朱棣只是将他们囚禁,并没有加害。 明朝末年的时候,魏忠贤与天启的皇后张嫣有了隔阂,他就想着利用自己手里的特务组织,搞点盔甲、书信之类的玩意儿,诬陷张嫣和当时还是信王的朱由检图谋不轨。 不过最后还是被他手下的亲信太监劝住了,那位太监劝他说:“皇帝为人虽然比较心大,但是对自己的家人是很好的,你直接对抗他的老婆和他的亲弟弟,到时候肯定会死无全尸。”魏忠贤想到当初自己对几个支脉很远的藩王无礼就遭到了朱由校的训斥,于是立即作罢,将之前的部署撤了回去。 不过这件事也使他和张嫣以及朱由检结下了梁子,同时也在朱由检心里留下了个权奸的印象,为之后二人合谋搞掉魏忠贤埋下了伏笔。 不过这事老魏也挺冤枉的,在他眼里朱由检将来无非也就是个混吃等死的藩王,对他形不成威胁,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春秋鼎盛的天启皇帝竟然会因为意外落水而死,生前还没有留下子嗣,只能由他唯一的亲弟弟朱由检继位。 都是命啊! 根据溥仪写的《我的前半生》记载,慈禧太后临死之时召集所有王公大臣在殿外伺候,这时恭亲王的儿子溥伟满以为慈禧会立他为新皇帝,因为他是溥字辈的最长者。于是他就满心期望的跪在殿外等着老佛爷的召见,没想到看到的却是溥仪被太监抱了进去,这才明白自己完全没戏了。 这位溥伟脾气的也不是太好,眼见自己的皇帝梦泡汤以后,气得破口大骂,咆哮大殿。按照律法的规定他这完全就已经够得上大不敬甚至心怀不轨之罪了,但当时包括慈禧在内的人都没有追究,给出的理由是念在他父亲恭亲王之前的功劳的份上,让他改过自新。 但其实,主要还是亲情在起作用,愿望没有达成之后骂两句街也是很正常的事情,骂他一顿也就算了,一家人没有必要为了这样的事搞出血光之灾。 众所周知的是,清朝自康熙之后是不立太子的,也就是说理论上每一位皇子都有竞争皇位的资格,这么巨大的诱惑谁能抵挡的住?因此这些皇子们生前肯定也都有过竞争,但是除了雍正以外,谁上来之后也没有搞自己的亲兄弟。 大位的诱惑是在是太大了,谁都想做,这谁也可以理解,你们之前想想是可以的,只要等我坐上去之后就不要再有非分之想我就不会动你们,毕竟是亲兄弟。亲兄弟之间也会打架,也会有争夺家产的行为,但是能为了这事狠心到动刀子的人,不多。因为亲情,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东西,就是走散了的父子几十年没有见过面,一旦见面也会痛哭流涕的抱在一起。这应该就是任谁也无法抹灭的自然属性吧。 第二百三十八章 利器 刘禅周见到朱楧无限感慨的样子,知道他这是动了真情,忙欠了欠身子,顺着他的话恭维道:“殿下所言甚是,我王也是这个意思。这大明朝本来就是皇帝陛下一刀一枪打下了的家业,就该由殿下等这些皇上的儿孙们一起守卫。” 朱楧嘿嘿一笑,也不知道刘禅周这句话是有意地还是无心的,反正是一句话将朱元璋的心思给说破了。朱元璋生逢乱世,这辈子见惯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今天他还在和你喝酒称兄道弟,明天就有可能从背后捅你一刀,抢走你的地盘,杀掉你的儿子,强奸你的老婆和女儿。 这种事,他见的多了,而且他本人也亲自干过好几次。乱世之中,是人心最为混乱的年代,人的求生欲望以及潜意识里的兽性被全面的爆发了出来。 因为纲纪败坏了。在太平盛世你要是杀了人肯定是要坐牢杀头,因此就算你真的很恨一个人,也不敢轻易去杀了他。但要是在乱世中杀了人,那简直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不仅不会坐牢,甚至还有可能立功受奖。 人都是有劣根性的,越坏的事干起来就越刺激,因此在没有法纪的乱世,杀人放火**掳掠那简直就是家常便饭,那些施暴者不仅不会忏悔,甚至还会觉得很刺激,很兴奋,将之前一直欺负自己的地主或者自己一直羡慕嫉妒恨的财主杀死之后霸占他们的小老婆是何其爽哉的一件事,简直就是在网文中才会出现的情节。 而这些残酷的情节却频频在乱世发生,那些以反元大义之名起兵的红巾军多多少少都会干点这样的事,以平定叛乱为名的元朝政府军也经常干这样的事。 朱元璋的部队军纪算是好的了,也无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老朱在打天下的时候,对自己的部队每攻陷一座城池就**掳掠的事很是头痛,一直想整治这件事,但是手下的这群兄弟们拼死拼活的跟着你打仗,总是要捞好处的,一点好处都不让人家捞,那好不容易拉起的队伍就散了。 于是,经过双方的一番讨价还价后,一致决定不得强抢有妇之夫,但是对于那些无主的黄花大闺女,朱元璋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她们被自己的手下糟蹋。 所谓的秋毫无犯都是在坐大之后为了顾及影响而做的事,而在起步阶段,谁也难免会干点强盗行径。 还是马克思说的好,资本的原始积累都是血淋淋的。 朱元璋的这种人生经历也是造成他猜忌残忍性格的因素之一,因为在他打天下的年代,背叛与阴谋都是家常便饭,他见的多了,一个武将今天能背叛别人投奔你,明天就能背叛你投奔别人。 对你忠心的人也有,但是大部分人都是墙头草,你混的春风得意的时候过来叫一句朱元帅,你若是失利了,就马上踩上几脚另投明主,都是很正常的事,谁也不是傻子,不会白白为你殉葬。 因此,朱元璋对他手下的这群将领从来只是用,远没有到信的地步,他为了更好的控制军队,认了许多干儿子,来壮大自己的羽翼。 大家可以翻开史料来看一下,朱元璋用兵的规律是每当派出一个大将领兵征讨敌军之时,大多数会派一个干儿子做副将,充作监军之用,等那位大将将地盘打下来后,朱元璋就会命令他班师回朝,而派他的干儿子在当地留守。 猛将开僵,心腹守土。是朱元璋一贯的用人法则,同时也是他成功的重要因素。这其中就以世守云南的沐英为典型代表。 征讨云南之时,傅友德是大将,蓝玉、沐英分别是第一、第二副将,结果胜利之后,傅友德和蓝油这两位猛将都被召唤回京,而沐英却是捡了个大便宜世守云南。从明朝后来的历史发展来看,傅友德和蓝玉都没有好下场,只有沐英混的相当不错。 由此可见,朱元璋对于他手下的这般大将是极其不信任的,这也是他为什么采取分封制,大力封建藩王的原因。从常识来看,父子之情总是要比君臣之情牢靠,朱元璋也是宁肯相信血浓于水的亲情,也绝不会相信江湖哥们之情。因此,在他统治时期,逐渐的将明朝的军权从武将手上转移到他的儿子们手上,最终到达其“以同姓治外姓”的基本国策。 朱元璋构建的明朝统治阶层大致分为三块,第一就是宗室藩王;第二是外戚驸马都尉;第三是武将勋贵。正如他在前文跟朱允炆所说的那样,这三类人跟国朝的利益是一致的,就好比是附着在皮肤上的汗毛一样,若是明朝亡了,谁还让他们接着干藩王,接着做外戚,接着做贵族来享受特权?想都不要想! 因此,这三类人对于国朝是最忠心的,对于保卫大明是最尽力的,因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明朝完了,他们也就完了,就算能侥幸保住小命,那也只能像一只哈巴狗一样摇尾乞怜,再也别想过上之前的特权生活。 依靠既得利益阶层来统治王朝才是最有效最稳固的,不用愤世嫉俗,世界就是这么现实! 而那些文官呢?正如三国时期鲁肃劝孙权时所说的那样,他们既可以做孙权的臣子,也可以做曹操的臣子,对他们来说区别不大,因此是不会在乎你的江山的,丢了就丢了,反正不是他家的。 典型的代表就是明朝末年的洪承畴,崇祯对他那么好,那么器重他,他不一样也投降了吗?虽然满清给崇祯皇帝发丧时,洪承畴哭的很悲伤,动了真感情,但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他虽然感觉自己很对不起崇祯,但他现在在和满清合伙做生意,和满清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对付起南明政权来也丝毫不手软。 人心总是险恶的! 好在明朝的皇帝们都能想明白这个道理,在朝廷搞到红夷大炮这种利器之后,皇帝觉得这玩意儿太厉害,不能让外人掌握它的发射技术,否则就会对自己的江山很不利,因此只让那些勋贵子弟学习。从这一点上来看,他们还是相信勋贵,不相信那些大臣的。 只有两个人例外:第一个就是朱允炆,第二个就是朱由检。 “你是一个很忠心的仆人,十六弟能有你这样的忠仆,寡人很为他高兴。”朱楧微微笑着赞叹道,这个刘禅周能说出上面那句话就足以证明他是时刻替皇家着想的人,不像是那群只会卖直的文臣,动不动就让皇帝放弃这个权力,放弃那个权力,将这些权力都交给他们文臣,还要礼贤下士,求着他们要自己的权力。而且还摆出一副不畏皇权的样子来装逼,最后再把皇帝的钱都搞到自己手里,把皇帝卖了再让他帮着数钱。 此类人诚可杀也!可以想象崇祯是受了他们多大的欺骗,对他们有多大的恨才会说出“文臣人人可杀!”这句名言。 “对了,你在庆王府到底是干什么的?”朱楧没有等刘禅周说话,又紧接着问了一句,作为国王,对于忠心的人总是莫名的有好感。于是就十分轻松的跟他拉起了家常。 刘禅周嘿嘿一笑,他今年已经四十岁了,所谓四十不惑指的就是这个年纪的人除非生活在孤岛上,否则该见识过的人都见识过了,该经历的人情世故也都已经经历了,已经不那么天真好骗了,单看朱楧的表情和语气,他就知道这位国王对自己的印象很不错,能得到两个王爷的喜欢,最起码说明他在做人这一块是成功的,于是欠了下身子笑道:“回禀殿下,小人是王府的一名管家,主要是负责庆王的膳食,庆王看小人做事还是比较牢靠的,就派小人前来了。” 这话说的十分谦虚,庆王肯派他来这里,他肯定是给庆王办了不少私事了。 这些事都是人家的秘密,朱楧没有八卦的癖好,也懒得去问,十分和气地询问刘禅周道:“寡人上次给十六弟的礼物他收到了吗?” 刘禅周冲着朱楧拱了拱手,道:“回禀殿下,我王都收到了,他还说殿下太客气了,送给庆藩那么多物资。” “哎,十六弟这么说话就见外了,都是自家兄弟,还跟我客气什么?再说他也帮了我很大的忙。庆藩又是初建,各种物资都很匮乏,他和我同处西北,京城运粮不易,我这个做哥哥的不帮他谁帮他。”朱楧斜靠在大王座上,摆了摆手,漫不经心地说道。他现在是越来越随意了,毕竟这个人是他的亲弟弟派来的使者,跟他说话有点家书抵万金的感觉。 刘禅周透露着精明目光的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意,恭维道:“殿下说的是,到底是血亲血亲的亲兄弟,理应互相照应。实不相瞒,我家王爷派小人前来,还有一事相求啊。” 朱楧哈哈一笑,摆了摆手道:“十六弟太客气了,兄弟之间还有什么求不求的。他需要什么尽管开口就是了。” “殿下真是一个好兄长,小人佩服的紧呢。其实呢,我家王爷对殿下的治国能力也是十分佩服,短短三年时间,就将曾经被宋国公冯胜放弃的地方建造的如此富庶。我家王爷也是刚刚就藩宁夏,西北之地实在是苦寒,特请殿下将治国之法传授一二。”刘禅周冲着朱楧拱了拱手,十分诚心的请教道。 原来是来取经的,将自己的治理经验告诉庆王倒也没什么,毕竟这事都传开了,没什么好隐瞒的。只是,自己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除了来自后世的见识与知识之外,更重要的是运气——占据了河西走廊这个水草丰美之地。而宁夏的条件就比这差很多了。 朱楧发展农业的办法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将之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全都整合起来,变成大农场规模化生产方式。要做到这一点除了有充足的资金购买大量的牲口以及机械化装备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大量的平整肥沃的土地和充足的灌溉水源,前两点庆王和其他藩王可以做到,但是后两点却是朱楧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别人是无法模仿的。 朱楧将自己的经验简单的向刘禅周介绍了一下,刘禅周也是四十不惑的年纪,不会像中二少年那样一见到别人成功的经验就盲目追寻,最后把自己搭进去,听到朱楧的介绍之后,略微想了一下就知道这个办法在宁夏很难施行,但还是对朱楧表示了感谢。 朱楧在后世也算是老于世故之人,单看刘禅周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还是想争取庆王这个盟友的,于是语气温和的对刘禅周说道:“使者不必忧虑,农业发展不了,我们可以干别的赚钱啊。庆王也是藩王,藩王将来是不能继承大统的,只能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既然不能有其他方面的发展,那何不多赚点钱财,让自己生活的更好一点呢?” 一提这个刘禅周就来兴致了,明初的宁夏确实贫瘠,虽然庆王作为藩王肯定是衣食无着,但谁不想过上奢靡无度,有钱任性的生活啊,这一点上,他可比那些封到富饶的地方的藩王差多了。若是能帮助王爷赚到大量的钱财,那他在王府的地位岂不是会更加稳固,刘禅周难掩自己兴奋的表情,恭敬地对朱楧说道:“小人早就听闻殿下开展的各项生意十分兴隆,若是能帮助我王赚点钱财贴补王府用度,那我王以及小人真是感激不尽啊。” 朱楧早就有将自己的生意开到别处的打算,只赚肃国的钱实在是太没意思也太不厚道了,国企一定要走向世界,赚全世界的钱来给自己的国民花,笑道:“寡人可以将自己的店铺开到庆藩,与庆王合股,另外,庆王那里有什么东西要卖给西藩赚钱的,寡人也可以帮他经销。我们两兄弟合伙做生意,一起赚钱。” 这算是双赢的举动啊,历史上的肃王其实也很会做生意,据史料记载他的驻地兰州城里的大半店铺都是他家的,朱元璋虽然不让子孙后代做生意,但任谁能抵挡地住金钱的诱惑呢? 肃王很有诚意,刘禅周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这个人看着挺靠谱的,跟这种人打交道心里感觉很踏实,但他心里还是有所顾虑的,恭敬地试探道:“殿下真是友爱兄弟之人啊,我家王爷知道这件事情后内心一定会很感动的。只是,皇上严令各个藩王私下交往,我们这么做是不是会惹他老人家不高兴啊?” 朱楧眯着眼看了他一眼,眼神中带着一丝轻蔑,真不知道这个看起来挺精干的人是真傻还是假傻,你非得嚷嚷的满世界都知道吗?藩王私下里来往的还少吗?秦王晋王燕王不是整天眉来眼去的?老朱不是也规定各个藩王之间不能派使者互相通气吗?你不一样也来了?故意装作不高兴地说道:“看来使者对寡人的建议不是很赞同啊。” 刘禅周不是傻子,自然听出了朱楧的意思,连忙一脸惶恐的说道:“岂敢?岂敢?小人对殿下的建议赞同的紧呢,小人回去之后就会立即禀告我家王爷,相信我家王爷也会赞同殿下的提议的。到时候,您二位共同出资开店,在找一个看起来毫不相干的人出面,任谁也抓不住把柄。” 这还差不多,到底是聪明人,一点就通。朱楧咧嘴笑了一下,道:“如此甚好。朝廷严禁藩王互通使者,寡人就不留你了。合作的具体事宜,我们今后再商量吧。另外,你回去之后也要转告庆王,我们九大塞王主要的任务是防备北边的蒙古人,他们都是以骑兵见长的军队,来去如风。我们要想打败他们也必须有精良的骑兵才行,寡人愿意赠送给他一千匹战马,增强他的骑兵力量。” 说罢,站起身来,负着手说道:“怀恩,你去给使者支二十两银子作为盘缠,好生送他出境。”言罢,谁都没有理会,径直向门外走去。 “奴婢遵旨。”怀恩立即闪出一条路来,弯着腰恭恭敬敬地送朱楧出门。跑一趟腿拿二十两银子的,打赏还是蛮丰厚的,可以为自己的土地买头耕牛,再添置许多大件了。刘禅周十分高兴,忙站起身来,向朱楧深深地鞠了一躬,道:“多谢殿下赏赐,小人一定把殿下的意思转达给庆王,一定为庆王和殿下好好当差。” 朱楧没有答他的话,待怀恩将门打开后,负着手,径直走了出去,面目表情十分轻松,就像刚才的事没有发生过一样。 “使者大人,咱们走吧,咱家会让东厂的人安安稳稳地送你出境,这一点你不用担心。”怀恩待朱楧走后,扭过头来客客气气地对刘禅周说道。 “有劳公公,有劳公公了。”刘禅周也是客气的频频点头,不住的笑道。场面一片和谐。和气生财嘛。 跟庆王这条线算是搭上了,跟庆王合伙做生意,赚钱只是小目标,主要是想通过这件事建立自己与庆王的共同利益,将来一旦有风云际会,双方可以同进同退,总比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要好。 由于肃国出于古代丝绸之路的交汇地带,而此时朱元璋严令“片板不得下海”,东西方之间的贸易交流只能依靠远古的陆上丝绸之路,再加上前文所说的原因,朱楧的肃国就处在了东西两大文明的交汇出,来这里做生意的商人很多,在这里他们可以买到东西两个世界的商品,在将它们运到自己的国家贩卖,借以牟取暴利。 因此,在与回鹘的战事结束后的一年多的时间内,西方来肃国做生意的商旅越来越多,他们除了带来了大量的香料、象牙、翡翠等奢侈品,也带来了朱楧特别想要的商品——大马士革钢。 大马士革钢是世界三大名刃之一,另外两个是马来剑与日本刀,用大马士革钢打造的刀剑及其坚韧锋利,其他的刀剑与它激烈碰撞之后,往往都会折断。试想一下,你拿的刀剑在和人家争斗的时候突然断了是什么心情,太伤士气了,胆子小的扭头就跑了。所谓一寸长、一寸强,拿着一把断刀去和人家打,除非你的武艺比对方高很多,能够确保对方的刀剑碰不到你,否则是必死无疑的。 大马士革钢的原产地其实是古印度,只是每年都会有大量的阿拉伯商人将大量的大马士革钢贩卖到今天叙利亚的大马士革,由当地波斯的工匠进行锻造,故而欧洲人称其为大马士革钢。 大马士革钢的锻造工艺已经失传,但根据历史记载其锻造工艺十分复杂,所以大马士革刀的成本很高昂,一般人根本装备不起,只有少量的贵族才会佩戴。 帖木儿称霸中亚之后,为了保证自己的军事优势,下令垄断了这种武器,但金钱的魅力是巨大的,只要有利可图,他们就算是冒着上绞刑架的危险也会去做,因此就有一些中亚的商人们冒着风险将少量的大马士革刃带到了肃国。 这些中亚商人们很有经济头脑,他们知道,这个世界对武器最为偏爱的永远是武将,因为这是他们杀敌保命的依仗,若是自己手里的武器优于对手的话,那获胜的几率肯定要大很多。 因此,这些中亚商人们一开始就将客户的目标锁定为肃国的高级武将,他们既有需求,也有能力去拥有这个世界名刃。于是,就纷纷上门来推销自己的武器。 果然不出他们所料,他们手里的利器一经亮相,就纷纷折服了肃国的高级将领。最先见识到大马士革刃的锋利程度的是朱楧的爱将王虎臣。 那一天,王虎臣下朝之后正在自己家里边喝酒,边欣赏歌舞。这时候,门房过来通报道:“启禀大人,外面有一队胡商出现,他们说有利器,想要进献给大人。” 第二百三十九章 大王饶我一次 “利器?”王虎臣眉头微皱,放下了喝完的酒杯,心里略微起了一丝波澜,胡商能有什么利器?什么进献,说的倒是好听,肯定是想做本将军这笔买卖。 武将对武器是有莫名的偏爱的,那可是杀敌保命的依仗啊,到了战场上,什么都不可靠,唯有自己手里的家伙才是最可靠的。王虎臣听到利器这两个字还是忍不住想要看看,因为他知道,胡商们手里若是没点真材实料的东西,肯定是不敢来登他将军府的大门的,于是板着脸,沉沉地命令道:“叫他们进来吧。” “小人遵命。”门房向王虎臣作了一揖,然后弓着身,徐徐退下,走到门外对那一队恭候多时的胡商们趾高气扬的冷淡道:“将军让你们进去。”宰相的门人七品官,更何况是堂堂大明肃国将军府的门房,见到他们这些蛮夷都不自觉地感觉自己高人一等,说话也不会客气。 领头的胡商将右手放在胸口,冲着门房深深地弯了一个腰,恭敬地说道:“多谢了。”随后向后一招手,带着自己身后的几个随从进了王虎臣的将军府。 王虎臣穿着便服,很随意地坐在太师椅上等着这几个胡商的到来,他倒要看看,这群蛮夷能拿出什么利器来。 领头的胡商走到王虎臣面前,恭恭敬敬地一鞠躬,道:“小人宋喜参见将军大人。” “宋喜?”王虎臣顿时来了兴趣,身子向前倾了倾,眯着眼,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个卷发碧眼的胡商队长,笑道:“阁下看样子不是中原人啊?” 宋喜似乎对这个问题早有准备,并没有表现出丝毫慌乱,微微欠了欠身子,一脸平静的说道:“回禀将军,小人是大食人,因为仰慕中国的文化,故而给自己起了一个汉人的名字。” 原来如此,怪不得汉语说的这么溜。王虎臣一副我懂了的表情,又漫不经心地将身子斜靠在椅子上,淡淡道:“你倒是会想名字,这名挺喜庆。听下人们说,你们有利器要进献给本将军,是否属实啊?” 宋喜镶嵌着一双精明目光的脸上顿时露出了不太协调的憨厚的笑道,冲着王虎臣作了一揖,道:“多谢将军抬爱,小人就是专门给你宋喜的。”随后,又冲着自己身后的仆从一挥手,道:“拿上来。” 那名仆从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双手横抱着一个用布包着的长匣子走到宋喜跟前,冲着王虎臣鞠了一躬,然后一言不发的弓着身,双手举起长匣子。 宋喜又冲王虎臣抱拳道:“请将军过目。”随即,将长匣子上的布扯下来,打开匣子,露出一把寒气逼人的单刀。 王虎臣久经战场,对各类武器以及它们的质地简直比对自己的老婆还要熟悉,单单一看这把单刀透露的寒气,和它浑身散发出的气质就感觉到它很不一般,一改之前轻慢的态度,神经瞬间紧绷了起来,身子向前一倾,一脸重视地说道:“快拿上来让本将军看看。” 宋喜听到这句话,心中微微一笑,知道这位名震西陲的将军动了心了,随即双手托起单刀,恭恭敬敬地端到王虎臣跟前,对着他鞠了一躬,道:“请将军品鉴!” 王虎臣虎起身子,一把抓住单刀,噌地一下子站起来,另一只手不住地抚摸着刀身,不住地赞叹道:“好刀,好刀。单是一模就知道质地不错,你没有骗我,这确实是把利器。” 宋喜很开心,看这位将军如此喜欢的样子,自己这一单生意算是做成了,就算自己一会儿报价高一点估计也没事,只要别太离谱就行,道:“按照这行的规矩,还请将军试刀。” “嗯。”王虎臣重重地点了点头,试刀是这一行的老规矩,你说自己的刀如何锋利,如何削铁如泥,光说是不算数的,还要亲自试试才行。虽说他已经被这把宝刀折服了大半,但还是忍不住好奇心想要看看这把刀到底有多锋利,大手一挥,虎着脸喝道:“去兵器库取本将军的宝刀过来。” “是。”一名仆人向王虎臣抱拳作了一揖,随后转身去了兵器库。 由于这把宝刀的缘故,王虎臣对这对西藩胡商的好感度成几何倍数上升,一改之前冷漠傲慢的态度,十分热情地一指殿内的一把椅子,道:“坐。” 宋喜又像王虎臣作了一揖,道:“多谢将军,随即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他的随从则是一个也没有坐下,全都站在宋喜的身后,看的出来,他们是一个规矩严明的商队。 不一会儿,王虎臣的仆人拿了两把宝刀过来,跟着王虎臣这么彪悍的人,这位仆人多少也有了些武艺和兵器的常识,他虽然没有去摸那把刀,但是仅仅是看就能看出这把刀很是不同凡响,因此为了保险起见,拿了两把刀预备。 王虎臣将那把大马士革刀还给宋喜,十分客气地说道:“请阁下为我试刀吧。” 宋喜立即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王虎臣跟前,恭恭敬敬地双手接过宝刀,道:“有请将军指点一二了。”随即双手握住刀柄,摆出一副决战的架势。 王虎臣随即向那位拿着刀的仆人使了一个眼色,便端坐在椅子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二人比刀。 那名仆人选出一把宝刀,先向王虎臣鞠了一躬,再向宋喜抱拳致意,道:“请多指教!”随即,拔出了自己手里的兵刃。 “请多指教。”宋喜淡淡地说了一句,算是回礼,然后握着刀聚精会神地看着王虎臣的仆人。 屋内的气氛瞬间凝固了起来,每个人都屏气凝神地看着眼前的比试,虽然不是什么生死决斗,但关乎两把宝刀的荣誉和生死,总是能吊起武将的胃口。 “哈!”王虎臣的仆人和宋喜凝视片刻之后,同时大喝一声,挥刀砍向对方的兵刃,只听“当”的一声脆响,王虎臣的宝刀不出意料地断成了两截,那截断刀垂直落了下去,直直地插进了木制的地板里,入木二寸,从这一点上来看,这口刀也足以当的起宝刀之名了。 不过人外有人,刀外有刀,王虎臣的那把宝刀跟世界三大名刃之一的大马士革刀比起来还是差了一截,就此陨落,结束了它辉煌的一生。 虽然这一幕早有意料,但当它真是发生的时候还是让包括王虎臣在内的将军府里的人震惊了不少,他们想到过自己的宝刀会被斩断,但没有想到它会被斩断的这么干脆,而对方的到连一个小小的缺口都没有留下,简直就跟切豆腐一样。 “好刀,果然是好刀!你们没有骗本将军。”出于对武器由衷的热爱,王虎臣不由自主地赞叹道。此时,他已经深深地喜欢上这把刀了,并且下定决心不管对方出什么样的价钱都要买下来,况且他也相信,宋喜这个看起来这么精明的人,做事肯定不会太出格的,若想继续在肃国混下去,得罪了自己这个将军可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这把大马士革刀表现的实在是太抢眼了,惹得王虎臣不禁好奇心大起,他十分想看看,这把刀到底能锋利到什么程度,于是大手一挥,喝道:“用那把刀再试试,我倒要看看,这把西藩刀能有多锋利?” 反正已经折了一把到了,不在乎再折一把,反正今天自己是要将这个西藩刀买下来的,买下来这个刀后,简直是胜过那两把刀十倍有余。 “遵命!”那名持刀的仆人也是杀性大起,反正不是自己的刀,断了也不心疼,这么一个开眼界的大好机会,他可不想就此错过。 不出所料,另一把刀也就此陨落在了大马士革刀的锋刃之下。而那把大马士革刀仍旧是没有丝毫损伤,寒气逼人的峭立在胡商宋喜的手中,犹如一名在擂台上连胜两名格斗士的勇者一样,高傲地仰着头颅。 “好刀,好。好得很!”王虎臣被眼前的这一幕深深地震惊了,触动了,不由自主地连连赞叹道。这时,他的眉头又紧锁了起来,像是在思考什么,更像是在犹豫什么,过了许久,他终于下定了决定,扭头对那名仆人严肃地说道:“去把老子那把家传宝刀拿来!”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这位将军大人是怎么了?上头了吗?比个刀而已,输赢都是正常的事,用得着这么当真吗?还要把自己的家传宝刀拿出来,这是要跟人玩命的节奏吗? 那名持刀的仆人吓了一跳,立即向前两步,作了一揖,阻止道:“大人,不可啊。王家的家传宝刀岂能轻易示人啊,再说了,这两把好刀的折断已经证明了宋喜那把刀的犀利了,这又何必再比呢?” 以宋喜为首的胡商也吓坏了,他们来这里是来做买卖的,可不是跟人一较高下,更不是装逼出风头的,若是真的把将军的家传宝刀弄坏了,那这人可就彻底得罪了,今后他们还怎么在肃国立足,还怎么混下去?他可不想失去这个来肃国淘金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宋喜赶忙将大马士革刀交给自己的一个随从,也是上前拱手劝道:“将军的家传宝刀想必是锋利无比,小人的这把刀岂能与之相比?这次就不用比了吧,小人甘愿认输。” 王虎臣虽然是个武将,但是心思也很细腻,对于形势和人心的把握也很周到,要不然早就在战场上马革裹尸了,历史已经无数次地证明,在战场上单单靠勇猛,最多只能混个烈士,他岂能不知道自己的仆人和这位叫宋喜的胡商的顾虑所在,大手一挥,十分豁达的说道:“哎,你们把本将军当成什么人了?说实话,本将军确实是喜欢上这把刀了,只要你的价格还合理,本将军就会埋下。只是本将军实在是好奇,这把刀到底能锋利到什么程度。今天若不再试一次,本将军怕是晚上都睡不着觉。” “再者,什么家传宝刀不家传宝刀,只有好刀才配做我王家的家传宝刀,那把刀要是跟这两把一样断了的话,那就断了,从此以后你的这把刀就是我王家的家传宝刀!”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也就足以说明王虎臣的诚意了,看来他不是输红了眼,是真的想试试这把刀的斤两,这肯定又是一次开眼的机会。 那名持刀的仆人和宋喜对望了一眼,一副心照不宣的样子,然后向王虎臣躬身道:“是,小人遵命。” 然后,王家的那把家传宝刀也不出意外的断掉了,而宋喜手里的这把大马士革刀却仍然屹立不动,没有丝毫崩坏的迹象。 “哈哈哈哈!”王虎臣不怒反笑,噌地一声站了起来,一把拿过宋喜手里的那把大马士革刀,笑道:“果然是好家伙,连断我三把宝刀,这把刀我要了,你开个价吧。” “大人客气了,既然大人喜欢,那小人就进献给大人,大人只要随便赏赐点银两就行了。”宋喜又一躬身,十分恭敬地说道。跟明朝的官员们做买卖一定要讲究方式,不能和对方站在平等的关系上讨价还价,因此中国历代都是重农抑商的,商人的地位很低,尤其是在这些大官人眼里,那简直就是有两个臭钱的贱民,岂能与他们相提并论? 所以,商人们和官员做生意的时候,要把自己出手货物说成是进献,把对方给予金钱说成是赏赐,借此满足大明官员的虚荣心,让自己的买卖能顺利达成。 这个胡商还真懂规矩,将来肯定能在肃国吃的开。王虎臣心里默默地念道,随即给了这个胡商一个很良心的价格,一来是他为人比较正直,不想以权压人,占对方便宜,二来,他知道这个胡商手里肯定还有很多好的货物,因此想跟他长期合作,争取多为自己和自己的亲兵卫士搞点好装备,这样到了战场上,自己杀敌保命立功的几率就大很多,官也会越做越大,这个前期的投资必须有,不能心疼这两个小钱,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这次交易圆满达成,双方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皆大欢喜。王虎臣和宋喜也都有长期合作的意向,并且约定时常走动,真可谓是宾至如归。 宋喜走后,王虎臣就差人将这件事告诉了朱楧,因为他知道,这么大的事是瞒不过东厂和仪卫司的,自己先报上去,还能给朱楧留个好印象,反正也不是什么犯法的事。 朱楧知道此事之后,大喜过望,他本来以为这个大马士革刀只是传说中的物品,毕竟后世的他只是在网页和贴吧里见到书友讨论过它,从来没有见过实物,也不知道它所谓的锋利是真实的还是传说中的。现在听王虎臣说了这件事情的始末之后,他才确信原来这大马士革刀是真实存在的,并且真的像传说中的那么锋利。这下可好了,要是能弄到大量的大马士革刀来装备军队,那肃国军队的整体战斗力就会上一个台阶,毕竟明朝初年的战斗还是以冷兵器为主的,肉搏是避免不了的,手里面的刀剑比别人的锋利,那赢得几率就会成倍上升。 朱楧对这件事十分重视,立即对王虎臣下令道:“你把那个叫什么宋喜的商人带到王宫里来,寡人要亲自召见他。” “臣遵旨。”王虎臣嘿嘿一笑,立即向朱楧抱拳施礼道。看的出来王上对这件事很重视,而这个重要情报是自己最先提供给王上的,虽然算不上什么大功劳,但是绝对可以在王上心里给自己提升不少分数。 王虎臣兴冲冲地离开了王宫,没有回家,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带着两个随从,直接去宋喜的驻地找他,王上交待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必须立即完成,若是一直拖着,等他哪天问起来自己还没有办好,那就不好看了,最起码挨一顿臭骂是免不了的。 “王将军,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快快请进。”宋喜一见王虎臣亲自登门拜访,心里机动地不要不要地,看他这满脸和善的样子,肯定是有好事找自己,只是是什么好事呢?难不成又想从我这里订货了? 王虎臣骑马走到宋喜的家门口,并没有翻身下马,骑在马背上一脸和善地笑眯眯地说道:“先不进去了,你收拾一下跟我走,要快。” 宋喜一脸懵逼地看着王虎臣,这是什么节奏,来了之后也不进去喝杯茶上去就让人家跟你走,想干什么?人家可是直男啊,恭恭敬敬试探道:“现在吗?敢问将军有何贵干?” 王虎臣是武将,脾气直,也比较急躁,战场上干的都是玩命的勾当,不急躁也不行,刀都架在脖子上了,谁还有空跟你气定神闲,谈吐风雅?一看他这副磨磨唧唧的样子就来气,骑在马上,板着脸呵斥道:“当然是现在!你少他娘的跟老子咬文嚼字,酸不溜秋,告诉你,你小子要发达了,王上要召见你,赶紧去换件衣服,到了宫里机灵点,王上一句话就够你小子一辈子荣华富贵了。” 王上要召见我?这名叫宋喜的胡商高兴地差点晕过去,他来之前不是没有想过凭借着自己手里的利器获得肃王的青睐,进而打开在肃国立足的大门,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幸福居然来的如此迅速,而且还是肃王亲自接见,他原本以为肃王会派一个太监传达旨意就打发他了。 宋喜高兴的魂飞天外,过了一会儿才收回心神,嘴都要笑歪了,以一副还是不敢相信的表情问王虎臣道:“将军说的是真的吗?王上真的想要接见小人?” 王虎臣鄙夷地看了他这一副猥琐的表情,对他这副婆婆妈妈的样子很是反感,没好气的说的:“本将军骗你作甚!赶紧去换衣服,莫要王上久等。” “是,是。小人马上就去。”宋喜高兴地点头哈腰地向王虎臣到了一大堆谢,随后兴冲冲地跑到房间内换衣服去了。 “大王,您就不能饶臣妾一步吗?让臣妾悔一步棋吧。求求你了。”迪丽娜扎刚才一个不小心,自己的马被朱楧吃了,战斗力损失惨重,严重影响了她的整体布局,于是开始不依不饶的撒娇耍赖,想要悔棋一步。 朱楧哪里肯让她随随便便就达成心意,端着茶喝了一口,坏坏地看了她一眼,笑道:“那怎么行?落子无悔是自古的规矩,你可是堂堂肃国的端妃,怎能坏了这个规矩啊?” 迪丽娜扎虽然是上过战场的女将,但若论起撒娇地能力来,一点也不比那些千娇百媚地女子们差,嘟着嘴嗲声道:“不嘛,人家不仅是肃国的端妃,更是大王的女人,大王你就让一让你的女人嘛。” “哈哈哈。”朱楧被她这句话哄得开怀大笑,但还是不肯轻易饶过他的这个美丽动人的端妃,道:“那好啊,你想让寡人饶你一步,总不能白饶吧,你得拿东西跟寡人交换。” 迪丽娜扎缓缓地站起身来,双手交叉放在小腹前,盈盈地走到朱楧跟前,一点也没有在意旁边侍立的宫女和太监们的目光,崛起小屁股,一屁股坐在朱楧的腿上,双臂搂着他的脖子撒娇道:“大王真会难为臣妾,臣妾的一切不都是大王给的吗?就连臣妾的这条命也是大王救的,臣妾哪里还有东西跟大王交换啊。” 朱楧搂着这个丽人,任凭她身上淡淡地体香侵入到自己的鼻孔里,顿觉沁人心脾,很享受的吸了一口,鼻子又不自觉地向前凑了凑。迪丽娜扎心细如发,瞬间就察觉到了这位王上喜欢自己身上的香味,赶紧乖巧地将身子向前凑了凑,好让自己的大王吸个够,笑着撒娇道:“大王,你就饶臣妾一次吧,臣妾求你了。” 第二百四十章 瓦剌 这两天忙着处理各种事宜,朱楧都是睡在自己的乾符宫里,已经有两天没有碰过女人了,迪丽娜扎诱人的体香侵入到他的身体里的时候,又将他体内的那种洪荒之力引发出来,让他的那颗雄心开始躁动,轻轻地在迪丽娜扎的玉颈上咬了一口,坏笑道:“谁说寡人的爱妃没有,爱妃的服务就比其他人做的好,只要你好好服侍寡人一次,寡人就饶了你。” 迪丽娜扎虽然是蒙古人,但到底是个女子,她心里知道朱楧所说的服务是什么,当即羞的面红耳赤,真是不知道这位大王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些让人羞到无地自容的动作,还有那些衣服,怎么可能穿的出去?难不成是他之前偷偷在江南逛青楼的时候接触到的吗?那里的实力秦淮河艳名很盛,西北都有所耳闻,嗯,对,一定是那里。 “大王,你好坏,现在是白天,又有这么多人在,你让臣妾怎么做得出来?”迪丽娜扎扭了扭身子钻到朱楧的怀里,羞答答地撒娇道。 朱楧坏笑着抚摸了她的身子几把,不怀好意地说道:“白天怎么了,肃国的天都是寡人的,寡人想什么时候做就什么时候做。你嫌这些奴才们碍事,将他们撵走就好了。” “大王……”迪丽娜扎刚想说什么,却听得不远处的怀恩慢慢走过来,恭恭敬敬地向朱楧和她鞠了一躬,道:“奴婢参见王上,参见端妃娘娘。” 朱楧兴致刚起,就被怀恩的这一句话给扫了,心里难免有些生气,但他知道怀恩是个很有眼力的人,没有紧急事件,肯定是不会进来打搅自己泡妞的,于是将心中的怨气向下压了压,对怀恩淡淡地说道:“你有什么事?” 怀恩一手抱着拂尘,身子又向下躬了躬,道:“启禀王上,王虎臣将军来了,还带来了那个叫宋喜的胡商头子。” 果然是有重大的事件,怀恩的这个司礼监掌印太监也不是好当的,必须替王上把好第一道关,什么事是重大的事必须立即去办,什么人是重要的人必须马上接见,什么样的人和事不重要可以向后推一推,他心里都要打好算盘,要不然净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来麻烦王上,时间长了肯定会让王上对他心怀不满。 迪丽娜扎一听有外臣进来,还带来了朱楧最近一直在提到的那个色目商人,便知道她心爱的大王要处理政事了,于是一改之前撒娇谄媚的表情,从朱楧的怀里站起来,向着朱楧盈盈一拜,正色道:“大王先处理政务吧,臣妾先退下了。” 说罢,站起身来扭头就要回内屋,没想到这时她的小手却突然被另外一只温热的大手给拉住了。 这个人不是朱楧是谁?朱楧本来对她回自己的后屋没有什么大的意见,但就在她即将转身离开的那一刹那,突然心头一动,改变了主意,道:“不,你留在这里,陪寡人见见那个色目人。” “这……”迪丽娜扎不禁犹豫了一下,道:“大王,臣妾是后宫,不能干预政事的,被人知道了不好,会说臣妾霸道的。” 朱楧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十分霸气的说道:“寡人是这里的王,寡人说可以就可以,谁敢乱嚼舌根子。就算他们劝谏又怎么样?你是听他们的,还是听寡人的?” 迪丽娜扎抿嘴一笑,这种霸道王爷爱上我的感觉真的好的不得了呢,转过身来,盈盈地走到朱楧的跟前,甜甜一笑道:“臣妾自然是万事都听大王的。”随即恭敬地站立在朱楧的身边,希望以自己绝美的容颜给他长面子。 这还差不多,朱楧的心头掠过一丝小爽,不顾容颜绝世的迪丽娜扎,转过头,对恭恭敬敬等在那里的怀恩说道:“你去叫他们进来吧。” “奴婢遵旨。”怀恩又冲朱楧鞠了一躬,恭敬地答道,然后弯着腰徐徐退出,等到了门外,又十分神气的直起了身子,拂尘一甩,傲娇地走到王虎臣和宋喜跟前,不冷不热地说道:“王将军,王上召二位觐见。” 王虎臣憨厚的一笑,冲着怀恩一抱拳,道:“有劳公公了。”随后,又转过头去,跟像个鹌鹑一样恭恭敬敬地侍立在原地的宋喜说道:“跟本将军进去吧。” 王虎臣是名武将,武将常年在战场上拼杀还是很实际的,每个人的行为举止都是以当时的形势为基准,如果不这样,上了战场还依然任性的话,脑袋早就不知道被人家砍了多少次了。因此,王虎臣没有文人的那股子穷酸气,仿佛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牛,他们对国家有用,其余的人都是垃圾一样。 王虎臣并没有因为怀恩是个太监而看不起他,反而是有意巴结,每年都给他送点礼物,因为他知道,这个怀恩不仅是司礼监掌印太监,号称内相,位不高,但权重,而且还是王上从小到大的贴身太监,跟王上的关系很亲密,绝对是王上跟前说的上话的人,必须要好好巴结,搞好关系。 宋喜听到王虎臣的召唤后,立即恭恭敬敬地弯腰应了一声,道:“小人遵命。”随后,像一只小猫一样,毕恭毕敬地跟在怀恩和王虎臣后面,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朱楧有些口渴,只是轻轻咽了一口唾沫,迪丽娜扎便知道他需要什么了,立即倒了一杯茶,给他端了过去。 朱楧接过茶水,慢慢地喝了几口,这时候,怀恩已经领着王虎臣和宋喜进来了,三人见到朱楧之后,齐齐跪下,叩头道:“奴婢,臣,小人参见王上,参见端妃娘娘。王上千岁,千千岁,端妃娘娘万福金安。” 朱楧将手里的茶杯递给迪丽娜扎,眯着眼扫视了一圈跪在地上的这三个人,心里还是蛮喜欢的,因为这一跪就意味着,马上就有宝贵的资源给寡人送过来了,道:“起来吧。怀恩,给王将军和这位商界人士看座。” 商界人士?怀恩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大明朝不一直都是重农轻商的吗?听王上这么一说,似乎是给了商人们一个新的身份。 不过,他在外面虽然是名头很大,人见人怕的司礼监掌印太监,但在朱楧跟前只是一个奴才,朱楧的话他不敢多嘴去问,更不敢违抗,立即招呼身边的两个小太监给二位看座。至于他,他是没有资格在王上面前坐的,因为他说到底只是王上的一个奴才,那里有坐的资格? 王虎臣和宋喜连忙向朱楧施了一礼,齐声说道:“多谢王上恩典。”然后恭恭敬敬地坐在了座位上。王虎臣还好一点,本来就是武将,又多次随着朱楧出生入死,二人之间的感情在某种程度上早已经超越了君臣,变成了一定以一定意义上的朋友,因此在一起的时候,除了特别正式的场合,大多数情况下也比较随意,在听到朱楧看座的命令之后,大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了座位上。 相比之下,宋喜就显得拘谨的多了,不仅是因为他是第一次见王上,内心里有一丝紧张还是在所难免的,更何况他还只是一个商人,在社会的各个阶层中是地位最低的,因此在朱楧面前丝毫不敢造次,虽然是坐,但也是恭恭敬敬地坐,屁股只是坐住了椅子的三分之二,而且是正襟危坐,双手放在双腿上。 朱楧没工夫理会他们坐姿的深刻含义,饶有兴趣地看了宋喜一眼,十分和善的说道:“寡人听王将军说,你是专门来给寡人送喜的?” 宋喜坐直的身子立即向前欠了欠,连忙如临深渊地说道:“王上抬爱了,小人若是能为王上效尺寸之劳,那真是莫大的荣幸。王上若是不嫌弃,小人愿意将小人在万里之外运来的宝刀进献给王上。” 朱楧十分满意这个人的态度,到底是生意人,说话就是中听,有道是忠言逆耳利于行,但是谁不愿意听好听的话,只要不往心里去就行了,十分和气地笑道:“你对寡人的这份忠心,寡人心里清楚。寡人也不要你将宝刀白白进献给寡人,寡人想让你将会打造宝刀的工匠都召集到肃国来。寡人可以为你们成立一个兵工厂,由你做总办。” 原来是要给官做啊,宋喜戏幸福地简直就要死掉了,若是能在肃国混个一官半职,当个兵工厂的总办,那可比自己起早贪黑,风散露宿的穿梭于几个大国之间,提心吊胆地挣那点辛苦费强多了。 宋喜立即在椅子上站起来,十分乖巧地“扑通”一声跪在了,冲着朱楧和迪丽娜扎凶猛地磕头道:“小人多谢王上恩典,实不相瞒,帖木儿对会做大马士革刀的工匠看管的很严,生怕他们会流落到其他的国家,但小人有幸认识几个会做这种刀剑的工匠,小人可以想办法将他们招到肃国来,让他们为王上效力。” “如此甚好。”朱楧哈哈一笑道:“他们若是肯来我肃国发展,寡人一定不会亏待他们,不仅会给他们每月丰厚的薪水,还会给他们建造房子,并且会分配一些奴隶来供他们差遣,让他们可以安心的给寡人制造刀剑。” 犹如一名九天仙女一般,亭亭玉立在朱楧身后的迪丽娜扎也是抿嘴一笑,她这一笑可不是在场面上为了迎合什么人而故意笑的,而是会心一笑,他知道,这么一来,朱楧就会获得一些掌握核心技术的工匠,他们在将来就可以为朱楧打造出更为犀利的刀剑,助他征战天下,立于不败之地。她是一名女人,虽然很有才智,但也深深地知道,凭借她自己的力量是成不了气候的,必须得依靠男人才能出头,而她又是幸运的,上天给了她一个英明神武的夫君,跟着他这一辈子完全可以出人头地。身为一个女人,自己的男人好了她才能真的好,这一点她比谁都有清醒的认识,武则天那么厉害不也是靠着她男人的势力成事的吗? 对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一定要积极拉拢,损失一点钱财算什么,现在损失的那一点钱财,将来在战场上可以十倍百倍的赚回来。 迪丽娜扎的那一抹盈盈一笑,犹如远古的春日女神的暖风拂面,瞬间石化了时光,正对着她的宋喜看到这一幕不觉呆住了,他走南闯北这么长时间,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刚才听王虎臣将军和那位公公称他为端妃,莫非她就是让肃王殿下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传说中的关西第一美女——哈密公主?多半就是了。这位王上真是有福气,能娶到这么貌美如花的美娇娘做妃子,自己要是能娶个只有她一半姿色的女人做老婆,那少活十年也愿意了。 稍微走了片刻神之后,宋喜立即清醒了过来,下意识地打了一个激灵,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嘴巴,这么盯着王上的女人看可是大忌,往重了说就是大不敬,没想到自己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自问精于应付各种场合,反而在今天这个最重要的场合上差点失态,实在是该死,该死。 宋喜悄悄抬眼看了一眼朱楧,见他并没有怪罪的意思,心里着实地松了一口气,立即摆出一副感激泣零地姿态拱手道:“多谢王上,想必那些工匠听说王上给他们的待遇之后,心里也会很高兴的,肯定十分愿意为王上效力。” 其实,朱楧早就注意到了这个叫宋喜的胡商偷瞄了迪丽娜扎几眼,但他不会因为这件事就发怒,甚至是杀人,那完全是屌丝的行径。自己的女人漂亮,引得别人多看了几眼,那是自己的荣誉,为什么要发怒呢?寡人就喜欢你们这副羡慕嫉妒恨,只能远观馋到流口水的表情。 “如此甚好,你那里还有宝剑吗?寡人也想收购一把,看看眼界。”朱楧眯着眼看了看这名叫宋喜的胡商一眼,漫不经心地淡淡道。 宋喜一听这话,犹如打了鸡血似的,一个激灵跪直身子,冲着朱楧慷慨激昂的说道:“王上说的哪里话,小人愿意进献一把宝剑给王上,怎敢要王上的钱。” 这小子,上道。朱楧也不打算跟他搞什么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后他就是寡人手下的总办了,拿出点好东西来孝敬寡人那是应当的,更何况这点损失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以后有的是他赚钱的机会。 王虎臣和宋喜告退之后,朱楧又将迪丽娜扎抱到屋里面逼着她为自己服务,迪丽娜扎虽然害羞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还是照着朱楧的意思做了,谁叫他是自己的大王呢?自己这一辈子除了将她伺候好以外,还能做什么呢?更何况,她也很想像王后和淑妃那样为王上怀上一男半女,替王上延续皇家的血脉,也顺带巩固自己的地位,好让自己后半辈子有所依仗。 现在虽然是白天,但在小屋里将窗帘都拉上去之后,整个小屋立时变得昏暗起来,十分地有情调。朱楧便和自己的端妃在这么有情调的地方又和谐共处了一次。 完事之后,朱楧抚摸着迪丽娜扎光滑的后背说道:“爱妃,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瓦剌那边似乎有和我们合作的意向。”迪丽娜扎很有谋略,之前做哈密公主的时候,就经常参与军国大事,现在朱楧将她收入房中,成为与自己最知心的人之一,更是有事就和这位女诸葛商量。 迪丽娜扎将头靠在朱楧的胸口上,一边用手指轻轻地抚摸着朱楧宽阔的胸膛,一边撩了一下头发,笑道:“是吗?那臣妾就恭喜陛下了,若是能用封贡互市这一点暂时稳住瓦剌,使他们不要在这个时候生事,等我们的骑兵和罐头弄好,就可以长驱直进,彻底解决这个祸患了。” 朱楧用手捏住迪丽娜扎的小嘴,坏笑道:“爱妃,你又开始撩拨寡人的雄心了。你知不知道劳心过度,妄想不遂是很伤身体的。” 迪丽娜扎抿着嘴轻轻地笑出了声,趴在朱楧的胸口上说道:“谁说陛下是妄想不遂?不管怎么样,您在臣妾的心里就是陛下,您就是臣妾的天。” 这个小丫头跟谁学的如此甜言蜜语了?朱楧心头不禁被她撩拨的一阵火起,不禁开始用自己宽厚有力的大手蹂躏起她来,惹的迪丽娜扎娇嗔连连。 “陛下,您弄疼臣妾了。”“陛下,轻一点。” 迪丽娜扎不住地求饶。朱楧没有理会,只是自顾自地残暴着自己的爱妃而后快,良久之后,在爱妃的苦苦哀求之下才松手,身子往上蹭了蹭,稍微靠着墙坐了起来,道:“给寡人把茶端过来,寡人给你讲讲瓦剌的情况,你给寡人参详参详,出出主意。” “是。陛下。”迪丽娜扎微微一笑,盈盈地跪起身子来道。此时她的身上没有穿一件衣服,只是盖了一条毛毯也滑落下来了,雪白的皮肤,傲人的身材一览无余。这里就她和朱楧两个人,在自己的男人面前就没必要矫情了,于是就光着身子,迈着性感修长的长腿,轻手轻脚地走下床去,给朱楧沏茶。 此时的地板还有一点点凉气,迪丽娜扎踩在上面不觉脚底发凉,不自觉地掂着脚向前走,样子十分可爱。惹得在后面观看的朱楧心中一乐,嘴角挂起了丝丝笑意。看着自己的老婆这么可爱的为自己倒茶,还真是一种巨大的精神享受啊。 迪丽娜扎将桌子上的茶杯倒满,双手端起来,还是掂着脚走到朱楧的身边,轻轻地在茶里吹了几口气,盈盈笑道:“陛下,茶来了,小心烫。” 朱楧笑着看了这个丽人一眼,端起茶,轻轻地喝了几口,然后就将茶杯放在了床头,左手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笑道:“上来,陪寡人纵论军国大事。” 迪丽娜扎抿嘴低头,甜甜一笑,学着中原女子的样子,双手交接放在腰间,行了一个屈膝礼,道:“是,臣妾遵旨。今夜就陪陛下谈个痛快。”随后,性感修长的大长腿使劲儿向上一迈,就迈到了朱楧躺着的大床上,然后突然又像小猫一样,一个咕噜钻到了朱楧盖着的毛毯里面,一把搂住朱楧的脖子,轻轻地亲了一口,娇笑道:“启禀陛下,臣妾来了。请陛下指示。” 会讨人喜欢的女孩子永远是最可爱的,朱楧被迪丽娜扎哄的浑身一暖,心头一乐,将她紧紧搂在怀里,笑道:“据东厂和仪卫司打探回来的消息,瓦剌内部对于是否与我们进行封贡互市的事情也是争吵不休,形不成统一意见。原来的瓦剌头领猛可帖木儿死后,瓦剌内部暂时分裂成三大势力,其中最大的一股势力就是猛可帖木儿的儿子马哈木所部,他承袭父亲的职位,成了瓦剌部落的首领。” “瓦剌与铁木真的黄金家族是世代通婚的关系,所以马哈木也照例刚刚迎娶了一名铁木真的嫡亲孙女——孛儿只斤氏,顺便也将他老子的小妾们都据为己有了。据寡人得到的消息,这个马哈木贪图我中原大地的丰饶物产,内心是很想着跟我们化干戈为玉帛,封贡互市的。只是,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不同意,这个女人听说是个女中豪杰,性格比较刚强,为人也比较有远虑,她认为现在明朝现在要比瓦剌强大许多,这个时候跟我们封贡互市,那瓦剌部落中的一些不坚定份子就容易贪图明朝的财富而跟我们眉来眼去,对于马哈木的统治是十分不利的。” “现在的瓦剌部落除了马哈木以外,还有两大势力,他们分别是太平部以及把秃孛罗部,这两个部落的实力不如马哈木,不过也不容小觑,马哈木的威望不如他的父亲,对这两个部落形不成压倒性的优势。因此,这两个部落的首领也只是表面上臣服于马哈木,实际上都有自己的小九九,对马哈木阳奉阴违,并不完全当回事。” 迪丽娜扎听得入神了,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直直地盯着朱楧,凝神倾听着他纵论国际局势,脸上挂满了微笑,眼神中满满都是崇拜的表情,男人认真的时候永远是最帅的,更何况自己的男人还是满腹韬略,将天下大势分析的头头是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这副场景更加迷人?待朱楧分析简述完毕之后,迪丽娜扎眼珠子转了一转,脸上一副思索的表情,略微沉吟了一下,道:“陛下,臣妾倒是有一个办法,可以暂时让瓦剌臣服。” 第二百四十一章 使臣 朱楧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这位美丽的端妃怎么跟那群搞特务的似的,总是喜欢卖关子,捏了她的小脸蛋一把,装作不高兴地说道:“快说,再给寡人卖关子,看寡人不收拾你。” 迪丽娜扎“呀”了一声,也不知道是朱楧真把她捏疼了,还是她故意嗲声叫了一声勾起朱楧内心的激荡,甜甜一笑,撒娇道:“陛下就会欺负臣妾,臣妾不就是给陛下收拾的吗?陛下不用着急跟马哈木取得联系,他既然过不了自己老婆那一关,那咱们也就没有必要跟他浪费感情。陛下现在是需要拉拢其他两个部落就好了,等他们与咱们做生意赚了钱之后,马哈木看着眼红,自然会求着与咱们封贡互市。更何况,这样一来,陛下就可以拉拢住那两个部落,将来征讨瓦剌的时候,他们说不定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李世民灭东突厥的时候不就是用了这一招吗?” “嗯,你说的不错。”朱楧边听边不住地点头,这个丫头果然有点头脑,跟寡人想到一块去了,真是没有白费那么大的力气去救她,一边抚摸着迪丽娜扎光滑的身子一边笑道:“你说的不错,寡人也正有此意,既然你也同意,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吧。先拉拢太平和把秃孛罗两个部落,与他们封贡互市,鼓励马哈木,等到时机成熟,再一举解决草原问题。” 见到她的大王赞同她的意见,迪丽娜扎心中说不出的高兴,但同时也有一点点地吃惊,这种军国大事大王就这么和她在闺房中定下来了?是不是有一些草率了,眨了一下眼睛,用试探的口吻问朱楧道:“陛下,此事是不是应该与群臣商量一下。” 朱楧冷哼了一声,将自己的爱妃搂在怀里,十分自信地说道:“不必了,肃国最有谋略的人是谁?除了寡人就是你了吧,那个管子玉也差不多,但我相信他是会同意寡人的方略的,因为这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事不宜迟,明天寡人就让内阁拟旨,让各部遵照着这个方略实行。不出五年,寡人一定会永清大漠,彻底解决我肃国的北顾之忧。” 迪丽娜扎被朱楧的豪情壮志所感染,忙笑了一下,跪起身子来道:“臣妾预祝陛下,扫平万里江山,开万世之基业。” “好了,该伺候寡人困觉了。”国家大事定下来后,接下来就是儿女私情的时间,朱楧坏笑着一把将迪丽娜扎扯到怀里,又与她共度了一个美好的夜晚。 拉拢瓦剌中除了马哈木之外的另外两个部落的国策定下来后,不出朱楧所料,群臣之中并没有人反对,因为长着脑子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条最为可行,成本最低的政策,谁要是在这个时候反对,那完全是脑子抽风,王上以后肯定会把你直接划到弱智一列,以后绝对不会委以重任。 封建社会的办事效率很快,朱楧的国策制定下来后,各个有关部门立即开始运作起来,礼部很快就挑选了两名能言善辩的使者,分别出使瓦剌的太平部和把秃孛罗部。 出使太平部的使者名叫赵顺,现任礼部正郎,正五品官职;另外一个使者名叫张尧臣,也是一名五品官员。从使团的规格就足以看出朱楧对瓦剌的重视程度远不如当时的哈密,一来是哈密处于战略要冲,得之则打开了西进的大门,失之则永远被锁在西北一域,最多是另一个西夏,成不了大气候。 二来是哈密有锡矿这个他梦寐以求的战略物资,还有他的女人在那,重视程度自然要搞一些。 而此时的瓦剌还比较弱小,远远没有达到也先时期,势力“西起中亚,东接朝鲜。被连西伯利亚南端,南临明朝。”以至于“漠北东西万里,莫敢与之抗者。” 也先由于王振识破了他所贡献的马匹以次充好,并且虚报马匹数量的诡计,不肯多给他们赏赐,而仗着兵多将广进行挑衅,一路攻辽东,一路攻张掖,中路为主力攻宣府大同,尤其是大同所受的攻击最为猛烈,塞外城堡,所致陷没,大同参将都战死了。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朱祁镇架不住王振的蛊惑,率军亲征结果导致全军覆没,他自己也做了俘虏。 对于目前尚且弱小的瓦剌,朱楧没有必要派出高规格的使团,那样反倒是显得自己掉价,不利于威服四海。 从上面这些简单的史料中就可以看出朱元璋对于蒙古势力的恐惧,他虽然打败了元朝,灭亡了北元,但由于铁木真打下的基业实在是太大了,就算没了元朝,那也是很强的存在,他们各自为政时尚且能对明朝构成一定的威胁,更何况是出现了也先和俺答汗这样的英雄人物统一大漠的时候? 因此,朱元璋明明知道地方上的藩王有坐大的迹象,但也不得不依靠这些塞王们领兵镇守北疆,因为为了防备蒙古人的南下,朱元璋在九边放了大量的军队,总数在八十万到一百万之间,并且都是精锐的野战军,这些力量他才不放心让外姓人掌握,以免造成安史之乱的局面,只有交给自己的儿子他才放心,因此才设置了九个塞王来领兵,以保证他大明朝的长治久安。 从他内心深处,他宁愿将来哪个儿子篡位夺了江山也不愿意外姓人将江山夺了去。 朱元璋一向以爱民如子著称,在以往的书籍以及影视资料里他最敬畏的是民心,那些资料给出的理由是朱元璋是元末大乱起家的,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因此对老百姓十分重视,对民心所向很是敬畏。 这完全就是胡扯或者是想当然。朱元璋是从农名起义中起家的不假,但正如前文所述,元朝灭亡的主要原因不是统治黑暗、压制汉人,统治黑暗也不是黑暗了一天两天了,对汉人的压制也是一开始就有的,为什么到了元顺帝的时候灭亡了呢? 其灭亡的主要原因就是朱元璋说的——主弱臣强,地方将领逐渐坐大,不服从皇帝的指挥,一些人甚至还和皇帝搞摩擦,形不成合力来对付起义军,他们甚至自己还搞内斗消耗力量,白白浪费了许多机会,以至于起义军一次又一次绝处逢生,逐渐坐大。 这也就是朱元璋当了皇帝之后为什么一直致力于加强中央皇权的原因,他深深地知道,如果元顺帝对朝廷的控制力很强,对各路军队都能做到如臂使指,指哪打哪,那他们起义的成功几率是不大的。 至于民心,我想他是很轻视的,他打败了张士诚后,为了报复苏杭一带的来百姓对张士诚的支持,给他们增加了很重的赋税,丝毫不考虑民心的影响;他的儿子们秦王、晋王、齐王等动不动就杀人,甚至以杀人为乐,也是严重违背民心的行为,但他也只是训斥一顿了事。这些都足以看出他对民心的轻视,在他眼里,这些人都只不过是给他朱家做工的奴隶而已,有什么可重视的? 他心里清楚的很,老百姓向来都是一盘散沙,就算你眼睁睁地看着邻村因为谋反被皇帝杀了个干净,你也不会上去造反,反而会很猥琐的忍辱偷生,过自己的小日子,只要君王的控制力强,将国家的资源都控制住自己的手里,那不管谁造反都可以分分钟灭了他。 出使太平部的使者赵顺和出使把秃孛罗部的使者张尧臣接到上级命令之后不敢耽搁,匆匆回家,草草收拾了一番,便带着各自的队伍上路了。 二人结伴走到哈密,再向北就是大漠了,由于他们两人去的部落不同,所走的方向也不同,因此只能在这里分手。 “张大人,咱们就此别过了,多多保重啊。”赵顺和张尧臣同朝为官,平日里私交也很不错,二人私底下多有走动,这次又一同被选中出使瓦剌,更使得他们的关系不由地亲近了几分。 前方就是茫茫大漠,有着一望无际的沙尘和数不清的风险,虽然瓦剌太平部和把秃孛罗部有心归顺,但人心隔肚皮,未来的事情谁也无法预料,万一要是在桌子上谈崩了,被对方扣留下来放羊或者是直接杀了还是有可能的。 皇帝派去出使帖木儿帝国的使臣郭骥不就被帖木儿扣下了吗?当初郭骥出使帖木儿帝国路过敦煌时,还是他们几个搞的接待工作,在酒桌上也是其乐融融,结下了深厚的酒肉情谊,现在听说他已经被到访国扣留,而他们又开始步郭骥的后尘,二人就不住地唏嘘感叹。 命运无常啊,希望这次能够顺利回家吧。 张尧臣端起送行的酒杯一饮而尽,拉着难兄难弟赵顺的手,真切的感叹道:“赵兄,千言万语都在酒里,赵兄一定要珍重啊,等我们凯旋归来,在一起喝酒谈诗。” “一言为定,贤弟保重,愚兄先走了。”赵顺也十分豪迈的将自己手里的酒杯端起来一饮而尽,然后“啪”地一声摔在了地上,冲着张尧臣一抱拳,然后翻身上马,口中喊了一声“驾”双腿一夹马肚,头也不回的带着自己的手下向茫茫大漠中飞奔而去。 望着这位仁兄潇洒豪迈的背影,张尧臣心中无限感慨,希望这一趟旅途都能平安吧,他的一名小老婆马上就要生产了,他怕是赶不上孩子出生的那一刻了,希望自己能够平安回来,去抱抱自己刚出生的孩子。 “走了,兄弟们,打起精神来。”张尧臣收回远望的目光,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改之前的那副惆怅的表情,换成了满面春风,意气风发,他要给自己的手下打气,让他们觉得这趟出使前途是光明的,抱着乐观积极的态度,全力的完成使命。 “走啦,走啦。紧跟着大人。”“把东西都带好啊。”“驾,驾。” 随从们开始吆五喝六的带着自己的行礼,跟着骑在马上的张尧臣,缓缓地向大漠深处前进。 张尧臣要出使的对象是把秃孛罗,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于这个人,张尧臣还是作了一定的了解的,知道他是个性格粗狂,并且性情暴戾的人,对手下也敌人都很残忍,动不动就杀人泄愤。 知道这个情报之后,张尧臣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谁不爱惜自己的生命?更何况,他还没见过他那个没有出生的孩子,只是王命难违,怪就怪他是新来的,跟礼曹判书的关系不是特别好,礼曹判书就将这个比较危险的工作派给了他。 事到如今,还能怎么办?只能硬着头皮愣上了,好在他还知道这个把秃孛罗是个十分贪婪的人,不仅贪财,还很好色,他父亲活着的时候,就跟他父亲的小妾私通,他父亲死后,更是十分不客气的将他父亲的小妾全都据为己有。为了搜刮钱财,经常去欺负周围弱小的部落,在当地的怨恨值很高,基本上可以达到小儿止哭的境界。 看来对付这样的人只能诱之以厚利了,好在王上给了他很高的权限,让他可以就通商之事便宜行事,相信以大明的物产之丰,再加上封贡互市所带来的巨额利益,把秃孛罗是不会拒绝的,这样他就不会故意为难自己。 把秃孛罗的领地在东边,张尧臣等人经过十几天的跋涉,终于来到了他的领地附近。把秃孛罗的领地在塔布儿河一带,属于瓦剌的东部边境,再往东就是和林,就处于鞑靼的势力范围之内。 这十几天的长途跋涉,张尧臣一行人基本上都是行进在荒漠地带,很少看到人烟,等他们到达塔布儿河一带时,这里的牧民才渐渐地多了起来,在他们眼前的不远处,就有几十个帐篷围成的小部落,成群的牛羊都在草原上吃着草,牧民们骑在高高的马上,喊着各种口号,悠闲地放着牧。 大漠的风光虽然比不上江南温柔乡的富丽,但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嗨,远来的客人,你们要到哪里去?”一名牧民打扮的人冲着张尧臣等人高声大喊了一嗓子。 来到了人家的地盘上自然不能再摆官老爷的架子,张尧臣坐在大马上,十分和气的抱了抱拳,微微地笑道:“我们是大明肃王的使者,奉命前来出使贵部。请问你们的可汗在哪里?” 大明使臣?这位牧民打扮的人狐疑的看了张尧臣等人一眼,心里不免嘀咕了起来,看他们的样子是明朝人不假,但到底是不是大明的使臣还不好说,万一要是奸细来套话,自己一不小心泄露了可汗的驻地,那岂不是千古罪人?不管了,有疑问找领导,自己搞不明白的是就往上推,英明的领导总是有办法的。看来不管是汉人还是蒙古人,都深谙这个道理。 那位牧民打扮的人脸上堆起了与他粗狂的脸极不相称的谄媚的笑容,将右手放在胸前,冲着张尧臣等人弯了一下腰,笑道:“原来是大明朝的使臣,在下唐突了。请诸位随我来吧,我将你们引荐给我们的百夫长。” 张尧臣等人久经官场熏陶,已对人情世故极为练达,岂能不知道他的意思,彼此对望了一眼,道:“那就有劳了。”无论在什么年代都是理解万岁,自己又何必去为难一个干活的牧民呢? “请吧,尊贵的客人们。”那名牧民闪出一条路来,将手向帐篷的方向一指,示意张尧臣等人前往那里等候。 “请。”张尧臣伸手回礼,随后带着随从跟随着那名牧民走进了这个蒙古部落。 张尧臣等人的汉家衣冠以及手里的旌旗立时吸引了附近蒙古人的纷纷围观,人都有好奇心理,这些蒙古普通牧民也不例外,他们这一辈子还没有见过汉人,这时候都纷纷探出头来,想要看看大明官员的模样,场面一时嘈杂了起来。 “叔叔,叔叔。他们是不是大明朝的使节?他们拿的那根棍子是不是就是人们常说的旌旗?”一名十来岁的小孩子趁机跑到刚才那么牧民跟前,扯着他的衣服,十分好奇的问道。 那名牧民正想着去通知百夫长,没想到这个小子突然跑出来捣乱,没好气地不耐烦道:“去去去,一边玩去,不要耽误老子办正事。” 随后又扯着嗓子大喊道:“百夫长,有一队汉人自称是大明使臣,想要求见我们的可汗。” 话音刚落,一名三十多岁的彪形大汉从最大的一个帐篷里钻出来,一脸好奇的大叫道:“阿巴泰,你吵吵什么?哪里有大明使臣?” 张尧臣见是对方管事的来了,立即抱拳不卑不亢地说道:“本官为大明肃国正五品命官,奉我王之命前来出使贵部,还望引荐。” 这名百夫长上下晃了晃眼睛,打量了一番张尧臣,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大明使臣不假,看来传言是真的,可汗是想跟明朝封贡互市了,当下不敢怠慢,十分客气的回礼道:“原来是明国的使者,使者远来辛苦了,快请进来吧。”随即又对那名叫阿巴泰的牧民说道:“快去通知千夫长。” 见此情景,张尧臣知道自己的没过多久就可以见到瓦剌的把秃孛罗了,内心的感觉说不出来,既有一点期待,想着早点完成使命回去交差,又有一点担心,担心这个狂暴的把秃孛罗万一哪根筋打错了将自己扣下,甚至是直接杀了,冲着那名瓦剌的百夫长强挤出一丝笑容,道:“多谢了。”随即,带着自己的手下进了百夫长的大帐。 张尧臣在百夫长的大帐里待了一天一夜,第二天的时候,把秃孛罗派出的正式迎接使者到了,与张尧臣寒暄了一番之后,便带着他向把秃孛罗的驻地走去。 傍晚时分,张尧臣一行人终于赶到了把秃孛罗的驻地。把秃孛罗正在狩猎,听到明朝的使臣到来之后,立即收兵回营,设宴接待。 席间,宾主双方都频频举杯,共同庆祝肃瓦双方双边贸易关系的达成,并预祝双方在将来的合作中能够同心同德,共同奔向美好未来。 会议决定,肃瓦双方建立封贡互市关系,每年都由把秃孛罗部不定期的将大量的牛羊马匹等草原产物,赶到哈密,在哈密与肃国的商人交换,然后再返回草原,不得前往肃国其他地方做生意,否则肃国的军队会以敌袭对待。 应该说,这次的会议进行的还是十分顺利的,把秃孛罗因为看到了与明朝做生意能带来巨大的利益,与生俱来的贪婪之心促使他对张尧臣等人十分喜欢,将他们看成自己的财神爷,招待十分周到,说话也十分客气。 这些举动,让张尧臣等人将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到了肚子里,看这和谐美满的场景,自己的人身安全估计是没有问题了。 宴会结束之后,张尧臣等人便回自己的帐篷内休息了,既然协议已经达成,他们也就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待了,万一中间要是有什么变数,把秃孛罗将自己扣下来当人质可就麻烦了。 他们决定明天天一亮就像把秃孛罗辞行,然后原路返回大明。可就在他们睡觉的这天晚上,还是有事来了,不过幸运的是,这次是好事来了。 这天晚上,张尧臣刚刚脱衣睡觉,迷迷糊糊之间,似乎是听到有人偷偷进来的消息。身处异乡大漠,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因此张尧臣在睡觉的时候,都习惯在自己的枕头下面藏一把短刀,听到动静之后,虽然没有想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他的手已经下意识地去摸那把短刀了。 “大人莫惊,是属下。”一名男子的声音传了过来,声音压得很低。张尧臣认识这个声音,正是他手下的亲兵队长马如龙的,他不知道深更半夜的,马如龙找他有什么事?难不成是他发现了什么阴谋,想劝自己跟他一起逃命? 第二百四十二章 征兵 想到这里,张尧臣顿觉浑身一阵紧张,噌地一声从床上坐了起来,手里还是握住了短刀,额头上的汗珠已经流淌了下来,急忙问道:“如龙,怎么回事?什么事要搞得神神秘秘的?” 马如龙又向前走了一步,依旧是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说道:“大人,是有个人要见你。” 张尧臣这才发现马如龙身后跟了一个人,这个人面孔很生,肯定不是他们使团的人,心中当下升起了一丝狐疑,略带有一丝警惕地说道:“阁下是谁?深夜来访有何贵干?” 马如龙后面的那个人听到张如龙的这句话后,立即向前急走两步,站到马如龙的前面,“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叩头道:“参见大人。小人名叫李铁柱,原本是魏国公徐达帐下的一名士兵,岭北之役时随着魏国公大战王保保,不幸受伤被俘,以至于流落到此。二十多年来,未尝一日不思念我故土明月,好在苍天有眼,能让大人出使到此处,小人愿意为大人效犬马之劳,以报国恩,只求大人能将小人带回故里。” 张尧臣一脸难以置信地表情打量着这个生面孔,这人的口音是湖广人不假,但是天下真的会有这么好的事吗?自己刚来这里,就谈了谈贸易,突然就有一个瓦剌的内部人员前来投奔效忠,这太令人难以置信了。 作为明初人士,张尧臣知道自然知道岭北之役,只是这岭北之役是徐达与隶属于鞑靼的王保保打的,就算这个李铁柱是在当时受伤被俘,那也是被鞑靼俘虏的,怎么跑到了瓦剌这里? 况且自己率领使团孤身在外,远离故土一千多里,没有后方支援,若是其中有诈,那自己和这一干使团的人就全都要交待在这里了,出门在外,万事应当小心,不可不防。 张尧臣看了一眼他的侍卫长马如龙,眼神中有一丝丝怨气,他认为这个侍卫长就不该把这么一个敏感的人带到这里来,万一有了什么事,他就算是长了十张嘴也说不清了,冷眼看了看那名叫李铁柱的人,淡淡地说道:“阁下找错人了,本官是大明肃国的使臣不假,但只是奉了我王之命与贵部来商谈贸易的,至于其他的事本官不便参与,也不想参与。” 这就是传说中的婉言拒绝啊,李铁柱一听这话就急了,他的身世十分离奇,先是在岭北之战中被鞑靼俘虏,后来又在瓦剌与鞑靼的战斗中被瓦剌俘虏,经过几次大战,虽然没有死,但是也过着人命贱如草的日子,早就想回到大明重新过上能见天日的生活。 更何况他出征之时,家里还有一个老娘和一个童养媳,二十多年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李铁柱每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都会十分想念她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有生之年回去看看她们。 眼见回乡无望,李铁柱心急如焚,跪在地上重重地给张尧臣磕了几个响头,哀求道:“请大人一定要相信小人,小人家里还有老母亲和妻子,今生若是不能见他们一面,小人死不瞑目啊。” 张尧臣仍旧是一副冷眼旁观的样子看着李铁柱,他可是浸淫官场多年的老油条,早就练得心如铁石,肯定是不会被他的这一副感情牌打动,然后就和这个素未谋面的人掏心掏肺的生死与共。这年头,演员太多了,万一你要是骗我的呢?冷冷地看着李铁柱,淡淡地说道:“你不必说了,本官已经说了,本官此次前来是来搞贸易的,不会插手其他的事。你回去吧。送客。” “大人。大人,且慢。”眼见荣归故里的计划就要泡汤,张尧臣顿时急的犹如热锅上的蚂蚁,这样的机会不会有第二次,事到如今什么也顾不上了,只能将自己的老底都撩出来了,道:“大人,小人实话跟你说。小人被把秃孛罗部俘虏后,因为乖巧伶俐,又懂汉语,就被他收为亲兵,在他的身边带的时间长了,就和他的一个小妾有了关系,这个手镯就是她送给我的定情信物。手镯是把秃孛罗给她的,她对把秃孛罗说自己弄丢了。现在小人就将这个手镯送给大人,若是小人骗了大人,大人只需要将手镯拿出来,小人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张尧臣看着他手里的那个手镯,心里开始相信了几分,仔细想一想也是,把秃孛罗最大的目的是跟大明封贡互市获取巨额利益的,设这么一个局杀自己干什么?自己的脑袋才值几个钱?跟他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将手镯拿在自己手里,轻轻地掂了掂,皱着眉头开始沉吟起来。 李铁柱见到这种情景,知道这位使者大人动心了,于是立即趁热打铁地说道:“启禀大人,小人还有几个好兄弟在把秃孛罗的商队里面,将来把秃孛罗要是有什么动作,小人就可以通过他们来告知肃王殿下。另外,小人也有兄弟在马哈木的营帐内,他们都是岭北之役时与小人一同被俘虏的大明将士,感情都是用命交的,而且他们也都心念故国,若是将来马哈木有什么举动,他们也可以为肃王殿下提供消息。” 张尧臣的眼皮微微向上一抬,眼睛里射出一道精光,这个情报太重要了,他跟朱楧干了好几年,自然知道这位王爷的雄心,知道他现在虽然跟瓦剌示好,想要通过封贡互市这个政策怀柔瓦剌,但将来一定会想着向李世民那样北征大漠,自己要是能在这个时候在瓦剌内部,特别是马哈木身边安插一个眼线,到时候万一起了大作用,那可是大功一件。 男人,没有不渴望建功立业的,张尧臣也不例外,这次机会若是放过了,回到肃国按部就班的向上爬,不知道要爬到什么时候,他不想籍籍无名地过一辈子,那一颗渴望建功立业的雄心,被李铁柱这几句话瞬间激发了出来,沉着脸,一本正经地说道:“好,本官答应你,你若是能立下功劳,本官一定向王上好好保举你,将来别说是荣归故里,就是加官进爵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多谢大人恩典,小人一定效犬马之劳。”李铁柱又重重地给张尧臣磕了几个响头,感激涕零地说道。 接头这种事,自然是时间越短越好。张尧臣和李铁柱约定了接头暗号之后,就没有多留他,让马如龙悄悄得将他送走了。 第二天清晨,张尧臣等就像把秃孛罗辞行,对方也没有做过多的挽留,就送他们南归了。 归心似箭,再加上心里有一个大秘密,张尧臣走的十分的快,比去的时间缩短了好几天到达哈密。回到肃国之后,张尧臣家也没有回,第一时间跑去向朱楧复命,去的时候心情是很愉快的,因为他不仅完成了朱楧交给他的任务,还顺带带回来一个间谍,可谓是超额完成任务,就算捞不着什么重赏,最起码一顿表扬是少不了的。 朱楧听完张尧臣的回报之后,十分开心,说实话把秃孛罗答应与肃国封贡互市是他意料之中的事,单单是这件事只会让他满意,而那个李铁柱的事却是意料之外的事,这件事就足以让他开心了,道:“你干的不错,能临机决断,是个可以委托大事之人。这件事你先不要声张,回去之后接着干你的正郎,等有机会,寡人再重重赏你。” 对于朱楧的决定,张尧臣十分能够理解,赵顺也已经回来了,他这一趟没有遇到任何波折,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当然也没有捞到什么间谍,所以他们两个人的封赏应该是一致的,若是张尧臣多得了封赏,那就会引起别人的怀疑,碰到干秘密工作的高手,李铁柱那条线很有可能就会被人挖出来,那这样一来,肃国的损失可就惨重了。 因为在关键的时刻,一条重要的情报,甚至比十万大军还要管用。 瓦剌这边算是上了一定的轨道了,接下来就是一边制造秘密武器,一边和他们做生意分化瓦解他们了。金钱的魅力是巨大的,相信到时候把秃孛罗和太平两个人部落的瓦剌人会调转枪头帮自己打马哈木的。 后世的老蒋不就是擅长用砸钱这个方法解决敌对军阀吗? 洪武二十八年的夏天到了,朱楧种的小麦又收割了,各地的农场都在忙碌,蓝幼澄和她带领的宫女太监记账组这几天也是忙了个够呛,因为经过新一轮的大开发,肃国的各处农场又是一次大丰收,各地统计上来的账目都在往上报,他们要在最近几天之内,将今年的粮食产粮汇总出来,报给王上审阅。 需要说明的是,蓝幼澄负责的这些农场的账目都是朱楧私人农场的,不属于户曹管辖,户曹判书无权干预,他只负责从民户中征收上来的赋税收入,那个才是国家的财政收入,是属于户曹判书的可支配收入,当然必须经过朱楧的同意。 由于朱楧的改革,肃国的军户大部分都附着于他的私人农场而存在,平时像雇工一样为朱楧种田拿工资,战时组织起来就打仗,效率十分高。 朱楧这么做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就是他之前说过的大农场计划,若是军户们还像朱元璋设想的那样一家一户的耕种土地,那生产效率是十分底下的,因为没有一家军户能制作的起大水车,更没有一家军户能用双马拉耧车耕种。 大水车还好一点,制造一个平均耗费为三五两银子,也就是一头牛的价格,这些军户努努劲还行,而用双马拉耧车耕种的生产方式所需要的一套装备就值十几两,甚至二十多两银子,一个普通的军户是无法承担的。这些人分散经营,既效率低下,又没有强大的抗风险能力,一旦有个自然灾害,很有可能就造成歉收,甚至是食不果腹。但是,若是采取朱楧设计的这一套大农场经营方式,不仅有能力集中全国之力进行高投入,花大价钱打造出大水车、手压机、双马耧车等利器,极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其抗风险能力也比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强的多,不说别的,就说有了旱灾,这些大水车完全可以顾得上田地的灌溉,使得军户不用眼巴巴地看着田地里的庄稼渴死。 而且朱元璋设计的这套军户制度,虽然看着很好,是士兵们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极大的节约了国家的养兵成本,以至于他逢人就吹嘘“朕养百万大军不费百姓一粒米”,但是这个制度也有很大的弊端,弊端就是人,具体来说是军官。明朝初期,纲纪森严,皇帝对国家的控制力很强,地方上的军户军官刚刚生根,还没有形成盘根错节的势力,因此对国家的法律很尊重,对皇命可以说是惟命是从。 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由于纲纪松弛,继位的皇帝不是特别给力,再加上那些军户的军官在一个地方时代生根,在地方上形成了很强很复杂的势力,跟历任地方官员都有勾结,因此他们就开始不拿国家的法令当回事,开始以各种名义侵占普通军户的土地,克扣军户的饷米,使得那些军户成了他们的奴隶,吃不饱,穿不暖,生计都成了问题,更不用说是打仗了。 所以,明朝中期开始,各地活不下去的军户就开始纷纷逃亡,到了明朝后期,一些千户所甚至只剩下了不到一百人,有的百户所竟然只剩下了一名百户在苦苦支撑。造成了国家兵源的严重缩水,以至于打个努尔哈赤那样的强盗居然连十万人都拿不出来,质量还是参差不齐,主将杜松的头盔居然被对方一箭射穿了,还怎么打?大明朝的资源都被那些当官的掏空了。 后世网上的一些满清吹经常说满清人用十万人的军队打败了明朝的百万大军,证明满清的那几个头子有多么多么了不起,满清的军队有多么多么善战,甚至有了“满人不满万,满万不可敌”这样的奇谈怪论。某位知名的历史老师还经常在网上散发这样的言论,无脑的弱化汉族,吹捧异族,真不知道以他的节操和智商是怎么出名的,还好其微博账号已经被封了,再也说不出这种侮辱民族智商的话了,说不定真是冥冥之中明太祖显灵。 实际上,明朝末年的百万大军其实都是账面上的数字,实际远没有这么多,就像一个千户所账面上应该有一千一百二十人,而实际上能打仗的连一百人都没有。举例来说,崇祯十七年,李自成进攻北京时,崇祯十分着急的问京营总兵吴襄道:“你手下到底还有多少兵力。”吴襄拍着胸脯说道:“臣账面上还有八万大军。” “那实际上呢?” “实际上能打仗的只有三千人,这三千人都是臣的家丁,要让他们舍弃家业打闯贼,至少需要一百万两银子的开拔费作为补偿。” 全部家当加起来只剩不到七万两银子的崇祯听到这句话就去上吊了。 从戚继光开始,明朝就开始募兵了,因为军户已经不堪使用,而花钱雇人当兵的成本又是十分巨大的,不仅要购买打造盔甲、器械,还要给人发工资,据史料记载,按照戚继光的标准招兵,招三千人一年至少要花十八万两银子,这对当时的明朝绝对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这还是嘉靖时期的价格,到了明朝末年,招兵的成本就成倍的向上翻了,尤其是辽东地区,因为当兵的危险系数实在太大了。 根据熊廷弼给朝廷上的奏折记载,之前在辽东募一人当兵只需要七、八钱银子,自从后金崛起之后,给两三两银子都没人愿意干,因为死亡的系数太高了,谁也不愿意死。 在朱楧看来,朱元璋制定的军户制度是国家招兵成本最低的方式,他必须坚决地让这个制度有效的运转下去,因此他一改朱元璋制定的军户自给制度,将他们集中起来,编入自己的大农场中,并且以工资加绩效的奖励方式给他们发工资,不再授予土地。 这样做一来,可以集中国家的力量,进行规模化经营,高投入,高产出,提高农业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农业每年高产、增产。 二来,每个人发多少工资都是规定好的,都是与实际工作绩效、工龄相挂钩的,明码标价,任何人不得克扣,若是出现克扣现象,已经查实,严惩不贷。因此,朱楧的军户们虽然没有了土地,但却变成了国有大农场的职工,每个月都有固定工资拿。而且,由于大农场的生产方式效率很高,朱楧给他们的回报也很丰厚,只要好好干都比他们种自己家的那几亩薄田强。 因而,这些军户们也就接受了这样的生产方式,就算有些人一开始有意见,尝到甜头之后,心中还是庆幸自己留了下来,开始好好跟着朱楧干了。 就像之前朱楧跟朱元璋所说的那样,能稳定人心的永远是粮食而不是土地,只要有了粮食,就有人为你卖命,有再多的土地打不出粮食来又有什么用呢?明朝末年的土地不可谓不多,但都是赤地千里,一粒粮食也打不出来,造成了成千上万的饥民,进而酿成了层出不穷的民变。 朱楧决定将这个制度沿袭下去,将肃国所有的军户都束缚在自己的大农场上,平时种地,战时直接就拉出去当兵,十分的方便。而且,大农场的粮饷具体发放到每个人的人头上,杜绝任何人克扣,提高军户干活和打仗的积极性。也让他们知道,他们吃的是谁的饭,穿的是谁的衣,应该给谁卖命。 当然,军户不是一打仗所有人都上战场,总要有人留下来守家看粮草。朱楧招兵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是老实肯战之人,战场上可都是真刀真枪的玩命儿,如果招的兵不肯出死力,不肯拼命,那将领制定的战略方针再正确也是白搭。 戚继光和曾国藩都吃过这样的亏,戚继光早年打倭寇的时候,一开场士兵都跑光了,只剩下了他一个光杆司令,使得戚继光的一腔热血全都化为了乌有,有鉴于此,他才说服胡宗宪从老实肯战的义乌人当中选了四千人编练新军。 曾国藩也是如此,湘军刚刚练成与太平军交战之时,变遭遇了靖港惨败,但是虽然曾国藩严令不许后退,但是一些狡猾之人,还是不顾将令纷纷逃窜,气得曾国藩只好跳水。 因为这件事,曾国藩对这些老兵油子极其痛恨,事后一些逃走的士兵纷纷表示要回来重新效力,曾国藩愣是坚决顶住,一个不收,全部将他们裁汰回家。 这就是古代战场的基本规律,所谓的奇谋妙计只是辅助作用,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军队的实力,以及士兵是否肯出死力作战。 朱元璋正是抓住了这个规律才逐步赢得天下的,他虽然号称爱民如子,但在打天下之初为了搞粮食养军队,还是施行了“寨粮”政策,说白了就是抢粮食,只允许他的占领区内的百姓留下足够生活的粮食,其他的全部征用养军队,这就造成了他的占领区内百姓生活的困苦,但老朱也比较够意思,得了天下之后,减免了曾经给过他大力支持的应天附近百姓的赋税。 后来,随着他的军队呈现滚雪球般的扩大,寨粮也不能满足其需要了,他就下令部下搞屯田,一部分打仗,另一部分种地来解决军需,使得他的部队免除了粮食危机。康茂才所部还因为屯田得力而受到了朱元璋的褒奖。此所谓“广积粮”。 正是有了充足的粮草,他才能养活起庞大的军队来征讨四方,纵观朱元璋一生的无数次征战,除了在鄱阳湖大战陈友谅是以少胜多外,其他的都是以多打少群殴对方,而且笔者认为,陈友谅的六十万大军也是虚的,否则人数是你的三倍,还开着航母,请问如何打赢?你当老朱的部下都是打不死的钢铁侠吗? 这便是朱元璋成功的基础所在。 其次的一条就是严厉的军法,比如之前说的失地必斩的铁律,逼着手下出死力作战,激发出将士们的最大潜能,榨干他们所有的价值,让他们为自己的江山流尽血汗。 因此,朱元璋成功的秘诀就是出色的后勤管理能力、严厉的治军纪律、出色的指挥以及不错的运气。 第二百四十三章 收割利器 这也就是为什么萧何和李善长这两个从没有上过战场上的文官能做开国第一功臣的原因,因为他们都是搞后勤的,凭借着自己出色的工作能力,为主公搞来了大量的粮草,养活了庞大的军队,这是刘邦和朱元璋成功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他们手下的大将们才能各展才华,征讨四方。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有本事的人,带着一群虾兵蟹将去打仗,那也赢不了对方。 前人的珠玉在前,后世又有典型案例可以借鉴,朱楧不可能不用,因此他在选兵的时候,只要那些在农场中卖力干活的人,实在人就是实在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农场中卖力干活,到了战场上就会卖力打仗。 当然,朱楧肯定也不会让老实人吃亏,那些能入选军队的人,都是在农场中干的好的人,这些人每个人拿的工资就比别人多,在应征入伍时,还会有一笔安家费,受伤或者阵亡之后,其家人每月还有三斗粗粮、两斗细粮的补助,足以保证他的家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除此之外,凡是参过战的人在农场中是不用干杂活的,他们家的杂活可以交给他们没上过战场上的人干,无形中提高了他们的地位,也提高了他们参军打仗的积极性。 而那些不怎么实在的人,在农场中得到的回报和地位就差的多了,忒不实在的人,朱楧会把他们安排到奴隶营中做苦力,那种人只配做奴隶,要不然无法学会如何老老实实地干活。 这天晚上,朱楧留宿在蓝幼澄的房间里,蓝幼澄性格活泼,再加上各地报上来的情况足以说明此次肃国又是丰收在即,她更是由衷的为王上高兴,像一只欢快的小鸟一样,一跳一跳地跑到朱楧跟前,搂着他的胳膊娇笑道:“王上,依照各地的农场报上来的情况,今年我们又要大丰收了。” 朱楧正在拿着毛笔练字,虽然说书法对于行军打仗一点帮助也没有,朱棣的字写的就很烂,不一样是征战四方?但俗话说得好“艺多不压身”,这书法可是他苦苦练了很久才练成的,实在是舍不得一朝废弃,况且书法练好之后,批个奏折什么的也很有面子,像朱老四那种狗啃了的字一般,虽然群臣嘴上不说,他自己心里肯定也是感觉怪不好意思的,见到蓝幼澄过来之后,将手里的毛笔放下,笑道:“这段时间辛苦爱妃了,待忙完这一阵,寡人一定好好奖励你。” 蓝幼澄撅着小嘴将朱楧的毛笔和字都收起来,交给丫鬟放好,然后又抱着朱楧的胳膊撒娇道:“王爷好不容易来臣妾这里一趟,干吗还要写这个啊?这字帖比臣妾还要好看啊?” 朱楧被她哄得哈哈一笑,心里乐开了花,谁不愿意自己的老婆像一只小鸟一样粘着自己,一手搂住她的小蛮腰,道:“好,好。不写了。寡人的爱妃这几日辛苦了,寡人就好好陪陪你,好好补偿你。” 见到自己的丈夫如此体贴,蓝幼澄心里像是灌了蜜一样甜,搂着朱楧的脖子,踮起脚,轻轻地亲了一口,娇笑道:“多谢王爷垂怜,臣妾能以一技之长为王爷的事业出一份绵薄之力,心里荣幸的很呢。从不觉得辛苦,倒是王爷,带着臣妾等人将原本一穷二白的肃国建设成如此繁华的样子,那才辛苦呢。臣妾对王爷佩服的紧呢,也希望王爷别太操劳,万万保重身体。” 蓝幼澄丹唇凑过来的那一刻,朱楧只感到一股淡淡地清香扑鼻而来,他仔细端详了自己的这个贤妃,只见她更加漂亮,更加有味道了,这也难怪,洪武二十五年,自己在京城的那间药铺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还不到十五岁,现在都已经十八岁了,身体的各个方面大都发育成熟,再加上自己滋润,自然是比之前更加有女人味了。 朱楧在她的小圆臀上狠狠地捏了一把,一股绵软瞬间从手上传遍全身,惹的他的骨头一阵酥麻,发育成熟的女人手感就是好,朱楧又忍不住多捏了两把。 “啊,王爷,您弄疼臣妾了。”蓝幼澄被他捏的略微有一点点疼痛,忍不住娇哼道。 朱楧一脸坏笑的将蓝幼澄抱起来,放到刚才写字的桌子上,让她坐在上面,然后用一副银当的表情左右端详着。 蓝幼澄还是第一次被朱楧这么看,十分不好意思地搓着手,放到了两腿中间,低着头娇羞地说道:“王爷,您看什么呢?臣妾脸上有脏东西吗?” 朱楧微笑着摇了摇头,还是目不转睛地盯着蓝幼澄,似乎是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宝一般,温柔地说道:“没想到三年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寡人的贤妃都长这么大了。个头也高了,更加有女人味了。”这话一说出来,他突然感觉自己好邪恶,跟那什么似的。 蓝幼澄甜甜一笑,她心里明白朱楧的这句话中包含了多少对她的关爱与喜爱,若是王爷心里没有她,是断断不会感叹她的成长的,但同时她的心里又有了一丝丝的隐忧,脸上带着一丝哀伤的说道:“臣妾多谢王爷宠爱,跟随王爷这三年的时光,是臣妾最幸福的时光。只是,光阴易逝,年华易老,臣妾现在成熟了,将来就会老去,到时候万望王爷不要嫌弃臣妾。臣妾不会和王爷将来的年轻妃子争风吃醋,只求王爷宠幸完她们之后,能偶尔在臣妾这里坐坐就好了。” 这话说的朱楧心里颇为伤感,蓝幼澄的这一番感言,道出了多少深宫中的哀怨,多少妙龄佳人在被皇帝临幸了一次后就忘到了脑后,自此孤苦无依地过一辈子。他的母亲不就是典型的例子吗? 而且,他还知道,明朝初期有一个十分残忍的殉葬制度,包括朱元璋、朱棣这两个雄才大略的君王在内的皇帝都十分推崇这个制度,他们死后,那些被他们宠幸过却又没有生下子女的妃子都要去陪葬。 无论怎么辩解这个制度,朱楧都觉得那是惨无人道的,是极端自私的,一点都不拿自己曾经的这些小老婆们当人看,只是将她们当成了自己的玩物,死后也要一并带走。 可以想象的是,那些后妃在被逼殉葬之时是何等心情,一不小心误入深宫,被皇帝临幸了几次就忘之脑后,一辈子也享受不到丈夫的关爱,没有后代,失去了一个女人做母亲的基本权利,光这还罢了,皇帝死后还要陪他一起下去。一些刚刚进宫,只有十四五岁的花季少女也不能幸免,一个正在绚烂开放的生命就这样陨落到泥土之下,这完全是毫无人性的行为。 不管这个帝王多么伟大,做出了多么巨大的业绩,驱除鞑虏也好,七下西洋也罢,搞这一套摧残生命的殉葬制度,都会给他们的人生打上污点。 可惜的是,朱楧做不了大明朝的皇帝,没有办法改变这一丑陋的制度,只能在这张掖城中哀叹,替那些少女后妃们不值。 蓝幼澄的话触动了朱楧的思绪,让他不仅神游了一会儿,回过神来之后,拉着蓝幼澄白皙的小手,笑道:“爱妃放心吧,寡人的贤妃这么乖,寡人怎么舍得抛弃你?就算将来寡人先你一步走了,还有我们的儿子陪着你。” 蓝幼澄脸色一变,略带不高兴的语气说道:“王爷说什么呢?王爷这样的好人一定是寿比南山,不许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好,好,好。不说就不说。”朱楧嘿嘿一笑,内心里也是蛮有感触,三年了,这个世界变化太大了,肃国不再是之前的那副荒凉场景了,变成了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无数的土地被开垦,无数的水利设施被建造出来,每个月都有数不清的民众从中原内地迁徙到肃国来以图过上好日子,还有一些外族的胡人,来到肃国做生意,甚至是住在这里不走了。 他们肃国王室这个小家庭的变化也太大了,三年前,肃王朱楧刚来就藩的时候只有不到十六周岁,他的几个老婆也都只有十四五岁,属于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的初中生。 现在,这个肃王快要年满十九周岁了,他的老婆们也都成长为十七八岁的亭亭玉立的美女,完全具备了女人味儿,而且是女人最好的年纪,青春、活力、犹如刚出水的芙蓉一般,无比水灵,一掐都能掐出水来。每个人的身材都特别的好,身上的肌肤完全紧绷,没有一丝赘肉,简直各个都是人间极品。 每次跟她们恩爱的时候,朱楧心里都特别的有满足感,有成就感,有自己的地盘,自己的军队,自己可以一言九鼎的地方,还有这么几个人间绝美丽人相伴,人生啊,真的已经巅峰了。 若不是自己是穿越过来的,知道后来的历史走向,不想被搞,不想失去特权,他还真想就这样颓废下去,醉生梦死的过一生,岂不是人生最大的乐事? 朱楧的身子向前移动了些许,紧贴着蓝幼澄性感紧绷的大腿,拉着她的小手说道:“过两天各地的农场就该收割了,寡人想亲自下去看看,爱妃你陪着寡人去吧。正好帮寡人检查一下他们的账目。” 蓝幼澄搓着的小手攥的紧紧地交织在一起,虽然做夫妻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了,自己身上的每一个汗毛都可以说已经被这个霸道的王爷侵占殆尽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朱楧靠近她的时候,她的心里除了期许以外,总会有一点点的紧张。 或许他真的是自己命里的克星吧。自己这一辈子怕是都逃不出他的魔爪了。 蓝幼澄想起了之前和黛昱竹一起观看王爷发明的双马拉耧车的播种场景,那场面虽然已经过去了三年了,但她仍然十分清楚的记得,因为那万马奔腾,一天播种几百亩地的场景实在是太惊人了,正是这种高投入,高产出,大规模,机械化的生产方式才使得肃国的农业连年大丰收,不仅彻底解决了吃饭问题,各地的粮仓也是堆的满满的,得以为将士们发放丰厚的福利和抚恤,这样他们才会更加卖力的为国王打仗。 不仅如此,肃国丰厚的财力还吸引了各地的民众前来肃国捞金,使得肃国的人口快速增长,兵源也迅速增加,成为西北地区的一个强力政权的存在。 听到朱楧说这句话,蓝幼澄仿佛又回到了当初,那时候她还只是个奴婢,连王爷的滕妾都不算,在王爷跟前只能称奴,不敢称妾身,而如今她已经成了高高在上的贤妃,享尽人间富贵,这一切都是王爷给的,想到这里,她的嘴角不自觉地挂起了一丝甜甜的微笑,还有什么能比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给自己幸福而值得人高兴的呢? 朱楧看着她一个人发呆,时不时地咧嘴傻笑的样子,心里一阵纳闷,不就是去看农场吗?又不是让带着你环游世界,至于高兴成这样吗?身子又沿着她的紧致饱满的大腿向前蹭了蹭,用手挑起她的下巴,笑道:“想什么呢你?都笑傻了。” 蓝幼澄抬起头来,张着一双乌溜溜地大眼睛看着朱楧,像个鹌鹑一样甜甜地笑道:“没什么,臣妾是在高兴,转眼间,臣妾已经陪了王爷三年了,希望今生今世能永远陪着王爷。对了,听说王爷又发明了一个利器,叫什么马推收割机,是不是真的啊?” 朱楧十分得意地咧嘴一笑,在她娇嫩欲滴的小嘴上吻了一口,然后附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道:“当然是真的,寡人只是跟工匠们简单的说了一下那种机器的制作概要,没想到他们还真弄出来了,这次去农场视察,最重要的就是去看看那个马推收割机的实际效果怎么样?” “王爷设计的工具一定是利器,妾身有幸能……唔。”话还没有说完,她就被朱楧一口吻住娇唇,然后推倒在桌子上。 第二天,朱楧就带着蓝幼澄和迪丽娜扎出发了,他们的目的地是张掖第一农场,那是朱楧最早建立的大农场,选址也是在黑河沿岸最肥沃的地方,各种设备配备的也是最全的,场内所有的军户庄丁都是干这一行干的时间最久的,技艺最是纯熟,因此生产效率是最高的,平均亩产量也是最高的。 朱楧和迪丽娜扎一人骑着一匹马,蓝幼澄则是坐在马车里,由于王后和淑妃都怀有身孕,故而这次朱楧就没有带上她们,将她们安置在敦煌,让她们安心养胎。张掖城就在祁连山的北麓,是朱楧最一开始的老窝,他对这里也是有着莫名的感情,似乎这就是他的第二个故乡一般。 路过他当初和迪丽娜扎一起狩猎的地方时,朱楧用马鞭指着南面的祁连山冲着迪丽娜扎打趣道:“爱妃,你还记得吗?上次咱们就是在这个地方走丢的。” 迪丽娜扎怎么会忘记这个地方,触景生情,抬眼望了望深不可测的祁连山腹地,那里还是之前那样令人恐惧,只是她却对那里有了一丝丝莫名的情怀,可以说,那里才是她和朱楧的故事正式开始的地方,感叹道:“臣妾怎么会忘记呢?在臣妾性命垂危的时候,是大王一直保护臣妾,失踪的那几天虽然凶险万分,但一想起有大王在臣妾身边,臣妾心中就有底气。命运真是无常,臣妾最危险的时候,恰恰是臣妾幸福的起点。” “那要不,咱们再去打一次猎。”纵马驰骋在辽阔的平原上,身边又有两位佳人作伴,让朱楧的心中大爽,真想不顾王爷的身份大吼几声,以发泄自己心中的澎湃,冲着迪丽娜扎大声笑着打趣道。 “好啊,这次臣妾一定还要赢大王。” “臣妾也去,去看看王爷和端妃结缘的地方。”在马车里的蓝幼澄听到他们说话,高兴地探出脑袋来起哄道。 “哈哈哈,好,我们都去。”朱楧又是一阵开怀大笑,当然,带着蓝幼澄他们是不会去那种危险的地方的,但是一家人之间开个玩笑有什么不好。 转眼就到了张掖城郊外的第一农场,农场的负责人早就带着一干手下,穿戴的整整齐齐,恭恭敬敬地站在农场入口外等候,一见到朱楧的车架,立即向前急走两步,慌忙跪下道:“小人钱大钧叩见王上,叩见二位王妃,王上千岁,千千岁。二位王妃万福金安。” 朱楧直直地骑在马上,双手攥着缰绳,神情较为倨傲地淡淡道:“起来吧,寡人来的时候看见周围的庄稼长得不错,这说明你的工作做得还是不错的。”如果是某位朝廷重臣像自己如此见礼,那朱楧多少会表示礼遇一下,最起码会欠欠身子,但是对于这个小小的农场负责人,那就没必要这么矫情了。 见自己的工作得到了王上的肯定,这位叫钱大钧的农场负责人心里乐开了花,这最起码说明他可以继续干下去了,而农场负责人有多少油水自然不必多说,最起码在这场内的上万名庄丁饿死之前,他是肯定不会饿死的。更何况,王上的这句话还是当着他的手下们说的,这无形之中就会大大加重他的权威,王后他在这农场里就会更加说一不二了。 钱大钧缓缓地站起身来,冲着朱楧一拱手道:“多谢王上,请王上和二位王妃里面坐。” 朱楧微微地点了点头,看了一圈恭敬地站在下面等着他的这一干文武官员,威严地说道:“寡人设计的那个马推收割机,你们都装备了吗?” 钱大钧又冲朱楧深深的作了一揖,自信满满地说道:“全都按照王上的吩咐准备好了,请王上和二位王妃检阅。” “准备好了就开始吧,寡人也想看看这件收割利器的功效。”朱楧淡淡地说了一句,这种马推收割机是他参考英国贝尔神甫于一八二六年研制成功的一种收割机而制作的。它用两匹马拉动,用一个名叫木翻轮地旋转叶片装置抓住小麦,然后再用一对带齿的刀片将小麦割下来。这还不算完,被齐根割下来的麦子由翼轮抛到倾斜地帆布上并在上面打好捆,堪称智能灵巧。 用这种机器收割小麦的效率是人工收割的几十倍,在这个没有拖拉机的年代,这个马推收割机可以说是顶级的收割利器了。 这就是大农场经营的好处,因为这一套双马推动的马推收割机至少要值二十多两银子,平时的小门小户是没有办法装备的。其次,这样一套收割利器要想起作用,必须要有平整辽阔的土地,这两点就决定了,不是大农场作业的生产方式是绝对装备不了这样的机器的。 钱大钧早就命人在农场里的一处地势略高的山坡上搭了一座简易的棚子,以供王爷和王妃观摩使用,朱楧十分不客气的坐在了棚子的最中间的位置,他的两个人王妃则分别坐在他的两侧,犹如九天仙女陪侍在旁一样,引得农场内的众位军汉羡慕不已。 在烈日炎炎的夏天,坐在山坡上时不时的有微风吹来的凉棚里看着下面的一群人给自己干活,旁边还有两位美人陪侍在侧,这才叫人生啊。 朱楧看着下面那一辆辆准备就绪的马推收割机,心中十分开怀,这是他的利器啊,只要都发动起来,那就是妥妥地黄金满屋的节奏啊,冲着站在凉棚前面挨晒的钱大钧说道:“既然都准备好了,那就开始吧。” “小人遵命。”钱大钧向朱楧作了一揖,随即转过身去,冲着下面的马推收割机的操作手挥了挥手上的令旗,说实话,他的心里除了有一丝想开眼的期待以外,还有一丝丝地紧张,这可是王上关心的重点项目啊,万一要是搞砸了,就算不挨处分,那自己的前途也就到头了。 第二百四十四章 朱元璋的旨意 好在,运气不错。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几十辆马推收割机纷纷开动起来,将自己眼前的金黄的麦穗一片片地放倒割下,效率简直不敢直视,如果用人工去割的话,那怕是将人都累死也割不完。 “哇,大王好厉害啊,臣妾今天可真是开眼了,臣妾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小麦还可以这样收割。”坐在朱楧左侧的迪丽娜扎简直是大吃一惊,略有些失态的叫出声来,随即忙用手掩住嘴巴,偷偷地笑道。边说还边不忘用一丝崇拜的目光偷偷瞄了一眼朱楧,她自认为很了解自己的这位大王,但是随着跟随他的时间越来越长,她才发现自己其实很不了解他,这位大王真不知道脑袋里装了多少奇思妙想,随便拿出一个来,就可以颠覆她的三观。 她虽然一向自负才智,但现在也不得不承认跟自己的大王比起来她还是差很多,输给他真是一点也不冤枉。 蓝幼澄虽然也对这个马推收割机的工作效率感到吃惊,但她毕竟跟朱楧的时间长,又是在肃藩刚成立时就被朱楧收入房中的,之前见识过朱楧用双马拉耧车的播种方式,因此对这个马推收割机的出现并没有感到三观被颠覆。 不错,不错。第一次实验的效果果然很好,这个收割利器已经发放到各个农场中去了,想必今年的粮食产粮和归仓率会大为上涨。 朱楧的心情十分不错,冲着钱大钧笑道:“你的工作成绩相当不错,寡人决定将你们张掖第一农场定为今年的示范农场,让其他农场的人都前来学习。” 钱大钧简直是喜出望外,虽然没有升官,但能在这肃藩众多农场中被选为示范农场,那无异于是莫大的殊荣,够他吹好几年的了,立即纳头便拜道:“多谢王上,小人愿意肝脑涂地,报效王上的知遇之恩。” “起来。”朱楧对他们这套说辞已经略感不耐烦了,寡人让你当农场的负责人是让你好好给寡人种田打粮食的,又不是让你上战场,怎么会肝脑涂地?搞的寡人有多残暴似的,道:“你只要好好给寡人干活,寡人就不会亏待你,用不着肝脑涂地。” 钱大钧愣了愣神,这拍马屁还拍出不好来了,看来自己这方面的功夫还没有练到家,今后一定要勤加练习,最好找个高人请教请教,缓缓地站起身来,拱手道:“是,多谢王上。” 朱楧带着自己的老婆在这张掖第一农场观摩了半天,随后又带着她们去自己的老家张掖中考察了一番民情,这才意犹未尽地回到了敦煌。 这几天,肃国的各个大农场都在大丰收,蓝幼澄一回来后就立即投入到了紧张的工作当中,带着她的记账组开始汇总,整理肃国各个农场的账目。 朱楧很有怜香惜玉之心,见自己的这位爱妃如此辛苦,跟她说了好几次将手里的活安排给手下的人干就好了,可是蓝幼澄觉得钱粮之事事关重大,是整个肃国立国的基础,她实在是不放心完全依靠别人,必须要亲自为王爷把好这一关,因此执意不肯,几次婉拒朱楧的好意,朱楧对此也无可奈何,只能听之任之。 经过几天的梳理,蓝幼澄终于将这次收上来的钱粮账目理顺清楚了,在一次家庭晚宴上,兴高采烈地对着朱楧和王后孙云琦以及其他几个妃子笑道:“启禀王上,王后,咱们肃国这次又是一年大丰收,各个农场共生产粮食一千七百万石,比去年涨了一成。” “恭喜王爷,恭喜王爷了。”几位老婆纷纷向朱楧道喜,这么多粮食再加上从民户手里收来的赋税,那绝对是一笔可观的数字,就算要向朝廷交三百万石粮食,那落到自己手里的还是有很多,再加上牧场的大丰收,肃国这次又可以养很多兵马,干很多大事了。 占地千里,带甲十几万,美女如云,积粮如山,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让一个男人开心的呢,朱楧止不住地哈哈大笑,两手分别搂着贤妃和端妃,道:“今日是大喜之日,咱们一家人就开怀畅饮。来人,将寡人的女团叫上来,让她们给寡人好好舞上一曲,为即将出生的王子庆祝。” 一提到王子,王后孙云琦和淑妃黛昱竹都不自觉地抿嘴一笑,剩下的两位妃子心中也是暗暗期许,想着能早日怀上王上的骨肉。 王后的两个丫鬟听薇和吟荷又开始忙了起来,一个去叫朱楧的女团,另一个忙着给朱楧斟酒,不用说,这顿饭吃的又是及其腐败。 农业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现在肃国的公立义务学校也已经开学一周年了,应该说绝大多数肃国十五六岁的少年少女都识字了,并且还具备了一定的算术和基础科学能力。 依照朱楧的计划,接下来他们要做的事,就是教给自己的父母和其他的家人识字了,以确保肃国今后成年人各个识字,为将来肃国的大发展奠定雄厚的基础。 为了督促国民积极识字,朱楧制定了一套严厉的考核措施,具体内容为,肃国凡是十六岁以上的成年人,不论男女都必须识字,否则不允许出村。若是出村的话,走到关卡处,不仅要查一查路引,还要考一考识字的能力,考核方法为当地的小吏拿出几个字来让你当场去认,或者是说一句话让你写下来。若是能认得出或者是写得出,就放你过关,若是认不出或者写不出,不管你是男女老弱,摁在地上就打,一直打到你哭爹喊娘发誓好好学习为止。 而这些被教训国的国民,今后就成了肃国官吏的重点督查对象,每年不定期的还要到你家里去考你,考试及格便了,若是考试不及格,直接吊到树上就打,保证让你在村里出够风头。 当然,具体考试内容都是礼曹的官员严格审核的,保证都是常用字,各级官吏必须在这个范围内出题,违者严惩不贷。这也是为了避免地方官员故意找一些生僻字来刁难刚刚识字的国民,以从中捞取猫腻。 这个计划已经实施,便在国内引起了巨大的凡响,平日里只会种地的庄稼汉们全都震惊了,原来肃王让他们的孩子们免费上一年学就够让人震惊的了,现在又居然要求他们也识字,要不然连门都出不了。隔壁的老王不信邪,前两天冒着风险出去赶了趟集,回来的时候被打的连他的老婆和邻居的翠花都不认识了,从此开始整天闷在家里发奋读书,与翠花见面的机会都少了。 这一下子,肃国的所有百姓都相信了,除了干活练兵以外就开始读书识字,肃国里上过学的孩子为了使自己父母不被官家打,一有空就教他们那些常用字的读写方式,肃国开始了人人识字的扫盲运动,文盲率大为降低,国民素质显著提高。那些普通的老百姓最起码会自己写借据契约什么的了,不用再花钱请那些秀才们写了,极大的节约了经商的成本。 对肃王这一旷古烁金的举动,不仅肃国的大臣和肃王的后妃纷纷称赞,甚至是远在朝廷的朱元璋和朱允炆也连连称奇。朱元璋称奇的原因是他想不明白,做事一向务实的肃王这次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价钱教那些农夫们识字,这些人识字有什么用处?只要会老老实实地种地纳粮不就行了吗?为他们浪费巨大的国家资源,值得吗? 到底是明朝时期的人,虽然是明朝最聪明的人,但仍然无法超越这个时代的局限性,他认为一个国家的实力就是兵马钱粮,识不识字影响真的不大,蒙古人不识字,不照样打下了万里江山吗?宋朝识字的人最多,不照样轮番让人欺负吗? 这也不怪朱元璋见识浅陋,任他多么雄才大略,他也无法想象未来的工业文明有多发达,对传统的农业文明能形成多么大的碾压优势。 而朱允炆称奇的原因就十分的无厘头了,因为这是朱楧所做的所有的事当中,唯一一个对他胃口的,他向来主张文治天下,将来继位之后也是要依靠文臣来管理国家的,但是他的这个十四叔偏偏跟他不是一个套路,不仅将武将的级别提的比文臣高,还重用太监压制文臣,这使得从小受儒家思想教育的朱允炆十分不能接受,虽然肃国已经自治了,出于阴暗的心里他还是希望朱楧是个昏君,不要太励精图治了,但出于天生的敌视太监的心理,他还是对朱楧的做法颇有怨言。 现在好了,这个十四叔居然下令教全国的居民免费识字,这倒是颇有些文治之君的风范,这倒是很符合他的脾气。 此时的朱元璋祖孙正在皇宫的谨身殿中批奏折,为了锻炼朱允炆的执政能力,再加上朱元璋年纪大了,老眼昏花,精力大不如前,一些奏折已经开始交给他来批了。 朱允炆正在翻看一个关于向朝鲜派出使者的奏折,朱元璋突然将一个奏折扔到他的面前,淡淡地说道:“你看看这个奏折,该如何处理?” “是,皇爷爷。”朱允炆十分乖巧的从朱元璋手里接过奏折,展开一读,眉头不仅微微皱了一皱,这个折子正是肃王上的,上面先说了一堆套话,歌颂了朱元璋和朱允炆一番,最后十分乖巧地表示他知道朝廷目前缺少战马,他此番与回鹘大战,缴获了不少战马,愿意给朝廷贡献出五千匹,以资国用。 有人肯为国效力自然是好事,但如果这个人是藩王的话,朱允炆的心里就会不自觉地升起一丝警惕心里,他的好基友黄子澄天天给他将西汉七国之乱以及西晋八国之乱的故事,将藩王们描述的一无是处,整天就是惦记着他的皇位,时刻提醒着他提防着藩王。 因此,朱允炆不敢贸然答应,上次向朝廷贡献了三百万石粮食,就换了个独立建国的待遇,然后肃国的实力就急剧膨胀,国土已经拓展了两千里,居然还打败了老牌强国——回鹘,要知道,那当年是连宋国公冯胜都不敢招惹的存在啊。肃国的坐大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现在又好心好意地贡献五千匹战马,还想要什么?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个时候自己一定要提高警惕,别到时候贪小便宜,吃了大亏。 朱元璋看着朱允炆这一副为难的样子,老于世故的他自然知道自己的这个乖孙子在想什么,心里微微叹了一口气,一脸正色地教育道:“怎么了?别人给你送礼你还要犹犹豫豫的吗?” 朱允炆愣了一下,随即打了一个激灵,冲着朱元璋一拱手道:“皇爷爷说笑了,孙儿只是觉得十四叔有今天的家业不容易,孙儿实在是不想要他的东西。” 朱元璋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且不说朱允炆是真心还是假意,他的这句话就足以让老朱开心了,朱元璋这辈子最在乎的除了大明的江山外,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家人了,尤其是他的儿孙们,他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父亲一样,都希望儿孙们能和睦相处,各守产业,共同保卫大明的江山,斜靠在龙椅上,眯着眼看着朱允炆,慈祥和蔼地说道:“你十四叔这次发了笔大财,拿出点东西来意思意思也是应该的,一家人就不用跟他客气了。” 看朱元璋的意思是想要这批战马,朱允炆只好同意,至于皇爷爷会给这个肃王什么赏赐,那他就管不着了,只希望这位老人家不要太偏袒儿子,冲着朱元璋行了一礼,道:“孙儿知道了,那就批个‘准’字。” 朱元璋微微地点了点头,仰靠在椅子上,一脸得意地说道:“朕原本以为你的四叔是最能干的,没想到你的十四叔一点也不比他差,短短三年的时间就开疆拓土两千余里,还打败了回鹘那个西方强国。” 做父母的都是这个心态,自己的孩子有出息了,那比自己有出息还要让他们高兴。 朱允炆没有说话,只是自顾自地低着头。朱元璋看了他一眼,语重心长的说道:“允炆啊,你记住,家里人永远比外人可靠,像李世民那种没有心肝的到底是少数,将来你要是做了皇帝,一定要跟你的叔叔们搞好关系,让他们帮着你守卫边塞,这样你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朱允炆心里还是很担忧,他的那些叔叔们的权力太大了,这几年虽然朝廷对他们做了一些限制,但还是无法改变他们在地方上有着巨大影响力这个事实。他这个年纪还不会掩饰自己,一脸的担忧全都写在了脸上。 朱元璋看在眼里,岂会不知道他的小小心思,他已经不止一次跟自己提过削藩的问题了,这孩子什么时候才能懂事呢?要是按照书上说的就能做一名圣君,那人人都可以使圣君了,真正的帝王之术都是从不外传的,带着满满地关爱之情说道:“过两天你的四叔就要回北平了,让你的十四叔来京城吧,这三年来他只回来一次,你们叔侄之间的感情都生分了,他也该回来看看朕和他的娘亲了。” 由于之前朱元璋怕藩王坐大,威胁中央,所以规定藩王来京只能一个一个的来,不能见面,之前来京城朝见的朱棣。为了察看这个雄才大略的藩王是否有谋反之心,朱元璋特地召朱棣前来问话,并且故意站在了他的后面,想让他感到不安,不曾想这位燕王的心理素质还是比较强的,并没有因此而露出失态之情,从而过关,在京城留了几天之后,就匆匆地返回了北平。 只是为了让朱元璋安心,他走的时候没有带走自己的三个儿子,将他们全都留在了京城,这件事成了将来燕王起兵时的最大顾虑。 算起来,肃王确实是有很长时间没有回京了,朱允炆虽然对现在的肃王很有顾虑,但他没有办法也没有胆子去割裂他和朱元璋的父子之情,只是不知道几年不见,这个原本一点也不起眼的肃王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听耿炳文说他很了不起,自己必须小心应付才对,冲着朱元璋拱了拱手,道:“十四叔虽然远在西北,但孙儿对他从未感觉到生分,他在西北待的够久的了,是该回京看看了,依照孙儿的意思,就派曹国公宣他回来吧。” 朱元璋有些疲倦了,不管他有多少的雄心和热血,毕竟已经上了年纪了,精力肯定不如从前,眯着眼淡淡道:“李景隆和你的十四叔共过事,就依你的意思吧。另外,朕给你十四叔的母亲准备了一些赏赐,你抽空亲自送过去。” 随后,缓缓地站起身来,朱允炆知道他这是累了,想要休息了,立即恭敬地说道:“是,孙儿遵命。”然后迅速地向前走两步,扶着朱元璋休息去了。 朱元璋如此煞费苦心,就是想让朱允炆和他的叔叔们搞好关系,好让他们为他这个柔弱天子守卫江山,只可惜朱允炆到最后也没有领会。 朱允炆若是按照朱元璋的意思,和他的叔叔们把关系处理好,朱棣是没有机会的。 于此同时,瓦剌的马哈木部也在召开着会议,会议内容是关于是否与朱楧进行封贡互市,支持与反对的双方各抒己见,吵的不可开交。 马哈木的头号大将拔都是支持与肃国贸易的,仗着自己的战功,以及元老的身份,在大帐里扯着嗓子大喊道:“太平、把秃孛罗那两个小家伙都开始与肃王封贡互市了,听说他们从中赚取了大量的利润。他们把从肃国买来的东西转手卖给我们,价钱要翻好几番,我们的牛羊,都要被他们换了去了,长此以往,我们和他们的力量对比就会发生变化,这对我们是大大不利的。” 反对与朱楧进行封贡互市的不是马哈木手下的大将,而是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孛儿只斤氏今年二十四岁,是个很有雄心的女人,一心想着他的男人能做草原的霸主,她好做霸主的夫人,对于与肃国进行贸易的事,她从一开始就反对的,站出来对马哈木说道:“太师,朱楧包藏祸心,不可不防。” 马哈木对这个黄金家族出身的老婆一向比较重视,虽然她至今未给自己生下一子半女,但依旧不能影响她在马哈木心中的地位,道:“爱妃这是何意?请问朱楧有何祸心?” 孛儿只斤冷哼一声,神情倨傲地看了看自己的这个丈夫,自信满满地说道:“中原的物产远胜于我大漠,若是与他们通商,大漠的一些部落就会贪图他们的好处,进而变得跟肃国不清不楚,将来两家要是起了争端,他们会帮谁还真说不准。”不得不说,这个孛儿只斤氏还是很有见地的,一眼就看出了与明朝通商的巨大隐患,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是他们手下这些品德并不高尚的草头王。若是让他们见识了大明的物产,他们肯定会眼红,而现在大明武备强大,贸然去抢只能是撞枪口,这个时候若想持续不断地从大明获得好处,就只有一个办法,暗通大明,当蒙奸。 马哈木听到自己的老婆这句话,心里也泛起了嘀咕,他手下的这群人是什么德行他清楚的很,忠于自己的有,但贪恋财货的怕是更多,若是让他们见识了朱楧又粗又壮的大腿,他们还不抢着去抱? 拔都一看马哈木被他的老婆说动了,心里一阵着急,坦白说他就很贪恋明朝的财物,他托人打听到太平、把秃孛罗这两个部落只跟明朝做了几笔生意就赚的盆满钵满,财富急剧增长,女人也迅速增多,眼红啊,真的眼红啊,放着大好的机会不去赚钱,那不是傻子吗?蒙古将领行为都比较粗狂,也不用讲究太多的礼节,直接站出来冲着马哈木嚷嚷道:“此言差矣。我们都是忠于太师的勇士,岂会因为一点点小小的财物就背叛太师?再说了,我们不去和明朝做生意,等那两个部落因为和明朝朝贡而发展起来,实力强过我们,那这瓦剌就不是太师说了算了。” 第二百四十五章 李景隆 “是啊,太师,拔都说的对啊,还请太师早做决断。” “请太师早做决断。” 在场的蒙古将领一个赛一个的冲着马哈木嚷嚷道。马哈木见此情景,心中也是左右纠结,两边说的都有道理,可是现在的形势若是不答应诸位将领的求情,怕是他们从此就会跟自己离心离德,杀人父母,断人财物永远都是最遭人恨的,眼看着自己的手下都想着跟明朝做生意发财,他要是不答应,虽然不至于众叛亲离,但在兄弟们心中的威信肯定会大为降低,至于他们做不做明朝的内奸,那也是以后的事了,只要自己提防着点问题应该不大,最后又抬眼看了看自己的老婆,略微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诸位兄弟说的对,本太师也想跟明朝封贡互市,赚取财物。”最后那句倒是他的心里话,放着眼前的钱不去赚,老是想着以后会怎么样,如此畏首畏尾,如何能成大事? “太师……”孛儿只斤氏听到马哈木的决断后吃了一惊,她已经预感到了这么做的风险,心口猛然跳了两下,道:“还请太师三思啊。” 马哈木摆了摆手,抿了抿嘴,然后以不容置喙地口吻说道:“爱妃不要说了,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再说了,我瓦剌远在大漠,明朝的步兵是过不来的。秦皇汉武那么厉害的人,不也没有永清大漠吗?他老子当年打的岭北之役不也是以惨败收场吗?” 这倒也是实话,孛儿只斤氏见马哈木态度这么坚决,也就不再争什么,脸色不好的端坐在椅子上,不再说话。 按照正常状况下,马哈木说的是没有错误的,就算将来起了冲突,朱楧也拿他没办法,就算一开始他的兵锋很盛,自己只要躲一段时间,等到明军的粮草不继,他们就不得不班师回朝。 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位于天山腹地的肃国秘密兵工厂正在加班加点的研制罐头这种利器,锡矿已经被找到,马口铁的样品已经被做了出来,距离罐头的问世,已经不是遥远的梦想了。 不久之后,这件利器将会让他们大吃一惊。 这天夜里,位于敦煌的肃王宫内十分的热闹,每个人都忙的热火朝天,因为王后马上要生产了。 “快快快。把热水端进来。”“快去啊,动作快点。”“王后要是出了事,你们都吃不了兜着走。” 接生婆一边给王后接生,一边心急火燎的大声叫嚷着。 在王后的寝殿之外,朱楧负着手来回踱步,他贵为一国之君,但可笑的是,在亲人最需要自己的时候,他却一点忙也帮不上。 “王爷,您别太着急,王后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 “是啊,王爷,一定会母子平安的。” 他的三个妃子也都来了,这个时候若是不来看看,那简直就是太不懂事了,就算王后不记得这事,今后见了她,心里也感觉愧疚,脸上无光。 这个时候,夜空中响起了一阵响亮的啼哭声。 “生了,生了。是小太子。母子平安。”一直在王后房间里伺候的听薇第一时间跑了出来,像喜鹊一样叽叽喳喳地报喜道。 “哈。”朱楧仰起头,向天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颗心总算是落下来了,说实话来自后世的他其实并不是特别在乎孩子的性别,反正都是自己的骨血,是自己曾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证明。 听薇像一只欢快的小鸟一样,三步两步地跑了过来,“扑通”一声跪在朱楧的跟前,高兴地说道:“臣妾恭喜王上喜得龙子。” 其他的三个妃子也都反应了过来,也和听薇一样跪在朱楧的跟前,高兴地说道:“臣妾恭喜王爷,恭喜王后姐姐。” 朱楧此时的心情是万分激动的,第一次做父亲的感觉总是令人莫名的难忘,从此之后,在这茫茫的宇宙之间,有那么一个小家伙身上流淌着的是寡人的血脉,这种感觉,真是奇妙到无法用言语表达,他开始理解朱元璋为什么这么宠朱标了,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朱标曾经带给过他这种感觉,其他的人不管你多么能干,都不曾让他体验到这种快感。所以太子之位也只能是朱标及其子孙的,其他的人想都不要想。 “寡人可以进去看看吗?”过了好半天,朱楧才回过神来,笑着问跪在他身边的一群人道。 这下子问道众人的难处了,这几个女子都没有生产的经历,也不知道王爷这个时候进去合不合适,最后还是听薇直了直跪着的身子,盈盈地看着朱楧说道:“要不,臣妾进去问问吧。” 朱楧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一挥手道:“快去。”“是。”听薇又像朱楧行了一礼,随即站了起来,像一只小兔子一样跑进了王后孙云琦的产房,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又出来跑到朱楧的跟前,笑道:“产婆说可以,王爷请吧。” 朱楧十分开心,十分着急的对听薇说道:“你跟着寡人进去,其他人就在门外等候,以免影响王后休息。”随后,大步流星的走进了王后孙云琦的产房。 早有产婆迎了上来,抱着已经被剪掉脐带的小太子,冲着朱楧鞠了一躬,道:“恭喜王上,贺喜王上,母子平安。”随后,将手中的小太子递到朱楧的跟前。 朱楧看着他肉嘟嘟的小脸,心里万分喜爱,这就是他的后代啊,是他的血脉,十分不自然的将小娃娃抱起来,之间小娃娃眯着眼,小嘴一动一动地,似乎在找吃的。 “王上,小太子好像有点饿了,您赶紧抱到王后那里给他喂奶吧。”产婆笑嘻嘻地提醒道。 “哦,对。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好像还没有吃东西呢。”朱楧一脸慈爱的笑道,然后慢慢地将小娃娃抱到王后孙云琦的旁边,轻轻地放到她的怀里,抚摸了一下孙云琦已经被汗水打湿了的秀发,一脸宠溺的笑道:“王后辛苦了,这是我们的孩子。” 孙云琦侧过身,将小娃娃放到怀里,在奶妈的帮助下喂了他几口奶,她贵为王后,今后喂奶的工作肯定是要交给奶妈的,但是孩子的第一口奶,必须由她这个亲娘亲自来喂,姿势调好之后,十分虚弱的说道:“这都是王上洪福,能为王上诞下子嗣,是臣妾的荣幸。还请王上给儿子赐名。” 朱楧微微一笑,给儿子取名字是他这个做父亲的责任,取好之后,还要报到宗人府录入玉蝶,这样才能使他真正成为王室的一员,好在这个名字历史上已经有了,不用他多费脑筋去找些生僻字来套老朱规定的那些起名的办法,装了一副略微沉吟的样子,然后说道:“我儿就叫赡焰吧。”“赡”字是老朱规定的族谱名,任何人不得更改。“焰”是按照五行排出的名字,因为木生火,朱楧是木,他生的儿子就是火。 应该说,明朝藩王的起名是越往前越好起,到了后来,王室子弟越来越多,挂金木水火土的也就那几个字,搞得负责给王子起名字的人十分头痛,只能找一些生僻字来充数,生僻字都找完了,就干脆直接造字,诞生了一大批仓颉。 “多谢王上赐名,我们的儿子就叫赡焰了。”孙云琦抱着小娃娃微微一笑,脸上浮现出万般宠溺,她的母爱要开始泛滥了。 朱楧没有在王后的宫中多留,王后刚刚生产完毕,需要休息,他在这里坐了一会之后,便起身离开了。 小娃娃的名字已经差人送去宗人府了,按照大明朝的规定,他是肯定要被立为太子的,只不过要等到十岁之后。 其实朱楧也很推崇这个嫡长子继承制,它是解决兄弟纷争的最好办法,不管你有多大本事,只要不是嫡子,就不要打王位的心思,除非是没有嫡子,而你又是庶子中的最长者。 说到底,这还是一种论资排辈的办法,虽然这个办法在一些人眼里看来很腐朽,很错误,压制了许多有才能的庶子,包括朱棣、李世民这样的天才。 但是,希望读者君能够明白,这个世界上有远远比天才更加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稳定。只有稳定,你我这种小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悠闲地过着小日子,你下了班之后才能打开起点看我的小说,而我下了班之后才能有功夫写小说给你们看。若是打起仗来,谁还顾得上这些?乱世虽然出英雄,虽然精彩,但却是容不下一张书桌的。 大家可以掰着手指头数一数,自古以来的各个乱世中出了几个英雄,相信大家都能数过来,而死了多少人,相信大家是数不过来的。 在乱世之中,绝大多数人其实都是炮灰,尤其是你我这种小老百姓,所以要珍惜和平,好好的过小日子。 这种论资排辈的方法虽然会埋没一些天才,但是会给我们大众带来稳定,这就够了,上来一个不是特别天才的皇帝,最多就是政绩不是特别显著,多纳几个后宫,庸庸碌碌的过一生,史书上没有留下几笔记载。老百姓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该种的地必须要去种,该纳的粮一分也不能少,大家凑合着过日子。 而要是放任几个天才去争皇帝,那可就麻烦大了,中原大地打成一锅粥都是有可能的,“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场景不是曹操刻意的夸张,君不见靖难之役打了四年,河北一带都没有人了,朱棣上来之后,还不得不从山西移民充实这一带。 相信对于在靖难之役中被殃及而死的广大河北群众来说,他们宁愿不要后来的七下西洋,不要后来的五征蒙古,不要后来的《永乐大典》,不要后来的万国来朝,不要后来的辉煌盛世。 他们宁愿在文弱的朱允炆的统治之下,庸庸碌碌的过一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看着家里的烟囱上冒出的袅袅炊烟,等着老婆喊自己回家吃饭。 所以说,朱元璋制定的这个“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兄终弟及”的继位制度,是有史以来最完善的制度,虽然不敢保证代代出英才,但可以保证每一次皇权交接的时候都能平稳过度,让大明朝的百姓能够永享盛世。 天气渐渐地冷了,淑妃的肚子也越来越大,这段时间就要生产了,就在大家万分期待的时候,一条消息将朱楧在得子之后的喜悦中拉了出来——李景隆要来了。他的身份,是钦差。 这则消息是朱楧设立的驿站迅速的报给朱楧的,由于河西之地盛产马匹,朱楧的驿站也因此十分富裕,驿站的卒子传递消息的时候,基本上都是骑着双马,跑累一匹换一匹,速度十分的快,因此李景隆刚过黄河,朱楧就受到了确切的消息。 由于之前朱楧收买了在肃国的锦衣卫,通过他们打听出李景隆这次来肃国的目的是传他自己回京叙叙家常的,并不是来找麻烦的,因此心里松了一口气,不过松归松,但对于朝廷的使者,他还是不敢怠慢的。 算好了李景隆来敦煌的时间,朱楧便带着一干文武大臣在城外早早地等候,他知道这个李景隆虽然在历史上的名声不佳,但自己必须要好好应对,因为就算他是个傻子,他的手里也握着很多资源,有老朱和朱允炆给他做后台,这样的李景隆就算是个三岁孩子,自己也是惹不起的。 《韩非子》中有一句名言:“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则临千仞之溪,材非长也,位高也。”实在是至理名言,现实世界是唯物主义世界,谁掌握的资源多谁就能赢,这谁也别吹牛逼,谁也别想蒙谁。 若不是靖难之役之时,朱允炆犯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错误,别说是朱棣,就是将朱元璋放到那个位置上也赢不了。当然,他犯得最大的错误不是用李景隆。 眼见这李景隆的车架由远及近,缓缓走来,朱楧的脸上强挤出了一丝笑意。李景隆是和朱楧见过面的,从车内望了一眼,便认出了朱楧,当即大吃一惊,他原本以为朱楧会派一个要员在这里迎接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亲自来了,立即催促着车驾加速前进。 走到距离朱楧不远处时,李景隆叫停了车驾,立即从马车里钻出来,整了整衣冠,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朱楧跟前,纳头便拜道:“臣李景隆拜见肃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千岁。” 按照朱元璋的规定,王公大臣见到藩王后都必须磕头行礼,否则严惩不贷,再加上朱楧算是李景隆的长辈,因此受他一拜,十分坦然,不过他既然大老远跑出来迎接李景隆就是为了做样子,横竖都做了,为什么不干脆做的好看一点,立即伸手将他扶了起来,笑道:“曹国公不必多礼,你我也算是老相识了。” 李景隆顺着朱楧的扶力站了起来,冲着朱楧拱了拱手,十分客气地笑道:“多谢殿下。还记得上次臣与殿下见面的时候,甘肃一带还很荒凉,而臣这次一路走来,这里却是十分富庶,没想到短短三年的时间,殿下就将肃国建成了不亚于江南之地的天堂,真是雄才大略啊。” 这马屁拍的很舒服啊,谁说李景隆蠢?这不看着挺机灵的吗?朱楧微微笑了一下,一把拉住李景隆的手,道:“曹国公过奖了,曹国公一路走来辛苦了,寡人特地为曹国公安排了洗尘宴,咱们赶紧入席吧。”说罢,拉着李景隆就往城内走。 李景隆犹豫了一下,还是大着胆子说出来,道:“殿下,臣是否应该先宣读陛下的旨意啊?” 朱楧淡淡地笑了一下,十分热情地说道:“宣旨急什么?寡人还能跑了不成啊?曹国公一路风尘,连饭都不吃就工作的话,寡人实在是于心不忍啊。再说了,曹国公不想试试这异域风情?”说罢,冲着李景隆坏坏地一笑。 李景隆也不是什么好鸟,从小养尊处优,风月场所自然是去过不少,可是他只在中原腹地玩过,一听说异域风情,眼睛都冒起了些许绿光,顾不上曹国公的尊贵身份,略有一丝急促的说道:“那个,既然殿下盛情款待,在下若是在拒绝的话,那岂不是不识抬举了。哈哈哈。” 这几声笑得颇为银当,引得二人身后的随从们也都暗暗发笑,朱楧见李景隆答应了,一手伸向城内一指,顺口说了一个“请”字,另一只手拉着他的手就往城内走。 为了款待曹国公李景隆,朱楧特地准备了丰厚的宴席,肃国所有三品以上的大员全都参加,席间自然是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一派十分热闹的景象。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李景隆也喝了不少酒,酒入愁肠,勾起了他心中的那点馋虫,臭不要脸地凑到朱楧身边问道:“敢问殿下,异域风情在哪里呢?” 朱楧微微一笑,之前舞姬跳了不少舞蹈,但全部都是中原风格的舞蹈,他就是想吊一吊李景隆的胃口,顺便看看他的城府有多深,这一试,果然发现,这位大名鼎鼎的曹国公的确不是个成大事的人,这么一点点寂寞都忍不住,还能做出什么来? 眼见火候差不多了,再加上李景隆自己提出来了,朱楧便放下自己的金杯,冲着侍立在一旁的怀恩递了一个眼色。这一切都是他们商量好的,怀恩立即会意,挥了一下手里的拂尘,之前的那几名正在翩翩起舞的舞姬立即停下了正在进行的动作,冲着朱楧坐着的方向盈盈一拜,然后垂手退了出去。 随后,几名身穿现代水手服的女子鱼贯而入,引得李景隆及其随从们的一阵惊呼,他们也是久经风月场所之人,都不是什么纯洁小生,对那些出来卖身的女人早就屡见不鲜,但还是第一次见敢在公众场合穿的这么大胆的女人。 肃国的官员们就淡定的多了,因为肃王的娱乐行业早就开张了,作为下属,他们早就不知道光顾过多少次了,这不叫奢侈腐败,这叫给老大面子,因此并不吃惊。 朱楧是绝对不肯拿出自己的私人舞团来招待李景隆的,李景隆算个屁啊,别人敬他一声曹国公,但在朱楧眼里,他不过是给朱家干活的一个奴才,再说了,那五名舞姬是朱楧千挑万选选出来的,是他最喜欢的宠物,怎么可能便宜了别人。 这些进来的舞姬都是朱楧让怀恩从各个场子里选出来的,虽然比不上他自己私人珍藏的舞团,但绝对都是极品,都是各个场子里的头牌,模样和舞蹈都是一流的,足以对付李景隆这个色鬼了。 李景隆也是第一次见这个场面,下面七八个角色丽人只穿了见薄薄的衣服,胳膊和大白腿暴露无遗,那裙子也太短了吧,就像是将她们的小屁股给包起来的一样,一整套衣服,将她们浑身上下的曲线勾勒的完美无比,真不愧是异域风情啊,在中原腹地怎么能见到如此勾人心魄的小可爱呢?喉咙一动,咽了一口大大的唾沫,看了朱楧一眼,眼神中有一丝感激,但更多的是期待,期待这些天下尤物能给自己带来什么乐趣? 朱楧自然知道李景隆心里在想什么,拍了一下手,笑道:“开始吧,今晚务必要让曹国公尽兴。” “是。奴婢遵命。”这几名舞姬施了一礼,随即开始了妖娆性感的现代舞,这些舞蹈都是朱楧在后世的视频中看到的,记住了其中的精要和经典动作,找了专门编舞的人重新编成的,效果还是很满意的。 因为李景隆的眼睛都直了! “曹国公。”朱楧端起酒杯想要跟李景隆喝一个,但没想到李景隆根本没有理会他,眼睛还是直直地盯着下面的性感舞团。 第二百四十六章 他真的很蠢吗? 朱楧心中闪过一丝轻蔑,至于吗,跟没见过女人似的,又提高嗓音说了一句:“曹国公,寡人敬你一杯。” “啊?”李景隆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双手端起自己的酒杯,跟朱楧的酒杯碰了一下,道:“臣敬殿下一杯。”但眼睛还是偷瞄了一下正在下面翩翩起舞的一众舞女。 朱楧将杯中的酒喝了一半,留了一半,对待下属,没有必要那么实在,喝一半已经是很给李景隆面子了,放下酒杯,笑道:“曹国公可否满意?” “满意,满意。不愧是异域风情啊,臣之前从来没有见过。”李景隆连忙点头哈腰的说道,喜欢的样子不是装出来的。 朱楧微微一笑,懒洋洋地斜靠在大王座上,十分大气的说道:“既然曹国公喜欢,那寡人就将这些舞女都送给你了,还望曹国公好好调教。” 李景隆脸上明显浮现出高兴的表情,下巴都差点笑歪了,但他到底不是三岁的孩子,必要的客气话还是会说的,冲着朱楧装作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呢?臣怎么能夺殿下的所爱呢?” 你的表情已经出卖你了,朱楧冲着他微微一笑,笑的十分和善,道:“哎,你我之间还这么客气干什么?曹国公乃国家栋梁之才,又蒙父皇多次称赞,寡人也有心向曹国公讨教一二,还望曹国公万万赏脸。” “不敢当,不敢当。”李景隆偷偷抬眼看了看这个肃王,实在是看不明白只有区区十九岁的他为什么会这么老于世故,心中对这个王爷的评价有长了几分,虽然来之前太孙要他摸摸肃王的底子,可见太孙对肃王还是有防备的,但是这到底是人家老朱家的家事,关咱什么事,咱只是个臣子,这些王爷太孙随便一个出来都比咱硬气,何必为了别人的家事,给自己树立敌人,脸上做出一副十分感激地表情,道:“那臣就多谢殿下了,殿下对臣实在是太关爱了,之后若是有用得着臣的地方,殿下只管开口,臣一定竭尽所能。” “客气,客气,请曹国公满饮此杯。”朱楧又敬了李景隆一杯酒。 肃国的大小官员们自然都能领会领导的意图,轮番向李景隆敬酒,没多久,就把这位曹国公灌大了。 李景隆的酒量不错,这个时候还能保持清醒的意识,冲着朱楧结结巴巴地说道:“殿下,臣,臣来这里其实就两件事,第一件就是恭贺殿下得子,肃国后继有人,第二件就是传陛下的旨意,让殿下于年内择日回京,共叙天伦。圣旨在这里,臣就不念了,殿下自己拿去看吧。”随后,从怀里掏出了一份圣旨,递给朱楧。 看来真是喝好了,圣旨直接都掏出来了,连摆宣旨官的架子都免了,兄弟够意思啊。 朱楧拿过圣旨,交给了站在身后的怀恩收好,冲着李景隆笑道:“多谢曹国公了,曹国公一路辛苦了,今天就到这里吧。”随后又冲着底下正在跳舞的几个舞姬说道:“你们几个,还不赶快把曹国公扶到里面休息?今后一定要好好侍候曹国公。” “是,奴婢遵命。”这几个丽人冲着朱楧深深一拜,便一拥而上,架起曹国公就向他的住所走去了。 这几个丽人虽然漂亮,但将他们送人朱楧却是一点也不心疼,说难听一点,这些人只不过是他的赚钱机器,这样的人他有很多,何必去心疼? 送走李景隆后,宴会也就散席了,朱楧在怀恩的拥护陪伴之下回到了后宫,走向了端妃的寝殿。 迪丽娜扎见朱楧喝了不少酒,赶忙让人去煮醒酒汤,然后将朱楧扶到穿上,跪下身来给他脱鞋,道:“大王,你怎么喝了这么多酒?” 朱楧喝的没有李景隆多,只是稍微有点醉,挥了挥手,示意所有人都退下,对迪丽娜扎说道:“不要煮什么醒酒汤了,你就是寡人的醒酒汤。” 随后,趁着酒劲,将迪丽娜扎翻过来,压在身下,道:“爱妃不必担心,寡人这只是应酬,不会喝太多的。” 迪丽娜扎摸了摸朱楧的头,又抬起头来亲了他一下,道:“那个朝廷的使者是不是很难缠?听说父皇还对他推崇有加呢。” 朱楧心里发起一阵冷笑,他要是难缠了,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缠的人了,道:“不必担心,寡人已经将他搞定了,爱妃啊,你想不想跟寡人去京城看看?” 迪丽娜扎一阵欣喜,她一直仰慕中原的文化,自然知道金陵古城的魅力,听说朱楧要带她去京城,心里乐开了花,笑道:“真的吗?陛下要带臣妾去京城?” 朱楧打了一个酒嗝,酒气喷了迪丽娜扎一脸,笑道:“寡人骗你干什么?父皇来旨意了,要寡人回京面圣,王后刚刚生产,淑妃也快临盆了,她们自然是不能去的,而贤妃情况有点特殊,也去不了。你在不陪着寡人去,想让寡人晚上孤单寂寞冷啊?” 迪丽娜扎甜甜地笑了一下,道:“陛下真会开玩笑,就算臣妾不去,陛下也不会孤单寂寞冷吧,陛下那么多女人,可以带上你的女团去啊。” “长出息了你,居然敢调侃寡人。”朱楧的双手在迪丽娜扎的身上一阵收拾。 “陛下饶命,陛下饶命。”房间里回荡起二人和谐的声音。 第二天,李景隆酒醒了之后又来拜见朱楧,行完大礼之后,道:“多谢殿下昨日款待,臣喝多了,失态了,还请殿下见谅。” 朱楧哈哈一笑,道:“曹国公能在寡人这里尽兴是寡人的荣幸,曹国公昨夜过得可好?”语气和表情中充满了银当。 李景隆脸上略微浮现出一阵尴尬之情,讪讪地笑道:“多谢殿下美意,敢问殿下打算何时动身回京啊?” “这个……”朱楧略微沉吟了一番,思考了一下道:“寡人的淑妃马上就要生产了,寡人想等过了这个时候再去。” 李景隆眼睛转了一转,微微一笑,道:“这个全凭殿下做主了,臣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当不当讲?” 朱楧哈哈一笑,十分洒脱地说道:“曹国公何必这么客气?有什么事尽管说吧,只要寡人能做大,决不推辞!” 李景隆抬眼看了一眼朱楧,像是做贼一样,小心翼翼地说道:“陛下和太孙对于殿下主动献马的事十分赞赏,都说殿下是个有孝心,有忠心的人。殿下能一次拿出五千匹战马也是让臣大吃一惊,想必肃国的马政在殿下的治理之下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久闻山丹军马场自西汉以来就是中原的主要产马之地,不知臣是否有幸去参观一下?” 朱楧本来是一脸笑意地听着李景隆讲话,结果越听笑容越僵硬,这明显是想试探寡人的虚实啊。目前山丹军马场已经有了七万多匹战马,若是让老朱知道自己有这么多匹马,却只进献区区五千匹,他的心里会怎么想还真不知道。 朱楧又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李景隆,见他确实长得器宇轩昂,英武不凡,只是若是单看他的眼神的话,其中又透露着丝丝狡黠。一个念头猛然在朱楧的脑袋里一闪而过。 他真的很蠢吗? 后世的朱楧喜欢读历史,他读历史有两个原则,第一个是都是凡人不是圣贤,是凡人就有欲望,就想着出人头地,想着当爷,谁也别装逼,谁也别想蒙谁。建功立业是真的,济世安民也是真的,但是胜利果实必须要有老子来享用,皇位、权力必须要有老子来掌握,谁要是敢动他们一点点,绝对是翻脸不认人,亲娘老子都不例外。 第二个原则就是谁都不是傻子,凡是在史书中能留下姓名的,全部都是人中龙凤,就算是失败了的陈友谅、张士诚等人也一样是难得一见的豪杰,绝对比一般人聪明很多,你不服气你去乱世试试,保证活不过两章。 中国的历史一直以来都有这样一个特点,那就是凡是成功了的人就无限吹捧,仿佛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跟网文的主角一样,光环十分强大,虎躯一震便有小弟前来投奔,心甘情愿地为他抛头颅,洒热血。 而那些失败了的人统统被描述的跟白痴一样,要么就是残害忠良,要么就是刚愎自用,不听人劝,要么就是骄傲自大,只懂得玩女人。反正就这么几个错误,中国自古以来的昏君们来来回回的犯,都不知道犯了多少遍了? 以至于许多人都觉得历史是很无聊的,因为在他们看来,每个朝代的兴起和灭亡都是差不多的,兴起的原因都是统治者爱民如子、知人善任、重视人才等等等等,好像只要做的这些方面,就可以开创千古盛世一样。 那盛世岂不是太好开创了?皇帝岂不是太好做了?谁都知道这些道理,那为什么不是谁都可以做皇帝? 那些昏君们犯得错误也都一样,都是玩女人,不理朝政,重用小人,不听忠言等等等等。 那些昏君都不读书吗?明明知道历史上的昏君都是因为这么做而亡的国,丢的性命,为什么不改一改呢?改掉这些谁都知道的错误很难吗?你我都知道不能做的事情难道他们不知道吗?为什么还要一而再,再而三的犯呢? 在朱楧看来,中国的二十五史也就《史记》的可信度高一点,最起码没有把刘邦等人写的无所不能,没有把汉朝的对手项羽写成白痴。 其他的书可信度就越来越差,尤其是到了唐朝以后,由于李世民乱改史书,中国的史书就完全变成小说了,可以说除了名字是真的以外,其他的都是假的。 不说别的,就拿朱元璋的发家史来看,里面的陈友谅和张士诚还有元顺帝都是什么嘴脸?一个无脑暴力,一个不思进取、鼠目寸光,一个是十足的昏君,就知道玩女人、用小人。 而朱元璋又是多么的伟大。 这完全就是小说笔法。在朱楧看来,中国的历史编纂官们一直以来都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唯心主义,讲究英雄造时势,仿佛主角一出来就注定要当皇帝的,所有人都得为他让路。事业一路顺风顺水,没有多少阻挡。 但是,朱楧是唯物主义历史观,认为时势造英雄,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也不比谁傻多少,能在史书中留下姓名的都是人尖子,都是高手,高手跟高手过招拼的就是资源,就是运气,谁掌握的资源多谁就能赢,谁的运气好谁就能赢。 朱元璋虽然很聪明,懂得在战争时期最大限度的集中自己占领地的资源来对抗外敌,不像张士诚那样装逼,只收老百姓很低的赋税,最后实力不济被朱元璋灭了之后,他拼命善待的百姓最后还不都归顺了朱元璋?因为不归顺就得死,没有别的选择,而他得到的,只不过是那些地方的老百姓逢年过节的时候偷偷地给他烧烧香,这又有什么用? 不过,那个年代聪明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没有刘福通给他在前面抗血,没有元朝的内乱和天完政权的分裂,没有一不小心射死陈友谅的那支流矢,朱元璋能有多少机会得天下还真不好说。 所以,后世的朱楧在读历史的时候从来不盲目推崇某人,也不盲目贬低某人,而是详细的查验各种史料,从一个正常人的角度去考究,去体验处于当时条件下的某个历史人物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所以,他从来不以弱智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历史人物,因为他知道,这些能在历史上留名的风云人物之所以做出这些看起来很弱智的行为,要么就是有其他迫不得已的原因,要么就是有人故意泼脏水。 除了李景隆。这位仁兄在史料中表现的实在是太突出了,而且史料记载的是有板有眼,言之凿凿,不由得你不信,朱楧也一直以为他是个例外,是一个可以在历史中留名的蠢材。 但现在看李景隆的表现,很不错嘛,虽然有点好色,但说话做事还是有分寸的,也能点中要害,上来就要看寡人的山丹军马场,看来是来者不善啊。 朱楧心中升起了一丝丝警惕,小心得天下,大意失荆州,自己差点被历史中的记载误导了,认为李景隆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白痴,连基本的行为能力都没有,心中对他放松了,差点酿成大祸,让他套出点什么来。 朱楧的眼神闪过一丝精光,仔细地重新打量了一番这个李景隆,人长得帅,相貌也比较憨厚,但是他的眼底深处,还是透漏这一点点精光的,虽然不多,但朱楧还是捕捉到了。 朱楧开始重视起这个对手来,甚至是拿出了当年对付耿炳文的态度来对付他,要知道李景隆可是朱元璋多次亲自称赞过的人,老朱是什么人自然不用我多说,当年一穷二白打天下,带着几个兄弟从亳州砍人一路砍到南京,后来又砍遍了全中国,做了皇帝之后,又把手下的那一群枭雄一个一个的收拾,不,是一片一片的收拾,能有这番经历的人,眼光自然是老练毒辣,否则看错一步棋,看错一个人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能被他屡次称赞的人会是历史上最大的蠢货?朱元璋若是只要这点眼力,现在都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综合上述种种史料,可以分析出李景隆应该是个中上之资的人才,可是为什么在靖难之役中表现的一团糟,进而成了白痴的代名词呢?就算他的对手朱棣是天才,军事能力要强于他这个中上之资的人,也不至于差这么多啊。 朱楧神飞天外,脑中的意识飞速的运转,想来想去,怕是只有这么一个可能了——李景隆是内奸,至少他是放了水的。 朱楧认为,后者的可能性应该较为大一点。翻开李景隆的履历就知道,他和朱棣是小时候的玩伴,从小玩到大,没有感情基础是不可能的。换成是你面对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的时候,多少也会有些下不去手。 再加上李景隆败的那些战役实在是太诡异,都是快赢的时候突然就不行了,不是说他嫉妒瞿能的功劳,就是大旗被风吹断了。 第一条纯属扯淡,李景隆是大将军,瞿能只是他手下的一个部将,就算是瞿能活捉了朱棣,最大的功劳肯定还是他这个一把手的,瞿能最多是比别人的功劳大一点,无论到什么时候,一件事情的成功都是领导指挥有方占第一位,这是万古不易的道理。 而大旗被风刮断的战例是有的,但是接二连三的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就难以用巧合以及狗屎运解释了。 我们都知道,朱棣得位不正,上台之后该了很多史料,明太祖实录都反复修了三次,自己的亲娘都该没了,还有什么不能编的?可以确定的说,朱棣改的史料不必满清少多少。 他和李景隆之间的秘密协定,肯定不能出现在正规的史料中,否则英明神武的明成祖的形象就会大打折扣,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两个流氓里应外合把如此信任李景隆的建文帝的江山给搞没了,这样以来,人们就会更加同情建文帝,对朱棣的行为则更加不齿。 所以,为了衬托出朱棣的英明神武,以及造反时的被逼无奈,再加上造反过程中的艰难困苦,李景隆只好做白痴了,因为只有白痴才能将之前的史料都圆过去。 这个推论有两件事可以佐证,第一件事就是朱棣兵发南京之时,李景隆率先打开了金川门投降,就像迎接新时代一样,十分的殷勤,而且朱棣登基之后,还对他委以重任,每次朝廷讨论政事,李景隆都站位于诸位大臣之上,引起了靖难功臣的不满。直到他被包括周王在内的一堆人弹劾倒台。其中的暧昧态度实在是令人怀疑。 第二件事是朱棣的孙子明宣宗登基之后,觊觎皇位很久的汉王朱高煦公然造反,明宣宗本来打算派靖难老功臣阳武侯薛禄平叛,但是杨荣以李景隆的例子劝告他,他才决定御驾亲征。 如果李景隆单单是愚蠢的话,明宣宗只需要派个有才华的将领就行了,这个薛禄的能力就很不错,从朱棣起兵夺取北平九门时跟随他作战,积功封侯,军事才能肯定没的说。 再加上当时还有张玉的儿子张辅,也是青史留名的战将,但明宣宗拒绝了他主动请缨的请求,说道:“你确实可以平定叛乱,但我刚刚即位不久,也许还有怀有二心的小人,若不亲征,便不能安定小人的反叛。” 可见,明宣宗对他们这群武将的防范心理还是很严重的,这也不是没来由的事情,因此在靖难之役时,明仁宗就像李建成一样守在北平,功绩并不显著,而汉王朱高煦则是率军随父亲朱棣征战,立下了汗马功劳,最重要的是,朱高煦跟武将集团的关系很好,在朱棣立储君的问题上,永乐朝的武将们也大都是站朱高煦的,这也使得朱高煦以李世民自诩。 这就跟李景隆的事情有几分相似了,李景隆跟朱棣的关系很好,平叛的时候就算没有通敌,至少是放了水的,这才使得朱棣几次死里逃生。明宣宗正是吸取了这个教训,才御驾亲征,镇住了那些跟朱高煦关系较近的武将,使得他们不敢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搞猫腻,这才迅速的平定了叛乱。 朱高煦自比李世民,的确,他和李世民是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都是老二,都是在父亲平定天下的战役中立了战功的,都和武将的关系不错,老大的功劳又都不太显著,但是他不知道,李世民也是个人造圣君,因为他的底子实在是太烂了——杀兄、戮弟、屠侄、囚父,还将弟弟的老婆纳入后宫,基本上不是人干的事情他都干了,若是不改一下史料,实在是无法面对历史,面对天下。李世民夺权的成功也是有侥幸因素的,首先他就在京城,可以接触到皇帝和太子,其次他有自己的班底,虽然已经被肢解的差不多了,但都忠于他,最后他是利用了李建成没有防备的心态,出其不意地杀掉了兄长。值得一提的是,李世民还是很有可取之处的,他这个人很在乎后世对他的评价,说白了是个要脸的人,所以上来之后很敬业,干的也不错,这也是他与杨广有不同结局的最重要原因。 第二百四十七章 拜见朱元璋 而正是由于有这个教训,朱棣很早的就把朱高煦赶出了京城,让他去了乐安这个小地方,乐安距离京城很近,既方便朝廷监视,又没有高大坚固的城墙,实在是造反者的坟墓。朱高煦在这个时候起兵,纯粹是想当皇帝想疯了,完全不计后果。 在这短短的几个呼吸之间,朱楧的脑子飞速运转,将他所知道的史料都过了一遍,再加上眼前这个李景隆的表现,他几乎可以断定一点——这个李景隆绝对没有这么蠢。 一个人蠢一点是正常的,但是蠢到史书中记载的那个地步,那就十分不正常了。事有反常必有妖。 李景隆看朱楧眉头紧锁,一脸沉思犹豫的样子,知道他问道朱楧的难处了,说实话他也不想揽这个差事,都是他们老朱家的人的内部斗争,他一个外姓人掺和进来干什么?反正他已经位极人臣了,爵位不能再高了,就算干的再好又有什么用?难道还能封王不成?小心翼翼地试探道:“殿下,是否不太方便,若是这样的话……” “哎,曹国公说的哪里话?怎么会不方便?”朱楧还没待他说完,就挥手打断他,笑道:“这样吧,曹国公刚来,先好好休息一番,三日之后咱们在去山丹军马场看看。” 李景隆小心翼翼地看了朱楧一眼,十分客气地恭维道:“如此甚好,如此甚好。”他岂不知道朱楧的用意,肯定是要趁着这三天的时间做一些准备的。作为一个在官场上混了很久的人,大义凛然地出手阻止朱楧这种蠢事他是做不出来的,反正是他老朱家的家务事,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行了,到时候只需要将自己看到的情况报上去就不算欺君。这里毕竟是肃王的地盘,把他逼急了,万一搞点幺蛾子,那自己岂不是要白白牺牲在这里了?这怎么可以呢,还有大把大把的荣华富贵等着哥享受呢,尤其是那个西域女子舞团,真是一想起来小心肝就受不了啊。 更何况,太孙朱允炆虽然对他的这些叔叔们的防备心很重,但是朱元璋可是出了名的护犊子,自己要是把肃王逼的太紧,那传到他老人家的耳朵里可就是自己欺负他老朱家的孩子了,若是给师徒情深的老朱留下这么个印象,祖上立再大的战功也救不了自己。 所以李景隆决定明哲保身,肃王爱养多少马就养多少马,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自己只要一个看到的数字交差就行了。 朱楧见李景隆这个人上道,心里也十分开心,说实话他并不喜欢李景隆,这个人好色,还有些滑头,但是个按套路出牌的人,这样的人就算再坏也容易应付,只要让他明白形势就行了,若是今天朝廷派的是方孝孺这样的人,那肯定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非要现在去考察的。 碰到这样的人,朱楧现在还真没有办法对付,收买收买不了,杀了又不敢,着实让人头疼。 “曹国公是武将世家,想必对马也颇有心得,到时候可要对寡人的军马场指点一番。”朱楧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不住的恭维道。他处世的原则很简单就是高帽子原则,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比别人差,因此可以说每个人都喜欢高帽子,只要嘴巴甜一点,多送几顶高帽子给对方,许多事情就会好办的多。反正高帽子这种东西又不用花钱,多送几顶又何妨? 李景隆果然上套,被朱楧夸的眉开眼笑,冲朱楧施了一礼,客客气气地说道:“哪里,哪里。肃王殿下过奖了,臣也只是略知一二,还望三日后能大开眼界。”说罢,又意犹未尽的将自己的父亲李文忠相马的心得,以及他的往日战功,翻出来大吹特吹了一番。 朱楧只是笑着应承,没有当众驳他的面子。 李景隆说完这件事就回驿馆歇息了,他刚一走,朱楧就差人将瞿能叫过来,道:“三天之内,将山丹军马场的大部分战马转移到别处,山丹军马场只留下三万余匹战马,寡人要带着曹国公去检阅。” 老于世故的瞿能如何不知道朱楧的用意,现在的山丹军马场里有七万多匹战马,任谁看了都眼红,朝廷要是知道了,肯定会认为肃王只贡献五千匹实在是太小气了,所以必须将其中的大部分转移,但是又不能留下太少,留的太少了,难免会让人认为肃国国力贫弱,生出轻视之心,将来在一些事情上故意刁难。 三万余匹是最合适的数字。 瞿能用一副我懂了的眼神看了朱楧一眼,抱拳施礼,道:“臣遵旨,臣马上就去办。” 朱楧冲他挥了挥手,示意他退下。瞿能又向朱楧作了一揖,然后躬身退出,立即着手去办朱楧交待的事项去了。 忙完了这件事,就是安排进京之后家事了,晚上的时候,朱楧将他的大小老婆们全都叫到了王后的寝殿,摆了一桌酒,端坐在正座上,道:“寡人已经和李景隆商定好了,待到昱竹生产之后,就随她进京面圣。王后和淑妃的身子都不方便,就留在这里好好调养吧,幼澄也留下吧,寡人这次就带端妃去了。” 朱楧的这个安排十分合理,王后和淑妃自不必说,蓝幼澄是蓝玉的后人,跑去朝见朱元璋实在是太尴尬,所以干脆还是不要去。王后孙云琦的身子已经恢复了大半,可以下床走动了,坐在朱楧的身边,略带一丝虚弱地说道:“臣妾们一定会在王宫中好好抚育王子,等着王上回来的。” “是啊,王上,臣妾一定会照顾好两位姐姐的。”贤妃蓝幼澄抢着说道,留下来的这几个人中,她是没有身孕的,自然要担负起照顾孕妇的责任。 “请诸位姐姐们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王上的生活的。”端妃迪丽娜扎也挺着胸脯在王后和几位后妃面前表态道。 家庭如此和谐,不由得朱楧不高兴,今天又多喝了几杯,便留宿在孙云琦的房间之内。王后刚刚生产不能干坏事,这种事自然是由她的两个贴身丫鬟来代劳了,好在朱楧年轻力壮,对付这两个小丫鬟还是绰绰有余。 三天之后,朱楧带着李景隆来到了山丹军马场,山丹军马场是他一直以来重点关照的建设项目,对它的投入丝毫不比农业要差。这个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军马场如果就此浪费掉,那简直就是件遭雷劈的事情。 经过三年的惨淡经营,山丹军马场至今已经有了七万多匹战马,全部都是膘肥体健,可堪大用。 但是朱楧深知财不外露的道理,从来没有对外公布这里马匹的实数,而且这一带也被他列为禁地,未经允许不得靠近,否则以间谍罪论处。 因此,这里的马匹数量一直以来都是外界讨论的话题,而这次朱楧一次就向朝廷进献了五千匹战马,一下子引起了朝廷对他的实力的重新估量,这才派李景隆以参观之名,去实际考察一下山丹军马场。 朱楧和李景隆来到了山丹军马场的大门口,这里的总办褚立新早就带着一干办事人员在门外等候,见到朱楧后,立即跪下叩头道:“小人叩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 朱楧眯着眼看了一眼这个蓝幼澄的舅老爷推荐的总办,还是很满意的,毕竟他的工作成绩并不差,笑道:“起来吧,前面带路。” 褚立新又给朱楧磕了一个头,道:“小人谢过王上。”随后缓缓地站起来,然后冲着李景隆拱了拱手,道:“见过曹国公。”算是打了招呼。 李景隆不是这里的主人,也只能客客气气地说道:“嗯。带路吧。” 褚立新随即将朱楧和李景隆迎入了山丹军马场内。李景隆看着这军马场内的场景就惊呆了,这里的自然条件真的很不错,水草丰美,土地辽阔,成千上万的战马就这样在草场上狂奔,场面十分壮观,足以激发起每个男人心中的征服梦想。 “好,好啊。真不愧是天下第一军马场,想不到短短三年的时间,肃王殿下竟然能聚拢出这么多的战马,臣真是佩服的紧呢。”李景隆不知不觉间被这眼前的情景陶醉了,他也是武将出身,对于马匹有天然的热爱,对于万马奔腾的雄壮情景没有丝毫抵抗力,当即手舞足蹈的坐在马上,哈哈大笑道。 朱楧同样是心胸为之一开,不顾李景隆是朝廷派来试探虚实的,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豪情万丈地说道:“曹国公过奖了,别的不敢说,有了这些战马,寡人就更有底气为父皇守卫边疆了,不管是谁敢犯我大明的疆土,寡人一定叫他有来无回!” 二人在这一瞬间似乎是多年的老友一样。 李景隆仍然十分兴奋,他虽然是武将出身,但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匹战马一起奔跑,哈哈大笑着对朱楧说道:“殿下果然壮志可嘉,敢问殿下,这山丹军马场共有多少匹战马啊?” 终于问到实际的了。朱楧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精光,冲着山丹军马场的负责人褚立新使了一个眼色,道:“你来给曹国公说说,一定要如实相告。” 早在三天之前,瞿能就将一切应对方法告诉了褚立新,褚立新是朱楧手下混饭吃的人,肯定不会向着李景隆说话,立即挺起胸膛,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说道:“回曹国公的话,这山丹军马场一共有战马三万三千六百七十二匹。” 有零有整,还真像那么回事。朱楧心中微微一乐,看来手下的人做事还挺机灵的,没有白白辜负寡人对他们的信任。 李景隆听完之后,嘴角微微一笑,看样子他是明白是怎么回事的,但他既然答应等三天再来视察,那就没有打算让肃王为难,当即做出了一副十分惊讶的表情,道:“我的乖乖,原来有这么多战马啊,了不起,了不起。” 朱楧哈哈一笑,道:“曹国公过奖了。”随后又对山丹军马场总办褚立新说道:“寡人交待给你的事情办好了吗?” 褚立新立即向朱楧作了一揖,自信满满地说道:“都办好了。请王上和曹国公这边请。”说罢,将朱楧和李景隆引到了一块空地上。 这块空地上有三个军士,分别牵着三匹膘肥体健的战马。马场地势空旷,风力较大,吹的这三个军士的衣襟和三匹战马的鬃毛都不住地飘摇。 朱楧看了看这三匹战马,十分地满意,送人很有面子,没有折了他的身份,带着李景隆走到战马的跟前,道:“曹国公,你看这三匹战马如何啊?” 李景隆眼中闪过一丝贪婪的目光,想必是早已看出了朱楧的意图,但这种事他还是不会亲自说出来的,道:“真是好马,好马啊。” 朱楧微微一笑道:“既然曹国公喜欢,那寡人就将这三匹战马全都送给曹国公了。” 李景隆心里自然是乐开了花,武将都是爱马如痴,虽然他自己养了不少好马,但是这西域良马可着实不多见,他的马大都比不上,更何况朱楧一次送了他三匹,这如何让他不高兴,但是场面上的事还是要做一下的,否则就会让人嘲笑自己不懂事了,脸上做出一副十分不好意思地表情,道:“这怎么好意思呢,肃王已经送了臣一个舞女团了,臣怎么好意思再要别的东西?” 朱楧内心里鄙视了一下这个虚伪的李景隆,佯装出一副不高兴的样子来说道:“曹国公莫非是嫌弃寡人送你的马不好么?” “这……”李景隆先是一副吃了一惊,随后又改成一副十分惶恐的表情,笑道:“臣不敢。既然殿下看得起臣,那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今后殿下若是有用得着臣的地方,尽管吩咐,臣一定义不容辞。” “哎。”朱楧一把拉住李景隆的手,装出一副埋怨的表情,说道:“曹国公这话就不对了,寡人送你马匹是觉得跟你投缘,想真心跟你做朋友。可不是要图你什么。” “那是,那是。”李景隆哈哈笑着,顺着朱楧的话,唯唯诺诺地答道。 随后,朱楧又和李景隆在山丹军马场里随便转了转,便启程回了敦煌。淑妃黛昱竹不久之后也顺利生产了,这次是个公主,虽然一心想为朱楧生皇子的黛昱竹心里有些不开心,但是朱楧还是很高兴的,这一下子,他可就儿女双全了。 朱楧安慰了黛昱竹半天,说什么儿子女儿都一样,都是寡人的骨血,现在是女儿将来再生就是儿子了,反正寡人这么宠你,你还担心不能再生吗? 黛昱竹最后被朱楧哄得十分开心,在朱楧的陪伴之下安心的调理了几日身体。朱楧见她没有大碍,就按照既定的方针,将她和王后、贤妃留在敦煌,自己带着端妃迪丽娜扎准备随着李景隆启程回京。 因为朱元璋的圣旨上明明白白地写着让他年内返京,在京城里陪着他和郜氏过年,再晚的话,怕是就耽误了,毕竟回了京城之后,还有一大堆应酬等着他呢。 临走之前,朱楧派人通知了一声渠忠信,他们合伙开的绸缎铺、茶叶铺以及瓷器铺里的货卖的差不多了,这次顺便带着他一起到江南地区进货,相信有他肃王和李景隆的招牌,沿途的官员也不敢刁难。 此外,朱楧还带了一些烤鸭店、火锅店、娱乐行业的技术人才,打算趁着老朱还活着,将他的产业推广到整个大明朝,赚全大明的钱,为他积累招兵买马的资本。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加上卫兵之类的总共有好几千人,还是从嘉陵江转入长江走水路回京城,因为这条路线既省时又省力,在古代的交通条件下,如果是远距离的迁徙,放着水路不走只走陆路,那纯粹是脑子被门夹了。 光看这仪仗队的气势,估计就没有哪个海盗团伙敢于抢劫,朱楧和李景隆等人顺利的回到了大明帝国的首都——应天府。 “京城还是那么繁华啊!”朱楧看了一眼这阔别已久的金陵城墙,想起朱元璋为了建造这个根本之地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心中无限感慨地说道。 李景隆站在船头,身体比朱楧稍稍后退了一步,同样也是意气风发的笑道:“是啊,经过陛下这么多年的治理,京城的繁华不亚于历朝历代。不过,京城繁华归繁华,但这三年来的变化不大,不像殿下所镇守的肃国,短短三年时间,就从一个贫瘠之地一跃而成为了不亚于江南的富庶之地。” 这马屁拍的真舒服,朱楧也是人,是人都喜欢高帽子,只不过有的人被戴了高帽子以后心里也就爽一下,淡淡一笑,云淡风轻,有的人则是信以为真,忘乎所以。 朱楧很明显是前一种人,对李景隆这个丝毫不费成本的马屁只是报以淡淡地微笑,道:“曹国公过奖了,这都是托父皇的洪福,要不是他老人家给了肃国那么多支持,寡人也弄不成今天这副场景。” 就在二人这样一言一语的交谈中,一行人已经抵达了京城的金川门,这是后来的明成祖朱棣入城的大门。守门的将士查验符节无误后,冲着朱楧和李景隆抱拳行礼道:“小人拜见肃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千岁。见过曹国公。” “免礼吧,把路让出来。我们要进城。”朱楧漫不经心地说道,这些守卫大门的将士在百姓甚至一般的官员看来犹如凶神恶煞,要是惹他们不高兴,随便刁难刁难你,保证你半天也入不了京城,但是在朱楧看来,这就是他们朱家的打工仔,吃的是他们朱家的饭,穿的是他们朱家的衣,因此也没有必要对他们客气。 那名守城门的小校立即施了一礼,然后躬身让开,闪出一条路来,恭恭敬敬地等着这位王爷和这位国公入城。 朱楧和李景隆没有多看他一眼,骑着马,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城门,这里就是金陵,就是大明朝的国都,是整个帝国的心脏地带。 整条洪武大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各种店铺林立,卖什么的都有,一应俱全,街上的行人也大都精神饱满,仪态轩昂,一看就是给安定繁荣的生活滋润出来的。街上的美女也很多,穿衣打扮也很讲究,看来越发达的地方美女越多,这个道理是古今不变的,美丽有时候也是靠钱堆出来的。 按照朝廷的制度,藩王进京第一件事就是要朝见皇帝,否则就是大不敬,朱楧还没有胆子去挑战老朱的权威,老老实实地向紫禁城走去。 来到紫禁城门口,通报过后,在太监的带领下,朱楧谨小慎微地走入了皇宫,去了朱元璋所在的谨身殿,前去朝见他的父皇。 进入大殿后,见朱元璋还在孜孜不倦地批阅着奏折,心中一阵不忍,算起来老朱也快七十岁了吧,古代到了这个年纪,就剩下养老了,他却还在玩命的工作。 朱楧走到大殿正在,纳头便拜,道:“儿臣拜见父皇,父皇万岁,万万岁。” 听到这个阔别已久的熟悉的声音,朱元璋微微地抬起了头,脸上一改刚才批奏折时的严肃认真的表情,挂起了一副慈祥的面容说道:“肃王回来了?” 朱楧抬起头,仔细地看了朱元璋两眼,心中的不忍又加重了几分,朱元璋老了,虽然只有三年的时间,但是岁月在他的身上留下的痕迹太明显了,自己上次回京城时,他的头发还是黑白杂处,只是白的居多,而现在已经全白了,最主要的是他的精神明显变得萎靡了,之前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现在也黯然了很多。 岁月真是最无情的东西,任你是真命天子还是贩夫走卒,都无法逃脱它的掌握。朱楧脸上的表情抽搐了几下,虽然他是穿越过来的,但老朱对他也算是尽到了父亲的责任,不仅给了他一大块封地,还给了他不少支持,可以说,没有老朱,肯定就没有他朱楧的今天,想到这里,他的内心又泛起一丝感动,说话的声音都变了腔调,道:“父皇,您不要整日为国事操劳,该休息的时候要休息啊。有些琐事交给下人们去做就行了,不必亲力亲为。” 第二百四十八章 老朱请客 这话说的朱元璋的心里也是暖暖的,他虽然是古今命最硬的帝王,但也是一个父亲,作为一个父亲,儿子们能说几句体谅他,关心他的话,无论如何他都会很开心的,将奏折和毛笔放下,一脸慈祥地看着跪在他跟前的这个儿子,用自嘲的语气笑道:“朕也想休息,只是朕天生就是这个劳碌命,没办法。你赶紧起来吧。”随即又对旁边的太监吩咐道:“给肃王看座。” 一名小太监弓着身将一个凳子搬到朱楧的身后,轻轻地放好,然后徐徐退下。朱楧冲着朱元璋拱了拱手,道:“谢父皇。”随即,慢慢地站起来,缓缓地坐在了凳子上。 儿子回来了,肯定是要话话家常的,这一点不管是寻常百姓之家,还是帝王之家都不例外,朱元璋斜靠在龙椅上,似乎是很享受这种悠闲的时光,慢悠悠地说道:“你贡献的那五百匹战马朕已经收到了,你有这份孝心朕很开心。” 朱楧微微一笑,端坐在凳子上,也不再讲究什么礼节,道:“父皇给了儿臣那么大的封地,让儿臣能自立于天地之间,这是对儿臣莫大的恩德,儿臣贡献几匹马出来,并不算什么。” 见儿子这么懂事,朱元璋也很高兴,突然想起了之前看的肃王与回鹘交战的战报,又略微有一丝担忧的说道:“你跟回鹘那个强国交战,肯定吃了不少苦吧。” 老朱到底是久经战场之人,只从短短的几本战报中就可以看出他与回鹘主力交战,赢得十分不容易,不像那些文人,总是感觉打仗是很轻松的事,随便出一个奇谋妙计,敌人就会上当,就会被你大破之,脸上讪讪一笑道:“多谢父皇挂念了,回鹘的军力确实很强,但还是抵挡不住我大明的将士,儿臣不是也赢了吗?再说了,儿臣这些战斗都不算什么,比起父皇当年草创基业时的艰难百战可轻松的多了,毕竟儿臣身后是整个大明朝,还有父皇给儿臣撑腰,父皇当年可是什么都没有。” 这话说的朱元璋心头一暖,鼻子酸了一下,做父亲的成功之后,最害怕的是什么?就是儿子们不知道自己当年创业不易,还以为家里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整日里吃喝嫖赌,奢侈享受,要是这样的话,再大的家业也会被他们败光了。 眼见这个十四皇子肃王能明白自己当年创业的不易,朱元璋心里还是很欣慰的,单从这一点上来看,他就比他的二哥,三哥要强很多。 朱元璋细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刚满十九周岁的肃王,心里也有一点点纳闷,之前这个肃王的书法和骑射的功夫俱佳,在诸王中算得上是比较优秀的,但他从来都没也想到这个肃王竟然也是个雄才大略之人,短短三年的时间,就把本来已经残破不堪的河西走廊建设的如此富庶,还接连打败了西藩和回鹘,开疆拓土两千余里。看他的行事风格,跟自己年轻的时候还真有几分类似。可惜啊,他不是嫡子,不管他多么优秀,这辈子也只能做个藩王,这是红线,绝对不能逾越。 朱元璋十分随意地伸了一个懒腰,漫不经心地对朱楧说道:“你在边疆干的很好,不仅打退了敌军对我大明国土的侵犯,还开疆拓土两千余里,是有功劳的。今天晚上就别回去了,就留在这里吃饭。朕已经通知你的母亲和太孙来了。还有,把你从回鹘军手里救下来的那个哈密公主也带来吧,让朕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让你几次连命都不要了。” 朱楧十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老朱这人说话也太直白了吧,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个让人多不好意思,站起来,作了一揖,道:“是,儿臣遵旨。” 晚上的时候,朱元璋破例摆了一桌丰盛的酒席来招待朱楧,不仅有老朱最爱吃的南京板鸭,还有许多朱楧平时吃不到的江南菜系。 由于是朱元璋亲自摆的家宴,老朱家的人都十分重视,一向以仁孝著称的皇太孙朱允炆早早就来了,与朱楧见了礼之后,陪侍在老朱的身旁。过了一会儿,暂时摄六宫之事的郭宁妃也来了,她虽然也已经白发苍苍,但精神不错,拄着一根龙头拐杖,在两个侍女的搀扶之下,款款走来,十分有气度。 郭宁妃可是朱楧花了很大价钱才抱上的大腿,自然不会怠慢,见她走了过了,立即屁颠屁颠地上去搀扶道:“母妃,您慢点,这边坐。”说着,将她扶到朱元璋的身边坐下。 由于肃王朱楧和王后孙云琦的乖巧懂事,郭宁妃早就将朱楧看成了自己的孩子一般,再加上她确实帮朱楧说了不少好话,因此对朱楧的殷勤接受的十分坦然,气派十足的受着朱楧的搀扶,坐到了朱元璋的身边。 朱元璋的嘴角上挂起了一抹坏坏地微笑,扭头冲着郭宁妃调侃道:“收了人家那么大的一个玉观音还摆这么大架子。” 郭宁妃知道,在这紫禁城之内,无论什么事都瞒不过朱楧的眼睛,因此早就将朱楧送她玉观音的事告诉了朱元璋,听着朱元璋调侃她,也顺势打趣道:“我早跟你说过肃王这孩子懂事,得到了于阗的宝藏之后,跟我们送了不少好东西,在座的谁没有收过他的好处?” 这话说的朱允炆一脸讪讪,朱楧差人给京城里的人送礼,自然不会落下他这个皇太孙,说实话,朱允炆心里其实是很反对朱楧这么做的,这明显就是内外勾结。但是,这一家人的事扯得清吗?扯不清!朱楧得了宝贝知道送他们点,那是对他们的尊重,把他们当一家人看,要是什么都不给他们,那才是真正的操蛋。 但是,朱允炆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知道这种行贿受贿的事是绝对不对的,因此主动将朱楧送给他和他母亲吕氏的宝玉上缴给了朱元璋。 正在几人说话的时候,郜氏带着迪丽娜扎来到了。郜氏其实是不愿意参加这种应酬的,她地位低下,来到这里怕是只有端茶倒水的份,坐在这里听别人高谈阔论,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实在是很不自在,很难受。 不过,今天她却是十分开心,因为她的宝贝儿子回来了,分别了这么久,她可以说每时每刻都在想她的宝贝儿子,这么多年的不受宠的生涯,早就将她对这个皇家的感情磨灭的差不多了,若是还有那么一丝丝的话,那也是全部属于她的儿子的。 她也知道,朱楧回来的第一件事肯定是要朝见朱元璋的,虽然朱楧之后肯定会来看她,但是自从她知道朱楧回京的消息后,真是一刻钟都不想多等,恨不得马上见到她的儿子。现在,有了这个能让她提前见到他的儿子的机会,郜氏的内心别提有多高兴了,因此别说是这个让她感觉到浑身不自在的皇家宴会,就算是鸿门宴,她也愿意来。 朱楧见到分别已久的母亲之后,内心的激动一涌而出,立即站起来,“扑通”一声跪在郜氏的跟前,眼中带着泪花说道:“孩儿拜见母亲。”与刚才拜见郭宁妃不同,拜见郭宁妃除了感激她的帮助以外,最重要的是一种应酬,但是拜见郜氏,却是朱楧内心深处最真切的思念。这一点,朱元璋和郭宁妃都清楚,也都可以理解,毕竟那是人家的亲娘,跟别人怎么可能一样。 郜氏见到自己阔别已久的儿子后,内心也是十分激动的,眼泪刷地一下子就流了出来,竟然不顾先去见过朱元璋,直接扶起自己的儿子,慈爱地说道:“我儿快快起来,听说你跟人打了不少仗,快让为娘看看,你还好不好?” 朱楧顺着她的扶力缓缓地站起来,笑道:“多谢母亲关心,孩儿好好的,一根毫毛都没有少。” 郜氏没有搭理他的话,左瞅瞅,又摸摸,确定朱楧确实没有事之后,才缓缓地松了一口气,用一种埋怨的语气说道:“为娘跟你说过,让你打仗的时候别冲到最前面,你怎么就不听?” 朱楧嘿嘿一笑,没有说话,这个时候说什么也没有用了,自己惹的母亲担心本来就是自己不对,就让她埋怨几句吧。 郜氏埋怨完朱楧之后,这才想起自己没有给朱元璋见礼,立即惶恐地跪在地上,叩头道:“臣妾参见陛下,参见宁妃娘娘。适才失礼之处,还望陛下和宁妃娘娘恕罪。” 迪丽娜扎见此情景,也慌忙跪到地上,学着郜氏的样子叩头道:“儿臣叩见陛下,叩见宁妃娘娘。陛下万岁,万万岁。宁妃娘娘千岁,千千岁。” 朱元璋虽然对郜氏忽略他的事情略感不快,但考虑到他们母子刚刚相见,母子情深,一时忘了其他的事是很正常的,再加上,他安排这道家宴是有其他的用意的,不想把这件事搞大,坏了氛围,淡淡地说道:“今日是家宴,不必拘泥于这些繁文缛节,都起来吧。” “谢陛下。”“谢父皇。”郜氏和迪丽娜扎相继行礼道。随后,迪丽娜扎便扶着郜氏站了起来,盈盈地走到了她们的座位上。 眼看着儿孙团聚,家庭和谐,朱元璋高兴地眉开眼笑,大手一挥,指着八仙桌四周的座位说道:“都坐下吧,一家人吃顿饭,就不要整那些虚的了。” “儿臣遵旨。”“孙儿遵旨。”“臣妾遵旨。”众人又冲朱元璋施了一礼,然后纷纷依照座位做了下来。现在出去吃饭也要排个座位,领导必须坐在正座上,剩下的人按照身份由高到低,坐在领导的身边。 朱元璋自然是坐在最上首,他的两边分别是郭宁妃和朱允炆,其次是朱楧和郜氏,再次是迪丽娜扎。 朱允炆虽然是晚辈,但却是储君,按照国家的制度,整个大明朝除了朱元璋以外,谁的级别也没有他高,因此得以坐在朱元璋的旁边。 这也是老朱一贯的安排,目的就是让朱楧这些藩王们知道,你们虽然是叔叔但却是臣子,必须要老实安分,在老子死后,一定要好好的辅佐太孙,不能有非分之想。 活了两世的朱楧对这一套虚礼自然是了然于胸,他心里清楚的很,朱允炆的储君之位是绝对不会动摇的,有绝顶聪明的老朱在那里盯着,你耍多少小聪明都没有用。因此坦然地坐在了朱允炆的下首,并且十分客气,脸上没有一丝不满,还冲着朱允炆频频地微笑点头。 这一点令朱元璋十分满意,他的其他几个儿子,还真有几个令不清的,让他们坐在朱允炆的下首,就像是让他们吃大便一样令他们不情愿,他们总是喜欢摆叔叔的架子,认为既然是家宴,叔叔就该坐在侄子上面,为这件事,朱元璋已经发了好几次火了。现在朱楧这么老实恭顺,且不说他是装出来的还是真心的,有这个态度,就让老朱高兴,这最起码可以说明他是一个守规矩的人。 所有人都坐定之后,作为家长和皇帝的朱元璋开始了开场白,朱元璋一改以往的严肃之情,用十分和蔼的,平顺的语气微笑着说道:“今天设这个宴席没有别的意思,就是给楧儿接风,楧儿自从就藩以来,政绩显著,不仅一年之内就解决了粮食问题。还接连击破沙洲、哈密、回鹘等势力,为我大明开疆拓土两千余里,实在是功不可没。” 朱楧立即站起身来,拱了拱手道:“多谢父皇夸奖,儿臣能取得这个成绩,完全都是仰赖父皇的天威。若不是父皇和母妃给了儿臣这么大的支持,儿臣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这个成绩的。今天儿臣就借着父皇的酒,敬父皇和母妃一杯,了表儿臣的孝心。” 说罢,端起酒杯,先后向着朱元璋和郭宁妃行了一礼,然后仰起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见到自己的儿子这么懂事,朱元璋也是乐得哈哈一笑,伸出手来向下压了压,对朱楧说道:“坐下喝,今天喝酒吃饭都不许站起来。站起来喝的酒算是白喝。” 朱楧嘿嘿一笑,用衣角轻轻擦了擦嘴边的酒渍,道:“谢父皇。”随即恭恭敬敬地坐了下来。 朱元璋喝了一小口酒,算是对朱楧敬酒的答复,然后放下酒杯,转过头去一脸慈祥地对朱允炆说道:“允炆,你十四叔辛辛苦苦为你守卫边陲,还为朝廷贡献粮食马匹,这说到底都是在为你保江山,你不该敬你十四叔一杯吗?” 朱允炆闻言立即乖巧地端起酒杯,恭恭敬敬地递到朱楧跟前,道:“十四叔,允炆敬你一杯,多谢十四叔为朝廷做的贡献。” 朱楧也是十分客气的双手端起酒杯,递到朱允炆的酒杯旁边,放的位置比他略微低了一点,笑道:“太孙不必客气,这是臣的本分。” 朱元璋一听这话倒是皱了一下眉头,虽然他很希望所有的藩王都像朱楧这样安守本分,甘居臣位,但是这里到底是家宴,让做叔叔的给对做侄子的如此卑躬屈膝,怎么看怎么别扭,国法再大,也很难完全盖过人伦,当即摆了摆手,不耐烦的说道:“老十四,你今天就不必如此客气了。朕已经说了,这是家宴,你是做叔叔的,你这么做,让允炆心里也难受,今日就都放开了。只行家人之礼,不行君臣之礼,等过了今天,你们再叙君臣之礼。” 朱楧和朱允炆互相对望了一眼,心里都接受了老朱的主张,因为很明显可以看出来,老朱今天很开心,不论是做儿子的还是做孙子的,都不好扫他老人家的兴致。朱允炆于是将自己的酒杯放低了一点,低过朱楧的酒杯,重新像朱楧敬酒道:“十四叔,允炆敬你一杯,多谢你对允炆的关照。” 说实话,来自后世的朱楧也觉得叔叔向孙子一样巴结着侄子十分地操蛋,后世的家族企业中,就算是老董事长挂了,他的儿子继位,新董事长也不敢这么对他的叔叔。只不过既然来到了明朝,那就应该入乡随俗,老实拿出一些现代的观念批评古人,小心被按上一个禽兽的罪名浸猪笼。 现在,既然老朱亲自发话了,朱楧也就不想在憋屈着自己了,十分坦然地接受了朱允炆的敬酒,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笑道:“允炆,你不必客气,这都是我这个当叔叔的应该做的。当年大哥在的时候对我们兄弟就很关照,我一直都没有机会报答他,现在他不在了,我只好将他对我的恩情报答在你和允熥两兄弟身上。你只管放心好了,将来你要是做了皇帝,有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敢造反,不需要你动手,叔叔我第一个去收拾他。” 这话倒不是他当着老朱故意装逼说的,而是他的心里话,其实大多数藩王跟朱楧的心思一样,他们当中或许有想做皇帝的,但没有特殊情况大部分也只是想想算了,就像朱楧和迪丽娜扎一样,关起门来yy。 人生在世,除了利益之外,还要将个“义”字,平心而论,大哥朱标对他们兄弟几个都很不错,他们有的人犯了错,即将面临朱元璋的责罚的时候,朱标都会努力的从中调护,保护了很多藩王,因此在诸王心中的威望很高。 而现在,当年对自己十分不错的大哥英年早逝了,那他的那一份家产,理应由他的儿子继承,这是天经地义的。子承父业,是谁也不能说什么的铁一般的规则,尤其是在中国古代的时候。需要说明的是,宗法制在古人的观念中是有崇高地位的,嫡长子在继承家业上面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先权,现在的国人虽然在这一点上观念淡薄了,但是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韩国,还是有着很强的宗法制的观念,许多大企业的财产都是有长子继承的。 如果这个时候,你这个曾经受过朱标大哥恩惠的藩王,突然跳出来反对他的儿子,明刀明枪的去欺负自己的侄子,甚至去造反,去抢那份原本就不属于你的家产,那不需要朝廷派兵打你,天下人的唾沫星子,淹都能淹死你。 就算你的脸皮实在够厚,受到千夫所指也不在乎,像朱高煦那样依然一门心思的想要造反,那结局也只能像朱高煦那样,成为一个笑话。 在朱楧的心里,朱元璋能给他这个庶子四个郡的封地已经不少了,已经尽到了他做父亲的责任,他是不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抢原本属于朱标一系的家产的,因为朱标对他确实不错,而且,朱标和他的儿孙们当太子继承皇位也是天经地义的,谁也说不了什么。 人活着,不能只计较利益,钱赚多少才算是多?权力有多大才算是大?作为一个藩王,他该有的都有了,地位、名声、财富、既得利益等等等等,实在是犯不着为了那个皇帝的名头去做遗臭万年,受人唾骂的事情。人活着,最重要的是要问心无愧,他发展自己的封地,去和外族人交战,那都是应该的,抢外族人的地盘,抢多少心里都不会有愧疚。然而,让他调转枪口,去抢之前对自己很好的大哥的儿子的地盘,就算他成功了,就算他可以像朱老四那样篡改历史,那每当夜深人静地时候,他的内心就不会受到折磨,不会受到谴责吗? 李世民用不光彩的手段登上了帝位,在史书中描绘的无限好的贞观盛世的阴影下,我看到的是一个瑟瑟发抖的身影。 他害怕,他非常害怕,他害怕人们因为他得位不正而不服他,进而像杨广一样众叛亲离,他害怕自己在史书中留下难以入目的一笔,因为他才异常敬业,努力克制自己的欲望,兢兢业业的去打造了一个贞观之治,想着用政绩来洗刷自己这一生最大的污点。 第二百四十九章 朱家人的心思 虽然他的事业进行的很成功,但是他仍旧是逃脱不了因果循环的报应,在他的晚年,他的几个儿子相继手足相残,就像他当年的那样。为此,他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一度想着自杀,在被群臣劝下来之后,又只能靠着丹药来缓解精神上的折磨。 许多读历史的人都很纳闷,为什么像李世民那样的千古圣君也相信长生不老的谎言,进而猛磕丹药将自己磕死了。 其实,他还是因为害怕。他怕他死了之后会见到他曾经的亲人,他的父亲、他的兄长、他的兄弟、他的那十个侄子,最小的被他杀死的时候还在吃奶。说白了,他真的没脸去见他们。 虽然经过他的大力修改,玄武门之变在史书中已经成了一次光荣的、成功的、胜利的夺权运动,但当年的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心里很清楚。比谁都清楚! 李世民为此也尝到了苦果,武则天上台后,为了巩固皇位,将他的嫡系子孙基本都杀光了,这不知道算不算是冥冥中自有因果。 如果他老老实实的做一个秦王,说不定就不会受这些折磨,由此观之,行不义之事一定会遭到报应,谁也逃脱不了。 听到朱楧的这句话,朱元璋高兴的眉开眼笑,他是帝王不假,但他首先是一个人,是一个慈祥的父亲和爷爷,在朱元璋心里,没有什么能比他们兄弟叔侄几个和睦相处,共同守卫他给他们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更加开心了。 朱元璋出身赤贫,年轻时吃了不少苦,差一点就饿死了,而他的父母死后竟然连下葬之地都没有,要不是邻居好心施舍了他一块地,他的父母肯定就要暴尸荒野喂野狗了。 好在老朱运气不错,赶上了贫农翻身的大好时代,最终凭借着自身的智慧、运气、敢拼敢打敢玩命的精神,打下了万里江山,成为了大明朝最大的地主。 屌丝逆袭,走向人生巅峰的朱元璋最担心的还是自己儿孙们,他年轻时吃了太多的苦,遭了太多的罪,他不愿意让他的子孙后代们再受一点委屈,生怕大明朝再出现王莽、曹操、杨坚、赵匡胤这样的奸臣篡夺了他们老朱家的产业,使得他的儿孙们横遭屠戮、流落街头。 因此,他费尽心思,参考了历朝历代的治乱之道,设立了藩王制度,将大明朝的军队一份为二,一部分交给皇帝统领,另一部分交给藩王统领,使得明朝内外相制,就算朝廷内部出现了奸臣,也会因为畏惧藩王的兵力而不敢轻举妄动。 朱元璋永远认为自己人远比外人可靠,他把国家的权力给了宗室藩王和勋贵外戚,让他们共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占据了大明朝几乎全部的国家资源,进而可以很轻易地去统治其他阶级的人。 不过这么做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的,那就是大家都能想到的藩王尾大不掉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朱元璋作为古今中外最为传奇的皇帝,绝对是绝顶聪明的,别人能想到的事,他一定也能想到。 为了保证藩王能服从中央的调遣,朱元璋设计的制度是,大明朝的资源皇帝拿大头,藩王拿小头。而且藩王众多,单单是一个藩王,是没有实力跟中央对抗的,只要皇帝能掌握好平衡,让这些藩王互相制约,那相信没有一个人敢跳出来反对他的统治,否则就会立即陷入被群殴的局面。 只可惜的朱允炆一上来就得罪了所有藩王,削藩的手段太狠辣,直接将一个堂堂的藩王废为庶人,让他从大明最大的既得利益者——皇子一下子变成了一无所有的老百姓,这种落差,这种屈辱,是常人很难忍受的了的,所以才会有藩王不愿意受辱而自杀的事。如果朱允炆不这么蛮干,像朱棣那样只削他们的护卫和权力的话,相信他们也不会有这么大意见,护卫少一点就少一点,权力小一点就小一点,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是所有的藩王都留恋权势,都喜欢带兵打仗的,只要能让他们继续过着高高在上,鱼肉百姓的生活,他们也犯不着跟皇帝翻脸。 若是朱允炆不得罪他们,就算朱棣造反他们也不会帮着朱棣,因为他们本来就已经是藩王了,位极人臣,这辈子不可能再升官了,就算帮助朱棣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还是藩王,况且还会为此而背上一个乱臣贼子的骂名。而朱棣出于忌惮他们的心理,肯定还是要削弱他们的势力的,宁王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从人的阴暗心理来看,他们也不会帮着朱棣的,本来大家都是藩王,平辈论交,称兄道弟,我吃饱了撑的倾尽全国之力帮你当皇帝,然后我在给你下跪称臣? 乞丐不会羡慕百万富翁,但会嫉妒比他要饭要的多的乞丐。这些藩王大致就是这个心理,朱标当皇帝他们心里是不会吃醋,不会嫉妒的,因为他是太子,是大哥,皇位本来就是他的。朱允炆当皇帝他们大多数心里也不会吃醋,不会嫉妒,因为皇位本来就是他老爹的,他这一系继承天经地义,无可厚非。 可是,若是原本跟他们平级的朱棣一跃而成了皇帝,他们的心里就难免会吃醋,会嫉妒,会酸不溜秋的,凭什么?这也就是为什么朱棣当了皇帝后,还有藩王想着造反的原因。 所以说,如果朱允炆上台之后,跟他的这些叔叔们搞好关系,不要去在意他们违法乱纪、强抢民女这样的破事,不要草木皆兵,把所有的藩王都当成坏人,那就算朱棣造反,他也可以下诏让这些藩王勤王。相信这些藩王是乐意帮忙的,因为前面说过帮朱棣是没有好处的,而帮皇帝平定叛乱是有好处的,除了会得到奖励之外,还会得到一个忠臣的好名声,名利双收,岂不美哉? 可惜啊,朱允炆没有领略通透朱元璋设置藩王的用意,不明白他的爷爷是为了防止朝廷内出现奸臣篡权,给大明朝的天下多上一道保险,才设置在外领兵手握重权的藩王的。他一直都觉得他的爷爷太过偏袒这些藩王,再加上有的藩王仗着是皇帝的叔叔,对他说话做事也不太礼貌,他就将所有的藩王当成了坏人。 有了这些心理基础,最后再加上黄子澄等人故意用什么七国之乱的故事危言耸听的挑唆,将藩王们描绘成了成天就知道觊觎皇位的混蛋,朱允炆就在心里彻底与这些藩王们决裂了。 他上台之后,就开始用残酷狠辣的手段削藩,抓住藩王的一点小把柄就废为庶人,让他们从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变成了屌丝,让所有的藩王都产生了强烈的恐惧和不安心理。朱允炆这么做,估计是有的藩王太不拿他这个皇帝侄子当回事了,他想先废掉几个刺头立立威,没成想这样一下子就将所有的藩王都逼到了对立面,让他们都开始希望朱棣能赢,最起码朱棣不会废掉他们。 所以我们看到,靖难之役爆发四年之久,都是朱允炆的军队在和朱棣打,其他的藩王都按兵不动,像宁王还跟朱棣合伙造反,许多藩王都和朱棣眉来眼去,就连远在四川成都的蜀王朱椿也跟朱棣暗通款曲。 如此一来,朱允炆就硬是把能群殴朱棣的局面,变成了他跟朱棣单挑,力量对比严重失衡,再加上用人不当、运气不好等这些次要因素,终于失掉了天下,得罪藩王,是他失败的最主要原因。 如果他不得罪这些藩王,跟他的叔叔们搞好关系,再用推恩令这种慢刀子割肉的方式慢慢地削减藩王的权力,或者直接将朱棣从北平调到其他地方,那朱棣是不敢造反的。 因为他若是盲目起兵的话,不仅要面对朝廷的讨伐大军,还要面对忠于朝廷的其他藩王的勤王之师,像宁王、晋王、代王、谷王等就在他的封地四周,分分钟就可以和朝廷联合起来群殴他。 到时候,就算朱棣在能打,怕是也没有什么卵用。 朱元璋看朱楧的话说的真切,老于世故的他一眼就能看出来,朱楧说的是真心话,并不是当着他的面故意伪装,心里大为畅快,这才是他最想要的局面,笑眯眯地对朱允炆说道:“允炆啊,你十四叔对你这么好,你该怎么表示表示啊。” 朱允炆打心眼儿里是对这些藩王抱有警惕心理的,尤其是朱楧这样的强藩,因此对朱楧说的话,并不是特别相信,只道是这是他故意当着老朱说的场面话,不过既然朱元璋让他表示,他肯定不会当面反驳,又举起酒杯十分客气的说道:“允炆多谢十四叔关照,允炆再敬你一杯。” 说罢,双手端着酒杯递到朱楧跟前,然后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十分地豪迈洒脱。不过,对于他的表现,朱元璋并不是特别满意,朱楧已经掏心掏肺地说出要誓死保卫他的话了,他再怎么样也要表态和叔叔们永享富贵之类的话吧,只喝一杯酒,实在是太轻了。 朱楧也能看出来他对自己还有戒心,不过他没有介意,有戒心倒无所谓,只要你上台之后不要妨碍寡人的既得利益就好了,寡人不想抢你的江山,只想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一言九鼎、作威作福,条件允许的话顺便再调戏调戏民女,鱼肉鱼肉百姓。端起酒杯来,向朱允炆致意了一下,然后也是一饮而尽。 叔侄二人的这次碰杯没有达到朱元璋理想的效果,他不由得脸色变了变,不想在强按牛头喝水,夹了一口菜放到了嘴里,一副漫不经心,十分随意地说了一句:“肃王,朕听说你发明了几道名菜,怎么不带给朕来尝尝啊?” 老朱说的自然是北京烤鸭和重庆火锅了,朱楧对此早就做了准备,现在这两道名菜在大明尤其是西北地区已经颇具影响力,老朱听说过也很正常。这次他回京,就专门带了不少技术骨干,打算让他们做给老朱吃,如果老朱喜欢的话,还可以将手艺交给宫廷的御厨,以表示他的孝心。 除此之外,朱楧带这么多厨子来还有另外一层用意,那就是将他的生意做到大明朝最为繁华富庶的江南地区,于是不失时机地说道:“父皇真是明见万里,连儿臣搞得那点小小的把戏都知道了。请父皇明鉴,儿臣为了让父皇尝到儿臣发明的这道菜,特地从西北带了厨子回来。只是时间匆忙,还未来得及准备,改日一定让他们做给父皇吃。” 朱元璋微微一笑,十分慈祥地说道:“那感情好,朕听人说你发明的那两道菜好吃到能让人咽掉舌头,朕登基二十多年,早已吃遍了天下美味,若是此时能有一道菜打动朕的舌头,朕的晚年就多一道福分。” 这话的分量太重了,若是自己能做出一道让老朱晚年增加福分的菜来,那岂不是大孝特孝,朱楧立即站起身来,冲着朱元璋作了一揖,道:“若是能让父皇开心,那儿臣这道菜才叫真的值得,儿臣一定吩咐厨子们将菜做好。” 朱元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十分满足,十分享受的说道:“好啊。那朕就等着一饱口福了。” 朱楧偷偷抬眼看了看朱元璋的表情,见他很开心,于是就鼓起勇气说道:“启禀父皇,儿臣还有一事相求。” 朱允炆的身子震了一下,生怕朱楧再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但他已经当储君当了很多年,基本的涵养还是有的,并没有显示出什么异样的神色。 朱元璋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但仍然不动声色地说道:“什么事?说吧。”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更何况这也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要求,朱楧顺势说道:“儿臣想在江南以及大明朝的其他地方开店,让普天下的臣民都能享受到这道美食,共同沐浴父皇的天恩。” 原来是想挣钱啊。朱元璋心里微微笑了一下,这孩子,不愁吃,不愁穿,怎么净想着做这些商贾贱业?他挣这么多钱干什么?难道还嫌自己的兵马不够多,还想着招兵买马? 不过想想也是,他的压力也是很大的,回鹘西边的那个什么帖木儿帝国正在高歌猛进,已经打下了面积不亚于大明朝的地盘,还四处扬言要联合起所有的蒙古人,灭掉大明,中兴元朝,实在是大明朝的心腹大患。 就在前段时间,他们还扣押了大明朝的使臣郭骥,明显不把大明放在眼里,敌视与火药的气味十分浓烈,他想多招点兵以备不时之需也不是什么坏事。 朱元璋想了一下,这才慢慢地开口,缓缓道:“你的提议很好,若是能让天下人一饱口福,那也算是我皇家的恩德。这样,允炆,这件事你就和你十四叔一起干吧,你们一人出一半的资本,共同经营这个项目。” 朱允炆愣了一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可是堂堂的皇太孙,是大明朝未来皇位的继承人,应该多读经典,学习圣人先贤的治国之道,以备好好的治理国家,怎么能去从事商贾贱业呢?这传出去岂不是令人笑话,有辱朝廷的体统?自己将来是想做千古圣君的,要是这么做,史书上该怎么记载?朱允炆万万不能接受,一改之前对朱元璋的柔顺态度,十分坚决地想要拒绝道:“皇爷爷,孙儿……” 朱元璋摆了摆手,打断他的话,道:“你不必出面,只需要将资本交给你十四叔就可以了,不会耽误你治国。你只是代表朝廷的态度,代表朝廷想要与民同乐,让天下人一饱口福。” 这孩子,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务实呢?只会读书,按照儒家那一套所谓的圣君规范来做事有什么用?没钱谁会给你卖命? 见到朱元璋如此断然拒绝,朱允炆也不敢说什么,恭恭敬敬地说道:“是。孙儿遵旨。”不过他的脸上却是写满了不情愿。 朱元璋的用意是想让朱允炆和他的叔叔们多接触接触,共共事,增进增进感情,以便于他们能更加团结起来保卫大明的江山。 为了这件事,他还真是煞费苦心啊。 这顿饭大体上吃的还是和谐融洽的,朱楧作为外来的藩王,对朝中的这些大人物自然要倾力巴结,今天晚上为了好好表现,喝了不少酒。朱允炆倒是没有喝多少,一来是他酒量不行,二来是他素来不喜欢饮酒,喝到最后都是意思一下。 朱楧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也没有感到意外,更不会感到失落,另朱楧意外的是,老朱一把年纪了,今晚倒是喝了不少酒,原本以为以他的年纪和身份,意思意思就算了,没想到老朱做人这么实在,看来是真的高兴了。 酒宴散席之后,朱楧在迪丽娜扎的搀扶下回到了之前居住的别墅,这是当年老朱赐给他的房子,现在就成了他在京城落脚的地方。 郜氏见朱楧喝了不少酒,略微有些醉醺醺的,也不好强拉着他去叙母子之情,只是嘱咐迪丽娜扎好好照看这位王爷。 迪丽娜扎一边搀扶着朱楧,一边乖巧地对郜氏说道:“放下吧,母亲。孩儿一定会照顾好大王的。”随后,与郜氏分别,扶着朱楧进了他们两个人的房间。 迪丽娜扎将朱楧放在床上,早有侍女将浓茶端了上来。迪丽娜扎接过侍女手中的浓茶,挥手示意她去打洗脚水,随后亲自将浓茶递到朱楧的嘴边,轻轻地笑道:“大王,喝点浓茶醒醒酒吧。”来之前,朱楧特意跟他强调过,到了京城不许再称呼自己陛下。迪丽娜扎也明白,在肃国的一亩三分地怎么样都行,就算出了事也容易摆平,但是到了京城就不一样了,万一要是被密探听了去,那自己这个教唆藩王谋反的罪名是绝对跑不了的,到时候就算是朱楧再怎么维护她,她怕是也难逃一死,因此就十分注意,不能因为yy丢了性命。 朱楧晃晃悠悠地坐着,一把搂住身边的这个丽人,然后“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大口浓茶来醒酒,喝下去之后,虽然脑袋依旧发晕,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但是最起码肚子好受多了。 这时候,宫女将洗脚水端了上来,放到朱楧的脚底下,然后跪在他的跟前,十分谦卑地说道:“请大王洗脚。”说罢,用手分别捧起朱楧的两只脚,将上面的鞋袜脱掉,随后将它们放到了水盆里。 水盆中的水是这名宫女试了多次的,绝对保证不会让大王感觉到一点不舒服。朱楧这次确实是放了量了,可以说他长这么大还没有喝过这么多的酒,眼睛一晕,脑袋一沉,一下子躺倒了大床上。 迪丽娜扎慌忙地脱掉特意穿在脚上的绣花鞋,屁股一用力,一双修长的玉腿向上一抬,跪坐在床上,给朱楧捏头,边揉边笑道:“大王,臣妾从未见你喝这么多酒啊,臣妾都有些担心呢。把母亲担心坏了。” 朱楧此刻的灵台还有一丝清明,有给他洗脚的宫女在这里,他肯定不会乱说话,结结巴巴地说道:“父、父皇如此厚待寡人,寡人心里感动,怎么能不多敬他老人家几杯。父皇今日喝的也不少。” 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话时间,宫女已经将朱楧的脚洗好了。迪丽娜扎正想朱楧说点心里话,便对那名宫女递了一个眼色,十分随意地说道:“好了,把水端出去你们就下去吧。没有吩咐,不许任何人进来。” “是。奴婢遵命。”那名宫女将双手放在小腹上,跪着弯了一下腰,算是向朱楧和迪丽娜扎施礼,恭敬地说道。随后,将朱楧洗脚的用具全都端了起来,扭过腰身,盈盈袅袅地退了出去。 另有一名宫女走上前来,将朱楧今天穿的鞋袜拿出去洗了,换了一副干净的过来,随后也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并轻轻地关上了门,只将他和迪丽娜扎两个人留在屋内。 恭贺阅文上市,咱也成了给上市公司打工的人了。 第二百五十章 一桌酒席读出局势 这便是古代森严的等级制度,一朝为主,与一朝为仆简直就是天上地下的差别。造成这种制度的原因还是因为生产力地下,凡是卖身为奴的人基本上都是迫于生计活不下去的人,但凡有一条路可以走,谁愿意给别人当牛做马做奴隶? 这些人为了一口活命的饭,只能将自己卖到大户人家做奴隶,运气好的可以像黛昱竹那样,被主人收为小妾,从此在家中也有一定的地位,运气不好的只能做一辈子的奴隶,给主人做一辈子的玩物,最后找个仆人嫁了,生的孩子还是奴隶。 所以说,穿越到古代享受三妻四妾的生活也是需要一定的运气的,万一点背穿成了奴隶,那可就麻烦大了,逆袭起来是相当困难的。 迪丽娜扎冰雪聪明,又善于判断形势,今天吃饭的时候,她不是主角,不必有太多的应酬,因此就静下心来观察每个人的一言一行,有了不少想法,就想着跟朱楧汇报,好让他以后注意点,不要走了弯路。 眼见所有人都退出去了,门也被关上了,迪丽娜扎这才放下心来,他们住的房间很大,又是个套间,就算有宫女太监守在门口,只要他们不大声说话,那些奴才也听不见。 “大王,大王,臣妾以为……”迪丽娜扎推了推朱楧,正想着跟他说说自己心中的想法,不曾想朱楧已经起了鼾声,竟然沉沉地睡了过去。 大王这是太累了,每天都要处理各种各样的事,跟五花八门的人打交道,今晚又喝了不少酒,是应该先休息的,我不该在这个时候打扰他。 迪丽娜扎想通这一节后,心里颇为自责,随即跪着趴起来,爬到床边上,将朱楧还搭在下面的两条腿抱上来。她虽然上过不少次战场,但是到底是个女流之辈,而且身材也很纤瘦,力气没有那么大,抱朱楧的双腿感觉稍微有点吃力。 由于她是跪爬着,这个姿势稍微一用力,浑身的肌肉就紧绷,臀部会不自觉地翘起来,十分地性感,让人见到之后,有忍不住想要犯罪的欲望。只可惜的是朱楧此时已经醉倒了,要不然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可以好好收拾她的机会。 迪丽娜扎将朱楧的双腿抱了起来,使劲往床上一拉,硬生生地将朱楧的身体旋转了九十度。朱楧在睡梦之中感觉到有人在动他,但由于酒精麻痹了大脑,根本无法判断出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本能地哼了一声,又沉沉地睡去,不再言语。 “坏大王,你就这么不理臣妾吧。”迪丽娜扎嘟着小嘴抱怨了一句,随后还是跪趴在朱楧身边,将他身上的衣服都解开,好让他可以睡的更舒服一点。 但是,迪丽娜扎是没有力气将朱楧翻过来的,因此只能“啪啪”地拍了几下朱楧,口中轻轻地喊着:“大王,你动一下,臣妾把你身下的衣服抽走。” 睡梦中的朱楧像是听到了他的呼喊声一样,本能地翻了一个身,一条胳膊搭在了迪丽娜扎的纤纤细腰上,随后又打起了轻轻地鼾声。 迪丽娜扎将朱楧身下的衣服全都抽开,扔到床的一角,看着朱楧坚硬结实的胸膛,心中万分欢喜,忍不住在他的滚烫胸膛上吻了一口。不过,现在的天气还是寒冬腊月,为了避免朱楧着凉,迪丽娜扎还是迅速地给他盖上了棉被。 随后,迪丽娜扎直起身子,跪坐在床上,将自己头上的几个发簪子一一取下来,抖了一下头,瞬间散落出一片宛如瀑布般的黑长直秀发,将她这个绝世丽人衬托的更加光彩照人,宛如九天仙女一般。只可惜的是,这个场景朱楧也看不到了,不过他已经看的够多了。 迪丽娜扎将发簪子轻轻地放到床头的柜子上,然后解开一带,一层层地脱掉厚重的衣服,只剩下一个肚兜,一身光洁的肌肤显露无遗。 虽然房间里有不少火炭,但是她穿成这样还是有一点点冷,随即像一条鱼一样,一个出溜就划到了朱楧盖着的棉被里,与她心爱的夫君同枕共眠。 “哼,坏大王,平时总是让臣妾给你暖被窝,这次臣妾也让你给臣妾暖一次。”迪丽娜扎嘟着樱桃小口,娇嗔地嘟囔了一句,随后又在朱楧的脸颊上偷偷地亲了一下,随即就趴在他滚烫的胸膛上沉沉地睡去。 喝醉了酒的人虽然当时头晕脑胀、头重脚轻想要睡觉,但是往往会在半夜里醒来,朱楧便是这样,夜班十分,酒劲已经消的差不多了,腹中的难受便足以刺激地他慢慢地醒来。 朱楧缓缓地睁开眼睛,之间房间里只有火炭盆中发出的微弱的光线,便知道现在还是深夜,距离黎明还有一段时间,这时候他的意识清醒了,只是脑袋还是有些疼,肚子里也不舒服。前一世,自己喝醉了酒就这样,没想到穿越之后,还是这副酒性。 朱楧刚想着叫点吃的来垫垫胃,突然感觉到一个温热柔软的东西倒在自己的怀里,侧眼看了一下,原来是端妃迪丽娜扎啊。这只小坏猫肯定在寡人熟睡的时候,占了寡人不少便宜。 不行,这个亏不能吃,这个便宜必须要找回来。 朱楧的嘴角勾勒起一抹坏坏地微笑,眼睛里放射出一股银当的光芒,挑了一下迪丽娜扎的下巴,见她还没有醒,就伸出咸猪手去触碰她身上自己最喜欢的部位,这一下子迪丽娜扎也被惊醒了,却是吓得“啊”地一声轻轻地叫了出来。 “怎么了?你这个小妮子现在知道怕寡人了?”朱楧微微一笑道,手上的力度并没有因此而减轻,依然是有规律的运动着。 迪丽娜扎听到朱楧的声音,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用一种如释重负地语气说道:“原来是大王啊,吓了臣妾一跳。” 看她这个样子,应该是做了噩梦了,还没有完全醒过来,准是把自己当成梦里面的那个坏人了,朱楧大致了解了事情的始末,用手微微摸了一下她的额头,没想到摸到了许多汗珠,看来这个丫头吓得不轻啊,于是柔声安慰道:“怎么了?做什么噩梦了?把寡人的爱妃吓成这样。” 迪丽娜扎惊魂甫定,胸前还在微微起伏,又轻轻地喘息了几声,这才搂住朱楧的脖子,像一只小猫一样,温柔而又依赖的说道:“臣妾梦见吐鲁番城被回鹘军攻破了,臣妾做了他们的俘虏。自从上次与回鹘军大战之后,臣妾就经常做这样的梦。适才正好大王那样对臣妾,臣妾还以为自己在梦中的回鹘军大营里,所以吓得叫了出来,若是惊到大王,还请大王恕罪。” 说实话,她做这样的梦朱楧一点也不稀奇,人总是经常在梦里重现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并且往往都是出现不好的结局,害的人虚惊一场。 后世的朱楧考上大学好几年后,还经常梦见自己回去参加高考,却又失败了的场景,这到底是为什么,他也不知道,他只是个学地理的,涉及到心理学方面的东西,他可就不动了。 朱楧抚摸着迪丽娜扎除了不少汗的额头,心里闪过一丝不忍,她的额头出了不少汗,把发根都浸湿了,寒冬腊月的出这么多汗,看来她是着实被吓了个不轻,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她对自己的情义,用十分霸气的口吻说道:“以后不要胡思乱想了,你是寡人的女人,只要有寡人在,任何人都不可能将你抢走,天王老子也不行。” 迪丽娜扎甜甜一笑,她喜欢大王的这种威武霸气地宠爱,简直就是没有理由拒绝,十分幸福地笑道:“臣妾谢大王垂怜,有了大王这句话,臣妾今生今世就跟定大王了。”随后,眼珠转了几转,脑子拐了几个弯儿,略带一丝严肃地说道:“大王,昨夜的饭局看来是父皇精心安排的,臣妾以为……唔……” 话还没有说完,朱楧就一口堵住了她的樱桃小嘴,酒壮色胆,更何况朱楧的胆子本来就不小,迪丽娜扎又是他的女人,根本不需要什么东西来壮。这几日都在赶路,那方面的事情也就搁下了,而如今躺在这么舒服的大床上,怀里又有一个如此美丽的温香软玉,不行使自己的权力,残暴之而后快,如何解心头之恨? 一番云雨过后,朱楧和迪丽娜扎都得到了巨大的满足感,二人都出了一身汗。出过汗后,朱楧感觉酒劲又下去了不少,灵台更加清明了,身体也更加舒服了,看来平时里多运动运动还是有好处的,搂着迪丽娜扎笑道:“你也看出了父皇的良苦用心?” 迪丽娜扎此时却开始调皮了,娇哼了一声,眼睛直呱呱地看了看朱楧,十分调皮地说道:“臣妾刚才想要说,大王非要对臣妾使坏,现在臣妾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了?”朱楧坏坏地笑道,随即伸出右手来,变成鹰爪的模样,道:“那要不要寡人帮帮你?” 随即又开始使出独门功夫惩罚迪丽娜扎。“大王饶命。”“大王饶命。”“大王您饶了臣妾吧,臣妾知道错了。” 房间里又传出了迪丽娜扎的阵阵求饶声,期间还夹杂了她十分无奈的笑声。 “那你说不说?” “说,说。大王让臣妾说什么,臣妾就说什么。”朱楧松了手之后,迪丽娜扎这才大口的喘了几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说道:“启禀大王,臣妾认为父皇安排这次宴会可谓是用心良苦。他可能也感觉到了,他将你们这些儿子封到下面做藩王,会让做太孙的允炆心中有所忌惮,这才极力调和你们之间的关系。听母亲说,父皇前段时间给了她不少赏赐,都是允炆亲自送来的,怕这也是父皇的安排,像让允炆在我们心中留个好印象。” 不得不说,这个妮子的眼光就是毒辣,在处理家庭的关系上,女人似乎天生就胜男人一筹。其一是因为女人心细,对许多细节都比较敏感,容易把握住家庭中的每个人的心里变化,而男人一般都比较粗心,对一些小事不会在意,而有时候恰恰是一些小事引发了家庭矛盾。 其二,女人嫁人后就是去了别人家生活,不可能再像之前在自己家那样随意,因此说话做事都会十分注意,长久以来,处理家庭关系的这个特长,似乎就融入了她们的基因里面。而男人结了婚也是在自己家里生活,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因此做什么事情还是跟以前一样,不会特别注意。 朱楧知道这位端妃还有话没有说完,搂着她的娇躯,缓缓地说道:“接着说。” 迪丽娜扎得到了鼓励,胆子更大了,将头紧贴着朱楧的胸膛,慢慢地说道:“但是依照臣妾看来,允炆好像并不能领会父皇的意思,看他的表情略有一丝不悦,他说不定还会觉得父皇在偏袒你们呢。” 几句话就将朱元璋晚年皇帝、藩王、太孙之间的关系给讲透了,这个妮子头脑果然不一般,关键时刻总是能给寡人出主意的,看来带她来这里是带对了,若是换成黛昱竹,怕是问来问去也只有一句“臣妾永远都听王爷的”,不枉寡人这么疼她。 朱元璋在酒宴上的用意十分地明显,他一直在努力调和着太孙与藩王的关系,他是赤贫出身,白手起家,没有强大的背景可以依靠,没有多少资源可以直接使用,他能得天下,比起李世民、赵匡胤这种官二代来难了不知道多少倍。 他的威望都是靠着自己一刀一枪打出来的,靠着自己为人处世的本事,一碗酒一碗酒喝出来的,跟现在的混混差不多。试想一下,他一个父母双亡的叫花子,平时里做事不积极一点,打仗的时候不冲的靠前一点,有了好处不想着周围的兄弟一点,谁会服他?谁会给他做事?真以为人们会像史书中说的那样,一看你这个人有前途,我就豁出老命跟你干了,一切惟你之命是从,上刀山,下油锅绝无二话?持这种想法的人,我只能送你两个字——天真。 理由很简单,凭什么?谁能想到他老朱一个饭都吃不上的叫花子能坐上九五之尊,谁能有预知未来的能力? 单凭史书中讲的那些朱元璋成功的原因,什么礼贤下士、爱护百姓、军纪严明,高筑墙等等,这些确实是干大事的人该做的事,但问题是,这些事谁不知道,要你去争夺天下你也会这么做。而皇帝,只能有一个。 就拿做生意来说,谁都知道做生意要想赚钱首先要信息通畅,要勤奋,要熟悉进价、售价等各方面的价格,要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但问题是有几个人能赚大钱的?就拿马云来说,他没有成功之前,谁知道他的阿里巴巴能做的这么大?那些最一开始的员工跟着他干的原因怕也不是就知道他将来能成首富,好提前抱大腿吧,大部分人还是觉得他给的这个工作还行,还可以养家糊口,就这么先干着,谁知道干着干着就成了大集团的元老了。 那些一开始投奔朱元璋的人大部分也都是这个心理,谁知道他这一支不起眼的小队伍将来可以雄霸天下?跟着他无非就是乱世之中混口饭吃,找个安身立命的所在,让自己不至于饿死,或者是被其他的贼兵杀死。若是朱元璋这里搞得红火,给他们的待遇好就继续跟着他干,若是他垮台了,或者给的待遇差,就拍拍屁股走人,另投明主,这年头,哪有什么肝胆相照,真情实意?全部都是利益而已。 所以,朱元璋对这群人很不放心,他是完全靠自己取得天下的,像他这样完全白手起家的人有很多优点,比如说:聪明、勤奋、刻苦、懂事等等,但也有很明显的缺点,那就是没有安全感。 因为他是完全靠自己走到这一步的,背后没有强大的背景可以依靠,因此他的安全感就会很少,他的安全感全部来自于他对局势的控制程度,一旦控制程度降低,他就会感觉芒刺在背,如履薄冰,感觉自己好像要崩盘一样。 因为他没有其他的力量可以依靠,没有任何退路,这也就造成了他这样的人猜忌心理特别强,总是将风险向无限大处想,将人往最坏处想,一旦发现某个人有问题,就会立即采取行动,容忍度相当低。 老板发现员工有问题最多就是开除,而老朱发现手下的大臣有问题,那就是要杀人,而且为了斩草除根,永绝后患,必须一杀杀一片,一个祸根的苗头都不能留。因为他很没有安全感,他不允许,也不敢给自己留下哪怕一丝丝的隐患。 这也是他设立藩王制度的原因所在,按照史书中的记载,朱元璋设置藩王的原因是因为他和徐达等人讨论了元朝宋朝为什么会丢掉天下的原因之后,一致地认为是主弱臣强,君权被削弱,无法掌握住帝国的所有资源而对抗外敌所致。 不过,在他的内心深处,肯定还有一个更加深刻的原因,那就是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如果不设置藩王,把所有的权力给皇帝,给朝廷,那如果哪一天朝中出现了一个王莽、杨坚之类的人物,控制住了皇帝,控制住了朝廷,那老朱家岂不是要让人家一锅端了?新君上位之后,肯定是要对他们这些前朝的皇子进行清洗的,那这样一来,他的这些凤子龙孙们岂不是要和他当年一样,受人屠戮,或者是流落街头了?这个结果是朱元璋万万不能接受的。 所以他才将国家的大权一分为二,大头交给皇帝,剩下的交给老朱家的藩王,这样以来,就相当于给老朱家的天下上了一道保险杠。 虽然单个藩王所掌握的实力无法跟朝廷抗衡,但是藩王们若是联合起来,尤其是守卫边塞、手握重兵的九大塞王联合起来,那也绝对是令人恐怖的力量。这个时候,就算朝中出了王莽、杨坚之类的权臣,他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老朱家的子孙们会分分钟群殴他,叫他怎么做人。这些藩王们都手握重兵,英勇善战,再加上以忠君爱国的大义起兵去清君侧,那简直要比清扫厕所还要简单。 当然,人性都是贪婪的,自私的,这些藩王清完君侧之后,肯定会赖着不走,起其他的心思,所以老朱在祖训里面加了一句话:藩王能清完君侧之后,要立即返回封地,不得逗留。 当然,这句话的效力如何那就很难说了,毕竟老朱已经死了,他说的祖训也不用全听,只捡对自己有用的听就行了,这一点不管是后来的朱棣还是东林党,都是运用到了极致。 这个情况朱元璋也不是没有想到,但是这个世界上很难有两全其美的事情,就算是皇位被藩王夺取,那也还是他老朱家的江山,他的子孙还会继续享受富贵,若是被外姓人夺取了,那可就什么都没有了,能不能保住性命还是两说。 此刻,夜深人静,偌大的房间内只有他和迪丽娜扎两个人,正是两人说心里话的时候,朱楧一只手轻轻地拍打着迪丽娜扎光滑柔软的后背,另一只手轻轻地给她掩了掩衣角,轻声地说道:“寡人也看出来了,寡人的这个侄子猜忌心太重。历史上出了一次七国之乱、八王之乱他就觉得藩王全都是坏的,总是一门心思地觊觎他的皇位。再加上一些不识时务,读书读傻了的腐儒的挑唆,他啊,现在满脑子就一件事——削藩。” 迪丽娜扎对朱楧的分析十分认可,蠕动了一下娇躯,又在朱楧的身上贴紧了几分,脑子里转了几个弯儿,用略带有一丝担忧的语气对朱楧说道:“大王一定要小心这个人啊,臣妾看他外表虽然柔弱敦厚,但却是个十分有心计的人。这样的人才最可怕,有道是‘会叫的狗不要人’,那些一有不平事就瞎吵吵、瞎诈唬的人并不可怕,他们就是不太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图个嘴上痛快,过后就忘了,而像他这种平日里不声不响的人,一旦发起狠来,那可是一点余地都不会留的。” “如果臣妾所料不错的话,他将来继位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削藩,而且力度会很大,不会给藩王们留下任何回旋的余地。” 第二百五十一章 带母亲回肃国 ps:接到通知下周要出差一个星期,我勒个擦,所以章节暂时缩短为四千字,等下周末回来再变成六千字。因为我要多存稿,保证不断更,毕竟对于我这个级别的写手来说,全勤还是很重要的。希望大家理解。 朱楧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不自觉地扭过头看了一眼正在聚精会神,侃侃而谈的迪丽娜扎,莫非这妮子也是穿越过来的?居然会对将来的历史走向猜的那么准,而且仅凭一顿饭。 谁说女子不如男啊,古代女子的见识不如男子的原因是她们所受的教育程度很低,大部分人还是女子无才便是德,若是让她们接受了和男子一样的教育,她们的见识不会比男子差,所以不要看不起女人,自古以来看不起女人的男人下场都是很惨的。长孙无忌如此,肃顺也是如此。 由于室内光线昏暗,迪丽娜扎没有看清楚朱楧的表情,甚至都没有发现她在扭头看自己,她已经分析到了细微之处,不自觉地入了迷,而且她认为自己作为大王的女人,有必要将他现在面临的危险都说出来,要不然就是对不起大王的宠爱之恩,仍旧是趴在朱楧的胸膛上,自顾自地说道:“大王就藩三年来,所干出的成绩举世瞩目,风头也是九大塞王中最大的。有道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大王有了今天这个声誉,难免会惹人嫉妒,甚至是受人猜忌。古人云‘功高不赏’,大王现在已经让太孙感觉到不安了,若是将来他上台之后,为了消除自己的不安,怕是会先拿大王开刀。臣妾很为大王担心呢。” 就算不是后世穿越过来的,朱楧也知道了,他朱允炆上台之后是肯定不会与自己善罢甘休的,若是按照原来的历史发展,朱允炆应该不会去动肃王,因为肃王这个人一向本分老实,而且势力也不大,镇守的地方又是公认的最危险最穷的地方,堂堂大明天子,犯不着跟这样的藩王计较。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肃国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实力暴涨,他这个肃王的势力虽然赶不上有节制沿边兵马之权的燕王,但是地盘却是所有的藩王中最大的,而且已经独立建国了,肃国的所有文武官员都是肃王任命的,全都是他的心腹,可谓是针插不进,水泼不进,铁板一块。 这样的肃国,就由不得朱允炆不担心了,因为以现在肃王的能量,他要是做起乱来,局面是很难控制的,就算是将其平定下来,那代价也是相当大的。 所以,朱楧必须要小心朱允炆,更何况,他很清楚后来的历史走向,依旧是一只手枕在脑袋下面,另一只手抚摸着迪丽娜扎的后背,幽幽地说道:“其实这件事我也已经有心理准备了,允炆上台之后想怎么干寡人管不着,寡人只知道,这个世界终归还是要靠实力说话的。只要寡人这几年努力发展实力,成为西北的一个强国,那寡人相信,到时候不管是谁上来都不敢轻易动寡人。这就叫做以不变应万变。” 迪丽娜扎十分赞同朱楧的这个观点,所谓靠山靠倒,靠人靠跑,这年头还是自己的实力最为可靠,所谓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趴在朱楧的胸膛上抿嘴一笑,道:“大王说的不错,只要大王将那个什么罐头和火绳……” 话还没有说完,朱楧一把掩住了她的樱桃小口,这两件利器可是目前为止肃国最大的机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外人知道,尤其是老朱还健在的情况下,被他知道了,肯定是要逼着自己无偿上交的,这样以来,自己辛辛苦苦研究出的超时代利器,很有可能,不,是一定就为别人做了嫁衣,从此就别想着对这个世界上的人保持着军事技术的优势。 这种局面,朱楧是绝对不会接受的,所以他立即掩住了迪丽娜扎的嘴,虽然他知道现在这种情况,谅那群奴才们也不敢在外面偷听,但是,万一呢?万一要是点背呢?这么多年的心血岂不是白费了。 朱楧继承了朱元璋谨慎到变态的人生哲学,绝对不冒任何一点点不必要的风险,因此就算是隔墙无耳,他也不允许迪丽娜扎说出自己的秘密,因为这里是京城,不是肃国。 迪丽娜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偷偷地看了朱楧一眼,惶恐地像个犯了错的小孩子一样,轻轻地说道:“臣妾失言。” 朱楧微微一笑,并没有责怪她,或许是自己太小心了,但他认为这份小心还是十分有必要的,用手指勾了勾她的嘴唇,调戏了一番,感觉自己体内的洪荒之力又要爆发出来了,就翻身压住迪丽娜扎将其就地处决,以示王恩浩荡。 由于前一天喝了不少酒,晚上又是运动又是聊天,朱楧和迪丽娜扎都是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身。 “快到中午了,你这个小妖精缠了寡人这么久,这是想让寡人从此君王不早朝吗?”一觉睡醒之后,酒劲完全退下去了,腹内的不适感也大大降低了,朱楧径直地坐了起来,看着已经睁开眼的迪丽娜扎调侃道。 迪丽娜扎也连忙起身,跪坐在床上,由于她的肌肤光滑如雪,盖在她身上的棉被也瞬间滑了下来,露出了洁白无瑕的肌肤,挽了挽头发,撅着嘴卖萌道:“大王就会冤枉臣妾,昨天晚上是大王一直在欺负臣妾,现在倒说臣妾是红颜祸水了。” 朱楧一把将她扯进怀里,右手在她光滑如雪的肌肤上一阵乱摸,笑道:“说你红颜祸水咋了,那可得是倾国倾城的美人才能有的待遇,一般的姿色可以吗?” 他的粗壮有力的大手又将迪丽娜扎摸的一阵燥热,娇嗔道:“大王别在欺负臣妾了,今天该去拜见母亲了。臣妾自从嫁给大王以来,还没有正式拜见过母亲。” 朱楧想了一下觉得她说的也对,第一天回来去朝见父皇是理所应当的,若是第二天懒床不去拜见母亲的话那就太不像话了,传出去也会让人笑话,于是放开迪丽娜扎,道:“更衣,我们这就去朝见母亲。” “臣妾遵旨。”迪丽娜扎边说边将昨天自己扔到床头的衣服拿过来,坐在床上穿好了内衣,然后迈着性感修长的大长腿下了床,穿好外面的襦裙,最后在伺候朱楧穿好衣服。 “来人!”衣服穿好之后,朱楧大叫了一声。随即几个宫女鱼贯而入,手里分别捧着洗漱用具走到朱楧和迪丽娜扎的跟前,盈盈跪倒,将脸盆等物举过头顶,恭敬地说道:“请王爷和娘娘洗漱。”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做王爷也做了三年了,朱楧早就习惯了这种万恶的封建地主的生活,并对此十分享受,和迪丽娜扎一起,很自然地用这些跪着的宫女递上来的用具洗漱完毕,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梳妆镜前,漫不经心地说道:“给寡人梳头。” 两名年纪较大的宫女随即站在他和迪丽娜扎的身后,为他们梳洗打扮了一番,不得不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就话是很有道理的,经过一番梳洗之后,朱楧和迪丽娜扎这两个长相本就不错的人立刻容光焕发,神采奕奕。 梳洗完毕之后,朱楧和迪丽娜扎又简单的用了点早膳,便一起去拜见他们的母亲郜氏去了。 朱楧牵着迪丽娜扎的手,走到郜氏所在的房间正中间,纳头便拜道:“孩儿拜见母亲,这三年来,孩儿未能在母亲膝下尽孝,实在是惭愧之至。” 这三年的时间,她最牵挂的儿子只回来了一次,怎能让她不想的牵肠挂肚,只是昨天晚上他喝了太多的酒,又有这个丽人相伴,肯定会发生一些有损精力的事情,因此今天知道他起的晚了,郜氏也不忍心叫醒他。 现在儿子亲自带着媳妇儿来给她磕头,怎能不让郜氏喜笑颜开,脸上立即浮现出十分慈祥的笑容,道:“好孩子,快起来。你一路辛苦,昨天又喝了那么多的酒,今天就算不来见我,也没关系的。” 朱楧牵着迪丽娜扎缓缓地站了起来,笑道:“母亲说的哪里话?孩儿从西北回来不拜见你和父皇,那岂不是让人说孩儿是没心肝的畜生,就算是再累,孩儿也得过来。” 迪丽娜扎也十分乖巧地盈盈笑道:“是啊,母亲。孩儿第一次来中原,怎么能不来拜见您呢?” 郜氏和迪丽娜扎昨天见过面了,知道他就是那个西藩的公主,之前听说她是关西第一美女,美得一塌糊涂,自己的儿子为了她倾全国之力和那个百年强国大打出手,差点连命都搭进去了。 见到迪丽娜扎之前,郜氏还在纳闷,到底是什么样的美女能让他的儿子神魂颠倒到这种地步,难道比黛奴和他的王后还要漂亮?昨天见到迪丽娜扎之后,她才明白,这个女子果然是美艳不可方物,而且还有异域风情,怪不得她的儿子会迷上他。 算了,儿子长大了喜欢美女也很正常,做母亲的怎么能剥夺了他的这个喜好,笑着对迪丽娜扎说道:“孩子,过来,做到母亲身边来。” “是。”迪丽娜扎甜甜一笑,丹唇轻启,微微地吐出一个字,然后盈盈地走到郜氏的身边坐了下来。 郜氏仔细打量了一下迪丽娜扎,见她秀美俏丽的外表之下,还隐藏着丝丝英气,真是越看越喜欢,随即握着她的手拉起了家常道:“听说你还能上阵杀敌,真是女中豪杰。以后有你在楧儿身边,我也就放心了。” 迪丽娜扎十分谦虚地笑道:“母亲过奖了,孩儿都是仰仗大王的洪福,若不是大王的神威,孩儿早就死在吐鲁番城内了。” 朱楧知道母亲不愿意听自己打仗的事,害怕引起她的担心,连忙岔开话题说道:“母亲,还有一件喜事要跟你禀报,云琦生了,是个男孩儿,取名叫赡焰。” 一听到自己有孙子了,郜氏本来略有一丝担忧的脸上挂起了明显喜悦的微笑,道:“我听说了,听说黛奴也生了对吗?只可惜啊,我不能回去抱抱我的宝贝孙子。等他们两个好了,你一定要把他们都带到京城来,好让我也能享一享天伦之乐。” “嗯,黛奴生了一个小公主,跟她长得很像,长大之后肯定是个美人胚子。”朱楧十分开心地跟母亲拉起了家常,见母亲十分急切的想抱孙子,朱楧心里也颇为不是滋味,他这个儿子当得太不合格了,居然让自己的母亲连他的孙子都见不到,她和朱元璋不一样,朱元璋的孙子有一堆,不差自己生的这一个,而她目前就这一个孙子,怎能不想念?正好他现在心里也有一个计划,干脆就跟郜氏说出来,让她开心好了,接着说道:“母亲,你可知道孩儿给朝廷贡献了五千匹战马?” 这件事情郜氏早就听说了,朱元璋为了此事还专门赏赐了她,赏赐的礼物还是皇太孙朱允炆亲自送来的呢,这件事也让京城内外的人纷纷议论,都说肃王能耐,一下子就给朝廷贡献了这么多匹战马,有的塞王麾下总共都没有这么多战马,这让她也自豪了很长一段时间,笑道:“为娘早就听说了,我儿有本事,一下子给朝廷贡献了这么多匹战马,你父皇很高兴,还专门赏赐了为娘很多东西。” 朱楧微微笑了一下,用十分神秘的表情对郜氏说道:“母亲,其实孩儿给朝廷贡献这么多匹战马还有别的用意,那就是想借此哄父皇开心,让他恩准母亲跟孩儿一起去肃国,好让孩儿尽孝。” “让为娘去肃国?”郜氏的脸上突然显露出无法掩饰的惊喜,这恐怕是她最大的愿望了,说句心里话,她对朱元璋没有多少感情,那天是这个人喝多了强行占有她的,本来她也没当回事,毕竟自古以来,皇帝喝多了强行占有宫女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数不胜数,用不着为了这种事情寻死觅活的,因为进了宫就等于你已经做好了这方面的准备,别人是不会笑话你的。宫女严格意义上来说也算是皇帝的女人,别人是绝对不能碰的,要不万一生出孩子来算谁的? 第二百五十二章 微服出巡 但命运偏偏爱捉弄人,老天爷偏偏让她怀孕了,还生了个儿子,这样以来,她就不能不当回事了,因为从此之后,她就不是个普通的宫女了,而是皇帝的正式的女人了,只不过老朱这人实在是不地道,估计是嫌弃郜氏出身太低的原因,一直都没有给人家封号,到最后连个一般的妃子都没混上。实在是不知道老朱是怎么想的,竟然如此计较后宫女人的出身,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一开始,郜氏心里还觉得委屈,但是时间长了就全都释然了,就算是封了个妃子有如何,不过是个虚名罢了,君不见老朱提起裤子来就去找其他的女人了,宫里面的后妃一年见不着皇帝几次的也一抓一大把,她们跟自己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 所以,到后来,郜氏对后宫争宠的事情就看的很淡了,从来都没想着去和那些个姹紫嫣红的小姑娘们争风吃醋,也不想着得到朱元璋的宠幸了,甚至连宫廷的聚会活动都很少参加,去了也是背景墙,也是陪衬,一点意思也没有。 她全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她的儿子肃王身上,令她感到一点欣慰的是,朱元璋对她不怎样,对她的儿子还算是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跟其他的庶子一样,封了一个藩王,准备让他到地方上做土皇帝。 这也是相当不错的选择,一辈子不愁吃、不愁穿,安乐一生也就够了,还图什么呢?总比自己卖身来宫里做宫女强。 只可惜,她的儿子朱楧不甘平凡,总想着靠着自己的努力获得父皇的青睐,因此昼夜刻苦练习书法和骑射,想靠着自己的本事来弥补出身的不足,以至于朱元璋看上了他的军事才能,将他从位于武汉的汉王,改封成了镇守河西走廊的肃王。本来可以安安稳稳的过一生的,却一下子要去那个兵凶战危之地和蒙古人动刀子。 自从朱楧就藩之后,郜氏的心就一直在嗓子眼里提着,每天都是向上天祈求保佑她的宝贝儿子平安,她做梦都想去西北,跟她的儿子在一起,就算那里危险,也好过在这里提心吊胆,只是怕朱元璋那一关过不去,毕竟自己现在几乎连跟他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眼见自己的儿子主动提出这件事,郜氏的内心如何不激动,不欣慰,儿子愿意跟自己在一块,那比什么都让她高兴,笑道:“你的父皇能答应吗?” 朱楧微微笑着摇了摇头,有点失落的说道:“孩儿也没有把握,只是事在人为,这种事总是要争取一下,万一父皇开恩,那孩儿就可以永远和母亲在一起了。” 郜氏也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有惆怅,有期待,微微的叹道:“但愿吧,希望他能放我走,反正他的女人多了去了,又不喜欢我,何必把我圈在这里不放呢?好了,不说这个了,你们难得回来一趟,为娘也是,净说些不开心的话。咱们今天就好好聊聊,中午吃完饭后你带着娜扎好好逛逛这个金陵城,她怕是早就想去逛逛了。” 女人到底是了解女人,来到了当时全世界最繁华的城市,哪有不去逛街的道理,迪丽娜扎早就对金陵城神往已久了,来的时候见到洪武大街上沿街的店铺琳琅满目,各种商品应有尽有,内心大动,碍于大王还有公事要办,没好意思开口,正琢磨着办完公事之后,请大王好好的带自己逛一逛呢,没想到母亲率先说出来了,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当即甜甜一笑道:“多谢母亲的恩典了。孩儿来之前就打算好好逛一逛这金陵成了,只是怕耽误大王的公事一直没有说出来,没成想今天被母亲先开口说了。” 一家人本来就是血浓于水,这两天的功夫郜氏也已经跟迪丽娜扎混熟了,用手点了一下她的小脑袋,笑着骂道:“我还能不知道你的那点小心思?” 屋内随即传出了一阵欢笑声,有朱楧的大笑,有郜氏的慈祥之笑,也有迪丽娜扎的银铃般的笑容。 午饭吃的很和谐美满,郜氏很久没有见过儿子了,一向节俭的她命下人摆了一大桌菜好好招待朱楧,恨不得将自己的心都掏出来让他吃掉,天下做母亲的大致都是这个心理。 朱楧和迪丽娜扎早饭吃的较晚,一上午又没有做什么运动,因此的中午的时候并不怎么饿,只是郜氏一片爱子情深,太想让朱楧多吃东西了,恨不得让他把一桌子菜都吃光,频频地给朱楧和迪丽娜扎夹菜。 朱楧和迪丽娜扎为了不让老人伤心失落,拼着命往肚子里塞了很多食物,到最后实在是吃不下去了才作罢。 饭后,二人离开了后,朱楧连着打了几个饱嗝,摸着仗着圆鼓鼓的肚子对迪丽娜扎说道:“爱妃啊,寡人现在总算是理解了那些填鸭们的痛苦了,被人活活撑死,还不如一刀宰了痛快。” 迪丽娜扎为了在母亲面前好好表现,也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使劲往嘴里塞了很多食物,小肚子被撑的紧蹦蹦的,挽着朱楧的胳膊,打了一个嗝,撒娇道:“那大王不正好陪着臣妾逛逛街消食吗?吃了这么多东西,若是不去逛街消食臣妾都要长胖了,到时候大王就不喜欢了。” 很久没有来京城,朱楧也早想逛一逛了,拉起迪丽娜扎的小手说道:“走,寡人这就带你去逛逛这闻名天下的金陵城,让你开开眼界。” 迪丽娜扎一阵雀跃,娇笑道:“老爷,妾身要微服私访,带着侍卫什么都逛不到。” 这丫头的角色转换还挺快,朱楧也想着两个人去逛街,带着自己的女人去逛金陵,游秦淮是多么有情调多么浪漫的事情,若是再带上一堆侍卫当电灯泡,那岂不是大煞风景? 更何况,金陵是大明朝的首都,是老朱安身立命的老窝,这里的治安简直是不要太好,你若是敢在这里打家劫舍,那肯定会被老朱分分钟严打。事实上,朱元璋也很喜欢微服出巡,一个人逛一逛他治下的金陵城,据说还经常逛妓院寻找刺激。 史书中还流传着一个徐达劝谏他的故事,据说有一次朱元璋听说徐达病了,就自己一个人去看他,两位兄弟老哥们正聊得火热的时候,谁知道躺在病床上的徐达突然从被子里掏出一把刀,当时把老朱吓坏了,急忙问道:“兄弟想要干什么?”徐达对他一直忠心耿耿,二人之间的私人感情也十分深厚,朱元璋实在是想不明白徐达为什么要这样做。 徐达当然不是想行刺他,将匕首重新收起来,有气无力地劝谏道:“如果陛下今天来看的是个有异心的人,那岂不是就危险了?” 朱元璋这才明白徐达是在用这种方式来劝谏他注意自身安全,内心十分感动,当即表示听从他的建议,从此减少了微服出巡的次数。 不过老朱也是人,是人就不甘寂寞,老是在宫里待着闷都闷死了,更何况依照朱元璋的人生事迹来看,他应该是那种好动的人,不可能像万历一样在皇宫里一闷闷几十年,所以他也只是减少了微服出巡的次数,该出来的时候,还是会出来逛逛。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朱元璋和徐达的私人关系,从种种史料来看,他们两个人的私人关系是相当不错的,当年一起打天下的时候,徐达就曾经用自己的命去换朱元璋的命。朱元璋也很念他的情,知道他是个忠厚可交之人,就让他做大将军,位在诸将之上。 至于野史民间疯传的朱元璋赐蒸鹅整死徐达的事情,大家听听就算了,稍微对明初历史有点研究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所谓的典故。 要知道,徐达死的比较早,是洪武十八年去世的,那个时候朱元璋春秋鼎盛,朱标也健在,他实在是没有理由屠戮功臣。 而且,当时胡惟庸虽然被处死,但是他的余党还在,朱元璋需要徐达的势力来对抗他们。洪武十三年杀胡惟庸时,朱元璋并没有处死多少人,胡惟庸案之所以演变成一场大屠杀是因为后来牵出了李善长。 李善长树大根深,是淮西集团的领袖,而且久居相位,一直负责粮草器械的调拨,他管的是老朱的钱袋子,无论在什么时候,财政大权都是十分重要的。那些带兵打仗的将领见了李善长之后,大部分都是客客气气的,生怕得罪了这位爷,否则随便找个借口扣你一个月的粮草你还打什么仗?立什么功? 久而久之,李善长就借着职务之便收拢了小弟一大堆,影响力很大。他虽然早已经致仕,但是退而不休,通过扶植胡惟庸等手段继续影响朝政,朱元璋对他的做法十分不满。 胡惟庸案牵出李善长之后,朱元璋干脆就将他和他的那群小弟杀了个干净。需要说明的是,朱元璋杀李善长的罪名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他没有说李善长谋反,而是说他知情不报,即所谓的“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 对于谋反这种事情,不反对就是支持,你明明知道胡惟庸要谋反还不告发,想着左右逢源,不杀你杀谁? 李善长死的时候是洪武二十三年,朱标是洪武二十五年去世的,在朱标还健在的情况下,朱元璋实在是没有理由去搞大清洗,所以李善长之死,有他咎由自取的一方面。 综合上面的史料来看,洪武年间的金陵城治安还是相当好的,带个妹子去游玩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朱楧十分霸气的一把搂住迪丽娜扎的肩头,一副欠揍的土豪样子说道:“走,老爷我带你去买包,买衣服,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哦了个草,这种感觉真是爽啊。后世的他哪有底气在自己喜欢的妹子跟前说这样的话,不过转念一想,他的王后现在自己在家里带孩子,而他却带着迪丽娜扎去逛街,这在后世的观念里完全就是抛下老婆孩子带着小三出去浪,是要受到谴责的。 不过好在现在是大明,没有人管这样的事,想浪就去浪,还要浪的响亮,不用羡慕,也不用嫉妒,有本事你也去浪。 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拒绝霸道总裁式的宠爱,所以要想泡到自己喜欢的女神首先要努力奋斗,取得事业上的成功,用自己的成绩去征服女神的芳心,像一些兵王文、校花总裁文的主角那样上去就舔着脸调戏人家,不甩你两个大耳刮子才怪。 迪丽娜扎虽然之前是公主,从小没缺过钱花,但她现在是朱楧的女人,最在乎的自然是自己的老公对自己的态度,老公肯为她花钱,那就说明她在自己的老公心里很重要,当即欢呼雀跃道:“多谢老爷,多谢老爷。妾身难得来一次金陵,就不跟老爷客气了,老爷到时候可不要反悔,不许说妾身败家。” 朱楧哈哈一笑,搂着迪丽娜扎的小纤腰,边走边说道:“放心吧。老爷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白天的时候你不用跟我客气,到了晚上,本老爷就不跟你客气了。” “老爷讨厌,老爷好坏,就知道欺负妾身。” “你还不愿意?” “愿意,妾身就是让老爷欺负的。” 明代的金陵城的繁华远胜以往,再加上现在是年关将至,不管是达官显贵还是贩夫走卒都出来办年货,街上的行人更多,摩肩接踵,熙熙攘攘。 迪丽娜扎挽着朱楧的胳膊走在金陵城的大街上,他们都换了华贵的便服,与街上的行人并无二至,在常人看来,他们就像是新婚不久的小两口,十分恩爱的出来逛街。 “老板,这个镯子多少钱?”迪丽娜扎走到一处大型的首饰店,拿出一个金镯子,十分喜欢地边把玩,边说道。 “夫人真是好眼力,这个金镯子是小店最近刚设计的新样式,紫禁城里的许多后妃都带这一款。”店老板见朱楧和迪丽娜扎穿着不俗,知道他们肯定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立即上前巴结道。 第二百五十三章 盛庸卖字 迪丽娜扎将镯子带在手上,越看越喜欢,看了好一会儿,用哀求的眼神冲着朱楧撒娇道:“老爷,妾身想要。” 漂亮的女人若是会撒娇还真了不得,尤其是自己喜欢的漂亮的女人,真是让人钢铁般的心都能化成绕指柔,朱楧十分爽快地笑道:“老板,把这个镯子包起来。”当下也没砍价就付了款,做土豪的感觉就是爽。 随后,朱楧又带着迪丽娜扎逛了很多店铺,又买了些首饰、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迪丽娜扎还看上了一些布料,由于这种东西携带实在是不方便,朱楧就让老板送货上门。 “老爷,妾身听说金陵城里的鸡鸣寺很灵验,妾身想去那里为老爷祈福。”迪丽娜扎逛够了商店,挽着朱楧的手臂,突然说出了这个请求。鸡鸣寺号称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首,熟悉中原文化的迪丽娜扎自然十分清楚不过,早就对那个地方神往已久。这次来金陵,说什么也要请朱楧带她过去逛逛。 朱楧对佛教也是有所涉猎的,因为他的母亲信佛,后世的朱楧也在网站上查看过佛教的教义,在他看来佛教有经书万千,其实反反复复说的都是一个道理——万法皆空,因果不空。 佛教虽然也讲命运,但认为人的命运不是一成不变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做善事,种善因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所谓“纵使经百劫,所做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当你所做的好事或者坏事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形成一定的业力的时候,你的命运轨迹就会因此而改变。 佛教的真谛其实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并不是非要你在寺庙里吃斋念佛。 明白了佛教的真谛之后,其实在家和出家都是一样的,在家多做好事也会享受福报,出了家在寺庙里多行不义,那就算是把经书抄烂都没用。 所以,朱楧对寺庙这种地方一直都是持客观态度的,既不会不敬,也不会盲目崇拜,寺庙毕竟是佛教的象征,和尚尼姑也是一种职业,和其他的职业都是平等的,对人家不敬是不应该的。 而盲目崇拜寺庙,像网上说的大年初一排队在寺庙跟前抢头柱香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那完全没有必要。 只要你一心向善,广种善因,自然就会有好报,得善果,若是一味的作恶,就算年年都抢到头柱香,那也是没用的。 不过自己的女人想去,朱楧也不会佛她的意,再怎么说鸡鸣寺也是一处历史悠久的景观,去参观参观也无妨。 “走。咱们就去鸡鸣寺。”朱楧一把拉住迪丽娜扎的手,十指相扣,然后向鸡鸣寺走去。 鸡鸣寺始建于西晋,洪武二十年朱元璋下令重新修建了一次,此处既然被称为江南第一寺庙,足以见其香火鼎盛。 朱楧和迪丽娜扎十指相扣,走进了这座闻名古今的寺庙,寺庙门口的小沙弥看见这两个人穿着不凡,立即走向前去迎接道:“二位施主里面请,敢问是上香还是求签?” 朱楧看了迪丽娜扎一眼,没有说话,迪丽娜扎知道朱楧这是让她自己做主,当即想都没有想,直接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上香。” 小沙弥毕竟入门较晚,定力不足,见到迪丽娜扎这种宛如仙子的绝色美女,还是不自觉的愣了愣神,回过神来后,忙双手合十,鞠躬道:“阿弥陀佛,二位施主里面请。” 朱楧和迪丽娜扎见他的样子,内里都觉得好笑,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心有灵犀地笑道:“还请小师傅在前面引路。” “施主请。”小沙弥又施了一礼,随即转过身去,带着朱楧和迪丽娜扎去了大殿。 鸡鸣寺里供奉的佛像很多,迪丽娜扎都一一虔诚的拜过,朱楧只是站在她的身边,十分自然地看着这些佛像,并没有下拜,也没有说话。 迪丽娜扎虽然也想让王爷跟她一起拜拜佛,求佛祖保佑平安,但是她知道这个王爷素来是个十分有主意的人,他既然不想拜,肯定是有他的想法,当着外人的面,也不好去问,只好自己一一虔诚的去拜,顺便在心里说着求佛祖保佑朱楧之类的话。 迪丽娜扎拜的最后一尊佛像是释迦摩尼佛,也就是传说中的如来佛祖,并且十分虔诚的在佛像跟前上了三支香。一切礼节都很标准,态度也很恭敬,看来佛教在她心中也是有一定的地位的。 上完香后,朱楧带着迪丽娜扎刚要转身离开,却听得后面有一个苍老的声音叫道:“施主请留步。” 朱楧听出来他是在叫自己,下意识地停下脚步,扭过身来,看见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正在向自己走来,想必是他叫的自己,道:“敢问老师傅有何见教?” 那位老和尚走到朱楧的跟前,双手合十,道了声阿弥陀佛然后说道:“老衲只是有一事不解,施主随这位女施主参观了弊寺的所有佛像,却又见佛不拜,这是为何啊?” “哈哈哈。”朱楧纵声狂笑,颇有一番凤歌笑孔丘的味道,摆出了一副大师模样的态度说道:“佛在心中,何必外求?我拜这些泥像做什么?” 这话将迪丽娜扎吓了一跳,在她眼里,朱楧的这句话已经算是对佛祖不敬了,身为王妃,王爷自然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害怕王爷会因为这句话受到佛祖的惩罚,于是立即拉了拉朱楧的衣袖,十分惶恐地说道:“老爷,佛门之地请慎言。” 不光是迪丽娜扎,就连寺内的大小和尚闻言也是一惊,敢在佛门之地如此嚣张,将佛像直接贬为泥像,真当他们十八罗汉不存在吗?大多数人也是对朱楧怒目而视,只等着方丈师傅一声令下。 没想到刚才的那位老和尚听到朱楧的这句话后,不怒反笑,十分慈祥地边点头,边对朱楧说道:“好,好。老衲没有看错,施主果然是个有慧根的人,施主已经悟得佛家真谛,自然不用再拜佛像。施主请慢走。”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善因才能得善果,平日里不做好事,只想着靠拜一拜这些泥像就可以得到佛祖的保佑,那佛祖岂不是太没有智慧了,可以让那些小人随便忽悠。 朱楧一直认为佛在心中,在你平时的为人处世之中,所以从来都不拜佛像,眼见这位老师傅很认同他的观点,他也有了一种找到知音的感觉,抱拳行礼道:“老师傅请留步,在下告辞了。”说罢,带着迪丽娜扎走出了鸡鸣寺。 鸡鸣寺烧完香后,朱楧就带着迪丽娜扎去了夫子庙,按照后世的观点,他现在处于休假期间,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所以就慢慢悠悠地晃到了夫子庙。明初的夫子庙一带是考科举用的,这里的江南贡院是全国规模最大的贡院,为明清两代输送了不少人才。 后世的朱楧从来没有去过南京,更没有参观过夫子庙,他本来是可以借着皇子的身份进去看看的,但考虑到明天春天还有春闱就作罢了,况且夫子庙几经战火焚毁,早就不是当初的样子了,看或不看意义不大,反正穿越过来之后,见到的都是古建筑,已经参观的够多了。 朱楧只是带着迪丽娜扎在夫子庙外围游荡了一番,顺便看看它南面的秦淮河风光,不得不说古代的十里秦淮河真不是吹的,这里到处都是花船,装扮的富丽堂皇,进进出出的人也都是达官显贵,一看就是让人扔钱的地方。 二人正在互相依偎着漫步之时,突然听到有人高声喊道:“盛公子,还不收摊啊?” 朱楧本能地扭头向喊声传来的方向望去,见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正在卖字,精于书法的朱楧一眼就可以看出他的字写的不错,想必也是打算应试的考生,因为钱袋落空,才不得不卖字糊口。 “快了,快了。在等一等就收摊了,要不巡城的兵马该拿人了。”这位中年人笑嘻嘻地冲着刚才的人打了声哈哈,看的出来,平日里这两人都比较熟悉。 后世的朱楧在读小说,看电视的时候经常看到的情节就是落魄的才子流落到街头去卖字,现在见到真实的场景,心中不由得升起一丝丝好奇,想去上去找他攀谈攀谈,看看这类人心中都是什么样的情景,于是走上前去,笑道:“这位先生,字写的不错啊。” 那位中年人见到一个衣着华丽的人带着一个绝美的贵族少妇前来,就知道今天的住宿费应该是有着落了,自古以来这类公子哥的钱都是最好赚的,冲着朱楧拱了拱手,笑道:“这位小哥看来也是行家,若是能看得上小人写的这几个不入流的字,就请赏口吃饭的钱,盛庸感激不尽。” 朱楧正在拿着一幅字把玩,一听到“盛庸”这两个字激动地手一抖,一幅字差点落下来,不自觉地重新抬眼打量了一番这个中年人,果然是气质沉稳,一看就是可以托付大事之人,笑道:“先生太过谦了,你的字写的不错,我就买两幅挂到家里吧。”说罢,十分痛快地从兜里掏出了钱,递给了盛庸。朱楧没有问他价格,因为他知道,他给的钱绝对能超过这两幅字的价值。 盛庸见买主这么大方,心中也是一喜,做成了这笔生意,最起码这两天不会饿肚子了,连忙伸手接过朱楧的钱,笑道:“多谢这位小哥了,小哥若是有需要,还请多多照顾,小人每天都在这里摆摊。” 朱楧把手里的画给迪丽娜扎,示意她收起来,然后没有理会迪丽娜扎的惊疑的目光,十分和气的对盛庸说道:“不知道这位先生住哪里?我也很喜欢书法,希望有机会可以和先生讨教讨教。” 听到这句话盛庸的心里一阵高兴,看来还能有个长期客户,做长期生意,立即笑着说道:“小人就住在附近的云溪客栈,小哥一打听就能找到。” 朱楧微微笑道:“有机会一定向先生登门讨教。”说罢,负着手,器宇轩昂的离开了夫子庙。迪丽娜扎则像一只乖巧的小猫一样,双手抱着那两幅字跟在他的身后。惹的盛庸一阵羡慕。 此时,天色渐晚,朱楧不想回原来的家里,难得带着女朋友出来一趟,当然是要住外面的酒店才够浪漫,拉着迪丽娜扎的小手说道:“走吧,咱们在附近找一家酒店住下。” 其实,朱元璋除了建造了供他居住的皇宫之外,还在金陵的著名景点上建造了很多别墅,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在莫愁湖建造的别墅,只不过当年已经输给徐达了,因此朱楧也不好去打扰。 好在这里是秦淮河,沿岸十里风光处除了花船妓院之外,还有不少高级酒楼可以下榻,对于出来旅游的小两口来说是很好的去处。 迪丽娜扎双手交叉抱着那两幅画,书香气质很浓,很像后世的高校学霸女神,盈盈袅袅地跟在朱楧身后,笑着打趣道:“老爷是不是想逛一逛这十里秦淮河的夜景啊?你看那些花船,现在都开始揽客了呢?” 朱楧转过身去,一把搂住她的纤腰,在她俊俏的小鼻子上弹了一下,道:“好啊,你个小妮子学会调侃本老爷了是吧。老爷我就罚你晚上给老爷做服务解闷。” 迪丽娜扎虽是外族女子,比中原女子稍微洒脱一点,但也经不住朱楧在大庭广众之下开这样的玩笑,道:“老爷好讨厌,怎么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跟妾身说这样的事?羞死了。” “哈哈哈。”朱楧不觉心头一乐,仰天大笑道:“好,好,好。咱们不再大庭广众之下说了,咱们直接会客栈做吧。你看前面那间大客栈就不错,跟本老爷过去吧。” 朱楧说罢,指着前面的一座名为悦来客栈的大客栈,牵着迪丽娜扎向客栈走去。迪丽娜扎脸颊闪过一丝羞涩,但是心中还是很有期待的,她很享受跟大王在一起的每一刻。只要跟大王在一起,她感觉自己的每个毛孔都舒服,被大王征服,沉浸在他威武霸气的宠爱当中,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事。 第二百五十四章 朱元璋选秀女 当即像一个羞涩的小女生一样,一只手被朱楧牵着,另一只手抱着那两幅字低着头,娇滴滴地跟在朱楧身后,表情是那么羞涩,好像是第一次跟男朋友开房的小女生一样。 悦来客栈是这一带最大的客栈,元朝时就有了,老朱进金陵的时候遭受了一些损失,但是在掌柜的努力经营以及朱元璋严明军纪的维持之下又迅速地恢复了以往的规模与实力,成为金陵城数一数二的客栈。 土豪带妹子开房,当然要选这种五星级的酒店才够面子。朱楧拉着迪丽娜扎的手,走进了悦来客栈的大厅,早有眼尖的店小二迎上前来,恭敬地点头哈腰道:“二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朱楧从怀里摸出来一块银子,学着古装戏里的各种土豪大侠说道:“最好的客房来一间。”他在看古装戏的时候,一直很纳闷,那些大侠们都是哪里来的银子,动不动就一块一块地往人脸上扔,其实在古代,大侠们的生活大都是很拮据的。往往需要依靠官员或者豪族才能生存。就算是学了一身本事,也不敢随便的去打家劫舍,真当官差是吃素的啊。 其实朱楧的怀里还有一沓大明宝钞,洪武后期,大明宝钞的贬值速度已经是肉眼可见了,基本上一觉醒来,你就会发现手里的钱不值钱了,因此按照经济学的常识,是要首先花掉自己手里的大明宝钞的。 但是朱楧知道,他带着妹子住酒店买的其实就是服务,若是买商品的话可以尽情砍价,因为原本卖一百的商品你砍成了八十,买到的还是那件商品,属于占便宜。但要是买服务的话就不能随便砍价了,价值一百的服务你硬是给人家砍成了八十,所享受的服务质量就不好说了。 所以,朱楧没有给这家店招人痛恨的大明宝钞,而是痛痛快快地给了银子,因为他想买到百分之百的服务,带妹子出来旅游图的就是一个爽,何必让别人给自己添堵呢?再说了,寡人差这点钱吗? 店小二看见这么一大块银子,高兴地嘴都笑歪了,这年头,谁都知道大明宝钞正在急剧贬值,来住店的人都想着用大明宝钞支付,他们当然不愿意收,但是来这里找快乐的大多是达官显贵之流,见他们不愿意收宝钞,动不动就发飙,威胁拿他们去见官。 打开门做生意的哪能惹的起这群人,所以这家店往往都是忍气吞声,这次好不容易见到一个肯痛痛快快掏银子的公子哥,店小二如何能不高兴,立即弓着身,一脸逢迎的说道:“二位客官里面请,本店最好的房间给您二位留着。” 朱楧微微一笑,拉起一手抱着卷轴的迪丽娜扎,径直的向楼上走去。店小二眼尖手快,早就走到了前面,为朱楧二人开了一间宽敞明亮的大套间,笑道:“二位客官里面请,这里是本店最好的房间了,希望二位客官入住愉快。” 朱楧十分随意地洒了一眼这个房间,房间宽敞,装饰的也很不错,心里十分满意,对店小二说道:“给我们摆一桌好菜,剩下的钱就是你的赏钱了。” 收这么大一笔小费,店小二高兴的差点笑出来,道:“多谢客官,您跟夫人请在里面稍作,好酒好菜马上就上来。” 随后,十分开心的退了出去,轻轻地关上了房门。迪丽娜扎将朱楧买的两幅字放下,然后双手抱在胸前,迎风俏立于客栈的窗户跟前,观赏者楼下秦淮河的风光,不觉如痴如醉,竟然出了神,因为这种江南水乡的秀丽风光是出生于西北的她所没有见过的。 朱楧看着佳人如此陶醉,心中的爱意也上涌起来,慢慢地走到她的身后,一把搂住她的纤腰笑道:“江南好玩吗?” 迪丽娜扎这才回过神来,用头轻轻地靠在朱楧的胸膛上,盈盈笑道:“好玩,可惜我们不久之后就要走了。” 历史上的肃王是很留恋江南水乡的,而现在的朱楧有了称霸亚欧大陆的雄心之后,对江南的留恋倒是少了,江南虽好但不是他的土地,他的土地在西北,在肃国,那才是他安身立命,大展宏图的地方,道:“那你就趁这几天好好享受吧。不过江南虽美,但不是我们的家。寡人会把我们的家建设的比江南还要富庶。” 迪丽娜扎仍然是双手抱在胸前,斜靠在朱楧的怀里,享受着他的爱意,道:“只是臣妾从来没有见过大海,心里还是很遗憾的。” 大海?离京城倒是不远,只不过时间紧张,肃国还有一大堆事等着寡人去做,不知道能不能来得及,朱楧略微犹豫了一下,笑道:“爱妃放心吧,寡人将来会让你住在海边的。我们去阿拉伯海,去印度洋怎么样?” 迪丽娜扎一头雾水,她还不知道阿拉伯海和印度洋在哪,问道:“什么是印度洋?什么是阿拉伯海?” 朱楧在她的秀发跟前耳鬓厮磨了一番,道:“阿拉伯就是大食,印度就是天竺,它们南边的大海就是阿拉伯海和印度洋。” 迪丽娜扎扭过头去,一脸惊奇的看着朱楧,有点不可思议地问道:“大王想要征服天竺和大食吗?” 朱楧与自己心爱的女人对视了一眼,眼神中充满柔情,语气却十分豪迈的说道:“当年你的祖先铁木真不就是凭着一己之力打下了万里江山吗?寡人这次要征服当年他没有到达的地方。” 迪丽娜扎被他的霸气暖到,心头一甜,微微地笑道:“臣妾相信大王能够成功,臣妾也一直想去天竺看看呢。” 天竺,印度,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创造了许多神秘精深的文化,佛教、瑜伽还有神油等等,都出自那里,朱楧也很想去天竺看看,搂着迪丽娜扎的小纤腰说道:“寡人答应你,若是寡人打下了印度,就将那里封给我们的儿子。” 迪丽娜扎心头通通地一阵狂跳,印度自古可是个大国啊,不管是人力还是物力都是十分丰富的,自己的儿子若能做那里的王,她也就没有什么可以追求的了,笑道:“臣妾就替王儿先谢谢大王了。” 正说话间,店小二已经将一桌丰盛的酒菜摆到了桌子上,随即退了出去,笑道:“客官和夫人慢用,如果有别的需要就请传唤小人。”将门掩上,退了出去。 带着女朋友去旅游是后世的朱楧多年的夙愿,没想到这个小小的愿望在大明实现了,自然是十分开心,一把将迪丽娜扎扯到怀里,笑道:“今天就放开了吃,放开了玩,不要在拘泥于那些繁文缛节。” “是,老爷。妾身给你倒杯酒吧。” 房内传来了二人的阵阵欢声笑语。酒足饭饱之后,自然要做一番剧烈运动来消消食。朱楧兴致很足,将迪丽娜扎的衣服扔的满地都是。 完事之后,迪丽娜扎躺在朱楧的怀里,皱着眉头,带着一丝不解问道:“大王,臣妾有一事不明白。那个人的字虽然写的不错,但是跟大王的字比起来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大王为什么会买他的字?” 这该怎么跟你解释呢?朱楧脑子转了几个弯儿,最后编了一个他自认为可以自圆其说的谎话道:“你看他这个人还算是稳重可靠之人吧,现在肃国的疆土发展的那么快,寡人需要这样的人才来帮助寡人管理国土啊。” 迪丽娜扎微微地点了点头,看样子是信了朱楧的说法,一脸调皮的说道:“大王是想效仿秦穆公五张羊皮赚百里奚的典故吧,这笔买卖很划算。” 朱楧微微一笑,没有立即回应她的话,历史上的盛庸是个颇有能力之人,屡次击败燕军,还阵斩了朱棣的大将张玉,若是能将他拉到麾下,不亚于得到了一个百里奚。 虽然这种挖侄子墙角的行为不是特别地道,但是朱允炆丢掉江山是他自己作死,将明朝初年握有实权的藩王和勋贵武将都得罪了,造成他们离心离德,不是一个盛庸能挽救的了的。 而且,盛庸的下场也比较凄惨,朱棣靖难成功之后,盛庸顺应形势投降了。 但是,他跟燕军将领结下的仇实在是太大了,单单死在他手里的燕军大将就有张玉、谭渊等人,在他手里吃过亏,受过伤的就更加不计其数了。 所谓的既往不咎都是哄骗小孩子的,等形势稳定下来之后就开始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了,盛庸投降之后,朱棣虽然顾及舆论继续任用他,但是朱棣手下的大将们却轮番弹劾他,最后盛庸无奈自杀。 纵然他不死,朱棣也不会重用他了,虽然他很有才,但是朱棣手下的大将有才的很多,少了一个盛庸不会垮台,只要他还是皇帝,手里还握着大明朝的资源,就会有有才能的人给他卖命。 由此可见,古代的君王对待那些有才华的人的态度是什么了?不是非要礼贤下士求着人家到你这里来上班,而是用也行,不用也行,得看你自己的表现。 所以说,有才华的人而没背景的人其实是很悲催的,人家就是不用你,你死活没有办法。韩非子、孔子、老子等等到最后不都是死于非命或者是看破红尘吗? 怀才不遇的人真的存在,而且不在少数。因为这个世界上资源是很少的,而人是很多的,想要占据一定的资源,出人头地光是有才华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或许是背景、运气等外在的因素。 朱楧之所以看上盛庸,除了他的军事能力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他的特长了——使用火器。 盛庸十分擅长使用火器作战,大败燕军的几场战斗中他手下的火器兵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朱楧正在努力研制火绳枪,在他来京城之前,第一批火绳枪已经有眉目了,相信洪武二十九年就可以实现量产,到时候他就十分有必要组织一支专门的火器部队——神机营。 他手下的战将虽然不少,但大多数还是王虎臣那种喜欢甩开膀子跟人拼刺刀的,精通火器的人不多,他所熟悉的就是一个李勉。 而肃国将来是要大力发展火器士兵的,这方面的人才也应该多多引进、培养,光是有一个李勉是不够的,所以他才想着把盛庸挖过去。 这家矗立在秦淮河畔的悦来客栈不愧是高级客栈,朱楧和迪丽娜扎在那里住的很舒服,几番恩爱过后,一觉到天亮。 第二天,朱楧又带着迪丽娜扎去游览了一番白鹭洲、清凉山石头城、燕子矶等金陵的著名景点,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出现了一件趣事——老朱又要选秀了。 朱元璋已经快七十岁了,居然还有如此旺盛的精力,实在是让朱楧佩服不已,只不过他除了佩服之外,还略微有一丝丝担忧。 之所以担忧,是因为他知道,朱元璋死后,那些没有生育过的妃嫔是要殉葬的,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纰漏,一些官员将已经生育过的妃嫔也逼死了,估计是这些妃嫔没有给他们送钱。 需要说明的是,这类被逼死的妃嫔都是只生有女儿的,若是生了儿子的,儿子在外地是藩王,是没有哪个官员干乱来的。 按照朱元璋制定的制度,参加选秀的宫女年龄要在十三岁以上,十六岁一下,但实际执行起来,一些年龄不满十三岁的幼女也会被采选进来。而老朱在过两三年就死了,这些正开在花季的女孩子,就要被勒令为他殉葬了。 来自后世的朱楧是受过二十一世纪文明教育的人,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殉葬制度,他已经打算好了,等老朱一去世他就立下旨意,从他开始,肃国的任何一位国君、皇子、大臣都不会用生人殉葬,否则皇室成员不得入祖坟,大臣严惩不贷。 只是想到这一批即将殉葬的宫女,朱楧心中就十分不忍。 第二百五十五章 好事临头 明朝的选秀有着一套严格的制度,就像是女子参加科举考试一样,明熹宗朱由校的皇后张嫣就是通过选秀,从民间过五关斩六将,击败同期的八千名秀女一路选上来的。因此史书中记载她长得非常漂亮,应该是没有夸大,八千人里面选一个,不漂亮才有鬼。 但是,能像张嫣这样通过选秀成为皇后,成为后妃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大部分人只能做一个普通的宫女,名义上也算是皇帝的女人,但实际上只是个奴婢,被迫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任打任骂,没有任何地位和权力,从此不能成家、不能享受父母兄弟的欢乐,不能拥有爱情,受伤生病都没有人管,死了之后直接扔到“净乐堂”火葬,如同丢掉一只死去的小狗。生活过的不是一般的凄惨。 所以,明朝民间的百姓是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进宫的,一听说皇帝要选秀女,就急忙给自己的女儿找夫婿,这个时候也就不讲究什么门当户对,郎才女貌了,只要长的能看过去,是个健康的男人就行。有鉴于此,那些光棍们眼巴巴的等着皇帝选秀女呢,这样一来,他们就能找到媳妇儿。 傍晚时分,朱楧带着迪丽娜扎去了盛庸下榻的云溪客栈,云溪客栈的规模要比他住的悦来客栈小很多,基本上就相当于现在的街头小旅馆,以盛庸的身家,也只能住在那里了。 盛庸见是昨天的大主顾来访,立即殷勤的站起来倒水,笑道:“没想到小哥还真来找在下,是想再卖几副字吗?有了上次的眷顾,这次一定给小哥打折。” 朱楧也没有推辞,一屁股坐在了桌子边上,随手翻弄了几下桌子上的用具,迪丽娜扎则乖巧地站在他的身后,双手放在小腹上。 当藩王这三年早就养成了朱楧的王者之气,也不管什么主人客人的身份,大气地说道:“盛先生想必也是来京赶考的吧。” 盛庸一脸惭愧地说道:“小哥真是好眼力,在下已经考了两次了,这是第三次,若是再考不中,实在是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啊。” 朱楧心里偷偷一乐,受了挫折更好,受了挫折才容易被挖走,笑道:“无妨。有道是好事多磨,经过这番历练,想必先生这次一定能中。” 盛庸给朱楧倒了一杯茶水,讪讪一笑,道:“那就借小哥吉言了,如今天下太平,英雄无用武之地啊。” 看来又是一个怀才不遇,急切的想表现自己,实现自己人生价值地主,朱楧虽然喜欢上了,但也没有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还会显得自己掉价,笑道:“当今圣上英明神武,从不迷信科举,想要入世做官,也不止有科举这一条路。你看严震直不就没有参加过科举吗?先生可以投些诗文之类的给当朝的权贵,说不定会有人欣赏你。” 朱楧没想到他的一句话就说到了盛庸的伤心处,只见盛庸轻轻叹了口气,十分伤感的说道:“投了,早投过了。投了都不知道多少了,但是都是石沉大海,没有一点点回音。” 盛庸的一句话道出了寒门子弟的悲哀,无数的寒门子弟十年如一日的寒窗苦读,就是想着凭借着自己的才华改变命运,但真到了社会上时才会发现,自己的那点才华在权贵富豪眼里根本屁都不是。 在他们看来,这些所谓的才子们的诗文策论还不如自己小妾的一支舞蹈有用,甚至还不如自己养的鹦鹉有用,最起码他们能逗自己开心。 因为在和平年代,当官的人干的活都是最简单的事,说白了只要是识字的都可以胜任,你跟人家非亲非故的,人家凭什么用你? 官位可是稀缺资源,就凭你两篇文章写得好就给你,那也太便宜你了吧,给个文章写得不怎么好的又如何?又不是干不了。 朱楧看着盛庸这一副沮丧的样子,想起了后世的自己求职时的场景,刚开始的时候满以为凭借着自己较高的学历和过硬的专业课能到一个好一点的单位去上班,但是越到后来,越是心灰意冷,因为他发现,在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眼里,你的专业课好一点还是差一点都无所谓,关键还是用你能给人家带来多少好处。 最后没办法,只能去一个中学里教地理,就这还得通过层层考试才能获得正式的编制。这个世界上,浪费的人才实在是太多了,关键还是看你有没有那个运气了。 “先生不必沮丧,所谓天生我材必有用,你可以接着去投稿,相信会有人欣赏你的才华的。”朱楧慢条斯理的安慰道,这倒是不是他在跟盛庸说客气话,而是盛庸的遭遇触动了他的内心世界,故而由衷地安慰他。 盛庸抬眼看了看这个衣着华丽,满身贵气的少年人,又悄悄瞄了一眼站在他身后如仙子般俏丽的迪丽娜扎,心头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他莫非是那个贵人家的公子,看上我的才华了? 盛庸心头一阵激动,看来史书上写的故事也不完全是骗人的,真的有人三顾茅庐,求贤若渴,就像掉到河里的人突然间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差点没站稳,十分兴奋地说道:“这位小哥莫非是那位大人家的公子?想要对在下指点迷津吗?” 朱楧呵呵一笑,心道我要不是穿越过来的,知道你在靖难之役中的表现,我才懒得理你,你脸上又没有写着人才两个字,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货真价实的?到了这个地步,也就没必要拐弯抹角了,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道:“实不相瞒,在下是肃王的一名随从,这两天肃王给在下放假,在下才得以四处逛逛遇到先生。我看先生字写的不错,也是有学问的人,肃王现在开疆拓土两千余里,急需要人才去帮他治理地方,不知道先生有没有兴趣?” 原来是肃王的随从,盛庸心中一副了然,肃王这几年的名头太大了,整个大明朝可以说没有谁不知道肃王的名声,他知道,这个肃王也是个雄才大略,胸怀大志之人,跟着他干也是有一定的前途的。 可是,盛庸心中又有一丝不甘,他是想着在朝廷中出将入相,执天下之牛耳的,跑到一个小藩国中做官,就算是做的再好,怕是也没有机会再正史中名留青史吧,眼珠子转了好几转,明显犹豫了半天说道:“肃王雄才大略,在下也是十分佩服的。只是,此去河西路途遥远,不是一两日可以决定的,可否容在下考虑几日?” 朱楧用人从不强人所难,心不在这里硬拉过来也没用,还得掉自己身价,笑道:“人生大事,自然要思虑慎重。这样吧,肃王也不是随随便便用人的人,我带你写的几篇文章回去,请他过目,你就在这里好好考虑考虑,三天后,我再来找你如何?” “那就一言为定。”盛庸十分爽快的答应道,随即走到自己的书箱跟前,翻来覆去找了几篇自认为写的不错的策论,递给朱楧说道:“那就麻烦小哥了。” 朱楧大致洒了一眼书稿,看的出多数还是将军事的,在这和平年代将军事怪不得没有人理会,那些领兵的将领都是世袭军官,谁会听你这个酸秀才瞎叨叨?不过话说回来,不讲军事还能讲什么呢?治国之道就那么几条,大家都翻来覆去说了好几遍了,你还能说出花来不成? 朱楧随手将盛庸的书稿递给站在他身后的迪丽娜扎,然后站起身来说道:“既然如此,那咱们就一言为定,三天之后再见。” 盛庸也拱了拱手,算是行礼道:“那就多谢小哥了,小哥和夫人请慢走。”说罢,亲自将朱楧和迪丽娜扎送到了门外,虽然投靠肃王不是他心中最理想的出路,但最起码是条路,他已经三十多岁了,早就过了天真烂漫的年纪,早已经不再奢望一炮而红,早就学会了给自己留条后路。 朱楧和迪丽娜扎分别跟盛庸见礼之后,便结伴赶往悦来客栈,他们还想再游玩一天,因此今天晚上还是住客栈。 不过,今天确实双喜临门。朱楧和迪丽娜扎刚刚回到房间,还没有来得及卿卿我我,门就被客栈掌柜给敲响了。 朱楧开开门,十分客气的将客栈掌柜引进门来,笑道:“掌柜来此有何贵干?” 客栈掌柜的脸都笑成一朵花了,走进门来,冲着朱楧拱了拱手,略带一丝谄媚的说道:“公子有礼了,在下是来给公子说亲事的。” 朱楧和迪丽娜扎全都懵了,这年头还有这好事,住个客栈都能住个老婆过来,面面相觑了一下,朱楧讪讪地笑道:“多谢掌柜的美意了,只是你看我已经有妻室了。” 掌柜的连忙摆了摆手,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说道:“男人大丈夫,娶个三妻四妾有什么大不了的?实不相瞒,在下是给在下的一个侄女说亲,昨天在下已经将公子的相貌情况都说给我那位侄女了,她表示甘愿做妾来服侍老爷跟夫人。” 迪丽娜扎闻言不禁抿嘴一笑,她本来就是妾,现在倒是有人把她当成正牌夫人了,只是不知道掌柜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么急切的想要打发侄女,难不成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朱楧愕然,他才在这里住了一天,这位老板居然相中他了,还要把他的侄女嫁给他,眼光着实不错啊,难不成他是知道自己的身份了?笑道:“在下不是本地人,是西北肃国的商人,此番来京城是来做买卖的,不久就要走了,只恐令侄女不愿意跟在下去西北之地。” “这……”这位掌柜的一听这句话就犯难了,有句话叫远嫁的女儿是父母走失的孩子,像现代社会交通如此便利还仍然如此,更别说是古代了,犹豫了一下说道:“敢问客官可否在本店多住一日,食宿免费,待我问过主人家再做定夺可好?” 白吃白住说不定还能捞个美女,这种好事自然不能错过,朱楧一时来了兴趣,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艳遇吗,上辈子求都求不来的事,如今撞到寡人的头上又岂能错过,笑道:“既然掌柜如此盛情,那在下就留一日好了,打扰之处还望见谅。” “不妨事,不妨事。”掌柜的连连摆手客气道:“敢问客官做的是什么买卖?在下也好像主家说明。” “丝绸、茶叶。”朱楧淡淡地说道。这年头从江南采买丝绸、茶叶然后在运到西北卖给西藩的商人实在是太多了,不足为奇。 掌柜的又偷偷看了朱楧一眼,见他举止雍容,一看就是没有吃过什么苦的人,料定他的生意做得不错,至少也是家大业大,不需要干粗活,而他旁边的这位美丽的妇人,也很面善,想来将来不会薄待自己的侄女,心下有了主意和说辞,又冲朱楧拱了拱手,笑道:“在下知道了,恭喜老板发财。在下先走了。” 说罢,徐徐退出门外,然后轻轻地掩上了门。朱楧很客气的说了句“不送”,并没有送出门。 送走老板之后,迪丽娜扎笑着挽着朱楧的胳膊调侃道:“恭喜大王了,后宫又多了一个。”她心里虽然也有些略微吃醋,但也知道,朱楧作为国王,女人肯定不会少,最起码不会限于她们姐妹四个,毕竟她们都有年老色衰的时候,而男人总是喜欢年轻的。与其现在耍脾气弄的大王不开心,倒不如看开一点,只要自己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是幸福的不就行了? 朱楧拉住迪丽娜扎的手,牵着她坐到了桌子边上,笑道:“你猜猜他为什么这么心急火燎的要把自己的侄女打发出去。” 迪丽娜扎冰雪聪明,稍微一思忖就想明白了,但她到底是个聪明人,知道有的话不该她说,眼珠子转了一转,嘟着嘴,卖萌道:“臣妾愚钝,实在是猜不出来,还请大王示下。” 第二百五十六章 七国之乱,罪在何人? 朱楧也没有理会她的小心思,拉着她的手,眼睛看着窗外,不知道是喜是忧地说道:“怕是他的那个侄女颇有姿色,她的家人害怕她被父皇选中做宫女吧。” 迪丽娜扎低着头,明知故问地说道:“给父皇做宫女有什么不好?说不定哪天被父皇看上就能成了皇妃了。” 朱楧知道她是在说好听的话,鉴于她儿媳妇的立场是比较尴尬,不在这方面对她进行深究,问道:“你听说了秦王的事吗?” 他说的是他的二哥秦王死后,两位王妃为之殉葬的事,这件事在藩王权贵圈儿内震动很大,标志着汉族灭亡千年的殉葬制度又开始盛行,使得那些本来还在为自己贵为王妃而庆幸的女人们开始瑟瑟发抖,因为下一个可能就是你。 这么大的事,迪丽娜扎自然听说过,说心里话,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是再喜欢一个人也不愿意为他殉葬,大不了他死后为他守节,过得苦一点算了,殉葬算是怎么回事?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只不过,这种朱家的大事迪丽娜扎不敢妄言,悄悄抬眼看了看朱楧,脸上略有一丝惶恐的结结巴巴地说道:“臣、臣妾自然是听、听说了,秦王死后,两位王妃自愿殉葬实在、实在是贞烈千古。” “屁!”朱楧狠狠地骂了一句,迪丽娜扎被他这句话吓了一大跳,惶恐地站了起来,双手搓着放在小腹前,低着头,不敢说话,表情十分紧张。 朱楧没有理会她,自顾自地说道:“那两个妃子是父皇逼死的,想让他们下去陪二哥。真是荒唐,人都死了还知道什么?你就算把一座金山给他埋进去又有什么用?” 迪丽娜扎更不敢说话了,朱楧这是在公开批判朱元璋,她向着哪一边说话都不是,于是连忙岔开话题说道:“对了,大王。你觉得今天那个卖字的会跟我们去肃国吗?” 朱楧没有回答她的话,还是自顾自地在自己的频道上发表议论,道:“只恨寡人人微言轻,不能劝谏父皇改掉这个制度,这个陋习完全是给我朱家抹黑啊,难道他就不怕史书上记上他不光彩的一笔?别的地方我不管,在寡人的肃国,永远都不许出现这种制度。” 迪丽娜扎心头一暖,她从小也算是长于深宫,见过无数的达官显贵,她知道,这些人对生命都很漠视,尤其是对女人的生命,在他们眼里跟阿猫阿狗的生命没有什么两样,现在自己的大王说出这番话,最起码说明他是有人性的,是温暖的,于是装着胆子说道:“大王,你是说若是陛下死后……” 朱楧想都没想,不耐烦地接了一句:“那些被他选中的宫女后妃怕是难逃一劫了。” 迪丽娜扎心头也是掠过一丝不忍,物伤其类,那些入选的女孩子年龄跟她差不多大,大部分人都比她还小,而看朱元璋的样子,他也活不了几年了,这么多如花一般的女子,就这样为一个老头子凋零?实在是太可惜了。 “大王是想帮那个女孩子吗?” 朱楧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地吐出,有些无力的说道:“你还记得寡人在鸡鸣寺里跟那个老和尚讨论佛法吗?佛在心中,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寡人没有能力阻止父皇选秀,也没有能力阻止他再开殉葬制度。但是,这个女子既然被寡人碰上了,寡人能不管吗?举手之劳就可以救一条性命,这是多么大的功德?见到这样的善事,怎么能不做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大王,佛祖一定会保佑你的。”迪丽娜扎对自己的大王更加爱慕了,他不仅拥有权势、地位、相貌、身材,更加重要的是他有一颗仁爱之心,对人的生命,包括不被重视的女性的生命都很尊重,轻轻地跪了下去,将头枕在朱楧的大腿上,幽幽地说道。 第二天,朱楧带着迪丽娜扎在秦淮河中泛舟游了一圈儿,金陵城内富贵的公子哥们在金陵城内纵酒押妓的有很多,不少人都是架着一个小舟在河内游荡,一掷千金,纵情游荡,真是一派纸醉金迷的景象。 迪丽娜扎姿色出众,就算是在美女如云的秦淮河也是鹤立鸡群,引得旁边的公子哥们频频注视,还悄悄地托人打听她是哪家的花魁,并对朱楧报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不过,大明是法制社会,彻头彻尾的法制社会,尤其是在朱元璋的治理之下,那些权贵们大都是夹着尾巴做人,像衙内那样明目张胆的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的还是很少很少。 晚上回到悦来客栈的时候,店掌柜又来找朱楧了,笑道:“恭喜客官了,我那侄女家的人说了,千里姻缘一线牵,今日遇到公子是缘分,他们不介意女方随公子去西北边疆。” 朱楧看了看迪丽娜扎鼓起的小嘴,心中不觉一乐,这艳遇来的也太顺利了吧,自从穿越过来之后,不仅身份变了,整个人的运气也都变了,笑道:“在下何德何能?能得小姐如此眷顾?” 掌柜的嘿嘿一笑,道:“公子不必过谦,在下在这里开店营业已经三十多年了,这么多年来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早就练就了一双识人的眼珠子,不是在下吹牛,但凡是个人,在在下的眼睛底下走上两圈儿,那在下就可以将他摸个七七八八。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在下已经知道了,公子是个性情豪迈,胸怀博大之人,一身英武之气,再加上夫人也很面善,想必会善待我家侄女,故而将她们托付给公子,在下和在下的兄弟都很放心。只是,对方想先见公子一面,相一相,不知可否?” 她们?朱楧和迪丽娜扎都是一愣,互相看了一眼对方,难不成他家的侄女不止一个?这运气也太好了吧。 朱楧笑道:“那是自然,买衣服还要挑一挑,更何况是找夫婿?” 掌柜的一拱手,一脸祥和的说道:“那就请公子跟我来吧,他们就在隔壁。” 这么快就打上门来了,朱楧心头一乐,之前选妃都是他相别人,看上了哪个女的就是他自己的,虽然很爽,但是无法体现出他自身的魅力,这次有人来相自己,倒是新鲜,可以借此检验一下自己的自身魅力,笑道:“请掌柜的带路。” 随后,朱楧将迪丽娜扎留在了房间里,跟随着客栈的掌柜去了隔壁的房间,房间内共有四个人,两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端坐在中间,想必是女方的父母,而他们的两侧分别站立着两位丽人——而且长得一模一样。 居然是对双胞胎。我去,老天爷要不要对寡人这么好,带个妹子游览秦淮河居然都能游览出这样的艳遇。 朱楧仔细打量了一番那两位丽人,见他们模样俏丽、都是瓜子脸大眼睛,身材修长、匀称,婷婷地站立在那里,仪态颇为婉约,果然是难得一见的大美人。这样的极品双胞胎姐妹参加选秀,肯定会被老朱相中,老朱可不是什么好男人,对于这样的绝世美女,肯定是欲残暴之而后快。 不过,之后呢?她们怕是就要加入朱元璋的殉葬大军了,因为朱元璋已经快七十了,这个年纪的人你还能指望着他能让自己的女人生孩子? 朱楧虽然见过不少美女,但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美貌的双胞胎姐妹,不自觉地多看了她们两个两眼,果然是亭亭玉立,我见犹怜,再加上联想起她们被选中之后的命运,不由得升起了无限的怜爱之心。 那两位少女到底是未出阁的姑娘,被朱楧这么盯了一会儿,顿觉浑身不好意思,羞涩的别过了头。 再这么看下去可就不礼貌了,朱楧立即端着姿势,向两位少女的父母行了一礼,道:“晚辈见过两位老人家。” 少女的父母看了看朱楧的模样,果然是相貌周正,英武不凡,互相笑着对望一眼,十分地满意,少女的父亲开口问道:“敢问贤侄高姓大名,做何营生啊?” 朱楧早就编好了说辞,笑道:“晚辈名叫渠忠信,原本是山西人士,后来听说西北的肃国发展的不错,便带了些本钱去肃国经营丝绸、茶叶、瓷器等物,经过几年的惨淡经营,渐渐地站住了脚跟,这次来江南是来进货的。” 少女的父母微笑着点了点头,单听他这么说,条件是不错,只是他年纪轻轻就有这番成绩,让人着实有点惊讶,道:“令尊和令堂也在西北?” 朱楧知道他们的心意,微微笑了一下,道:“在下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了,是跟两个兄长一起做生意,他们也都在肃国的都城敦煌。此番店内的存货不多,大哥二哥留在店内看家,特派晚辈前来江南进货。晚辈在城东盘了间铺子,叫渠记货源,专门负责采购江南的茶叶、丝绸、瓷器等,前辈可以去打听打听。” 怪不得这么年轻就有如此作为,原来是有兄长帮衬,少女的父母略微信了几分,再加上他肯自报店名,看来多半是不假,笑道:“贤侄真是年轻有为,不过小女的终身大事,我们老两口总要商量一番才是,咱们两日之后再在这里汇合如何?”三日之后,就是朱元璋选秀的日子,他们只能拖两日。 朱楧施了一礼,十分礼貌的说道:“晚辈就恭候两位前辈的佳音了,多谢前辈和小姐的垂青。”说罢,又抬眼偷偷瞄了瞄那两位双胞胎,正好看见她们也在用欣赏的眼神看自己,很明显是对自己这个夫婿很满意,不由得冲着他们微微一笑。 那两位少女见到朱楧看他们后,又都娇羞的别过头去,娇羞的少女果然最可爱。 朱楧跟少女的家长见礼之后,就随着掌柜的出了房门,跟掌柜的告别之后,就回到了他和迪丽娜扎的房间。 迪丽娜扎看着朱楧这副满面春风的样子,知道他好事做成了,心中不免有一些小吃醋,酸不溜秋的,噘着嘴嘟囔道:“看来大王旗开得胜啊,臣妾要恭喜大王了。” 朱楧捏了捏她的小鼻子,笑道:“寡人这次可是捡了个宝贝,真没想到出来逛个街能有这番境遇,你可真是寡人的小福星啊。先说好啊,到了肃国之后,你们可不许欺负她们。” “哼。”迪丽娜扎撅着小嘴卖萌地哼了一声,调皮道:“臣妾哪里敢啊?她们可是大王新的爱宠,臣妾有几个胆子敢去欺负她们。” 朱楧哈哈一笑,一把搂住迪丽娜扎的小纤腰,道:“寡人就知道寡人的端妃最懂事,走吧,今晚不住这里了,咱们回去。” “回去?”迪丽娜扎愣了一下,瞪着一双滴溜溜地大眼睛,一脸困惑地看着朱楧说道:“现在就回去吗?” 朱楧亲了亲她的小嘴,道:“当然了,寡人还有事情要做。”他跟人家扯谎说自己是渠忠信,还自报了家门店铺,不赶紧回去找人通风报信,让渠忠信帮着自己圆谎,等人家过去一问,那不全穿帮了,让人知道他这个肃王居然敢挖朱元璋的墙脚,老朱哪里怕是吃不了兜着走。 说罢,就带着迪丽娜扎回到了家中,当然,他没有退房,怕引起客栈掌柜的怀疑,只是说去访友去了。 回到家后,朱楧就立即差人通知渠忠信,让他帮着自己将谎话圆过去。之后,就在迪丽娜扎的服侍之下,留宿在家中。 于此同时,紫禁城的谨身殿中,朱元璋和朱允炆祖孙两人还在勤勉的批阅着奏折,朱元璋对朱允炆上次在酒宴上的表现不是很满意,知道他对藩王还是存在着很强的戒心,道:“允炆,朕问你一件事,七国之乱罪在何人?” 朱允炆放下手中的奏折,想都没想,站起来拱手道:“罪在七国诸侯,他们联兵作乱想要谋朝篡位,大逆不道。” 第二百五十七章 朱元璋的纠结 朱元璋没好气的抿了抿嘴,道:“错在景帝,若不是他信用晁错之言,执意削藩,那些藩王们也不会造反。你将来继位之后,要善待你的叔叔们,你们叔侄一心,共同保卫朕给你们打下的基业,这样以来,就没有谁敢动我朱家的江山了。” 朱允炆低着头,没有说话,他心里还是忌惮这些藩王的,尤其是像燕王、肃王这样的强藩,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君臣之礼,一见面就“允炆,允炆”地叫他,一点都不拿他这个皇太孙当干部。 朱元璋对这些事都了然于胸,他也明白朱允炆的顾虑,但是他还是想让朱允炆明白,以他的能力,独自掌握这么一个庞大的帝国是不够的,必须要有血亲之人帮助他,所以他一直都在努力调和他好和藩王们的关系,慢慢悠悠地拿出一个奏折,扔到朱允炆跟前,道:“这是你十四叔给朕的一份情报,你打开看看。” 朱允炆双手拿起奏折,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来读,越读眉头皱的越紧,这份情报是关于中亚的帖木儿的。 朱楧将帖木儿是为头号敌人,对他的一举一动自然是格外重视,早就派人将渗透到帖木儿帝国,将他的行动做了一次次汇总,写成了这个奏折。 朱楧在奏折里将最近几年,帖木儿灭掉的国家和他军队的大致数量做了一个说明,可以说是灭国无数,用兵数十万,更为重要的是,他还搞了一个蒙古人联盟的组织,日夜想着灭掉大明,中兴元朝。 所有的一切都让朱元璋十分地忧心,虽然他灭掉元朝的过程是很简单随意的,但朱元璋心里很清楚,若不是元朝内乱,窝里斗,他绝不可能这么轻易地赢得天下,因此他心里对蒙古人的势力还是很重视的,做了皇帝之后,还是不断地降低身价,一而再再而三的拉拢王保保,希望他能投降。 为此,还把王保保的妹妹邵敏郡主许配给他的二儿子秦王,姿态摆的相当不高,一点也没有他在国内时的一言九鼎,雷厉风行。 因为他知道,国内的这些人不管是平民还是大臣,都奈何不了他,他不高兴可以一杀杀一片,但是国外的蒙古势力依然很强大,除了瓦剌和鞑靼以外,还有帖木儿帝国、金帐汗国、察合台汗国等大势力,他们若是真的联合起来进攻大明,复兴元朝,真的够他喝一壶的,为此他开国之后不断地发动北伐,希望能彻底的解决蒙古问题,让他的后代免受这些人的威胁,只可惜没有成功。 可以说,蒙古人的一举一动朱元璋都很关心,因为这意味着他的江山是否能长治久安,他是一个实干家,是从最底层一步步干上来的,因此十分实际,他根本不相信儒家说的那一套,更不相信他们编写的史书,仿佛只要你这个皇帝按时上下班、少搞点女人、多重用文臣、多听他们骂骂自己你这个王朝就亡不了。 人家只要比你强就可以灭掉你,这是最简单的道理,跟你上不上班,搞不搞女人有什么关系? 他认为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那个什么帖木儿帝国就算没有大明的实力强,也不会差太多,更何况他还要搞什么蒙古人联盟,这对大明就是最大的威胁了,比哪里出现了水灾,哪里有几个毛贼造反要威胁大的多。 朱元璋看着朱允炆的样子,知道他的内心也开始担心起来,略微地舒了一口气,道:“允炆,若是这个帖木儿打过来,你一个人行吗?” 朱允炆将奏折放在桌子上,低着头,没有说话,但是脸色并不是特别好看,皇爷爷这话是什么意思,岂不是太看不起他了,凭什么说自己打不过这个帖木儿,只要自己像书上说的那样勤于政事,任用贤臣,怎么可能会被打败? 朱元璋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微微地叹了口气,道:“元朝虽然亡了,但是蒙古人的势力还是很大的,据朕所知,他们统治的国土面积丝毫不比大明小,所统治的人口也不比大明少,若是他们联合起来进攻你,你该怎么办?” 朱允炆抬起头,用无比坚定自信的目光看着朱元璋,似乎是在宣示他已经成年,有能力统治好大明朝,昂然道:“孙儿可以任用贤将去征伐他们,孙儿相信我大明还是有卫青和李靖的。” “那也可能是司马懿,是安禄山。”朱元璋加重了口气指点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外人你对他再好他也很难跟你完全是一条心。你的叔叔们虽然有人嚣张跋扈,但到底是家里人,血浓于水。你十四叔现在干的不错,你应该高兴,万一哪天那个帖木儿打过来了,也有他给你在前面顶着,他们两个交战一场,不管谁赢,都会受到不小的创伤,对你的威胁也就会降低。” 自古以来,外姓人功劳太大进而篡权的例子还是少数吗?朱元璋对此可以说是无比担心,外姓人若是夺了他的大明江山,可以说他的龙子龙孙们一个都跑不了。 朱允炆没有说话,将头又低了下去,他似乎觉得皇爷爷说的有些道理,可是那些藩王们就没有异心吗?他们可是老朱家的正根,造起反来更加名正言顺,对他皇位的威胁就更大。根据他的一些眼线报告,他的一些叔叔,在地方上多行不法,根本不拿朝廷的法令当回事,皇爷爷在的时候他们都这样,皇爷爷不在了,他们还会老老实实地对自己俯首称臣吗? 朱元璋看到他的这个样子,微微地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这个孙子对藩王的忌惮可谓是深入骨髓了,自己苦口婆心劝他跟藩王搞好关系,怕他也是左耳进,右耳出,更何况有那些儒家的大臣们撺掇,这孩子不会一上来就削藩吧。 想到这里,朱元璋心中微微地一怔,他深知元朝灭亡的原因是因为内讧,生怕他的儿孙们也会像元朝那样打来打去,最后被英雄豪杰趁机夺了江山,因此他才一遍遍的不厌其烦地跟他们将一家人要和睦的道理。 他对当年的太子朱标还有现在的太孙朱允炆讲的是皇帝要爱护藩王,要真正拿他们当手足,就算他们犯了错误,也不要轻易处罚他们,以免伤了皇家的感情。 而他对藩王们又是另外一番说辞,不断地劝导他们要尊重皇帝,要服从皇帝的旨意,一家人一条心,共同努力保卫大明的江山,将他所提倡的“亲亲之谊”进行到底。 看这样子,朱允炆怕是多半没有听进去啊。朱元璋的心里闪过了一丝担忧,生怕他的孙子自以为是,盲目削藩,进而引起天下大乱,若是这个时候,有人趁机浑水摸鱼,摸了他大明的江山,那他辛苦一生所创下的基业岂不是呜呼哀哉?向朱允炆招了招手,道:“允炆,你过来一下。” 朱允炆不知道老朱突然叫他是为什么,但还是十分乖巧地走向前去,道:“皇爷爷。” 朱元璋伸出长满老茧的手在朱允炆的后脑勺上摸了几下,感觉他的后脑不太圆啊,按照迷信人的说法,这种骨相的人很难守住富贵,莫非他真的做不了太平天子?朱元璋的心中开始犹豫了起来,虽然他已经犹豫过很多次了,但这一次是最强烈的,面无表情地对朱允炆说道:“朕累了,扶朕回去休息吧。” 朱允炆懵了一下,不知道朱元璋摸他的后脑勺是什么意思,看了看朱元璋,最终还是忍住不敢问,乖巧地将朱元璋扶到了屋内休息。 人不服老总是不行的,老朱一穷二白打天下,天不怕地不怕,谁都奈何不了,唯独这岁月,是他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的。到底是老了,精力不如从前了。 朱元璋躺在床上的动作都有些吃力,躺平之后,对朱允炆说道:“你也累了一天了,早点回去休息吧。你十四叔难得回来一趟,没事就跟他多走动走动。” 朱允炆十分乖巧地作了一揖,道:“是,孙儿遵旨。”然后,缓缓地走出殿外。 年纪老迈的朱元璋躺在床上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觉,他行吗?他行吗?朱元璋不止一次地在心里问自己这个问题。 朱允炆人很聪明,孝顺,也爱读书,本来是个很好的苗子,深得老朱的喜欢,可是立他为储君之后,他动不动就要求削藩,好像跟他本是同根生的叔叔们是他的阶级敌人似的,一点都没有领会朱元璋本人设置藩王的目的。 他还是太年轻啊,太天真,以为照着书上写的去做就可以长治久安,做一个千古圣君,可是他不知道,书是谁写的?都是那些文人写的,他们在写书的时候难免会夹带私货,宣传自己的作用,让君王认为他们很重要。 所以,书上贤明的君王都有这么一条,知人善任,礼贤下士,一见到稍微有点本事的人恨不得跪下来求他来做官,文王拉车八百步,三顾茅庐,多好听的故事啊。仿佛不这么做就成不了大业,就要失败一样。 其实是什么怕是很难说了吧,谁不想做官一展抱负啊,谁愿意守着一个草庐过一辈子?乱世之中君择臣,臣亦择君是不假,但无论什么时候,资本方都是占据优势的,只要你手里握着资源,就不缺有才能的人投奔你。 后世的大企业中,哪个董事长会死乞白赖的求一个业务不错的人,你想走就走,这活也不是你一个人能干,你走了之后,我再从新找一个罢了,想借此抬高身价,要求不过分可以,要求过分了免谈,钱永远比人才重要,没钱谁会给你卖命? 就拿起点中文网来举例,自从起点成立以来,有多少大神出走了?有的还是有着相当影响力的至高神,但是他们走一批,起点就会造一批新的大神,因为它有强大的以支持正版阅读的付费读者为主的资源,有专业的编辑团队管理这些资源。因此,只要你有两把刷子,它就有能力把你捧成大神。大神走了那么多,阅文不一样上市了? 曹操能有良将千员不是因为他会死乞白赖的求人,而是他的屯田之政和民政搞得很好,地盘稳固,粮草充足,人口繁多,手里的资源多,人们就会纷纷投奔他,好希望可以攀龙附凤,实现自己的价值。 毕竟人家提着脑袋跟你打天下要的是富贵,而不是你的繁文缛节。 朱元璋对文人也很不尊重,刘伯温是他绑来的,著名的浙西四贤在他的集团里也没有多重的地位,不也一样赢了? 历史上礼贤下士这一点做的最好的怕是要属李世民了,不过他也不是发自内心的,因为他的底子实在是太黑了,他又很在乎史书中对他的评价,因此不得不去压着性子,讨好这群文人,以求换取他们对自己的歌功颂德。说白了,是交易而已,而那些文人也正好利用这一点,将他塑造成千古圣君,顺便说一句他之所以是千古圣君是因为礼贤下士,好给朱允炆这样的小白皇帝洗脑,让他们继续重用文臣,借此抬高文臣集团的身价。 这帮人的心眼儿真是坏啊。朱允炆这么天真的人怎么可能玩的过他们,别说是朝中出现王莽、杨坚之类的人物,就算是再出一个胡惟庸,他搞得定吗? 朱元璋对此深表怀疑,怕是这个皇太孙被人家卖了还会帮人家数钱吧。 将自己的江山交到他的手里合适吗?朱元璋又一次动了易储君的心思,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动这个心思了,但是他想了又想,最终还是决定放弃这个念头。 不是因为什么深谋远虑,也不是出于对宗法制度的维护,而是出于感情,对前太子朱标的感情。 朱元璋是帝王,是雄才大略,同时也是史上最凶残的帝王之一,但他也是人,是人就有感情,他对别人的感情虽然很单薄,但是对他的儿子们,尤其是太子朱标的感情却是情深义重,无以复加。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 第二百五十八章 面见朱元璋 ps:回来了,但是存稿耗的差不多了,尽量下周一恢复六千字。 朱元璋心里清楚的很,他现在若是废了朱允炆,就无法再立朱标一系的人做皇位继承人。 朱允熥首先可以排除,先不说他资质一般,不受朱元璋的喜欢,单说他的接班班底——蓝玉一伙已经被老朱杀干净了,把皇位交给他,他拿什么统治帝国?皇帝不是你坐在龙椅上就万事大吉,你也得有自己的班底,得有人开会的时候替你说话,能忠实地执行你的命令,去怼反对你的人,甚至去跟他们干架。 朱允熥在这一点上已经没有优势了,短时间内很难再组建自己的班底,更何况他的母亲是常氏,他若是上台了肯定会为因蓝玉案而受到牵连的常家翻案,说不定会连他舅老爷蓝玉的案子也翻过来,那朱元璋费了半天劲炮制的蓝玉党案岂不是成了自打脸? 除了朱允炆和朱允熥以外,朱标还有几个小儿子,但是年纪都太小了,鼻泣都没擦干净,拿什么治国。朱元璋已经快七十岁了,他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几天,他哪里还有时间去重新培养一个娃娃做接班人。 因此,若是废了朱允炆,就必须要立其他的藩王为太子,那这样以来,朱标一系的人该怎么安置?新君继位之后,会不会因为忌惮他们这一系的人而痛下杀手?就算新君有良心,不对朱标的后人下手,但是朱元璋就能因此安心吗? 他不能安心,这样做他会觉得自己对不起朱标。前文说过,朱元璋是个伟大的父亲,伟大的父亲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就是不会做对不起孩子的事情。 朱棣也好,朱楧也罢,他们就算是再优秀,说到底还是个庶子,自己给他们封王,让他们能有一块自己说了算的地方,已经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 朱元璋可以拍着胸脯讲,他没有丝毫对不起他们。但是,朱标不一样,朱标是嫡长子,按照古人的观念,生下来就是要继承皇位的。而现在,他把原本属于朱标的皇位给了别人,他的心里会觉得对不起朱标。 朱标若是不学无术,为非作歹也就罢了,他废了朱标心理上还能说过去,但是朱标偏偏又很仁厚,很懂事,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对兄弟们也很好,他实在是找不出理由来说服自己将原本属于朱标的天下给了别人。 他也是个人,不是没有感情的机器,出于对朱标的慈爱和愧疚,他又一次压制住了自己易储君的念头。 “标儿啊,标儿。”朱元璋躺在床上,老泪纵横,喃喃地念道,心中又泛起对朱标无限的思念。 罢了,罢了。朕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都做了,最后弄成什么样子,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反正朕的责任已经尽到了,可以说对他们兄弟几个都问心无愧了。 朱元璋又微微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地闭上眼睛,沉沉地睡了过去。 朱楧已经差人去渠记货源将他相亲的事告诉渠忠信了,相信渠忠信等人不会让他失望,他不愿意告诉那家人他是肃王,因为人家本来就是躲着皇家的,万一知道他是皇家,那把人吓跑了怎么办?上哪再去找这么一对水灵的双胞胎啊。 再说了,老朱马上就要选秀了,让他知道自己挖他的墙脚,那他还不得吃了自己? 但是,令朱楧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朱元璋还是知道了,毕竟这是京城,是他统治力量最强的地方,虽然锦衣卫被废除了,但是但他眼线还是很多,可以说是遍布京城,这些日子以来,朱楧的一举一动,都有人向他报告。 这一天上午,朱元璋召朱楧前来觐见。朱楧穿戴整齐走到谨身殿,向他纳头便拜道:“儿臣参见父皇,父皇万岁,万万岁。” 劳模朱元璋还在批改奏折,见到朱楧来了,将手边的奏折往桌子旁边一放,道:“起来吧。这几天玩的怎么样?” 朱楧缓缓地站起来,嘿嘿一笑道:“承蒙父皇关照,儿臣在京城里玩的很开心。到底是我大明的都城,其繁华程度不是其他的地方可以比的。” 朱元璋微微一笑,斜靠在龙椅上,看着像是漫不经心,但说出去的话听着却很严肃,道:“听说你又纳了一房妾,还见了一个读书人?” 朱楧顿感浑身一冷,老朱的眼线也太牛了吧,把自己这几天的行踪摸的死死地,更为重要的是,他自己一点都没有察觉,心下顿时有一点慌乱,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这样的事虽然算不得什么大事,但老朱要是深究起来,挨两句骂是少不了的,定了定神后说道:“儿臣知罪。” 在朱元璋面前,强行解释或者是装逼肯定会死的很惨,这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好糊弄的人,没有之一。 没想到朱元璋没有丝毫怪罪他的意思,面无表情地说道:“这不是什么大事,你也用不着告罪。你上的那个关于帖木儿的折子朕已经看了,你认为该如何对付这个人?” 朱楧这才松了一口气,他也明白了,朱元璋心里不是不怪他,而是现在用得着他,所以不再计较这样的小事,这便是时势造英雄,若不是老朱需要他来挡着那个吊炸天的帖木儿,今天肯定也不会对他这么客气,作了一揖道:“据儿臣所知,那个帖木儿军力强大,有数十万众,而且还装备着重炮,火器不亚于我大明,十分难以对付。不过,儿臣以为,只要儿臣凭险据守,严阵以待,再加上父皇的天威,他也奈何不了我大明。” 他说的也是实话,只有把西北严峻的形势毫不保留的说出来,朱元璋才会更加重视他,才会答应他接下来的请求。 果然,朱元璋听完后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他登基近三十年来,该打的都打了,该服的都服了,除了两个国家以外,第一个是日本,这个岛国虽然不值得他费力征讨,但是要想灭掉大明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他对日本很放心。 第二个就是这个帖木儿了,他不但扣押了大明的使臣郭骥,还屡次对他进行羞辱,很明显不把他的大明朝放在眼里,再加上听说他又搞了个蒙古人联盟,时刻想着推翻明朝,重建大元,就不得不引起重视了。 因为这是个不小的威胁。单论此时帖木儿帝国的军事实力来看,就算打不过明朝,也会使明朝遭受不小的创伤,万一这个时候再有谋个野心家趁虚而入,那岂不是很麻烦?朱元璋对这个帖木儿已经是十分忌惮了。 从史料中看,以帖木儿为代表的西域蒙古诸部对明朝和朱元璋的态度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老朱刚刚登基,派遣使者晓瑜四方——从今天开始,中国的天变了,朝代不再是元朝,皇帝不再是元顺帝,而是我朱某人的大明朝,你们要认清形势,早早过来归顺。 这个时候,明军对残元势力节节胜利,因此朱元璋发出的诏书的口吻也相当强硬,不过西部诸国并不感冒,只有很少的几个效果派遣使者前来。 因为这个时候,明朝虽然在长城内的统治趋于稳定,但是塞外蒙古贵族的势力仍然很庞大,他们还时刻伺机反攻明朝,希望能恢复大元的江山。因此,虽然朱元璋表现的很强硬,但是西部蒙古诸部并不害怕他。 第二个阶段是蓝玉发动捕鱼儿海之后,明朝一举灭亡北元,元朝作为一个王朝彻底终结,这场战斗深刻的震惊了其他的蒙古王朝,他们开始畏惧明朝的势力,黑的儿火者和帖木儿先后向明朝派遣使者,表示承认明朝的大哥地位。 第三个阶段是帖木儿经过一系列的战争,相继打败金帐汗国、奥斯曼帝国、印度的德里苏丹国后,势力急剧膨胀,野心和信心也陡然增长,开始看轻明朝,不再向朱元璋朝贡,甚至还相继扣押了朱元璋派过去的使者傅安、郭骥等人,并且屡次侮辱,对明朝的敌视态度十分明显。 目前的帖木儿就是处于这个阶段,势力大增,风头正健,并且敌视明朝,还搞了一个蒙古人联盟企图灭了朱元璋中兴元朝。 一向以稳健著称的朱元璋对这样的一个敌人不会不重视,所以肃王朱楧在他心中的地位也就逐渐重了起来,因为他需要朱楧来帮他打帖木儿。 朱元璋听完朱楧雄心万丈的报告后,沉着脸,面无表情地问道:“你现在手里有多少兵马?” 老朱直接问他,朱楧自然不敢不说,虽然他有意隐藏实力,但是也得说的差不多点,若是被老朱发现自己在骗他,那岂不是要吃不了兜着走,冲着朱元璋作了一揖,道:“回禀父皇,儿臣现在有兵马一十三万,如果打起仗来,倾全国之力可以募兵到二十万人左右。” 朱元璋的眉毛向上挑了挑,没想到肃国发展的这么快,短短地三年时间已经有这么强的实力了。这十三万兵马对于大明一百二十多万的总兵力来说虽然很少,但是朱元璋知道,他这一百二十万大军只是账面上的数字,说白了是军户的数量,真要是打起来,他是不可能出动这么多大军的,光是粮草的压力就能把他压死。而且,他一向行事稳健,不管跟谁打,都不会把老本都压上,因为战场上什么都不好说,不是你人多就一定赢的,万一要是像陈友谅、苻坚、曹操、袁绍这些人一样遇到点意外,那可能就是崩盘的节奏,将来很难翻身了,道:“你的兵力也可以,不过那个什么帖木儿真要是搞成了蒙古人联盟,那你这些兵力是很难应付的,你还有北面的瓦剌和西面的回鹘要对付。” 朱元璋不愧是一寸一寸打下江山的皇帝,账算得很清楚,只不过他不知道的是,朱楧已经打算收拾瓦剌和苟延残喘的回鹘了,因为肃国的火绳枪和罐头已经研制的差不多了。 不过这些事是肯定不能跟老朱说的,朱楧摆出了一副虚心求教地表情,道:“多谢父皇指点,有父皇在儿臣身后,贼人虽然多,但是儿臣也不怕他们。儿臣一定竭尽全力替父皇守好西北。” 朱元璋看了看这个这几年声名鹊起的儿子,心中略感安慰,还有什么能比儿子能为他分忧而使得这个老人欣慰的呢,但是他还是不放心,毕竟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那个帖木儿真的很厉害,他不敢确定自己的这个年轻的儿子是否能战胜他,道:“你有这份孝心很好,朕辛辛苦苦为你们打下的江山,你们兄弟叔侄几人要精诚团结守好这份家业。帖木儿要是打过来,你的肃国是首当其冲的,朕允许你跟他交战的时候,可以调集庆王、蜀王、秦王的军队。当然,这要得到皇帝的首肯。” 朱楧听到这话心脏砰砰直跳,激动之情实在是难以抑制,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可以和朱棣平分沿边兵马的控制权,对肃国的发展大大有好处,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朱楧不是傻子,立即跪下叩头谢恩道:“多谢父皇体谅,儿臣一定尽心尽力,为父皇和太孙守好西北。只是,儿臣还有一事相求。” 朱元璋的眼睛里精光一闪,还有什么要求?不过他既然话已经说出口了,也只能由着他把话说下去了,道:“你有什么事?说吧。” 朱楧抬起头,拱着手,不失时机地说道:“儿臣想把母亲接到肃国好好奉养以尽孝道,还望父皇恩准。” 这孩子还真会找时候伸手,朱元璋的嘴角挂起一丝冷笑,将他的母亲留在这里有什么用呢?宠幸就免了,自己早就不喜欢她了,扣为人质要挟肃王?别傻了,朕活着的时候肃王肯定不敢造反,就算朕死后肃王造反,新皇帝还真能把他的母亲杀了?那可是允炆奶奶辈的人啊,他就不怕被唾沫星子淹死? 第二百五十九章 回国 再说了,如果肃王诚心想要造反,那就算扣下他的母亲也没有用,为天下者不顾家,当年刘邦还想吃父亲的肉呢,一个枭雄又怎么会为了一个人而放弃天下? 这个顺水人情就送给他吧,朱元璋冷哼了一声,缓缓道:“你有这份孝心是好的。朕批准你的请求,这次回肃国就把你的母亲带上吧,到了肃国要好好奉养她。” 朱楧大喜过望,叩头道:“多谢父皇恩典,儿臣替母亲谢谢父皇了。” 朱元璋微笑着摆了摆手,道:“好了,好了。一家人就不要整这些虚的了,你退下吧,朕累了,要休息了。”说完,打了一个哈欠,看来是真的累了,不是故意赶朱楧走。 人上了岁数,不服老就是不行啊。 朱楧恭恭敬敬地给朱元璋磕了一个头,道:“儿臣告退,万望父皇保重龙体。”随后,恭恭敬敬地退出了谨身殿。 这次面圣收获还是蛮大的,不仅能迎回母亲,还能节制秦王、庆王、蜀王当地的兵力,可谓是一举两得。 不过朱楧并没有被这一切冲昏头脑,他知道,他能获得这一切并不是因为朱元璋宠爱他的缘故,老朱要是宠爱他,他就没有必要整天这么操心了,做个混吃等死的藩王多好。 他知道,朱元璋之所以对他这么好,完全是帖木儿帝国带给他的压力,坦白来说,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明朝威胁最大的就是这个帖木儿帝国了,而且他已经对大明释放出了明显的敌意。 说白了,就是老朱现在需要自己,才会破天荒的答应自己这么多要求,给自己这么多好处,这就是时势造英雄,若是放到平常时候,自己敢跟老朱提这些个要求,肯定会被他骂的狗血淋头。 朱楧也就欺负朱元璋是明朝人,不知道历史上这个帖木儿在东征的时候就死了,压根儿没有给明朝造成什么压力。这些事,朱楧当然不会告诉朱元璋。 当然,他也不会因为这些事就掉以轻心,因为他知道,他所经历的历史已经跟原来的历史脱节了,之前没有打,不代表之后不会打。 朱楧回到家里后,首先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母亲郜氏,郜氏简直是喜出望外,她做梦都没有想到朱元璋会答应儿子的请求。 这个皇宫对她来说是冰冷的,她早就不想待了,这个世界上只有她的儿子可以牵动她的情绪,她做梦都想跟儿子在一起,没想到这个愿望会在今天实现,看来她每天吃斋念佛还是有好处的。 接下来,就是双胞胎姐妹花的事情了,这可是他此次回京遇到的最爽的一件事情了,渠忠信那边已经都布置好了,想必不会出什么纰漏,接下来就是坐等收获的季节了。 朱楧依照双方约定好的时间来到了客栈,客栈掌柜一见他过来,立即笑脸相迎,将他引到了雅间,看这样子是信了,笑道:“公子今日一个人来啊?” 朱楧随意地坐到了椅子上,笑道:“她有些不舒服,我把她送回去疗养了。敢问令兄弟是做何营生的啊?” 客栈掌柜笑道:“都是普通的农户,日子过得也比较紧吧。” 这个答案没有出朱楧所料,明朝为了防止外戚专权,所有的秀女都是从民间选举,而且从事商业等行业的还不在考虑范围之内,所以大部分都是出身农家。 朱楧也暗中调查了那家人的背景,知道那对双胞胎还有两个哥哥,都是骁勇有力之人,而且平时除了干活武功练得也不错,只是没有什么门路,空有一身武艺却无用武之地。他对于骁勇之人特别喜爱,这两个人用好了,那就是他的郭英兄弟,因此起了招揽之心,道:“在下在西北也颇有产业,不如请掌柜的跟他们家说说跟我一起去西北发展,总好过在这里受穷。” 掌柜的对朱楧的这个提法也颇感意外,像他这样愿意帮助老丈人家的倒是很少见,眼睛转了转,笑眯眯地对朱楧说道:“公子肯带他们家那自然是再好不过,我想他们是不会拒绝的。” 艳遇的事算是告一段落了,这段时间我们的盛庸盛大才子也在旅馆里纠结了很长时间,纠结是因为选择,他现在就面临着两个选择,第一个是继续留在这里考科举,等着哪一天撞大运鱼跃龙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第二个是跟随肃王去西北,可以立即做官,不用再过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但从此距离自己出将入相的梦想就越来越遥远了,很有可能这一辈子都实现不了,毕竟他再能干也是个庶子,是个藩王,永远成不了皇帝。 经过这几天思前想后的纠结之后,盛庸还是决定走第二条路,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穷,他已经三十多岁了,人生已经过去了一半,不敢再赌了。他知道,肃王马上就要回封国了,下次再来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来了之后,还记不记得自己也很难说。这个机会若是错过了,万一朝廷不录取自己,那自己这一辈子岂不是要在穷困潦倒中度过了?想到自己七十多的老母和十来岁的幼子,以及自己满腹的才华和胸中的抱负,盛庸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与其就这样埋没在社会的最底层,倒不如去肃国博一把,就算不能青史留名,好歹也能混个一官半职,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谋出一条出路。 决定了之后,盛庸当场向朱楧表示了愿意去肃国之意,朱楧自然是乐得接纳,先安排他到渠忠信的店铺报到,等到一切准备就绪之后,随着大部队一起开拔回肃国。 转眼间已经到了洪武二十九年,朱楧已经在金陵待了几个月了,这几个月以来,除了拜见老朱、朱允炆、郭宁妃等重量级人物以为,朱楧主要的时间就是打理自己的生意。 这段时间,他的各种生意都上了轨道,不过他们也是有区别的。烤鸭店和重庆火锅还好说,好吃的东西人们都不会拒绝,已经问世就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但是他所开设的娱乐业就颇具争议了。 京城内的一些纨绔子弟、登徒浪子自然对朱楧培训的舞团兴趣颇浓,这种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视觉冲击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刺激,他们每天都成群结队,吆五喝六地前来捧场,打赏了大把的金钱,以求能和这些异域舞娘做一些研究性质的工作。据说还有人为此而倾家荡产的。 但是,以方孝孺为主的一些儒生对此则大力批判,认为那些女人的舞蹈实在是太过露骨,太过撩人,就算是身陷青楼也不能如此堕落,也得端着点架子。 朱楧实在是不理解这群人的想法,都已经做了婊子了,还立什么牌坊,反正都是出来卖的,还将什么淑女不淑女?只要能哄客人开心不就行了?不过,想想这类人的一贯所作所为,也不难理解,毕竟他们就是这样一类人。 对于儒生们的这类风言风语,朱楧一概不去理会,干什么都会有人黑你,写个小说也会有不好黑子留差评,整天纠结这样的事,还不得把自己给累死? 这一天晚上,几个读书人打扮的年轻人相约秦淮河,一起结伴去了朱楧开的场子,其中一个人摇头晃脑的说道:“文远兄,你为何约我们来这里啊?你不是和你的老师方孝孺先生一直批判这个地方吗?” 文远兄拿出一把扇子来摇了摇,虽然天气还很凉爽摇扇子容易感冒,但是自古就有人要风度不要温度,不拿出扇子来摇两把,怎么体现读书人的风采,笑道:“我今天就是想亲自来看一看,这里的歌舞能伤风败俗到什么地步,也好接着写文章批判。” “言之有理,文章取自于所见所闻,文远兄果然是我辈楷模。”其他几个青年相继奉承道。一行人随即走进了这个大型的娱乐场所。 “几位先生里面请。楼上还有位置。”跑堂的小厮见到有客人来,立即上前招呼道。 “给我们摆一桌好酒,找一个视线好的位子,少不了你的赏钱。”文远兄十分大气的说道,作为今科状元,他真是豪气十足。 “好嘞。包您满意。”跑堂的小厮依言将他们带到了二楼视线极好的位置,然后扭身离开,招呼其他人十分殷勤地为他们上菜。 今天晚上有大型的歌舞表演,这里已经坐满了人,都在等着晚上能大发淫威。 “这些人终究是凡夫俗子,一见到女色就如此控制不住,如何成就大事?”文远兄十分不屑地撇撇嘴道,手里的扇子依旧摇着。 “文远兄所言极是,沉迷于温柔乡之中,岂是大丈夫所谓,想必过了今晚,文远兄的妙笔又可以写出好文章了。” “是啊,是啊。我们等着膜拜文远兄的大作。”众位青年又是马屁一顿乱拍。 “咚!”地一声锣响,现场瞬间安静了下来。舞台上,一个中年模样的主持人扯着嗓子大喊道:“承蒙各位捧场,今天晚上咱们这里的女团将会连跳十五支异域的舞蹈,还请诸位多多捧场,多赏美人们几个研制水粉钱。” “知道了,知道了。她们跳的好,我们自然会给赏钱。” “别废话了,赶紧开始吧。” 底下的观众开始不耐烦起来,不管是之前看过或是没有看过舞蹈的人,都不约而同的叫嚷起来,他们已经急不可耐了。 文远兄和他的小伙伴们频频摇头,感叹世风日下,堂堂帝都中的人怎么会喜欢这种低俗的文化艺术。 “好了,吉时已到,我们开始了,有请姑娘们上台。”主持人激情满怀地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 随即,六个身穿现代性感服装的绝色佳人鱼贯而入,登时惊的满堂喝彩。文远兄的虎躯也微微震了一下。 这六个丽人给现场的观众打过招呼后,便开始了她们性感撩人的表演,立时激起了一层又一层的欢呼。 跳到第七支舞蹈的时候,现场的气氛达到了最高潮,隐隐有些失控的苗头。 “文远兄,文远兄,你怎么了?”“你不要这样文远兄。” 眼见这位刚才还傲气十足的文远兄竟然也跟底下的那群纨绔子弟一样,吹着口哨,站起身来,卷着袖子欢呼:“我爱你们,我爱你们!我要让你们给我生猴子!” “文远兄,你清醒一点。”“文远兄,你是当今大贤方孝孺先生的得意弟子啊。” “你可是今科状元啊!” 同伴一连串的呼喊,也无法将这位已经沉迷进去的文远兄拉回现实。 在京城住的时间已经不短了,该是辞行回国的日子了,更何况该办的事都已经办了,此时回国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朱楧向朱元璋和朱允炆告辞之后,就带着渠忠信、盛庸等人,侍奉着自己的母亲,浩浩荡荡的返回肃国。 在船上的时候,那对双胞胎和她们的家人才知道这个化名为渠忠信的年轻人竟然是大名鼎鼎的肃王。 朱楧早就知道了这对双胞胎姓赵,姐姐叫赵晓婉,妹妹叫赵晓琪,自然不客气的将她们收入房中。 “晓琪,过来让寡人亲亲。”朱楧喝了点酒,眯着眼,醉醺醺地说道。 “大王又搞错了,臣妾是晓婉。”赵晓婉嘟着嘴,一屁股坐到朱楧的怀里道。 这两个人长得太像了,只能通过衣服来区分,要是穿的衣服一样,根本就不知道谁是谁。一次御两人,还是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姐妹,这种感觉要多爽就有多爽,真是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有这个境遇。 管他姐姐妹妹,全都是寡人的爱宠! 有新加入的两位丽人的陪伴,朱楧的旅途自然不会寂寞,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肃国。众人下船乘车,没多久就到了肃国的都城——敦煌。 敦煌自从被朱楧定为都城之后,城墙又加高加固了不少,他是一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自己住的地方,一定要百分之百确保安全。 第二百六十章 罐头和火绳枪 这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虽然比不上京城繁华,但是由于外国商贾众多,也别有一番气象,感觉真的就像史书中说的万国来朝一样。 郜氏从马车中探出头来,看着敦煌这一副熙熙攘攘地景象,内心里生出十足的自豪感,笑道:“楧儿,这就是你治理的国家吗?” 朱楧骑在马上,意气风发的笑道:“是啊,母亲。这就是孩儿的国家,是我们真正的家。在这里,母亲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郜氏喜极而泣,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这么有出息,可以替她遮风挡雨了,笑道:“好,好。有楧儿这句话,别什么都让为娘高兴。” 朱楧的这次回国与以往不同,不仅本尊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太后,群臣和后宫自然是十分隆重的接待。 郜氏生性淡薄,不想干预朝中的政事,更何况,她对自己的儿子有信心,认为他可以做的比任何人出色,不需要她在一旁指手画脚,跟群臣见了面之后,就跑到后宫抱自己的孙子去了。 朱楧这才除了带回来盛庸这个历史上有名的将领之外,还带回了那对双胞胎的哥哥——赵勇,赵廉两位战将。这样的人才自然不能浪费,立即给他们安排了职务。 赵勇赵廉不必说了,本身武艺不凡,妹妹又是大王的爱宠,上去给了个千户没有人说什么。但是,盛庸就不一样了,本来是个书生,一天战场没有上过,让他贸然去做军官,怕是很多人不服气。 可以想象,若是盛庸大人将来和他的下属起了争执,在痛骂对方的时候,对方肯定张口就是一句:“老子打了多少年仗,你懂个屁”之类的荤话。威信真的很难建立。 因此,朱楧只给了他一个练兵使的身份,让他参与训练刚刚成立的神机营,以便在练兵之中锻炼他的能力,以资国用。 火绳枪在朱楧的亲自催促与督导之下终于研制成功了,而且已经量产了五千多支,这五千多支火绳枪是严格按照朱楧的制度制造的,上面都刻有负责工匠的名字,保证绝对不会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 这一天上午,朱楧秘密来到了位于哈密天山腹地的秘密军工厂,专门前来察看火绳枪的试炼进程。 这些可由单兵操作,射程达到一百多米,射速可达到三分钟发两发的火绳枪一经问世,便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尤其是擅长使用火器的李勉,一眼就看出了这类武器非同小可,绝对可以大大提高火器的战斗力,提高他们火器营的地位。 因此,这些东西一出来,他就揽在自己手里,左摸摸,右看看,爱不释手,立即组织善用火铳的士兵,前来学习使用这些火绳枪。 对于,火绳枪的训练标准,朱楧早就规定好了,那就是在八十步以外立五尺高、二尺阔的木牌,三发一中,或者是十发七中为精。这是后世的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写的练兵方法,朱楧虽然没有看过这本书,但是戚将军的练兵方法以及被后世的明穿小说用烂了,他也看过几本,对此也还有点印象。 朱楧将这五千多火绳枪兵分为了两部分,分别有李勉和盛庸各训练一部,到时候看他们谁训练的成绩好,就将这批火绳枪士兵拨给那人使用。 盛庸见到这些火绳枪后也是大为惊讶,转而大为喜欢,他差点欢呼地叫起来,他感觉自己来肃国是选对了。 因为历史上的盛庸是以擅长使用火器闻名的,他对火器也颇有研究,研究的多了,就有了感情。平心而论,盛庸对火器的热忱丝毫不输李勉。 像王虎臣那种一打仗就往前冲的将领,最喜欢的是宝刀和宝马,见到这两样东西,简直比见到他自己的小妾还要激动。 而像李勉和盛庸这样偏爱火器的将领,最喜欢的当然是各种各样的火器了,要是让他们看见了犀利的火器,那不争个头破血流才怪。 听到朱楧的命令后,他们就分别带着自己的手下开始加紧训练,督促的标准相当严格。盛庸想靠着这个机会向王上露两手,李勉不肯被新来的比下去,二人你追我赶,谁也不肯松懈,短短几个月,就将火器部队训练的有模有样。 这一天,就是朱楧定好的考察他们的日子。 天山腹地的一处盆地内,朱楧端坐在大将台上,西风烈烈,意气风发,特意穿了一身鲜明的甲胄,看起来英勇无双,用无比威严的口气问道:“二位将军,都准备好了吗?” “末将准备好了,请王上示下。”分立在台下两边的盛庸和李勉分别向朱楧抱拳答道。 “那就开始吧。”朱楧淡淡地对侍立在旁边的一名传令兵说道。那名传令兵听到朱楧的命令之后,机械的挥了挥令旗,不远处的鼓手就敲起了振奋人心的鼓声。 “咚咚咚。”很明显,这一套动作,他们已经不知道演练过多少次了。 “末将遵命!”盛庸和李勉顿时热血沸腾,建功立业的机会到了,纷纷向朱楧抱拳,大喝道。 火器的考核无非就是三个方面,第一个是准确度,这是火器的基础,说的再天花乱坠,打不准也是白搭。 第二是射速,毕竟这个时候的火器还不是半自动武器,一扣扳机一梭子子弹就打出去了,要想形成密集火力对敌军造成重大伤亡,手速是必须要练的。合格的标准就是三分钟打出两发有质量的子弹。 第三是射手的心理素质,这个年代的火器还很不发达,无法对冷兵器形成绝对的优势,所以才会采取三段击这种模式来保持火力的持续性,否则就直接像港片中的飞虎队那样拿个盾牌在前面一顶,直接站成一排突突对方,多过瘾! 火绳枪虽然犀利,但异族势力也不是傻子,打几次也就能摸到对付这种武器的门道儿了,说白了,它的短板还是在射速上面,开了一枪之后,没有办法立即开第二枪。 因此,有经验的异族将领就会在火绳枪的射程之外,采取叫嚷、挑衅、张牙舞爪等行为,给明军的火绳枪射手施加心理压力。如果明军的火枪手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临阵胆怯,敌人稍微一施加压力就会压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恐慌而开火。 这个时候射出去的弹丸是打不中敌军的,而敌军就会趁着明军刚刚开完第一枪,来不及开第二枪的间隙冲过来,冲破明军的阵型,给明军造成巨大的杀伤。 所以,玩火器的将领都有这么一个规矩——无令不得善发,遇贼至百步之内,听到指挥官放铳之后,士兵才可以放铳,否则严惩不贷。 但是,战场跟训练场完全是两个地方,在战场上,面对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敌军,士兵们很难做到从容应对,个别心理素质差的,提前放铳不是什么新鲜事,因此,在平时就有必要加强火枪兵的心理素质训练。 “第一队!放!”主持考试的考官令旗一挥,大喝一声。 “嘭!”“嘭!”“嘭!”一排密集地枪响过后,一颗颗弹丸从火绳枪的枪嘴里射出,纷纷飞向了八十步以外的木牌。 “第二队!快!”考核官又下了一道命令。第一队士兵纷纷后撤到后面去装弹,由第二队士兵迅速地添上位置,然后射出手里的弹丸。 这样可以既比射速又比精确度,最后看谁射中的弹丸多就算谁赢。 一轮比赛下来,李勉和盛庸二人的成绩差不多,这倒是让朱楧很意外,他本来以为盛庸是青史留名的战将,成绩怎么着也得比李勉好一点,不过看来是他想错了。 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啊?盛庸青史留名是因为他有这个机会,这并不表示他就一定可以碾压对手。 枪手都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只要资源充足,弹药管够,训练得法,谁也可以练出一支精兵。 一个人要想成为神枪手必须要天赋,但一支部队要想成为精锐的神枪手部队,只要有充足的资源再加上刻苦的训练即可。毕竟不可能所有人都是天才射击手,就算是有一两个天分好的,平均到里面也就显不出来了。 至于心理素质的锻炼,朱楧也有他得天独厚的优势,那就是天山和祁连山内部的广阔天地。 这些地方都是无主之地,在明朝初年都是野兽出没的未开发的领地,用狩猎的方式来锻炼部队的心理素质简直是再好不过了,还可以改善部队的伙食。 在明军犀利的火绳枪的攻势之下,天山内部的各种野兽简直是叫苦不迭,刚一开始看到明军还那么回事,到后来只要是见到人进来,就会吓得抱头鼠窜。 对此次火绳枪的演练朱楧大体上还是满意的,盛庸和李勉二人并没有分出高下,朱楧干脆就将火绳枪部队一分为二,分别交给他们两个指挥,这样也可以起到互相制衡的作用,避免某一个将领权力过大,不好指挥。 看完火绳枪之后,最让朱楧关心的自然就是罐头的生产问题了,这可是他征服草原的杀手锏,是利器啊。 好在胡匠头等人没有让朱楧失望,在朱楧的指导之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奋战,他们终于研制出了第一批罐头,而且已经保存了三个月了。 三个月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在古代一份熟食保存三个月简直是无法想象的存在,朱楧决定亲自看一看这批罐头的保鲜情况,如果质量过关的话,就可以施行量产了。毕竟现在是手工业时期,无法做到工业文明时期的大机器化生产,所以这罐头还是越早量产越好,迟了的话,等自己真正想用的时候怕是就来不及了。 “这些就是你们生产的罐头?”朱楧随手翻动着胡匠头等人摆在仓库里的罐头说道。 胡匠头连忙走上来,一拱手,道:“启禀王上,这正是小的们研制的罐头,有不足之处还请王上指正。” 朱楧将一个罐头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老半天,靠,这东西真是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胡匠头人也真是的,做好的东西也不琢磨一个包装,不知道现代的营销理念吗?算了,反正也是供给军队用的,长什么样无所谓,严肃的说道:“把它打开。” 一名士兵走上前来,双手恭敬地接过朱楧递过来的罐头,然后掏出匕首,一下子将它撬开,再一弯腰,双手呈给朱楧请他过目。 朱楧斜着眼看了看里面装的猪肉,将手伸进去拿出一片来看了看,还不错,还样子品质保持的不错,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算了,这可是大明的第一个罐头,味道还是由寡人来试吃吧。 思忖完毕,朱楧将手里的那片猪肉放到嘴里一咀嚼,靠,虽然没有变坏的馊味,但是这味道还真不咋地,估计做这猪肉的师傅也没有好好用心,将猪肉扔到锅里煮熟,再撒把盐就算了。 这群人还真是,稍微一放松监督就开始偷懒。 不过朱楧并不打算追究,这种事是无法杜绝的,不是自己吃的东西,又不卖钱很难让人用心去做,更何况是在这种量产的情况之下。 能把肉煮熟已经很不错了。 朱楧砸了咂嘴,将没有吃完的那片猪肉又放了进去,实在是太难吃了,吃不下去啊,脸上挤出一抹还算满意的微笑,道:“还行,肉的质量没有坏。你们在努力努力,争取让食物的保质期达到半年以上。” 得到“还行”这个评价胡匠头等人心里着实松了一口气,虽然没有得到领导的表扬,但是毕竟他们是第一次做这种东西,偏偏还是王上很重视的东西,能及格过关已经很不错了,最起码今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接下来,只要按照王上的要求,将罐头的保质期尽量延长,延长到半年以上,取得了王上的欢心,将来得到嘉奖还不是迟早的事? 第二百六十一章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胡匠头及其身后的一般大小工匠立即作了一揖,弯着腰,道:“小人等恭听王上训话,今后一定倍加努力,做出令王上满意的罐头。” 朱楧看着他们的态度,心里很是喜欢,他和朱元璋一样,就是喜欢这种老实干活的人,而对于那些什么都不干,整日袖手高坐,瞎比比,还总是瞪着眼挑那些干活的人的毛病的人是极其痛恨的,笑道:“不是做出令寡人满意的罐头,而是做出令大明将士满意的罐头。” “是,是,是。小人等谨遵王上训示,一定做出令大明将士都满意的罐头。”胡匠头等人不失时机的拍马道。 这个比装的真舒服。朱楧心下大快,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做官,既得了实惠又能做好人,何乐而不为?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打了一个哈欠道:“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寡人也累了,该回宫休息了。” 说罢,也不待胡匠头等人答话,负着手,带着贴身的侍卫和太监,径直回了哈密的大王宫。 晚上,朱楧将迪丽娜扎叫来侍寝,不光是贪图她的美色,更是有重要的事情想要跟她商量。 朱楧住的是原来哈密王纳忽里的房间,这间房间最大,也最舒服,只是怕端妃来了之后看到这一切会触景生情,新生伤感。 果然,迪丽娜扎在众侍女的拥簇之下来到朱楧的寝宫之后,神情果然一变,变得不由自主的哀伤起来,但看到朱楧在座位上坐着,还是一秒转换了表情,换出一副强颜欢笑的样子,走到朱楧的跟前,盈盈跪下,低头道:“臣妾拜见大王,大王千岁,千千岁。” 朱楧活了两世,如何看不出她的心思,伸手虚扶了她一下,笑道:“爱妃请起吧。来,到寡人的身边来。” 迪丽娜扎知道大王是想安慰自己,甜甜一笑,缓缓地抬起头,丹唇轻启,露出几个雪白的牙齿,清脆的吐出几个字,道:“臣妾谢大王宠爱。”随后,跪在地上的右腿向前迈了一个弓步,略微一发力,支撑着整个身体慢慢地站了起来。 朱楧十分随意的冲着迪丽娜扎身后的一众侍女挥了挥手,示意她们都退下去。众侍女没有答话,全部都是将双手叠放在腰间弯了一个腰,然后悄无声息地缓缓退出,并且顺便将门带上。 朱楧微微笑着向迪丽娜扎勾了勾手,示意她坐到自己身边来。迪丽娜扎微微一笑,一双明眸之中满含蜜意,缓缓地走到朱楧的跟前,慢慢地坐了下来,低了一下头,道:“多谢大王。” 朱楧握住她白皙的左手,柔声抚慰道:“寡人看你刚才脸上有哀戚之意,可是这里的环境触动你的心情了吗?” 这话说的迪丽娜扎脸上的哀戚之意又重了一些,贝齿轻咬了咬嘴唇,道:“这里毕竟是臣妾生长的地方,想起家里生的那些变故,心里又如何能安分?” 朱楧拍了拍她的后背,然后一把将其揽在怀里,安慰道:“寡人知道你的心结,寡人问你,你想不想报仇?” 迪丽娜扎那双靓丽的大眼睛突然放射出一道精光,脸上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像是挂起了一层寒霜,就如同她当年孤军守卫吐鲁番城的情景,道:“陛下,你想对回鹘动手了?” 朱楧重重地点了点头,一改以往的调笑表情,用十分严肃地语气说道:“是,眼下火绳枪已经弄出来了,罐头也可以量产了,就等骑兵的数量攒够了。寡人已经想好了,明年,也就是洪武三十年,两线出击,同时消灭回鹘和瓦剌。” 眼看着自己的丈夫这番雄心万丈的样子,迪丽娜扎瞬间少女心爆棚,好崇拜的感觉,同时,也为自己能为父亲报仇而感到高兴,一脸坚毅地说道:“臣妾预祝陛下大志得伸!进攻回鹘的时候,请陛下一定要带上臣妾,臣妾一定要亲手将黑的儿火者的脑袋砍下来!” 朱楧看着迪丽娜扎那双释放着灼灼火焰的明亮双眸,笑道:“放心吧,寡人一定会征你随军征战的。王后她们几个不懂军事,上次寡人救你的时候谁也没带,晚上别提有多寂寞了。等这次再征回鹘的时候,你想不去都不行。这样寡人就可以白天收拾黑的儿火者,晚上收拾你了。” “大王讨厌,就知道欺负臣妾。”迪丽娜扎本来以为朱楧会跟她一样,说一堆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没想到又被调戏了,不由得娇嗔道。 二人又在这欢声笑语中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 第二天,朱楧就带着迪丽娜扎回到了都城哈密,今天不用去上早朝,他也没有回去看王后和淑妃,而是径直的来到了蓝幼澄的房间里。 王爷回京带着端妃还不算,回来之后又带着她去了趟哈密,很明显有点偏宠她的味道,搞得蓝幼澄心里酸酸的,还以为自己要失宠了呢。这次见到朱楧一回来就来找她,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立即蹦蹦跳跳的走到朱楧跟前,盈盈地跪到他的脚下,欢喜道:“臣妾拜见王爷,王爷千岁,千千岁。” 朱楧十分喜欢这个活泼的小精灵,把她扶起来笑道:“平身吧,最近怎么样?” 蓝幼澄借着朱楧的扶力缓缓站起来,然后一把挽住朱楧的胳膊,将他慢慢地扶到桌子跟前坐好,顺手给他沏了一杯茶,笑道:“还能怎样呢?臣妾又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只好每天盼着王爷来了。今天王爷怎么想起臣妾来了?” 朱楧就知道这个鬼精灵会跟他撒娇,撇了她一眼,道:“寡人来看看自己的爱妃不行吗?再说了,寡人找你来还有别的事。” 蓝幼澄娇哼了一声,嘟囔着嘴道:“臣妾就知道王爷是有别的事,要不然早把臣妾忘到脑后了。” 这话怎么说的。女人的心思真是难猜啊,朱楧拉住她的小手,微笑道:“好了。寡人今天是专门来看贤妃的,顺便再说些别的事。” 这种敷衍的话基本上瞒不过任何一个女人,更别说蓝幼澄这种冰雪聪明的人,嘟着嘴,一脸呆萌地说道:“王爷是想问钱粮账目的事吧。臣妾已经给王爷准备好了。”说罢,转过身去,从一个小抽屉里拿出钥匙,然后走到一个精致的柜子跟前,轻轻地打开了锁,取出账目。 朱楧看着这一道忙碌的倩影,心中十分惬意,道:“粮草的先不用拿了,寡人现在只想知道寡人手里有多少钱?” 蓝幼澄怔了一下,随即放下来一个账目,只拿了一个厚厚的账本过来,道:“这是王爷内库金银的总账,王爷的内库总共有银两七百六十八万九千余两。再加上国库的存银的话,可以达到一千万两以上。” 可以啊,这几年钱赚的不慢啊,寡人应该算是最有钱的藩王了吧。朱楧不禁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有钱的感觉就是爽,有了钱,接下来的宏伟蓝图才会有实施的可能性。 朱楧高兴地冲着蓝幼澄的小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笑道:“你可真是寡人的贤内助啊,把寡人的钱袋子打理的井井有条,有了这么多钱,寡人想做的事就可以做成了。” 夫妻多年,蓝幼澄对朱楧的这种亲密举动基本已经免疫,但听到朱楧夸自己,心里还是很开心的,笑道:“王爷又想干什么大事了?是不是又是旷古烁今的举动啊?” 朱楧十分得意地冷哼一声,笑道:“寡人的那件举动不是旷古烁金的?” 第二天的早朝中,朱楧提出了建立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他处于大明朝,属于古代的农业文明,生产力并不发达,无法做到后世的西方国家那种覆盖各个领域的社会福利,只做了人生最重要的两个领域的福利——养老和医疗。 养老问题是中国人自古以来最关心的问题,古人讲养儿防老,那么使劲儿生儿子,除了传宗接代以外,就是为了等自己老了干不动活的时候,能有人照顾自己,不至于饿死街头。 不过,中国虽然出了那么多的孝子,但是自古以来,出的不孝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指望一个儿子是不靠谱的,必须要多生几个,就算这个不孝顺,还有其他的可以指望。 朱楧现在就想着彻底解决肃国人口的养老问题,有了这么多钱,这个就不是个事,他决定,今后肃国的成年国民,每人每月都要向国家缴纳十文的养老保险和五文钱的医疗保险。 等到肃国的国民年龄达到五十五岁之后,国家会给他们发放养老金,保证让他们安度晚年,不用再为晚年的生活来源发愁。 而医疗保险的作用就更加明显了,自古以来,因病致贫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我国还存在这样的问题,更别说是在生产力并不发达的明朝。通常状况下,家里有一个人生了大病的话,很有可能会导致这家人卖房卖地,过不下去,许多穿越小说的主人公刚刚回去的时候不就是面临这样的情况吗? 这种情况是朱楧最不喜欢看到的,后世的他虽然工资不高,但是看到朋友圈里有众筹的事项时,还是会捐一点钱,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而现在,他是一国之王了,又将国家经营的这么有钱,有能力也有责任让他的国民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样才会民心所向,他相信,如果他这么做的话,肃国的老百姓是很乐意给他保卫社稷的,因为再来一个君主或许就不会这么好了。 朱楧的这两项制度又一次颠覆了满朝文武大臣的世界观,他们饱读诗书,熟悉中华数千年的历史,从来都不知道国家可以这样治理,这个年轻的王爷脑袋里到底有多少新鲜的东西啊? 不过,跟往常一样,这种超前的事情总是会有人发对的,首先站出来的是户曹判书纪君用。纪君用站出班来,冲着朱楧作了一揖,道:“王上,臣以为此举不妥,请王上三思。” 朱楧早就料到会有人反对,因此并不吃惊,说实话,他心里还是很希望能听听低下这群人是怎么想的,因为他的见识虽然超前,但是他也不敢保证他自己的东西就一定适合大明朝,所以有必要听听反对派的观点,这样才会知道自己这么做的风险在哪里。 若是按照自己的主观思路一意孤行,成功了固然是好,但万一失败了,他岂不是要变成下一个王莽了?笑道:“户曹判书认为此举有何不妥,但说无妨。” 纪君用得到了鼓励,底气更加足了,又作了一揖,道:“回王上,王上此举乃施行仁政之举,实乃明君所为,但是王上为何要跟民众要钱呢?王上可以效仿汉文帝给国中的耆老免费发放粮米,此举必会为王上收获民心啊。” 朱楧微微一笑,十分耐心地解释道:“寡人此举跟汉文帝发放粮米不同,汉文帝只是给国中八十岁还是七十岁以上的人发放粮米,寡人记不清了,而且还都是一次性的。但是,户曹判书你应该清楚,人活七十古来稀,有几个人能活到那么大岁数?人一过了五十五岁就很难下地干活了,这个时候若是没有孝顺的儿孙,没有国家的奉养日子是很难过的。仅凭皇帝一次性发放的粮米能吃几天?” “汉文帝此举有务虚名之嫌,用为数不多的粮米来换一个贤君的名声。寡人不愿意效仿他。寡人建立的是一个制度,凡是我肃国国民,不论男女,不论出身,只要成年之后每月交十文钱,等他到了五十五岁之后,国家就不会断他的口粮,奉养他终身,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纪君用被朱楧说的一愣一愣地,汉文帝是历史上有名的贤君,都是历代君王学习和自我标榜的榜样,没想到在这位王上眼里竟然成了只会施小恩小惠的油滑之人,吸了一口气,又回顾了一周朝堂之上的同僚,才缓过劲儿来说道:“既然王上有意施行仁政,跟民众要钱反而不美,他们可能会以为王上在变相加税,容易损害王上的仁德之名。” 不得不说,纪君用的看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施行这项措施,不管怎么样苦口婆心的跟民众解释,他们当中的相当一部分人还是不会相信的,他们就会认为国王这是在变相加税,你说五十五岁之后免费养我们?我们要怎么样才能相信呢?谁知道几十年之后,我们五十五岁了跟你要钱你还记不记得这句话? 而且这些人肯定还会到处宣扬自己的观点,以证明自己的聪明。 确实是个很麻烦的事。不过话说回来,做国王除了要有超前的见识外,更要有用于执行的魄力,没有哪一件事是会得到所有国民的支持的,这也顾及,那也顾及,到头来怕是什么也干不好。 朱楧冷笑了一声,随即换了一副和颜悦色地表情跟纪君用说道:“户曹判书,你掌管国家财政,应该知道,寡人是没有这么多钱给全民免费养老的。” 他的心中也有自己的算盘,如果把肃国比喻成一个企业的话,那肃国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员工,适当的提高员工的福利有助于提高他们干活的积极性,但是如果福利发的过多,造成了企业的财政困难,没有更多的资金发展了也不是好事。 朱楧施行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说到底就是收买人心,给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让他们能更加感恩戴德,死心塌地地为肃国卖命,毕竟再换一个主子,就不一定对他们这么好了。朱楧想要的其实就是让他们以捍卫自己利益的心态来捍卫肃国。 但是,正如他之前在朱元璋跟前奏对的时候说的话,这年头,永远不是得民心者得天下,而是得天下者得民心。毕竟封建社会天下都是打下来的,你赢了别人才会听你的,你都输了,身死国灭,谁还会听你的?找死吗? 老百姓是不在乎谁当皇帝的,皇帝是朱元璋还是陈友谅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区别,谁当皇帝也不会提拔他们做大官,他们又不认识皇帝,他们只想安安稳稳的过自己的小日子,你们谁有本事谁上来,谁上来后我们也是顺民,不会造反。 因此,指望着以他们为支柱来保卫自己的江山是十分不靠谱,十分危险的。蒙元入侵时杀了多少人,不一样打下了江山?剩下的那些活着的人不一样乖乖俯首听命?就算是有一些民间的义军反对又有什么作用?他们的力量太分散,掌握的资源太少,就算是忠肝义胆,个个是岳飞文天祥那也免不了失败。 做皇帝,最重要的是就是控制住全国的资源,主要是全国的钱粮、兵马、人口这三类大的资源,有了这三大类资源,就可以源源不断地组织起军队来跟敌对势力死磕。这也是刘邦能屡败屡战,最后逆袭项羽的最重要原因。因为他运气不错,占据了关中,也就是秦国的地盘,这在当时是最富裕的地盘,有秦富十倍天下的美称;再加上他有萧何,萧何做过秦朝的官吏,十分熟悉秦朝国家机器的运转模式,说白了,就是知道怎么组织起全国的人力物力来对抗强敌,这才是刘邦成功的基础,也是萧何被列为第一功臣的基础。 同样,李善长也是起到了这个作用,朱元璋曾经亲自说过:“咱本来只有几千人马,在群雄的夹缝中奋斗求生,得了李善长之后,一齐渡大江,定居南京。而后,仰仗李善长的组织能力,一二年间,练兵数十万,开始东征西讨。而李善长留在国***给粮草器械从未缺乏,是朕的萧何也不为过。”所以说,你要是朱元璋你会将谁定为第一功臣,没有李善长帮忙组织的数十万大军,徐达、常遇春这些人能大显神威?他们就算是再厉害能带着几千人去死磕陈友谅的六十万大军?开玩笑! 需要说明的是,李善长组织军队的办法并不是史书中经常出现的那种一开仓放粮,附近的老百姓就都涌过来,吃了粮食再纷纷感谢朱元璋的恩德,然后决定跟朱元璋一起打天下。这都是蒙人的。 正常的画风是,你一开仓放粮,附近的老百姓就都过来从你这往家里搬粮食,不管是有粮的还是没粮的都搬。没粮食的搬回去糊口,有粮食的搬回去储存,以备不时之需。 等把你的粮食都搬光了,他们就把自己家的大门一关,开始过自己的小日子。啥?跟你打仗?这么危险的事你还是找别人干吧,咱还有老婆孩子要养活呢。 李善长深知他们的心理,因此一上来就施行寨粮政策,即每家每户只允许留下够活命的口粮,剩下的全部上缴,给朱元璋养军队。这便是“广积粮”。有了粮食一切都好办了,乱世之中吃不饱饭的人太多了,竖起招兵旗,自有吃粮人,你手里握着大把大把的粮食,还怕没有人给你当兵吗? 后来,朱元璋的军队越来越多,寨粮也不够吃了,就开始屯田,让军队自己种粮食吃,这就是卫所制度的前身。 李善长为朱元璋招募军队的方法,也不是史书中说的那样用仁德来感化老百姓,收买民心,让他们自发的起来当兵,保卫胜利果实,而是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一个很实用的绝招——抓壮丁。没有人愿意当兵送死,所以只能抓壮丁。 说白了,就是保甲制度在起作用,你们这一甲必须出三个人来从军,出谁你们定,若是拿不出来,那就唯你这个甲长试问。这时候,甲长就会逼着手下的人去当兵,一般都是采取抓阄的办法,谁抓到谁去,自认倒霉。 熟读历史的朱楧自然知道这一点,因此他收买民心,说到底是为了提高民众为国家干活的积极性,不是为了依靠民众保卫江山,这一点必须要清楚,若是搞反了,就会本末倒置,犯了李密曾经犯过的错误。 第二百六十二章 征瓦剌 ps:鉴于之前战争戏太长广受诟病的教训,今后战争戏不会太长。 自古以来,收买人心的方法也有很多,有给钱的,也有给地的,但是不管是哪种方法,其实都是花钱买,既然是花钱买,那买之前肯定要算好成本,不能亏本。 像朱楧这样,民众出一部分钱,自己在出一部分钱,来收买一下人心是可以的,因为成本不是太高,民众想明白之后也会高兴,很划算。 若是像纪君用说的那样,自己出全款来给肃国所有的人养老那就划不来了,这样以来,财政就会背上沉重的负担,就没钱养军队了,帖木儿要是打过来,国家就没有人保卫了。国家被帖木儿占据之后,就算帖木儿拿肃国的人做奴隶,他们也会俯首听命的,因为不听就会死,谁也不愿意死。 朱楧的话说得纪君用一愣,他也知道依照肃国目前的财政状况,若是免费给国民养老肯定是要破产的,他也是几十岁的老官僚了,知道肃王坐江山的目的是自己享受,而不是开慈善机构,因此也不敢接话。 朱楧见群臣都默不作声,知道他们心中的顾虑,环顾了一下四周,用不容否认的语气说道:“寡人知道,一开始民众难以接受寡人的主张,很有可能会认为寡人在变相加税,一些人甚至会有些怨言。不过,寡人认为还是商鞅说得好‘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一件事若是必须等到全国人民都同意才会去做,那是绝对做不成的,一事难趁百人心,更何况是万民之心。今天这个说几句,明天那个说几句,永远都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更无法落实。我们都是居庙堂之高者,所掌握的信息和对国家整体情况的了解都远远多于普通民众,所以做事一定要有魄力,只要一件事是好事,就要大力推行,就算一开始民众不理解,也要坚决执行,等到他们看到我们做这件事的成果之后,就会衷心拥护。不可为了一人一时的名声而畏首畏尾。” “臣等遵旨。”朱楧的这一番议论可谓是立意宏大,道理精深,一下子将居庙堂之高者的责任阐述了出来,不是独善其身做一个好人,而是兼济天下,去做实事,让天下人收益。 张居正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是个好人,他阴险,见利忘义,用不光彩的手段挤走一直拿他当朋友的高拱,上台之后也收钱,也收女人,据说还跟太后有一腿,不论怎么看,都不是个好人,但是他却为大明朝做了不少实事,让大明朝一度回光返照,显露中兴之象。 魏忠贤也算不上个好人,人也阴险狠辣,而且还动用私刑打击政敌,已经超过了当时明朝官场之人的道德底线,但是他在位之时,各种工商税、矿税、海关税源源不断的收了上来,用这些钱建立关宁防线,组建关宁铁骑,将辽东军之前腐朽不堪使用的装备都换了一茬,支持袁崇焕和毛文龙打了好几个打胜仗,彻底扭转了辽东的颓势。 单从这一点上来看,他就比那些什么都不会干,只会比比的东林党人强多了。 群臣不由得又对朱楧佩服了几分,这个只有二十岁的国王实在是太深邃了,他的见识,以及对人性和社会的理解都大大的超过了他应该有的年龄,这难道是天纵奇才吗?群臣心里都暗暗地告诫自己,在这个国王手下当差一定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能打马虎眼,他可不是好糊弄的。 建立社会保险体系这件事就这样定下来了,今日早朝有讨论了几件小事就散朝了。朱楧在后宫团的陪伴之下到宫外的湖泊里游玩了一天。 不出所料,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发了全民性的话题。 “你听没听说?王上要咱们每个月交十文钱的养老保险,还有五文钱的医疗保险。”一家位于张掖城内的茶馆里,几个闲着无事跑到这里来吃茶的中年人津津有味的议论道。 “这么大的事谁没有听说,我和我那婆娘都商量了好几天了,不知道王上这次是什么意思。咱长这么大,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什么养老保险,自古以来,不都是儿子来养老的吗?” “咱们这位王上做事一向别出心裁你又不是不知道,不说别的,就说他之前弄的那个义务教育和现在还在进行的扫盲运动,之前你听谁弄过?” 一名尖嘴猴腮长着老鼠须的大叔,贼眉鼠眼地看了看四周,然后压低嗓子,故作高深的说道:“我听说王上要建造大王宫,广选后妃,他是想用这种方式筹钱。” “你可别乱说话,小心被官府抓走。”另一位白白胖胖,长相敦厚的大叔被这个人的语句吓了一跳,斜着一双小眼睛,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小声的说道。 “你看你那胆儿?就咱们兄弟几个怕什么?我是信得过你们才跟你们说的。”那位贼眉鼠眼的大叔十分鄙视的看了那个长相敦厚的大叔一眼,轻佻的说道。 话题既然扯开了,人们也就无所顾忌了,桌子东边坐着的另一位穿着长衫,读书人模样的大叔摇头晃脑,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说道:“非也,非也。咱们这位王上还是很励精图治的,据老夫所知,他是不会因为盖宫殿,选秀女这样的事情来跟民众要钱的,我看,八成是又要打仗了,他是在筹集军费。” “言之有理,言之有理。还是张秀才说的话深刻。”众位大叔又是一齐奉承道。 “哎,哎,哎。都别说了,官差来了,官差来了。”那位长相敦厚的大叔由于胆子比较小,一直在四周张望,防备不速之客的到来,见到迎面走来了一队官差,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但这种事决不能挡着他们的面讲,于是立刻给同伴示警。 在座的几位大叔也都不是傻子,见到官差来了,立即闭上了嘴,优哉游哉的喝起了茶,莫谈国事,莫谈国事。 社会保险制度的政策一经公布出来,肃国的国民包括官差都跟这几个大叔一样,持的是观望态度,不知道朱楧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相当一部分人都是认为他在变相加税,因此都犹犹豫豫地不肯交,给工作的进展情况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对于这样的事,朱楧知道急不得,如果硬来怕是会引起不和谐的事情,但是他知道,这个制度是被后世证明了的十分良好的制度,因此不管有多少人反对,他都会义无反顾的坚持下去,作为一个国王,若是连这点魄力都没有那怎么可以? 果然,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还是在那个茶馆,又有一群人在讨论这件事。 “哎呀,我真是后悔没有缴纳医疗保险啊,你们不知道,我的邻居二狗子家的孩子前段时间得了重病,二狗子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了,都想着把房子卖了,谁想着人家按月缴纳着医疗保险,官家竟然一次性给他报销了八成的药费,看把他们老两口感动的啊,都泣不成声了,嘴里一直念叨着咱们肃王的好啊。” “现在知道后悔了吧,当初我让你入你非说那是骗人的,现在你儿子的腿摔断了,所有的医药费都得自己掏腰包吧,没人给你报销吧。”同桌的一名大叔摆出一副让你不听我的样子教训道。 “哎,后悔又有什么用?后悔药有没有地方卖。我已经按时缴纳了医疗保险了,养老保险也交了。咱们这个王上还真是心系万民啊,又聪明绝顶,设计出了这个惠及万民的政策。今后,咱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养老问题了,就算是那个小王八蛋不孝顺我,我也饿不死了。” “哈哈哈。”茶馆里传来了一阵阵爽朗的笑声,看得出来,他们是真的开心,从此之后,养老不用愁了,看病不用愁了,人活着一下子没有了后顾之忧,你说开心不开心?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已经来到了洪武三十年的冬天,又经过一年的发展,肃国的国力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再加上社会保障制度这个惠民政策,吸引了众多民众纷纷来到肃国定居。 等到了洪武三十年冬天的时候,肃国的人口已经达到了四百八十多万,距离朱楧破五百万的小目标不远了。 四百八十万也好,五百万也罢,都是代表肃国当今的实力今非昔比了,可以同时发动对瓦剌和回鹘的战争了。这一天朱楧已经等了很久了。 必须要趁着老朱还活着的时候吞并这两个国家以壮大自己的实力,等老朱一死,局势就难以预测了,他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必须要趁这些未知的事情到来之前壮大自己的实力,好让自己将来有更多本钱去做出不同的选择。 这一天的早朝上,气氛异常严肃,因为这段时间以来,肃国又开始了一次总动员,所有的军户都在检查装备,每个保甲都出了壮丁从军,军械、盔甲、棉袜等物资也都发放了下去。 男人们热血又一次被点燃了起来,因为他们知道,王上又要去打仗了,而每次打仗,都会让他们收获很多财富,收获很多美女,收获很多异族人敬畏和巴结的目光,说真的,他们很享受这种目光,甚至是有一些上瘾了。 就连国内的妇女和儿童们也都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忙着生产粮秣,运送物资,为肃国的男人们能缴获更多的战略物资,拓宽肃国的生存空间而奋斗。 说句心里话,他们很拥护现在的王上,这位年轻的大王不仅彻底解决了他们的温饱问题,让他们每天都能吃上肉,还开办义务学校,让他们的子女免费读书识字,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解决了肃国国民的养老和看病问题,可谓是善莫大焉,功德无量,这么好的一个大王,自己凭什么不拥护呢? 就在这一天,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就绪了,所有人都知道,今天将会是出征的日子,所以所有的大臣都穿戴的整整齐齐地来到了朝堂之上,等待着这庄严的一刻的到来。 尤其是肃国的众位武将们,全都披挂整齐,戎装上殿,神情一脸肃穆,眼神之中释放着灼灼火热与渴望,因为他们知道,今后的日子里,他们才是主角。这段时间以来,肃国都在搞建设,他们没有什么立功的机会,他们已经等得太久了。 朱楧穿上自己的九章衮龙袍,以示对这次会议的重视,沉着脸,用一双虎目扫视了堂下站着的一班文臣武将,见人都来齐了,提了提精神,用无比威严的语气说道:“诸位爱卿,瓦剌、回鹘这两个挑梁小丑屡屡与我国搞摩擦,寡人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不与他们计较,没想到他们却是变本加厉,丝毫不知悔改。是可忍,孰不可忍,今日寡人就决定征伐他们,以显示我天朝上国的威严,让四夷都知道,我大明是不好惹的!” “臣等愿为王上效命!王上千岁,千千岁!”“杀敌立功,剿灭蛮夷!” 堂下的众臣的热血又一次被点燃了,发情似的举着拳头高声呼喊道。 眼见堂下士气可用,朱楧十分高兴,刷地一声站起来,手按重剑,用泰山压顶般的气势威严地喝道:“前将军瞿能,后将军范朝西。” “末将在!”“末将在!”瞿能和范朝西互相对望一眼,然后双双站出班来,冲着朱楧作了一揖,大声喝道。 “命你二位为征北总兵官、副总兵官,率领十万铁骑,北征瓦剌!”朱楧按着重剑,沉沉地命令道。 “末将领命!”“末将领命!末将绝对不会让王上失望,必将擒斩马哈木之首献于大王阙下!”瞿能和范朝西分别高声叫道,他们身上的热血已经被燃烧了起来。 “好,好,好。”朱楧见二位爱将士气如此高昂,心下十分高兴,大声笑道:“寡人将亲自率领十万步军攻取回鹘,倒时候看看咱们谁先立下大功如何?” “末将谨遵大王指令!”瞿能和范朝西又向朱楧作了一揖,高声大叫道。说罢,又互相对望了一眼,那眼神儿的意思很明确,很明显是在说就算你是大王,在这种事情上我们也不会让着你,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立下大功。 部署完毕之后,大军随即开拔,一路由瞿能和范朝西率领,共十万铁骑,分别从哈密的东西两边出发,夹击瓦剌。 另一路由朱楧率领,共十万步军,从吐鲁番出发,进逼高昌城,也就是今天的乌鲁木齐。 需要说明的是,采用分兵的办法来对方游牧民族不是不可行的,明朝末年的萨尔浒之战只是一个例外。 萨尔浒之战之所以失败,并不是因为杨镐四路进军的原因,而是因为西路军大将杜松轻敌冒进,给了努尔哈赤以可乘之机。 杨镐选择四路进军是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先说其合理性,历史上许多战例都是采取分进合击这个战术取得成功的,比如说唐朝灭亡东突厥的战例,共派了六路大军。明朝征伐土司杨应龙的战例,也是分几路围着打。后来的老蒋第五次“围剿”中央红军,也取得了成功。 为什么他们能取得成功呢?原因就是把握住了这个战术的关键要点,说白了就是四个字——齐头并进。 只要你派出去的这几路大军能严密配合,计算好时间,齐头并进,不给敌军抓住空档,那他们只能被你围在中间群殴,冲也冲不出去。 如果敌军派主力攻打你的某一路,那另外那几路就会趁着这个时间趁虚而入,掏了他的老窝,进而将其反包围。老窝都被人掏了,就算是你侥幸逃生又有什么前途?只能像石达开那样被人慢慢地耗死。 所以说,这个战术不是不能用,关键是要把握好各路进兵的时间和节奏,确保各路兵马齐头并进,不给敌军抓空档的机会。 但是,明军的西路军主将杜松就违反了这个作战原则,他率领着主力提前三天到达了萨尔浒,过于突出,给努尔哈赤创造了绝佳的集中主力围攻出头鸟的机会。更为要命的是,杜松到了这个时候还不知道死期将至,不听副将的话,安营扎寨,等待其他三路赶上来,而是将这为数不多的军队一分为二,去主动渡河进攻后金,其结局自然是被努尔哈赤吃掉。 杜松这种举动就相当于刀塔里的傻叉白牛,仗着自己是主力,有点装备,上高地的时候还没等队友跟上来一个猛子就扎进去了,本来想着抢头功,抢人头,超神的,其结果自然是被对方围杀。而他又是主力,他一死,后面的脆皮小弟就站不住了,只能被人家收割团灭。 一代雄主万历皇帝对杜松的评价就是:“杜松贪功轻进以致丧师,深可痛恨!”万历是皇帝,而且是萨尔浒之战发生时的皇帝,作为一代雄主,他可能通过当时官员的奏折和严密的东厂锦衣卫制度掌握了当时最全面的资料,所以他的评价应该是最中肯的。 个人认为,万历的评价要远比后世或者当时的一些历史评论家和所谓的学者要客官的多,因为他们都不可能掌握当时的全部情况。 再说其必要性,杨镐之所以选择四路出兵,是因为他不得不这么做。大家可以翻开地图看一下,马林出兵的开原和刘挺出兵的宽甸基本上是在一条直线上,它们的中间部分就是努尔哈赤的老巢赫图阿拉。开原和宽甸与西南方的抚顺,也就是杜松出兵的地方,正好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将赫图阿拉围起来,所以分别进兵是最好的选择。 若是选择一路进兵的话,势必要放弃开原和宽甸这两个地方,那这两个地方的老百姓就会收到努尔哈赤的屠戮。况且,从开原和宽甸兜个半圆,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到抚顺,再从抚顺进攻努尔哈赤,那得费多少周折,费多少粮草,放着直线的距离不走,非要走弯路,那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再者,抚顺地区的粮草也供应不起这十万大军,供应杜松的三万主力尚且有余,若是让这个城市供应十万大军,怕是把里面老鼠的存粮都挖出来也不够。 最后,努尔哈赤不是傻子,更不是木头,你派十万大军从一个方向过来攻打他,他不会跑吗?他会傻乎乎地待在赫图阿拉等你?前面提到的开原和宽甸都是很好的跑路方向,你都白让给人家了,人家还会跟你客气? 顺便说一句,努尔哈赤是不会往北边跑的,因为那里基本上算是不毛之地,康熙年间索额图签订尼布楚条约路过黑龙江和吉林的时候,基本上都是靠打猎来维持生计,很少能找到人家。 后世的警察抓个土匪还讲究四面围堵,把所有的道路都封死呢,你去打一个巨寇猛寇,只派一路过去,还指望着人家在那里傻乎乎地等你,实在是太天真了。 后来的洪承畴救援锦州的时候,之所以采取一路进兵的方式,不是因为吸取了杨镐的教训,而是地形原因,从宁远都锦州就一条大路,想分路合击也没办法分。 说这么多就是想向大家解释清楚,分进合击这个战术不是必败的战术,只要你能控制好各路进兵的时间,提前和每一路的将领说好,某月某日进击到某地,大家严格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按部就班,齐头并进,不孤军深入,不给敌人机会抓空隙,那就很有可能将敌人围杀在预定地点。 萨尔浒之战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张居正死后,考成法被废除,万历渐渐的丧失了对国家的控制力,掌握的人力、物力等资源越来越少,打个强盗七拼八凑才拿出了不到十万的军队,而且装备还不好。 第二百六十三章 直捣黄龙 具体原因就是杜松贪功心切,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进兵,提前三天达到萨尔浒,被努尔哈赤抓住了空隙,打了个时间差,从而送了一波团灭。 至于努尔哈赤先生说的那句被史学家广为赞扬的,据说最能证明他的军事天才的话——“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说到底也就是吹吹牛逼,谁赢了也会吹,找一些文人来编一些经典的桥段来造神,不足为奇。 朱元璋坐了天下之后,不也编排了一番陈友谅和张士诚吗?“友谅志骄,士诚器小,志骄好生事,器小无远图。”先打陈友谅张士诚一定不会支援他,因为咱朱某人早就算定了他是个鼠目寸光之人,先打张士诚陈友谅一定会倾国来犯,因为他一撅屁股,咱朱某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所以要先打陈友谅,从而奠定了大明朝的万里江山。 多么的神机妙算,简直跟神仙一样,明见万里,明察秋毫,将两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的脾气摸的透透的,而且还能预见未来,正是因为不知道是哪个无耻的御用文人给老朱编的这个桥段,将他高高地推上了神坛,让人信了几百年,信的是五体投地,毫不怀疑。 实际上,前面也说过,朱元璋之所以能成功靠的就是稳健的形势风格,他基本上不会冒险,而他的这段经典言论很明显有很大的冒险成分,仅仅凭对张士诚的性格分析就断定他不会打自己实在是太不靠谱了,先不说他这性格分析对不对,就算是对,那样不靠谱,因为人心是最难测的,是最时刻变化着的,他今天不想打你,说不定明天就想明白了举兵来犯,那你岂不是就完了? 朱元璋之所以对张士诚放心是因为他知道张士诚不会来打他,不是因为性格,而是因为实际的形势。首先,他派徐达、汤和等人将张士诚和自己接壤的各个水路要地都堵住了,打造了一层防备张士诚的铜墙铁壁,张士诚要是冒然来打,只能是碰壁。 其次,张士诚也没想着打他,当时刘福通刚刚败亡,他所占得山东河南之地基本成了无主之地,这些地方又跟张士诚接壤,此时出兵去抢占简直跟白捡的一样。张士诚吃饱了撑的放着白捡的土地不要,非要去啃朱元璋这个硬骨头? 要不是朱元璋走了狗屎运,在鄱阳湖一箭射死了陈友谅,进而迅速吞并了他的军队地盘,实力大增,远远地将张士诚甩在了后面,如果他和陈友谅再打上几年,等到最后两败俱伤,让张士诚在这几年内从容坐大,到时候天下是谁的还真不好说。 都是命啊!朱元璋能做这个历史上最为传奇的皇帝,除了他本人的本事以外,运气也是很重要的因素,肯定是祖上积了大德啊,所以说诸位闲着没事的时候要多做做好事,给自己和子孙积德,等你积攒到了一定的程度,化成了巨大的业力,就会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命运。 纵使经百劫,所做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万法皆空,因果不空。切记,切记。南无阿弥陀佛。 瞿能一身戎装,与范朝西告别时,意气风发,心中的热血滚滚沸腾,将他黝黑的脸蛋都涌成了红色,道:“老范,终于轮到咱兄弟老哥们出手了,这次咱们就按王上制定的计划。我从东面进攻,奇袭扎布汗河的源头,将他们往西赶,你就从西边进攻,等着收网抓住马哈木这个老小子。” “哈哈哈。”范朝西也是高兴地放声大笑,自从上次打完回鹘之后,还从来没有打过仗呢,这几年真是把老子憋坏了,大声地吼道:“那就这么说定了,不过我可要告诉你,马哈木的脑袋我可是要定了。我可是指着他跟你一样封侯呢。” “那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驾!”瞿能大喝一声,双腿一夹马肚,一阵风地施离了原地,向着属于自己的五万精锐骑兵冲去,他要带着他们,去永清大漠,建立不世功勋。 “那就走着瞧吧,我们走!”范朝西也催马离开,带着自己的侍卫去找自己的部队,他也是个不服输的人,自认为不比瞿能差,上次是这小子运气,断了回鹘军的粮道,混了个封侯的待遇,这次自己怎么着也得把这一分搬回来。 洪武三十年的冬天,西北的天气已经不足以用冷来形容,西风烈烈,吹得人的皮肤将要裂开一样,吸一口气,感觉自己的肺都要被冻起来。 但是,每一个大明将士的血却是热的,是沸腾的,因为他们知道,属于他们的时代终于又来了。 瞿能骑着战马,在五万明军铁骑跟前不住的奔跑,大风吹的他头上的红缨和嘴边的胡须不断地飘摇,但始终掩饰不住他难以掩饰地激动之情,喝道:“兔崽子们,你们知道我的这匹马为什么停不下来吗?因为它知道,立功的时候到了。这几年,我们肃国一直在搞建设,大仗一仗也没有打过,人们都快把我们忘记了。今天,就是你们证明自己的时候!我们这次是要长途奔袭一千二百里,一举捣毁马哈木的老巢。我要去立功了,愿意跟我一起立功的,就跟上来吧,跟不上的就不要跟了,回家抱孩子去吧。” 说罢,“驾”地一声,双腿一夹马肚,跃马挺枪,向北疾驰而去,渐渐消失在无尽的大漠中。 “追随大将军,为王上效命!”五万明军立时发出了山呼海啸一般的呼喊,随后分别催动着自己胯下的战,犹如一阵狂风一样追随着瞿能向北疾驰而去。 寒冬腊月,西北本来就异常寒冷,再加上人在战马上疾驰,寒冷如刀的风迎面吹来,要多难受有多难受,虽然所有的明军都涂了防冻药,但他们知道,依照这种速度在寒风中疾驰一千二百里,就算有再好的防冻药也会冻坏身子。 但他们没有人选择退缩,除了顾及军法以为,那就是出于他们大明将士的尊严,出于男人的尊严,他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这个世界的所有人,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男人,必将会把所有的绊脚石都踩在脚下。 大军没日没夜地疾驰了八百余里,来到了一个瓦剌的小部落跟前,如此大规模的长途奔袭,保密自然是最重要的工作,因此在瞿能的默许之下,这五万明军没有丝毫手软,将这个部落里的男人全都杀死。 将他们的战马和骆驼等交通工具全部掳走,只留下了女人也一些生活物资。如此一来,就将这个部落变成了一个天然的牢笼,没有了牲口,这些女人哪里都去不了,只能在这里依靠着这些可怜的生活物资乖乖地等着,等着明军得胜归来之后,再将她们当成战利品打包带走,然后沦为明军的玩物和奴隶。 当年蒙古人征伐世界的时候,这样的事没少干,这次也轮到他们头上了,这叫明明之中自有报应。 一名明军的小校擦干了自己刀上的鲜血,从刚刚被他杀死的那具尸体上取出了一袋他最喜欢吃的牛肉干,放到嘴里咀嚼了两口,味道不错。 这名小校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笑着走到瞿能跟前,行了一个军礼,道:“启禀大将军,都处理干净了。” 瞿能仔细环顾了一下四周这血腥的环境,眉头紧皱,异常认真,倒不是在悲天悯人,他是一名武将,打了一辈子仗,对死人这种事早就麻木了,而是他出于天性的谨慎和用兵的慎重,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战场,生怕再出现什么纰漏,在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沉着脸问道:“跟上来多少人?” 那名小校在马上施了一礼,道:“全部五万!” “哈哈哈!”瞿能骑在马上纵声狂笑,大喊道:“都是好样的,兔崽子们,跟本将军去立头功吧,直捣王庭,沿途下马者,斩!” 随后,又“驾”了一声,骑着他那匹高头大马向扎布汗河的方向疾驰而去。 “驾!”“驾!”五万明军稍微收缴了一下战利品,便随着瞿能向马哈木的所在地奔驰而去。 经过这几年的惨淡经营,肃国的马政取得了辉煌的成果,以山丹军马场为代表的军马场给肃王朱楧生产了大量的马匹,数量完全不输北方的少数民族。 因而,这十万明军都是装备的双马,一匹马跑累了,立即可以再换一匹,效率十分高,基本上可以不间断地去跑。 路上,瞿能等人遭遇了马哈木的斥候,在他的指挥之下,明军干净利落地将他们全部俘虏,并命他们前面带路。 在瓦剌斥候的带领之下,瞿能于洪武三十年腊月的一个清晨抵达了马哈木的大帐附近。 这一天似乎是天助我也,老天爷下了场大大的雾,使得明军的行动更加隐蔽。 “将军,那里就是我们可汗的大帐。”一名瓦剌斥候畏畏缩缩地说道。 瞿能的热血早就沸腾了,奔袭千里,封狼居胥,永清大漠,是武将的最高荣誉,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能赶上这历史性的一刻,他感谢命运,更感谢王上,他决定要把这个机会牢牢得攥在手里,对当年犯过错误的指挥使袁大同说道:“你带一千人为前锋,攻打他们的营门,攻破之后,鸣长笛为号,我再率大军突击。” 这可是个立不世之功的机会,袁大同在这个指挥使的位置上待的够久的了,上次大战回鹘后来他也是立了一些功劳的,但是由于之前犯的错误,功过相抵,不予批评,不予表彰,还是让他接着干他的指挥使,这一干又是好几年。眼看着之前的同级兄弟都因为立功得到了升迁,他心中又怎能不羡慕,不眼气?早就憋了一肚子劲了,大声地喊道:“末将领命!将军,你就放心吧,末将这次一定拿下马哈木的首级!” “少废话!快去!”瞿能板着脸,大声喝道,时间紧急,他可没有功夫在这里听袁大同表态,一脸严肃地催促道。 “末将遵命!”袁大同向瞿能行了一个军礼,然后点齐一千精兵,悄无声息的向马哈木的大帐进发。当年蓝玉和王弼奇袭捕鱼儿海,灭亡北元的丰功伟绩,令每一个大明武将神往不已,虽然蓝玉和王弼最后的结局都很凄惨,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们对这两个人的崇拜,人生在世不过数十年光阴,只要能一朝青史留名,就算是上断头台又何妨? 运气十分地不错,漫天的大雾遮蔽住了明军的身影,他们像死神一样,悄无声息地向马哈木的大帐内靠近。 而此时的马哈木正在搂着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睡觉,说实话,明军一开始那么大规模的动员,他不可能没有耳闻,只是他认为明军若想进击大漠,粮草的筹备和运输都是十分困难的问题,短时间内不可能完成。 因此,他认为明军短时间内不可能打过来,最起码这两天不行,实际上他已经准备搬家了,他认为以自己目前的军力无法与肃国抗衡,跟自己的老婆商量了一番后,就决定跑路。 这两天他的部落都在收拾东西,再过两天就收拾好了,收拾好了就跑,打算让明军劳师动众一番还扑个空,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罐头这种便携式军粮的帮助之下,明军已经彻底解决了运粮问题,得以以他无法预见的速度迅速地逼近他的大帐。 “呼,呼。”马哈木仍在打着瞌睡,昨天晚上跟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兴致很高,大战了很长时间,体力有些跟不上,因此到现在都在沉沉地睡觉,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的逼近。 在马哈木大营外面站岗的那几个士兵也是意兴阑珊,站岗这种事最让人讨厌了,别人都在搂着老婆孩子睡大觉,他们却在这里受冻,更何况这么冷的天,谁能抗的住? 他们也不认为明军能在这个时候打过来,因此戒备心十分地差劲,甚至有人都开始抱着武器打瞌睡了。 忽然之间,一名没有睡着的瓦剌士兵一不小心看到大营的南方有一片黑压压的东西袭来,什么鬼?谁家的羊群跑到这里来了? 过了一会儿之后,他才如梦初醒,发现那根本不是羊群,立时吓得打了一个激灵,扯开嗓子,准备大叫一声:“有敌军!”没想到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南边飞来的一排利箭射成了刺猬。 明军的箭雨一来,射倒了很多敌军,这时候,瓦剌的士兵就算是再傻,也知道来者不善了,纷纷一边拿起武器抵抗,一边大声呼喊着:“敌袭!敌袭!” 大雾之中看不清对方到底是什么人,瓦剌的士兵也不管这么多,纷纷掏出箭矢来向对面一阵乱射。 只是,他们这排箭的收效实在是甚微。因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以及积累,朱楧采取自主制造和从他处购买等方式,获得了大量的盔甲,再加上之前老朱给的盔甲,已经可以做到披甲率百分之百了。 在明军厚重的盔甲面前,瓦剌士兵的箭矢显得是多么的软弱无力,有几个明军身上插满了箭矢,被射的跟刺猬一样,还是一往无前地冲锋着,因为那些箭矢根本就没有穿透他们的盔甲,也就没有伤害到他们的身体。 “快上!不要磨蹭!把他们的大门撞开!”袁大同已经身先士卒,骑在马上,大声呼喊着指挥着手下的士兵撞门。 被选来作为前锋的一千名明军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无论是接受的训练还是实战经验都是一流的,根本不用袁大同指挥,谁都知道大门是这场战斗的关键所在,见到目标就在眼前,一身热血早已沸腾了起来,似乎要将这凛冽的寒风燃烧一般。 冲在最前面的一排明军纷纷翻下马来,取出马鞍上的大斧子,冲到瓦剌的营门之前,奋力地去劈砍营门。 瓦剌军惊恐万分,这大门要是被敌军攻破了,仗就不用打了,等着外面的敌军冲进来,自己就只有做俘虏或者是引颈就戮的份了。 因此,竭力死守着大门。站在大门口指挥的一名瓦剌的千夫长见到这种情况,急的直跳脚,挥着战刀大骂道:“快放箭,射他们的刀斧手!” 几名瓦剌士兵纷纷掏出箭矢来射向明军的刀斧手,然而,有几个人的弓刚刚拉开,就被明军迎面而来的箭矢射倒了。手一抖,箭矢就没了准头,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但是,还是有几支利箭射向了明军的刀斧手,一名明军的刀斧手运气不好,脖子处没有盔甲的部分中了箭,登时倒在了血泊之中,一双手还紧紧地握着大斧子,眼神中满满是不甘心,他还指望着靠这场战斗多砍几个脑袋,立下军功换取爵位呢,没想到会死在这里。 他后面的一名明军见此情景,立即补上了他的位置,挥动起大斧子,奋力地砍着瓦剌大营营门上的木头。 “快!长枪兵,去捅他们,你们都他妈眼瞎吗?”那名负责把守营门的瓦剌军千夫长也急眼了,真他妈倒霉,今天轮到自己当值,要是被敌军攻破了大门,那自己的脑袋铁定就是保不住了。一想到自己的娇妻美妾还有小女奴,这位千夫长就直肝疼,真他妈舍不得死啊。 “杀!”瓦剌大营内的一排长枪兵听到负责守卫营门的千夫长的呼喊,当即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挺着长枪,大声喊着冲向了明军的刀斧手,想着隔着木栅栏的缝隙,将明军的刀斧手捅几个透明的窟窿。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听到了几声让他们绝望的声音。“嘭,嘭,嘭!”几声清脆的响声从明军的阵地中传来,是火绳枪的声音! 经过这段时间的准备,明军前锋营的二百名火绳枪士兵完成了一系列的装药,瞄准,点火等工作,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向着瓦剌士兵射出了令他们引以为傲的武器。 登时,冲在最前面的瓦剌军长枪士兵都被放倒在地,就连他们的千夫长也没能幸免,胸口被打出了一个大窟窿,血流不止,眼看是活不成了。 这一下子,守卫营门的瓦剌士兵的心气一下子被打没了,纷纷开始后撤。袁大同不失时机地命令军队进攻,明军的刀斧手经过几番奋力地劈砍,终于咔嚓一声,劈开了大营的营门。 “快冲!立头功的机会来了!鸣长笛,通知大将军!”袁大同一边高声下着命令,一边拍马挥刀,随着第一批士兵冲进了瓦剌兵的大帐,不论男女,见人就砍。 后方的瞿能听到前方袁大同鸣的长笛,高兴地眉飞色舞,大声喊道:“快听听,快听听!袁大同他们已经打进去了,快上吧,兔崽子们,迟了,功劳就是别人的了!” 说罢,“驾!”地一声,双腿一夹马肚,跃马挺枪,带着自己的亲卫军冲了过去。身后的五万明军立即山呼海啸地跟着他冲进了瓦剌的大营,立大功的机会来了,每个人都打了鸡血似的,不顾一切地冲向瓦剌军的阵地。 这几天的隐秘急行军,早就把他们憋坏了,这个时候终于再也不用藏着掖着了,每一个明军都放肆地呼喊出自己的口号,杀戮、贪婪、兴奋之情毫无保留地释放了出来。 这个时候,还在睡梦中的马哈木迷迷糊糊的听到外面乱哄哄的,心头一阵火起,暗骂这群不懂事的小喽啰打扰了自己的美梦,刚想叫一个人进来问问怎么回事,不想一名小校慌慌张张地冲了进来,单膝跪在地上,结结巴巴地说道:“史上最伟大的,无比英明的草原之主……” “滚滚滚,我问你外面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长长的头衔是马哈木加给他自己的,现在情况紧急,他可没心情去听手下的人拍马屁,气得破口大骂道。 第二百六十四章 世界观被颠覆了 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也醒了,用羊皮毯子掩住胸前的风光,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一脸不满足,带着明显地起床气说道:“怎么了太师?外面怎么这么乱?” 情况紧急,那名小校也顾不上考虑这两口子的心情,叩头急道:“明军打进来了!” “什么!”马哈木“噌”地一下子站了起来,明军这个时候怎么可能会打进来,他们的粮草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筹集完毕。他昨天晚上刚刚跟自己老婆恩爱完毕,搂着美人入睡自然是没有穿衣服,就这么赤裸着身子站了起来,看的那个小校一脸尴尬。马哈木没有理会那名小校的表情,虎着脸问道:“领头的是谁?” “是大将瞿能!”这么重要的情报,事先自然要搞清楚,要不然领导问起来实在是不好办,这名小校早就看清了瞿能的旗号,因此斩钉截铁地说道。 孛儿只斤氏也愣了,她也算是个有见识的女人了,对于马哈木的判断她也深表赞同,根本不相信明军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冲过来,一手用羊皮捂着胸前,另一只手拨了一下散落的秀发,眼珠子转了转,道:“太师不必惊慌,明军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肯定筹集不齐大军需要的粮草,我看这只是他们的小股部队,瞿能八成是想效仿李靖。用几千精锐深入,虚张声势,让太师误以为他有几万大军,进而惊走太师。” 马哈木一边穿衣服一边仔细听着自己的老婆孛儿只斤氏的谈话,越听越觉得有理,不住地微微点头,道:“对,你说的有道理,我先出去会会那个瞿能。你先穿好衣服。若是他真的只带来了几千人马,我会把他们吃的连骨头都不会剩下。他想做李靖,我可不是颉利可汗!” 说罢,在那名小校地服侍之下,披挂整齐,拿上自己的战刀,大步流星地出了营寨之内。 孛儿只斤氏虽然坚信自己的判断,但既然太师让她穿衣起床,她也不好违背,更何况,她也想看看传说中的肃国明军是什么样子,那位大将军瞿能到底是何等胆色,竟然只敢带几千人深入大漠。她要去看看自己的丈夫是如何将这几千明军蚕食殆尽的,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的丈夫有出息,因此去看自己的丈夫吊打对手是一件十分赏心悦目的事。 大帐里已经没有其他人了,孛儿只斤氏又是草原女子,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因此放下手中的羊皮,双手去挽了一下发髻,姿态也是十分妖娆。 那张羊皮被她的玉手一松,立即顺着她光滑的肌肤滑了下来,露出了傲人的双峰。不过她没有在意,仍旧是自顾自地挽好发髻,然后迈着性感修长的大长腿下了床,拿过了自己的衣服,慢慢地裹在了自己光滑的身子上。 且说马哈木抱着一副吊打对手,教他们怎么做人的心态提着刀冲出了营帐,结果眼前地这一幕瞬间颠覆了他的三观。 我了个大草!前方是黑压压地一片明军冲进了他的大帐,而且后面还不断地有明军涌进来,正在对他毫无防备的部族进行着残酷地大屠杀。 这哪里只是来了几千人啊,根本就是数万大军好不好?马哈木气得一巴掌拍在了那名小校的脑袋上,破口大骂道:“混蛋!你他妈怎么不早说有这么多人?” 那名小校也懵了,我进来的时候没有这么多人啊,明军怎么可能来了这么多,见太师像怒目金刚一样怒气腾腾地瞪着自己,恨不得吃了自己,吓得哆哆嗦嗦地说道:“回禀太师,小的进来的时候确实没有看见这么多明军。” 冲进来的明军可不管那么多,像老虎冲入羊群一样,如疯如魔地大砍大杀,只要是瓦剌部族的男人,见了就杀,女人则会手下留情,因为他们还想着把她们抓回去淫乐,不过也有例外,有的女人长得可能实在是太丑,或者是大喊大叫,惹得明军心烦,顺手提刀就杀了。 “袁大同,你他妈有点出息没有?不要只盯着这些小卒子杀来杀去,有本事给老子找到马哈木!”瞿能也带着自己的亲卫军冲了进来,看见袁大同好不容易冲进来,竟然只顾着砍杀小兵,不由得一股火气从心头冒出来,虎着脸大骂道。 袁大同这才认识到自己犯了愚蠢的错误,一路冲过来杀爽了,只顾着捡人头,都忘了推对方的水晶了,立即抓住一个瓦剌的俘虏,瞪着一双牛玲般大的眼睛,恨不得吃了人家,恶狠狠地质问道:“马哈木的大帐在哪里?说!” 那名瓦剌士兵早就被眼前的这副场景吓破了胆儿,又见到袁大同这副煞神,体内的三魂七魄都已经去了一半,吓得哆哆嗦嗦地指着马哈木的营帐说道:“那,那边就是。” 袁大同顺着那名瓦剌士兵的手指指着的方向一看,眼睛里顿时露出了难以掩饰的喜悦光彩,这可是立大功的机会啊,只要能活捉马哈木,那完全可以将自己之前落下的那几级给补上去,一挥战刀,带着手下的一千名精锐,向饿狼一般冲了出去。 不远处的马哈木看见眼前地这一切,心头凉了,这数万黑压压的明军就这样冲到自己大营的腹部,基本上是无解的,他实在是想不明白,明军是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筹集完毕粮草的。 但是,眼下的情景容不得他想太多,他只知道一件事,再不逃跑就晚了,立即回身进帐,一改之前的那副胸有成竹的表情,对着自己正在穿衣服的老婆孛儿只斤氏慌忙的说道:“你怎么还没穿好衣服?赶紧走,再晚了就来不及了。” 孛儿只斤氏本来以为他是回来报喜的,还想着明军这也太不经打了,就算只有区区几千人,这么快就被打败了也出人意料了,战斗力只能用渣渣来形容了,听到自己的老公这么一说,心里愣了一下,慌忙地裹好身上的衣服,胡乱地系了一下腰带,脸上露出一副不可思议地表情说道:“太师是什么意思?是让我们跑吗?” 马哈木胡乱地收拾了一下东西,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孛儿只斤氏地身边,一把扯住她的细腰,急不可耐地说道:“当然是我们跑了,明军来了好几万人,我们的阵脚已经被打乱了,完全不是对手,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几万人?”孛儿只斤氏瞪大了眼睛,樱桃小嘴都变成了o型,一脸难以置信地说道:“怎么肯能?明军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筹集好长途奔袭的粮草?” “我怎么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事实就在眼前,赶紧跟我走,晚了就来不及了!”马哈木一边说着,一边扯着孛儿只斤氏的衣服向外走去。大帐正门他不敢走了,因为他刚才进来的时候已经亲眼看见,不少明军已经奔着他的大帐杀来了,显然是发现了他的大帐所在,这个时候再从外面出去,明显是自投罗网,就算没有被明军当场抓获,也会被他们看见自己逃跑的方向,大大的不利。 因此,马哈木拉着自己的老婆孛儿只斤氏径直地走到了大帐的后面,抽出自己的腰刀猛地在大帐布上一劈,只听得“刺啦”一声,大帐被劈了一个大口子,马哈木拉着自己的老婆孛儿只斤氏慌忙地从那个大口子里钻出去。 出去之后,马哈木环顾四周,发现这里虽然也是乱糟糟地,但是还没有发现明军的身影,立即向守候在帐外的一队亲兵挥了一下手,道:“备马,赶紧撤!” 这些亲兵等的就是这句话,作为瓦剌太师马哈木的亲兵,就算是形势再危急,只要他这个太师不撤,他们就绝不敢撤,否则就算是跑回去了,那也是死路一条。现在的局势谁都看得出来,明军已经势不可挡了,瓦剌已经一败涂地,丝毫没有翻盘的可能,留在这里只能是等死,他们早就想跑了,等的就是马哈木这句话。 众位亲兵听到马哈木的命令后,如蒙大赦,迅速地将马哈木和孛儿只斤氏的马匹牵过来,然后扶他们上马,最后自己在翻身跃到马上,跟着马哈木和孛儿只斤氏向西疾驰而去。 马哈木这次逃跑不可谓不狼狈,除了老婆和亲兵基本上什么都没带上,也可以说是仅以身免了。只不过,他没有注意到的是,他背后的亲兵卫队中,有一个人向他投来了阴冷的目光,目光中满含着贪婪。 瓦剌部众见首领逃跑了,自然无心恋战,被明军冲的七零八落,纷纷逃窜,来不及逃走的,都成了明军的刀下之鬼。 这次大战斩获颇丰,一下子就捣毁了瓦剌的大本营,战果不可谓不丰厚,虽然说走了瓦剌的首领马哈木,但是对于这一点,瞿能是有心理准备的,毕竟在战场上跑掉一个人是很正常的事情。更何况是这游牧民族的首领,本来就擅长马术,只要给他们一匹马,他们趁乱跑出去,那是司空见惯的事,跑不出去才不正常,这人的本事得有多挫。 瞿能打扫完战场,抓住了原来马哈木的大将拔都,拔都果然是如孛儿只斤氏所料,早就被明朝的财富收买了,没等着瞿能给他上手段就主动招了,道:“启禀大将军,如果罪将所料不错的话,马哈木应该是向西逃向了也儿的石河,请大将军早做决断。” 向西逃窜也是朱楧的预料范围之内,因为东边是鞑靼的地盘,这两年瓦剌趁着北元灭亡的形势,逐渐摆脱了鞑靼的控制,走向了独立,为此,两个部落之间没少冲突,因此,马哈木肯定是不会向东边逃跑的,那只能说是找死。 向北也不可能,在往北走就是西伯利亚了,那的冬天要多可怕就有多可怕,马哈木要是跑到那里,根本不需要朱楧派兵打他,冻都能冻死他。 因此,他只能向西逃跑。瞿能迅速地休整了队伍,交给将军佥事李纪元一万兵马,让他押着主要是女人的俘虏和牲口返回肃国,沿途顺便将那些被他们当做羊群一样圈养起来的女人带回去,当然路上会发生些什么事,他就不管了,都是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干点坏事很正常,弟兄们把脑袋别到裤腰带上打下了这么一个打胜仗,享受享受也无可厚非。他一个大将军,整天管这些破事,还打不打仗了? 瞿能令部队简单的吃了点东西,便带着他们向西奔袭,去追马哈木,余下的四万明军也都知道范朝西率军去西边堵截马哈木的事,心里清楚的很,要是自己去晚了一步,马哈木被范朝西的人给拿住了,那自己这可就算是给别人白干活了。所以,在接到瞿能的命令之后,只是草草地吃了两口罐头,有的都没有吃完,就扔在了地上,或者是放在了马匹上,跟着瞿能风驰电掣地去追马哈木了。 草原上又是一片万骑奔腾,狼烟滚滚的场面,与呼啸的北风夹杂在一起,别有一番景致,虽然没有江南水乡的风景秀美,但足以让人热血沸腾了。 却说马哈木向西一路的逃亡,本来他只顾着带着亲兵卫队出逃,不过后来有很多瓦剌士兵见他跑了也就跟着跑,在路上,他边跑边收拢着士卒,又聚集了几万人,这个时候就不讲究什么逃兵不逃兵了,还能回来找他这个败军之将的人就都是讲义气的好兄弟。 马哈木惊魂未定,望了望后面苍茫的大地,见没有明军的身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副劫后余生的表情说道:“还好他们没有追上来,我就纳了闷了,他们的粮草到底是怎么筹集的,怎么可以筹集地这么快?” 在马哈木身边与他兵马而行的孛儿只斤氏,拨了拨被风吹乱的秀发,妖娆地说道:“依照妾身看来,怕是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些粮草是明军之前就秘密准备好的。不过,他们刚才的那一拨攻击估计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眼下可能要重新转运粮食,运粮千里,在大漠之中颇有不便,依妾身看来,他们可能就要班师回朝了,毕竟夺了我瓦剌的老营,他们的目的估计也达到了。” 马哈木一向佩服自己的这个老婆的智谋,骑在马上边听她分析边点头,这个分析算不上多高明,但不由得他不信,因为这是以他的认知所能想到的唯一的答案,道:“你说的不错,依照我的判断,他们的攻势也就到此为止了,只要咱们挺过这个冬天,到达也儿的石河,等到来年春天他们撤军之后,就可以卷土重来,到时候只要我们积蓄足够的力量,就能去找明军报仇,将所有的损失找回来。” 孛儿只斤氏用十分赞许的目光看了看自己的这个丈夫,坦白说她很赞成丈夫的观点,历朝历代以来,中原王朝进攻北方的游牧民族都是这个节奏,而且她还可以断定,负责进击他们大营的明军已经因为粮草不济班师回朝了,他们自认为是打了一个打胜仗,但实际上只是空耗国力,等过几年,草原上的人畜从新繁衍出来,经过生聚教训,那瓦剌和大明的局势该是怎么样还是怎么样,这是千年不易的道理,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哪个人彻底肃清大漠,彻底消灭他们游牧民族了,一脸春光惬意地笑道:“太师言之有理,妾身预祝太师早日得偿夙愿,做这草原之主。” “哈哈哈!”马哈木一阵纵声狂笑,虽然败了,而且是一败涂地,但这丝毫不能动摇他的雄心,北方游牧民族对于中原王朝最大的优势就是这在古人眼里几乎是无限大的生存空间,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等过几年缓过劲来,卷土重来未可知,到时候如果中原王朝的人不好好干,没落了,那就正好可以报着一箭之仇了。 然后,就在他们夫妻二人畅想之际,一名小校着急忙荒地打马跑了上来,刚想张口说话,没想到此时一阵风刮过来,呛了他一口沙子。这名小校连忙在地上“呸”了几口,随即将右手放在胸前,急道:“启禀太师,明军追上来了!” 什么?马哈木和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面面相觑,一副难以置信地表情,怒道:“你胡说八道什么!这怎么可能?” 那名小校又呸了几口嘴里的沙子,被太师误会谎报军情可不是什么好事,立即摆出一副义正言辞的表情,急切地解释道:“启禀太师,小人看的真真切切,明军确实追上来了,而且人数还不少,得有几万大军,小人以草原中勇士的名义发誓,绝对没有说谎话。” 眼见这名小校言辞恳切,不像是撒谎,不由得马哈木不信了,况且冷静下来之后一想,这名小校说的肯定是真的,他有几个脑袋敢撒谎? 马哈木一脸惆怅地举目向东望去,一望之下,他那惆怅的脸庞渐渐地变成了绝望,因为他不仅看到了东方滚滚而来的烟尘,还渐渐地看清了奔向他的明军的规模——真的有数万人啊啊啊啊。明军都是什么材料做的?难道都不用吃东西吗? 马哈木和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立时吓得面如土色,之前卷土重来,称霸大漠的豪言壮语也都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惊恐,是绝望。 “太师,快跑吧,再晚就来不及了。”孛儿只斤氏一把扯住还在愣神的马哈木,大声的说道。现在她也不望夫成龙了,只希望能保住身价性命就好了。 “对,对,对。快跑!”马哈木回过神来之后,二话不说,立马一扯缰绳,带着自己的老婆和亲兵卫队向西狼狈逃去。 这个冬天对于他来说,注定是难忘的。 “快,前面就是瓦剌兵,吃掉他们,休要走了马哈木!”明军的先锋袁大同见到瓦剌兵的旗帜之后,高兴地大叫道。赶了这么多天,终于抓住他们的尾巴了,这次,老子要一把扯断你们的脖子,也混个封侯封伯。 “杀!杀!杀!”五千名明军先锋听到指挥使的命令之后,顿时高兴的像打了鸡血一般,高声大叫着冲向瓦剌士兵的阵营。前面就是立功的机会,就是人头,就是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叫谁谁也兴奋啊。 瓦剌士兵的军阵的反应则是完全的与之相对应,见到明军之后,一阵惊惧,再加上看到自己的老板不厚道的率先跑路,再也无心恋战。对瓦剌还有感情的,就顺着马哈木逃跑的方向跟着他逃去,对瓦剌感情浅的,干脆就扔下武器投降了,心里想着反正瓦剌也完了,在哪混不是混,反正明朝有钱,以后就抱明朝的大腿了。 这些昔日的勇士今天就如同待宰的羔羊一样,乖乖地跪在地上等待着明军的发落,瞿能没有理会这些人,这些人虽然多,但都是小兵,就算是都打包带回去,也没有一个马哈木值钱,这条大鱼就在眼前,绝对不能放过他,当即留下了三万人押解俘虏,自己率领着最精锐的一万铁骑向西追去了。 反正现在马哈木身边也没有多少人了,这一万人对付他已经足够了,再加上还有范朝西的五万铁骑,只要范朝西能堵住他,那马哈木就必死无疑。 马哈木带着自己身边为数不多的近卫亲军没命的狂奔着,一边跑还一边扭头向后望去,总是感觉明军已经追上来了,真可谓是一日数惊,成了惊弓之鸟。 突然之间,他的老婆孛儿只斤氏喊住他焦急地说道:“太师,妾身以为此事有些蹊跷。” 马哈木心里根本没当回事,心道瞿能都快撵上来了,还有什么蹊跷不蹊跷的,抓紧时间跑路才是正经事,不耐烦地说道:“有什么话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说吧。” 第二百六十五章 穷途末路 孛儿只斤氏没有退缩,依旧抓着他的缰绳说道:“太师请仔细想想,朱楧出动这么大的阵仗肯定是想要灭亡我瓦剌的,既然是这样,他怎么可能不预留伏兵?” 如梦初醒!孛儿只斤氏这句话,真可谓是一句点醒梦中人,马哈木只是愣了一下,随即就回过味儿来,道:“你的意思是朱楧还安排了人在西边堵我们?” 孛儿只斤氏重重地点了点头,一脸凝重地说道:“如果妾身是朱楧,妾身就会这么做。” 这话说的太对了,谁都知道他马哈木跟鞑靼人不合,北边又是冰天雪地,若是想跑路的话,只能往西边跑,如果朱楧成心想灭掉他瓦剌,又如何不会在西边安排一支伏兵呢? 想到这里,马哈木吓得心惊胆战,说话的语气也变得并不顺利起来,结结巴巴地说道:“那该怎么办?我们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岂不是要完了?” 孛儿只斤氏心里也着急,说实话事到如今她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了,只能丢卒保帅了,环顾了一下跟上来了几千名瓦剌士兵,用十分诚恳的语气说道:“现在我们瓦剌形势严峻,必须要有人假扮成太师来吸引明军的注意力,否则我们瓦剌就要完了,就会亡国亡种。请诸位放心,假扮太师之人,不论其最后成功与否,太师将来绝对不会亏待他的家人。” 听完这句话,所有的瓦剌士兵都默不作声,他们知道依照目前的形势来看,他们的确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是牺牲自己以换取太师和瓦剌的生存,但问题是谁愿意死呢?谁不愿意好好活着,搂着娇妻美妾过一辈子。但现在他们已经别无选择了。 应该说,每一个种族都是有英雄,都是有忠臣的,汉族有宁死不降的文天祥,蒙古人也有屡屡拒绝朱元璋高新诱惑的王保保。同样,瓦剌也有自己的勇士。 一名瓦剌的千夫长听到孛儿只斤氏的话后,竟然“哇哇”地嚎啕大哭起来,他的祖先就是瓦剌的千夫长,世世代代守护着瓦剌,现在看它到了灭亡的关头,实在是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只能“哇哇”地嚎啕大哭。 这种人一般都是忠臣,果然,过了一会儿,这名瓦剌军的千夫长止住了哭声,道:“请太师向北边绕路吧,我带着人假扮成太师向西前进。有谁愿意跟我一起的?” 在他的感召之下,大部分瓦剌士兵站了出来,这些人身上都留着草原英雄的血,不愿意被瞿能等人抓到明朝做奴隶。 “好,好样的。都是好男儿。”这么千夫长见有这么多瓦剌士兵站出来,心里也是十分感动,看来他并不是个孤独的人,黄泉路上有这么多人陪伴也值了,冲着马哈木大喊道:“太师还等什么?感觉走哇!” 马哈木本来也在神游天外,无限感慨,被他的大吼声震了一下才回过神儿来,看到事到危难,还有这么多的勇士愿意为他卖命,心中也是十分感动,眼泪不自觉地流了出来,道:“勇士们走好,瓦剌是永远不会忘记你们的。” 随即跟那名千夫长换了换衣服,然后一夹马肚“驾”地一声,带着他的老婆和仅剩一百余人的近卫亲军向北疾驰而去,他们要兜一个大圈子,绕过明军的堵截,获得苟延残喘的机会,进而等待时机东山再起。 跟随着马哈木而走的一百多名亲兵都是他最信任的心腹,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其中的一名身材彪悍的亲兵在他的背后向他投去了阴狠贪婪的目光。 目送着马哈木等人离去后,这名瓦剌军的千夫长一夹马肚,“驾”地一声带着愿意跟随他赴死的几千名瓦剌士兵向西疾驰而去。 不出所料,他们如愿地遇上了范朝西埋伏在路口处的骑兵,屋露偏逢连夜雨,与此同时,瞿能率领着一万大军也追了上来,将这几千瓦剌骑兵围在了中间。 瞿能远远地望见了那名穿着马哈木衣服的千夫长,兴奋地大叫道:“看见没有,马哈木已经无处可逃了,赶紧上啊,要是晚了,我们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功劳,就成别人的了!” 他身后的一万名明军精锐呼啦一声,呼喊着各种口号冲向瓦剌军的军阵,从他们的口号中可以明显的听出来兴奋还有贪婪,荣华富贵就在眼前啊。 范朝西看见了穷途末路的瓦剌军,心里也是十分兴奋,自从接令以来,自己可谓是紧赶慢赶,终于在这一天赶上了,不管怎么样,老子都要活捉马哈木,上次你老瞿混了个封侯,这次这一步我可要赶上去,抽出战刀来,指着瓦剌军的方向,大声地喊道:“前面就是马哈木老贼,弟兄们,谁敢去抢头功啊!” “杀啊!杀啊!”他手下的那五万明军早就憋坏了,犹如雪崩一样冲向了可怜的只有区区几千人的瓦剌军,自从骑兵练成以来,他们还没有经过什么大战,这次整好拿你们练练手。 随后,这场战斗演变成了一个一边倒的屠杀,那名终于马哈木的千夫长光荣战死,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但是他手下的人就没有他那么坚定了,许多人到了临死之前的那一刹那纷纷想开了,感觉好死不如赖活着,那么多人都投降了,也不差自己一个。 他们心里也知道,明军将他们抓走之后肯定是要将他们变成奴隶的,但奴隶好歹也是活的啊,也总比死了强啊。所以,许多人没有抵抗,纷纷扔下武器就投降了。 “哈哈哈!老瞿,你看着马哈木身上的这一箭,那可是从我们这边射过来的,这个功劳你可不能跟我抢啊。”范朝西看了看那名穿着马哈木衣服的千夫长身上中的一箭,那支致命的箭确实是他们这边的人射死的,这笔账自然要算到他的头上,当下十分高兴,这个功劳可算是到手了。 瞿能到底是百战名将,无论是经验还是心性都比范朝西深沉,看了一眼这个所谓的“马哈木”,感觉他怎么看也不像个一方之主,道:“老范,你先别急着抢攻,咱们还是先找人指认一下尸体吧。” 经他这么一说,范朝西才从胜利的喜悦中反应过来,心里又难免不安起来,万一这要不是马哈木,真正的马哈木跑了,那他们这场仗可就白打了,堵截的工作没有做好,说不定回去之后还会受到王上的责备,道:“你说的对,赶紧找人来验尸,但愿咱们运气不错,别他妈弄了半天弄了个赝品。” 瞿能大手一挥示意他们的向导,之前的瓦剌大将拔都前来指认尸体,拔都已经决心投降了,这个时候自然不会说谎话,看了一眼尸体道:“这具尸体是谁我不知道,但他肯定不是马哈木。” 范朝西和瞿能对望了一眼,眼神中满满地是不甘与愤怒,气得投刀于地,大骂道:“他妈的,老子打了一辈子雁,没想到最后被雁啄了眼。” 瞿能也没有想到这个马哈木居然使了个金蝉脱壳之计,心里十分不痛快,他带着几万人,没日没夜,风餐露宿地跑了好几天,到最后居然还是让马哈木那个小子跑了,回去之后怎么交代,就算王上不罚他,他心里也憋气,日他仙人板板,付出了那么多努力,眼看鸭子煮熟了,马上就可以吃了,结果一个不留神却让他飞走了,这让人如何不气,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地吐出,时间虽然不长,但是谁也可以看到他的脸上挂满了凝重之色,很显然是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才一脸庄重地慢慢说道:“如果我所料不错,那个马哈木肯定是向北兜了个圈子,最终还是会向西逃向也儿的石河,我们继续向西追,应该能追上他。” 这话一出,包括范朝西在内的大小肃国军官都吃了一惊,随即脸上露出了明显的为难之色。范朝西用惊讶的眼光看着瞿能,似乎是没想明白这个平时里睿智无比的大将军今天怎么会这么糊涂,走到他的身边,好心好意地提醒道:“老瞿,你说的不错。但我可得提醒你,王上给咱们布置的作战任务是在此地会师,围歼马哈木。你说的那些事不在王上的命令之内,擅自动用兵马的话,那可是要以谋反罪来论处的。” 其他的大小将官也都眼巴巴地看着瞿能,从他们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们是赞同瞿能的观点的。瞿能身为一品前将军,武官之首,如何不知道肃国的规矩,可是,他辛辛苦苦训练骑兵训练了好几年,筹划北征瓦剌又筹划了将近一年,现在好不容易一战成功,打的马哈木溃不成军,只剩下游击队了,只要再加一把劲就可以彻底实现他永清大漠,成为千古一将的梦想了,他怎么可能甘心退缩? 不管了,就算是谋反,就算是砍头也要博这一把,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相信凭借着自己往日的战功和对王上的忠诚,王上是不会拿自己的家人怎么样的,干吧,为了男儿的梦想,抛头颅,洒热血又何妨? 瞿能浑身的血液顿时沸腾起来,目光如炬地眺望着西方,寒风如刀般刻在他黝黑的脸上,却丝毫不能打动他的坚毅,不能阻断他的野望,道:“王上给我的命令不只是在这里会师,还要我们干掉马哈木。如果彻底消灭瓦剌,永清大漠算是谋反的话,那我瞿能今天就谋这个反了!” 众位将官一听他说这句话,神情全都肃穆了起来,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这个大将军今天算是豁出去了,说句心里话,他们谁也不甘心就这么放走马哈木,但是他们谁也没有胆量去担当这个没有王上的命令,擅自用兵的罪名,现在见这个大将军肯自己担责任,他们当然是求之不得,刷地一下子站起来,聚精会神地看着瞿能,等待着他下达总进攻的命令。 瞿能扫视了一下诸将,知道他们的心意,心里十分满意,虎着脸喝道:“如今将士争功,士气可用,我们应该一鼓作气,直捣也儿的石河,永清大漠,完成秦汉以来,所以先辈从未完成的伟业!” 这番话说的众位大将热血沸腾,是啊,谁不好面子啊,谁不愿意耍帅,装牛逼啊,如果今天他们真的可以做到永清大漠,那他们就是超越卫青、霍去病、李靖还有徐达、蓝玉的名将,将来史书上会对他们今天的壮举大书特书,这就是天大的面子,给个封侯之位都不愿意换。 干吧,干吧。还等什么?众位大小将官瞬间被瞿能的话感染了,一齐举着拳头,扯着嗓子高呼道:“服从大将军之命,永清大漠,活捉马哈木,为王上分忧!” “永清大漠!为王上分忧!”“永清大漠!为王上分忧!” 雄壮的口号此起彼伏地回荡在这辽阔的旷野之上,势如山崩,动如雷霆,震慑地瓦剌的俘虏趴在地上久久不敢动弹,今天他们总算是领略到王者之师的威严了,他们输的不冤枉,没毛病,同时暗暗庆幸自己投降了,也为马哈木那个老小子捏了一把汗,他最好机灵点别让明军发现,否则以明军现在的劲头,肯定会把他撕碎不可。 瞿能见众位军官都同意了他的想法,当即不再废话,“刷”地一下子跨上战马,随即十分娴熟地操纵着他的这个老战友,围绕着原地转了几圈,举着长矛大喊道:“将士们,到现在为止你们干的还不错,但也仅仅是不错。我们摧毁了马哈木的老巢,将他打的仅以身免,但干到这种程度,国家最多给我们二等功,可是如果我们能活捉马哈木,那国家就得给我们一等功。告诉我,你们想要什么?” “一等功!一等功!”数万明军的热血彻底被瞿能点燃了,纵然北方的冬天十分寒冷,纵然他们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奔袭已经劳累不堪,但是为了军人的荣誉,为了男人的梦想,他们还能吃下更多的苦,受更多的罪。 一等功和二等功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待遇和代表的荣誉确实相差千万里,眼下再努力一把就可以获得一等功了,谁舍得就这么放弃,只捡一个二等功回家交差? 要知道,许多人一辈子都混不上一个一等功啊! “跟我走!”瞿能见士气可用,大刀一挥,率先带领着近卫亲军向西疾驰而去。 “走!”范朝西的热血也被点燃了,管他娘的什么谋反不谋反,先干了再说,要是能凭着这个机会青史留名,脑袋被砍十次也值了,右手紧握着缰绳,双腿一夹马肚,“驾!”地一声,跟着瞿能疾驰而去。 “驾!”“驾!”“驾!”他们两人身后的数万明军争先恐后的追了上来,生怕自己到手的立功机会被别人抢了去。 北风如刀,硬生生地刻在他们每一个人的脸上,他们每一个人心里都清楚,在这种环境下骑着马急行军,就算是身上涂满了防冻伤的药,那也避免不了被冻伤,运气不好的话,还有可能是比较严重的冻伤,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退缩,甚至没有一个人犹豫,他们的脸上全都写满了坚毅,眼神中全都散发着灼灼火热。 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也儿的石河,马哈木! 与此同时,侥幸逃过一劫的马哈木已经是弹尽粮绝,强弩之末,他刚刚向北绕路时跟在身边的一百多名亲兵也走丢了不少,只剩下了几十个人,而且是缺水缺粮,狼狈不堪。许多士兵,甚至为了跑得更快一点,连武器都丢了。 这天夜里,马哈木命令全军,不,应该叫全队人马停下来休息,因为他们实在是太累了,自从遭遇明军以来,他们就一直不停地在跑路,丝毫没有休息过,他们实在是不敢休息,明军实在是太可怕了,稍微一懈怠就会被追上来,就有可能身首异处。 但是,今天是不行了,无论如何也跑不动了,就算是人不累,马也已经累了,再不好好休息,把马跑死了,那一切就全完了。 马哈木估摸着自己的疑兵之计起到了作用,明军应该被他引开了,因此感觉稍微休息一下也无妨,就传令休息。 此时的马哈木已经穷的叮当响了,连个像样的帐篷都没有,他的手下捡了些树枝,在马背上扯了些破毯子,给他和他的老婆搭了一个简易的帐篷。 堂堂的瓦剌太师,瓦剌实际上的主人,现在就只能和他的老婆睡这样的帐篷,而他的手下们此时却连帐篷也睡不上,只能挤在外面升了几堆火来取暖。 夜半时分,马哈木和孛儿只斤氏都已经沉沉地睡去,他们实在是太累了,就算是坐车让你坐这么多天你也受不了,更何况是骑马?晚上也顾不上做什么羞羞的事了,到头就睡着了。衣服都没有脱,一方面是保暖,另一方面是方便随时逃跑。 外面的几十名近卫亲军也早早地就睡下了,人都不是铁打的,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长途逃命,他们也早就受不了了,之前能坚持下来,完全就是求生的欲望在支撑着他们,现在形势稍微一缓和下来,他们就支撑不住了,纷纷倒在火堆边上,呼呼大睡起来。 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虽然是马哈木的近卫亲军,但他还有另外一重身份,那就是把秃孛罗部的那个卧底的线人,不得不说,肃国的情报做的真的很不错,那个把秃孛罗部的间谍利用自己的关系网,竟然把内线安插在了马哈木的身边。 这位间谍早就对大明的物产倾慕已久,可以说是已经铁了心的想要当蒙奸,只是之前一直没有机会,眼下见马哈木树倒猢狲散再不动手就是傻子了。说不定明军一冲过来连自己都会杀死,他们又不知道自己是安插在马哈木内部的间谍。 这位间谍虽然也是躺在地上,但是却一直睡不着,始终是半眯着眼,竖着耳朵听周围的动静,等到他听到四周鼾声大作时,他终于意识到动手的机会来了,拼命博取富贵的机会来了。 不过,他的内心除了激动以外,还有十分巨大的恐惧与紧张,因为他这可是行刺,跟大学考试作弊不一样,被抓住了跟老师说点好的就把你放了,这要是被抓住了,那可绝对是死啦死啦滴,而且还会死的很惨,依照马哈木的性子,他肯定不会一刀给自己一个痛快,十有八、九是将自己绑在马身上活活拖死,那种死法真是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这位间谍的内心再咚咚地打鼓,虽然害怕,但他还是决定放手一搏,因为这是他唯一的机会,若是错过了,别说是荣华富贵,命能不能保住都两说。 他躺在地上,头枕着左臂,缓缓地睁开了眼,先是看了看周围的人没有动静,胆子便大了起来,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但不敢去拿刀,因为他害怕有人从背后盯着自己,装作想要小便的样子,漫不经心的走到一把插在地上的砍刀跟前,开始站在那里看似十分轻松的小解。 同时,他的眼睛装作很随意地看着四周,明着是胡乱瞎看,实际上是看看这一队人有没有全部睡着,看了一圈确定他们都睡着以后,这位间谍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眼神中放射出一种凶狠和贪婪的目光,抽出插在地上的刀,缓缓地向马哈木所在的那个简易的小帐篷走去。 他的心情是激动地,也是十分害怕的,激动是因为里面有好东西,有他十分想要的东西,害怕是因为前途未知,自己踏上这一步,很有可能就是万劫不复。 他慢慢地走到帐篷前面,握着刀的右手都开始颤抖,但他仍然不肯退缩,用颤抖的右手去挑帐篷的门。 第二百六十六章 平推高昌 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有一阵“刺啦”声,立时吓了一跳,身上的汗毛都倒立起来,以为自己被发现了,提起全部的精神握着刀想要进行人生最后的厮杀。 扭过头一看,彻底的松了一口气,原来是他的一个队友睡觉不老实,打了一个滚。 真是虚惊一场。这位间谍深深地呼了一口气,仔细听了听帐篷里面的动静,只听到两种呼吸声,一种粗重有力,另一种细微均匀,很明显是一男一女的声音,看来他们睡的也挺熟啊,丝毫没有察觉。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千钧一发,性命攸关的时刻,犹犹豫豫地最是坏事。这名间谍心一狠,胆气一壮,刷地一声冲了进去,一刀插进了马哈木的胸膛。 睡梦之中的马哈木感觉浑身一股剧痛,闷哼了一声,睁开双眼,一看是自己平时最信任的人杀死了自己,气得七窍生烟,使劲最后的力气指着他大骂道:“奸贼,敢尔?!” 这名间谍没有跟他废话,开弓没有回头箭,事情走到这一步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干脆就做到底,双手握着刀,又使劲儿往里面捅了捅,然后又绞了绞,彻底结束了马哈木的性命。 马哈木临死前这绝望的呼喊,一下子将孛儿只斤氏惊醒了,她以为是明军来了,迅速地睁开朦胧地睡眼,惊恐地向四周张望,向看清楚危险在哪里,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已经被人杀了,那个人还在十分熟练的割取他的脑袋,顿时吓得一阵尖叫。 “啪!”地一巴掌,这名间谍摔了孛儿只斤氏一个耳光,将她直直地摔在地上,大骂道:“臭婆娘,不要乱叫,看我待会儿怎么收拾你!” 随即提着马哈木的脑袋走了出去,马哈木身边的亲兵已经被帐篷里面的吵闹声惊醒了,纷纷拿起武器围了上来,正在想办法弄清是怎么回事时,却眼见着他们昔日的同袍,昔日的生死兄弟提着马哈木的人头走了出来。 这一刻,众人的表情是多样化的,有惊讶,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人平日里老实巴交,今天居然能够做出这种事,有愤怒,毕竟这属于明显的背叛行为,他杀了马哈木目的不用多说,肯定是想着投奔明军的。 还有的人居然露出了一点点轻松与喜悦。可能是庆幸这种被人家追着跑的日子终于是到头了。 这名间谍环顾了一下四周,借着微弱的月光大致看了看众人的表情,道:“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时间紧急我也没有什么废话,我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是杀了我,然后等着明军追上来自己像羔羊一样被宰杀。第二是和我一起,拿着马哈木的人头,绑着里面的那个女人献给明军,好换取我们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 这番话说的瓦剌众士兵面面相觑,坦白说,若果马哈木还活着,他们多半会选第一条路,但是现在他们的头领都死了,瓦剌部落也已经被明军摧毁的差不多了,他们再抵抗下去还有什么意义呢?只不过是白白送死罢了。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思考了良久之后,终于接受了他的第二条路,纷纷放下武器,并冲到帐篷里将孛儿只斤氏捆绑了起来,准备交给明军发落。 坦白来说,孛儿只斤氏长得还算是漂亮,身材也不错,但是他们现在并没有对她起什么坏心思,毕竟是当年的主母,多少还是有点下不去手,更何况他们还是想着用她跟朱楧换取富贵呢。万一把她逼死了,或者是让她告诉朱楧他们给他送了一个破烂货,那依照朱楧的性子,肯定是要活剥了他们。 所以他们只是把孛儿只斤氏捆起来,绑在马上,并没有侵犯她,然后载着她,提着马哈木的人头,向明军的方向疾驰而去。 孛儿只斤氏知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法挽回,只能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任由他们绑在马上,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上苍来决定。 这一行人没走多久,就碰到了瞿能率领的大军,见到明军之后,这一队瓦剌亲兵十分的震恐,明军依旧是追上来了数万大军,而且士饱马腾,阵容严整,真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他们就不用吃饭吗? 见到这种场面之后,瓦剌的亲兵队十分庆幸自己投降了,因为他们知道,依照明军的这个行军速度,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被追上来,到时候,不光是马哈木,就连他们,肯定也是尸骨无存。 他们很庆幸,他们在人生的关键时刻,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虽然这个选择很无耻,很血腥。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宁肯在耻辱中活着,也不能光荣的死去,死了什么都没有了,老婆孩子,房子家产就都成了别人的了。 那名间谍见到瞿能之后,翻身下马,提着马哈木的人头那头便拜道:“小人参加将军,小人是王上安插在这里的眼线,现在将马哈木的人头献给将军,还请将军笑纳。”那颗人头可是他富贵的根本,因此他一刻都不肯放松,始终是自己用手提着。 瞿能看了一眼这个所谓的眼线,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这不重要,自然有有关部门去核实,眼下最重要的是马哈木的这颗人头是真是假?立即叫来了拔都,问道:“那颗人头是真的吗?” 拔都拍马走到前面,一眼就看出了那是马哈木的人头,在向上洒了一眼,看见了被捆绑在马上的孛儿只斤氏,说实话,孛儿只斤氏很有风韵,他对她也是暗暗垂涎已久,但是碍于马哈木的权势,始终不敢露出端倪,现在将她楚楚可怜地被绑在马上,十分性感,心中的邪火腾地一声就升了起来,想要残暴之而后快。 不过,他也清楚,他这辈子是和这个风姿绰约的女人无缘了,她注定是要被献给肃王的,只能被肃王疯狂输出了,也算是对马哈木的惩罚,恭恭敬敬地说道:“那的确是马哈木的人头,那个女人就是他的正室——孛儿只斤氏。” “哈哈哈!”瞿能和范朝西忍不住地放声大笑起来,虽然他们征战沙场多年,立了无数次功劳,但是这次还是十分没出息的笑出了声,因为这次的功劳完全不同,之前他们只是跟随在肃王麾下破军斩将,这次却是独立行动灭掉了一个国家,而且还生擒其主,真正做到了永清大漠,完成了自秦汉以来无数名将都无法完成的丰功伟业。 不过,他们心里也十分清楚,这次行动之所以能够成功,功劳最大的还是肃王的罐头,彻底替他们解决了军粮问题,这使得他们不用再为之前的名将们担心的问题而苦恼。说到底他们是沾了肃王的光,这便是时势造英雄,他们的能力并不比卫青霍去病等人强多少,但却能成此大功,靠的就是跟对了主子。因此,他们心中也没有一丝居功自傲之心。 “老瞿,这次咱们可赚大发了,赶紧向王上报喜吧。”范朝西掩饰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手舞足蹈的放声大笑道。 瞿能也很开心,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笑道:“记室参军事,马上飞马向王上报捷,咱们也可以班师回朝了,我估计王上此时也该到了高昌城了,咱们去那里跟他会师吧。” 范朝西直直地坐在马上,看了看像一只鹌鹑一样被捆绑在马上的孛儿只斤氏,手里一勒缰绳,大声地说道:“对,咱们赶紧去高昌城跟王上会师吧,这个女人就是咱们给王上的献礼。” “会师,会师。为王上献礼,为王上献礼!”所有的明军将士都激动地大喊起来,国家花大价钱培养了他们,这一次行动,完全证明了他们是物超所值,这值得他们每个人为之骄傲,为之自豪。 “传令三军,休整片刻,然后回军高昌,向王上报喜。”瞿能大声地命令道。今天绝对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他效仿霍去病的故事,将军中的酒全部倒进了也儿的石河的支流,与三军将士共同举杯,庆贺他们永清大漠的壮举。 洪武三十一年二月,朱楧率领十万步军合围了高昌城,这十万步军可是他经过几年的训练练就的精锐之师,其战斗力要远远比当年与回鹘在吐鲁番城下交战的十万人也强的多。 当年救迪丽娜扎的时候,肃国可以说是刚刚建国,一切工作都没有上轨道,出征的十万人除了一部分是职业的军户以为,剩下的都是从保甲里抓来的壮丁,他们受到的训练有限,战斗力只比一般的农民强一点。 不过,这十万人可谓是今非昔比,首先军校的成立使得所有的军官都接受了系统的训练,不光是武艺得到了提升,文化水平也大大提高,很多人都从大字不识几个的大老粗变成了会看地图会读文件的文武双全之人。 其次,义务教育的普及,使得肃国的兵源质量大为提高,这些平时在保甲内边务农边练兵的泥腿子,经过系统的训练,也都成了有知识,有文化的职业杀手。 再次,肃国这些年经济实力和军事工业飞速发展,不仅给全军提供了优良的武器装备,装备了大量的火绳枪等利器,使得军队的披甲率达到了百分之百,还为军队提供了充足的营养。 农业的发展使得肃国从来不缺粮食,畜牧业的大进步使得肃国的军人可以顿顿吃肉吃蛋,身体长得很结实。 最后,经过几年的招募,训练,肃国的军事贵族阶层也在逐渐扩大,渐渐地成了肃军的支柱。朱楧还在士官里面选出来了最精锐的五千人,作为特种部队,准备在最紧急的时候,给敌人最致命的一击。 这十万大军在寒风之中,以无比饱满的热情合围了高昌城,他们知道,肃王今天搞这么大的阵仗,肯定是想要灭掉回鹘的,这高昌就是挡在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也就是众人所熟知的伊犁的第一块绊脚石,只要攻下了高昌城,再往前就是一马平川,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就彻底暴露在了肃国的兵锋之前。 上次与肃国交战,回鹘吃了大亏,兵力损失过半,粮草损失无法计算,再加上这几年西边的帖木儿帝国的蚕食,回鹘已经日薄西山,只能依靠着百年的底蕴苟延残喘,而今天,朱楧却连苟延残喘的机会都不给他了。 高昌城内还有将近一万的回鹘士兵,这些昔日的勇士看到城下黑压压地一片,装备着的大炮的明军,吓得腿肚子都发软。心中升起了阵阵寒意,使得本来就因为缺衣少粮十分寒冷的他们更加雪上加霜,很多人的心中都升起了绝望的念头,甚至一些胆子小的都吓得哭了出来。 朱楧穿戴整齐,带着穿着一身戎装的迪丽娜扎矗立在大将旗下,微笑着指着前面的高昌城,道:“爱妃,你说我们还劝不劝降?” 女人最终还是要靠着自己的老公的,眼看着自己的老公混大了,迪丽娜扎的腰杆子也不自觉地硬了起来,之前她虽然贵为哈密公主,但面对回鹘这个大国的时候,心里还是多少会有些发憷的,但是今天,她站在自己的男人身边,再去面对回鹘这个国家的时候,心里升起了无限的蔑视——尔等弹丸之国,当年也敢跟本王妃叫板,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厉害,笑道:“此等区区小城,大王反掌之间就能攻破,不过我们还是先礼后兵比较好,他们要是肯投降再好不过,倒也省得我们费力攻打了。” “哈哈哈!”朱楧得意的高声大笑,搂着迪丽娜扎的小蛮腰,道:“好,好,好。这仗怎么打,全都听爱妃的,爱妃说什么就是什么。” 等等,这完全是昏君的套路啊,临阵交战还在泡妞,还把军事指挥权交给女人,真是要多昏庸就有多昏庸了。 不过无所谓,谁让咱实力强横呢,这场仗不管怎么打都会赢,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将高昌城攻下来。 “多谢大王。”迪丽娜扎嫣然一笑,将头轻轻地靠在了朱楧的肩头上。 城头上防守的瓦剌军士兵看到这一幕估计要气得吐血了,太特么欺负人了吧,你们到底是来打仗的还是来旅游的? 朱楧十分随意地一挥手,叫来一个文官,道:“你给城内的敌军写一封劝降书,然后派人射进去。” “臣遵旨。”那名文官一拱手道。他是五品文官,刚刚考上进士不久,这次终于得到了在王上面前表现的机会,自然是不肯放过。 得到命令之后,他立即展开书墨来仔细雕琢文字,句式,以求精益求精,凭借着自己的一篇文章攻下此城。 朱楧等了老半天,还没见那货将劝降书写出来,不由得心下大急,将人叫过来一问,才知道这位仁兄到现在还在遣词用句,不由得气得七窍生烟,军情紧急,让你写封劝降书只要把形势写出来就好,有没有让你考进士,谁他妈在乎你的文采啊,虎着脸大骂道:“你他妈要写到什么时候?贻误了军机寡人拿你的脑袋祭旗!就写六个字,不投降,就消灭!” 那名文官吓了一跳,笔都掉到地上了,随即立即捡起来,唯唯诺诺地说道:“是,是。臣遵旨。” 朱楧走后,那名文官仍然是惊魂未定,轻轻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然后按照朱楧的意思,简单地写了一封劝降书,交给了身边的小校。 这位小校将劝降书裹了裹,绑在箭矢之上,然后打马来到高昌城下,抽出大弓,弯弓搭箭,一箭就将这封劝降书射、进了城内。 早有回鹘军站岗的士兵将劝降书取下来献给了负责守城的万夫长,那名万夫长看到这封劝降书后,心里也十分犹豫,召开了一次全体会议,道:“诸位,朱楧派人射进来一封劝降书,你们怎么看?” 一名千夫长平时跟这名万夫长的关系比较好,因此也敢说话,站出班来,用右手捂着胸膛,道:“启禀万夫长,现在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高昌城是守不住了。可汗一直都没有给我们派援军,而且我听说,他已经把全国的兵力基本上都集中到了亦力把里去保卫他的老巢,这高昌城我看他是要放弃了。属下认为,我们高昌城内这一万多名守军还有数万百姓不能就这么白白牺牲,太不值了,依照属下的看法,不如答应了朱楧的条件,投降吧。” 另一名千夫长却站出来反对道:“你以为投降朱楧他就可以放过我们吗?博尔忽不也投降了吗?可是我听说朱楧将俘虏里的百夫长以上的军官全都杀死了,我们这些人,怕是投降也难免一死。” 的确,朱楧上次为了安全考虑就回鹘的俘虏进行一次大清洗的事对这些人的心理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既然横竖都是死,还不如跟他们拼了呢,最起码也能落个痛快,不用像博尔忽那样窝窝囊囊地去死。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万夫长拍板,道:“依我看,还是先摸摸朱楧的态度再说,来人,替我修书一封,射到城下。” 当即就有一名文士过来,按照万夫长的意思写了一封回信,交给了一名士兵,由他射到城下。 早有士兵将这封信捡起来报给朱楧,朱楧展开一读,只见信中写的是:“尊敬的肃王殿下,贵我两国既然相邻,就应该睦邻友好,况且我回鹘已经臣服于肃国,不知何处得罪了殿下,以致使殿下举兵来犯。收到殿下的劝降书之后,在下十分感激,但前有博尔忽之事,后有守土之责,故而不敢投降。” 朱楧阅完之后,只感觉十分好笑,这个回鹘军的万夫长还真舍得绕弯子,他嘴上说不敢投降,其实心里说的是:“我好想投降,好想投降,就看肃王殿下开出的条件了。” 活了两世的朱楧自然知道他的心思,将信递给迪丽娜扎,笑道:“爱妃,你怎么看他这封信?” 迪丽娜扎冰雪聪明,自然是一眼就看出了那名回鹘军万夫长的用意,笑道:“启禀大王,臣妾以为,他是害怕投降之后落得博尔忽的下场,心中有所顾忌才会写这封信。臣妾以为,只要大王答应免他一死,他是绝对会投降的。” 朱楧笑了笑,道:“爱妃说的对。寡人就再给他写一封劝降信,言明博尔忽是因为阴谋作乱才被处死的,只要他投降之后安分守己,寡人何必要杀他。” 随后,又将那名文官叫过来,命令他按照这个意思重新写一封劝降信。有了上次的教训,这名文官自然不敢在故作高深,咬文嚼字了,要不耽误了时间不说,万一自己的文章写得太高深,对面的那些大字不识几个蛮夷看不懂怎么办?让王上的心血泡了汤,那他还不吃了自己。随即,挥毫泼墨,刷刷地写了一封劝降信,又交给那名小校,让他射进城去。 这下子,高昌城内的回鹘军又开始热烈讨论了,一名千夫长站出来说道:“我看这个肃王还是很有诚意的,咱们就答应他的条件吧。” 另一名千夫长站出来反对道:“他说只要不造反就没事,可是我们要是投降之后就成了人家案板上的肉,人家说你造反你就造反,岂不是任人宰割?肃王说博尔忽阴谋作乱,你们相信吗?他都投降了还做什么乱?吃饱了撑的吗?” 就这样,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了老半天,还是没有讨论出个所以然来,那名万夫长也没了主意,仍有手下的人吵来吵去。 朱楧站在城外的大将旗下,心里越来越不耐烦,寡人反掌之间就可以破此城,劝你们投降完全是寡人宅心仁厚,不忍心生灵涂炭,你们居然这么久了还不肯开城,给你们脸了是吧?怒道:“传令神机营总兵李勉,给我开炮轰他们。狠狠地轰!” 第二百六十七章 大炮开兮轰他娘 “遵命!”一名传令兵听到朱楧的命令之后,立即抱拳大喊道,然后迅速地跑向了神机营的驻地。 李勉得到命令之后,兴奋地手舞足蹈,笑道:“他娘的,可把老子憋坏了,老子手里的这几百门大炮早就等的不耐烦了,王上也真是的,只要给我一个时辰,我绝对能把他们的城墙轰塌,还跟他们谈什么谈?这不是自掉身价吗?” 随即,令旗一挥,大声命令道:“小的们!给老子狠狠地打,都不要节省炮弹,让所有的人都看看咱们神机营这几年卧薪尝胆的成果!” “遵命!”李勉手下的神机营大小军官们一齐答道,随后,指挥着自己手下的炮手向高昌城喷射出了一排排大铅弹。 明军攻城时使用的主要火器是大将军炮和铁臼炮,这两类炮体型巨大,携带不便,但是威力也是十分巨大的,常常被用来破坏敌军的城墙。 随着李勉的一声令下,一排排大将军炮和铁臼炮冲着高昌城发射出了愤怒的吼叫,用尽全力喷射出一枚枚大型的铅弹,狠狠地砸向高昌城。 “咚!咚!咚!”地几声炮响,狠狠地砸向了高昌城的城头之上,将那里猝不及防的回鹘军士兵砸的七零八落,叫苦不迭。 肃王向城内射劝降书的事早就传遍了整个高昌城,说实话城内的小兵都巴不得投降呢,谁都知道这座城池根本没有办法来守,与其给人殉葬,还不如去做奴隶,反正肃王只杀百夫长以上的军官,跟他们又没有关系。 因此,大部分人都懒洋洋地待在城头上,就等着里面的大官们谈好条件,然后开城投降呢,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城下的明军居然开炮了,炮弹像雨点一样落下来,狠狠地砸在了城墙上,溅起了大片大片的碎末。 不是说好劝降的吗?不是说好劝降的吗?怎么可以这样? 一名站在城头上观望的回鹘军士兵没有来得及躲避,被铅弹溅起来的碎末伤到了眼睛,疼得捂着眼睛在地上打滚嗷嗷大哭。 另一名跟他关系较好的回鹘士兵连忙跑过去扶他,没想到刚一弯腰就被一枚从天而降的铅弹砸中了脑袋,登时脑浆迸裂,重重地砸到了那名士兵的腿上。 城头上的回鹘军士兵一片混乱,他们本来早就抱起来投降的念头,无心恋战,见到这些从天而降的大家伙之后,更是吓得心胆俱无,完全没有了抵抗精神,也不再保持着战斗队形了,开始抱头鼠窜,感觉那里安全就往哪里躲。 正在城内一座大房子里开会的回鹘军军方高层,听到这隆隆地炮声,心里也是吃了一惊,万夫长一脸惊恐地问道:“怎么回事?不是说好劝降吗?怎么明军开始攻城了?难道劝降只是权宜之计?” 一名千夫长听着外面这如同雷霆般的隆隆炮声,就知道这座城池肯定是守不住了,肃王朱楧的翅膀硬了,单凭一个小小的回鹘已经阻止不了他了,怕是只有西边的那个什么帖木儿才能跟他一较高下吧,立即站出来惶恐地说道:“万夫长,我看是明军等的不耐烦了,我们要早做决断啊。要不然,等到城破了就什么都晚了。” 回鹘军的万夫长此时才回过味儿来,立时吓得面如土色,他现在才真正的明白什么叫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自己的小命完全捏在别人的手里,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甚至连犹豫思考的时间都没有,立即慌慌张张地对身边的传令兵说道:“快,挂免战牌,投降。快投降。” 那名传令兵也等不及了,听到他的命令后,冲着这名万夫长行了一个军礼,然后飞一般地跑了出去,扯着嗓子大喊道:“快!挂免战牌!万夫长同意投降了,快挂免战牌!”那声音,听着比他自己要娶媳妇儿还要激动。 “快,快,快!把免战牌拿出来,赶紧挂在城头上!”负责在城楼上指挥的一名回鹘军的百夫长心急火燎地命令道。刚才明军的一阵排炮彻底将他打蒙了,也彻底将他打醒了,之前他还怕投降之后,像之前的百夫长一样被屠杀,心里还在犹豫,但是现在他彻底放弃这个念头了,彻底不犹豫了,投降的决心比谁都要坚定,因为他知道,投降之后只是可能会死,但是若是不投降,那就是必须要死了。而且是被这巨大的铅弹砸中,死的十分凄惨,死的不能再死了。 “免战牌,快把免战牌拿出来。”这名百夫长手下的一名十夫长见自己手下的士兵还在磨蹭,气得一脚踢在了他的屁股上。他妈的,性命攸关的时刻还不激灵着点?脑子抽风了吗? 迟挂一刻,就多好几分危险啊! 那名回鹘军的士兵先是被明军的炮弹一阵猛轰,早已经被炸的晕头转向了,现在又被自己的长官一阵猛踹,脑袋更是懵了,这特么什么跟什么啊,黑色星期几啊,转过头看着自己的十夫长,一脸呆萌地说道:“免战牌不在我这里,在忽而赤手里。” “忽而赤,忽而赤在哪?他妈的,死哪去了,紧要关头找不到人了!”那名十夫长急的破口大骂,明军的铅弹真是太厉害了,再迟可能自己的脑袋就被它们砸的开了花了。 这时候,一个令他更加无语抓狂的声音传了过来,道:“十夫长,忽而赤已经被砸死了,免战牌也不知道被他扔到什么地方去了。” 真主啊,你真的就这样对我吗?那名十夫长瞬间崩溃了,这算不算汉人说的天亡我也,道:“快去重新做一个,晚了你们都他妈得死!” “是,是,是。”本来就已经被天上飞的大铅弹砸的手忙脚乱的回鹘士兵这次更加手忙脚乱了,赶紧将城楼上的木板拆下来用刀刻上“免战”二字,工作效率十分的高,这可是保命的东西啊。 几名士兵迅速地做好了免战牌,为了使得“免战”两个字更加显眼,一般都是刷上红漆,但眼下战事紧急,哪里都没有红漆,正急的直跳脚时,一个聪明人开始拿死掉的同伴流出的鲜血来当红漆,硬生生地染红了“免战”二字。 战争果然是无比残酷的。 免战牌做好之后,几名回鹘军士兵冒着敌人的炮火将它挂在了城头上,并且使出全身力气向着城下的明军大声呼喊着:“别打啦,别打啦!我们投降了!” 城下不远处,一名神机营的明军看到眼前地这一幕,高兴地龇牙咧嘴,这证明了他们的威慑力还是很大的,几炮下去,直接将城头上的回鹘军轰地开城投降了,这成就感真是没得说,一个字,就是爽! 就在这名明军的神机营士兵沉浸在陶醉之中时,他的总旗官上来就一脚踢在了他的屁股上,骂道:“你他妈傻笑什么呢?赶紧开炮啊!” 那名明军的士兵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站稳之后,十分疑惑地看着自己的总旗官说道:“大人,他们已经挂了免战牌了,咱们还要打啊?” 真是个没开窍的生瓜蛋子,那名明军的总旗官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骂道:“他们挂什么东西关你屁事啊,我们接到的命令是炮击高昌城,我问你,现在这个命令取消了吗?” 那名明军的士兵一愣,随即才反应过来,说的对啊,我到底是听大王的还是听这些回鹘鞑子的?他们说不打就不打了,随即又跟自己的队友操纵起大将军炮来,释放出了一枚又一枚大铅弹! 城上的回鹘军真是叫苦不迭,我们都投降了还打什么打,免战牌都挂出来了你们看不见吗?看这里啊,免战牌啊。 城头外面,站在大将旗下的朱楧和迪丽娜扎面带笑意,十分开怀地看着城头上的这一幕,迪丽娜扎更是咯咯直笑,笑得人仰马翻,真是扬眉吐气啊,当年在他们面前不可一世,动不动就逼婚的回鹘,如今竟然是这副模样,看着真是爽啊。 女人最重要的是要跟对男人啊,跟对了男人这一辈子就风生水起了,跟了一个傻瓜,到时候被他连累的发配教坊司为奴都不一定。 眼看着火候差不多了,看来这回鹘军已经见识到了寡人的厉害,寡人也借此机会达到了试试神机营水准的目的,一举两得,差不多就行了,做人最重要的就是见好就收,于是下令道:“停止攻击,让他们出城投降。” “停止攻击,准备受降!”站在朱楧身边的将军赵德用牟着力气大喊道。 传令兵随即跑到李勉的阵地上传达了朱楧的命令。李勉虽然有些意犹未尽,但给他是个胆子,他也不敢违抗朱楧的命令,立即挥动令旗下令道:“停止攻击!” 训练有素的明军令行禁止,听到李勉的命令之后,立刻齐刷刷地停止了攻击,然后整齐有序地站在原地,高度戒备着城内的已经被打残了的军队,然后聚精会神地等待着长官接下来的命令。 在完全占据优势的时候还能保持十二分的警惕,这样的军队才是一支合格的军队,朱楧做到了,他用自己的威望和才华,打造了一支属于他的精兵强将。 高昌城上的回鹘军见到这种情景,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真主显灵啊,他们终于看到自己挂的免战牌了。 在城内指挥所里的回鹘军万夫长听到城外的炮声戛然而止,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看来这次不用去为可汗牺牲了,扫视了一圈儿指挥所里的诸将,面无表情地说道:“走吧,随本将军出城投降。” 投降这种事虽然说可以保住性命,但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自然也不值得人们去高兴,指挥所内的回鹘军千夫长们也都耷拉着脑袋,随着他们的万夫长出城投降。 朱楧神气十足地站在城外,直直地望着高昌的城门,眼神中满含着轻佻与戏谑,他知道,自己又征服了一处地方,又会有新的敌人跪在自己的脚下说对不起,这种感觉真的是很爽,他发现自己已经渐渐迷上了这种感觉,上瘾了怎么办? 不久之后,朱楧看到高昌城的东门缓缓地打开,一名赤、裸着上身的大汉带着一众人缓缓地走了出来,他们全都垂头丧气,神态恭敬,把自己手里的武器都丢在了一边,以示真心投降,没有恶意。 朱楧和迪丽娜扎并肩站在大将台上,用十分满足地目光审视着这一切,心里十分满足,十分地爽,这就是王的威严,今后所有敢跟寡人叫板的人,最终都将是这个下场。 回鹘军的万夫长带着手下走到朱楧和迪丽娜扎跟前的不远处,然后“扑通”一声跪下,膝行而前,蹭到朱楧和迪丽娜扎的脚下,道:“罪将拜见大王,拜见王妃,罪将甘愿投降,以城池和一万精兵奉养大王,请大王笑纳。” 朱楧耷拉着眼皮看着跪在自己脚下地这个回鹘军大将,心里满是满满地满足感,嘴角微微一笑,道:“你很识时务,能主动投降,避免城内的百姓遭到涂炭,还是有功劳的。起来吧,寡人不杀你,还要重重地赏你。” 那名回鹘军的万夫长十分高兴,投降能投出这个待遇来还是很令他满意地,跪在地上砰砰地磕头,道:“多谢大王不杀之恩,罪将一定肝脑涂地,报答大王的恩情。” 朱楧嘴角一撇,这样的话他已经听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其实心里也早就麻木了,道:“你带你的人在城外安营扎寨,有任务寡人会派给你。” 回鹘军的万夫长跪在地上叩头道:“罪将领旨!” 朱楧命赵德用先行进城控制住了局势,然后带着三万大军进了高昌城,留下七万大军屯驻在城外,时刻准备着向亦力把里进发。 这座城池没有经过什么大战,建筑、百姓等保持的还算比较完整,这次可以说是捞了一笔,城内的百姓和上次沙洲的百姓全都跑到街上,箪食壶浆,跪在道路两旁来迎接王师,还是那句话,他们不是因为爱戴,而是因为畏惧,因为不这样就要死了,谁也不愿意去死。 当然,受某些因素的影响,城内还是有死硬分子的,但是被赵德用的先遣队十分轻松地就收拾掉了,妻女全都没收为奴,供军士们娱乐。 朱楧带着迪丽娜扎走进了城中最大的建筑——高昌府衙所在地,将手里的剑放到架子上。 迪丽娜扎知道自己的大王想要休息了,立即手疾眼快地跑到他的身后,将他身上的盔甲解了下来,扔给了自己身后的侍女,然后恭敬地将朱楧扶到了座位上,跪下身来,慢慢地将他的两只靴子脱掉,好让自己的王上舒服一点。 帮朱楧更完衣之后,迪丽娜扎在侍女的服侍之下也换了一身便服,随后一个撒娇坐在了朱楧的怀里,笑道:“大王今天好威风啊,咱们的大炮实在是太厉害了,炸的回鹘人根本就抬不起头来。” 朱楧十分得意地笑道:“你那不废话吗?寡人辛辛苦苦经营了这么长时间,神机营能不厉害吗?他们可是花了寡人很大的价钱的。但你知不知道,寡人最厉害的其实不是神机营里的炮。” “哦?”迪丽娜扎一脸好奇,除了神机营没有听说大王组建过其他的火器部队啊,难道他瞒着所有人组建了一支秘密部队,道:“大王还有最厉害的炮吗?在哪里啊,快拿出来让臣妾看看吧。” 朱楧坏坏地一笑,将她揽在身下,十分银当地说道:“寡人的大炮你不是早就见识过了吗?今天还想见识吗?” 迪丽娜扎这下终于知道他在说什么了,脸颊登时一片绯红,十分尴尬地说道:“大王好坏,就知道欺负臣妾。” 朱楧没有跟她废话,携着大胜之威和自己浓浓地兴趣临幸了她,两人都得到了巨大的满足。 完事之后,迪丽娜扎搂着朱楧的脖子笑道:“大王神威如此,什么时候去打下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啊?” 朱楧心情大爽,身体也得到了极大的舒适,笑道:“怎么?你就这么急着报仇?” 迪丽娜扎嘟着嘴,一脸埋怨地说道:“看大王说的,把臣妾当成什么人了?臣妾是想报仇不假,但主要还是替大王着想,父皇年事已高,太孙的为人你也知道,对藩王很忌惮,他登基之后十有八、九要削藩。臣妾是想让大王趁着这个机会早点拿下回鹘,以免夜长梦多,迟则生变。” 朱楧哈哈一笑,捏着她的小嘴说道:“寡人当然知道你的意思,寡人是跟你说笑的。放心吧,寡人在这里待几天就走,前不久已经收到瞿能的捷报了,瓦剌彻底平定了,马哈木也死了,从此我肃国北部的威胁彻底消除了。” “真的吗?”迪丽娜扎十分高兴地说道:“臣妾恭喜大王了,大王的文治武功真是远超历朝历代,旷古烁今啊。” “哈哈哈!”朱楧被这个马屁拍的很舒服,谁不喜欢被自己的女人当神一样崇拜,道:“寡人就在这里等他们几天,等他们与寡人汇合之后,我们就一齐合围亦力把里,到时候我们二十万大军一齐攻打亦力把里,我看黑的儿火者那个老小子怎么吃得消。他奶奶的,居然敢跟寡人抢女人,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迪丽娜扎躺在朱楧的怀里,神情中充满了甜蜜,道:“大王可一定要答应臣妾,将来活捉住黑的儿火者之后,一定要让臣妾亲手杀了他为家父报仇。” 朱楧抚摸着她如云般的秀发,一脸宠溺地说道:“放心吧,寡人一定会让你得偿所愿的。” “臣妾多谢大王。” 两日之后,瞿能等人押着瓦剌的俘虏——大多数是女人来到了高昌城,见到朱楧之后,纳头便拜,道:“末将拜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 朱楧哈哈一笑,十分高兴地将他扶起来,道:“将军快快请起,将军辛苦了。将军此次一战灭掉瓦剌,永清大漠,实在是千古未有之壮举啊。” 瞿能缓缓地站起身来,十分不好意思地说道:“多谢大王夸奖,末将能够成功,全仰仗大王发明的罐头和火绳枪,使得大军在大漠之中丝毫不用担心军粮的供给。末将不敢居功。” 朱楧十分喜欢他的这种谦虚的态度,这才是保全富贵的策略,像蓝玉那样,立了点功劳就翘尾巴,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不杀你杀谁,道:“将军过谦了,不管怎么样,你还是有功劳的。寡人已经决定了,给你增加食邑五百户,其余将校,各有封赏。” 瞿能又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叩头道:“末将多谢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对了王上,此次末将还抓住了马哈木的老婆,请王上处置。”说罢,向朱楧投去了一丝猥琐的目光。 马哈木的老婆,那也就是当年威震天下的铁木真的嫡亲孙女,这可是道好菜,寡人尝过了天下美色,还没有尝过这个人的后人,冲着瞿能报以欣赏地一笑道:“有劳将军挂心了,将她带上来吧。” 瞿能嘿嘿一笑,抱拳行礼道:“王上不必客气,臣这就将她带上来。”随后,大手一挥,手下的小校将一个双手被反绑着的美貌妇人推了上来。瞿能道:“王上,这就是马哈木的老婆——孛儿只斤氏。” 朱楧的眼神在这个待宰的美妇人身上瞟了两眼,感觉还算满意,道:“将军辛苦了,回去好生歇息吧,这几天抓紧时间休整,我们过不了多久就要全军围攻亦力把里了。到时候,还希望将军能再立头功。” 瞿能十分感奋没有什么能比军功更能刺激一个武将的心脏了,道:“多谢王上,末将愿为王上效犬马之劳。末将告退!”随即冲朱楧作了一揖,然后带着自己手下的两个亲兵退到了屋外,顺手将屋子的门关了起来。 第二百六十八章 喜欢被大王征服的感觉 朱楧从大王座上慢慢地站起来,微微笑着,眯着眼,看着双手被反绑着却仍然有着一脸傲气的孛儿只斤氏,道:“你就这么被他们一路绑来的?” 孛儿只斤氏悄悄地抬起一双美目,看了看这个一直令她好奇的肃王朱楧,她早就听说了这个肃王年轻有为,英武不凡,现在亲眼看见之后,之间他比自己印象中还要高大,还要英武,但是她感觉自己输得窝囊,正经仗一仗都没有打,甚至部队都没有展开,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人绑到了敌人的跟前,心里不免有气,昂着头,将眼神瞥向别处,没好气地说道:“我自然是被他们这么绑来的,肃王的士兵可真是小心,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他们竟然绑了我一路,一刻都不曾松开过。” “呵呵。”朱楧微微一笑,他活了两世,自然听出了这个女人话中的尖刺,不过他不打算跟她计较,都已经征服人家了,人都被你绑来了,还计较这个干什么?绕到孛儿只斤氏的身后,将绑着她的手腕儿的绳子解开,只见她的手腕儿上有两道红印,很显然她说的是实话,她的确是被这么绑来的,道:“你也不能怪他们。你们草原的女子个个都是骑术能手,他们要是不把你绑结实了,万一一个不留神你骑着骏马跑了,他们怕到了我这里不好交待。” 手臂被绑的太久已经发麻了,孛儿只斤氏被松开之后只感到浑身一阵舒服,她立即活动了活动手臂,她知道,自己的这两条手臂要是再不活动怕是就会因为血液不通而作废了,不过她没有回答朱楧的话,仍然是神气傲然地站在那里,眼睛看向别的地方。 似乎是在用这种方式宣示着她最后的好胜心和自尊,她败的很不甘心,她到现在都无法接受。她是个很要强的女人,一直想着要自己的男人当草原之主,重振当年他们黄金家族的威风,没想到事情刚刚有了起色就被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王爷给破坏了,他看着比自己还要小,得小个四五岁吧,真是不甘心。 朱楧倒是不在意这些,他现在想要得到孛儿只斤氏的身子简直是轻而易举,但是他并不打算硬来,太没技术含量了,况且他看的出来,这个孛儿只斤氏其实舍不得死,她连两条胳膊都舍不得,怎么会舍得自己的性命呢?所以就算是现在自己要她的身子,她肯定也不会反抗,但是肯定也不会有多么的配合,多半会像一条死鱼那样躺在那里不动,任由自己折腾。因为她心里很不服气,很不爽。 这特么有什么意思?明明就是***好不好啊。 朱楧又转到孛儿只斤氏的前面,微微笑着,色眯眯地盯着这位美妇人的俊俏脸庞,这还是他第一次侵占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这个女人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还算是年轻,不过已经完全发育成熟,虽然身上没有了迪丽娜扎等人的青春气息,但是成熟的女人也别有一番风味啊,这次可要好好享受一番。 孛儿只斤氏看到朱楧饿狼一般的眼神盯着自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说实话她已经做好这方面的准备了,马哈木死的时候她没有殉情,那就是已经做好被敌国首领玩弄的准备了,但是她的心里就是不服气,总觉得自己的这一仗败的实在是太窝囊,朱楧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就这么让他轻而易举地占有了,心里总是感觉不爽,感觉亏了。因此也没有说话,还是把眼睛瞥向了别处,不看朱楧。 朱楧被她的这种行为彻底激怒了,自从他穿越成王爷以来,还没有哪个他想要得到的女人这样对过他,伸出他向钳子一般的右手,一把捏住她的尖俏的下巴,手感还算光滑,带着一丝怒气说道:“怎么?败在寡人手里你不服气?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命运就在寡人的一念之间。” 孛儿只斤氏的下巴被他捏的生疼,一张别过去的俏脸生生地被他给转了回来,下巴被挑着,抬着眼看着朱楧,心里感到了一丝害怕,她并不是不怕死,她要是真的不怕死就不会被明军俘虏了,她只是心里在赌气而已,道:“败军之将,何足言勇?今日败在肃王的手里,我无话可说,或许这是天要亡我瓦剌。” 听她的语气还是不服气啊,朱楧冷笑一声,松开了她的下巴,道:“那你说说,这次寡人赢在了哪里?你们瓦剌倒霉又倒霉在了哪里?” 话既然已经说得这个份上了,孛儿只斤氏干脆就一吐为快,用手轻轻地揉了揉被捏疼的下巴,道:“肃王用封贡互市这个诱饵拉拢住了太平和把秃孛罗两个部落,让他们在大战的时候袖手旁观,这是肃王的手段,我无话可说。肃王前期军粮的调拨做的十分隐秘,我们丝毫没有察觉,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这也是肃王用兵诡诈,我也无话可说。可是,老天偏偏要亡我瓦剌,让奸细混了进来,刺杀了太师,使得我们瓦剌作鸟兽散。如果太师没有死,等到肃王粮尽撤军之后,我们完全还可以卷土重来,重新霸占大漠,到时候鹿死谁手还犹未可知。”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说的很有道理,朱元璋和朱棣父子屡屡北征大漠,基本上每次都可以把对方打的抱头鼠窜,但等到他们粮尽撤军之后,蒙古人又每次都可以卷土重来,使得他们白白消耗无数的粮草,而不能成其全功。 但是,这个问题已经在寡人这里解决了,寡人可是来自后世的穿越者,后世之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科技,像你们这种只知道骑马射箭的民族,现在还可以蹦跶,但到了后世,全部都会沦为三流国家,毫无例外。 朱楧微微笑道:“你说的不错,我们中原汉人征服你们草原最大的问题就是粮草。不过这个问题已经在寡人这里被彻底解决了。” 彻底解决了?孛儿只斤氏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朱楧,惊讶地说不出话来,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朱楧没有理会她惊疑的表情,负着手走到房间的角落里,拿起一罐他放在那里的罐头,然后又走到孛儿只斤氏的旁边,抽出匕首来,将罐头撬开,然后用刀尖插起了一块肉,递到她的嘴边,面无表情地说道:“吃一口。” 孛儿只斤氏完全愣了,不知道这个肃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难道是在羞辱自己吗?但是她不敢反抗,因为她知道,如果她说一个不字,甚至是稍微表现的犹豫一点,那把尖刀很有可能就会直直地插进她的喉咙,她很怕是,宁愿屈辱的活着也不愿意死,为了赌这一口气而丢掉自己受了这么多苦才换回来的小命实在是太不值了,于是微微地张开小嘴,脖子向前用力的伸了伸,将她的樱桃小口送到朱楧的刀尖跟前,先用舌头舔了舔刀尖,确定了位置,然后再轻轻地将肉咬下来,放到嘴里去咀嚼,是很纯正的羊肉啊,没什么不同。肃王让我吃这个干什么,对了,他就是想借此羞辱我,一定是这样。 朱楧看着她脸上微微涨红,很明显心里是有了不快,但是不敢发泄出来,只能拼命的压着,心里不觉开怀,道:“你心里肯定疑惑寡人为什么会喂你吃这个吧,我想你应该吃出来了,这就是一般的羊肉,你平时都能吃得到。不过,寡人想要跟你说的不是这里面的东西,而是它的生产日期。” 说罢,朱楧将那个罐头上刻有生产日期的那一面转过去,递到孛儿只斤氏的眼前,道:“你看看它是什么时候做好的?” 孛儿只斤氏定睛看了一眼,心里不由得大惊,一张樱桃小嘴瞬间变成了o型,惊讶道:“洪武三十年十月初九?这些羊肉是四个多月前就弄好的?” 朱楧将罐头盒收起来,微微一笑道:“你觉得寡人会有闲工夫去骗你这个阶下囚吗?” 孛儿只斤氏这才恍然大悟,之前所有的谜题都解开了,怪不得明军可以在他们毫无知觉的情况下筹集好粮草,怪不得明军可以一直追在他们屁股后面跑,就跟不用吃饭一样,原来他们是有这样一个利器,有了这个可以使得羊肉保持几个月新鲜的利器,他们哪里到不了?哪里征服不了,草原民族的巨大优势将不复存在。 孛儿只斤氏又抬起眼眸,用难以置信且略带一丝崇拜的眼神重新审视了朱楧一番,她自认为自己才略不凡,但万万没想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个年纪轻轻的王爷脑子中竟然有这么多的奇思妙想,她似乎是看到了不远处的未来,这个年轻的王爷凭借着他手里的利器和他的雄才大略逐步征服了一个又一个政权,就像他的先祖铁木真那样,将整个世界踩在脚下,完成了她多年的夙愿。想到这里,孛儿只斤氏的脸色略微缓和了一番。 朱楧看她的样子,就知道他已经心服口服了,不过以他的为人肯定不会就这样绕过孛儿只斤氏,肯定是想着再好好的调戏她一番,手里拿着罐头和匕首,十分威严地说道:“我知道你这次输的不服气,你总认为你的男人比寡人强,他应该俘虏寡人,去做这四方之主。好,寡人很欣赏你这种不怕死的精神,现在寡人就给你机会,放你回去,命令你收拢士卒,重整旗鼓,与寡人来日再战,如何?” “不过,寡人还是要告诉你,就算寡人放你回去,你最多也就是在你的老巢洗干净身子等着,因为寡人想要重新抓住你,简直是易如反掌。” 说罢,又用手里的匕首,挑了挑孛儿只斤氏的下巴。 当自己的下巴被朱楧冰凉的匕首触碰到时,孛儿只斤氏的身子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激灵,就像是被电了一下,她的头又被匕首上传来的巨力微微地挑起,抬着眼,像一只鹌鹑一样看着朱楧,眼神中有害怕,也有一丝丝崇拜,这一刻,她终于心服口服了,她知道朱楧说放她回去只是随口说说的耍牛逼的话,不过,就算是朱楧真的放她回去,她也知道自己不可能答应这个肃王,她的心彻底臣服了。 孛儿只斤氏忽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学着中原人的样子,深深地磕头道:“臣妾知罪,臣妾何德何能,怎敢再去冒犯大王的天威?只求大王恩赐臣妾一条性命,让臣妾在大王脚下为奴为婢,终生服侍大王。” 看来这次是真的服了,朱楧心里大爽,眯着眼看着像一只小猫一样跪在这里的孛儿只斤氏,道:“起来吧,从今以后你就是寡人的女人了,你就先做一个昭仪吧。” “多谢大王恩典,今后,臣妾此生的全部都是大王的了。”孛儿只斤氏缓缓地抬起头,眼中满含笑意地仰望着朱楧说道。但并没有站起身来。 朱楧又用刀尖挑了挑她的下巴,笑道:“好了,你可以起来了。” “不。”没想到孛儿只斤氏断然拒绝道,然后微微笑着,一脸陶醉的看着朱楧说道:“臣妾喜欢跪在大王的脚下,臣妾喜欢被大王征服的感觉。” 我了个大草,这个女人也太会说话了,不管这话是真是假,听着真的是好爽啊。 朱楧心中十分开怀,既然你喜欢跪着,那就跪着吧,笑道:“寡人赐给你的羊肉好吃吗?” 孛儿只斤氏跪在地上,抬着头仰望着朱楧,眼神中瞬间释放出无限柔情,一脸蜜意地笑道:“好吃,大王赐的东西都好吃,臣妾还想吃。” 朱楧微微一笑,笑容中慢慢地都是猥琐与银当,道:“既然你喜欢吃,那寡人就多赐一些给你。”说罢,又用匕首插起一块肉来,递到波尔自己的嘴边。 孛儿只斤氏又立即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乖巧地像一只小猫一样将肉吃进了嘴里,而且还是一脸满足的样子,笑道:“臣妾多谢大王,大王给的食物好好吃呢。臣妾每天都要大王赐食物。” 这个女人真是一个天生的尤物啊,真会讨男人的欢心,朱楧被她刺激的雄性激素爆发出来,又插起一块肉递到她的嘴边,笑道:“好,寡人以后每天都这么喂喂你,从今以后你就是寡人养的女仆了,不,是一只猫。” “臣妾谢大王。”孛儿只斤氏跪在地上,学着猫的样子,举起两个拳头卖萌道。 真是让人受不了啊,今天不将你就地正法真是难解寡人的心头之恨。 朱楧体内的洪荒之力瞬间被她激发了出来,双手使劲儿一扔,将罐头和匕首仍在了一边,十分霸气地说道:“跪好,把嘴张开。。。” 瓦剌被收服之后,朱楧再无北顾之忧,可以专心致志的集中起主力二十万大军去围攻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 据朱楧多方打听的情报所知,回鹘的可汗黑的儿火者已经将全部的主力都龟缩到他们都城亦力把里了,因为他在东西两条战线上接连失败,早已经是损兵折将,只剩下了四五万人,这些人只能勉强去帮他守住都城,其他的地方就顾不上了。 朱楧在高昌城里休整了三天,随后命令大军开拔,进逼亦力把里,他先令瞿能和范朝西先行,清扫亦力把里的外围,随后带着大军进发,逐渐地逼近亦力把里。 令朱楧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他走在行军路上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来到了他的军中。 这个不速之客居然是西边的帖木儿帝国的统治者帖木儿派来的使者,他打扮成乞丐,衣衫褴褛,看来为了躲过回鹘的盘查下了不少功夫。 帖木儿的使者来到朱楧的跟前,纳头便拜,道:“小人拜见肃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千岁。” 朱楧初次听说有这么一个使者来的时候也愣了一下,但脑子略微一思忖就想明白了过来,他大概猜到了这个使者来这里的用意,道:“你有什么事?说吧。” 那名使者跪在地上,抬起头来说道:“启禀大王,我家大帝想要与大王结盟,共同对付这个回鹘国。请大王恩准。”说罢,从怀里递上来国书,请求朱楧过目。 果然不出所料,朱楧看都没看国书,道:“你们的帖木儿汗想要对他西边的奥斯曼土耳其国动手了吧,他是想让寡人替他解决这个后顾之忧吧。你回去告诉他,这件事寡人答应了,回鹘的国土以后就都是我们肃国的,你让你们的帖木儿汗安心的向西攻打吧。” 那名使者大喜过望,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肃王居然这么轻易地答应了下来,跪在地上叩头道:“多谢肃王殿下,小人一定将您的善意传达给我家大帝。” 朱楧骑在马上,基本上没有正眼看他,笑道:“免了吧,你领了国书就走吧,不要影响寡人进兵。” 那名使者又给朱楧磕了一个头,道:“小人遵命,小人预祝大王旗开得胜,制霸回鹘。”随即,站起身来,去朱楧身边的文官手里领了国书,然后迅速离开了。 此时,跟随着朱楧出征的兵曹判书管子玉才慌忙地打马来到朱楧的跟前,拱手道:“王上,这样的事岂可轻易答应啊?王上忘了宋朝两次与异族结盟的教训了吗?等那个什么帖木儿打败了西边的敌人,肯定会调转枪口对付我们的。” 朱楧骑在马上哈哈大笑,笑声中慢慢地是不屑与自信,道:“不错,宋朝的两次结盟的确是它灭亡的重要原因,但是你放心,我肃国不是宋朝,我肃国人人尚武,全民皆兵,他想灭掉我,没有那么容易。我们今天先答应下来,这样就可以更加冠冕堂皇的接收回鹘全部的土地了。” 管子玉看着马上的这个意气风发的大王,心里也是无限感慨,看来真的是自己想多了,凭借着这个大王的雄才大略,区区帖木儿又算的了什么呢?自己真的是跟对了主公,可以抱着他的大腿一路走向人生巅峰,当下向朱楧施了一礼,不再说话。 朱楧继续挥兵向前,采取稳扎稳打,缓进速战的战略方针,逐渐的扫清了亦力把里的外围,终于在洪武三十一年五月底的时候,合围了亦力把里城。 当然,在清扫外围的时候发生了很多不和谐的事情,许多将士抱着发一笔的态度,抢了不少钱财,军中也有很多光棍,借着这个机会也开了荤,朱楧对此一向是不闻不问,因为他知道,这就是战争的代价,如果换做是回鹘攻破了自己的肃国,那他们肯定也会这么做,甚至会做的更加过分,丝毫不会跟自己客气。 亦力把里是百年老国——东察合台汗国的都城,其高大和坚固程度都是其他的城池所不能比的,黑的儿火者不甘心失败,在这里集中了近五万大军死死守城,指望着靠着坚固的城池来打退明军的进攻,迎来奇迹的发生。 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盼到了死也没有盼到奇迹。 朱楧将城池合围之后,就开始部署攻城,这次他没有进行劝降,因为他知道,他劝了也白劝,黑的儿火者是不可能投降的。别人都可以投降,就他这个主君不能投降,别人投降了不仅可以免死,说不定还会有官做,但他若是投降了,肯定是免不了一丝。 自古以来,谁会放任敌国的皇帝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活蹦乱跳?更别说他和朱楧的宠妃迪丽娜扎之间还有深仇大恨了。 黑的儿火者也从来都没有投降的心思,他知道,百年老国回鹘到了他这一代怕是难逃一死了,而且他自认为不笨,但是他再聪明,再有能耐,也挡不住肃国和帖木儿帝国两大强势政权的夹击,更何况他还在之前和肃国的战争中吃了大亏,元气大伤。 死是不可避免了,但是黑的儿火者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就算是死也要奋力抵御,不为别的,也不为那些可有可无的所谓的尊严,只是为了出一口气,为了让那些惦记他的国家的人知道,他堂堂的回鹘可汗也不是好惹的。 回鹘军困兽犹斗,在城池的四面都部署了强大的兵力,城内所有的男人都被征调上来,帮助士兵守城,城内的所有妇女儿童也都没有闲着,全都在做饭、运送物资,准备救治伤员等等。 第二百六十九章 英雄迟暮朱元璋 黑的儿火者就是要倾尽他目前仅剩的一点实力,来宣示他的脾气,发泄他的怒火。 由于之前回鹘军对明军进行了妖魔化的宣传,再加上有现成的博尔忽的例子可以利用,现在城内的回鹘人都对明军报以十分巨大的恐惧,认为只要妖魔般的明军冲进来,他们肯定是全城死光,一个不留,因此抵抗起来十分拼命,可以说是不留丝毫余地。 朱楧骑在马上围绕着亦力把里城转了一圈儿,没有发现什么破绽和可乘之机,这其实在他的预料范围之内,因为回鹘军的可汗黑的儿火者也是个用兵的高手,不会像小白那样犯一些低级错误让他抓住一举攻破,然后再在史书中大吹特吹。看来,这注定又是一场硬仗。 朱楧带着亲兵巡视完战场,回到了自己的大帐内,迪丽娜扎早就在那里恭候多时,替朱楧摘掉披风,拿掉马鞭,问道:“大王,怎么样?” 朱楧皱着眉头,很明显心情十分沉重,道:“这个黑的儿火者很难对付,咱们得做好打硬仗的准备。” 迪丽娜扎其实对这个也早有心理准备,只是她心里还有自己的想法,道:“大王,眼下我们已经和帖木儿达成了同盟,西边的敌人已经不需要担心了,东边有父皇在,也不用担心。臣妾看这亦力把里的城池高大,强攻怕是会有很大的伤亡,不如我们改为围困吧,这样里面的人没有了粮食,他们自然就会投降。” 朱楧下意识地摇了摇头,他知道这个办法最稳妥,伤亡也是最小的,只是他并不打算采取这个办法,因为他是穿越过来的,他知道,朱元璋在洪武三十一年六月的时候就驾崩了,现在是五月底,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天知道朱允炆上来之后会干什么,到时候他一纸诏书把自己夹在中间,自己是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岂不是相当难受?道:“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父皇快不行了,必须尽快拿下回鹘国。” 迪丽娜扎被他的这句话震惊了一下,拿在手里的马鞭都不自觉地掉在了地上,朝廷那里什么消息都没有,他怎么就知道父皇快不行了?如此诅咒父皇,被人知道了可是了不得的大罪,像根木头似的戳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朱楧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猛地抬起头看了看一脸惊恐地迪丽娜扎,知道自己再怎么解释也是徒劳,干脆就岔开话题,道:“寡人是怕夜长梦多,你去派人把将官以上的人都叫过来,寡人要召开军事会议。” 迪丽娜扎这才回过神儿来,她不会傻到刨根问底地去问朱楧这样的事,转身出了帐篷,叫来几个传令兵向他们吩咐了任务。 不一会儿,肃国所有的将官都来了,他们穿戴整体,容光焕发,都想着靠这场战斗博得军功,给子孙后代挣下万世不易地产业呢,进来之后,全都齐刷刷地向朱楧行了一个军礼,道:“末将参见王上,恕末将甲胄在身,不能全礼!” 朱楧十分随意地挥了挥手,指着大帐内的小马扎说道:“诸位将军请坐吧,今天我们讨论如何拿下这亦力把里城,请各位畅所欲言。” 将军王虎臣第一个站了出来,道:“我们二十万人围攻一座孤城还有什么好讨论的,四面围起来打就是了。” “是啊,是啊。王上,回鹘军已经是强弩之末,他们肯定窝在里面不出来了,咱们就四面围攻吧。” “说得对!末将等一定竭尽全力,早日攻破此城!” 肃国的大将们一个个的都义愤填膺的站起身来大吼道。 士气可用!朱楧的心中也升起了一团战斗的怒火,诸位将军说得有道理,都到这个份上了,不管你用什么骗术,人家黑的儿火者也肯定不会出来了,而且这城池就这么大,每个方向都肯定有军队把守,搞什么偷袭、声东击西肯定是不管用的,一看你这边人多,只要发个信号肯定就会有人来支援,这年头,凡是上过战场打过几年仗的谁傻啊? 朱楧霍地一下子站起来,大声地说道:“诸将听令!” “末将在!”肃国的大将们也随着朱楧刷地一声站了起来,大声地说道。 “将军瞿能!”朱楧扫了瞿能一眼,大声命令道。 “末将在!”瞿能刷地一声向前一步,迈了出来,昂首挺胸地大声回答道。 “命你率领本部人马进攻城南!” “末将遵令!” “将军范朝西!”朱楧又扫了范朝西一眼,接着命令道。 “末将在!”范朝西也向前一步站出班来,昂首挺胸地大声回答道。 “命你率领本部人马进攻城北!” “末将遵命!” “将军赵德用!”朱楧又扫了赵德用一眼大声地命令道。这几位将军都是跟随他的老人,他用来也十分顺手,而且他们都是方面之才,将一个城门交给他们,朱楧很是放心。 “末将在!”赵德用也是向前一步,迈出队列,大声地回答道。 “命你率领本部人马进攻城西!” “末将遵命!” 最后,朱楧又看了神机营的统制官李勉,道:“将军李勉!” 李勉“刷”地一声站出队列,大声地喊道:“末将在!” 朱楧将马鞭往地上一摔,无比威严的说道:“你带领自己的神机营支援以上三位将军,怎么分配火力那是你的事。” “末将遵令!”李勉向前一步,大声地说道。 最后,朱楧环顾了一下诸位将领,用十分凝重地语气,动感情地说道:“诸位将军,我肃国自草创以来,一直都是三面临敌,在夹缝中奋斗求生。有赖于诸位将军的努力,我们进行打下了数千里的土地,将我们肃国的生存空间大大扩展,但是这还远远不够。相比于天下万国,我肃国实在只是区区一域,地位只是相当于当年的西夏,随便来一个强国,我们都不敢去惹,这不是我们想要的。只要今天我们消灭了回鹘,占据了它的土地,我们就可以跻身世界强国之列,到时候我们才能永享富贵,才能与世界各国争霸,才能与狼共舞!这是寡人的夙愿,拜托各位将军了!” 诸位将领被朱楧的话彻底打动了,说实话他们心里也是没有多少安全感的,因为肃国还是太小了,战略空间有限,若是不好好发展,将来说不定还真的会被强国吞并,到时候他们辛辛苦苦为子孙后代打下的家业,就要被别人抢走了,这是他们绝对不能接受的,听到朱楧的话后,他们也是大为感奋,纷纷举着拳头大叫道:“为王上效命!为王上效命!” “好,好,好!”朱楧对眼前的这一幕十分满意,十分高兴地连说三个好字,道:“传我将令,今日分头准备,明日正是攻城。” “末将遵命!”诸位大将又向朱楧行了一个军礼,齐声答道。 任务部署完毕之后,诸位大将就都回到了自己的营帐分头准备去了。 按照朱楧的部署,他明日是负责东门的,也就是肃国的主攻方向,他将王虎臣留下来做先锋,将盛庸留下来做火力支援,他相信,到了明天大战的时候,这两位名将不会让他失望。 晚上的时候,肃国的士兵除了巡夜的都在准备着明天的战事,朱楧是国王,自然不用去亲自准备,就带着迪丽娜扎出来自己生了堆火,烤羊腿吃。 孛儿只斤氏虽然是个很不错的宠物,但是朱楧这次没有将她带过来,因为亦力把里跟高昌城不一样,高昌城只有一万军队,而且没有重武器,可谓是旦夕可破,但是亦力把里是回鹘经营很久的都城,城池高大,兵精粮足,不是抱着玩闹的心思就可以攻破的,若是让诸位大明将士看到自己打仗之余还顾着养宠物,那对士气将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这样的话就会有大明的将士白白流血牺牲了。 朱楧是他们的大王,自然做不出这么自私的事情。 “大王,你看这天上的星星多漂亮。”迪丽娜扎坐在火堆旁,将头靠着朱楧的肩膀上笑道。 对迪丽娜扎朱楧还是很放心的,首先她早就是肃国名正言顺的端妃,将她带在身边将士们也都能接受,更何况她的智谋将士们也都是知道的,带她在身边就像是多了一个谋士,谁也不会有意见。 朱楧猛地将迪丽娜扎推起来,打趣道:“别光顾着看天啦,烤羊腿都糊了。” 迪丽娜扎这才反应过来,小腿一弯,就从地上站了起来,慌忙地跑到烤羊腿的旁边,转动了一下转轴,道:“臣妾该死,是臣妾大意了。” “行了。”朱楧走到她的身后,一把搂住她的小蛮腰道:“你是公主,我是王爷,咱们两个从小到大都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哪里会烤什么羊腿,只要能将这东西弄熟就不错了,胡一点没关系。” 迪丽娜扎一脸甜蜜,轻轻地靠在朱楧的胸膛上,笑道:“那大王为什么还非要自己来考,让军士们烤好之后给我们送来不就行了吗?” “那能一样吗?”朱楧头向前挪了挪,吻住迪丽娜扎的香颈,道:“寡人要的是这个氛围,让别人给送过来,哪有这个氛围?” “氛围?”迪丽娜扎甜甜一笑,虽然她很享受这个氛围,但是她还是希望大王能亲口说出来,因为这一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时光,道:“什么氛围啊?” “还能是什么氛围啊?”朱楧冲着迪丽娜扎的香肩上吻了一口,一脸宠溺的说道:“当然是浪漫的氛围啊?” “浪漫?”迪丽娜扎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听着好像很好的样子,道:“什么是浪漫啊?大王是从哪里听来的这些词?” “额。。”这下轮到朱楧吃瘪了,这该怎么解释呢,想了半天才艰难的回答道:“这个浪漫的意思就是向自己所爱的人表达爱意,并且使得对方高兴。嗯,应该就是这个意思。” 迪丽娜扎脸颊一红,心里像倒了蜜罐一样甜,抿着嘴笑道:“多谢大王了,臣妾现在就很浪漫,希望时光永远停留在这一刻,永远不再向前走。” 这一刻她是由衷的开心,因为刚才朱楧说的这个浪漫的含义是向自己所爱的人表达爱意,并且使得对方高兴,这说明她心爱的王上是爱她的,而且不是作为一个王爷高高在上的宠爱,而是平等的,作为一个丈夫发自内心的爱。 朱楧的也被现在的气氛陶醉了,搂着迪丽娜扎纤腰的手臂有微微地搂紧了几分,鼻子凑到她的香颈上,闻着她散发出的自然的体香,不觉得有些陶醉,进而开始贪婪的、放肆地狠狠地吸了起来,好像少吸一口就会要了他的命似的,道:“如果寡人是太平盛世的藩王就好了,不用练兵,不用面对这一个个自以为是、雄心万丈的枭雄们,不用担心自己的封地被夺走,王位被人废除,那寡人就每天什么都不敢,整日陪着你一起浪漫。” 迪丽娜扎的少女心都要快化掉了,自从认识大王以来,他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对自己表白过,今天真是最幸福的一天,她感觉自己的这一辈子已经值了,笑道:“多谢大王了,大王要是整日陪着臣妾,那几位姐姐怎么办?大王新收的那些爱宠怎么办?” 女人真是天生爱吃醋,自古都没有变过。朱楧微微笑着捏了一下她的小鼻子,道:“那寡人就陪你们姐妹几个一起浪漫,至于那几个爱宠,她们本来就是寡人的玩物,你又何必跟她们计较呢?” 迪丽娜扎撅着小嘴,故意装作一副不开心的样子说道:“臣妾哪里跟她们一般见识了,臣妾好歹也是大王亲自封的王妃,犯得着吗?不过,话说回来,大王。臣妾还是有些担心,眼下这回鹘是灭亡在即了,不用再担心了。那个帖木儿虽然听说他很厉害,但是一时半会儿怕是也过不来,暂时也不用担心。最重要的是朝廷的那位太孙,他如果登基之后做出对大王不利的事情,那该怎么办?毕竟他手握天下,是正统的皇帝,大王不可不防啊。” 朱楧心头也是一阵郁闷,仰着头,微微叹了口气,说道:“他上来之后肯定是要削藩的,至于削不削肃国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寡人做人一向秉持着这个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双倍奉还。不管怎么样,肃国是父皇亲自封给我的,名正言顺,发展成今天这样又是寡人一步一步干出来的,寡人不欠任何人的,若是有人想打肃国的注意,寡人是绝不答应的。哪怕是拼了这条性命不要,哪怕是落得一个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骂名,也要为你们守护好这个家园。” 迪丽娜扎心头一暖,把烤的差不多的烤羊腿撕下来一块递到朱楧的嘴里,道:“肉应该烤的差不多了,大王先尝尝吧。大王不必想太多,事情都是走一步看一步的,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不管怎么样,臣妾都会一直陪着大王,臣妾相信,姐姐们也是这么想的。” 有了自己的女人这句话,朱楧也是倍感安慰,尝了尝烤羊腿熟了,就拿出匕首来,和自己的端妃坐在地上吃了一次野餐。 羊肉很暖胃,也很滋补,吃完之后使得本来就年轻力壮的朱楧小腹中的熊熊之火燃烧的更加旺盛,很随意地将火扑灭之后,就带着迪丽娜扎回了帐篷。 朱楧在迪丽娜扎的服侍之下脱掉了外衣,迪丽娜扎自己则轻轻的解开了身上的衣衫,他们两个都没有穿盔甲,因此并不需要别人来帮他们脱掉。 女人总是爱美的,迪丽娜扎在睡前卸妆之时还拿着镜子照了照,说实话她还是有点自恋的,因为她知道自己很美。 她是典型的巴掌脸,皮肤也有异域的白皙,就算是不施粉黛也会给人无比秀美之感,她对着镜子,微微地侧了侧头,摘下了自己头上的几枚发簪,轻轻地放在里桌子上,然后动手捋了捋自己如云般的秀发,只穿了一件紫红色的丝绸睡衣,盈盈袅袅地走到朱楧跟前,坐到他的怀里,笑道:“大王,臣妾美吗?” 朱楧微微一笑,右手拿过来一小杯酒递到她的唇边,道:“美啊,寡人的端妃怎么能不美呢?” 迪丽娜扎嫣然一笑,将头慢慢地向前伸了伸,让自己的嘴唇碰到朱楧递过来的酒杯,朱楧的右手慢慢地向上一抬,她便喝了进去,但是并没有咽下去,坏坏一笑,用含糊不清的语气说道:“臣妾敬大王一杯。” 说罢,将自己的香唇递了上去。今夜又是缠绵的一夜。 于此同时,远在万里之外的大明都城金陵城,一代雄主朱元璋已经走到了他生命的尽头。 朱元璋已经病了多时了,最近这几天更是连药都吃不进去,完全不能下床走路,需要活动的时候,只能有几个太监抬着龙椅下床,每天都只能吃一些米粥来维持生命。 虽然太医们都在尽全力救治,虽然没有人敢明说,但是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位历史上最为传奇的皇帝怕是熬不过这一关了,人活七十古来稀,朱元璋已经七十一了,而且还做了三十一年的皇帝,已经够本了。 所以,大部分人的心里已经暗暗地有了准备了,等着送走这位历史上最难以糊弄,最严厉的君王,迎接新朝代的到来了。 “允炆,允炆。”朱元璋沉沉地睡了一觉之后,精神好了很多,又开始呼喊起朱允炆的名字来,他这一辈子,该享受的都享受了,该打的人都打服了,可以说人生已经没有多少遗憾了。 唯一的遗憾就是他一直钟爱的长子朱标走到了他的前面,让他切实体会到了一次白头人送黑头人的痛苦。 现在,他要走了,他心里也很清楚自己的病情,他知道自己够呛了,这个世界已经被他踩在了脚下,大明的江山经过他三十多年的治理,已经稳如泰山,只要不出现逆天的因素,是没有人可以撼动的。他没什么不放心的,他唯一不放心的就是他这个柔弱却又一些自以为是的孙子。 一醒来之后,就想着对他谆谆教导一番,把之前跟他说过的话再反反复复地说几遍,人老了可能就是这个毛病,婆婆嘴,总是对后辈人不放心,因此才会把自己总结的经验教训一遍一遍地说给他们听,因此也很容易招惹后辈人心烦。 不过,依照朱元璋的威望,是没有人敢对他表示心烦的,朱允炆就更不会了,他一向以孝顺著称,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被朱元璋立为皇太孙,需要说明的是,朱允炆的孝顺应该不是装出来的,要知道老朱是什么样的人,一辈子叱咤风云,什么人没见过,什么阵仗,什么阴谋诡计没有遇到过,在他眼皮子底下装逼,还一装装这么多年,那比让明朝人上月球都难。 朱元璋病倒之后,朱允炆就一直在这里伺候,衣不解带,就如同他当年伺候朱标一样,同样是熬了个形销骨立,黑眼圈儿十分明显地涂到了他的眼睛上。 朱允炆本来因为太累了正在打瞌睡,一听到朱元璋叫他,立马来了精神,三步并做两步地跑到床前,跪在朱元璋的身边,握着他那一双粗糙的大手,一脸哀戚的说道:“皇爷爷,皇爷爷,您醒了?您感觉怎么样?” 朱元璋又重重地咳嗽了几声,咳的说不出话来。朱允炆见此情景,十分着急地冲着自己身后的太监大喊道:“太医,快去把外面的太医叫进来。” “好了。”朱元璋平复了咳嗽声,十分无力的挥了挥粗重的大手,有气无力地说道:“不用再麻烦了,他们来了也顶不了什么用了。朕问你,你十四叔跟瓦剌的战报汇总上来了吗?” 第二百七十章 出去晒晒太阳 没想到朱元璋在性命垂危之际还在关系这国家大事,还在关心着他的儿孙们,朱允炆心里无限感慨,眼角之中泛起了泪花,道:“皇爷爷,您还是好好休息吧。十四叔打赢了。” 朱元璋十分吃力地微微地摇了摇头,有气无力地说道:“朕这个病就是这个样子了,再怎么休息也就是这几天的功夫了。朕在临死之前,还得为你多做几件事啊。朕问你,那个叫罐头的东西,你打听清楚了吗?” “皇爷爷……”看着自己的皇爷爷在气息奄奄地时刻还在替自己惦记着基业,朱允炆心下十分感动,但是又不忍心让已经油尽灯枯的朱元璋再劳神费思,没有再说话,只是趴在朱元璋的床头呜呜地去哭。 就在这时,朱允炆的身后传来了两声十分尴尬的咳嗽声,朱允炆不用回头也知道,那是他的好基友黄子澄发出的声音,他的意思朱允炆也很清楚,就是想着让朱允炆在老朱还活着的时候,再进一步的榨干他的价值,让他再出一道诏书之类的东西,好限制藩王的权力,为将来的削藩大计找到政策依据。 朱元璋已经混成人精了,如何不知道黄子澄的意思,他虽然不喜欢儒家的思想,他认为那都是忽悠人的,主要的是忽悠他们这些当皇帝的,让他们任用儒臣,礼贤下士,给他们很高的报酬,似乎只有这样天下才能大治,朱元璋对这些理论都是嗤之以鼻的,老子一穷二白打天下,谁都不用靠,照样成就千古伟业,但是他知道,这个黄子澄是朱允炆的心腹,眼下的朱允炆还是有些柔弱,让他有自己的铁杆也不是什么坏事,毕竟对于皇帝来说,手下的大臣笨一点也比不听话要强很多,看了一眼还在呜呜哭泣的朱允炆,一脸慈祥的说道:“好了,允炆。人固有一死,爷爷我这一辈子值了。你将来是要做皇帝的,不要总是这样柔弱,要像个男子汉一样坚强起来。快跟爷爷说说你十四叔的罐头的事,听说那是一件利器。” 此时的朱元璋已经不再是帝王了,而是一个普通的老人,一个普通的丧子老人,在他临终之时,不厌其烦地向他年幼的孙子传授保存家业的做法。 朱允炆擦了擦眼泪,十分感动地说道:“是,皇爷爷。据孙儿所知,十四叔发明的那个罐头是件很不错的东西,可以让军粮保质很长时间,他们攻打瓦剌之所以一次成功就是得益于这个东西,不用再举全国之力调集军粮了。” “好啊,好啊。”朱元璋躺在床上喃喃地说道,心中无限感慨,道:“你的这个十四叔心思倒也是机巧,居然能弄出这样的东西来,只是朕没有想到,连他这个听话的孩子,居然也跟朕藏私。这个罐头,怕是他早就弄出来了吧。” 朱允炆低着头没有说话,说实话,他也对朱楧藏私的行为十分不满,他也觉得朱楧应该早就弄出这个利器了,在他的观念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朱楧既然发明了这么犀利的装备,首先就应该想到要进献给朝廷,就这样藏着掖着,岂不是居心叵测。 朱元璋何其精明,他略微想了想便知道朱楧的用意了,这孩子怕是想着独自享用这件利器呢,等到自己快死了之后才拿出来,这样就没有人逼着他上交了。朱元璋的心里很不愿意承认这样一个事实,但是他又不得不承认,他的孩子们已经开始在为了皇位明争暗斗了,之前的燕王已经表现出了嚣张跋扈之心,现在的肃王又私藏利器,心怀叵测。看来皇位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他们在这个巨大的利益面前把持不住了,又重重地叹了口气,微微地说道:“燕王不可不虑,肃王不可不防。” 朱允炆猛地一抬头,眼睛里放射出一丝精光来,这么长时间了,皇爷爷终于说了这句话,之前他总是劝自己跟藩王搞好关系,要爱护藩王,共同保卫大明的江山,现在他终于看出藩王的野心了,开始明白自己的担忧,向着自己说话了,心中不仅生出一阵感动,噙着泪花,喃喃地说道:“皇爷爷……” 朱元璋拉了拉这个柔弱的孙子的手,然后伸手勾了勾,示意黄子澄走向前来。 黄子澄不敢怠慢,见到朱元璋的手势之后,立即走向前面,跪到朱元璋的床前,恭敬地说道:“臣黄子澄叩见陛下,陛下有何事吩咐?” 朱元璋老了,他的生命只剩下了最后几天,他的大脑早就没有那么多的储存量了,只能记一些重要的事情了,有气无力地对黄子澄说道:“你去拟定一道旨意,《祖训》中虽然有言,朝中若出现奸臣,诸王可以起兵靖难,但是肃王不在此列,他已经独立建国了,不再是一般的藩王。若是朝中真的出现了奸臣,肃王只能供给粮草,不得派兵过兰州一步,除非国内的藩王尽数失败,他才可以起兵靖难,并且成功之后要在三天之内返回封国,不得有误!” 黄子澄听到朱元璋一口气说了这么长的话,心里十分地激动,他知道,这样以来,肃王就相当于被锁死在河西走廊了,虽然他很有可能还会坐大,但若是想抢朱允炆的皇位怕就是没有那么简单了,在古代的父权社会,明目张胆的违背父亲的旨意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到时候,怕是肃王硬来,也没有多少人支持他,跪在地上叩头道:“臣领旨,臣马上就去办!” 说罢,又向朱元璋磕了一个头,然后就兴冲冲地跑去写圣旨去了。 朱允炆心里也松了一口气,但是他还是不痛快,肃王有了罐头这样的利器应该进献给朝廷啊,怎么能私藏呢?试探性地说道:“皇爷爷,那那个罐头的事。” 朱元璋自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事?但问题是可能吗,自己要是活着,跟朱楧要他肯定不敢不给,可是现在自己马上就要入土了,说不定圣旨还没有走到肃国自己就去见朱标和马皇后了,自己走了之后,单单凭一纸诏书,朱楧就会乖乖就范,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出来?别太真了,他老朱也是打了一辈子仗的人,深深地知道人性的贪婪,一旦涉及到根本利益,亲娘老子都不好使,更何况是朱允炆这个侄子皇帝,他不想让朱允炆给自己找麻烦,微微摇了摇头,叹道:“那个东西是你十四叔辛辛苦苦弄出来了,你现在就别想了,将来他要是想给你,你可以拿东西跟他换,但是不要来硬的。” 朱允炆略微有些失望,喃喃地说道:“是,孙儿知道了。” 朱元璋又重重地磕了几声,他感觉到很累了,不想再多说话,道:“好了,朕累了,要睡一会儿,你也去休息吧,不要把自己熬坏了,这里有下人们就好了。” 朱允炆连忙松开朱元璋的手,给他盖了盖被子角,道:“皇爷爷早点休息吧,孙儿就在大殿内,随便找一个地方休息就好了。” 朱元璋微微地摇了摇头,没有再管他,他太累了,管不了那么多了,朱允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反正他年轻力壮,熬一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闭上了眼睛,沉沉地睡去,不再理会各种俗物。 朱允炆悄悄地从床边退了出去,吩咐值班的宫女和太监看好朱元璋,一旦有什么事就立即通知他,然后徐徐地退到了外殿。 这时候,黄子澄已经起草好了诏书发出去了,他和齐泰一齐进宫来,见到朱允炆后,纳头便拜,道:“臣齐泰、臣黄子澄拜见太孙。” 朱允炆十分礼貌地站起身来,将他们扶起来,客气的说道:“二位先生快快请起,不用如此多礼。” 齐泰和黄子澄慢慢地站起来,向朱允炆拱了拱手问道:“皇上的病怎么样了?” 朱允炆将他们二人拉到一旁,找了两个座位示意他们坐下来,小声地说道:“皇爷爷已经睡下了,我们不要打扰他。” 黄子澄挪了挪身子,悄声地说道:“启禀殿下,皇上刚才说的诏书已经发出去了。另外,又有人向朝廷控告了一些藩王的不法行为,像齐王、周王、代王、湘王等,在封地无视朝廷禁令,大兴土木,出入规格俞制,并且鱼肉百姓,强抢民女,在当地影响十分恶劣。” 朱允炆对这些叔叔们的行为早就十分不满意了,朱元璋还活着呢,他们就这么敢不拿朝廷当回事,等到朱元璋死了,谁还能管得住他们,道:“长此下去万万不行,民心乃是国家的基石。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若是任由他们折腾,将我大明的民心都折腾没了,那该如何是好?” 黄子澄也很赞同朱允炆的主张,说实话他一直很欣赏朱允炆,因为朱允炆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一个儒家圣君的标准。他为自己能有机会亲自培养一个旷世明君而高兴,而庆幸,小声地说道:“如今藩王已经有尾大不掉的嫌疑了,而且他们对殿下也不太尊重,现在之所以还不敢有过分的行为,是因为皇上还活着。一旦皇上龙御归天,殿下还要早做准备才对啊。” 这番话将在座的三人惊了个不轻,他们万万没有想到黄子澄这么大胆,竟然在这大明皇宫谨身殿内说这番话,真是欺负朱重八生病了,没工夫搭理你,否则要是被他听见,再按一个离间骨肉亲情的罪名给你,你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朱允炆连忙伸手制止了他,轻声道:“先生不要再说了,孤自有主张。不管是谁,都不能乱我大明的法制。对了,孤跟你们提到的方孝孺先生,你们去拜访了吗?” 齐泰见朱允炆提到方孝孺是一脸崇敬的表情,就知道这位方先生要发达了,拱了拱手,道:“洪武二十五年的时候,有人向皇上举荐了方孝孺,但是当时皇上说现在还不是任用他的时候,就只给了个散官,没有授予正式的官职。他现在在蜀王那里教世子读书,蜀王很敬重他。不过,我看方孝孺并不想一辈子做一个寻章摘句的教书先生,他的心中还是有抱负的。他一向宣扬要以仁义治理天下,怕是如诸葛孔明一样,正在草庐之中等待明主呢。” 朱允炆听后非常高兴,一脸心驰神往,与圣人神交的表情说道:“记得洪武十五年,家父在世时,就有人举荐过方先生,当时皇爷爷对他的举止严肃很欣赏,就对家父说:‘这是个品行端庄的人才,你应该一直任用他到老。’只可惜,家父没有来得及任用他就去世了,孤也久慕方先生的道德文章,想要与这样的大贤共同治理国家。” 朱允炆不知道的是,洪武十五年,有人第一次举荐方孝孺时,朱元璋的确很欣赏他的道德文采,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接触之后,朱元璋发现了这是个太过于理想化的愣头青,长着一张作报告的脸,除了写文章阐述他并不喜欢的儒家思想之外,什么都干不好,就渐渐地疏远了他。 等到十年后,再次有人向朱元璋举荐他时,朱元璋知道这个人不合适治国,只合适像李白一样被养起来,探讨探讨诗文,就说了上面的那番话,因为他并不喜欢跟人探讨诗文。 令朱元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方孝孺的个人魅力和才学早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朱允炆的心里,对他将来的行政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然也有十分不好的影响。比如说,当年燕王过了长江,兵临金陵城下之时,有人劝朱允炆先去别的地方,图谋复兴,结果十分有气节的方孝孺就劝建文帝死守城池等待援军,就算是事情没有成功,也应该为社稷而死,当然,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 虽然说朱允炆让城别走之后,也不一定能避免败亡的命运,但是坐在城里等死这个榆木疙瘩脑袋才能想出来的注意,方孝孺居然也大义凛然的坚持,实在是让人怀疑他的能力。 虽说后来他为朱允炆殉节而死,顺带坑了一堆人,算是对得起建文帝,但是这对于他的江山社稷来说,根本于事无补。 一句话,方孝孺这样的人,适合跟他交朋友,但不适合任用他治国。 朱允炆对于方孝孺的重视是齐泰和黄子澄早就知道的,他们不会因此吃他的醋,两位大人的官职已经不低了,不会吃任何人的醋,道:“殿下这几日太操劳了,一定要注意身体啊。” 朱允炆微微地摇了摇头,强挤出一丝欢笑来,道:“多谢两位先生关心了,皇爷爷龙体有恙,孤怎么安心休息啊。你们先退下吧,有事的话,孤会再派人传唤你们的。” “臣等告退。”齐泰和黄子澄缓缓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朱允炆作了一揖,轻声地说道,生怕吵醒了里面睡觉的那位爷,然后缓缓地退出了谨身殿。 二人并肩走在路上,来到一个无人的小巷子里时,黄子澄屏退了所有的随从,悄悄的对齐泰说道:“齐大人,以在下来看,皇上的病这次恐怕……” 齐泰为人小心谨慎,听到这句话,立即伸手示意黄子澄不要出声,然后用一脸责备的语气说道:“黄大人怎可出此大逆不道之言,若是让有心人听见了,你的身家性命可不保啊。” 黄子澄对此似乎毫不在意,微笑着摆了摆手,用一种轻佻的眼神看了齐泰一眼,有点不满地对齐泰说道:“齐大人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胆小,这里就你我两个人,只要你不去告发我,谁又会知道?况且我们都是太孙的心腹,太孙如此信任我们,等他将来登基了,我们可是要共同努力为他保卫江山的。怎么能因为畏惧个人灾祸而畏首畏尾,不敢说话?” 黄子澄的这番话倒是激起了齐泰的男儿热血,不管了,我也豁出去了,反正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皇帝这次是不行了,将来肯定是太孙登基,他们都是太孙的心腹,就算现在的谈话被人听见,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敢去告发他们,那不是傻吗?道:“依黄大人之计,新君继位之后,若想治理国家,首先要从哪里着手啊?” 到了这个时候,黄子澄也不跟他废话了,也不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四顾一下看看四周有没有,直接毫无顾忌的说道:“依照在下来看,首要的大事就是削藩。如今各地藩王经过这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渐渐有了尾大不掉之势。尤其是像燕王,肃王这样的强藩,其实力已经不容小觑,对朝廷是个很大的威胁。若是不趁势削减他们,只怕将来有不测之祸啊。” 齐泰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沉重地说道:“曾经有人向皇上提出过藩王的问题,认为藩王如此发展下去,将来肯定会尾大不掉,结果皇上却以那人离间骨肉亲情为由将其下狱论死,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敢提削藩的事了,这些藩王们就愈加有恃无恐,屡屡触犯朝廷的禁令,使得朝廷在地方上的威严荡然无存,更有甚者,他们有的人竟然敢直呼太孙的名讳,丝毫不顾及礼法,如此下去,礼乐崩坏,四维不张,国将不国。” 黄子澄终于看到知音了,他们都是儒家学说的信服者,儒家认为维护一个国家的基本就是礼法,这些藩王如此没有礼法,那跟造反也就差不多了,道:“齐大人所言甚是,在下也认为现今国朝的心腹大患不是外面的蒙古,而是国中的藩王。外面的蒙古最多是纤芥之疾,而国中的藩王却是心腹之患,不可不防,否则一旦溃烂,就有可能糜烂全局,一发不可收拾,甚至有可能酿成西晋八王之乱,衣冠南渡之祸。为了国朝的长治久安,为了太孙的知遇之恩,在下愿与齐大人共勉,共同为我大明消除这心腹之患。” “黄大人”齐泰十分感动地握着黄子澄的双手,如此知己,如此志同道合的莫逆之交,这辈子怕是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道:“在下愿意与黄大人一齐努力,共同开创一个超越历朝历代的太平盛世。” 两位身怀儒家理想的人,就这样双手握在一起,互相砥砺,互相鞭策,共同为着他们的目标而努力。 时间来到了,洪武三十一年的闰五月初九,按照历史的记载,这是朱元璋驾崩的前一天。 这一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朱元璋突然感觉自己精神抖擞,似乎以往的精神和体力又都回来了,心情十分不错,兴致也很高,将一直伺候他的朱允炆叫过来,道:“允炆,外面的天气怎么样?” 朱允炆一直在屋内伺候朱元璋,已经很久没有出屋了,也不知道外面的天气怎么样,扭头看了一眼门外当值的太监。 那名太监当即会意,弓着身,用十分尖细的声音说道:“回禀万岁爷,回禀太孙,外面的天儿很不错,太阳暖洋洋的,但是不烈。” “好,好。朕就喜欢天儿好的日子。”朱元璋沉闷地哼了一声,竟然挣扎着双手一撑,微微地坐了起来。 这下可把朱允炆吓了一跳,他立即跑过去扶住朱元璋,一脸担忧的说道:“皇爷爷,您这是干什么,您慢点,让孙儿扶着您。” 朱元璋似乎兴致很好,借着朱允炆的扶力坐了起来,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上又有劲儿了,这种感觉真的很好,道:“走,咱们爷俩出去晒晒太阳,这么多天都没有出去了,在这里都待的要发霉了。” “好,好。”朱允炆很高兴,不管怎么样,他的皇爷爷又有了精神了,这是一件好事,况且他知道朱元璋有晒太阳的习惯,只要不是身体特别不好,都会去晒一晒,今天他肯出去晒晒,这是他病情好转的迹象,无论如何都值得高兴,笑道:“孙儿这就陪皇爷爷出去晒太阳。”转头又对身后的太监厉声说道:“你们几个快过来,把皇爷爷抬出去。” 第二百七十一章 最后的语重心长 ps、求月票 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朱允炆对太监一点好印象都没有,只道他们都是祸国殃民的败类,东汉、盛唐等那么强盛的朝代都是因为太监亡了,所以平时对他们的态度极其恶劣,动不动就胡来呵斥,体罚打骂,丝毫不把他们当人看。 搞得这群小心翼翼,拼死拼活伺候他们皇家的人跟他们的阶级敌人似的,似乎是只要皇帝稍微给他们哪怕一点点的恩惠,一点点的信任,就是昏君,他们就能借此把控朝政,祸乱朝纲一样。 所以这些太监们背地里对他的意见都很大,只是碍于他们老朱家的权威,一直都是敢怒不敢言。 但是,朱允炆不知道的是,这些人平时对他低眉顺目,任打任骂,原因是这普天之下就他一个皇帝,他们只有跟着他干,没有别的办法,但是如果此时出现了一个可以挑战他的皇权的人的存在,那他们可以说是会毫不犹豫地投向那个人的阵营。不光是为了利益,更是为了出这一口恶气。 江湖就是人情世故,不要轻易地去得罪任何人,不要看不起任何人。你最看不起的人,往往会在最关键的时刻,给你最致命的一击。 “是,是。奴婢遵命。”谨身殿里的领班太监立即点头哈腰的走了过来,并且吩咐自己手下的几个小太监去抬朱元璋,不管怎么样,以现在的局势来看,朱允炆的地位是无可动摇的,他们是没有胆子挑战他的权威的,因此立即乖乖地跑了过来,两个人一左一右架住了朱元璋,另外两个人将他的躺椅搬了过来。 随后,四个人七手八脚地将他放到了躺椅上,然后小心翼翼地抬了出去,朱允炆也十分高兴地跟了出去,在他看来,皇爷爷的病有好转的迹象,这大概是他这几天精心的服侍起到了效果,他为此感到很自豪。 但是,当值的太医们都不吭声,他们都是干这一行的老油子,知道朱元璋的这种现象有一个专有的术语名词——回光返照。这位千古一帝,怕是很难挨过明天啦。 只是,他们谁也不肯说破,不是因为害怕获罪,而是看到朱允炆如此开心的样子不忍心吧了,人固有一死,谁也改变不了,干脆就让他们祖孙两个在开开心心地聊上最后一次天吧。 朱元璋被抬到了院子里,然后那几个太监像是对待他们祖传的宝物一样,小心翼翼地将他放到了地上,然后自动的闪到了一边,垂手恭立,等着这两位皇家祖孙的再一次使唤。 “允炆,允炆。”朱元璋吃力的扭过头去,看见朱允炆还站在后面,心下着急地向他喊道。他知道自己的时日不多了,在这最后的日子里,他就像跟他最亲的孙子说几句话。 朱允炆听到朱元璋的喊话声,立即三步两步地跑到了朱元璋的跟前,跪在地上,道:“皇爷爷,孙儿在这里呢。皇爷爷有什么吩咐?” 朱元璋一脸慈爱的看着自己的这个孙子,摸了摸他的头,仿佛一瞬间时光又倒流了十几年,那时候的朱允炆还是个幼童,朱元璋就喜欢这样慈爱的摸着他的头,道:“不要说什么吩咐不吩咐的,往后你就是皇帝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吩咐你。这一点你要记住。” 朱允炆不知道该怎样答话,突然悲从中来,搂着朱元璋的胳膊呜呜地哭了起来,道:“皇爷爷……” 朱元璋没有答话,抬眼看着天上的太阳,脸上洋溢出了慈祥的笑容,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突然冷不丁的问朱允炆道:“如果燕王造反你怎么办?” 朱允炆被他这突然起来的问题吓了一跳,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朱元璋一直没有这么直接的问过他这样的问题,以往只是劝他要跟藩王搞好关系,不要学汉景帝激化矛盾,以至于酿成叛乱,万一要是被英雄豪杰所趁,那就万事休矣。 朱元璋看着他那副惊讶以及手足无措的样子,微笑着鼓励道:“你不用害怕,想什么就直接说。你将来就是大明的天子,做事情一定要有决断。” 朱允炆看了朱元璋一眼,见他很开心,很慈祥,看样子像是想听自己的真心话,这个时候自己就不要在藏着掖着了,要不然皇爷爷怕是也会觉得他悉心培养的这个孙子也跟他不是一条心,跟他藏着掖着,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说道:“回禀皇爷爷,孙儿不想一家人兵戎相见,只是如果四叔真的造反,孙儿也只能派兵讨伐,以安社稷。” 朱元璋微微地笑了笑,眼睛还是眯着看着天上的太阳,似乎是对他的这个回答很满意,接着问道:“如果肃王也造反,你该怎么办?” 朱允炆愣了一下,随即转了转眼珠子,最后摆出了一副豁出去的表情说道:“那孙儿只有分兵讨伐。” 朱元璋微微地摇了摇头,看了看他的这个稚嫩的孙子,略有一丝担忧的说道:“那这样一来,你的江山就危险了。” 朱允炆脸上的表情一僵,不知道朱元璋为什么突然说这句话,喃喃地说道:“皇爷爷……” 朱元璋收起看太阳的目光,扭过头去看了看朱允炆,随后又看向前方,漫不经心的说道:“你要记住,人活着就有江湖,江湖就是人情世故。不管你是谁,皇帝也好,大臣也罢,或者是一个马前卒也好,都不要去做那个少数派,即便是少数派的观点是正确的,你要是做了少数派,就算是皇帝也能被人家拉下马来。” 朱允炆不知道怎么接朱元璋的话,只是直愣愣地看着朱元璋,他一直以来接受的教育都是君权神授,天子是受命于天,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当了皇帝之后,百官就会臣服于他,还管什么少数派不少数派? 朱元璋没有理会他的表情,又一次语重心长的说道:“你知道朕为什么敢杀胡惟庸和蓝玉吗?” “因为他们图谋不轨,皇爷爷杀之是出于君臣大义,无可厚非。”朱允炆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眼睛直直地看着朱元璋说道。这是他一直以来所接受的答案,也是他认为十分正确的答案。 没想到朱元璋却是轻蔑地微微一笑,似乎很不以为然地样子说道:“君臣大义?哼哼,那首先得让他们认你这个君王。胡惟庸案朕杀了两万多人,蓝玉案朕杀了一万五千多人,再加上郭恒案、空印案,朕一共杀了近十万官吏。你是不是觉得,朕就是那个少数派?” 朱允炆没有说话,只是微微地点了点头,的确,他的皇爷爷是杀官员杀得最多的皇帝,他和他的父亲都曾经劝过他,但是他却没有收敛,用老朱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他杀得都是坏人,都是大明江山的蛀虫,如果放任不管,就会把大明朝的这座大厦啃光。只是,杀了这么多的官员,还说自己是多数派,那怕是没多人会相信吧。 朱元璋冷哼了一声,霸气侧漏地说道:“杀那么几个人就成了少数派,那朕的大明江山也太不稳固了。朕之所以敢动胡惟庸和蓝玉,就是因为你那几个被封为藩王的叔叔们,有他们在外面领兵,掌握着我大明精锐的边防军,就算满朝都是奸党朕也不怕。再加上,朕允许大小武将勋贵世袭,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都是对朕感恩戴德的,都是站在朕这一边的,就像你十四叔的老丈人,隔三差五的就来给朕送点土特产,每次朕清洗奸党的时候,他都站在朕这一边。所以朕杀掉蓝玉一伙,对自己的江山影响不大,大明的江山依旧稳固,你的那些个叔叔们,像燕王、晋王、齐王、代王、谷王、肃王等等还是照样打胜仗。” 朱允炆眨了眨眼睛看着朱元璋,他实在是理解不了朱元璋的思维,按照书中说的那样,作为君王要爱护人才,不用动不动就杀他们,否则就是自毁长城,自毁基业,就算国家亡了之后,还会有不少人跳出来骂你,但是今天听朱元璋说这番话,似乎是杀掉朝中那么多的名臣宿将眼睛都可以不眨一下,这完全不是明君所为啊,可以说是暴君啊。 朱元璋没有理会朱允炆,眼睛还是直直地看着已经渐渐偏西的太阳,眼神中充满着惆怅,哀伤以及担忧,过了良久,才缓缓地对朱允炆说道:“允炆,你懂了吗?死了张屠夫,还吃带毛猪?就算没有蓝玉,捕鱼儿海之战朕也一样能赢,带着十几万大军去偷袭一个已经失去了辽阳行省这个战略纵深的流亡朝廷,只要能找到它,那肯定就能赢,蓝玉是有能力,但不是不可替代,可以说他的运气也不错。” “你将来是要做皇帝的,做皇帝最重要的就是自己要控制住全国的资源,掌握好大的盘口,只要做到了这一点,以我大明的人力物力,谁也灭不掉你。不要把一个国家的兴衰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谁能有那么厉害?大明朝离了谁也照样开张。就连朕这一生,也是撞了好几次大运才有了今天。” “你还太年轻,容易轻信别人的话,朕真的还想再培养你几年,让你真正成熟之后,再将江山交给你,可是老天爷啊,他不给朕这个机会了。” “允炆,你要记住,不管是谁,也不管他说什么话,都是有目的的。尤其是那些文臣,表面上说的冠冕堂皇,为了君王,为了社稷,为了天下苍生,实际上都是为了他们自己。为了他们自己能当官,能捞钱,就算是一些人是清官,也不要全都相信,他们可以不为权,不为利,但是肯定是为了名,想要青史留名。所以啊,将来他们要是撺掇你干什么事的时候,你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不要只听他们的一面之词,否则就有可能被人家卖了还在帮别人数钱。” “你也知道,朕这一辈子最恨贪官,其实啊,贪官虽然可恨,但是他们对国家的危害却不是最大的。因为贪官的贪都是表面上的,不管他的账目做的有多么仔细,只要你查,就一定能查出来。而且这类人也容易防备,因为谁都知道他们是坏人。作为君王,自然就会对他们有警惕心理。” “但是,贪名的人,危害就远远比贪利的大了。因为这类人往往藏的很深,他们看起来是那么大公无私,是那么兢兢业业,是那么刚正不阿,给人的感觉是丝毫没有私心,心里只装着君王一样,这样的人才危险,因为这样的人容易让人放松警惕,误以为他们无欲则刚,什么都不求,一心奉公,可是谁知道,他们的内心深处,也有贪图的东西,他们贪图的就是这个名。” “这样的人虽然不会明摆着跳出来害你,但是你要是对他们放松了警惕,一味地听他们的,容易被他们带进沟里,他们是不怕死的,他们死了才会有名。因此,他们往往会做出十分激进的行为,让你和你的王朝给他们陪葬,好成全他们的千古忠臣之名。” “做皇帝,不要只跟一类人打交道,要方方面面都照顾到,这个国家不是只要有了文官就万事大吉,宋朝的文官那么多,结果怎么样?朕已经跟你说了很多次了,你将来登基之后,所要依靠的力量就是藩王和勋贵,因为他们的利益跟国朝是一致的,若是有人造反成功,改朝换代之后,新朝代就算不杀他们,也不会让他们接着干藩王和勋贵。而且出于对他们的忌惮,还会对他们进行各种限制。” “而那些文官就不一样了,他们既可以给大明当官,也可以给大元当官,这对他们来说没什么分别,只不过是换个老板而已,所以他们当中,见风使舵的永远是大多数。你不要被他们的花言巧语骗了。就算他们在口口声声说‘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时是真心的,但你要清楚,平常没事的时候说说,跟刀架在脖子上时再说出这句话是完全不一样的,大部分人临时就改了口了。” “还有那些太监,你将来可以不任用他们,但也没有必要对他们那么刻薄,人家毕竟辛辛苦苦伺候着我们朱家的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对他们温和一点对你没有坏处。” “你还记不记得,当年你的三叔晋王嫌他的厨子给他做的饭难吃,将厨子绑起来打了一顿,朕是怎么教育他的?” “朕当时就给他写了封信,说,朕率领群雄叱咤风云几十年,平定祸乱,像徐达、常遇春这样的百战名将,若是犯了错,我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丝毫不给他们留面子。但是我的厨子徐兴祖伺候了我二十三年,我从来没有跟他红过脸,说过一句重话,更没有折辱过他。这里面的道理你知道吗?” “怨不在大。那些伺候你的人都是可以随时出入你的身边的人,你要是惹了他们,被心眼儿小的记了下来,你有权有势的时候,他们或许不敢怎么样,但当你走了背字时,他们在你背后给你来上一刀,很有可能就会要了你的命。就算是你的权势一直都很大,要是碰到个愣头青,非要跟你同归于尽,在你的饭菜里下毒,你说怎么办?你防的过来吗?” “咳咳咳。”朱元璋说完这几句话,又重重地咳嗽了几声,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能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虽然这些话他之前大都跟朱允炆说过,但是他在临死之前还是不放心,非要再说一遍心里才痛快,不光是为了大明江山的千秋万代,更是出于对这个孙子的疼爱,怕他将来走了弯路。 “皇爷爷。”朱允炆见朱元璋又开始咳嗽了,心里一阵着急,立即扶住朱元璋给他抚摸胸口,然后冲着身后的几个太监大吼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把皇爷爷抬到屋子里去!” “好了,不要动了。”朱元璋突然止住了咳嗽,似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一样,一脸忧伤的感叹道:“让朕再看一眼太阳吧,朕可能再也看不到它了。” “皇爷爷……”朱允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悲从中来,趴在朱元璋的腿上,“呜呜”地哭了出来,他似乎也感觉到了,皇爷爷的日子怕是要到了,刚才跟他说的那番话,很有可能是他最后的教导。 朱元璋没有再说话,用他那只粗糙的右手,慢慢地抚摸着他心爱的孙子,抬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在渐渐西沉的太阳,良久良久,都没有移开过视线,甚至连眼睛都舍不得眨几下,仿佛多看一眼这人间的太阳,对他都是一种奢侈一样。 如果此时有人能给他延长哪怕是一天的寿命,相信老朱给他封公封侯都不会可惜,不过封王肯定就免了,因为老朱绝对是个舍命不舍财的主,这天下是他朱家的,你要是想打主意,十条命都不够砍。 渐渐地,太阳已经偏西,没进去了半个身子,马上就要沉下去了。 朱元璋的脸上充满了惆怅,也可以说是悲怆,眼神中流露出无限的留恋,无限的哀求,喃喃地说道:“太阳啊,你走的慢一点吧。” 但是太阳公公终究是没有听他的话,慢慢地没入了西北的大山之中。 朱元璋的眼角里不知道为什么流出来了两滴清泪,心头一急,竟然晕了过去。 “皇爷爷。”“万岁爷。”在旁边侍候的朱允炆和众位太监立即抢了上来,七手八脚地将他抬到了屋子里。 朱元璋又沉沉地睡了一觉,醒来时,已经是黎明时分,他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龙床上,这条床上铺着他最喜欢的蜀锦,十分的舒服。他努力的睁开眼,却什么都看不清,依稀的看见昏暗的烛光之中,一个瘦弱的少年趴在他的床头,这就是他的孙子朱允炆吧。 允炆这几天也累坏了,就让他好好休息吧。 朱元璋知道自己够呛了,他的身子应该挨不过今天了,据说人在临死之前都会回忆起自己的这一生,朱元璋也不例外。 他静静地躺在床上,思绪慢慢地飘散,回到了他的孩童时期,那时候,他们家只不过是地主刘德家的一个佃户,属于社会的最低阶层。 他还记得,他的父亲、祖父、曾祖父都是贫苦人家,还都欠了不少税款,为了躲避债务,在淮河流域四处流荡,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那时候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一家地主给人家做佃户,好使得自己这一家子能安稳下来,过上可以糊口的生活。可以说,朱元璋是个穷了八辈子的人。 后来,他的父亲如愿以偿,被地主刘德看上,光荣的结束了流浪生涯,正式成了刘家的一个佃户,他们朱家才过上安定的日子。 再后来,他的父亲就娶了一个姓陈的姑娘,开始过上了有老婆的日子。陈氏为他的父亲生了四个孩子,朱元璋是最小的一个。 他们朱家虽然是几辈子贫农,但是朱元璋的外公却是个见过世面的人物。他的外公参加过南宋反抗蒙元的最后一战——崖山之役,身份是一名普通的小兵,战役失败之后落水,所幸被人救起,然后就逃回家乡,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不知道朱元璋小的时候有没有听他外公讲过许多打仗的故事。 再后来,大家都知道了,他们的家乡闹了饥荒,像朱家这种社会最底层的佃户,是饥荒的最大受害者,他们根本没有一点点抗风险的能力,家里的存粮迅速的吃光了,找人借粮也借不到,因为穷人也都没有粮食了,而富人也在存粮,因为这次饥荒的面积实在是太大了,他们也受了波及,他们也害怕自己这一大家子没饭吃,更何况,将粮食借给这些一穷二白的人,过两天他们饿死了或者病死了,自己找谁要去,粮食岂不是要打了水漂? 第二百七十二章 龙御归天 朱家的粮食迅速被吃光了,一家人开始挨饿,他的父母都饿死了,除了倒插门的哥哥和嫁出去的姐姐,家里就只剩下他和二哥了。父母死了,却连下葬的地方都没有,人生最惨的境遇能惨过这样吗? 后来大家都知道了,在好心的同乡刘继祖的帮助之下,他和二哥终于埋葬了自己的父母,然后二哥就扔下他分头逃命去了,二哥可能觉得这个年纪尚小的朱元璋是个拖油瓶,带着他谁也跑不了。 没办法,朱元璋只能却皇觉寺做和尚,希望可以混口饭吃,但问题是,寺里的和尚可不是电视上演的那些得道高僧,也都是一群世俗之人,欺软怕硬。 年幼的朱元璋在那里待了一段时间,整日干粗活,没少受他们的欺负。但他是个要强的人,是个上进的人,在皇觉寺里的日子里,他没有整日混吃等死,而是利用皇觉寺的藏经阁,开始发奋读书,自学成才,有了一定的文化基础。 这个基础,对他后来的帮助很大。 三年后,寺里也没有粮食了,他就只能去化缘,说白了就是去要饭。在长达三年的要饭时光里,朱元璋走了很多地方,认识了许多英雄豪杰,说到底也是一群要饭的。 这段经历虽然史书上很少提及,但是笔者认为对他将来的成长是很有帮助的。因为当时白莲教盛行,朱元璋在要饭的时候肯定是接触过白莲教的。 要知道,当时的白莲教里的头头脑脑,像什么舵主,香主之类的,绝对不是电视上演的,一个个衣着光鲜,奴仆成群,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说到底他们都他妈是叫花子。 有钱有势的人谁特么整天跟邪教混在一起,整天想着造反改变现状啊? 所以说,朱元璋在那三年的要饭生涯中,肯定是跟这些武林泰斗们有过接触的,今天跟陈舵主一起偷只鸡,明天跟韦香主一块摸个狗,顺便再看看村东的寡妇洗澡,就此结下了身后的江湖情谊。 朱元璋这三年攒下的这些个人脉若是在太平盛世可能屁都不值,但要是放到乱世那就两说了。 我们都知道,朱元璋后来投奔了郭子兴的部队,根据史书上的记载,郭子兴对朱元璋是一见如故,不仅提拔他当十夫长,后来还把干女儿嫁给了他。 按照一般的观点是郭子兴的夫人一件朱元璋就感觉这人不一般,称他为奇人,故而对他多有栽培。 这样的记载大多数当权者上来之后给自己增加神秘色彩用的,郭子兴的老婆又不是穿越过去的,怎么可能一见朱元璋这个乞丐就认定他可以成大事? 实际上,朱元璋之所以能迅速吸引郭子兴的目光,进而依靠着他的关注成就大事,是因为两个很实际的原因。第一个是他识字,虽然是粗通文墨,当在当时的义军里面已经是凤毛麟角了,留他当亲兵最起码可以处理文案上的事。 第二个是他要饭三年攒下的人脉,要知道,当时的反元义军里面,郭子兴只是一个小人物,充其量是三线人物。一线人物是刘福通、徐寿辉,二线人物算是芝麻李,张士诚,彭大,赵钧用,郭子兴根本排不上号。 不管是治世还是乱世,要想快速发展自己最有效的办法不是艰苦奋斗,而是抱大腿。当时的郭子兴就很想抱大腿,上面提到的那些大头除了张士诚基本上都信白莲教,所以要想跟他们攀上关系,就要先跟白莲教攀关系了,但是郭子兴本人不信白莲教,他是大户人家出身,没有必要加入反政、府的邪教,故而想攀人家的高枝也攀不上。 所以此时,朱元璋要饭时攒下的人脉就起到作用了,一说我当年跟陈舵主一起偷过鸡,跟韦香主一起摸过狗,那郭子兴就得掂量掂量了,有了朱元璋这个熟人,他要想搭上白莲教这条线就容易了。 所以就提拔他做亲兵十夫长,后来还把干女儿嫁个他。注意是干女儿,干女儿和亲女儿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中的差别,有过孩子的都知道。 而朱元璋得到了这个机会之后也不负众望,迅速凭借着自己的出色的业务能力获得了郭子兴的赏识,具体来说就是杀人、绑票、勒索粮食、抓壮丁。 至于朱元璋是如何在郭子兴的军队中建立自己的威望的,那其实跟现在的混黑社会的小混混差不多,就是两点——砍人跟喝酒。 朱元璋很够意思,或者说他很能忍,打仗的时候冲的猛,撤退的时候最后撤,打了胜仗就说是领导指挥有方,得了赏赐就分给手下的弟兄们,就这样一点点的建立了自己的威信。 跟兄弟们在一起喝酒的时候也很实在,大碗大碗的喝,渐渐地弟兄们都觉得他很够意思,很豪爽,也就愿意跟他亲近。 所以说,朱元璋的威望都是一刀一枪打出来的,都是多少次死里逃生换来的,他跟他的死党们的交情都是一碗酒一碗酒喝出来的,都是一点一点的攒出来的。不容易,真的很不容易。 至于书上说的,那些人一看朱元璋就觉得他不一般,就愿意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跟他干,那纯粹扯淡,那些大老粗们难道还会相面? 他们跟着朱元璋干的时候,估计也没想到这人将来能当皇帝,只是暂时没有别的去处,觉得这人还不错就留了下来,谁知道能混到大明朝的开国功臣。 这就是朱元璋的第一桶金,至于后来就顺的多了,占据金陵城后,立即施行寨粮,抓壮丁来当兵,一二年间练兵数十万,四处征讨,凭借着充足的补给,严格的军纪,正确的战术,不错的运气,逐渐削平群雄,成就大业。 当了皇帝之后,他还是没有休息,时刻防着别人躲了他的大明江山,为此,他主要采取了两个人办法,第一是设置藩王制度,将大明的兵权从那些开国武将们的手里,逐渐地转移到他的儿子们手里,为大明朝的江山多上了一道保险。 第二个办法就是造神,他找了一堆御用文人,让他们挖空心思把自己塑造成无比英明的形象,好让天下臣民顶礼膜拜,一提到他就佩服的五体投地,不敢仰视,更不敢挑战他的权威。 具体的办法就是写他当年还是屌丝的时候,就有很多很多大人物认定他不一般,将来肯定会有所作为,增加他的主角光环,再者就是那个著名的先打陈友谅后打张士诚的理论,到现在都让无数的人崇拜,这成了朱元璋料事如神的最有力的证据。 但是,他的造神运动受到了一群人的阻挠,那就是跟着他一起打天下的老兄弟们,他是怎么起来的,他的黑底子这些人都清楚。 说不定朱元璋在前面自吹自擂造神的时候,这群人还在后面边喝酒边笑话他,蓝玉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朱元璋都当了皇帝了,他在人前提到他的时候还一口一个朱元璋,连皇上也不叫。 这些人是不崇拜他的,朱元璋心里也知道,再加上他们当中有些人不老实,朱元璋就动了杀机,因为他感觉不安全,能让他感觉到安全的就两类人,第一类是将他当成神崇拜的人,第二类就是老老实实给他干活的人。 所以那些人就都被他杀干净了,他做了三十一年皇帝,操了一辈子心,累了,太累了,该歇歇了。 朱元璋躺在床上,身体已经动不了了,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他似乎看到了他当年的很多老朋友,徐达、常遇春、似乎都来了。 迷迷糊糊之中,他似乎听到了一声令他无比激动,无比怀念的声音:“父皇,儿臣来接你了。” 朱元璋瞬间老泪纵横,带着哭腔喃喃道:“标儿啊,你这些年过的可好吗?” “父皇,儿臣过的很好,现在儿臣来接你了。你看看还有谁来了。” “重八,该回家了。你累了,该歇歇了。” “秀英……”朱元璋最后缓缓地吐出了这两个字,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嘴角上还挂着一丝笑意。 大明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初十,史上最传奇的皇帝,明太祖朱元璋驾崩于南京紫禁城。他去世的时间跟历史上记载的一模一样,丝毫没有因为朱楧的穿越而改变,到底是历史上真正的一个白手起家的皇帝,命就是硬。 朱元璋起于细微,迫于生计加入义军,从此南征北战,在群雄的夹缝中奋斗求生,后来占据了南京,在李善长的帮助之下,施行寨粮筹集军粮,广抓壮丁扩充军队,一二年间练兵数十万,开始有了与群雄逐鹿的资本。 他投靠刘福通,让他帮自己遮蔽北方元朝的政府军,自己从容在南方抢地盘,屡屡与张士诚还有陈友谅所在的天完政权摩擦。 后来,天完政权内讧,经过一番波折,陈友谅获得了皇位,但是此时天完政权已经分裂了,明氏集团割据了四川,将原本是天完的国土硬生生地分了一半出去。还有许多不服陈友谅的大将也离开了。 实际上陈友谅继承的遗产连天完巅峰时期的一半都没有,但仍然是当时最强的,凭借着这个资本,陈友谅屡次发兵攻打朱元璋,但最终因为战术失误,运气不好败于朱元璋。 朱元璋吞并了陈友谅后,趁着元朝的王保保和李思齐忙于内战,迅速的灭掉了张士诚,统一江南,随后发兵北伐,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成为历史上唯一一个由南向北统一全国的皇帝。 登基之后,废除寨粮,开始休养生息,设置卫所,兵食具足,养兵一百多万。严惩贪官,打击奸党,废除丞相,地方分权而治,大大加强皇权,设立完善的里长甲长制度,编制完善的土地鱼鳞图册,将全国的人口、土地等资源都控制在了手里,国库始终非常充足,哪里有了灾荒可以及时救济,哪里有了叛乱可以及时派兵镇压。 子孙赖此承业二百余年,了不起,真的很了不起。 他这一生有很多争议,杀功臣,开殉葬都是他人生的污点。但是,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大明的长治久安,绝对不是一些人说的那样,靖难之役是他的失误造成的。 他是那个年代最聪明的人,那些腐儒能想到的问题,他肯定能想到。 他可以被误会,可以被黑,但是不能被低估。 “皇爷爷,皇爷爷。你醒醒啊。”朱允炆醒来之后一摸朱元璋的大手,顿时感觉到了一股冰凉和僵硬,心里大叫不好,探了探他的鼻息,气息全无,才知道一直以来最疼爱他的皇爷爷已经走了。 “皇爷爷,皇爷爷。”朱允炆趴在朱元璋的尸体上悲伤的嚎啕大哭,他的哭是出于真心的,因为朱元璋对他真的是很好,不仅将皇位传给了他,还不惜大开杀戒为他铺平道路,一直在敦敦教导他做皇帝的道理,是真心想着让他好的人。 现在,对他最好的皇爷爷走了,朱允炆心中顿时有一种失去依靠的感觉,仿佛是自己背靠着的一颗参天大树突然倒塌了,让他感到了一丝茫然。 之前他有了什么问题都会问他的皇爷爷,现在他有了问题能问谁呢? “皇爷爷,皇爷爷。”朱允炆想到这里,有十分悲痛地哭了起来。 朱允炆的哭声惊动了殿内的太监和御医,御医跑过来替朱元璋把了把脉之后,十分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也跪在地上,哭道:“皇上。” “皇上驾崩了!”“皇上驾崩了!”“皇上驾崩了!”宫内的太监们,十分机械的将这个消息从殿内一层一层地传出去,告知所有的人。 一时之间,宫内宫外的所有人都跪了下来,不管是出于真心还是假意,反正都呜呜地哭了起来。 一排宫女正在端着盘子往朱元璋的寝宫送水果,听到朱元璋驾崩的消息之后,全都放下盘子,跪在地上,呜呜的哭。 第二百七十三章 允炆登基 大臣们听到这则消息之后,也都披麻戴孝,在家里设置灵位,祭奠他们这位传奇的皇帝。 皇帝的葬礼自然是十分隆重,朱元璋被葬在了早已经修好了的明孝陵,和他的发妻马皇后葬在了一起。 当然,那些没有生育的可怜的后妃们也都为他殉了葬。这些后妃万万没有想到她们在皇帝死之后会落到这个地步,她们被太监骗到了一个大屋子内。 这个屋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条悬挂在梁上的白绫,白绫下面有椅子,太监们告诉她们,皇帝陛下生前有令,要让她们殉葬。 这些曾经受宠于皇帝的后妃们瞬间吓得哇哇大哭,她们有的人是真的喜欢过朱元璋的,但是她们今天才发现自己的爱原来那么廉价。 朱元璋也曾经宠过她们,现在她们才知道,朱元璋的宠爱那么自私。 一些胆子大的,心里有气的后妃,所幸就直接站了上去,蹬掉了脚下的凳子,一命呜呼了,一些个胆子小的当时就吓得腿软了,死活也爬不到凳子上,最后是由太监们送她们归西。 六天后,大明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十六日,朱允炆奉遗诏登基,改明年为建文元年,并将朱元璋驾崩的消息和新君继位的消息以及朱元璋的遗诏公布天下,宣布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 遗诏曰:“朕膺天命三十有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务有益于民。奈起自寒微,无古人之博知,好善恶恶,不及远矣。今得万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孙允炆仁明孝友,天下归心宜登大位。内外文武臣僚同心辅政,以安吾民。丧祭仪物,勿用金玉。孝陵山川因其故,勿改作。天下臣民,哭临三日,皆释服,毋妨嫁娶。诸王临国中,毋至京师。诸不在令中者,推此令从事。” 不得不说,这个遗诏读起来很让人感动。 诏书被朝廷的快马送向四方,而距离京城最远的西北肃国,自然是最后才收到的,事实上,一直到了闰五月底,朱楧诏书还没有传到肃国。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底的时候,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已经被围了一个月了,这座闻名于西部的都城可以说是危若累卵,士兵死伤过半,城内的滚木礌石,火药,铅弹也消耗的差不多了,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城池被明军攻破只是时间问题。 相对于诸位将士的悠闲,朱楧却是心急如焚,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老朱已经挂了,现在通知他的使者应该就在路上了,等到使者来到军中,宣布了皇帝的死讯,那作为儿子的他,怎么好意思继续抢地盘?怎么着不先得披麻戴孝,哭几天丧?这样以来,岂不是让回鹘人死里逃生了? 朱允炆应该也已经登基了,如果他这个时候整点什么幺蛾子,自己是听呢,还是不听呢? 这一天的上午,朱楧决定集中全力给这座摇摇欲坠的回鹘都城来一次总攻击,他在战前对诸位将领说道:“我军进攻瓦剌,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抵抗就获得了全功。现在围攻一座城池,打了一个多月都打不下来,是你们只会打野战,不擅长攻坚吗?” 正所谓劝将不如激将,诸位将领听得朱楧这番话,全都憋起了一肚子气,将他们满面风霜的脸憋了个通红,大声地喊道:“请王上放心,今日若是在拿不下亦力把里,末将等人提头来见!” 朱楧很喜欢诸位将军这种干劲儿,刷地一下子站起来,无比威严的说道:“好!寡人就喜欢你们这种英雄气概!寡人愿与诸位将军共同努力,今日必克亦力把里。破城之后,诸位将军可以和手下的士卒放假三天,尽情地享受胜利带来的喜悦,以作为他们一直顽抗的惩罚。” “末将领命!”肃国的诸位大将听到朱楧这句话内心的热血与贪婪全都爆发了出来,心跳都加快了几分,脸色涨的更红了,眼睛里放射出了一种异样的光彩,就像是饿了很长时间的恶狼突然见到了猎物一般。这也不怪他们,自从肃国成立以来,他们攻破的城池都是对方在最后一刻投了降的,人家都投降了在乱来就说不过去了。 而这次攻打的这个亦力把里是唯一一个一直抵抗到底,并且杀伤了不少明军的城池,它早就让众位明军憋了一肚子火了,破城之后肯定要好好享受享受,让他们知道厉害。 朱楧还是按照之前的部署四面攻打,他带着王虎臣、盛庸等人率领着四万精锐囤积在东门,站在大将旗下说道:“今日攻城,所在必克,希望众位将士努力!” “努力!努力!”“为大王效命!” 堆在城东的四万多明军爆发出了山呼海啸般的吼声,他们是王上亲自挑选的精兵,也是围城部队中最精锐的部分,按照道理来说,怎么样都应该由他们先攻进城内,若是让别人抢了先,那他们的脸面可就没出放了。 “放炮!”朱楧站在大将旗下,手持重剑大喝道。位于中军位置的一名小校立即拿着火把点燃了他身边的那架号炮。 “咚!”地一声,大将旗下的那门号炮发出了巨大的响动,天地似乎为之一摇,数里之外都清晰可见。 亦力把里城头上的回鹘军也听到了这一声号炮,与之前听到号炮时的反应相同,他们的心头也全都是为之一紧,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就知道,这是明军准备要进攻了。 果然,负责东线火器支援的神机营训练使盛庸听到这一声号炮后,抽出刀来大喊道:“放!” 盛庸平时话不多,沉毅而有大略,他不管是训练还是打仗从来都没有多少废话,往往是一句话直抒胸臆! “放!”一名明军的总旗官接到盛庸的命令之后,令旗一挥,指挥着他手下的几名炮手去点燃他所负责的一门大将军炮。 这门炮早就填装完毕,一名操作手拿着火把,点燃了炮身后面的引信,然后一挥手,示意手下的人都闪开,道:“炮要响了,快散开!” 明初的大将军炮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未曾解决的问题,那就是炸膛,只要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炮手,几乎都经历过炸膛的事故,因此,每次一开炮的时候,等到炮身上的引信被点燃之时,附近的炮手都会有意的避开,以避免这门大将军炮不听完,进而误伤自己。 这一点,也是造成明朝的大炮射速比较低的原因之一。 所幸的是,这门大将军炮还是很给力的,虽然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工作,但是还是威猛无比,没有出现任何事故,引信引燃炮身内的火药之后,只听得“咚!”地一声巨响,一枚七斤重的巨大铅弹从炮口出激射而出,在空中划过一个完美的抛物线,“咚”地一声,重重地砸在了亦力把里的城头上。 这枚炮弹的落脚点是亦力把里城头上的敌楼,直接落在了敌楼上的瓦片上,顿时将瓦片砸了个大窟窿,各种碎屑哗啦啦地乱飞,惊地附近的回鹘军一阵抱头鼠窜。 这只是明军炮击亦力把里的一个缩影,在朱楧的号炮响起之后,明军神机营的几百门大炮纷纷发出了怒吼,将亦力把里的城头炸了个鸡飞狗跳。 “不要乱跑,不要乱跑。”一名回鹘军的千夫长十分有战斗经验,知道在对方开炮轰击的时候最忌讳的就是到处跑动,因为人在奔跑时的身子是站直的,至少也得弯着腰,这样就加大了被命中的概率,而且不管是在哪跑,通道肯定都是无遮无拦的,伤亡率肯定要比趴在墙边躲好要大的多。 那名回鹘军的千夫长见到一些新兵还在四处乱跑,登时气不打一处来,上去抓住一名新兵,将他摁在墙边,骂道:“你他妈想死啊?不要乱跑!敌军开炮的时候,死的都是乱跑的。” 正说话间,一枚明军的大将军炮的炮弹正好落下来砸到了一名正在四处乱跑的回鹘军的脑袋上,登时将他砸的脑浆四溅,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显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然而,那没炮弹的劲力还是没有减轻,在青砖铺着的地上弹了一下,然后又跳了起来,砸中了一个回鹘士兵的小腿,那名士兵的小腿立即骨折,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小腿,疼得哇哇地大叫。 那名被回鹘军的千夫长摁在墙边的回鹘士兵见到这一幕心里万分庆幸,他很感谢自己的这位热心肠的长官,要不是他的及时出手,自己怕是跟这两个人一样了,一时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只是用带着感激和后怕的眼神看了看自己的千夫长。 “看什么看!不用这么假惺惺的,待会儿多杀几个明军算是报答老子的救命之恩了。”那名回鹘军的千夫长看着他这一副鹌鹑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地冲着他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笑道。 城头下准备进攻的明军看到城头上抱头鼠窜的回鹘军,心里都是一阵开怀,站在城头下面欣赏敌人的这副惨样子,那也是一种乐趣不是。 “过瘾!真他娘的过瘾!”大前锋的王虎臣看到眼前这一幕,不禁高兴地龇牙咧嘴的大笑道,这几年肃国的进展真的是很快啊,遥想当年,他们和回鹘军大战的时候,明军的火器还形不成如此巨大的压力,没想到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已经可以将对手完全压制住了。 想到这里,他对朱楧又多了几分佩服,这个年轻的王爷真是了不起啊,短短五六年的时间,就将一个原本是偏远之地的肃国经营的如此富饶,将一支原本和回鹘军实力不相上下的肃军变得如此威猛,实力已经远远地将他们的对手甩在后面了。 若论战斗力来看,不光是回鹘,怕是大明最精锐的天子十二卫也不过如此吧,真拉出来打一仗,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哈哈哈!再加把劲儿啊!”王虎臣站在城头下面看着眼前的这一幕,高兴地手舞足蹈地大叫道:“你们神机营在加把劲儿,老子们就不会费劲了,直接上去收尸就可以了。” 炮声仍然没有停止,李勉足足的打了三轮炮,将敌军的气焰完全压了下去,反正这次他们是从容进兵围攻亦力把里,带的炮弹很足,管够,因此也不用担心火力的后继问题。 朱楧看着神机营的大炮将城头上的回鹘军压制的完全抬不起头来,城墙上的女墙也大多被抹平了,墙身破损非常严重,知道这次炮火准备的效果十分理想,立即一挥重剑,冲着身边的传令兵大喊道:“传令前锋营,攻城!” 这名传令兵向朱楧行了一个军礼,表示他听到了朱楧的这次命令,然后转过身去,冲着不远处的鼓手和号角手挥了挥令旗,示意他们发出进攻的命令。 鼓手们看到传令兵的旗语之后,知道总攻的时刻到了,顿时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卯足力气挥着膀子,“咚咚咚”地奋力着敲着战鼓,简直是别伺候起他们媳妇来都用力。 号角声也随即高昂起头颅,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站在自己前面的支撑手的辅助之下,奋力地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顿时,一阵阵令人肃穆的“呜呜呜”地声音响彻在亦力把里的上空,肃国的前锋营的每一个将士神情都为之一凛,因为他们知道,进攻的时候到了,宣力的时候到了,成仁的时候到了。 果然,王虎臣听到进攻的号角命令之后,一团怒气当即从自己的胸腔之内升了起来,他姥姥的,终于轮到老子上场了,看着你们大炮,把老子都要憋惨了,抽出自己用大马士革钢打造的战刀来,奋力地向前一挥,大声地说道:“今日必克此城,给我上!” “杀,杀,杀!”明军前锋营的将士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一齐怒吼着,拿着家伙,向亦力把里的城头冲去。 第二百七十四章 威武之师 “杀,杀,杀!”明军前锋营的将士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一齐怒吼着,拿着家伙,向亦力把里的城头冲去。 明军的进攻也是很有章法的,没有一窝蜂的乱冲,而是刀盾兵顶在最前面,为整支队伍提供盔甲和防御,后面的长枪兵则一手持枪,一手拿着云梯跟在后面,准备在靠近城墙的时候架上云梯攻城。 “快!放炮!”战在城头上指挥的回鹘军万夫长十分焦急地大喊道,他知道,明军一旦进攻,火炮的射击也会大大的减轻,因为害怕误伤。这个时候,就是他们的大炮显示威力的时候。 当年铁木真西征时,十分重视火器的威力,蒙古人攻下的许多城池都是用火药加地道的方法爆破的,因此蒙古贵族也十分重视火炮的作用,像帖木儿的军队就装备了许多重炮,这也是他百战百胜的一个重要因素。 作为百年蒙古老国的东察合台汗国,国内的大炮自然也是有的,只是这些年文恬武嬉,节节败退,所剩不多罢了,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如明军,因此不敢拿出来跟明军炮战,只能在明军进攻时,明军神机营不得不减少火炮的射击,以免误伤,才敢拿出来攻击明军的步兵。 “咯吱,咯吱”地几声响动,城头上的回鹘军将小心藏好的火炮推了出来。 “快点!架好,明军就要上来了!”负责指挥一门大炮的回鹘军百夫长焦急地大喊道,看到下面黑压压一片,成群结队涌上来的明军,他们内心简直就是纠结到了一起,急啊,真的是急啊,慢一步怕是就死无葬身之地了,这是他们有史以来遇到过的最强大的敌人,这一波怕是难了,但还是要尽力而为,因为他不甘心做待宰的羔羊。 “使劲儿,向右!再向右一点!”几个回鹘军的士兵抱着这个大炮在艰难地调整炮位,这个时候的火炮都是这样,要想打响很容易,装进炮弹,一点引信就行了,但是要想打的准怕是就很难了,因为这个时候的炮没有准星,打到哪全凭炮手的经验,而且后座力十分巨大,每打完一炮,都要人工调整炮位,十分地麻烦。 但是就算是再麻烦也要赶紧旋转,这个大家伙可是保命的利器啊。 “好了!快放!”负责指挥这么火炮的回鹘军百夫长见这门炮就了位,立即扯起已经发干的嗓门大声的喊道,明军已经冲到城下了,再不放炮就来不及了。 “点火!”一名回鹘军的操作手拿起火把点燃了炮身后的引信,然后这门大炮附近的回鹘军士兵也像明军一样吓得四散逃开,他们也害怕炸膛。 所幸,这门火炮还算是给力,没有炸膛,而是犹如回鹘军期待的那样,“咚”地一声,送出了它此战的第一枚炮弹。 回鹘军的炮弹和明军的炮弹没有什么差别,都是实心弹,不会炸开,只是一个大铅弹,划出一个弧度砸在地上,砸到谁谁倒霉,只要没砸到你就没事。 那枚铅弹没有辜负回鹘军的期望,在天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半圆,然后“咚”地一声,砸在了一名正在冲锋的明军的胸膛上,虽然有盔甲保护,但是被一枚炮弹砸中还是一件绝对受不了的事情。 那名明军“哇”地一声,吐了一大口鲜血,然后直直地倒在地上,气绝而亡。 他身后的伙伴顾不上悲伤,纷纷跨过他的尸体,拿着武器,涌向亦力把里的城头。 那名指挥着火炮的回鹘军万夫长见到自己的手下命中,十分高兴,大声的命令道:“快,装弹,赶紧发第二炮,打好了重重有赏。” “是!”这门大炮的操作手纷纷兴奋地大叫道,开始准备第二轮发射。他们的操作流程跟明军的差不多,都是先恢复炮位,然后再灭火星,擦***管,在装弹。 这几个士兵见自己命中了,心里感觉十分地爽,在战场上命中一个敌军,拿下一个人头的感觉比跟老婆睡觉的还要爽。当即热火朝天的分头干活,准备再发第二炮,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门明军的大将军炮命中了他们,巨大的铅弹直接砸在了炮管之上,巨大的冲击力竟然将这根炮管砸成了两截,溅起了无数的火星。 附近的回鹘军也被殃及,一名士兵被炮管上擦起的火星溅到眼里,登时疼得倒在地上,捂着双眼哇哇大叫。剩下的士兵不是被又跳起来的铅弹砸中,就是被断裂的炮管砸伤了脚,死的死伤的伤,顿时失去了战斗力。 这一门火炮的附近顿时一片狼藉,回鹘军的阵地上出现了一个缺口,但是他们迅速地找人填上了,只不过,因为火炮被毁,他们没有办法再用杀伤力这么大的武器了,只能靠着一群弓箭手来填补这个位置。 明军迅速地靠上来了,他们齐声高喊着各种口号,杀声震天的开始抬着云梯攻击亦力把里的城墙。 “架云梯,攻城!”随着在前方指挥的王虎臣的一声令下,顿时十几架云梯纷纷靠上了亦力把里的城墙,明军开始蚁附登城。 明军攻城的队形跟野战时期的队形是一致的,仍然是刀盾兵顶着盾牌冲在最前面,给后面的队友提供盔甲和防护。 刀盾兵爬城墙是很有优势的,他们可以一只手将盾牌顶在头顶上,遮挡城上射下来的箭矢,将刀插在后背的刀囊里,另一只手抓着云梯向上攀爬,训练有素的刀盾手爬的是很快的,他们可以在短短的十几秒之内,携带着全部武器装备爬上高达十几米的城墙。当然,这是在对手完全没有防护的情况之下。 而明军的刀斧手,全部都是训练有素的,那些职业军户自然不必说,就连从保甲内征召出来的庄丁也是个个经过了严格的军事训练的,因为他们在义务学校里上学的时候,只在上午学习文化课,而下午,全都是残酷的军事课,这残酷的军事课当中,攀爬城墙是占重头戏的,因为朱楧将来是要带着肃国的军队征战天下的,在攻击战中,攀爬城墙是最常用的战术。 “把云梯竖起来,走!”一名冲到城墙下面的明军百户,目测了一下距离,感觉差不多了,立即指挥着手下的士兵驾云梯,他很庆幸自己能冲到最前面,他想要做这登城的第一人,这样一来,最起码升任千户是妥妥的了。 “一二,使劲儿!”负责抬着这个云梯的几个明军士兵迅速地将云梯竖起来,想要靠到城墙上。然而,天不遂人愿,第一波攻击往往会失效,原因就是此时敌军的实力尚在,防御的力量还是很强的。 就在这几名明军将云梯竖起来到垂直位置的时候,城上的回鹘军见到这一幕立刻向他们发射了一排箭矢。 “呲呲呲”传来了几支利箭如肉的声音,明军虽然有盔甲,但盔甲不可能保护所有部位,况且这么近的距离,回鹘军的重箭是可以穿破明军的盔甲的。登时有两位扶着云梯的明军士兵中箭倒地,一死一伤。那名被射中肩膀的明军躺在地上疼得哇哇大叫,迅速的被队友扯到了一边,不是怕他死亡,而是怕他妨碍攻城,像这么激烈的战斗,死两个人是很正常的,犯不着为此悲天悯人,哭哭啼啼的。 又有两名明军自发地接住了云梯,然后和之前的明军一齐用力,“duang”地一声就将云梯靠在了城墙上面。 “快上,谁能爬上去,谁就是此战的首功,官升三级!”冲在前面负责指挥的明军百户兴奋地大叫道,虽然他也知道,率先冲上去的危险系数是很高的,但是作为一名热血军人,谁也无法抵御军功的诱惑,当即拿了盾牌和砍刀,充作排头兵,第一个冲了上去。 “放箭!快放箭,把他们全都射死!”站在城头上指挥的一名回鹘军的千夫长,见到这种情况吓了一大跳,明军终于开始蚁附登城了,看他们这副凶神恶煞,着急忙荒的样子,似乎是急着回家跟老婆困觉一样。要是让底下这数万明军爬上城头,那这仗就不用打了,他们只能沦为明军的刀下之鬼。求生的本能刺激着他和他手下的将士拼死作战,抵挡着明军的进攻。 这名回鹘军的千夫长手下的一排弓箭手听到命令后,立即站在城头上,弯弓搭箭,对准了正在底下奋力攀爬的明军,虽然第一个明军举着盾牌,无法射穿,但他也只能护住正上方,他们的侧翼是无法保护的,有经验的回鹘军弓箭手就专挑云梯的两边,从明军的斜上方放箭,专射明军脆弱的侧翼。 然而,就在他们刚刚站好位时候,突然听到“嘭、嘭、嘭”地几声巨响,然后,城头上的一排回鹘军的弓箭手有不少人身上多了一个巨大的血窟窿,或者是胳膊腿直接被打断,鲜血直流。 那是明军刚刚装备的火绳枪在起作用,这种超时代的犀利火器朱楧自然不肯让它们继续雪藏,反正老朱现在也应该是挂了,干脆就都拿出来壮一壮军心。 看到这一幕,城墙上的回鹘军顿时就傻了眼了,他们看得真真切切,明军手里的火器是距离他们至少三十步以外放的,其射程早就超过了他们平日里所熟知的明军的火铳。 而且,那些个火器是单人操作的,不像是之前的火铳还有抬枪需要双人操作,这是什么个情况?难道明军又研究出了杀伤力巨大的杀器来了? 回鹘军的阵脚顿时一阵慌乱,而梯子上的明军则抓住这个机会,猛地向上攀爬,想要借此机会一举攻克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 然而,回鹘到底是个百年强国,其中的底蕴不是瓦剌那种新兴的贵族可以比拟的,回鹘军也算得上是训练有素,战斗力较强的部队,曾经也让西域诸国闻风丧胆,只不过这些年来时运不济,被大明和帖木儿这两大帝国夹在中间打,实力渐渐地被消耗掉了,这才落得今天的这个下场。 面对十分危机的时刻,回鹘军迅速调整了队形,最前面的一排士兵迅速地抱起城墙上仅剩的那几堆滚木礌石扔了下去。 滚木礌石对攀爬中的士兵的伤害是巨大的,那么一大块巨石从高空落下,就算是砸到你拿着的盾牌上也吃不消啊。 回鹘军的滚木礌石落下去的一瞬间,只听得“咚!”地一声,砸到了明军的盾牌上,那名率先冲锋的明军的百户身子一震,抓着盾牌的手被震的生疼,身体实在是承受不住这巨石下坠的力道,直直地摔了下去。 他身后的一名长枪兵也受到了波及,被下坠地力道带住,然后直直地从城墙上掉了下去,他们本来还在暗骂倒霉,但是下一刻之后,他们就开始庆幸了,因为他们看见,那些没有掉下来的同伴的结局更惨。 回鹘军见盾牌兵掉下去了,又从新组织了一批弓箭手向着城下射箭,犀利的重箭居高临下的射下来,让下面正在攀爬的明军长枪兵措手不及,每个人身上都中了好几箭,重重地摔了下来,非死即伤。 但是明军是支坚强的军队,并没有因此而气馁,迅速组织起了第二波攻击,还是由刀盾兵牵头,攻击队伍迅速地开始攀爬城墙。 此时,反应过来的明军弓箭手和火绳枪手也开始向城头上投射着各种远程武器,借此来压制站在城头上居高临下放箭的回鹘军弓箭手。 城头上的回鹘军弓箭手顿时又死伤大半,火力被压制了上来,但是回鹘军没有就此束手就擒,一名百夫长看着城头下拼命攀爬的明军,焦急地大叫道:“油锅!把油锅抬上来,给他们洗洗澡!” 几名回鹘军的士兵在刀盾手的保护之下,十分吃力的将一口油锅端了上来,这是对付攻城部队的不二利器,油锅一到,火海一片,不仅可以消灭现在的攻城部队,还可以让其他的人不敢靠前,实在是守城的不二选择。 第二百七十五章 城破 城下明军的弓箭手和火枪兵见到对方将油锅端了上来,心里大叫不好,虽然油锅不可能泼那么远伤了他们,但是会对城下的攻城部队造成巨大的伤亡是铁定无疑的,那可都是他们的袍泽兄弟,昨天还在一个锅里轮勺子,一起赌钱玩,是有感情的,不可能不救。 当即牟足了劲儿向城墙上的回鹘军放箭和放枪,但是,早有防备的回鹘军用盾牌兵做掩护,他们的弓箭和枪弹打到那上面收效不大,那口油锅仍然被带到了城头边上。 这一下子,见到这一幕的所有的明军心里都捏了一把汗,他们知道依照回鹘军的专业素质,这口油锅要是翻下来,那位置肯定是绝好的位置,这也就是意味着将会有大量的明军惨遭油锅的荼毒而伤亡,这一幕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只不过他们目前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不过,这次明军的运气似乎不错,一枚大将军炮的炮弹整好砸在了这口油锅上,“咚”地一声,整口油锅被砸的翻了过来,虽然油还是洒了下去,但是准头就差了好多了,而且有不少油溅了起来,溅到了这些回鹘军士兵的身上,疼地他们哇哇乱叫。 不过,虽然是这样,但还是有不少明军被殃及,滚烫地油洒在他们身上,也疼地他们哇哇直叫。 “快!放火箭!”在城头上负责指挥的回鹘军百夫长立即高声大叫道,已经有油泼到明军和攻城的云梯上面了,他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嗖!嗖!嗖!”几支火箭和火把落下来,点燃了油,几个明军身上顿时起了火焰,火小的被扑灭了,火大的只能被活活烧死,惨不忍睹,看到这一幕的明军顿时气得咬牙切齿,发誓攻破这座城池之后一定要屠城城内的回鹘军,以发泄他们的心头之恨。 那架云梯也被点燃了,中间“噼噼啪啪”地冒着火,不肯能在徒手爬上去了,明军攻城的部队暂时撤了下来,他们虽然勇猛,但不是傻子,绝对不会做无谓的牺牲。 其他几条战线的情况也是这样,明军占尽优势,但是在回鹘军的抵抗之下,始终未能突破,只差这临门一脚了。 然而就在这时,朱楧受到了一个令他倍感不安地消息。一名小校打马来到朱楧的大将旗下,骑在马上向朱楧行了一个军礼,道:“启禀王上,敦煌传来报告,陛下已经驾崩了,报丧的使者已经从敦煌出发赶来这里了,估计过几天就到了。” 朱楧闻言一惊,老朱果然是真命天子,他的去世时间跟历史上记载的分毫不差,真不愧是历史上最为传奇的帝王,其生命的权重果然大到无法想象,很多历史大事件的时间都变了,他的死期时间却一点也没有变,道:“你立即去通知沿途的官吏,让他们尽量拖延使者来这里的时间,能拖多久就拖多久!另外,使者走到哪里要随时向我报告,两个时辰一报。” 他知道,依照古代的交通条件,敦煌的官员就算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第一时间派快马向他报信,也不可能比使者快多少倍,这名小校跑到了亦力把里,那朝廷的使者至少也应该过了吐鲁番甚至是更远,时间不多了,必须马上拿下亦力把里这座城池。 必须在今天拿下,因为他知道,仗打到这个地步,所有的明军早就已经急了眼了,入城之后肯定是要放纵一番的,如果不再今天拿下这座城池,等到军队刚刚破城想要放纵的时候,传来了皇帝陛下驾崩的消息,那所有人都得放老实点,这对于军队的积极性和军心是很不利的。 朱楧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大概就是十点钟左右把,然后虎着脸,无比威严的下达了一道看起来十分残酷的命令,道:“今日正午之前必破此城,否则前锋营,神机营将官一律斩首!” 这道命令被旗语兵用旗语的方式迅速地传遍了全军,神机营的指挥官盛庸皱着眉头读完了旗语,知道这位王上大人是真的急眼了,要不然不会下达这样的命令,喊道:“所有的大炮,集中轰击亦力把里的城门,一定要把他们的城门轰开,为前锋营的将士创造机会!” “遵命!”神机营的几名千户抱拳大叫道,随即指挥着手下调转炮口,纷纷冲着亦力把里的城门开火。亦力把里的城门顿时一片火海,没多久,几枚大将军炮的炮弹和大型铁臼炮的炮弹就砸中了城门,“咔嚓”一声就将整个城门砸开了一个大洞,里面负责支撑整个城门的大洞也被砸坏了。 “弟兄们!冲啊!黑的儿火者的王宫里可是有不少宝物的,王上已经说了,先到先得,想发财的就给我冲吧!”王虎臣挥着他的那把大马士革钢打造的战刀,扯着嗓子大喊道。 眼见城门终于被炸开,这么长时间的努力没有白费,再加上巨额利益的诱惑,城外的明军像疯了一样向里面冲去,这里可是亦力把里啊,是回鹘军的都城啊,回鹘立国百年,不知道堆积了多少宝贝在这里,不赶紧冲进去发一笔财,等别人都抢光了,就没有机会了。 允许部队在胜利之后公开劫掠是保持军队战斗力成本最低的方式,后世的著名君子曾国藩不也经常这样干吗?对他手下的部队,尤其是他弟弟的部队的种种屠城行为往往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此还赢得了半个圣人的称号。 湘军攻下金陵的时候,简直将里面演变成了人间地狱,许多人都拿着刀以挑婴儿的尸体为乐趣。 城里面十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女人全都遭了难,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吹他。内战,无论打的多么好都不知道称颂,还是俾斯麦的那句话说得好,德国的军官以抵御外辱为荣,而不是以打内战为荣。 朱楧也不想打内战,况且他是朱家的子孙,他若是跟朱允炆、朱棣打内战,那就不仅仅是荼毒人民的问题了,那是手足相残啊,让外人看笑话。 不管是哪个国家,它的都城都是财富的聚集地,是全国最富有的地方,如果要抢劫的话,最好是去抢这个国家的都城,因为在那里你会捞到更多的财富。 明朝崇祯年间,后金几次寇略京师,其实目的就是这个,就是想着能打进京城里去,将里面的财宝美女都抢掠一空,就像是当年的金朝抢劫北宋一样,只不过是因为当时明军还有一定的实力,各地的勤王之师陆续赶来而没有成功。 但是,这在他们修的史料当中却成了皇太极十分嚣张霸气的说道:“城中痴儿,取之如反掌。但是取了也守不住,没有意义,这次就放过他吧。”实在是不知道廉耻为何物。 就算是守不住,那你冲进去抢一把就走那也是大赚特赚啊,谁会放着这个发财的机会不要,白白的让他溜走?所以说,他们当时不进去的原因还是进不去。 眼下,明军人人都有这个一劳永逸,发一笔横财的机会,只要是运气好,抢到几个金碗玉杯,那拿回去可以吃几辈子了,也可以多买几亩地,过上更好的日子,因此人人奋勇,还没等到神机营的炮弹完全停下了就直接冲进去了。 “杀啊!”冲在最前面的数百名明军一齐挤在城门洞里,挥舞着手里的兵器就使劲儿往里面挤,仿佛是看见了金山银山,看见了无尽的美女。 上次攻打吐鲁番城的时候,回鹘军就吃了迪丽娜扎城内壕沟的亏,冲进去的部队眼看就要成功了,却没想到全都埋在了无尽的大火当中。 这次,回鹘人也学乖了,早早地在城内挖了一道壕沟,以防备突然冲进来的明军。但是,他们大概已经忘了,发明这一招的迪丽娜扎已经成了肃国的王妃了,她在肃军攻城之前,早就把这个小小的诡计告诉了所有的将士,因此,冲进去的肃国军队不是像当年的回鹘那样赤手空拳去的,而是抬着云梯木板进去的。 看到壕沟之后,一鼓作气,直接将木板搭在了壕沟上,冲进来明军就踩着木板,一窝蜂地冲了上去。 在壕沟后面负责防守的回鹘军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看到明军冲过来之后,才慌忙地大叫着:“迎敌,迎敌!准备放箭!” 然而此时却是明军的火绳枪先开火了,只听“砰砰砰”地几声,明军一排火绳枪下来,对面的回鹘军登时有一排人到了下来,身上多了一个不断出血的大窟窿,惨不忍睹。而且在这么近的距离之下,火绳枪的穿透力是十分地强的,有的火绳枪的枪子穿过了第一排回鹘军士兵的身体,直接打到了第二排回鹘士兵的身上,使得回鹘军的伤亡陡增。 这一下子,回鹘军再也没有心气打下去了,投降的投降,不相信明军的直接抱头鼠窜,往大王宫的方向跑去,指望着他们的那个大王能给他们最后一点点庇护。亦力把里城随即告破。 朱楧这一路突破之后,迅速地将肃国的旗帜插在了东门的城头上,其他几路明军望见之后,人倍其气,纷纷大叫着共享城门。 瞿能率领的军队在朱楧的感召之下撞开了城门,军队也是一拥而入,开始势不可挡地屠杀着城内的回鹘军。 负责守卫这个方向的回鹘军万夫长见此情景,仰天长叹道:“大势已去。”随后,拔剑自刎。 不久之后,四个方向的明军都取得了突破,像一个个嗜血的野兽一样冲到城内大砍大杀,出于仇恨和安全的考虑,他们见到男人就杀,不管有没有投降,见到女人就掳掠,性子急的就地正法,性子不急的,想着去王宫里抢东西的,就找间屋子将她们锁起来,然后带上钥匙去王宫。 然而,就在他们冲到王宫附近的时候,令他们更加愤怒的一幕出现了,黑的儿火者的王宫燃起了熊熊大火,打到不能接近。这孙子肯定觉得,反正这里的东西也即将不是他的了,干脆一把火烧了干净,省得便宜别人。 “操!”冲进来的明军纷纷骂道,随即去别处抢掠去了,或者是去他们锁好的屋子里去找他们锁在那里的女人,晚了说不定就会被别人砸开锁子给占有了。 城内一片狼藉,毫无秩序,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座城市已经被明军占有了。 大军终于攻入城中了,朱楧站在城外的大将旗下面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嘴角露出了十分得意与舒畅的微笑,只要灭了回鹘,趁着帖木儿西进的机会占领了他全部的领土,那他肃国的实力就会大增,再也不是大明的一个小小的藩国了,而是能够与大明处于同一个重量级上的大国了,虽然实力还是没有大明强大,但是他知道,从今往后,世界上的国家一提起他们肃国,再也不会说是大明肃国了,而是会堂而皇之的称一声肃国。 而他,肃王朱楧,将会和这个年代所有的君主一样,一齐闪耀于历史的舞台之上。 朱楧带着亲卫军进入了亦力把里,直奔黑的儿火者的王宫,沿途他看见了不少劫掠的明军,对此不闻不问,答应了弟兄们的话,就一定要做到,不过在城内抢钱抢美女的明军见到朱楧也很懂事的让路,个别礼数周到的还放下自己手里的财物和美女给朱楧磕头。 这位年轻的王上在他们心中的威望已经是无可替代了。 朱楧在城外就看见了黑的儿火者的大王宫燃起了熊熊的火焰,心里大叫不好,里面肯定有不少金银财宝,红粉佳人,这一下子,看来都要化为灰烬了,所以他才立刻赶了进来,看看能不能组织一次抢救行动,去了才发现,那里面已经是火焰冲天了,已经没有抢救的可能性和意义了。 第二百七十六章 对小黑的惩罚 “这个黑的儿火者,真是会给寡人添堵啊,传令下去,凡是他的后裔家眷,男人一个不留,女人全都发配到教坊司为奴,挑两个好看的,送到寡人的宫里来。”朱楧看着眼前的大火,眼神中充满无限愤怒的说道,虽然房子是黑的儿火者了,但是朱楧本来可以马上接管它了,因此看着这栋皇宫着火,其实就跟他看见自己家的房子着火一样。 “快走!不要墨迹。”就在朱楧火冒三丈的时刻,突然听见了几声斥责之声,定盯一看,原来是几名小校绑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小美人过来了。 朱楧仔细打量了那个小美人一眼,见她虽然穿着普通宫女的衣服,脸上也都是污垢,蓬头垢面,但是难以掩饰住她的美貌。一双大眼睛就像蓝宝石一样镶刻在她的无瑕的瓜子脸上,虽然眼神中带着丝丝怒气,但是还是难以掩饰住她的美丽。 朱楧转过身去,对那几名明军小校说道:“怎么回事?” 一名领头的小旗官向朱楧行了一个军礼,一脸坏笑地说道:“启禀王上,小人们在皇宫附近抓住了这个女人,当时有七八个侍卫保护着她突围,都被我们解决了,我们觉得她的身份不简单,就审问了一个被我们抓住的侍卫,这才得知她是回鹘王黑的儿火者最宠爱的妃子——阿迪莱,黑的儿火者实在是舍不得她死,就特地让她换上宫女的衣服,并派了护卫想要趁乱护送她出城,没想到被我们几个抓住了。所以特意将其绑来,献给王上。”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这么好看,朱楧十分满意地冲着那名小旗官点了点头,笑道:“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总旗官了,你手下的人也会有赏赐,这是对你们这次功劳的打赏。” “多谢王上,多谢王上。”那几名明军十分高兴的连连向朱楧鞠躬,并且一把将阿迪莱推到朱楧跟前,道:“你可要好好伺候我们王上,王上,小人等人告退了。” 朱楧知道他们还要忙着抢东西,不想阻挠手下人发财梦,道:“走吧。” “小人告退。”那名总旗官又冲朱楧施了一个军礼,然后一挥手带着他的手下,兴致勃勃地发财去了。 阿迪莱用一双蓝宝石一样的眼睛盯着朱楧,脸上的怒气显而易见,恶狠狠地问道:“你就是肃王朱楧?” 朱楧微微一笑,将手里的重剑插在地上,双手按住一脸人畜无害的说道:“如假包换。” 阿迪莱听到朱楧自报家门之后,心中的怒火更盛了,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朱楧,仿佛要把眼睛瞪出来一样,道:“好一个堂堂的大明皇子,不仁不义,不讲信用。” “你说什么?嘴巴放干净点!”朱楧身后的几个侍卫当即怒道,不管这个女人是谁,敢当着他们的面侮辱他们的王上,他们决不答应。 朱楧微微地抬起右手,向后摆了摆,笑道:“好了,你们都退下。”说句实话,他还是很欣赏敌人这种恨他恨到咬牙切齿,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样子。而且,他还可以随意的凌辱这个敌人,到时候,听着她绝望的嚎叫和痛骂,不得不说是一种享受,冲着阿迪莱微微地笑道:“你倒是说说,寡人如何不仁不义,不讲信用了?” 阿迪莱冷哼了一声,站直了被绑着的身子,挺起胸膛,理直气壮地怒道:“我们回鹘已经臣服于你,你为何还要发兵攻打,这不是不仁不义,不讲信用吗?” 朱楧哈哈一笑,笑声是那么阴冷,眼睛里突然冒出一丝精光射向阿迪莱,吓得阿迪莱打了一个冷颤,道:“你们回鹘臣服于寡人不过是权宜之计,你们未曾派一个王子前来做人质,这如何是真心臣服?既然你们不是真心臣服,两面三刀,寡人打你们又有什么不对?” 阿迪莱一时语塞,显然是被朱楧的话噎住了,但她还是对朱楧一团怒气,说句心里话,黑的儿火者的确很宠爱她,她也很喜欢这个大汗,他们本来是过着童话般的幸福生活,但都是因为这个肃王朱楧的到来而打破了这一切,她对朱楧是切齿的痛恨。 朱楧看着她那一副恨不得生吃了自己的表情,心里不觉好笑,这女子的脾气也太过刚烈了吧,伸出手去解开她身上的绳索,道:“好了,以后跟着寡人,寡人是不会亏待你的。” 没想到阿迪莱猛地一别身子,仿佛朱楧的身上带着电一样,怒道:“别碰我,今日我只求一死,请肃王成全。” 尼玛!当着这么多手下被拒绝,朱楧彻底怒了,你想做苦情戏里的女主角吗?那我就做大反派好了,而且还是一个成功的大反派,直接上去一把抓住她,一只手将她提到了马背上,怒道:“你想死?你想的到美,黑的儿火者把寡人的东西都烧光了,寡人怎么着也得跟他要点补偿,你就是最好的补偿。” 阿迪莱知道这位肃王想干什么了,被抓住的那一刻她就有了这个心理准备,毕竟她对自己的美貌还是比较自信的,但是当这一刻真的来临之时,她的心理还是无法接受,她不想被除了黑的儿火者的男人占有,趴在马背上怒骂道:“放开我,放开我。朱楧,你不仁不义,不得好死。我死也不会让你得逞,你有没有听过成吉思汗的故事?我就是那个西夏王妃!” 朱楧一听这话噗嗤一声就乐了,坊间盛传成吉思汗是被西夏王妃咬断龙根而死的,她想做那个西夏王妃首先要将寡人的龙根……道:“我不是铁木真,你若想做西夏王妃的话随便你,但你现在就必须要好好服侍我。” “你想得美!不可能,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快把我放下来!”阿迪莱趴在马上还是不住地叫骂,看来这个肃王是铁了心要吃掉她了,这让她的内心升起了无限的恐怖,更可恨的是,她现在被敌人绑在马上,毫无还手之力,只能等待着命运之神的宰割。 朱楧没有理会她,牵着马,走到了一户大宅院门口,看得出来,这是一户大户人家,只不过,大门已经被砸烂,里面的东西也被翻的乱七八糟,看来是被打劫过了。 里面的人一见到朱楧等人进来,吓得立即跪在地上磕头道:“军爷,我们这里真的什么都没有了,请您大人有大量,放我们一条生路吧。” 朱楧斜眼撇了一眼这个跪在地上的人,见他一脸富态,看样子是这一家的家主,身上的衣服也被扒了,只剩下了一层内衣,想必是之前穿的太豪华了,引起了明军的重视,一脸没好气地说道:“滚出去,这座宅子我们占了!” 那名家主一听这话,脸上明显浮现出一种肉疼的表情,这座宅子可是他们家的命根子啊,是祖宗的产业啊,但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要是不滚出去,自己这一家老小的命都不一定能保得住,立即跪在地上叩头道:“是,是,是。小人这就滚出去,请军爷入住。” 说罢,就带着一家老小向屋外走去,这里的人都哭哭啼啼地,尤其是女眷,她们刚才藏得严实才没有被明军发现,这一下子要是出去了,肯定要被如狼似虎的明军给劫掠一空,但是没办法,在明军的大刀面前,任何抵抗和解释都是徒劳的,这些人还是乖乖地向屋外走去,不敢说出一个“不”字。 “站住!”就在那名家主即将迈出屋门的那一刻,朱楧突然喊住了他。 那名家主被朱楧突如其来的一声暴喝吓了一跳,身子不由地哆嗦了一下,他们一家人的命运现在完全都操纵在别人手里,生怕自己惹朱楧不高兴,被他们留下来杀了,吓得哆哆嗦嗦地扭过头来,道:“军爷,有什么吩咐?” 朱楧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个胖胖的家主,他现在的心情很不好,先是黑的儿火者将王宫给烧了,让他得不到珍宝美女,而后他的这个女人阿迪莱又一直对他怒目相待,更是让他的心情火上浇油,因此也变得毫无怜悯之心起来,怒道:“我是让你滚出去!” 那名家主一听这话,知道朱楧这纯粹是想要羞辱他,但是他能怎么办呢,总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面子,不顾一家人的死活吧,吓得哆哆嗦嗦地说道:“是,是,是。滚出去。”随即带着自己的家人从大门口滚了出去。 朱楧将阿迪莱从马上提了下来,一脸冰冷地说道:“走吧,大美人,咱们屋里去说话。” 阿迪莱被他提在手里,丝毫动弹不得,他不知道这个肃王朱楧的力气怎么能这么大,她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小孩一样被他抓在手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但还是十分生气,坚决抵制朱楧对她的侵犯,怒道:“放开我!放开我!欺负我一个弱女子算什么本事?这就是传说中的肃王朱楧的手段吗?” 朱楧心里一阵冷笑,这种低级的激将法对他可以说是毫无作用,将她提到一间大屋子跟前,顺手推了进去,坏坏地笑道:“你的男人已经被我欺负死了,我不欺负你欺负谁去啊?一会儿就让你看看寡人的手段。” 随后,进了屋内,然后自己将大门关好。他们的卫队也很识趣的将这个屋子包围起来,以免有哪个散兵游勇来打扰王上的乐趣。 所有的肃国军队都认识肃王亲军的服装,只要看见他们围着这座大宅子外面,就知道里面有什么人,因此都十分识趣地绕路走,跑到别的地方抢劫去了。 阿迪莱被朱楧推了一个跟头,十分艰难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虽然双手双脚被绑,但仍然是一副怒容地瞪着朱楧,骂道:“朱楧,你不要碰我,否则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朱楧冷哼一声,他征战沙场这么多年,亲手送走的鬼都不知道有多少了,这个妮子居然用这么低级的事来骗他,十分轻浮地笑道:“好啊,寡人什么都见过了,就是没有见过鬼长什么样子,你要是能让寡人见到,寡人就重重地赏赐你如何啊?”说罢,伸出手来,在阿迪莱娇嫩的下巴上轻轻地摸了一把。 阿迪莱被她的仇人朱楧轻浮之后,内心地抵触非常地大,反正她也抱着死亡的决心了,也不怕惹恼了朱楧,怒道:“你个朱家的泥腿子,你老子当年要饭的时候怕是女人都不会多看他几眼吧,要不是他撞了大运,你们能有今天?你想占老娘的便宜,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做梦!”随即向朱楧吐了一口唾沫。 “啪”地一巴掌,朱楧将她打倒在地,骂道:“你不要给脸不要脸,寡人告诉你,在寡人眼里,你这样的货色什么都不是,你不要以为寡人真的会看上你。” 阿迪莱被打倒在地,双手和双脚都被捆绑着,像一只毛毛虫一样在地上蠕动,十分想让人欲残暴之而后快,但是眼神中没有一丝惧怕,反而有一丝兴奋,道:“我就是看不起你们朱家的人怎么样?有本事杀了我啊,你不是大王吗?难道还会害怕杀我一个弱女子?” 朱楧嘿嘿一笑,眼睛锐利地在阿迪莱身上刨了两眼,仿佛将她看穿一样,道:“你不用激我,我知道你想死,但是我偏偏不让你死。你想为黑的儿火者守身如玉,我偏偏不让你如愿。今天,寡人就让你尝尝厉害。” 说罢,将自己身上的盔甲一件一件地脱了下来。 阿迪莱这次真的害怕了,她确实是想激怒朱楧,好让对方杀了她,但是发现这个王爷很聪明,完全不上当,内心开始恐怖起来,哆哆嗦嗦地说道:“肃王,不要。求你了,我知道错了,求你放过我吧。” 朱楧冷哼一声没有说话,俯下身去,解开她脚上的绳索,双手握住她的两只脚脖子,使劲儿一拉,将她平平地扯到了地板中央的桌子旁边。 第二百七十七章 燕王奔丧 阿迪莱心里大为恐惧,本能地想踢动双腿进行抗拒,但是发现这位王爷的力气很大,她的双腿被他的双手握住,就好像被一只大钳子夹住一样,根本无法动弹,只是一味地哭喊着:“肃王,我求求你了。放过我吧。” 朱楧不是什么好人,尤其是面对敌人的时候,此时这个敌人痛苦的哀嚎不仅丝毫不能让他生出一点怜悯之心,反而使他更加兴奋,根本没有理会阿迪莱的哭喊,将她的双手也解开,一把提起来,背对着自己摁在桌子上,实施了一次犯罪行为。 结束之后,朱楧没有跟她进行过多的温存,而是提起裤子就走,只留下在那里用衣服捂着前胸,跪坐在地上,瑟瑟发抖,哭哭啼啼的阿迪莱。 朱楧走到屋子外,对守在那里的侍卫说道:“将她关起来,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再放出来。” 侍卫早就听到了里面那名女人绝望的哭喊声,以他们的阅历,早就知道了朱楧在里面干了什么,偷偷地笑了一下,道:“小人遵命!” 朱楧带着侍卫离开了这个院子,他的将军们早就为他选好了住址,是黑的儿火者的弟弟的王府,也是目前为止,这座城内保存完好的最大的建筑物。 晚上的时候,朱楧带着迪丽娜扎入住这座王府,胜利的喜悦让他十分开怀,搂着迪丽娜扎欣赏了一段黑的儿火者的宗室女子表演的歌舞之后,将他们斥退,只留下迪丽娜扎在房间里说道:“爱妃,寡人收到确切消息,父皇已经驾崩了。报丧的使者已经在路上了,将来的局势变幻莫测,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呢?” 这里面没有其他人,再加上又是在遥远的异国天边,迪丽娜扎可以尽情地和朱楧一起歪歪,坐在他的腿上,喂了他一口葡萄,笑道:“依臣妾看来,将来天下的局势有三种。” “哦?你说是哪三种?”朱楧将葡萄嚼了嚼,吐了出来道。他虽然是穿越过来的,知道明朝今后的历史走向,但是他不敢保证现在的这段历史还会原封不动地按照之前的轨迹发展,所以只好听一听这个军师的高见。 迪丽娜扎伸出右手的食指来放在嘴边咬了咬,然后在空中转了几个圈儿,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下,道:“如果父皇真的驾崩了的话,那依照臣妾来看,太孙肯定是已经登基了。接下来的局势就完全取决于这个新皇帝的做法了。第一种局势是,新皇帝不削藩,大家相安无事,这样大王也不要去惹他,安心地向西发展,当然依照臣妾对允炆的了解,他不大可能会这么做。” “第二种局势是允炆削藩,然后逼反了其他的藩王,拿大王就可以静观其变,看着他们和朝廷一阵龙争虎斗,到时候在视情况的发展而定。” “第三种局势对于大王来说最为危险,那就是新皇帝一上来就想要削肃国,这样以来,大王要怎么办,就要好好地考虑考虑了。” 不得不说,迪丽娜扎这个小丫头的脑袋就是很好使,将后来的局势看的透彻,分析的头头是道,她说的不错,依照目前的状况来看,将来的局势只有这三种可能。虽然他知道,依照原来的历史走向,接下来的局势是第二种,朱允炆削藩逼反了燕王朱棣,他们之间开始了长达四年的靖难之役,但是现在的历史跟之前的已经不一样了,他不敢保证第三种局势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朱楧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一脸惆怅地缓缓吐出来,皱着眉头,望着屋外黑洞洞地黑夜,缓缓地叹了口气道:“爱妃,你真的想当皇贵妃吗?” 迪丽娜扎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说这句话,一脸惶恐地从朱楧的身上站了起来,缓缓地跪在地上,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惶恐地看着朱楧,道:“臣妾记得臣妾曾经说过,不管是做大王的王妃,还是做皇贵妃对臣妾都是一样的,都是一样地享受荣华富贵。臣妾劝大王更进一步的原因不是为了臣妾的虚荣,而是为了大王的前程与荣辱,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不管是谁当了皇帝,都不会允许自己的国内有一个强藩的存在,请大王明鉴。” 说罢,恭恭敬敬地在地上磕了一个头,表情十分严肃。 朱楧微微一笑,将她轻轻地扶了起来,真是说着无心,听着有意,他本来不是想说迪丽娜扎虚不虚荣,只是不经意间有感而发,没想到对方竟然往心里去了,笑着安慰道:“爱妃不必如此,赶快起来吧。寡人没有别的意思,寡人的意思是说,现在能做这一国之主寡人已经很满足了,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寡人真的不想看见一家人刀兵相见,如果允炆不逼我,我是绝对不会威胁他的皇位的。” 迪丽娜扎心里这才释怀,慢慢地站了起来,亭亭玉立在朱楧的身边,道:“臣妾作为朱家的媳妇儿,自然也是希望一家人和和睦睦的,但是,如果有人威胁到大王,那不管他是什么人,臣妾都不会与他善罢甘休。” “好,好。寡人知道你对寡人的心意,国家大事就讨论到这里吧,接下来咱们是不是该做点有利于肃国长久发展的大事了?”朱楧一把搂住迪丽娜扎,坏坏地笑道。 迪丽娜扎自然知道利于肃国长久发展的大事是什么,说句良心话,自从跟了肃王之后,肃王对她相当不错,对她的宠爱也是良多的,甚至隐隐地超越了之前的三位姐姐,可以说她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唯一的遗憾就是这么长时间了,她一直没有孩子。 王后和黛昱竹都已经生了二胎了,蓝幼澄也怀孕了,只有她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这令她十分地失落,王上对她这么好,她却不能为王上生下一男半女来延续王上的血脉,这使得她的心里感到非常的愧疚。 她其实很喜欢小孩子,每次见到王后和淑妃生的小宝贝之后,都会拿糕点逗他们,每次跟他们玩完之后,心里又十分地失落,她很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小宝贝,见到朱楧这么说之后,心里带着一丝愧疚的低头道:“臣妾惭愧,都是臣妾的肚子不争气。” 朱楧将自己的爱妃一把抱起来,放到软软地大床上,道:“爱妃,不要妄自菲薄,今天,寡人就让你争一次气。” 明军攻入亦力把里已经三天了,这三天的时间对于明军来说是天堂,对于亦力把里城内的人来说则是地狱,但这能怪谁呢?谁让你们抵抗的这么努力,让明军在外面足足打了一个月才攻进来,不拿你们撒气拿谁撒气?再加上,你们抵抗的这么得力,不给你们一些惩罚,那之后的城市就会纷纷效仿,反正最后一投降就没事了,等到自己打不过了在投降,不仅可以杀伤大量的明军,还可以保住性命,岂不是两全其美? 这样的话,明军得付出多大的伤亡?得受多少窝囊气?朱楧认为,男人立于天地之间,最重要的就是义气二字,弟兄们提着脑袋跟着他打天下为的就是荣华富贵,为的就是胜利之后的享受,他不能因为自己的虚名而不让弟兄们图实惠,这样做是十分不讲义气的,将来也会失去众位弟兄的心。 但是,今天不行了,先不说城里能抢的财宝女人基本都被他们抢了,抢不了的也被他们烧了个差不多,更重要的是,朱楧接到了快马报信,报丧的使者在今天应该就能到达亦力把里了,他不想让朝廷的官员看到自己的军队这副德性,毕竟家丑不可外扬。 况且,皇帝都驾崩了你还在纵情享乐抢劫,那不管怎么着都说不过去,最起码一个大不敬的罪名是跑不了的,于是将瞿能叫过来,下令道:“从现在开始,城内禁止一切抢掠行为,必须将秩序恢复,违令者,杀无赦!” 瞿能也感觉到了这个份上火候也差不多了,要是再放纵他们,估计就没有人能治得了他们了,他们就不再是兵,而全都都变成土匪了,向朱楧行了一个军礼之后,慷慨地答道:“末将领命,请王上放心。半个时辰之后,城内一定会恢复秩序井然的状态。” 朱楧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对他的这个时间还是比较满意的,挥了挥手,示意他退下,然后整了整衣冠,就和城内的文武官员一齐出去迎接朝廷的使者。 朱楧带人来到了城东的三十里外,这在古代是最高的迎接礼节,已经是给足了那个使者面子了,使者白车白马,从远处缓缓而来,看到朱楧等人的旌旗之后,立即加快了速度。 来到朱楧跟前之后,使者从马车上下来,穿着一身孝服,快步走到朱楧跟前,哭道:“臣叩见肃王殿下,皇上他老人家……” 话还没有说完,朱楧就十分悲痛的仰天长叹道:“父皇……”随后,身子向后一仰,竟然摔了过去。 朱楧的悲痛倒不是完全装出来的,坦白来说,朱元璋这个人虽然有些小心眼儿,对待大臣有些苛责,但是对他们兄弟几个是真的好,好到无以复加。他本来只是个庶子,要是在之前的朝代,肯定是要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的,被圈养在京城里,无尺寸之地,只不过是一个富家翁而已。 但是,朱元璋却给了他四个郡的封地,让他南面称君,又给了他很大的支持,让他可以从容地开疆拓土数千里,成为了一个世界级的大国,可以站在世界的舞台上,与帖木儿等人一起角逐。 说句良心话,朱元璋这个父亲当得很合格,他对每个孩子的爱都做到了最大,没有亏欠任何一个孩子,包括燕王和肃王。 朱楧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在太监的服侍之下穿上了一身孝服,在亦力把里的城内为朱元璋设立灵位开始祭奠这位历史上最为传奇的皇帝,也是他的这个身体的父亲。 肃国的大小官员,后妃等人也都换上了孝服,一片哀嚎地哭祭这位大明朝的第一个皇帝。 由于朱元璋的遗诏早有明确规定——诸王临国中,毋至京师,而且这个遗诏已经公布天下,人人皆知,朱楧也就没有想着去京城奔丧,转而在国中祭奠老朱。 但是,他不想去京城,不代表有人不想去京城。 南京城北边的长江边上,一大队身穿孝服的人马正在疾驰而来,领头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他生的身材魁梧,面容英武,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显得气势十足。 实际上,他就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 朱棣明知道朱元璋的遗诏是诸王临国中,毋至京师,但是他还是来了。因为,他觉得,他的老子死了,他不来祭拜一下实在是说不过去,况且他前往京城还有其他的目的。 绝大多数藩王也是这么想的,他们接到朱元璋驾崩的消息之后,都想着去京城祭拜,这倒不是说他们人人都有野心,老子死了,做儿子的居然看都不去看一眼,那岂不是要被天下人骂死了? 只不过,他们的势力都比较弱小,在接到朱允炆发出的遗诏之后,就都不敢去了,一个个的在自己的封地上发脾气。 朱棣可没有这么多顾忌,他的实力很强,北平是中国北方的门户,也是当年元朝的都城,元朝逃到蒙古之后,还时不时地叫嚣要重新夺取元大都,以再现大元的风光,因此朱元璋在位的时候,对这里的军事方位是最为重视的,投入的资源也是最多的。 在全国之后十万匹战马的条件之下,在北平就放了两万匹,可见他对这里的重视程度。 燕王朱棣坐镇北平后,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节制北平行都指挥使司的全部兵力,朱棣就藩燕王后,手里面可以指挥多少军队史料中没有记载,这大概是朱棣做了皇帝之后将他们抹去了。 第二百七十八章 允炆的对策 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从历史中的种种蛛丝马迹中做出推测,按照史料记载,北平行都指挥使司大概下辖有三十多个卫,还有一些独立的千户所,按照一个卫有五千六百人来算,朱棣大概可以指挥近二十万部队。 这还不包括他的护卫,后来,朱棣在北方表现的很好,朱元璋又给了他节制沿边兵马的特权,这样以来,理论上,明军在北方长城沿线的八十万边防军就都成了朱棣的部下,这也是他敢如此嚣张的本钱。 没有这个本钱,他敢造反?开玩笑。就算是他在能打,那也架不住对方碾压他,耿炳文、盛庸、瞿能等人又不是吃干饭的。 虽然朱元璋生前明确规定,藩王只能直接统领自己的护卫,对于边防军的事务平时不能干预,只能在有了大事之后才能指挥。 但是,这个规定往往只是一纸空文,要知道北方在当时可以说是边塞,基本上年年都在打仗,也就是说,年年都有大事,这样,那些藩王们就可以以此为借口对他们封国里的军队进行控制。 更何况,所谓的大事的标准是什么?朱元璋的诏书里又没有明确的规定,最后只能沦为,藩王说这件事是大事,那就是大事,再小的事也是大事。 最为重要的是,在藩王手底下的那些大小将官们心里也清楚,朝廷远在天边,可谓是鞭长莫及,自己还好糊弄,可是藩王就在眼前,他们可以说是在藩王的眼皮子底下讨生活,因此不敢随便糊弄藩王,所以,在朝廷态度暧昧,事件模棱两可的时候,大多数是从了藩王。 反正朱元璋的诏书里动不动就让他们听王节制,他们按照诏书的要求,听这些个王爷的,是最保险的办法,绝对不会出错。 这也就造成了,那些在外地的藩王可以有形无形地对当地的军队产生重大的影响,这其实也是朱元璋想要的结果,他就是想将国家的资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给皇帝,一部分给藩王,以防止朝中出现司马懿、杨坚这样的人物。 一旦朝中出现了奸臣想要篡权,藩王可以利用他们对军队的影响力起兵靖难,不至于任人宰割,那些个奸臣们看到这一点,大多也会收敛一番。 朱棣就是很好的利用了朝廷的政策的藩王之一,他利用自己和蒙古人交战的机会,杀伐果断,把那些心念朝廷,不怎么服从他的将领一个个收拾了一遍,最后将他的藩国里的将领们一个个捋的服服帖帖的,再也不敢违抗他的命令,从而将这近二十万的大军都控制在了自己的手里。不愧是一个枭雄的本色。 朱棣的势力很大,可以说是已经尾大不掉,因此他不像其他的藩王那样畏首畏尾,一见到朝廷的诏书就不敢来了,而是直接带着数万兵马前来奔丧。 他心里对朱允炆是很不服气的,他认为他的哥哥们都死了,他又很能打,朱元璋就应该把皇位传给他,但是朱元璋根本就没有理会他内心的诉求,而是痛痛快快地将储君之位交给了朱标的儿子朱允炆,这让他郁闷了很长时间。 他带着兵马来奔丧到底想干什么?史书上并没有记载,直接造反的可能性不大,毕竟这实在是太招摇了,他大概是想弄清楚朱元璋临死前的两项军事部署。 根据《明实录》记载,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临死之前,一连发了三道诏书,第一道是个辽王朱植的,老朱让他这个一直表现的还不错的第十五子主持辽东的防务。第二道是给武定侯郭英的,让他率领大军做朱植的副手。第三道是给都督杨文的,让他统帅北平的兵马做朱棣的副手。两相制约。 从这三道诏书里,朱棣明显的嗅出了制衡的味道,自从秦王朱樉死后,在北方能一直和朱棣较劲并且一直在较着劲的是晋王朱棡,这个第三子和第四子都是很能打的人,并且是谁也不服谁。 朱元璋都给了他们很大的权力,让他们从中明争暗斗,自己在居中制衡,十分地舒服,可是令朱元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洪武三十一年,晋王朱棡也先他一步而去了。这一下子,本分两雄并立的局面,一下子变成了燕王一家独大,这让一向小心谨慎的朱元璋感觉到了一丝丝不安。 他迫切的想找一个人来制衡朱棣,找来找去就找到了十五字辽王朱植,因为秦王、晋王的儿子都还太小了,太嫩了,又是朱棣的侄子,根本玩不过朱棣。而朱植也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在北方干的也很不错,所以朱元璋就开始扶植他的势力,好让他来制衡燕王。 朱棣明显感觉到了这一点,这次带人进京有两个目的,第一个是到孝陵哭一番,好向天下人显示一下自己的孝顺;第二个就是摸摸朝廷的底,进一步打探朱元璋临死之前都做了什么安排,到底有没有针对自己。 然而,就在他带着手下催马疾驰,快到江边的时候,一名小校打马迎面赶来。 这么小校是他率先派去的斥候,朱棣见他回来后,立即停住了战马,一脸焦急地问道:“前面的情况怎么样?” 那名小校骑在马上行了一个军礼,一脸沉重地说道:“启禀殿下,情况不太好。江边驻满了大军,渡口也被封死了。守将说先帝有遗诏,不让藩王奔丧,让我们回去。” “岂有此理?”朱棣只感觉一股怒火从胸中升起,气得脸色发紫,瞪着眼睛说道:“本王乃先帝的儿子,父亲死了,岂有不让儿子奔丧的道理?你去告诉江边的人,让他们转告允炆。本王只是想祭奠一下父皇以尽孝道,他不是最讲究孝顺吗?总不能只让他尽孝,不让本王尽孝吧。” “小人遵命。”那名小校骑在马上行了一个军礼,然后转过身去,打马来到了江边,当然,他跟江边的守将说话的时候是肯定不会像燕王那样趾高气扬的,而是客客气气地跟人商量。 江边的守将见到这种情况也为难了,经过商量之后,他们决定上报,碰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就找领导,这是我国自古以来就流传下来的不二秘籍。 这个难题被江边的守将层层上报,最后报道了朱允炆那里。朱允炆坐在金銮殿上,看着眼前的奏折,心里也很犯难,允许燕王奔丧吧,谁知道他带那么多军队来想要干什么?不允许燕王奔丧吧,不让人家尽孝这种事怕是也说不过去,传出去怕是会引起天下人的物议,有损自己贤明之君的名声,沉着脸,一副十分为难地样子对着他的心腹说道:“诸位爱卿,对于燕王的这个请求你们怎么看?朕是答应他,还是不答应他?” “这……”黄子澄也犯难了,他是儒家的信徒,儒家最重视的就是一个“孝”字,不让别人尽孝,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但是燕王是什么人他很清楚,他是当今藩王中的最强者,早在朱标在世的时候,蓝玉就提醒过他,燕王对皇位很觊觎,朱标不在了,秦王、晋王这几个比他年纪大的藩王都死了,论辈分,论实力他都是最强的,这个时候你说燕王突然遵纪守法,不想当皇帝了,那打死黄子澄他都不信。 这时候,还是建文帝的班底中最有谋略的齐泰站了出来,道:“启禀陛下,臣以为,陛下可以令燕王单骑前来吊丧,他说带来的部队则不许过大江。” 一语点醒梦中人啊,朱允炆恍然大悟,你不是要尽孝吗?自己一个人来啊,带那么多军队算怎么回事,朕就在这里等着你,你想来就来吧,脸上顿时浮现出了笑容,十分高兴地说道:“准奏。就依照兵部尚书所言,命人告诉燕王,他若想来吊丧可以,但只能一个人来。” “臣遵旨。”齐泰又向朱允炆施了一礼,然后立即派人将诏书发了出去。 话说燕王朱棣在江边等了半天,终于见到了对面来的使者,那名使者也是明军的小校,带着连个随从,划着船就来到了对岸。 上岸之后,朝廷的使者整了整衣冠,慢慢地走到了朱棣的跟前,先向他施了一礼,道:“小人参见燕王,请燕王接旨。” 朱棣骑在马上,动都没动,趾高气扬地说道:“念吧。” 那名小校愣了一下,暗道这个诸王之首果然是嚣张跋扈,老皇帝刚一死他就这么毫无顾忌,也罢,反正是他们朱家的事,咱犯不着去趟这趟浑水,拿出圣旨来,一字一字地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燕王远来奔丧,乃大忠大孝之举,何苦带兵马。特令燕王单骑入城,叩拜孝陵。钦此。” 朱棣听着这个小校一字一字地念着圣旨,脸色越来越难看,自从那名小校从怀里拿出圣旨的时候,朱棣就感觉心里不舒服,他觉得这圣旨应该是由他来发布,而不是他听别人来发布,等到这名小校念完,他的心里早就憋了一肚子气,沉着脸道:“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那名小校巴不得跑呢,谁愿意掺和他们这群天家的事,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立即向朱棣施了一礼,道:“小人告退。”随即,转身跳上小船,缓缓地划到对面去了。 朱棣看着远去的朝廷使者,心里的怒气就犹如这滔滔江水一样不能平静,沉着脸十分不高兴地说道:“大师,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他口中的大师自然是后来被称为黑衣宰相的姚广孝。姚广孝穿着一袭僧袍,从后面缓缓地赶了过来,望了望这滔滔的江水,又斜眼看了看一脸怒气的朱棣,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笑道:“大王本来想以孝道为名进京,没想到反而被对方抓住这一点用孝道来挡了回去。现在大王羽翼未丰,不是朝廷的对手,不如暂且回去,韬光养晦,积攒实力,等到将来一朝风云际会之时,在直上云霄。” 朱棣抿着嘴唇,沉着脸望着大江,那眼神中满满地都是不甘和愤怒,也有很强烈的期望,过了很久,才渐渐地收回目光,转过头去,对着这个他最得力的谋士叹了一口气道:“也只能如此了。” 说罢,右手一拉缰绳,“驾”地一声,就调转马头,带着一众手下返回北平去了。 早有人将朱棣离开的事情禀告给了朱允炆,听到这个势力最大的藩王离开了,朱允炆心里暗暗地舒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他现在是皇帝了,但是那些个藩王还是能给他很大的压力,令他坐卧不安,如鲠在喉,微微地叹了口气,然后沉沉地坐到了龙椅上,一脸惆怅的说道:“现在我们把燕王赶走了,但是将来怎么办?这些藩王目无朝廷,目无朕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难道还要此次下圣旨打发他们吗?” 古人讲究君忧臣辱,君辱臣死,眼看着自己的君王朱允炆如此愁眉苦脸,他手下的心腹们顿时感觉无地自容,纷纷跪在地上叩头道:“臣等无能,请皇上恕罪。” 朱允炆只是略微感叹一下,没想到手下的这三位大臣还真当回事,比他当太孙的时候礼数要周到很多,说实话,他很享受这种礼数,他感觉这是对他的尊重,道:“三位先生快快请起吧。朕没有怪罪你的意思,你们都是朕的心腹,朕只是想跟你们商量商量该如何做?” 跪在地上的齐泰、黄子澄、方孝孺三个人才互相对望一眼,然后慢慢地站了起来。方孝孺是刚刚奉诏回京的,对于皇帝的器重,他十分感动,他是那种认死理的人,一心想要建立儒家的乌托邦朝廷,他认为,既然皇帝对他有知遇之恩,那他就应该誓死报效,站出来道:“陛下,臣以为藩王已经是朝廷的心腹大患了,臣赞同齐大人、黄大人的看法,主张削藩,以安社稷。” 第二百七十九章 谁去和肃王谈判 齐泰和黄子澄见方孝孺率先提了出来,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刺激到了一样,心里的话匣子一下子就打开了,争先恐后的说道:“皇上,臣等以为方大人说得对。先帝在世时,出于对儿子们的偏爱而设立了藩王制度,他老人家本意是让藩王作为国家的藩篱,保卫中间的朝廷的。可是,这些年来,下面的这些藩王都仗着先帝的宠幸,越来越目无法纪,越来越嚣张跋扈,已经成了朝廷的心腹大患。” “皇上应该还记得臣等给皇上讲的春秋战国和七国之乱的故事,周天子设置诸侯来拱卫王室,这些诸侯虽然是皇帝的血亲,但是几代之后,随着血脉的疏远,他们对周王室的感情越来越淡,最后演变成互相攻打,甚至是灭亡了周朝。” “这些藩王虽然是皇上的亲叔叔,但是他们当中很多人都图谋不轨,在皇位面前,亲情是靠不住的,自古以来,为了皇帝手足相残的例子数不胜数,还请皇上三思,及早动手,以免到时候诸王尾大不掉,在动手的话,怕就是晚了。” 方孝孺见齐泰和黄子澄二位大人都支持他,心里也很高兴,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那干脆就扯开了说,鼓起勇气说道:“陛下,设置藩王制度本来就是弊政。先帝英明一世,只是因为对儿子们的溺爱才犯了这个错误。藩王就藩之后,虽然偶有战功,但很多人都多行不法,藐视朝廷法纪,鱼肉百姓,为祸甚烈。现在我皇登基,应该革除这项弊政,效仿尧舜禹汤,任用贤臣来管理国家,以达到真正的太平盛世。” 姚广孝说方孝孺是天下读书人的种子,的确不错,方孝孺的内心里只有儒家的思想,满满的都是儒家的情节,时刻妄想着将明朝变成上古社会那样,皇帝贤明,垂拱而治,任用儒家的大臣,共同治理国家,而不是将天下当成他个人的私产。岂不知,这些话都是历代的儒生故意编出来骗人的,专门给皇帝洗脑子,好让皇帝来重视他们。 方孝孺不仅信了,而且还要求朱允炆也相信,对朱允炆的一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靖难之役开始的时候,方孝孺还在和朱允炆研究周朝的官职,妄图恢复周朝的社会制度,真是吃饱了撑的。在他看来,历史上最贤明的君王就是周文王了,他可以说是集合了所有儒家学说所要求的优点。 宽宏大量,任用贤臣,最著名的就是那个文王拉车八百步的传说,在看他看来,周文王正是因为礼贤下士到了极致,才最终打败了残害忠良,迫害文臣的商纣王。 事实上,商周之间的战争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商纣王的那副残暴昏庸的形象是后来的儒家人物为了迎合自己的学说故意编出来的。周武王伐商时在《牧誓》中只列举了商纣王六条罪名:第一是爱喝酒,第二是不用贵戚旧臣王族为官,第三是任用奴隶为官,第四是听女人的话,第五是不按时祭祀。 这些罪名在今天看来完全是无厘头,甚至按照现在的观点,不任用王族和贵戚,反而大胆任用奴隶是很有魄力的举动。儒家的人也感觉这些罪名不足以支撑他们商纣王是暴君的观点,就开始挥动笔杆子编排他,什么比干、黄飞虎、酒池肉林这样的故事都给整了出来。 实际上《韩非子》当中记载了一段故事反倒是说明纣王是很贤明的,那里面记载说,费仲对纣王说:“西昌伯很贤明,百姓爱戴,诸侯归附,应该及早杀了他,以免后患。”纣王却认为仁义是君王用来勉励臣民的,不能杀,所以放过了西昌伯,也就是后来的周文王。 后来的周文王趁着商朝内部斗争和跟四夷之间的战争扩充自己的实力,拉拢对被商纣王收拾过,对商纣王不满的诸侯,在商朝的主力东征东夷之时,突然从背后捅刀子,一举灭亡了商朝。纣王当时已经无兵可派,只能派奴隶上战场,最后在牧野被以周朝为首的诸侯联军击败,他还算是个比较有骨气的君主,没有选择逃跑,而是选择自杀。 之后周朝养的那些御用文人就开始对周文王、周武王大肆吹捧,为了巩固周朝的江山,又将商纣王不断贬低,就形成了影视剧中的形象。周朝建立之后,商朝的一些遗老遗少一直不服他们,一直造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从背后捅刀子,实在是太龌龊了。 众所周知的是,周朝建立之后,施行的是分封制。按照史书中的观点,这么做是为了拱卫周王朝的江山,帮助周朝控制大面积的国土,是有利于历史进步的。 其实这完全扯淡,上面说过了,商朝不是周朝一家灭掉的,而是他们联合八百诸侯灭掉的,属于兄弟几个一起做买卖,既然是这样,成功了之后,胜利果实你肯定不能独享,只能将一些土地分封给他们。但是,周朝的统治者,又不放心这些外姓在外面封侯裂土,就又大封了一堆同姓为诸侯,将同姓和异性全都打乱,混合到一起,好让他们可以互相制衡,比如说,齐国和鲁国就是一个同姓,一个异性,将同姓封到异性边上,就可以监视异性,使得他们不敢对周王朝怀有二心。 这才是周朝大举分封的目的。人性永远都是贪婪的,自私的。 这三位儒家的大臣苦口婆心的跟朱允炆说了半天,彻底打动了他的内心,让他将朱元璋临死之前的教导全都忘在了脑后,其实在朱允炆的内心里,他也认为他的皇爷爷是错的,自古以来的圣人先贤都反对分封,主张重用文臣治国,皇爷爷为什么总是反其道而行之,虽然他很英明,但是他再英明能胜过所有的圣人先贤吗?朱允炆对此深表怀疑,霍的一下子从龙椅上站了起来,环视了一下他的几位心腹,坚定的说道:“诸位爱卿说的对,朕决定采纳你们的建议,削藩。” 齐泰、黄子澄、方孝孺三人闻言立即跪倒在地,纳头便拜道:“皇上英明,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三位爱卿快快平身吧。”朱允炆伸手虚扶他们三位一把,一脸虚心求教的表情说道:“只是朕要想削藩,应该先从何处入手呢?” 这一下子,这三个大臣开始面面相觑了,大眼瞪小眼地看了对方几眼后,还是齐泰站出来说道:“启禀陛下,臣以为不管先削谁,朝廷首先应该想办法加强自己的实力,这样才有可能应对将来因为削藩而引发的不测之祸。不知道陛下还记不记得肃王发明的那个罐头?有了这个东西,大军就不愁粮草了,发动数十万众可以说是轻而易举。臣还听说肃王搞出了一个叫鸟铳的火铳,可以一人操作,射到一百步以外,六十步之内可以穿甲。如果肃王将这些东西都贡献给朝廷,那朝廷的实力就会大大增强,到时候就算陛下削藩,那那些心怀不轨之人也不敢动弹了。” “这……”朱允炆开始犯难了,他还记得朱元璋临死之前告诫他的话,虽然他也很想要罐头和鸟铳,但他不得不考虑朱元璋临死之前的告诫,道:“皇爷爷临终之前告诫过朕,想要跟肃王要这两样东西不能来硬的,要拿东西来换。问题是,朕要拿什么东西来跟他换?” 方孝孺一听这话心里就急了,站出来慷慨激昂地说道:“启奏陛下,陛下是君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肃王虽然是亲王,是皇叔,但也是臣子,陛下跟臣子要东西,岂能去换?如此一来,陛下的威仪何在?依臣看来,只要一纸诏书即可,肃王若是不从,那就是抗旨,是谋反,陛下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削弱肃国。” 朱允炆愣了一下,万万没想到这个方孝孺这么激进,一上来就想动为朝廷立有大功,实力强横的肃国,道:“这……十四叔对朕一直很尊重,又为朝廷立下大功,到达封国之后,也没有什么违法的行为,朕若削他的肃国,怕是没有理由吧。” 方孝孺冷哼了一声,昂首挺胸,十分傲然地说道:“陛下难道忘了吗?肃王在封国内任用宦竖为官,让他们监视群臣,此乃亡国之像,也是与祖制相违背的,这不就是违法的行为吗?” 相比于黄子澄和方孝孺,齐泰还是比较理智的。齐泰和另外两个人不同,另外两个人是朱允炆自己培养的心腹,跟他一样身怀儒家的理想,具有儒家的情怀。 齐泰不一样,齐泰是朱元璋亲自提拔的人,和驸马梅殷一样,是朱元璋亲自挑选的临终托孤之人。朱元璋是什么人大家都知道,叱咤风云了一辈子,看人最起码的眼光还是有的,他既然提拔齐泰做兵部尚书,那就说明齐泰是个很有谋略的人。 齐泰认为依照目前的形势,朝廷不宜和肃王决裂,因为先帝临终之前曾经有名言,肃王兵马不可过兰州一步,这样一来,肃王造反的可能性就基本没有了,这个时候得罪肃国,不是聪明的做法,立即站出来反对道:“启禀皇上,臣以为皇上应该依照先帝临终之前的话来办。朝廷此时不宜和肃国闹僵,臣以为,朝廷可以派一个使者去肃国一趟,摸摸肃王的态度。如果他愿意将那两件利器无私的贡献给朝廷更好,如果不能,皇上就拿东西跟肃王来换。” “那朕该拿什么来跟肃王换呢?”朱允炆有点懵了,心里开始盘算着自己的家产,皇位是不可能的,割地吗?也很舍不得,土地这东西在古人心里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 齐泰见新皇帝如此为难的样子,微微笑了一下,向前走了一步,一副嘚瑟的表情说道:“皇上忘了吗?肃王每年还要向朝廷交纳三百万石粮食呢,陛下可以以减免纳粮为条件去跟肃王换利器。” 朱允炆微微地点了点头,目前他手里捏着的也就这点筹码了,相信没有朝廷的命令肃王也不敢偷工减料,皱着眉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说道:“好是好。可是给他减免多少呢?一下子减免三百万石就太多了,这会让朝廷的运粮压力骤然增大的。” 齐泰拱着手,低着头,皱着眉头想了一番,才抬起头来看着朱允炆说道:“启禀皇上,臣以为最多减免一百万石。另外,请皇上派德高望重,能言善辩之士去做出使肃国的使者,能谈下来一石是一石,但是不能超过朝廷给的底线。” 朱允炆皱着眉头想了一番,感觉齐泰的这个建议还行,只是派谁去呢?抬起头来,看了一遍这三个顾命大臣,一脸为难地说道:“齐爱卿言之有理,只是派谁去做这个使者合适呢?朕以为,这个使者最好是跟十四叔相熟的人,这样就不会让他感到紧张。” 齐泰、黄子澄、方孝孺面面相觑了一番,心里都在盘算着合适的人选,最后还是齐泰站出来说道:“启禀皇上,据臣所知,朝中大臣与肃王相熟的人也就是武定侯郭英、曹国公李景隆和长兴侯耿炳文了,至于从肃王府过来的那些人,官职都太低,又做过肃王的随从,派他们去很不合适,有轻视肃王的意思。” 方孝孺一听齐泰这话害怕朱允炆派郭英去,立即站出来,一脸严肃的断然否决道:“武定侯不合适,据臣所知,武定侯和宁妃与肃王的关系密切,派他过去,怕他会和肃王勾结在一起。” 朱允炆边听边不住的微微点头,说心里话他也不放心郭英去,朱元璋在世的时候,他和他的姐姐郭宁妃没少给肃王说好话,他们跟肃王的关系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派他去朱允炆很不放心,又看了看这三位大臣,试探性地问道:“派曹国公去怎么样?” 第二百八十章 想给我坐蜡? 黄子澄听到这话,立即向前迈了一步,拱手道:“不可,曹国公乃国家大将,现在国家是多事之秋,朝中没有大将是不行的。还请陛下三思。” “额……”朱允炆觉得黄子澄说的也很有道理,派谁过去还真是件让人犯难的事情啊,无奈的说道:“那就只能请长兴侯再跑一趟了。诸位谁去替朕请这位老功臣出山?” 看来也只能麻烦耿炳文了,这个人选是三个顾命大臣都能接受的,因此也没人反对。出使肃国这个主意是齐泰出的,既然是这样,那他肯定要负责到底,向朱允炆拱手道:“陛下,这个主意是臣出的,就让臣去请长兴侯吧。” 朱允炆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道:“那就有劳齐爱卿了。”君臣几人又在谨身殿内讨论了一番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就都散了。 但是朱允炆还是将方孝孺留了下来,因为方孝孺这个人满肚子是学问,他最近读书有好几处不懂的地方,想要问问方孝孺,再加上他还想着跟方孝孺讨论周朝的新官职。 不知道为什么,一跟方孝孺聊天,朱允炆就感觉十分高兴,真是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比让他跟自己的老婆睡觉都高兴。这大概就是两个人气味相投吧。 出了皇宫之后,齐泰就径直回了家,第二天才来到了耿炳文的家里,出乎他的意料的是,老耿家怎么大白天的还关着门,这家人最喜欢热闹,一般情况下到了晚上还是灯火通明。虽然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但他有任务在身,无论如何都要硬着头皮闯了。 齐泰在大门上敲了几下,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老管家出来开门。所谓宰相的门人七品官,这位老管家跟了长兴侯耿炳文这么多年,京城里的达官显贵自然都是认得,见到齐泰后,十分恭敬地鞠了一个躬,道:“原来是齐大人,不知齐大人到此有何吩咐啊?” 齐泰一脸疑惑地看了看这个老管家,有抬眼向院子里望了望,只见里面空空如也,也没什么动静,不禁忍不住问道:“长兴侯他老人家呢?” 老管家的脸上顿时切换成一幅悲戚的样子,一脸惆怅的说道:“哎,我家老爷昨夜染了风寒病倒了,怕是不能见客。齐大人找他有事吗?要不小人进去给您再问问。” “病倒了?”齐泰的脸上顿时显示出一幅惊讶的表情,道:“我昨天见到他还好好的啊。” 老管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眼睛里都渗出了泪花来,悲戚地说道:“谁说不是呢?我家老爷是武将出身,这身子骨一向是硬朗,可是这人啊,谁也怕上岁数。上了岁数说病就病,之前也没个征召。” “哦。长兴侯的确是年事已高,该好好休息了。”齐泰一脸怅然的说道,他这才想起来长兴侯已经六十多岁了,到了他这个年纪,得点病是很正常的,但是他有皇命在身,不可能就这么走了,十分为难的说道:“按理说长兴侯病成这个样子了,我不应该在打搅他老人家,可是我有圣旨在身,你看这……” 老管家吓了一跳,立即闪出一条路来,弯着腰,恭恭敬敬地说道:“原来大人是奉了万岁爷的圣旨,那请大人赶紧进来吧,小人这就替你引荐我家老爷。” 齐泰十分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尴尬地笑了一下,然后跟在老管家之后,笑道:“那就有劳了,有劳了。” 老管家十分恭敬地弯着腰,一脸惶恐的说道:“齐大人说的哪里话,小人可是万万不敢当。齐大人里面请。”说着,就引着齐泰向耿炳文的卧房内走去。 走到耿炳文的卧房门口时,一名中年模样的男人站了出来,见到齐泰后,脸上立即堆起了明显的微笑,道:“原来是齐大人,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齐泰认识这位中年男子,他就是耿炳文的长子耿璇,娶的老婆是朱标的长女江都公主,是朱允炆的姐夫,立即回礼道:“不敢当,驸马爷。下官是奉了皇上的命令找长兴侯商量要事的,不想长兴侯病了。” 耿璇听后一脸为难的样子,“嘶”地一声,吸了一口凉气,道:“这个,家父现在病重,恐怕是……” 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得屋内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道:“是齐大人来了吗?皇上有什么吩咐?请进来说吧。” 齐泰和耿璇对望了一眼,脸上浮现了一丝尴尬,还是走了进去。进屋子之后,之间耿炳文躺在病榻上,只穿了件睡衣,脸上也是无精打采的,早就没有了之前的那副神气,忙关切地问道:“长兴侯,您老人家身体如何?要不要紧啊?” 耿炳文看了齐泰一眼,十分费力的抬起右手指了指屋子里的一个座位,示意齐泰坐下,道:“哎,人老了,不中用了。昨天晚上喝多了吹了会儿风就成现在这个样子了。齐大人说是奉了皇上的旨意,请问皇上对老夫有什么吩咐?” 齐泰是兵部尚书,虽然地位要比耿炳文低很多,但是好歹也是朝廷大员,用不着卑躬屈膝,看到耿炳文的示意之后,径直地坐到了座位上,十分随意地说道:“是这样的。长兴侯应该知道肃王搞出了两个分别叫罐头和火绳枪的秘密武器吧。皇上对这两样东西很感兴趣,但是出于骨肉亲情不好意思直接张嘴去要,所以想请长兴侯跑一趟肃国充任使者,跟肃王谈判,以削减他每年为朝廷上缴的粮食为条件,跟他交换这两样利器。底线是一百万石。不知长兴侯……” “咳咳咳。”齐泰的话还没有说完,耿炳文就躺在床上重重地咳嗽了几声,屋内的两名穿着粉红色衣服的小丫鬟立即跑过去给他捋顺胸口,然后又喂了他一杯水。 耿炳文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茶水,这才平复了病情,推开了一直给他按摩的小丫鬟,有气无力的说道:“既然皇上有命,老臣不敢不从,只是我这身子怕是一时半会儿好不了了,老夫已经是风烛残年,多活一天少活一天都无所谓了。只是怕是耽误了皇上的大事,那老臣就万死莫赎了。” 齐泰坐在座位上,看着耿炳文的样子,像是真的病了,不过他也不敢全信,毕竟像他们这样的老油条装个病那简直是手到擒来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准备,可以说是一秒入戏,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能说什么?对方不仅是年老功高的开国功臣,还是朱允炆的长辈,他既然口口声声的说自己病了,那我还能硬逼着他去接旨吗?以后还共不共事了,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既然长兴侯身体有恙,那下官就不好打扰了。下官这就回去禀明皇上,让他另择贤才吧。” 说罢,站起身来,向长兴侯作了一揖,道:“长兴侯安心养病吧,下官这就告辞了。” 耿炳文躺在床上,吃力的向上蹭了蹭身子,对自己的儿子耿璇说道:“去帮我送一送齐大人。” 耿璇也冲耿炳文作了一揖,道:“父亲,你好好休息吧。儿子这就是送齐大人。”说罢,陪着齐泰出了屋门,一直送到了大门口。 “驸马爷请回吧,长兴侯的身子还需要你去照顾。”齐泰走到门口之后,冲着耿璇拱了拱手,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然后就径直转身离开了。 耿璇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心里重重地冷哼一声,嘴上挂起一丝冷笑,然后十分自得的转身回了屋子。 耿炳文见自己的儿子回来了,脸上的神采顿时又恢复了起来,冷冷地说道:“他走了?” “走了。”耿璇淡淡地说道:“这会儿怕是已经走远了。” 耿炳文霍地一声从床上站了起来,龙行虎步地走到门口向外望了望,十分自得地说道:“齐泰这个小子,一肚子坏水。他想的馊主意,他自己不去执行,反而想让老夫给他顶雷。” 耿璇也是一脸得意地站在自己的父亲身后,道:“他跟父亲比起来还是嫩了很多,想给我耿家坐蜡,怕是没有那么容易。” 耿炳文转身回到屋内,拿起桌子上的一个苹果吃了两口,一脸不屑地说道:“这帮书生,就知道自以为是。他们不了解肃王,我可是很了解。肃王可不是那么好说话的,他费劲心血搞出的那两件利器岂肯随意送人?你去跟他谈这个,无异于与虎谋皮。谁爱去谁去,反正老子才不会去趟这趟浑水。” “父亲英明啊。”耿璇站在耿炳文的后面,不住地拍着马屁道。 齐泰回到家后,越想越觉得耿炳文在演戏,忍不住在家里破口大骂他老奸巨猾。齐泰的老婆听见后,心里十分纳闷,一脸不高兴地说道:“他不去就不去呗,你去跟皇上说换个人去不就行了?至于在家里这么骂骂咧咧的吗?” 齐泰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摇了摇头,道:“你一个妇道人家懂什么?事情要是真的像你想的那么简单就好了。现在朝廷派不出人来去,那很有可能就会派我这个建议者去。” 齐泰的老婆一听这话顿时吓得六神无主,脸色都白了,立即跑过来抓住齐泰的胳膊,一脸恐惧的说道:“真的吗?我听说那个肃国在西北杀人不眨眼。当家的,你要是去了,可不要乱说话啊。我和孩子们还等着靠你养活呢。” 齐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拍了拍她的手,道:“行了,我自有分寸。再说了,我去了之后,再怎么说也是朝廷的钦差,肃王是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齐泰的老婆还是不肯依,女人的胆子都比较小,还是抓着齐泰的胳膊道:“那你也要小心点。我听说那些个藩王个个嚣张跋扈,杀人就跟杀鸡似的,到时候,谁管你是不是什么朝廷的钦差?” 齐泰心里也有一点紧张,他虽然信奉儒家思想,已经准备好为自己的理想牺牲性命了,但是如果就这样死了,那实在是太不值得了,最起码得建功立业,扬名立万之后再死,这样以来,最起码历史书上会留下齐泰这号人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面色凝重地说道:“你放心吧,我自有分寸。” 于此同时,紫禁城里的谨身殿内,朱允炆还在孜孜不倦地向方孝孺请教着问题,道:“先生刚才说的洪武年间的弊政确实很有道理,可谓是切中时弊。尤其是江浙一带赋税过重的问题,十分值得重视。朕以为,虽然那些人曾经支持过张士诚,但现在他们都是我大明的子民,朝廷应该对他们一视同仁。” 前文说过,朱元璋占据南京城后,施行寨粮政策,对南京附近的百姓剥削的很严重,不过老朱也是个够意思的人,当了皇帝之后,就减免了这一带的赋税,以报答这一带的老百姓对他的支持。但是,老朱是个精明到脑袋上都会冒烟的人,自然不肯吃亏,因此他减免的这一部分赋税就要从其他的地方找回来,具体来说就是,从张士诚之前占领的地方找回来。因为张士诚统治这一带的时候,只向百姓收取很低的赋税,百姓心中都念着他的好,在他死后还在给他烧香怀念他,这让朱元璋很生气,所以就向他们征收很高的赋税,第一是作为报复,第二就是弥补自己曾经吃的亏。 “陛下圣明。”方孝孺十分欣慰地对朱允炆作了一揖,道:“自古以来,得民心者得天下。先帝以武力平定天下,实乃雄才大略之主,但是治天下不能靠武力,要文治,要施行仁政。否则无法避免暴秦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朱允炆十分赞同的点了点头,深深地感叹古人的智慧是多么博大精深,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自己要治理好这个国家,就要广布仁德,争取民心,做一个像汉文帝一样万民拥戴的好皇帝,笑道:“先生说得好。皇爷爷虽然英明神武,但在位之时确实施行了一些弊政,执法过严,杀人过多,以至于大臣人人自危,还设置了锦衣卫这样的机构监视群臣,导致君臣不能贞观一朝那样同心同德,共同治理国家。朕将来就要革除这些弊政,做一个媲美唐太宗的皇帝。” 第二百八十一章 朱允炆的决心 “皇上。”方孝孺激动坏了,他摊上了一个好皇帝啊,如此虚心纳谏,如此仁慈贤明,如此循规蹈矩的按照圣人留下的方法来治理国家,约束自己,实在是难能可贵,翻遍数千年来的史书,这样的皇帝也不好找啊,他为自己能遇到这样一个明主而感到庆幸和自豪,他决心倾尽自己的才华和心血来辅佐他,和他共同创造一个属于他们君臣的建文之治,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脸上挂满了感泣之情,慷慨激昂的说道:“启禀皇上,臣有话必须要讲。” 朱允炆万万没有想到他一直所敬重的大儒方孝孺先生会对他行如此大礼,立即走下御座,三步两步走到他的跟前,一把扶起他,十分客气地说道:“先生这是何必?快快请起,有什么话就尽管说吧,朕一定洗耳恭听。” 方孝孺借着朱允炆的扶力缓缓地站了起来,又向朱允炆作了一揖,然后抬起眼睛直直地看着方孝孺,一脸心有疑虑,有待确定的表情说道:“臣听说先帝驾崩之前对皇上说过:‘燕王不可不虑,肃王不可不防’,是否真有此事?” 朱允炆愣了一下,不知道方孝孺为何突然说这个,伸手虚扶了他一下,示意他平身,脸上带有疑虑的表情说道:“是有这么回事,先生想说什么?” 方孝孺的眼睛里突然精光大盛,一改之前的斯文先生的模样,像一只猛虎一样,直直地盯着朱允炆,道:“既然这样,那陛下何不趁此次使者出使肃国的机会将肃王改封到内地?” “这……”朱允炆万万没有想到方孝孺突然说出了这个方案,身子微微地震了一下,略带有一丝惊讶地说道:“这样行吗?肃王在西北干的好好的,对朕也很尊重,将他改封到内地得有什么理由啊。” 方孝孺的嘴角突然挂起一丝得意地微笑,站直身子,胸有成竹的捋着自己的胡须说道:“陛下乃是天子,天子将一个藩王改封到别的地方根本不需要理由。如果陛下怕肃王不满意的话,可以封他为吴王,让他改到苏州就藩。一来,这吴王是先帝称帝之前所用的王号,十分尊贵,诸王之中没有人谁有资格使用它,将他授予肃王,是对肃王莫大的恩宠,也是肃王莫大的荣幸,相信他不会拒绝。二来,将他移藩到苏州后,可以就近监视,使得他纵然有不轨之心,也不敢轻举妄动。”边说还边摇头晃脑,似乎是对自己的这个建议很是满意。 朱允炆抿着嘴,皱着眉头,仔仔细细地听方孝孺将他自认为是万全之策的对策讲完,思考了很长时间,才慢慢地抬起头,用柔和加欣赏的目光看了看方孝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叹道:“好吧,就依先生所言,让肃王来苏州吧。他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仗,也该回来过几天安生日子了。” “皇上英明。”方孝孺见朱允炆采纳了他的建议,心里十分高兴,君主对自己言听计从,就好比刘备对待诸葛亮一样,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暗暗地,他也开始以诸葛孔明自诩,希望可以辅佐君主开创一个让后人瞻仰的建文盛世,又向朱允炆作了一揖,道:“那臣这就去拟旨,改日让使者一齐带去肃国。” 朱允炆微微地点了点头,他看到方孝孺如此虔诚的表情,心里十分的宽慰,这才是忠臣啊,忠臣就该对皇帝有基本的礼法,像那些藩王那样,动不动就允炆允炆地叫他,像什么样子,微微一笑,宽慰道:“好。时候不早了,先生拟完圣旨之后就早点回去休息吧,莫要累坏了身子。” 方孝孺感觉到心头一暖,脸上不自觉地笑了出来,抬眼看了看这个年轻的君王,见他如此关心自己的表情如此真实,心里不禁泛滥起了滚滚感动的洪流,道:“多谢皇上挂念了,臣能为皇上分忧是臣的荣幸,不觉得辛苦。臣告退。” 说罢,又向朱允炆作了一揖,缓缓地退出了殿外,然后去文渊阁拟旨去了。 朱允炆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御座上,仔细地回想着方孝孺刚才说的话,不错,一些藩王的确太嚣张跋扈,目无朝廷了,必须要加以严惩,否则朝廷的威重不行,在地方上就被藩王架空了,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藩王尾大不掉的局面,重新酿成七国之乱,八王之乱的历史悲剧。 突然之间,朱允炆不知道为何想起了朱元璋临死前的谆谆教导,不光是临死之前,朱元璋在他的生前曾经不止一次的对朱允炆说过,要和藩王搞好关系,让他们和你一起去保卫大明江山,不要抓住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触动藩王的根本利益,家里人永远要比外人可靠等等诸如此类的话。 皇爷爷说的对吗?朱允炆一个人坐在御座上,双手按着太阳穴,努力的揉了几下,方孝孺和朱元璋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言论在他的脑海里激烈的碰撞,激烈的斗争。 那些藩王也是直系皇亲,难道真的不想当皇帝吗?这些话估计三岁小孩子都不会信吧,况且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多行不法,如果不加以严惩,那怎么交代的过去。皇爷爷就是太偏袒他们了,自古以来要想实现天下大治都是重用文臣,哪有重用自己的儿子的?这不是典型的任人唯亲吗? 这些道理史书中还有圣人的经典中都已经反复的讲了不知道多少遍了,为什么皇爷爷总是一意孤行呢? 哎,算了。朕也不能苛责皇爷爷,毕竟他出身低微,读书的机会少,不了解这些圣人的治国之道,这也是情有可原,但是既然朕做了这个皇帝,那就有责任革除他老人家在位时期的弊政,让大明朝实现真正的盛世,实现君明臣贤,互相信任而不是互相猜忌的盛世,实现可以媲美三代的盛世。 朱允炆松开了自己的太阳穴,重重地靠在了龙椅上,抬起了头,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暗暗地下定了决定:朕要像史书中记载的历代贤君一样,做一个好皇帝。皇爷爷,请你在天之灵看着吧,孙儿会比你做的更好。 朱允炆就这样将朱元璋临终前的教导抛在了脑后,仍是一味地坚持自己的意见,因为那是他从圣人的经典中读出来的意见。 这种情况在明朝也不是唯一的一次,明朝末年,天启皇帝临死之前也是语重心长的对崇祯说:“魏忠贤尽忠职守,可以计大事。”让他继位之后继续重用魏忠贤,可是崇祯上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替老朱家拼命搞钱充实国库的魏忠贤搞死了。 朱棣因为朱允炆不听先皇的劝告而得天下,而他的子孙崇祯也是因为不听先皇的劝告而失去天下,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宿命。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朱允炆太年轻了,他登基的时候才二十一岁,还没有走过那个天真烂漫的年纪。况且这个时候的年轻人都有一个统一的毛病——自以为是,说通俗一点就是中二。 他们自认为自己考上了名牌大学,智商就绝对爆表,进而看不起自己农村出身没有什么文化的父母,不听他们让自己考公务员,考银行先有个立身之地的劝告,非要相信那些喜欢在网上撒鸡汤的富豪们的意见——把房子卖了去创业,结果只能扑街扑到姥姥家去了。 要知道,除了至亲父母以外,谁也不会将自己真正的成功经验告诉你,因为那往往是见不得光的。 那些富豪们其实就跟朱元璋一个路数,前文说过,朱元璋能成功就是靠的施行寨粮,抓壮丁,躲在刘福通后面猥琐发育,以及逆天的运气,但是这些东西是见不得光的,堂而皇之的写在史书中那对于他这个开国皇帝的英明形象是大大不利的,会扑灭人们对他的个人崇拜,进而影响大明朝的长治久安。 所以,他当了皇帝之后,就找了一群御用文人遍了另一套说辞,将他的成功的原因写成了是天赋异禀,对领导忠心,对部下友爱,对百姓爱护,故而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在凭借着自己不世出的军事天赋,赢得了江山。妥妥的一个英明神武的形象。 尤其是《明史本纪第三》中朱元璋临死之前说的那段话:“士诚恃富,友谅恃强,朕独无所恃。唯不嗜杀,布信义,行节俭,与卿等同心共济。”简直可以秒杀四大装逼王——乱世之中信义顶个屁用啊,再说了,你老朱同志杀的人还少吗?估计可以申请迪尼斯世界纪录了吧。 富豪们在网上撒鸡汤也是出于这个心理,他们是不会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告诉你的,你跟人家非亲非故,告诉了你,你万一做大了将他们的产业比下去了怎么办?他们只会告诉一类人,那就是他们的儿女,他们的继承人。 人每说一句话,每做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尤其是那些脑袋精明到冒烟的富豪们,他们不会闲的没事干跑到网上跟你这个屌丝去聊天,去教你怎么挣钱,他们撒鸡汤的原因跟朱元璋一样,都是为了自己的形象。 真的,你要是信了他们的话,年都能过错。 然而,朱允炆偏偏信了,因为历朝历代的史书中记载的都是鸡汤文,记载的反派都是无脑暴力的,朱允炆觉得别人能按照这些鸡汤成就千古名君,他也可以。 他觉得皇爷爷的做法太另类了,跟历代贤明君主的做法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他决定他在位期间要努力革除洪武年间的一些所谓的“弊政”,做一个像汉文帝、唐太宗那样,万古传颂的好皇帝。 但是,他所不知道的是,汉文帝之所以那么贤明,不是因为他的本性,也不是因为他听了历代史书中的教导,而是他比较能忍。 我们都知道,汉文帝其实就是典型的马打江山驴坐殿,灭吕氏的时候,他可以说是一点力都没有出,出力最大的是齐王,只不过是那些大臣觉得齐王势力太大,不好控制,这才选择了脾气比较和善,又没有强大的母族支撑的汉文帝。 汉文帝的皇位可以说是从天上掉下来直接砸到了他的脸上的,所以他刚开始根本不信,还觉得是有人给他下套。 这样一个势单力孤的汉文帝继位之后,自然要夹着点尾巴,对大臣、勋贵、诸侯都礼让三分,因为他的皇位来的太容易了,不服他的人还是有很多的。对于这些,他只能忍着,慢慢地培养自己的势力,这才成就了千古明君。 而到了他的儿子景帝继位的时候,他们家的势力已经稳固了,就不需要忍着了,该削藩就削藩,该弄死周亚夫就弄死周亚夫,就可以浪一点了,可以彻底撕下仁君的面具了。 而李世民最让人称赞的就是他虚怀纳谏的品格,以及他和魏征的千古君臣的关系。其实也是能忍。 魏征对李世民的劝谏虽然有一些金玉良言,但一个人在聪明也不可能一连说十七年的金玉良言,纵观魏征的谏言,其实大多数都是老生常谈,是前人说的不再说的话。李世民之所以耐着性子去听,除了他本人有戒惧之心,想让他的江山保持长久富贵以外,还是因为他的底子太黑了,他需要有人帮他洗白。而魏征就是这样一个良好的工具,李世民通过对魏征的逆耳忠言的虚心纳谏,成功的树立了一个从善如流的明君形象,都快让人忘了他的江山是怎么来的。 而魏征估计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才积极配合着皇帝唱双簧,君臣二人一唱一和,共同谱写了一段明君贤臣的历史篇章。 此刻,朱允炆终于下定了决心:削藩。因为他觉得,他的皇爷爷是错的,历朝历代凡是设置藩王的,都会发生内战,最典型的就是汉朝和西晋,而那些没有设置藩王的朝代,却少了很多麻烦。因为皇位是人人都相当的,那些藩王一有了机会就会造反,这是人的劣根性的体现,任何人无法改变。 第二百八十二章 苦逼的齐泰 皇爷爷英明一世为什么就看不到这一点呢?这些都是历史书上明明白白记载的教训啊。看来都是他对儿子们的偏爱掩盖了他的英明,使得他做出了建立藩王这个错误的决定,对,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朕就要革除这个弊政。朱允炆慢慢地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手负在身后,仰着头,用无比深邃和充满期待的眼神看着屋子外的天空,脸上写满了豪情壮志。 第二天,昨天一宿没有睡好的齐泰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朱允炆所在的大明紫禁城谨身殿。 来到之后才发现他是最后一个到的,方孝孺和黄子澄都已经穿戴整齐正在和朱允炆讨论问题了。三人见齐泰过来,立即停止了交谈,齐刷刷地看向他,眼神中满身期许的目光,似乎默认了他昨天的差事办的很成功。 齐泰见此情景,老脸红了一下,立即急走两步来到谨身殿中央,向朱允炆纳头便拜,道:“微臣参见皇上。” 朱允炆见到自己的这个心腹心情还是很好的,身子从御座上坐直了一些,伸手虚扶了他一把,一脸温和地笑道:“齐爱卿快起来吧,长兴侯那边怎么说?” 齐泰并没有站起来,跪直了身子,向朱允炆拱了拱手,十分惭愧地说道:“臣无能,有负圣恩。请皇上降罪。” 朱允炆一时愕然,脑子一下子懵了,什么叫有负圣恩?难道耿炳文还想抗旨不成,眼睛瞪得老大,直直地看着齐泰,一脸疑惑地说道:“齐爱卿这是什么意思?难道长兴侯不愿意去?” 齐泰微微地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苦笑,道:“并非如此,长兴侯病了,怕是去不成了。” “病了?”方孝孺和黄子澄同时惊讶的说道,然后又互相对望了一眼,都是不信的表情,早不病,晚不病,怎么这个时候病了? 朱允炆也是长叹一声,面无表情地坐在御座上,看不出他到底是信还是不信,道:“长兴侯年事已高,朕本来就不打算再麻烦他了。既然他病了,那就换个人去吧。” 这下子轮到齐泰犯难了,因为他眼睛的余光看到方孝孺和黄子澄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他,目光里的意思分明是:兄弟,看好你哦。 齐泰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朱允炆,发现这位刚刚登基的少年天子也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眼光中充满了期许,知道这一关自己是躲不过去了,于是硬着头皮向朱允炆拱手道:“启奏陛下,这个办法是微臣想出来的,既然现在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不如让微臣走一趟吧。” 见齐泰如此勇于任事,为国分忧,朱允炆十分开心,脸上露出了他那标准的和蔼可亲的笑容,道:“齐爱卿果然是不辞艰险,忠君爱国之人,皇爷爷没有看错人,那就劳烦齐爱卿跑一趟肃国吧,我们之前谈好的条件没有变。” 事已至此,已经无法挽回,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齐泰干脆放开了心情,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想那么多干什么?再加上得到了君王的鼓励,他的内心还是很开心地,立时跪直了身子,慷慨激昂地说道:“多谢皇上的夸奖。臣受两代天子之恩,日夜思忖如何报效,如今有了这个机会,臣一定会竭尽全力将皇上的差事办好,纵然是肝脑涂地,也在所不辞。” “好,好,好。齐爱卿快快请起,你能有如此忠心,朕心甚慰。”朱允炆十分高兴地向前倾了倾身子,伸手虚扶了一下齐泰,一脸笑意地说道。 “齐大人真是忠勇可嘉啊,是社稷之福啊”“是啊,是啊。真乃我等楷模。”黄子澄和方孝孺也在一边不住地称赞道。 齐泰心里蛮苦的,你们这两个逼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肃国是什么地方,那可是龙潭虎穴啊,虽然他已经做好了为朝廷牺牲的准备,但是不想这么白白地死啊,死之前最起码也要干出一番事业啊,这样的人生才是轰轰烈烈的啊。 他虽然最后为朱允炆殉节而死,但那也不是他的本意啊,他是想着削藩成功,成为新朝代的大功臣,然后尽享荣华富贵,死后名垂青史的,谁知道碰上了猪队友,让朱棣打到了京城翻了盘,而他和黄子澄又是朱棣口中的头号奸臣,可以说,朱棣起兵借口就是杀他们两个,肯定不会招降的,这个时候不死也得死了。 齐泰面对他们君臣三人的称赞,只能在脸上堆起笑容,十分难受而又尴尬地应付着。 这个时候,朱允炆从桌子上拿出一份诏书,随手递给身边的太监,让他递给齐泰,道:“这是朕昨夜命方先生刚刚拟定的一封诏书,你将它带上,到了肃国,一并跟肃王去谈。” 太监接到朱允炆递过来的诏书后,立即转到台阶下面,将它双手捧着,递给齐泰。齐泰同样是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张开双手接过诏书一读,差点吓尿,一排冷汗从他的额头上直直地流淌了下来,猛然抬眼看了一下朱允炆,眼神中充满了惊恐,一脸不可思议地说道:“将肃王改封为吴王?皇上,请问这是谁出的主意?这能行得通吗?” “是老夫出的主意。”只见方孝孺一脸得意地站在大殿上说出了这句话,一只手负在身后,另一只手不断地捋着胡须,脸上的表情十分自豪,显然是觉得自己出了一个锦囊妙计。 这就是建文帝所倚重的方孝孺先生的谋略,他自以为是地认为用这种幼稚的,骗三岁小孩子的方法就能克服强敌,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建文三年的时候,燕军攻略邯郸大名府,朱棣听说朱允炆已经罢免了齐泰和黄子澄,就假意上书请求朝廷停止军事行动,这个时候方孝孺就给朱允炆出了两条计策,第一是假意答应他,并赦免他的罪,让他立刻撤军回北平,等他回军的时候,趁机偷袭他。 第二是写了几道秘密诏书给出使燕军的使臣,让他在燕军中秘密散发,以祸乱燕军的军心。 当然,朱棣最后没有听朝廷的命令,那位使者到了燕军大营之后,就将诏书藏匿了起来,不敢散发,他可不是傻子,就凭你两句话,那些跟朱棣一起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造反的人就会相信?就会跟你一起反朱棣? 人都是有脑子的,你嘴上说既往不咎,等我们投降之后在算后账怎么办?更何况,建文三年的时候,朝廷对燕王形不成绝对的优势,他们跟着燕王可以吃香的喝辣的,投降了朝廷就是低人一等的反贼,只能苟延残喘。人做选择的时候,利益才是第一位的要素,若是让他们放弃跟着燕王的荣华富贵去投降朝廷做苟延残喘的反贼,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即朝廷已经对燕王形成了压倒性的优势,他们顺从就会死,朝廷若是没有实力将他们逼到无路可走,他们是不会走这条路的。 还有一次也是建文三年的时候,燕兵攻略沛县,烧毁粮船,朝廷处于劣势。这时候方孝孺就向朱允炆建议,利用朱高炽和他弟弟的矛盾,策反朱高炽,许以封王,最后,朱高炽将看都没有看诏书,就将诏书和使者一齐绑来送给了朱棣。 方孝孺能想出这种办法来御敌,实在是不知道他的脑袋里装的都是什么?先不说朱允炆和朱高炽只是堂兄弟,论血统关系,怎么能比得上他和朱棣的父子关系?就拿当时的形势来说,明明是朝廷打了败仗,处于劣势,朱高炽是世子,就算朱棣打下了江山,就算朱棣不喜欢他,就算朱棣很喜欢朱高煦,那朱棣也不得不立朱高炽为太子。 因为这是朱元璋定下的规矩。而朱棣起兵靖难所打出的旗帜就是恢复祖制,你连关于皇位继承法的这条最重要的祖制都不恢复,还谈什么靖难?还谈什么清君侧?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朱高炽放着十分有希望的太子之位不坐,非要背上一个背叛父亲的罪名去给你做一个藩王,那才叫脑子进水。 更何况,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去背叛自己的父亲来换取荣华富贵,都是相当令人鄙视的,一辈子活在别人的鄙视与唾弃之中,就算是封了王又有什么意思? 这就是方孝孺,他自认为读过几年书,就将史书中经书记载的那些所谓的锦囊妙计,三十六计都生搬硬套过来,用在不合时宜的地方。 他不知道的是,那些令他心驰神往,崇拜万分的古人的神机妙算的智慧,大部分都是编出来的。不说别的,就说装疯装病装弱小这一招,在历史上出现了多少次了?孙膑用过,刘秀用过,司马懿用过,还有很多人用过,可问题是这些史书中的主角们一用就能成功,那些反派们在这一刻似乎都集体失忆,忘了之前的教训,智商都直线下降,乖乖地钻进了主角设置的很不高明的陷阱里。这不是编的是什么? 方孝孺是读了不少书,但都是不带脑子读的,书上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丝毫不加怀疑,这样读书的人,肯定是要被那些编书的御用文人,以及以不可告人的目的写书的人带到沟里面去。 史书也好,经书也罢,说到底都是别人讲给你听的,你没有亲眼见过,怎么能全都相信?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尽信书,不如无书。方孝孺怎么就不好好想想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 齐泰看着方孝孺这趾高气扬,志得意满的神情,心里就恨得牙痒痒,怪不得先帝一直不重用你,你这出的都是什么馊主意,肃王好不容易独立建国,南面为君,打下了数千里广大的江山,岂会心甘情愿的跑到苏州来被你们给圈起来? 先帝临终之前,明明已经对肃王进行了限制,令他的兵马不得过兰州一步,这基本上是杜绝了他争夺皇位的可能,在这个形势下,对朝廷威胁最大的就是燕王,朝廷不讲主要注意力集中到这个方向,反而去惹肃王,那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齐爱卿,朕以为方先生的话很有道理,吴王是皇爷爷生前的爵位,不管对谁来说都是莫大的殊荣,朕想肃王是不会拒绝的,还请齐爱卿将这件事一并告知肃王。”朱允炆见到齐泰那副一脸震惊,额头冒汗的表情,心道他可能有所顾忌,于是就立即出言安慰道:“你放心,你是朕亲自任命的钦差大臣,不管怎么样,在这大明朝是没有人敢动你的。” 齐泰内心深处的灵魂紧紧地闭上了双眼,知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法挽回,他若是拒绝或者是提出反对意见,朱允炆肯定会认为他是贪生怕死,不敢为朝廷分忧,若是这样的话,那他的政、治生命也就终结了,这对于心怀远大抱负的齐泰来说,那简直是比死了都难受,最后只能面无表情地向朱允炆拱了拱手,硬着头皮说道:“臣遵旨,臣一定竭尽全力将皇上的差事办好。” 见齐泰终于答应了下来,朱允炆很高兴,十分大气的对自己身边的太监说道:“传旨御膳房,好好摆一道丰盛的酒宴,朕要和三位爱卿好好痛饮几杯。” “多谢皇上。”“多谢皇上。”齐泰和黄子澄深感皇恩浩荡,十分感动地向朱允炆施礼道。 方孝孺对君王的礼遇也是很感动,但出于骨子里的儒家风格,他还是忍不住地劝谏道:“皇上,我们随便吃一点就好了,切不可铺张浪费。” 朱允炆微微一笑,十分礼貌地说道:“好,好,好。就依先生的话,随便吃点,不能浪费,不能浪费。” 随即君臣三人吃了一顿十分和谐的酒宴,席间十分畅快的谈论了他们的儒家理想,这样朱允炆开心不已,不自觉地多喝了几杯酒,在他看来,人生最快意的事情莫过于此。 第二百八十三章 迁都伊犁 此时,遥远的西北,现在已经隶属于肃国的亦力把里城内,朱楧正在着急忙荒地进行搬家,回鹘的都城亦力把里已经被攻克了,他们的可汗黑的儿火者也已经死了,可以说,回鹘这个政权从此以后已经在地球上被彻底抹平了。 虽然,目前回鹘境内,还有一些忠于黑的儿火者的零星武装在不断地反抗,时不时地制造一些恐怖、袭击,但已经完全成不了气候,当地的地方治安队完全可以搞定他们。 他最喜爱的将军王虎臣和瞿能已经继续带兵向西进攻了,他要将回鹘所有的地盘都抢过来,而不只是止步于亦力把里。 王虎臣向西北进兵,一直抵达了巴尔喀什湖这个外表像是月牙一般的半咸水半淡水的湖泊。巴尔喀什湖古中国称为夷播海,是古代中国地理位置的最西北端,汉唐时期都曾经统治过这一带,清朝时这里曾经是中国与俄国的分界线,只不过由于清朝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将这个湖泊分割出去了,这才成了外国的湖泊。 瞿能则一直进兵到锡尔河也就是古代的药杀水的拐弯部才收住兵马,因为在往西走就会和帖木儿帝国接触了,肃国和帖木儿帝国名义上还算是盟国,他不敢随随便便高摩擦,要请示王上后才能定夺。 这时的肃国,已经恢复了唐朝时的安西都护府的大部分地域,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已经不能够被任何人忽视了。 朱楧正式下令将亦力把里改称为伊犁,并决定将都城迁到这里。之所以做这个决定,那是因为伊犁是个十分适合建都的地方,至少到目前为止,肃国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能替代它。 伊犁地处伊犁河谷,伊犁河是巴尔喀什湖的主要补给河流,发源于天山,全长一千两百多公里,流域面积十五万多平方公里,水量及其充沛。 除此之外,伊犁河谷境内还有包括额尔齐斯河、额敏河、乌伦古河等大大小小两百零八条河流,不论是地表水还是地下水都及其丰富,灌溉十分方便,绝对不是一般人想象的荒漠地区。 古代发展农业,最重要的两个条件就是河流和土地,这两点,伊犁河谷都得天独厚,来自后世的朱楧知道,伊犁河谷地区,可供农作物生长的土地面积超过一千七百万亩,其中能种粮食的超过一千万亩。此外,伊犁河谷地区还有十倍于此的天然草场可供放牧。 真是无愧于它的西域湿地,塞上江南的美称。在后世,也是西北地区著名的粮仓,与河西走廊地区遥相呼应。 另外,朱楧还曾经看过一个报道,说在伊犁河谷地区发现了一个巨大型的金矿,价值两百多亿,这笔财富,自然是不能放过。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富丽堂皇的回鹘国的王宫已经被黑的儿火者一把火烧了,让他本来想住的地方变成了一片废土,一想起这个来,他就气得不打一处来,就会很没有品德的去找黑的儿火者的宠妃阿迪莱发泄怒火。 每当看着阿迪莱那副惊恐的表情,听着她无奈而又凄凉的求饶声,朱楧的心里才会找到一点点的平衡。 伊犁河谷的地势也很好,北面、东面、南面三面环山,只有西边是平原,易守难攻,实在是建立都城的不二选择,朱楧为了能更好的向西部发展,就将都城迁到了这里。 朱楧暂时将回鹘的一个亲王府作为王宫,毕竟老朱刚刚去世,现在就大兴土木建造宫殿也不太好看。 他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一旦决定之后,就立即付诸实施,下令参与围攻亦力把里的二十万大军全都就地驻扎,加强伊犁地区的汉人控制力,此外,还立即派人将后宫、朝廷、以及这二十万大军的家眷从内地搬迁过来,这样以来,伊犁河谷一带就有了超过一百万汉人,统治力量大大加强,可以安心的在这里住下来,将来若是能打败帖木儿再说,若是灭不掉他,世世代代在这里称王称霸也不错,反正以肃国现在这个体量,没有谁可以轻易灭掉它。 朱楧将他带来的二十万大军分为两部分,其中十万人驻扎在伊犁河谷附近,负责守卫新的都城;派三万人驻扎在伊犁西部的碎叶城一带,这里是唐代安西四镇的碎叶镇,也是大诗人李白出生的地方,控制着国土的西大门。另外派三万人驻扎在位于伊犁河谷西南方的疏勒镇,控制住帕米尔高原,把控住中亚入西域的门户。 剩下的四万人中,将两万人派到龟兹镇,加强对西域腹地的控制,最后,在通往内地的要道高昌城和西南边陲的门户于阗各派一万人以加强这里的力量。 一切工作调度完毕之后,朱楧才在大王座上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管理一个大国真的不容易啊,尤其是这样的一种胡汉杂居的国家,必须要多费点心在民族融合上。 在一边侍立的端妃迪丽娜扎见朱楧将最后一份奏折批改完毕,端了杯茶水,盈盈地走到朱楧跟前,将茶水轻轻地放在他的身前,然后袅袅地绕到他的身后,用比葱还要白的双手帮他揉了揉双肩,笑道:“这几日大王累坏了吧,回鹘可是个大国,虽然这几年衰败了,但是到底是有百年底蕴的,若想将它全都吃掉消化,还需要多费些时日。” 朱楧端起热茶来轻轻地喝了一口,然后缓缓地放下茶杯,身子向后一仰,慢慢地靠在他的大王座上,享受着爱妃的按摩服务,一脸惬意地说道:“是啊,打下回鹘来容易,可要想完全占领它,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爱妃可有什么良策?” 迪丽娜扎莞尔一笑,双手变做拳头,一边轻轻地给朱楧捶肩膀,一边抬眼望着屋外,若有所思地说道:“臣妾愚钝,没有什么锦囊妙计,只是臣妾以为,我国刚刚占领回鹘,立足未稳,万事应当以和为贵,不要轻易地激化矛盾。” 这话说到朱楧的心坎里去了,他抬眼看了看迪丽娜扎绝美的脸庞,一脸欣赏与宠溺的说道:“爱妃之言正合我意,寡人打算以胡治胡,利用回鹘之前的贵族以及乡间的乡绅来维持秩序。寡人会继续给他们一定的特权,让他们帮助寡人来压迫回鹘境内的普通百姓。” 听见朱楧说的如此坦诚,迪丽娜扎不禁莞尔一笑,道:“大王英明。以上率下才能垂拱而治,臣妾建议将我国的保甲制度也搬到回鹘来用,借此控制住全部的回鹘人,不过回鹘的乡绅最多只能当甲长和副保长,保长以及都保长只能由汉人来充任。” 朱楧边听边微微点头,迪丽娜扎的意见跟他可谓是不谋而合,从内心最深处来讲,他还是不相信这些回鹘人的,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外族人就是外族人,不管对他多好,都养不熟,安禄山不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吗? 但是,他现在的实力还没有到完全将回鹘土著人压制到无法动弹的地步,将这里的人都杀光也不现实,那完全是二杆子似的做法,回鹘之前有两百多万人,现在经过一系列的大战,死了不少人,也有不少人逃跑了,不过还剩下一百多万人,将这些人都杀光那得需要多大的勇气。 况且,朱楧占领这里是想奴役这里的人替他做苦力的,将他们都杀掉占领一个无人区有什么用? 他一直都很喜欢迪丽娜扎,除了因为她有绝世的美貌之外,还因为她的谋略不俗,在许多大事上都能帮自己,跟自己也最有共同语言,刚刚她的一席话,可谓是切中要害,又有很强的操作性。 朱楧心里也是这么打算的,将汉人从内地大量迁移过来,让他们与当地的回鹘人杂居,进而通过通婚这种手段慢慢地改变他们的血统。 为此,他还制定了一条专门的法令,胡人没有军功的人不许纳妾,否则要缴纳巨额的罚金,而汉人却可以多娶胡女为妾,通过这种手段,慢慢地消化掉回鹘这个民族,因为在古代,一般来说,孩子的种族还是随父亲的。 不过,他心里也知道,这种事情肯定会激起胡人的反对,尤其是那些有钱有势的胡人,他们本来可以左拥右抱,体验奢侈人生,朱楧这一条法令,可以说是夺走了他们很多的快乐。 所以,朱楧也给了他们一定的特权,让他们在地方上做甲长做副保长,管理本甲内的治安、兵役、徭役等状况,给他们当官的感觉,让他们替新王朝卖命。 这次攻打回鹘,回鹘境内又死了不少男丁,妇女一下子就富余了出来,大约多出了三十多万,这三十多万人中,相当一部分人已经被参与作战的明军抢回去做奴仆了,对于这些,朱楧在所不问,这些将士们跟着他浴血奋战,这是他们应得的报酬。 剩下的人也被朱楧分配给还没有成亲的军士,再有富余的,就赐给了肃国的汉人平民为妻,他的这一项仁政,又得到了肃国百姓的一致拥戴,许多中原的百姓听说后,纷纷举家搬到肃国,尤其是那些光棍们,啥也不要了,背起行囊就来到了肃国,因为他们听人说了,到了肃国大王给安排工作,还给解决老婆问题,这么好的事,天底下哪里去找?赶紧上路吧,晚了就被别人抢光了。 见自己的智囊与自己的意见一致,朱楧就下定了决心,将紧靠着椅子上的后背挺起来,直直地坐在桌子前,铺开一张纸,提起笔来准备写奏折,刚刚沾了沾墨水,才在纸上写了一个字,突然灵机一动,将笔递给自己的身后的迪丽娜扎笑道:“爱妃,这个主意是你出的,这道旨意就由你来写吧。” 迪丽娜扎吓了一跳,身子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子,讪讪地冲朱楧笑道:“大王别开玩笑了,臣妾议论国政已经算是超越本分了,怎么能写诏书呢?” 朱楧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将毛笔硬生生地递到她的面前,威严地说道:“让你写你就写,你我同生共死,有互相扶持了这么多年,还分什么彼此?” 迪丽娜扎心头一甜,每个女生都喜欢甜言蜜语,尤其是听自己喜欢的人说,虽然没有什么作用,但就是会让她们内心感到愉悦,不管朱楧说的有没有夸大的成分,他能说出这句话来,就已经让迪丽娜扎很开心了,微微地笑了一下,右手不由自主地伸了出来,轻轻地握住了那支毛笔,一脸幸福地说道:“多谢大王宠爱,是大王垂怜臣妾,臣妾才有今天。既然大王令臣妾写诏书,那臣妾就代大王写一次。” 说罢,提起笔来,在纸上刷刷刷地将刚才他和朱楧商量的国策写成了诏书,待写完最后一个字落笔之后,迪丽娜扎先撒了一眼,自己感觉还算是满意,便将其呈到朱楧的跟前,笑道:“可以吗?大王。” 朱楧看都没看,就把诏书扔到了一边,一把搂住迪丽娜扎的纤腰,坏坏地笑道:“可以,爱妃写的怎么会不可以。”随后,将迪丽娜扎抱起来放到御案上,一把扯开她的衣衫,开始上下其手。 “大王,别。万一有人进来呢。”迪丽娜扎被朱楧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大跳,脸颊瞬间绯红,不自觉地用双手抱住朱楧伸进她衣服里的右臂惊叫道。 朱楧稍稍一用力就将她的双手拨到了一边,将她按地死死地,一脸威严地说道:“有人来怕什么,这里现在可是寡人的地盘,再说了,你可是答应过寡人给寡人生一个小王子的,怎么?今天想赖账?” 不知道为什么一提起生小孩迪丽娜扎心头就会升起一丝丝期待,可能是她太想要小孩了,顿时放弃了抵抗,整个身子都酥软了下来,朱楧摸上去,顿时感觉一种柔软无骨的感觉涌遍全身。 第二百八十四章 消化回鹘 二人风流之后,仍然没有尽兴,晚上又回到迪丽娜扎的寝宫去大战了一番,这次意犹未尽地相拥而睡。 三天之后,朱楧在迪丽娜扎的建议之下在伊犁城郊设宴召见了回鹘的贵族和著名乡绅的代表。 席间,朱楧十分和蔼的表示:“诸位都是肃国的栋梁,寡人今后会好好的对待你们,只要你们遵纪守法,将寡人制定的各项政策,不打折扣的落实到田间百姓,让每一个人都能知晓,那寡人就会保留你们的特权,不会亏待你们。” 底下的乡绅代表全都感激泣零,跪在地上叩头道:“多谢大王,我等今后一定尽心尽力地辅佐大王,保证将大王的政策落实到每一个人。” 朱楧对他们的这个态度十分地满意,他知道,这些乡绅贵族虽然不是官员,但是却在一个国家的行政体制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人一般都是地方上的大地主、大牧场主,往往都是当地某个部落的首领,对该部落拥有一言九鼎的话语权,他们的势力在地方上盘根错节,对朝廷控制住地方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份财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说句不太好听的话,现在肃国的一些政策还需要他们在地方上进行疏通、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回鹘人,因为回鹘是信教的国家,这样的国家一般对于当地的小首领都很崇拜,小首领说什么他们就会去做什么。所以,拉拢住了这群人,就是抓住了在回鹘人中施政的牛鼻子,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等到过上几十年,汉人渐渐增多,回鹘人渐渐减少,再也无法对汉人的政权产生任何挑战或者威胁的时候,就可以慢慢地取缔这些人的特权,转而施行汉人的绝对控制。 这就是朱楧和迪丽娜扎制定的以胡制胡的策略的精髓,即先抓住胡人中有既得利益的少数人,再利用这些人来压迫他们当中的多数人,当年蒙古人和满清人问鼎中原时,采取的就是这种做法。 以他们的人口基数都可以取得成功,朱楧相信以汉人的人口基数,要控制住回鹘的地盘,问题应该不大。 这时候,坐在距离朱楧最近的一个胖胖的中年人站起来,学着中原人的样子,冲着朱楧一拱手,十分恭敬地说道:“启禀大王,小民有事要奏。” 朱楧来之前对这些人的大致情况都做了一定的了解,他知道这个胖胖的中年人是回鹘的一个大牧场主,名字叫做阿尔泰,同时也是回鹘的首富,在伊犁河谷内有着比较大的影响力,笑道:“阿尔泰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阿尔泰得到了朱楧的鼓励,站的更直了,扶了扶他圆鼓鼓的好像是一个皮球的大肚子,笑道:“大王率领天兵消灭黑的儿火者那个暴君,解救我国人民于水火之中。我国民都对大王万分感激,我的族人中有两个妙龄女子,一个擅长弹琵琶,一个擅长舞蹈,对大王的英明神武十分仰慕,愿为大王的奴婢,还请大王笑纳。” 原来是送女啊,这个寡人喜欢,不管是他们送什么,朱楧都喜欢,反正是不要钱的东西,不要白不要,笑道:“阿尔泰有心了,那就把她们叫过来吧,也好为我们的酒宴助助兴。” “多谢大王恩典。”阿尔泰又向朱楧施了一礼,笑着对他身后的儿子说道:“让阿碧罗与昆莎上来吧,为大王助助酒兴。” “是,父亲。”阿尔泰的儿子将右手放在胸前,向着他的父亲施了一礼,然后转身离去。拍了拍手,传唤上来两个容貌绝美的妙龄女子。 朱楧定盯看了一眼这两个女子,只见一人是典型的瓜子脸,但是下巴没有那么尖,是圆润而有弧度的,怀里抱着一个琵琶,想必是那个擅长弹琵琶的。另一个是鹅蛋脸,脸颊圆润白皙,身材消瘦匀称,有楚楚动人之美,想必是那个擅长舞蹈的,心里还算是满意,笑道:“你们二人各展所长,为寡人助兴。” 那两名女子听到朱楧的话后,双腿微微地一屈膝,弹琵琶的女子,双手竖着抱着琵琶,跳舞的女子则是将双手放在小腹上,看来她们来之前,是受过专门的礼仪培训的。两名女子一齐用圆润清脆的嗓音说道:“是,奴婢遵命。” 随即,各展才艺,一个双腿并拢,微微向一侧倾斜坐到一边的凳子上,将琵琶放到腿上十分熟练地用洋葱般的手指拨弄,顿时散发出十分悦耳的乐章;另一个则跟随着他的节奏偏偏起舞,舞姿十分曼妙,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引得在场之人频频侧目,全都向她们投向羡慕的目光。 一曲舞毕,令朱楧十分赏心悦目,这个阿尔泰还真会拍马屁,心中十分满意地笑道:“好,好,好。阿尔泰对寡人的忠心寡人知道了,寡人愿意与阿尔泰共享富贵。” 得到这句话,阿尔泰的脸颊激动地立即红了起来,这意味着他过关了,他是回鹘的首富,平日里跟黑的儿火者和之前回鹘的很多高官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因为这样,他才害怕朱楧打下回鹘之后清算他,再加上他听说朱楧又是个杀伐果断的人,心里害怕了很长时间,所以才在族人当中精心挑选了这两个妙龄女子,经过严格的训练送到朱楧跟前,以求得可以顺利过关,激动地说道:“多谢大王。大王动用二十万天兵,伐无道,诛杀黑的儿火者这个暴君,将我们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我们对大王是感激泣零。小人愿意拿出十万头羊来犒劳大军,还请大王笑纳。” “小人也愿意拿出牛羊来犒劳大军。”“请大王笑纳。”“请大王笑纳。” 经过阿尔泰这么一带头,底下的这些乡绅们全都纷纷踊跃表态要犒劳军队,这可是人生的关键时刻,平时走的慢了不要紧,这个时候要是慢了,很有可能就会有抄家杀头的危险,于是这些平时爱财如命的吝啬商人们,此时纷纷慷慨解囊,只为买的自己和家人的平安。 “哈哈哈。”朱楧十分开心的大笑了几声,有了这群土豪们的捐款,这次的军费可就报销的差不多了,不得不说,吃大户的感觉就是爽啊。朱楧高兴的举起酒杯,向在座的所有人挥手示意,道:“寡人对待朋友永远是真心的,愿意与你们共享富贵,来来来,我们共同干了这杯酒。” “小人敬大王一杯。”“小人敬大王一杯。”底下的人纷纷举起酒杯,向朱楧致意道。 见朱楧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阿尔泰立即对他贡献的两个族女说道:“你们两个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上去伺候大王?” 这两个女子其实也早有此心,只是怕自己贸然上去会显得唐突,得到了阿尔泰这句话后,心里顿时感觉美滋滋的,立即盈盈地走向前去,一左一右跪坐在朱楧的两边,轻柔地说道:“奴婢来服侍大王。” 说罢,一个帮他到了杯酒,端到了他的嘴边,喂他喝了一杯,另一个给他夹了一筷子菜,用左手托着送到了他的嘴边,朱楧十分荒淫无道的左拥右抱,将酒和菜全都吃了进去,十分满意地说道:“好,好,好。你们两个很有心。” 众人又在席间聊了一会儿,最后朱楧觉得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就宣布散席,用宽大的马车载着阿碧罗和昆莎这两个才艺双绝的丽人返回自己的宫中。 今天很开心,朱楧也就多喝了几杯,不想这里的酒后劲儿大,这时就感觉有些头重脚轻,眼睛也迷糊了起来。 这辆马车很大,里面有一张豪华大床,人完全可以躺在里面。这是朱楧特地让工匠设计的,可以和后妃们出游的时候进行车震。 朱楧迷糊了一会儿,突然清醒了一点儿,感觉自己的头枕在一个软软的,热热的东西身上,睁开眼一看,只见那位弹琵琶的女子正用双手抱着自己的头来防止因为马车的颠簸而使得自己的头颠簸下去。 朱楧已经知道了,这位弹琵琶的女子名字叫做阿碧罗,眼光扫在她的脸上时,发现她也在睁着一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看着自己,那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秋水,似乎要将他淹没一样。 阿碧罗见朱楧醒了过来,低着头,微微一笑道:“大王,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朱楧这才明白过来,自己是枕在了她的大腿上,怪不得这么软,又这么有温度,见她笑颜如花,带着十分关切的表情,就知道她对自己的关心不是装出来的,道:“寡人没事,就是头还有点晕。” 话音刚落,朱楧只觉得自己的太阳穴立即被两根细腻、光滑的手指按住了,被它们不断地轻轻地揉捏,本来头昏脑涨的感觉顿时消散了不少,这个丫头还挺会伺候人的,朱楧心里十分满意,正想趁着酒劲儿宠幸她一番,以示奖励,没想到此时马车外面突然吹进来一阵凉风。 朱楧刚刚因为喝了太多的酒而出了一身汗,被风一吹,顿时感觉冷的打了个激灵,酒劲儿又下去不少,定盯一看,才知道原来是马车上的窗户没有关上,想必刚才自己突然清醒了过来,也是跟外面吹进来的风有关系。 “怎么没有关窗户?”朱楧面无表情地说道,他可没有暴露欲望,可不想自己跟自己的女人爱爱的时候,被外面的人都看到。 昆莎正在给朱楧按摩大腿,听到朱楧这突然其来的话,吓了一大跳,还以为朱楧在埋怨她,立即跪直身子,惶恐地说道:“奴婢该死,奴婢是觉得大王喝了不少酒,应该透透气,这才打开窗户的。” 朱楧并没有怪罪她的意思,见她这副鹌鹑的样子,心里也觉得好笑,用手一指窗户,笑道:“好了,去关上吧。不必惊恐。” “是,奴婢遵旨。”昆莎如释重负的点了点头,左腿伸出来,在大床上一撑,带动自己的轻盈的身躯就站了起来,然后赤着脚,用手拨了一下被窗外的凉风吹散的秀发,袅袅娜娜地走到了马车的窗户前,轻轻地关上了窗户。 朱楧醉眼朦胧地看着昆莎的背影,不得不承认,舞蹈功底好的人腰身就是软,只见她每走一步,小纤腰都是一扭一扭地,十分的撩人,双腿修长笔直,真的就像是铅笔一样,没有一点点的弯曲与不和谐,这样的美人不用干别的,让她站着当花瓶就是件十分赏心悦目的事情。 见昆莎关好了窗户之后,朱楧眯着眼,轻轻地招了招手示意她回到自己的身边来。刚才他在迷迷糊糊之中感觉到自己的大腿内侧又被一双柔弱无骨的小手,轻轻揉捏的感觉,那双手的技术很好,让他那里的血液流速很快,有一点火辣辣的感觉,但没有任何的疼痛或者不舒服感。 这种感觉让他很享受,因此还想让这个美丽的婢女继续。 昆莎见到朱楧召唤,知道他对自己又有了需求,心里十分高兴,双手放在小腹上冲着朱楧微微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微微一笑,兴冲冲地跳跃到大床上,跪在朱楧的身边,开始给他揉腿。 朱楧只感觉一阵酥麻从大腿上涌遍全身,全身上下的骨头都酥了,心中的邪火也被她们两个勾了起来,右手向上一抬,一把搂住阿碧罗的脖子,向下使劲一拉,将她拉下来,张开大口,吻住了她的樱桃小嘴,进而将其撬开,侵入到其内部。湿湿滑滑的感觉,简直比让他吃两块冰镇西瓜还要爽。 朱楧心中的邪火大盛,不顾正在帮她按摩的昆莎,翻过身来,猛然地一用力,便将阿碧罗扑到身下,左手搂着她的脖子,右手开始在她身上的关键部位游走,拿捏。朱楧的力气很大,人又处在兴头上,不自觉地用上了手劲儿,将阿碧罗捏疼了。 第二百八十五章 接见齐泰 只见阿碧罗脸颊瞬间泛起一阵潮红,呼吸开始变得粗重、变得不均匀,鼻腔内时不时地泛起一阵若有若无的轻哼声,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扭曲,似乎是很不舒服,又似乎是很享受。 “怎么了?你不舒服?”朱楧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还是个未经世事的处女,故意明知故问地逗她道。 “奴、奴婢不敢。”阿碧罗第一次跟朱楧,不知道他的话是再开她的玩笑,还以为这个英俊威猛的大王是真的认为她不舒服,现在大王正在准备临幸她,她怎么敢说不舒服呢?她只是感觉心跳急速加快,全身的血液似乎都涌到了脸上,带着粗重以及不均匀的呼吸声,用一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睛盯着朱楧,一脸哀求的说道:“奴、奴婢从未经历过此事,还请大王怜爱。” 朱楧微微一笑,没有在说话,将阿碧罗和昆莎都放倒在马车上的大床上,轻车熟路的临幸了她们,切实体验了一次传说中的马车震。 回到王宫之后,朱楧将她们二人封为贵人,给她们各自找了一间屋子作为宫殿,因为现在大王宫还没有建造,王宫的所有人只能凑合在原来回鹘的一个亲王府里,府里的房子不够用了,朱楧又命令将附近的一些民舍房屋征用,打通它们与亲王府的联系,用来供太监、宫女以及侍卫居住。 对于今天出行的成果,朱楧还是很满意的,既收服了回鹘的既得利益的少数派,让他们帮助自己镇压回鹘的广大劳苦大众,又得到了两个貌美如花的妙龄女子,实在是一箭双雕之举。 晚上的时候,朱楧留宿在王后孙云琦的宫殿,说是宫殿,其实也只是亲王府内一座十分普通的房子,朱楧本来是想给王后翻修扩建一下的,但是王后为人一向十分节俭,最不喜欢铺张浪费,所以对朱楧的这个决定坚决的反对,最后朱楧也只能从了他的这个大老婆。 “父王抱抱,父王抱抱。”三岁的肃国世子朱赡焰见到朱楧来了之后,十分开心地跑上前去,一把抱住朱楧的大腿撒娇道。 朱楧十分喜爱他的这个长子,基本上每天都要过来看看他,跟他玩一会儿游戏,或者是教他认识一些东西,见到自己的儿子一蹦一蹦的跑到自己的脚下,朱楧内心的父爱瞬间爆棚,一把抱起他来,冲着他肉嘟嘟的小脸上亲了一口,逗趣道:“你今天乖不乖?有没有惹你母后生气?” 朱赡焰被他提在半空,开心地嘎嘎直笑,两条小腿在半空中一踢一踢的,调皮地说道:“父王,我要吃牛排,你上次弄的牛排太好吃了,我还要吃。婉儿妹妹也很喜欢吃,她说我要是跟父王要上了,一定要分给她一些。” 他口中所说的婉儿就是淑妃黛昱竹所生的女儿朱婉儿,现在已经被册封为张掖郡主,以纪念他这一辈子的第一个女人——被他在张掖郊外临幸的黛昱竹。老朱规定的起名规则只适用于朱家的男性,对于女孩子则没有太多的要求,这一点上朱楧可以随意一点。 “好,好,好。”朱楧将朱赡焰抱在怀里,一脸慈祥地看着他粉嫩的小脸,越看越是喜欢,血缘这种东西真是一件奇妙的东西,他怎么可以跟寡人长得这么像?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笑道:“你想吃什么,父王就给你做,但是你要乖乖地听你母后的话,知道吗?” “孩儿知道,孩儿知道。”朱赡焰一头扎进了朱楧的怀里撒娇道。 朱楧抱着他来到孙云琦的床前,见孙云琦在轻轻地拍打着她怀里的婴儿,脸上写满了宠溺和慈爱,恨不得把这个孩子嵌到她的身体里,走到哪里都带上,温柔地轻声道:“婷儿睡了?” 这个女婴就是朱楧和王后孙云琦的第二个孩子,现在已经被封为敦煌郡主的朱婷儿。 孙云琦将左手的食指放到唇边,轻轻地嘘了一声,示意朱楧不要打扰到小郡主睡觉,然后给她盖了盖被子,便轻轻地转过身,走下床,冲朱楧施了一礼,道:“臣妾参见王上,适才哄婷儿睡觉,没有给王上见礼,还请王上见谅。” 朱楧一把拉住她光滑的右手,笑道:“好了,你都为寡人生了两个孩子了,就不要讲这么多虚礼了。”说罢,扭过头去,看了看自己的那个正在呼呼大睡的小公主,心里一阵温暖。 她虽然睡着了,但是小嘴巴还是一动一动的,像是梦中在吃着什么东西,可爱极了,过了一会儿,她竟然翻了个身,侧过身去呼呼大睡,看的朱楧和孙云琦一阵阵直乐。 古代的王子以及公主都有专人带着,母亲只是想他们的时候抱一抱,不会太累,晚上亥时之前,朱赡焰也睡着了,他和自己的妹妹便有专人带着去了他们自己的房间睡觉。 这间房间里,又成了朱楧和孙云琦的二人世界。孙云琦给朱楧切了一块西瓜,递到他的跟前,笑道:“王上渴了吧,吃块西瓜吧。” 朱楧一手拿起西瓜啃了两口,另一只手搂住她的肩膀,笑道:“寡人听锦衣卫的人报告了一件事,说朝廷有风言风语说皇帝要把我改封为吴王,让我到苏州就藩。你对这件事怎么看?” 孙云琦先是愣了一下,显然是对这个消息感到吃惊,她也不是傻子,知道如果这条消息是真的,朝廷的用意就是将她的王上关在笼子里再也不放出来,内心还是很替朱楧担忧的,但是表面上还是用力挤出一丝笑容,道:“或许是有人在瞎传,不一定是真的,王上大可不必当真。” 朱楧十分随意地将西瓜子吐在了地上,眉头紧皱着微微地摇了摇头,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寡人听说朝廷派出的使者都已经在路上了,好像是现任的兵部尚书齐泰。” 孙云琦的脸上微微变白了几分,知道如果这个消息属实的话,那改封的消息多半也不会假了,说句心里话,她虽然很怀念江南水乡的温婉富丽,但是她知道,肃国发展成这样,是他丈夫肃王朱楧多年的心血,他的内心,他的家乡都已经扎根在了肃国,不可能再有改变。 何处是吾乡?此心安处是吾乡,她能深切的感觉到,在西北,在肃国,他的丈夫可以南面称尊,一言九鼎,过得是多么的惬意。然而,一旦改封到苏州,就如同鸟儿被关进了笼子,就算吃的喝的再好,那也不会开心,因为失去了自由。 同样,他的儿子将来也只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做一个畏首畏尾的藩王,说不定哪一天一不小心说了一句略微出格的话,就有可能被有心人抓住把柄,进而被关在凤阳高墙——真正的皇家监狱之内。 所以,她从内心里也不想让丈夫被改封为吴王,她也不想离开肃国,因为现在的肃国,已经成了她和孩子们的家园,只有在这里,他们才能感觉到安全,感觉到安宁,感觉到随意,感觉到生活。 孙云琦是个胆子比较小的女人,而且也没有什么城府,她的担忧和不情愿离开全都写在了脸上,朱楧自然看的明明白白,作为国王,作为她的丈夫,朱楧觉得自己有责任为她遮挡一切风雨,让她没有任何忧虑的自由自在地活在这个世界上,握着爱妻白皙的小手,笑着安慰道:“王后,你放心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无论如何,肃国是我们的家,寡人是绝对不会让人把我们的家抢走的。” 孙云琦怔了一下,她虽然很喜欢朱楧的这副霸道的样子,但是出于天生的胆小和对朱楧的喜欢,她还是很担心朱楧胡来,将事情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双手握住朱楧的双手,带着一丝紧张的神情说道:“王上,切不可意气用事啊。臣妾和王儿还都需要你照顾呢。” 朱楧见她如此紧张的样子,知道她是为自己担心,心里升起一股暖流,进而对他们母子的责任感就更加浓烈了,这一刻,他仿佛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不是称王称霸,也不是征服各类美女,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自己的老婆孩子过上最好的生活,永远不会受人欺负,这一刻,他仿佛也理解了朱元璋的心情,理解了他为了保卫大明江山,保卫自己的家园,保卫自己的家人所做的种种努力,哪怕被人说成暴君,被人说成忘恩负义,鸟尽弓藏也在所不惜。 如果可能,就让我将所有的难题与责难都带走吧,你们只要能守住太平日子就好。 朱楧心中的万丈豪情和作为一家之主的责任心陡然升起,一把搂住自己的爱妻,一脸严肃地说道:“云琦,你放心吧。如果我现在还是光棍一条,那我说不准真会干出一些欠考虑的事,因为那时候的我天不怕地不怕,脑袋掉了也不过是个碗大的疤。但是,现在我有了你,有了王儿,就绝不会像之前那样了。现在的我,不管做什么事都会三思而后行,都会先想想你和王儿,所以不会冲动的。你放心好了,我会处理好这次改封的事情。” 孙云琦微微一笑,脸上洋溢起满满的幸福笑容,她感觉自己的王上成熟了,和他们刚成亲的时候不一样了,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是一个真正的父亲了,脑袋一歪,斜斜地靠在朱楧的肩膀之上,呼吸着朱楧身上散发的阳刚之气,十分陶醉地说道:“臣妾相信王上。相信王上一定会处理好这次改封的事情,为臣妾和王儿创造一个美好安宁的家园。” 朱楧跟自己的爱妻甜蜜一夜之后,第二天就在听薇和吟荷的服侍之下穿上了专属于自己的九章衮龙服,这件衣服是他在遇到重大事情的时候才会去穿,这一天就有重大事件,因为根据地方官员的层层通报,朝廷的使者——兵部尚书齐泰大人在这一天就该到来了。 虽然知道对方极有可能来者不善,但是朱楧还是率领着文武百官出伊犁城外三十里迎接,朱楧特意让怀恩给他弄了一顶大大的车盖,车盖下面设置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大王座,朱楧就在文武百官的拥力之下,一只手支撑着头,眯着眼,斜斜地靠在这个大王座上。 旁边侍立着他刚收的两个婢女阿碧罗和昆莎,一个给他轻轻地捶着肩膀,另一个则给他在一旁轻轻地扇着扇子。 朱楧此时的样子则是十分的腐败、十分的嚣张、十分的傲慢,似乎对什么都不屑于顾,他就是想用自己的这个态度告诉齐泰,寡人迎接你是完全出于礼貌,你不要太当真,这里是肃国,是寡人的地盘,寡人想怎么样,那便怎么样。 远远地,朱楧看见有一队车驾过来,料定那是齐泰无疑,他没有像之前那样派人前去迎接,而是命令所有人原地不动,他则还是那一副懒洋洋的样子,眯着眼,斜靠在大王座上,等着齐泰前来拜见。 齐泰在马车上老远的就看见朱楧摆的那个阵仗,心里咯噔了一下,他知道这是朱楧在给他施展下马威,莫不是肃王听到什么风声了?齐泰暗暗地捏了一把汗,右手伸到怀里,摸了摸那道烫手的圣旨,心里默默地祈祷肃王朱楧是个宽宏大量之人,是个明事理之人,知道千错万错,干活的没错这个道理,不要拿自己撒气,于是右手向前一挥,立即吩咐前面的车夫,道:“快点,本官要立即拜见肃王殿下。” 车夫在外面答应了一声诺,立即挥动着马鞭,在马屁股上狠狠地抽了几下,催动着马车向肃王的朱楧所在的方向疾驰而去。 来到朱楧身前不远处后,齐泰叫停了马车,然后一掀马车前面的帘子,探出头来,早有眼尖的奴仆将凳子放到马车下面。齐泰官威十足地顺着那个凳子走了下去,随后三步并做两步地走到朱楧跟前,立即纳头便拜,道:“下官兵部尚书齐泰,叩见肃王,肃王千岁千千岁。” 第二百八十六章 对齐泰的态度 朱楧眯着眼打量了这个建文朝廷中唯一一个还算是有点谋略的齐泰,见他长长的脸上带着几层沧桑和深刻,显然是经历过人事艰难的人,不是那种愣头青。 说句心里话,朱楧其实对这种人是很有好感的,因为他知道,这样的人虽然油滑一点,不像小白那样好骗,但是是熟悉各种规则,并且认真遵守的人,说白了是个按套路出牌的人,这样的人,其实还算比较好对付,因为你只要按照套路来就好了,怕就怕方孝孺那种油盐不进,软硬不吃,丝毫不按套路出牌的人,碰到这样的人才难缠。 方孝孺那样的对手,虽然不会变着法的给你使坏,给你制造各种陷阱,但是却是个认死理不懂变通的人,你想跟他来个合理的交易他肯定不会答应,绝对百分之百的认准自己的目标丝毫不肯变通,也绝对不会让步,你威胁他他也不怕,动不动就是你有本事灭我十族,碰到这样的人,真的很让人头疼。 尤其是对于朱楧这种很喜欢跟人做交易的枭雄来说。 朱楧看见齐泰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知道自己的下马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也知道这是个上道儿的人,不会因为自己是朝廷的钦差而趾高气扬,颐气指使,那种人根本就是傻叉,很明显,齐泰不是傻叉,这让他很高兴,笑道:“齐大人快快请起吧,你一路远来,着实是辛苦了。” 只见齐泰抬起头来,随后慢慢地站起来,看了自己一眼,脸上随即堆起了十分和蔼的微笑,道:“多谢殿下。臣这一路走来,见到的都是肃国境内一片繁华和井然有序的状态,殿下真是雄才大略,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将肃国建造成了这番景象。” 没有人不喜欢被拍马屁,朱楧也不例外,听到齐泰如此奉承自己,心里也是暗爽了一把,忍不住地自吹自擂,道:“齐大人过奖了,不过话说起来,几年前曹国公前来出使我肃国的时候,只需要走到敦煌就可以见到寡人了。这次齐大人前来出使,却需要来到远在敦煌以西数千里的伊犁,这说起来倒是寡人的不是了。哈哈哈哈。” 齐泰也被朱楧逗乐了,没想到这个传说中的杀伐果断的肃王竟然也这么幽默,笑道:“殿下鹰扬伟烈,为我大明开疆拓土数千里,恢复了汉唐鼎盛时的疆域,实在是居功至伟,皇上会对殿下大为赏赐的。” 朱楧现在还不想跟齐泰摊牌,他还有一些准备工作没有做,听到齐泰说这话,立时打了个激灵,坐直身子,微微一笑,道:“齐大人远道而来,今日我们不谈国事,只谈风月,寡人已经略备薄酒在后殿,准备为齐大人接风。” 齐泰愣了一下,随即挤出一副十分期待与感激的笑容,冲朱楧拱了拱手,笑道:“多谢殿下美意了,那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朱楧刷地一下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看他的样子,心情应该很不错,转过身去,对在后面侍立的怀恩等人说道:“传旨,奏乐,为齐大人接风。” “奴婢遵旨。”怀恩一手抓着拂尘,将它靠在自己的另一个肩膀上,冲着朱楧微微地弯了一下腰,笑道。随即一挥拂尘,示意后面的乐队奏乐。 站在朱楧的大王座后面的吹鼓手立即吹吹打打起来,走起了十分雄壮的军乐,算是给足了齐泰面子。 齐泰对朱楧摆这么大的阵仗迎接他心里也感觉很意外,甚至可以说是有一点受宠若惊,连忙向朱楧致意,道:“多谢殿下美意,多谢殿下美意。” 朱楧微微一笑,伸手拉起齐泰的手,道:“齐大人不必客气,齐大人现在贵为兵部尚书,辅佐新皇帝执政,凭着良心说话,懿文太子对我们兄弟几个都很不错。现在他的儿子登基为帝了,寡人是一百个支持,齐大人辛辛苦苦辅佐我的侄儿,为我大明保卫江山,实在是辛苦了,寡人礼遇你是应该的。” 齐泰看了一眼朱楧,见他话说的诚恳,不像是装出来的,心里一时搞不清他的话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从他就藩以来的重重表现来看,他是一个很有雄心的国王,这样的人往往都有很强的权力欲、望,对于权力是永不满足的,单凭他一句话,就认为他不想称帝,而是想乖乖地辅佐新君,齐泰心里并不敢相信,当年曹操不也是经常宣称自己是忠臣吗?经常对人说要是没有我这四海之内不知道会有几人称帝,几人称王?我之所以没有放弃权利,只是因为征伐四方,树敌太多,万一要是放权,害怕别人打击报复。 但是最后呢,他还是从了他说的那句话:“若天命有归,吾愿为周文王。” 不过,这些话他只能在心里嘀咕,肯定是不敢说出来的,那样就是傻子了,冲着朱楧作了一揖,也是一副十分感泣的样子,道:“殿下过誉了,臣受皇上和先帝隆恩,岂能不思报效?殿下的一番公忠体国之心,令臣十分感动,臣回去之后一定会将其奏明圣上,好让圣上知道陛下的耿耿忠心。” “哈哈哈。”朱楧放声大笑道,随即拉住齐泰的手就往一架大马车上奏,边走边说道:“那寡人就提前多谢齐大人美言了。人生能得齐大人这一知己,夫复何求,走吧,寡人愿与齐大人同车返回伊犁城。” 在古代,君王与臣子同车而行是对臣子莫大的殊荣,朱楧虽然只是一个藩王,但是说到底也是凤子龙孙,是朱元璋的血脉,按照大明朝的制度,他的地位只是下天子一等,其余的人,谁也不能跟他争锋,向齐泰这样的大臣,就算做一辈子官,做到正一品太师,见了朱楧之后也得下跪磕头,丝毫不能有失礼数,否则就会被皇帝请去喝茶。 所以,朱楧肯与他同车而行,那便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这搞得齐泰十分惶恐不安,只能向朱楧连连鞠躬,道:“多谢殿下恩荣,臣不敢当,臣不敢当。” “哎,齐大人说的哪里话?你是国家栋梁,又是皇上亲自任命的钦差大臣,有什么不敢当的?”朱楧不给齐泰拒绝的机会,一把扯住他的手腕,径直地将他拉到了车上。 二人同车而行,后面跟了一大堆文武百官,浩浩荡荡地回到了肃国的新都城——伊犁。 朱楧将齐泰接到他的临时王宫内,带到最大的那间房子里,令齐泰坐在他的下首,其余的文武百官皆位于齐泰之下,道:“吉时已到,传寡人的命令,开席,为齐大人接风。” “奴婢遵旨。”怀恩双手抱着拂尘,躬身说道,随后冲着殿内的小太监拍了拍手,他们便立即退了出去,不一会儿,便有各色的美味佳肴呈上来,菜系不少,但主要的还是西北特色,烤鸭是有的,也有手抓羊肉,炖鱼,炖肘子等,反正现在肃国的畜牧业十分地发达,肉制品是很丰富的,可以尽情地拿出来招待别人。 酒菜摆好之后,那群小太监便乖巧地退了出去,这时候,一队舞女鱼贯而入,开始在这间房子的中央翩翩起舞助兴。 考虑到齐泰是比较正统的儒家大臣,在人前需要端着点架子,朱楧就没有安排他的现代舞团前来助兴,安排了传统的西域舞女,好让看惯了中原舞蹈的齐泰齐大人换换口味,饱一饱眼福。 西域的音乐比较欢快明亮,那十几个舞姬也是十分灵活快捷地按照音乐的节拍起舞,她们的腰身都非常软,个子也很高,一双玉腿十分修长,在屋子里跳着欢快的舞蹈,眼睛都不约而同地看着他们的主人——肃王朱楧,但是却吸引了屋子内所有男人的目光。 朱楧看齐泰频频为这些舞女侧目,暗道你们这些儒臣号称远离酒色财气,看来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心里偷偷地笑话了齐泰一番,道:“齐大人,对这些歌舞可满意否?” 齐泰毕竟不必李景隆,那哥们是皇亲国戚,跟燕王朱棣是发小,从小一块长大,出入皇宫跟出入自己家里一样随便,见惯了这些王爷们,因此在他们面前一直都比较随意,也就很容易放松神经,专心致志地欣赏歌舞,但是齐泰不一样,他虽然已经做到了尚书的高位,可以说在文官中已经登峰造极了,但是说到底还是一个臣子,是给人家打工的,这样的人在老板和老板的亲戚跟前都是十分小心谨慎的,始终如履薄冰。 所以齐泰并没有向之前李景隆那样失态,而是一听到朱楧传唤就猛地回过神儿来,心里暗暗地思忖了一番,冲着朱楧一拱手,笑道:“回殿下,西域的舞蹈果然与我中原风格迥异,别有一番风味,臣多谢殿下让臣看到了这些异域风情,真是一饱眼福啊。” 这话说的很官方,既像是夸赞朱楧赏赐给他看的舞蹈,但细一听起来似乎是什么都没说,只是简单地介绍了西域和中原的舞蹈风格不同而已。这样的话也就只有齐泰这种浸淫官场多年的老油条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的出来。 这个老狐狸。朱楧心里暗暗地说了一句,知道他是不想跟自己走的太近乎,以免影响他在朱允炆心中的形象,进而影响他齐大人远大的政、治前途。 你不愿意亲近寡人,寡人还懒得理你呢,这里可是寡人的地盘,难道还缺想给寡人拍马屁的人?寡人说这肃国的月亮是方的,那他就是方的,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既然齐大人喜欢就请好好欣赏一番吧,你下次出使肃国,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他并不打算送一支舞蹈小队给齐泰,第一他知道齐泰是标准的儒家大臣,再加上顾及朱允炆对他的看法,不会公开的收受藩王的礼物。第二,他也没想着给齐泰送礼,齐泰跟李景隆不一样。李景隆是朱元璋的使者,朱元璋的权威是没有人可以撼动的,而且朱元璋是护犊子的,自己对李景隆好一点,他回去跟朱元璋说说自己的好,老朱心里会很高兴,认为自己的儿子长出息了。 但是,齐泰不同,齐泰是朱允炆的使者,朱允炆心里是防范和猜忌藩王的,自己送他多少礼物都不可能抵消他对自己的防范和猜忌,除非是将整个肃国都送给他,这又是朱楧万万不能接受的。齐泰这次出使肃国坊间又有传言说是来搞事情的,那这个时候送礼示弱就更不好了,会让人认为你是任人宰割的软柿子。 这个时候,倒不如强硬一点,对齐泰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让他这个做臣子的内心里产生顾忌,投鼠忌器,这样一来,他的一些过分的要求就不敢提了。 而朱允炆远在天边,不知道肃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到时候随便编个借口就可以搪塞过去,这一点,朱楧相信齐泰做得出来,因为他是个有理智的人,而且他现在还不想死。 齐泰听到朱楧这么说,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抬眼偷偷看了朱楧一眼,眼神中透露出些许精光,但脸上还是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像是跟朱楧拉家常一般,笑道:“殿下说的是。臣在京城,出使一趟远在西北的肃国不容易啊,光路上就走了两个来月的时间。实不相瞒,臣上路之前,贱内是给臣做了臣最喜欢吃的盐水鸭的,让臣带在路上吃。可是,这盐水鸭虽然有盐,可以保持的时间长一点,但怎么能保质两个月呢?走到半路就坏啦,都被臣给扔了,现在想想怪可惜的。” 朱楧那双犹如鹰隼一般的眼睛瞬间就捕捉到了齐泰眼睛里的精光,一眼就看出了他是想借此机会引自己谈罐头的事,到底是个老油条啊,套话都套的这么不露声色,这个时候,不能顺着他的话往下说,否则只能被他带到他的节奏上,装作没听懂他的意思,漫不经心地岔开话题说道:“没有了京城的盐水鸭,还有咱肃国的烤鸭。肃国的烤鸭可是名动天下,现在甚至已经扬名域外,广受波斯,甚至是大食人的欢迎,寡人今天就请齐大人好好尝尝这肃国的烤鸭,还请齐大人千万不要客气。” 齐泰见朱楧没有上套,只能讪讪一笑,道:“那是,那是。殿下发明的这道美食真可谓是旷古烁今,不光是臣,先帝和皇上都很喜欢吃呢。” 第二百八十九章 妙计 “哈哈哈,喜欢那就多吃点,下次齐大人再来到肃国吃到这么正宗的烤鸭都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朱楧十分随意地斜靠在大王座上,开怀大笑道:“来,给齐大人倒酒,寡人要好好的跟齐大人喝几杯,你们也别闲着。都敬齐大人酒喝。” “岂敢,岂敢。”齐泰双手捧起酒杯,冲着朱楧敬了一下,满脸堆笑道:“永远都是臣敬殿下,臣先干为敬。”说罢,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好,好,好。齐大人不愧是管丘八的兵部尚书,为人就是豪爽,酒量也不小。”朱楧一只手端着酒杯,笑着打趣道。随后端起酒杯来,喝了一半,他是肃国的国王,齐泰虽然是钦差,但也只是他们朱家的臣子,跟他用不着太实在。 这个世界能让朱楧满饮此杯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朱元璋,另一个就是朱允炆,至于齐泰,他还不够格。 齐泰坐在台阶下面,看不到朱楧杯子里的情况,就算他看到了,他也不敢说什么?他一个小小的二品官员,难道还敢逼着藩王喝酒不成?仍然是客客气气地堆笑道:“殿下的酒量才是豪爽,臣望尘莫及。” 朱楧刚才的话引得众位大臣一阵哄笑,以瞿能为首的几个武将大声地笑道:“尚书大人,我们这几个丘八敬你一杯。”说罢,频频向齐泰敬酒。 齐泰对这种场面十分无语,若是他去朝廷的谋个地方视察,下面的大小官员们敬酒,他完全可以不喝,或者是少喝一点,可这次他却是出使肃国,肃王的级别可比他不知道高多少,他的手下的面子自然也不能不给,任他酒量再大,也架不住这么多人猛劝,没过多久,他就有点晕了。 朱楧笑呵呵地坐在大王座上看着这一切,从这喝酒来看就知道齐泰是个上道的人,不像那些愣头青一样,一点面子也不给别人,他感觉火候差不多了,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漫不经心地说道:“寡人有些不胜酒力,要去后面休息了,不能陪齐大人了,齐大人请随便,千万不要拘谨。” 随后,又虎目一扫,对肃国在座的文武官员们命令道:“你们要好好替寡人招待齐大人,千万不可怠慢。酒令如同军令。” “臣等遵旨。”众位肃国的巨头齐齐向朱楧拱了拱手,一起回答道。 “臣恭送殿下,殿下请慢走。”齐泰不知道朱楧是真醉还是假醉,也不敢过问,只能十分礼貌的向朱楧施了一礼,恭送朱楧回后宫休息。 朱楧带着几分醉意,用手指了指齐泰,哈哈笑道:“多谢尚书大人了,待会他们要是有谁敢怠慢你,你一定要告诉寡人,看寡人怎么收拾他们。” 齐泰知道这些醉话当不得真,嘿嘿笑道:“怎么会,怎么会。” 朱楧又纵声狂笑了几声,便在他新收的两个侍女阿碧罗和昆莎的服侍之下转进了后宫,直接去了迪丽娜扎的寝宫。 迪丽娜扎见朱楧又是一身酒气,忙放下手里的书,盈盈地走到朱楧跟前,一把扶住他的胳膊,关切地问道:“大王,你怎么又喝了这么多酒啊?” 朱楧拿出来招待齐泰的都是他珍藏了很久的好酒,今天多喝了几杯只感觉头晕脑胀,头重脚轻,脚下发软,若不是两个美女扶着,还真有点站不住,一把搂住迪丽娜扎的肩膀,并且挥了挥手示意那两个侍女退下,十分豪气的说道:“没事,你放心。这些酒还奈何不了你的男人。” 阿碧罗和昆莎冲着朱楧施了一礼,然后盈盈退出,将房屋里的门关了起来。 迪丽娜扎见朱楧这个样子,就知道他又喝了不少,心里有些不舒服,女人都不喜欢自己的男人喝太多的酒,这大概是她们古往今来难以改变的本性,道:“大王又说胡话了,臣妾把您扶到床上去,您先好好休息一下吧。” 朱楧嘿嘿地坏坏一笑,一把挑起她俊俏的小下巴,道:“你着什么急?你可知道,寡人为什么喝酒喝到一半就跑到你这里来了吗?” 迪丽娜扎的头被他挑的微微抬了一下,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直直地看着朱楧,笑道:“臣妾想大王是想晾那个兵部尚书几天吧。难道锦衣卫打探的消息是真的?皇帝要把大王改封到苏州去?” 迪丽娜扎是朱楧的老婆,与他肝胆相照,共同生死,这么大的事朱楧自然不会瞒着她,更何况,迪丽娜扎素有智谋,告诉她,让她帮着出谋划策也不失为一件极好的事。所以朱楧早就将此事告诉了迪丽娜扎。 这时见她问起来,屋内又没有旁人,就干脆敞开了心扉说道:“虽然齐泰没有跟寡人摊牌,但寡人看的出来,来者不善,他一直在观察寡人脾气秉性,我猜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图穷匕见。” 迪丽娜扎将右手的小指头放在白皙俏丽的下巴上,十分赞同地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说道:“所以大王就想先冷他几天,给他个下马威,让他不敢轻举妄动。” 朱楧一把搂住他的爱妃,一脸宠爱的在她的小嘴上亲了一口,欢喜的说道:“就你聪明,寡人的心思都瞒不过你这个小丫头。” 迪丽娜扎被他突如其来的袭击惊得身子一紧,回过神儿来之后,甜甜一笑,道:“那可不,大王常常说臣妾是大王肚子里的蛔虫,蛔虫这个名号,臣妾可不能白当了。” 朱楧醉酒之后本来心志就已经有些紊乱,再加上迪丽娜扎这么轻描淡写地一撩拨,只感觉一股邪火从腹内直冲大脑,爱情这种东西真的是说不清楚的,按说他已经把迪丽娜扎收服到手里四五年了,该做的都做了,但是他丝毫不觉得跟她在一起很无聊。 虽然他也时不时地去找一些小姑娘换换口味,但是每次跟他喜欢的迪丽娜扎做的时候,他都很开心,丝毫没有厌倦感。 这次也是一样,朱楧趁着酒劲将迪丽娜扎抱到床上,二人又度过了和谐的一晚。 第二天日上三竿的时候,齐泰才醒过来,昨天他确实喝了不少酒,喝大了,睡了一晚上后还不够,醒来之后还是隐隐感觉头痛,腹内也是隐隐有些翻江倒海,很不舒服。 “这肃国的酒怎么这么烈?”齐泰从床上做了起来,摸了摸额头喃喃地说道。 “大人,请您洗漱更衣吧。”齐泰的仆人端了盆热水,盆上搭着毛巾走了进来,十分熟练地将盆放在了齐泰的床头,显然是跟了齐泰很多年了,十分了解他的习性。 齐泰轻轻地嗯了一声,将手伸进盆里洗了洗,又拿起湿毛巾擦了擦脸,漫不经心地说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已经巳时了。大人,您先用早膳吧。昨晚喝了不少酒,先喝点粥垫补垫补吧,这样肚子才会好受一些。”那名仆人将齐泰洗漱的用具收好,一脸恭敬地说道。 不料齐泰闻言色变,“唰”地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眼睛瞪得跟牛玲般大小,虎着脸喝道:“荒唐!都巳时了你怎么不叫醒本官,本官今日还要觐见肃王,耽误了朝廷的大事你担待的起吗?” 那名仆人吓了一大跳,但并没有惊慌失措,像菜鸟惊恐万分的跪在地上磕头,而是十分礼貌的向齐泰深深地作了一揖,道:“大人息怒。昨天晚上肃国王宫的人送您回来的时候,已经交待了,说今天让您好好休息,不用去拜见肃王。” “这……”齐泰坐在床上皱着眉头沉吟了一番,说实话,他现在心里很矛盾,一方面想早点将朝廷的差事办完,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另一方面他又害怕跟肃王说这件事,害怕万一肃王不高兴,直接杀官造反,拿他这个兵部尚书的脑袋祭旗,那可就亏大发了。 “大人,您是不是在为皇命的事情感到忧虑?”那名仆人跟齐泰久了,齐泰的心思他早已经摸了个七七八八,见到齐泰这副为难犹豫的样子,便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向前走了一步,凑到齐泰的耳边,一副鬼鬼祟祟地样子说道。 齐泰微微地点了点头,这个仆人跟了他多久他都记不起来了,一直都是忠心耿耿,深得齐泰的信任,与其说是他的仆人,倒不如说是他的心腹。 而且人老成精,这个老仆人在社会底层待了一辈子,早就练就了一副精妙无比的察言观色,为人处世的本领,对人性和社会的理解很深刻,时常给齐泰出出主意,对齐泰在官场上的帮助很大。 因此,齐泰有了什么要紧的大事也愿意跟他商量,长叹一口气,说道:“我现在可谓是骑虎难下啊,朝廷交代的两件差事,肃国估计一件也不会答应。可我要是不跟肃王说吧,那是属于欺君,我要是跟肃王说吧,那两件事他肯定一件也不会答应,万一要是惹恼了他,那咱们主仆的脑袋祭旗,那可该如何是好?” 齐泰原以为这个仆人听了他的话后也会愁眉苦脸,喟然长叹一番,没想到这个老仆人却是淡淡地一笑,脸上挂出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道:“大人勿忧,小人有一计可保大人万全。” “哦?”齐泰眼睛一亮,这个老仆人已经给他出了不少好主意了,招牌在那放着,这次说不准还真有什么锦囊妙计,脸上顿时浮现出了一副欣喜的表情,焦急地说道:“你有什么办法?快说?” 那名老仆人的脸上立时浮现出明显的得意之色,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凑在齐泰的耳边,笑道:“大人还记不记得不久之前,孙继达指挥使卸任的时候,曾带着他的长子一并来您的府上坐了一会儿。” 孙继达的官位只是一个三品指挥使,最多算是中层干部,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官,这样的人齐泰多半是不会放在心上的,只是他是肃王和庆王的老丈人,属于皇亲国戚,冲着皇家的面子,齐泰才请他们到家里坐了坐,要是一般的指挥使,齐泰估计都懒得理。 这件事太小了,齐泰早就忘到脑后了,经这名老仆人这么一提醒才想起来,但是一时还没有搞懂这件事和他的皇命有什么关系,不禁一脸疑惑地问道:“是有这么个事,那是他老了要退休,按照朝廷的制度,他的位子要有他的儿子来继承,只不过需要到兵部走些手续。他们父子二人办完手续之后,就来到了我的府上聊了一会儿家常,这与本官的差事有什么关系?” 那名仆人似乎并不急于回答,直起身子来,学着戏里的那些军师们的样子,一只手搭在胸前,另一只手负在后面,摇头晃脑地说道:“大人莫急,请老奴细细说来。这个世界上的事情,说复杂也复杂,纷纷扰扰,千头万绪,但是说简单也简单,其实说到底就是人跟人之间的事。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抓住了关键的人,就抓住了关键,事情就可以迎刃而解。就像是扫地时抓住了扫把,任凭地上再脏再乱,只要抓住了扫把,有耐心,就可以一一扫清。” 齐泰的馋虫都已经被他勾起来了,没想到他竟然先摆了一堆大道理,心中当即升起了一股火气,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道:“不要在这里卖关子,说重点。” 那名老仆人微微一笑,知道齐泰只是表面生气,实际上是不会将他这个忠心耿耿地军师怎么样的,道:“此事的关键在于肃王,若是肃王肯答应朝廷的条件,那就万事大吉,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可是依照老奴看来,肃王是不可能答应朝廷的条件的。” 齐泰的耐心被他耗的差不多了,虽说这个人曾经帮了他不少,但说到底还是他们家的奴仆,训斥两句也是天经地义的,没什么大不了,沉着脸,道:“捡要紧的说!本官没工夫听你在这讲废话。” “是。”那名老仆向齐泰深深地作了一揖,随即又站起身来,依旧是自信满满地说道:“肃王是这件事的主要人物,既然他这条路走不通,那大人就只剩下一条路可以走了。” 第二百九十章 买通左右 说完,十分得意地看了他一眼,见齐泰正在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仿佛他再说一句废话,就立即将他大卸八块一样,连忙识趣的恭恭敬敬地说道:“买通左右。” 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齐泰“嘶”地吸了一口气,恍然大悟,道:“你的意思是像王后行贿?” 老仆人重重地点了点头,仍旧是一副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的样子说道:“正是。肃王的大臣和近侍大人千万不可结交,否则就有挖人墙脚的嫌疑,只会遭到肃王的记恨。况且依照老奴看来,那些人也不敢跟大人私下里结交,否则就成了吃里扒外的人,将来肯定会受到肃王的清算。这么一来,大人能买通的只有肃王的家人了,而他的家人中说话分量最重的怕就是孙王后了吧,只要大人买通了她,就相当于是抓住了这件事的另一个关键。虽说她不会劝自己的丈夫答应朝廷的要求,但是关键时刻说不定真的能救大人一命。” 人精啊,真的人精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懂得人情世故,对人性有深刻的见解的人,可比那些只会寻章摘句,写诗作词的文人有用的多了。 “嗯。”齐泰越听越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不住地点头赞叹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这么个老奸巨猾的人给自己出主意,保驾护航,的确可以保证自己少走不少弯路,保证自己不去触碰到暗礁,每天只花个一日三餐和一点点散碎的银子来养这么个人精实在是赚大发了。 齐泰心里别提有多高兴,有多爽了,不过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眼下的困难还有很多,不禁又皱着眉头说道:“你说的有道理,可是本官与孙王后素未谋面,就这么冒冒失失地去行贿,她会要吗?总得有个理由啊。” 那名老仆鸡贼地一笑,道:“理由是可以编出来的,玄机就在孙继达去您府上做客这件事里面。您可以跟孙王后说,您跟孙继达的交情匪浅,他动不动就来您的府上做客,这次听说您来肃国,特意拜托您给他的宝贝女儿捎点东西。这样一来,不就水到渠成了吗?肃国距离京城数千里之遥,孙王后不可能去确认,就算她去确认,一来一回也要好几个月,到时候,大人早就抽身回京啦。” “妙,妙。”齐泰霍地一声从床上站了起来,光着脚在地上一边走一边赞叹道:“此计甚妙,就算孙王后事后知道是假的,她也不会怨恨咱们,谁会怨恨给自己送礼的人呢?”齐泰到底是有一定谋略的人,略微思忖了一番,就将这件事的前后关节都想通了,将那名老仆人想说而没有说的最后一句话给说了出来。 那名老仆人见主人称赞自己的计策,心中也是十分高兴,忙向齐泰作了一揖,道:“大人所言甚是,事不宜迟,老奴这就去街上购买礼物,请大人以孙继达的口吻给孙王后写一封家书,一定要言辞恳切,能彻彻底底打动她,只要能做到这一点,这件事就成了打扮了。” 齐泰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他也认为孙继达的一封家书要远比几件礼物重要,孙云琦已经贵为王后了,还会缺什么?她这一生唯一的遗憾怕就是嫁的太远,不能时常与父母兄弟相见吧,这时候自己要是能送一封家书到她的手里,她怕是会对自己由衷的感激吧。而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候,她的这份感激,说不定还真能救自己一命。 孙继达是个泥腿子兼职大老粗,他的几个儿子也都是武将,没有一个识字的,这一点齐泰是知道的,故而他们孙家写家书,势必要找人代笔,因此单从笔迹上,孙云琦是无法判断这封家书的真伪的。 而自己跟孙继达也认识,也在一起接触过几次,对于他的为人和他说话的口吻也都有一定的了解,相信以自己的才学,伪造一封以假乱真的家书不是什么难事,齐泰心里高兴地蹦蹦直跳,看来上苍还是厚爱自己的,让自己在绝地中抓住了一丝保命的机会。 饶是如此,齐泰仍然不敢大意,这件事关系到他的身家性命,就算是他的心再大,碰到这样的事,也不由自主地小心起来,冲着那名仆人说道:“你现在就去买礼物,皇上给我们的经费很多,你挑贵的买,不要心疼钱。另外,你献计有功,赏你二十两银子,等回了京城,本官就给你。” 那名老仆人喜出望外,连连地向齐泰作揖,道:“多谢大人了,多谢大人。小人一定会把这件差事办好的。”说罢,又向齐泰行了一礼,匆匆地退出门去,到账房那里支了一笔钱,去街上办事去了。 说实话,他为齐泰献计并不是为了钱财,一是出于他对齐泰的忠心,二是他也想表现自己的能力,以获得东家更多的关注,不过给赏钱这种事总是让人高兴的,因此那名老仆的积极性很高,一边在路上走着,一边琢磨着买什么东西。 老仆走后,齐泰摊开信纸,亲自研磨,边研边琢磨说辞,他可是进士出身,写一封家书那简直就是手到擒来,思索完毕之后,立即凝神在纸上规规整整地写下:“云琦吾儿:一别数年,别来无恙乎?吾与汝母甚为思念尔……”等等一番话。 写完之后,仔细展开读了一遍,感觉语气、情感、文采都很满意,不禁微微笑着点了点头,正当他准备工工整整的誊抄一遍时,突然灵机一动,感觉这封家书似乎是哪里有些不对。 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这才恍然大悟。齐泰懊恨地一拍自己的脑袋瓜子,感叹自己差点酿成大错——孙继达是个大老粗,斗大的字不是一筐,怎么可能会弄这样一封文绉绉的家书来?他又没有必要在自己的女儿面前卖弄自己的文采。这封家书一旦交上去,孙王后怕是一眼就会瞧出来那是假的,到时候自己可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想通这个关节之后,齐泰暗叹老天保佑,让自己在最后的时刻想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看来老天爷还是向着自己的,这或许也可以说明,他老人家在冥冥之中还是罩着自己的,看来这一次自己真的能逢凶化吉也说不定。 齐泰长舒一口气,求生的信心又回来了,立即将原来的那封家书撕烂,从新拿出信纸来,琢磨着孙继达的口吻,挥毫写下了一封俗气十足的家书,最重要的就是把原文中的“吾与汝母甚为思念”给变成了“俺和你娘都很想你”,想必这样一来,孙王后就不会再怀疑这封家书是假的了。 过不多时,齐泰派出去的老仆人也回来了,他为了帮助主人讨好孙王后,买了不少好东西,花了不少银子,不过这也没关系,反正可以走朝廷的账目,齐泰不是那种不知道变通的腐儒,在性命攸关的时候,他还是能分得清主次的。 那名仆人是个有心人,专挑了些江南货购买,因为家书上说的是这些礼物都是孙家人托齐大人捎来的,自然不能出现西北的货物。 那些商人们历经千辛万苦将货物从江南运到西北,自然要加上不少价钱,就拿最常见的丝绸为例,京城附近的一匹丝绸大概是六两银子,运到西北之后至少要卖十五两银子,若是从伊犁购买,价格还要贵上许多,因为伊犁距离之前的都城敦煌还要好几千里的路程。 不过,价钱的事不是这个仆人该考虑的事,反正也不是他出钱,他只管将差事办好就行。 齐泰一件一件仔细地检查了礼品,确定没有不合适的东西之后,才将那封早已写好的家书放到怀里,让仆人找了几个小厮挑着礼物径直来到了朱楧的王宫门口。 “什么?齐大人有本宫的家书?”王后孙云琦接到门外的太监的报告后,十分不可思议地问道。 她心里有些激动了,上次父亲寄来家书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自从她与朱楧成亲之后就从来没有离开过肃国,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兄弟,说不想那绝对是假的。 齐泰作为朝廷的钦差大臣出使肃国肯定是人尽皆知的事情,父亲托他稍一封家书过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孙云琦的思乡之情顿时从心底里涌了出来,心里十分迫切的想看看父亲的家书,再次听一听父亲的教导和母亲的唠叨,不过她也知道,她是王后,接见外人肯定要经过朱楧的同意,要不然容易让人传些风言风语,立即挥了挥手中的手帕,对侍立在旁的听薇说道:“快,快去将这件事禀告给王上,请他定夺。” “是,奴婢遵旨。”听薇向孙云琦施了一礼,便立即的跑了出去,去找朱楧禀明此事。她是孙云琦的贴身丫鬟,可以说是从小跟着孙云琦一起长大,对孙云琦的脾气秉性最是了解,知道她是个极其孝顺的人,眼下听人说外面有父母的消息,内心肯定早就急不可耐了,因此跑得也是飞快,不一会儿就回来复命了。 孙云琦见听薇回来,也顾不上什么王后的身份,径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道:“王上怎么说?” 听薇跑得气息都不匀了,喘了两口粗气,才面带喜悦地笑道:“王、王上同意了,他说既然齐泰有岳丈公的家书,那王后岂能不见,他让王后速速接见齐泰。” 孙云琦与朱楧夫妻多年,知道他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肯定不会不同意的,不过听听薇亲口说出来,心里还是难掩兴奋,道:“快,将齐大人宣进来,本宫要亲自接见他。” “是,奴婢遵旨。”殿外的太监向孙云琦鞠了一躬,用十分尖细的声音说道,随后迅速跑了出去,去宣齐泰觐见了。王后身边的人谁都看得出来她对这件事很上心,这个时候要是不机灵点,那纯属往枪口上撞。 齐泰接到通传之后,整了整衣冠,在太监的带领之下,恭恭敬敬地进了王宫,一路上表情严肃,目不斜视,丝毫不敢有一丝轻佻浮躁的态度,因为他知道,他这次进的可是后宫,还是朱楧的正宫王后孙云琦的地方,要是敢露出一些轻浮的神态举止,用不着朱楧杀他,他肯定不能竖着走出这个王宫的大门。 来到孙云琦的寝殿之后,齐泰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久闻王后动静有度,是个雅量高洁的女子,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立即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叩头道:“臣齐泰叩见王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千岁。” 孙云琦右手轻轻地向上一抬,虚扶了一下齐泰,算是还礼,十分温和地笑道:“齐大人快起来吧,不必多礼。来人,赐座。” “臣多谢王后娘娘。”齐泰又跪在地上给孙云琦磕了一个头,然后抬起头来,下意识地向前方看了看,只见王后孙云琦穿着十分华丽的衣服端坐在正座上,显然是对他们这次会面十分重视,只不过,她的前面隔了一层薄薄的轻纱,料想她接见外臣的时候都会挂上。 齐泰不敢多看,低着头,恭恭敬敬地站了起来,然后慢慢地坐到了太监刚刚搬来的座椅上,又向孙云琦拱了拱手,道:“多谢王后娘娘。” 孙云琦的心情明显很不错,贝齿轻咬,丹唇轻启,喉咙里发出清脆欢快的声音,道:“齐大人不必客气,你不远万里给本宫带来家书,让本宫可以再次听闻父母大人的教导,本宫应该谢谢你才对。” 齐泰坐在座位上,十分腼腆的笑了笑,道:“启禀王后,下官与令尊乃是至交。令尊知道下官即将出使肃国,就托下官给王后带了不少礼物,以及家书一封。昨天下官刚来,理应先拜见肃王,因此没能及时告知王后,还请王后恕罪。” 说完,有十分客气的低了下头。 第二百九十一章 拜见王后 “齐大人何出此言?”孙云琦立即伸手将他虚扶了一下,笑道:“齐大人乃是朝廷的使者,又有皇命在身,要与大王谈论公事,来到肃国之后,自然是先要去拜见大王的。本宫又如何会怪你?” “适才齐大人说家父让齐大人带了一封家书,可否让本宫先看看,本宫也是很久没有收到家里来的书信了。” “哦。臣有罪,竟然把这件事忘了。”齐泰立即十分惶恐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将家书从怀里掏出来,恭恭敬敬地双手捧着,交给了孙云琦殿内的太监,随后又向孙云琦拱手说道:“王后可能不知道,令尊已经从指挥使的位置上退下来了。现在的指挥使是王后的大哥接任了,他们前不久刚从兵部办理了手续,办完之后,令尊还带着令兄去下官的寒舍吃了顿粗茶淡饭。看的出来,令尊很高兴,他说打了一辈子仗,卖了一辈子命,终于可以歇歇了。” 太监恭恭敬敬地捧着王后的家书向王后的座位上走去,孙云琦眼睛直直地看着那封家书,这个世界上怕是没有不想家的人吧,没有不想念自己至亲的人吧,见到数年不见的家人来了封书信,不管是谁,内心里都会泛起不小的波澜吧。 不过,孙云琦到底是有涵养的王后,虽然内心很激动,但还是端坐着不动,神态自然地跟齐泰话着家常,道:“是啊,家父自从定远跟随太祖起兵以来,大小上百战,身被十余创。虽然没有显赫的业绩,但也是为了大明朝忠心耿耿地干了一辈子。现在他也六十多岁了,是该歇歇了。我大哥从小就酷爱练武,刀枪棍棒无一不精,一心想在战场上拼出一个功名,相信他是可以干好指挥使这个位置的。” “那是,那是。”齐泰弯着腰,不失时机地恭维道:“令兄孔武有力,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他的武艺下官也见过,在指挥使当中可谓是凤毛麟角。现在天下太平,那些军官后代安稳日子过惯了,武艺难免生疏,很多军户都是一代不如一代,只要王后的娘家是一代更比一代强,为此,先帝和皇上曾经多次下诏表彰,号召大家向孙老先生学习呢。” 他这说的倒是实话,正如朱元璋所认为的那样,孙继达是个很实在的人,他认为既然皇帝给他们时代世袭的权力,他们就应该苦练本事,要不然就是对不起皇帝的恩德,因此,哪怕现在是天下太平,孙家的人也是苦练武艺,从不懈怠。 孙云琦听齐泰夸赞自己的母家心里也是十分高兴,谁也是讲究出身的,夸赞自己的母族就是夸赞自己的出身,微微一笑,十分和气地说道:“多谢齐大人夸奖了。”说罢,太监已经将齐泰从怀里拿出的家书递到了她的跟前,弓着身,轻声说道:“请娘娘过目。” 孙云琦冲那名太监微微地点了点头,伸出玉指来,拿过那封家书,迫不及待地展开来读,由于齐泰在信中写的都是满满的俗语,孙云琦根本就没有想到那封家书是假的。 齐泰也是有女儿的人,他的一个女儿也曾嫁到了远方,虽然说那个年代普遍重男轻女,但是到底是自己的骨血,怎么可能不想呢?齐泰就将自己当成孙继达,将他对自己女儿的思念和嘱咐换成孙继达的口吻说出来,全都写在了纸上,十分有代入感。 孙云琦一下子就被齐泰这个老牌写手给牢牢地抓住了,见到满满的亲情扑面而来,根本就没有怀疑是假的,两行激动的热泪“扑簌、扑簌”地流了下来,掩面而泣,道:“是我不孝,让父母担忧了。” 齐泰见到这种情景知道自己的这一招奏效了,心里十分开心,但是表面上还是装出一副担忧的样子,向孙云琦拱了拱手,说道:“王后切莫悲哀,孙大人知道王后在这里过得很好,心里也很开心,他让下官转告王后,只要王后能跟王爷和和美美的生活下去,他也就没什么可担忧的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这辈子最记挂着自己的永远是自己的爹娘,饶是孙云琦知书达理,举止贤淑,听到齐泰这句话,也控制不住了,眼泪“吧嗒吧嗒”地流的更快了,用手绢掩住嘴,泣不成声。 听薇和吟荷见此情景,立即小跑上前,**着孙云琦的后背说道:“娘娘,您不要这样,老爷也不希望你这样的。他老人家肯定是希望你开开心心的。” 孙云琦抽泣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平复心情,察觉到自己有些失态之后,就用手绢擦了擦脸颊上的泪痕,随后摆了摆手,示意听薇和吟荷让开,然后坐直了身子,又恢复了那副母仪天下的神态,道:“多谢齐大人了。也烦请齐大人回去后禀告家父,就说云琦在这里过得很好,王上对本宫宠爱有加,几位后妃和本宫相处的也很愉快,让他和母亲不必担心。” 齐泰赶忙拱了拱手,正色道:“请娘娘放心,臣一定将娘娘的原话带到,也请娘娘保重身体,不要让二老担心。”随即,像突然间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接着说道:“这次臣出使肃国,孙大人托臣带来了不少礼物,臣将它们都带来了,还请王后娘娘接受。” 孙云琦微微一笑,说句心里话,她十分想念父母,想念娘家的一切,虽然她现在贵为王后,什么都不缺,但是但凡是听到家里面的东西,心里就忍不住痒痒,就算是用不着,留着做个念想也行啊,和颜悦色地说道:“那就有劳齐大人了,把它们都带上来吧。” 齐泰拱了拱手,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张红色的硬纸,递给身旁的太监说道:“这是礼单,请王后娘娘过目。” 孙云琦微笑着摆了摆手,道:“不必了,本宫信得过齐大人。”随即摆了摆手,示意听薇将礼单收起来。 听薇双手放在小腹间,向孙云琦微微地鞠了个躬,然后走到下面从太监的手里接过了礼单。 齐泰冲着门外摆了摆手,声音略微提高了一丝,道:“都抬进来吧,小心点,不要碰坏了。” 门外的几个小厮七手八脚的合力将礼物抬到了大堂内,然后全都弓着身,低着头,徐徐退了出去,连大气都不敢出。 孙云琦见到地上的这一堆礼物,心头略微闪过一丝惊讶,地上大大小小总共有几十个盒子,而且都是精美包装,一看里面的东西就价格不菲,她了解自己的父亲,实打实的苦日子出身,跟着先帝打了一辈子仗才过上了好日子,做了官之后也是十分的节俭,不该花的钱绝对不破费。 他就算是在疼女儿,肯定也不会一下子送这么多东西,这与他一贯的节俭做人的原则是相悖的。 孙云琦也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对人心和人情世故的解析尝尝一针见血,前期帮了朱楧不少忙,使得他在老朱和郭宁妃之间游刃有余,现在虽然专心于相夫教子,但是智商并没有退化,一眼就看出来了这里面肯定有齐泰夹在的私货。 他是想借机贿赂自己。孙云琦一下子就猜出来了,但是她并不想当众说破,一来齐泰辛辛苦苦地跑到肃国来给她送家书,算是对自己有小惠,这个人情怎么着也得念。 二来齐泰是朝廷任命的钦差大臣,是兵部尚书,同时也是先帝任命的顾命大臣,是当今皇上的心腹,自己为了这么点小事,弄得他当众下不来台绝对是得不偿失。 于是,微微笑着看着齐泰说道:“多谢齐大人了,本宫最近有些头晕,就不留齐大人了。” 齐泰见自己目的已经达成了,自然不肯多留,立即跪在地上给孙云琦磕了几个响头,恭敬地说道:“臣告退。” 孙云琦还是保持着她的那副招牌式的微笑,那副母仪天下的仪态似乎就长在了她的身上一样,道:“苏总管,替本宫送送齐大人。” “奴婢遵旨。”王后宫内的太监总管苏公公向王后行了一礼后,慢慢地走到了齐泰跟前,一伸手,道:“齐大人,请吧。” 齐泰缓缓地站了起来,十分客气的向苏总管拱了一下手,道:“有劳。”随即,在苏总管的指引下慢慢地走出了皇宫,回到了他的驿馆。 孙云琦虽然年纪不大,但对人际关系的处理可以说是达到了十分老成的地步,齐泰刚一走,她什么都没有做,而是第一时间将她与齐泰会面的情况差人报告给了朱楧,并且将礼物的事情着重说了一遍。 她可不想让朱楧误会她私自收受别人的贿赂。 朱楧活了两世,只听前来报告的宫女简单地说了一遍,便知道齐泰的用意了,微微笑着跟王后宫里的宫女说道:“你让王后放宽心,寡人了解她的为人。今后齐泰再给她什么东西,你让她尽管收就行了,反正是别人买的,不用花钱,不要白不要。” 那名宫女也被朱楧的话给逗乐了,但是强忍着没有笑出太大声,道:“是。奴婢遵旨。” “还有,你告诉王后,寡人今天晚上要去她那里。” “是。奴婢告退。” 话说齐泰走出王宫后,十分客气的跟前来送他的苏总管道别,然后坐上了轿子,直奔驿馆而去。 回到驿馆之后,齐泰将那名老仆人叫到屋子里,然后关上了房门,对他细细地说了那件事的经过,他想听听这个足智多谋的老仆人的意见。 那名老仆听完齐泰的叙述之后,心里大定,向齐泰一拱手,笑着安慰他道:“请大人放心吧,依照老奴的看法,王后肯定是信了大人了,老奴听说孙家的人为人都很厚道,很实在,是出名的有恩必报。今日大人施恩与她,老奴相信孙王后一定会想办法报答大人的。这样以来,将来若是真有什么不测之祸,她或许真的能救您一命。” 齐泰用右手捋着胡须,十分赞同地点了点头,说道:“本官也是这么想的。眼下我们就该找肃王宣旨了,什么时候去比较好呢?” 老仆的眼睛里射出坚毅的目光,身子向前倾了倾,用不容置喙的口吻说道:“越快越好,迟则生变。万一王后身边有高人,看破了大人的计策,或者是有什么人走漏了风声,那我们就白忙活了。形势将会对我们大大的不利。” 说实话,齐泰心里也赞同速战速决,这个地方目前就是个龙潭虎穴,他现在就好比坐到了一个火药桶上,虽然都有可能被炸的粉身碎骨,他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待了,因为在这里多待一天,就会多一分危险。反正现在有了王后这张底牌,他的心里也不怎么害怕了,就算王后最后没有出手帮自己,那也是天命使然,是天亡我也。 因为这已经是他能做的最大的努力了,纵然没有成功,也没有遗憾了。该面对的总归是要面对,老是这么拖着也不是办法,道:“你说的对,我明天就去求见肃王,向他宣读圣上的旨意。” 古人干什么都讲究个吉利,像这种宣读国书的事情,只要不是太急都会选在上午举行,迎着朝阳宣读旨意,多么吉利。今天上午肯定是没时间了,下午去很明显是轻视肃王,将会对工作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只能等到明天了。 齐泰只能在提心吊胆的待上一天。 晚上的时候,朱楧如约来到了孙云琦的寝宫,见她这里的床帏、窗帘等都是旧的,心里老大心疼,拉着爱妻地手说道:“王后,寡人不是赏赐给你一些布匹锦缎了吗?你怎么还用这些旧的东西?你是寡人的王宫,不用太苦了自己。” 孙云琦心头一甜,女人最想要的就是自己的男人对自己的关心,很明显,孙云琦可以感觉到自己的丈夫很关心她,搀扶着朱楧的胳膊将他慢慢扶到了桌子旁边坐下,笑道:“臣妾多谢王爷挂念了。这些东西还都能用,扔了怪可惜的。我们肃国刚刚经历过大战,各方面的物资都很紧缺,臣妾不想太过于铺张。” 朱楧坐在椅子上,只见孙云琦没有顺势坐下来,而是十分自然地伸出右手,用她那洋葱般的玉指夹住一个茶杯,将它翻过来,坐到桌子上,左手顺势提起茶壶,给朱楧倒了一杯浓茶,随后放下茶壶,双手端起茶杯递到朱楧跟前,微微一笑,丹唇轻启,用清脆柔和的声音说道:“王上,先喝杯茶吧。这是臣妾刚刚命人买来的新鲜茶叶。” 第二百九十二章 齐泰的算盘 朱楧握住她端着茶杯的小手,顿时感到一股光滑和柔软从手上传来,就像是握住了一块羊脂白玉,又像是**住了一匹丝绸,只是王后的手要比后面的两者有温度,一时没有忍住,在王后犹如葱白的食指上捏了一下——这是他最喜欢的调戏王后的方式之一,王后的手指很细长,上面的肉很少,捏一下就是慢慢地骨感质感,贼兮兮地笑道:“是吗?那寡人可要尝尝了,谁都知道,寡人的王后是个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是肃国最有品味的人,她选中的茶叶绝对错不了。” 说罢,端起茶杯来,将它放到嘴边,还没来得及喝,就感觉到一股浓香带着让人舒服的潮湿的气息,从茶杯里直入鼻孔,闻着让人十分舒服,也十分诱人。 朱楧将这杯茶放到嘴边,轻轻地品了一小口,有点烫,但是味道还是很不错的,香浓、柔滑,不像水将茶叶溶解了,反倒像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将水给包裹起来了,那东西香香的,滑滑的,软软的,在嘴里打转,十分地甜口。朱楧咕嘟一声,将茶水咽了进去,赞叹道:“好茶,王后对寡人就是好,知道寡人喜欢这种口味的。” 却见孙云琦听了朱楧的表扬,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开心与满足的微笑,显然心里十分开心,用清脆温和的声音说道:“王上日理万机,都是在为我们姐妹几个还有王儿在打拼,臣妾不会别的,只能让王上过得舒心一点了。” 有了自己的女人这句话,男人再苦再累怕是也心甘情愿了,朱楧伸手搂住孙云琦的纤腰,使劲儿一拉,便将她修长纤瘦的身体拉到了自己的怀里,鼻子凑在她的肩头上,轻轻地一闻,顿感一股清香涌入鼻腔,味道丝毫不比那股茶香差,还带着王后身上特有的清奇,十分陶醉地说道:“有你这句话,寡人再苦再累也值得了,寡人也不会别的,只会倾尽全力挡在你们前面,为你们遮风挡雨。” 孙云琦斜靠在朱楧的身上,十分享受朱楧这份王者之爱,将头埋在他的胸膛里,也是十分陶醉的说道:“谢大王。不管怎么样,臣妾都会支持大王的。王儿也会支持大王的,有臣妾等人在,大王就绝对不会孤单。” 就算是钢铁般的硬汉也抵挡不住这种绕指柔,朱楧感觉自己的心都要化了,如果有肯能,就这样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去后世的加拿大做一个农场主多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用理会这么多的纷争,优哉游哉地过着田园的生活,夫复何求啊。 他双臂紧搂住孙云琦的腰身,似乎想要把她嵌到身体里,孙云琦虽然生了两个孩子,但是她的身材依然保持的很好,腰身很细、很软,一丝赘肉也没有,也很有弹性。朱楧将手伸进去,上下**了几次,光滑如雪,温润如玉,感觉妙不可言,一口咬住了王后的耳朵,放肆的用牙齿咬了几下,咬的王后微微色变,笑道:“王后,寡人认为咱们还是应该多生几个王儿,这样老了之后才会有更多的孙子去抱。” 孙云琦被朱楧咬了咬耳朵,全身像是触电一样,一种酥麻感涌遍全身,身体不自然的有了一些反应,呼吸也略微急促了起来,听到朱楧刚才的话之后,俏脸又不自觉地一片娇红,抿着嘴低头笑道:“臣妾听王爷的。” 这一刻,仿佛是回到了他们刚成亲的那个晚上,孙云琦还是未经世事的姑娘,什么都不懂,什么事都需要朱楧这个老司机带她。 朱楧将自己的爱妻抱起来,轻轻地放在床上,然后慢慢地解开了她的衣衫,看着王后光滑如雪的肌肤,朱楧不禁大咽口水,没想到成亲这么多年了,见到王后全、裸的样子,他还是忍不住地雄心大涨,像一只猛虎一样扑了上去。 在南京城的新婚之夜,他占有孙云琦时多半是出于欲、望,因为那个时候他才是第一次见她,虽然感觉自己的王妃很美丽,但第一次见面就擦除爱情的火花也不现实。 但这一次不同,经过这几年的相处,他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自己的王后,她美丽、大方、知书达礼却不圣母,温柔体贴,将朱楧照顾的无微不至,将后宫打理的井井有条,让朱楧可以放心到外面征战。 他感觉自己已经离不开自己的王后了,这一次在占有她,不光是为了自己的欲、望,还为了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他的目的已经不是让自己的身体爽了,而是让自己的女人幸福、满足,亲身体验着这个过程,亲眼看到她满足之后的表情,这对他来说是最爽的一件事。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朱楧一次又一次地奋力推进着,似乎是在战场上碰到了一块硬骨头,他必须发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击,以图能够彻底打垮敌人。 朱楧喜欢的还是传统体位,因为他是个掌控欲很强的人,这个体位可以让他完美的掌控力度和节奏,用他自己最擅长的方式带给自己的女人快乐。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耕耘,朱楧的额头上已经冒出了丝丝汗珠,若是在以往,心细如发的王后孙云琦见到王爷出汗之后,一定会立即拿出手帕来给他擦拭,但是这次她没有,因为她已经自顾不暇了。 朱楧双手捧着自己爱妻的俏脸,一双虎目直直地盯着她,一言不发地只是在努力的耕耘,耕耘,他看到自己的爱妻额头上也冒汗了,发根处都已经湿了,面部的表情也开始扭曲了,似乎是很痛苦,像是遭受酷刑一般。 但是老司机朱楧知道,她这是在享受,十分地享受,能让自己的老婆如此享受,朱楧身为男人的自豪感瞬间从胸膛内涌出,化作无穷无尽的动力,继续用比之前更大的力量和速度耕耘,耕耘。 终于,一直温柔贤淑,十分注重自己仪态的王后孙云琦也忍不住了,她的意识开始迷乱,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要出窍了,仿佛她的身体每多承受一次大王的撞击,她的灵魂就会远离自己的控制一分。 朱楧感觉到自己爱妻的双臂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后背,她用了很大的力气,之前几乎没有用过这么大的力气,朱楧甚至很纳闷,纤瘦的王后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气。 王后的这个深情的拥抱大大的鼓励了朱楧,让他变得更加疯狂,因为他还想看看自己的王后还能疯狂到什么地步? 孙云琦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意识了,大脑一片空白,仿佛掉进了混沌中去,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朱楧突然感觉到王后放在自己后背上的手变掌为爪,开始狠狠地抓自己,抓的自己一阵生疼,看来后背是被她抓破了。 朱楧没有生气,相反是十分高兴,十分兴奋,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王后已经进入到了最为迷乱的状况,完全已经失控了。 他高兴,他自豪,看着自己的女人那副扭曲到难以置信的表情,听着她的嘴里发出的阵阵不和谐的声音,似是痛苦,似是求饶,但他知道,那是享受,是满足,刺激的他血脉喷张,浑身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朱楧体内的洪荒之力被完全引发了,开始马力全开,一次又一次地向她的女人表达着他炽热而疯狂的爱意。 终于,过了一会儿之后,二人都达到了最为满足的状态。 朱楧没有立即从孙云琦的身上下来,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大战,他也累了,趴在那里休息了好一会儿,孙云琦也没有催促她的丈夫,她知道他累了,需要休息,更为重要的是她已经没有力气催促朱楧了,她似乎更累,除了原地喘息,借此平复她早已紊乱的呼吸之外,似乎什么都不想干。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孙云琦抱紧朱楧的双臂才渐渐地松开,朱楧顺势翻了下来,张开双臂,搂住他的爱妻,用手摸了一下她的脸蛋,帮她擦了擦汗珠,在将她额头上的那几根被汗水打湿了的秀发拨到耳朵后面,温柔地笑道:“王后,感觉怎么样?舒服吗?” 只见孙云琦俏脸一红,像一只害羞地小猫一样钻到朱楧的怀里,笑道:“嗯。多谢大王恩宠。” 朱楧搂着这副柔弱无骨的温香软玉,顿觉浑身舒畅,就想时光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自己永远躺在温柔乡之中,什么千秋霸业,死了之后不过是一抔黄土,还不如活着的时候好好享受生活呢,温柔地笑道:“爱妃,我们明天别起床了,就这么躺一天怎么样?” 孙云琦心头一甜,抿着嘴笑了笑,轻声道:“臣妾固然想跟王爷恩爱一天,只是王上明天是不是该接见齐泰了?他毕竟是朝廷派来的使者,就这么晾在驿站里,也不是个事。” 朱楧冷哼了一声,蹭了蹭身子,将自己的爱妃又搂的紧了一些,一脸胸有成竹的样子,霸气侧漏的说道:“寡人就是要晾他几天,王后你不知道,这上赶着的不是买卖,你要是追的他紧了,他反而轻视你,认为你是个好相与的人,对将来的谈判不利。晾他几天,没什么坏处。” 孙云琦微微一笑,靠在朱楧的胸膛上,道:“臣妾听王爷的,那臣妾明天就做一次祸国殃民的妲己、褒姒。” “那寡人也做一次昏君,从此君王不早朝。” 二人哈哈一笑,又深情地拥吻在一起,久久不肯分开。 第二天,肃国的驿馆之内,齐泰吃完早饭,在仆人的服侍之下整理好了衣冠,最后再盘算了一下说辞,主要意思就是,他只是个传话筒,所有的政策都是皇帝跟方孝孺制定的,他知道的时候已经无可挽回了,千错万错,干活的不错。希望朱楧不要迁怒于他,进而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 老仆见齐泰神态不错,那久违的自信心又回到了他的脸上,心里十分高兴,看来大人这次是有信心化险为夷了,道:“大人,时辰差不多了,赶紧去吧,有了王后那一道保险,想必大人的性命不会有大碍,请大人放心。” 齐泰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最后整了整衣冠,器宇轩昂地说道:“备轿,随本官前去拜见肃王。” “老奴遵命。”那名老仆给齐泰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转身出去,吩咐跟随齐泰而来的杂役们去准备轿子,然后跟随齐泰一起入宫。 没想到到了肃王临时的宫门口,他们一行人却被侍卫挡了驾,侍卫长斜看了齐泰一眼,虎虎生威地说道:“齐大人,实在是不巧。王上昨夜偶感风寒,现在不便见客,您老人家还是请回吧,等王上想召见你的时候,会派人去驿馆找你的。” “病了?”齐泰一脸懵逼的问道,前天不还好好的吗?又是偶感风寒,这年头怎么都流行这病,蒙谁呢?脸上顿时浮现出一丝不快,带着几分质问的语气说道:“本官身负皇命,这你应该知道,耽误了朝廷的大事,你吃罪的起吗?” 他在朝中是兵部尚书,是专门管理这些丘八的,别说是一个小小的侍卫长,那些指挥使,都督签事之类的高级军官也不敢在他面前造次,眼见这个小小的侍卫长如此不给面子,齐泰心中的怒气腾地一声就升了起来,进而官威也跟着见长,不由分说地虎着脸喝道。 没想到这个侍卫长丝毫不给他面子,嘴角不自觉地向上翘了翘,露出了一丝不屑地表情,冷哼了一声道:“齐大人用不着跟在下摆官威,您老人家是兵部尚书,管理的是朝中的大官,咱只是个给王上看门的小卒子,犯不着您老人家用皇命来吓唬。皇上远在天边,不会顾及到咱这个小卒子的死活,可是咱是王上的侍卫,自然惟王上之命是从。刚才宫里传出话来,说王上今日不见客,咱就只能从命,哪怕是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好使,这一点还请齐大人见谅。” 第二百九十三章 朱楧的心思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咱是给肃王卖命的,只听肃王的命令,皇帝的话都不听,更何况你这个什么兵部尚书,所以识趣的趁早离开。 “你……”齐泰气坏了,用手指着那名侍卫长,吹胡子瞪眼,大有找人家单挑的意思。自从他就任兵部尚书以来,所有的大小武将对他都是客客气气的,还没有哪个丘八敢对他这么说话,也难怪他会生气。 这时,还是那名老仆急忙走了过来,拉了拉齐泰的衣襟,对他使了个眼色儿,然后附在他的耳边轻声地说道:“小不忍则乱大谋,还请大人万事以大局为重,三思而后行啊。” 齐泰平时在武官跟前颐气指使惯了,猛然被一个小小的侍卫长呛了一句,愤怒之情久久难以平定,但他到底是经过不少事的人,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丧失了理智,知道如果他跟这个侍卫长干起来了,不仅有损他的官威,还会给肃王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可谓是百害而无一利,最后还是决定向现实妥协,愤怒地一挥衣袖,留下了一句“哼”,便带着一干仆人返回了驿馆。 那名侍卫长看着齐泰等人远去的背影,鼻子里也是发出了一声冷哼声,显然对这位兵部尚书大人并不是很甩,在他们眼里,肃国其实和大明早就不是一个系统了,他们的大王有着自己的一套官员系统,并且玩去掌握着肃国官员的生杀予夺,说到底,他们的命运掌握在肃王手里,并不是皇帝和朝廷手里,他这个兵部尚书算个什么?敢在他们跟前颐气指使? 齐泰碰了一鼻子灰,心里大为不爽,回到驿馆之后,发了老大一顿脾气,搞得奴仆们全都不敢接近他了,后来又开始通过练字来平复心情,但是练来来去都难以使自己心中的滔滔愤怒平定下来,一连写了好几个烂字,最后还是弃笔不练。 朱楧真的和他的老婆孙云琦躺了整整一天,饿了渴了有听薇等人送食物,比叫外卖还方便,这小日子,过得要多滋润就有多滋润。 齐泰则是在驿馆里生了一天的闷气,对比之下过得十分憋屈,但是他害怕夜长梦多,不肯就此罢手,决心第二天的时候,继续闯宫觐见,争取将这糟心的差事办妥,早日离开肃国,这地方,他是一刻也不想待了。 第二天的时候,齐泰又乘坐轿子来到了王宫门口,再一次见到了那个侍卫长,从轿子里走了下来,脸色十分难看的说道:“本官今日要见到肃王,你快进去通报。” 那名侍卫长一听他说这话心里就老大不爽,你说见就一定要见?白了他一眼,同样是没好气的说了一句:“王上今日有要事,今日不能接见大人,请回吧。” 脸上和语气中的傲气十足。 齐泰真的愤怒了,饶是他脾气再好,身为二品大员兵部尚书,接二连三地被这个小校给脸色看也不由得他不动怒,突然从袖子里抽出一卷黄色的圣旨出来,冲着那名小校晃了晃,喝道:“你看看这是什么?本官这是奉旨觐见肃王,商量朝廷大事,只要肃王还认自己是大明的臣子,就应该让本官进去。你一味的阻拦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抗旨,不要朝廷的旨意传达给藩王?想要从中挑拨离间,图谋不轨吗?” 那名侍卫长一听这话就急了,这些读书人也太会给人编排罪名了吧,就这么个破事居然就给说成了图谋不轨,真是够狠的啊,登时就急了,道:“齐大人,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那些个罪名是随便说的吗?” 齐泰没有理会他的态度,仍旧是虎着脸,十分强硬地说道:“难道不对吗?你要不要去刑部、大理寺问问?本官告诉你,本官此次出使肃国,皇上除了圣旨之外,还特赐尚方宝剑,要不要本官拿出来给你开开眼?” 这下子,那名看门的小校彻底怂了,他虽然没有读过什么书,但是戏文还是看了不少的,尚方宝剑的名头那可是听说过的,三品大员说杀就杀,杀他这么个侍卫长,还不是跟捏死一只蚂蚁似的? 虽然,这是在肃国,是肃王的地盘,但是说到底还是大明的疆土,肃王也还是大明的一个藩王,尚方宝剑还是斩的着他的,就算是他被齐泰用尚方宝剑杀了,肃王会为了他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卒子去跟朝廷决裂,去给他报仇?别开玩笑了,他的脑袋值几个钱,他心里还是有数的。 给王上当差要尽忠职守不假,但犯不着把命搭上啊,家里还有娇妻幼子呢,自己要是死了,谁去养活他们?那就成别人的了,于是收起了之前的傲气,讪讪地说道:“齐大人稍等一会儿吧,小人再去给你通报一下。” 齐泰冷哼一声,负着手不再说话,神气十足,官威侧漏。那名小校则转身走向王宫,去跟朱楧请示去了。 过了片刻,那名小校回到了门口,脸上虽然没有了之前的傲气,但是也没有浮现出谄媚之情,不咸不淡地说道:“齐大人请吧,王上在后花园等你。” 齐泰冷哼一声,傲然地负着手,心道这年头果然都是欺软怕硬,就连这一个看门的小校都如此势力,同样也是面无表情地说道:“前面带路。” 那名小校没有答话,转过身去,就带着齐泰向朱楧所在的地方走去。齐泰在路上还在反复盘算着说辞,希望可以以最为缓和的语气说出来,让朱楧能够接受,谁知道到了地方一看彻底傻眼了——朱楧已经喝得酩酊大醉,怀里搂着两个女人,还有两个女人跪在他的脚下给他捶腿。另外有一队舞女穿着暴露的衣服,正在跳各种艳舞,十分地撩人,这种艳舞齐泰在京城也见过,那分明是肃王在那里开的场子里的女人跳的舞。 这哪里是接见朝廷使者的态度啊,分明是昏君啊,昏君。 齐泰登时傻眼了,看着朱楧的这副样子,不知道说什么好,虽然朱楧不是他的君主,但是出于骨子里接受的儒家教育,还是对朱楧的这种行为十分地愤慨,只是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一时呆住了,呆呆地在原地站了很长时间才想起了要给朱楧行礼,随即十分不情愿地跪在地上扣了一个头,大声地说道:“臣齐泰拜见肃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千岁。”语气中明显带着情绪。 朱楧早已喝的迷迷糊糊,大脑被酒精刺激的很兴奋,正在享受着这番莺歌燕舞,美酒佳人时,却感觉自己的耳朵里传来一声带着愤怒和不甘的语气,下意识地抬起他醉眼朦胧的双眼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看,发现齐泰直直地跪在那里,脸上立即换上了一副和颜悦色地表情,道:“是,齐大人啊。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来人,给齐大人看座,再添一副碗筷,寡人要与齐大人一醉方休。” 齐泰见朱楧这个样子,估计也很难听他宣旨了,但是他还是想试一试,今天拖,明天拖,谁知道他拖到哪天才是个头啊,在这里多待一天,就会多一分危险,必须想办法赶紧离开,说不定他喝高了,一个不小心就答应了呢,站起身来,向朱楧一拱手,道:“多谢殿下了。臣有要是向殿下禀告。”说着,从怀里拿出一道圣旨来,恭恭敬敬地双手捧着,十分鸡贼地对朱楧说道:“这是皇上和方孝孺大人拟定的旨意,命臣送给殿下过目。” 朱楧人醉心不醉,听到他的这句话,心里下意识地发出一声冷笑,看来齐泰也是怕死的,这就好办了,最怕来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那这件事还倒是很棘手,他苦思冥想很多天的对策也就难以发挥了,故意装作十分不耐烦地样子,大手一挥,打了个饱嗝,醉醺醺地说道:“哎,齐大人。寡人正在兴头上,你为何非要扫寡人的兴致啊?这件事明天再说吧,现在你就老老实实地坐下来陪寡人喝酒。另外好好欣赏舞曲,这可是你平时见不到的异域风情,当年曹国公李景隆就十分喜欢。寡人相信你也会爱上她们的。” 齐泰一时语塞,愣了老半天才回过神来,他不打算向朱楧屈服,好不容易才进来,今天怎么着也得把这件事办成了,又向朱楧施了一礼,道:“启禀殿下,臣有皇命在身,请殿下体谅,还是请殿下先接旨吧。” 朱楧心头闪过一丝不快,脸上也挂起了一丝微怒,一声酒气地说道:“寡人今天不想谈公事,只想谈风月,齐大人若是想留下来喝酒,寡人会拿出最好的就来招待你。若是谈公事,那就请改天再来吧。”说罢,搂住他心爱的贤妃蓝幼澄狠狠地听了一口,一派昏君的模样。 “殿下,您怎么能为了美色而耽误国事啊。”齐泰见朱楧这副德行,顿感五雷轰顶,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些年声名鹊起的肃王朱楧居然会是这副德性,这不是典型的昏君吗?就这怎么可能打下几千里的国土?应该是被人灭掉才对啊。 谁知朱楧不再理会他,只是一只胳膊搂着黛昱竹,一只胳膊搂着蓝幼澄自顾自地让这两个美人给他斟酒喝,在他身下跪着的阿碧罗和昆莎也是笑嘻嘻地一边给他按摩,一边喂他水果吃。 齐泰见到这种情景,知道自己在这样下去也只能讨个没趣,随即将圣旨收了起来,向朱楧深深地鞠了一躬,道:“臣不打扰殿下了,臣告退。” 朱楧还是没有理会他,只是自顾自地喝酒玩女人,齐泰见状,只能怏怏而退,在太监的引导之下,沿着原路返回了宫门外。 “他走了吗?”朱楧一手搂着一个美人,斜躺在大王座上,看到那名送齐泰的太监又返了回来,醉眼朦胧地说道。 那名太监向朱楧作了一揖,用尖细地声音,十分恭敬地说道:“回禀大王,走了。” 朱楧的鼻腔里发出一声冷哼声,对着伺候自己的四个女子调戏道:“来,来。咱们接着玩,不要让那个人扫了咱们的兴致。今天寡人的兴致很好,你们四个都不要走,寡人今天要挨个收拾你们。” 这番话又引得众女子一番哄笑和打闹,但她们并不是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而是真心希望肃王好的人。 跟随朱楧时间最长的淑妃黛昱竹就满脸担忧地对朱楧说道:“王爷,齐泰毕竟是朝廷的钦差,不接见他真的好吗?” 朱楧右手搂着黛昱竹的小蛮腰,顿感一股柔软光滑涌遍全身,忍不住在上面捏了一把,引得对方一声轻轻地娇呼,坏坏地笑道:“放心吧,你这个小妮子能想到的事情你的王爷会想不到?寡人肯定是要召见他的,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因为他所交代的准备工作还没有做好。 朱楧想到了齐泰今天会闯宫觐见,所以就故意弄出一副荒淫无道的样子给他看,目的就是拖一拖他,让他今天没有办法张口说话,好为自己的准备赢得时间。 这一招也不是他的独创,是他从后来的明熹宗朱由校那里学来的。朱由校喜欢做木匠,这是谁都知道的事,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谁还没有自己的一个个人爱好呢?朱元璋喜欢嫖娼宿妓,明宣宗喜欢斗蛐蛐,不都干的很好吗? 谁规定皇帝每天除了上朝看奏折以外,就只能听那些儒家的大臣讲课,讲鸡汤?他们也是人,有点自己的个人爱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不要影响正常工作就行。 在史书中记载的明朝天启皇帝朱由校就是一个因为个人爱好而影响正常工作的昏君,史书中多次记载,在魏忠贤和东林党掐架的时候,杨涟等人多次入宫找过朱由校,请求朱由校主持公道,当时的朱由校就是在做木匠而不去搭理杨涟等东林党人,最后致使魏忠贤愈加嚣张,而东林党最终一败涂地,为明朝的灭亡埋下了祸根。 第二百九十四章 请齐泰阅兵 其实,这也都是东林党人的污蔑之词,天启皇帝因为做木匠而不接见东林党人是不假,但其原因根本不是因为他昏庸,恰恰相反,是因为他很聪明,不想接见他们。 要知道,以魏忠贤为代表的阉党——也就是帝党,跟江南资本家扶持起来的东林党之间最核心的矛盾是什么?其实也就是一个字:钱。 当时,朝廷和后金连年打仗,孙承宗为了弄出固若金汤的防线连年向朝廷伸手要钱,辽东的军费已经激增到了七百万两,大明国库的老底子都快被掏空了,正是最需要钱的时候,而天启皇帝知道,最近几年年景不好,农民的日子过得并不好,不能再向他们征收赋税了,否则极有可能引起内乱,自己玩死自己。 所以,他选择了向有钱人要钱?谁是有钱人?自然是江南的那些大地主、大资本家、大矿主、大海上走私集团。只不过,自古以来的有钱人都是十分狡猾的,从他们手里弄出钱来,一点都不比拿刀子割他们身上的肉简单。 这些精明的有钱人为了防止皇帝敲他们的竹杠,为了能继续少交税,甚至是不交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那就是扶植党派,打入朝廷内部,进而控制住朝廷,为他们多赚钱,少交税的梦想一路狂开绿灯。 这样以来,东林党这个组织便应运而生了,翻开他们成员的履历就会发现,他们毫无例外的都出生于江南,毫无例外的都与当时的江南大土豪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人甚至家里就是江南的大土豪,比如说钱谦益。 那些大土豪们通过给这些东林士子们投资,帮他们买功名,买关系,买官位,扶植他们上位,他们上位之后,自然是要倾力保护东家的利益,由此,大明朝廷最大的官商勾结的偷税漏税集团形成了,生生吃垮了大明朝。 这个故事,像极了无间道里的韩琛和刘建明,只不过他们都有个很好的结局。 后来,天启皇帝回过味来之后,开始渐渐看清东林党人的真面目,随即开始扶植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对付他们,强迫江南的大地主、大资本家交税,这样以来,以皇帝为后台的魏忠贤等人就和以江南资本家为后台的东林党人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一块钱的矛盾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一百快的矛盾或许会大吵一架,一百万的矛盾动刀子都是有可能的。 魏忠贤和东林党人争夺的何止是一百万,而是整个大明朝廷的税赋,无论斗争多么激烈都不为过。 先是东林党人被搞疼了,开始弹劾魏忠贤二十四条大罪,后来见没什么效果,那些东林的头头们就开始闯宫面圣,希望当面告魏忠贤的状,当面跟天启皇帝朱由校辩论工商税和海关税不可行,他们有这个信心能赢,因为他们还有祖制这个挡箭牌。 而根据史书中的记载分析,天启皇帝朱由校这个人应该是那种心比较大的人,一般的事他都不放在心上,这样的人,往往口才不好,跟人辩论的时候不会沾光,更何况是跟东林党这群职业讼棍? 天启皇帝应该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人,他知道自己说不过这帮专门以骂人为职业的人,就干脆躲着不见面,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实在是躲不过了就以自己正在做木匠没空为借口,将那群人支走,好让魏忠贤可以继续为皇家搞钱。 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些事最后竟然成了指正他是昏君的最有力证据,不能不说命运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东西。这个世界的是非黑白是完全可以颠倒的,只要实力和利益结合在一起,再龌龊的人也能称颂成圣人,再好的人也可以被骂的一无是处。 尤其是古代,篡改历史,颠倒黑白十分的容易,因为古代识字的就那么一小撮人,君主很容易靠官位掌握住这些人为他树立英明伟岸的形象,古代的书籍出版和印刷也很困难,一些人就算有思想也不一定有钱将自己的思想刊印成书,就算是有钱又有思想也不一定有胆量去触碰君王的忌讳,因为有钱的人胆子通常是很小的,尤其是在面对当权者的时候,他们知道,这些当权者一句话就可以拿走他们的全部身家,让他们从地主老财变成彻底的贫农,所以只要他们的脑子没有撞柱子上,他们就不会乱印书,这也是我国的历史看起来千篇一律,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原因。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生活在互联网时代,这个时代是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不管是谁,只要是认识字就可以在网上写东西,而且几乎没有任何成本,因此这个年代的真相没有那么容易被掩盖,我们可以在网上学到很多东西。 齐泰十分郁闷地回到了自己的驿馆,一个外地的藩王,竟然以这种姿态来迎接朝廷的钦差大臣,就算他是皇帝的亲叔叔,那也太过分了,但是这毕竟是在人家的地盘,而且他手里没有一兵一卒,这个时候,就算是肺都气炸了,也得忍着。 齐泰又十分郁闷地过了一天,练字也练不下去,练武也不会,只能干坐着生闷气。 晚上的时候,朱楧留宿在了迪丽娜扎的房间里,对于朱楧今天白天的荒唐举动迪丽娜扎早有耳闻,而且朱楧什么事也不瞒着她,她也知道朱楧在拖延时间,拿了块湿毛巾,给朱楧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笑道:“大王,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老是这么拖着也不是办法。” 朱楧十分惬意地躺在她的腿上,感觉软软的,热热的,好不舒服,再加上此时有一股清淡的体香透进他的鼻孔里,让他更加陶醉与享受,略带一丝醉意地说道:“根据下面的人的报告,明天应该差不多了。你明天可要陪寡人一起去,咱们给那位朝廷的钦差好好的展示一番咱们的实力。” 迪丽娜扎愣了一下,俯身抱着朱楧的头,有点不敢相信的微微笑道:“臣妾也要去吗?这是朝廷的大事,臣妾出面不是很好吧。” 朱楧翻过身来搂住她的细腰,将她扑倒在床上,用鼻尖顶住她的鼻子,十分霸气地说道:“这里是寡人的地盘,寡人带上自己的女人去怎么了?我就不信他齐泰敢说三道四。再说了,明天是向齐泰展示咱们实力的日子,你这个女将军去了,会让咱们的实力更有说服力。” “那臣妾就遵循大王的旨意了,好长时间都不穿戎装了呢。也不知道那套盔甲还合不合身?”迪丽娜扎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但愿这些时间养尊处优的生活没有让她胖太多,那套盔甲还能穿进去。 朱楧坏坏一笑,将她的双手抓起来举过她的头顶,摁在床上,心中的欲望陡然上升,恨不得将身下的这个美女生吞活剥了,道:“你还摸什么摸?你身上哪里长肉了,哪里变瘦了,寡人还能不清楚吗?寡人说你能穿进去就能穿进去。” “大王……”迪丽娜扎俏脸一红,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能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早晨,齐泰在驿馆内刚刚吃过饭,正在愁眉苦脸地琢磨怎么跟肃王说接下来的朝廷大事,那名老仆高高兴兴地跑过来,向齐泰作了一揖,喜道:“恭喜大人,恭喜大人。” 齐泰刚刚用仆人递上来的毛巾擦了擦手,这两天他的心情很不好,看什么事情都不顺眼,看见那名仆人一惊一乍的跑过来,心里不由的升起一股无名之火,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冷冷道:“这两天都是倒霉事,何喜之有啊?” 那名老仆跟了齐泰多年,对这位主子的脾气早就习以为常,并不因此感到不高兴,脸上仍旧挂着笑意,道:“启禀大人,肃王的使者来了,传大人即可觐见。” “哦?”齐泰的脸上终于挂起了一丝笑意,这么多天的阴霾一扫而空,迅速地整了整衣冠,道:“在哪里?” “就在驿馆门口,说肃王传大人速速到王宫觐见,商量国家大事。”那名老仆的喜悦之情始终没有消散,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他为自己高兴,也为他的主人高兴。 去王宫齐泰是不怕的,毕竟王后的那层关系他已经打通了,就算肃王当时有一些过激的举动,想必王后是来得及劝谏的,笑道:“好,你快将使者迎到大堂等待,本官随后就到。” “老奴遵命。” 齐泰随着朱楧的使者来到了朱楧的临时王宫,越往里面走越感觉不对劲,怎么今日王宫的侍卫比平时多很多?难道是冲着自己来的? 想到这里齐泰心里不禁暗暗捏了一把汗,暗道这个王爷不会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吧,不会不顾任何形势,不考虑任何事情就将自己做了吧。 随后转念一想,又放下心来,仔细想了想他这几日和这个王爷的接触,以及之前对这个王爷所作所为的耳闻,断定他是个谋定后动的人,不会干出什么不带脑子的事,更何况,自己只身出使肃国,没有带一兵一卒,他要想杀自己,根本用不了这么大的阵仗。 既来之,则安之。事情到了这个份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谁让自己嘴贱,给皇帝出那个主意呢。 齐泰来到朱楧的正殿,只见这里的侍卫更加密集,而且各个膀大腰圆,目露精光,手背上青筋暴突,看得出来都是高手中的高手。 这些人应该就是肃王的近卫亲军了,齐泰暗暗道,再抬眼看了看肃王,只见他今日没有穿自己的九章衮龙袍,而是穿了一身戎装,手按重剑,腰挎宝弓,英武不凡,肃王的旁边站着一个美貌的妇人。 这个人他也认识,是上次跟随肃王回京城的那个妃子,好像是个异族人,据说是上过战场的,看这样子是真的。只见她也是一身戎装,英姿飒爽,而且各种护具、刀枪的配置位置十分合理,一看就是有过真实战场经验的,不是穿出来摆样子的花瓶。 齐泰心里更加纳闷了,肃王这是唱的那一处啊,国家大事只要他们两个商量就行了,弄这么多士兵和女人过来干什么?给自己壮胆? 他来不及细想,立即走到朱楧的跟前,纳头便拜,道:“臣齐泰拜见肃王,肃王千岁,千千岁。” 朱楧十分爽朗的一笑,伸手虚扶了一下齐泰,道:“齐大人免礼,齐大人是朝廷的兵部尚书,又多次受过先帝的称赞,想必是深谙军旅之人,寡人的封国地处偏远,常年打仗,这军事一事,是重中之重,今日请齐大人前来,是想请齐大人陪寡人去阅兵。寡人也好借此机会,向齐大人讨教一番。” 齐泰愣了一下,原来是想向我炫耀实力啊,也罢,就陪他去看看,顺便也看看这肃国有多少家底,回去之后,也算是给朝廷一个交待,这样以来,就算是差事办不成,罪过也会减轻一点,脸上挤出一丝和蔼地笑容,道:“久闻殿下治军有方,臣仰慕已久,正愁没有机会观摩,现在既然殿下开恩,令臣学习殿下的治军之道,臣焉能不从命?” 朱楧一手提起宝剑,龙行虎步的走下台阶,一身戎装的迪丽娜扎款款地跟在身后,走到齐泰身前,笑道:“既然齐大人这么说,那就事不宜迟,咱们赶紧去吧。来人,给齐大人备马。” 随后,就有一名小校牵过一匹典型的西域良马,通体乌黑,身高马大,器宇不凡,走到齐泰跟前,抱拳行了一个军礼,道:“齐大人,请。” “殿下请。”齐泰向朱楧作了一揖,示意朱楧走在前面,这一点他和耿炳文一样精明,知道不管是什么时候,有一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 “传寡人将令,开拔!”朱楧翻身上马,带着迪丽娜扎缓缓地离开了王宫,其余的人是没有在宫内骑马的资格的,只能老老实实地牵着马跟在朱楧和迪丽娜扎的身后,等出了宫门,才骑到马上跟着朱楧风驰电掣般的疾驰而去。 第二百九十五章 睁眼说瞎话 朱楧在伊犁河谷附近驻扎了十万大军,这些军户携家带口,帮助他将这个战略要地牢牢得控制了起来,他有心向齐泰炫耀自己的实力,好让他知难而退,故而花了很长时间从这些军户当中选出了一批精锐部队让齐泰观摩,之前一直拖着齐泰,就是因为准备工作还没有做好。 在朱元璋活着的时候,朱楧都是隐藏实力,干什么事都是藏着掖着,山丹军马场的军马数量,自己手里的军队数量,自己的封地一年的粮食产粮,都是尽量往少里报,因为害怕老朱打秋风。而且老朱实在是太强了,又占着父亲的名头,对他们这些藩王来说可谓是碾压一切的存在,不管他怎么秀肌肉,老朱也不会害怕,反而会给自己招来祸患。最后,朱元璋虽然十分彪悍,但对自己的儿子们是出奇的好的,因此只要自己不去谋反,那不管怎么样,老朱都不会削自己的封地,也就没有必要秀实力。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朱允炆派齐泰过来,明显就是找事的,虽然他现在的实力比自己强,但自己也不是他可以随意揉捏的软柿子,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向他展示自己的实力了,要让对方知难而退,就算是削藩,也不先从自己这里下手,先让他和别人搞起来,自己在见机行事。 人永远都是欺软怕硬的,钱财和大腿不能乱露,但是锋芒却不能不露。 朱楧带着众人来到了伊犁城西边的演武场,伊犁三面环山,只有西面是开阔的平原,因此演武场也就设在这个地方,毕竟数万大军的展开还是需要一定的空间的。 这次演武,是肃王朱楧特地部署的,意在震慑敌对势力,对这一点,肃国的大小将校都心知肚明,因此都拿出了自己十二分的精气神,好让大王看到,在肃国的关键时刻,他们广大军士都是跟大王站在一起的。 齐泰跟在朱楧后面,缓缓地来到了演武场,粗粗地洒了一眼底下的军士,心里就打起了鼓,他是兵部尚书,也可以说是练兵用兵的行家,行家只要漫不经心地看上一眼,就知道对方的军队有没有货,只见这些军士基本上都是身材魁梧,面色红润,显然一直以来,吃的都很好。 这些军士基本上都是皮肤黝黑,一看就是常年在太阳底下暴晒的结果,他们手背上的青筋全都鼓了起来,手掌上全都是厚厚的老茧,看的出来,练得都是真功夫,不是花拳绣腿的假把式。 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每个人的目光都十分坚毅,十分地纯粹,似乎只想着将冲上来的敌人撕个粉碎,其他的事都不会考虑一样。 齐泰见此情景,心里暗暗惊讶,久闻肃王治军有方,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他手下的军士,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来说,都达到了很好的状态,可以说,比起天子的上十二卫来,也丝毫不遑多让。 看来肃王是很有底气的,怪不得敢当众戏弄他这个钦差大臣。 朱楧坐到了大将台上面,斜靠着太师椅,十分威严的问道:“都准备好了吗?” 此次阅兵的总指挥左将军瞿能立即站出来,向朱楧抱拳行了一个军礼,喝道:“启禀殿下,一切准备就绪,随时可以开始。” “那就开始吧,都给寡人拿出看家的本事来,让齐大人指点指点。”朱楧仍旧是斜靠在大王座上,漫不经心的说道,似乎这么大的事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一样。 “末将领命!”瞿能又向朱楧行了一个军礼,随即转过头去,冲着台下的大明将士一挥手下的令旗,示意他们开始演武。 朱楧按照兵种,将此次演武分成了步兵、骑兵、火器兵三个部分,首先登场的是步兵,步兵要演练两个项目,第一个是刀枪等近身搏斗的项目,不仅要进退自如,还要注意阵法。 这一点,肃国的士兵们早就已经烂熟于心,他们参加了数次大战,基本上每次都是以步兵为主,对于刀盾、长枪、弓箭等步兵的站位和配合早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一排排方阵演练下来,只见他们配合的天衣无缝,进退自如,仿佛是一道人墙一样,在碾压着前面的一切,挡着立碎。 “杀,杀,杀。”朱楧听着下面震耳欲聋、可以动摇山川的喊杀声,心里颇为满意,他想这个世界上,怕是没有那一只军队可以做成这样了吧。 不禁骄傲地用手指着下面的军阵,微微笑着对齐泰说道:“齐大人,寡人的军队如何啊?请齐大人指点。” 齐泰也被朱楧军队的气势震惊了,他所惊讶的不是他们的装备,也不是他们的高大威猛的身材,而是他们那种一往无前,有我无敌的气势,这样的气势不是训练出来的,而是在一次次地胜利中陶冶出来的,京城的天子十二卫论装备和训练丝毫不比这些人差,但就是没有他们那种嗜血的气势,那些人承平已久了,真要是打起来,还真不知道能不能打过这些常年在刀口上舔血的边防军。 “真乃虎狼之师,久闻殿下治军有方,果然是名不虚传啊,臣回到京师之后,一定会将殿下在西北的政绩报告给皇上,请皇上大大的褒奖殿下。”齐泰冲朱楧拱了拱手,笑呵呵地恭维道。 朱楧斜靠在大王座上,依旧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笑道:“那就多谢齐大人了。” 步军演练结束之后,就是火器营了。火器是朱楧精心打造的部队,现在已经改名为神机营,授权李勉和盛庸全权训练。二人自从领受任命之后,每天都是加班加点的训练,军士们的操作技术与日俱增,神机营考核的标准也在不断地提高。 由于研发出了火绳枪,肃军之前的火铳已经被渐渐淘汰,现在单兵用的铳除了抬枪以外,都换成了火绳枪。 肃军先是演练了一遍大炮的射击,朱楧在大炮这个领域还没有取得技术上的突破,所用的火器和战术与一般的明军无二,因此齐泰并不怎么关心。他关心的是肃国的那件新式武器——火绳枪。 大炮发完之后,接下来就是火绳枪兵的发威时间了,对于火绳枪士兵的考核标准,朱楧也懒得费心,直接照抄了戚继光的办法,即在八十步外立一个五尺高、二尺宽的靶子,鸟铳手只需要三发一中,十发七中就可以评定为精良。 “预备!”随意发令官将手里的令旗高高举起,第一排的火绳枪士兵全都举起了手里的火枪。 齐泰的精神立即被调动了起来,站的直直地,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死死地盯着前方,虽然枪声还没有响,但是他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火绳枪的不简单,不说别的,单说它的射程竟然已经达到了令人恐怖的八十步,这个距离已经比弓箭还要远了。而现在朝廷用的火铳,射程只有区区二十步,跟火绳枪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说他们是玩具也不为过。 况且,朝廷现在用的火铳操作流程都十分复杂,并且需要两个人才能操作,一个人用手握着铳,将它固定住,另一个去枪口的部位点火,不仅浪费兵力,而且浪费时间。这也就是朱元璋的部队为什么只配备百分之十的火铳兵的原因,要是多了的话,不仅不会增加部队的战斗力,反而会使部队变得十分脆弱,一冲就被冲散。 齐泰可以肯定,这样的火铳在战场上要是遇到了火绳枪只有被吊打的份,因此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想要看清楚这个火绳枪的威力,就算不能将他们搞到手,将它们的性能向朱允炆介绍一下,好歹也说明自己干活了,不是浪费了国家的资源白跑了一趟。 “放!”随着发令官的一声令下,空旷的演武场上传来几声“嘭”“嘭”“嘭”地巨大响声,第一排火枪兵手里握着的火枪上全都冒出了一股白烟,看得出来,他们都成功了,没有一枪浪费。 八十步以外的一排靶子,有一多半被打倒了,这个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第二队,快!”发令官又一挥令旗高声命令道。 这时候的火枪射速都很低,在具体的战术上,自然要采取三段击的方式,第一队的火绳枪士兵立即退回去装弹,第二排的士兵则迅速填了上来,“嘭”“嘭”“嘭”地几声就将剩下的靶子全打倒了。 可能是知道肃王今天让他们演武的目的,为了能给自己的王上在谈判桌上加分,这些士兵开枪的时候精神都特别集中,只用了两排兵就将八十步以外的靶子全都打倒了,第三排兵还没有上呢。 “哈哈哈哈!”朱楧高兴地开怀大笑,这个结果令他很意外,太尼玛给寡人长脸了,晚上一定要给这排火枪兵加鸡腿,道:“这就是火绳枪,齐大人以为如何啊?” 齐泰早已经被这件利器震惊了,心里暗暗称奇,心道肃王真是心思机巧,居然能弄出这么件大杀器,当年诸葛孔明靠着连弩打的优势魏军不敢出营,今后若是肃王有不轨之心,这犀利的火绳枪将会对朝廷的军队造成极大的威胁,笑道:“殿下果然是精于巧思,臣这次是开眼了,其实啊,不光是臣,就连……” “多谢齐大人褒奖了。”朱楧知道他接下来想说什么,立即一挥手打断了他的话,脸上挂起一副十分痛心惋惜的表情,道:“这个技术是一个世外高人赠送给寡人的,寡人在他的面前以父皇的名义立过重誓,不可将此项技术泄露出去,否则就会造成天下大乱,罪孽深重。可惜啊,可惜,寡人要不是立下了这么个重誓,就将他献给朝廷了,能加强我大明朝的军队力量,寡人也算是有功劳的。” 说罢,连连摇头,长吁短叹,大有一副痛不欲生,痛彻心扉之意。 在旁边侍立的齐泰见到朱楧这副情景心里不禁一阵阵冷笑,这话骗三岁小孩子都没人信,不过他能说什么呢?朱楧就是明摆着睁着眼睛说瞎话,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他能怎么样呢?当众拆穿他这低级的骗术,让他下不来台?到时候,别说王后不在这里,就算是在这里也救不了他。 自作孽,不可活。 齐泰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是不会作死的,只能装出一副呆傻的样子,顺着朱楧的话向下说道:“呵呵,殿下言而有信,真乃是君子啊。” 转眼间,火器营的演练也结束了,最后的表现该是肃国的骑兵营了,马匹是古代最重要的交通工具,有马的士兵跟没马的士兵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人家有马,想打你的时候追上去就打,等你想打人家的时候,人家早就一溜烟儿跑没影了。 朱楧有以山丹军马场为代表的各大军马场生产的良马,早已经组建了强大的骑兵,共计十万人,这次是有心炫耀,故而将马队的表演放到最后,对齐泰笑道:“接下来就是寡人的那些不入流的骑士了,还请齐大人好好指点指点。” 齐泰早就看见了那群成群结队的骑兵,那些骑兵胯下的战马高大威猛,每个人都全身披挂,手中拿着一根长槊,腰间挎着横刀,威猛无比,要是在平原作战,凭借着刚才火器兵的配合,估计没有那一支军队可以抵挡的住他们的一波冲锋,不仅暗暗赞叹:肃王的翅膀硬了,朝廷必须要小心应对才行。 朱楧看着齐泰的表情,知道他的计策起到了作用,心里很是得意,这时突然心血来潮,扭头对侍立在旁边的迪丽娜扎笑道:“爱妃,你多久没有练习过弓马了?” 迪丽娜扎一愣,她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人,对马匹有着特殊的爱好,只是跟了朱楧之后,所学习的大多是宫廷礼仪,很少骑马射箭了,笑道:“大王,臣妾有一段日子没有正经练过骑射了。” 第二百九十六章 齐泰宣旨 “那你就下去玩玩吧,好让齐大人指点指点。”朱楧将大手放在她的背后,轻轻地向前推了一把,十分随意地笑道。 迪丽娜扎知道朱楧的心思,就是想让齐泰看看他们肃国的女子都如此彪悍,更何况是男子,好让他和朝廷知难而退,两家可以和睦相处,更何况她也很久没有碰过马匹弓箭了,这使得她这个从小生活在马背上的人难免有些技痒,于是学着军士的样子,向朱楧行了一个军礼,慨然道:“臣遵旨!” 说罢,像即将出征的大将一样,将后面的披风一甩,大步流星地走下了大将台,对身边的小校喝道:“牵马过来!” “遵命!”小校向迪丽娜扎行了一个军礼,随后转过身去将她的马匹高头大马牵了过来。 迪丽娜扎不由分说地翻身上马,一拉缰绳,双腿一夹马肚,清喝道:“驾!”随即跃马驰入了演武场。 她是王妃,在演武场中自然不用顾忌什么纪律、将令,不待领头的指挥官发令,便掏出弓箭来,骑在奔驰如飞的骏马上,扯开硬弓,搭上利箭,瞄准远处的靶子,大喝一声:“走!” 正中红心。 “好!”“好!”“好!”这一箭的难度很大,故而引得三军的将士一齐喝彩,不是因为她是王妃而拍马屁,而是由衷的喝彩。 迪丽娜扎夺得了开门红,信心倍增,又“嗖”“嗖”“嗖”地连射三箭,每一箭都正中红心,这下子更是赢得了众位军士山呼海啸般的喝彩。 “哈哈哈。”朱楧乐得抚掌大笑,本来只是想让她去玩一玩儿,没想到她真是宝刀未老,连连射出了这么骄人的成绩,真是给寡人长脸啊,道:“齐大人,贱内的本领如何啊?” 齐泰讪讪一笑,迪丽娜扎的箭法如何他并不关心,一个女人而已,最多是肃王的宠爱之物,给他的脸上添些光彩,对国家大事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一脸和善地应付道:“好,好。王妃真是女中豪杰啊。” 接下来,就是肃国所有骑士的演练了,他们将奔袭、骑射、砍杀等绝活发挥的淋漓尽致,使得朱楧大为满意,寡人花大价钱打造的骑兵部队果然非同小可,这一下子可以让那些觊觎肃国的人彻底死心了吧。 在一旁的齐泰也看的暗暗心惊,刚才的火器演练已经是他很震惊了,现在这些来去如风,势如雷霆的骑兵奔跑起来更加炫人耳目,这绝对是一股难以抗衡的力量,肃王真是了不起啊,短短几年的时间,竟然将一个原本不起眼的藩国建设成了这个样子。 朱楧看着齐泰惊讶、担忧、紧张的表情,心里也是暗爽了一把,故意笑咪嘻嘻地问道:“齐大人,寡人的士兵怎么样啊?寡人想听到齐大人的评价。” 齐泰面色十分沉重地点了点头,倒不是刻意恭维朱楧,而是由衷地赞叹道:“真乃虎狼之师。” 朱楧嘴角轻轻向上一扬,脸上挂起了一丝得意地微笑,道:“齐大人过奖了,寡人地处边陲,身负尊王攘夷的责任,那是一日也不敢懈怠。近来西边的撒马尔罕对我大明的敌意越来越明显,他们可是西部强国,实力要远比回鹘强大的多。一旦他向我们大明挑战,那我肃国肯定是首当其冲。因此,寡人更是日夜卧薪尝胆,整军经武,努力将我肃军打造成世界上一流的军队,将来若是外敌敢来侵犯,定然叫他又去无回。” 齐泰的脸上挂起了很敷衍的微笑,他知道朱楧说的这个外敌,既可以指帖木儿帝国,也可以指别人,讪讪笑道:“殿下真乃是公忠体国之人,臣回京之后一定会奏明圣上,圣上一定会对殿下大加褒奖。” “多谢了。”朱楧淡淡地说道,随即转过头去看迪丽娜扎等人射猎,不再跟齐泰答话,心里藏满了心事,但脸上丝毫没有表露出来。 演武结束之后,朱楧便带着迪丽娜扎和齐泰一干人等去了他在伊犁新建的一座粮仓去视察,炫耀完武力,自然要炫耀粮草储存量,毕竟兵马钱粮是分不开的,没了粮草,再多的兵也是白搭。 朱楧命令监管粮草的小吏打开仓库的大门,一股粮食的香味扑面而来,北方主要种植的是小麦,故而众人闻到的是一阵阵麦香。 朱楧十分得意,指着堆积的犹如小山般的粮草对齐泰笑道:“齐大人,我肃国的粮草如何啊?” 齐泰感觉自己在被朱楧侮辱,但问题是,他被侮辱了还没有办法,他又不敢跟朱楧发飙,只能讪讪地,皮笑肉不笑地对朱楧笑道:“真是积粮如山啊,殿下真是富有。早就听闻殿下屯田是一把好手,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朱楧哈哈一笑,带着万分地豪迈大喊道:“齐大人果然是寡人的知音啊。世人都认为寡人打仗厉害,其实他们不知道,寡人不想打仗,那些仗都是不得不打的,人家都欺负到你的头上了,你还能不还手吗?寡人最擅长做的就是屯田,给我大明多打粮食,寡人也擅长做这个,请齐大人回去之后向皇上禀明,父皇在世时,寡人承诺的三百万石粮食每年都一分不少的交给朝廷,而今父皇不在了,寡人仍然会给朝廷每年三百万石粮食,一粒也不会少,而且时代不绝。” 朱楧早就托锦衣卫打听出了朝廷想要用粮食来交换他的机密技术的事情,故而先用这句话噎住齐泰,让他知道,寡人是不缺粮食的,想要技术的事情免谈。 齐泰也是久经官场的老油条,如何不知道朱楧的算盘,不过这个时候,他也只能笑呵呵地陪着朱楧装逼,道:“殿下心系朝廷,如此忠心,令臣感动莫名啊。” 朱楧微微一笑,一把拉住齐泰的手,笑道:“知我者,齐大人也。走吧,今天晚上别回驿馆了,寡人已经在王宫设好了酒宴,今天要好好的招待齐大人。” 齐泰的使命还没有完成,自然也不想回去,天知道自己回去之后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再见到朱楧,立即向朱楧一拱手,恭敬的笑道:“臣多谢殿下了,今晚又要去叨扰了。” 朱楧的脸上挂起了一副和善地笑容,没有说话,转身上马,带着一干人等返回到了王宫。 在王宫的正殿上,朱楧传令设宴,但他没有急着入席,而是跑到后宫孙云琦的房间内,一把拉住爱妻的手,道:“王后吃饭了吗?寡人请你吃好吃的。” 孙云琦本来在看书,听到朱楧的这句话后,愣了一下,随后将书放下,盈盈地走到朱楧跟前,笑道:“王上要请臣妾吃什么?怎么之前一点消息都没有透露。” 朱楧见她一脸欣喜,心中也高兴,笑道:“今晚寡人在正殿设宴款待齐泰,王后也一齐去吧。” 只见孙云琦微微笑着摇了摇头,款款地说道:“那还是算了。王上招待齐泰,必定有我肃国的文武大臣相陪,臣妾是后宫人,不宜现身。” 来自后世的朱楧对这个其实没有多少所谓,不就是带着自己的女人跟手下的兄弟们一起吃个饭吗?哪有那么多讲究,只是孙云琦自小受传统教育,不喜欢抛头露面,在她跟肃王成亲之前,她的父亲也曾经再三叮嘱她,要她不要干预肃国的行政,以免被人说闲话。 因此,朱楧接连劝了好几次,孙云琦执意不肯,只能作罢,换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笑道:“那这样吧,寡人在正殿的后堂给王后单摆一桌,王后在那吃吧。寡人和他们吃的差不多了,也好就近陪王后。” “这……”孙云琦一脸茫然,不知道朱楧这是唱的哪一出,想要临幸她的话,吃完酒席回到后宫就可以了,何必非要她去正殿的后堂吃东西,不过她也知道,她的丈夫心思机巧,常常有惊人之举,因此也不再违抗,盈盈笑道:“好,臣妾听王上的,待臣妾收拾一下,这便和王上前去。” 朱楧微微一笑,径直地走到一个椅子边上,十分随意地坐了下来,笑道:“快些,寡人等你。” 朱楧将孙云琦安排在正殿后堂之后,就直径地来到了前殿,只见这时各种酒席已经摆上来了,只是下面的人没有等到他不敢开动,笑着坐到了大王座上,举起酒杯道:“今日是给齐泰大人设立的私人宴会,大家不必拘谨,来,来,来。咱们一起敬齐大人一杯。” “敬齐大人,敬齐大人。”肃国的官员们频频举起酒杯,向齐泰致意。 “不敢当,不敢当。”齐泰立即十分客气地向朱楧作揖,然后端着酒杯向其他人致意,最后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朱楧和众人的兴致也都被调动了起来,于是趁机问齐泰道:“齐大人乃是朝廷的钦差,此番来我们肃国,想必是皇上有所旨意,今天大家兴致都很高,齐大人就在这里宣旨吧。” 终于等到这个时候了,齐泰的心里早就将说辞盘算了很多遍了,见此情景,立即站起身,向朱楧恭恭敬敬地作了一揖,道:“启禀殿下,前不久皇上和方孝孺黄子澄等人经过商定认为殿下的国家地处西北,土地比不上江南肥沃,每年给朝廷三百万石粮食压力实在是有点太大了,而殿下所发明的罐头和火绳枪这样的利器又是朝廷所需要的,故而想与殿下商量商量,每年减少一部分粮食的供给量,请殿下将这两件利器的研制方法告诉朝廷。” “哈哈哈,原来是这么个事啊。”朱楧开怀一笑,将酒杯轻轻地放在桌子上,道:“这件事不难办,只是寡人之前跟齐大人说了,传给我这些利器的人是一个世外高人,寡人曾和他有言在先,不可将此利器转授别人。不过现在既然皇上有命,寡人去跟那位高人商量商量,想必他也可以理解。只是这尚需费一些时日。” 齐泰愣了一下,没想到事情进行地如此顺利,他怎么着也觉得肃王得跟他扯皮一番,没想到这么他却这么痛快地答应了,意外之中也有些惊喜,趁着酒劲儿趁热打铁地说道:“启禀殿下,皇上还有另一道旨意。” 朱楧猜着可能是那一道改封的旨意,心里闪过一丝不快,但面上还是若无其事地笑道:“你说吧,是什么事。” 开弓没有回头箭,到了这个份上,齐泰已经没有退缩的余地了,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了,好在现在是在王宫,肃王想杀自己也不是当下就能解决的事,王后就在宫内,说不定到时候可以就自己的一命,向朱楧拱着手,严肃地说道:“启禀王上,皇上和方孝孺还议定,王上在西北惨淡经营,劳苦功高,应该重重有赏。现决定将肃王改封为吴王,就藩苏州,这是先帝称帝前的王号,可谓是莫大的殊荣,苏州又是人间天堂,殿下可以在那里好好的享受人间之福。”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是亲耳听到齐泰将这句话说出来,朱楧还是气得脸色铁青,好一个享受人间之福,当年寡人刚刚来西北的时候,这里简直就是鸟不拉屎的荒漠,可是寡人并没有气馁,而是带着众位军户惨淡经营,好不容易才解决了粮食的问题,这个时候,又碰上哈密、沙洲等西藩部落联兵进犯,寡人以自己为诱饵,置之死地而后生,凭借着将士的奋勇、后世的见识以及不错的运气才打退他们,这个时候朝廷在哪? 后来与回鹘争夺哈密,寡人可以说是费尽心机,坑蒙拐骗,出卖色相才把哈密争取过来,这个时候朝廷在哪? 最后,在吐鲁番城下与十五万回鹘大军交战,那一战可谓是打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攻守形势几次变更,寡人手下的大将死了很多人,寡人自己也差点交待在吐鲁番城下。战争打的很惨烈,写的很详细,还被读者骂水,编辑虎牙也不给推荐,差点没坚持下来。那个时候,朝廷在哪? 第二百九十六章 把他拉出去...... 寡人经过了这么多惨痛的努力才走到今天,才有现在的肃国,才创下如此局面,你现在就凭朝廷的一句话就想收回去?凭什么?天底下哪里会有这么便宜的事?齐泰的心眼儿真是多啊,这里面肯定有你的事,你居然都推给了皇帝和方孝孺,还说是为寡人好,真是岂有此理? 要知道,肃国的高官们都不是傻子,听完齐泰的话之后,全都傻了眼了,这件事不用细想,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肃王不可能答应,先不说现在的肃国已经占地数千里,人口七八百万,单单说国王和藩王的地位能一样吗?与人为奴,就算是吃的再好,喝的再好,哪比得上自在为王?当即扔下筷子,纷纷大叫道:“不可,万万不可!” 一些脾气比较急的武将甚至唰地一声站了起来,指着齐泰的鼻子骂道:“齐大人,俺们好吃好喝的招待你,你怎么想出这么个主意祸害我家大王?” 齐泰一看群情汹汹,气势立即矮了三分,有抬眼看了看朱楧铁青的脸上,心里大叫不好,没想到肃国的文武官员对他们的大王如此崇拜,看来肃王的威望真的是如日中天啊,朝廷的这个措施真的很不长脑子,更可恨的是还要连累自己。 齐泰低着头不敢说话,此时却听到了不只是谁起的头,大声地喊道:“吃大王的饭,穿大王的衣。为大王效命!” “吃大王的饭,穿大王的衣。为大王效命!”“吃大王的饭,穿大王的衣。为大王效命!”“吃大王的饭,穿大王的衣。为大王效命!” 那个口号已经响起,群臣便纷纷附和,没多久,殿内的所有人都举着拳头高喊起了这个口号,丝毫不拿皇帝的圣旨当回事,他们犹如宗教徒一般狂热,如疯如魔,如痴如醉。 过了良久,朱楧才铁青着脸从大王座上慢慢地站了起来,手按重剑,虎目环视,威严的扫向群臣,立时压住了群臣的呼喊声,让现场的气氛顿时凝固起来,变得十分压抑,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说道:“此乃牢笼手段,施之别人则可,施之寡人则不可。” 齐泰登时就懵了,不说别的,单说朱楧的这句话已经算是大逆不道了,他原本以为朱楧就算是拒绝也会找一大堆借口,没想到他拒绝的如此直截了当,丝毫不加掩饰。 要知道,所谓的找借口,装忠臣都只是实力弱小的人干的事,现在朱楧的实力已经很强大了,没有必要在带上这个伪善的面具,因此直截了当的告诉齐泰,老子不接受,你爱怎样就怎样。 齐泰额头上渗出了一滴滴小小的汗珠,现场的气氛压抑地他几乎不能呼吸,他心里直骂娘,暗恨方孝孺这个书呆子居然想出这么个馊主意坑自己,他有心结束会谈,甚至是告诉肃王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老子不管了,但他不能这么做,因为他是朝廷的钦差,这么做的话完全就是渎职行为,回去之后,就算是朱允炆不杀他,他的政、治生命也肯定会就此终结,对于热衷于权力的齐泰来说,这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这个时候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了,好歹劝一劝,就算是不成功,回到朝廷之后也有话说,不至于让人拿住把柄,偷偷地抬眼看了看朱楧,小心翼翼地说道:“殿下,此事还请殿下……” “不必再说了!”朱楧突然大喝一声,声如雷霆,立时打断了齐泰的话,脸上挂着寒霜,手上的青筋暴突,胸膛一起一伏,显然是气坏了,虎目向下一扫,眼神中带着火辣与恶毒,大骂道:“奸臣!一定是你们这些奸臣在皇上面前离间我们骨肉亲情!来人,把他给我……” 话还没有说话,一众武将呼啦一声便拥了上来,三下两下就摁住了齐泰,按照肃国的规矩,武将进入王宫之前是不能带兵刃的,不过就算是如此,他们对付齐泰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还是手到擒来的。 齐泰吓得面无人色,魂飞天外,暗道难不成今天的小命就交待在这里了?正想要大声辩解,却听得此时一阵清凉的呼喊声从后殿内传来,道:“王上,不可。请住手!” 这声音很熟悉,此时的齐泰听起来感觉就像是天外之音一般,下意识地抬眼一看,顿时松了一口气,是孙王后。 话说孙云琦在后殿用膳,本来吃的好好的,只是将王上喜欢的烤鸭多留了一点,希望能跟他一起吃,可是吃着吃着隐隐约约地就听见了前殿的谈话,听到齐泰令肃王改封的消息之后,不仅暗暗地为王上担忧,同时她也知道肃王的脾气,无论如何他是不肯答应这个条件的,所以就示意所有人禁声,留神凝听着殿外的局势,生怕王上一时冲动做出什么事情来,让整个局面失控。 果然,不一会儿她就听到了殿内的大臣们发情似的呼喊声,又听到了王上的暴喝,立即意识到局势已经失控了,此时她再也顾不上什么后宫不能干政的规矩,立即跑了出来阻止朱楧,生怕他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孙云琦不顾王后母仪天下的仪态,三步两步的跑到朱楧跟前,慌忙跪到地上,哭着劝谏道:“王上,请三思,齐大人不能杀。他是朝廷的钦差啊,杀了他就没有回头路了,请王上为臣妾和王儿考虑。” 朱楧面部表情地看了孙云琦一眼,淡淡地说道:“你怎么来了?这里是前殿,不是你这个王后该来的,赶紧给寡人回去。” 不想一向乖巧听话,视丈夫比天大的孙云琦竟然跪在地上一动不动,仍然抱着朱楧的腿哭泣道:“王上不可意气用事,请王后收回成命,否则臣妾将长跪不起。” 朱楧的脸上顿时显露出一丝讶异的神色,用不可思议地眼神看着孙云琦,语气中带着一丝微怒,道:“你这可是后宫干政,你知道吗?” “臣妾知道,臣妾不该出来干预国家大事,但是臣妾一片诚心全都是为了王上,今日就是拼了王后之位不要,去冷宫之中度过余生,也要劝王上收回成命。”说罢,竟抱着朱楧的大腿呜呜地哭了起来,神态和语气都甚是哀婉真诚,闻着无不落泪。 其实,肃国的官员们头脑清醒的也大有人在,他们知道这个齐泰不能杀,最起码现在不能杀,杀了就是造反,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朝廷是肯定会派大军来讨伐肃国的,否则朝廷还有什么威仪,天下的人心也会向着朝廷。 更为重要的是,位于肃国西边的帖木儿帝国最近活动频繁,已经打败了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正在谋划着东征大明,他若东征,肃国必将首当其冲,这个时候前有横扫中亚的帖木儿帝国,后有朝廷的百万大军,肃国将何以自处?在这两大强国的夹击之中,肃王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怕是也难以施展出来了,最后免不了败亡,那么肃国多年来开创的局面也就危若累卵了,他们的身家性命怕是也就保不住了。 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劝谏肃王,这不是他们智力不高,想不到这一层,而是他们的立场决定了他们不能开这个口。 要知道他们都是肃王的臣子,现在君上有难,要被改封到内地当成个小鸟关起来,他们在这个时候就只能表现出自己的愤慨,表现出自己与敌人势不两立的决心,表现出战斗到底的态度,说白了就是只能言战,不能言和,否则就有吃里扒外,心怀两端之嫌疑,将来在肃国就不好混了。 所以他们宁肯冒着大战一场的风险,走一步昏招,将齐泰宰了,也不能将他们心中的那个和王后一致的最佳方案说出来。 屁股决定脑袋,真乃是至理名言。劝朱楧停手的话只能有他的家人说出来,家人之间的亲情是世间最牢固的感情,就算是有天大的误会也能解开,由他们去劝朱楧,朱楧不会怀疑什么,因为朱楧知道他的家人跟他荣辱与共,肯定是为了他好。 但是,大臣去说这句话就两说了,因为大臣们给朱楧打工归根到底也不是为了肃国的长治久安,而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才华为君王服务,从而换取官位、权力、财富等等回报,让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过得更好,说到底还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服务。他们若是去劝朱楧停手,难免不会让朱楧误会他们想留一手,卖朝廷个人情,以图日后合作愉快。 所以他们明知杀齐泰是错的,也要坚持。 这些大臣都是饱读经书,又在官场上混了几十年的老油条,深知人性的丑陋,不管是大王还是贩夫走卒都是如此,此刻绝对是人生的关键时刻,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就很有可能万劫不复,因此一个个都义愤填膺的看着齐泰,恨不得生吃了他。这一刻,他们的脑海里一定都浮现出了《韩非子》中讲的那则故事。 故事说的是有一个富人,家中的墙被雨水冲垮了,他的儿子劝他赶紧修好,否则会引来盗贼,那个富人不以为然,说道:“天上下这么大的雨,盗贼也要避雨,无法行窃,更何况家里的墙刚刚倒塌,盗贼怎么会知道。” 他出门上街的时候,邻居见他家的墙倒塌了,也过来劝谏他赶紧修好墙,否则容易引来盗贼,但是他没有听从。 到了晚上,盗贼果然偷了他们家的钱财,那名富人就夸自己的儿子有先见之明,却怀疑自己的邻居跟盗贼是一伙的。 同样的一句话,儿子说出来跟邻居说出来在富人心里留下的印象却是截然相反的。今天的情景跟那个故事是极其相似的,孙王后劝朱楧罢手,朱楧肯定认为他的老婆是为了他好,不想让他陷入跟朝廷和帖木儿的两线作战中。 但是,他们这些大臣若是劝朱楧罢手,朱楧说不定就会认为他们跟朝廷暗通款曲。 这就是人性。 果然,朱楧见王后孙云琦说的如此恳切,也是仰天长叹一口气,一脸无可奈何地说道:“王后跟随寡人多年,从未有过过错,寡人又怎能将你打入冷宫呢?来人,好生送齐大人回驿馆休息,千万不可怠慢了他。” 众大臣这时也齐齐松了口气,心道肃国这次算是避开这个灭顶之灾了,但是每个人的脸上还是一副义愤填膺的表情,依旧对齐泰怒目而视,恨不得生吃了他。 齐泰从鬼门关走了一圈儿,心里大惊,现在虽然没事了,但仍然惊魂未定,腿肚子都软了,今天吃的东西仿佛一下子都变没了,感觉肚子空空如也,浑身上下一点力气也没有了,饿得要死,但还是强撑着向朱楧和孙云琦各作了一揖,有气无力的说道:“多谢殿下,多谢王后娘娘。”说完,有袖子轻轻地擦了擦汗珠。 朱楧没有答话,铁青着脸别到一边去,看向别处,他跟齐泰可以说是已经撕破脸了,这个时候说什么也是没有益处的。 众位武将也都识趣的放开齐泰,齐泰也没有说话,沮丧着脸,慢慢地退了出去。在宫门外等待他的老仆见他这个样子,知道他在里面经过了生死考验,立即搀扶住他,急切地问道:“大人,刚刚……” 齐泰摆了摆手,示意他住口,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用惊魂未定的语气说道:“先回去再说。”说罢,就在老仆的搀扶下登上了轿子,一溜烟儿逃回驿馆去了。 王宫的大殿上,各位文武官员也都告退了,事情闹到了这个地步,他们在待下去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偌大的宫殿上只剩下了朱楧和他的王后孙云琦,还有几个宫女太监,在旁边恭恭敬敬地侍立,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朱楧缓缓地扶起跪在地上的王后,轻声安慰道:“好了,王后。事情都过去了,你赶快起来吧。” 第二百九十八章 兵变 孙云琦被刚才的事情吓了一跳,受的惊一点都不比齐泰小,到现在心口还止不住地砰砰直跳,抓着朱楧的手,借着他的扶力,才缓缓地从地上站起来,道:“谢王上,刚才的事真是把臣妾吓了不轻。臣妾不该出来干政的,请王上恕罪。” 朱楧温柔地着爱妃的头,帮她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细细汗珠,看着她那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脸上不由得挂起了一丝笑意,道:“王后严重了,你也是为了寡人好,何罪只有啊?” “可是,臣妾毕竟做了臣妾不该做的事啊。”只见孙云琦睁着一双滴溜溜地大眼睛,一脸楚楚可怜地望着朱楧说道。 朱楧灿然一笑,道:“王后,你站出来帮齐泰是不是觉得自己欠了他的人情啊?” 孙云琦愣了一下,不知道朱楧为什么这么说,她是个诚实的人,而且对朱楧一片真心自然不会对他说谎话,犹豫了一下,还是鼓起勇气说道:“是的。可是臣妾希望王上明鉴,臣妾之所以劝阻王上,最重要的是为了我肃国的将来考虑。若是王上杀了齐泰,朝廷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兴兵讨伐,若是这个时候西边的帖木儿也打过来,两面夹击,我肃国岂不是就危险了?” 朱楧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搂住他的爱妻纤瘦的腰身,用头碰了她的额头一下,笑道:“是,是,是。寡人都知道,寡人的王后是为了寡人好。不过王后你想想,你能想到的事情,寡人难道就想不到吗?” “王上,你的意思是……”孙云琦这才回过味儿来,对啊,这么简单的道理王上怎么会想不到呢?难道刚才王上是…… “这样以来,你不就不欠齐泰的人情了吗?咱们家的人,不欠任何人的。”朱楧负着双手,一脸轻松与傲然的说道。 只见孙云琦瞪大了眼见,直直地盯着自己,眼神中有一丝惊讶,也有一种惶恐,似乎是被自己滴水不漏的心机给吓住了,过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王上,你刚才真是吓死臣妾了。” 差点被吓死的何止是孙云琦,话说兵部尚书齐泰回到驿馆之后,仍旧是惊魂未定,连着喝了几大口茶水才勉强压住心神,在鬼门关上走一遭可不是一件轻松地事,无论多么大胆的人都得腿肚子打转。 那名老仆见他终于定下神来,递给他一块手帕,让他擦了擦汗,急切地问道:“大人,您刚才跟肃王摊牌了?” 齐泰拿着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然后双手握住手帕,放在桌子前,紧紧地攥住,道:“是肃王跟我摊牌了。还好有孙王后劝住,你的计策当真是妙,回去之后,本官自然重重有赏。” 那名老仆心下大为高兴,倒不是因为他可以得赏钱,而是因为他帮主人化解了这么大的一个为难,这个成就感就是了不得的,向齐泰深深地作了一揖,道:“大人过誉了,老奴只是略尽绵薄之力,这一切全都是大人洪福齐天。” 齐泰无心跟他谦让,摆了摆手敷衍了一番,脸上又挂起了一副愁容,道:“眼下肃国的危机算是过去了,可是回去之后本官该怎么交差啊?朝廷交待的事情一件都没有办成,回去之后如何面对皇上啊?” 说到此处,他心里暗暗地赞叹了一声肃王机权百变,原来他假意答应将罐头和火绳枪的技术交给朝廷是为了让我放松警惕,好引我说出改封的事,现在事情这么一闹,罐头和火绳枪的技术也就免谈了,小小年纪,怎么会有如此心机? 此时那名老仆也没有了主意,眼下这个局面能保住小命就已经很不错了,至于回去怎么跟皇帝交差,他也没有什么主意,暗骂朝廷的人都是不懂事的呆子,这样的要求怎么能说得出来,这不是明显的给大人坐蜡吗?向齐泰一拱手,道:“依照眼下的局面,只能将这里的情况跟朝廷如实汇报了,大人最好着重写一下今晚的惊心动魄的场景,这样以来,朝廷知道大人尽力了,或许就不再追究了。” 齐泰抚须长叹,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说道:“也只能如此了,只怕这件事过后,本官的圣眷会减少很多。”内心里暗暗地祈祷,但愿不要因为这件事而耽误他的个人前程。 “大人不要在忧虑了,早点歇息吧,身体要紧。”那名仆人又安慰了齐泰几句,便在齐泰的示意之下告辞了。 齐泰一个人躺在驿馆的床榻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苦苦思索着今后的出路在何方,一直到了后半夜,才将将睡去。 谁知道,老天爷偏偏不让他安生,就在他刚刚进入梦乡之际,一阵喧闹声将他吵了起来。 齐泰以为朱楧变卦了想要杀他,吓得一个激灵坐了起来,仔细听着门外的声音,随后暗暗地松了一口气,门外的声音虽然喧闹,但是杂乱无章,绝对不可能是训练有素的肃军,也就是说,这些人应该不是朱楧派来的。 果然不出齐泰所料,就在这时,那名老仆“嘭”地一声推开门,慌慌张张地跑到齐泰的床前,跪下道:“不好了,不好了,大人。” 齐泰的内心还是镇定的,不慌不忙地穿鞋站起来,说道:“出什么事了?何必如此惊慌?” 那名老仆听见外面的喧闹声又大了许多,不等着跟齐泰解释,不由分说地拉着齐泰的袖子,慌张的说道:“快走吧,大人。听说这伊犁城里闹兵变,肃王收的那些异族兵对待遇不满,正在四处抢劫,城里都乱成一锅粥了。他们听说你是大明的使臣,认为你肯定带了很多财宝,说要过来抢驿馆呢。” 齐泰闻言大惊失色,这些人虽然不是朱楧派来的,但却比朱楧派来的更加可怕,这些个异族兵不闻教化,被朱楧征服了肯定心怀不满,现在作乱肯定不管他是不是什么朝廷的使臣,见了面就杀,立即慌张起来,在仆人的服侍这下草草地穿了几件衣服,然后由仆人领着,跑出门去。 他的房门外早有十几个忠心耿耿的大明侍卫在等着他,见齐泰出来了,领头的百户立即向他作了一揖,道:“大人,赶紧走吧,晚了就来不及了。咱们几个保着大人杀出去。” 齐泰不是钢铁侠,性命有关的时刻谁都会害怕,不害怕的人多半都是吹出来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汗珠,一脸惶恐地连忙点头,道:“好,好。我们这就走。” 众侍卫保着齐泰向驿馆的大门口冲去,走到半路,突然听见门外喧闹声大作,领头的百户下意识地将手竖着一摆,止住了众人的脚步,一脸紧张地冲着齐泰拱手道:“大人,前门怕是走不通了,走后边吧。没想到他们来的这么快。” 齐泰此时也有一些六神无主,两条腿微微地发软,刚才那名老仆也跟他说了,这些异族兵是想着抢劫他这个大明使臣的,那抢劫完之后,顺便要了他的小命那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立即焦急地点了点头,忙道:“好,好。走后边。” 众人拥着齐泰走到了后院的墙根下,那名百户冲着自己手下的两个士兵说道:“你们两个,先翻过去看看情况。如果没有人,就学两声布谷鸟的叫声。” “得令!”那两名手下齐齐地向百户行了一礼道,随后十分利索的翻过墙去,落到了后面,看了看附近,没有发现什么可疑地人,就对着墙壁发出了两声布谷鸟的叫声。 百户听到这两声鸟叫,立即对齐泰说道:“大人,卑职将你抬上去吧。墙那边有人接应。” 齐泰面色十分紧张,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踩着两个士兵的肩膀爬了上去,到了墙头上,又得到刚刚翻过去的两个士兵的帮助,这才慢慢地落到了地上。 一行人就这样逃出了生天,众侍卫拥着齐泰小心翼翼地在街上游荡,不知道去哪里,这个时候,还是齐泰镇定了下来,沉着声音命令道:“去王宫。” “王宫?”众人全都傻眼了,一脸懵逼地看着齐泰,昨天刚跟肃王撕破了脸,现在过去求人家真的好吗? 齐泰也是个久经世故的老油条,一眼就看出了他们的心思,沉着脸喝道:“是脸面重要还是性命重要?现在城内闹兵变,也不知道规模多大?我们这十几号人,要是碰上大规模的乱兵,还不够他们塞牙缝的。现在这个伊犁城哪里最安全?当然是肃王的王宫,想必肃王也不会不管我这个钦差大臣的死活吧,我要是死在了伊犁,他可就说不清了,他没必要充这个冤大头。” 众人一听颇有道理,性命攸关的时刻,也顾不上什么面子了,立即拥着齐泰向王宫的方向走去。 距离王宫还有一个街角时,突然听到一声暴喝:“什么人!在这里鬼鬼祟祟的?” 众人吓了一跳,侍卫们本来想着拔刀相斗,最后还是齐泰制止了他们,他认出了这伙人是肃王的侍卫,忙说道:“我是兵部尚书齐泰,因遭遇兵变,驿馆被毁,特来投奔肃王,还望接纳。” 齐泰本来以为那些侍卫会嘲笑他一番,没想到侍卫却是十分客气地说道:“原来是齐大人,王上听说城里闹兵变,正担心你的安危呢,已经派人去寻你了。这下好了,大人果然平安无事,请跟我来吧。” 说罢,调转马头,走在齐泰等人的跟前引路。 齐泰来到王宫之后,受到了朱楧十分热烈的招待,朱楧一脸担忧的拉着齐泰的手说道:“齐大人,听说城内闹兵变,没有伤到你吧。” 齐泰恭敬地向朱楧作了一揖,道:“多谢殿下关心,臣并没有什么事。” 朱楧松开齐泰的手,将双手负在身后,谓然叹道:“都怪寡人治军无方,这回鹘乃是刚刚收复不久的国土,还有很多心怀不轨,妄图复辟的人捣乱,这个月已经发生了好几起了,没想到这次他们居然敢在都城内撒野。” 齐泰刚刚惊魂未定,脑子里只想着跑路,现在安全了,就开始想别的事了,在他看来,这次兵变发生的也太巧了,早不发生,晚不发生,偏偏发生在他和肃王商量改封的事情之后,这要是当中没有什么人安排,打死他也是不信地,不过到了这个份上,他也不敢当面拆穿,只好就坡下驴,道:“西域之地被异族占据已久,人心不向中原已经很长时间了,不是一日两日就可以收服的,这不是殿下的错。” 果然不出齐泰所料,听完齐泰这句话,朱楧的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一脸惆怅地说道:“哎,其实寡人后来想了想,皇上让我去苏州享福也是为了我好。寡人也想过几天清闲的日子,只是刚才的形势你也看见了,寡人在这里,他们就敢作乱,寡人要是离开了,他们还不反了天了?寡人好不容易为我大明打下了这么多土地,若是没有守住,那岂不是愧对先帝,愧对陛下的隆恩?所以,寡人想等到这里的局势稳定了在改封,这一点还请齐大人体谅,烦劳齐大人回禀皇上。” 齐泰心里冷哼一声,暗道你这个借口真是连三岁孩子都骗不过去,只可惜,现在是在你的地盘,而且你的实力强横,就算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别人也不能怎么着你,随即向朱楧严肃地作了一揖,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殿下真是时时刻刻都为江山社稷着想啊,真是臣等的楷模。请殿下放心,臣回去之后,一定会将此事禀明陛下,请陛下答应殿下的请求。”心道:我正好可以借这件事脱罪,跟朝廷说自己遇上了兵变,不得已才答应肃王。 这也是朱楧所考虑过得事情,要想让人家帮你说话,就必须将人家的后路想好,这年头出来混的谁傻啊,没有人会甘愿牺牲自己帮你的,人家又不欠你的,负着手仰天一笑道:“哈哈哈,那就有劳齐大人了。齐大人一定要在这里多住几天,待寡人平定了兵变,一定好好招待齐大人,带着齐大人游览完毕这西北的大好河山。” 齐泰的心里闪过一丝冷笑,暗道:谁愿意待在你这里受着夹板气,但面子上还是强挤出一丝笑容,客客气气地说道:“多谢殿下了。只是臣皇命在身,不敢久留,臣打算明天就回京。” “明天就走?这么着急?”朱楧用十分讶异和不舍的眼神看着齐泰,但内心里还是说着:走吧,走吧。你丫就是个瘟神,每次朝廷派下来个使臣来,寡人都得陪吃陪喝陪玩,一点都不自在。 第二百九十九章 齐泰黄子澄之争 齐泰也知道朱楧不喜欢他,也不想在这里跟他假客气,累不累啊,道:“明天就走,还请殿下见谅。” 朱楧的脸上顿时露出一副惋惜的表情,叹道:“哎,我与齐大人一见如故,本来想留你多待几日好好讨教兵法的,只可惜你有皇命在身,无法相陪。罢了,寡人也不是那种强人所难的人,那你今晚就在这王宫中休息,咱们后会有期了。” “多谢殿下了。”齐泰面无表情的拱手道,心里面的滋味真是难以表达。 这天晚上,齐泰就留宿在了王宫之内,他的众位手下也都被安排妥当了。朱楧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命怀恩将阿碧罗和昆莎两人叫过来侍寝,这两个西域女子精通音律,朱楧一边听她们弹琴,一边看她们跳舞,内心的烦恼会少很多。 过不多久,两位丽人便在太监的引导之下来到了朱楧的房间,见到朱楧后,一齐盈盈地跪在地上叩头,道:“奴婢叩见大王,大王千岁,千千岁。” 朱楧抬眼看了一眼这两个丽人,之间阿碧罗穿了一身粉色的襦裙,配上她的绝世的容貌和贤淑的气质,十分的可人,就像诗经里写的那样,静女其姝。而昆莎则穿了一身浅绿色的衣服,头戴精致的银簪,那银簪还是朱楧赏赐给她的呢,配上她纤细傲人的身材,显得十分轻灵,估计可以媲美西汉著名的美女赵飞燕了。 朱楧对回鹘富商阿尔泰献给他的这两个美女十分地满意,微微笑着一招手,道:“过来,到寡人身边来。” 二位女子略带一丝讶异地互相对望了一眼,暗暗思忖着大王为何今天不让她们表演才艺,不过大王有令,她们谁也不敢违背,立即在地上轻轻地磕了一个头,道:“是,奴婢遵命。”说罢,双手撑着娇躯,慢慢地站了起来,然后向两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迈着小碎步,盈盈地跑到朱楧身边,一边一个,跪了下去,轻声说道:“大王,奴婢前来服侍您。” 朱楧一左一右搂住这两块温香软玉,让他们贴住自己的身体之后,顿感一股清香侵入鼻孔之内,好不舒服,笑道:“阿尔泰真是个忠心的人,不仅送给寡人两个人间瑰宝,今天晚上的事办的也很漂亮。” 原来,今晚的兵变时间是朱楧早就筹划好的,特地命令回鹘首富阿尔泰找一群回鹘的地痞流氓来吓唬齐泰,自古以来,凡是大商人手下都会养一群地痞流氓,用来办一些见不得光的事,阿尔泰也不例外,接到朱楧的命令之后,十分迅速的完成了任务,当然他所有的活动都是在朱楧的大军的监视之下进行的。 阿碧罗听到朱楧的夸赞,心里十分高兴,大王不仅肯定她们,还肯定她们的族长,这无论如何也是个好消息,说明今后她们姐妹二人只会在朱楧身边更加得宠,十分娇媚的笑道:“多谢大王夸赞,奴婢能够服侍大王,是奴婢三生有幸,奴婢敬大王一杯。”说罢,端起桌子上的葡萄酒来,轻轻地抿了一口,然后将香唇递到了朱楧的嘴边。 美女主动献吻,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再加上朱楧成功的将改封这件事搪塞了过去,心情也是十分地好,兽欲也就十分膨胀,便咬住阿碧罗的香唇开始干坏事。 第二天,齐泰果然向朱楧辞行,朱楧有意送他一些盘缠,但他却是执意不肯要,因为他知道,不管怎么说,他的差事没有办好,这个时候若是要了肃王的钱,难免会有徇私枉法之嫌,若是被人捅到朱允炆的耳朵里,那肯定是要坏事的。 朱楧也知道他的心思,假意跟他客气了几次就不再勉强他,派人将齐泰送到了国境,自己就躲在王宫里想着自己的下一步发展计划了。 目前的形势很简单,他现在就夹在大明和帖木儿帝国这两大帝国之间,每一个国家的实力都可以说比他要强,所以他的基本方针就是,不管这么样都不能两线作战,否则的话,绝对就会万劫不复,看眼下的形势朱允炆应该不会找自己的麻烦了,如果历史没有发生过变化的话,那接下来就该靖难了,朱允炆会和他的叔叔朱棣打的天昏地暗,无暇西顾,那自己则必须趁这个机会灭了帖木儿帝国,建立一个雄踞中亚的大帝国,真正成为世界顶级强国,这样以来,就算朱楧得了皇位,想要整什么幺蛾子,他也不敢乱来。 但是,现在还不能轻举妄动,毕竟自己经历的许多大事都跟之前的历史不一样了,万一要是不靖难呢?那自己主动去单挑帖木儿万一朱允炆趁机在背后捅一刀怎么办? 朱楧继承了老朱的基因,那就是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稳健,要慎重,不见兔子不撒鹰,反正现在帖木儿那个老小子正在搞西边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自己这段时间只要厉兵秣马就行了。朱棣和朱允炆不打起来,他绝对不会去挑战这么一个强敌。 话说齐泰一路风尘仆仆的回到京城后,家都没回,首先就来到了朱允炆所在的紫禁城谨身殿负荆请罪。一见到朱允炆后,齐泰紧走两步,慌忙跪到地上,道:“臣齐泰叩见陛下,陛下万岁,万万岁。” 朱允炆已经收到了齐泰的报告,说实话两件事一件也没有达到目的,他心里还是有些小情绪的,但是一想到齐泰一直是站在他这一边的心腹,又是先帝留给他的顾命大臣,这次出使肃国还经历了许多危险,好几次差点把命都搭在那里了,心里就掠过一丝不忍,伸手虚扶了一下齐泰,道:“齐爱卿不必多礼,快起来吧。” “谢陛下。”齐泰颤颤巍巍地从地上站起来,十分惶恐地从地上站起来,冲着朱允炆作了一揖,道:“臣无能,有负圣恩,还请陛下恕罪。” 朱允炆挪了挪坐在御座上的身子,十分客气地微笑道:“先生不必如此,这件事不能怪先生,是肃王羽翼已丰,不再拿朝廷的命令当回事了。” 在朱允炆心里中国历朝历代最完美的除了三代怕是就属宋代了,宋太祖曾有名言:“不杀士大夫。”致使宋朝成了历代文治最盛的年代,涌现了大批的文人墨客。两宋朝廷对文人的态度都是很宽容的,就算反了天大的事也不会杀头,朱允炆对这个政策还是倾慕,也想做一个宽容大度的君主,因此不打算深究齐泰。 齐泰见朱允炆赦免了他,心里感觉老大一阵轻松,他深感君恩深厚,朱允炆对他不错,故而想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来报答朱允炆,继续鼓起勇气进言,道:“陛下,臣以为肃王已经建国,对他的处理应该有别于其他的藩国。况且先帝曾经有明令:肃兵不得过黄河一步,也就是说,肃王造反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况且,臣这次出使打听到,西边的撒马尔罕对肃国可谓是虎视眈眈的,肃王自保尚且不暇,又如何会造反呢?眼下我们应该担心内地的藩王,他们才是对朝廷最大的威胁。” 这时的大殿内,除了齐泰之外,还有黄子澄和方孝孺两人,二人对齐泰的铩羽而归也都十分不满,但是既然皇帝都不想追究了,他们二人也不好在多说什么,现在齐泰又将话题引到了他们所感兴趣的削藩这个话题上,这就引起了他们极大的兴趣,道:“陛下,齐大人所言极是。眼下各个藩国的藩王们多行不法,先帝在世时还知道收敛,现在先帝不在了,他们便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可以治得了他们了,因此更加为所欲为。他们在封地内欺压百姓,强抢民女,视朝廷的官员如同奴婢,任打任骂,动不动就以皇上的叔叔自居,行事多有俞制之举,若是再不行治理,怕是朝廷威重不行。” 朱允炆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这些藩王们实在是太过分了,他几乎每个月都可以收到一堆控告他们在地方上多行不法的书信,文案早就堆积如山了,再不进行整治,怕是真的就会如同三位大人说的那样,朝廷在地方上威重不行,这些藩王会尾大不掉,最后甚至会起来造反,威胁朝廷的地位,突然抬起了头,眼睛里放射出一道锐利的目光,心中暗暗下定了决心,一脸坚定地说道:“三位爱卿所言甚是,朕也赞同你们的观点——削藩,只是先帝所封的藩国有二十多个,我们要削藩,该从哪个下手呢?” 对于这个问题,齐泰早就思考过很多遍了,他自负他的方案最为稳妥,最为符合国情,于是率先站出来,向朱允炆一拱手,道:“启禀陛下,臣以为应该先从燕王开始,燕王在北疆势力很大,拥有节制沿边兵马的特权,再加上燕王用兵不凡,若不早图之,一旦他羽翼丰满,就难以制服了。” “臣反对。”朱允炆还没有说话,站在一边的黄子澄突然站出来大声说道,他在削藩这个问题上跟齐泰是一致的,而且多次互相砥砺,互相支持,但是在先削谁,怎么削这个问题上,却是与齐泰的观点大大相反的,听到齐泰的意见之后,心里冷哼一声,嗤之以鼻,故而坚定地站出来反对道:“燕王有功无过,数次成功抵御北虏的入侵,还活捉了他们很多重要人物,这些事天下皆知,如今我们放着一堆有问题的藩王不去削,反而要拿功劳最大的燕王下手,这让天下的臣民怎样看朝廷?从今往后,朝廷的威信何在?” 黄子澄说的话一点也不错,朱棣自从就藩以来,虽然一直都想着当皇帝,但是碍于老朱的眼睛是雪亮的,一直不敢有实际行动,而是隐忍不发,只能像朱楧和迪丽娜扎那样,关起门来意淫,过过皇帝瘾。 相反,他屡次统兵出塞,立了不少功劳,从这一点上来看,他的确是有功无过的。朱棣这辈子唯一的一次犯错就是私自接受朝鲜的贡马,被朱元璋臭骂了一顿,从此之后便谨小慎微,不再犯错。 齐泰不服黄子澄的这个看法,他以为目前有实力威胁到地位的就只有这个燕王朱棣,朱棣的野心在朱标做太子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来了,他不相信朱棣在朱允炆登基之后野心就突然没了,若想解除藩王对朝廷的威胁,首先要解除朱棣这个对朝廷最大的威胁,这样以来,朱允炆的皇位才会稳固,于是站出来,争辩道:“射人先射马,燕王是目前诸王当中势力最大的,也是对皇位最有威胁的,若不先解决燕王,反而去动那些无关紧要的藩王,势必会让燕王心生警惕,进而有机会抗拒朝廷的政策。” 黄子澄还是不同意齐泰的观点,毫不想让的争辩道:“燕王有功无过,就算是要削他,那也需要理由啊,敢问齐大人,你有什么理由削燕王,又有什么办法来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之口呢?” 齐泰脸色一红,心里知道他这个政策若是之前提出来或许没什么,但是若是现在提出来,肯定会被人反驳的一无是处,不过,现在是朝廷最为紧要的时刻,他不能为了自己的区区颜面而对朱允炆有所隐瞒,否则就是对不起他和朱元璋的知遇之恩,于是硬着头皮说道:“皇上,可以将燕王改封到南昌,让他离开自己老巢,这样以来,他便犹如鱼儿离开了水,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也使不出来了。” 果然,此言一出,立即遭到了黄子澄十分尖酸刻薄的驳斥,道:“齐大人也曾出使肃国,想要将肃王改封到苏州,结果如何呢?” 齐泰老脸一红,这件事虽然是方孝孺脑残,出了一个十分无厘头的馊主意,但无路如何也是他没办好差事,被人当众揭伤疤,还是很尴尬的,不过他认为肃王和燕王是不一样的,也希望朱允炆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于是硬着头皮说道:“启禀陛下,燕王和肃王是不一样的。肃王是国王,是先帝明令封的国王,国内一切文武兵马俱受他节制,可谓是铁板一块,想要动他难度很大,况且先帝有令,不让他的兵马过黄河,这也就杜绝了他争夺地位的野心,因此没有必要先去动肃王。而燕王则不一样,他势力虽大,但还是个藩王,是朝廷可以随意调动的藩王,而且他的封地内的大小官员,相当一部分是朝廷任命的,他现在还无法控制全部燕地的人员兵马,自然不会贸然造反。” 第三百章 黄子澄的议论 “这……”朱允炆开始犹豫了,两位心腹大臣说的都有道理,这让他该听谁的呢,一时没了主意,开始陷入了沉吟。 黄子澄见齐泰的主意打动了朱允炆,心里大急,他不是非要跟齐泰跟宠,只是他觉得先削燕王的策略是错误的,于是急忙站出来说道:“陛下,臣反对齐大人的意见。此时此刻,臣突然想起了一则《史记》中的故事。” “哦?”朱允炆眼前一亮,他很爱读书,也喜欢跟有识之士纵论历朝历代的得失,这也是每个有志青年都喜欢干的事,听到黄子澄提到《史记》,知道他又要引经据典,心中的兴趣顿时勾了起来,脸上挂起和蔼的微笑,十分有兴趣地说道:“黄爱卿想起什么故事了,不防说出来给朕与大家听听。” 黄子澄抬起头,微微一笑,脸庞中挂着一丝自信,缓缓地开口说道:“启禀皇上,臣想起的是汉高祖刘邦得了天下后先封雍齿为什方侯的故事。” “雍齿?”朱允炆纳了闷了,雍齿跟燕王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黄子澄怎么会把他们两个扯到一块了,皱着眉头,一脸茫然的说道:“黄爱卿,朕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你可否详细解释?这雍齿跟燕王有什么关系?” “陛下莫急,请听臣细细道来。”黄子澄微微笑着,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站直身子,负着手,款款说道:“当年汉高祖打下天下来后,因为诸将争功不已,一时没有来得及大封功臣。有一天,他和张良散步时,发现他手下的一群大将围在一起窃窃私语,就问张良:‘他们都在说什么啊?’张良说:‘他们在商量着如何造反’,汉高祖刘邦吃了一惊,忙问为什么。张良就说,他们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跟着你一起造反打天下,现在成功了,你也当了皇帝,却迟迟不给他们封赏,他们当中有很多流言蜚语,有的说你是故意托着不办这事,以便可以独吞好处,所以他们想着与其被你耍了白干一场,还不如投奔到其他的诸侯王那里,好歹还能混个官当当。” “刘邦此时感到害怕了,这些人都是他手下十分勇猛善战猛将,他们要是走了,自己江山的柱石就要断了,到时候,一旦有事,谁来为他保卫江山,于是立即向张良闻计。张良就反问他,道:‘陛下此生最痛恨的人是谁?’刘邦想都没想,斩钉截铁地说道:‘是雍齿,这个家伙背叛过我,让我一度无家可归,我最恨他,大家也都知道这一点。’” “张良于是连忙说道:‘那就请陛下先封雍齿为侯,以安众人心。’刘邦何等聪明的人,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就先封了雍齿为侯,并且传令其他人的封赏速速办妥,不得拖延。众人见雍齿封了侯,心中也就大安起来,道:‘连雍齿这个被陛下所讨厌的人都能封侯,我们还怕什么呢?’于是,汉朝的形势再一次的稳定了下来。” “今日的情景跟那次是何其的相似。现如今,先帝所封的藩王一共有二十多个,他们都握有重权,势力强大,尤其是北边的九大攘夷塞王,一共握有我大明八十多万边防军,势力之强,历代未有,若想削弱他们,不得不采取慎重的姿态。” “现在燕王有功无过,没有受到朝廷的褒奖,反而首先被削,这会使得其他的藩王们怎么想?他们会认为:连燕王这种没有丝毫过错,反而立有大功的人都被削了,我们还跑得了吗?基于这个心理,他们就会联合起来对抗朝廷,说不定就会造反,这样以来,朝廷所面临的局势就危险了。” “而如果我们先削那些有问题的藩王,一来惩奸除恶,可以获得舆论上的支持,二来,那些藩王本来就多行不法,削了他们,谁也无话可说,其他的藩王就会想,那些被削的藩王是平日作恶太多,遭了报应,是自作自受,与自己无关,这样以来,他们就不会人心浮动,进而出于恐惧与朝廷作对了。” “妙,妙。”朱允炆不自觉地站了起来,一连说了好几个妙字来夸赞黄子澄的这番议论,没想到一向专门将深奥经书的黄先生这次可以谈的这么深入浅出,朱允炆十分欣慰,齐泰是皇爷爷留给他的,他干的好了,别人只会说皇爷爷有识人之明,不会夸他朱允炆。 而黄子澄却是他亲自认可提拔的,他发挥的好了,就足以体现出当今皇上的识人之明,因此,听到黄子澄的这番发人深省的议论之后,朱允炆倍感有面子,倍感长脸,忍不住地夸赞道:“黄爱卿果然是老成谋国之人。方先生,你怎么看这件事?” 方孝孺站出班来,向朱允炆欠了欠身子,脸上挂着他刻有的严肃表情,道:“启禀陛下,臣也赞同黄大人的意见,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燕王有功无过,却先被削弱,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会让天下人在背后笑话朝廷不明事理,不辨是非,对于陛下的英明形象大有坏处。” “既然如此,那朕就决定了,先拿那几个有问题的藩王下手,争取天下舆论,进而彻底解决藩王问题。”朱允炆负着手,一脸自信与傲然的说道,他仿佛看到了,他即将成为超越古人,超越皇爷爷的千古圣君,像汉文帝、唐太宗那样受万人敬仰,被千古传颂。 “陛下英明,臣等遵旨。”齐泰见黄子澄说的有板有眼,朱允炆心意已决,知道这件事已经不可能改变,只好和其他两位大臣一齐附和道。 朱允炆伸手虚扶了他的三位心腹一把,脸上的喜悦之情却没有了,重新挂上了一副忧虑的样子,一副虚心的表情,道:“既然要削藩,那削到何种程度比较好呢?是削他们的护卫,还是削他们的权力?” 齐泰是比较温和的削藩派,他不主张过分刺激藩王,只想着能让他们不要威胁朝廷的权力即可,可是他知道,经过了这几天发生的种种事件,他已经在朝廷中没有多少话语权了,尤其是跟面前的这两位比起来。 黄子澄与齐泰在这方面恰恰相反,他是比较激进的削藩派,作为朱允炆的老牌心腹,他在很久之前就已经目睹了藩王们的骄横不法,以及他们对当时还只是太孙的朱允炆的傲然态度,他有心做大明朝的晁错,就算是赔上性命也在所不惜,站出班来,向朱允炆作了一揖,慨然说道:“启禀陛下,臣斗胆建议将那些有问题的藩王废为庶人,并将他们所有的封地和权力收回来,国土归汉。” 朱允炆心里其实也很痛恨这些骄横不法的藩王,但是一听到要将他们一下子废为庶人,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这么做合适吗?不由地皱着眉头说道:“这……是不是有点太狠辣了些?” 却见黄子澄猛然跪到地上,直着身子,拱着手,向朱允炆慷慨陈词,道:“陛下,臣斗胆建议陛下将他们废为庶人的原因有二。其一,这些藩王在地方多行不法,欺辱地方官员,强占民宅,强抢民女,甚至是肆意杀戮百姓,引得地方上对他们的民愤极大,以往先帝在位时,只是对他们这种行为稍加训斥,不疼不痒,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普天下的臣民也不是傻子,自然都知道先帝的处理只是在敷衍百姓,说白了还是溺爱自己的儿子。陛下若还是像之前那样轻描淡写的处理,天下的百姓怕是还会认为陛下在敷衍他们,民心不可欺啊,陛下,这么做将会对我们的建文新政产生大大的不利影响。” “好,好一个民心不可欺。”黄子澄的正对朱允炆的胃口,使得这位年轻的皇帝不由地击节赞叹,在他看来黄子澄的话可谓是切中时弊,鞭辟入里,不由地高声赞叹道:“黄爱卿果然见识非凡。那你说的其二是为什么呢?” 黄子澄得了朱允炆的鼓励,心中的勇气大增,直了直腰杆子,朗声说道:“陛下,请容臣啰嗦一番,臣还是想给陛下将一则历史故事。” “呵呵。”朱允炆的脸上露出了十分和善的笑容,他很喜欢跟与自己的对脾气的人探讨历史故事,更何况刚才黄子澄的见解发人深省,他也乐得再听黄子澄接下来的高见,道:“黄爱卿不必如此,有什么话就尽管说吧,今日这里就只有我们君臣三人,你想说什么就畅所欲言。” 黄子澄一躬身,道:“多谢陛下,臣这次想说的是三国时期张飞的故事。张飞脾气暴躁,爱打骂身边的人,大骂完之后,又毫不防备的将他们留在身边朝夕侍奉,刘备多次劝过他,说他这是取祸之道,但张飞就是不听,最终被人隔了脑袋投奔东吴。刘备听到张飞的使者前来报告时,就已经猜到了张飞被杀了,只说了句:‘噫,飞死矣。’看来是对他的死早就有心里准备的。” “现在的藩王就如同当年的形势,他们本来就以陛下的叔叔自居,轻视陛下。陛下如果削了他们的势力,他们又必定会怀恨在心,说不定会想着谋反来报复陛下。而若是不将他们废为庶人,继续给他们封国,给他们军队的话,那其实就是给了他们造反的实力,这样以来,陛下就如同张飞一样,明明已经得罪了藩王而不加防备,怕是会有不测之祸啊。” 这番话说的众人频频点头,尤其是朱允炆更加为之倾倒,他之前就很欣赏黄子澄的道德文章,没想到他的谋略也不一般,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他亲自提拔的,足见他的识人之明了,顿感十分长脸,高兴地说道:“黄爱卿大才,那朕就依黄爱卿所言,先削有问题的藩王,并且将他们废为庶人。两位爱卿可还有什么异议?”说罢,十分客气的看了一眼方孝孺和齐泰二人。 “臣没有异议。”方孝孺也对黄子澄的这番学说十分倾倒,刚才黄子澄一边说的时候,他就一边用手捋着自己的胡须,听得如痴如醉,不停地微微点头。 齐泰见木已成舟,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但愿黄子澄分析的是对的,不要为了这件事引起什么弥天大祸才好,也木讷地向朱允炆行了一礼,道:“臣附议。” 建文集团的核心人物都没有异议,削藩这件大事就这么定下来了,朱允炆到底还是年轻识浅,这么大的国策居然只跟这几个人商量,当然这几个人是赞同削藩的,跟他内心的意见是一致的,因此他也喜欢听他们说话。 至于不赞同削藩的大臣,朝廷中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朱允炆就不喜欢听他们说话了,这也是人之常情,谁也不愿意跟话不投机的人聊天。 但问题是朱允炆是君王,作为君王他在做出一件决策的时候就必须慎之又慎,必须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削藩这样的大事,如果他只听跟他意见一致的人的想法,最多只能处理削藩这件事上的一些细枝末节,不去听一听反对者的意见,又怎么能够知道做这件事的风险与后果呢?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朱允炆那么崇拜贞观之治,为什么就不好好想想魏征这句话的意思呢? 不管怎么样,影响朝廷稳定大局的削藩大计就这么定下来了,历史有他独特的魅力,从来不会重复之前发生的事,之前的削藩都成功了,而这一次却是失败了。 至于先那谁开刀,朱允炆的目光则顶住了一封不久前送来的密信。那封信是封在开封的周王次子朱有爋,他在信上向朱允炆密告自己的父亲周王朱橚图摸不轨,有异谋。 朱允炆早就将这封信穿越给了他的三个心腹大臣,命他们谈一谈自己心中的看法。 第三百零一章 削周王 接连两次正中帝心的黄子澄得到了很大的鼓励,这次便丝毫不再谦让,第一个站了出来,单刀直入道:“启禀陛下,臣以为周王次子的这封密信有谋夺周王爵位的嫌疑,不过正好可以为我所用。周王是燕王的同母第,封地又在开封,开封是京城的大门,若是周王和燕王沆瀣一气,将朝廷的门户洞开,引得燕王长驱直进,那朝廷的江山就危险了。” “再者,周王在地方上也多行不法,削之却又口实,臣以为先从周王开始,依次将那些有问题的藩王都削掉。” “嗯。”朱允炆越听越赞同,不自觉地慢慢点头道:“朕同意黄爱卿的看法,只是我们该如何削周王呢?周王手握重兵,又背靠燕王,万一弄巧成拙,怕是对朝廷大大的不利啊。” 黄子澄越说越是慷慨激昂,此时见朱允炆这样问,知道他心中又有疑难,立即跪下来,昂首挺胸,颇为豪气地说道:“臣举荐一人,可以担当此任!” “是何人啊?”朱允炆忙走过去扶起黄子澄,客客气气地说道:“爱卿不必如此,有什么话站着说就好了。”自从黄子澄今日献策大放异彩之后,朱允炆更是将他引为心腹中的心腹,大有对其言听计从的意思。 “谢陛下。”黄子澄又向朱允炆施了一礼,随后慢慢站起来,一脸坚定地说道:“臣举荐曹国公李景隆,若有他出马,那拿下周王绝对没有问题。” “李景隆?”朱允炆也不仅微微地点了点头,这个人选也很符合他的想法,不仅是皇亲国戚,位高权重,更是深的先帝多次称赞,才能也还是有的,由他去办这件事,应该是可以放心的,不禁满意地笑道:“黄爱卿与朕想到一块去了,那就拍曹国公以备边为名,去一趟开封吧,让他务必将事情办妥。” “臣等遵旨。”三人又向朱允炆行了一礼,便纷纷退下了,方孝孺回到文渊阁,按照朱允炆的意思拟了一道旨意。 话说曹国公李景隆在自己的府邸内接到朱允炆的旨意之后,将它拿在手里把玩了半天,才悠悠地对自己的老婆说道:“看来这天下又要不太平了。” 李景隆的老婆自然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一脸惆怅的说道:“难道陛下真的要削藩了吗?你觉得会打起来吗?” 李景隆谓然长叹,负着手,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淡淡地说道:“不禁要削藩,而且还要下狠手。至于能不能打起来,就看这些王爷们的胆色了,他们若是还有先帝创业时期的一丝丝热血就会起兵反抗,若是被这富贵的生活磨炼地全无胆气,那就只好束手就擒了,反正皇帝又不杀他们,只是将他们废为庶人。”说说罢,又轻轻地嘿了一声,笑道:“废为庶人,那可比杀了他们还让他们难受啊。” 李景隆的老婆惊得一身冷汗,妇道人家,胆子到底是小一些,连忙拉住李景隆的手,一脸担忧地说道:“那该怎么办?万一他们要是打起来,岂不是把你夹在中间了?他们朱家的事,咱们李家可不能瞎掺和,他们都是一家人,血脉相连,不会动刀子杀人,但是对我们这样的外人就难说了,你可要加倍小心啊。” 李景隆心中又何尝不是这么想的呢,说心里话,他虽然贵为曹国公,也算是大臣之中的最高位子了,但是跟朱元璋家里的那些个凤子龙孙们比起来,那简直根本不值一提,那些个王爷们,就算是再不肖,也是手握重兵,掌握一方生杀大权,在这些个王爷们的眼里,他们这些外姓人官做的再大,也只不过是他们朱家的一个伙计,何足道哉?凡是得罪他们的人,不管官多大,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那些鼎鼎大名的开国功臣们,像徐达、傅友德、王弼等人,到了藩王的手下还不是一样打下手,长舒一口气,一副听天由命的表情说道:“哎,你说的这些我又何尝不知道?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不管怎么样?现在还是皇上这边强势,我们就先听皇上的吧。” 李景隆的老婆生的很漂亮,只是却是个没有什么主心骨的人,听到丈夫这般言语,也就没什么话说了,只能一个劲儿的嘱咐他当心,再当心。 李景隆接到命令之后,便立刻整顿兵马,以备边之名开往开封,对于朝廷的这个重量级人物,位于开封的周王朱橚自然不会等闲视之,早早地派了一干手下,将他引入王府叙旧。却不知道,他这是典型的开门揖盗。 李景隆心里其实也很为难,他和燕王朱棣自幼一起长大,跟朱棣的这个同母弟周王朱橚自然也是私交很好,就这么带着兵马来抓自己的发小也实在是于心不忍,只不过皇命难为,谁让你摊上了个不孝的儿子,非要检举你图谋不轨呢?见到朱橚之后,仍然是一副谦恭的模样,笑吟吟地下跪磕头道:“臣李景隆叩见殿下,殿下千岁,千千岁。” 朱橚一把拉住他这个发小,直接将他拽了起来,一拳锤到了他的胸口上,笑骂道:“你奶奶的,什么时候跟那群酸秀才似的,净会来虚的。” 李景隆站起身来,装模作样的嘿嘿一声傻笑,搪塞道:“你是王,我是臣。这君臣之礼到什么时候也是不能废的啊。” “去你娘的,老子这里准备了两坛上好美酒,就等着和你一醉方休了,先提前说好啊,这两坛酒只能你跟我喝,别人谁也不能插手,谁要是先倒下,谁就是脓包。哈哈哈!”周王朱橚一阵浪笑,说着就拉着李景隆的手往王府里走。 李景隆只是嘴上不住地说着:“岂敢,岂敢?”之类的客气话,皮笑肉不笑地跟着他进了王府。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周王朱橚正喝在兴头上,突然听到坐在他下首的李景隆冷冷地说道:“殿下,你贵为天潢贵胄,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为什么放着好好的王爷不做,非要谋反呢?” 周王朱橚早已喝的酩酊大醉,没有听清李景隆在说什么,还以为他在跟自己说笑,一手搂着一个美女,醉醺醺地说道:“放屁!这天下就是我们朱家的,我还反什么反?难道要反自己不成?” 李景隆没有说话,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咔嚓”一声,扔在了地上,下一秒,一队武士持刀带甲相拥而入,将周王朱橚等人围了起来。 周王此时还浑似在梦里,看到这么多甲士没有等他的命令就冲了进来,气得一摔酒杯,破口大骂道:“他妈的!谁让你们进来的,赶紧给本王滚出去,不要搅和了本王的酒兴。” 却见这一队甲士巍然不动,为首的一个甲士向李景隆施了一个眼色,李景隆会意之后,不慌不忙的站起来,挥了挥衣袖,掏出来了一道圣旨,随手扔在了周王朱橚的案几之上,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殿下不必发火,他们都是朝廷的甲士,是不会听你的话的。” 周王朱橚登时打了一个激灵,感觉像是掉进了一个冰窟窿一般,冷的浑身一个哆嗦,冒出了一身冷汗,瞬间酒醒了大半,心道大事不好,朝廷的甲士二话不说闯到他的王宫里来绝对没有那么简单,莫非是传言证实了?允炆这个孩子真的要削藩了? 周王朱橚抬眼看了看李景隆的表情,见他早就没有先前的那份尊敬,转而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审判者的表情,心里就知道事情已经坏到了不能再坏的地步,颤颤巍巍地伸出手去,拿起那封诏书,只见上面写着:他周王朱橚的次子朱有爋向皇帝控告他图谋不轨,皇帝特地派李景隆讲他们全家拿回到京城里问话。 朱橚阅完圣旨,顿觉天旋地转,双手止不住的发抖,一半是吓得,另一半则是气的,口中不住地骂道:“这个小王八羔子,居然敢出卖自己的父亲!真是狼心狗肺,禽兽不如,我怎么就生了这么个东西出来。” 李景隆心中一哼,对他这个落魄的藩王早就不放在眼里,但表面上还是一副和气的表情,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殿下请吧,臣也是奉命行事。希望殿下不要让臣为难。至于殿下有没有谋反,到了京城的紫禁城里,皇上自有公断。殿下是皇上的亲叔叔,想必是不会冤枉了殿下的。” 周王朱橚此时犹如斗败了的公鸡一般,气势瞬间就软了下来,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带有一丝乞求的眼神望着李景隆,道:“曹国公,我和四哥与你自幼相交,自问和你还是有点交情的,这个时候,你可要为我在皇上面前多说几句好话啊。” 李景隆看着他这一副摇尾乞怜的表情,心里也是暗爽了一把,心道这些王爷们平日里高高在上,不拿他们这些大臣当人看,没想到也会有今天,会向自己摇尾乞怜,真是爽到月球上去了,但表面上还是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上前走上一步,一把搀扶住周王朱橚的胳膊,道:“殿下放心,臣自当尽力。其实陛下发这道圣旨的时候,臣也曾经争辩过,只是陛下只听黄子澄、方孝孺和齐泰这三个人的,并不拿臣的话当回事。臣这也是皇命难为,并不是有心跟殿下过不去,还望殿下体谅。” 周王朱橚的脸上强挤出一丝笑意,颤颤巍巍的说道:“我当然知道,当然知道。”一边说着,一边随着李景隆出了正殿,来到王府的大院子中,却见自己的一家老小早就被李景隆派的甲士全都抓住了,所有人都愁眉苦脸的,一些女眷还在那里哭哭泣泣。 当然,这些人当中还包括那个告他谋反的次子朱有爋,他是告密者,跟其他人的待遇自然不一样,被安置在了别的地方。 周王朱橚一见到这个小子就气不打一出来,登时觉得自己的胸口气得欲炸裂一般,等着眼睛,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这个不孝子,卖父求荣。我们全家都让你给毁了。老子当时怎么不把你扔到茅坑里淹死?” 朱有爋密告自己的父亲,其实是想着功成之后由自己继承周王这个爵位,他是次子,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按照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继承王位的,所以只能采取这种非正常的手段,投建文帝所好,好让他封自己为王。他既然敢这么做,内心里肯定是经过了不小的挣扎的,况且是对皇位的渴望斗过了对父亲的感情,但饶是如此,面对这父亲的当面诘问,他还是不敢直缨其锋,将头别了过去,不理睬他这个父亲的叫骂。 李景隆拉住周王朱橚的手,半是催促,半是安慰地说道:“好啦,好啦。事情已经成这个样子了,殿下发再大的火也没有用,还是赶紧上车走吧,到了紫禁城,皇上自然会明断是非。” 周王朱橚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什么话也没有说,一脸愁容地跟着李景隆上了马车。谁知道进了京城之后,连皇宫的们都没有进去,竟然就直接被关进了大理寺的监狱,说是他谋反的罪证确凿,先行关押,日后再行处理。 周王朱橚差点晕了过去,几日之前他还是高高在上的亲王,是天潢贵胄,体制下天子一等,是普天之下除了皇帝之外,身份最贵重的一类人,然而转眼之间就成了阶下囚,被关在了阴暗的牢房当中,受到狱卒那种最低级的小官的侮辱。 人生大起大落的太快,实在是太刺激了! 话说周王朱橚被关在了阴暗的牢房里,整日以泪洗面,发情狂呼,这些狱卒们虽然不敢对他用刑,更加不敢虐待他,但是言语之间已经颇失敬意,这让他的心里落差很大。 又到了吃饭的时间,一名年轻的狱卒提着一揽子饭菜来到周王朱橚的单间外面,给他放到地上,冷冷地说了一句:“吃饭了。” 第三百零二章 狱卒的智慧 随后扭头就走,却听地“哐当”一声,周王朱橚将这些饭菜全都打倒了,口中不住的叫骂道:“这他妈是人吃的饭吗?本王家里的牲口吃的都比这好,你们去给本王弄山珍海味过来,快去!” 那名狱卒也是年轻气盛,并且早就听说他们这些藩王在地方上多行不法,为非作歹,今天被皇帝惩罚了,真可谓是报应,现在又听他来到了大理寺还一口一个本王,还那么多要求,当即动了怒气,冷冷地说道:“我说王爷,我们吃的就是这种饭菜,大理寺已经没有比这更好的饭了。这还是看着你是王爷的份上特意给你准备的,你要是嫌难吃我也没办法,那就只能饿着了。” 说罢,转身就走。周王朱橚的肺都要被气炸了,他平日里养尊处优,为非作歹惯了,哪里受过这种鸟气,登时怒火攻心,目眦欲裂,大声喝骂道:“你个婊子养的王八羔子,你他妈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居然敢跟本王这么说话,等本王出去,一定扒你的皮,抽你的筋!” 那名狱卒冷哼一声,转身就走没有理睬他,转而来到了专供狱卒吃饭的地方,这里先前就有三个人,加上他一共四个,正好围了一桌,好酒好菜的吃了起来。 然而那位王爷的骂声还没有消失,他显然是气坏了,骂的声嘶力竭,要多难听就有多难听,把这名狱卒的祖宗八代全都问候了一遍。 那名狱卒到底是年轻,经他这么一骂,实在是忍不住了,霍地一声从凳子上站起来,抄起家伙就往里面走,嘴里也骂骂咧咧地说道:“还真他妈邪了门了,从来没有人敢在这里撒野,我倒要看看这凤子龙孙的皮肉是什么做的?到底硬不硬?” 刚走两步,突然听到身后一个浑厚有力的声音喝道:“回来!你给老子坐下!” 说话的是这几个狱卒中年纪最大的人,大概四十多岁,一脸大胡子,看着十分凶悍。那名年轻的狱卒显然很害怕这个人,立即收住了脚步,但是还是十分委屈地说道:“师父,不是我不听你的话,你看他那副德行,骂成那样谁受得了?” 那名中年狱卒还是不依不饶地虎着脸喝道:“让你坐下你就坐下,老子这是在救你的命,你知道吗?他骂两句怎么了?你身上能少块肉吗?人活在世上,谁还能不挨几句骂呢?” 那名年轻的狱卒满脸的不情愿,但还是不敢违背自己的师父的命令,嘟着嘴,满脸委屈地坐了下来。 那名中年狱卒给他倒了一碗酒,然后谆谆教导道:“有句话叫疏不间亲,你听说过吗?他们几个人闹得再凶,那也是人家老朱家的家事,跟你没有半点屁关系?你去瞎掺合什么?你就算把里面那位爷打一顿皇帝就会念你的情,给你升官了?别做梦了,那可是人家的亲叔叔?你算哪根葱?皇帝能记住你姓甚名谁?” 那名年轻的狱卒还是不服气,道:“他这么口无遮拦的骂咱们,咱们就这么忍着?那岂不是太窝囊了?” “窝囊什么窝囊?窝囊什么窝囊?”那名中年狱卒气得将手上的筷子扔到了那名年轻狱卒的头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骂道:“人家可是凤子龙孙,这辈子骂过的人少吗?你是没听说过还是咋地?当年先帝在位的时候,就算是朝廷派去的大官,这些藩王们也照样肆意辱骂,骂骂你怎么了?一般人想挨骂还够不着呢?我可告诉你,这个世界上的事都是说不准的,你别看他现在得罪了皇帝落难了,但人家到底是凤子龙孙,说不定哪天就和皇帝和好了,重新出去做藩王。你今天要是打了他,他能不记恨你吗?到时候出去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整死你你知道吗?” “不管皇帝也好,藩王也罢。这些人对咱们来说都是高高在上的神仙,他们神仙打架,关你屁事?你这个无名小卒,不管帮了谁,人家都不会记住你,相反不管你得罪了谁,人家都会把你记得死死的,说你狗仗人势,落井下石。这些个神仙随便出口气,都能让你死十次,你说你参合他们的事情干什么?” “所以说,你就听你师傅的,收起你的骄傲之心,平息你自己的怒火,该怎样喝酒就怎样喝酒,该怎样当差就怎样当差。到时候,不管他们谁输输赢,你都立于不败之地,反正不管谁当皇帝,他总是需要当差的不是?” 这名年轻的狱卒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道:“师父,我懂了。多谢师父指点,这才使得我免于灾祸。” “懂了就好,懂了就好。来来来,咱们继续喝,里面那位爷咱们也别得罪,等他气消了,再给他买点好吃的送进去。”那名中年狱卒见徒弟开了窍,十分得意地抿嘴一笑,继续招呼着手下吃肉喝酒。 这个狱卒的心态是靖难之役时,建文帝这边的将领的普遍心态,他们当中很多人都抱着事不关己,谁也不愿意得罪的态度去打仗,再加上建文帝继位之后,一味地提高文臣的地位,压制武将的地位,导致了许多武将纷纷对他不满,打仗的时候就出工不出力,只是站在后面吆喝,并不真打,甚至有的人就直接投降了朱棣。 典型的代表就是武定侯郭英,这位仁兄也算是个悍将了,当年跟着朱元璋打天下的时候大小经历七十余战,总计擒斩人马壹拾柒万多人,身被七十余创,这才封了个侯爵,然而靖难之役时,朱允炆派他去打朱棣,他却是无功而返,水准突然降低这么多,不得不令人怀疑。 朱元璋一生雄才大略,屌丝逆袭很是了不起,其实他也就两点:第一是最大限制的控制住所有的资源来对抗强敌,第二就是任用那些给他卖命干活的人,并且制定了高额的赏赐和严厉的刑罚来威逼利诱手下的将士们给他出死力,榨干他们的每一滴价值,这才有了大明朝。 朱元璋不相信一个人可以改变历史,更加轻视那些所谓的文臣谋士的作用,对方又不是没长脑子的傻瓜,你随便唱一出空城计就可以把人吓跑?随便来个诱敌深入人家就会上当?要是这样就能得天下,那天下也太便宜了。 他所喜欢的是那种卖命干活的实在人,只要你肯出力,笨一点儿没关系,笨一点儿就多干一会儿,总能将活干完,但你就算再聪明,干活偷奸耍滑,出工不出力,那也是干不完的。从这一点上来看,朱元璋和一个地主老财并没有多大区别。 历史书上记载的朱元璋打天下可谓是一路平推,基本上就是开挂的节奏,其实我们只要用脑袋想一下就会知道,肯定没有那么容易,前面说的郭英,那么大的官,还是朱元璋的小舅子,尚且受了七十多处伤,可见当年的大战有多么艰难了。只是这些大战没有被史书记载下来罢了,文人写的史书当然要突出他们的作用,所以他们只会记载赤壁之战、淝水之战等这种靠着一定的运气和文人谋士的智慧投机取巧而取胜的战例。而这样的战例又是很少的,所以我们就看到了一个开挂的朱元璋,和一个不知道为什么被奉为神人的刘伯温,而没有看到在他的背后呕心沥血地给他筹集粮草,编练军队的李善长;更加没有看到在战场上为他浴血拼杀,血染疆场的大小将校,这些人都被他们一笔带过。 朱允炆继承了朱元璋的皇位,但是朱元璋的手段他却是一点都没有继承,他偏信儒家那一套害人的鸡汤,讲究虚无缥缈的德政,首先盲目削藩得罪了所有的藩王,丧失了帝国的一大部分资源,导致本来可以围殴朱棣的局面,变成了他和朱棣单挑。 但即便是这样,他也未必会输,因为他是皇帝,占据着大统之位,手里的兵马也是很多的,可是他继位之后重用那群只会耍嘴皮子的文官,而轻视为他卖命干活的武将,导致这些人不想给他干活,很多人都出工不出力,甚至是直接投降燕王,使得朱棣越打越强,他这边却是败多胜少。 最后,再加上被他一直虐待的太监的告密,使得他终于丢掉了天下。 话说周王朱橚在昏暗的牢房里骂了老半天,终于没有力气了,无力坐在了墙脚里,想起了之前的种种奢侈腐败的生活,在看看现在这昏暗的牢房,人生的境遇竟然真的可以有云泥之别,想到这一层竟不自觉地呜呜地哭了起来。 片刻之后,又放声大叫道:“允炆,允炆。你真的要这么对我吗?我可是你的亲叔叔啊!” “我要面圣,我要面圣。这里面一定有误会,允炆是个乖孩子,怎么可能会这么对我!” 对着牢房叫骂了半天,始终不见一个人影过来,他这才接受现实,明白自己是彻彻底底地被他这个大侄子抛弃了,从此之后,他怕是要与皇家无缘了,只能做一个人人都可以欺辱的贩夫走卒了,一念至此,不觉悲从中来,一个几十岁的大老男人竟然哇哇地大哭起来,边哭边大声地叫道:“允炆,允炆!你当真这么狠心吗?我可是你的亲叔叔啊,一家人有什么话不可以说?有什么疙瘩不可以解开?非要如此不可吗?” “你小时候,我可是抱过你,亲过你的啊。你还记不记得,我和你五婶子每次从开封进京城看望你爹的时候,都不忘给你和允熥买不少好玩意儿,那时候你还小,对这些小玩意儿可喜欢了,你都忘了吗?都忘了吗?都忘了……呜呜呜。” 监狱外面的那四个狱卒听他说得如此悲凉,都不由得停下了酒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何必如此呢? 几天之后,朱允炆颁下圣旨,将周王朱橚废为庶人,迁往云南蒙化,这件事在当时的天下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毕竟是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藩王被一撸到底,成了光头百姓,这件事不管谁都谁错,都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成了人们茶前饭后的最大谈资。 对于周王被废这件事,社会上普遍存在两种看法,一种普通百姓的看法,他们对于这种事是拍手称快,周王以及其他藩王的种种不法行为早就传遍了整个大明朝,他们对于当朝皇帝这种大义灭亲的举动十分称赞,个别不地道的竟然放鞭炮庆祝。由此可见,朱元璋的这些个儿子们在地方上有多么嚣张跋扈,为非作歹,对地方上的危害有多大。 据说之前晋王朱棡路过一个小村子的时候,竟然仅仅是因为心情不好而将这个村子里的二百多人全部杀死,为此,他也只是受到了朱元璋的一点点训斥。 摊上这么个藩王管着自己,换成是谁也吃不下,睡不着啊,现在朝廷开始收拾他们了,这些深受其害的老百姓们又怎么会不拍手称快呢? 只可惜的是,他们对将来的战局走向起不到任何帮助。 另一种就是诸位王爷们的看法,他们的看法也分为两类,一类是认为周王之所以被废完全是他自己的原因,一方面他是燕王的同母弟,跟早有异志的燕王早就串通一气,再加上他也不老实,这才被皇帝拿掉,属于个类事件。 另一类则是阴谋论者,认为朝廷要对藩王下手了,朱允炆早就对他们这些手握重兵的叔叔们颇为忌惮,这次终于要拿他们开刀了。 总而言之,此时的藩王还在为朱允炆的目的猜测不休,并没有完全对朝廷绝望,他们当中还是有不少人是对朝廷心存幻想的。 北平的燕王府内,燕王第一时间知道了周王朱橚被抓的消息,老朱废除锦衣卫之后,原本安插在大明朝各地的锦衣卫无处可去,一些有远虑的王爷就开始花钱养着他们,朱楧是这样,朱棣也是这样。 他通过自己安插在京城的耳目,虽然远在北平,但还是比其他人先得到了这个消息,知道之后,整日整夜都坐立不安。 第三百零三章 各方应对 王后徐氏看他这个样子,不禁走上来宽慰道:“殿下,你还是为了周王的事情烦心吗?” 朱棣重重地点了点头,坐在椅子上,拿起茶杯自顾自地说道:“是啊,你说这事是不是冲着我来的?” 王后徐氏也拿不准了,拉住燕王的手,道:“这个臣妾也不知道,但是想必我们燕国有一个人知道,殿下何不去问他?” 这个人朱棣不是没有想过,若论起阴谋诡计,目前整个燕国怕是没有一个人能比的上他,但是这个人太激进了,动不动就劝自己造反,就像造反不花钱一样,现在找这个人,怕是他还是会劝自己造反,就算是反了又如何?区区燕国的这几十个卫的兵马,怎么挡得住整个大明朝的百万雄师?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一阵脚步声,像是几个人来了,其中一个叫道:“王爷,老衲不请自来,还请燕王见谅。” “进来吧。”燕王想必是知道这几个人是谁了,淡淡地说道。 话音刚落,这几个人就推门进,便是他燕王的几个头号心腹——张玉、朱能还有后来的黑衣宰相姚广孝。 “臣、老衲,参见殿下,参见王妃。”这几个人见到朱棣之后,二话不说,纳头便拜。 “诸位快快请起吧。”燕王朱棣淡淡地说道,身子却端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显然是心事重重。 “谢殿下。”三人各自站起来,却是一言不发了,只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目光中都有互相推诿之嫌。 朱棣瞥见了他们的异样神态,一脸没好气地说道:“有什么话快说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吞吞吐吐的了?” 三人又愣了一下,面面相觑了一番,最后还是姚广孝开口道:“殿下,周王被削的事情大家都听说了,不知殿下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朱棣心思很深,这种事他是肯定不会先开口的,道:“大师有什么高见?” 姚广孝也不谦让,向前一步,单刀直入地说道:“这事明显就是冲着殿下来的,天下的藩王有二十多个,有问题的藩王也不在少数,为什么皇帝不削别人,偏偏要削周王呢?只因为周王是你的同母弟,皇帝怕他跟你串通一气,这才想着剪除你的羽翼。” 朱棣抬眼看了看这个一直自命不凡的老和尚,这真是个怪人,不求名,不求利,只想着让自己造反,他好凑个热闹,这样的人真是古今罕有,奇哉怪也,嘴角微微露出了一丝笑意,道:“那本王该怎么办?还请大师赐教。” “阿弥陀佛。”姚广孝此时却念起了佛号,慈悲了好一阵子,才缓缓地说道:“出家人慈悲为怀,原本不能让天下大乱,生灵涂炭,只是这是上天赐江山于殿下,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殿下应该受之。” 朱棣还是没有摊牌,嘴角微微一笑道:“我听不懂大师是什么意思?” 姚广孝突然瞪大眼睛,眼神中充满了精光,郎朗说道:“当今皇上对各大藩王早有猜忌之心,早在先帝在世时,他就一而再,再而三的请求先帝削藩。先帝为了他已经将藩王的权力大大削弱了,但是他还是不满足,非要将各个藩王都废为庶人,天下只他一人独享他才肯安心。这样一来,势必会造成各个藩王的震恐,恐怖就是反对,这些藩王为了自保,肯定会跟朝廷作对。而自洪武以来,藩王们多掌兵马,他们的力量是很强大的,这个时候,这样殿下振臂一呼,率领藩王反对朝廷,那就会马到功成,而成功之后,率先起义的殿下自然会被奉为天下共主,这是殿下成就大业的绝好机会,还望殿下千万不要错过。” 这番话说的张玉和朱能一番热血沸腾,谁不渴望着建功立业啊,眼下他们都只是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如果不出意外,干一辈子也出不了头,还好现在意外来了,朝廷还是和藩王作对了,只要天下大乱,就有他们武将大展身手的机会,纷纷慷慨激昂地附和道:“是啊,殿下。大师说的对啊,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啊。” “住口!”朱棣断然喝道:“本王是大明的臣子,岂能做这谋朝篡位之举?” 姚广孝微微一笑,心道装,你还接着装,但嘴上还是转了个弯儿,劝道:“朱允炆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儿,根本就不懂得如何治国,天下任他这么乱搞,迟早要出大事,说不定会像宋朝那样,被异族所灭,到时候我汉人就会迎来第二次亡国的危机。燕王现在有这个机会挽救王朝的命运,却为了图清闲袖手旁观,百年之后,有何面目见先帝于地下啊?” 朱棣鸡贼地看了他一眼,心道这个老和尚真是厉害,谋朝篡位的事都能被他说的如此冠冕堂皇,道:“大师所言有些道理,但也不尽然。第一,周王被削有他自己为非作歹的因素,不能全赖本王,我们二人或许没有任何联系。第二,朝廷可能只削周王,对剩下的藩王不做处理,这样以来,剩下的藩王还是会心向朝廷的,那么大师所说的率领天下藩王反抗朝廷的事就不成立了。第三,就算到了那个地步,首先跳出来反对真的好吗?要知道出头的椽子先烂,本王跳出来了,其他的藩王又不行动了,反而帮着朝廷打本王,借此向朝廷表忠心,好让朝廷饶过他们,这该怎么办?” 不愧是后来名震史册的明成祖朱棣,考虑事情就是周祥,不错,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到造反获胜的希望,相反,依照目前的态势看,造反失败的概率还是要大于成功的概率的。 没想到姚广孝并没有退缩,一手自然垂放,另一只手自顾自地捋着胡须,胸有成竹地说道:“殿下虑事周祥,实乃成大事之人。只不过依照老衲来看,这件事一年之内必会见分晓,老衲劝殿下还是早做准备,以免到时候手忙脚乱。” 朱棣没有说话,只是淡淡地品着茶叶,有多年战场经验的他,早就嗅到了这件事肯定没有那么简单,只是造反这种事毕竟不是请客吃饭,他必须慎之又慎,说句心里话,他虽然想当皇帝,很想很想,但要他毕竟是个很成熟的人,成熟的人做事情最先考虑的是后果,考虑的是这件事如果没有成功将会有什么后果,说白了就是考虑自己的后路。 只有那些未出校门,头脑简单的年轻人才会相信将自己置之死地才能激发出自己的最大潜力,这种情况下往往你的潜力还没有激发出来就死了。 而造反这种事,是没有后路的,不成功,便成仁,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朱棣想做皇帝是不假,但是关起门来想想,像朱楧和迪丽娜扎一样歪歪一番,跟让你真正的甩开膀子去干,那是两回事。 就好比谁都喜欢钱,谁都知道银行里有钱,但让你去抢银行你去吗? 所以说,在造反没有十足把握或者说朝廷把他逼到绝路的时候,朱棣是肯定不会造反的,因为他已经是亲王了,是大明朝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儿孙都会享有爵位,世世不绝,这个时候,实在是没有必要冒着身败名裂贻害子孙的风险去争那个早已经定下来的皇位。因为这样做的风险是远远大于利益的,利益几乎是看不到的。 三人见朱棣陷入了沉思,知道他在思考自己人生的关键一步,就齐齐地向朱棣和王妃行了一礼,然后退了出去,只留下朱棣和他的老婆王妃徐氏在那里谓然长叹。 于此同时,在地处遥远西北的伊犁城内,端妃迪丽娜扎的寝宫里,二人也是一番议论。 迪丽娜扎早就屏退了左右,穿着一件很薄的丝绸睡衣,显露出曼妙无比的身材,轻轻地坐到了床边上,拨了一下秀美的长发,皱着眉头说道:“大王,周王被废了,看来朝廷真的要向藩王们动手了。” 朱楧也有锦衣卫暗线,故而早就得到了这个消息,说实话,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竟然十分不厚道的心中窃喜,因为他记得,历史上第一个被削的就是周王朱橚,现在也是他第一个被削掉,那就说明削藩这件事很有可能保持了历史上的原汁原味,这也就是说,目前朱允炆不会再对付他,而会在不久的将来跟朱棣打个天昏地暗。 这个时候,他也就可以趁此机会挥兵西进,灭掉帖木儿这个最大威胁,进而和将来的朱棣鼎足而立,最后是打是和就全看当时的形势和他的意愿了,这也就是说,他有了选择的资本,而不是像周王那样任人宰割。 朱楧早就躺在了床上想着今后的发展,听到这个迷人的小妖精这么一说,伸手把她揽了过来,枕在她的身上,十分享受这种绵软,道:“那你说该怎么办?万一允炆下一个向寡人动手该怎么办?” 迪丽娜扎被他突然地袭击惊得“呀”了一声,随即镇定了下来,抿嘴一笑道:“大王不必忧虑,依臣妾看来,允炆应该不会再像我们动手了,齐泰是个明白人,他应该可以看出对我们动手没有什么好果子吃,况且也没有必要,因为父皇有明令,不让大王的军队过黄河,也就是说咱们不会威胁到他的皇位。” “现在大王最大的威胁就是西边的帖木儿帝国,臣妾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只要允炆削藩惹恼了其他几个藩王,他们开始联兵造反的时候,就是大王西进之日,因为这个时候,是没有人可以威胁到大王的后路的。” 这个小妮子果然见识不凡,寡人真是没有白养她,朱楧不由得心头一爽,想要逗逗她,笑道:“你怎么知道其他藩王一定会造反?万一要是打不起来呢?” 迪丽娜扎的脸色忽然严肃起来,皱着眉头,摇了摇头,道:“这个臣妾也不敢断定,只是允炆削藩如此狠辣,势必会让其他藩王心生恐惧,恐惧就是反抗,他们为了自保,多半会联合起来对付允炆,虽然不敢说一定发生,但臣妾以为差不了多少。” 朱楧十分赞同地点了点头,用鼓励的语气说道:“你说的不错,你这个女诸葛帮了寡人不少忙,等寡人灭了帖木儿帝国,打下万里江山的时候,一定给咱们的儿子一块好的封地。” 迪丽娜扎抿嘴一笑,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小腹,一脸母爱泛滥地说道:“臣妾谢大王了。”她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眼看着姐姐们一个又一个地产子,她很是羡慕,现在终于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了。 朱楧淡淡一笑,对于自己将来的发展已经有了成算,但是他是个谨慎的人,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轻言成功失败,还是严肃地对迪丽娜扎说道:“但是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应该传令兰州卫指挥使,让他严密监视朝廷军队的动向。另外要传令东厂和仪卫司,让他们严密监视文武百官的动向,尤其是身居要职的人,如果发现他们谁有异动,立刻拿来审问,宁抓错,不放过。” 他明白,自己现在跟朝廷比起来还是处于劣势,不光地盘人口不如朝廷,一个区区国王的威严又怎么能抵得过正统的皇帝。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若想往高处走,就必须抱大腿,就目前来看,自己的腿肯定没有朱允炆的粗,所以一些自作聪明,见利忘义的人保不齐就会和朝廷暗通款曲,这个时候就是最大限度利用特务组织的时候,必须在国内划一条红线,明明白白告诉所有人,越界者死。 要通过特务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种恐怖氛围,借以震慑住那些心怀不轨的人,若是此时还一味的讲究仁政,对大臣不加防范,到时候怕是被卖了还在帮别人数钱。 古往今来的英雄人物都用过这一招,只不过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成功了的人用这招是有先见之明,失败了的人用这招就是猜忌大臣,导致离心离德,最终败亡,真是颇为可笑。 “大王英明,这样以来我肃国就没有什么可担忧的了。”迪丽娜扎盈盈一笑道。说罢,便向朱楧递上来她的香唇。 不过,迪丽娜扎正在怀孕期间,肯定不能侍寝,这种事就交给她的贴身丫鬟绿萝来做了,古人就是这个风俗,没有人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朱楧也早就习惯了。 只见迪丽娜扎轻轻呼了一声,将早已在门外等候的绿萝传唤进来,淡淡地吩咐道:“本宫身子不适,今晚你替本宫服侍大王。” 第三百零四章 莫逐燕,逐燕必高飞 朱楧抬眼看了看这个标致的小丫头,只见她也是一袭盛装,显然是精心打扮了,只见她走到床边,盈盈跪下,丹唇轻启,娇声道:“是,奴婢一定尽力服侍大王。” 朱楧今天确实很有感觉,而自己怀了孕的妃子又不能动,所以只能那这个小丫头来发泄了,虽然很邪恶,但他已经习惯了,谁让咱是王爷呢? 绿萝服侍完朱楧之后,就盈盈地退了出去,还是将时间和空间都留给了朱楧和迪丽娜扎两个人。 第二天,蜀王朱椿和庆王朱栴的使者来了,他们各自带了一封密信,二位王爷在信上不约而同地问道西边帖木儿的情况,并且表示,父皇既然有令,说一旦帖木儿与大明开战,肃王可以节制蜀王和庆王的部队,那他们就肯定会遵从父皇的命令,将自己的国家军队交给朱楧。 朱楧看完信后淡淡一笑,自然明白他们是什么心思,朱元璋下达这封命令之后已经有好几年了,这几年都没见他们有所表示,今天反而格外殷勤,岂不是很奇怪?他们肯定是嗅到了朝廷散发出来的危险信号,转而向朱楧寻求保护来了,这样也好,自己就趁此机会,扩展自己的势力。 朱楧款待了两位使者,亲笔给两位兄弟写了封回信,并在信上邀请他们来肃国访问,共同商量对付帖木儿的事。 各类事件安排妥当之后,朱楧又开始了紧张的练兵和筹集粮草的工作当中。 转眼到了建文元年四月,这一个月又接连发生了三件震惊朝野的大事,那就是皇帝一口气削了齐王、湘王、代王三位亲王,废为庶人。 原来,允炆自从废掉周王之后,也是怕打击面太大诸王会有什么反应,先暗暗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其他的藩王没有对自己产生明显的敌视态度,反而有不少人暗表忠心,而天下臣民都齐声颂扬自己大义灭亲,执法无私,舆论对削藩大大的有利,就趁热打铁,一口气削了三个亲王的爵位,同样都是废为庶人。 齐王和代王的反应跟周王一样,都是哭哭泣泣一番了事,只是朝廷的使者到了湘王府上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 湘王朱柏是朱元璋的第十二个儿子,是朱楧的兄长,洪武十一年被封为湘王,洪武十八年就藩于荆州,他爱读书,每天学习学到很晚,膂力过人,弓马刀枪无一不精,可谓是个文武双全之人,曾经带兵平定过常德和古州的叛乱,也算是有一定的功劳,信仰道教,给自己取了个外号叫“紫虚子。” 这位湘王虽然文武全才,孔武有力,不过估计也仗着自己亲王的身份做了不少出格的事,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私自印钞票。 这一点在古代形同谋反,你印的钱多了就可以收买人心,收买了人心就可以造反,反正古代的皇帝们都是这个逻辑,动不动就把你往造反这件事情上靠,因为江山毕竟是自己的,如果自己的老婆一样,是绝对不能让别人染指的。 这位湘王也是个硬骨头,朝廷的使者来到王府门前的时候,他没有开门迎接,而是将自己的老婆孩子还有手下都召集起来,谈笑风生地说道:“我亲眼见到很多在太祖手下获罪的大臣都不愿意受辱,自杀而死,我是高皇帝的儿子,怎么能为了求一条活路而去受那狱卒的侮辱呢。” 所以就紧闭宫门,全家自焚而死。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个堂堂的亲王都被逼的自杀了,无论如何都会让人感觉朝廷的手段太辣,此时就连平时对朝廷的削藩十分支持的一部分百姓也开始觉得朱允炆做的过头了,都是一家人,何必呢? 那些藩王们就更不必说了,彻底放弃了对朱允炆的幻想,转而自己想办法自保,庆王和蜀王两个人想到的是肃王朱楧,因为他们离朱楧比较近,又有先帝的明令,就投靠了朱楧求保护,而其他的藩王就都将目光投向了诸王之首的燕王朱棣。两个月后岷王被削,废为庶人,这件事已经对他们造不成什么冲击了,因为他们已经彻底放弃了对朝廷的幻想,开始联合起来以求自保了。 北平燕王府内,朱棣忧心忡忡地坐在内殿内,在他旁边侍立的大师姚广孝又在不厌其烦地劝他造反,道:“殿下,现在形势很明显了。皇帝意图废掉所有藩王,独享天下。你再不有所行动,怕是只能跟之前那几个王爷一样,被废为庶人,从此隐姓埋名的过一生了。” 朱棣还是没有说话,坐在椅子上,搓着双手,过了良久才慢慢说道:“他现在民心所向,老百姓们都夸他是个大义灭亲,广布仁政的好君主,本王就算造反,能成功吗?” 谁知姚广孝对这个问题不屑一顾,鼻子冷哼了一声,道:“我只知道天道,不管民心。太祖高皇帝分封诸子为王,用意就是让你们领兵在外,好震慑朝中的奸臣,故而给了你们很大的权力。尤其是你们这九大塞王,我大明的八十多万边防军几乎都在你们手里控制着,这就是天赐洪福于殿下。” “殿下是藩王,应该知道我大明的军队不过一百二三十万人,除去这八十万边防军,朝廷手里能有多少部队?能派来打殿下的还能有多少?” “殿下所忧虑的不过是其余的藩王心向朝廷,待用花言巧语骗得殿下起兵之后,再发兵攻打殿下,好借此向朝廷邀功。可是现在,朝廷削藩的手段如此狠辣,甚至都把湘王逼死了,所有的藩王早就人人自危,不再对朝廷抱有幻想,他们现在巴不得有人起来反抗朝廷呢,他们也好借着这个人的力量,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而殿下是诸王之长,势力也是最大的,这个时候若是能登高一呼,以清君侧,恢复祖宗家法为名起兵,那天下藩王肯定会响应,最起码会暗中帮助殿下,这样以来,朝廷孤危,就算拥有民心有什么用?殿下兵锋所致,那些老百姓还不得望风而降,箪食壶浆以迎殿下?殿下赢得战争之后,便是首义功臣,那这皇帝的位子除了你能做,谁还有资格做?” “记得肃王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从来都不是得民心者得天下,而是得天下者得民心,元末乱世之中就属张士诚最得民心,结果怎么样?隋末乱世之中,窦建德也很得民心,结果怎么样?” “殿下,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强者为王,现在所有的藩王都在站到了朝廷的对立面,这个时候可是朝廷最弱的时候,殿下握有北平附近的二十万大军,又有节制沿边兵马之权,这是殿下最强的时候。这个时候起兵才是最好的时机。否则,等到朝廷调整了政策,和藩王缓和了关系,重新将他们拉拢了过去,再渐渐地削了殿下的兵权,那殿下就成了笼中之鸟,案板上的肉,便是有天大的本事也只能任人宰割了。这就是天道,天道不可违背,否则必受其咎。” “唐诗有云:‘时来天地皆同力,远去英雄不自由。’时机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记得老衲曾经跟殿下说过,要殿下韬光养晦,积蓄实力,等待一朝风云际会便可一飞冲天,现在风云已经来到,殿下却为何不敢振翅高飞了呢?” 一席话,说的朱棣热血沸腾,就连他身边的张玉朱能诸位大将,和他的三个儿子的热血也被激发出来了,纷纷劝朱棣道:“是啊,父王,大王,反了吧,再不反,刀都加到脖子上了。若是让别人抢了先机,咱们还奉他为新皇帝吗?” “好!”朱棣霍的一声站了起来,虎目扫视了众人一圈儿,沉着脸重重地说道:“既然你们都把话说道这个份上来,本王又如何能推辞?从今天开始,个人秘密准备武器,秘密联络心腹,不可走漏半点风声,等待本王的号令。” “遵命。”众人齐齐向朱棣施了一礼,一脸坚毅地说道。 随后,朱棣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秘密打造盔甲兵器,暗中联络心腹等等,当然最为重要的就是他那出装疯的好戏。 按照史书中的记载朱棣装疯是为了骗过朱允炆,好为自己起兵赢得时间,其实这固然是他的目的之一,不过还有一个目的他不好意思说出来,那就是博取人们的同情。 你们看看啊,我一个堂堂的亲王,皇帝的亲叔叔,被我这个侄子逼成什么样了?只能靠装疯卖傻来苟全性命,我多可怜啊,多不容易啊,所以我起兵也是为了保全一家老小的性命迫不得已啊,不是我想当皇帝啊。 由此可见,老油条朱棣对于人情世故的练达,要比小白朱允炆强多了。 但是,装疯这一招在历史上已经被无数前辈用过了,可信度真的很低,朱允炆和他手下的大臣都是饱读诗书之士,对于这个计策自然是烂熟于心,一个好端端地人说疯就疯了,谁会相信。 因此,为了弄明白真相,时任兵部尚书的齐泰扣押审讯了燕王的使者葛诚,葛诚没有扛过审讯,向齐泰如实供述了燕王装病和种种图谋不轨的行为,齐泰拿到供词后,大喜过望,他本来就主张先削实力最强的燕王,只是掰腕子输给了黄子澄才使得自己的计划搁浅。现在有了这番口供,相信再也没有人会反对自己的意见了吧。立即命令仆人准备车马,亲自拿着葛诚的供词奔向王宫。 路上,齐泰正在想着怎么跟朱允炆进言,却感觉马车突然停了下来,当即不高兴地喝道:“干什么你们?耽误了大事,你们承担的起吗?” 赶车的车夫害怕齐泰发怒,立即扭身恭敬地说道:“启禀大人,是前面一堆群人围住了一个疯和尚,那个疯和尚好像在唱什么曲子?” “唱什么曲子?都唱到大街上去了。”齐泰不仅暴怒,虎着脸喝道。 “好像唱的是:‘莫逐燕,逐燕必高飞。高飞上帝畿。’”那名车夫不太确定的试探道。 “什么乱七八糟的?把他们给我轰走。本官还要面圣呢?”齐泰生了一肚子火,心想这年头当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随后一声不吭地坐在了马车里。 话说朱允炆拿到朱棣的反状之后,立即传书张昺、谢贵捉拿燕王,朱棣使计策骗过二人,将他们擒杀,随后派大将张玉等人夺取北平九门。 北平西直门的守将郭资原是朱棣手下的大将,此时奉命守卫西直门,突然听到城内一阵内乱,不知道怎么回事,喝令手下严加准备,这时突然看见张玉一身戎装,带着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杀了过来,不禁一愣,道:“张大哥,你这是做什么?” 张玉瞪了他一眼,往地上吐了一口吐沫,骂道:“干什么?你没看见吗?老子在造反?” 郭资先是一愣,随后明白了过来,道:“大哥,你是说燕王殿下反了?” “不反能怎地?朝廷欺人太甚,过河拆桥,燕王殿下为朝廷立了多少大功,到头来被他们逼成什么样子了,为了保命夏天都穿棉袄,烤火炉来装疯卖傻?不反还有活路吗?”随即又看了郭资一样,亮了亮手中的大刀,道:“郭资,你有今天是谁给你的?你给我老实说。” 郭资神情一凛,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说道:“当然是燕王殿下给的,没有燕王殿下的提携,哪里会有郭资的今天?” “好,好。”张玉显然很高兴,朗声大笑道:“你小子还算是有点良心,怎么样?跟我们一起干吧,燕王殿下雄才大略你也知道,跟我们一起干,成功了你小子也可以封侯拜将,不比你在这里做一个看城门的小官好?” “这……”郭资脸上露出明显的犹豫之情,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造反这种事,就算是跟你关系再好,也不是说干就干的。 张玉登时就急了,一脚踹了他一个跟头,虎着脸骂道:“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小兔崽子真是不识时务。燕王殿下一直栽培你,到现在你却要当所托乌龟?明白告诉你,谢贵、张昺那两个狗贼的脑袋已经被砍下来了,现在朝廷在北平的官员群龙无首,大部分都投降了燕王,你要是不想跟那两个老小子落得一个一样的下场,那就给老子放聪明点。” 郭资转了转眼珠子,心里盘算了好一阵,想来想去自己似乎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于是单膝下跪,虔诚地说道:“臣愿意投靠燕王,为燕王殿下效力。” 第三百零五章 大结局 “哈哈哈哈。”张玉朗声大笑,一把扶起郭资说道:“起来吧,这才是咱的好兄弟。”大部分北平附近的将领就是这样投降的。 燕王起兵的消息传到西北,朱楧着实兴奋了很长时间,老天保佑啊,历史在这一点上保持着原汁原味,没有发生丝毫改变,现在就是不是穿越过去的也会知道,接下来朱允炆会和朱棣打的不可开交,那自己就可以趁这个机会攻打帖木儿,大大扩大自己的势力了。 事不宜迟,朱楧点齐了三十万大军,全都装备了最新的盔甲,最锋利的刀枪,其中还包括十万铁骑,还有五万火器兵,威风凛凛地杀向帖木儿的老巢撒马尔罕。 朱楧对帖木儿这个人十分重视,所以这次出征没有带女人,他就是要告诉众人,这次是大战,每个人都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谁也不许掉以轻心。 朱楧选择的时机很好,在罐头和铁骑的帮助之下,肃军行动十分迅速,只用了十天时间就长驱直入一千二百余里到达了帖木儿的都城——撒马尔罕之下。 由于此时帖木儿军队的主力还在西边打仗没有赶回来,朱楧可谓是捡了个大便宜,沿途只遇到了些零星的抵抗,便顺顺利地到达了敌国的都城。 望着撒马尔罕这个闻名已久的历史名城,朱楧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丝笑意,这里可谓是中亚的心脏地带,只要控制住这个城市,那亚洲大地就被他踩在脚下了,欧洲也可以被他辐射。 帖木儿为了建立亚欧大陆的霸权,有心将撒马尔罕打造成中亚最为辉煌的城市,因此他将从各地掠夺过来的金银财宝都放在了这里,虽然它们当中会有相当一部分被战火焚毁,但是剩下的那些财富和各族的美女也足以让朱楧垂涎三尺了。 “事不宜迟,发起总攻!”朱楧大声命令道,他要趁着帖木儿的主力在西边,城内的守军没有反应过来的有利时机,一举拿下撒马尔罕。 “咚咚咚!”几声犀利的炮响从肃军火器营的阵地上传来,是李勉的神机营开始发威了,这个白面书生似的将领打起仗了可以说是心狠手辣,一点都不给对方留情面。 “敌袭,敌袭!”撒马尔罕城头上的敌军见到明军发起总攻,吓得立即大声呼喊,他们是帖木儿大帝最为忠心的卫士,在他西征期间,决不能让别人攻破这座最为伟大的都城。 城头上的帖木儿军队也拿出他们的大炮与明军对轰,但是事与愿违,一来朱楧大力发展火器,火器的数量和质量都已经领先于世界,最近还把后装炮给搞出来了,大大提高了火炮的射速,使得火器营的战斗力又上了一个台阶。 二来,帖木儿西征带走了大部分火器部队,城内留下的十分有限,在优势明军的面前,被炸地根本抬不起头来。 肃军为求兵贵神速,没有带笨重的攻城器械,全凭着火器和简单的云梯制敌,但这已经够了,城内的帖木儿军队不足五万,根本挡不住三十万拥有优势火器的肃军的围攻,只打了半天,城门就已经告破了。三十万肃军一拥而上,像饿狼一样冲进了撒马尔罕城,将这座雄伟的城池,变成了人间地狱,只是帖木儿的王宫他们是没有去的,因为他们知道,那是属于肃王朱楧的私人财产。 朱楧杀进了帖木儿的王宫,享受了原本属于他的一切,不得不说帖木儿是个很会享受的人,一把年纪了,选的宠爱还都很漂亮,这让朱楧十分满意。 朱楧杀掉了帖木儿的所有儿子,并将他们的头颅砍下来,让帖木儿手下的投降官员带着去见帖木儿,并且留书一封,道:“你的都城是我攻破的,你的老婆们也是我抢的,你的儿子们都是我杀的,有本事就来报仇吧。” 帖木儿气得哇哇大叫,他字出道以来,何曾受过如此侮辱,当即率领三十五万主力回军,发誓要与朱楧决一死战。 朱楧也没有在撒马尔罕死等他,他现在有信心凭借着自己优势的装备和悍勇的士卒战胜帖木儿。 双方的大军在咸海附近遭遇,朱楧秘密命令王虎臣率领三万精锐绕到帖木儿军阵的后方,自己则率领着本队人马与帖木儿决战,东西方两大最强的势力就此开始发生碰撞。 这一仗打的草木含悲,风云变色,说多么惨烈都不为过。朱楧带着自己的亲兵亲自上阵,在后方火器部队的掩护之下,往来驰骋,给部下打气,凭借着高超的箭法,接连射死了数名敌军将领。 但是帖木儿的军队也是百战之师,而且一直都在打胜仗,士气很高,再加上有复仇情绪,因此打得毫不含糊,朱楧拼了好几次,都无法突破他的本阵。 这个时候,绕到帖木儿背后的王虎臣开始发飙了,他知道这次大战对于肃王意味着什么,因此亲自上阵,希望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撬动敌方的军阵,但是对方提前发下了他们,抵挡的十分顽强,使得王虎臣付出了巨大的伤亡仍然不能突破,心急如焚。 “将军,我们偷袭失败了,暂且避一避吧。”“是啊,将军。此计不成了,我们另想办法吧。” 手下的一群将校开始劝说王虎臣收兵,王虎臣也犹豫了,退兵的话就会辜负了大王的期望,不退兵的话眼下这阵势的确难以打赢。 正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听到手下的一名指挥使高声大叫道:“不能退,不能退!国家以高官厚禄养尔等,今日却连区区此阵都不能破,有何面目见大王?!”他说的不错,王虎臣所率领的这三万人,都是国家最为精锐的力量,平时拿的军饷也是最多的,是普通士兵的好几倍,今天是他们第一次露脸,如果栽了的话,那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在肃国立足。 这三万人顿时被激的血气上涌,像发了情一样,高举着兵器大吼道:“破阵!破阵!破阵!”随即不顾伤亡,一波一波地拼杀,最终撬动了帖木儿军队的阵脚。 朱楧见状心中大喜,兴奋地虎着脸命令道:“全军有进无退,生擒帖木儿!后退者,斩!” “杀,杀,杀!”肃军士气大振,趁着帖木儿军队的阵脚混乱,在火器营的掩护之下,疯了一样杀入帖木儿军队的本阵。 “砰砰砰!”随着一排排犀利的火绳枪的射击,帖木儿的军队死伤惨重,渐渐开始不支,开始演变成溃败。 “活捉帖木儿,不得抢人头,把首级都放下!”朱楧看见帖木儿不行了,立即调整了战略,这个时候抢人头实在是太耽误事了,说不定就会让帖木儿跑了。 但是,人头意味着战功,战功对每一位将士的诱惑都是无法拒绝的,虽然朱楧一再的命令,但还是有不少将士在争抢人头。 “他妈的!你没听到寡人说话吗?把人头给我放下!”朱楧一鞭子抽到了一个千户的脸上,那名千户的脸上瞬间渗出了一道血痕,吓得他赶紧把人头扔下,反身冲上去了。 多年之后,这名千户还在跟人吹牛说这次能阵斩帖木儿他挨的那一鞭子功不可没。 在优势明军的压力之下,帖木儿的军队彻底混乱了,最终他也没有跑掉,被明军斩杀。 咸海一战,肃王朱楧一战便灭了战无不胜的帖木儿,威震亚洲大陆,朱楧还趁热打铁,趁势西进,顺带收服了被帖木儿征服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地盘。 此时,位于他北面的金帐汗国,位于他东南面的印度诸部,位于他西南面的阿拉伯帝国全都被他震慑住了,纷纷遣使祝贺,印度诸部更是争着抢着奉上公主和亲,而且都是嫡亲公主。 朱楧知道,自己的地盘一下子扩展了这么多,必须要好好消化,所以他回军撒马尔罕,一面经营建造自己的王宫,享受着异域的各族美女,一面从内地移民,充实着这里的汉人力量。 靖难之役打了四年,中原大地人口死伤枕籍,他们都视肃王为乐土,再加上朱楧有意的宣传,所以地处中原之地的汉人纷纷移民到肃国,被肃王朱楧安置到了中亚。 到靖难之役结束的时候,朱楧控制的人口已经接近三千万人,其中汉人占了两千万,而且由于朱楧通婚政策的考虑,汉人的人口一直在上升。 朱棣最后赢了,在南京城惶惶地称帝了,为什么说惶惶呢,因为别的藩王都上表请他登基,只有肃王和受肃王控制的庆王、蜀王等没有理会他。朱棣知道,朱楧心里对他不服,但是他也不想着和朱楧开战,他是个成熟的人,知道贸然跟朱楧开战的后果是什么,因此相安无事,各守富贵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由于蜀王和庆王投靠了朱楧,大明朝自重庆嘉陵江以西包括云贵都受到了肃王的节制,朱棣的政令只能传达到嘉陵江以东,但他不以为意,仍旧是对朱楧十分尊重,给他上了不少尊号。 对此,朱楧都没有回复,他没有称帝,因为不想搞分裂,当然也不会听从朱棣的安排,一直做着他的国王,一个可以令皇帝害怕的国王。 朱楧的到来还是让原本的历史发生了不少改变的,朱棣的命没有朱元璋硬,只做了十五年皇帝就在建文帝的阴影与朱楧的阳影的双重影响下撒手西去了,他的儿子朱高炽来不及继位就死了,孙子明宣宗只也只做了五年皇帝就死了。 在明宣宗的儿子朱祁镇当皇帝的时候,北部的鞑靼逐渐坐大,最终与朱祁镇的大明朝起了冲突年轻的朱祁镇经不起王振的挑唆,御驾亲征,结果因为不懂兵法而在土木堡全军覆没,朱祁镇自己也遇害。 此时,天下震动,大明朝岌岌可危,鞑靼部扬言要攻占大明,兴复大元,众臣束手无策,而藩王也经过永乐宣宗的削弱而变得毫无力量,众人再经过商量之后,决定依照祖制向肃王朱楧求援。 朱楧接到书信后,冷冷一笑,道:“没想到寡人这些年专心经营西部,鞑靼这个小部落竟然成精了。” 随即发兵五十五万,带着精良的装备一路平推了鞑靼,将他们杀的鸡犬不留,之后,朱楧便在群臣的拥立之下做了大明的皇帝,改正统十年为洪武六十五年,改明年为乾光元年,成为了天下共主。 而他的儿子们除了太子留镇京城以外,其余的都在世界各地征伐,努力建立属于他们的版图。 全书完 完本感言 当敲下这四个字的时候,就意味着这本书写完了,心里百感交集。本来不打算写感言,直接开新书的,只是一百零二万字虽然说少不少,但说多也肯定不多,不写个感言,怕是被喷子骂太监。 这本书写到这里,成绩不能说差,甚至是好到出乎我的意料,之所以结束,不是因为钱的问题,也不是坚持不下来,而是故事讲完了。 我一直认为,写文章也好,写小说也罢,要言之有物,一味地研究爽点而没有自己的东西的书注定成不了经典。 我写这本书的初衷除了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人生的价钱以外,就是对朱元璋这个人有了新的认识,追完的本书的书友肯定会注意到,主角朱楧其实在处处模仿朱元璋,朱元璋才是本书的灵魂人物,所以他写到他死的时候,这本书也就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一点我对靖难之役的看法,寥寥写了几笔就此结束。 现在的主角已经很强了,可以吊打全球,继续写的话,战争戏还能写几十万字,但是就成了无脑暴兵流,我不想过度消耗读者朋友们对我的信任,这对于一个写手来说无异于是饮鸩止渴,我还想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所以是绝不会这么做的。 至于我说的言之有物的物,就是我在书里反复提到的两句话:“存亡在虚实,不在众寡。” “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此世之所以乱也。” 至于他们的意义,相信看完书的人都已经知道了,而要做到这两点,就需要国家法纪的严明,不被宵小之徒破坏,所以朱元璋才用重典治国。 故曰:“国无恒强,无恒弱。用法者强,则国强,用法者弱,则国弱。”——张居正。 当然,这本书也是有很多缺点的,配角除了朱元璋、朱允炆等少数人外,其余的都不突出,女主刻画的更是不好,这些缺点以后都会在新书中克服。 最后,要感谢起点这个平台,感谢责编虎牙,感谢广大书友。 新书下个月发布,讲的是一个平凡人的英雄梦,希望到时候大家继续支持我,谢谢。 后记一 军国大事 ps:读后记的话要跳过第三百零五章——大结局哦,谢谢大家。 建文元年秋天,处于亚洲大陆腹地的西北伊犁地区秋高马肥,正是打马球的好时节。 这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太阳早就不再那么毒辣,高高的挂在天上,普照大地,十分让人喜欢。 “好,好,再进一球。”肃王的端妃迪丽娜扎天生喜动,就算是做了王妃也改不了自己这个脾气,看到自己支持的球队进了一球之后,高兴地鼓掌欢呼,道:“大王,臣妾看着红队要赢了,到时候大王可不许耍赖皮。” 朱楧斜靠在大王座上欣赏着眼前的这副两队拼杀的场景,也颇感舒适刺激,一点也不比在后世看足球比赛要差,笑道:“那可不见得,蓝队可是寡人亲自挑选训练的,绝对不会输给你。” 迪丽娜扎拍了拍沾到衣裙上的尘土,冲着朱楧盈盈笑道:“那是,大王的眼光和练兵之法天下无双,臣妾自愧不如。” “哦?”朱楧这倒奇怪了,扭过头去,一脸惊疑地看着迪丽娜扎问道:“既然你也这么想,那你凭什么认为自己会赢?” “因为臣妾出门之前看黄历了,今天是臣妾的幸运日,说不定大王会突然让着臣妾呢。”迪丽娜扎冲着朱楧调皮地眨了眨眼睛,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块苹果,塞到朱楧的嘴里笑呵呵地说道。 “你这小妮子,真会哄寡人开心。”朱楧一阵开怀,将自己的爱妃搂在了怀里。 就在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急切地马蹄声,还夹杂着一名军汉紧急地呼喊声:“紧急军情!紧急军情!任何人不得阻拦!” 朱楧和爱妃迪丽娜扎对望一眼,面色均是一凛,随即停止了调笑,立即正襟危坐,喝道:“什么事?快说!” 那名军汉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个咕噜翻下马来,重重地咽了口吐沫,冲着朱楧喊道:“启禀殿下,紧急军情。燕王起兵了!” 朱楧的神色没有多大的变化,但内心还是忍不住激动了一番,总算是打起来了,这下你们谁都腾不出手来限制本王的发展了吧,眼眸中闪过一丝精光,道:“传令文武大臣,殿内议事,任何人不得请假!” “小人遵旨!”那名军汉向朱楧行了一礼,重重地说道。早有眼尖的太监端上来了一瓢水给那名军汉,军汉右手握着马鞭,端起那一瓢水,咕嘟咕嘟地喝了个精光,最后用袖子一抹嘴唇,扬长而去。 朱楧站起身来,负着手,扭头对侍立在一旁的迪丽娜扎说道:“你也跟着去吧,去屏风后面听听众位大臣说什么?顺便给寡人出出主意。” 迪丽娜扎神色一愣,脸上浮现出了一丝丝惊愕,有些惶恐地说道:“臣妾不敢,这是军国大事,臣妾怎么敢去干预?” 朱楧微微一笑,脸上露出一丝不屑地神情,说道:“这是谁定的规矩?在寡人眼里,你跟前朝的那些谋士一样,都是给寡人出主意的人,而且你的智谋一点也不比他们差,寡人现在需要你的智慧。” 迪丽娜扎心头一甜,感觉到说不出的幸福,有什么能比大王重视她更加让她开心呢,笑道:“多谢大王抬爱,只是臣妾还有个不情之请,希望大王将王后姐姐也叫上,否则臣妾有僭越之嫌。” “好吧,就听你的。”朱楧洒脱的说道,随即在太监宫女的服侍之下带上了随身物品,离开了打马球的场所。迪丽娜扎的这种态度让他很喜欢,不仅能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还能注意不让王后心生嫌隙,这样做给他省了不少麻烦。 过不多久,肃国的高级文武大臣全都来到了正殿上议事,他们都已经知道了燕王起兵的消息,所以也知道这次会议有多么重要,可以说是决定肃国的百年大计的会议,因此没有一个人请假,这么重要的会议不参加,不发表意见,将来在肃国的话语权就降低了。 “臣等参加王上,王上千岁,千千岁。”肃国的文武大臣一齐跪在地上给朱楧行礼道。 朱楧身穿最为隆重的九章衮龙服,端坐在大王座上,神色凝重地说道:“诸位爱卿平身吧,今日商量军国大事,诸位不必拘礼,大可畅所欲言。” “谢王上!”诸位大臣齐声唱道,随后整齐划一地站了起来,显然是对这一套礼仪烂熟于心。 军情紧急,朱楧没有过多的废话,直接开门见山地说道:“想必诸位都已经知道了,燕王起兵靖难了。朝廷已经宣布了燕王的反状,二人之间势必会有一场大战,这一战不仅会对朝廷和燕王之间造成重大的影响,还会左右我们肃国将来的发展,寡人将诸位爱卿召到这里来,就是想跟诸位爱卿商量商量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们肃国该何去何从?” “这……”满朝文武大臣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他们当中也有一些脑子快的,在来之前已经考虑了对策,但是这种场合说话肯定是要慎之又慎,万一要是自己的策略出现了什么纰漏,被人当场打了脸,那就会给王上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以后怕是在这肃国就不好混了。 屏风后面,王后孙云琦也很紧张,这不就是天下大乱吗?自己的丈夫该何去何从,不仅关系着她个人的兴衰荣辱,也对她的孩子的前程有着莫大的影响,双手紧紧地握住迪丽娜扎地手,手心里都出了汗珠,一脸紧张地说道:“好妹子,现在该怎么办?燕王好好的,怎么非要造反呢?” 孙云琦久居深宫,对政、治从来不热心,这些年来又专注于相夫教子,早就将自己置于军国大事之外,一听说这样的事情,心量登时有些兜不住了,知道迪丽娜扎主意多,就拉着她的手向她要一颗定心丸吃。 看着王后六神无主的样子,迪丽娜扎也颇为不忍,攥着她的手安慰道:“好了,姐姐。你也不用太担心,王上他那么英明神武,肯定会有应对的。” “妹妹,你主意多,你来说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孙云琦还是不肯放过迪丽娜扎,攥着她的手,一脸渴求地问计道。 迪丽娜扎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下,随后胸有成竹地说道:“姐姐,你出身名门,肯定看过不少书吧。还记不记得《史记》中蒯彻说韩信的故事,他说现在天下之权全在足下,足下左投则楚胜,右投则汉胜。就算都不依靠,也可以与他们鼎足而三。依妹妹看来,现在大王的分量就相当于当年的韩信,帮哪边,哪边就会赢。” 孙云琦一时又犯难了,她虽然擅长处理人际关系,但是对于这兵法权谋却不甚精通,皱着眉头沉吟道:“那我们该帮谁呢?都是一家人,我们帮谁也不是啊。” “姐姐莫要感情用事,战场无父子,既然已经打起来了,那就是已经撕破脸皮了,没有什么亲情可言,只有你死我活。依我看我们谁也不帮,占据天下之权,挥兵进占关中、巴蜀之地,建立帝王基业,等到他们两败俱伤,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到时候大王登基继承太祖衣钵,姐姐就是皇后啦。”迪丽娜扎手舞足蹈地说道,语气表情中透露着说不出的兴奋,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万丈豪情,谁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有出息呢?若是能凭借着自己的智谋将丈夫扶上皇位,那可是最有成就感事情,就算她做不了皇后,她也很想体验这种成就感。况且,她知道,若是真有那么一天,朱楧是肯定不会亏待她的,皇贵妃的位置肯定是跑不了的,她的儿子,还可以封到一个大国,何乐而不为? 请大家支持我的新书《百炼凡修》,讲的是一个平凡人的英雄梦,喜欢凡人流的可以去看看。 后记二 “这……”孙云琦被迪丽娜扎的话惊到了,这不明摆着是造反吗?拉着迪丽娜扎地手,略带一丝紧张地说道:“妹妹千万不要乱说话,这让人听见可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谁知迪丽娜扎淡淡一笑,似乎全然不把朝廷放在眼里,略带一丝傲然地说道:“姐姐不必害怕,这天下自古都是有德者居之,放眼当今天下,论人品,论才能,谁能比得上我们家大王,妹妹倒是以为,由我们家大王继承大统更为合适。燕王不是反了吗?什么‘清君侧’、‘靖难’,完全都是借口,他早就想当皇帝了,之前还陷害过贤妃姐姐,他能当的,我们家大王为什么就当不得?再说了,当今皇帝的狠辣手腕你也看见了,他拿自己的亲叔叔当仇人一样,动不动就废为庶人,还把湘王逼死了,咱们大王跟着他干能落下好吗?依我看,倒不如取而代之。妹妹相信,大王若是当了皇帝,所做出的成就是不会比先帝差的。” 孙云琦没有说话,她也默认了迪丽娜扎的观点,却是允炆这孩子削藩削的太狠辣了,堂堂一个王爷一撸到底成了老百姓,别说是王爷们,她这个王后也受不了啊,没了王爷,她能干什么去?难道要喝西北风?况且在她的内心里,她也认为自己的丈夫是最优秀的,若是他能登上大位,说不定真能开创一个传奇的时代。 就在这时,她们听到了前朝也响起了一阵议论声,先说话的是兵曹判书管子玉,他居于大司马之位,这种军国大事自然是由他先发言的,当即站出班来说道:“启禀王上,臣有一句大逆不道的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朱楧心里冷笑了一下,心想这群文人还真是会弯弯绕儿,心里有东西就是不肯痛痛快快地倒出来,端坐在大王座上,大声地鼓励道:“你有什么话但说无妨!不光是你,今天众爱卿都要畅所欲言,言者无过,闻者足戒。” “臣谢王上。自从洪武三十一年朝廷削周王开始,到现在为止,一共削了五个藩王,全都是废为庶人,还把湘王逼死了。这很明显可以看出,朝廷是想将所有的藩王都一网打尽,好重新建立唐宋时期没有藩王的大一统格局。” “王上如今在众多藩王中占地最广,风头最大,朝廷肯定是早就盯上王上了,之前派齐泰来就是个很明显的信号,之所以现在不动手,不是他们没想到,而是力有不逮,如果王上不及早打算,等到朝廷将所有的藩王都收服,那就肯定会像王上动手了。到时候,朝廷以百万大军压境,又携有正统之威,敢问王上何以自处?” 他的这番话立时博得了满堂的喝彩,众位文武大臣纷纷赞叹道:“是啊,是啊。兵曹判书大人说的对啊,王上应该及早做打算,以免到时候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朱楧心中也十分赞同管子玉这个观点,不禁微微地点头,管子玉这个人真是用对了,可谓是满腹奇计,着实给自己出了不少好主意,一手搭在大王座的扶手上,身子略微向前倾了倾,道:“众位爱卿言之有理,可是寡人应该怎么打算呢?” 管子玉其实早在路上就打好了腹稿,这时得到了朱楧的鼓励,更是信心大增,站出来大声地说道:“王上乃是天潢贵胄,又最得先帝生前宠爱,按理来说继承大统也无不可,现在朝廷内奸臣当道,挑拨皇帝与诸王之间的关系,王上应该遵照祖训起兵,先出兵占据关中,再占据巴蜀,成帝王之业,而后攻占武昌,最后顺江东下,攻占京城,诛杀奸臣,迫使无道皇帝退位。” “而后,王上就可以顺天应人,登上大位,继承高皇帝衣钵,打造太平盛世!” 说到最后一句时,管子玉一句颇为激动,一张蜡黄的脸涨得通红,声调也提高了很多。 众位大臣齐刷刷地跪下,高声唱道:“臣附议,请殿下起兵靖难,早登大位,为天下臣民开创一个太平盛世。” 朱楧的热血也被他们点燃了,看着眼下的这一众文武百官全都拥戴自己,那种陶醉感不禁油然而生,但是,他还没有被这些好听的话给冲昏头脑,他知道管子玉说的那些所谓的“先帝生前最宠爱的皇子”之类的话只不过是在他的脸上贴金,老朱生前最宠爱的皇子是朱标,这一点谁也替代不了。 至于大臣们说的起兵靖难,为天下臣民开创一个太平盛世也不过是造反的借口,甚至可以说是遮羞布,当不得真的。 朱楧丝毫不怀疑底下的这群文武大臣拥戴他的忠心,先不说这些人都是他铁打的班底,单说是为了个人利益,他们也会拥戴自己的。 自己如果一辈子只是一个偏远地区的国王,他们在自己手下就算是位极人臣也没有什么成就感,若是自己能一统天下,做了大明的皇帝,那他们就是开国功臣,是可以和徐达、常遇春等人名垂青史的,这对他们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大到无法拒绝。 但是,朱楧还是很清醒的,皇位虽然很诱人,但是有命去争,也得有命坐稳才行,略带一丝担忧地说道:“西边的帖木儿帝国正在高歌猛进,而且屡屡向我大明挑衅。据可靠消息,该国之兵已达百万,如果他们抄我们的后路,该当如何?” 这个问题兵曹判书管子玉也考虑过,他甚至已经想到了朱楧会这么问,立即向朱楧一拱手,慷慨的说道:“启禀王上,臣以为帖木儿不一定会进攻大明。即便是真的进攻,也不足为虑。” 这个观点倒是新鲜,朱楧心里不禁发笑,这个兵曹判书好大气魄,纵横欧亚大陆的帖木儿在他的心里成了不足为虑,道:“你倒是说说,他怎么个不足为虑法?” 兵曹判书管子玉站直身子,慷慨激昂地说道:“帖木儿最近虽然连战连胜,灭国无数,但是正因为如此,他的国家很不稳定,那些新被他征服的国家并不是真心归附于他,而是迫于其威势不得不听从。王上的国家虽然没有他大,但是却是铁板一块,又有罐头和火绳枪这样的利器,帖木儿若想来进攻王上,那肯定会碰钉子。” “对啊,对啊。那个老家伙只不过是纸糊的老虎,看着个挺大,其实不足为虑。王上,我们不用害怕他,向中原进兵吧。”众位大臣纷纷举着拳头附议道,大殿内顿时一片嘈杂。 后记三 朱楧在大殿上端正的坐着,这些人说的实在是太有蛊惑性了,让他的心也不免跳动起来,不过他好歹是两世为人的人,做事要比别人冷静的多,他心里很清楚,管子玉说的那些理由一套一套的,只不过是他说服他自己的理由,不管怎么样,帖木儿的实力就是强,就算是他的部队是万国部队,那些部队也是听命于他的,有数量就有质量,不管是哪个国家的部队,那么多人扑上来,肯定会让人吃不消的,待到堂下吵闹的声音渐渐平复了,他才缓缓开口说道:“诸位爱妻的劝进之心寡人心领了。只是寡人现在不打算进兵中原,原因有二,其一就是帖木儿不可轻视,不管他想不想,只要他打过来抄我们的后路,那对于肃国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其二就是自从蒙元灭亡我华夏以来,我汉人血流成河,家破人亡者无法胜计,若是帖木儿趁着我们朱家内乱又重新灭了我中华,那寡人就是千古罪人,寡人宁死也不肯这样做。”别人穿越都是拯救大明,他穿越了半天却把大明搞垮了,那岂不是丢人丢到家了? 这一席话说的群臣哑口无言,这些人也是有血性的,明朝三百年来不称臣不纳贡,就是从他们这一带人开始的,朱楧的话激起了他们的骨气,激起了他们的血性,匈奴未灭怎么能打内战呢?齐刷刷地跪在地上唱道:“王上英明,臣等谨遵王上旨意。” 见到群臣如此拥戴,朱楧的决心就更加坚定了,刷地一下子站起来,拔出宝剑,一剑斩断了大王座前的御案,大声喝道:“寡人决心已定,即可发兵攻打撒马尔罕,有再敢多言者,犹如此案!” “臣等遵旨!”大殿内又响起了一阵呼喊声。 朱楧之所以这么着急的去进攻帖木儿,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帖木儿的优势在于地盘大,兵多将广,但是正因为这样,仓促之间很难聚集,光是粮草问题,就能把他压死。 朱楧的兵力虽然比帖木儿少,但是他在全国建立了严密的保甲制度,可以迅速的动员数十万人参战,并且有罐头这样的利器,可以使他短时间内迅速出击,不必担心粮草的问题。 因此,朱楧这才决定火速进兵,打帖木儿个措手不及,此时他能动员的总兵力为三十六万七千八百人。 他知道,帖木儿东征时,对明朝做了详细的情报工作,画了一幅详尽的地图,甚至计算出了骑兵从于阗至北平需要一百六十一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明朝的兵力状况,他打听到的明朝总兵力为一百一十万,为了对付数量庞大的明军,他提前很久就做了大量的准备。 首先,为了防止泄密,将各国使节全都逐出撒马尔罕,其次,大量的囤积粮食、牛羊,真可谓是做到了积粮如山,马羊如海。 他的军队号称百万,其实真实数量在七十万到一百三十万之间,其中包括后勤人员,网上流传的二十万大军其实只是他的先头部队,他打算边打边从中亚逐年调兵,兵力不是问题,他打印度时就调集了八十万大军,打明朝动用一百多万军队很正常。这样的军队,对上明军是不一定会失败的,因为明军的一百一十万军队也不是一下子都能拉出来的,相当一部分也是负责屯田的后勤兵。 朱楧知道,若是给帖木儿时间,让他把军队都组织起来,那真的是够自己喝一壶的,实际上自从洪武三十年时,帖木儿就打算进攻中国了,只不过他的孙子在印度战败,让他提前进行所谓的印度圣战,所以才推迟进攻中国的时间。 所以,朱楧决定提前行动,趁着对方的兵力分散,率领精锐的军团直捣黄龙,打掉帖木儿的中枢,只要撒马尔罕被打下来,帖木儿帝国就会立即分崩离析,之前归顺他的国家都会背叛他,这个时候,这个庞然大物就好对付了。 朱楧命王虎臣率领五万精锐为前锋,临行前握着他的手说道:“自唐朝以来,我中原地区的军队就没有出过西域,这次将军率大军亲自直捣黄龙,是几百年来未有的盛世,希望将军一战成功,做出史上所有的名将都没有做出的成绩。” 王虎臣也是个热血男儿,被朱楧的几句话激的浑身热血沸腾,跪在地上,双手举过头顶大声地说道:“请王上放心,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西贼终不还!” “好!寡人为你亲自压阵,咱们君臣一起建立这旷世奇功!”朱楧被他的热血感染,赐给他尚方宝剑,许他便宜行事。 “这是末将莫大的荣幸!”王虎臣大声的说道。 吉时已到,王虎臣便跨上战马,率领着五万精锐铁骑作为先锋直指撒马尔罕,朱楧亲自率领着三十多万大军为他压阵。 一千多公里的撒马尔罕城中,瘸子帖木儿听到朱楧主动进攻他的消息时,震惊地久久不能说话,在他看来,现在配做他的对手的只有整个大明朝,朱楧只是大明朝的一个藩王,怎么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沉着脸问道:“他带了多少人来?” 斥候跪在地上,将右手放在胸前,恭敬地喝道:“具体数量不清楚,大概在三十万到四十万之间,但是装备了很精良的火器,对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杀伤,还有他们的速度很快,已经接连攻下了好几处关卡。” “哼!凭他这么点兵力就像攻打朕的都城,未免也太自大了,传令,京城附近的五十万大军立即集结,随朕去会会朱楧这个小娃娃,等灭了他之后,正好可以以这件事为借口进攻大明朝。”帖木儿虎目一扫,大声地说道。他的热血已经被点燃了,这么长时间以来,他在中亚横行无忌,可以说是从来没有遇到过对手,这种决定高手的寂寞感觉真的是令人很难受啊,朱楧小儿,希望你不要让朕失望才好啊。 尾声 帖木儿整顿大军,威风凛凛地向朱楧的军阵逼近,他本来以为自己现在虽然没有集中全力,但是凭借着帝国五十万精锐,拿下朱楧还是不成问题的。 等到两军对垒的时候,令他万万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明军的火器实在是太厉害了,各种枪炮,齐声招呼,对帖木儿帝国的军队造成了很大的杀伤,虽然他也竭力抵抗,但终归还是失败,详细过程见上文。 朱楧乘胜追击,占据了撒马尔罕,他决定将这里作为自己的都城好好经营,整个帖木儿帝国随着帖木儿的死亡瞬间土崩瓦解,帖木儿的儿子,还有孙子们各自为战,昔日强大的帝国不复存在。 遥远的东方,朱棣和朱允炆打的难分难解,谁也没有功夫来搭理他,相反,为了争取他支持自己,都还给了他不少好处。这一切,都使得朱楧的实力更加壮大,很多部下都劝他东进争夺皇位,但朱楧对此看的倒是很淡,说实话,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打内战,除非是别人将他逼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他觉得,中国人的内战已经打了几千年了,早就打够了,何必再为了这个虚名去动干戈呢?他现在占据的地盘一点都不比大明小,有这个必要去手足相残,让外人看笑话吗? 在撒马尔罕,朱楧一边经营这自己的势力,一边派兵将周围的小国各个击破,还征服了印度,获得了出海口,开始了早于郑和的下西洋运动,只不过他不是为了宣扬国威,而纯粹的是为了掠夺财富。 靖难之役打了四年,中原大地人口死伤枕籍,他们都视肃王为乐土,再加上朱楧有意的宣传,所以地处中原之地的汉人纷纷移民到肃国,被肃王朱楧安置到了中亚。 到靖难之役结束的时候,朱楧控制的人口已经接近三千万人,其中汉人占了两千万,而且由于朱楧通婚政策的考虑,汉人的人口一直在上升。 朱棣最后赢了,在南京城惶惶地称帝了,为什么说惶惶呢,因为别的藩王都上表请他登基,只有肃王和受肃王控制的庆王、蜀王等没有理会他。朱棣知道,朱楧心里对他不服,但是他也不想着和朱楧开战,他是个成熟的人,知道贸然跟朱楧开战的后果是什么,因此相安无事,各守富贵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由于蜀王和庆王投靠了朱楧,大明朝自重庆嘉陵江以西包括云贵都受到了肃王的节制,朱棣的政令只能传达到嘉陵江以东,但他不以为意,仍旧是对朱楧十分尊重,给他上了不少尊号。 对此,朱楧都没有回复,他没有称帝,因为不想搞分裂,当然也不会听从朱棣的安排,一直做着他的国王,一个可以令皇帝害怕的国王。 朱楧的到来还是让原本的历史发生了不少改变的,朱棣的命没有朱元璋硬,只做了十五年皇帝就在建文帝的阴影与朱楧的阳影的双重影响下撒手西去了,他的儿子朱高炽来不及继位就死了,孙子明宣宗只也只做了五年皇帝就死了。 在明宣宗的儿子朱祁镇当皇帝的时候,北部的鞑靼逐渐坐大,最终与朱祁镇的大明朝起了冲突年轻的朱祁镇经不起王振的挑唆,御驾亲征,结果因为不懂兵法而在土木堡全军覆没,朱祁镇自己也遇害。 此时,天下震动,大明朝岌岌可危,鞑靼部扬言要攻占大明,兴复大元,众臣束手无策,而藩王也经过永乐宣宗的削弱而变得毫无力量,众人再经过商量之后,决定依照祖制向肃王朱楧求援。 朱楧接到书信后,冷冷一笑,道:“没想到寡人这些年专心经营西部,鞑靼这个小部落竟然成精了。” 随即发兵五十五万,带着精良的装备一路平推了鞑靼,将他们杀的鸡犬不留,之后,朱楧便在群臣的拥立之下做了大明的皇帝,改正统十年为洪武六十五年,改明年为乾光元年,成为了天下共主。 而他的儿子们除了太子留镇京城以外,其余的都在世界各地征伐,努力建立属于他们的版图。 全书完 真的要说再见了,感谢诸多一直支持我的书友。